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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第1篇: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防大汛、保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排查隐患,扎实做好组织、预案、工程、队伍、物资、抢险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城市安全度汛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城市防汛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精心组织城市防汛各类隐患排查治理,逐条河道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河道清淤清障,按照“河道清淤由主管部门负责,河道清障由主管部门牵头、辖区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限定时间,加大清障力度,在6月20日之前恢复行洪断面;对排水管网、暗渠等城市排水设施及时疏通并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正常发挥作用;对低洼积水地段,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责任部门单位,进行重点监控,遇有严重积水时,立即组织居民转移。

(二)修订完善城市防汛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新的雨情险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等相关因素,依据《2012年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各自城市防汛预案,使其更具体、更有操作性。所有预案特别是重点防汛单位、重要防洪部位和关键环节预案,必须进行演练,查找问题,优化完善,落到实处。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指挥体系,落实应急队伍组织、装备,积极组织应急管理培训和快速反应演练,保证必要时拉得出、联得上、救得下、打得赢。特别做好各类异常突发天气防御工作,针对异常汛情及时组织会商,准确预警,有序应对,超前动员部署、超前集结队伍、超前落实预案,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公共电视大屏幕等渠道向市民重要天气、重大预报、预警信息等,增强市民自我防护意识。

(三)加强城市防汛物资储备和队伍组织,提高抢险保障能力。防汛物资和防汛队伍是防汛工作的基本保障。严格按计划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及核查,不足的抓紧补充,不过关的抓紧淘汰更换,对储备地点、调拨线路、运输车辆等逐一落实到位,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运得到、用得上。抓好城市防汛抢险队伍组织建设,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切实搞好培训和演练,做好随时投入抗洪抢险的准备。汛期一旦出现雨情灾情,专业队伍必须迅速上岗到位,有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汛期安全。汛期是高温、多雨、大风、雷电等灾害性天气频发阶段,也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时期。深入研究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针对汛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易发事故,及早制定防范措施。合理安排城建重点工程工期,确保防汛安全。组织开展汛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排水、运输道路、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临时设施等,确保各项防护措施满足汛期安全生产需要。督促施工企业重视天气预报,在大风天气、连续暴雨或者有关部门发出自然灾害或气候预警时,及时停止施工并根据情况安排工人撤离施工现场。编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汛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抢险。在险情或大风暴雨天气结束、恢复施工之前,施工企业必须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不留隐患。

(五)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营监管和危旧房屋排查,保障汛期正常使用。一是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监管,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全力抓好整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汛期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紧急预案,落实突发事故应急措施,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二是督促运营单位抓好汛期安全。加强燃气、成品油等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安全检查,抓好城市公交车辆的安全运营检查,加大汛期易发生积水事故隐患点治理。三是抓好汛期城市房屋安全管理。组织搞好汛期危旧房屋和公共建筑安全检查,摸清危旧房屋底数,建立健全危旧房屋档案,落实安全防汛责任制,对重点危旧房屋做到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区教体局负责对学校、幼儿园等人员集中地方检查、登记,保证房屋不塌不漏,不留隐患,不出险情。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危旧房屋摸底检查,区房管局负责公房及高危公共建筑摸底检查,制定汛期房屋安全紧急维修抢险预案,组建房屋防汛维修抢险队伍并进行必要演练,保证关键时刻能够反应迅速、抢险及时、防范有效。四是加强人防设施管理。区人防办负责保证汛期人防设施的安全和预警系统的正常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严肃城市防汛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不服从指挥调度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成立区城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市政公司(值班电话:),具体负责城市防汛的指挥、协调和督导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尽快成立城市防汛专门机构,明确安全责任,加大资金投入,组建抢险队伍,落实抢险工具和防汛物资,一旦发生险情,要做到指挥通畅,行动迅速,处置果断。各有关部门、单位将城市防汛领导小组、抢险人员和重点部位、重点地段责任人名单报区城市防汛办公室。

第2篇: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一、及早部署,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

(一)及早部署,提前准备。今年罕见的雪凝灾害天气已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灾害性天气,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及早部署,提前准备,做到思想、组织、预案、工程、队伍、物资六落实,牢牢把握防汛抗旱工作的主动权。

(二)认真开展汛前防汛抗旱安全检查。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检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不存隐患,确保检查质量。要对水情和墒情监测设施、防洪抗旱工程、通讯预警、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各类预案的制定与落实等进行认真检查,把病险水库、险工险段、在建工程、灰渣坝(库)、尾矿坝(库)和山洪易发地区等作为检查的重点;并加强对河道及排水大沟、下水道、低洼易淹地带、采沙场、采石场、小煤窑、建筑工地、施工路段等的检查和管理,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督促抓紧整改,防患于未然。

(三)及时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根据《*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省水旱灾害应急预案》的总体框架,制订和完善本部门、本单位防汛抗旱预案,特别是要落实好预警预报方式、撤离路线、避险地点以及灾民救助等措施;要抓紧编制本地区、本行业和单位的抗旱预案,城市(镇)、大型工矿企业等人口密集区要尽快制订应对特大干旱、突发性水源事件的应急供水预案;要建立预案演练机制,适时开展演练行动,促进各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切实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抓紧补充、备足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物资,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备齐备足,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重点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以及重点险工险段,要将抢险物资提前运抵现场,以应急需。对已储备的物料,要加强管理,规范存放,不得挪作他用。承担防洪救灾物资贮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于2008年5月1日前如数准备就绪(具体任务见附件),并派专人负责保管,汛期如遇洪灾,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用。要加强防汛应急通信管理,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备品备件的储备,确保防汛抢险通信畅通;要加强防汛抢险和抗旱排涝队伍建设和管理,适时开展业务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干得好。

二、强化措施,全面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一)着力完善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机制。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洪法》和《*省防洪条例》的规定,不断推进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不断强化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形成管理规范、综合协调、权责明确、步调一致的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高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能力。

(二)认真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印发的《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在工程建设、汛前准备、队伍组织、工程管理、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等各个环节要逐级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内容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并贯穿于防汛抗旱工作全过程。要逐一落实辖区内各类水库水电站、灰渣坝(库)、尾矿坝(库)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要深入第一线调查研究,熟悉防汛抗旱工作,主动担负起指挥重任,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要加强对防汛行政责任人的培训,提高他们履行防汛抗旱职责的能力;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责任监督机制,杜绝防汛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着力做好水旱灾害预警预报。加强对中短期天气、水雨情预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力度,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灾害预报的超前性、预见性。要完善和优化江河洪水预报和水库调度模型,加强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不断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要根据洪涝和干旱灾害的发生发展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加密防汛抗旱会商频次,增强决策科学性;要加强小尺度、局部性灾害的监测预报,群专结合,及时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预警信息,为群众及时准确掌握预报成果、提前安全转移提供优质服务。

(四)着力完善防汛抗旱社会化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及各部门、社会各行业承担的防汛抗旱责任,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责。要以社区、村镇、学校、企业等为单位,通过编制预案简本、科普读物、影像资料、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对公众避险救灾知识的宣传,以提高群众的避险自救能力;要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防汛抗旱投资体制,各级财政用于防汛抗旱的预算资金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增加;要继续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技术装备,发挥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生力军的作用。

