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初中毕业生总结范文

初中毕业生总结精选(九篇)

初中毕业生总结

第1篇:初中毕业生总结范文

时光流逝,丰富多彩的三年初中生活即将结束,这三年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段里程,它将永远铭记在我的脑海里。

我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蒸蒸日上、迈着改革步伐前进的社会主义祖国,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自己,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逐步提初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并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作为班长,我能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在同学中树立了好榜样,并能团结好班委,处理好班级的一切事务,是老师的得力助手。初二年我们班被评为市优秀班级,这是全班同学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为能生活在这样一个班级而自豪。三年来,我在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有了长足的进步。97年被评为市优秀学生干部,初三年被评为校三好生。

学习上,我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勤于钻研,肯思考,合理安排好学习时间,理解能力强,思维敏捷,对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学习中摸索出一套符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脚踏实地,循序渐进,精益求精,学习效率初。三年来学习成绩优异,半期考、期考等重大考试均居年段第一。在学科竞赛中也多次获奖,初一年荣获第四届全国中学生数学竞赛市三等奖;初二年获全国中学生化学竞赛厦门赛区表扬奖,初三年获第十四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二等奖。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体锻达标擅打篮球。

通过初中三年生活的锤炼。在德智体方面,我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从一个懵懂的中学生逐步成长为品学兼优的“四有”新人,但我有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体锻虽然达标,但还须加强体育锻炼,提初成绩,在今后的学习中,我将不断总结经验,继往开来,更好地报效祖国。

第2篇:初中毕业生总结范文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中考统一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7〕15号)》和《南宁市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方案》(南发〔2011〕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总结我市近年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有利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全面检查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和高中录取新生;有利于普职并重,促进职教普教融通;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基本要求

(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实行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四市统一。

(二)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各科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对全市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重要依据。实行命题、审题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及命题与审题工作分离制度。采取全市集中统一无纸化阅卷,市区考生统一划定考试成绩等级。

(三)实施定向生分配制度,将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50%的名额,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公办普通高中取消招收择校生,招生主要面向市区初中生源。

(四)市区普通高中招生采取以通过互联网开放报名录取为主、以现场集中报名录取为辅的方式同步进行。部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采取以现场集中报名录取为主,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录取为辅的方式同步进行。

(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分区域开展。武鸣区(过渡期内暂按县属管理)、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东盟经开区的报名、考试与招生工作与市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同步进行,各县区要按自治区教育厅及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县区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招生录取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中考试, 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中考试实行“两考合一”。

(一)考试科目及初中毕业标准

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自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10科,其中生物、地理科的毕业考试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的6月份进行,由学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考试成绩不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与健康考试采用四市同城中考试题,安排在初三年级下学期进行,考试成绩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不通过或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由学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后自行命题组织补考。

初中毕业标准:

1.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所有标准者准予毕业。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科成绩均为D等以上(含D等),地理、生物科均为及格以上(含及格)。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上(含C等)。

2.参加学校组织补考的学生,各科成绩达到及格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上(含C等)准予毕业。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南宁市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

(3)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健康;

(5)具有南宁市常住户口。已在南宁市市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如户口在南宁市市区以外地区,自愿在南宁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可作为借考考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报名办法另行印发)。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生;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役者。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考生报名时间:2018年4月2日至4月17日,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2)考生报名地点:各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本校报名。有本市户口而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和历届生,可作为社会考生在4月16日至4月17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市招生考试院、县招生办公室报名。社会考生报名时应交验考生本人的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初中毕业证书或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项目及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技能考查。

1.笔试

所有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赋分、时间及要求如下表:

南宁2018中考时间:6月24日-26日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即体育与健康测试。

考试时间:5月7—13日。

按照全市统一方案、统一组织,相对集中进行考试。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跑、跳、投、民族体育和兴趣特长等五项中按要求选三项进行考试,每项赋分为20分,满分为60分。考生体育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

3.技能考查

技能考查包括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考试时间:5月3—4日。

考试成绩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次。成绩达标者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体能测试和技能考查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命题、阅卷与成绩呈现方式

1.命题原则

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中考命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突出学科核心素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科试题立足于教材,结合广西社会发展和我市实际,在试题中渗透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热爱家乡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诚信教育和环境教育等重要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杜绝偏题、怪题。

