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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精选(九篇)

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1篇: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 所得税法 协调 差异

我国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位置,不光提高了国家的GDP水平和税收,缓解了我国目前的就业压力,还为社会提供了80%的就业岗位。一直以来国家都十分重视小企业未来的发展情况,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基本缓解了小企业的会计在纳税申报时遇到的阻碍,保证整个纳税过程十分顺利。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

(一)企业资产确认与计量的协调

首先,《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了原来小企业会计的计量,将旧准则中小企业的资产普遍采用历史成本的计量方式,以及公允价值计量的方式取消。通过对应用税法中的确定性原则,得出市场行情对企业所持有资产并没有任何影响,小企业继续使用历史成本的计量方式,在资本成本会计处理方面实现与税法的协调。

其次,在我国税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企业要提取准备金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提取准备金,除金融企业之外,其他企业不能够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准备金。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的资产要求不再按照成本计量的要求做资产减值的准备,企业资产的实际情况参照了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并与之统一。一旦企业账目中应收款项中出现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款项,并不进入提坏账的准备,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中。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时通常会使用年限平均法,年限平均法能够在折旧的过程中起到一定的优势作用,小企业的固定资产会因技术方面的改变而受到影响,这样会加速折旧的速度,我们可以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以及年数总和法来进行解决。根据小企业固定资产的数额以及使用情况,结合税法的相关规定科学的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以及预计净残值。在新准则与税法的规定中,我们还可以发现有关于资产折旧的方法以及固定资产在最低折旧年限已经趋同。比如,在新准则中规定小企业所在的房屋已经使用23年,那么小企业的资产摊销日期就定为可供使用时一直到使用或者出售的时间为止。一旦有相关的合同规定了小企业所使用房屋的年限,那么必须按照合同中所规定的年限进行处理。小企业不但不能够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并且无形资产的分摊期不能低于10年。新准则和税法在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方面的规定是完全相同的。

最后,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中,要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的投资情况采用不同的成本法或者权益法。在新准则中,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办法上与税法完全一致,长期股权投资一律使用成本法,在取得股利时应当算为当期的投资收益,但是要权益法就必须对投资收益进行处理,并将企业所得税法中存在差异,通过纳税进行调整。

(二)费用与计量的确认

在新准则中有关于小企业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费用处理的问题,也与税法的规定保持一致,一旦小企业在生产生活的过程中出现了维修问题,那么维修的费用必须以固定资产使用中的对象为基础,并计入企业的资产成本以及当期企业的损失收益当中。除修理费用之外,企业的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以及销售费用这些与税法中的规定也趋于一致。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

(一)时间性差异

新准则与税法规定的时间性差异体现在确定收益的费用不同,以及企业在生产中损失时间的不同,进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以及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十分相同。在《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改造时所遵循的方法就是最大限度地与税法进行协调,甚至趋同。这样不但消除了会计核算的差异,也消除了企业所得税时间差异。这主要表现在,小企业在对资产进行整合时,使用统一的历史成本计量方法,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及折旧方法与税法所规定的内容完全一致,使得收入费用的确认以及计量方法与税法趋同。

即使新准则和税法在很多方面已经完成了协调,但是二者总归是两种不同领域的两种规范制度,两者之间存在的时间性差异表现为小企业在收到与资产相关以及用于补偿的相关费用时,或者在领取政府补助的过程中,新准则要求企业确认其收益,但是税法的要求有所不同,当企业收到政府的补助时,必须要一次性计入当期的收入当中。

(二)永久性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在应对应收款项、存货、短期投资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终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对资产减值处理的差异进行分析。企业在进行短期投资的过程中,要计算期末计价的成本与市价相比,二者之间的价格谁更低。一旦成本高于市价时,就需要为短期投资跌价开始准备。但在税法中规定,没有经过核定的准备金不允许在缴税之前将其扣除。

在某些情况下,按照新准则的规定企业日常收人中的“不确认收入”以及“冲减收入”可以不作为企业收入,可以不缴纳税款。但是税法对于这部分收入就需要征税。按照新准则的规定,企业利息的支出、员工工资的支出以及企业的工会经费支出等支出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利润时,将这些支出扣除,但是税法与新准则规定的并不相同,税法只允许扣除税法规定范围内的企业支出以及费用,并且超过扣除标准的部分不可以在企业纳税前将其扣除。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新准则与税法进行协调不但减少了小企业会计在报税过程中步骤的简化,还有利于小企业财务调整成本的降低。新准则与税法的相协调能够帮助小企业提高市场竞争的实力,以及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针对新准则与税法之间的差异问题,小企业的会计要及时掌握,适应新准则中对于纳税的调整,要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有所体现,按照新规定进行生产活动。

参考文献:

第2篇: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处理比较

一、资产比较

(一)应收和预付款项

两准则关于应收账款的规范基本相同,其差异主要体现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按照税法规定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条件确认,当资产减值损失发生时采用直接转销法,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不计提减值准备;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当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采用备抵法,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二)存货

其一,盘盈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存货盘盈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而《企业会计准则》则冲减当期“管理费用”。其二,生产用固定资产日常修理、维护、领用存货的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记入“制造费用”科目;而《企业会计准则》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其三,减值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时,则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投资

1.短期投资。其一,使用的会计科目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使用“短期投资”科目;而《企业会计准则》使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其二,初始计量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取得短期投资时,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成本;而《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的短期投资,取得资产需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相关交易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投资收益”。其三,后续计量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核算小企业持有短期投资期间获得的收益。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发生的短期投资的公允价值的变动,不作任何处理。而《企业会计准则》不仅确认应收股利或利息,同时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其四,资产处置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只需按照出售短期投资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而《企业会计准则》除了上述处理之外,还需要将持有期间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

2.长期债券投资。其一,运用科目及明细科目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通过“长期债券投资”核算,在长期债券投资科目下设有面值和溢折价二级明细科目;而《企业会计准则》通过“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下设成本和利息调整二级明细科目。其二,投资收益计算方法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收益是根据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而《企业会计准则》的投资收益则是根据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三,减值损失的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计提减值准备;而《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

3.长期股权投资。其一,初始计量方法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而《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设置“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二级明细科目。初始计量需要区分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账务处理也有所不同。其二,后续计量。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两准则成本法核算一致。其三,处置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不涉及此类核算;《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需转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并且在权益法下,通过“资本公积”科目核算的其他权益变动也应转入“投资收益”科目。其四,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下,损失金额与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和条件一致,损失直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科目,不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而《企业会计准则》下,要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四)固定资产

两准则都要求以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其差异主要表现在:

1.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成本的截止日期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截止到竣工结算前;而《企业会计准则》下,截止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同时,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和范围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小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在竣工结算前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而《企业会计准则》下,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本发生在资本化期间的有关借款费用应该资本化,并且资本化金额的计算需要区分一般借款和专门借款。

2.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不同。首先,固定资产折旧范围和年限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折旧年限有最低限制。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需要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固定资产的预期使用年限。其次,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税法规定的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再次,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生产车间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记入“制造费用”科目,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记入“管理费用”科目;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3.固定资产清查盘亏净损失的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如属于经营损失,借记“管理费用”科目;如属于非常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而《企业会计准则》下,不需要区分原因,全部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同理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盘盈净收益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在按管理权限报批准前应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五)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后续计量中,两准则均要求摊销额按照不同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且摊销起止点相同。其差异主要表现在:其一,减值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不计提减值准备;而《企业会计准则》要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其二,摊销方法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只能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且按照不短于10年的期限进行摊销;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可采用年限平均法等,但对于不能可靠估计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可以不摊销,但每期末要进行减值测试。其三,无形资产出售会计处理不同,尽管两个准则均将处置净损益记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但不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仅需结转无形资产账面余额;而《企业会计准则》则需结转相应的“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金额。

二、负债比较

(一)负债内容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长期借款等,与《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负债及政府补助、职工薪酬等准则的规范基本相同。但小企业的流动负债不包括应付债券、预计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非流动负债计量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借款按未来应付金额入账,持有期间按银行利率计息,借款费用资本化为固定资产办理竣工结算时之前;长期应付款按未来应付金额入账,持有期间不计息;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非流动负债的入账价值为按实际利率折算后的现值计算,负债期间按实际利率计息并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借款费用在非正常停工期间不予资本化,停止资本化的时间点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所有者权益比较

(一)实收资本

两准则对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时的计量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此没有规定;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当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入账价值,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二)资本公积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的“资本公积”科目只设“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明细科目。而《企业会计准则》在 “资本公积”科目下,除设“资本(或股本)溢价”明细科目之外,还设“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

