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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污水治理精选(九篇)

畜禽养殖污水治理

第1篇:畜禽养殖污水治理范文

关键词:畜禽养殖;污染现状;水体污染

中图分类号:S8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09-0221-2

随着畜牧业结构的调整、畜禽养殖方式的转变和畜牧产业化的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业迅猛发展,成为发展农村经济和农民致富的重要途径。但是,畜禽养殖环境管理薄弱,畜禽养殖业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全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因此,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治理已成为现阶段农村环保工作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1 龙井市畜禽养殖发展现状

近年来,龙井市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养猪、养牛、养鸡的户数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据统计,龙井市现有畜禽养殖场27个,其中养猪场17个、肉牛养殖场1个、蛋鸡养殖场8个、肉鸡养殖场1个。养殖专业户87户,其中猪养殖专业户25个、奶牛养殖专业户10个、肉牛养殖专业户33个、蛋鸡养殖专业户12个、肉鸡养殖专业户7个。全市生猪出栏量为52561头、肉牛出栏量为43333头、蛋鸡存栏量为273088只。畜禽养殖业每年排放的粪便量为4.59万吨,尿液量为4.49万吨。由于龙井市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防治起点低,选址不合理,所产生的畜禽粪便未进行处理,随意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群众反映强烈,以至环境纠纷不断,这已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虽然国家出台了畜禽养殖污染管理办法、技术规范、排放标准等规定,但规模以下养殖场未作规定,特别缺乏小型养殖场管理的标准和要求。由于缺少有效的管理标准和要求,龙井市畜禽养殖业的污染几乎处于失控状态。

2 畜禽养殖业对环境的危害

2.1 严重污染水体

畜禽废水污染物是指粪尿与冲洗水及其处理后排放废水中含有的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包括病原微生物、寄生虫、有机物、无机元素、重金属以及残留农药与兽药等。1头(只)畜禽就是一个污染源,1个畜禽饲养场就是1个污染排放场。未经处理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质,其污染负荷很高:高浓度畜禽养殖污水排入江、河、湖泊,严重污染水体,导致原有水体丧失使用功能。此外,其有毒、有害成分易进入并严重污染地下水,使地下水溶解氧含量减少,水质中有毒成分增多,严重时可使水体发黑、变臭,失去其使用价值,而畜禽粪便污染的地下水极难治理和恢复,将造成持久性的污染。

2.2 严重污染空气

畜禽粪便在微生物的作用下,发酵时会产生大量的氨气、二氧化硫、粪臭素、甲烷、二氧化碳等有害恶臭气体,连同畜禽本身释放的气体,恶臭物质可达230多种。其中含有大量的氨、硫化物、甲烷等有毒有害成分,严重影响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周围的空气质量。在高温下,这些粪便发酵以及含硫蛋白分解,会产生大量氨气和硫化氢等臭味气体,造成空气中含氧量相对下降,污浊度升高,使空气质量下降。影响畜禽生长发育,降低畜禽产品质量,严重影响养殖场周围的空气质量,危害饲养人员及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

2.3 严重污染土壤

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及畜禽污水过量施用于农田,可导致土壤孔隙堵塞,造成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及板结,严重影响土壤质量;造成作物徒长、倒伏,造成减产、甚至不产。

2.4 严重影响人体健康

畜禽粪便污染物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以及孳生的蚊蝇,使环境中病原种类增多、菌量增大,造成人、畜传染病的蔓延。畜禽养殖场规模化程度的提高,动物流动性增大,厩舍、环境等污染面也越来越大,由于一些散养户养殖畜禽规模小,防疫意识不强,技术水平不高,饲养管理不善,往往引起畜禽疫病的发生。 这些传染病的载体主要是家畜家禽粪便及排泄物。

3 畜禽养殖环境的现状分析

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已成为龙井市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目前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仍相当薄弱。

3.1 畜禽养殖业的管理机制不完善

目前,龙井市尚未建立起完整的畜禽养殖业管理体系,环境保护部门偏重于环境执法的职能,尚未建立完善的畜禽养殖环境监测网络,在畜禽养殖业方面缺乏有效的工作手段。对畜禽养殖业的管理权限分割严重且存在交叉。

3.2 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缺乏应有的政策扶持

近年来,龙井市畜禽养殖户向政府申请综合利用畜禽粪便等生活废弃物进行有机肥、沼气生产的计划,包括环境友好型肥料产品的开发使用,但龙井市财政经济状况有限,国家在税收和财政政策等方面缺乏支持,阻碍了畜禽养殖行业健康快速地发展。

3.3 畜禽养殖场内部环境管理薄弱

从整体上看,龙井市畜禽养殖场内部管理粗放、薄弱,基本处于低水平管理,大多数养殖场缺乏必要的环境治理措施,而且对环境治理及综合利用的投资力度明显不够。

4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策

4.1 统筹规划,强化管理

在考虑本地区养殖业发展时要坚持农牧结合、种养结合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努力实现种养平衡和污染集中处理。积极鼓励和引导集约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逐步缩小散养比重。规划、土地、卫生、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畜禽养殖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畜牧部门负责辖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实施工作,环境保护部门对畜禽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4.2 依法划定禁止养殖区域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禁养区的划分原则,划定本辖区禁止养殖区域的具体边界,并报市政府、市环保局、市畜牧局。禁养区内禁止开展任何养殖活动,经划定的禁养区内现有各类养殖场要集中整治限期实施搬迁,并恢复原貌,散养要停止养殖活动。

4.3 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管理

畜禽养殖场在建设期间,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配套建设的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不得投入生产。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市(县)环保部门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同时向市畜牧部门申领动物防疫合格证。畜禽养殖场必须设置有防渗处理工艺的畜禽废渣储存场所和设施,防止因恶臭和畜禽废渣渗漏、溢流、雨水淋失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为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指标控制,畜禽养殖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排放污染物,对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市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养殖场,报经市政府批准后责令关闭。

4.4 推广生态养殖,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从改善生态环境,减轻农民负担角度出发,积极创造条件,在适养区建立适度规模养殖小区,推行集中治污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减少农村散养规模。加快干湿分离、雨污分离、有机肥加工、污水收集入网、沼气资源化利用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推广。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树立样板,稳步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4.5 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制度

第2篇:畜禽养殖污水治理范文

论文 摘要:在阐述目前畜禽养殖业引致的主要环境问题及其与可持续 发展 关系的基础上,从生态系统学的角度提出应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开展固体废弃物和污水治理等相关领域的研究,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地保护和改善 农村 生态环境,以期促进畜禽养殖环境与 经济 的协调发展。

