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精选(九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

第1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

河北:2007年年底,河北省《关于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农村,要结合完善第二轮土地延包合同工作,抓好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的建立和移交、农民低保、农民小额贷款、乡村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文件材料明确为归档内容,确保农民切身利益,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目前,全省乡镇档案工作规范化率达到100%,行政村建档率达90%,规范化率达60%,20多万户农村家庭建立了家庭档案。承德市和唐山市将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干部年度目标考核之中;保定市制定了文明生态村档案室标准,全市已建成规范的文明生态村档案室323个;辛集市建立了覆盖全市所有农村家庭的“百姓档案”,随时将全市所有农户的动态情况记录在册;武强县对所辖238个行政村的2000余名致富能手的基本情况、特长、业绩等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建立了农村“能人档案”;唐山市、秦皇岛市、沧州市等地以乡镇、村档案室为依托,建立健全乡镇、村“档案信息中心”,重点收集整理涉农、利农、益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将民生档案与政务信息、农经信息整合,为农民提供集成化、全方位、一站式的档案信息服务。

黑龙江:2006年,黑龙江省档案局与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要“加强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档案工作,要积极引导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村级服务站等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立档案。”按照这个要求,黑龙江省档案局以推进农民合作组织建档工作为突破口,探索档案工作融入农村经济社会生活的新途径。目前,全省已有893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并开展了档案工作,占6878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13%。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复杂情况,黑龙江省档案部门将建档工作的原则确定为“区分情况、分类指导,实事求是、逐步规范”。同时,黑龙江省各级档案部门在指导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中,始终把挖掘档案价值、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档案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和为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农民增收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

吉林:近年来,吉林省档案局与涉农部门先后制发了《吉林省农村专业户建档示范户认定标准》(试行)、《吉林省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农村力资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办法》(试行)等。目前,全省60个县(市、区)、800多个乡(镇)基本实现了档案科学管理,98%以上的行政村建立档案档案室,2400多个农业科技单位全部建立了档案室,其中近百个单位档案管理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全省已有700多个专业户建档,其中80%以上是农业科技示范户、致富带头人,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在当地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在全省范围内搭建“一网三站”建设平台,即建立农业农村科技档案信息网、建立农民建档用档服务指导站、农业科技信息传递站和已公开现行文件查阅咨询站,为“三农”提供准确、快捷服务。梨树县档案局与县涉农部门联合编印了《涉农文件汇编》,通过各乡镇的农业科技信息传递站和农村已公开现行文件查阅站传到农民手中,使农民及时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受到好评。

浙江:浙江省档案局先后与涉农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山林延包档案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办法》、《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在《浙江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村务档案管理要求,《关于加强“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档案工作的意见》也正在制定之中。目前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形成的山林档案归档工作已经完成,全省2900多万新农合参保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已基本建立,全省112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639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283个农民大户已开展建档和档案规范化管理。全省188个行政村档案室被命名为“浙江省行政村示范档案室”,2302个行政村通过了规范化档案室认定,1492个乡镇通过省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全省4693个行政村已安装使用省档案局免费提供的“浙江省行政村档案管理系统”,并在杭州市萧山区开展镇村数字档案室的试点工作。省档案局研发的“民情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在开化县开通运行,在县域政务网平台上民情档案信息的共建共享,实现了对农村乡情、村情、户情的动态管理。全省72个综合档案馆建立了23个门类的民生档案专题数据库390个,方便农村群众对民生档案的利用。

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2008年4月,一座占地30余亩、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具有徽派建筑风格的小岗村档案馆竣工,分为村级档案保管场所、村史档案展览场所、信息公开场所、科技培训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和行政办公场所等六个部分,融村级档案、图书、科技信息与文化娱乐为一体,成为小岗村的标志性建筑。目前,村档案馆共保管档案470卷,照片520张,实物26件,资料208册。以档案馆为依托,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服务设施,构建和完善全村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新农村建设已成为全村共识。通过建设以开放服务为目的的档案信息检索系统,把小岗村档案馆建设成村务信息公开场所,促进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利用网络技术向村民已公开现行文件和信息,免费向村民提供档案、文件、政策、市场、农产品信息查询服务。村民对已公开村务信息如有疑问,可按照规定到档案馆查阅档案,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

湖北:省档案局与涉农部门联合开展新型合作医疗档案工作、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档案工作、村民委员会档案工作规范管理指导、特殊群体、养老保险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工作、长江三峡移民档案工作和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与组织、文化部门联合,依托村级阵地建设和文化建设,搭建档案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新平台。制定了《湖北省村级文件材料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指导、规范村级档案管理。2007年,省委、省政府将“建设和完善农村文化设施和档案图书资料等文化活动场所”等内容列入《湖北省“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并将省档案局列入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职能分工的组成部分,负责组织实施。省档案局每年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列入向省委、省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重要内容。2008年与扶贫开发部门联合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三农”档案工作。到目前为止,全省24184个行政村85%建档,30%达到规范建档要求。全省共建立“三农”档案试点示范608个,行政村1602个,科技示范户1070个,放大了全省“三农”档案工作的示范效应。

新疆:自治区档案局会同自治区民政厅、农业厅联合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相继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档案管理试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村档案工作试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集中整治档案管理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村档案管理等级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目前,全区已有137个乡镇档案工作达到自治区二级标准,1505个行政村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村标准,314个行政村档案管理达到示范村标准。结合新疆地区实际,自治区档案局与自治区民宗委联合制定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档案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场所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截止到目前,全区共有4657个县(市)、乡(镇)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和137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宗教档案工作,收集和整理了各种门类档案近14万卷。全区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已初步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宗教活动场所建档规模不断扩大,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2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围绕科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富民、惠民”为核心,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统筹考虑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生态和生活环境改善等,深化科技体制和机制创新,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从村、乡镇、县(市、区)三个层次开展科技示范(试点),努力推动一批依靠科技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示范。

“十一五”期间,重点引导建设300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试点)、200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试点)、100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市、区)(试点);使示范(试点)区域科技进步贡献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农民收入增长率等有较大幅度提高,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社区建设取得较大进步,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致力实现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一)以地方为主实施。各省(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管理,落实相关政策和资金投入;推动本区域内的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工作。科技部创造条件,营造环境,进行引导和推动。

(二)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立足农民实际需求,尊重农民意愿,提高农民协作程度,激发农民对科技的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强农民应用科技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让农民享受科技带来的富民、惠民成果。

(三)坚持技术综合示范。发挥科技对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改善生态等的全面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强技术集成应用,提升创新服务能力,形成多种科技活动整体推动示范(试点)的格局。

(四)促进产学研结合。充分调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涉农企业、科技中介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明确示范(试点)的技术依托单位,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为示范(试点)服务。优化农村科技创新环境,引导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科技人才到示范(试点)一线创新创业。

(五)实行分类指导。综合考虑不同地理区位、自然条件、经济区域、文化背景等因素,从村、乡镇、县域三个层次,针对不同类型的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开展示范(试点)。

三、重点任务和示范内容

(一)重点任务。

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针对农村发展的迫切需要,重点推进以下任务。

1.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以强化产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科技为载体,以“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或“一县一业”为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引进、转化或开发先进适用技术成果,促进专业化发展,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循环经济,提高产业开发综合效益。

2.强化技术集成应用,引导现代农村社区发展。围绕农民急需解决的问题,有选择地加强饮用水安全和污水处理、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废弃物资源化和新能源利用、绿色建材和建筑、农村医疗卫生、村镇规划和综合功能提升等领域关键技术的集成应用,发展设施相对优良、环境相对优美、适应当地发展水平的农村社区。

3.建立农村科技服务平台,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坚持多元化方向,结合实际,引导专业技术经济合作组织等农村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示范推广科技特派员、农业专家大院等新型科技服务模式,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建立制度化的技术支持渠道,建设咨询服务专家队伍,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农村一线,形成农村科技服务的长效机制。

