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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书精选(九篇)

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书

第1篇: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书范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用到承诺书的地方越来越多,承诺书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为了让您在写的过程中更加简单方便,一起来参考是怎么写的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欢迎阅读!

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1一、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的研究,参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2、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区修建性规划的修订和调整工作,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工作,综合平衡与城市规划相关的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3、管理指导县城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负责审批《建设项目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方案的审定工作、负责项目工程的放线、验线和规划验收工作。

4、负责对县城规划实施进行检查,对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监督管理、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二、服务内容:

1、规划选址、用地红线、建筑红线服务;

2、规划方案许可各类技术指标控制服务;

3、用地许可服务;

4、设计方案设计许可服务;

5、项目规划工程许可服务;

6、审批后规划服务。

三、服务对象: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县城居民,在我县城乡规划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

四、服务承诺:

实行限时审批,提高工作效率;文明热情,规范工作行为;依法依规行政,公正廉明执法;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自觉严格守纪、勤政廉洁敬业

1、规划设计方案报审和《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的核发:对报来的规划设计方案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对符合规划条件的规划设计30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委会议审定,原则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报批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审后办理选址审批手续。

(不含规委会审定时间)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对具备发证条件并符合用地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经正式受理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批手续。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对具备条件的报建项目提交规委会议审定,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后,办理发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含规委会审定和其它相关部门审查时间及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等技术审查和服务时间以及社会公示时间)

项目承诺人:___

20__年_月_日

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2公司领导:

____工程项目经理部印章由项目部负责管理。印章先用于公司内幕往来文书、报表、资料及对业主(甲方)不发生经济行为的普通函件,严禁使用项目经理部印章对外签订任何类型的合同、协议、承诺。

项目负责人承诺:

1.项目经理部印章仅限于项目经理部向业主、监理发送函件和填报相关技术、质量及竣工验收资料使用;

2.项目经理部印章不对外签订物资设备采购、租赁、工程及劳务分包等合同及安全协议等事宜,且不能作为对外担保使用。

3.印章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全部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项目承诺人:___

20__年_月_日

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3项目责任人:

按照公司项目责任管理制,本人接受公司安排,承担 项目管理的全部责任,并向公司承诺如下:

一、严格履行公司与总包方的合同内容。

二、在公司受权范围内,处理施工现场的一切事务。

三、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全面责任。

四、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五、接受公司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民工工资及时到位。

六、自愿承担设备、辅助材料及周转材料。

七、如本项目需要保证金的,由本人承担,并愿意在退回保证金时,不影响民工工资发放,如有影响,公司有权用于发放工资。

八、服从公司的有关规定,并按公司要求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九、按项目总造价向公司上缴:管理费 利润税金 ,并承担项目管理?a href='//www.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钡墓ぷ省?/p>十、承担本项目的一切经济责任,自负盈亏。

十一、本承诺书与项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

项目承诺人:

20__年_月_日

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4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将工程发包或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检测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周期)。

3、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检测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4、将勘察、设计文件报送具有相应资格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及时向施工现场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

存在勘察设计变更的,严格执行勘察设计变更管理相关规定。

5、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在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6、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7、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程序监督。

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8、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9、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对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履行监理单位职责。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建设单位留存。

项目承诺人:___

20__年_月_日

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5项目责任人:

按照公司项目责任管理制,本人接受公司安排,承担 项目管理的全部责任,并向公司承诺如下:

一、严格履行公司与总包方的合同内容,项目责任人承诺书。

二、在公司受权范围内,处理施工现场的一切事务。

三、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全面责任,承诺书《项目责任人承诺书》。

四、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五、接受公司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民工工资及时到位。

六、自愿承担设备、辅助材料及周转材料。

七、如本项目需要保证金的,由本人承担,并愿意在退回保证金时不影响民工工资发放,如有影响,公司有权用于发放工资。

八、服从公司的有关规定,并按公司要求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九、按项目总造价向公司上缴:管理费、利润、税金 ,并承担项目管理部人员的工资。