2.命题要求

(1)由四市各学科教育专家联合命题。数学、物理科试题的平均难度为0.65±0.03,其他学科试题的平均难度为0.70±0.03,各科试题中,易、中、难题目的比例为6:3:1。命题具体范围与要求参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说明。

(2)建立严格的命题、审题制度和保密制度。全体命题和审题人员在工作期间至考试结束,实行全封闭管理。

3.阅卷

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组建以市、县区教研部门教研员和学校优秀教师为主体的阅卷人员队伍,全市集中无纸化阅卷。建立严格的阅卷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阅卷工作的客观、公平和公正。

4.成绩呈现方式

笔试各科成绩划分为八个等级,原则上按考生考试人数划比例,即由高到低大致为:A+(约占5%)、A(约占10%)、B+(约占15%)、B(约占20%)、C+(约占20%)、C(约占15%)、D(约占10%)、E(约占5%)。

考试总成绩(即笔试各科成绩加上体育成绩)也分为八个等级,由高到低大致为:A+(约占5%)、A(约占9%)、B+(约占19%)、B(约占21%)、C+(约占19%)、C(约占15%)、D(约占8%)、E(约占4%)。

(五)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1.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为依据,根据学生日常评价和过程评价的基本原则,制定《南宁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采用A、B、C、D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

第3篇:初中毕业生总结范文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两部分组成,分开举行。

(一)毕业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组织

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会话测试占40%,笔试部分占60%)、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思想品德(含民族团结教育)、历史、地理、体育。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成绩应占到总分的30%左右;生物、地理学科的毕业考试成绩按本课程内容全部结束时的考试成绩计算。

毕业考试的命题、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各科考试成绩的呈现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等级制。毕业考试在2017年5月15日以后进行。

(二)升学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组织

考试科目为6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两门学科)、体育,总分630分。

1、文化课考试总分600分。

(1)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测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理科综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文科综合120分〔思想品德45分(其中民族团结教育占7分)、历史45分,综合题30分〕。在文科综合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的命题范围是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法律、国情教育两个模块教学内容和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以及全国统编民族团结教育教材《民族常识(试行)》(初中版,人民出版社出版)中的教学内容。

(2)考试形式。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要多样化,可根据各学科课程特点,既有闭卷形式,也有开卷形式;除纸笔测试外,还安排外语听力考试。具体安排意见是: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为全闭卷形式;文科综合为全开卷考试。除语文外,其余四科试卷均采用分卷形式印制,即每科试卷分卷Ⅰ和卷Ⅱ两部分,其中,卷Ⅰ为选择题,要求考生用2B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采用机器阅卷;卷Ⅱ为非选择题,要求考生将答案直接书写在试卷上,由人工阅卷。

在文科综合开卷考试中,考生可携带相关课程的教科书进入考场,其他资料不得带入考场。答卷时可以查阅准许携带的教科书,独立答题,不得相互讨论、相互抄袭和互相借阅教科书。

(3)考试时间。河北省201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为:

6月21日6月22日上午9:00—11:00语 文9:00—11:00数 学下午14:00—16:00理科综合14:00—16:00外 语

第4篇:初中毕业生总结范文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

共7科5卷

《意见》指出,初中学生评价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重在考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评价内容包含初中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

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考查)、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学科考试(考查)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及技术教育等)和地方与学校课程。

全省统一组织命题制卷的初中学业考试分别为八年级学生参加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九年级学生参加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八年级学生参加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生物学和地理,两科分值各60分,考试时长各60分钟。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为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和生物学实验操作,两科分值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

九年级学生参加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共7科5卷,全省统一组织考试。英语听力成绩计入考试总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笔试科目的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成绩

将作为高中学校录取依据

全市考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统一考试科目实行网上阅卷。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考试成绩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分以原始分呈现。

统一考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统考科目外,全市统一安排小语种科目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校录取参考。小语种科目考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非统考科目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及技术教育等)、地方与学校课程等为九年级学生参加的非统考科目,由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的规定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要求,随教学进度安排考查。考查结果均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50分,其中体育课成绩占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6分,现场统一考试成绩35分。体育与健康考试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学生实际得分计入统考总成绩。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核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考核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

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结果

是招生录取重要依据

第5篇:初中毕业生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应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区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我区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我区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制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1、学业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10分(含听力);科学150分;社会政治(包括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80分,总分580分。

