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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培训的心得体会精选(九篇)

警察培训的心得体会

第1篇:警察培训的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美国警察;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启示

[DOI]10.13939/ki.zgsc.2016.35.243

中美两国都是大国,国内刑事、治安、等犯罪问题严峻,局面错综复杂,亟须提高警察素质,而经费保障是加强警察教育教学、改进警务培训、提升警力的关键环节。在我国,随着公安教育和招录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承担警察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公安院校和培训中心的经费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美国警察制度历经近230年的发展,警察院校的经费保障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笔者试比较中美两国警察院校政府经费保障的不同,以期从中得到启示。

1 美国警察院校经费保障情况

截至2009年,美国约有1.8万个警察机构,92万名警察。从级别上看,美国警察分联邦警察、州警察、地方警察三级警察。美国警察原来是按照英国警察模式建立起来的。但经过二百多年的发展变化,迄今美国的警察体制是世界上最复杂、最独特的一种警察体制。

美国警察教育有两个体系,一是警察系统的职业培训。在警察系统举办的培训学院或培训中心进行;二是普通大学举办的有关警察的,提供2年或4年的学历教育。在形式上,是两个独立的教育系统,某种情况下,分属于两种不同的教育阶段。例如,从普通大学获得警察专业学位的毕业生并不具有警察资格,招录考试合格后成为警察,必须接受警察岗前职业培训才能正式上岗。

1.1 职业培训的警察学院(培训中心)及经费保障

美国警察职业教育训练可分为职前教育训练、在职提高教育训练和联邦调查学院的在职培训(升职教育等)。20世纪初,在美国掀起一场警察专业化的运动,随后各州、各市相继建立警察学校或警察培训中心。

(1)各州或市县警察机关设置警察学院或培训中心。主要负责警察的职业教育。它是警察局的一个组成部分,直属警察局领导。美国各州或市县警察学院(培训中心)的经费由所在地政府拨款,相当一部分地方警察局也从罚没款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教育训练。

美国的警察学院(培训中心)经费使用与管理也完全由各州或市县的警察机关负责,不受教育部门的领导和约束。

(2)联邦调查局高级警官学院和联邦执法训练中心。美国司法部联邦调查局(FBI)在华盛顿设立一所高级警官学院(the F.B.I.Nationalacademy),学院任务是为联邦调查局培训各种专门人才和各地警察机构的中高级警官。在这里受训全部免费。FBI还在美国各地设立有59个分局和449个地方办事处,也代为承担培训地方警察的任务。

美国联邦执法训练中心隶属于财政部,是一个跨部门的联邦执法人员的培训机构,为司法部、财政部、内政部等联邦执法机构及地方执法部门培训人员。联邦调查局高级警官学院和联邦执法训练中心的培训经费由美国联邦财政支付。

以2005年财政年度美国各地警察学院新警入职培训经费保障为例,美国各级政府部门为新警入职平均总支出为一百三十万美元,为每个完成入职培训的新警身上的平均支出为16000美元,支付给全职教官的年薪为平均为32000美元。这些经费有一半的警察学院(51%)受来自州政府(54%)和当地政府(44 %)的拨款,52%的警察学院收取学员的住宿费,还有34%的警察学院向学生收取相关设施、资源和设备的使用费用,33%的警察学院还接受来自执法部门对新警的赞助费用,五分之一的警察学院接受州政府和联邦政府的基金捐助。

1.2 普通大学警察的学历教育及经费保障

在美国,警察体制内没有学历教育,教育体制内也没有一所专门承担警察学历教育的,普通大学的学历教育是警员获得学历的主要形式。因此,美国警察学历教育主要分布于普通高校的刑事司法学院及相关院系。

(1)大学学历教育。在普通大学设立有关警察的系部或学院,名称分别是刑事司法学院、犯罪学院、警政学院、FIFA学院、行政管理学院、公共安全学院等,主要提供2年或4年的警察学历教育。学生缴纳学费,国家财政投入参照普通高校拨款。

(2)研究生学历教育。全美有些大学中的系、学院或研究所,为司法人员开设了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大学毕业后再经过2年的硕士研究生教育,合格获得硕士学位,再经过3~6年的博士研究生教育,合格后获得博士学位。具有警察学历者并非可以直接从事警察工作,还必须参加招募考试。录用后,经过专门培训才能进入警察队伍。

(3)经费保障依据。美国各州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模式不完全相同,美国联邦法律未对各州教育经费拨款模式做一致性要求,但对拨款的投入依据、拨款模式因素要求必须经过各州法定程序批准,如部分州公立高校采用生均标准定额进行拨款,部分州采用成本结构的拨款模式,还有部分州依据绩效评价进行拨款,如田纳西州。

1.3 国家财政专项投入支持

(1)由于司法部执法支援局(LEAA)的支持,美国警察教育得到蓬勃发展,警察素质提高不少。有了LEEP的补助经费后,各州及各大城市的警察学校或培训中心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在普通大学开设的有关警察的课程或开班有关警察的院系,例如,警察科学、刑事司法、犯罪学院、执法学院等,据国际警察协会(IACP)的调查,有这类专科学计1198所,大学589所,硕士研究生院24所。联邦政府拨专款资助警察人员的教育和训练,1970―1979年的十年间,共资助60亿美元。

(2)美国政府通过“法教育执行计划”支持普通高校举办警察学历教育,至1989年止,有1221所专科、589所大学提供警察学术教育,另有123个研究所培养硕士、12个研究所培养博士。

(3)美国高等教育投入呈现明显的多元化趋势,其中,政府的经费投入仍承担着主体性作用。美国政府的教育投入保持在国内生产总值的7%以上。财政拨款是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美国公立高等学校经费来源比较多,但仍以国家投入为主,达到51%以上;其中州政府所占份额最大,达到40%以上,联邦政府的投入超过10%,高校自筹经费在50%以下。

2 我国公安院校(培训中心)政府投入情况

为适应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提升公安院校(培训中心)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和警察培训形势的发展需要,公安部等部委陆续出台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警察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予以充分保障。

2.1 公安学历教育政府投入

我国的警察教育培训是国民教育的组成部分,由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双重领导。目前,我国警察学历教育由公安部直属三所高校和各省所属的院校承担。这种教育体制首先要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招生录取。经费保障主要根据教育部门确定的学生人数和生均综合定额拨款确定。

(1)公安部直属三个院校。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铁道警察学院。它们主要职责是完成全日制统一招生的专科学历、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学历教育按教育部门统招名额限额招生,严格控制招生人数。中央政府对高校财政主要投入根据招生人数,按生均综合定额标准拨款,标准参照其他部属中央高校生均综合定额。

(2)地方省属公安院校。全国各省办有省属公安院校,包括中专学历、大专学历、本科学历和研究生学历教育。省级政府主要拨款结合本省财力状况,根据学生人数,参照省属同等院校生均综合定额拨款。

(3)经费保障依据。从2002年开始至今,财政部对中央直属高校的预算核定模式改革基本支出预算加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主要为保障教学正常运转,完成教学日常工作任务,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共用经费支出的生均综合定额拨款,是政府的重要的投入形式;项目支出预算是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拨付的专项资金。

2.2 职业培训的公安院校(培训中心)

(1)公安部直属院校及各省公安院校。公安部直属院校及各省公安院校除承担学历教育外,还承担大量的职业培训的任务。我国公安院校强化围绕实战、服务实战、融入实战、引领实战教育教学能力。公安部直属院校主要培训任务来自公安部及其所属司局组织委托的业务培训,以及部分省市非计划内的临时任务培训;各省公安院校主要负责公安厅计划内业务培训(如新录民警初任培训、司晋督警衔培训和领导干部首任培训等)、及公安厅委托的计划外岗位业务培训、非计划内的临时任务培训等。这些培训的经费保障全部按照“谁培训谁负责”原则,即公安部、省公安厅组织或委托的培训,培训经费由公安部及省公安厅负责保障,市县公安机关组织的培训,则由受训民警所在单位负责承担相关经费。

(2)各市警察培训学校或培训中心。为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和警察培训形势的发展需要,按照《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规定培训警察的需要,各市一般建有警察培训学校或培训中心。从近年各地培训情况来看,各地的培训经费保障差异较大。一方面,从实战部门角度看,全面落实培训经费保障比例的不多,有的地市甚至培训经费为零。另一方面培训经费保障情况极不稳定,有的地方今年经费情况良好,而明年的经费情况却很差;今年的经费情况不好,而明年的经费情况却明显好转。政府投入培训经费问题上存在一个共性问题:经费额度不稳定,渠道不固定,无制度上的保障。

(3)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和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专司培训全国高级警官,主要是培训全国一级警督晋升三级警监学员。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同一个单位,职责专司培养全国的警察培训。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和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都直属公安部,经费由中央财政保障。