论文关键词:畜禽养殖业 环境污染 污染治理 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的畜禽养殖业发展迅猛,从而导致了畜禽粪尿及废水的污染负荷超过 工业 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总和,成为城市郊区的污染大户…。养殖小区和养殖场的污染,不仅影响到农村经济,特别是畜牧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对农民的身体健康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了控制畜禽养殖造成的污染,我们必须对其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将其纳人环境保护规划中。因此,必须全面认识畜禽养殖污染的性质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治。

l我国畜禽养殖业概况

因其丰富的 自然 资源和市场需求,我国畜禽养殖规模增大,分布比较集中。国家环保总局最近公布的在全国进行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情况调查结果表明,规模化养殖主要分布在广东、山东、河南河北和湖南等地。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大中型畜禽养殖场80%集中在人口比较集中、水系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诸多大城市周围。

由于多种原因,我国许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分布于居民区内,8%一10%的规模化养殖场距当地居民水源地的距离不超过50m,30%一4o%的规模化养殖场距离居民或水源地最近距离不超过150m。养殖场选址不当不仅构成了对周边地区的环境压力,还在许多地方造成了畜禽养殖场主与周围居民的环境纠纷。

过去一些地方将规模化畜禽养殖作为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人的重要途径加以鼓励,环境意识相对薄弱,污染治理严重滞后。我国长期以来又把环境工作重点放在工业污染防治上,对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缺乏相应的管理经验。畜禽场的宏观环境管理水平普遍较低,全国90%的规模化养殖场未经过环境影响评价,60%的养殖场缺乏干湿分离这一最为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另外,养殖场环境污染投资力度明显不足,80%左右的规模化养殖场缺少必要的污染治理投资。

由于上述畜禽养殖点多面广,污染物排放量大,处理水平低下等原因,迅速发展的畜禽养殖业严重影响了城郊环境和居民健康。

2畜禽养殖业引致的环境问题

畜禽养殖业带来的污染物主要有畜禽养殖场有机废水、病原微生物、饲料添加剂中的抗生素、畜禽产品中的药物残留,以及将来可能出现的转基因生物污染。目前,畜禽粪便集中、量大,同时污染治理没有跟上,造成城市郊区环境污染。畜禽养殖业对水资源、土壤和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已相当严重。

2.1畜禽排泄物的污染

畜禽排泄污染物包括从畜禽体内排出的有害气体、粪便及其分解产生的臭气以及体表掉落的毛屑、绒毛(羽毛)等。1999年我国畜禽粪便产生量约为l9亿,是我国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的2.4倍,河南、湖南和江西等地甚至超过4倍。

3.2通过营养调控降低禽畜排泄物的污染

为获得高生产性能而给畜禽提供过量营养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通过营养调控来最大限度地提高动物对营养物质地利用率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饲用酶制剂是一类高效、无毒副作用和环保型的饲料添加剂。在畜禽养殖中应用饲用酶制剂既能提高饲料的消化率和利用率,又能减少畜禽排泄物中氮、磷的排泄量,保护水体和土壤免受污染。

3.3改善畜禽养殖业的饮水方式和粪便收集方式

采取清污分流和粪尿的干湿分离等措施,实现清洁养殖,可减少地下水的开采,改善畜禽养殖场的生产环境,减少畜禽的死淘率。同时可以减少对地表和地下水的污染,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养殖场还应给畜禽定下用水额度,如每头猪每天5kg水,尽量节省资源。建立粪便收集池,定点收集垃圾;设置畜禽废渣的储存设施和场所,采取对储存场所地面进行水泥硬化等措施,防止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采用雨污分流、固液分离等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减量化的要求,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3.4研制畜禽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技术

畜禽养殖业污染严重,治理工程利润低,风险大,因此不能像 工业 污水、生活污水防治那样,走单纯治理的路子。粪便绝对是放错了地方的宝贵资源,畜禽粪尿含有丰富的n、p、k成分,经合理处理后,可制成优质、高效的有机肥料,而且还可经厌氧发酵成沼气作为能量来加以利用,因此,资源化利用是治理畜禽污染的首要原则。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将畜禽废渣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和制造再生饲料等方法进行综合利用。

应用生物技术与生物工程,综合利用畜禽排泄物,通过厌氧发酵,走沼液、沼渣及沼气利用之路。在畜牧业高度 发展 的英国,畜禽粪便经过处理后,全部作为肥料,既避免了环境污染,又提高了土壤肥力。对于牲畜养殖场,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有两种基本工艺方案:一是高温堆肥;二是沼气发酵。

3.4.1高温堆肥。

粪尿厌氧发酵处理后,气体部分可提供能量,固体部分进行高温堆肥。许多有先见之明的养殖场已经走在前面,把畜禽粪便经过处理后卖给农户当肥料,取得了可观的 经济 效益。当前国内的堆肥发酵技术、粪肥还田实用技术等已经成熟,有的还超过国外。把污染物通过无害化处理,加工生产有机肥,这正是目前我国农业发展的大方向。通过对粪便高温烘干灭菌及高压膨化除臭,添加n、p、k及多种元素,制成适合小麦、玉米、蔬菜、瓜果和花卉等高效有机肥。

3.4.2沼气发酵

防治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沼气综合利用。推广沼气处理技术,利用沼气对畜禽粪便进行厌氧发酵,发酵产生的沼气成为廉价的燃料,用于燃料、仔猪舍保温等;沼渣、沼液则成了优质肥料,不但保护了环境,而且提高了经济效益。进行广泛的国际、国内沼气生产的技术、 企业 管理、项目开发、工程安装、系统设计及运行维护方面的经验等技术经济信息交流。许多实践与研究证明,猪、鸡粪厌氧发酵能使寄生虫卵灭活,减轻土壤污染与水污染,将沼渣与无机肥制成复合肥,能增加土壤有机质、tn及碱解氮、速效磷及土壤酶活性,使作物病害较少,降低农药使用量77.5%,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沼液含有17种氨基酸、多种活性酶及微量元素,可作为畜禽饲料添加剂。此外,沼液养鱼,能提高鱼的成活率。

3.5畜禽废水的终端人工处理

当代生物技术完全可以将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到排放标准,但是,采用生物技术清除相当于数千万人口当量的废水中的有机物及n、p,其所需费用之巨可想而知。但是因地制宜地采用一些净化系统,如稳定塘、养鱼塘、水生生物塘及土地处理系统等进行处理,是非常经济可行的。

第3篇:畜禽养殖污水治理范文

(一)畜禽养殖布局目的和意义

县畜禽养殖业生产规模日益扩大,畜禽养殖业已成为县农业生产的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县畜禽养殖业正向着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迅速发展,生产规模日益扩大。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在提供农副食品的同时,由于环保治理设施未健全,也产生大量的畜禽粪便和有机污染。畜禽养殖产生水体、空气污染,传播病菌,引起地区间的污染纠纷,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流域、区域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为了遏制畜禽养殖业污染不断加重的趋势,促进县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应切实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从畜禽养殖的布局上体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的污染。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及《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和《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划定方案》,结合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和可养区的布局规划。