2、学业考试内容:以市教育局教研室编写的《宁波市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作为学业考试命题和试卷质量评价的依据。各学科考试范围原则上以初中毕业学年度的内容为主,有些学科适当涉及初中阶段其他年级的部分内容。

3、学业考试命题: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各学科试卷的命题由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市教育考试中心要依据《宁波市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规定的考试范围、内容和要求,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切实保证命题质量,严格把握学业考试试卷的整体难度(控制在0.7以上),试卷结构合理、清晰明确、注意多种题型的整合、学业考试命题应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察学生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景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杜绝偏题怪题,严格控制考试难度。

4、学业考试形式:采用纸笔测试(包括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听力测试等形式。社会政治学科实行开卷考试。

5、学业考试的组织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市教育局教研室确定考试范围,详见《宁波市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考试、阅卷和成绩评定。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学生的补考,由区教育局教研室命题,初中学校组织考试和阅卷。

6、考试成绩:学业考试成绩呈现方式采用分数制。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检测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状况的重要手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1、评价的内容: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

2、评价的原则:一是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应当为每位学生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册》,全面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内容包括各学期的思想状况、学习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惩情况,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等;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应事先向学生公布,评价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其中各类获得“A”等级的学生名单须在校内公示,如有异议,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3、评价的结果: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测评等第”两部分组成。

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技能,并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出建议。综合评语应当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九年级班(初三)主任撰写、学校领导审核确定。

测评等第: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包括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等)、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等)、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操作与技能(劳动技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等)四类。测评等第每类分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不及格),P、E等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学校在教育局指导下确定,E等比例控制在5%以内。测评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参照附件二。

4、评价的组织实施:区教育局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加强指导与监督,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处理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问题。学校要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区教育局备案,确定专人负责,建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工作班子。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在20*年4月底之前完成。

四、高中招生录取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2、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时须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根据招生录取批次,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应达到2A2P及以上等第,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应达到1A3P及以上等第,第三批次招生录取应达到4P及以上等第(不同批次招生学校的分布及招生计划文件,另行公布)。高中阶段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成长记录册》,再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继续实行省一级重点高中保送生制度、部级重点职业高中直升生制度、特长生降分录取和公办普高招生计划的60%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政策。省一级重点高中招收保送生、部级重点职业高中招收直升生、特长生招收等办法另行制定。

4、公办普高招生计划的60%指标(不包括“三限生”招生计划)按毕业生基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在按分配指标招生录取时,如出现同所学校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相同情况,则要视这些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水平,择优录取。

5、仍实行部分优惠加分政策(按上级文件执行,具体加分办法另行制定)。

6、在区外借读需回本区参加高中招生学业考试的考生,直接向区教育局业务科报名(报名办法另行通知),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原则上分别视为P等,若学业考试成绩达到第一、第二批次招生学校的录取标准,须提供综合素质测评项目中1-2项达到A等要求的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原始证件。

五、加强领导和制度建设,保障考试招生工作健康顺利实施。

(一)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区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胡小伟任组长,俞斌任副组长,王挺、波、韩文星、周乐伟、曹禅松等同志任组员。

(二)各初中学校要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考试、招生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新课,不得乱编滥印和违规订购复习资料;不得进行各种名目的区域性统考、模拟考试。

(三)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应通过制度创新来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培训制度和监控评估制度等,确保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1、公示制度: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学校的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包括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科目、范围、分值、时间,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考试费用的收支,以及各类高中招生办法,考试收费的标准等等,应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第6篇:初中毕业生总结范文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13号)的精神,现就*年本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报名、考试、录取及相关保障机制等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招生计划的制订和管理

1.本县*年初中毕业班学生数为8767人,今年本县计划高中阶段入学率为98%以上,普职比为5.8:4.2。

2.本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办学招生数”计算,即包含本县高中学校在本县的招生数,不含外区高中学校在本县的招生数。本县择校生计划数限定为本县公办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计划招生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5%,经批准个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20%。普通高中的班级学额数控制在50名以内。

根据今年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结合普职比的情况,今年本县高中阶段意向性计划为

高中中专职校技校

外省市公费三限民办转制综高29061654821

963644340480288540

3.职业技术类学校的计划数包含测试入学和统考录取两部分,用于“测试入学”的分流计划,根据往年分割比例的落实情况,作出适当的安排。根据市教委的文件精神,按“全数公布、分批使用”的原则执行。