3 中美警察院校(培训中心)政府投入比较及启示

中美两国在教育体制上存在显著的差异,在美国,警察职业教育发达,并与警察学历教育相对独立,界限较为分明。我国警察职业教育发展相对缓慢,还未能成为独立的教育体系,基本依托公安院校的学历教育。美国十分重视警察培训经费保障,对我国警察培训有启示作用。

3.1 完善政府投入法制建设,为提高高校财政收入提供法律保障

在美国,教育拨款的目的、申请、分配方法与管理等,都通过法律确定下来,法律手段不仅有利于明确政府和高校之间的权限,也有利于拨款的规范操作。针对目前我国教育法制体系不健全的实际情况,应积极借鉴美国经验,加快高校财政投入的制度化建设和法制化建设,加快高等教育财政投入的立法进程,在具体立法和执法方面应明确全国人大对财政资金的分配权;明确各级政府财政分担的责任、比例以及相关的约束条款,从而为高校财政投入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3.2 整合资源,降低教育成本,减少政府投入压力

美国警察培养将学历教育和职业训练分属不同的教育机构实施的经验值得借鉴。学历教育在普通大学进行,职业训练在警察系统举办的培训学院或中心实施。在我国,尽管政府大力提倡资源共享,《高等教育法》中也有相关条款,但大部分高校多年来所形成的“为我所有”的资源占有观和使用观,再加上没有具体措施作保证,使得高等教育资源在宏观层面上的共享难以实现。

(1)借鉴美国经验,综合大学办公安专业学历教育。美国警察培养将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分属不同教育机构实施的经验值得借鉴。中国公安院校都比较小,生均成本高,办学规模不经济。美国普通大学历史悠久,大学资源共享,实现规模经济。我国综合大学规模大,举办警察专业,可以实现规模经济,提高办学效益。

(2)合并同类警察院校(培训中心),实现资源共享,体现规模经济。目前,我国是教育部等行业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高校二大块的格局。高校体制既要相对稳定,又要及时调整,以促进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适应社会的需要。打破中央与地方条块分割,分别办学格局,院校合并,实现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目的。

第一种情况,同类公安高校合并。例如,某省省会城市有两所公安院校,两校学生规模都不足6000人,管理机构样样俱全,办学成本较高。如果淡化了单一的隶属关系,打破条块分割实施合并,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满足现代化社会经济发展,促进了中央与地方一定程度上的资源整合和资源共享。

第二种情况,建立跨行业的参照FBI学院办学模式,整合培训教育资源。公安、司法、国安、海关、财政、税务等行业设有培训中心。一些培训中心利用率低,培训规模不大,从节约资源角度看,培训中心合并,办学的平均成本和班级成本都会减少,合并的规模效益明显,实现规模经济,符合教育培训发展一般规律。

3.3 寻求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平衡点,减轻政府投入

美国高等司法教育教授杰斯.梅翰博士认为,在美国的警察教育是“大学着重学理论,警察学校学操作技能,美国还没有找出大学教育和警察专业教育的平衡点。如果把学习理论和进行技能训练的两个学校的教育合并到一个学校的教育进行一次性教育,在资源上是很大的节约”。我国警察教育培训实行的是职业教育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模式,是资源“节约”的教育模式。我国培养模式实施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岗位技能培训“三位一体”的培养模式,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在大学四年完成。二学位警察学历教育国家多承担两年的教育投入。我国警察应充分借鉴美国经验,解决普通大学毕业生文化基础一般都比警察院校的毕业生强,在考试竞争中警察院校的毕业生处于劣势地位。在我国警察职业教育不发达的情况下,寻找警察训练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平衡点,学历教育结合警务技能培训符合人才规格,节省政府投入,提高训练水平,既节约时间精力,又节省教育训练经费。

3.4 政府加大专项投入

参考美国司法部执法支援局(LEAA)的经费支持;美国政府通过“法教育执行计划”支持普通高校举办高等警察教育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美国警察教育水平大幅度提高。我国1993年开始实施的“211工程”和1998年启动的“985工程”建设,增强了所建高等学校的整体实力。中央政府巨额专项投入并没有惠及公安院校。建议在中央财政允许情况下,我国加大公安教育投入,不仅为公安高校创建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特色重点学科项目以及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提供资金支持,还能引导中央高校加快推进世界一流警察大学和一流警察学科建设以及特色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和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1]高文兵,郝书辰.中国高等教育资源分布与协调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2]顾钧,顾俊.美国警察入职教育与培训的启示[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3(3).

[3]王大伟.中国公安教育的特色与定位――从中西比较的角度考察[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2).

第2篇:警察培训的心得体会范文

培训是给新员工或现有员工传授其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正确思维认知、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过程。基于认知心理学理论可知,职场正确认知的传递效果才是决定培训效果好坏的根本。下面是由小编带来的有关入职培训心得体会,以方便大家借鉴学习。

入职培训心得体会1

硝烟弥漫的笔试和面试现场彷佛就在眼前,转眼之间我就已经坐在普陀公安分局的会议室当中进行着最后一天的新警培训。培训伊始我只是对我能成为一名人民警察赶到十分的自豪和骄傲,但随着培训的循序渐进,我对警察这个职业开始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当我回顾这三天的培训,我可以将其归纳为两个词,纪律和为民。

警察是一个纪律部队,这是在我培训之前就有所认知的。但是三天的培训下来,我认识到身为一名警察,我们的纪律等同于军队的纪律,又有别于军队的纪律,相同点在于,我们都要做到绝对的服从,都要做到洁身自好,都要对党和国家绝对的忠诚,都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和军队纪律不同的地方又在于,我们是国家的执法机关,我们所有的`纪律都是为更好的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在许多特殊情况下,我们的纪律是有弹性的。

其次就是为民。我相信绝大多数没有经过警校洗礼的社会生,在培训之前对于警察的具体工作大多都是由电影电视中的警和匪片镜头所构成的。诚然,我们是国家的执法机关,但是在现在这个和平年代里,除了将我们除暴安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这个根本工作做好之外,我们还要更多的承担为人民服务这个重要的任务。“有困难找警察”这句话就是对警察这项职能的最完美诠释。在中国,我们警察的称呼前面被冠以两个沉甸甸的字“人民”,因为我们和人民解放军一样,我们都是人民的子弟兵,我们不仅要维护社会稳定,给予老百姓安居乐业幸福生活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更要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热诚服务,为老百姓做一些实事。

以上就是我对本次培训的一些心得体会。同时我也希望成为一名警察后,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对得起身上穿着的警服,头上顶着的徽。

入职培训心得体会2

现在我已经适应了基地紧张而充实的生活,而且还利用业余的时间参加各种活动,不断地充实和丰富着自己,同时也开阔了视野和增长了见识。

人民警察之歌中有这样一句话“崇高的理想,培育出高尚的情操。严格的纪律,锻炼着坚强的队伍”。经过两个多月的培训,让我无论从思想上、身体上、业务能力上,还是在实战技能上都有了质的飞跃。现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总结这两个多月的培训生活。

一是思想认识上,通过不断的学习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方针和行动指南。学习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代会议精神,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努力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时刻刻以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为己任。作为基层民警,接触最多的是老百姓,所以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心系群众、始终保持亲民、爱民、为民的思想,踏踏实实的做事情,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二是业务能力上,身为一名执法者,熟知各种法律法规是我们工作的基本前提。两个多月当中,我熟知了《人民警察法》、《刑法》、《新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等等,自己的法律水平也有了极大地提高,这也为以后的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身体素质和实战技能上,“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教官的这句话无时无刻不再鞭笞着我。汗水不会白流,付出总会有收获,每天的一公里长跑、俯卧撑在不断的促使我们的身体变得更加的强壮。实弹射击、擒敌拳、交通手势操、巡逻盘查技巧、控制术、防守攻击技术、单警装备使用技巧等,让我们在身体强壮的同时实战技能也得到了极大地提高,未来工作中的临场应变能力也得到了加强。

紧张的培训还在继续,在接下来的日子中我要加倍的珍惜,因为我们在这里的时间已经没有多少,以后这种长时间、高标准、高质量、全方位的培训机会已经极少了。作为一名刚入职的人民警察,我深知此次培训的重要性,在接下来数不多的日子里,我要充分的利用起来。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高尚的情操,认真的态度去面对,扎实学好各种技能,为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打下坚实的基础。