4.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健全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搭建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为广大农民提供及时、有效、可靠的技术、政策和市场等信息服务,推进农村生产信息化,提高农民开拓市场的能力。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技术、社会事业管理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推进农民生活信息化。优化信息服务质量,丰富信息服务内容,提高基层科技管理部门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5.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重点开展面向农民的适用技术培训,支持有需求的地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技术“二传手”、科技创业人才、科技经纪人等农村实用科技人才,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健康、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

(二)示范内容。

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县(市、区)(试点)分别重点实施以下内容。

1.科技示范村(试点)。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应用,推进“科技入户”;加强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推进“信息入户”;加强科技咨询指导和农民适用技术培训,推进“服务入户”。发展“一村一品”,促进特色产品或产业上水平、上规模。培养一批科技带头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有条件的地方,集成相关技术,发展村级社区。

2.科技示范乡镇(试点)。加强技术引进和扩散,发展“一乡(镇)一业”,引导特色优势产业规模扩大;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一乡(镇)一基地”,开展绿色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示范,推进农村生产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一乡(镇)一服务站”,培育农村科技中介服务组织、模式或平台,开展适合农民需要的科技与信息服务;依托现有资源,发展“一乡(镇)一课堂”,开展农民科技培训。通过技术的集成支持,发展生活功能较好的乡镇中心社区。

3.科技示范县(市、区)(试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专业化、经营产业化和服务信息化;加强技术转化和创新,培育一个以上主导产业,带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布局的优化和规模的扩大,引导发展产业集群,壮大县域经济;建立健全多元化科技服务体系,构建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不断增强科技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科技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农民转移就业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发展产业基础较好、综合功能较完善的中心城镇社区,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镇和乡村的协调发展。

四、遴选要求

申报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县(市、区)(试点),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围绕本地新农村建设的全面需求,提出了明确的科技发展目标、发展优先序、实施步骤和保障条件。

2.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代表性和发展基础,发展经验在其所代表的类型内具有推广意义。

3.科技发展条件相对较好,科技工作特色明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作用和贡献较显著。

4.农民科技意识较强,科学素质较高,参与积极性高,具有较强的能动性。

5.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投入和政策措施有保障,形成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直接领导、科技主管部门具体协调和推动的工作机制。

6.制定了示范(试点)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技术依托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相当技术创新实力的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等,多学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依托单位优先),方案切实可行,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

7.示范(试点)要首先列入本省(区、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范围;示范县(市、区)(试点)的选择要与科技富民强县专项工作试点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市、区)、星火技术密集区和星火产业带等结合考虑。

8.所在省(区、市)必须制定本省(区、市)的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附1),并配备开展示范(试点)所必须的经费和相应的政策措施。

9.严格落实中央有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针和政策,特别是中央有关土地和环保的要求。

五、组织管理

(一)申报、评审和认定。

1.科技部从宏观层面做好示范(试点)工作的总体设计,年度申报通知,明确申报和管理的具体要求。

2.各省(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申报单位为县(市、区)人民政府,并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申报单位需填写示范(试点)实施方案(附2)、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和技术依托单位合作方案(附3)。

4.由各省(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依据科技部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评审,并填写审核意见。负责编制推荐报告(说明组织申报、评审情况等)和示范(试点)申报名单汇总表(附4),连同本省(区、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附1),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和示范县(市、区)(试点)实施方案(附2),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和技术依托单位合作方案(附3),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科技部。

5.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材料进行论证,择优认定“部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试点)”、“部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试点)”或“部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市、区)(试点)”。

(二)实施、评估和验收。

1.科技部对示范(试点)进行宏观指导、动态评估和监督,并统一部署验收。

2.各省(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区、市)示范(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管理,落实配套支持经费,对示范(试点)进行年度评价,编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确保示范(试点)目标的完成。

3.年度评价和动态评估的重点是任务落实、组织管理和经费投入等方面的情况。科技部每年公布评价或评估情况。评价或评估结果将作为确定相关涉农科技计划对有关省(区、市)下一年度支持力度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周期和支持方式。

示范(试点)以五年计划为周期,“十一五”启动示范(试点);通过验收后,认定为“部级新农村科技示范村”、“部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或“部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市、区)”。

科技部将集成科技资源,视各地组织实施和投入情况,择优支持一批新农村建设技术集成示范项目,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为2-3年;项目完成后可根据需要继续申报相关示范项目,所申报的项目内容原则上不能重复;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以技术依托单位和示范(试点)相关单位联合为主。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将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纳入议事日程。各省(区、市)及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根据科技部的组织管理要求,制定更为具体的管理措施;要加强组织协调,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要加强部门联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第3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公共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大力推进和谐镇安建设,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镇安经济突破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规划编制实行分级负责,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共同参与原则。

2、坚持项目安排“四优先”原则。即优先安排县政府承诺*年办成的10个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国家和省上实施的民生项目;优先安排要求最迫切、实际最需要、群众最企盼的贫困乡镇、边远贫困山村、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民生项目;优先安排建设条件成熟,前期工作充分,投资合理,效果明显的民生项目。

3、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着眼长远,远近结合,分类指导,综合治理。

4、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群众自愿”原则。以改善民生为目的,政府引导,群众积极主动,不强迫群众意愿。

5、坚持中省投资为主体,地方投资为辅助,倡导自力更生建家园的原则。对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在不加重群众负担的前提下,积极动员群众参与,建设美好家园。

6、坚持统筹规划,捆绑资金,板块实施原则。认真贯彻中省市政策,结合地方实际,衔接现有各项规划,统筹做好民生总体规划,行业专项规划。以流域为板块,以乡镇为单元,在项目布局和年度安排上,要相对集中,便于捆绑资金,推进板块开发,发挥资金整体效应。

二、总体建设目标和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

(一)总体建设目标

1、总体建设目标。民生工程从*年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规划期为*―*年。鉴于目前省市还没有正式下达各县的具体建设规模,所以本次规划的具体建设目标尚无法确定。根据省市会议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本次规划编制的建设目标以民生工程全面覆盖我县城乡所有区域和群众,以100%覆盖,100%解决问题,据此确定的目标与现状的差距为建设目标与任务。如果确定的建设任务超出省市下达的规模,可按照先易后难,群众最需要的要求,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逐步解决,但规划编制的建设目标要求一步到位。

2、年度建设任务。

常规项目:指此前已经实施或正在实施的,今年被纳入民生工程范畴的项目。这类项目的年度建设任务按*年省市下达的项目计划120%确定。

新开项目:指此前没有实施过,今年民生工程新设置的项目。这类项目规划的总体目标由各业务主管局对口衔接后,依据我县实际确定年度建设任务和总体目标。

当年建设任务:*年度民生工程的建设任务以省市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计划为准进行编制。

(二)规划编制的工作任务

1、制定工作方案。制定民生工程编制工作方案,确定我县民生工程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解决好规划编制工作以及民生工程建设的组织机构等相关事项。

2、调查摸底。以省市民生工程的40个项目为依据,制定全县民生工程现状调查摸底表,发动、组织乡镇政府和各职能部门搞好摸底和汇总工作,把我县民生工程的实施现状搞清楚。

3、编制建设规划。按照规划编制原则,科学编制我县民生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行业专项规划,并及时报送省市民生工程实施管理部门审批。

4、编制年度建设方案。根据报送省市审定的总体规划和省市下达的年度建设规模组织各实施单位编制好年度建设方案和各专业实施方案。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民生工程的规划编制工作从6月21日开始,到8月31日结束,共计2个月时间。分阶段进行,各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为:

第一阶段:6月21日-6月25日。主要工作任务是:制定编制工作方案,讨论、审定工作方案,制定民生工程建设现状摸底调查表格;组建民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抽调办公人员,组建项目资金管理办公室和项目实施管理办公室,并运行到位。

第二阶段:6月26日-7月15日。主要工作任务是:制定全县民生工程建设现状调查摸底表,发动、组织乡镇政府和各职能部门搞好摸底工作,汇总整理全县民生工程的实施现状,以此为依据,科学确定全县*-*年民生工程的建设总体目标,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7月16日-8月15日。主要工作任务是:根据汇总整理的全县民生工程的实施现状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全县*-*年民生工程的建设总体目标,编制镇安县民生工程*-*年建设总体规划和行业专项规划,并通过县政府评审。