四、收入比较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1.收入确认时点和设置的科目有别。《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于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时确认收入,同时不设置“发出商品”科目;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销售商品收入须同时满足五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并要求在发出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对已发出商品的成本,应从“库存商品”转入“发出商品”科目。

2.销售退回处理有别。对于非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发生的销售退回,两准则会计处理相同。但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发生的销售退回,《小企业会计准则》直接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和成本;而《企业会计准则》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冲减报告年度的收入和成本。

(二)关于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首先,《小企业会计准则》未对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形做出相关处理;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不同情况处理。其次,对于建造合同收入的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不确认合同预计损失;而《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确认。

五、费用比较

(一)管理费用

首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管理费用包括以直接转销法核算的应收款项发生的坏账损失;而《企业会计准则》则采用备抵法,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该坏账损失。其次,《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生产为目的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支出计入“制造费用”;而《企业会计准则》则计入“管理费用”。再次,《小企业会计准则》将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而《企业会计准则》则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核算。

(二)财务费用

对于利息支出或利息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通过票面金额和票面利率计算;而《企业会计准则》则通过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计算。

(三)销售费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属于销售费用。如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及入库前整理挑选费用;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上述费用计入存货成本中,不计入销售费用。

六、利润比较

(一)利润构成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利润是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也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但不要求提供每股收益的指标。《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利润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和每股收益。

(二)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收入。首先,对存货盘盈,《小企业会计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而《企业会计准则》冲减“管理费用”。其次,对固定资产盘盈,《小企业会计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而《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最终转入年初留存收益。最后,对在建工程试运转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而《企业会计准则》冲减“在建工程”。

2.营业外支出。主要区别表现在固定资产盘亏损失的处理上。《小企业会计准则》将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其他损失计入“管理费用”科目;而《企业会计准则》则不需区分原因,全部计入“营业外支出”。

(三)所得税费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采用的是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费用,不需要考虑递延所得税费用;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需要考虑递延所得税费用。

(四)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首先,对非货币性资产形式取得的政府补助:《小企业会计准则》未对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做出规定;而《企业会计准则》下则要求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其次,递延收益的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第一,小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第二,小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上述条件未满足前收到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递延收益的核算是需要按期分摊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七、财务报表比较

(一)财务报表编制要求

《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而《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财务报表由报表本身及其附注两部分构成。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

(二)资产负债表

首先,项目详略程度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中重要的项目需要列示明细项目。如“存货”项目,不仅要列示“存货”总额,还需分别列示其中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而《企业会计准则》只需列示“存货”项目。其次,简化分析列示项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单独列示将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性资产及负债,而《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该项规定。再次,突出重点项目列示。《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不仅列示固定资产的原价,还需列示累计折旧额以及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以便更全面地反映小企业的资产原貌;而《企业会计准则》只列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利润表

首先,小企业缴纳的税金的列示。《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利润表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下,需全面列示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而《企业会计准则》中只需列示“营业税金及附加”。其次,《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期间费用需要列示主要的明细项目。比如销售费用项目,在列示“销售费用”总额的同时,还需列示其中的商品维护费、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支也不例外;而《企业会计准则》只是要求列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总额。

第3篇: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

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前言》中第9段明确指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拟应用于所有以营利为导向的主体的通用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报告。以营利为导向的主体包括从事商业、工业、金融及类似活动的主体,不论是以公司还是以其他形式组成。”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也无疑是适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也指出,“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但是在这些文件或公告中,并没有指明这些准则适用于什么样规模、什么样经营模式的企业。也就是说,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可以采用,非上市公司或中小型企业也可以同样适用。但是事实上,并不是世界上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国家或地区的所有企业都被要求采用这些准则,也不是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都被要求采用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体系。正是因为有必要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才需要研究这些准则的适用范围问题;正是因为需要研究这些准则的适用范围问题,才有必要研究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位问题。其实,对于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位模式,需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现有会计准则体系的关系;二是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什么形式出现在公众面前。

一、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否为一个独立的会计准则体系

毋庸置疑,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仅仅限于中小企业,那么非中小企业就应该遵循现有的会计准则体系。这个时候,就形成了两套会计准则体系:一是适用于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体系,不论什么行业、什么组织形式的企业,只要符合准则中规定的中小企业范畴,都应该遵循这套会计准则体系;二是适用于非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体系。同样,不论什么行业、什么组织形式的企业,只要不符合中小企业的界定,都应该遵循这套会计准则体系。两套会计准则体系的关系表示如图1。

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一个独立的体系,与现有会计准则体系相并列,可以清楚地看出两套会计准则体系的本质区别,也非常容易让不同适用范围的企业接受与采纳。从会计角度来看,中小企业与非中小企业有较大的差异,需要建立一套特殊的会计准则体系。但是,作为一套会计准则体系,首先需要建立自己的理论基础(即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下同),包括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原则和财务报告体系等;然后,在这套理论的指导下,分别中小企业的交易或事项制定具体的会计准则,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收入等准则。而且,这些理论基础和具体业务准则的规定与非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是有着一定差别的,并且是与中小企业相适应的。这将遇到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是否需要重新确定中小企业会计的目标?中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和非中小企业是否不一样?中小企业应该设立几个会计要素?中小企业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有什么特殊要求?财务报告体系有何不同?规范每一项业务的具体准则是否必须与非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存在差异等等。解决上述问题的难度并不大,会计准则制定者可以根据中小企业的特性来研究并决定这些问题,但是,这样做,准则的制定成本会大大增加,而效果可能会大打折扣。同时,还会带来准则遵循中“选择难”的问题,尤其是当企业可能在中小企业与非中小企业之间徘徊与往复的时候,究竟选择什么样的会计准则体系是首要解决的问题。而且,在转换时要重新接受与采纳一套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也会增加执行成本。

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否为一个具体会计准则

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一个具体会计准则,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无须建立单独的理论基础,直接和非中小企业会计准则遵循同一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而这个具体准则实质上就是其他非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一个浓缩,或者可能会采用“指向”的方式;另一种是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也要有自己独立的理论基础,而这些理论基础与非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可能会有不一致,在这个理论基础指导下,再去规范具体业务。这两种模式下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表示如图2。

三、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否为具体会计准则的简化

中小企业遵循非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成本高而效果不能抵销成本,因此,可以简化会计准则。但简化会计准则,并不是一定要单独建立一套会计准则体系,也不是要重新建立一套理论基础,而是在非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框架下,简化确认与计量,简化信息披露。在这种要求下,完全可以在非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各项会计准则中,增加一项内容,即“中小企业的应用要求”。

四、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模式的选择

上面介绍了三种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定位模式。这三种模式都能够体现出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地位与作用,各有特点和优缺点,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模式作为发展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模式。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最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小主体》(征求意见稿)来看,所选择的是第二种模式:一个具体会计准则。这个准则和其他准则是并列的。英国是世界上较早《小型企业财务报告准则》的国家,它所采取的也是这种模式。不过,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加拿大等国家却是将中小企业和其他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放在一起,没有将其作为一项独立的具体会计准则来对待。

第4篇: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 实施 问题 对策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财政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2011年10月18日印发,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问题

为了解决《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等部门于2011年6月18日联合发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从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三个方面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做出规定。但是关于这个问题,还是有很多企业老板感到比较迷惑,自己的企业到底能不能使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呢?下面有这么几个问题:

(1)如果我这个企业既从生产业又从事批发业——兼营企业,那么我能不能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兼营企业,能不能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看哪个业务的收入是主营业务。在这里如果生产业所获得的收入大于批发业的收入,那么就以生产业为主营业务,然后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如果符合小型企业标准那么就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当然,如果符合微型企业标准也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因为《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微型企业可以参照执行。

(2)如果我是外资企业那么能不能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这里是从企业性质角度来讨论的,执行标准是不管该企业是个体户还是个人独资企业或外资企业,只要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小型企业标准那么就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3)如果我是小规模纳税人能不能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这里是从纳税身份角度来讨论的,执行标准是不管该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小型企业标准那么就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4)如果我是商业企业,能不能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这里是从不同的行业角度来讨论的,执行标准是不管该企业处于哪个行业,只要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小型企业标准那么就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标准的唯一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当然以下四个为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

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小企业;金融机构或其它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

其他说明:符合条件的小企业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不可同时参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未做说明的业务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处理。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我国会计法规中的位置问题