4.经市教委批准跨区县招生的崇明中学,在外区的招生计划数列入“提前录取”志愿(零志愿),在本县的招生计划不列入“零志愿”。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学生和18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非高中阶段学校在读生),均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2、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初中毕业生,无论是本市或外省市的,均与本市常住户口考生同等待遇,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3、持有有效期一年及以上《上海市居住证》的国内外人员,其子女是本市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的应届生,可报考本市普通高中。

4、持有市人事局颁发的《工作寄住证》人员的子女,经市政府协作办批准的市外在沪企业在沪工作人员的子女,原上山下乡知青、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的子女,初中阶段已在本市借读的,初中毕业后申请继续借读,经县教育局批准可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入学后户口不迁入学校,不改变户口性质,毕业后按“非上海市生源”相应的有关办法处理。

5、在沪投资的台湾人士子女、持《香港居民、澳门同胞、华侨、外籍华人子女来沪就读证明》者,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考普通高中。

6、符合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外国初中毕业生,经区县教育局批准,可报考居住区(县)内指定的普通高中学校。没有设立指定学校的区(县),考生可持居住区(县)教育局的证明到邻近区(县)教育局申请报考。

7、上述报考对象之外的初中阶段在沪借读的非本市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学校,如有特殊困难要求借读报考本市普通高中者,须按市教委《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精神,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书中承诺高中毕业后回原籍报考高等学校。县教育局按有关政策,从严掌握,严格审批。经同意可报考本县招生的普通高中(不含跨地区普通高中)。

8、本市户口初中阶段跨区县就读的考生,可回户口所在区县报考,也可在就读区县报考。在就读区县报考,与就读区县户籍考生同等对待;参加“测试入学”的考生,应在就读区县报考。

(二)“测试入学”和“升学统考”集体报名由县招办委托初中学校审核报名资格及办理手续。集体报名时间从5月8日开始。

(三)“升学统考”个别报名由县招办审核报名资格及办理手续。“升学统考”个别报名时间:6月5日(周六)、6月6日(周日)两天。

(四)上海市回民中学面向外区县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同时兼收汉族学生,列入“提前录取”志愿。

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面向外区县招收特困家庭学生,列入“提前录取”志愿。

(五)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设置“测试入学”和“统考入学”考生志愿表,考生按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参加测试入学。参加测试入学的考生,可在“测试入学志愿表”中填报10个以内的志愿。不愿参加测试入学的考生,不在“测试入学”志愿栏中填写志愿。参加“统考入学”的考生,可在“统考入学”志愿栏中填写16个志愿(包括提前录取志愿),参加“测试入学”并已被录取的考生,其“统考入学”志愿自然失效。“测试入学”志愿和“统考入学”志愿分两次填报。

考生志愿表填写完毕,交县招办后,任何人不得要求更改。

志愿表中招生学校“代码”与简称必须保持对应一致;若有误差,投档时以代码为准。

(六)“统考入学”志愿表中设“提前录取志愿栏”,投档顺序为“O”志愿,供考生填报一所列入“O”志愿学校。

考生填报“O”志愿被录取者,原所填1至15志愿自动取消。考生不填报“O”志愿或填报“O”志愿未被录取,不影响其后的15个统考入学志愿的投档、录取。

(七)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须作为一个单独志愿填报,投档时与其它志愿同样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考生被志愿表中“择校”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要求放弃该志愿而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它志愿。

三、毕业考试(测试入学)和升学考试

(一)毕业考试(测试入学)

1、*年本县初中毕业考试(测试入学)时间为5月21日(周五)、5

月22日(周六)、5月23日(周日)。

初中毕业考试(测试入学)命题由市教委教研室统一提供,由县教育行

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质量分析。

2、初中毕业考试(测试入学)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开卷)、物理、化学六门学科。

初中毕业考(测试入学)六门学科,卷面分各为100分,文化考试总分满分为600分。

体育测试作为初中毕业考试(测试入学)一门学科。成绩满分为4分。计入考试总分。*年初中毕业考试(测试入学)总分满分为604分。

考试日程:

5月21日上午8:30—10:00语文

下午1:30—2:30物理

下午3:00—4:00化学

5月22日上午8:30—10:00数学

下午1:30—2:30政治(开卷)

