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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议精选(九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议

第1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议范文

关键词:天长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91 文献标识码:A

2012年12月安徽省政府召开的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省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占全省总农户数的50%,培育各级示范社5000个,并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合作领域,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同时指出,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基地,探索在同一区域同产业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进行重组联合等。这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提供了政策支撑。

一、天长市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做法

近年来,天长市委市政府根据天长的实际,准确把握三农工作的走向,创新经营机制,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奖补政策和措施,带来了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和种植业合作社总体上呈快速、有序、健康的发展态势。截止2012年9月底,全市共流转耕地约21.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5%。登记注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513家,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涉及芡实、畜禽、水产、苗木花卉、农事服务、土地股份合作等10多个领域。2012年天长市又针对种植业合作社多而散、土地流转经营整体处于亏损的严峻状况,发起成立了“天长市大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大地联合社的发展目标定位于将合作社成员、种植大户转变为能手,将传统农民转变为现代农民、职业农民。在具体工作中集中体现为“六个一点”,即通过联合社的服务,要使合作社及种植大户们成本再降一点,单产再增一点,农机及农业设施利用率再合理一点,农产品销价再好一点,融资再宽一点,诚信度和综合素质再高一点。目前该联合社已建立“天长市职业农民服务中心”、有核心成员35名,其中有两家农资企业和3家农产品加工企业。该联合社通过农资联购服务、农产品联销服务、资源配置服务、资金互助服务、经营管理素质培训服务、技术服务等,为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谁来为合作社服务”的课题提供了有益的探索。运行以来,联合社已为种植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们调节秧苗2000多亩,农业机械300多台次16000多亩,统一采购农资560万元,节约成本约80万元左右,内部资金融通50多万元。大地联合社赢得了广大种植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们的欢迎;得到了我市政府的肯定与支持,市政府已决定拿出5万元对其进行扶持;也受到了社会和媒体的关注。《农民日报》等二十多家媒体给予了报道。下一步联合社还将建立“大地职业农民网站”,立足天长,探索为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使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统”的功能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几点建议

农村经营机制创新发展,是与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既不能长期落后于现存的生产力水平,也不能超越当前的生产力水平。所以,从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总体水平看,农村土地由单家独户的家庭承包经营流转向种植大户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规模经营是符合当前农村生产力水平和市场化要求的。因此,政府必须根据这一发展趋势,加强宣传和引导,以顺应客观发展规律的要求。

1、指导思想要明确。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服务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市场化要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加强协调引导,创新发展模式,优化配套服务,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达到“建一个组织、兴一个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的效果。二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改变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的财产所有权;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和参与权;尊重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农民大胆实践;坚持依法办社,促进有序规范发展;坚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围绕地方主导优势产业和区域性特色产业,给予重点支持,优先扶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遵循经济规律,不强迫、不包办、不干预,创造宽松发展环境。三是按照“培育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办法,按照省政府去年召开的第108次常务会议《意见》要求,通过三年努力,全市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占全市总农户数的50%,造就一批具有“基地、品牌、营销队伍和一套维护社员利益机制”的示范社。

第2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议范文

一、基本状况

市县党委、政府和供销社、农合联通过创新思路,规范引导,高效服务,使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了合作形式多样化、合作领域多元化、合作规模扩大化的发展态势。截止目前,全市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28家,其中在工商部门注册的402家,未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6家。入社成员74556户,带动农户400410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23.8%,20__年全年销售额近25亿元,助农增收8亿多元。在这42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种植业214家,养殖业129家,金融服务4家,其他81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40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加入市县农合联的313家,入社农户54524户,20__年实现销售额21亿元,助农增收6.6亿元。

二、存在问题

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几年发展势头不错,但其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规模不一,发展不平衡

尽管近几年全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从20__年的几十家发展到现在的428家,但总体上还是处于发展阶段,存在着合作社规模不一甚至偏小,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目前,全市多数合作社注册资本都在3—10万元之间,经济实力不强。而真正上规模的,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合作社在总数中占的比例不高,销售收入超过千万元的仅30多家,各个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并不平衡。