图1 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我国会计法规中的位置

从上图中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现有会计法规体系:其中会计法处于最高地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订并颁布;其次是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由国务院颁布;然后就是小企业会计准则,跟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处于同一个层次;最后一个层次是会计工作管理制度与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小企业会计制度已经从我国的会计法规中退出。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废除的原因,如比国家没有监督、企业自身没有概念、、以前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会计处理方法很相似等,希望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执行中能借以为鉴。

下面来讨论一下每一准则、制度的适用范围: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小型微型企业、其它大中型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小型微型企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其它大中型企业。通过以上分析,希望企业能了解执行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符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三、目前我国小企业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问题

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经济成分,党中央高度重视其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提出了扶持小企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然而很多小企业主对此不是很了解。以下是目前我国小型企业所能享受的主要的优惠政策:

(1)财综[2011]104号文件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11年11月1日小企业中的个体工商户,流转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月销售、营业额不超过20000的不用交流转税,超过全额征收。

(3)财税[2011]105号:小型微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签定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本通知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10月31日。

(4)关于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可按20%或10%交纳企业所得税,但此处小型微利企业跟(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不同,此处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标准认定的。

满足以上标准的小型微利企业2012年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的,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万的过(包括6万)的,按20%征收企业所得税。当然除此之外还要求这里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按查账征收,同时财务核算要健全。

通过以上介绍,特别是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我们可以看出,要想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最好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科学建账,改核定征收为查账征收。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利弊问题

《小企业会计准则》从开始筹划到后面全国范围的征求意见再到最后出台,历经两年之久,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然而万事万物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也是如此,在实施过程中有利也有弊。

(一)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好处

财政部颁布《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对小企业扶持政策之一,通过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

帮助小企业建账建制,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内外部风险控制能力,更好的适应市场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

帮助小企业减轻税负,享受税收优惠。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能够给税务部门提供完整账簿,税收方式从核定征收转为查账征收。查账征收企业根据实际利润纳税,既享受税收公平,又能减轻税负。另外很多税收优惠政策只针对查账征收的企业,如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新准则的小企业就有机会享受到税收优惠。

帮助小企业融资,解决资金问题,为企业生存和发展壮大提供必要条件。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会计核算健全,银行优先提供信贷支持。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提供的财务报表能够全面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直接被银行征信系统使用,有利于企业贷款。

(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弊端

不利于小企业选择编制高质量财务报表。虽然《小企业会计准则》省却了小企业选择和判断的过程,但实际上也剥夺了小企业选择的权力,不利于小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高质量并反映本企业财务信息的财务报表。

准则之间的转换成本会相对较高。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之间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进行相互转换,但因两者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转换成本相对较高。

五、小企业及相关部门应对措施问题

今年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正式的执行是第一年,要想取得预期目标,不仅需要小企业自身努力,还需要政府等各部门参与,特别是税务部门和银行,因为他们不仅是推动执行方,更是受益方。

(1)小企业自身应加强对会计工作重视,对会计人员进行专业的训练与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新旧准则的转换;同时加强财务管理,依法纳税。

(2)财政部门加强对《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监查力度 ,出台相应的指导配套措施。同时继续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建设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会计核算工作顺利实施;工商行政部门在年度检验时,引导小企业按新准则提供财务报表。

(3)税务部门提高征管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及时调整企业征收方式,体现税收公平。按照税法要求企业纳税调整引导小企业建账核算,享受优惠政策。

(4)银行及金融机构提升贷款和风险管控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对会计核算健全、信用好的小企业,优先提供信贷支持。企业贷款时可要求按会计准则提供财务报表,同时考虑非财务因素,全面考核企业经营情况 根据准则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及时调整和完善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体系。

(5)社会组织中,代账记账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软件提供商协助小企业执行新准则。教育机构:改变目前学校的会计教学内容、方式,增加《小企业会计准则》课程;中小企业协会协助财政部门宣传和普及培训,完善服务机制,创建服务平台,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总之,《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需要全社会相关部门的参与,只有各相关部门或相关利益群体积极配合才能实现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狄灵瑜.建立健全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思考[J].财会月刊,2011,(01).

[2]孙光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目标与模式选择[J].会计研究.2009,(02).

[3]滕寒梅.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问题探讨[J].商业会计,2010,(05).

[4]刘霁.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之我见[J].会计师,2010,(06).

[5]万红波,刘春燕. 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问题探讨—基于IFRS FOR SMEs的启示[J].财会月刊,2010,(17).

[6]坍檀.小企业会计准则,何去何从[J].财会学习,2010,(05).

[7]汪健.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02).

第5篇: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保障措施

财政部于2010年4月了。该征求意见通知主要以信息需求、准则的适用范围、与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协调等问题为探讨对象,旨在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方式,为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完善提供建设性建议。财政部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并在2011年末正式《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该准则将在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

一、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

1.保障税收、稳定经济的制度需要

虽然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都要提供财务报告,但它们提供财务报告的目的不同。其他企业提供财务报告的目的主要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应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调查发现,,小企业财务报告的主要目的是满足税务需要,给银行等债权人提供财务报告的目的则排在其后。中小企业提供的财务报告主要用于纳税,其比重达到了95%,而用于内部管理的比重只占到了52%。因此,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助于避免混用企业准则的现象,防止小企业偷税漏税,同时有助于规范小企业会计处理,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降低银行等债权人的投资风险。

2.规范小企业管理的实务需要

现阶段,小企业在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缺陷,如:会计岗位不健全、无职权分离等牵制制度、会计确认和计量缺乏统一的标准、会计准则混用等。这些问题导致小企业提供的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不高,给小企业在融资和纳税方面带来诸多不便。再加上,近年来小企业快速发展,有些企业渐渐出现了所得税、债务重组等新业务。小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发展,必须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水平,以便解决小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为管理者提供更有效、更真实的会计信息。这些都表明小企业会计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小企业的发展要求,制定适用于小企业的会计准则已势在必行。

3.解决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需要

融资难、贷款难是小企业当前面临的普遍问题,不少小企业因账目不清,企业内部管理基础薄弱,财务报告制度落后,会计信息不透明等原因在融资时遭遇门槛。帮助小企业“算细账”,促进小企业改进内部管理,帮助小企业规范会计质量信息,增强小企业财务管理能力,引导小企业修炼内功,提升小企业的内生动力,并加快小企业建账建制,规范会计行为,增强会计信息真实性和透明度。提高自身的信誉度,树立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让银行放心贷款,真正从制度上解决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切实保证扶持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4.健全会计标准体系的国际趋同需要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ASB)、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加拿大、新西兰和法国都针对中小企业的会计问题颁布了相关的规范和准则,我国虽然在2004年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但已不能适应现今经济发展的需求。为了加强与国际交流,吸收国际投资,满足国际投资者对我国小企业会计信息需求,制定相对规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势在必行。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思路及原则

准则的最终目标是要规范小企业自身管理、保障国家税收征收及满足债权人信息需求。其目标与企业会计准则目标有一定得相似性,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不能一味地完全照搬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应当在立足我国国情及其自身目标的基础上,考虑小企业的现实需要和能力,然后适当借鉴和吸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制度和原则。

1.遵循基本准则并考虑小企业自身特性

在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总体框架中,基本准则是纲,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在此基础上,国家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目的在于健全会计先关准则,使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成为基本准则框架下的两个子系统,它们分别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因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必然要依据基本准则进行。但考虑到我国小企业自身的特性,如经营规模小、经济业务简单、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成本压力大等,小企业财务报告在详细程度、报告内容、报告方式等方面均应区别于企业会计准则,进行适当地简化,以便降低小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压力。

2.满足小企业提供财务报告的主要目标

小企业提供财务报告的主要目标就是顺利完成纳税义务和及时、快速地融资,其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为税务部门和银行等债权人。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要考虑到其是否有利于税收部门的征收管理,是否有利于银行等债权人保障自身利益、降低借贷风险,这就需要准则制定部门在简化确认与计量还是简化披露与列报方面慎重考虑,或者说,在哪些方面简化确认与计量,在哪些方面简化披露与列报做出抉择。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运行的保障措施

推行小企业会计准目的在于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满足信息使用的需求,进而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既有保障又灵活宽松的环境,确保小企业在管理方面的有序运转和整个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

1.从政府角度的保障措施

(1)各地要加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培训力度,使得《小企业会计准则》深入人心,为下一步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地财政部门应当对本地小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加强政策宣传,讲明执行要求,明确执行程序,督促小企业尽早执行。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座谈会、经验介绍会等形式,采取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宣传手段,向广大小企业宣传《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重大意义和执行要求,积极引导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密切关注对本地区《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的宣传报道和媒体反映。