5月23日上午8:30—10:00英语

3、考生必须参加毕业考试,并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取得相应的证书。

(二)升学考试

1、*年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组织命题。

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六门学科。使用二期课改新教材试点区,物理、化学、英语等学科均实行一卷分叉,不单独命题,分值、难度与面上相等,由考生自主选择。

返沪考生的英语和政治学科今年仍单独命题,从2005年起不再单独命题。

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卷面分各为120分;政治学科(开卷)卷面分为50分;理、化两科合卷,卷面分为120分,其中物理部分为70分,化学部分为50分。*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总分为530分。

体育测试属升学考试一门学科。成绩满分为4分,计入考试总分。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为534分。

3、*年高中阶段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日期:6月18日(周五)、19日(周六)、20日(周日)。考试日程:

6月18日上午8:30—10:30语文

下午2:00—4:00理化

6月19日上午8:30—10:30数学

下午2:00—3:10政治

6月20日上午8:30—10:15英语

(其中8:30—8:35为听力试音时间)

四、考务工作

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考务工作,认真贯彻市教育党委、市教委、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教育招生考试中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沪教党密[2001]2号文件精神,严格按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考务管理暂行规定》(沪教考院中招[2002]6号)文件精神执行,县招办在县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牢固树立依法治考的观念,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工作到位,切实加强对招考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监督机制,确保中考保密、规范、安全、优质运作。

2、阅卷工作由县招办负责,在县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具体指导下进行。阅卷过程中要加强保密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考试院制订的评分标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阅卷场所和干扰阅卷工作正常进行。

3、升学统考考分公布后,县招办在二日内接待考生查分,按“查分不查卷”的原则由考生提出查分申请,由招生工作人员查核卷面成绩,不对答题内容进行复查。

五、录取工作

(一)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继续实行提前招生,具体按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中招[*]1号)文件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时间为5月4日。

(二)完善优秀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优秀生”)免试推荐升入市、区(县)重点普通高中和市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市中职校”)全国中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点)(以下简称“部级示范专业”)就读制度,进一步加大招生学校的自、增加学生的自主选择机会,引导初中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1、建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主要有:基本素养、学业成绩、个性特长、校长推荐意见等。

2、市重点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0%以内和市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面向全市招收“优秀生”,经市教委审核、平衡后分别下达。县教育局依据初中学校毕业人数和办学水平将市重点普通高中和市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优秀生”计划全额分别下达至辖区各初中学校。初中学校根据市“优秀生”的有关规定,以公开、民主、自愿的程序,分别产生与下达指标等额的推荐优秀毕业生名单。

3、被推荐的市优秀生,根据下达在本县的市重点普通高中、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结合自己的综合情况和意愿,可自主填报2个志愿。

4、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按学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各区县、基地的推优生计划数进行自主录取,若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应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选择,投档数小于计划数原则上应如数录取,并按规定招收二志愿的推优生。

5、建立操作规范。根据市教委的有关规定和精神,建立全市招收优秀生工作的统一操作规范和初中学校的推荐程序;指导招生学校认真制定优秀生择优录取原则和操作办法;制定优秀生投档、录取流转程序等规定。

6、建立优秀生公示制度。市教育考试院要根据市教委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推优生的各项公示工作。初中学校必须公示所分配到的计划数,推荐、批准名单要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推荐过程和结果要公平、公正、公开。高中招生学校必须事先公示择优条件和招生录取办法,要公示优秀生录取名单,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7、建立诚信制度。初中学校提供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及校长特别推荐意见必须真实负责,经跟踪反馈检验予以适当的奖惩。招生学校择优录取过程必须按“规则在先、严格程序”的原则进行操作,公平、公正,诚信守诺。

8、被推荐而未能录取的市优秀生,其材料退回县招办,可向县重点高中推荐。

9、县重点普通中学推荐生工作原则上参照市重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进行。

(三)“测试入学”录取工作

“测试入学”录取县划定文化成绩控制线,录取原则是:按考生的毕业测试成绩和志愿顺序投档,择优录取。

(四)统考入学录取工作

1、经市教委批准跨区(县)招生提前录取(零志愿)的学校,继续实行“区(县)投档、集中录取”的办法,县中招办在市的工作日程表所规定的时间,根据考生的录取总分(统考文化总分+体育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下同)和志愿,按计划数1:1.1比例实行差额送档,招生学校按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结合考生的统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意见”等自主择优录取,其余材料按规定时间退回县中招办进入下一批次投档。