2、政府的扶持面不够大

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发展阶段,很多合作社实力较弱,自身的资金积累能力非常有限,合作社大多由于缺少有效抵押物,又较难从银行获得贷款资金,只有部分合作社的农民社员以个人名义在信用社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另外,土地、电力等方面的使用限制也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壮大发展。

3、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缺乏专业人才

目前,全市的合作社参与者基本是农民,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者也主要是由合作社内部人员担任,其文化知识、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相对较低,难以适应规模化的经营管理工作。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使得合作社更加需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经营人员和管理者加入进来。但是合作社的自身条件难以吸引到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因此人才问题也是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4、内部运作不规范

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的内容与执行不够规范,组织结构不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缺乏民主管理和正常监督。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积累制度和风险保障制度,财务、社务不够透明。

三、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科学规划

一是结合主导产业、优势产品和特色产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结合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依托农村能人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四是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取每个文明生态村都成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

2、加大扶持力度,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市县两级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各县(市)区也要筹措一定数量的资金,由县级农合联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二是加大涉农项目支持。各级涉农部门要将农业 综合开发项目、农村扶持开发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等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发挥其组织优势和示范作用。三是落实优惠政策,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政府在税收、注册登记、用地、用电和产品流通等方面给予的优惠政策,让广大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四是加强信贷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解决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资金问题。金融机构应积极探索建立农户贷款联合共保机制,为农民提供便捷服务。市、县政府应依托市、县供销社、农合联组建农业小额贷款担保公司,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龙头企业、种养大户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有效解决他们的资金短缺难题,促其不断发展壮大。

3、重视人才培养,增强发展潜力

建议政府部门重视提高合作社人员素质,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农技人员到合作社任职,要科学制定培训规划,可依托省、市供销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站),开展合作经济管理员(师)培训,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农业生产和运销大户进行培训,提高正确指导合作社的工作水平,更好地引导广大农民参加并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

4、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快速发展

一是要主动为合作社提供公共政策咨询,搜集和农资、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等。二是要建立起必要的服务设施,努力实现各级、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网,搭建公共服务信息和网络营销平台。三是要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的各项标准,加大对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测的力度。四是要积极举办各种农产品展销会、洽谈会、产品会和知名品牌评(来源:文秘站 )选等活动,为合作社开拓市场创造条件。

第3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议范文

【关键词】合作社;成效;发展;对策

1.基本现状

1.1发展概况

2011年12月底止,全市经工商注册登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629家,共拥有注册资金10.64亿元,注册成员数15317人,带动周边农户近6万户,占全市农户数的25.2%。5家合作社的7个产品取得绿色食品认证、2家合作社的2个产品取得有机食品认证。有82家合作社申请注册商标83个,其中市著名商标1个、省著名商标2个。

1.2初步成效

经过几年的发展,厦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改革发展中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2.1促进了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既坚持了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又实现了农户间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密切了农户与龙头企业的关系,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较好地解决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加快了优势特色产业和专业生产基地的形成,促进了农业生产资源和经营要素的优化配置,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重要途径。

1.2.2促进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是合作社自身发展壮大的内在需要,而合作社的发展也为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供了平台。合作社通过实施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有效地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合作社已经成为率先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的重要带动力量。

1.2.3拓宽了农户增收渠道,增加了农民收入得益于合作社的规模效益、品牌效益和国家对合作社的优惠扶持政策,以及合作社在产前、产中、产后等诸多环节的让利,农户的收入渠道变宽了,生产支出变少了,合作社成员的收入普遍高于未入社农户。

1.2.4强化了农业服务功能,完善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合作社强化了自身的农业服务功能,从产前、产中、产后为社员提供了信息、品种、技术、销售等的一系列配套服务,弥补政府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的不足,完善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2.主要问题及困境