入职培训心得体会3

在__年十一月至二0一一年二月期间,我参加了市公安局举办的二0一一年度第二期新警培训班学习。在警校这三个月的生活学习里,虽然时间短暂,但在我的人生轨迹中却留下了最光辉的一笔,使我永久不能忘怀。三个月的学习生活中,我学会了如何从事公安工作的许多技能与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磨砺自己的意志,锻炼了自己的体魄,为以后的公安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这次新警培训学习圆了我渴望了解公安工作、掌握公安工作技能与法律知识的愿望。在这三个月的学习中我学会了如何接警、处警,如何使用枪支弹药,并学习了国际上最安全的出警对敌战斗理念,这些都使我对公安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特别是在模拟枪战训练中,真正地体现了新时代警察高效率的快速反应能力与沟通配合意识,还有全方位的安全理念。一位名人说过:“划一根火柴,闪亮一下,就熄灭了。但倘若用一根火柴去点燃一堆火,却可以散放出比一根火柴大十倍、百倍、千倍,乃至无数倍的热量。”通过这三个月的训练,我越来越体会到这句话是多么切合实际。训练中,它使我们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素不相识的同学之间多了一份信任,多了一份友谊,它使我感觉到了团队的重要,团队团结一致更重要。尤其是在背摔及救生的项目中,更集中体现了这一点,至今我还回想着在背摔项目中教官所说过的三句话:“我相信自己,我相信大家,我们一定能成功!”多么朴素的语言,但它却使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信任的重要;在急救项目中,更加体现了团队团结一致的好品质、好精神,正如雷锋所说:“一朵鲜花打扮不出美丽的春天,一个人先进总是单枪匹马,众人先进才能移山填海。”只有大家团结一心,才能顺利渡过难关,完成任务。

第3篇:警察培训的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警察教育;国际轨迹;继续教育

一、国外警察教育继续教育体系及其启示

(一)警察继续教育自成体系,独立国民教育之外,不受国家教育部门制约,属于职业教育

这些国家的警察继续教育一般都由国家警察部门统一领导,统一审订教育计划,指导警察院校的招生、教学和安排学生就业。学制较短,一般是1-2年,培训内容主要是警察业务相关知识,以技能培训为主。法国、德国、日本和泰国等国警察均采用这种教育训练体系,日本又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日本的警察教育实行中央集权制,无论是职前培训,还是职后晋升培训教育,都十分强调全国统一,各级警察教育由国家警察厅统一负责,并制定统一的教学计划及实施细则,以便在内容和形式上保持统一。日本警察教育体系比较完备,除在首都东京设有全国警察的最高学府―――日本警察大学外,全国47个都道、府、县均设有警察学校。警察教育管理部门也相应设有7个管区警察学校,在全国形成了完善的警察教育网络。各级警察院校除统一执行全国的教学计划和实施细则外,在体制上隶属于相应的警察部门,由他们具体实施管理。日本警察院校学员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各级警察机关录用的大学毕业生;二是各级警察机关录用的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人。由于他们的学历不同,其教育训练模式和时间要求有很大区别。

(二)警察继续教育与社会教育相融合

警察部门除建立自己独立的继续教育体系外,还借助社会普通高等院校的力量,开展警察继续教育工作,在社会普通高等院校开办警政学系或专业学院,如美国、英国等。美国没有统一的部门主管全国警察继续教育,而是联邦、各州、市和县警察局分别设置警察学院或培训中心,负责警察的职业教育,即对新录用警察和在职警察进行培训。美国各大学中开设的警政或刑事司法学系及专业学院,属于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系列。其目的在于提高在职警察的整体学术水平和理论水平。美国警界把普通大学学历教育看作是一种宝贵的经历。20世纪40年代以后,美国各大学中又相继开设了警政硕士、博士学位,供警察机关的行政领导进行深造。英国与美国略有不同的是,其警察部门内部有统一的继续教育体系,英国警察继续教育的目的性很强,即为了升职。但是,美国和英国警察继续教育体系中也都没有专门的院校,英、美警察教育的突出特点表现在:一是社会大学承担警察学历教育,使从警人员从一开始就具备了文化和教育的高起点,为他们将来应付政治多变和文化多元的现实,成为合格的警察奠定了厚实的基础。二是独立的、自成一体的警察教育体系,使警察教育在课程设置、师资配备、经费来源、招生分配、教学计划等方面形成了严格和规范的规章制度,使警察教育针对性强、更符合警察实战需求。三是警察职业教育成为继续教育,其在新警察录用、职务晋升等方面规定了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使警察教育成为全体警员的继续职业教育,这种教育体系使警察队伍知识结构不断得到更新,始终满足警察职业的现实需要。

二、继续教育是我国警察教育的必然之路

继续教育思想肇始于法国教育家保罗•郎格郎在1965年发表的《继续教育引论》,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经典文献《学会生存》中肯定了这一思想并大力推广。瑞士教育家查尔斯•赫梅尔认为“可以与哥白尼学说带来的革命相媲美的继续教育概念的发展,是教育史上最惊人的事件之一”。1996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欧洲委员会主席J,Delors领导之下,许多人为21世纪从事着教育各方面的工作。他们进一步提出继续教育基于四个基本原则:1.“学会认知”,是将掌握广泛的普通知识和深入研究某些领域学科相结合。又称为“学会如何学习”。2.“学会做事”(Gilbert Ryles的概念),是获得能够应付生活中各种情况的工作资格、谋职能力、团体合作能力等。3.“学会共处”,即培养与他人在一起生活的敏锐感知力(因不同文化之间的误解,全球化非常强调这一点)。4.“学习生存”,即了解你自己的愿望,培养自我控制行为的能力做一个负责任的人。

之所以说继续教育是学习型公安队伍建设的必由之路,是因为继续教育赋予学习型公安队伍建设新理念和新内涵,继续教育是学习型公安队伍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继续教育反映了学习型公安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学习型组织理论认为,“未来的新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因此把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价值取向,不仅仅把人作为“经济人”“社会人”“自我实现的人”“复杂的人”,更要把人培养成为能系统思考、不断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在共同愿景下全面发展的“学习型的人”,要着眼于人力资源的开发、综合素质的提高,强调继续学习、团队学习、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创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良好氛围,使人在学习中不断成长、发展。

继续教育赋予学习型公安队伍建设新内涵。公安队伍作为一种现代组织,其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应该“为求得自我实现、提高生活质量以及获得职业需要的知识和技术,继续自主、主动地不断地学习”。作为学习型组织中一员的每一位公安干警,都是适应时代和社会变化的“新人”,他们不断学习以满足职业和生活变化的需要。学习型公安队伍建设就是要实现这样一个目标。在继续教育理论的指导下,学习型公安队伍的建设有丰富的内涵。在这样的学习型组织里,学习已经超越了传统的学校教育。在主体维度上,学习者不再局限于“坐在教室里的人”,每一名干警、领导都是学习的主体;在时间维度上,学习贯穿干警的职业生涯,甚至包括其退休后的生活;在空间维度上,干警的学习不局限在公安院校,办案现场、互联网、会议室都可以作为学习的课堂;在内容维度上,干警的学习内容不仅仅局限于书本知识,而是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有机统一。在学习型公安队伍里,无一人不学习,无一时不学习,无一处不学习,无一事不学习。干警们的学习不再是为了学历、职称等外在的东西,而是为了满足工作的需要和个体生活的幸福。

三、正确处理继续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关系

(一)反对重学历教育轻继续教育的倾向

重学历教育轻继续教育和各类函授教育“注水”的现象已成为公安院校教育最大的弊端,对公安院校教育尤其是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形成严重的冲击。因此,要明确培育人才是公安院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公安院校的一切工作,都必须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一中心来展开,要适应公安工作需要的新型人才培养体系,扩大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初任民警教育的规模,使人才培养模式呈现培养渠道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形成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重点将由以学历教育为主,转变为以继续教育为主,多种教育并存的新格局。学历教育将进一步向综合性院校集中,专业公安院校教学的主要形式将转变为在大学教育后更高起点上实施公安专业教学。应加大各级各类公安民警继续教育的层次和力度,不断完善培养模式,进一步拓宽公安民警的来源。

(二)继续教育长期化与制度化

公安院校必须加大改革力度,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改变不适应现代教育发展要求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将公安院校教育的重心由以学历教育为主向以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为主转变的思想,及时做好各方面的调整;二是应积极拓宽渠道,大力抓好各级各类公安民警的任职岗位培训工作,明确实施人才战略工程,必须在培养提高上下工夫,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资源,努力形成公安院校教育与依托国民教育并举、基础教育与继续教育衔接、公安院校培养与基层公安机关业务技能培训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格局;三是应健全逐级培训体制,使逐级培训与公安民警的晋升相结合,严格执行每级(职)必训、不训不提的政策。