十、承担本项目的一切经济责任,自负盈亏。

十一、本承诺书与项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

第2篇: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善农业基本建设计划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建设行为,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利用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安排的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及其建设项目的管理。第三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安排及其工程项目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的基本目标和任务,以稳定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及国际竞争能力、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和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为目标,应对入世挑战,调整整合投资,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加强对资源密集型敏感性农产品生产和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支持和保护,通过投资引导和项目带动,推动产业创新和优化区域布局,培育和构筑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优势产品、优势区域和优势产业。第四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部直属单位农业基础性、公益性项目(以下称部直属项目),以及需要中央兴办的具有战略意义或全局意义、跨区域性的重大农业基础性、公益性骨干项目和示范引导性项目(以下称中央与地方联建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受益范围较小、不具有广泛示范引导作用、属于局部地方投资范围的项目。也不得将下列项目列入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1.生产经营性(竞争性)项目;2.投资在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的零星单台(件)设备、仪器、器具购置和单项土建工程项目;3.按规定由生产费用,行政费用,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及其他行政、事业费用列支的项目;4.未按规定做完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深度不够或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和审批的项目;5.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能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的项目或列支的费用。第五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基本建设资金。第二章职能分工第六条农业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第七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负责组织执行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农业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提出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总体方案,以及年度农业基本建设项目重点、立项基本原则和要求、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统一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第八条农业部财务司根据国家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基建财务管理,监督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核、审批直属单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第九条有关行业主管司局负责提出本行业投资计划建议,负责本行业基本建设项目的遴选和初步审查,负责已纳入部基本建设年度计划的本行业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检查,负责本行业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另有确定的重点项目由发展计划司组织除外)。第十条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发展计划司与各行业主管司局之间按照阶段分工、责权一致、相互衔接、互相监督的原则,分四个工作阶段进行分工管理:第一阶段--遴选项目阶段。由有关行业主管司局负责,根据行业发展的要求和发展计划司提出的农业项目建设重点、立项原则及前期工作计划要求,提出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区域布局、技术规范等意见,报送发展计划司。第二阶段--审批项目、计划平衡阶段。由发展计划司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和概预算的审批,负责投资计划的编制、上报、下达。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由有关行业主管司局负责本行业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第四阶段--监督检查阶段。由发展计划司负责农业建设项目的总体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行业主管司局组织重点建设项目或专项建设的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内的计划(计财)管理部门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包括项目建设的规划布局,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申报,根据委托办理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组织项目实施,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工程监理、施工建设等。第三章项目前期工作第十二条申报农业部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逐项评估论证及审批、进行建设准备、列入年度计划等项目开工建设前的全部工作和过程。项目前期工作是基本建设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十三条项目建议书是对要求建设的具体项目进行的初步说明。项目建议书须说明对拟建项目的总体轮廓设想,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建设地点选择、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及筹措、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估计等。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单位编写。项目建议书是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材料。第十四条项目建议书经有权部门批准后,可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一般民用建筑项目可做设计方案比较,下同),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农业行业发展规划,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分析论证。根据可行性研究所获得的资料和信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总论。主要包括项目摘要、可行性研究的依据等。2.项目背景。主要包括项目的由来、国内外相关产业及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建设的有利条件和可行性、产业关联度分析、承担单位和项目法人(人员及技术力量、现有工作基础及资产状况、所有制性质等)及协作单位概况等。3.市场供求分析和行业发展前景分析。主要包括行业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国内外及本项目区现有生产(业务)能力调查与分析、国内外及本项目区市场需求调查与预测等;4.项目地点选择和资源条件分析。主要包括项目地点的具置、气候、水文、地质、地形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交通、通讯、运输及水、电、气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地点比较和选择意见,项目占地范围、总体布局方案,项目资源、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供应情况及公用设施条件等。5.工艺技术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技术来源及技术水平、主要技术工艺流程与技术工艺参数、技术工艺和主要设备选型方案比较等。6.项目建设方案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总体思路、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建成后要达到的生产能力目标或业务能力目标,项目建设的工程技术、工艺技术、质量水平、功能结构等目标)、项目建设规模、逐项详细建设内容(分类量化)等。7.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依据建设内容及有关建设标准或规范,分类详细估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与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以及所需铺底流动资金;明确资金来源、筹措方式及贷款偿付方式等。8.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根据确定的建设工期和勘察设计、仪器设备采购(或研制)、工程施工、安装、试运行所需时间与进度要求,选择整个工程项目最佳实施计划方案和进度。9.组织机构与项目定员。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期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项目建成后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项目建成后的运行机制、运行方式、人员编制、培训计划等。10.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主要包括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安全生产(运行)与劳动保护措施等。11.效益评价。主要包括财务评价、国民经济评价、社会评价、不确定性分析等。12.结论与建议。对建设方案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和方案比较,选择最佳建设方案,提出存在的问题、改进建议及结论性意见。农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由具有相应农业工程资质的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单位编写。第十五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权部门批准后,可编制项目扩初设计文件。项目扩初设计须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项要求、审批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意见、以及项目的有关设计规范、建设标准和定额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图纸、投资概算和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等。项目扩初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编制施工图设计。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格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第四章项目申报与审批第十六条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基本建设程序是从建设项目选项、决策,到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后评价整个过程的各个阶段及其先后次序。大中型和限额以上(投资总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七个建设阶段,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和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组织实施;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由项目主管司局商发展计划司同意,适当合并简化建设程序。第十七条项目申报。中央与地方联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材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内的计划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并以计字号文同时报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行业主管司局。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初步设计等项目材料,由各单位以正式文件报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同时抄送行业主管司局。所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律用A4纸报送。第十八条项目评估。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由发展计划司组织初评后报国家计委。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由发展计划司组织专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和审核。有特殊规定的项目从其规定。第十九条项目审批。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由发展计划司初审后,报国家计委审批。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行业主管司局初审并提出意见后,报发展计划司审批。小型和限额以下的中央与地方联建项目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和概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计划管理部门审批;小型和限额以下的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由发展计划司根据专家或工程咨询机构评估意见并征求行业司局的意见进行审批。第二十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10%(含10%)以上,或扩初设计概算的总投资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含10%)以上的,要按照审批权限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预算超过批准的扩初设计概算投资5%以上的,须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扩初设计文件。第二十一条中央与地方联建的跨区域或全国性布局的项目,部各行业主管司局应以专项项目形式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项目布局、投资规模、建设期限等内容,报发展计划司审批后,分年度实施。第五章年度投资计划第二十二条年度投资计划不搞切块、不定基数,实行按项目安排投资,按项目建设进度下达投资计划并进行拨款。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必须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在京直属单位的建设项目还须向北京市建委申请建房计划;中央与地方联建项目必须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和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划、财政或金融部门的项目配套资金承诺函件),并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第二十四条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部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总体方案由发展计划司统一编制。发展计划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农业部确定的投资重点,在国家计委安排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总量内,在综合有关行业主管司局意见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于每年9月份向国家计委编报下一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草案,并于每年3月底前编制提出本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总体方案,报部常务会审批。第二十五条各行业主管司局及有关单位根据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投资重点,负责编制提出本行业年度投资计划建议,于每年8月底以前向发展计划司报送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建议。第二十六条年度投资计划的下达。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实行分批、集中、统一下达的方式,原则上每年不超过3批计划。各行业主管司局及直属单位要根据部常务会议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总体方案,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年度项目计划,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按发展计划司制定的统一计划表式,及时向发展计划司报送准备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表和具体说明,经发展计划司审核、平衡后,报部领导审批签发,统一用计字号文分批下达项目投资计划。第二十七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客观原因造成的超概算投资,须经发展计划司审核批准后,方可追加投资;建设过程中因申报漏项,自行变更建设性质、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以及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超概算投资,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一律不再追加投资。第六章招投标管理第二十八条农业基本建设招投标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招投标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统一归口管理农业建设项目及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工作。