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虽然较好,但在实践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合作社的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发展速度偏慢

截止2011年12月底,全市经工商注册登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629家,共拥有注册资金10.64亿元,注册成员数15317人发展速度偏慢。造成我市合作社发展速度较慢的原因有多方面,主要表现在两方面:(1)农民的合作意识比较淡薄,缺乏合作社领办管理人才,缺少创办合作社的“动力源”;(2)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引导力度不够,扶持力度不够,创办合作社的氛围不够浓。

2.2管理不够规范

(1)民主管理机制不够落实。尽管合作社都制定了《章程》,但在实际操作中,有的没有按《章程》办事,规章制度不够落实。有些合作社机构不健全,即使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也是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管理机制,特别是在一些社员数量较多的合作社,在经营决策和利益分配中,存在着个人主义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利益分配向少数人倾斜,缺乏民主和公正。

(2)利益联结不够紧密。利益联结是合作的核心内容,具体表现在合作社的盈余再分配。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与否,直接决定了合作社的生命力、凝聚力和带动力。从目前的情况看,多数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基本上只在合作社的股东社员或核心社员中进行,一般社员或普通社员未能参与分红,合作社尚未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3)财会制度建设比较薄弱。合作社普遍缺乏专业的财务人员,其财会人员大都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和学习,缺乏必要的财务知识,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有困难,也很难到位。从调查的情况看,多数合作社的财务不够规范,有的合作社没有成员帐簿,有的甚至没有建账。

2.3指导工作脱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多头管理现象,尚未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导致合作社业务指导工作出现脱节。

(1)管理关系不顺。目前,多数区没有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协调工作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存在多头管理,农业、财政、供销、林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都在抓,由于多头管理,权责不清,容易出现重项目、轻管理的现象,指导难到位。

(2)管理手段缺乏。合作社在登记注册中不需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没有向农业部门报备相关材料,也没有按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很难及时了解掌握合作社的发展及运行情况,难于有效开展业务指导工作。

2.4扶持力度不够

中央和省已出台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由于有的政策比较纲要,不够具体,落实起来不到位,出现偏差。金融服务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量有限,可用于抵押贷款的资产不多,也没有政府或部门为合作社贷款提供担保或者贴息贷款,地方金融部门尚未制定具体可行的信贷便利措施,手续比较繁锁复杂,贷款难的问题仍然存在。财政扶持问题。除了中央和省级的财政扶持资金外,市、县两级没有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财政扶持力度不大。税收优惠问题。增值税免税申报手续较繁琐,所得税的优惠落实不到位。用电优惠问题。合作社未能享受到农业生产用电的优惠政策。

第4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议范文

[关键词] 清流县 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展问题 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8-0037-01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分散农民经营和市场化经营的中间枢纽,是进一步提高农村生产力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随着相关的法律规定实施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普及应用,为农村地区进一步的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然而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过程中我们还应该清晰的看出我们的合作社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其中还存在比较大的问题,需要我们及时的采取措施将其解决。本文主要结合清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清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走过了从无到有、从无序到有序、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的发展历程,较好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和现代农业发展。其在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优异的成果,截至到今年上半年,清流县登记在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了250多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0多家,注册资金超过了8亿元,农民合作社农户总数7500多户,占该县总农户的20%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带动了很多非成员农户,积极的投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过程中,在很大程度上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清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较差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过程中,由于对机构性质、发展方向以及发展前景和运营的模式缺乏详细的研究和深入的了解,导致了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很多农户以及地区的干部对合作社的性质定位不清晰,在社内农户之间的合作意识比较差,没有将合作社作为一个实体的企业来经营,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然停留在初期的服务层面上,此外,由于农村地区很多劳动力都会外出就业,留在合作社的农民主要以妇女和老年人为主,因此,劳动的效率大大的降低。同时由于农民群众思想意识和文化理念落后,很难接受新事物,多数人不愿意入社,而进入到合作社的农民由于传统观念的限制导致了社员之间的合作意识差。