(二)畜禽养殖布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

《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生活饮用水源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关于等县(区)生活饮用水源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市人民政府《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的通告》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三)布局原则

1.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2.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统一的原则

3.生态环境、经济现状与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4.流域、区域综合考虑,总体协调的原则

(四)畜禽养殖区类型

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为禁养区、禁建区和可养区。

1.畜禽养殖禁养区

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的已建成的畜禽养殖,由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责令限期搬迁、关闭或取缔。

2.畜禽养殖禁建区

畜禽养殖禁建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禁建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由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责令限期治理,并达到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应搬迁或关闭。

3.畜禽养殖可养区

畜禽养殖可养区是指除禁养区、禁建区以外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可养区。在畜禽养殖可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污染防治措施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二、畜禽养殖“三区”布局界限

(一)畜禽养殖禁养区

1.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畜禽养殖禁养区

(1)县县城规划区:西至青岐、东至光明村、南至、北至铁路线城市规划区用地及外延1000米范围内。

(2)上街大学城规划用地范围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

(3)国宾馆用地范围周边1000米范围内。

2.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畜禽养殖禁养区

城镇规划用地外延500米范围,包括政府所在地镇区。

3.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畜禽养殖禁养区

(1)市西区、北区水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保护区:镇永丰村桥头浦里排涝站至旧洪山桥水域以及北岸外延至甘洪路以东1000米,右岸淮安至下店路以西1000米陆域。

(2)城门水厂、调水工程地表水源地保护区:包括城门水厂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高速公路特大桥北侧外延1000米陆域;大桥至高速公路特大桥南侧外延至100米等高线以内的陆域。

(3)水源地:塘坂水库坝址以上流域汇水区。

(4)县城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保护区:县自来水厂化龙泵站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200米水域及其两岸外延1000米陆域。

(5)官水源保护区:上街镇青源水厂官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300米水域及外延至防洪堤一侧的陆域。

(6)溪源宫水源保护区:溪源宫取水口拦水坝以上流域汇水区。

(7)三溪口水库水源保护区:含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

(8)水库水源保护区:含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

(9)方山水库水源保护区:含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

(10)溪坪水库水源保护区:含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

(11)溪兜水库汇水区:含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

(12)水源地()水源保护区:虎溪拦水坝以上流域汇水区(含县境内区域)。

(13)县境内各乡镇、村庄生活饮用水源汇水区内区域。

4.重要地表水体功能区范围内畜禽养殖禁养区

(1)干流两侧外延1000米范围内区域,支流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区域。

(2)干流两侧外延1000米范围内区域,支流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区域。

(3)干流两侧外延1000米范围内区域,支流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区域。

5.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畜禽养殖禁养区

包括:十八重溪自然保护区、烟垅蟒蛇自然保护区、廷坪枳壳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小区的用地范围及周边500米区域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6.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畜禽养殖禁养区

7.文物保护单位畜禽养殖禁养区

8.工业区(开发区)范围内畜禽养殖禁养区

县行政区域内经批准成立的县(区)级以上工业区规划用地范围及外延500米范围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包括:投资区、上街投资区、软件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原铁岭工业区)、南山洋工业集中区、旗山工业集中区等。

9.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范围内畜禽养殖禁养区

主要交通主干道两侧500米范围内区域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10.其它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禁止畜禽养殖的区域

(1)县境内其它各地表水体两侧外延30米范围内区域。

(2)企事业单位、居民点等建筑物周围外延500米范围内区域。

(3)县境内道路两侧外延30米范围内区域(主要交通干线除外)。

(二)畜禽养殖禁建区

1.城市规划区畜禽养殖禁建区

(1)县县城规划区用地范围外延1000—2000米的范围区域。

(2)大学城规划用地范围外延1000—2000米的范围区域。

(3)国宾馆用地范围周边外延1000—2000米的范围区域。

(4)中心城市规划区禁建区范围。

2.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畜禽养殖禁建区

所有乡镇的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外延500—2000米的区域。

3.主要水源涵养区畜禽养殖禁建区

(1)干流两侧外延1000—2000米范围内区域,主要支流两侧外延500—2000米范围内的区域。

(2)大樟溪干流两侧外延1000—2000米范围内区域,支流两侧外延500—2000米范围内区域。

(3)干流两侧外延1000—2000米范围内区域,支流两侧外延500—2000米范围内区域。

(4)桐口桥以上流域汇水区。

4.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畜禽养殖禁建区

部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用地范围及外延500—1000米范围内区域;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外延200—500米范围内区域;重要旅游景区(点)范围外延500—1000米范围内区域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建区。

5.工业区(开发区)外圈畜禽养殖禁建区

县行政区域内经批准成立的县级以上工业区(开发区)及乡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用地范围及外延500—1000米范围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建区。

6.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范围内畜禽养殖禁建区

县主要交通主干道两侧500—1000米范围内区域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建区。

7.其它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区域

(1)县境内各地表水体两侧外延30—100米范围内区域。

(2)企事业单位、居民点等建筑物周围外延500—1000米范围内区域。

(三)畜禽养殖可养区

除禁养区、禁建区以外的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可养区。当地政府并依法对可养区内畜禽养殖实施严格控制养殖规模。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不得影响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

三、实施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措施

1.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重的系统工程。各乡镇、街道,以及畜牧、规划、国土、环保、林业、旅游、交通、水利、建设、财政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齐抓共管,抓好落实。

2.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以各乡镇、街道为整治工作责任单位,规划、国土、畜牧、环保、林业、旅游、交通、水利、建设、财政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对位于禁养区已建畜禽养殖场应予以全部搬迁;对位于禁建区、可养区内已建畜禽养殖场限期整改,采取雨污分流、固液分离、污水和废渣无害化处理等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综合利用的要求,做到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逾期未整改的由县政府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农业、畜牧部门积极在可养区范围内推广农村猪—沼—果、猪—沼—鱼、猪—沼—菜等高效生态立体模式,牵头组织开展生态养殖试点工作。县政府出台相应优惠政策鼓励畜禽养殖方式由粗放型向生态型转变。

3.畜禽养殖场的搬迁补贴标准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征地地面物(农、林、畜牧、渔业及坟墓搬迁)补偿指导意见》(政办〔〕81号)执行,畜禽养殖舍的补偿标准由县建设局按有关规定执行。

4.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方案经县政府审批通过后,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按规划布局新的畜禽养殖场。