2、统考1至15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的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投档录取次序:“零志愿”学校---普通高中---中职校---征求志愿。投档方式采用“一次性投档分批录取”。投档录取过程的批次明晰,做到前一批次结清后再启动后一批次的操作,按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逐个投放,体现择优原则。

4、部分区重点中学经市教委批准可跨区(县)招生,志愿不列入“0”志愿。

5、部分综合高中经批准可跨区(县)招生,录取批次与其它普通高中相同。

6、民办高中纳入统一招生计划,计划下达、报名、投档、录取均与公办高中相同,各校招生计划数的10%作为调节性计划,自主录取。不得擅自扩大调节性计划比例。

7、招生学校(专业)录取人数低于20人的学校(专业)终止本年度招生,由县中招办和招生学校负责进行调整,并做好有志愿考生的调剂工作。

8、物理、化学实验技能测试不及格的考生不能录取重点普通高中和重点中职校。

9、*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初中毕业体育特长生招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沪教体[2002]21号)执行。有资格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应在考前申报招生对象,体育专长生名单由基教科依据体育测试比赛成绩进行审定,审核名单报招办备案,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一定要求。招收外区县的考生,应通过考生就读区(县)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五)招收外省市优秀初中毕业生工作

经市教委批准*年可招收外省市优秀初中毕业生的崇明中学,应根据市教委的有关文件精神,严肃招生纪律,遵守工作程序,把握对外宣传口径,处理好与外省市之间的关系,积极稳妥地开展“外招”的各项工作。“外招”计划列入本县“办学招生计划”。

(六)先进奖励加分和政策照顾加分

1、初中毕业生最后学年评为上海市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加15分计入录取总分;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初中毕业生最后学年评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级三好学生加15分计入录取总分。

2、初中毕业生最后学年评为上海市的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加10分计入录取总分。

3、烈士子女加16分计入录取总分。

4、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台湾省籍学生加8分计入录取总分。

5、来上海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子女,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在语言适应期3年以内的,加8分计入录取总分。

6、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青子女,符合回沪入户条件,从外省市初中毕业后来沪报考,加12分计入录取总分。若符合其他加分条件,还可累加一项计算。

7、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军队飞行员的子女加5分计入录取总分。

(七)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和代替学生选择志愿。无体检专业限制的招生学校不得自行设置体检障碍,无男女性别比例的学校和专业不得限定性别录取比例。

2、任何未经市教委批准、列入统一招生计划的学校和办学单位,不得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前招收应届初三毕业生。

3、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材料、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内容必须真实、文字表达必须准确,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4、县中招办按学校招生计划数投档(另有规定除外),若计划数未名有两人或以上同分,则首先应选取当年校级三好学生,然后比较其统考的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总分,再如同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单科考分进行录取,如个别仍无法区分,则有县中招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5、严格执行市制定的“最低投档控制线”。境外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指定学校”,录取时参照普通高中最低投档线。情况特殊者,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录取。

6、任何招生学校不得录取线下考生,不得招收无档案和无投放计划考生,不得跨越县中招办自行招生录取。

7、继续坚持和完善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公示制度,县中招办和招生学校必须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示项目表》中所规定的项目,对考生和社会进行适时公示。

六、升学指导和信息管理工作

(一)要十分重视对毕业班学生的升学指导和择业指导。要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了解毕业班学生的升学取向趋势,以增强升学指导工作的准确性、针对性和适时性。要加强对学校负责招生的领导、毕业班教师的招生政策和升学业务培训,做到上下政策一致,宣传口径一致。

(二)继续完善中招工作的计算机网络结构,提高网络的利用率,增加通过网络联系工作、传送资料、汇集数据、通报情况的信息功能,使全市中招工作的指挥调度、动态管理、资源共享、数据汇总等效率再提高一步。

(三)严格执行市中招工作的统计口径和标准。县中招办统一按“中招数据库系统”的要求处理各类招生数据,保证招生数据的统一、准确、迅速、安全。

七、加强领导,勤政廉政。

第7篇:初中毕业生总结范文

为建立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适应的中考中招制度,切实发挥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推动和保障课程改革的重要作用,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出台2018年中考方案,主要从全科测试、升学考试科目设置、进一步规范招生等方面,对2018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进行了具体明确。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设置