(五)着力抓好突发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险情灾情信息管理和报告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理顺报送机制,及时了解掌握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信息,努力提高险情灾情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强化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并做好防范突发水旱灾害的应急准备,确保发生突发险情灾情反应迅速,处置突发水旱灾害事件及时。

三、突出重点,全力做好防汛工作

(一)抓好水库水电站、灰渣坝(库)、尾矿坝(库)安全度汛。把防洪保安放在工作首位,着力抓好水情预报、洪水调度和汛期查险抢险三个主要环节,实现领导、队伍、预案和物料四落实,切实提高抗洪抢险能力。要加强各类水库水电站、灰渣坝(库)、尾矿坝(库)的日常管理,逐一落实技术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安全监督责任人,特别是对小型水库,要落实专管或兼管人员,避免无人管理的现象。对正常运用的水库水电站,要执行经批准的调度运用计划;对病险水库水电站,要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对灰渣坝(库)、尾矿坝(库),要落实汛期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巡查制度,及时巡查排险;对在建水利水电工程,要编制和完善年度度汛方案,落实防汛组织机构,明确管理、施工双方的防汛责任;对影响泄洪的建设项目,要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务必在汛前达到安全防洪标准;对未安排处理的病险水库,要在现场备好抢险物料,落实好抢险措施,保证度汛安全。

(二)以人为本,抓好山洪灾害防御。以减少人员伤亡为首要目标,认真落实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机构、责任人、预案,完善预警预报机制,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防御体系,落实汛期监测、临灾预报、预警信号、人员紧急撤离方案等措施,切实做到早预防、早转移、少损失。对重大隐患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要反复进行排查,对可能发生危险的地区,要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制止违章开矿、乱砍滥伐、侵占河道等行为,最大限度规避或减少山洪灾害的发生。

(三)抓好城市(镇)防洪排涝工作。依据城市(镇)建设发展变化,修订完善城市(镇)防洪预案,落实防洪排涝设施设备,及时维护改造城市(镇)排水系统,切实提高城市(镇)防洪排涝能力。要加大河道清淤疏浚力度,尤其是对一些碍洪建筑物、构筑物,要严格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在汛期到来前清除,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四、加大力度,切实加强抗旱工作

(一)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调度。在全面掌握本区域地表、地下和过境水的基础上,科学调度,合理配置,优先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兼顾灌溉发电等生产需求。要在确保防洪安全前提下,加强洪水资源利用,尽可能增加工程蓄水,尽量多引、多提、多拦、多蓄水,努力增加抗旱水源。

(二)加强城镇抗旱工作。加强城镇抗旱的各项基础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旱缺水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供水和用水的水源、结构等情况。要加强城镇抗旱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掌握城镇供水动态,统计上报有关信息,提出城镇抗旱的决策参谋意见;要制订城镇应急供水预案,落实应急供水措施,划定城镇应急供水水源区,做好应急水源调度与运用等措施准备,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确保城镇供水安全。

(三)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利用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小型蓄水、引水、提水工程建设,千方百计增加提水、蓄水能力;同时要对现有小水库、小塘坝、小水池等蓄水工程进行清淤扩容、续建配套、除险加固,对老化失修的泵站、渠道等灌溉设施要抓紧修复改造,更好发挥工程效益。

第3篇: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尊重规律、人水和谐宗旨,坚定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综合防控、群防群控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按照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努力实现城区危漏房屋汛期无事故。

二、落实职责分工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城区危漏房屋防护防汛工作。其中,全市直管公房小区防汛工作由市房管局负责。

各区、各开发区住房和建设(房管)局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市城市防汛办的指导下,具体承担本辖区内危漏房屋防护防汛工作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及突发事故的处置。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房屋安全度汛工作;做好房屋建筑防汛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管房单位和房屋所有人做好房屋的查险、排险和私有房屋的督查、督修以及防汛的其他工作;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协同组织实施本辖区房屋抢险排险、灾情处置,配合街道(乡镇)组织居民撤离危险房屋、开展社区自救互救工作;及时传递、上报本辖区房屋的灾情和救灾情况。

三、强化主要任务

(一)积极做好汛前房屋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

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在汛前对辖区内房屋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防患于未然。检查的重点是:危险房屋、严重损坏房屋和屋面渗漏的房屋以及低洼易涝地区的房屋。对危旧房屋汛期安全防范要做到措施具体,责任到人,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隐患,对有重大安全隐患一时无法排除的,要撤离人员,坚决杜绝人身伤亡事件发生。要加强对既有房屋安全维护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产权人认真履行房屋安全维护责任,督促产权人做好自查及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切实做好公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对学校、公园等要加强检查和排险防护加固。

(二)完善应急预案,整改薄弱环节

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住房和建设(房管)局要认真梳理危漏房屋防护防汛工作薄弱环节,修订和完善城市防汛工作预案中有关危漏房屋防护防汛工作的具体措施,抓住信息传达、组织指挥、抢险救灾三个环节,组织必要的演练,确保紧急情况反应及时,处置有力。特别是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根据维修的轻重缓急,完善动态管理处置机制,定出大修计划,对严重漏雨、破损、无卫生设施的公屋进行重点维修,提高居住率和安全率。对一些客观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特别是对一些处于低洼地段的房屋和危旧住宅小区,切实落实自防、自救、自保措施,确保强降雨时不发生房屋倒塌和人员伤亡事故。

(三)加强抢险队伍的建设和防汛物资保障工作

各区和开发区要在各自的防汛抢险队伍中成立危漏房屋防护防汛专业组,确定具体负责人和联络人员,结合各自的职责,有针对性地组织危漏房屋防护防汛抢险演练,切实提高防汛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对汛情、灾情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及时充分做好危漏房屋防护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各类防汛物料要齐备充足、落实到位,防汛车辆、机械设备要全面检修,确保性能良好。

市房管局下属房地产经营一、二、三公司和工商业房产经管公司要成立危漏房屋防护防汛抢险队,承担全市国有直管公房防汛抢险工作。抢险队要准备足够的抢险用材料、车辆、防汛照明的灯具、水泵等器材,做到专料(具)专用,专人保管,电动排水泵用电源的设置也要安全、可靠。

(四)加强汛期值班,保持信息畅通,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防汛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和城区危漏房屋防护防汛汛情即时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布防汛电话,保证通讯设施畅通。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树立“在岗一分钟,负责六十秒”的信念,严格遵守防汛工作纪律和交接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汛期,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当有降雨天气预报时,对重点区域房屋和重点房屋加强巡视检查;当有暴雨和汛情预警时,各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领导现场指挥,第一时间准备抢险救灾。

(二)严格落实房屋巡查制度

汛期,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设专人对防汛重点区域、重点房屋进行监测检查,并加强雨中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及时解除。要组织进行雨后查房,并将雨后查房及抢修情况及时报市城市防汛办公室。