2.管理不够规范,决策不够民主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由于农民群众存在普遍的文化程度低,专业知识缺乏,对市场规律了解不够透彻的现象,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进行了注册,但是其内部的管理机构多数都是形式上的问题,导致了合作社在开展工作过程中随意性十分的强,对一些重大事件和活动在没有经过社员大会讨论的前提下就随意开展,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作社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3.扶持力度不够,组织运作困难

由于农村地区普遍比较落后,因此,在农村地区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比较缺乏资金,在管理过程中也存在较大的困难,造成了合作社发展存在乏力的现象。此外,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力度不足,造成了合作社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较大的资金瓶颈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平稳发展,同时对我县的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产业化的发展进程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三、加快清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

1.加强资金的支持力度

首先,当地的金融机构需要开展多种信贷支持,在比较规范的合作社内,积极的探索不同种形式合作性联保信贷模式,并建立健全各种信贷规章制度,规范各种信贷行为;其次,建立政府部门的担保基金,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建议政府部门应该设立涉农贷款专项担保基金或者风险基金。对金融机构或者银行机构发放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信贷资金进行担保,对不可抗拒的情况出现的信贷损失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

2.做好合作社的培训工作

目前,在清流县农民对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还是比较高的,但是在建设过程中质量不高一直是其中存在的比较严重的问题,社内的紧密链接程度不是那么轻,合作社的经济效益不是很高。因此,对农民进行专业培训首先应该进行的工作,通过相关干部、合作社负责人以及农民经纪人进行专项技能培训,培养一支合作意识较强、管理素质较高的农民队伍。当前,县级府部门的财政资金比较紧缺,需要上级部门设立专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专项资金,由地方政府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培训、组织和管理。

3.提高农业产品的质量安全

鼓励和支持本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和注册农业产品的商标,全面实施合作社的品牌建设,积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种农产品展览会等活动,与国内外的大型超市、物流配送中心以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稳定的销售网络,在各个大中型城市中建立直销店,不断的拓宽农产品的市场。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合作社与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实现资源和优势的整合互补,并对资源进行重组,资源从新配置,做大做强合作社。同时,我们还希望当地的政府部门建立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以及无公害食品品牌专项资金,树立合作社的品牌意识,不断提高合作社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实力,扩大合作社发展空间。

四、结语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现代农业的大计,因此,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我们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的进行分析和研究,及时的找到解决的对策,尽快的将问题解决,并且在发展过程中还需要不断的总结经验和教训,为进一步的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进步提供坚实的动力。

参考文献

[1]乔晓雯. 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 2011(35)

第5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议范文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1、缺乏具体的扶持政策。目前,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优惠政策并不明确,也无章可循,操作性不强,各合作社只能采取自产自销的经营模式,无法开拓合作社业务,进行产品的深加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因此,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大。

2、缺乏技术、信息、经纪、产品营销方面的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一批懂技术、会管理、能获取市场信息、有开阔的市场路子和开拓精神的一批优秀农民,为合作社的社员提前、产中、产后以及农产品的深加工、销售、运输等提供一系列服务。而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者队伍的素质相对较低,难以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求。

3、品牌意识不强,阻碍高位发展。品牌战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农产品市场竞争从产品质量竞争上升到形象竞争的新阶段,着力打造品牌、商标、包装、信誉等无形资产形象显得十分重要,其中品牌战略尤为突出。普遍存在品牌意识不强,品牌获利能力不强,这不仅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服务层次低,还缺乏适应和开拓市场的能力,造成市场竞争力不强。

4、运行机制不规范。在机构制度建设上,有的达不到农民成员占80%的要求,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在财务管理上还不规范,缺乏合格的财会人员,在凭证的取得、记账、报表编制等会计业务上,难以做到规范。

