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水路运输的作用范文

水路运输的作用精选(九篇)

水路运输的作用

第1篇:水路运输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低碳经济;水路运输;水路的发展

近些年来我国经济得到了持续发展,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环境问题,交通运输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成为了碳排放的“重灾区”,针对这一现象我国应当加强水路运输质量,降低运输中碳排放量,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环境污染,本文将首先针对低碳经济的概念进行分析,之后对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经济发展优势进行探究。

一、低碳经济

虽然我国经济总量在不断地向前发展,但是我国环境的恶化程度也在持续加深,针对这种情况我国提出了低碳经济这一经济发展理念,提高我国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根据碳足迹测算可以发现,汽车等交通工具尾气排放成为了碳排放量中成长速度最快的内容之一,然而经济的发展却离不开交通运输行业,这就对运输行业低碳经济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运输过程中不仅要保障商品运输质量,还要应当相应降低碳排放数量,所以在进行运输的过程中应当选择运力较大、碳排放较小的运输方式进行商品的运输活动,这种要求使得水路运输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发展[1]。

二、水路运输

水路运输相对于其他的运输方式有着更加明显的优点,水路运输不仅运送量大,并且还能够降低碳排放量,能够有效的践行低碳环保理念的发展要求,下面将针对熟路运输的特点及优势进行分析。

(一)水路运输特点水路运输具有环保性,通过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占比来看,水路运输的碳排放量仅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3%左右,这样的碳排放占比微乎其微,不会对环境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并且水路运输还具有较高的经济性,通过与铁路运输成本的比较,水路运输所需要的成本相对较低,并且由于熟路运输不需要架设轨道等硬件设置,使得水路运输成本较低,水路与公路运输相比,其成本也只占公路运输成本的10%左右,并且能够长距离地运输,其运载量也比铁路、公路运输量多,通过分析可以得知水路运输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节约成本,降低碳排放量,实现交通运输的绿色可持续发展。通过水路近些年来的发展来看,水路运输方式完全符合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要求,水路运输对于能源的消耗较小,并且排放的废气量较少,具有节能的优点,通过调查分析可以得知,我国普通载货汽车的油耗量远高于水路运输的油耗量,同等距离下按照比例计算,普通载货汽车的油耗量是水路运输的8倍,所以大力发展水路运输能够有效地缓解碳排放给环境带来的问题,切实践行低碳环保经济发展理念[2]。

(二)水路运输形式水路运输又分为内河运输与海上运输两种方式,内河运输是指船舶利用境内河流或人工运河的形式进行货物、旅客运输的一种方式,通过内河运输的方式紧密的连接了内陆与沿海的经济交流活动,也是国家与国家边境贸易间最常用的手段之一。海上运输又包括沿海运输与国际海洋运输两种模式,我国的海岸线较长,沿海经济发达,所以利用沿海运输能够大大提高经济往来频率,并且增加了运量,提高了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而海洋运输则更加凸显了水路运输的重要性,通过海洋运输能够降低运输成本,对于公路铁路无法到达的国家采用海洋运输手段能够加强两国间的贸易往来,推动经济活力,并且海洋运输还具备运量大、船舶吨位不受限制等优势,在降低运输成本的同时增加了商品的利润。

(三)水路运输优势随着全球范围内原油价格的持续上升,也增加了运输的成本,而水路相较于其他运输方式而言其更具备可观的经济效益,是一种性价比高的运输手段。其次随着我国低碳经济理念的落实,水路运输相较于其他运输方式而言更加符合低碳经济的发展思路,并且通过水路运输的特点分析中也可以得知,水路运输更加具备低碳经济发展的特征。水路运输较为经济、运送量较大,也完全弥补了航空运输运量不足的问题。一些无法使用陆路运输到达的地方通过海路运输也可以轻松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陆路运输的缺陷,是航空运输与陆路运输的结合体,所以使得水路更加受到人们的青睐。水路运输的优势正逐步被我国政府所发现,近些年来我国提出了许多关于水路运输的政策,利用多重手段对水路运输进行鼓励支持,为货物交流、人员出行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运力集中在水路运输之后能够有效地缓解空运、陆运压力,提高了交通运输效率,并且运输中减少了碳的排放量。通过水路运输特点分析中可以得知,水路运输的碳排放量,只占据总排放量的3%,但是水路运输的运输总量却占据总运输量的50%,通过这两组数据的对比不难发现,水路运输是一种碳排放量最小,运力最大的运输方式[3]。我国为了进一步提高水路运输质量,进一步降低运输中碳排放量,对运输的各个阶段进行了大量的基础建设工作,通过科技化智能的水运建设,提高了水运的总体运输质量,加速了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近年来随着水路运输各阶段基础建设的不断完善,随着船舶制造加工技艺的不断纯熟,我国水路运输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传统的水路运输在大宗物品运送、能源资源运送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些年来水路运输又在此基础上提高了运量,并提升了水路运输的速度,使水路运输更加适合于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为我国实现低碳经济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水路运输经济发展方向

通过水路运输分析可以得知,水路运输十分契合我国低碳环保经济的发展需求并且能够有效提高运输质量,下面将针对我国水路运输经济发展方向进行探究。

(一)发展内河运输通过前文的分析可以得知,内河运输能够有效的沟通我国内陆地区与沿海的经济交流,并加强经济往来,提高经济效率的同时降低了温室气体排放量,我国内河运输方式主要为通过集装箱枢纽港分散货物的方式进行水运中转,这种方式不但加强了货物的运输总量,还提高了水运的效率,随着这种方式的推广,越来越多的港口接受并完全运行了此种模式。当前中国水路运输业虽然运输总量较大,经济交流较为频繁,但是我国的运输业整体还正处于发展阶段,陆路运输依旧是我国运输行业的主流选择,这种方式不仅加剧了沿海城市的交通物流压力,还排放了大量的温室气体,污染了环境,所以在未来水路运输必将成为运输行业的主流选择。虽然对水路运输进行了较为基础的建设,但我国内河运输的制度还不健全,一些码头人在施工建设之中,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内河运输的发展势头,所以想要进一步增加内河运量,发展水路运输事业就应当提高基础建设效率,推动我国低碳环保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海运与陆运相结合海运与陆运相结合的运输手段是一种具有突出优势的运输方式,这种新型的运输手段正被我国一些大港口所使用,在之前货物想要运输至港口,只能通过汽车运输,汽车运载量较小且油耗较大,对于货物的搬运卸载都有诸多不便之处,采用铁路与好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货物的运输能够提高货物的运载量,方便货物的搬运与卸载工作,提高了装船效率,并且有效降低了温室气体排放数量。在推动海运与铁路运输相结合的过程中,国家应当注重软件与硬件的建设工作,利用自动化系统对港口进出货物进行记录,采用机械化手段提高货物搬运装载效率,减少港口中人工经费的投入,还应当配备专用的港口铁路,使铁路运输能够直接快速地抵达港口,提高铁路运输效率[4]。将海路运输与铁路运输纳为一个整体,进行统一的调度管理工作,提高我国交通运输业整体的高质量发展水平,同时降低了货物频繁中转的现象,在降低了运输过程中温室气体的排放总量,保护了我国的环境。