初中学生毕业升学必须对国家规定的所有课程开展测试,包括文化科目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会考、考查科目以及综合素质测试。

1. 文化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为文化考试科目,在初三年级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各文化学科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网上评卷。

2. 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

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以满分30分计入学生升学总分,其中学习过程评价12分、体锻效果评价18分。

3. 会考科目

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为毕业会考科目。地理、生物学科实行闭卷考试,在初二年级进行,由市教育局按中考文化考试科目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网上阅卷,试卷结构、难度依据学科考试说明确定。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按市教育局制定的具体方案实施。

4. 考查科目

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为考查科目,考查结果以等级形式(合格、不合格)呈现。

5.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其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录取的必备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各初中学校要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学生健康卡》和《成长记录袋》等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应参照学生成长记录和学生本人、同学及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公示和解释。综合素质评价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名单应及时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用等级加评语的方式呈现。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等级。各初中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各班级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评价小组主持班级学生的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要在充分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由评价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各初中学校应对初中毕业学生进行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全面鉴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毕业。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安排

1. 文化考试科目

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15日—17日,考试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考试日程、各学科分值及考试时间见下表:

表一:文化考试日程

从2018年中考开始,思想品德和历史考试合场、分卷,中间间隔10分钟用于试卷收发、学生不离开考场。

第8篇:初中毕业生总结范文

毕业设计是对我们大学四年所学知识的一个总结,从这个设计的方方面面可以体现一个毕业生的素质。年后,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奋战,我终于如期完成了这项任务,虽然很多地方还有不足之处,对我而言,这次经历却是可以受益终身的。

毕业设计是我对所学知识理论的检验与总结,已经培养和提高了我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我在校期间向学校所交的最后一份综和性作业。

经过几个月的计终于完成了。在做毕业设计之前我觉得毕业设计只是对这几年来所学知识的单纯总结,但是通过这次做毕业设计我才发现自己的看法有些片面。毕业设计不仅仅是对以前所学知识的检验,而且也是对自己能力的提高。

年前的12月初,资料已经查找完毕,我开始着手设计的初稿工作。在设计过程中遇到困难我就及时和导师联系,并和同学互相交流,请教专业课老师。在大家的帮助下,困难一个一个解决掉,设计也慢慢成型。 终于在放假前完成了一稿的设计工作。

4月初,本项目的建筑设计已经完成,开始进行相关结构设计工作。在设计结构的初期,由于没有设计经验,觉得无从下手,空有很多设计思想,却不知道应该选哪个,经过导师的指导,我的设计渐渐有了头绪,通过查阅资料,逐渐确立系统方案。在反复推敲,对比的过程中,最终定下了 结构设计的初步方案。

在毕业设计的这一个多月里,凌晨三点之前,我几乎没有睡过觉,每天过着不知日出却知月落的生活,期间自然感觉它的枯燥和乏味,但当我终于完成了所有打字、绘图、排版、计算、校对的任务后,看着电脑荧屏上的毕业设计稿件我的心里是满足的、充实的,我突然觉得这一切付出都值了。这次毕业论文的制作过程是我的一次再学习,再提高的过程。我不会忘记这难忘的几个月的时间。毕业论文的制作给了我难忘的回忆。在我徜徉书海查找资料的日子里,面对无数书本的罗列,最难忘的是每次找到资料时的激动和兴奋;亲手设计图纸的时间里,记忆最深的是每一步小小思路实现时那幸福的心情;为了论文我曾赶稿到深夜,但看着亲手打出的一字一句,心里满满的只有喜悦毫无疲惫。这段旅程看似荆棘密布,实则蕴藏着无尽的宝藏。我从资料的收集中,掌握了很多建筑的设计的知识,让我对我所学过的知识有所巩固和提高,并且让我对当今建筑的发展方向有了解。在整个过程中,我学到了新知识,增长了见识。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仍然要不断地充实自己,争取在所学领域有所作为。

在论文中我充分地运用了大学期间所学到的知识。通过这次毕业设计,我发现自己原来所学知识还比较欠缺,自己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当然学习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都应该不断地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这次的毕业设计,我也感觉到了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拼搏精神,这让我对今后的路更加的充满信心。此外,我还得出一个结论:知识必须通过应用才能实现其认为只有真正会用才是真的学会了,理论和实践是不能分开的。价值!有些东西自以为学会了,但真正用到的时候才发现是两回事,所以我本次设计,从课题分析开始,再进行总体设计、详细设计,最后到系统实现。每一步都让我将理论学习的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当然,因为自己知识掌握的片面,刚开始所出的设计成果出现了很大的问题,不过,在指导老师的分析与指导下,我重新纠错找到了错误并改正。