二、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策

1、提高素质,培养一批优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管管理者队伍。政府要经常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专业培训,对他们进行种植养殖技术、新品种引进、产品深加工、市场营销、信息搜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税收政策、经纪人等多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管理专业合作社的本领,从而使其更好的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

2、拓展服务功能,引进先进设备,切实提高科技含量。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社。政府需在农产品销售、农资供应、农机具使用、病虫害防治等方面作好后勤保障服务,进一步落实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优惠政策,开辟绿色通道,在延伸合作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同时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牢固树立品牌意识,鼓励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申报有机、绿色食品,加大农产品商标注册力度,着力打造一批名优品牌。同时,企业要发展壮大,离不开硬件设施。当前,专业合作社设备落后,如不及时更新设备,长期下去必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通过政府引导,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认识到,缺少必要的硬件设施和先进设备,就犹如“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必须走科学发展道路。

3、因地制宜、创造性的创建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创建和发展合作社问题上,不能“蜂拥而上”,不能搞“一刀切”,不能下指标进行考核,不能只追求数量,不注重质量。政府要通过宣传引导,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质量和数量并举,适度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从部门参与管理指导,强强联合,“能人当家”,政策扶持,产品深加工,绿色无公害,质量安全,品牌战略,竞争市场等方面入手加大力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6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议范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主要问题;对策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关系到能否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能否促进农村的发展,能否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使广大的农民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然而,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十分弱小,还有许多缺陷与不足,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的关爱和保护。  

  

一、辽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2007年7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辽宁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加快,从2008年底的3,800多户,发展到2009年底的9,247户,加入的农户成员达到61万户,带动非成员农户118万户。2009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销售农产品总值124亿元,统一组织购买农用生产资料40亿元。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农民人均收入比未入社的农民人均收入高出20%以上。有1,15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注册商标,50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通过了质量认证。  

  

二、主要问题  

  

总的来看,辽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与发达国家和先进省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还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综合实力不强。辽宁农民专业合作社虽有9,247个,但大多数还处于起步阶段,综合实力不强,如资本金在10万元以下的占61%左右,超过100万元的仅占6.5%。加入的农户成员为61万户,仅占全省农户总数的9.2%,这不仅与日本95%以上农户都加入农协组织相距较远,与国内江苏、山东等省相比,也有明显差距。  

2、区域发展不平衡。从辽宁全省来看,大连、沈阳两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好,走在全省的前列,其他地区发展相对滞后。而就大连和沈阳两地内部各区来说,发展也不平衡。  

3、行业发展相对单一。合作社从事的行业大多数还只停留在蔬菜、瓜果种植、种苗培育、肉牛羊、生猪饲养和信息服务、技术咨询及初级产品包装、销售的层面上,比例占75%以上。而真正进行深加工、精加工等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很少。  

4、运行机制不规范,制度建设不完善。在机构制度建设上,有的达不到农民成员占80%的要求,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存在着一股独大的问题。在财务管理上还不规范,缺乏合格的财会人员,在凭证的取得、记账、报表编制等会计业务上,难以做到规范。  

5、资金匮乏。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和农村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日趋增强,但与之相比,农村金融供给却严重滞后,资金匮乏已经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瓶颈。同时,中央和地方各级惠民财政资金“跑、冒、滴、漏”现象非常严重,资金拨付、分配、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直存在,极大地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6、人才匮乏。目前,合作社发展中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爱奉献的优秀带头人很少;了解合作社知识,甘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民社员也很少。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前和长远发展的根本因素。  

7、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还不足。一些管理部门或领导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把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摆上应有的位置。目前,大部分还是停留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文件上重要,落实上跑调的状态。文化素质较低的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和职能运作更是知之甚少;了解合作化运动的农民生怕穿新鞋走过去“归大堆”和“大帮哄”的老路,分不清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过去那种大而全的统一经营模式的根本区别。  