第4篇: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新的政治、经济、气象形势和防汛工作现状对防汛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下半年要召开党的十,防汛工作要确保人员安全、设施安全,杜绝出现防汛责任安全事故,努力维护安定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其次,当前全市上下正处于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把确保防汛安全作为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措施来抓,把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确保设施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实现防汛工作少损失、不死人。三是近年来我市突发性、局地性气象灾害呈现多发、频发趋势,增加了预测预警难度和防御难度。据市气象部门预测,今年主汛期部分地区可能出现短时雨涝灾害,预计有1~2个台风或热带气旋影响我市,防汛形势不容乐观。四是我市防汛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小水库、塘坝、水闸防洪工程标准低,病险隐患多,田间排涝能力不足;城市防洪能力低;部分防洪工程防汛物资储备不足,抢险队伍实战能力不强,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安全意识,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把防汛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汛,精心准备,科学防御,全力确保防汛安全。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完善防汛责任追究制

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工作责任制。要根据各级政府班子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指挥机构,逐级落实行政区域和重点防洪工程行政责任人。要落实行业防汛责任制,明确各级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健全行业防汛应急反应机制,确保行业防汛安全。要落实技术人员包工程责任制,选派责任心强、技术好的技术负责人包防洪工程,加强对防洪工程的技术指导和防洪调度,确保工程安全运行。要健全乡镇、村级防汛机构,及时落实人员,明确中小防洪工程监管责任,落实513座小水库安全管理员,强化巡查预警,保证中小防洪工程安全度汛。要加强对各级防汛责任人的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熟悉防汛洪水调度、抢险救灾要领,熟悉应急抢险预案,提高指挥调度能力。

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传递汛情信息,保证防汛工作正常开展。要严肃防汛纪律,细化责任追究,将防汛重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到防汛准备、信息预警、抢险救灾等各个环节,明确责任追究范围、方式、程序。凡是因责任不到位、领导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执法不作为、处置不及时、调度不服从等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防洪工程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洪涝损失的都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促进防汛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明确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今年我市防汛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早部署,早动员,科学防控,科学调度,确保各类水库、河道和城市防洪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为全市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城市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一)确保水库、河道防洪工程安全度汛。要加快大沽河治理工程进度,汛前完成堤防标准段建设主体工程,保证河道行洪安全。要组织落实大沽河施工安全度汛措施,制定抢险预案和洪水调度方案,加强沿河雨水情、工情监测预报,按照大沽河库河联合调度要求科学调度洪水,保证施工期河道安全。

要层层落实水库、河道防汛安全责任,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加强对大坝、堤防、溢洪闸启闭设施等重点部位、险工险段的巡查、防护,及时修复水毁设施,保证工程安全运行。严格按照批准的洪水控制指标调度洪水,严禁超标准蓄水,对有病险隐患的小水库、塘坝要少蓄水或不蓄水。要加快病险小水库加固、中小河道治理进度,合理安排施工工期,落实安全度汛措施,保证工程施工安全。要结合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河道清障清淤,重点清理城区河道行洪障碍物、农村中小河道淤泥垃圾、涝洼地、农田排水沟渠中的竹节沟等,消除城乡内涝隐患,减少内涝灾害损失。

(二)突出抓好城市防汛和行业防汛工作。要全面落实城市防汛责任和措施,加强检查整改,制定防范预案,突出抓好胶州湾海底隧道和跨海大桥、道路积水点改造、病危房改造、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交通等方面的防汛工作,保障城市秩序正常运行。要组织落实地下公共场所、市政设施、排水管网和在建交通、地铁、市政、世园会工程等安全度汛措施,落实强降雨和强台风期间停止施工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位,防汛预案到位,物资队伍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全面保障城市安全度汛。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防汛职责,按照要求组织落实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学校、医院、农业、交通等行业的防汛责任和措施,建立健全群防群控防范体系,强化应急调度指挥,既要保证防汛安全又要保证生产安全、行业安全。

(三)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要结合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契机,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强化村级防御组织建设,构建区市、镇(街道办)、村、组、户的多层次的组织责任体系。抓好山洪灾害普查、监测能力、预警条件、信息平台、应急响应体系建设,建立起全覆盖的科学防控体系。对直接威胁村庄、集市、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加大对山洪灾害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抢险、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特别是工矿企业、边远山区以及流动人口的防灾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进一步完善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措施和防灾救灾应急机制,加快推进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进程,减少灾害损失。

(四)落实好台风暴潮防御工作。要正确认识台风暴潮灾害损失的严重性,高度重视防御台风暴潮工作。沿海区市要加强海堤海坝的巡查监管,及时维修、加固损坏海堤,组织清理入海口河道乱建虾池、乱搭建筑物等防汛防台隐患,确保河道排水通畅,提高工程防台风暴潮标准;要落实沿海台风暴潮期间安全疏导责任和措施,组织落实海上船只、海上作业、海上设施、高空作业、户外广告牌、沿海景区、胶州湾跨海大桥等的安全防范措施,遇有强台风影响时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千方百计保证防台安全。要组织落实防台安全保障措施,按照防台“防避抢”原则,落实应急救援责任、设备和方案,强化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设,努力减少台风暴潮灾害损失。

(五)大力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建立健全防汛隐患排查整改良性运行机制,经常性开展防汛检查,突出防洪工程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防汛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分解细化整改责任和时限,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安全汛方案,健全安检、落实巡查制度,强化人力防守和抢险准备,确保防汛安全。要加强对隐患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实时监控重点防洪隐患整改进度,把隐患整改落实到防汛工作全过程,逐步提高整体防汛能力。

(六)强化防汛保障能力建设。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预案,健全完善预案体系,突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规范性和衔接性,进一步扩大、拓展预案覆盖面,逐步实现市、区、镇、村四级全纵深覆盖,服务指导防汛抢险。要根据汛情实际,及时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响应体系建设,按照预案要求高效开展工作。

要按照资源结合、精干高效、持续发展的思路,加快建设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防汛抢险队伍,进一步巩固防汛抢险机动队伍,完善森林防火队参与防汛抢险机制,加强防汛抢险演练和抢险技术培训,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和防汛抢险队装备,加强森林防火队和防汛抢险队调度运用,提高队伍应急抢险能力。要加强与驻军部队的联络,及时通报汛情,建立军地抢险应急机制,强化军地协作抢险。要加大投入,增加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注重购置科技化水平高的抢险物资,重点落实各类中小防洪工程、排水管网、道路积水点等防汛薄弱环节的抢险物资,提高抢险效率。

第5篇: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特别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要求上来,积极推进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持“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减少灾害损失与减轻灾害风险相并重,做到指挥高效、防救协同、综合施策,积极防御洪涝干旱灾害,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提供坚实防汛抗旱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防汛抗旱工作担负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落到实处,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努力做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发生设防标准内洪水,要保证重要江河不漫溢、堤防不决口、水库不垮坝、城市不受淹、人员不死亡和重要基础设施不毁坏、交通干线不中断;发生超标准洪水,要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大中型水库、大中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遭遇突发暴雨山洪,要确保受威胁区和低洼内涝区不发生群死群伤事件。发生轻到中度干旱,要保证城乡居民供水安全和农业灌溉、重要工业、重要生态用水安全;遭遇重特大干旱,要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和基本口粮田灌溉、核心区生态用水安全。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全面落实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落实地方党委责任,实行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坚持统分结合、协调配合、防救协同,强化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牵头抓总、协调指导作用,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坚持预防处突结合、防抗救并重,有力有序防范应对,努力把水旱灾害风险和损失降至最低。