(1)畜禽养殖禁养区的要求

l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

l禁养区内现有规模化养殖场两年内逐步实现关停或搬迁。其中500头规模以上的养猪场、1.5万羽规模以上的蛋鸡(鸭、鹅)养殖场、3万羽规模以上的肉鸡(鸭、鹅)养殖场在年6月底前要落实关停、搬迁计划,年底前实现关停或搬迁;其它规模的养殖场在年底前要落实关停、搬迁计划,到年底实现全面禁养目标;

l各类畜禽养殖场在实施关停或搬迁前不得扩大饲养规模,并应进一步加大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力度,减轻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

(2)畜禽养殖禁建区的要求

l禁建区内逐步控制和削减畜禽饲养总量,特别是不得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

l禁建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采取排泄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措施,有效削减排污总量,减轻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其中500头规模以上的养猪场、100头规模以上的养牛场、1.5万羽规模以上的蛋鸡(鸭、鹅)养殖场、3万羽规模以上的肉鸡(鸭、鹅)养殖场在年底前排放的污染物必须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其它规模的养殖场达标排放期限不得迟于年底,排放标准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执行。要按照“规模养殖、综合治理”要求,逐步缩小散养比例,同时应加大畜禽粪尿综合利用程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l对达不到要求的畜禽养殖场,要依照管理权限,落实限期治理计划,对治理无望的畜禽养殖场,要实现关停或搬迁。

(3)畜禽可养区的要求

l调整畜禽养殖业结构,并优先发展生态型和资源综合利用型的畜禽养殖场,实现清洁生产,生态,立体养殖,种养结合,逐步形成“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的生态农业新格局,使农业废弃物得到资源化利用,达到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尿综合利用率90%以上。

l可养区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环境总量控制的要求,合理布局,不得在城镇上风向2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场界周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控制在2公里以上。

l可养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其中500头规模以上的养猪场、100头规模以上的养牛场、1.5万羽规模以上的蛋鸡(鸭、鹅)养殖场、3万羽规模以上的肉鸡(鸭、鹅)养殖场在年底前排放的污染物必须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其它规模的养殖场达标排放期限不得迟于年底,排放标准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执行。要按照“规模养殖、综合治理”要求,逐步缩小散养比例,同时应加大畜禽粪尿综合利用程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l对达不到要求的畜禽养殖场,要依照管理权限,落实限期治理计划,对治理无望的畜禽养殖场,要实现关停或搬迁。

l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第4篇:畜禽养殖污水治理范文

论文摘要:在阐述目前畜禽养殖业引致的主要环境问题及其与可持续发展关系的基础上,从生态系统学的角度提出应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开展固体废弃物和污水治理等相关领域的研究,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地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以期促进畜禽养殖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论文关键词:畜禽养殖业 环境污染 污染治理 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的畜禽养殖业发展迅猛,从而导致了畜禽粪尿及废水的污染负荷超过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总和,成为城市郊区的污染大户…。养殖小区和养殖场的污染,不仅影响到农村经济,特别是畜牧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对农民的身体健康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了控制畜禽养殖造成的污染,我们必须对其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将其纳人环境保护规划中。因此,必须全面认识畜禽养殖污染的性质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治。

l我国畜禽养殖业概况

因其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市场需求,我国畜禽养殖规模增大,分布比较集中。国家环保总局最近公布的在全国进行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情况调查结果表明,规模化养殖主要分布在广东、山东、河南河北和湖南等地。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大中型畜禽养殖场80%集中在人口比较集中、水系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诸多大城市周围。

由于多种原因,我国许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分布于居民区内,8%一10%的规模化养殖场距当地居民水源地的距离不超过50m,30%一4o%的规模化养殖场距离居民或水源地最近距离不超过150m。养殖场选址不当不仅构成了对周边地区的环境压力,还在许多地方造成了畜禽养殖场主与周围居民的环境纠纷。

过去一些地方将规模化畜禽养殖作为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人的重要途径加以鼓励,环境意识相对薄弱,污染治理严重滞后。我国长期以来又把环境工作重点放在工业污染防治上,对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缺乏相应的管理经验。畜禽场的宏观环境管理水平普遍较低,全国90%的规模化养殖场未经过环境影响评价,60%的养殖场缺乏干湿分离这一最为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另外,养殖场环境污染投资力度明显不足,80%左右的规模化养殖场缺少必要的污染治理投资。

由于上述畜禽养殖点多面广,污染物排放量大,处理水平低下等原因,迅速发展的畜禽养殖业严重影响了城郊环境和居民健康。

2畜禽养殖业引致的环境问题

畜禽养殖业带来的污染物主要有畜禽养殖场有机废水、病原微生物、饲料添加剂中的抗生素、畜禽产品中的药物残留,以及将来可能出现的转基因生物污染。目前,畜禽粪便集中、量大,同时污染治理没有跟上,造成城市郊区环境污染。畜禽养殖业对水资源、土壤和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已相当严重。

2.1畜禽排泄物的污染

畜禽排泄污染物包括从畜禽体内排出的有害气体、粪便及其分解产生的臭气以及体表掉落的毛屑、绒毛(羽毛)等。1999年我国畜禽粪便产生量约为l9亿,是我国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的2.4倍,河南、湖南和江西等地甚至超过4倍。中国畜禽粪便的总体土地负荷警戒值已经达到0.49(

2.1.1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畜禽排泄物迅速腐烂发酵,产生HS、NH3、胺、硫醇、苯酚、挥发性有机酸以及吲哚、粪臭素、乙醇、乙醛等上百种有毒有害物质。氮沉降是构成当前环境危害的重大因素,它可造成酸雨、水体富营养化,甚至导致同温层臭氧浓度的变化。据测算,在饲养100头母猪的猪场内,一年通过蛋白质给猪饲喂14氮,其中7.5t会随粪便排出而成污染物。1992年英国NH,排放量达630万t/a,其中畜禽养殖业占85%。由此可见,畜禽养殖业排放的氮最多,它已引起了世界的关注。

2.1.2对水环境的污染

畜禽粪便淋溶性极强,若不及时处理,便通过径流污染地表水,进而通过土壤渗滤污染地下水。畜禽粪便和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N、P、K、ss及致病菌等污染物并有恶臭。

未经处理的高浓度有机废水的集中排放,大量消耗水体中的溶解氧,使水体变黑发臭。水中N、P等营养物促使水体富营养化,或使地下水中的硝态氮或亚硝氮浓度增高,例如北京市集约化畜禽养殖废水中BOD含量每年为3O万t,为该市工业和生活污水中BOD含量(1O万的3倍;仅有不足3%的粪尿等废弃物在排放前经过无害化处理,绝大部分就近排入水渠汇入河道或渗入地下;一些养殖场距地面100m地下水中的氨、氮含量已超出正常值的2—3倍,严重危及养殖场周围地下水水体的质量和居民的健康,也影响了养殖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2.1.3对农田环境的污染