8、很多优惠扶持政策难以落实,扶持力度不够。虽然国家在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都出台了很多优惠扶持政策,但实际执行、落实较少。有的基层干部反映,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政策是不管用的,只有这些政策的直接主管部门下文件,基层的相关部门才会贯彻落实。  

9、指导管理体制尚未形成合力。目前,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财政、民政、水利、供销社等各个部门都管,各个部门又都不管,没有形成有效的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合力。  

  

三、加快辽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解放思想,重新认识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战略意义”。为解决“三农”问题,国家曾先后采取了调整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小城镇和鼓励规模经营等诸多办法,但成效有限。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在于增强农村内生型发展动力。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增强农村内生型发展动力的最佳突破口。对此,建议把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这项事业提高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尽快出台“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发展战略”;应尽快把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到“省级优先发展战略”的层面,统一广大干部的思想认识,为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重要思想保障。  

2、创新政府领导农村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推进政府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体制改革,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体制环境。  

建议加快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制的改革,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增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内容。要像抓“米袋子”、“菜篮子”等工程一样抓“农民专业合作社”工程。  

建议在省联席会议制度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一站式服务”,真正形成整合涉农资源、分工负责、优势互补、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构建起完善的为农服务体系,从而切实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问题。  

3、政府应加快对农民开放有收益涉农领域的步伐。建议推进农村合作金融。借鉴德国、日本和我国郝堂、古树于、周家庄等地的成功试验,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以“金融合作”为突破口,构建农村“内置金融”(农民主导的金融,利息归村社成员),进而带动其他合作,如农资合作、农机合作、土地流转合作等等,形成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力量,促进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农村的大发展。迫切建议加强银监会和农经部门在农村资金领域的合作。 

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建议建立大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力发展农产品直销方式、建立高效的全国农产品信息网、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  

4、加大政府的税收和财政扶持力度。同时,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优惠政策的执行和监管,从而保障这些优惠政策真正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所用,进而充分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  

5、探索建立并完善农业保险机制。农业是个风险高(市场风险高、病疫风险高、气候风险高、投入风险高)、利润低的弱质产业,迫切需要农业保险,这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建议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和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和商业保险业务,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  

6、大力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人才。鉴于辽宁目前还没有一家专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学院或设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的高校,建议以沈阳农业大学为基地,设立合作社学院。整合省农委、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等部门的资源,发挥沈阳农业大学管理学和农学学科等方面的优势,把沈阳农业大学合作社学院建成集政府各相关部门和沈阳农业大学各方优势和力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培训和交流的基地,开展全方位的合作社教学、合作社培训、合作社科研与合作社国际合作交流。尽快培养出一批实用型高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推动我国农民合作事业的发展。  

7、建立和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建立和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其中,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至关重要。  

  

主要参考文献:  

[1]韩俊.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7.  

第7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议范文

【题目】供销社与农民合作社联合协作研究

【绪论】供销社推动农合社发展的路径探析绪论

【第一章】供销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概述

【第二章】供销社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现状

【第三章】供销社助推农合社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第四章】供销社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结束语/参考文献】如何发挥供销社在农合社发展中的作用结束语与参考文献

结束语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蓬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经营、提升产品竞争力、增强农民组织化程度、拓宽农民增收途径和实现共同富裕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更大的发展,是让城市与农村的经济能够得以持续、协调发展的有效方法,也是消除制约农业发展深层次矛盾的重大举措,更是促使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得以持续增加的必然选择。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代表农民根本利益的,与农民有着极其紧密的关联,而供销社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上拥有资源网络、业务经验和政治文化等优势,通过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步伐,有效地推动了潮州市农村经济的发展。

综上,通过对潮州市供销社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情况展开深入调研,全面总结潮州市供销社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情况,对潮州市供销社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原因认真分析,进而思考潮州市供销社如何更好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在助农增收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本文对潮州市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浅析,而后提出对策建议,希望能引起政府、农民、职工的重视,充分发挥潮州市供销社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办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建设潮州市新农村发挥积极作用。

注 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一章,2006 年.