(2)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作用。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监察,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地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机构要对小企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调研,重点关注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当然,保障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效运行,不仅仅是财政部门或者税务部门的职责,这需要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其他政府相关部门也有职责和义务帮助和督促小企业规范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各相关政府部门不仅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沟通和交流,及时发现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要适当地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这样,不仅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提供了监督效力,还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提供了实务支持。

(3)各地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对小企业负责人、小企业会计人员、银行贷款业务人员和风险管控人员以及财政、中小企业管理、税务、银行业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积极引导小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核算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积极探索建立小企业财务报表报备系统和小企业会计数据库,为财政支持小企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强化会计服务,积极发挥记账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化的小企业服务机构的优势,帮助小企业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

2.从社会角度的保障措施

作为社会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公司应充分履行自身的社会职责,发挥自身的社会监督作用。

(1)充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优势。虽然国家不对小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做出强制规定,但随着小企业发展和融资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小企业倾向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小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准则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鉴于此,我们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会计师事务所阶段性的审计结果,对小企业准则执行情况进行评审,及时发现问题,并与可小企业的管理者进行沟通和反馈。在必要的时候,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提供相应地培训和指导,协助小企业快速解决问题。

(2)重视其他中介机构的作用。税务师事务所在为小企业提供税务服务时,一方面可以对小企业税务核算工作进行评估和规范,另一方面也可以为税务征收部门提前把关,及时将小企业存在的问题解决。资产评估公司则主要是在小企业有特殊业务时,对小企业相关资产的价值做出合理的评估,可以有效防止小企业虚增或隐瞒资产,从而确保交易的真实可靠。它们虽然不像会计师事务所那样被小企业广泛聘请,但它们的监督作用可以作为相应的补充。

但是,在利用这些社会中介机构时,要注意一点:这些中介机构本身也是追求利润的盈利机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它们很有可能为了获得利益而不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因此,要想充分利用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首先要对这些中介机构的进行监督,以确保它们能够真正发挥其自身的社会监督职责。

3.从企业角度的保障措施

小企业应当以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契机,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认真组织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深入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小企业负责人依法管理会计工作的自觉性。同时,做好会计科目的新旧转换、会计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确保新旧会计准则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务管理,全面提升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依法纳税,不断提高企业的对外融资资质和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部分小企业不能实现持续经营,存在几年后就倒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特别是内部会计制度不够健全问题极为严重。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世界各地经济危机的出现,使小企业面临的财务环境越来越复杂,小企业要想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中得到持续发展就必须从自身着手,健全企业内部相关的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健全内部会计制度,从而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依据,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参考文献:

[1]王晓玲:对中小企业会计政策选择中纳税筹划的思考[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0(3).

[2]刘莉萍 王宏艳:会计准则制定模式比较及启示[J].当代经济管理,2009(14).

第6篇: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

一、问卷调查总体情况

问卷发放方面,以城市为对象,采用随机抽样的抽样方式进行问卷的发放。对珠三角城市群10个市的小企业共发出25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共216份,问卷的有效回收率为86.4%。在有效问卷中,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占51.9%,而未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占48.1%。整体来说,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仅占一半,执行力弱,执行效果不及预期。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112家企业中,领导十分重视、重视、比较重视占89.28%;组织参加培训的占94.64%;参加培训的企业中,由文件和财政部门渠道了解新准则的占91.51%;培训时间3-15天的占72.32%。执行准则的企业中,会计人员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51.78%,资产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占72.32%;广州、深圳、东莞和中山四市新准则的执行率分别为63.64%、60%、58.62%和57.69%,而珠海、惠州、阳江和肇庆四市执行率分别为37.5%、38.46%、37.5%和36.84%,江门和佛山的执行率分别为52.63%和52.17%。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因中,债权人要求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所占比重分别为83.5%和85.71%。然而在未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104家企业中,领导十分重视、重视、比较重视仅占18.75%;组织培训的占40.38%;通过文件和财政部门渠道了解新准则的占76.92%;培训时间3天以下的占87.8%;会计人员学历低于本科的占81.73%;资产规模500元万以下的占88.46%。综合分析,《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力不尽人意的原因可以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内部因素包括:小企业内部制度不完善;财会人员素质较低;领导经营理念滞后,重视程度不够,执行意愿低;企业所属行业、企业资产规模等对《小企业会计准则》适应性不足。外部因素包括:政府宣传力度不够,培训等配套服务措施不完善;税局和债权人等外部监督力度不足。

二、执行前影响执行力的因素分析

(一)领导重视程度、企业内部制度对新准则实施的影响 从表1可知,执行新准则的企业,领导重视程度高,组织参加培训的比重高,而且培训时间更长。而未执行新准则的企业中,这些比例都明显低。这说明领导重视程度高的企业,组织培训和执行新准则的可能性越大。因此可将领导重视程度作为企业执行新准则与否的重要因素。可采用独立性卡方分析来验证这一假设。

根据独立性卡方检验得出?字2=107.1841,有99.9%的把握说明企业执行新准则与否和领导重视程度有关。同样得出结论:领导重视程度越高,企业执行新准则的概率越大。

根据独立性卡方检验得出:?字2=95.3618,则有99.9%的把握说明企业执行新准则与否和是否参加培训有重要关系。自变量是参加培训,而执行新准则的企业数量是因变量,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参加培训的企业执行新准则的概率大。

根据独立性卡方检验得出?字2=82.9501,则有99.9%的把握说明领导重视程度和企业参加培训有重要关系。在企业中,领导的重视程度是自变量,而参加培训是因变量,进而得出结论:领导重视程度越高,企业组织培训的概率越大。

由上述独立性卡方检验对数据的分析可知,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参加培训与否对新准则的执行与否有直接影响。而参加培训还是由领导重视程度决定的。那么,新准则的执行与否最后是由领导的重视程度决定的。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这种关系不可思议,但也有其存在的理由。小企业规模较小,企业制度不完善,领导意志引领企业走向。在这种环境下,领导替代制度,领导的重视程度对企业的走向和政策的取向起决定性作用。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在小企业的内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领导的个人行为对小企业政策取向起决定性作用。企业的内部制度不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

(二)政府宣传力度对新准则执行力的影响 在所有参加培训的企业中,执行新准则的企业通过文件和财政部门的培训这一途径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占91.51%,而未执行新准则的企业中通过文件和财政部门培训这一途径了解此准则的占76.92%。从而可以得出,不论企业是否执行新准则,文件和财政部门的培训对企业认识和接受《小企业会计准则》存在重要影响。这主要是因为文件和财政部门的培训的覆盖面广,企业都会收到政府关于新政策下发的文件,因此绝大多数小企业通过这一途径了解新准则。文件和财政部门的培训主要由政府部门主导,因而政府部门在新准则的执行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这凸显政府部门的宣传以及准则实施的配套措施对准则的实施有重要影响。但由于时间仓促,政府部门的宣传途径简单、创新不够、宣传的力度不足导致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并不理想,而且财政部门并没有强制要求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因此在不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宣传力度不足进一步导致了执行力弱化。

(三)新旧准则衔接工作对执行力的影响 关于“您认为《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分工与衔接有无必要?”的被调查问题的回答中,有95.37%的被调查者认为有必要。但通过实地访谈得知,仅有14.56%的被调查者表示两者衔接工作开展的较好,而高达73%的被访谈者表示没有开展两个准则的衔接工作。访谈数据显示,执行新准则的企业高达94.64%都开展了衔接工作,而且表示开展衔接工作有利于新旧准则的过渡和会计人员对新准则的接受,从而对新准则的执行产生积极影响。同时数据也表明,《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衔接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企业自身特点对新准则执行力影响分析

(一)资产规模对新准则执行力的影响 由表5数据进行资产规模和执行新准则与否的卡方检验,得出卡方值?字2=81.2608,表示有99.9%的把握说明资产规模和企业执行新准则与否存在重要关系,资产规模越大,企业执行新准则的概率越大。在执行准则的企业中,资产规模大于500万元的占比重大,而未执行准则的企业中资产规模小于500万元的占得比重大。由此可知,资产规模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企业是否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一般而言,资产规模越大,业务越复杂,这对会计信息质量、财务报告要求高。这种潜在需求促使企业采取最新、最合适的准则来规范会计工作,而专门为小企业打造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恰恰满足了这部分企业的需求。

(二)企业所处行业对新准则执行力的影响 表6表明不同行业准则执行力度不一,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和商品流通业。制造业所占的比重最大,高达三分之一,这与制造业的特点密不可分。制造业内部流程复杂,不仅运用到财务会计的相关知识,而且还应用到管理会计的理论。新准则中的新规定,如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等,无疑对制造业产生巨大影响。制造业对会计的需求比其他行业大,而且受新准则的影响最大,这迫使制造业企业按照新准则进行会计核算。不同行业对会计信息要求不一,受新准则中调整事项影响不同,因此行业性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是否实施新准则。