当前畜禽粪便主要的消耗途径是作为有机肥料直接还田。畜禽粪便中含有的N、P、K是作物生长必不可少的营养元素,但是如果不加限制地还田,反而起不到肥田的效应,作物会“疯长”,使产品质量下降,产量减少。对上海市郊207个乡和l5个农场关于使用畜禽粪便负荷量的调查表明,约有27.3%的使用地区,其负荷超出了农田环境的消化能力,对环境构成了污染威胁。

2.2畜禽场废物的污染

由于废物管理不科学,畜禽场中的洗刷用具、场地消毒和畜禽饮用后的污水,死的畜禽、孵化残余物(蛋壳、死胚、绒毛、胎粪)以及屠宰场的废物、污水、下水、废气等随意丢弃或排放,造成养殖场周围臭气弥漫,污水四溢,滋生大量蚊蝇和各种有害疾病,直接危及居民的健康,也造成畜禽发病率和死亡率的上升。

2.3畜禽体和畜禽产品中残留的有毒化学物质

我国对于畜禽饲料的质量很难进行控制和检测。南方一些地区,经常用发霉的粮食喂养畜禽;一些农产品生长环境和水源受到严重污染的地区,饲料和饮水中的许多有害物质会残留在肉、奶、蛋中。其次,养殖场为预防某些传染病和疾病的发生,对畜禽进行疫苗的免疫和抗菌素的服用,这些药品的残留物会部分地存在于畜禽体组织内。这样畜产品中有害的和残留有毒化学物质可通过肉、奶、蛋转移到人体内,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3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的对策

要解决养殖业对环境的危害,单纯依靠终端治理方法,无论在经济上、土地上和技术上皆不堪承受。必须针对畜禽粪尿的特性,遵循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充分开发利用废弃物的肥力、能量资源,开拓一条资源开发和废弃物处置相结合的道路。

3.1加强立法与管理。增强养殖户的环保意识

俗话说:“解铃还需系铃人”,因此,最根本的是要提高养殖户的环境意识。同时应广泛宣传,切实做好畜禽养殖污染的整治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养殖户解决实际问题。

另外,建章立制,严格按章办事是解决畜禽污染问题的重要手段。针对禽场建设管理、禽畜粪便和污水的排放等方面规范畜禽养殖,合理布局,控制发展速度和饲养密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原则。

3.2通过营养调控降低禽畜排泄物的污染

为获得高生产性能而给畜禽提供过量营养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通过营养调控来最大限度地提高动物对营养物质地利用率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饲用酶制剂是一类高效、无毒副作用和环保型的饲料添加剂。在畜禽养殖中应用饲用酶制剂既能提高饲料的消化率和利用率,又能减少畜禽排泄物中氮、磷的排泄量,保护水体和土壤免受污染。

3.3改善畜禽养殖业的饮水方式和粪便收集方式

采取清污分流和粪尿的干湿分离等措施,实现清洁养殖,可减少地下水的开采,改善畜禽养殖场的生产环境,减少畜禽的死淘率。同时可以减少对地表和地下水的污染,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养殖场还应给畜禽定下用水额度,如每头猪每天5kg水,尽量节省资源。建立粪便收集池,定点收集垃圾;设置畜禽废渣的储存设施和场所,采取对储存场所地面进行水泥硬化等措施,防止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采用雨污分流、固液分离等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减量化的要求,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3.4研制畜禽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技术

畜禽养殖业污染严重,治理工程利润低,风险大,因此不能像工业污水、生活污水防治那样,走单纯治理的路子。粪便绝对是放错了地方的宝贵资源,畜禽粪尿含有丰富的N、P、K成分,经合理处理后,可制成优质、高效的有机肥料,而且还可经厌氧发酵成沼气作为能量来加以利用,因此,资源化利用是治理畜禽污染的首要原则。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将畜禽废渣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和制造再生饲料等方法进行综合利用。

应用生物技术与生物工程,综合利用畜禽排泄物,通过厌氧发酵,走沼液、沼渣及沼气利用之路。在畜牧业高度发展的英国,畜禽粪便经过处理后,全部作为肥料,既避免了环境污染,又提高了土壤肥力。对于牲畜养殖场,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有两种基本工艺方案:一是高温堆肥;二是沼气发酵。

3.4.1高温堆肥。

粪尿厌氧发酵处理后,气体部分可提供能量,固体部分进行高温堆肥。许多有先见之明的养殖场已经走在前面,把畜禽粪便经过处理后卖给农户当肥料,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当前国内的堆肥发酵技术、粪肥还田实用技术等已经成熟,有的还超过国外。把污染物通过无害化处理,加工生产有机肥,这正是目前我国农业发展的大方向。通过对粪便高温烘干灭菌及高压膨化除臭,添加N、P、K及多种元素,制成适合小麦、玉米、蔬菜、瓜果和花卉等高效有机肥。

3.4.2沼气发酵

防治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沼气综合利用。推广沼气处理技术,利用沼气对畜禽粪便进行厌氧发酵,发酵产生的沼气成为廉价的燃料,用于燃料、仔猪舍保温等;沼渣、沼液则成了优质肥料,不但保护了环境,而且提高了经济效益。进行广泛的国际、国内沼气生产的技术、企业管理、项目开发、工程安装、系统设计及运行维护方面的经验等技术经济信息交流。许多实践与研究证明,猪、鸡粪厌氧发酵能使寄生虫卵灭活,减轻土壤污染与水污染,将沼渣与无机肥制成复合肥,能增加土壤有机质、TN及碱解氮、速效磷及土壤酶活性,使作物病害较少,降低农药使用量77.5%,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沼液含有17种氨基酸、多种活性酶及微量元素,可作为畜禽饲料添加剂。此外,沼液养鱼,能提高鱼的成活率。

3.5畜禽废水的终端人工处理

当代生物技术完全可以将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到排放标准,但是,采用生物技术清除相当于数千万人口当量的废水中的有机物及N、P,其所需费用之巨可想而知。但是因地制宜地采用一些净化系统,如稳定塘、养鱼塘、水生生物塘及土地处理系统等进行处理,是非常经济可行的。

第5篇:畜禽养殖污水治理范文

1 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及危害

1.1 康平县畜禽养殖污染处理现状

近年来,由于规模养殖快速发展,畜禽粪便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康平县原来畜禽养殖场以中小规模养殖场为主,规模化养殖场基本上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有简易综合利用设施的企业仅占30%左右,大部分养殖企业无综合利用设施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而目前只将畜禽养殖粪便采用传统的堆肥方法进行简单处理,作为农家肥直接施入农田,其它废弃物随意堆放。