各行业主管司局负责管理本行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第三十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第三十一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第三十二条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及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中土建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设备购置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者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施工单位的确定,工程建设主要材料、仪器、设备等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费用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也要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第三十三条对确有特殊原因不宜进行公开招标或不宜进行招标的,经有关行业主管司局商发展计划司同意,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第三十四条招标活动中的有效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少于三家的须重新组织招标。第三十五条项目招投标活动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建设单位可根据需要委托招标机构开展招投标活动。委托机构进行招标的,所选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中介组织。对部直属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可根据需要由发展计划司以合法程序组织或委托招投标。对全国性布局的多个相类似的项目中同类大宗仪器设备的采购,可根据需要由发展计划司会同有关行业主管司局统一组织,委托有关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统一采购。第三十六条进行招标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土建工程还须编制工程标底。招标文件和工程标底应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工程标底编制要以计划部门批准的工程概算、现行规定的概预算定额、费用标准和有关规定为依据。项目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标底须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招标。第七章工程监理第三十七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负责组织和监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工程监理活动。第三十八条工程监理机构受项目法人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项目法人对工程实行监督管理,对项目法人即业主负责;同时,监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独立履行其监督职责,对社会、对人民负责。第三十九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建筑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以及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但属重要基础设施的项目,必须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第四十条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监理单位的资质,择优选择资质合格、执法严格、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监理单位和监理队伍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对项目的工程质量、投资使用、建设进度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理。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应提前将监理的范围、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监理单位权限等,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与监理单位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搞好项目建设。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要把工程质量放在工程监理的首位,工程质量须经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并签字。对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以及不合理的设计图纸,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修改。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构件,监理人员不得签字,有权要求退换;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和签字的进场建筑材料、构件、设备等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监理单位要对施工过程进行跟班检查,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不予签字。监理要加强项目投资使用控制。审核建筑材料及设备价格;审核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变化引起的投资增减;审查工程洽商,核定工程质量及工程款的增减,并认定其对工期的影响;核定工程进度款的拨付等。监理要加强工程建设进度控制。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监督施工单位按施工计划组织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部门审批的建设限期建成。第八章项目施工和合同管理第四十三条工程建设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quot;三边"工程。第四十四条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以及双方明确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五条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在合同签订之前,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组织好图纸会签、技术交底的工作,力求在施工前解决图纸未表达或表达不明确的问题,避免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洽商、设计变更。部直属单位重点建设项目或中央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直属单位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之前,建设单位须将合同草案报发展计划司审核。第四十六条建设单位要按规定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第四十七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证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第四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纳入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并下达第一次项目投资计划后的6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有关行业主管司局报告情况,并向发展计划司申请延期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农业部下达投资计划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农业部将停止下达项目投资计划,直至取消项目建设资格,收回已下达投资。第四十九条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派专人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管理,督促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会同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督促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现场工程质量自检体系,对工程的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要有质量预检和复检制度。要鼓励施工单位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要严格设备材料质量检查制度,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施工规定的材料和设备。第五十条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第五十一条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基建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业部有关基建财务管理的规定,全面加强对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投资效益,防止挤占挪用或浪费损失。项目建设资金要建立专帐管理,并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专款专用。对使用部拨款和单位自筹资金联建的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一定坚持先存后用的原则,在项目立项之前应先筹足自有资金并专户存入银行,并在申请立项时出具银行存款证明。对使用部拨款和地方配套投资联建的项目,在立项之前,地方财政、计划部门必须先出具资金承诺证明;项目立项后,地方投资要先到位后,我部方可下达投资计划。第五十二条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规定将全部档案移交有关部门。第九章竣工验收第五十三条项目建成后,项目地方主管部门、农业部行业主管司局和发展计划司,按照项目隶属关系、职能分工和审批权限,及时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对重点建设项目认真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第五十四条建设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完成后,须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并根据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或年度财务决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第五十五条进行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批复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包括土建及仪器设备采购与安装等);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3.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能够按设计要求投产运行,并生产出合格产品;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5.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6.绘制了工程竣工图;7.工程决算已经审计,工程项目已经建设单位初验合格。第五十六条竣工验收必须提供的主要文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竣工图;设备技术说明书和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竣工决算、竣工决算审计报告;项目试运行报告;工程质量合格文件;以及其他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检验文件和各种技术资料。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先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第五十八条初验合格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项目主管部门或部有关直属单位应按职能分工和项目管理权限及时组织或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有关行业主管司局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由地方主管部门和各行业主管司局组织的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价,要在验收或评价后的一个月内向发展计划司报送验收报告或评价报告。由发展计划司组织竣工验收的行业项目,要在验收后的一个月内向行业主管司局通报验收情况。第五十九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对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未经项目原审批机关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或擅自处置。第十章监督检查第六十条发展计划司、财务司、行业主管司局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依法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提高投资效益。第六十一条项目行业主管司局要定期对本行业(本单位)年度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项目建设程序(包括项目的审批、招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投资控制、竣工验收等)、项目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于每年2月底前向发展计划司报送上一年度基本建设监督检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书面材料。第六十二条建设单位在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要定期开展全面自查工作,于每年的1月底前按项目隶属关系向行业主管司局或发展计划司报送上一年度基本建设自查自纠报告。第六十三条发展计划司会同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行业、单位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第六十四条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严格建设项目开工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对重点建设项目还要定期做好工程中期审计、年度审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防止建设资金损失浪费。对资金不到位、来源不正当、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要查清责任,严肃处理。对出现质量事故、存在质量隐患、缺乏质量安全保障的项目,要停止拨款,并核减本单位下一年度投资,停止安排新上项目。发展计划司商有关部门确定中期审计或年度审计项目名单,并委托有关部门具体开展项目审计工作。第六十五条加强社会监督。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可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舆论监督,对质量好的工程项目给予表扬,对工程质量有严重问题的项目要予以揭露、曝光。要建立重大项目违规问题举报制度。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现场,要将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姓名挂牌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设立举报电话,让公众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违规问题进行检举揭发,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及时查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违规问题。第六十六条凡发现年度投资计划执行不力,建设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变更建设性质、内容和投资规模,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或不落实配套资金,以及其他查证有严重问题的建设项目,要停止拨款,问题严重的要追缴(或在下一年度计划中扣回)已拨款项,并在下一年度计划中停止安排该单位项目。同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项目单位主要领导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六十七条加强基本建设管理队伍建设。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地方农业主管部门,都要有相应的机构并配备熟悉基本建设政策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业务能力强、思想作风好的专职机构或人员组织和管理基本建设项目。要采取多种形式,就基本建设政策法规、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对基本建设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农业基本建设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第六十八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农业部的有关要求,就特殊项目和专项(如国债项目、重大专项等)、或项目管理的专门方面和领域(如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制订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是指农业部归口管理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饲料工业等行业,以及科研教育、市场、信息等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有关行业和领域。第七十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基本建设,是指全部或部分利用农业部归口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以扩大生产(业务)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和事业发展能力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的新建、改扩建、续建工程项目及有关工作。第七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是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安排农业部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等。第七十二条本办法所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指直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农业(农牧渔业、农林、农牧)、畜牧、渔业、农垦、乡镇企业局、农机等农业一级和二级厅(局、委、办)。