四、重点任务

(一)健全各级防汛抗旱指挥体制机制

1.加快理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防汛抗旱体制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家防总关于健全地方防汛抗旱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按要求将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划入应急管理部门,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职责。要建立健全指挥工作机制,全面形成上下对应贯通、部门纵横联动的防汛抗旱新体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制定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全面履行防汛抗旱指挥责任,加强防救统筹,统一领导指挥和管理所辖范围的防汛抗旱工作。

2.全面建立防汛抗旱指挥协调机制。着力发挥防汛抗旱指挥部牵头抓总作用,健全防汛抗旱指挥协调机制,加强全覆盖、全链条、全过程、全环节的防汛抗旱指导监督,细化落实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加强职能衔接和工作协调配合。全面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无缝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建立驻地部队、武警部队和综合消防救援队伍联络机制,分级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演练,统筹调配防汛应急抢险力量,增强防汛抗洪抢险突击能力。

(二)扎实细致全面开展防汛抗旱准备

3.提早做好周密动员部署。提请各级政府及时分级组织召开防汛抗旱工作会议,逐级对今年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动员。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适时召开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会议,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防汛抗旱职责任务,全面梳理今年防汛抗旱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精准会商分析汛旱情形势,精心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落实防汛抗旱工作措施。

4.扎实开展防汛抗旱准备。针对体制改革后我省防汛工作实际,提早下发关于做好防汛准备通知,专门下发做好防洪预案修编和抗旱预案修编通知。实行防汛抗旱准备责任制,细化分解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的责任人、承办人和时限要求,把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节点控制、有序推进,扎实细致完成备汛备旱工作。

5.逐级压实防汛抗旱责任。实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分片联系各市防汛抗旱工作制度,在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础上,推动落实地方党委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分级分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将防抗责任层层分解,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严格落实堤防、水库、淤地坝、尾矿库和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巡防责任,健全落实防汛责任体系。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应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科学修编防汛抗旱预案。认真总结去年机构改革防汛抗旱新职责运行实践情况,汛前及时组织修订编制完成防汛、抗旱、城市应急预案和洪涝干旱防御、调度实施方案,严格履行预案方案审查、审批、报备等程序。针对重要江河流域、重要区域和重点河段、城镇、乡村基层,细化实化组织动员、转移避险、抢险救援等关键环节措施,大力提高防汛抗洪方案预案的科学水平,分级组织预案演练,全面提升决策指挥调度和应对响应处置能力。

7.加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经费投入,及时拨付防汛抗旱补助经费,落实应急度汛准备、物资储备补充、应急抢险救援、突发灾害救助、防洪设施修复等专项资金。理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机制,及时补充去年消耗的抢险物资,增加抢险物资储备数量,优化关键物资储备类别品种,多渠道、多种方式备足备齐抢险物料、救生器材和应急救援机具,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应急抢险物资能够迅速调运到位。

(三)突出洪旱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

8.彻底排查洪旱风险隐患。各级要提早组织防汛抗旱大检查,严格检查落实防汛抗旱指挥体制改革到位情况,查找制约理顺体制机制的短板弱项,重点检查县乡基层山洪应急抢险的盲点和漏洞,建立撤离避险的“谁组织、转移谁、何时转、去哪里、管得住”责任链条。强化洪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式督办,落实闭环式整改,落实安全度汛责任。把常态化的明查暗访、暗查暗访机制严格落实到防汛抗旱工作全过程,实行失职严肃追究制度,促进各级各项防汛抗洪措施落地落实见效。

9.积极防范化解灾害风险。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洪旱安全风险,落实风险识别评估、隐患监测预警和防范应对措施,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建立健全洪涝干旱灾害日常险情灾情巡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重要防洪工程、重要城市区域、重要基础设施、重要抗旱水源安全监控责任,强化重要行业领域的风险评估与防控巡查防守措施,保证险情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全力确保安全。

10.大力提高洪旱灾害防御能力。抓住“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大机遇,按照项目化、有投资、可实施、能落地的要求,加强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有机衔接,积极推进防汛抗旱指挥能力建设,健全法规预案标准,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上下贯通、横向联通、多源信息融合共享的防汛抗旱指挥决策系统,实现洪旱灾害监测预警、风险防控、会商研判、指挥决策、应急调度、抢险救援、队伍调派、装备调配、物资调运、信息等环节的全过程、全链条综合管理,全面提升防汛抗旱指挥决策能力。

(四)全力组织防范应对洪涝干旱灾害

11.严格落实汛情旱情报送责任。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提早下达今年报汛报旱任务书,认真落实好防汛抗旱信息报送责任。各级气象、水利、水文部门和水库、水电站、淤地坝、河道闸坝、尾矿坝管理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要求向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门指挥中心,传输实时天气预报、雨情、水情、旱情监测和洪水预报预警信息。各级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将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农业墒情旱情等监测预警信息与统计数据,实时传输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门指挥中心,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提供准确依据。

12.建立汛情旱情会商制度。各级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与应急管理、水利、气象、水文等相关部门汛旱灾情会商分析研判机制,科学高效处理雨水墒情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定期组织开展汛情旱情趋势预测,对重要天气、雨水情过程及时会商科学研判,密切掌握汛旱情形势和发展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洪涝干旱灾害防范意见和应对措施。

13.加强监测预警系统管理。各级气象、水利水文部门要加强雨水情监测站点、预报预警设施和应用系统管理,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汛前,水利水文部门要将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通信网络、视频会商、图像监控、监测站点和信息数据、应用软件接入应急管理和防汛抗旱部门,落实好维护运行管理责任。各级气象、水利水文部门要梳理相关部门联系信息,确保部门会商顺利进行。加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设施设备应用,落实管理维护经费,确保系统运行正常,确保汛情信息监测及时、预报准确、传输畅通、报送快速、预警到位,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提供支撑保障。

14.全力防范应对洪涝灾害。各级防汛抗旱部门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带班工作制度,密切监视天气和雨水情发展变化,精准会商研判和应对处置,及时预报预警信息,果断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行动。加强洪涝灾害应对工作监督检查,科学做好江河水库防洪调度工作,落实重点江河和水库工程巡查防守,做好突发灾害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今年要突出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全面强化转移避险措施落实,从严夯实县、乡、村基层“防、抢、撤”各环节责任,科学制定群众转移方案,建立山洪上下游汛情信息互报联防机制。全面加强山洪防汛抢险的组织领导,增强基层抢险领导力量,严格落实群众转移和避险的领导责任、组织责任、安置责任、管理责任,做到指挥责任到人、撤离对象到人、安置场所到位,确保山洪威胁群众在暴雨发生之前、洪水到来之前应撤尽撤、提前转移,加强安置点安全防控,全力避免人员伤亡。