(三)企业所处城市对新准则执行力的影响 根据表7可以计算出执行小企业准则的数量和符合小企业标准的数量之间的相关系数 0.9816,两者具有极强的相关关系。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越多,一般来说执行小企业准则的企业也越多,理论上两者成正相关。但由于影响小企业执行新准则的因素众多,两者不可能成正相关,但两者会有极强的相关关系。得出的相关系数为0.9816,符合此种逻辑关系。这表明:此次调查数据真实可靠,具有代表性。由于各地区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数量不同,基数不等,因此不采用绝对数进行此项分析,采用相对数执行率分析企业所处城市对新准则执行力的影响。

从表7的执行率可知,广州、深圳、东莞和中山四市执行率高,而珠海、肇庆、阳江和惠州四市执行率低,两者差距较大。通常,商品经济越发达、制造业越发达的地区,对制度的革新和对政府相关文件都更为重视,因此新准则的执行力也就越强。广州、深圳等经济整体较为发达,小企业分布较多,而且调查数据也表明该地区的企业资产规模也相应较大,在被调查企业中,执行新准则所占的比例也较大。 制造业对新准则适应性和需求性较大,在制造业行业所占比重较大的城市中, 新准则的执行力度较大。中山、东莞制造业发达,而且其经济也相对发达,新准则的执行率也相对较高。而珠海、肇庆、阳江、惠州四地则恰恰相反。 这种反差表明, 一个城市经济的发展程度和城市工业结构对《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率存在影响。

四、执行后经济后果影响分析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一些会计核算进行了调整,对小企业的税收、资产以及利润等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产生的一系列后果也成为小企业执行准则与否的重要考虑因素。而且执行新准则会增加对高素质会计人才的需求,这对小企业来说也是个挑战。

(一)财会人员素质对执行力的影响 新准则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要求企业财会人员对新知识有较好的接受,因此财会人员的素质、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成为新准则实施的重要影响因素。理论上讲,财会人员的学历越高,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越强,越能推动企业制度的完善、推动企业实施新准则。在执行新准则的企业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财会人员占51.78%,而在未执行准则的企业中, 此项比例仅为18.27%,可见财会人员素质和文化水平不高成为阻碍新准则实施的一个因素。人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是推动制度完善的先决条件。然而调查数据显示, 被调查的小企业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财会人员比重仅占35.65%,这表明我国小企业中高素质财会人员的严重不足直接影响小企业的发展和会计制度的实施。

(二)债权人对新准则实施的监督对执行力的影响 对“若您单位已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您认为原因是什么”这一问题的问卷数据统计显示:债权人要求根据新准则提供更真实完整的信息占的比重高达93%。鉴于小企业不公开募集资金,其财务报告主要服务于税务部门和债权人。当下金融危机与债务危机余波未平,[专业写作论文和论文写作,欢迎光临,LUNWEN.1KEJIAN .com]中小企业面临严重的资金短缺和经营困难的局面,债权人在发债的同时对中小企业的偿债能力产生怀疑。这导致债权人的警惕性提高,要求中小企业提供高质量的财务报告。债权人对小企业会计信息关注度的提高,加强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外部监督力量。虽然债权人的意识有所提高,但对于一部分小企业来说,资金主要来自于亲友以及员工,并以企业资产做抵押,这部分债权人对会计信息要求少,降低了外部监督力量,弱化了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力。债权人监督力量的不足,导致企业领导忽视会计信息的重要性,使领导失去完善企业内部制度的内在动力,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准则的实施。

(三)税务部门监管对执行力的影响 地方税务部门的关注力度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力度。不少地方税务部门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之后,没有要求企业必须编制财务报表,税务部门认为自己的主要任务是征收税款,关注小企业账簿是否真实,能否提供有关纳税信息,没必要关注小企业自己如何做账,依据何种会计准则。税务部门是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力量,可以加强新准则的执行力度,而目前税务部门和税务管理人员对新准则的实施缺少关注,弱化了外部监督力量,弱化了新准则的执行力。

五、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力提高建议

(一)加快会计人才培养,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首先,强化小企业会计岗位责任制,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做到权责利相统一。其次,企业应加大对会计人员的不断培训与教育,使会计人员不断吸收新知识、新理论,培养财会人员“活到老,学到老”的不断学习意识。再者,提高领导对会计人才的重视程度,转变领导的“会计就是记账”的落后观念,加大高素质会计人才的引入。最后,完善高校会计课程体系和教材。目前绝大多数教材是基于旧准则编制的,有些知识已经不再符合新准则的要求。高校应不断创新,更新教材,不断让学生接受新知识、新观点、研读新准则,做到学以致用,活学活用。在教授知识的过程中,老师不仅要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也要不断提升学生对新事物、新知识的接受能力,为企业提供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企业会计工作 小企业人数少、资产规模小、业务简单、领导经营理念滞后导致小企业制度不完善,领导替代制度的现象普遍存在。领导的专断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企业决策的错误率,好的制度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与保障。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单位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续与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为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和规范会计行为提供制度保障,为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提供合理保证,为决策提供重要依据。除了有关部门的监督以外,企业自身也应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提供良好的环境。再者,企业应当规范会计操作流程,重视日常财务工作,营造良好的会计环境,为编制报表创造条件。

第7篇: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思考;实施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尤其是中小企业的飞速发展对于中国市场经济运行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对促进小企业发展也给予了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大力支持。自从2013年1月1日,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最新制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应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被废止。本文对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进行深入的剖析,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背景的基础上,探讨这项准则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必要性

1.有助于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我国的税务机关在实施小企业的税负的应纳税额的确定、征收方式的核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确定依赖于小企业的会计信息的质量,会计信息质量是税务部门的征收的重要参照。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了税务机关的征收所得税一般按照查账征收方式,但是据调查数据显示我国70%的企业是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分析其主要原因有会计信息的质量较差的原因。另外,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按照减20%的税率征收,目的是为了复制小企业的发展,但是这项优惠政策必须是在能够建账核算应纳税额的基础之上。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健全小企业的财务制度,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帮助小企业减免税负压力,更好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有助于加强政府的经济管理水平。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政府不断的进行职能转变,通过制定政策法规,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扶持中小企业的科学健康发展。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帮助企业增强企业会计信息的实用性,为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更加科学、统一的会计规范。这为政府的监管部门和管理经济的部门提供具有科学性的考评标准,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帮助企业加强技术革新,提高创新水平;也有利于政府的绩效考核,有利于政府的宏观调控的实施,规范市场秩序。

3.有助于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目前中小企业虽然得到飞速的发展,但是中小企业的发展依旧存在困难,其中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是资金的不足。为了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国家出台了相关的中小企业就业促进法,规定了央行对加强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指导,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推行中小企业的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征集和评价体系等。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出台对于中小企业的会计信息的质量提出更高要求。制定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能够改善中小企业的信贷,减少企业的信贷融资方面的风险。中小企业在自身建设方面通过不断的规范核算程序,促进企业的信息质量的提高,通过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促进企业在融资方面的资质的提升,帮助企业更好的获得融资贷款,促进企业发展。

4.有助于改善小企业的内部管理。中小企业良好的财务管理观念的树立,对于中兴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而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加强会计核算是关键。中小企业通过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支持。因此,制定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能够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改善企业的财务管理,为企业的科学管理提供支持。

二、准确把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

1.把握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总体框架。小企业的会计准则的制定必须在一个基本的准则框架下进行。基本准则框架包括了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两个子系统,这就形成了我国统一的会计准则体系,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企业。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共有以下部分: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应用指南是为标准的执行提供操作性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在企业处理会计实务的实际操作环节中提供标准。

2.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衔接。中小企业在实际的会计工作过程中应该按照实际情况采用相关的会计处理的准则。一般而言,只有当企业符合相应的小企业资质才能够使用小企业会计准则,但是同时也可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由于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的情形,企业的规模和性质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因此,企业的会计准则也应该随着企业的变化进行适当的调整,总体而言企业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实施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性质进行运用。企业不断的发展壮大,企业的小企业准则也应该转变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那么就不可以再转换执行小企业会计尊重,会计准则的执行需要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进行有效的衔接处理,保证企业会计执行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3.把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在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需要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减少对企业的发展的主观判断,不断的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的制定的水平。首先,简化性原则。例如,中小企业在进行会计计量的时候,应该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则不再要求,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认定资产实际损失;在企业的财务报表方面,简化了对中小企业的财务报表的列报以及披露,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财务信息披露,在财报中的附注部分增加对纳税的调整说明,对企业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不做要求提供。其次,统一性原则。一般情况下,我国中小企业的会计处理要求采用统一的历史成本计量方法;对会计差错和会计政策变更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等。最后,一致性原则。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小水与税法的差异,保持与税法相一致,摊销年限以及长期待摊费用等的核算内容应该和税法相适应。