1.2 畜禽养殖废弃物对环境的危害

(1)污染空气粪便堆积发酵后,会产生氨、硫化氢等有害气体,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污,恶臭造成的环境污染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附近群众的生活环境。(2)污染水质粪便的淋溶性强,尤其是氮、磷很容易发生淋溶损失,能通过地表径流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从而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使水体变黑发臭,并导致水中的鱼类或其他生物死亡。(3)侵蚀土壤在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利用过程中,不考虑农田土壤、作物生长所需的养分量和环境容量,科学确定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还田利用量,会使粪便大量堆积,造成土质过肥,直接腐蚀农田,使其降低或失去生产能力。(4)危害生物。粪便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如不及时处理,会孳生蚊蝇,使环境中病原种类增多、菌量增大,使病原菌和寄生虫蔓延,引起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危害人畜健康。

2 畜禽养殖污染产生的原因

2.1 保护环境预防污染意识不强

大部分畜禽养殖户只注重养殖增效,不重视环境保护,对畜禽粪便等污染物乱堆乱放,任其风吹日晒和雨淋,造成恶臭浓度严重超标,空气污浊,水质污染,人居环境恶化。

2.2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

尽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1年颂布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牲猪存栏500头以上、鸡3万羽以上、牛100头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要求,但其条款还是原则性的,缺乏权威性、强制性;另外也缺少统一处理畜禽粪便的技术方法和标准,尤其是对没有达到上述“办法”中规定存栏数的中小型养殖场的法律监控还是空白,职能部门对畜禽粪便治理的管难以到位,尤其对规模养殖小区、养殖大户的排污监管不到位,造成畜禽养殖发展越快,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就越突出的局面。

2.3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不建全

一方面,由于我国畜禽养殖没有实行准入制度,大部分规模养殖场的建设都是因陋就简,没有统一规划,缺乏必要的污染处理设施;另一方面,由于养殖是微利经营,污染治理投资与运行费用相对较高,养殖户单独治污资金匮乏,大多数养殖场自身很难承受,致使畜禽粪便的处理、利用还停留在直接还田、甚至直接用于水产养殖等粗放模式上。

3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策

为了满足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已经成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年5月了《畜禽养殖场污染物管理办法》,2002年初又了《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畜禽养殖场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进行了具体要求,2010年底国家环境保护部的《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防治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和技术依据。2013年11月11日,国务院颁布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畜禽养殖场污染物处理的目的是要达到无害化和资源化,目前对畜禽废弃物的处理方法主要有:(1)土地还原。(2)堆肥法。(3)畜禽粪便饲料化。(4)高效厌氧发酵工艺处理。(5)废水生物化学处理。其中高温堆肥和高效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实践证明是简单有效的方法之一。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经济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相结合,有效利用和全面处理相结合”的方针。

3.1 发展清洁养殖畜禽规模化养殖

首先要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推广生态化、标准化的养殖模式,发展生态农业。要重视圈舍结构、粪污清理、饲料配比等环节的环境保护要求;注重清洁生产,在养殖过程中降低资源耗损和污染负荷,从源头消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提高末端治理效率,降低污染治理成本,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和“近零排放”。

3.2 推广污染防治技术

一是推广应用环保饲料,提高畜禽的饲料利用率。二要推广粪便的综合利用技术,提倡干清粪工艺,循环水清污,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水的产生和排放,降低废水的污染负荷。三要实施绿色环保养殖,农村分散养殖户应发展以农户为对象,庭园为依据,沼气综合利用为纽带,种、养、加工为产业的庭园生态经济,集中处理畜禽粪便,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四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要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受益人畜禽粪便、雨污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水货和堆沤、有机肥加工、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设施。

第6篇:畜禽养殖污水治理范文

关键词:畜禽养殖;粪污防治;养殖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X71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6)12-0040-01

近年来,畜禽养殖规模在不断地扩大,养殖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也越来越多,畜禽养殖粪便产生量不断增多,但是一部分养殖场对畜禽粪便没有进行合理利用或利用率很低,畜禽养殖粪便污染成为了限制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养殖场缺乏档案管理的意识,不利于养殖管理水平的提高,必须在畜禽养殖粪污防治的基础上加强养殖档案管理,促进畜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1 畜禽养殖粪污防治暨养殖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档案管理意识薄弱

在畜禽养殖过程中,因各方面因素的限制,人们缺乏档案管理的意识,大部分农户认为建立档案与养殖没有什么关联性,忽略了畜禽养殖档案管理的重要性,限制了畜牧养殖管理工作的有序进展。

1.2 法律意识不强,缺乏执法力度

在养殖过程中养殖户法律意识较为薄弱,对《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地认识不全面,大部门养殖户都没有建立养殖档案。

1.3 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单一,防治工作不到位

大部分养殖场设施较为简单,无法有效地解决畜禽养殖与农业种植产生的污染问题,防治工作不到位,部分养殖场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没有进行合理排放,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

1.4 环保意识不强

部分养殖场缺乏环保意识,畜禽养殖粪污防治工作不到位,污水处理不当,阻碍了环保工作的开展。环保部门对养殖场的监督不力,没有及时地对相关现象进行干预,导致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1]。

2 解决措施

2.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档案管理意识

畜禽养殖档案的建立可以提高畜牧养殖管理工作的效率,必须加强养殖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宣传力度,使养殖场认识到建立养殖档案的重要性,管理部门可对养殖场加以支持引导,印制档案,向养殖场发放,保证养殖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2 增强法律意识,加大执法力度

农业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大对畜禽养殖档案管理的监督执法力度,定期对养殖场进行监督并给予相应的指导。可将畜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融入到养殖档案管理制度中,能够提高养殖场的法律意识。同时执法部门对养殖场要定期检查,检查养殖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的情况,如档案的填写是否完整,档案的信息内容是否属实等。对养殖档案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养殖场,要通过相应的惩罚手段进行约束,提高养殖场档案管理的意识。

2.3 增加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加强防护工作

要增加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有效地解决畜禽养殖与农业种植产生的污染问题。做好畜禽粪污防治工作,对养殖场污水进行合理排放,禁止将不经过处理的污水排放到池塘或河水中。增加污水运送设施,对污水进行合理循环利用,节约水资源,提高利用率,避免污水渗入地表污染环境。

2.4 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养殖场应提高环境保护的意识,加强保护环境的力度,加强畜禽污水处理方面的技术培训。环保部门应推动养殖场树立环保意识,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与惩罚措施,以此来提高养殖场保护环境的积极性,环保部门还可通过环境保护执法人员来监督养殖场的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生态环境[2]。

3 小结

加强畜禽养殖粪污防治与养殖档案管理工作至关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加大宣传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意识,增强法律意识,加强执法力度,增加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做好防护工作,保护生态环境,才能够促进畜牧养殖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第7篇:畜禽养殖污水治理范文