第四阶段:8月16日-8月20日。主要工作任务是:将县政府审定的民生工程建设规划送交市政府审定。

第五阶段:8月21日-8月31日。主要工作任务是:根据市政府审定的镇安县民生工程(*-*年)建设规划,组织各乡镇和职能部门完成年度实施方案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筹措实施方案。

四、工作措施

实施“民生工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施政理念,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大举措,是省委、省政府结合陕西实际,为加快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构建和谐陕西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新一届省政府班子向全省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因此,抓住这次难得机遇,扎实实施好这一惠及百姓的“千秋伟业”工程,对于集中解决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我县公共服务长期短缺问题、构建和谐镇安、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建设总体规划及专业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事关全县农村工作大局,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量大,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切实搞好规划及方案的编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镇安县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见镇政办发[*]80号文件,负责安排部署全县规划及方案编制工作;制定全县民生工程的建设目标、总体思路与基本原则,筹措安排民生项目实施的县级配套资金;组织实施民生工程及考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组建办公机构。县政府成立了镇安县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和资金管理办公室,机构职责见镇政办发[*]80号文件。本次规划编制工作由县重大项目办公室组织实施,按时完成调查摸底、规划及方案编制、修改完善、报批、指导各部门编制专业实施方案等业务工作。

(三)成立乡镇及部门工作机构。各乡镇成立工作实施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农村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县级部门也要成立工作实施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确定专人办公,全力抓好调查摸底及规划方案编报工作。各乡镇及部门要在6月25日前将组织机构和办公人员名单以文件形式报送县政府办、项目管理办公室和资金管理办公室。

(四)夯实责任,限期完成任务。民生工程覆盖全县,业务涉及多个部门,是一项庞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根据6月23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决议,现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明确如下:

县政府办:负责总协调,确保规划编制工作信息上下畅通,工作开展顺利。

县发展计划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民生工程规划与建设的总体思路与框架;对全县建设现状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全县民生工程的建设总体目标;编制全县民生工程*-*年建设规划;对项目建设实行日常组织和管理、年终检查与考评;编制农村村级社会事业公共设施统筹建设和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牵头制定农民安居工程(含残疾人危房改造和石板房改造)规划。

县财政局:负责编制民生工程资金总体测算方案和年度资金筹措方案;协调落实中省市县四级财政资金按期足额到位,保证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对项目资金实行日常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应有的效益。

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县民生教育工程3个项目13个子项的建设现状进行调查摸底,针对现状科学合理地提出全县民生教育工程的建设目标;主持编制民生教育工程*-*年行业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编制部门所属项目*-*的建设规划与年度建设规划;牵头制定“人人技能工程”建设规划与年度建设方案。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全县就业再就业工程的3个项目和社会保障工程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提高优抚事业单位休养人员和住院病员床位费的建设现状进行调查摸底,针对现状科学合理地提出全县就业再就业工程的建设目标;主持编制就业再就业工程*-*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编制部门所属项目*-*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参与完成社会保障工程*-*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牵头完成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

县卫生局:负责对全县公共卫生工程的4个项目、社会保障工程2个子项目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设现状进行调查摸底,针对现状科学合理地提出全县公共卫生工程的建设目标;主持编制公共卫生工程*-*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编制部门所属项目*-*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参与编制社会保障工程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

县计划生育局:负责对全县公共卫生工程的计划生育项目的建设现状进行调查摸底,针对现状科学合理地提出全县公共卫生工程计划生育项目的建设目标;编制计划生育*-*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现状进行调查摸底,针对现状科学合理地提出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目标;编制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

县民政局:负责对全县社会保障工程的9个项目、住房保障工程农民安居工程的无房户、受灾倒房户重建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建设现状进行调查摸底,针对现状科学合理地提出全县社会保障工程的建设目标;主持编制社会保障工程、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编制部门所属项目*-*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

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对全县社会保障工程的残疾人事业项目的建设现状进行调查摸底,针对现状科学合理地提出全县社会保障工程的残疾人事业项目的建设目标;编制残疾人事业项目*-*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

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全县住房保障工程的廉租房保障项目的建设现状进行调查摸底,针对现状科学合理地提出全县廉租房保障项目的建设目标;主持编制住房保障工程*-*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编制廉租房保障项目*-*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

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对全县农民安居工程的扶贫搬迁项目的建设现状进行调查摸底,针对现状科学合理地提出全县农民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目标;编制扶贫搬迁项目*-*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

县水土保持局:负责对全县农村饮水工程项目的建设现状进行调查摸底,针对现状科学合理地提出农村饮水项目的建设目标;主持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编制农村饮水项目*-*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

县交通局:负责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村庄道路建设项目的建设现状进行调查摸底,针对现状科学合理地提出农村公路建设、村庄道路建设的建设目标;编制农村公路建设、村庄道路建设项目*-*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

县农业局:负责对全县农村沼气入户建设和信息入村工程项目的现状进行调查摸底,针对现状科学合理地提出农村沼气入户和信息入村工程项目的建设目标;编制农村沼气入户建设和信息入村工程项目*-*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

县文化体育局:负责对全县乡镇文化站、电影放映、体育等10个子项目的建设现状进行调查摸底,针对现状科学合理地提出农村文化项目的建设目标;主持编制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工程*-*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编制部门所属项目*-*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

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村村通项目的建设现状进行调查摸底,针对现状科学合理地提出全县广播电视村村通项目的建设目标;编制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

第4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批示精神,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清欠专项行动的领导,县政府成立*满族自治县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清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清欠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清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商大顺担任,成员单位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城乡建设管理局、公安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局、维护稳定办公室等组成。

三、工作重点

*地区建筑施工企业、中小型劳动密集的加工制造企业、餐饮服务企业。

四、清理整顿内容

(一)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生产许可、资质证明等;

(二)招用农民工情况,包括招用农民工的数量、招用途径、招用期限、招用农民工有关资料台帐等;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包括工资支付标准和方式,工资支付记录、拖欠工资的数额和涉及的人数;

(四)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以及是否有扣押农民工本人证件、收取抵押金、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情况。

五、清理整顿标准

用人单位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一)用人单位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持有资质证书;

(二)用人单位建立工资核算和支付台帐,按月或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用人单位已拖欠的工资全部偿还,不再发生新的拖欠;

(四)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

(五)用人单位无扣押农民工任何证件、钱物情况,无使用童工现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选派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精的人员开展工作。要结合我县实际,抓紧研究具体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总结推广清欠工作经验,及时协调处理拖欠案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确保清欠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执法行动力度。劳动保障、城建、公安、工商、工会等部门要组成联合行动组,对清理整顿范围内的企业分区包片严密排查,做到不漏一家、不跑一户。实行责任制,谁清欠,谁签字,谁负责。对清欠专项行动和农民工投诉反映出的重大疑难、跨地区以及出现过激行为的案件,实行现场特案特办。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电话和接访详细地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接待举报投诉的力量,对专职人员不足的,要抽调人力予以充实,确保高效、快捷地受理举报投诉。要根据工作需要延长受理举报投诉的工作时间,从现在起到春节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人员要热情、耐心和细致地接待举报投诉。对举报投诉案件,要做到接待一起、登记一起,受理一起、查处一起,有诉必查、查实必究。

(四)形成工作合力。在清欠专项行动中,劳动保障、城建、公安、工会、等部门的具体职责是:劳动保障部门是牵头部门,负责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工作,组织协调清欠专项行动,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调查,并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城建部门参加对建筑行业的执法行动,并配合劳动保障部门查处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涉嫌逃匿的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和,保证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工会组织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参与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部门负责农民工上访案件的登记受理和协调解决,不能协调解决的,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做好案件的转办、交办工作。维稳办以及工商等部门也要从各自职能出发,积极支持配合清欠专项行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清欠工作。商业局要积极开展餐饮娱乐行业的清欠专项行动。