第3篇: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书范文

【关键词】规划;立项;评审;设计;四级管控

一、工作描述

为了提高配网标准化建设的效率,加强配网工程项目前期管控力度,解决原有运检、规划、设计、施工等部门“重项目落地、轻前期技术审查”问题。全面运用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成果,充分考虑地区配电网实际情况,一是发挥配网规划引领作用,通过滚动规划持续完善网架结构,提升配网各项关键成效指标;二是通过《标准化技术方案书》编制工作,管控项目立项规范性和有效性,使配网投资效益最大化;三是加强项目评审,根据地区电网特点编制项目评审标准,开展项目方案技术管控,优化设备序列,简化设备型式,确保《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全面实施落地;四是强化设计管控,编制《标准化图审卡》持续开展设计质量审查,确保配网工程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应用典型设计、统一施工工艺、规范工程造价,确保配电网典型设计和标准化物料应用率均达到100%,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效益[1]。

二、主要做法

1.试行配网一体化规划,统一规划理念。⑴问题分析。公司系统10kV及以下配电网专项规划、滚动规划编制工作存在聘请外部咨询公司进行编制,本单位人员只起到提供相应数据,提出大致要求的作用,编制的规划报告内容较空泛,对后期立项缺少实际指导意义,导致工程项目立项实施与规划存在“两张皮”现象。⑵解决方案与做法。公司于2014年初改变做法,由配改办规划设计评审组牵头,试行配网一体化规划,抽调发展部、经研所、设计所、运检部基层单位、班组等相关配网规划技术人员成立本单位2014年配电网滚动规划工作办公室,组建配网规划团队并集中办公,独立开展地区配电网规划工作。2.试行配网标准化立项,统一技术规范。⑴问题分析。原配网工程项目立项未使用统一的《工程项目技术方案书》,基层单位项目申报《工程项目技术方案书》编制随意性大,工程建设背景、现有设备运行现状、工程建设必要性、建设规模等描述不规范,不仅造成技术方案书评审效率低,单个项目方案往复修改次数多,而且容易造成评审误判,导致部分现场实际亟需解决的工程项目未通过技术评审,造成项目无法立项建设。⑵解决方案与做法。为进一步有效管控项目立项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制《配网工程项目标准化技术方案书》模板,统一配网立项技术方案书编制规范,提高配网建设项目立项方案编制水平,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必要性。3.试行配网精益化评审,统一评审标准。⑴问题分析。原配网工程项目评审工作归口运检部统一管理,由于运检部门既是项目需求申报部门,又是项目技术方案评审部门,评审工作开展深度不够,评审标准不统一,项目技术方案评审工作存在较大空缺。⑵解决方案与做法。整合公司经研所、运检部配网技术评审人员,由配改办归口配电网项目评审,规范统一配电网项目评审管理。通过设置专职配网技术评审人员,明确专业管理部门,突出了统筹平衡,改变了以往多头管理的问题,实现了对配电网项目技术方案的统一评审。4.试行配网规范化设计,统一设计方案。⑴问题分析。原配网设计图纸由于审核管控不足,造成部分工程设计深度不足,图纸资料不完整,设计说明简单不充分,未严格按照典型设计等问题。⑶解决方案与做法。深化应用配电网标准化建设工作前阶段典型设计成果,严把配电网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关,编制《配网工程设计标准化图册内容》及《配电工程标准化图审卡》,未执行典型设计和选用非标物料应提出说明原因,有效规范配电网工程设计方案选择。按照标准化图册内容和标准化图审卡,开展省控项目工程及核准工程图纸审查,提升设计深度。

三、特色亮点

1.根据配网项目标准化前期管理需要,重新梳理流程,完善规划、立项、评审、设计“四级管控”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配网工程项目前期管控力度,解决原有运检、规划、设计、施工等部门“重项目落地、轻前期技术审查”问题,不断提升配网建设成效。2.建立配网项目标准化前期工作绩效考核与质量控制指标体系,该体系涵盖规划设计评审的全过程评价,对各相关部门配网项目标准化前期工作中规划质量、立项评审、设计质量和立项成效评价等4个方面进行量化评价。规划质量评价涉及的内容为:计划与规划的一致率;立项评审评价涉及的内容为:评审结果的准确率;设计质量评价涉及的内容为:协同设计平台应用率、通用造价应用率、通用设计应用率、通用物料应用率;项目立项成效评价涉及的内容为:配电线路“N-1”提升率、配电线路联络提升率、过重载配变与线路改造率、线路绝缘化率、低电压台下将比率。3.通过编制《配网工程项目标准化技术方案书》模板,统一配网立项技术方案书编制规范,提高配网建设项目立项方案编制水平;4.通过编制《中低压配电网项目审查标准》,统一评审标准;开展技术方案现场抽查评审工作,试行配网精益化评审,全面提升配网项目评审质量。5.通过编制《配网工程设计标准化图册内容》及《配电工程标准化图审卡》,进一步规范提升配网工程设计质量及深度,提高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水平。

四、实践效果

开展“四级管控”的配网项目前期工作两年来,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1、配网项目标准化前期工作体系更为清晰。通过开展配网项目标准化前期工作,重新梳理了配网规划、立项、评审、设计等相关专业的管理流程、技术标准。2、配电网规划与落地实施衔接更为紧密。配改办规划设计评审组集约各专业部门直接组织参与配网年度滚动规划工作,统一了地区配网规划的理念,便于运检部门、建设改造部门了解地区电网发展趋势的规划思路,使配网规划与工程项目落地实施衔接更为紧密。3、配电网设计更为规范。按照国网公司深化细化配电网典型设计方案的工作要求,全面应用典设成果,并结合公司实际,整理并形成地区差异化设计方案库,实现配电网通用设计应用率达100%。

五、工作总结

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是科学管理的基础,是实现现代化大生产的必然条件。我公司在配电网建设前期采用“四级管控”模式,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实践证明,“四级管控”模式不仅能够加强配网工程项目前期管控力度,还可以提升配网标准化建设的效率,值得在配电网建设中大力推广。