1肥西县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现状

据统计,目前肥西县拥有常年存栏量5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猪场71个,3万羽以上的规模化养鸡场107个,1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牛场9个,年畜禽粪便排放量29.8万t,主要污染物COD3738t、NH3748t。

1.1畜禽养殖业污染特点一是污染集中排放。畜禽养殖业从分散的农户养殖逐步转向规模化养殖,出现了新的类似工业企业性质的大型“污染源”。二是加重对城镇的污染。畜禽养殖业正从牧区转向交通便利、人口集中、水源充足的城镇地区。三是呈面源污染形式。畜禽养殖户众多,遍布全县各个乡镇、村落,污染“面上开花”。四是资源得不到综合利用。畜禽养殖业集约化程度较高,导致养殖业与种植业分离,畜禽粪便、污水中高含量有机物不能综合利用、化害为利。

1.2畜禽养殖业污染对环境的影响畜禽养殖业污染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一是水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水属高浓度有机废水,COD、NH3浓度高,排入河流、水库会造成水体污染富营养化,对饮用水源污染尤为突出。如该县花岗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大官塘水库、小庙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张公塘水库、山南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磨墩水库曾因附近养猪场污染以及人工在水库投放饵料养鱼,导致饮用水水质恶化。二是空气污染。由于大量畜禽粪便得不到及时处理,露天堆放发酵,产生大量硫化氢、氨氮等恶臭气体,污染大气环境与周边居住环境[2-3]。三是农田、土壤污染。未经处理的高浓度畜禽养殖污水含有多种有害污染物,长期灌溉农田将破坏土壤各种有机成分,导致土壤板结、农作物徒长减产。四是病毒传播。畜禽养殖过于集中,易导致畜禽瘟疫、发病,其病源、病菌随粪便向外界排出,极易传播人群,危害群众身体健康。

2肥西县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

2.1部分畜禽养殖企业布局不当,选址不合理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前期建设由于不重视环境保护,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批先建、选址不合理,将污染的养殖项目建在乡镇(村)街道、居住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造成环境污染,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环境隐患较大。

2.2种养不配套,畜禽粪便不能综合利用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畜禽需求量逐年增加,畜禽养殖业发展较快,出现大量的养殖专业户及规模化养殖场,在局部区域由于畜禽粪便产生量大且集中,又无足够土地消纳、农牧分离,导致畜禽粪便不能有效综合利用,散发恶臭并随雨水排入江河湖堰,污染水和大气环境。

2.3治理资金缺乏,污染防治工作滞后目前,畜禽养殖业受市场行情、养殖技术、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利润小、风险大、资金缺乏。小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因缺乏治理资金,只能对畜禽粪便进行简单处理,很难按污染防治技术要求治理达标。

2.4畜禽养殖企业环保不规范,环境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畜禽养殖企业环保意识不强,环境管理各项制度执行不到位。肥西县近期对42家规模较大的畜禽养殖企业调查统计数据显示,除11家养殖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外,绝大部分畜禽养殖企业没有完全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环评执行率43.9%、“三同时”执行率29.3%,不能从源头有效控制污染。此外,众多畜禽养殖企业目前还是按照传统农户养殖理念管理企业,对环保工作不重视、不投入,不能严格执行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费征收等环境管理制度[4]。

3肥西县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对策

3.1加强宣传,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认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是一项新的环保工作,目前还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必须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及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管理办法》,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认识。对政府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重点宣传,争取领导的支持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同时加强对规模化养殖企业及广大养殖户负责人宣传,督促其规范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污染防治。

3.2制定畜禽养殖区划,合理规划布局科学制定肥西县畜禽养殖区划,明确划定畜禽养殖适养区、禁养区,合理规划布局,从源头控制养殖业新污染。严把项目选址关,对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居民、文教、医疗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一律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已建设的要及时报政府责令其限期治理或关闭、搬迁。

3.3种养结合、综合利用,多措并举治理畜禽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同于工业污染防治,应坚持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原则,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法综合治理。目前,常用的治理方法有5种:一是对规模较小的养殖户,治理方法主要是将畜禽粪便堆积发酵作有机肥综合利用,通过干粪还田,改良土壤,增加肥力,提高农作物的产量与质量。二是采取沼气方法处理,建沼气池将畜禽粪便、尿液引入沼气池,所产沼气用于燃料、照明、发电,沼液作有机高效生态肥料。如:合肥潜溪山庄生态园利用养猪场沼气作职工生活燃料,沼液用于渔业饲养,沼渣用于林木及蔬菜种植肥料,实行生态循环零排放。三是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主要采用厌氧—物化—生化—生物氧化塘方法处理并配套沼气处理。如肥西老母鸡集团生态园、合肥华杰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合肥华丰畜禽养殖有限公司等较大规模的养殖场均采取上述方法处理,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四是推广生物发酵舍零排放技术。利用特殊的微生物作猪舍中的垫料,通过猪场污水、粪便发酵产生含高蛋白的有益菌,猪食用后利于消化,提高免疫力;定期翻垫料,保证垫料正常发挥作用,做到养猪场无粪便外排,且无臭气,达到污染物零排放。如合肥倪氏农牧产业园有限公司目前采用此方法进行治理效果较好。五是实行种养结合。在养殖场周围发展与养殖业配套的牧草、玉米、蔬菜、果园等种植业,充分利用养殖业产生的粪便及处理后达标的污水,将养殖业与种植业有机结合,实行资源无害化生态养殖[5]。如安徽省保健奶牛场,为有效治理奶牛场污染,在奶牛场周边租赁农田,将奶牛场产生的粪便及部分污水作为有机肥料施入农田,农田上种植牧草,再将牧草喂养奶牛,实行资源综合利用。

第8篇:畜禽养殖污水治理范文

关键词 畜禽养殖;环境质量;现状;防治措施;安徽蚌埠

中图分类号 X5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2-0211-01

近年来,蚌埠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得到快速发展,数量不断增加,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增长点,但与此同时,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所产生的粪污造成的环境污染不容忽视。“十三五”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发展与治理并重、生产与生态兼顾的污染防治原则,加强畜禽养殖的规范管理,推广清洁生产和生态养殖,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和资源化,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推动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 “十二五”期间蚌埠市规模化畜禽养殖现状

“十二五”期间,蚌埠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列入年度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环保部门的职责是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与农牧部门沟通,明确减排技术和监管要求,指导养殖企业按照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二是做好新、改、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加强源头控制,严格环境准入。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养殖场不得投入使用;已建成的畜禽养殖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对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治理并进行处罚;三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环保专项资金,对未完成畜禽养殖治理工作和未列入减排计划的项目不予资金支持,2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开展能源利用、粪污消纳,实施污染治理整治,治理规模总投资约1.2亿元,此举有效推进蚌埠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促进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1]。