15.积极做好抗旱减灾工作。加强抗旱基础保障工作,完善抗旱预案和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提高旱情监测预警能力和抗旱调度能力。密切注视不同时段旱情发展的动态规律,不失时机抓好抗旱减灾工作,各有关行业部门及时开动各类灌溉设施,努力增加抗旱供水,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尽最大可能减轻旱灾损失。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调度,统筹调配城乡抗旱水源,协调好生活、生产用水矛盾,坚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全力保障城乡群众生活饮水安全和工农业生产抗旱供水安全。

(五)全面增强防汛抗旱基础保障能力

16.加强防汛抗旱技能培训。针对机构改革后新履职防汛抗旱岗位的行政领导、分管干部和工作人员多的实际,进一步按照省委组织部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培训的要求,按照省级培训市县、市级培训县镇、县级培训镇村、镇级培训村组的原则,持续组织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长、市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防汛抗旱知识培训,全面增强防汛抗旱指挥决策和抢险救援技能,大力提高各级防汛抗旱综合指挥能力。

17.抓好防汛抢险救援队伍落实。加强与驻地军队、武警部队、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和公安、民兵预备役等部门的联系,发挥好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防汛抢险行业优势,统筹涉水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专业力量与社会应急力量,主动做好防汛抢险预案交底和联合现场查勘等工作,建立健全汛期信息共享与应急联动机制,提前预置应急抢险力量,时刻保持警惕,一旦发生险情,能快速响应、处置有力。

18.健全防汛抗旱技术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全省防汛抗旱应急专家智库力量,及时调度防汛抗旱、应急、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气象等行业的高级专家技能人才,全面服务防汛抗旱指挥决策、重大险情抢险和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组织编制《省防汛抗旱工作手册》、《省重大洪涝灾害应急响应手册》。积极开展新体制防汛抗旱理论研究和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为防汛抗旱提供技术保障支撑和科技动力。

第6篇: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面抢险”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做好城市防汛工作,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区安全度汛。

二、工作目标

日降雨50毫米以下,区域无积水;日降雨100毫米,雨停后4小时内,区域内基本无积水;日降雨量150毫米,不成灾;遇历史最大雨情,积淹水范围与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责任分工

1、城管局:负责对市政管养范围内的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理河道、明沟,疏通排水管网,清捞窨、雨井,加强排水泵站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运转正常,汛中加强设施的正常养护管理,确保路平沟通;每日定时测报泵站水位,大雨来临前,按规定控制标准提前腾空水位。关注天气变化,预防台风对行道树的影响,及时加固险树,清理死株,消除隐患,道路树木倒伏接报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及时清障消险,保证道路畅通。负责组织清除占用河道、泵站、机站等排水设施影响行洪通道的违法建筑。负责督促指导各有关管委会、街道、部门的防汛排涝工作。

2、各街道、园区管委会: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河道、排水管网、排水机站等防汛排涝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主要道路及有地下排水设施的道路等城市防汛排涝工作。认真制定防汛排涝预案,积极筹备防汛排涝物资,组织防汛排涝抢险突击队,完善防汛排涝负责机制,确保在紧急状态下的处置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3、住建局:负责在建(含未竣工移交)涉水工程的防汛排涝工作,及时向市住建委申报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改造工程工作。

4、交通运输局:负责管养范围内(含在建工程)的道路防汛排涝工作。

5、安监局:加强对城市防汛排涝设施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监督指导消险工作。

6、雨花公安分局:负责城市防汛工作中的治安维护工作,及时处置影响和破坏防汛排涝设施行为。

7、交警队:负责城市防汛工作中的交通维护工作。

8、雨花消防大队:积极参与城市防汛排涝的抢险工作。

四、重点地段防范措施及责任分工

由于部分客观、历史原因。全区防汛工作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统筹运作、加强协调、着力解决,以提高全区防汛工作的整体效能,确保安全度汛。具体有以下几个重点地段:

五、应对措施

1、汛前对所有排水设施进行大排查,及时完成疏通、清淤、改造工程,确保各类设施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2、按照区防指要求筹备防汛排涝物资,特别是要购置移动排水设备(潜水泵),每个街道、园区不少于2台,其中赛虹桥、铁心桥街道不少于4台,适时组织进行强排。

3、成立防汛排涝突击队(20-30人)。配备相应装备(雨具、照明灯、安全帽、警示标志),随时参加应急抢险。

4、制定防汛排涝应急抢险工作预案,对重点地段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和处置措施,确保及时处置,有效防范。

5、汛期(5月1日-9月30日)实行全天候、全时段值班制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及时组织排水、排涝。

(1)当预报有大雨时,所有机站、涵闸进行24小时值班,并按规定腾空水位。

(2)当日降雨量达30毫米时,应组织人员巡查,掌握排水设施运行状态,适时排除病害。

(3)当日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时,所有机站、涵闸处于有效运行状态,对积水地段进行人工排涝,确保无明显淹水现象。

(4)当日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时,应全面实施排涝抢险预案,必要时增加抢险突击力量,开启窨、雨井盖,加大排水量。但应设置警示标志,安排专人看守,确保人员及设施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长时间淹水现象。

(5)当遇暴风雨侵袭时,应注意做好险房、险树、险工地段的排查和消险工作。防止出现阻水、断电、溃坝等事件发生。

(6)当遇历史最大雨情时,在全力组织防汛排涝工作的同时,必要时做好人员和财产的转移工作,力求降低损失。

6、准备挖掘和装载机械和车辆,及时清除河沟塌方、路障等,确保防汛排涝人员和物资的通行。

六、几点要求

1、各责任单位按区防指的统一要求,制定本单位、本地区城市防汛排涝工作预案和应急抢险工作方案,报区城防指。

2、严格实行属地化防汛排涝责任制,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应将防汛排涝的各项工作细化落实到责任人,并将明细表报区城防指。

3、险工地段及打开窨、雨井盖时的安全保障措施(警示牌等)及安全监管责任人明细表报城防指。

4、防汛排涝突击队人员名单、责任人及通讯联络办法报区城防指。

5、紧急情况下需要进行人员、财产疏散转移的方案及地点报区城防指。

6、建立汛情报告制度,汛期每天报告一次雨情、汛情,重点地段及淹水片区每二小时报告一次排涝情况。汛期值班及信息报送责任人及通讯联络方式报城防指。

第7篇: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切实增强干旱风险意识,提高抗旱应急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和时效性,提升抗旱减灾的应变能力,保证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轻旱灾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干旱评估标准》、《省抗旱防汛预案》、《省抗旱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重点应急解决群众吃水和保粮食生产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综合治理、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约、后开发的水资源应急配置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乡村、城镇的抗旱减灾和灾后救助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市抗旱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设立市抗旱应急指挥机构,与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合署。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军分区参谋长、市水务局局长担任。

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由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牧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气象局、市工业局、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扶贫开发办、市供销社、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水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抗旱应急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指挥全市抗旱应急工作,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抗旱减灾应急资金,督促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统一部署抗旱应急宣传工作。

