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消防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消防专项行动方案精选(九篇)

消防专项行动方案

第1篇:消防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公安部提出的“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采取超常规手段整治火灾隐患,集中开展重点单位灭火救援实地演练,全力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火灾形势稳定。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等情况。

(二)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坚决做到“五个一律”:第一,公众聚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第二,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审核验收不合格,以及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就投入使用的严重违法违规建筑工程,存在火灾隐患的,严格依法实施监督,一律依法责令先停后改,同时予以处罚。第三,违反有关规定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的,一律不予批准。第四,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的,一律依法实施拘留处罚。第五,将消防设施挪作它用,擅自拆迁、埋压、圈占、占用、停用或者毁损消防设施,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三)强化消防执勤备战,切实做好救援准备。消防部门要根据“灭大火、打恶仗”的要求,完善战勤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加强各种车辆装备器材的检查和维护保养,保持通讯畅通,使之时刻处于完好状态,并积极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做到一旦接警,能快速反应、迅速出动,及时有效地处置,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消防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动员组织各种媒体,充分利用多样宣传手段,集中力量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积极营造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五)抓住消防薄弱环节,强化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抓好新建的小区、老式的居民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等居民社区以及农村村民大院的防火工作;积极推动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以及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的消防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及城镇居民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加强辖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驻社区(村)民警消防工作职责,落实巡防队处置初期火灾职责,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开展基本的技能培训,发挥处置初期火灾事故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做好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是当前各级各有关部门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认清肩负的神圣职责,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的总目标,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全力以赴,真抓实干,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平稳。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在专项行动中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各职能部门要靠前指挥,跟踪问效,切实做到专项行动认识到位、领导到位、部署到位、时间到位、措施到位。

第2篇:消防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全乡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结合全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1.加大城市商业综合体综合治理力度。各部门要督促属地城市商业综合体及其内设经营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强化“七个一”活动成效,集中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针对前阶段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各地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一家一策”,督促照单整改、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2.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对2020年尚未完成标识化管理的老旧小区,应在2021年1月底前进行挂牌督办整改。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3.加大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力度。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部门要适时组织对前期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4.强化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各部门要组织村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及调压站场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村建等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动火作业处于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中。

5.深化突出隐患综合治理。各部门要结合属地实际,对工业集中区、物流集散地、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集中约谈、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点名曝光、信用惩戒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慑。

(二)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以及各级“两会”前后,要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全力打牢基层一线火灾防控基础

各村要进一步强化村级消防工作组织建设,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市监所、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分布在乡镇及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沿街店面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要全面开展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充分整合现有执法资源,实现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履行消防监督执法和宣传教育等消防工作职责。消防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通过监督员挂点、文员派驻、集中培训等方式切实提升乡镇消防执法水平。“百日攻坚行动”期间,乡镇每月完成不少于2起消防行政处罚,各地消防委托执法开展情况将纳入冬春火灾防控内容进行考评。

(四)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系统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消防部门要紧盯季节交替,充分预判可能发生的灾情,加强火灾风险高危单位熟悉和灭火救援演练、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强化值班值守和指挥调度,切实做好灭大火、抢大险的准备。要加强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联勤联训,加强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与微型站联勤联动、调度指挥、联合处置等机制,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灭早灭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集中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系统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宣传办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学校要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留守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摸清本地区孤寡、留守以及行动不便老人的情况底数,于春节前组织村委会上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一人一册”,落实消防安全看护措施,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消防、市场监管、项目办、文明办等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要分类组织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操作人员以及员工开展“两节”前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各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要深入社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三、职责分工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XX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XX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建立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XX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分工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月10日)。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拟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11日至3月20日)。

结合《XX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乡《关于加强全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各级“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乡政府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乡政府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依托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立全乡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应急管理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职能。各地、各部门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延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法持续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监管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强化督导问责。