(五)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两次通知仍不改正的,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拖欠工程款数额较大的建设单位(甲方,含开发商)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相关部门拖欠工程款,经两次催办仍不纠正的,要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拖欠工程款达一年以上,经两次督促仍不纠正的开发商,要取消其开发资格,不得重新进入建设市场;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建筑企业,要给予其暂停参与工程投标资格、不予办理企业资质年检、吊销有责任的项目经理岗位证书、依法清出建筑市场的处罚。

(六)建立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县清欠专项行动办公室将对全县农民工投诉、清理拖欠工资数额、典型案例、工作动态等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市清欠专项行动办公室。

第5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

一、总体情况

(一)坚持深化改革不动摇,改革试点工作开局良好。深化供销社改革,既是中央及各级政府对供销社的要求,更是供销社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在这轮深化改革中,我们超前准备,精心筹划,为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争取了主动。2013年11月全国总社深化改革工作座谈会召开后,我们即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改革发展工作基础上,与各相关区委、区政府和供销社反复沟通研究,确定了各区供销社改革重点。全国总社召开综合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后,我们立即召开了全市供销社系统加快改革发展工作推进会,确定了市社系统改革总体目标。我们按照中央“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要求和全国总社“积极稳妥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的精神,以“改造自我、服务城乡”为统领,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具体要求,确定了大力推进“镇村发展与服务一体化、系统联合合作多元化、为农(民)服务规模化、城乡流通现代化”建设的改革总目标,制定了《供销社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科学发展实施方案》,并分解为2014年--2015年完成的13项具体任务。各区供销社根据市供销社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任务项目化、责任部门化、进度节点化、推进网格化”的要求,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市供销社派出推进改革工作组,与各区供销社共同研究工作思路和落实措施,全系统上下紧盯目标任务,抓住关键节点,明确路线图、进度表、责任人,并采取有力措施,逐项工作、逐个节点抓好落实,高标准地落实改革举措,完成改革任务,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坚持加快发展不松劲,全系统经济保持健康稳定运行。改革既是今年的重点任务,也是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与问题、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举措,我们坚定不移推进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添活力、增效益。开年以来,全系统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坚持加快改革和加快发展并举,制定了2014年全系统主要经济目标,以工作大纲的形式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区社和企业,签到目标责任状,强化考核。1-11月份,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775.69亿元,同比增长29.77 %,完成年度目标的103.43%;其中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61.68亿元,同比增长29.32%,完成年度目标的  102.62%;实现农副产品收购额210.89亿元,同比增长25.17 %,完成年度目标的105.44 %;实现连锁企业销售额155.05亿元,同比增长24.6%,完成了年度目标的100.03%;实现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252.33亿元,同比增长25.17%,完成年度目标的100.93%。

(三)坚持狠抓自身建设不懈怠,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发展环境。一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市供销社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对“青奥”安全管理要求,开展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专项整治行动,狠抓安全生产,实行市社机关、企业、具体区域三级安全生产网络化监管体系,通过“四定”,即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定指标、逐一落实到三级体系中,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化管理体系。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组成9个督查小组入驻企业,深入一线跟踪督促,做到了靠前指挥、事前预防。通过“青奥”期间的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即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取得不少成效;二是开展“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从机关到各直属企业、参股企业直至企业基层门店,三级联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一处空白。向市社直属企业、参股企业和改制企业,发放门前三包宣传单500多份,清理垃圾722.5吨,拆除破旧广告牌、破旧雨棚、违建1530平方米,粉刷墙面6000平方米,平整地面11550平方米,种植草坪6720平方米,合计投资203万元。三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定了《市供销社机关参加2014年全市机关作风建设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开展 “四解四促”、“三个服务”、“万名党员帮万家”等活动,制定和实施好《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2014年为人民办实事项目》、《南京市供销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批联动工作方案》、《南京市供销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等。

二、主要举措及工作成效

(一)以典型示范为引领,在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上取得新成效。

服务“三农”是供销社的立社之本,基础组织体系是供销社的活力源泉。我们始终坚持以“三社”建设为抓手,坚持扩大覆盖与提升质量并重,恢复重建与创新发展并举,不断完善基础组织体系。今年以来,着眼密切与农民利益上的联结,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理念,激发为农服务活力,不断创新组织体系、服务模式、经营机制。按照“增加数量、提高质量、充实功能、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突出抓好基层社重组改造工作,在激发活力上狠下功夫。在全系统继续开展为农服务“四·十示范工程”典型培育活动,即:“为农服务社十大标兵社”、“专业合作社十大典型社”、“基层中心社十强社”和“供销社系统十大骨干企业”。目前,已创建3家为农服务社标兵社,4家专业合作社典型社;已培育2家基层社十强社,1家骨干企业。这些示范社企的带动引领作用逐步显现。1-11月全系统新建和提档升级为农服务社71个,超额完成全年目标;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56个,超额完成全年目标;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0个,完成年度目标的100%。截至目前,全系统领办、参办、协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达346家,入社成员37012人,带动农户113479户,培育出了南京桥州蔬菜、高淳区青松水产、六合区大圣水芹等一批年销售额超千万元的专业合作社,这些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在组织农民规范化生产,增产增收,保障城乡居民需求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以服务城乡为宗旨,在探索为农(民)服务模式上取得新突破

积极发展新型为农服务载体。以系统化、信息化、公司化为抓手,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主导作用,依托镇、村两级组织力量,按照“供销社搭台、镇村共建”的思路,全面融入农村城镇化发展进程,建设现代化的农村商贸流通网络。选择溧水区进行试点,在陈卞村投资200余万元建成了占地5.2亩、建筑面积1300平米的集生产、生活、文化、社区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型为民服务中心,年底前再开工建设两个中心村为民服务中心、一个中心镇综合商贸体。在此基础上用信息链、物流链贯穿区、镇、村三级并形成网络,逐步实现区有信息集成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每个中心镇有一个5000平米的综合商贸体和信息呼叫中心、每个中心村有一个1000平米以上的新型为农服务中心和信息采集点,构建起信息化程度高、综合配套完善、便捷优质高效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

积极推进为农服务规模化建设。按照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要求,由六合区供销社牵头,联合社会力量,组建农机具、农业植保等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对大田作物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的托管服务,积极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按照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要求,发挥供销社牵头组建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资源优势,在江宁区试点,积极推动基层供销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三社合一”的深度融合,确保管理科学、运营规范、监管有力、风险可控;按照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要求,整合系统专业合作社、农合联、农合会等资源,大力组建由基层供销社牵头领办的、跨区域、跨行业的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实行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并突出基层供销社在联合合作中的主导作用。目前,已在六合区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一个,购置各类农业机械设备60台套,入社社员106人,全面托管大田1350亩,半托管式服务面积10000亩;成立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一个,吸纳9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395人,购置农机植保设备126台套,全托管大田7813亩,服务大田面积28000亩;今年截止8月底,全市新建各类专业合作联合社11家,另有9家正在筹备之中,确保年底前完成;江宁区资金互助合作社“三社合一”工作已完成实施方案的拟制,目前正报市有关部门审核。

积极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农民增收致富带头人。全年组织2期共计200名农产品经纪人参加农产品经纪人中级培训并取得了执业证书,近年来,先后有2名农民经纪人荣获“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称号,7人荣获“江苏省百佳农产品经纪人”称号。通过举办农产品经纪人培训,进一步加快了我市农产品生产营销队伍健康发展,提高了农产品经纪人素质,为规范农产品经营行为,搞活农产品流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市供销社被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为“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工作先进单位”。

(三)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在发展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上呈现新亮点

拓展销售渠道,搭建淘宝网“特色中国·南京馆”。通过市社入股的形式,将高淳区社建成的淘宝网“特色中国·高淳馆”升级为“南京馆”,联合全市供销社系统共同搭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目前淘宝网“高淳馆”升级为“南京馆”的各项前期工作已完成。电商平台已链接72个专业合作社和企业,8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参与农户321户,社员1420人,运营10个月以来集聚网销商户337家,累计完成网上交易额1.6亿。