各成员单位在市抗旱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能分别是: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应急抗旱期间各项工作的统一协调,负责向省政府上报旱情、灾情,并汇总上报请求省政府解决的问题。

军分区负责组织驻地部队和预备役部队及时开展拉运送水和抗旱应急工程建设等支援地方救灾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监督媒体宣传抗旱救灾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抗旱应急期间水资源统一调度,监督实施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协调组织为特困灾区运送生活用水,保障灾区应急供水。及时掌握河道来水、灌溉、蓄水等水情信息。

市发改委负责相关规划的指导,组织应急抗旱工程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资金争取。

市工业局负责组织调配抗旱应急所需要的电力、成品油等救灾物资。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抗旱应急资金,并监督使用。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救济受灾群众,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市农牧局负责指导灾区农业生产恢复工作,以及救灾生产资料的组织调运和供应工作,及时掌握农情信息。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市建设局负责落实城市应急供水措施,及时掌握城市供水及用水需求信息。

市交通局负责灾区公路畅通及抗旱救灾物资、设备运输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落实受灾地区防疫和医疗救护措施,监督、监测饮用水质量,确保抗旱应急期间饮用水卫生安全。

市广电局负责抗旱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道旱情、灾情和抗旱救灾工作。

市扶贫开发办负责掌握贫困县受灾情况和因灾返困情况,及时制定扶贫方案和措施。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市物价局负责灾区农资市场物价监督,确保大旱期间的物价稳定。

市商务局负责灾区商品物资供应,确保灾区商品流通顺畅。

市供销社负责化肥、农膜等抗旱农用物资的市场供应,协调抗旱物资征调工作。

市供电公司负责抗旱应急用电的组织供应。

2.2市抗旱应急指挥部办事机构及职责

设立市抗旱应急指挥部办事机构,与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合署。负责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应急工作动态等信息,组织开展旱情、灾情评估工作,负责专项抗旱应急补助资金的计划使用,组织实施抗旱应急减灾措施,及时做好宣传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指导县(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各县(区)也要成立抗旱应急指挥机构及办事机构。

3.旱情信息及预警

3.1.旱情监测

建立完善的旱情监测体系及报告制度,及时为决策层提供准确的、多方位的旱情信息,重点监测天气预报、雨情、耕地土壤墒情、主要河流水情、水库蓄水量、农田灌溉、农村供水、城镇供水、农作物长势及其它农情共10个方面的信息。

3.2旱情评估

全市旱情按灌溉农业区、雨养农业区、农村人畜饮水和城镇干旱四个区域类型进行评估,并分别划分为特大干旱、严重干旱、中度干旱、轻度干旱四个等级。

3.2.1特大干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确定为特大干旱

(1)灌溉农业区(主要指工程可正常投入运行的万亩、千亩及小型灌区),3~6月份的失灌率大于30%,或7~10月和11~元月失灌率大于35%。

(2)雨养农业区(指灌溉农业区以外的耕作区,以下同):①土壤墒情相对湿度小于40%;②降水量春秋季(3-5月、9-11月)2个月同比偏少75%以上,夏季(6-8月)1个月同比偏少80%以上,冬季(12-2月)三个月同比偏少55%以上;③春季、秋季连续无雨日数大于75天,夏季大于50天,冬季大于90天;④受旱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70%以上。

(3)干旱引发的农村生活用水困难人数大于农村总人口的10%。

(4)市城区及各县城缺水率为20~30%、持续时间大于40天,或缺水率大于30%、持续时间大于30天。

3.2.2严重干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确定为严重干旱

(1)灌溉农业区3~6月份失灌率达15~30%,或7~10月、11~元月的失灌率达到21~35%。

(2)雨养农业区:①土壤墒情相对湿度在40-45%之间;②降水量春秋季(3-5月、9-11月)2个月同比偏少65-75%,夏季(6-8月)1个月同比偏少60-80%,冬季(12-2月)三个月同比偏少45-55%;③春季、秋季连续无雨日数在51-75天之间,夏季在36-50天之间,冬季在61-90天之间;④受旱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50~70%。

(3)干旱引发的农村生活用水困难人数占农村总人口的7~10%。

(4)市城区及各县城缺水率为5~10%、持续时间大于90天,或缺水率为10~20%、持续时间大于60天,或缺水率为20~30%、持续时间达20~40天,或缺水率大于30%、持续时间达10~20天。

3.2.3中度干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确定为中度干旱

(1)灌溉农业区3~6月失灌率达10~14%,或7~10月、11~元月失灌率达10~20%。

(2)雨养农业区:①土壤墒情相对湿度在45-55%之间;②降水量春秋季(3-5月、9-11月)2个月同比偏少50-65%,夏季(6-8月)1个月同比偏少40-60%,冬季(12-2月)三个月同比偏少35-45%;③春季、秋季连续无雨日数在31-50天之间,夏季在31-35天之间,冬季在31-60天之间;④受旱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30~50%。

(3)干旱引发农村生活用水困难人数占农村总人口的5~7%。

(4)市城区及各县城缺水率5~10%、持续时间达31~90天,或缺水率为10~20%、持续时间达21~60天,或缺水率为20~30%、持续时间达11~20天,或缺水率大于30%、持续时间达8~10天。

3.2.4轻度干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确定为轻度干旱

(1)灌溉农业区3~6月失灌率低于9%,或7~10月、11~元月失灌率低于10%。

(2)雨养农业区:①土壤墒情相对湿度在55-60%之间;②降水量春秋季(3-5月、9-11月)2个月同比偏少30-50%,夏季(6-8月)1个月同比偏少20-40%,冬季(12-2月)三个月同比偏少25-35%;③春季、秋季连续无雨日数在15-30天之间,夏季在10-20天之间,冬季在20-30天之间;④受旱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10~30%。

(3)干旱引发的农村生活用水困难人数占农村总人口的3~5%。

(4)市城区及各县城缺水率5~10%、持续时间达10~30天,或缺水率10~20%、持续时间达10~20天,或缺水率20~30%、持续时间达7~10天,或缺水率大于30%、持续时间达3~7天。

3.3信息报告

建立旱情、灾情及抗旱应急工作动态等信息报告制度。

3.3.1报告程序

县(区)行政区域内的实时旱情、灾情及抗旱应急工作动态等信息,由同级抗旱防汛指挥部综合分析掌握,并报告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市行政区域内的实时旱情、灾情及抗旱应急工作动态等信息,由同级抗旱防汛指挥部综合分析掌握,并报告市抗旱防汛指挥部;特大和严重干旱情况下,县(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应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应急工作动态等信息,可以在向市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的同时,一并向省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成员单位负责掌握的有关干旱信息及职责履行情况,应及时报告市抗旱防汛指挥部。

3.3.2报告时间

在特大干旱及严重干旱发生期间,县(市、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每日上午9时向市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前一天的旱情、灾情及抗旱应急工作动态;中度干旱发生期间,每周一上午9时逐级向上级报告前一周的旱情、灾情及抗旱应急工作动态;轻度干旱发生期间,每旬初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向上级报告前一旬的旱情、灾情和抗旱应急工作动态。成员单位负责掌握的干旱信息及职责履行情况,按照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需要及时报送。