第3篇:消防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批示指示精神,根据省消联办和市、区政府领导要求。结合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中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辖区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扣“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聚焦重点、集中精力、攻坚整治,坚决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辖区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压紧压实消防工作责任。建立安委会会议制度,形成行业部门联合检查、执法联动告知单等制度,推动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贯彻“1234+N”消防管理理念(“一完善”,即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确定”,即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三规范”,即规范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四落实”,即落实防火巡查、检查,落实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验、维修,落实消防演练,落实员工教育培训;“N推进”,即推进落实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消防队站建设等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攻坚治理消防安全隐患。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贯彻“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重管理”理念,加强对“三合一”、群租房、养老机构、学生宿舍、医院病房楼、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的管控力度,开展专项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并录入相应系统(对行业部门及基层组织未采用信息化系统的,应形成电子台账,逐级上报),列出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对单销账”,实行“清零管理”,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高压态势。

(三)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落实各社区、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大力推进将消防安全纳入“大数据+网格化”工作机制,全面应用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各社区要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针对辖区九小场所、沿街商铺以及社会单位开展巡查检查、宣传培训。

(四)全面加强消防教育培训。推进消防安全教育“进学校”,部署“千万学生做消防作业”行动。推进消防安全教育进家庭、进人员密集场所。加强“趁热打铁”式火灾案例警示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发生后立即组织面向社会开展警示教育。

(五)全面深化“智慧消防”建设应用。通过搭载“智慧城市”建设快车,加快推进独立式感烟探测、智慧安监、智慧用电、简易喷淋、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等消防安全智能前端设施安装及数据接入,并依托消防大数据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可视化分析等应用。全面推广智慧用电、电动车智能充电等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为抓手,全面提升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工作质效。加强综治平台消防模块管理使用,应用监测信息实现精准监管。

三、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2月1日至2月3日)

根据本方案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各社区、各成员单位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2月3日至3月26日)

结合《集美区侨英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集美区侨英街道中小型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集美区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2021年3月27日至3月31日)

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街道办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将“百日攻坚行动”纳入年终考核,作为政治任务来落实、当作头等大事来完成。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坚决扛起责任、定期跟踪;分管领导要加码推进、狠抓落实,各班子成员要分片包干、捆绑责任,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调度。要将各项重点任务目标明确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实行项目管理,做到人人肩上有责任、人人身上有任务。建立定期研判、协商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度、通报存在问题,推动全街攻坚行动深入开展。

(三)持续督导,跟踪问效。此次攻坚行动成效将列入全街年终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以及没有按照既定时间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严格倒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坚决采取纪律和组织措施予以处理。

附件:侨英街道辖区区级消防重点单位名单

 

 

 

 

 

 

 

 

附件

 

侨英街道辖区区级消防重点单位名单

 

1.厦门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2.厦门喜盈门建材有限公司

3.林德气体(厦门)有限公司

4.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5.厦门虹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6.玉晶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7.厦门统元树脂有限公司

8.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

 

 

第4篇:消防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以*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严控火灾隐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平安*”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力争实现“七个100%”和“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建筑和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营业的场所整改率达到100%。

——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合格率达到100%。

——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高层建筑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制作率达到100%。

——公共娱乐场所的装饰装修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及聚氨酯泡沫类材料整改率达到100%。

——对集中连片棚户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现“四个确保”的目标,即确保市政消防给水安装到位;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居民用火用电基本规范;确保消防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工作职责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县、乡镇两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号)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定期向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落实整治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充分发挥乡镇的组织领导作用和监管职能,扎实推进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解决突出问题,牵头整治违法建筑,全面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明确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物业管理的建筑的责任主体,落实整改经费,按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本行政区域(专)兼职消防队伍的硬件设施和器材装备建设,因地制宜增配消防协勤和保安力量,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二)县*消防大队。负责牵头制订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高层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灭火救援训练、研究,修订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经常性“六熟悉”(即熟悉责任区的交通道路、水源情况;熟悉责任区重点单位的分类、数量及分布情况;熟悉责任区的主要灾害事故的处置对策及基本程序;熟悉重点单位建筑物使用及重点部位情况;熟悉重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情况;熟悉重点单位的消防组织及其灭火救援分工情况)和灭火实战演练,提高战术水平和实战能力。