(三)以规章的形式将继续教育模式固定下来

应尽快以规章的形式将公安院校的继续教育固定下来,建立健全“逐级培训、按级培训”制度,创立具有警察特色的继续教育体系,实施多层次的公安民警培训机制。一是要严把初任民警质量关。对学历教育实施“两段式”的培训体系,即“基础教育合训,专业训练分流”和“学历教育合训,继续教育分流”。二是要积极利用社会资源搞好公安民警培训,实行“双轨并进”。一方面要推行公安民警晋升逐级培训制度,并纳入公安院校培训规划,实行先培训,后使用,在培训中强调实用性、针对性,切实把培养与使用统一起来;另一方面是通过严格正规的自学、函授、成人教育解决公安民警高一层次的学历,注重长效性、基础性,不强调与任职挂钩,通过逐级继续教育和获得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培养高层次的复合人才。

参考文献:

第4篇:警察培训的心得体会范文

[论文摘要] 警察是国家公权力的主要实施者之一。国家公权力从根本上是为了保护社会整体和大多数民众的利益。从社会层面而言,加强警察职业价值观建设,就意味着保证警察职责有效的履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维护社会公正执法,维护公平和正义的社会法律价值。因此基于警察职业教育的视角,设计研究警务培训中的职业价值观课程是很有必要的。

职业价值观是反映人们的需要与社会职业属性之间的关系,是人们对社会职业需求所表现出来的评价,是人们对于职业目标、职业生活意义、职业等级等问题的价值判断,它直接影响着人的择业态度和行为,是决定人们职业行为的心理基础。

一、苦察教育培训中职业价值观缺位分析

警察职业作为和平年代中维护社会安定的神圣“守夜人”,是一群直面危险与“黑暗”的国家忠诚卫士,其承担的重要使命与职责自然不言而喻。然而在当前的警察职业教育与培训中,对于警察职业价值与职业精神的教育却显示缺位与薄弱,个体与组织的相互认同存在错位与不断淡化的趋势,使得专业知识与技能游离于警察职业价值的指导之外,从而造成警察个体对于自身职业的价值信任危机。在对于警察职业培训的反思中我们寻找到如下的痕迹:

首先,职业培训的课程中缺少警察职业价值观与警察精神的内容。职业价值观是人们衡量社会职业优劣和重要性的内心尺度,是个人对待职业的一种信念,并为其努力实现工作目标提供充分的理由。警察培训教育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对于警察—公安机关最核心资源的开发性投人,然而缺少了良好职业价值观与警察精神的个体,在行动上极易陷人盲目与迷失,更难做到忠于职守与尽职尽责。

其次,警察专业化的培训内容中并没有职业价值或警察精神的成分体现。在当前的警察职业培训中,过多地强调了技能与专业知识的灌输,从而忽略甚至偏废了职业价值观教育,技能培训只是简单刺激一一反应联结,而职业价值观课程的引人将培训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面,从而形成警察个体的“完整”职业价值认知与行为结构。在教会学生怎样操作的过程中,我们更要强调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其他。我们需要的是具有职业精神与专业素质的全面人才,而不仅仅是“技工型”个体的集合。

再次,职业价值观培训缺少了“与时俱进”精神。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与体制的转变,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也在发生着悄然的变化,以完全的忘我利他、舍小家为大家为价值趋向已经不是社会价值观的全部内容,兼顾多方利益的多元价值选择已经逐步为公众所认可,而警察所要求的无私奉献精神在遭遇多种价值观时也易于使个体感到困惑与不解。在当今世界,在承认个人利益、通行等价原则以及维护民主、自由、竞争等思想观念的前提下,社会价值取向不可能是单一的,而是趋向多元化的。然而我们的培训仍然停留在数十年不变的陈旧理念与模式当中,对于警察作为社会成员中的一个普通个体没有给与更多的关怀与关注,在其职业价值观受到巨大挑战时,没有进行合理的疏导与有效地指导,乃至少数警察个体误人歧途,对于警察职业的整体形象同样带来了负面影响。

二、警务培训与警察职业精神的融合

没有理念转变的行为方式是可怕的,而没有获得认同的职业价值观同样是危险的。警察作为国家权力的执法者,代表着法律的权威与政府尊严,警察个体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其所产生的不利影响要远大于行为本身。由此警察职业价值观念与职业行为本身的良性循环成为了警察职业教育重要课题。

(一)将警察职业精神内化于警察培训

警察专业化技能的培训从本质上体现出按一定关系组织起来的,形成完善与合理的程序性操作与认知(如警务战术,射击……),它只是一种简单的“刺激联结”反应,是动作与认知的连锁化,技能一旦形成,只要动作刺激出现,就可以自动完成一系列的反应程序,逐步的刺激会使技能更加熟练、准确、协调与流畅。然而职业价值观课程的引人可以将培训提高到一个更具高度的层面,形成警察个体的“完整”职业价值认知与行为结构。警察执法与服务过程中,不仅仅是程序与技能的运用,更重要的是警察职业精神的外化过程与体现,让我们在展示专业能力的同时彰显了警队与警察祟高的职业精神价值。

通过完善的警察价值体系建设而引导行为模式的改善是职业价值观课程的重要目标,在课程设计中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警察职业价值中需要达到的标准,共同追求的目标与理想。

1.明确警队追求的目标:明确目标,例如建设全国安全城市,以此激励全体民警朝着目标奋斗。目标不宜过高过远,最好与生活的城市密切联系,既能激发民警的积极性,又能获得市民的支持,促使市民与民警形成共同目标。

2.形成警察职业的核心价值:公平、正义、忠于法律。

3.将核心价值观融会引人工作机制中,形成职业重要价值观,如诚实、友善、尊重权利、专业精神、精益求精。

4.在警队中通过各种形式使价值观获得广泛认同,以此内在规范警察个体行为,团结警队。

5.通过宣传警队的价值观,外塑警队形象,获得公众支持;内修队伍,深化价值认同,自觉约束自身行为。

6.职业与公众的关系,当然目前职业价值观建设还需要一个任务,就是要对现有的价值观中合适的与不合适的做出区分,树立价值理念即追求的目标;分析现状形成的原因,寻找有效的建设方法。

(二)警察培训促进个体价值与职业价值的共同提升

当今中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多元化。职业价值观的发展趋势也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展现,以完全的奉献而不问索取的价值取向在当前社会已不能为相当多数公众所接受,建立在多元利益结构之上的多元价值观逐步形成并得到广泛认同。然而警察的职业特质决定了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与宗旨,这在现实工作与生活中正在受到多元价值观的挑战。由此在警察培训中需要将个体价值与利益需求和职业价值有机融合,使职业价值取向更注重完善人性,在比较中形成一种健康的价值体系。

皮亚杰建构主义理论指出,人类认知与价值体系的形成通常会经历图式—同化—顺应—平衡的过程。图式是价值观结构形成的起点和核心,图式的形成和变化是认知发展的实质。同化是指职业个体对刺激输人的过滤或改变过程。顺应是指学习者调节自己的内部结构以适应特定刺激情境的过程。当学习者遇到不能用原有图式来同化新的刺激时,便要对原有图式加以修改或重建,以适应环境。平衡是指学习者个体通过自我调节机制使认知发展从一个平衡状态向另一个平衡状态过渡的过程。

在警察培训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借助建构主义的基本理论重新构建警察个体的价值观与行为模式,或改善原有的不适当认知与行为模式。利用警察个体原有的知识经验或看法,通过合理引导与搭建平台,使之逐步与警队乃至社会认同的主流价值体系相适。在此过程中,不能简单强硬地从外部对学习者实施知识后价值观念的“填灌”,而是应当把学习者原有的知识经验作为新知识的生长点,引导个体从原有的知识经验中,生长新的知识经验以及对于问题的解释,从而促进警察个体—警队—社会三者间相互认同,使得多元化的价值观从本质上获得一致与统一。

三、替察职业价值观专题课程设计

(一)课程目标

1.改善认知。警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警务工作的特殊职能决定了其承受的心理压力比一般群体要大。所有应激性职业中,警察工作所承受的心理压力指数高居首位,当警察个体的心理压力不能得到及时而有效的调节和缓解时,心理压力就会转化为行为的反向动力,由此对于警察职业的价值性必然产生副作用。价值观专题课程通过合理借鉴建构主义的教学方法,在学员已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之上,帮助个体重新建构完善的职业价值观,(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作用只是提出引导性问题,帮助学员搭建认知平台,而非传统的“填塞式”方法)或对于认知过程中的冲突价值进行有效改善。

2.增强警察自我效能。增强自我效能是指人们对自己能否成功地进行某一行为的主观判断。班杜拉认为,人的行为不仅受行为结果的影响,而且受通过人的认知因素形成的对结果期望的先行因素影响。警察个体在掌握了一定警务技能与知识的前提下,自我效能就成为了行为效果的决定因素。在实际的工作中,现实与理想所造成的落差使得低下的自我效能不断强化,而职业价值观课程的目的正是在于通过在改善认知的基础上,将个体价值与职业价值有机融合,使警察个体在崇高职业价值观的完善框架内激发自我效能的增强。