三、对有效实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思考

1.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离不开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的推广。企业的负责人、财务人员、政府部门、银行单位等工作人员都应该加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促进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改进,不断的完善和改进企业的会计软件系统。

2.加强领导,提高会计准则的执行力。组织领导的有效性为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提供有效保证。财政部门应该出台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方案,通过对小企业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帮助企业会计核算的有效衔接和会计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促进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在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下,保证小企业会计准则能够有效的推广和执行。

3.加强内部控制盒监督,保证准则的有效执行。在新的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的实施推广阶段,应该加强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工作,保证会计准则的执行过程中问题的及时发现,并且进行有效的改进和培训工作。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作为加强对中小企业监管和年审的重要工作内容,作为支持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依据,为政策支持和税收优惠的执行提供依据。在执行准则的过程中,企业的领导应该增强企业的会计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通过对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知识培训,提高企业会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改善,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帮助企业实现内部控制和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4.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提高法律法规的约束力。相关的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审核关,在对实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进行一定的税收政策的优惠,对于不按照规定执行的企业组织实行惩罚措施,例如不提供贷款或者不允许通过工商年检,提高企业会计报表的编制,保证会计准则在中小企业的执行的有效性提升。另外,通过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建立并且实施,帮助企业加强和规范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的规范性和性,防止企业财务人员的违法行为如偷税漏税和虚假财务报表的行为发生。为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的改进和企业稳定发展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四、结束语

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需要会计准则的完善和支持的支持。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企业的发展和扶持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制定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帮助企业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强化企业发展战略实施,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具有重要作用,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第8篇: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

【关键词】 非上市公司; 会计准则; 执行; 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03-0016-05

一、引言

迄今为止,世界各国及地区在会计准则的建设与完善上付出了诸多努力,其共同目标是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更好地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促进本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然而,正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前主席阿瑟・利维特(Anthur Levitt,2001)指出:高质量的财务报告有赖于三个基础性因素,其一是会计准则,其二是会计与审计实践,其三是会计立法与管制,其中后两个因素归纳起来即为会计准则执行的问题。很显然,要产生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会计准则的高质量与有效执行,两者缺一不可。

纵观我国的情况,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我国于2006年颁布了一套主要适用于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大中型企业的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颁布了仅适用于小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从而形成了覆盖所有企业、较为完善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综合称为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会计准则的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从执行范围看,上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母子公司中有一方属于上市公司,基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需要,非上市一方也必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非上市公司中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城市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非上市公司中除以上四类企业外的大中型企业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起适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但都并非强制执行。从执行具体情况看,《企业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连续8年的时间里得到了平稳有效的执行,会计信息的质量确实得到较大的提高。然而,大部分非上市公司并未选择执行或未完全执行会计准则。一项调查显示,在110家被调查的非上市公司中,尚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仍然占多数,共84家,占比高达76.36%(盖地,2009);另外,即使是经济发达的广东珠三角地区,被调查的216家小企业中也仅有51.9%的小企业选择执行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舟,2014),而且在执行过程中倍感困难,效果并不理想。

虽然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效果不错,但上市公司的数量毕竟有限,非上市公司的数量远远大于上市公司,如果非上市公司未能有效执行会计准则,其会计信息的质量最终必将影响我国会计信息的整体质量。因此,为了全面提高我国会计信息的质量,亟需研究分析影响非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的因素。本文将从会计准则执行者、会计准则制定及组织实施者和会计准则执行监管者三方出发,全方位分析影响会计准则执行的各种因素,以期多管齐下,共同促使非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会计准则。

二、会计准则执行者的影响

会计准则执行者对准则执行的影响至关重要,企业作为会计准则的执行主体,其文化、人员的态度与能力、管理机制、规模大小及所属行业均会影响会计准则的执行率和执行效果。

(一)企业文化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5号――企业文化》的定义,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为整体团队所认同并遵守的价值观、经营理念和企业精神,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行为规范的总称。企业文化的核心是员工共有的价值观,企业文化是指导一个企业管理活动的灵魂,必然也对整个企业的会计管理活动产生巨大影响。企业若能构建优秀的企业文化,即企业全体成员具有统一的价值观、认可企业的发展目标和经营决策,具有积极向上、勇于进取、开拓创新、团队协作的企业精神,共同遵从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真正统一思想和行为,就能为会计准则的有效执行打下坚实的精神基础,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人员便能很好地接受和学习会计准则,在企业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范进行核算,保证会计准则得到有效实施。

(二)企业人员

会计准则的执行最后必须由人去落实,企业相关人员的能力及态度影响着会计准则的执行。首先是企业负责人的态度。企业负责人是整个企业的掌舵者,特别是对于数量众多的非上市小企业,往往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没有分离或分离得不彻底,企业领导者集各种权力于一身,领导者的态度决定性地影响着会计准则在一个企业的贯彻实施。如果企业领导者高度重视,能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认识到企业执行会计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的各项工作,全力支持和组织会计准则的实施,自觉学习和了解企业会计准则,并积极派送会计人员参与各种相关培训,主动要求会计人员掌握并运用准则规范,这便如同给会计准则的执行开启了绿色通道。其次是会计人员的能力。会计人员综合职业能力的高低决定着会计准则能否得到顺利推行:若会计人员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则能快速接受和学习会计准则;若会计人员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则能快速掌握并灵活运用到具体的业务核算中。其中,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对财会人员职业判断能力的要求尤为突出。因为当前《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采用了原则导向模式,许多具体的会计准则都涉及到职业判断,而判断恰当与否又直接关系到准则的执行效果。若会计人员具备较强的社会能力,则能坚守诚实守信、坚持准则、客观公正等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会计准则,拥有足够的沟通交流能力,在与其他财会人员或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过程中能获取会计准则执行的新知和经验。当然,综合职业能力与会计人员的职称及学历水平成一定的正相关关系。一般而言,职称及学历水平越高,所具备能力就越强,越有利于会计准则的执行。事实亦如此,被调查的216家珠三角地区的小企业中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112家企业其会计人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51.78%,而未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104家企业其会计人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仅占18.63%(舟,2014)。显而易见,通过学校培养、后续教育和培训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职业能力是会计准则得以有效执行的重要保障。

(三)企业机制

在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信息不对称和企业契约不完全的背景下,科学的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是保证会计准则得到有效实施的两种重要机制(章永奎,2012)。

1.内部治理结构

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对非上市的公司制企业的准则执行起到强有力的监督、约束和保障作用。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通常遵循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的框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权利、职责和义务架构决定了企业生产经营运作模式,不同的架构模式对企业执行会计准则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各不相同,起到的作用也不相同。例如股东大会的股东构成和股权分散程度会影响准则的执行,如果国家股所占比例过大而法人股和流通股占比太小,就容易形成所有权缺位的状态,难以形成企业内部对准则执行的监督;如果股权过于集中,就容易形成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现象,太过分散,又难以形成集中影响,这都可能给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带来负面影响。又如董事会规模的大小会影响到会计准则执行决策的效率性,董事会构成中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比例会影响到会计准则执行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再如监事会能否真正履行检查公司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等职责,发挥内部经济警察的作用,将影响会计准则执行的质量。最后经理层激励机制的设置是否合理、能否规避基于委托关系而可能出现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都将直接影响经理层对会计准则的遵从度及执行质量。

2.内部控制制度

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具有很强的规范性,能确保会计准则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根据美国COSO委员会的定义,内部控制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管理层及其他人士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实施的程序:运营的效益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可见,内部控制在企业制度中担任着内部管理监控的角色,规范着企业高层管理者与中层管理者以及中层管理者与一般员工之间形成的企业内部委托关系,为会计准则在企业的运行提供良好的内部平台。因此,非上市公司应在评估风险的基础上合理设计会计系统的控制:结合自身特点设置会计机构或配备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的聘用符合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人员之间合理分工,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安排专人关注会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变化以及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并及时对企业的内部会计规章制度和财务报告流程等作出相应更新。另外,作为内部控制特殊形式的内部审计,应在保持相对独立的前提下对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促进会计准则的实施。