第4篇: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书范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省、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部署,****高度重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高效服务审批制度改革,办事程序不断简化、申报材料不断缩减、审批时限不断提速,企业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

一、行政审批改革整体情况

(一)集中审批,“一站式”办公。以“四零服务”为目标,将规划“两证一书”等审批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服务窗口受理,由该窗口受理、核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办理建设工程验线核实、规划条件核实等事项,实行“窗口收件—后台办理—窗口发件”的流转模式。此外,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做到回答问题“一口清”,发放资料“一纸清”,经手材料“一次清”。

(二)优化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根据《****城乡规划条例》,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对规划审批流程进行了深度梳理优化,“一书两证”核发时限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压缩至18个工作日,较法定审批时限缩减42个工作日。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较法定审批时限缩减15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取消了“安全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总平面图”以及“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还应提供听证会资料或协议书证明材料”等前置要件,同时取消向区规划分局、区政府征求意见环节,审批时限压缩至6个工作日,较法定审批时限缩减14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取消“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工程建设核准书、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承诺书”以及“由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规划设计承诺书”等前置要件,审批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较法定审批时限缩减13个工作日。

(三)先行先试,推进承诺制改革。以高新区公共服务局改革为契机,已在高新区、经开区成功试行工业项目规划审批承诺制改革,特别是对于“油头化尾”项目,只需提供合法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公示通过的《承诺书》、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即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对于“油头化尾”等产业项目实行“一件通办”,即建设单位只需提供一次申报要件,即可履行全部规划审批程序。

(四)并联变串联,内部协调"自己跑"。审批事项由规划局窗口受理后,由窗口单位——规划审批中心负责牵头办理审批手续,将各审批环节由并联变串联,让事项内部流传办理,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实现了“一部门管全部、让项目单位少跑路”的改革目标。

(五)事权下放,强化靠前服务。按照深化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的要求,将工业项目审批、建设项目初审、外立面审批、宅基地审批、临时建设项目审批等项职能下放至各区规划分局,以便及时了解各区项目动态,主动对接、提前介入、超前指导,有力保障了各区招商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顺利落地。

二、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问题。目前,投资项目涉及政务中心、发改、国土、规划等多平台多系统,尚未实现系统互通、信息共享,建设单位需要多次著录项目信息,各部门无法做到有效衔接,导致项目审批有时出现延误现象。

第5篇: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书范文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辖区内主要以财政性资金、政府专项资金(基金)、政府统一借贷资金等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

第二条审计局(以下简称审计局)是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监督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实行监督审定制度,审计局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建设单位、财政部门依据审计结果结付工程款。

第二章结算送审程序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结算编制工作,并向建设单位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其期限为60天。

第四条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结算资料后应进行核实、审查,对结算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应督促施工单位补充完善。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完整资料或没有明确答复的,建设单位即可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

第五条建设单位审查结束后填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送审联系单》,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资料送交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规划建设局)。

第六条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应由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对于送审金额超预算10%且绝对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说明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由规划建设局予以认可。

第七条规划建设局应对辖区内所有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初审结果由规划建设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规划建设局在初审结束后,应签署初审意见书。15天内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资料送交审计局。审计局对规划建设局送审资料进行清点、核对后,由交接双方经办人签字,并注明交接日期。

第九条对个别因特殊情况而不完全具备送审条件的项目,需由施工单位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经建设单位确认,规划建设局同意后方可送审。

第三章结算资料要求

第十条工程竣工结算送审资料应完整准确、图形清晰、字迹工整,有利于长久保存。

第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送审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2、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等合同及与项目有关的协议、纪要等;

3、设计变更、隐蔽工程单、施工现场签证;

4、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5、工程竣工图纸(含设计变更);

6、工程造价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及相应的电子版文档;

7、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取费证书(或计价手册);

8、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送审的竣工结算书应由施工单位具有造价编审或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编制完成。竣工结算书封面要有工程名称、编制日期、工程结算总造价、编制人签字、编制人资格印章、单位公章。

第十三条资料送审后,未经审计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送审金额或送审内容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现场签证应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签字,跟踪审计项目还应由跟踪审计人员签字,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签证应提供原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公章。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及委托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现场签证行为。

第四章结算审计内容

第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合同、协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

2、隐蔽工程施工纪录和验收签证等手续是否完整、真实;

3、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是否符合程序、规定;结算是否按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作相应调整;

4、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业务范围、计价手册是否与结算工程相对应;

5、竣工结算的结算方法、定额套用、费用计取、优惠让利是否与合同条款、招标文件一致,是否符合国家、省、市规定和要求;

6、措施项目费是否与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一致;

7、工程量的计算是否与竣工图纸、工程签证资料、实物一致,是否符合工程量计算规则,有无漏算、重算和错算;

8、定额子目换算、工料分析是否合理准确;

9、材料(设备)、人工、机械台班价格是否合理准确;

10、工程量清单报价项目的结算价是否与投标报价一致。

第五章结算审计实施

第十六条审计局根据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成立审计组,实施结算审计。审计组针对审计项目的工程特点,编制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实施方案。

第十七条审计局在实施建设项目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通知书》。

第十八条审计组以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定额、计价方法为依据,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和施工条件等因素实施初步审计,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复核丈量,现场取证。

第十九条初步审计完成后,审计组内部实行交叉复审,最后由稽查复审科实行复审。三级审核的每一流程均应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流程表》上签署相应的审计意见。

第二十条竣工结算审计的基本建设项目审定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审计局三方在《基本建设项目审定单》上签字盖章认可,委托审计项目还应由受托的社会中介机构签字盖章认可。审计局出具相应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并送达建设单位、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和相关单位。

第二十一条竣工结算审计从规划建设局送审至出具征询意见稿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第六章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经审定的基本建设项目,以施工单位初始送审额为计算基础,审计核减率在10%以内的(包括10%),审计费用由审计局承担;审计核减率在10%—15%的(包括15%),10%以内的(包括10%)审计费用由审计局承担,10%以上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审计核减率在15%以上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额承担。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结算送审时就承担相关的审计费用填写《承诺书》。审计费用按审计局的相关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确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对竣工结算的真实性负责,杜绝高估冒算。对审计核减率超过30%以上的送审项目,审计局可建议规划建设局取消该施工单位参与其他项目建设的资格,同时抄送监察局备案。