(三)船队结构的调整为了践行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水路运输在进行工作时,应当注重调整船队结构,进一步提高低碳经济发展质量,想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要从水路运输的根本入手,对船队结构进行进一步优化调整措施,传统的船队结构较为冗杂,对于运送时间运送总量没有明确的要求,造成河道拥挤等一系列影响水路交通运输的情况,同时由于一部分船只较为老旧,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已经无法达到排放要求,所以要对这部分老旧船只进行替换,增强水路运输低碳经济的运行效率。进行船队结构的调整能够避免水域的拥堵现象,同时增加船队协同运输的能力,提高水路运输效率。船队结构调整在根本上是为了提高水路运输的运输效率,而非改变水路运输的总体特征及效果,这种调整并不会对水路运输造成不利的影响。进行船队结构调整还能够提高水路运输管理效率,管理人员通过进出港口的船只记录查询可以对每一艘出港、进港的船只进行合理的监察,提高了港口管理效率[5]。

第2篇:水路运输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市场经济体制;公路运输经济;管理模式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的进步。但是在其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信息化的发展,市场体制在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因此,如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改革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进而提高公路运输的经济,提高其管理水平成为其中的重中之重。所以,在现代社会中,创新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从而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

一、现阶段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状况

现阶段中,中国的公路运输经济在不断的发展。由于公路运输存在着运输灵活、成本低以及运输速度快等贴点,在中国的交通运输业中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所以,在进行公路运输管理模式改革中,利用市场经济体制的优点不断促进公路运输管理模式的改革。随着一带一路的提出和发展,公路运输经济的迎来了新的发展基于。一带一路将中国与中亚、欧洲等国通过陆路运输联系起来,以此加强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因此,在真阳的状况下,公路运输的管理模式更应该进行改革。在以往的公路运输业的管理中,一般采取落后的理念。在管理方式上,还存在着行政过于干预的管理方式,进而导致管理水平落后,限制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因此,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通过信息化的管理方式,利用市场管理手段,进而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

二、市场经济体制对公路运输经济的重要性

1.提高公路运输经济效益。市场体制下,通过信息化的管理和经济调节,能够及时的了解到市场上的公路运输经济发展状况,及时作出相应的措施,进而提高公路运输经济效益。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经济手段,不断感知公路运输市场的变化,以此及时的做出反应。此外,市场经济体制下,可以优化资源配置,进而提高公路运输经济的效益。2.提高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水平。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信息化的管理方式,不断提高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水平。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信息化的发展,信息化管理越来越成为一个企业管理的重要方式。而作为现代社会中先进的管理方式,信息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力资源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经济手段和信息化管理,从而不断提高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水平。

三、市场经济体制下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管理模式的措施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成为现代公路运输也的主要问题。作为现在社会的重要发展方向,信息化是这个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因此,在市场经济体下,利用信息化管理,是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管理模式的重要措施。那么,下面我就从几个方面对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提出几点可参考的意见。1.加强信息化管理。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成为这个社会的主流发展方向。因此,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首先要加强公路运输企业的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化管理,在市场经济体制的管理下,优化公路运输行业的资源配置,从而掌握公路运输的市场信息,依靠市场信息从而做出相应的判断。例如,在公路运输企业中,企业可以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将公路运输的数据信息进行系统化管理。然后在进行运输中,可以将公路运输中出现的状况通过信息化进行反馈,以及时得到解决,利于以后公路运输。因此,通过加强信息化管理,利用市场经济体制,让公路运输经济更加灵活,进而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的改革。2.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水平。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水平,从而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的改革。通过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上水平,让工作人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进而不断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管理模式的改革。一方面公路运输企业要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信息化培训机构,通过对管理人员不间断的进行信息化素质的培训,进而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公路运输企业要不断的引进外来先进的管理人员,不断加强对人才的管理。此外,公路运输部门要不断的与其他企业进行交流合作,双方通过取长补短,不断加强双方的合作和实力,进而不断提高公路运输的管理水平。因此,通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化管理人才,从而优化公路运输的管理模式,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3.管理手段以经济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要要以经济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就是以市场调节为主,通过经济的手段对市场资源进行配置。因此,在市场体制下要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就要减少行政干预,以经济手段调节为主。例如,在进行公路运输管理时,可以将公路运输的目的地以及市场上的信息进行整合,以判断市场中公路运输的状况,进而调整公路运输的对策。此外,公路运输部门要对公路运输进行调节,明确责任落实,减少公路运输部门的行政干预。所以,在公路运输经济中,公路运输部门要通过经济调节的手段,让公路运输适应市场的发展,进而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

四、结语

综上所述,市场经济体制在现今的社会中对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水平也随之改变。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特征主要是通过市场进行调节,管理手段以经济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在市场体制下,公路运输通过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水平,进而不断创新公路运输的管理水平,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路运输经济的经济效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路运输通过自身的优势,不断创新自己的管理模式,进而不断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靳海燕,付振雄.浅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路运输经济管理[J].中国电子商务,2013(6):138-138.

[2]章秋雯.基于市场经济的公路运输经济管理应用与发展[J].科技、经济、市场,2014(8):112-113.

[3]郭爱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路运输经济管理的研究[J].文摘版:经济管理,2015(9):89-89.

[4]沈玥.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路运输经济管理的研究[J].企业文化旬刊,2015(11):89-89.