(四)企业规模及所属行业

一般而言,企业规模越大,其业务往往越复杂,利益相关人也越多,企业自身管理要求也越高。因此,无论是出于满足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还是满足对外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以发展企业业务的需要,其对执行最新会计准则的需求越强烈;与此同时,企业规模越大往往意味着企业实力越强,其承担准则执行成本的能力也更高,为执行新准则提供了可能。另外,每个行业均有各自的特点,不同行业对会计信息要求不一,行业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对会计准则的选择及执行,比如制造业业务繁多、内部流程复杂、管理要求较高,对会计信息要求较高,对执行新准则的积极性自然也就较高。企业规模及所属行业间接地影响着企业执行会计准则的决策,这恰好为会计准则的组织实施提供了依据:可按照企业规模大小或行业特性逐层要求执行会计准则,逐步提高会计准则的执行率。

三、会计准则制定及组织实施者的影响

会计准则制定及组织实施者对会计准则执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会计准则本身质量、会计准则实施机制和会计准则宣传培训三个方面。

(一)会计准则本身质量

Auther Levitt曾形象地把会计准则比喻为照相机,而包括财务报告在内的会计信息是用照相机拍摄的,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图像。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好比性能良好的照相机,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则是真实、清晰的财务图像。为了拍到真实、清晰的图像,拍摄者更愿意选择性能良好的照相机。同理,为了产生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作为准则执行者的企业自然更愿意选择高质量的会计准则。

高质量会计准则的评价标准体系包括一个核心标准以及准则制定和准则内容两个方面九个细化标准(罗映红,2010)。从执行的角度看,可操作性和可理解性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标准,特别是对于非上市公司中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由于会计人员的综合职业能力较低,对可操作性和可理解性的要求更高。因此,首先,会计准则要易于实务操作。会计准则的制定部门在制定和完善会计准则体系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尤其是职业判断能力,如果会计准则采用原则导向的制定模式,则必须出台一些严格的解释和详细的指引去指导会计实务,或总结上市公司实施准则的经验形成经典案例库,加深会计人员对会计原则的理解,从而增强会计准则的可操作性。其次,会计准则要易于理解。会计准则的语言表述必须简洁、明确、本土化,在不影响科学性的前提下尽量通俗易懂,只有当会计准则的内容容易被理解时,会计准则执行者才能正确执行会计准则,注册会计师才能准确判断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是否遵循了会计准则,监管部门才能有效监督会计准则的执行,才能确保全方位推进会计准则的执行。毋庸置疑,晦涩难懂、难以操作的会计准则只会让人望而却步,阻碍执行。

(二)会计准则实施机制

大量事实证明,会计准则属于一种会计技术性契约,自动执行的效率是有限的,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保障会计准则实施的正式制度安排十分必要(刘慧凤,2007),因此,盖地(2009)认为在非上市公司中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更要依赖强制执行机制。诚然,完全依靠非上市公司自觉选择执行会计准则并非易事,非上市公司总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基于各种各样的理由逃避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目前财政部并没有强制要求非上市公司中的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强制执行的四类公司除外)。现实情况已经表明,会计准则在非上市公司的执行率及执行效果并不理想。调查结果显示,非上市公司不愿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动因(盖地,2010)。常言道,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企业既然缺乏内在动因,则可从外界施予一定压力!因此,笔者认为会计准则在非上市公司的实施应采用强制执行,当然,必须同时考虑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执行的压力应逐层释放,强制执行势在必行,但应制定强制执行的时间计划表,可以分行业、地区以及企业规模分批有序执行,如经济发达的地区、业务复杂的行业以及规模较大的企业可先强制执行;二是处理好执行成本问题,执行成本高是非上市公司不选择执行会计准则的重要原因,为了顺利推动会计准则的执行,政府应承担企业的执行成本,一方面为提高综合职业能力加大对非上市公司财会人员的培训,培训费用由政府直接支付,另一方面为企业执行会计准则而进行会计信息系统的转换提供支持,转换成本政府以补贴的形式负担,让企业在被强制执行会计准则时没有后顾之忧。很显然,在处理好执行批次和执行成本的前提下,强制执行的压力自然就变成执行的动力,推动会计准则在非上市公司得到顺利执行。

(三)会计准则的宣传培训

非上市公司中中小企业数量众多,而其会计人员职称和学历水平普遍较低,综合职业能力也较低,完全依赖会计人员自身去学习、领悟并加以执行会计准则难度较大,此时会计准则的宣传培训显得极其重要,宣传培训是否到位直接影响着会计准则能否有效实施。会计准则组织实施者应自上而下进行统筹规划,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宣传培训的时间安排,既要重视实施前也要关注实施过程中的培训。实施之前进行的大量宣传和培训固然重要,但笔者认为实施过程中的培训更加实用,因为会计人员往往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才能发现问题,此时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及时解决问题,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宣传培训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部门应该通盘考虑,针对企业负责人、会计人员、银行、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的所有相关人员制定具体细致的培训方案,并真正付诸行动,切实让每个准则执行者受益,让各相关部门人员有能力全方位支持会计准则的执行。三是关注宣传培训的实效,不能只走形式,为宣传而宣传,不能仅仅局限于对会计准则的一般宣讲,而应该做到有的放矢,可按地区、按行业组织实务界专家结合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和培训。

四、会计准则执行监管者的影响

我国《会计法》(1999)规定,我国会计监督制度是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国家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要包括会计分工、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内容,前述会计准则执行者的企业机制里已经谈及,在此重点分析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管对非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的影响。

(一)政府监管

盖地(2009)认为,非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具有垄断性和非对称性两个特征。垄断性特征导致非上市公司在作出是否执行会计准则及是否遵从准则要求、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方面的决策时具有完全垄断的地位;非对称性特征导致非上市公司会出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考虑,决定是否选择及如何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为了避免垄断性和非对称性给会计准则执行带来低效率和无效率的情况,政府对非上市公司的准则执行率和执行质量进行监管成为一种必然。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政府监管主要包括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的直接监管以及银监会的间接监管,其监管态度、监管组织、监管协调及监管结果的处理都将影响非上市公司对会计准则的执行。

1.监管态度

政府部门对会计准则执行监管的重视与否直接决定监管效果,进而影响非上市公司的准则执行率及执行质量。众所周知,近几年企业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的平稳有效执行离不开财政部、证监会等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得力监管。如成立专门的执行小组和专家小组,采取“逐日盯市,逐户分析”的方式严密监管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举一动,每年财政部会计司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证监会执行监管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非上市公司虽然数量众多,但只要政府部门给予足够的重视,同样能推动会计准则的有效执行。

2.监管组织

非上市公司数量众多无疑给政府各部门的监管增加了难度,必然对监管组织提出新的要求。首先,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做到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其次,建立合理规范的非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的监管法规,使监管有法可依;再次,制定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差异性检查标准,做到有的放矢,节约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最后,提高监管人员的意识及水平,加强学习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全面掌握并灵活运用准则规定,提高监管效果。

3.监管协调

非上市公司数量众多,监管工作量大,为了提高监管效率,政府各部门之间必须进行协调。财政部门是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在政府监管中,可由财政部牵头组建非上市公司会计准则执行监管机构,全盘统筹安排和负责非上市公司准则执行的监管工作,避免出现重复监管或无人监管的情况。其中,税务部门和银监会应发挥重要作用。首先,非上市公司中大约99%为中小企业,纵观各监管部门,与中小企业往来最多的属于税务部门,两者存在基于纳税的密切利益关系,中小企业是纳税人,税务部门是征税人,自然也是非上市中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因此,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应努力引导、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执行会计准则,建账建制,并监督其准则执行情况。对于有效执行的企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而对于未执行或执行不好的企业,通过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及时反馈给财政部门或专门的监管机构,由它们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其次,银监会通过各地商业银行发挥间接监管的作用。商业银行是非上市中小企业会计信息的另一主要使用者,中小企业最大的发展瓶颈是资金困难,为了发展,非上市中小企业必须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在借贷关系中,中小企业属于资金需求方,而商业银行属于资金供给方,特别在资金向紧的情形下,商业银行作为资金供给方完全占据优势地位。此时若由银监会统一规定在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批及存续期间:第一,审批贷款时必须关注中小企业的财务信息,关注中小企业提交的按新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将其作为放款与否的重要条件;第二,将准则执行的审查结果计入企业征信系统,作为信用等级评价的一个指标,则商业银行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控制贷款风险,另一方面也可大大提高中小企业执行会计准则的积极性,最终实现双赢。