第6篇: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书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和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农民新建、改建(含翻建房屋)扩建和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所有城镇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先规划审批后建设的原则。加强规划设计。促使建设项目创一流、出精品。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提升建设水平。应当进行可行性和方案设计论证,未经专家论证和评审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第四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城镇建设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镇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规划审批程序的义务。并有权对规划审批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对违反规划审批管理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对规划审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建单位对拟建项目(工程)提出的申请规划定点报告;

二)发展改革局立项批复或备案登记;

三)土地权属证书;

四)建设项目四邻关系公证协议书;

五)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1建设项目用地区域规划设计总平面布置图(CAD图)建设工程建筑设计方案

2总平面布置彩色鸟瞰图;

3建设项目单体工程彩色效果图。

第七条居(农)民个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个人对拟建项目(工程)提出的申请规划定点报告;

二)土地权属证书;

三)建设项目四邻关系公证协议书;

四)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1建设项目用地区域规划设计总平面布置图(CAD图)建设工程建筑设计方案

2总平面布置彩色鸟瞰图;

3建设项目单体工程彩色效果图。

第八条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程序

1拟建单位或个人提交申请报告和审批所需相关资料;

2住建局相关股室管理人员现场勘查。提出初步意见;

3住建局规划预审批领导小组召开预审批会议预审论证;

4县政府规划审批委员会审查;

5住建局根据规划审批委员会审查意见审批;

6党务政务中心缴纳相关费用;

7住建局相关股室办理规划许可。

第九条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已制定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可按规划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尚未确定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片区。不准进行工程建设。县城规划区内的西街棚户区、塘坝、南新街以东、棚户区、火车站片区(富兴路沿线)一律实行规划管制,一律不予办理规划等相关手续。管制期间一律禁止任何建设,对违反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条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和《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相关技术指标进行建设。严格控制建筑间距、建筑密度和容积率。

第7篇: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书范文

关键词:国示范;PDCA循环管理;计划;实施;检查;处置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C-(2014)09-0078-03

一、PDCA循环管理及其对

“国示范”项目建设的借鉴价值

PDCA循环是由美国统计学家戴明博士提出来的,它反映了质量管理活动的规律。P(Plan)表示计划;D(Do)表示实施;C(Check)表示检查;A(Action)表示处置。PDCA循环是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方法,是质量保证体系运转的基本方式。见图1。

从某种意义上说,管理就是确定任务目标,并通过PDCA循环实现预期目标。每一循环都围绕着实现预期的目标,进行计划、实施、检查和处置活动,随着对存在问题的解决和改进,在一次一次的滚动循环中逐步上升,不断增强质量能力,不断提高质量水平。每一个循环的四大职能活动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了质量管理的系统过程。[1]

“国示范”项目建设过程是申报立项――组织实施――监测督查――评估验收,与PDCA循环管理过程计划――实施――检查――处置有异曲同工之处。“国示范”项目建设中的申报立项相当于PDCA循环管理中的计划P(Plan),“国示范”项目建设中的组织实施相当于PDCA循环管理中的实施D(Do),“国示范”项目建设中的监测督查相当于PDCA循环管理中的检查C(Check),“国示范”项目建设中的评估验收相当于PDCA循环管理中的处置A(Action)。显然,这是应用PDCA循环管理进行“国示范”项目建设大循环管理。

二、“国示范”项目建设中的P(Plan)阶段

P阶段即制订计划阶段。计划由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手段组成,计划是一条“目标―手段链”。质量管理的计划职能,包括确定质量目标和制订实现质量目标的行动方案。质量计划的严谨周密、经济合理可行,是保证工作质量、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前提条件。[2]

“国示范”项目建设计划包括《项目建设规划方案》、《项目建设方案》、《建设任务书》。这些计划方案是由“国示范”项目参与各方根据其在项目实施中所承担的任务、责任范围和质量目标,分别制订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计划或特色项目建设计划而形成的。

“国示范”项目通常设立创建办公室,代表学校编制“国示范”项目建设规范方案;编制“国示范”项目建设中的建设背景与基础、建设思路与目标、主要保障措施、经费预算、实施步骤,建设思路与目标包括主要问题、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建设目标等,主要保障措施包括机构设立、保障机制、过程管理、经费保障等四部分;编制“国示范”项目建设任务书中的学校基本情况表、学校基本情况及项目进度情况表、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资金投入预算表、特色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资金投入预算汇总表;编制“国示范”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国示范”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以上计划方案制订类似于建设单位制订的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包括确定和论证项目总体的质量目标,提出项目质量管理的组织、制度、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除“国示范”项目创建办公室外,“国示范”项目建设中的重要参与方主要是3至5个重点支持专业建设项目组、1至2个特色项目组。根据“国示范”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各项目组在明确各自建设目标的基础上制订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计划和特色项目建设计划。

重点专业建设计划、特色项目建设计划包括建设目标、建设思路、预期效益等。其中需求论证包括产业背景、社会需求、专业定位、专业现状等;建设内容包括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运行机制建设等;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等。

重点支持专业建设项目组、特色项目组制订的计划类似于工程项目中设计方、供货方和施工方,在明确各自质量目标的基础上,制订实施相应范围质量管理的行动方案。两者都须对其实现预期目标的可行性、有效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权限,经过审批后执行。

三、“国示范”项目建设中的D(Do)阶段

D阶段即实施阶段,按照预定计划,在实施的基础上,努力实现预期目标的过程。“国示范”项目方案和任务书制订完成并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等审定后就进入建设实施阶段。

为保证建设质量或形成过程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在各项目活动实施前,要根据“国示范”项目建设方案和建设任务书进行行动方案的部署和交底。部署的重要方式是制订实施手册,将“国示范”项目任务书中的各项任务进行落实,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预设成果呈现,规定起止时间,落实建设团队,分解资金预算。实施手册制订后,需要进行任务交底,首先是创建办主任向各重点支持专业建设项目组和特色项目负责人进行任务交底,然后是各重点支持专业建设项目组和特色项目负责人向本项目组的子项目责任人进行任务交底。任务交底包括建设内容交底、操作技术交底、资金分配交底等。交底的目的主要是使项目负责人和子项目责任人明确方案、任务书的意图和要求,掌握质量标准及其实现的程序与方法。