3.4干旱预警

3.4.1干旱预警等级

预警等级分为Ⅰ、Ⅱ、Ⅲ、Ⅳ级,与旱情评估确定的特大干旱、严重干旱、中度干旱、轻度干旱等级相对应,并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4.2干旱预警

(1)预警单位。Ⅰ级预警由市人民政府。Ⅱ级预警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抗旱防汛指挥部。Ⅲ、Ⅳ级预警由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决定并。

(2)预警条件。当旱情发展达到低一级预警指标的上限或接近高一级预警指标的下限、并呈持续发展趋势时,应果断高一级的干旱预警。

(3)预警程序

Ⅰ级预警程序。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针对旱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全市旱情进行综合评估,向抗旱防汛指挥部呈报评估意见。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形成预警建议呈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决定并。

Ⅱ级预警程序。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针对旱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全市旱情进行综合评估,向抗旱防汛指挥部呈报评估意见。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形成预警决定并呈报市政府,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抗旱防汛指挥部。

Ⅲ、Ⅳ级预警程序。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针对现状旱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全市旱情进行综合评估,向抗旱防汛指挥部呈报评估意见。市抗旱防汛指挥部会商形成预警决定并,同时报市政府备案。

(4)预警内容。向社会公开通报旱情,针对预警等级和具体旱情提出抗旱救灾的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当发生特大和严重旱灾时,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5)预警方式。除行政渠道外,同时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6)预警的终止和调整。当发生大范围有效降雨和通过抗旱措施,受旱地区70%以上的受旱面积土壤墒情得到明显改善,大面积旱情基本解除或者缓解,城乡生活供水基本恢复正常时,参照预警时的程序,由市政府或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决定预警的终止,并预警终止公告。或者根据旱情缓解程度,调整执行下一级别的预警。

4.应急响应

市级预警后,同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市、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亦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1Ⅰ级应急响应

4.1.1Ⅰ级预警后,市政府会商部署抗旱应急救灾工作,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检查指导抗旱工作。市抗旱防汛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抗旱减灾工作。办公室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动态等信息,加强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4.1.2Ⅰ级干旱预警后24小时内,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对本系统做出应急响应部署,并立即行动抓好落实。

4.1.3涉及两个以上县(区)河流的各类应急水资源,由市抗旱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配置和监管。

4.1.4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全市旱情、灾情及存在问题,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市、县、乡三级财政及时调整预算,增加抗旱应急资金,保障抗旱应急措施及时落实;动员金融部门加大对灾区群众的信贷支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向灾区捐助资金,帮助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有关部门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生产生活资料的市场供应,实施价格干预措施,保障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1.5强化社会治安,保障供电和通信安全;防止森林、草场、农田及场院火灾,蚜虫等农作物病虫害,人畜肠道疾病等次生灾害发生,保证灾区社会安定。

4.1.6通过电视台、广播台、报纸和政府门户网站对全市抗旱救灾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抗旱救灾的氛围。

4.2Ⅱ级应急响应

4.2.1市政府会商部署抗旱应急救灾工作,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检查指导抗旱工作。市抗旱防汛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抗旱减灾工作。办公室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动态等信息,加强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4.2.2Ⅱ级干旱预警后48小时内,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做出本系统的应急响应部署,并立即行动抓好落实。

4.2.3涉及两个以上县(区)河流的各类应急水资源,由市抗旱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配置和监管。

4.2.4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全市旱情、灾情及存在问题,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市、县、乡三级财政及时调整预算,增加抗旱应急资金,保障抗旱应急措施及时落实;动员金融部门加大对灾区群众的信贷支持,同时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向灾区捐助资金,帮助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有关部门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的市场供应,实施价格干预措施,保障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2.5强化社会治安,保障供电和通信安全;防止森林、草场、农田及场院火灾,蚜虫等农作物病虫害,人畜肠道疾病等次生灾害发生,保证灾区社会安定。

4.2.6通过电视台、广播台、报纸和政府门户网站对全市抗旱救灾进行报道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抗旱救灾的氛围。

4.3Ⅲ级应急响应

4.3.1市抗旱防汛指挥部指导相关县(区)抗旱防汛指挥部组织开展抗旱应急救灾工作,并派出工作组赴旱区调查了解旱情,帮助开展抗旱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组织开展工作;办公室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动态等信息,加强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4.3.2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及时向省防总报告我市旱情、灾情及存在问题,争取省财政的支持;市、县、乡三级财政增加抗旱应急资金投入,动员金融部门加大对灾区群众的信贷支持,帮助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保障抗旱应急措施及时落实,有关部门要保证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的市场供应,保障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3.3强化社会治安,保障供电和通信安全,防止森林、草场、农田及场院火灾,蚜虫等农作物病虫害,人畜肠道疾病等次生灾害发生,保证灾区社会安定。

4.3.4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搞好宣传。

4.4Ⅳ级应急响应

4.4.1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及时指导相关县(区)抗旱防汛指挥部组织开展抗旱应急救灾工作,相关县(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赴旱区调查旱情,帮助开展抗旱工作;办公室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动态等信息,加强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4.4.2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及时向省防总报告我市旱情、灾情及存在问题,争取省财政的支持;各级财政增加抗旱应急资金投入,动员金融部门加大对灾区群众的信贷支持,保障抗旱应急措施及时落实,有关部门要保证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的市场供应,保障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4.3强化社会治安,保障供电和通信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保证灾区的社会安定。

4.4.4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搞好宣传。

5.救灾工作

对灾区的救助要贯穿从预警到灾后恢复的全过程,除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各自承担的应急救灾工作外,相关部门还要做好以下工作。

(1)民政和水务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保证灾民有粮吃、有水喝。对特困灾区,实行送水、送粮到村、到户。

(2)卫生部门负责灾区医疗救助,组织医疗队到灾区进行巡回医疗,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救治,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3)农业、供销部门负责协调化肥、农药、籽种、地膜等救灾物资的市场供应,并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到灾区帮助搞好生产自救。

(4)劳动保障部门积级组织农民外出务工,增加灾区农民收入,力争灾区农民减产不减收。

6.灾后评估

灾后评估按市、县、乡分级进行。综合评估的内容包括旱灾等级评估、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评估、二、三产业经济损失评估等。探讨旱灾发生的规律、特点,总结防旱抗旱措施和经验,对抗旱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7.保障措施

7.1资金保障

多渠道、多层次筹集抗旱资金,除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的支持外,各级财政都要安排抗旱专项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在发生特大和严重旱灾时,调整原来的财政预算,加大抗旱救灾的资金投入,并采取社会募集措施。金融部门优先保证抗旱救灾对信贷资金的需求。

7.2物资保障

水务、农牧、供销、物价等部门要保证主要抗旱物资的正常储备,掌握抗旱物资供求信息,鼓励经营者积极组织货源,保证抗旱救灾物资的市场供应。

7.3技术保障

各县(区)水务、农业、卫生、气象等部门及抗旱服务队、农技指导站、灌区管理单位、农机站在特大和严重旱灾发生时,要结合行业特点,组织技术服务队,深入抗旱第一线,开展抗旱减灾工作。