(三)县国土房管局。督促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配合业主和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并将消防安全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对出现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作降级或取消资质处理。组织开展直管公有住房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落实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物业管理的建筑和无大修基金的建筑的管理责任,引导业主委员会对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四)县建委。负责依法查处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负责加强对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加强在建建筑施工现场检查,将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及措施、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纳入检查内容。推荐使用阻燃性材料用于外墙保温。将消防安全纳入建设诚信档案,对逃避责任、不主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按照诚信管理规定,实施资质、项目管理的控制措施。

(五)县市政局。负责指导和督促供水单位建设、维护建筑室外市政给水设施,保证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消防用水。负责对摊位占用消防车道、占用消防扑救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县商委。负责对大型商贸活动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负责所属直接管理的单位及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所属单位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抓好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七)县国资委。负责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督促企业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八)县工商局。负责在审定、批准、颁发《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等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时,依法对有关消防安全条件进行监督管理。对*消防部门抄送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被责令停产停业单位,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予以处理。

(九)县安监局。负责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实施综合监督内容,并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责任考评。负责构建安全保障机制,检查督查安全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责任保险的落实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通报*消防等部门处理。

(十)县规划局。负责规划消防道路。在建设项目规划行政审批中,将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场地、防火间距等作为重点审查的要素,督促建设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通过方案审查,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一)县文广新局。负责履行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把场所是否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作为办理文化娱乐经营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被*消防部门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的公共娱乐场所,依法撤销相关批准文件。组织实施消防知识宣传,在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播放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内容和公益消防广告。

(十二)县督查办。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整治重点、整治效果等内容进行督查督办。

四、时间及步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5月7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新《消防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制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专项整治的时间、重点、目标、措施,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二)摸底排查阶段(5月8日至7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整治范围,围绕整治重点,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对高层(地下)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要全部建立档案资料和基础台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将检查和隐患情况及时报送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职,加大对基层工作指导力度,为凸显的重点、难点问题问诊把脉、出谋划策,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以建国六十周年庆典活动前后为重点整治时段,围绕工作目标任务,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进度,不断强化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各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力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1—12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县督查办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

五、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高层建筑及地下建筑。

1.高层及地下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6.是否制订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

1.场所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及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技能。

(三)公共娱乐场所。

1.场所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卡拉OK厅及其包房是否安装声音或视像警报系统;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内部装饰装修材料、尤其是顶棚、墙面、地面的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等悬挂物的燃烧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

术标准的要求;

6.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及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技能。

(四)集中连片棚户区。

1.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础消防设施是否设置;

3.居民用火用电是否规范,电气线路设置是否穿管保护;

4.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平安*”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安全监管任期责任追究制。要精心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把责任落实到各行业、系统,以及社区、村社和各社会单位,落实到人头和工作的每个环节。

(二)加强隐患排查,实行铁腕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009〕50号)中“三拘留、四整改、五查封”和“三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强力督促整改;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经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和现代消防设施存在重大问题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强制查封;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性场所,不能按期整改销案的,一律实施关停,对直接责任人员实施拘留。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口、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要对属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重点整治内容,制订具体的整治方案。需要联合整治的,要全力支持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局面。

(四)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行动”,坚持综合与专项、条条与块块、明查与暗访、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结合,做到业主自查、乡镇普查、行业部门抽查和县政府督查“四查并举”。其中,企业、乡镇自查、普查率要达到100%,行业部门抽查率要达到30%以上。对发现的问题,要分清原因、划清责任、落实措施、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将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没有进入隐患监管系统、或没有实行挂牌整治的,将按照失职渎职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标语、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整治成效等进行宣传,营造整治氛围。要采取系列报道、以案说法、公益广告、主题宣传月(周)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防法》及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使消防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消防安全知识人所共知。要公布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要落实首接首问责任制,凡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必须及时向政府或*、安监部门通报情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联合执法机构要迅速核实,及时查处,做到件件举报有着落。