在建设策略上要推行“面上推进,点上突破”的战略方针,面上推进就是要按任务书和实施手册上的计划安排,形成系列课题,全员启动,全面推进,高质量完成规定任务。点上突破就是要在面上推进的基础上,抓住重点项目建设,形成特色和亮点,如成立工作室和研发中心,进行产品开发、创新发明专利、信息化教学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

在“国示范”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要求各项目组严格执行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规范建设过程,把“国示范”项目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安排落实到具体的资源配置和操作技术活动中去。配套系列工作表予以“国示范”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的软件支撑,如项目责任书、目标责任书、媒体宣传统计一览表等。

这一阶段除按方案和任务书实施外,还须对过程进行测量,确保工作能够按计划进度实施。同时建立起数据采集,收集起过程的原始记录和数据等项目文档,拍摄专题短片,撰写典型案例。

四、“国示范”项目建设中的C(Check)阶段

C阶段即检查阶段,确认实施方案是否达到了目标。方案是否有效、目标是否完成,需要进行效果检查后才能得出结论。确认采取的对策后,对总结分析采集到的证据比较,完成情况同目标值进行比较,看是否达到预定的目标。如果没有出现预期的结果时,应确认是否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如果是,就意味着对策失败,要重新进行最佳方案的确定。[3]

“国示范”项目建设中的检查与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检查有相似之处,主要有子项目责任人的自检、各项目之间的互检、各项目组的专检、创建办的抽检、省国示范校项目建设质量监测指标体系数据监测、省教育厅等三部门的中期联合评估、教育部等三部门的终期评估。检查的目的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检查是否执行了计划的行动方案,实际条件是否发生了变化,不执行计划的原因;二是检查计划执行的结果,即产生的质量是否达到标准的要求,对此进行确认和评价。检查的内容主要有建设目标的达成度创新点、示范点等。

检查过程中需要有相关的制度约束。检查制度有“国示范”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国示范”项目建设质量自检、互检、专检、抽检制度,“国示范”项目建设现场督查制度等。配套系列工作表予以“国示范”项目检查评估的软件支撑,如“国示范”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检查表、统计表、分类表、“国示范”项目成果评估表、“国示范”建设计划检查验收评价表等。

五、“国示范”项目建设中的A(Action)阶段

A阶段即处置阶段,是解决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的阶段。对于质量监控所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原因分析,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纠正,保持建设质量形成过程的受控状态。[4]

“国示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处置分为纠偏和预防改进两个方面。前者是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当前的进度偏差、质量问题;后者是将目前进度和质量状况信息反馈到“国示范”创建办等管理部门,反思问题症结或计划时的不周,确定改进目标和措施,为今后类似进度和质量问题的预防提供借鉴。

笔者所在学校“国示范”项目建设工程中采取的处置办法有建设进度调整、建设资金调整、加大校企合作力度等。对已被实践证明有成效的项目成果,要进行成果评估鉴定,形成工作经验模式,并加以推广辐射,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PDCA循环作为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不仅适用于整个“国示范”项目建设,也适用于项目建设中的各个阶段,还适用于各项目组、各项目、各建设团队以至个人。如在申报立项阶段,编制“国示范”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时,要经过调研、编制、上报、复核、反馈、修改,再上报、再审核、再反馈、再修改等三次循环过程,最终得到了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办公厅等三部门组织的专家认可,予以项目建设。

“国示范”项目中各单位、各环节都有自己的PDCA循环,层层循环,形成大环套小环,围绕着“国示范”项目总目标朝着同一方向转动。PDCA每循环一次,就解决一部分问题,取得一部分项目成果,建设工作就前进一步,建设水平就提高一步。每通过一次PDCA循环,都要进行总结,提出新目标,再进行第二次PDCA循环,确保“国示范”项目建设的成效和可持续性。

参考文献:

第8篇: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书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 开发

1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及资金筹措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当地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之后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没有资质证书不能从事房地产的开发经营。一般情况下,先取得暂定资质,随着房地产公司的依法经营,业绩的产生,不断提升资质等级。

房地产开发商从决策进行某地产项目的开始,就应该考虑用于项目的资金来源,一旦获得了该项目的开发权,就应当花精力为该项目筹措资金,以免在正式开工后由于资金短缺而造成被动或损失。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来源大致有四种形式:1、企业自有资金。2、银行信贷。3、社会集资。4、其他融资方式(各类信托基金、合作开发、银团联合贷款等)。四种形式可单选一种也可联动。

2 项目的选择及选址

项目选择是房地产投资的首要工作,也是最为复杂,最为困难的工作。如果房地产项目选择正确,应该说投资已经有了六成至七成成功的把握。广义上讲,房地产投资选择就是房地产投资决策。房地产投资项目选择需要专门的知识及能力,需要专业人员或专家的参与。但专业人员或专家只能起到参谋或顾问的作用,要认定一个项目值不值得考虑,是否可以投资,最终还要依靠投资者自己的分析决断能力,还要依靠企业的决策部门。要做出正确的项目选择,必须对投资环境、投资时机及投资的法律保障做深入细致分析,必须对拟投资项目所在地的宏观及微观地产市场做全面、深入的调研,还必须对拟选项目展开系统的可行性研究分析。为实现效益最大化还应对项目进行策划,这是十分关键且必须的。

项目的选择完成后或同等要进行选择地块。所选择地块要符合消防要求,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有资质土地部门编制项目选址勘界报告后,要先后得到消防、规划(建设)、国土资源部门的初步批复(预审)意见。取得规划部门关于选址的批复意见或城市规划条件通知书后,当地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即可开展征地工作,完成征地补偿相关工作后,进行土地的招、拍、挂工作,并与中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出具建设用地批准书,进而可到规划部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的选址决定了房地产开发的征地成本和开发经营的利润空间,是房地产开发的关键环节之一。

3 项目的立项

即项目在发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而取得立项批文。项目核准或备案的要件包括项目申请报告(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完成);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意见(土地预审意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部门的批复意见(选址意见书或城市规划条件通知书);环保部门出具的意见(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审批表,并经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论证通过)。

4 项目的规划及施工图设计

按照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符合开发意愿,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对拟开发项目进行规划和施工图设计。项目规划经规划部门审查通过后可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施工图经有资质的图纸审查中介机构或建设主管部门下设的图纸审查中心审查,获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同时,项目施工图还要及时向消防和气象主管部门报审,确保消防及避雷系统符合有关要求。