“十二五”期间,蚌埠市继续鼓励在散养密集区域,养殖专业户采用“共建、共享、共管”的模式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依托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的治污设施,实现养殖废弃物的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以2014年为例,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模式如下:一是采用干清粪养殖方式的治理模式,COD、氨氮去除率分别达到90%和70%,该模式适用于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五类畜禽养殖场,粪便通过干清粪方式收集后生产沼气、污水进行厌氧―好氧―深度处理;二是采用垫草垫料养殖方式的治理模式,垫料全部农业利用,COD、氨氮去除率分别达到100%和100%,该模式主要用于生猪养殖(表1)。

2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措施

2.1 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可持续发展和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畜禽养殖污染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增强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2]。

2.2 强化措施,全面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2.2.1 依法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推进畜禽养殖业合理布局,是加强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蚌埠市属于国家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按照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发改、环保、农业等部门要按照《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完成本辖区畜禽禁养区、限养区的划定工作,并报市环保局、市农委备案。

2.2.2 严格落实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污染治理。“十三五”期间,仍要坚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前置审批,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国土部门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畜牧兽医部门不得审批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工商部门不得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金融部门不予贷款,农业、环保部门停止对其相关项目资金支持。

2.2.3 完善机制,确保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地做好养殖户的思想教育工作,大力开展对有关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作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重要内容。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行动,鼓励举报违法排污行为。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主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精心制定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摸清底数台账。各乡镇、行政村应落实相应责任人,强化日常监管,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要组织有关部门按时完成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责成辖区环保部门对非禁养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按照时间节点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市环保局对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将畜禽养殖场(小区)落实环保要求纳入日常监管范围。联合市农委指导、协调各县(区)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划分工作,对非禁养区现有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指导做好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和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国土、工商、畜牧兽医、金融等部门要严格审批把关,形成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合力[3-4]。三是部门协同配合,严格考核奖惩。各县(区)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认真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实现畜禽养殖与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应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环保目标考核,并与农业、环保等各类相关奖励补助资金挂钩[5]。

3 参考文献

[1] 王敏.蚌埠市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4(2):254.

[2] 郑梅,刘.蚌埠市畜禽养殖粪污染环境现状及“四化”处理[J].现代农业科技,2009(4):230-231.

[3] 孙力,周晓铁,刘雪刚,等.安徽省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及其防治[J].安徽农业科学,2015(15):375-376.

第9篇:畜禽养殖污水治理范文

一、指导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总体目标,坚持畜牧业发展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并重、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种养结合资源化、源头控制减量化、综合治理长效化措施落实,全力推进“生态”建设。

二、基本原则

源头控制,一场一策的原则。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严格环评审批,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管住新建的,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治理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管好原有的。结合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畜禽粪污综合治理方案。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重点开展121沿线、东小河两侧、薄壳山核桃基地养殖业污染整治,根据畜禽种类、饲养规模、分布地域,分批次、分步骤推进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

农牧结合,循环利用的原则。以种植业为依托,以有机肥、沼气利用为手段,积极引导畜禽养殖场(小区)与农户建立紧密结合、互惠互利的生产关系,通过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的方式,努力实现区域内种植业和养殖业资源循环利用。

政策引导,企业主体的原则。通过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的形式,对治理成效显著并实现长效管理的畜禽养殖企业给予资金奖励,调动养殖经营主体自觉自愿治理的积极性。

三、总体目标

2014年6月20日前,全乡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完成畜禽粪污治理改造任务,实现达标排放。5月底前,121沿线范围内所有养殖场全部进行整改,东小河两侧所有养殖场关停并搬迁,实现零排放;其它区域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完成整改,实现达标排放。建立稳定的农田消纳机制,采取工程化和农牧结合等污染治理模式,发展标准化养殖、生态发酵床养殖,100%实现达标排放。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4年4月25日-2014年4月28日)

乡党委、政府召开全乡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工作,并与村(居、队)签订目标责任状。各村(居、队)落实全乡会议部署,细化工作安排,制定本乡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与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签订目标责任状。同时,认真组织宣传发动,对辖区内所有养殖场(户)发放污染治理通知书,让广大养殖户充分了解畜禽粪污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4年4月29日—6月10日)

大力推广雨污、粪尿、固液“三分离”技术,全面完成畜禽废渣储存设备和场所的配套建设改造;鼓励养殖场(户)配套建设相应的沼气池、三级沉淀池,进行沼气发电或有机肥生产;引导利用生物发酵床养殖技术,积极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对粪污治理不达标的场(户),要指定方案、限期整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予以关停。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4年6月11日-6月20日)

乡政府组建验收组对全乡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发限期整改通知,并及时跟踪整改情况直至整改到位。

五、技术措施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规模、地理位置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规模养殖场内要实行雨污分离、干湿分离和固液分离,并建立封闭的排污沟和污水分级处理沉淀池,使生产和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放,雨水经明沟净水道排放。

(二)使用工程化治污的规模养殖场(户),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或实行农牧结合,污水通过沼气池或其它工程处理做到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并配套消纳的土地,实现沼液、沼渣全部还田、还林,实现“三沼”综合利用,规模养殖场(户)要与种养单位签订沼液和沼渣使用协议书。

(三)使用农牧结合综合治污的规模养殖场要配有相应的畜禽粪污收集、运输设施设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防雨防渗粪便堆积发酵场和污水分级处理沉淀池,并定期清理堆积的粪便和污水,确保场区内清洁。同时规模养殖场(户)要与种养单位签订畜禽粪便使用协议书。

(四)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建立健全生产运行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资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水利、国土、村建、财政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兽医站,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项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兽医站要根据不同养殖规模、不同场区布局拿出切实可行的畜禽粪污治理指导方案,组织专业技术队伍深入治污现场指导。各村(居、队)为辖区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治理方案的整体推进,与畜禽养殖企业签订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目标责任状,开展养殖面源污染危害和治理行动宣传,营造浓烈氛围。畜禽养殖经营主体必须履行应尽职责,强化搞好污染治理就是支持,新农村建设、不改造达标就必须关停的责任意识,主动对养殖场进行有效改造。

(三)实行疏堵结合。环境友好与生态养殖两者并不冲突,只要有针对性地采用治污技术,就能更好地实现养殖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兽医站要积极引导和推进畜禽养殖场进行污染治理改造,指导养殖场采用生态循环养殖适用技术,培育一批集约化、标准化、循环化的养殖企业。兽医站要切实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格限制新建养殖场的准入门槛,加强对已建养殖场的巡查监管,关停一批对环境危害严重又不能有效整改的养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