3.成就动机。马斯洛认为,人类的需要是分层次的,由高到低,它们是:自我实现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生理的需要。

自我实现的需要是最高等级的需要。满足这种需要就要求完成与自己能力相称的工作,最充分地发挥自己的潜在能力,成为所期望的人物。这是一种创造的需要。有自我实现需要的人,似乎在竭尽所能,使自己趋于完美。自我实现意味着充分地、活跃地、忘我地、集中全力全神贯注地体验工作与生活。警察个体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同样需要自我实现与成就感,、现阶段警察组织内部的倦怠感与认知冲突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缺乏成就感所致。

4.获得“学习迁移”。学习迁移通常指一种学习对于另外一种技能或知识获取的影响,既包括先前学习对于后继学习的影响,也包括后继知识与经验对于先前认知结构的反作用。警察职业价值观教育体系不能仅仅依赖于短期培训以达到一劳永逸的效果,“教育的效力,大半依赖于学员所学课程中可能迁移的数量与质量”,借助在职培训警察已有的知识体系,通过“组织者”的合理引导与价值观的不断完善,使得学员可以获得一种长效的学习迁移与自我完善的再学习。

(二)警察职业价值观体验式培训课程的开发

1.警察职业价值观澄清训练。课程目的:帮助在职民警澄清自己的工作价值观,特别是首要的需求,从而能够对自己目前的工作有一个全新的感受;课程原理:价值观是依据个体需要对客观事物做出的评价,因此首先应当澄清自己的需要,而后才能做好评价,才能够认识自己在职业中得到满足的需要和未得到满足的需要。而这些需要对于个体的意义和价值所在;课程时间:3学时;训练形式:8人一组围坐成一圈,共三至四组。

课程内容包括:(1)热身熟识活动—自我介绍串串烧。主要目的是让小组的氛围活跃起来,相互觉得温暖安全。

(2)工作价值观澄清练习。练习一,工作价值寻宝。请从以下备选的众多价值中,选择自己在工作中最看重的5个价值,并说明理由。目的在于帮助在职民警澄清自己的工作价值观。

练习二,工作价值丧失_J第一次工作发生变故:你必须在五个重要价值中放弃一个,你会放弃哪一个请说明理由。第二次工作发生变故:你必须在四个重要价值中放弃一个,你会放弃哪一个请说明理由。第三次工作发生变故:你必须在三个重要价值中放弃一个,你会放弃哪一个请说明理由。第四次工作发生变故:你必须在两个重要价值中放弃一个,你会放弃哪一个请说明理由。目的:帮助民警认识到已经拥有的价值多么重要。

第5篇:警察培训的心得体会范文

监狱警察的来源都是通过国家招录公务员的渠道择优录用,他们的知识结构主要是靠从事本行工作以前在学校学的以及在其他行业积累的。从事监狱工作后主要是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对大多数警察而言,监狱业务知识和所从事的岗位专业技术知识与当前监狱工作发展的形势存在严重的不适应。尤其是思想观念、执法理念等与现实监狱工作的需要有较大的差距。导致理论与实践思维跳不出旧框框,难以有突破式的发展。据有关专家预测知识的折旧率,50年前是30年折旧一半;而现在则是每隔7至8年折旧的一半;电脑软件方面大约是半年至一年折旧一半。因此,监狱警察都面临着知识更新的需要。尤其是直接管理罪犯的警察,面对来自全国各地,各行各业,有的还有着丰富社会经历的罪犯(现在罪犯的文化层次比九十年代罪犯要高得多),监狱警察得知识面就显得比较狭窄,这也是与现实工作存在着严重不适应的一大问题,较大的制约着对罪犯的监管教育改造效果。此外,从各大专院校毕业,通过考公务员渠道进入监狱警察队伍的人员,大多数都没有经过系统的教育培训,对监狱业务知识和监狱工作对警察的相关要求往往是一知半解。这对工作的适应程度和工作效果是可想而知的。所以,我们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要建立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团队,不断提高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进一步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狱工作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的需要。监狱警察面临着更新知识、更新观念,进行教育培训的必要性。

二、监狱警察的培训形势及分类

目前我国监狱警察教育培训的种类主要有:学历教育、岗前培训、晋升(晋职、晋衔)培训、专业培训、更新知识以及专题教育培训(如: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17大”精神教育等)等几种教育培训形式。

(一)按担任现职的不同可分为:监狱领导的培训(又分为监狱领导正职培训和监狱副职领导培训);中层领导的培训(又分为监区正职培训和监区副职培训)及其它警察培训。

(二)按行政级别分为:正处级领导的培训;副处级领导的培训;主任科员级警察的培训;副主任科员级警察的培训;科员级警察的培训;办事员级警察的教育培训。

(三)按专业分为:改造职能技术培训;生产技能及管理知识培训;政工人员专业技能培训;财务技能培训;医生职业技能培训;及其它专业技能培训(如:採煤技术等)。再细分,如改造职能培训又可分为教育改造业务知识培训、狱侦工作业务知识培训、狱政管理知识培训、生活卫生及刑罚执行等业务知识培训和处理狱内突发事件演练培训等。

(四)按从事警察工作的时间分为:新招录用警察培训及在职警察的培训。

三、培训的目的

着眼于使监狱警察能达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警察个人和整体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注重能力培养,从而提高执法水平、执法能力,以提高岗位职能为重点,为监狱的稳定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培训的指导思想

以邓*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17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为要求。

五、培训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讲求实效的原则;2、培训与考察(或参观)相结合;3、提高管理理念(或执法理念)于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相结合;4、依托省内外大专院校培训与本系统自主培训相结合;5、实践操作培训(如进修)与理论培训相结合;6、中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如目前监狱较紧缺的心理咨询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对各监狱的技术骨干的培训就需要进行中长期培训,因为,这样培训出来后才能独立从事这方面的工作。7、适应性与针对性相结合。

六、监教育培训的方式

1、请专家教授做专题讲座,以加强监狱警察对专题命题的认识。在大中城市人们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去选择听取各种各样的专题讲座,但在地级以下的中小城市就没有这样的机会。所以,就需要采用请进来的方式给警察汲取一些精神营养。如:学习贯彻“17大”精神就很有必要请这方面的专家教授到监狱给警察做专题讲座。又如:目前发生“”分子的骚乱事件,若能及时请有关专家到监狱针对“”问题给警察做一次专题讲座,然后再由警察给罪犯做相关的教育,将会受到较好的效果。

2、进修。进修的对象为专业技术方面的技术骨干。如建筑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若是专业院校毕业的,已有了理论基础,但缺乏实践经验,对这部分人,单位领导层认为需要培养做技术骨干,使其能独当一面胜任工作的,可联系知名的建筑工程公司让他们去进修,时间约一年左右。又如,现在有的监狱将医生轮流送到市级 医院去进修临床医学,这就是一条很好的途径。其他专业,如煤矿专业人员、网络技术人员等都可以采取进修的方式培训。

3、分层培训。对监狱领导的培训,可按领导分管工作的性质,联系此项专业较强的国内知名高校,事前确定好科目给予教育培训。

对中层领导的教育培训可分为监狱经济与管理、教育改造、狱政管理、狱侦、刑罚执行、生活卫生等专业为重点。分别进行教育培训。方式:联系省内外知名高校,事前确定科目进行教育培训。

4、参观、考察的方式。通过组织警察到省内外本系统管理先进的单位或其它知名企业参观、考察,使警察能开阔视野,明确本单位的差距,学习他们先进的管理经验或管理理念,这对促进警察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推动监狱工作的发展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5、集中轮训。这是针对绝大多数监狱警察而言的。可根据警察所从事的专业分别设置相应的科目进行集中教育培训。选择教育培训科目时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如,狱侦干警培训,思想教员业务技能培训中;心理咨询干警业务技能培训等。力争每两年的使在职警察至少有一次教育培训的机会。

6、新招录用警察的教育培训。对新招录的警察由于多数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监狱业务知识的学习,若不进行相应的专业知识培训,就难以适应工作的需要。所以,对新录用的警察必须进行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使他(她)们从思想上树立起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要求,掌握应知应含的专业知识,从而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以尽快适应监狱工作的需要。对新录用警察的培训最好是将他(她)们送到司法警院进行。时间半年至一年。

7、师资的选择。实行开放动态的师资队伍模式。除送到大专院校进行教育培训的警察外,本系统组织的培训,师资选择应广泛一些,除了有选择性的请大专院校(含警校)的教师授课外,还可以安排本系统内部在某个领域有一定理论研究的领导(如监狱领导、省局处室领导等)或在某方面有突出工作经验的警察授课,甚至还可以请社会知名人士,如:企业家、社会学家、公检法司领导、律师等授课。