对接“智慧社区”,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终端。以市社宁供农业产业发展集团为主体,依托已建成的40余家实体门店和冷链物流中心,充分发挥公司物联网技术优势和系统产销对接优势,对接政府“智慧社区”项目,2014年在建邺区200余个社区工作站开始布设具有社区服务、农产品销售等功能的电子商务终端,实现鲜活农产品由生产基地直销居民,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现代农产品营销体系。

第6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

一、总体情况

(一)坚持深化改革不动摇,改革试点工作开局良好。深化供销社改革,既是中央及各级政府对供销社的要求,更是供销社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在这轮深化改革中,我们超前准备,精心筹划,为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争取了主动。2013年11月全国总社深化改革工作座谈会召开后,我们即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改革发展工作基础上,与各相关区委、区政府和供销社反复沟通研究,确定了各区供销社改革重点。全国总社召开综合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后,我们立即召开了全市供销社系统加快改革发展工作推进会,确定了市社系统改革总体目标。我们按照中央“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要求和全国总社“积极稳妥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的精神,以“改造自我、服务城乡”为统领,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具体要求,确定了大力推进“镇村发展与服务一体化、系统联合合作多元化、为农(民)服务规模化、城乡流通现代化”建设的改革总目标,制定了《供销社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科学发展实施方案》,并分解为2014年--2015年完成的13项具体任务。各区供销社根据市供销社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任务项目化、责任部门化、进度节点化、推进网格化”的要求,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市供销社派出推进改革工作组,与各区供销社共同研究工作思路和落实措施,全系统上下紧盯目标任务,抓住关键节点,明确路线图、进度表、责任人,并采取有力措施,逐项工作、逐个节点抓好落实,高标准地落实改革举措,完成改革任务,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坚持加快发展不松劲,全系统经济保持健康稳定运行。改革既是今年的重点任务,也是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与问题、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举措,我们坚定不移推进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添活力、增效益。开年以来,全系统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坚持加快改革和加快发展并举,制定了2014年全系统主要经济目标,以工作大纲的形式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区社和企业,签到目标责任状,强化考核。1-11月份,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775.69亿元,同比增长29.77 %,完成年度目标的103.43%;其中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61.68亿元,同比增长29.32%,完成年度目标的  102.62%;实现农副产品收购额210.89亿元,同比增长25.17 %,完成年度目标的105.44 %;实现连锁企业销售额155.05亿元,同比增长24.6%,完成了年度目标的100.03%;实现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252.33亿元,同比增长25.17%,完成年度目标的100.93%。

(三)坚持狠抓自身建设不懈怠,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发展环境。一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市供销社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对“青奥”安全管理要求,开展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专项整治行动,狠抓安全生产,实行市社机关、企业、具体区域三级安全生产网络化监管体系,通过“四定”,即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定指标、逐一落实到三级体系中,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化管理体系。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组成9个督查小组入驻企业,深入一线跟踪督促,做到了靠前指挥、事前预防。通过“青奥”期间的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即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取得不少成效;二是开展“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从机关到各直属企业、参股企业直至企业基层门店,三级联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一处空白。向市社直属企业、参股企业和改制企业,发放门前三包宣传单500多份,清理垃圾722.5吨,拆除破旧广告牌、破旧雨棚、违建1530平方米,粉刷墙面6000平方米,平整地面11550平方米,种植草坪6720平方米,合计投资203万元。三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定了《市供销社机关参加2014年全市机关作风建设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开展 “四解四促”、“三个服务”、“万名党员帮万家”等活动,制定和实施好《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2014年为人民办实事项目》、《南京市供销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批联动工作方案》、《南京市供销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等。

二、主要举措及工作成效

(一)以典型示范为引领,在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上取得新成效。

服务“三农”是供销社的立社之本,基础组织体系是供销社的活力源泉。我们始终坚持以“三社”建设为抓手,坚持扩大覆盖与提升质量并重,恢复重建与创新发展并举,不断完善基础组织体系。今年以来,着眼密切与农民利益上的联结,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理念,激发为农服务活力,不断创新组织体系、服务模式、经营机制。按照“增加数量、提高质量、充实功能、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突出抓好基层社重组改造工作,在激发活力上狠下功夫。在全系统继续开展为农服务“四·十示范工程”典型培育活动,即:“为农服务社十大标兵社”、“专业合作社十大典型社”、“基层中心社十强社”和“供销社系统十大骨干企业”。目前,已创建3家为农服务社标兵社,4家专业合作社典型社;已培育2家基层社十强社,1家骨干企业。这些示范社企的带动引领作用逐步显现。1-11月全系统新建和提档升级为农服务社71个,超额完成全年目标;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56个,超额完成全年目标;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0个,完成年度目标的100%。截至目前,全系统领办、参办、协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达346家,入社成员37012人,带动农户113479户,培育出了南京桥州蔬菜、高淳区青松水产、六合区大圣水芹等一批年销售额超千万元的专业合作社,这些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在组织农民规范化生产,增产增收,保障城乡居民需求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以服务城乡为宗旨,在探索为农(民)服务模式上取得新突破

积极发展新型为农服务载体。以系统化、信息化、公司化为抓手,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主导作用,依托镇、村两级组织力量,按照“供销社搭台、镇村共建”的思路,全面融入农村城镇化发展进程,建设现代化的农村商贸流通网络。选择溧水区进行试点,在陈卞村投资200余万元建成了占地5.2亩、建筑面积1300平米的集生产、生活、文化、社区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型为民服务中心,年底前再开工建设两个中心村为民服务中心、一个中心镇综合商贸体。在此基础上用信息链、物流链贯穿区、镇、村三级并形成网络,逐步实现区有信息集成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每个中心镇有一个5000平米的综合商贸体和信息呼叫中心、每个中心村有一个1000平米以上的新型为农服务中心和信息采集点,构建起信息化程度高、综合配套完善、便捷优质高效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

积极推进为农服务规模化建设。按照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要求,由六合区供销社牵头,联合社会力量,组建农机具、农业植保等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对大田作物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的托管服务,积极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按照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要求,发挥供销社牵头组建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资源优势,在江宁区试点,积极推动基层供销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三社合一”的深度融合,确保管理科学、运营规范、监管有力、风险可控;按照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要求,整合系统专业合作社、农合联、农合会等资源,大力组建由基层供销社牵头领办的、跨区域、跨行业的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实行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并突出基层供销社在联合合作中的主导作用。目前,已在六合区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一个,购置各类农业机械设备60台套,入社社员106人,全面托管大田1350亩,半托管式服务面积10000亩;成立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一个,吸纳9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395人,购置农机植保设备126台套,全托管大田7813亩,服务大田面积28000亩;今年截止8月底,全市新建各类专业合作联合社11家,另有9家正在筹备之中,确保年底前完成;江宁区资金互助合作社“三社合一”工作已完成实施方案的拟制,目前正报市有关部门审核。

积极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农民增收致富带头人。全年组织2期共计200名农产品经纪人参加农产品经纪人中级培训并取得了执业证书,近年来,先后有2名农民经纪人荣获“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称号,7人荣获“江苏省百佳农产品经纪人”称号。通过举办农产品经纪人培训,进一步加快了我市农产品生产营销队伍健康发展,提高了农产品经纪人素质,为规范农产品经营行为,搞活农产品流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市供销社被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为“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工作先进单位”。

(三)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在发展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上呈现新亮点

拓展销售渠道,搭建淘宝网“特色中国·南京馆”。通过市社入股的形式,将高淳区社建成的淘宝网“特色中国·高淳馆”升级为“南京馆”,联合全市供销社系统共同搭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目前淘宝网“高淳馆”升级为“南京馆”的各项前期工作已完成。电商平台已链接72个专业合作社和企业,8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参与农户321户,社员1420人,运营10个月以来集聚网销商户337家,累计完成网上交易额1.6亿。