在毕业设计过程中,我所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设计时,要特别注意柱距的选择,必须符合三的模数。

二、建筑设计在最初布置时要合理,否则结构设计时,你会发现很多问题。

三、计算书的格式非常重要,我们很大一部分人就是在这上面浪费了大量的时间。

四、天正建筑出的立面图和剖面图,还有PKPM出的结构图,有很多地方需要进一步的完善,特别是细节方面。

回想整个设计的过程,正是因为不断对新出现的问题的进一步解决,才使我更加的接近建筑人,更加的能体会建筑人的辛苦,更加能明白严谨的重要性。

第9篇:初中毕业生总结范文

一、填报重点高中配额生志愿学生的条件

(一)填报省重点高中配额生志愿学生的条件。考生除具备报考重点高中的条件外,还须拥有就读初中学校的正式学籍、八年级结束前已在该校就读、毕业年级没有在外校借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填报就读初中学校获得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的志愿。毕业年级在外校借读或毕业年级转学的学生不得填报省重点高中配额生志愿。

(二)填报市重点高中配额生志愿学生的条件。考生除具备报考重点高中的条件外,还须拥有就读初中学校的正式学籍和学校所在区的户口、八年级结束前已在该校就读、毕业年级没有在外校借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填报就读初中学校获得的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的志愿。户口与就读学校所在区不一致、毕业年级在外校借读或毕业年级转学的学生均不得填报市重点高中配额生志愿。

在志愿填报前,各初中学校要对所有具有填报省、市重点高中配额生志愿资格的学生在班级和学校分别公示一周。

二、配额生指标占重点高中统招生计划的比例

(一)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的比例。*年省重点高中招生配额生指标的比例占各省重点高中(阿城一中除外)统招生计划的30%,阿城一中配额生指标占其统招生计划的50%。

(二)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的比例。*年市重点高中招生配额生的比例占各市重点高中统招生计划的61%。

三、配额生指标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配额生指标分配的原则。各重点高中的配额生指标按照享有填报配额生志愿资格的毕业生数均衡下达到各区和初中学校;指标分配时配额生指标出现小数的,按照向薄弱学校倾斜的原则确定;初中学校配额生指标不足0.5的学校,可与办学水平相近的学校共用一个配额生指标。

(二)各区配额生指标的分配办法。市招生办根据全市有填报配额生志愿资格毕业生的数量和各区有填报配额生志愿资格毕业生的数量将各省重点高中招生配额生指标按照配额生指标的分配原则分配到区招生办。

(三)各初中学校配额生指标的分配办法。区招生办根据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有填报配额生志愿资格的毕业生的数量将全区获得的各省重点高中招生配额生指标和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按照配额生指标的分配原则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四)每所初中学校各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的分配办法。

1.初中学校获得的配额生指标超过省重点高中数的,配额生指标与重点高中数成倍数关系部分,用配额生指标除以重点高中数,所获得的商即为该校这部分配额生指标中各重点高中的配额生指标,不能整除部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其中各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

2.学校获得的配额生指标达不到省重点高中数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该校配额生指标中各重点高中配额生的指标。

3.抽签确定各学校配额生指标中各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以区为单位进行。具体程序为:

(1)宣布本区获得的各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

(2)宣布各初中分配到的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

(3)抽签确定各初中学校的抽签顺序;

(4)各初中学校按顺序抽签,将各重点高中全部配额生指标一次性分到初中学校;

(5)现场宣布各个初中分配到的各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

4.抽签时,各区教育局必须邀请各初中学校的校长以及监察部门及市招生办工作人员监督操作全过程。

四、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录取原则和办法

省重点高中配额生可以在该重点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下20分内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和考生总成绩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择优录取;在规定分数线内初中学校的配额生指标未录满的,剩余指标由市招生部门收回,收回的省重点高中配额指标在该初中学校所在区范围内按照考生的配额志愿统一补录。

市重点高中配额生继续实行在该重点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下30分内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和考生总成绩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