8、加强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采用先进的培训方法。教育培训可采用网络、电化教学、视频系统等科技手段开展远程教育,如:可以由省局聘请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讲座,制成碟片下发,或通过内视频收看等。

七、教育培训的内容

在培训内容的选择上有关主管部门应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力求课程设置能做到尽量适应监狱工作的实际需要,并适时调整,突出适用性、针对性、实践性。目前监狱警察教育培训设置的课程主要是监狱工作基本知识以及其它与监狱工作相关的法律常识、经济形势、政策等内容。此外,还应设置并加强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警察管理学、生产经营管理学、法学、监狱学、信息学、计算机,处理狱内实发事件演练、警察体能技能、警察职业伦理道德、警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为内容的教育培训。以此进一步开阔警察视野,拓展警察工作思路,优化知识结构,增强工作能力。在研究课程设置时,还应考虑针对不同级别、不同工作性质,培训内容也应有所侧重、有所区别。如:对一线警察的培训就要和科室、监区以上警察的培训区别对待,主要加强实用技能培训,开展体能训练和能力拓展方面的训练,通过培训达到提高其实战能力的目的。

八、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制度和考核机制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高标准、严要求,要把教育培训工作真正作为提高监狱警察素质的一个重要渠道,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第6篇:警察培训的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社会资本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3)03-055-04

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是广西与东盟各国之间开展警察教育训练的理念、内容、方法、管理、人才培养、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活动。它既是中国与东盟国家战略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警察院校发展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被广泛采纳并用来解释和说明许多研究领域问题的综合性概念和研究方法,以信任、规范、参与网络、文化认同为基础的社会资本是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社会资本在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中的作用

“社会资本”的概念由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于1980年正式提出后,经詹姆斯・科尔曼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学概念。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D・帕特南认为:“社会资本指的是社会组织的特征,例如信任、规范和网络,它们能够通过推动协调和行动来提高社会效率。”作为一种不同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的资本形式,社会资本是以信任、合作、规范及认同为核心,以参与网络为载体,使参与者更有效地共同行动,促进个体内部与相互间协调、互惠和合作,实现共同目标的社会结构性资源。社会资本理论与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之间存在一定的逻辑关联,强大的社会资本存量对推进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起到积极作用。

(一)信任是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心理基础

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是广西和东盟警察教育训练机构以共同利益和信任为前提,以培养和造就大批具有宽广视野和战略思维、熟悉国际规则和现代管理知识、善于把握国内外大局的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人才为目标,搭建高层次国际警察教育交流合作与政策对话平台,积极开展双边、多边和区域性的,服务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济发展的教育训练的交流合作活动。为了避免机会主义行为给参与博弈的各方带来损失,这种交流合作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者对共同参与的行动后果共同承担风险的行为,这意味着博弈的双方或各方要求建立一种对称性的信任关系。信任是对他国未来行动的一种预测,判断他国是否值得信赖的重要依据就是对他国声誉的评估,对促进中国-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发挥着作用。首先,信任具有重要简化功能。信任以内心保证的安全感代替信息的匮乏,促使政策制定者在考虑本国利益的同时更多地关注其他国家的相关利益以及国家之间的分歧,简化交流合作程序与实践,减少国际冲突,增进国家之间的了解和信任,维护东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其次,作为全球合作的重要纽带,信任有助于增大国家间透明度,减少国家间交易成本。正如伯纳德・巴伯所言:“信任是一种社会关系或一种社会体制中为所有成员增进利益的创造者。”再次,在现代社会,互惠、道德义务以及社会责任与信任具有维护交流合作秩序的功能,并为不断相互作用的交流合作者和体制提供了道德认识和道德期望,促进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正常运转。

(二)规范是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运行准则

规范是指人们为了节约交易费用,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实现交流与合作目标,通过长期博弈而形成的、对人们相互作用的行为进行约束的规则。社会资本是“实际或潜在资源的集合,这些资源与由相互默认或承认的关系所组成的持久网络有关,而且这些关系或多或少是制度化的”。作为一种社会规定,它包括规则、标准、法律、习惯和习俗等,影响并规定着国际政治中行为体的具体利益、行为、交流合作以及国家安全目标的工具。它贯穿于广西一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过程中,从交流合作意向的形成、交流合作的具体施行以及交流合作的监督等都离不开规范的约束和调节作用。“社会资本所包含的信赖与互惠规范有助于促成自发性的合作与协调,可以用来改善社会行动”。有效的规范可以为中国-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提供一套框架与秩序,使交流合作具有可预见性和可依赖性,减少交流合作的不确定性,增加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的信任,创造互惠的社会关系网络,有效地促成合作,促进交流合作的可持续发展,为交流合作提供良好的氛围。有效的规范还可以“促进互利主义道德观念在群体中的普及和发展,并有效抑制自我主义和利己主义道德观念”,可以提供可靠的信息,增强透明度,减少合作者对合作伙伴的担心,促使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建立一种正式和稳定的交流合作关系,减少机会主义的威胁,降低交流合作的交易成本,减少管理与监督成本,把阻碍交流合作得以进行的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保证交流合作的稳定与有序,为巩固和发展交流合作关系扫清障碍。正如科尔曼所言:“有效规范是一种作用很大的社会资本,规范对个人行为起着重要的约束作用。”因此,它能够有效规约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的交流合作行为,促其达到相互沟通、理解、认同和协同,并在复杂的利益博弈过程中形成规则意识和集体行动,形成交流合作的整体性秩序,从而提升中国-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有序性和有效性,推进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网络是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渠道与载体

社会资本是一种从中可以提取一定资源的、持续性的、体制化和较为稳定的社会关系网络,存在于人与人特定的亲属关系、工作关系、群体关系和组织关系等各种现实网络之中,“体现为约束网络社会和团体成员并使合作成为可能的彼此信任、相互理解、共同价值和行为取向等”,并通过某种制度化的关系和行为来得到保障和加强。中国和东盟之间经过长期的交往,反复筛选,选择那些遵守国际交流合作规则、信誉较好的警察院校作为合作对象,互利互惠,逐渐形成相对稳定的关系网络。交流合作人员在中国和东盟各国警察院校之间频繁流动,结成广泛的同事网络,又会与同学网络、朋友网络、血缘网络相互重叠,从而形成一个范围广、领域多、链接多的交流合作渠道与载体。这些关系网络可以促进广西和东盟的警察院校、警察机关内部与外部间有效联动与相互配合,创造出良好的交流合作环境,使得资金、信息、人才、技术等资源更容易快速流动,警察机关、警察院校、科研院所、政府、非政府组织等行为主体在相互作用中实现资源互补、知识共享、人才支持、技术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与资源合理配置,强化信守诺言、遵守行为规范的美德和声誉,培育强大的互惠规范,促进广西与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信息沟通,提高交流合作的互信程度,提高交流合作效率,使交流合作变得更容易。

二、社会资本缺失是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重要制约因素

社会资本的内在特性决定了其是推进中国-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重要资源,但在当前复杂国际大背景下,中国-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社会资本总体发育还不是很成熟,这构成了对中国-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重要制约。

(一)信任有待深化

信任是建立在对他人的意向或行为的积极预期基础上而敢于托付(愿意承受风险)的一种心理状态,是“另一方倾向于相互合作而不是盘剥自己的合作的一种信念(beHef)”。中国-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涉及许多因素,信任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的相互信任是交流合作的必要前提。交流合作关系实际上是对未来行为的一种承诺,只有彼此相互认可,各方信守诺言,才能使这种承诺成为可靠的计划并最终得以实施。中国-东盟关系走过了从消除疑虑、开展对话、增进互信到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不平凡历程,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特别是随着中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通过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2011-2015年)》,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交流合作从政府层面到民间交流合作层面的全方位展开,中国-东盟各国的相互依存程度不断加深,双方安全关系、政治关系和战略关系的互信不断增强,形成了“相互依存、共同命运、同质性和自我约束”,正处于历史最好发展时期,为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奠定了坚实的心理基础。互信既是中国与东盟合作的基础也是挑战。由于中国与东盟由于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双方在冷战结束之初形成的是一种负向认同即对双方交流合作产生了消极影响,中国与东盟交流合作还存在许多阻力因素。例如对中国有疑虑和担心的“中国”、矛盾错综复杂的“南海问题”和悬而未决的“”以及美国介入东亚事务都影响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关系的正常发展,使交流合作各方很难在互信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从而影响广西一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积极性和正常交流合作事务的开展,不但提高了交流合作的交易成本,更增加了交流合作的困难。