对接“智慧社区”,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终端。以市社宁供农业产业发展集团为主体,依托已建成的40余家实体门店和冷链物流中心,充分发挥公司物联网技术优势和系统产销对接优势,对接政府“智慧社区”项目,2014年在建邺区200余个社区工作站开始布设具有社区服务、农产品销售等功能的电子商务终端,实现鲜活农产品由生产基地直销居民,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现代农产品营销体系。

第7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

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合作的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了探索在当前形势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模式、途径和方法,以便总结可推广的经验和有效机制,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重庆市农委决定2013年在全市较大范围内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其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试点区县

经区县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市农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审定,万州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荣昌县、潼南县、丰都县、忠县、开县、巫溪县、秀山县、石柱县为市级试点区县;黔江区、巴南区、武隆县为农业部试点县,在完成农业部试点任务的同时,完成市级试点任务。

二、培训任务和要求

培训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基础。要在总结过去几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职业农民培训对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思路和办法措施,使培训对象、内容和方式更有针对性、有效性,培训的管理更加规范化,探索新形势下职业农民培训的新途径、新模式、新机制。

培训试点突出专业、就近办班和实训的培训特色,以提高职业农民(培训对象)的农业生产专业科技水平和农业经营管理能力为目的,政府办班培训为主,探索政府主导、龙头企业参与合作办班培训的途径和机制。全市2013年试点工作培训任务1万人以上,其中试点区县培训完成8200人(不包括农业部试点任务和龙头企业参与合作培训任务);农机专项集中培训500人;市高等职院校承担培训1200人。

(一)试点区县培训

1. 培训对象。试点区县按市农委下达的试点培训任务和培训办班的要求,及时落实具体的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家庭经营以农业为主,本人就业为农业生产(种植业或养殖业),即全年80%左右劳动时间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且原则上具有初中毕业以上的一定文化基础和年龄50岁以下的农民,本人自愿。重点以种养业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为主。

2. 培训办班。以同一产业办班和尽可能方便受训的农民为原则,原则上凡能进乡(镇)或村按一个村或几个相邻村或镇办专业培训班的,都应到村里或镇里利用农民田间学校或中、小学等场地办班培训。若某些培训班培训对象分布于试点区县各乡镇的,亦可考虑在试点区县某地集中办班培训。

3. 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合作办班培训。试点区县培训新型职业农民,采取政府主导,以办粮油、蔬菜、畜禽等主要农产品保供给的种养业专业培训班为主;同时,鼓励围绕有关区域性特色效益农业,开展政府与龙头企业的联合办班,培训与龙头企业密切联系的生产基地的种养殖大户,以推进生产基地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提高产量和产品质量以及土地综合产出效益为目的,实现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民紧密合作共赢,如:烟叶生产、蚕桑生产、某一特色水果生产等。龙头企业参与合作办班,承担培训费用的约1/3,政府承担的培训经费不低于2/3,培训方案由试点区县农委与龙头企业共同研究制定,共同组织培训,共同监督。

4. 培训内容、方式、时间。培训以提高受训者农业专业生产技能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为目的,促进提高产量、质量和效益。培训内容和方式应针对受训农民的特点,适应农民的需求。培训时间为10天,每天净培训时间不低于6小时,可一次性培训,也可根据专业性农事季节的需要和特点分几次完成。(1)专业技能提升培训:主要培训种养业专业生产有关的科技知识、高产优质关键技术、病虫害及自然灾害防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技术等,采取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结合的课堂授课为主,教与学互动式讨论、答疑为辅的方式培训。培训时间约占总培训时间的30%。(2)农业经营管理培训:主要培训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经营和管理方面的知识、农产品市场营销与物流方面知识、农业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等,课堂授课为主,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突出农业生产经营实践的案例分析。所占时间为培训总时间30%以上。(3)实作训练:在培训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基础上,开展技能操作实训和解决生产技术问题、经营管理问题的实践培训。所占时间为培训总时间的30%。(4)座谈讨论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所占时间为培训总时间的10%。

5. 培训机构及师资。培训工作由试点区县农委组织实施和管理。具体的培训机构可以是试点区县的农广校或其他具有职业农民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提倡通过竞争机制由区县农委确定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的师资应充足,应具备有与培训课程内容要求的专业和中级以上的专业职称,并且熟悉农村、农业、农民情况,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和教育培训农民的经验。承担技术操作培训的可以是农村土专家和经营管理能人,其师资条件可适当放宽。区县师资名册应报市农委领导小组审查备案。同时,市农委将从有关单位选择确定一批师资,以支持有关区县开展培训工作。

6. 培训教材。今年试点工作暂选用以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和我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新编写的有关专业教材为主。各试点区县结合培训班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组织相应的培训辅助教材。在总结培训试点工作基础上,今年适当时候,市农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系列教材的编写工作,以保证职业农民的培训教材更有针对性、实用性、规范性和专业全覆盖。

7. 经费安排。市农委按培训农民每人补助1500元安排,主要用于培训农民生活、住宿、交通补助、培训教材、教具、考察实习等费用开支,讲课补助等。

(二)农机专项培训

由市农机校和三峡职业学院承担,共培训500人。受训对象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带头农民;培训内容为农机作业操作技能、农机维修养护技能、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经营管理知识等,时间10天;培训补助经费按每人1500元安排。由市农委农机综合处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市涉农院校培训

分别由西南大学及其荣昌校区、三峡职业学院、重庆市广播电视大学、市农业学校、市农广校承担培训任务,共培训1200人。

1. 青年农民创业培训班:由西南大学培训中心承担,培训100人,对象为初高中毕业返乡青年农民、返乡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等,由各区县农委、团委组织申报、推荐,市农委审查备案,培训具有农业种养业、加工业创业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本领。

2. 畜牧重点养殖大户培训班:由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承担培训50人,对象为荣昌县重点畜牧养殖大户(养殖场)或专业合作社,以提高养殖、疫病防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为目的,由荣昌县畜牧兽医局组织落实人员,并与承担培训任务学校共同制定培训内容和方案及监督措施。

3. 农业生态旅游经营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由市广电大学承担培训100人,对象为从事农业生态旅游经营的农民大户,培训以规范和提高经营服务水平的内容为主,各区县农委协助做好培训对象的申报、推荐工作。

4. 农业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提升培训班,共850人:一是由三峡职业学院承担在万州片区的区县办班培训200人;二是由市农广校与市农科院蔬菜研究所合作在潼南、璧山、铜梁三个重点蔬菜基地县培训200人;三是由市农校在丰都县、酉阳县、石柱县等地培训300人;四是由市农广校承担在江津区、万盛经开区培训150人,培训对象都为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大户、农民示范性合作社、家庭农场主等,以培训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为主,提高生产技能和经理管理能力为目的,由相关区县组织申报、推荐并参与培训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以上四种类型培训班,培训时间为20天(每天培训净时间不少于6小时)。培训经费按每人4000元安排。培训机构制定方案报市农委审查同意后实施。

5. 培养农业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班:在西南大学荣昌校区、三峡职业学院、市农校等涉农院校在读学生中选录100人,每所院校录取人数不少于20人。目标为农业企业培养既熟悉农业专业理论、专业技术,又有一定经营管理知识和能力的实用性高级管理人才。选录的条件是:在我市涉农院校就读种植、养殖类农业专业,本科三年级学生、中高职二年级学生(原则为高职专科生),重庆籍学生,原则上出生农民家庭,学习较优秀,在校表现良好,能吃苦耐劳,有到农业企业去工作或创业的意愿,学生自愿申请,学校审查签署意见,市农委核定。培训在不影响院校正常教育管理的前提下,组织录入学生研修与管理和农产品市场营销有关的课程3~4门,采取自学加辅导加到农业企业实践研修、实训的方式培训,在每个学期中对每门课组织辅导1~2次,每次1天;在假期,先集中培训3~5天,然后带着学习目的安排到有关企业实习研修,于学校开学前再集中约2天左右开展座谈交流讨论式培训。录取的学生,每个月由市农委补助100元学习、生活费,一年1200元(含实习保险费),学习资料及培训费用由市农委解决,并对所在院校按一年每个学生安排日常管理及协助培训经费补助500元,今年100人的培训计划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专项经费中预安排50万元。学生毕业时,经组织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市农委颁发“农业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培训结业证书”,并根据学习情况、个人潜能情况向有关农业企业推荐,经双方选择进农业企业工作。100名学生整体为一个大班,由市农广校一名领导担任班主任,加强对学生学习的日常联系和管理,组织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每个院校的学生(20名以上)为一个小班,同一专业学生组成一个学习小组,学校落实一名同志做好日常管理和上下联系相关工作。