[2]《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三(一),2008 年.

[3]《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 号,三(一),2009.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 号,(十),20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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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guoxue.baike.so.com/query/view?type=phrasetitle=%E4%BE%9B%E9%94%80%E5%90%88%E4%BD%9C%E7%A4%BE

[20]chinacoop.gov.cn/HTML/Article/ZGHZS/zsgk.html

[21] 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中国供销合作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chinacoop.gov.cn/HTML/2008/08/29/15187.html

[22] 中华全国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中国供销合作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chinacoop.gov.cn/HTML/2010/01/20/39468.html

[23] 中 华 全 国 供 销 合 作 总 社 历 史 沿 革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网.cssn.cn/ddzg/zggl/201002/t20100222_811463.shtml

[2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 号.1995 年

[25]白立忱.夯实基础联合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贡献,《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6]《听取供销总社关于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等有关工作汇报的会议纪要》,国阅[2006]52 号.2006 年

[27]《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 号.2009 年.

[28] 习 近 平 就 继 续 办 好 供 销 合 作 社 作 出 重 要 批 示 , 中 国 经 济网.ce.cn/xwzx/gnsz/szyw/201407/24/t20140724_3223848.shtml

[29]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国供销合作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chinacoop.gov.cn/HTML/2015/04/02/99683.html

[30]白立忱.深化四项改造加快供销社改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2003 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2006 年.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条,2006 年.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条,2006 年.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五十九条,2006年.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二条,200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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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议范文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努力营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良好氛围。浙江省是国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诞生地,20*年,该省最早被列为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省。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要求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把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载体。截至目前,浙江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608家,注册资金已近5亿元,固定资产达37亿元,平均每年新增1000多家,入社社员33.6万人,带动农户245万户,产业门类涉及了各大主导产业,经营领域涵盖了生产、加工、营销、服务各个环节。

(二)政策扶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实践表明,一个地区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时,政府相关部门能够积极引导,加强配套政策扶持且措施到位、落实有力,那么该地区的专业合作社发展层次就高、内部管理制度相对完善、农民收入增长就快。在这方面,浙江省已经走到了全国的前列,2004年11月率先出台的《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随后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的若干意见》明确经工商登记的性质为“合作社”,把合作社从企业法人中单独列出。与此同时,《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和《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一系列规范化制度纷纷落地,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20*年该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千社五化”建设列为农业工作十件实事之一,不少合作社都实现了“五有”运作。

(三)规范运作,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浙江省温岭市是全国大棚西瓜之乡,该市狠抓西瓜这个农业特色支柱产业,大力扶持温岭市箬横西瓜合作社,指导该合作社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和行业管理功能,帮助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生产的西瓜优质率达到95%以上,并直接带动该市东南沿海8万亩西瓜产业带的形成。其“玉麟”牌西瓜先后被评为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中国浙江国际农业博览会金奖,2005年被认定为绿色食品,其西瓜生产基地被认定为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四)开展贷款授信,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资金问题始终是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瓶颈问题。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授信方面,浙江省有两种模式:一是温州模式,即对合作社授信。20*年12月,浙江省首批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与当地农村信用社订协议,共获得贷款授信2304万元。二是温岭模式,即对合作社法人和社员同时授信。20*年12月,温岭农村合作银行与该市44家合作社签订贷款授信协议,合作社法人代表和1380户社员分别获得贷款授信2*8万元、3769万元。

二、主要特点

特点之一:认识高。由于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农民看到了发展合作社能够给自己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能够增加收入和提高素质,其桥梁与纽带作用逐渐为农民群众接受和认可,因此在这些地方的农民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非常之高。