5 项目的招标

主要是指规划设计、地质勘察、施工和监理公司的招标。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委托招标公司进行上述各项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也可以自行组织确定规划设计、地质勘察和监理公司。但是工程施工招标,一般情况下必须由招标公司组织,在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交易厅中进行,最后向中标单位发出由建设主管部门、招标公司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签章的中标通知书,中标的施工企业应及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施工合同。

6 项目的管理

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就具备了基本的开工条件。项目管理的重点是四控两管加协调,也就是要做好安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成本控制;管理好合同和信息,协调好监理公司、施工企业、设计单位和质量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方的关系,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项目的施工。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主要事项记录在项目开发手册中,定期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6.1 施工许可证的取得。在依法取得立项批文、建设用地批准书、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图纸审查合格证、中标通知书等房地产开发的要件,规范签订规划设计、监理及施工合同后,并按照规定缴纳农民工保障金、社保费、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规费,在开发建设资金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可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手续。

6.2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及时与人防部门沟通,按照规定建设人防工程或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与税务机关沟通,及时申报相应的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所得税等。

7 项目的竣工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由其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落实规划设计条件、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拆迁安置方案及物业管理等执行情况。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否则,不得交付使用。通过竣工验收后,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及时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竣工备案。

第9篇: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书范文

关键词:项目前期工作;内容;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C35文献标识码: A

前言:一个工程的建设不仅仅要考虑到他的用途,更重要的是要保障这项工程建设的安全性以及它本身的质量问题,那么,我们就要做好工程建设中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通过项目前期工作来做好工程建设的资金预算、选材以及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只有做好了相关的准备工作,才能够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的效率和安全性。

一.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前期工作内容

(一)编写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又称为项目立项申请书或者立项申请报告,是由承建方根据工程企业自身情况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内外市场等外部条件就所要求建设工程制定出的项目的建议文件,是根据拟建设项目制定出的一个总体建设的设想。通过项目建议书,能够宏观地描述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以及必要性,并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了一定的规划。通过项目建议书的编写,能够让决策者判断该项目是否得以建设。

(二)选址阶段

在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地址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既要考虑到工程建设时不会影响到周边环境,同时还要考虑工程建设时是否会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所以,在选址时我们要向环保部门申请环境影响审批从而确定环评单位,然后根据环评单位做出的环评报告并配合市国土部门用地预审选择工程建设地址,让我们的工程建设得到质量的保障。

(三)设计阶段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前期工作要做好工程建设的设计工作。在这个设计阶段可以分为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在这两个阶段里,我们主要是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性以及建设蓝图进行设计。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建设工程的内外条件制作出相关的方案设计、职工健康计划以及资金使用计划等,根据这些计划我们就能够制定出可行性计划,达到节约资金、保障安全的目的。接下来我们就能够进行工程图纸的设计,制定出工程建设的一个基本蓝图,这样就能够为工程的建设做好充分的准备。

(四)准备阶段

项目前期工作就是为工程建设的开始做好准备的工作,包括了对图纸的审核和掌握,制定出施工的分工和工期安排。除了这些方面的安排之外,我们还要从人力、物力以及资金准备等各个方面做好施工方面的充分准备。同时,施工方要能够充分地考虑到施工阶段可能会出现的各方面的问题并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性

工程建设不是一个简单的建筑过程,我们要充分考虑到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方方面面才能够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性,才能够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而前期项目建设对于我们的工程建设来说具有重大的意义,本人将其重要性总结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对资金控制的重要性

工程建设不仅仅要考虑到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建设质量,同时还要考虑到工程建设的性价比,尽可能地降低工程资金的耗费,从而做到最少资金建造出高质量的建筑。所以,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开展过程中,首要地就是要制定工程建设的资金计划,从而能够针对工程建设所需的资金进行有效的预算,降低工程建设过程中造成的资金浪费,达到控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资金数量的目的。

(二)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决定了项目的可行性

进行可行性研究是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阶段,通过该阶段的可行性研究能够针对项目的建设可行性做出一个合理的、科学的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制定是依据国家的政策、方针、国民经济的发展与规划而制定出来的,具有较好的预见性和公正性,对于工程建设具有良好的指导意义,同时提高了项目决策的水平,并决定了该工程项目的可行性,从而全面保障了建设工程的顺利开展。

(三)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决定了建设周期

工程建设过程受到了很多的约束,例如天气、周边环境、地理位置等等方面,面对这些约束,在建设过程中就会出现很多突发问题,而这些问题很有可能影响到工程建设的建设周期,导致建设时间延长造成建设过程时间与金钱等各方面不必要的浪费。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好项目建设前期的工作,对建设地址做好充分的调查工作,要全面了解到建设地址周边的情况,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考虑到施工过程中会出现的各种问题,从而保障了施工能够在计划好的建设周期中顺利完成。

(四)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能够控制项目总体走向

在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设计阶段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在施工前制作出的合理的施工图是保障项目顺利竣工的重要环节。在设计阶段,我们不仅要对施工图进行审核与检查,同时还要深入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解析,对任务书进行更加深刻的了解和实施,做好对前期工作开展的管理,尽可能减少项目成本的浪费以及时间的拖延,从而有效地控制项目工程的总体走向,而且在确定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后尽可能不要做出变更和修改,以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五)对施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在任何工程施工过程中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面对这些风险我们一定要做好准备工作,这样才能够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性。那么,进行项目前期的工作就非常有必要了。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在保障公众利益、环境保护以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之上,为那些可能出现而影响施工的不确定因素做好万全的准备工作,这样才能够为我们的工程建设做好安全保障,从而确保项目的有效施工。

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将工程建设施工前所有的准备工作有机结合的工作,通过有效的前期工作的开展能够为我们的工程施工做好合理的准备,从而全面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开展和完成。

总结: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全面的准备工作,从项目任务书到可行性研究,从初步设计到施工图设计都是由这个环节来完成,涉及到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方方面面。所以,我们不能够忽视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这样才能够促进我国的工程建设的全面发展,从而推动我国在建筑行业上的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 翟依帆.项目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探析[J]. 四川建材. 2010(04)

[2] 杨兰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J]. 山西建筑. 20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