(二)规范有待加强

作为社会资本的主要内容,规范是指在特定的交流合作共同体中相互认可、信任并具有约束力能够自我维系的一种社会规则。在国际关系中,它是对国际行为体制度化了的“以权利和义务定义的行为标准”,能为人们的社会行为确立起一个合法性的边界,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或者不应该做什么,帮助达成各国意愿的契合,建构和实现国家的身份与利益,减少国家间互动的不确定性,降低合作的交易成本,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等。推进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仅靠信任、认同和声誉还是不够的,必须形成一套相应的约束性和调节性规范,有效保障交流合作的顺利进行。中国与东盟签署了《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服务贸易协议》等一系列文件,组建了多种多边合作协商机制,为开展非传统安全合作和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是我国改革开放、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产物,是建立在相关法律授权基础上的一项涉外警察教育服务贸易活动。随着我国教育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中外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深入发展,交流合作中的教育、利益回报、适用法律、中国与东盟法律渊源和法系的差异、教学语言使用、优惠政策法律界定等问题日渐凸显,加上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缺乏规范性、全面性、权威性的条约和协议,双方仍然只是停留在探讨、研究和意见交流的阶段,真正的合作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使交流合作只限于签订协议、参观访问、开研讨会等,还没有长期、中期、短期专项培训,交流合作多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进入实质性的合作阶段,与政府积极提倡形成较大反差。

(三)合作网络有待健全

“行动的成功与社会资本正相关”。社会关系网络既是社会资本的来源,同时也是社会资本本身。交流合作的社会关系网络越广,与他人联系越密切越频繁,意味着其社会资本存量越大。社会资本存量的大小不仅仅取决于与他人联系的数量与规模,还取决于与他人所建立起来的关系质量。因此,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依赖于中国和东盟各国“特定行动者占有的社会资本的数量,依赖于行动者可以有效加以运用的联系网络的规模大小,依赖于和他有联系的每个人以自己的权力所占有的资本数量的多少”,依赖于其摄取的社会网络资源的能力。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渐改变过去孤立于国际社会的状态,积极融入国际社会,与东盟形成了从双边到多边、从政府到民间的多层次的交流合作关系网络。中国与东盟的关系网络急剧扩大意味着中国的国际社会资本增大,但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网络仍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现有的交流合作大多是政府层面的合作或者是政府主导下的或行政力量推动的,还缺乏政府、市场、社会多层次的组织互相交叉、互相组合而成的立体网状的组织机构。同时,当前我国警察教育训练主要侧重于偏向封闭、内向型,与发达国家相比缺乏开放度和国际视野,国际化程度比较低。有关公安部门和警察院校还未真正树立国际化的教育观念,缺乏把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的强烈意识,没有真正成立相关管理机构或部门,也尚未制定相关的具体政策、体制、机制,以支撑、规范、推动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发展。

三、培育社会资本,促进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

(一)树立警察教育训练的国际化观念

国际化是警察教育训练改革与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借鉴国际经验,拓展国际空间,与相关国际组织、大学和机构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是新形势下我国警察教育训练改革与发展的核心理念和重要战略目标之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搭建高层次国际教育交流合作与政策对话平台,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和全球性、区域性教育合作”。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也强调,要“推动公安院校、训练基地与国内外著名院校、科研单位和国(境)外警察教育训练机构的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干部国际化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宽广视野和战略思维、熟悉国际规则和现代管理知识、善于把握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的优秀中青年领导及后备干部”。为了培养和造就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人才,公安部把广西相关警察院校列入全国首批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政法院校之一。因此,在全球化、国际化、区域化背景下,要牢牢抓住机遇,把握当今警察教育训练改革与发展的潮流,依据我国教育国际化的具体部署,更新警察教育训练的认知,树立国际化观念,不断地增强国际合作意识,以开放的姿态积极应对教育国际化的挑战,主动开展国际警察教育训练的交流与合作,“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国际上警察教育训练的先进理念和办学经验,加大国际优质教育训练资源引进力度,推进教育训练国际化工程建设,积极构建警察“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将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提高国际化、应用型警务人才的培养质量,为广西和东盟国家发展、CAFTA建设、国际警务执法合作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增加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信任社会资本

“社会资本的重要特征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而促使信任产生的关键因素不在于社会网络关系中成员间物质利益的等价交换,而在于其他,即除了上面所提到的‘共享规范价值’,还在于通常存在的‘义务与期望’关系”。互信是国家间交往的基本前提,是促成国家集体行为的一般逻辑。因此,中国要世界推广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价值理念,承担更多的国际义务,全方位地参与地区合作,努力推动东盟地区主义向前发展,在尊重东盟在地区合作中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发挥一个地区大国应有的影响,维护中国周边环境的和平与稳定,向世界展示自己和平的、合作的、负责任的、以追求世界共同利益为目标的大国形象,增加国际社会的期望和信任。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2011-2015年)》,妥善处理双方存在的问题,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加强和拓展政治、经济、安全、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对话、交流和合作,增强CAFTA的文化认同感和群体凝聚力,实现互利共赢,促进东亚地区整体发展与繁荣,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以睦邻、互信、对话、合作为核心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不断地得到巩固与发展,为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奠定坚实的心理基础。

(三)提升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规范社会资本

建立和完善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过程同时也是进一步加深各国相互依赖的过程,并有利于提高国家的自我约束性,即稳定的国际合作必须通过有效的机制加以保障。在国际关系领域,国际规则、国际制度和机制是国家间信任的重要制度保证,并与国际合作呈现相关关系。中国和东盟各国要充分考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成员各国复杂的法律关系,在WTO的法律框架下。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涉及政治、军事、宗教、种族事务的原则,限于警察教育训练的原则,自愿合作的原则等,完善调整组织机构法律地位、组织内外经济政治和社会文化等关系和内部争议解决的规范。要认真解决中外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法律冲突,要以战略眼光,科学地预测警察教育训练的未来发展,对我国现有的中外警察教育训练交流法律法规与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进行相关的对比和价值评价,对于那些不相适宜的、有冲突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并制定出一些有利于中外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良性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外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规范社会资本建设。要参照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融入区域性警察教育训练的特点,建立健全中外警察教育训练管理制度,构建广西一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联络机制、定期会谈机制、对话协商机制、质量保障机制、争端解决机制和教育训练准入机制,积极探索并创造独具警察特色的育人模式和发展体系,建立和完善适合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现代大学组织、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

(四)构建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网络社会资本

社会关系网络是社会资本的运行载体和渠道。构建社会关系网络是获取社会资源的一种重要方式。搭建合作平台,提供发展载体和渠道,拥有更多的国内外社会关系网络,是推动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物质基础。要充分发挥广西作为连接中国与东盟的重要枢纽、中国-东盟博览会及商务与投资峰会的永久承办地和中国一东盟国际区域性人才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基地等优势,积极利用东亚合作、东盟地区论坛、联合国等地区和国际论坛等现有机制,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公安部国际合作局、东盟秘书处、区域性合作组织等的功能,构建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主导系统、协同系统、协作系统和辅助系统相互联系的运作系统。要在组织上尽快成立从事广西-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工作机构(东南亚警察交流培训中心),搭建国际交流合作、援外(外警)培训、引进国外智力等平台,为中国与东盟各国共同参与交流合作、探讨交流合作、研究合作搭建交流平台,最大地聚焦国际视野、聚集各国智慧、增进各方互信,推动中国一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发展。要创新《公安部外警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外警培训、边境警务会谈(会晤)、国际警务合作、警务联络官等跟踪联系制度,逐步形成纵横交织的多维跟踪联系网络,加强学员与中方的感情、友谊和继续深化、持续扩大教育训练交流合作,促进广西一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渠道的拓展及能力的提高,从而提升广西警察院校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第7篇:警察培训的心得体会范文

论文摘要:随着监狱体制改革步伐的不断推进,加快监狱人民警察能力建设是我们队伍建设的必然选择,为解决当前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为监狱民警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合理设置民警的培训课程至关重要。本文主要研究如何设置监狱警察培训内容。

目前针对监狱警察教育培训设置的课程创新新不够强。很多培训,只是简单的业务学习,没有从根本上引进新的知识系统,进行创新性教学。学院的收获并不大。因此,面对当前存在的困境,笔者认为我们警察的培训课程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设置:

一、在培训课程的内容设置上

培训课程设置要全面进行设计,特别是突出实践性和前瞻性。课程体系应该与监狱的具体工作实际相结合,实行课程动态调剂,做完整的培训课程设置。以此进一步开阔民警视野,拓展民警工作思路,优化知识结构,增强工作能力,使监狱民警实现从“看守型”向“专家型”、“战员型”的转变。因此,针对上述困境,警察培训课程应该体现“三个服务”,课程的安排也应该体现这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服务于监狱企业经济。这方面的服务主要在于通过监狱经济的发展来反哺于监狱罪犯的改造,为罪犯的改造提供财力保障,从而使生产真正成为为罪犯改造服务,提高改造质量,更好的实现“首要标准”。从这个方面考虑,监狱警察课程设置应有企业经济的课程,如创新监狱企业安全生产,监狱经济,罪犯劳动管理等课程。