第3篇:水路运输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水路运输立法;政府职能

1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水条”)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国务院1987年颁布的《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旧水条”)共4章33条,即总则、营运管理、罚则、附则。“新水条”共6章46条,即总则、水路运输经营者、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水路运输辅助业务、法律责任、附则。“新水条”条文较“旧水条”增加13条,结构更加科学。“新水条”的颁布施行,是我国水路运输行业法治建设的一大重要成果,对于促进水运行业管理转型、推动水运行业发展将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计划经济的时代背景下,“旧水条”为规范和推动我国国内水路运输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经济和时代的不断发展、法治建设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进步,以及为了遵守我国加入WTO后对相关市场的承诺,在经历1998年和2009年两次实施细则修正之后,“旧水条”中的很多规定仍不能适应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因此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

“新水条”作为水路运输行业发展的基本法,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了行业内外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对于统一全社会认识、凝聚各方面力量、改善行业发展环境、规范行业竞争行为、从而形成发展的合力和前进的动力,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新水条”旨在规范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国内水路运输安全,促进国内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

2 “新水条”与“旧水条”的对比

总体而言,“新水条”的亮点主要体现在内容上更贴合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2.1 立法宗旨的变化

立法宗旨是一部法律制定的总体方向,也是其终极目标,其实质是法的价值体现。在“旧水条”中计划经济原则占据的比重很大,计划经济时代的特色较为突出。相比之下,“新水条”转变了立法导向,改变了“旧水条”中对水路运输以政府指导计划为主导的“双轨制”体制模式,变革了管理方式,创新了执法手段和管理理念,提升了管理水平。“新水条”取消了“提高运输效益”的内容,改为“促进国内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在立法功能上能够更好地促进水运行业结构调整,推动水路运输科学发展,摒弃以往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功利主义色彩;新增加了“保障国内水路运输安全”的内容,体现政府公共安全保障的基本职能;将“加强水路运输管理”改为“规范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行为”,表现出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1]

2.2 立法基本原则的变化

法的基本原则是一部法律的本质和灵魂,其各项具体规范在基本原则的指导下发挥着各自的作用。“新水条”与“旧水条”在基本原则上就存在很大不同,“新水条”中的原则性规定更能体现新航海时代的特色。

从“旧水条”第5条和第6条的阐述中不难发现,“旧水条”确定的原则与“计划经济”“保护正当竞争”“守法”等密切相关,这显然都是“旧水条”制定之时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烙下的鲜明印迹,与新时代的发展不相吻合。

反观“新水条”中的规定,第3条和第5条第1款的内容均体现了新时期下鼓励保护公平竞争,禁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实行规范化、集约化经营,实施节能减排措施等原则。“新水条”向国家鼓励支持的方向靠拢,注重水路运输行业结构调整和能源节约,符合在提倡低碳环保的政策下发展我国国内水路运输行业的理念。

2.3 国内水运市场行政许可的变化

根据2009年6月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可以看出“旧水条”的行政审批可谓“事无巨细”,从开业运营、增减运力到停业管理都需要行政审批,而且专门规定了冗杂的行政审批程序。

“新水条”减少了行政许可项目,简化了审批程序,有利于形成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水路运输市场,维护正常的水路运输市场秩序。“新水条”在“旧水条”市场许可制度的基础上,又减少了3项经营审批范围,即船舶、水路旅客运输和水路货物运输业务。① 水路运输管理部门的法律地位在“新水条”中亦发生变化,很多地区根据新规定陆续设立了事业性质的航运管理机构。“新水条”减少了行政审批的范围,可以更好地发挥水路运输行业的市场调节功能,并更好地发挥水路运输的行业优势。

2.4 国内水运市场开放和市场准入的变化

“旧水条”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政府对市场干预得多且管得细。“新水条”在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行政干预方面作出了很大调整。“新水条”进一步明确了水路交通主管部门的权能即公共管理职能。这有利于引导水路运输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水路运输业结构调整步伐,实现由传统产业向现代水路交通运输业的转型。“新水条”严格了市场准入条件,对经营水路运输业务和从事水路运输船舶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规定。“新水条”同时考虑到当今世界海运经济的大环境和背景,深刻认识到水路运输已经不再是单一的运输行业,随着水运产业的规范化、规模化,新的经营形态已经出现,航运业已不仅仅是运输行业,而是逐步向服务行业渗透和转变。虽然我国航运业尚处于起步阶段,能提供的服务项目和能力有限,但“新水条”能够引入一些新的市场规则和市场主体类型是较“旧水条”的一大明显进步。

“新水条”第11条规定,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也不得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第16条又规定,中国水路运输经营者禁止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除非国内的中国籍船舶运力不足、且船舶停靠的港口水域为对外开放的港口水域、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后,才可在规定期限或航次内临时使用外国籍船舶运输。这有效禁止了外国航运企业参与经营我国内贸航线,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国内航运企业。

“新水条”的一大亮点是降低了国内航运企业进入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的门坎。同时,政府职能的转变使得水运行业的市场调节优势显示出来。但是,政府如果不能严格控制好运力发展的审批环节,就有可能出现市场运力供大于求的情况,到时会造成同行业恶性竞争等不良后果,反而不利于国内水运市场的健康发展。

针对个体经济这一特殊的经济主体,“新水条”第6条、第7条和第13条对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的条件进行了限定。个人可以申请从事内河普通货物运输业务,但为规范经营,限制条件如下:第一,个体户不能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第二,其只能从事内河运输;第三,如果从事运输必须有符合条例规定的船舶吨位,不能超过交通运输主管单位规定的范围。

2.5 水路运营技术标准以及节能减排义务的变化

“旧水条”对船舶技术标准以及船型等硬性标准的规定难以适应当前船舶技术的发展和航运要求。因此,“新水条”进一步强化了水路运输安全的规定,为水路运输提供安全保障。针对水路运输从业人员,“新水条”作出明确规定,运输企业和船舶管理企业要有与经营范围和船舶规模相适应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运输企业还须有一定比例的高级船员。“新水条”规定,在实施新的船舶技术标准时,对不符合新标准但尚未达到规定报废船龄的在用船舶,通过资金补贴等措施,引导经营者进行更新、改造。在船舶规范方面,水路运输经营者有义务保证船舶适航,尤其不能超载运输,并应遵守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新水条”提出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强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工作。

我国内河运输中部分老旧船舶技术标准低,船型杂乱,不利于通过航道和可航水域的通航设施,从而降低了部分航道和水域的通行效率和使用能力。“十”提出创建生态文明的理念,使发展低碳、节能、环保技术成为当前我国各行业的重要目标。作为水运行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新水条”的颁布响应了这一国家政策。“新水条”第3条第2款明确规定水路运输行业有节能减排的法律义务,避免了边污染边治理的水运发展弊端,在绿色环保的基础上通过法律和科技等方面的支撑,进一步推动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战略,建设低碳绿色交通体系。

3 “新水条”实施初期面临的挑战

3.1 “新水条”与“旧水条”的衔接度有待提升

“旧水条”自1987年适用至2012年,我国水路运输企业对其较为熟知,操作起来也较为熟练。而“新水条”刚刚开始适用,虽然在条例制定之时有到水网地区了解情况并听取个体运输户的意见,但很多船舶所有人对其依然感到十分陌生,需要时间重新认识学习。一方面,这是由于“新水条”颁布、“旧水条”废止的过渡期造成的;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相关机关没有将“新水条”的宣传普及工作做到位造成的。

“新水条”已经实施,各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大力度加快引导航运企业对“新水条”的了解和掌握,推进“新水条”尽快有效实施。