7.4通讯及信息保障

充分利用公共通信、电视、广播、网络等手段,建立现代化的抗旱信息网络,确保抗旱应急期间各类信息的快速传递。

7.5应急队伍保障

灾区各县以抗旱服务队为核心组建应急抗旱服务队,人员落实到单位和个人,主要承担为严重缺水区运送生活用水的任务。运水车辆主要从机关单位、大中型企业、驻地部队中协调解决。

8.制定与解释

8.1根据抗旱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抗旱工作的实际需要,本预案随时修订与更新。

8.2县(区)抗旱防汛部门参照本预案,制定各县(区)应急预案,报市抗旱防汛办公室备案。

第8篇: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近期,我县连续遭遇数场强暴雨袭击,为了抓好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县应急管理局按照“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以落实防汛责任,查找风险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出发,对防汛抗旱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部署,从不垮一坝,不溃一堤,不死一人入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防汛抗旱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责任制落实

在接到气象部门的气象预警后,我局立即行动,分别在6月12日和26日,先后下发了谷汛办[2020]13号《关于做好当前强降雨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和谷汛办[2020]13号《关于做好近期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等通知文件,一是落实防汛指挥机构,各乡镇(开发区)防指和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强降雨期间到岗到位,坚守一线;二是落实工程管理人员,要求水库、电站、堤防工程“四种责任人”到岗到位,开展巡查;三是落实山洪灾害防御“五组一队”、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四是落实灾情统计、信息上报人员;五是进一步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抢险队伍责任人;六是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正常运行。

二、开展风险灾害会商研判

6月23日,县应急管理局协调县气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化旅游局等相关单位召开了汛期全县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研判会商会议,针对近期的强降雨形势,对可能呈现多发的灾害态势进行分析和研判,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三、查险排患

县应急局联合县水利局对全县87座水库、水电站,泵站、涵闸、堤防及山洪灾害防御监测、预警系统和全县蓄水保水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和抽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以谷汛办[2020]9号文件下发了通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从7月开始,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将联合对各地、各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和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督办。

四、落实预案编修

预则立,不预则废。防汛工作贵在预防。今年我们对《谷城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了修编,目前,正在征求各单位意见。同时,对水库、电站、在建工程要求全面落实《防洪抢险预案》、《防洪应急度汛预案》、《在建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水库、电站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方案)》等各类预案修编工作。按照不同的类别,分别报送上级审查批准,并在汛期正式执行。以确保各类预案的法定性、时效性、可操作性。

五、抓好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落实,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为确保灾害来临时,抢险物资和队伍能及时到位,县应急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落实好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凡有防汛物资储备任务的单位,必须确保物资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可靠,特别是有水库、堤防等防汛任务的单位,砂石、卵石、编织袋、彩条布等必须物资,必须储备到位,确保在出现险情时2小时内物资能调得出,用得上。同时,要求各乡镇(区)、各部门防汛抢险救援队伍要时刻待命,根据降雨情况,对重点、薄弱部位做好应急抢险力量的预置布防。

六、抓好城市内涝灾害防范

县应急管理局积极协调城管、住建、交通等部门制定城区内涝防御方案,落实应急排涝力量,加强地下城在建工程、隧洞、低洼地带等易涝部位应急管控,确保城区防洪安全。

七、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培训和演练

为进一步增强干部和群众防灾避灾意识,熟悉抢险救灾要领和群众转移避险流程,提高抢险救灾应急处置能力,今年县应急局联合县水利局对8个乡镇开展了培训和演练推演,参加的人员共计843人次。

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提高群众防御洪水灾害和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各级应急指战员应对洪水灾害、应急抢险、防灾减灾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县应急管理局经过一个月的精心准备、周密细致安排, 7月27日上午,在汉江流域格垒嘴段渡口码头1公里处开展了谷城县2020年度防汛救灾综合应急演练活动。此次演练围绕练指挥、练协同、练队伍、练保障四个重点,探索完善军地协同联运机制,检验评估防汛应急预案,全面检验各类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协调联动能力、抢险实战能力、综合保障能力。

八、做好灾情核查上报工作

对各地上报的灾情,我局立即组织专班,及时对灾害情况进行核查,截止目前共上报灾情2次;组织专班先后4次深入灾区对灾情进行评估,准确掌握了全县受灾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奠定了基础。

第9篇: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1983年7.31安康特大洪灾、2010年7.18安康洪灾至今历历在目,历次灾难都无时无刻的警示和启发人们,做好城区防汛工作,事关重大、人命关天。那么,做好中心城区街道办防汛工作,重点和难点是什么呢?

笔者认为,重点和难点存在于三个方面,要在三件事上下“功夫”。

首先在思想重视上下功夫,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预案尤为重要。新城办事处以历年一线防汛经验结合安康市防汛“三到户”指导精神,制定了新城办事处中心城区防汛“三到户”方案,做到了情况掌握到户、信息预警到户、责任落实到户,解决了有完备周详的预案、能准确预计灾害程度、及时迅速的传达到群众家里的问题。

除此之外,加大防汛预案的宣传力度,使群众熟知撤离路线和地点,方能在险情来临时冷静安全避灾。组织村、社区召开专题会议,公布防汛撤离命令、区域,让广大群众熟知警戒水位,撤离命令、路线以及安置点,逐村逐户发放防汛“明白卡”,卡上载明险情来临时撤离路线、安置地点、负责转移群众的联络干部等明细,使群众对防灾救灾一目了然,防汛干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把防汛工作落到了细处和实处。

还要下大力气做好低洼地居民安土重迁、固守祖业不愿撤离的思想工作。新城办事处辖区内的东西二坝、心石、白庙等村,都处于城郊农村,思想相对保守。农民终其一生的辛劳所得,眼睁睁看着被洪水损毁,难免会有为抢救财物而忽略自身安全的事件发生,造成无谓损失。城镇街道办事处在防汛工作中,一定要给群众吃上“定心丸”,让群众相信撤离之后,基本的衣食住行有着落。因此,做好防汛中的“思想”工作,不仅要增强居民群众的防汛保安意识,还要重视实际工作中群众的现实处境,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

第二是要在“人”的问题上下功夫,科学合理的调配防灾救灾人员和应急物资。首先要加强值班带班制度。新城办严格三“要求”,要求所有的领导、村、社区干部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要求防汛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在位,严禁电话转移,要求严格实行交接班、签到制度,确保防汛抗灾工作信息充分、指令及时、准确传递。

组织民兵应急分队也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方法,在抢险救灾关键时刻,以基干民兵为骨干的抗洪抢险应急分队能迅速转变为救灾生力军。以新城办事处为例,2010年7.18洪灾中,该办组建的以基干民兵为骨干的抗洪抢险应急分队,各村、社区组建的相应分队,做到了“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为全办战胜洪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居安思危,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不可忽视。对于汛情险情,要牢固树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观念,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灾害,要以强烈的责任意识、过硬的工作作风,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防汛减灾的应急物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