特点之二:合力推进。在这些地方,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全方位开展合作,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互惠互利的共赢发展机制;涉农部门积极为合作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合作社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各种问题;金融部门为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提供多种形式的贷款和融资,积极扶持合作社的发展;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成功的合作社典型,为合作社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特点之三:扶持力度大。20*年7月,绍兴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基层农技部门、农村能人、科技干部等兴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新注册成立的合作社,每家补贴5000元;对被评为部级示范的合作社,每家奖励10万元;对被评为省级示范的合作社,每家奖励5万元;对被评为市、县示范的合作社,每家奖励1万元。20*年,温州市政府也拿出1600万元项目资金,对达到“五化”标准的合作社,每社给予2万元的奖励。

特点之四:规模经营。绍兴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年销售收入超500万元56家,超千万元33家;台州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年销售收入超千万元40家。如温岭市箬横西瓜合作社是集西瓜生产、服务、营销为一体的互经济组织,跨国跨地区建立西瓜生产基地19个,面积总计达2万多亩,常年可供“玉麟”牌西瓜8万吨,并在全国建立销售网点50多个,年经营收入2.2亿元,向社员返还盈余4251万元。

特点之五: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据考察了解,浙江省绝大多数合作社都已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1300多家合作社的产品通过省或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30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139个产品获有机食品认证,一大批产品进入了国内超市和国际市场,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如绍兴市79%的合作社建立了产品进出台账制度,76%的合作社实现了生产过程的全记录,51%的合作社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检验检测体系,其中38个产品被认定为部级无公害农产品,31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称号。

特点之六:成效显著。这些地方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经济作用,把发展合作社同深化完善产业化经营紧密结合起来,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自办加工流通项目,形成“农户+合作社+公司”的模式,使农民更多地获得加工流通环节的利益。同时,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兴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民与龙头企业之间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据了解20*年,浙江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共销售农产品总额达248亿元,实现盈余12亿元,社员通过返利获得的收入户均达2463元,浙江因此成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水平、社员收入最高的省份之一。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重要形式,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理清思路,牢固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的理念,把鼓励和引导合作社发展作为抓好“三农”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指导,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二)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有利

于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质量,建议尽快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个主导产业进行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文件和考核办法,并对通过考核的合作社给予奖励。

第9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议范文

对此,王金良等5位省人大代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建议,要求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组织,加快推进浙江现代农业。

代表们指出,农业是天然的弱势产业,农民是天然的弱势群体,农业不仅要承担市场风险,还容易遭受自然灾害影响。建立各种形式的农业合作组织来化解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办法。农业合作组织,是开展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其宗旨是整合农业要素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减轻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益。

代表们建议,我省应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通过开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金融合作等,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的产业化水平,使农业的土地、劳力、信息、技术、资金、市场等生产要素得到有效整合。同时,按照浙江实际,应优先发展农业产业类、作业服务类、农产品购销类、农村金融类等专业合作社。

办理结果:开拓创新优化环境推进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将上述建议列为2008年的重点建议,交省政府办理,由省农业厅会同省银监局、省农村信用联社、省供销社具体承办。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农业厅厅长为组长的办理工作小组,制定办理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和重点调研,及时沟通协调,认真答复代表。为促进浙江农村合作社的又好又快发展,办理工作小组将着力抓好五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领域。继续鼓励各地组建农业产业型、农产品购销型合作社的同时,积极引导组建农资供应、综合服务等类型的合作社,积极探索在合作社内部开展贷款担保试点。引导合作社向服务业发展,为农户提供全过程服务;向农产品加工业拓展,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分享工业利润;向农产品批发零售业进军,减少中间环节,节约交易费用,分享销售利润。

二、进一步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重点规范合作社的章程、制度和服务内容,正确处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与家庭经营、核心成员与普通成员、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合作社与行业协会等关系,逐步使合作社成为特色优势明显、服务功能健全、规模实力较强、利益联结紧密、运作机制规范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

三、进一步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效用。以合作社建设为平台,把合作社制度优势引入农业的各个领域,在落实产业政策、促进产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实施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抵御生产和市场风险等方面,充分发挥合作社组织制度优势,放大其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