3.2 “新水条”对执法部门公正执法提出更高要求

在以往的经营实践中,航运企业经常遇到主管部门以强化管理为名义,以制度法规为工具,以处罚创收为目的,出现以罚代管的现象。“新水条”第5章“法律责任”仍存在一些“模糊地带”,处罚条款不够具体细化,可能给执法者提供权力寻租的空间。例如“处3万以上15万以下的罚款”等,当经营者受到处罚时必然希望是最低额度的罚款,而执法者往往拿最高额度来衡量,经营者要被处最低罚款,除了被正式罚款外还得付出“灰色代价”。以罚代管已成为政府执法的一大问题,为了达到罚款创收或权力寻租的目的,执法者扭曲法规、野蛮执法的现象屡见不鲜。

作为执法者的相关部门更应该按照“新水条”的规定及时转变管理模式。执法部门将“新水条”作为新形势下的执法依据,应当正确作为,防止出现由于不作为而产生的行业和社会问题。“新水条”建立的10项基本管理制度,健全了制度,增强了法规性,还要求政府主管部门以服务企业为宗旨。

4 结 语

“新水条”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国适应航运市场和经济发展的必然之举,其结构更科学、规则更明确、原则更合理,更加符合当今社会的法治理念和管理理念。“新水条”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向制定水路运输法律迈出的重要一步,为日后我国制定水路运输法奠定了基础。

第4篇:水路运输的作用范文

 

5 月25日,交通运输部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2016年第57号令——《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0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并自5月30日施行。该决定明令废止的第18件和第19件规章是该部于2000年8月28日颁布的《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和《港口货物作业规则》( “两规”)。从1973年首次颁布《水路货物运输规则》(《货规》)至今,已经整整过去43年。由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43年来,“两规”的命运充满了传奇色彩,但也可谓命运多舛。

 

历史回顾

 

“两规”历史上共有五个版本。

 

1973年《货规》

 

1973年10月9日,交通部以(73)交水运字2246号文颁发《货规》,这是交通部首次颁发《货规》,但没有颁发相应的《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管规》)。《货规》产生于文化大革命期间,充满了计划经济的色彩,同时由于没有《管规》相辅,所以很快就被改革开放的大潮所淹没。

 

1979年“两规”

 

1979年6月,交通部以(79)交水运字1090号文1979年“两规”。由于“两规”将“两港一航”等同视为承运人(包括装港、卸港和船东),在水运实践中,凸显出港口与航运部门之间的衔接和责任划分等问题,所以在草拟《货规》时,将其中的港航衔接部分剥离,单独制定一部专门调整港口与船东的《管规》。

 

1987年“两规”

 

1987年,交通部(87)交河字325号文,结合以前五次发文对1979年“两规”的补充和解释,重新整理,形成1987年“两规”。 1987年“两规”的特点是在第一条明确其上位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

 

1995年“两规”

 

1995年,水路运输进入迅猛发展时期,规范水运市场的“两规”呈现出落后于时代的印记。交通部针对市场的需要,交水发(1995)221号文,颁布了1995年“两规”。1995年“两规”的最大特点是将船舶和货运业务纳入“两规”调整。

 

2000年“两规”

 

2000年7月17日,经交通部第8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并以交通部2000年第9号令《货规》、第10号令《港口货物作业规则》, “两规”均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00年《货规》的最大特点是具有极大的颠覆性,完全改变了前四部“两规”的立法体例,即追随《海商法》的立法体例。例如在《货规》中增加了运输单证一节,并删除了调整船舶和货运的章节;将《管规》更名为《港口货物作业规则》,调整范围也有所扩大,不仅仅调整承运人与港口经营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也增加了调整港口经营人与托运人和收货人的法律关系。

 

命运多舛

“两规”大致走过了三段截然不同的道路。

 

具有法律效力的殊荣

 

1973年《货规》和1979年、1987年“两规”的立法位阶虽然很低,但由于当时人们的法治意识还很有限,所以将“两规”视为最高指示,具有至高的法律效力。1984年海事法院创立伊始,还比较尊重“两规”,在具体案件中,一般以“两规”作为判决的圭臬,起到了规范水运市场秩序的作用。

 

沦为废纸的悲哀

 

时至20世纪90年代,海事司法界出现了一种法律适用的理论,即根据《经济合同法》第4条的规定,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由于“两规”的立法位阶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且不属于《经济合同法》明文遵守的法律,所以在海事审判中,出现了视“两规”如草芥的现象。虽然有人主张可以在具体案件中参考适用“两规”,但由于没有程序法保障,法官在个案中如何参考,以及是否参考,均无章法。

 

“两规”的法律效力之所以发生如此巨变,与中国海商法学界无人研究水路运输法有很大关系。三十多年来,中国学界几乎倾全国之力,研究调整国际海运的《海商法》,对调整沿海与内河运输的“两规”则无人问津。以致有法官攥文惊呼“沿海及水路货物运输在一定程度上显现出某种无序与混乱”。

 

司法解释拯救“两规”

 

2012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发[2012]28号文《关于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纠纷案件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人民法院可参照《货规》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虽然这一司法解释将“两规”从死亡线上拉回来,但还是没有准确理解“两规”。在中国海事审判史上,经过多年无视“两规”后,终于“柳暗花明又一村”。可是好景不长,仅仅过去了3年又5个月,交通运输部又宣布废止“两规”。今后如何规范水运市场,是摆在中国海事法律工作者面前的一个巨大而艰难的课题。

 

法律适用途径

 

笔者认为“两规”废止后,沿海与内河运输市场应按照如下方法适用法律。

 

合同法

 

虽然《合同法》的运输合同章节是调整铁路、公路、航空、水路和管道运输的总则,不具备调整水路运输的特别法功能,但《合同法》总则和运输合同章节的部分法律规范是可适用于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经国务院国函(1986)189号文批准,自1987年7月1日起实施。虽然该细则的上位法是早已废止的《经济合同法》,但由于中国没有调整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最高位阶立法,为了满足水运市场的法治需求,国务院至今也没有废止《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该细则仅35条可称之为“两规”的缩写版,但其内容与“两规”基本相同。在具体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案件中,可挑拣那些有对应性的条款适用。

 

“两规”仍可作为格式合同条款存在

 

运单是水路货物运输的主要单证,且不会随“两规”的废止而废止。由于运单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印刷范本均由“两规”法定,所以“两规”废止后的运单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1995年《货规》称之为“航次租船合同”)还是按照原定的模板印刷,这就会直接导致“两规”废止后运单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仍然对水运市场发挥着调整作用。究其原因,是因为在运单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的左上角均有一句“承运人、实际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的有关权利、义务,适用《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这句话可以构成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条款,但根据《合同法》关于格式合同的相关规定,因该条款系印刷在承运人提供的运单或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上,所以欠缺与合同相对人的磋商与合意,所以应当认定为格式条款,在解释“两规”时,应当做出不利于承运人一方的解释。