第5篇:消防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细化安全责任清单,压实安全责任,集中整治突出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消防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机制,完善制度。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规范消防安全例会,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和培训,用火用电管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档案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宣传以及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等方面的工作措施。

(二)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商场、超市、酒店负责人务必要认真执行“五不”(1.不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2.不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3.不违规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4.不违规安装、使用电气设施和燃气具;5.不违规进行建筑内部装修)、“五保证”(1.保证消防扑救条件符合要求;2.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3.保证消防值班巡查到位;4.保证及时消除火灾隐患;5.保证员工“三懂四会”)的基础上,将创建消防标准化活动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

(一)动员部署与自查自改。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对消防安全进行梳理研判,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攻坚。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逐条逐项落实排查,跟踪督查、一盯到底。

(三)巩固提升。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持续推动各项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第6篇:消防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坚决做好十七大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全力以赴,最大限度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工作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大力整治火灾隐患,集中开展重点单位灭火救援实地演练,及时有效扑救各类火灾,全力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坚决实现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吴锦萍副市长任组长,詹耀祥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信息传递和宣传报道。各地也要相应设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四、主要任务

(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各地要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重要的“三合一”场所为重点,组织行业、系统部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各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要指导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单位、社区、农村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情况,火灾隐患的整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等情况。

(二)集中力量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结合今年公安部部署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依法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在整改期间不能保障安全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开展违法建筑工程整治,凡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违法投入使用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三)集中开展重点单位灭火实地演练,确保打得赢。各地公安消防部队要将执勤训练的重点转移到灭火实地演练,逐一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要害部位开展“六熟悉”演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逐一进行实地、实战、实装演练。要完善战勤保障体系,全面维护保养车辆装备器材,储备足够的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要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随时做好接警出动准备。

(四)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攻势,确保营造良好消防安全氛围。党的十七大召开前,以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动员组织和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集中力量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社区有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人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积极营造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五、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7日)。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工作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8日至十七大闭幕)。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力以赴,全面落实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各项工作。

(三)总结阶段(十七大闭幕至10月31日)。各地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做好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是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各地要按照“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的总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

第7篇:消防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一、工作开展主要情况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市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监察、工会、经贸、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工商和游等相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组

织,在本系统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消防支队成立了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支队长张兰洲同志任办公室王任。各县区也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力口强了对此次专项整汁的组织领导。

2、制定整治方案,快速动员部署。

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下发后,汤建明副市长于4月15日召集公安局、安监局、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消防部门立即制定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方案。17日,汤市长再次召集三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听取工作方案制定情况报告,并审查通过了工作方案。4月2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个了全面部署,汤建明市就专项整治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4月2:日市消防支队i持召开各县区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主任会议,承专项整治进行了再动员部署,要求各指导力、公室明确责任、强<1指导职能。会议召开后,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迅速制定出了符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的整治方案,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展开。

3、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4月21日,汤建明副市长发表题为《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电视讲话,并在《宿迁日报》头版刊登署名文章。市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打出滚动字幕、公布举报电话。在市移动公司、寻呼公司开力、发送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短信业务。印发5()0[份《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在大街小巷张贴。结合消防进社区工作,组织公安派出所民警在社区内进行广播,组织流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同时,组织召开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会议,传达部署专项整治工作。除此以外,还充分利用设在市消防支队的“消防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切实提高他们消防意识与素质的同时,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进行再宣贯、再部署。通过广泛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力促进了整治工作的开展。