第二,服务于监狱罪犯改造。从这个角度设置课程的主要目的则是通过一系列的课程来使我们的监狱民警掌握一定的技能,能够运用这种技能来调整罪犯的思想动态,情绪,安心接受改造。这些课程主要是服刑人员的个别教育,沟通与管理,服刑人员的心理矫治,谈判技巧等。

第三,服务于监狱警察业务。一方面是提高监狱干警的业务技能,如服刑人员管理技能,狱内侦查,狱政管理,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树立防范意识等。另一方面则是从狱警的自身修养角度和作风建设出发,如开张警察身心保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建设,党政廉政建设等课程。监狱民警首先只有保证一个健康的身心才能够胜任所从事的监管和改造工作,否则是得不偿失。另外,通过法治理念和廉政建设来加强民警的法治观念,强化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者的良好形象,监狱的良好形象,维护司法权威,最终也将促进监狱的监管和改造工作,达到司法的最终目的。

二、在培训课程设置的模式上

(一)在培训的时间和周期上

在改良课程内容的同时,应在确保不影响基层警力的条件下,适当延长培训时间及缩短培训间隔时间,必要情况下可实行动态的培训时间调节模式。可以将单次培训时间延长,根据不同的培训形式及课程配置的需要将培训时间延长至两个月甚至更长,同时将培训间隔时间缩短。我们可以在两次晋升培训的间隔期内插入有针对性、分受众群体的专业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要增加民警受训的频率,一般来说,最好每年培训一次,保证监狱警察的知识更新速度和接受新的管理手段和技术的能力,从而,更好地参与到工作中来,学有所用。同时动态的培训时间调节模式也是必不可少的,培训,不必局限于单一的授课,可以以各种方式进行,比如,拓展训练等等。在基层单位警力紧张时期可采取下基层式的培训形式。这样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合理调节培训周期,不仅充分保障了监狱民警受训的时间,而且切实更新了监狱警察的知识结构层次,充分保障了监狱警察受教育的权益。

(二)强化教育培训的系统性、层次性,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警察培训具有系统性、长期性的特点。因此,提高培训质量并非一朝一夕或一个阶段的事情,也不是几个教育活动的简单拼加,而是一个连续的、系统的过程,它需要有贯穿始终的指导思想、精心选取的教育内容、组织有序的管理机制、训练有素的师资队伍等一系列教育要素。具体来说,第一,要建立完善的警察教育体系,不能局限在一般的职业教育,仅仅将培训作为过程,二要进行学历教育;第二,重视警察的正规化、系统化培训,分层次,针对性强。如英国警察培训分三个层次:初级培训(新警培训),中级培训(晋级培训),高级培训(针对高级指挥人才)。法国警察培训的方式大致分为:警员培训、初级警官培训、中级警官培训、高级警官培训、治安辅助人员培训、行政、技术人员培训以及部分司法人员的培训,理论学习与实践紧密结合。另外,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实行开放动态的师资队伍模式,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各个领域,选择优秀的专业教师,进行针对性的授课,要多选择大学教师进行授课,不仅要重视业务,还要重视文化。教育培训的方式要理论与实践结合,要求聘用多领域专家型教授授课,传授新的经验知识,实现教学与实战部门一体化。

三、结语

以上是笔者的一些不成熟看法和建议,综上,本人认为在新的形势下,只有紧跟社会的步伐,抓住监管改造的大环境,合理的设置培监狱人民警察的培训课程,紧紧围绕“三个服务”来进行,保持与时俱进,全方位,多层次,严要求,高标准的培训我们的监狱警察,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改进他们的业务技能,才能更好的进行监管改造工作,推进监狱事业的更大发。

参考文献

[1]范方平.深入开展基本素质教育建设高素质的警察队伍.中国司法.2000(1).

第8篇:警察培训的心得体会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全会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和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聚焦检察工作实际需要,紧紧围绕服务办案和提高干警素质,以领导干部、办案人员和行政综合人员为重点,全面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加快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XX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教育培训工作的持续深化和丰富的工作实践,逐步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建立能够促进人才培养、推动工作发展的教育培训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理论教育更深入,政治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党性教育更扎实,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检察业务知识学习更精准,岗位技能、专业素养切实增强。

三、培训时间

坚持教育培训与检察工作同步开展,从年初到年底,依据上级院及县委统一安排,首先确保统一的组织培训按时完成,在此基础上合理安排院内不同层次的教育培训。集中培训以不超过一周为宜。

四、培训人员及培训范围

1、教育培训坚持培训人员全面覆盖,根据工作内容和性质分层次进行;

2、培训范围包括:政治政治教育培训、综合管理培训、各类法律专业、检察业务培训,以及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

五、培训内容

1、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围绕法治中国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高检院及省、市院检察长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加强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进一步深化对依法治国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筑牢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

2、党性教育培训。围绕本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重点,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经常性的开展党性党规党纪教育,观看党性教育纪录片,以重温入党誓词、知识竞赛、党课、参观教育基地等方式,引导干警加强党性锤炼,筑牢忠诚品格,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树立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3、检察业务教育培训。以应对司法体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适应改革后的检察工作为出发点,以新修改的司法解释、法律法规和检察实务、疑难复杂案件等为学习重点,提高检答网使用质效,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和运用,通过开展增强干警专业化素质,不断提升检察干警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

4、廉洁纪律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等,《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组织检察人员重温检察官誓词,观看检察人员警示教育纪录片,着力构建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教育干警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干警自觉培养公正廉洁执法的廉政意识。

5、岗位练兵活动。开展法律文书展评,以各业务部门为参赛对象,重点考察办案人员对法律文书种类的掌握和法律文书的制作能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发现办案中的问题和难点,提高案件质量和水平;开展“读书分享会”活动,充分利用院图书室各类藏书,定期组织干警参加读书会,交流读书后心得体会,养成爱读书、多读书、读好书的习惯,引导干警在读书中陶冶情操、增长才能;开展公文写作比赛,提高干警公文写作能力和水平,促进干警综合素能的提升;通过组织开展全员参与、贴近实战、形式多样的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以竞赛促学习,以竞赛强素质,以竞赛提能力,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整体素质。

六、培训形式

1.坚持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类专业培训班学习,进行分类培训。

3.坚持教育培训与岗位练兵相结合。采取辅导学习、观看影视专题片、开展竞赛、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进一步推动教育培训活动的深入开展,达到促进学习、推动工作的目的。

七、相关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好本部门干警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妥善处理工学矛盾,确保各项培训活动顺利开展。

2.干警参与学习培训(包括自学)要做到有计划、有笔记,重要学习内容要及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第9篇:警察培训的心得体会范文

为了进一步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夯实基层一线民警基本功,提高民警岗位履职能力,我有幸参加了警训队举办的20XX年第二期综合岗位民警培训班。在培训即将结束之际,回顾在着短短的两周时间,来自分局各部门的学员,在分局领导的关心和警训队教官的严格而又细致的带训下,我们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严格考核"的原则,实行军事化管理,使得自己在警务知识和技能上有所提高、组织纪律性上得到了加强。

当学员们第一天来到警训队,首先映入我们眼帘的是一块写有"警训队欢迎您"的鲜红牌子,那时一股暖流涌上了我们大家的心头。望着窗明几净的寝室、整洁宽敞的教室,我们深深感到分局创造这样良好的环境就是对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视。作为班长,使我更加珍惜这次培训机会。

在我们轮值轮训期间,正值举世瞩目的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隆重召开,警训队专门组织我们全体学员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通过学习,大家倍受鼓舞,纷纷表示:要在分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己任,进一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加强打击破案,以实际行动为**区的建设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这次岗位培训中,我们全体学员感到,作为中心城区的公安民警,要与创建国际**的目标相匹配。我们民警光有饱满的工作热情,而没有过硬的业务本领,是远远不够的,是当不好一名优秀人民警察的。当前,公安机关正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如何在经济建设中发挥公安工作的特殊职责和作用;如何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这些严峻的课题摆在了我们的面前。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我们自身的执法素质、执法水平,履行好职责,才能更好的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有序,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护航。为此,警训队根据局党委的指示,以及我们这一期民警来自不同部门的特点,开设了人民警察礼仪、警示教育、处置突发事件预案、涉外警务工作、涉网案件侦查和审讯策略等十多门课程,以贴近基层警务工作。学员们抱着"缺什么补什么,用什么学什么"的态度,努力提高自身的警务岗位能力,坚持学以致用和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培训,我们打下了坚实的警务基础,学到了执勤执法的警务知识,锻炼了意志,强健了体魄。这次培训,我们还抓了"三考"的复习并通过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