 

加快立法

 

海事法官需要水路运输法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在2012年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公布一个令人吃惊的数字,即中国海事法院全年审结案件的85%是国内水路运输纠纷案件,国际运输纠纷案件仅占15%。这一数字显示,只有15%的案件法官有法可依,而85%的案件则无法可依,只能够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水运市场需要水路运输法

 

由于没有法律调整沿海与内河运输市场,导致水运市场混乱不堪,船东也不可能健康发展,进而因严重缺乏后备力量,导致在国际运输市场出现疲软,无力与外国船东抗衡,其结果是国际运输市场80%的货源被外国籍船舶垄断。

 

综上所述,在沿海与内河运输中,存在大量的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水运市场迫切需要一部《水路运输法》。希望国家立法机构尽快做出安排,进入立法程序,以实现市场运营的法治化。

第5篇:水路运输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重要性;现状;对策

前言

当前我国加快了电力企业体制改革的力度,在电网快速建设的新形势下,传统的输电线路管理已无法与当前输电线路的运行需求相适应,因此需要进一步对输电线路运检管理模式进行改革,不仅要处理好运行人员与检修人员的利益分配,同时还要保证输电线路运行、检查和维修工作的协调发展,避免发生人力、物力和财力浪费的局面。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输电线路运行和检修技术也日趋成熟,这为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基础。再加之引进的各种新设备及各种先进技术的应用,有效的提高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的水平。

1 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的重要性

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主要是电力企业对线路运行和检修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这种管理模式不仅能够为管理工作带来更多的便利,而且与当前电力企业市场化的发展需求具有较好的适应性,有利于电力企业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对落后管理模式的改善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而且能够有效的调动起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对提高输电线路运行、检修及维护工作的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的实现,还能够实现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有效节约,各项工作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可以采用承包方式进行管理,可以有效的减少重复性工作的现象发生,而且能够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能够进一步解决电路运行中的存在的各种隐患。作为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的实现对于提高电力企业管理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 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的现状

由于我国电力企业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时间较短,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在人才、制度及管理模式等环节还需要进一步进行优化。当前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现状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缺乏专业人才

当前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中专业人才十分缺乏,这对于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当前我国输电线路越来越长,这使线路检查和维修人才缺失问题更加突显出来,对输电线路日常检查和维修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制约。

2.2 责任制度不完善

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工作中,责任制度还不完善,这导致一些日常工作中存在许多问题,由于无法明确具体责任人员,这导致各项工作的开展处于无序化状态。而且责任制度缺乏完善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电力企业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制约,不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在责任制度存在较大漏洞的情况下,部分线路运行人员及维护人员没有及时对线路进行巡视,而且对于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也没有及时进行传达,从而导致事故发生,事故所带来的后果也呈扩大化趋势,不仅增加了重复性工作,而且输电线路检修成本也会有较大程度的提高。

2.3 管理模式需要优化

当前我国输电线路一体化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这就需要加快对输电一体化管理模式进行优化。特别是在实践工作中,部分工作人员存在对设备熟悉度不够,综合素质不高的问题,而且在检修时间安排上也欠缺合理性,因此在管理模式优化过程中,需要对检修数据、检修时间及相关项目信息给予充分重视,并通过利用这些数据信息来有效的提高输电线路的运行效率。

3 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对策

当前电力企业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工作中,具体管理内容较多,这就需要针对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实际情况来采取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水平,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的运行。

3.1 完善管理制度

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水平的提高,离不开完善的管理制度,这是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在具体工作中,电力系统工作人员需要加快推动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系统的建立和过关工作,同时还要保证输电线路的完整性及良好的运行状态。对于相关的工作人员,在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的基础上,要做好信息数据的收集工作,从而掌握输电设备运行的状态,以此来制定与输电线路运行情况相适应的各项第一生产力,保证输电线路运行的高效性和安全性。

3.2 建立信息档案库

建立信息档案库对于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对策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建立信息档案过程中电力系统工作人员应当注重随针对输电线路的设备的增多和用电设备检修工作的复杂化的情况来有效的建立信息档案库。除此之外,在建立信息档案库的过程中电力系统工作人员应当注重对于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并规划出应对的策略,这主要是为了有效的确保设备档案信息库的运行良的分析和采集,在对高压输电线路的巡视中,也可以利用GPS技术的定位功能准确而快速地发现输电线路的运行问题,这样可以监督巡视工作的质量,并且能够在这一过程中促进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3.3 提升智能化水平

在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工作中,提高其智能化水平不仅是管理工作的核心,同时也对管理水平的提升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具体工作中,电力系统工作人员需要对输电线路日常运行及管理情况给予充分的重视,并对运行人员记录的线路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整合,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来安排检修人员进行具体检修。另外,要具体管理工作中,还要重视对智能化平台有效运用,以此来有效的提高输电线路工作的质量,尽可能的确保信息传递环节的减少,以最少的维修时间来保证输电线路运行和检修工作效率的提高,从而实现输电线路运检一体管理的可靠性和精确性,为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智能化水平的提高奠定良好的基础。

4 结束语

近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有效的推动了电力行业的发展进程。输电线路作为电力系统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电能的持续稳定供应,因此输电线路运行的可靠性至关重要。因此要重视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电力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够及时发现输电线路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保证输电线路运行和检修的质量,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彭韶清.输电线路运检一体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4(10).

第6篇:水路运输的作用范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水路旅游客运经营活动,保障游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湿地旅游景区等通航水域的水路旅游客运管理。

湿地旅游景区的范围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为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路旅游客运,是指水路旅游客运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利用机动船舶和非机动水上运输工具,为游客提供客运服务的营业性运输活动。

第四条水路旅游客运管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规模发展、规范经营、服务公众的原则。

第五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路旅游客运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县(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辖区内水路旅游客运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水路旅游客运的日常管理工作。

旅游、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等有关行政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水路旅游客运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资质管理

第六条从事水路旅游客运经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依法取得经营许可:

(一)拥有与经营区域范围、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自有并经营的适航船舶,且船舶总运力规模符合《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要求;

(二)有满足经营需要和安全管理要求的经营、机务、船员管理等组织机构、固定办公场所和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三)有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管理与经营管理制度,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安全体系;

(四)有与经营船舶种类、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机务专职管理人员,相关专职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要求;

(五)落实船舶、旅客上下船所具备的服务设施和安全设施。

第七条申请从事水路旅游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的管辖权限提出申请:

(一)在市区(含郊区)湿地旅游景区内从事水路旅游客运经营的,向景区所在地的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在县(市)内从事水路旅游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县(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在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区域以外从事水路旅游客运经营和跨区、跨县(市)从事水路旅游客运经营的,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申请筹建水路旅游客运经营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水路运输企业(船舶)筹建申请书》,包括申请的经营范围、运力规模及其来源。

(二)可行性报告,包括客源市场分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营运经济效益分析。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尚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应当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

(四)企业股东的基本情况和说明股东投资情况的证明文件,法人股东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五)公司章程及其复印件,固定办公场所使用证明及其复印件。

(六)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主要管理人员、船员名单、身份证、资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等及其复印件;企业尚未成立的,可以以意向协议代替劳动合同。

(七)包括生产经营管理与安全管理在内的企业基本管理制度文本。

(八)自有码头证明或者与客运码头经营人达成的靠泊协议及其复印件。

第九条市、县(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水路运输企业筹建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水路运输许可证(筹建专用)》。

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水路旅游客运企业筹建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初步审查意见和申报材料。

县(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取得《水路运输许可证(筹建专用)》的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购置、订造船舶,并向海事船检部门申请船舶检验。

第十一条经船舶检验合格的,应当向原受理企业筹建申请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水路运输企业开业申请书》。

(二)《水路运输许可证(筹建专用)》及筹建批准文件复印件。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的规定,需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应当提供有效的“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证书及其复印件;委托具有国内船舶管理业经营资格的船舶管理企业代管的,应当提供与船舶管理企业签订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协议、船舶管理企业的《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和有效的“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证书及其复印件。

(四)所属机动船舶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及其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适用范围内的船舶还应当提供有效的“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安全管理证书”及其复印件;所属非机动水上运输工具的《船舶检验证书》或者国家承认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五)旅游客船总运力规模累计100客位以上的证明。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开业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颁发《水路运输许可证》。

《水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第十二条取得《水路运输许可证》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持营业执照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领取《船舶营业运输证》后,方可从事经营。

第十三条取得《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的经营者,应当按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到原审批部门办理年度审验。

第十四条经营者合并、分立,新增运力、航线,歇业、停业,变更经营项目或者经营范围,船舶报废、停运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按照《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经营者不得转让、出租、倒卖、涂改、伪造水路运输许可证件。

第三章营运和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从事水路旅游客运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终止运营。

第十七条经营者在运营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许可的航线(区域)、班次和停靠码头运营;

(二)使用取得《船舶营业运输证》的旅游客运船舶和非机动水上运输工具,并按照规定对客运船舶和非机动水上运输工具进行检修维护,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三)按照规定配备通讯设施和通讯工具;

(四)在经营场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五)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救援预案;

(六)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客运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和专业技能;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船舶保险和人身保险;

(八)不得有欺行霸市、强行揽客或者敲诈勒索、刁难游客等其他扰乱水上旅游客运秩序的行为。

第十八条从事水路旅游客运的驾驶员、轮机员、水手(以下统称船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航行规则、服务规范、操作规程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二)按照规定统一着装,佩带标志;

(三)随船携带《船舶营业运输证》等有效证件;

(四)不得操作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与本人《船员适任证书》不符的船舶,操作不具备夜航条件的船舶擅自夜间营运,酒后操作船舶,将水上运输工具交给游客操作;

(五)不得超员载客;

(六)不得在浓雾、暴雨、大风等恶劣气象条件下冒险航行;

(七)为老、幼、病、残、孕乘客提供必要的帮助;

(八)监督游客按照规定穿着救生衣上船;

(九)维护船舶内秩序,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警并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水路旅游客运船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船舶经检验合格,符合技术规范标准;

(二)按照规定配备救生、消防、通讯等设施;

(三)保持锚系、舵系、护栏设施完好,通讯、声号、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四)在明显位置标明乘客定员和乘客须知;

(五)船名、船号规范、清晰、醒目,悬挂在船体左右舷规定位置,标识、标线符合规定要求;

(六)船容、船貌美观整洁,环境清洁卫生,服务设施齐全有效。

第二十条水路旅游客运船舶夜间航行的,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夜航操作规程;

(二)保证灯光、信号、声号设备及灯饰亮化设备达到适航要求;

(三)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齐全有效;

(四)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游客乘坐旅游客运机动船舶和非机动水上运输工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次候乘,老、幼、病、残、孕乘客可以优先乘船;

(二)按照规定穿着救生衣乘船;

(三)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以及有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

(四)不得进入驾驶室、机舱等部位;

(五)不得在航行期间戏水;

(六)不得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七)不得翻越客运码头护栏;

(八)不得携带猫、狗等动物;

(九)不得吸烟、随地吐痰或者乱扔果皮、纸屑等;

(十)精神病患者和学龄前儿童乘船应当有人监护;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水路旅游客运船舶和非机动水上运输工具遇险时,船员和乘客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自救,船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海事部门和经营者报告。

经营者应当及时向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市和区、县(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的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水路旅游客运船舶、水路旅游客运经营活动及运营安全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水路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市和区、县(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水路旅游安全教育活动,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市和区、县(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水路旅游客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救援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启动预案。

第二十六条市和区、县(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安全运营、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记入水路旅游客运经营者信用档案,作为奖励、惩处和经营权延续、收回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区、县(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7篇:水路运输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低碳经济;水路;交通运输;对策

随着全球化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低碳经济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水路交通运输业成为了发展交通运输的一个重要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交通运输基本设施得以扩大,加快交通枢纽和快速通道的建设,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技术及装备水平,使环境和资源的破坏得到有效控制和减少,最终构建交通运输节能低碳的长效型交通战略体系。

1低碳经济背景下发展水路运输的优势

常见的运输方式包括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和航空运输,水路运输相对公路、铁路及航空运输更为节能,也与低碳经济的口号和主题相符。作为所有运输方式的一种,水路运输是我国外贸运输中最为节省能源的运输,而且具有环保性。据相关数据显示,水路运输排放的二氧化碳量远远不如其他运输方式,其节能性显而易见。水路运输的另一大特点是经济性,这与我们提倡的低碳经济主题非常吻合,尤其是长距离运输,这种特点表现得尤为突出。因此,低碳经济背景下发展水路运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1发展水路运输,具有经济和低碳的优势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能源消耗也逐渐增多,各种能源价格逐渐攀升,在该情况下,对于公路、铁路及航空运输的各种优势来说,水路运输的优势立即显现出来。另外,当全球都面临着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寻找汽油等能源物质的替代物,特别是航运供需失衡,燃油、人工等成本大幅上涨的情况下,积极发展水路运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2发展水路运输,政府扶持