4、加强部门协调、单位自查整改落实

市政府对开展好此次专项治理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使各县

区、各部门全面落实了政府、部门和单位三级责任制,明确了治理目标和重点,认清了自身责任和职能,增强了严格标准、依法办事的观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好督促指导作用,对 各平·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及时督查专项…、冶开展以来,汤建o/副市长两次亲自带队,组织安监、消防及厂关专项整治成员单乍对四县二区及个别隐患较大单位的专项警,台开展及自查整改于展情况进行督察。消防支队切实履行好指…,职能,加强与相关{;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了专项整治叭络员制度,加强对名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食㈩’J围绕长效管理扎乡开展工作。市工商局、文化局进一步严格’;将消防安全检查作其办理公众聚集场所许可证照的前置条件,切实抓好源头管理。4市公众聚集场所单位充分认识到了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要自身长期效益的重要性,普遍积极开展了产奁整改。利用“非典:期间各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关门歇业的D叫机,消防支队通过申话联系、书信调查及适时的实地检查等方子、,督促一些存在时恒较长或整改周期较长的隐患单位,充分利用这一时机,在抓好“排典”防治的同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深入整改。这些单位既彻底整改了火灾隐患,又没有影响到正常营业、“非典”过后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受“非典”影响,本次专项整治每阶段依次/帧延了一个月。目前,各单位已将自查整改报告送至各行业主管衙门,专项治理自查整改阶段已全面结束。名行业主管部门正按照计划开展部门验收工作,预计在8月10前结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单位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认识不足,片面强调自身经济效益,对长效管理积极性不高,对火文隐患的整改停留在应付检查层面,不能很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

2、受前一段“非典”防治的影响,消;方安全专项整治的开展也受到了一定影响。各相关部门将主要栉力都放在了“非典”防治上,对开展专项整治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3、应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强化专项整治指导力、公室业务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各主管部门信息统计及交流工作。

第8篇:消防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构筑我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全市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落实到位,市政府成立运城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田生树担任,副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杨维民担任。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领导。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

(3)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2.“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3.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4.地下空间建筑: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车库等地下空间。

5.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6.文物建筑单位: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建筑单位。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贯彻指定国家及省的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情况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3.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间距情况;

4.消防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及灭火器材配置、使用情况;

5.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

7.生产、销售、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四、方法步骤

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9月20日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广泛深入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9月20日至2011年3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行业及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突出重点,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的在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统一交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各级各部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要逐一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报送当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留档备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2011年3月18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本地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2011年3月20日前,市政府将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评验收。市政府将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行动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长、任务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作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为今冬明春“两节”、“两会”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按照职责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对经督促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公安、工商、文化、安监、住建等相关行政部门要依法撤消批准的手续或注销登记、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重大案件,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舆论监督、跟踪整治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部门联合,合力治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牵头,各地要把此次专项行动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督执法人员头上,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部门参加,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各行业,系统开展火灾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实行治安、督察、消防“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严格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全面排查“九小场所”、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他政府部门依据本部门职能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内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排查整治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使单位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火灾预警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进展,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第9篇:消防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结合商业网点规划实施、商品交易市场改造提升等工作,加大对市场违章建筑物的拆除以及对市场消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美饰家建材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该市场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经贸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局长任副组长,商业贸易科、资产管理科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积极做好和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城管办、县消防大队的沟通协调,共同开展美饰家建材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三、治理的依据、范围、内容和目标

(一)治理依据:以相关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等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

(二)整治范围:*县美饰家建材市场

(三)整治内容:市场违章搭建行为、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以及商户非法经营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问题。重点包括:

1.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违反规定在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等问题;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等问题。

(四)整治目标:通过开展集中行动,拆除擅自搭建的违章建筑;督促市场经营者及时停止违法违章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打击无证经营的市场和商户,规范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群众消防意识和消防技能等措施,全面提升美饰家建材市场的消防安全环境,建立健全市场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全面部署阶段(2009年5月)。

5月份制定*县美饰家建材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方案,并于5月底前报市贸易局网点建设处。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09年6-8月)。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由县经贸局牵头,组织县公安局、安监局、城管办、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逐项进行排查,并于6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排查整治工作责任,要求该市场填写《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基本情况登记表》,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存档备查。

整治期间,对各类拒不整改的违法违章行为要加大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开展集中治理专项活动,从严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自行拆除的违章建筑,由县经贸局牵头,公安、消防、安监、城管等部门配合实施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