(四)培训管理与考核

1. 培训管理责任。分别为市农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试点区县农委负责培训试点工作的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试点结束后的总结。

2. 培训过程监管。由试点区县农委和市农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对区县培训班、市集中培训班派员,对各培训班全过程实施全程监管,重点监管参加培训的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建立培训日志记录和检查登记、资料归档制度,作为查验和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

3. 建立培训效果双向考评制度。一是对培训对象的考评。主要考核参训情况和学习效果并在培训结束时,进行农业专业职业技能鉴定,对达到专业技能标准和职业农民标准的,分别发给农业专业职业技能证书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书。二是对培训机构和培训教师的考评。在培训结束时,由各区县农委组织,培训过程中专项监督人员参加,参考培训过程中相关记录资料,由全体参训人员和乡镇、村领导代表等参加评分,同时通过开展电话调查等多种形式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对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和教师完成任务情况及培训效果等进行考核、测评。考评结果作为是否全款兑现培训补助资金的依据和是否继续承担培训任务的参考。对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和受训农民的具体考核、评价办法,将由市农委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另文下达各区县参考。

三、认定工作试点

(一)制定各类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条件、标准。由市农委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在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基础上,经广泛讨论、征求方方面面意见后制定现阶段重庆市各类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条件、标准和认定工作程序。

(二)开展认定试点工作。在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条件、标准及认定程序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后,组织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开展认定试点工作。各试点区县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1~2个,按统一部署和要求有序开展试点,认定证书由市农委统一制作。市农委将安排一定的认定试点工作补助经费。

四、培育机制探索

培训是基础,培育是关键。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需要时间,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事关未来农业是否科学、稳定、持续的发展,事关农业现代化是否顺利推进。在试点工作中,要发挥各试点区县的创造、创新作用,探索有利于重庆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健康、快速发展的机制。

各区县在试点工作中,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研究一套培育职业农民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的实践行动。一是要对职业农民,加大现有扶农惠农政策的协调兑现落实力度,该倾斜、可倾斜的政策要倾斜;二是要积极主动研究更有针对帮扶职业农民的政策措施,形成培育职业农民队伍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激励机制;三是要对职业农民的长远教育培训工作尽快研究制定针对性更强的规划和工作计划;四是要将职业农民作为农口部门的重点服务对象,建立区县和乡镇农业科技人员联系帮扶新型职业农民制度;五是加快农民技术员职称和农村优秀实用人才的评定工作,并制定能更好发挥作用的政策措施。

在今年试点工作结束时,要在认真总结各区县试点工作经验和进一步调查研究基础上,拟制定全市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指导性意见。

五、组织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市农委成立以夏祖相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刘启明副主任为副组长,市农委计划处、财务处、科教处、粮油处、畜牧处、水产处、特经处、蔬菜处、审计处、监察室等相关处室和市农广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农委科教处,由科教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试点工作进行领导,对试点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困难给予及时协调、解决,对试点区县的工作,开展检查、督促和指导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各试点区县根据自身情况相应成立相应的机构,以保证试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的有序开展。

第8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

编者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自2012年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各省区积极探索,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保证了补助政策的顺利实施。湖南省是柑橘大省,每年柑橘产量有500多万吨,但目前具有储存保鲜能力的设施储量只有50万吨,不到四分之一。柑橘采后贮藏和粗加工能力还比较薄弱,柑橘主产区由于产地初加工设施简陋、方法原始、工艺落后,大量的产后损失,不仅严重侵蚀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基础,也给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带来较大的压力和隐患。2013年,湖南省被确定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试点省份,扶持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建设柑橘贮藏和保鲜设施,改善柑橘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提高柑橘果园的产出率和农民的经济效益。一、基本情况2013年,湖南省在新宁县、武冈市、永兴县、宜章县、麻阳县、洪江市、溆浦县、泸溪县、保靖县、永定区等10个县市区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全省新建各种类型的柑桔贮藏库1165座,新增贮藏能力50900吨。其中,20吨的通风库322座,50吨的通风库660座,简易冷藏库20吨的19座、50吨的24座,组装式冷藏库10吨的6座、20吨的11座、50吨的54座、100吨的69座。补助对象涉及6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644户柑桔种植户。二、取得成效一是为农民生产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项目实施前,部分的柑桔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在柑桔收获时,到处租废弃的学校、厂房作仓库存放柑桔,但这些设施比较简陋,达不到贮藏保鲜的要求,一旦遇到不好的天气条件,有可能产生较大的损失。项目实施后,专业合作社、农户有了专用的柑桔贮藏保鲜设施,能有效缓解柑桔的收贮问题,从而促进了柑桔产业的发展。同时,农户可以在新建的果蔬通风库中对柑桔进行简单的分级包装,提高产品的价值。二是发展了经济、产生了效益,农民得到了实惠。2013年,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资金为2500万元,全省实际投资达到1亿多元,农民自筹以及社会资金的投入为7500多万元。新增贮藏的5万吨柑桔,通过延长销售时间,预计可增值2000万元;通过保鲜贮藏可减少损失1.25万吨,农民可增加收入3000万元。三是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项目实施前,有些地区柑桔采摘下来后只能堆在田间地头、床前屋后,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同时,人果混居、畜果混置的现象十分严重,农产品质量安全也难以保障,柑桔不能及时有效的销售出去也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项目实施后,农民可以按期将柑桔全部采摘下来,贮藏在新建的果蔬通风库中,部分柑桔品种经过一段时间的贮藏风味更佳,销路更好,农民可以从容进行销售,资源也被很好的利用,有效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四是提高了农民科技素质。培训农民2000多人次,参与建设的农民掌握了通风库、简易冷藏库、组装式冷藏库的使用管理、维护等方面的知识,掌握了柑桔的种植栽培、科学合理采摘以及水果贮藏保鲜方面的知识,从而有效提高了农民的科技素质。三、主要做法1.认真调研,科学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农业部工作部署,组织人员开展调研活动,突出重点,合理确定优势产区和建设规模。组织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农科院加工研究所的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综合分析湖南省34个柑桔重点生产县基本情况,确定新宁、溆浦县等10个县市区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农业部、财政部的要求,科学制订了《2013年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的方案》,及时上报农业部、财政部,并将实施方案下发到项目县,使项目开展有章可循。项目实施县也组织了专门的力量,认真制订方案,上报到省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2.反复论证,合理设计技术参数在严格执行农业部技术标准的同时,从实际出发,进行本地化设计。根据湖南省实际情况,果蔬通风库的建设由地下式或半地下式调整为地上式,墙体的厚度由37厘米调整为24厘米,既符合农村实际,又利于贮藏,还可以节约建设成本。库门大小根据农户、专业合作社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来定,库体的形状根据地形来建,但要保证安全质量符合农业部的技术标准。技术参数的调整得到了农业部的肯定,受到了农户、专业合作的欢迎,也保证了项目实施的可操作性。3.广泛宣传,有效地推动项目建设通过湖南经视、湖南日报、红网、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湖南农业信息网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导,并在湖南省怀化洪江市启动项目实施仪式。项目实施县在县级媒体、报刊上了通知、公告,制作了2万多册的宣传资料、发放了1万多份“明白纸”。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发动,把惠农政策送到千家万户,农户、专业合作社了解项目建设内容、补贴标准、审批程序、验收标准等内容,有效引导农户、专业合作社参与项目的建设。4.强化培训,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组织编制了《湖南省柑桔贮藏设施建设及保鲜技术手册》,编写了培训教材,印制下发培训教材1000多册。2013年3月、6月邀请专家分别在长沙、洪江两地,对项目实施市州、县市区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集中培训授课,学习了柑桔贮藏保鲜的方法、设施建造、维护等多方面的知识,并将培训的内容,制成多媒体文件,下发给县市区。项目实施县认真组织乡镇领导、技术人员、农户、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学习相关文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乡镇、村,当面解答有关补助政策及保鲜贮藏技术问题,举办了建库技术、库房保养及柑桔贮藏技术培训班,对每个补助对象进行较系统的技术培训。5.规范审批,坚持阳光操作坚持阳光操作、规范操作、按程序操作,坚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自愿参与建设,不包办代替。农户、专业合作社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经初审后,向县项目办集中申报,由项目管理部门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准建库农户及建库类别,在所在的乡镇、村集中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项目办下达开工通知书,准予其正式开工建设。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有的项目实施县还主动邀请了监察部门共同参与,确保阳光操作、规范管理。6.深入指导,加强施工监管在项目建设全面展开期间,湖南省专题研究部署,下发通知要求项目县把握好项目进度和操作原则。7、8月份,省里派出专人到项目县进行了调度,督促指导工作的开展。项目开工后,技术人员定期深入施工工地,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对存在的技术疑问、关键指标、材料选型等现场解答指导,提出可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7.严格验收,按规定兑现补贴统一验收标准,制订验收方案。项目实施县根据省里的要求制订验收方案,并对2013年新建的所有设施进行一一验收,并将验收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留存备查,在村、镇集中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财政部门兑现补助,将补助资金打到“农民一卡通”。省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对项目县进行抽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项目实施县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才能兑付资金。四、建议1.构建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建立舆论宣传正确导向机制,紧扣增加农民收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减少浪费、提供有效供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内容进行宣传。二是有针对性宣传各类示范典型,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三是建立宣传常规机制,形成年有目标、季有重点、月有专题的宣传格局。2.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一是制订人才培养计划,有长远规划,培养出优秀合格的人才。二是加强在岗人员的培训,组织好在岗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邀请专家集中授课,外出学习考察,相互交流等方式,迅速提高在岗人员的能力水平。三是调整和选拔一批优秀人才从事产地初加工项目的工作。3.加大资金的投入一是大力争取财政的支持,安排合理的工作经费,建立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技术推广专项资金。二是健全促进多元主体投入的各种激励政策,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为社会力量投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创造良好环境。三是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捆绑、整合有关资金,投入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中。4.研发一批适合湖南省实际的初加工设施加强与国内科研院校的联系,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构筑科研院所、农技服务机构、企业、科技示范户等多层次的技术创新和推广服务平台,为项目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核心技术攻关活动,研发一批符合湖南情况的初加工设施,大力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5.加强服务和指导定期回访专业合作社、农户,了解设施使用的情况,为他们提供相关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服务,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9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