目前,政府也出台各种政策和措施来扶持水路运输,希望通过运输方式的改变来缓解大中城市道路交通阻塞的现象,从而减少对资源的浪费和土地的占用,以保持低碳经济的发展。

1.3水路运输,环保性强

根据统计资料显示,在运输同等重量的货物时,与铁路运输相比,水路运输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和一氧化碳气体分别是其1/5和1/4。因此,在确保运输价值的基础上水路运输具有良好的环保性特点,与我们目前倡导的低碳经济主题相符合,不仅节约能源,而且对环境保护也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

2现阶段水路运输业发展改进建议

随着低碳经济的口号吹响,水路运输在这样的背景下因明确的优势而脱颖而出,并且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与此同时也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关于现阶段水路运输业发展存在的问题,笔者在此提出以下几条建议,以期更好地为低碳经济服务。

2.1构建现代内河优质化水运体系

与内河航道的规划和布局要求相结合,建设以高等级航道为主体的内核航道体系,促进河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推动干支联网工程向干支衔接和通江达海的网络航道发展。扩大航道通达覆盖范围,为界河、国际河流以及非水网地区航道建设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增强航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建设专业化、规模化以及现代化的港口,对临港工业级腹地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支撑作用。

2.2改进港口发展质量与工作效益

优化港口布局,在港口功能结构的调整和拓展方面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使枢纽作用在港口综合运输体系中得到充分发挥,从而在腹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优化沿海港口的布局,推动区域港口的协调发展,统筹规划,推进新港区的科学开发,不断强化港口的辐射功能。对煤、矿、油、箱等主要货类运输系统进行完善,加快港口码头结构的加固改造,加快港口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速度。集疏运体系的港口建设能够有效连接各种运输方式,铁水联运模式的运用充分扩大了港口的辐射范围,并使发展空间得到进一步扩大。完善岸线管理体系,发展公共码头,充分提升港口资源的整体利用效率。

2.3提升航运综合竞争力

扩大国轮船队规模,使其向大型化、专业化的方向逐步迈进。优化海运船队的结构,打造现代化发展的船队水平。发展壮大海峡、岛屿之间的高速客轮运输业,推进游轮、游艇以及水上旅游客运业的发展速度,使水上客运发展为旅游化、高速化及舒适化模式。将货主投资航运工作趋于规范化模式,充分展现出骨干航运企业的自身特点,加大航运企业和大型货主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两者之间的优势互补,互利协作,有效提升经济安全运行的能力和水平。加速推进退税试点方案的实施,在国际海运合作与重点海上运输通道的合作中应做到积极参与,倡导港行企业采用“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并有效完善海运服务网络。

2.4积极推动安全、绿色的水路运输业发展

平衡安全、发展和效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落实作业流程和规章制度,在提升安全发展能力及水平的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尤其是要重点监管装运输船舶、砂石运输船舶以及危险品码头和客运码头,加快安全监管与应急救助设施设备的建设速度,并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应急事故处置能力。

3强化水路运输发展的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水路运输发展有条不紊地推进,就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其营造良好的环境,强化水路运输发展的保障措施,以期水路运输业发展取得更好的效果。

3.1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政策法规体系的健全是水运得以推动并发展的坚实保障。要构建对水运发展有利的财税政策以及与国际接轨的国际海运税费制度;完善市场准入、退出等管理制度和动态监控等制度;要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制度,对信息做到及时,使港航指数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加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配套建设,着力推进水运立法进程,从而使结构调整的政策及制度逐渐提升至法律层面。

3.2健全资金保障体系

资金是推进水运发展的重要保障,应逐步建立以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为主的来源渠道,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及科研资金的投入,落实港口建设和地方分成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在中央加大资金投入的条件下,各地应做好相关政策的出台工作,使财政资金的来源得以稳定化,并扩大资金规模,充分落实船型标准化和淘汰老旧船舶配置资金,并根据航电枢纽等资金情况,搭设融资平台。企业要不断促进基础设施、运输装备优化升级,加大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安全设施设备以及技术研发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3.3完善创新体制

改革创新长久以来都是推动工作发展的首要动力。只有不断深化管理职能与机构的改革,才能使水路行政管理职能配置得到优化。将港航管理打造成精简统一、行为规范、职责明确以及高效运转相结合的机构。加大研究国际河流航道和内河干线航道的管理新模式,对于重点通航枢纽管理体制,应结合流域水运一体化的管理要求,确保管理体制与其相符。加大与各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充分实现省市协调体制,将发展合力与科技进步相结合,实现水路交通运输的创新发展。根据技术攻关,全面落实基础设施建设、运输装置、装卸工艺、港口安全以及节能减排等工作,并加强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标准的开发和推广应用。

3.4完善信息支撑体系

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水路运输业改造和提升的基础是信息化的运用。作为建设的一项重点,应首先落实建设数字化、智能化航道和内核水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将科学决策水平、公共服务能力以及政务效能进一步提升,构建多式联运的信息服务系统,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完美结合。其次,建立交通电子口岸,共享口岸信息化数据,使口岸的便利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4结语

水路运输以其独特的优势逐渐成为低碳经济背景下的宠儿,其不仅节约能源,还能在实现经济利益的基础上减少废气的排放,进而减缓全球变暖的步伐。相信,在政府的扶持下,水路运输将逐渐成为我们实现低碳经济的主要动力来源。

作者:王涛 单位:周口市郑埠口枢纽筹备办公室

第8篇:水路运输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公路运输;经济发展;作用

一、公路运输的特点

(1)可实现直达运输。相对于其他交通运输而言汽车运输是不需要进行换装的,加上它所运载的体积本身就小,这就决定了它可实现把货物从始发地直接运送到终点站,这是其它运输方式是无法与之进行比拟的。(2)机动灵活,适应性强。交通运输是经济的发展前提,为加快经济建设步伐,促进社会共同繁荣,与其它交通网络(铁路、飞机、水路)相比,公路交通运输网络覆盖面积更广,网络密度更大,可以保障公路运输24小时全天候畅通无阻。正因为公路运输网络覆盖面广,从而大大提高了运输车辆的调度效率、装载效率、以及在运输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效率。同时公路运输对客运、货运有很强的适应性,特别是在特殊环节下更能得到体现。(3)公路运输的运输速度简捷并且操作方式简单易学。由于在中、短途运输中,公路运输是不需要换装并且可以实现“门到门”的运输,从而使得其运送速度要比其它的运输方式快得多。同时,公路运输的操作方式相对而言比较简单易学,且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公路运输的制度比较宽松,所以公路运输行业较容易进入。