第9篇: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

关键词:高职教育;小企业会计准则;专业课程体系;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2

自2013年开始正式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适用于小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共同构成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已基本建成。同时《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对符合准则规定的小型企业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也为广大小型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纳税工作提供了便利。我国小企业的财务人员主要来源于我国广大高职院校,其在校期间所学习的会计专业知识是否能对接小企业的职业岗位需求,值得我们认真去思考,同时高职会计教学活动组织得科学、合理与否,将会直接影响到未来小企业会计人才素质的高低。然而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却未随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及时进行调整,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需要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相衔接,这样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的、满足小企业会计岗位需求的会计人员。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

(一)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减少设置了25个一级科目。原因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因此可将《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部分科目进行归并,如“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为“应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装物”归并为“材料”科目等。第二,小企业会计核算简化或者没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从而可少设。如资产科目少设了“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各项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未确认融资费用”和“待处理财产损溢”;负债科目少设了“应付股利”、“预计负债”、“应付债券”;所有者权益科目少设了“已归还投资”;损益类科目少设了“补贴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

(二)简化了会计核算过程

由于我国大多数小企业经营规模较小,经营管理模式较为简单,在经营方式上也较为灵活,对所披露的企业会计信息要求远没有大中型企业那么高,因此对账务处理过程进行了大量的简化。比如会计计量方面只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财务报告方面只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将简化企业会计人员会计核算过程,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的管理成本。

(三)减少了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为小企业的纳税工作提供了便利

原《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采用的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企业人员进行纳税申报时,需要比较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必须进行大量的纳税调整。这对于小企业会计人员而言,计算复杂而且难度较大。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处理上减少了与税法规定的差异。比如对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也与税法规定相一致。这样就减少了企业纳税调整事项,同时也便于税收征管部门进行管理。

(四)能够与《企业会计准则》有效协调

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我国基本会计准则框架下形成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两个子系统,分别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这两个准则虽然适用范围不同,但是两者之间却能有效协调、相互衔接。比如小企业对于非日常发生的业务,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小企业发展成为大中型企业后,就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课程体系衔接的必要性

2014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一份名为《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报告》称,小微企业解决了中国1.5亿就业人口,已成为吸纳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截至2014年3月底,全国各类企业总数为1527.84万户,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重达94.15%,创造了全国50%的财政税收、60%的工业总产值、70%的新增就业岗位以及80%的创新成果,占据我国经济版图半壁江山。以上海为例,目前,小微企业已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2.66%。作为中国经济的命脉所在,全力推动小微企业的成长与壮大,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这为高职会计专业毕业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上海地区的小企业迫切需要大量熟练小企业会计规范的会计人才。对此,将《小企业会计准则》定位为高职会计教学的基本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在目前我国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尚未引入《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教学。为了提升高职会计专业学生未来的就业适应能力及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水平,亟需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积极与会计专业课程体系进行有效地衔接。

(一)目前课程体系理论知识较难,学生难以掌握

对目前我国高职会计专业的课程体系而言,特别是理论教学部分和本科院校没有太大的差异。高职学校会计专业课程基本都是使用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而编写的教材,此类教材多数以大中型企业的会计业务为主,账务处理相关的理论及实践课程也均是以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准,让高职学生普遍觉得经济业务处理太难,学习兴趣不断下降。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综合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另外该准则与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差异进一步扩大,企业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纳税调整事项。这导致了在高职会计专业的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学生不仅学起来较为困难,而且很多知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用得非常少。

(二)满足小企业对于会计人员的需求,促进学生的职业发展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是我国小企业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的改革创新,对于规范我国小企业会计核算,促进我国小企业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我国法人经营单位中,小企业数量占据九成以上,小企业从业人员占从业总人员一半以上,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具有广泛的实施空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未来我国广大小企业需要大量熟悉《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人员。因此,高职院校需要积极调整会计专业课程体系,更多地融入《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的教学,这样才能满足小企业对于会计人员的需求。

高职院校的学生毕业后最初的就业主要是面向小企业。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相衔接,不仅仅可以满足社会对于掌握小企业会计实务人才的需求,也可以为学生的职业生涯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随着《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不断深入,在未来各类会计职称考试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考点也会越来越多。因此在校期间就对学生进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知识的讲授,不仅可以有效地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同时也可以满足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需要。

(三)适应会计从业资格考证改革,为就业择业奠定基础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相关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高职学校会计专业的教学目标是让更多的学生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培养会计专业的初级人才,为学生将来的就业奠定基础。从目前情况看,大多数的高职生都选择在校期间或毕业之际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同时财政部印发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财会便【2010】65号)中,各方建议将《小企业会计准则》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内容中。这意味着高职会计教学有必要将《小企业会计准则》纳入课程内容中。

三、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下,高职会计专业教学改革对策

(一)简化原有的教学内容

目前我国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中,《财务会计》的教学内容一般都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另外一些实训课程比如《会计电算化》、《会计综合实训》等课程也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所规定的账务处理过程进行实际操作。然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账务处理过程,理论难度大,知识点繁多,业务处理复杂,而且很多与学生未来实际工作情况相脱节。比如目前财务会计教学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所得税会计、非货币换、融资租赁等多个知识点对于学生而言比较抽象,学习难度相对较大,课时也比较多,但是学习效果却不是太理想。因为学生未来参加职称考试还会遇到相关知识点的考察,所以对于这些难度较大的知识点,可以适当减少一些课时。只需要给学生做简单的讲解,从账务处理的基本原理角度告知其基本思路。

(二)合理开设小企业会计实务相关的课程

由于目前的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不可能完全离开《企业会计准则》,但是也不宜在讲授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财务会计》的同时就讲授《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知识。因为这样很容易让学生将两者发生混淆。目前在我国高职教育普遍采取的“2+1”的教学模式,一些教学工作可以在大二下学期进行。开设小企业会计实务相关课程,可以从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方面进行。

理论教学方面可以从《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处理过程的区别展开。虽然是两个不同的准则,但是账务处理的基本原理是一样的。学生在经过财务会计的学习后,再学习《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知识就要简单很多。学生不仅易于掌握,而且教师教学过程也相对轻松很多。在实践教学方面,可以将《会计电算化》、《会计综合实训》、《纳税实务》等实训课程转变成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教学内容。因为学生马上就要进行校外顶岗实习,通过这一系列的实训课程可以让学生较好地适应会计工作岗位。

(三)开展技能比赛,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高职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所强调的学科性不同,它主要是根据一定职业相关的实际业务活动范围的要求,培养社会生产服务第一线的专业技术应用性人才。因此,可以积极开展各类与小企业会计实务相关的技能比赛,让学生进行动手实践。竞赛的目的是检验和展示高职学生的会计基本操作技能,引领和促进高职学校财会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并提升高职学校财会职业人才的培养水平。从以赛促教的角度来看,将高职会计教学主导方向由《企业会计准则》向《小企业会计准则》转变。这样不仅仅可以让学生巩固课堂所学知识,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也符合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特点。

(四)校企合作,共同完善会计专业课程体系

高职会计专业的教师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的知识内容较为熟悉。但是随着我国近年来财税制度改革地不断深化,小企业的实际账务处理过程与教材内容存在着很大的区别。首先,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师要积极学习《小企业会计准则》,熟悉其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高职教师可通过多参加相关培训班的方式快速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适用范围、会计科目设置、账务处理、财务报告等方面的异同,积极做好高职会计教学的知识衔接。其次,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师还需要深入企业调研,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小企业的实际应用情况。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建设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使教学内容符合企业实际应用情况。

(五)高职生的职业生涯规划

加强学生小企业就业观的教育。开设“职业生涯与就业指导”课程,举行职业生涯规划专题讲座,邀请若干名在小企业会计岗位工作出色、职业生涯发展良好的毕业生现身说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为学生将要从事的小企业会计岗位工作奠定思想基础。另外,强化与小企业的校企合作。使学生分期分批赴企业实习或顶岗工作,帮助学生实践小企业的会计核算、税务处理等工作,为学生从事小企业会计岗位的工作奠定实务技能基础。

四、小结

把高等教育古老而传统的会计专业,搭建成有角度、有高度、有深度,重点为小企业培养一人多能、多岗兼顾的财会复合型人才是我校会计专业的建设路径。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刚刚实施不久,尚未融入我国广大高职院校会计课程体系。《小企业会计准则》与高职会计课程体系相互衔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这需要我们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探索,结合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学生的特点,结合小企业实际情况,选取合理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体系。通过《小企业会计准则》与高职会计课程体系有效衔接,保证了既适应学生未来就业岗位的需求,又为我国广大小企业培养可以熟练运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工作的会计人员。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