辽宁省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不断创新“自选动作”,在4个部级试点县(康平、岫岩、建平、建昌)的基础上增加了4个省级试点县(东港市、新宾县、义县、昌图县),并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创建了“3353”职业农民培育模式,即“坚持三项原则”:就地就近、农学结合、农民需求;“实施三个模块”:系统理论模块、模拟操作模块、专项培训及考察模块;“实行五统一管理”:省级统一培训规程及培训模式、统一理论教材,市县统一师资及组织教学、统一考务管理,县级学班管理;“开展三证培育”:全面的农业系统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对没有中专学历的参训农民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受训农民要在培育后获得三证,即系统培训证书、中等学历教育证书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作为认定职业农民的一个条件。探索实行了五项管理制度。一是第一节课制度。为提高农民对中央一系列政策的理解,每个培训班开班仪式上,都安排讲解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惠农富农强农政策专题;二是两名督导员制度。省级农广校为每个试点县都安排两名督导员,随时监管试点县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三是“三包”管理制度。三包分别为教材包、档案包、调研包。教材包,即为试点县统一配备了系统理论培训教材和中专学历教材,统一打包给学员。档案包,即制定了每个学员的各种档案表,整理成一个档案包,人手一包,包随人走。调研包,即制定了5个职业农民调研情况表,包含培训班从开班、培训、考核、结业、总结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情况,为每个培训班建立一个工作档案;四是“培训一天、跟踪一年”制度。培训期间,要求各试点县为每位学员都印制一张联系卡,便于老师和学员之间保持联系,提供跟踪服务;五是师资管理制度。要求各试点县加强教师选聘工作,建立一支20~40人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8个试点县也自加压力,从教育培养、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个环节开展探索与实践,有序推进了试点工作。

在各县政府部门、农业部门的共同协作下,8个试点县都成立了以农业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局、财政局等单位为成员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以县政府名义出台了《认定管理办法》,对职业农民在技术、资金、政策上提供了有力支持。现已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农发局主抓、相关部门参与、农广校培育、乡村(道、区)共管的职业农民培育体制。

宣传发动招生是培育的首要环节,8个试点县充分认识到这一重要性,从6月份开始一直在乡(镇)、村、农户开展需求调研,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农村大喇叭、科技直通车等手段宣传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发宣传单、招生简章,设立咨询服务台等形式宣传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为职业农民培育营造了良好氛围。

通过多次调研、摸底、反复推敲当地情况,8个试点县优选符合标准的农业企业法人、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青壮年农民等作为学员,优选符合条件的产业乡或专业村建班,优选示范田(厂)、合作社、农事企业、农户大棚等产业基地作为学员的实训基地。建平县创办了玉米、设施蔬菜、养羊产业4个班,确定了4个高产创建示范区为实训基地。东港市在草莓专业村、板栗专业村遴选学员后开办了4个系统培训班和中专学历教学班。义县在畜牧业养殖区开办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班,在角瓜产业闻名的村开办了设施蔬菜教学班。在乡村建班,贴近农民产业、方便农民学习,深受农民欢迎。

除省里统编教材外,8个试点县都编写了地方特色教材,岫岩县组织编写了《设施蔬菜无公害生产技术》、《食用菌生产技术》等教材,建平县编写了《东北细毛羊良种繁育技术》、《玉米高产创建栽培新技术》等教材。据统计,8个试点县精编教材近20种,涉及种植、养殖等十几个专业,满足了学员培训需求。

8个试点县选聘最优秀的教师,设计了通俗易懂、简洁实用的教学内容,用影像等多种方式传授给学员,效果良好。新宾县在培训过程中采取“一问一答”、“一学一看”、“一教一做”、“一科一考”的方式,在早、中、晚课余时间穿插考试及模拟操作,使培训丰富多彩、紧张有序。8个试点县结合当地产业实际和农民需求,把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技术及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农民。康平县聘请省农科院教授上午用多媒体讲解产业技术,下午带领学员到设施蔬菜大棚内,逐个棚区进行指导,解决了很多生产中的难题。应农民要求,还在县电视台举办了24期实用技术讲座,农民很受用,产业培训取得实效。昌图县组织学员到实训基地培训了玉米、花生品比实验技术,使学员掌握了关键技术环节。岫岩县把学员送到县内10个产业基地、东港草莓基地、蓝莓基地和海城市的三星合作社参观学习,让学员了解了更多的产业、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激发了学员的创业热情。8个试点县均建立了专家、教师和参训农民联系制度,实现了农技人员“保姆式”指导服务。建昌县建立了跟踪服务网络,跟踪服务时间为一年,不定期解决学员产销难题。为满足更多农民需要,有条件的试点县还利用电视台等媒体播出培训内容。新宾县电视台全程录制、定期播放了职业农民《致富之路》专题节目,其他试点县也在电视台、网站、报纸、杂志中开展了培训,起到了前所未有的培训效果。

8个试点县把获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系统(或技能)培训证书和中专学历证书(三证)作为认定条件,并结合当地产业实际设定了认定标准,规范了认定程序,形成了全县发动,农民自愿,村里推荐,乡里核实,县级农业部门审核,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或县政府审批盖章的流程。岫岩县下发认定申请表1000多份,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农民认定,各地农民纷纷报名,认定职业农民3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