二、公路运输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1)公路运输大大促进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公路、水路、航空、铁路运输都是国民经济的动脉,生产者获得原材科都是通过各种不同的运输来实现的。正是各种运输方式的存在,使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得到了保证,同时对各种产品的需求者获得产品也主要是通过各种运输方式来实现的,能够使需求者生产和生活的正常性得到保证。其中公路运输的衔接使各种运输成为一体,并构成了互为依赖互为联系的整体。与此同时,公路运输行业的发展也给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了很多的就业机会,这只促进了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2)畅通的公路运输能够降低经济发展的成本。对于运输的时间公路运输实现了缩短目的,对于燃料的使用和消耗公路运输实现了减少目的,运输车辆的机械磨损也降低了,车辆的使用寿命也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总而言之,公路运输的畅通使得运输成本大大地降低了,尤其是高速公路的出现使得在普通公路上车速慢、舒适度低、安全性差等这些问题,都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并且以全新的快速交通运输方式发展成为人们在运输方式上的首要选择对象。高速公路吸引了很多的中短途旅客和货物运输。这样缓解了铁路运输的压力,实现了公路与铁路之间的合理分工,并且能够使得它们以最优的方式进行运输。对于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来说,有效地促进了安全性的提高、能源的节省、运输效率的提升,同时也使得经济发展的成本有所降低,进而对于社会的经济发展有着促进作用。(3)公路运输能够改善经济运行模式,实现质量提升。我国经济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发展,但是经济运行方式不太合理,还存在“粗放式”经营现象。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公路运输更具有方便简捷的优势。可以有效地弥补其他运输方式的不足,把其他运输方式之间的断裂带进行有效的衔接。因此,公路运输经济手段的使用,使得经济运行方式得到了有效地改善,进而使得经济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4)公路运输有利于促进信息交流,促进经济均衡发展。公路运输实现了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距离的缩短,使得城乡与外地发达地区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了,并且吸纳了很多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到了城市,使得城市经济的发展得到了促进。同时,城市的人群去了农村进行投资,也使得农村经济的发展得到了促进。公路运输的发展实现了现代社会由封闭式发展向全方位的开放式发展的转变,并且它的发展也加强了与国内外发达地区多层次的交往与合作,这些对经济均衡的全面发展均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结语

随着我国公路网络的逐步完善,公路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均得到了显著提高。随着越来越多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大大提高了通运条件,基本满足了经济发展和居民需求,同时也使得公路运输的发展越来越快。总而言之,公路运输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是社会经济有成效的康庄大道,一般情况下,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话,那么这个地区的公路运输也较完善。也就是说。只要是经济发展较发达的地区,也就是其公路运输条件极为发达的地区。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必须积极地发展公路运输,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加强对公路建设以及公路运输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完善,从而使其能够推动我国经济的更好更快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海友.高速公路的崛起在市场经济运输中的重要作用[J].现代商业,2008(27)

第9篇:水路运输的作用范文

    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物质生产部门。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除了工农业的生产水平之外,另一个很重要的衡量指标,就是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状况如何。交通运输业能把社会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各个环节有机地联系起来,是联系工农业生产、城市和乡村、物质和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作为陆上运输方式的公路运输是交通运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交通发展史中,它是继铁路运输之后的又一次伟大变革。公路运输因具有快速、安全、经济、舒适的优点,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路运输经济日益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公路运输的主要特点与优势

    公路运输的特点与优势主要表现在:

    (1)机动灵活。公路运输网比水路、铁路网的密度要大十几倍,分布面也广,因此公路运输车辆甚至可以做到“无时不有、无处不到”,也就是说,公路运输在时间方面的机动性也比较大。(2)运送速度快。与其它运输方式相比,公路运输在途时间较短,运送速度较快。公路运输中途不需要倒运、转乘,即可以直接将客货运达目的地。(3)“门到门”直达运输。由于汽车体积较小,中途一般也不需要换装,除了可沿分布较广的路网运行外,还可离开路网深入到工厂企业、农村田间、城市居民住宅等地,即可以把旅客和货物从始发地门口直接运送到目的地门口,实现“门到门”直达运输。这是其它运输方式无法与公路运输相比拟的重要优势之一。(4)操作方式简单,投资少,资金周转快。公路运输准入制度不如航空、水路和铁路运输那样严格,相对来说行业进入比较容易,同时,公路运输所需固定设施简单,车辆购置费用一般也比较低,因此,投资兴办容易,投资回收期较短。(5)适应性强。公路运输过程中,车辆可随时装运、调度,各环节之间的衔接时间较短,特别是公路运输对客、货运量的多少具有很强的适应性,这一点对于救灾、抢险工作和军事运输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公路运输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公路运输是现代化运输方式之一。在绝大多数发达国家中,公路运输的运输量居于各种运输方式之首,而我国的公路运输量在各种运输方式中处于次要地位。近年来,我国的公路运输“由前些年单纯的数量、规模上的增长,发展到了程序化、系统化、技术化的阶段,大型的集装箱、重型货运汽车、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新装备,充斥到运输行业的各个领域,并出现了以管理为核心的多种新的从属型的运输系统。”典型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史向我们揭示了公路运输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公路运输的发展也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具体而言,公路运输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路运输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公路运输、航空、水路、铁路都是国民经济的“动脉”。各种运输通过输送各种物质产品,使生产者获得原材料,从而保证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同时,又将产品运送给各种类别的需求者,以使需求者进行正常的生产和生活。这些相互依赖的存在,主要是靠公路运输来维系,由此,国民经济才得以成为一个有内在联系的整体。公路运输一方面保证了商品流通环节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公路运输行业为国家经济提供了相当数量的就业机会,因此,公路运输对于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2、公路运输有利于降低经济发展的成本。公路运输缩短了运输的时间,减少了燃料的使用和消耗,降低了运输车辆的机械磨损,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车辆的使用寿命,从而大大降低了运输成本。特别是高速公路的出现,改变了普通公路车速慢、舒适程度低、安全性差的缺陷,以全新的快速交通运输方式迅速成为人们出行的首选。高速公路吸引了大量中短途旅客和货物运输,减轻了铁路的压力,实现了公路与铁路的合理分工,形成了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的综合运输布局。对于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来说,能源的节省、安全的保障的提高、运输效率的提升使社会资源得到更为有效的利用,有利于降低经济发展的成本,进而有利于社会的经济发展。

    3、公路运输有利于改善经济运行方式,实现质量提升。我国经济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发展,但是经济运行方式不合理,质量不高,经济的“粗放式”经营现象还相当普遍。由于各种运输方式分立,技术相对落后,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制约了经济运行方式的合理运行和质量的有效提升。由此,公路运输相对于其他运输方式更具有优势,可以有效地弥补其他运输方式的不足,衔接其他运输方式之间的断裂带。因此,采用公路运输经济手段可以有效地改善经济运行方式,进而提升经济质量。

相关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