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财务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财务会计核算办法精选(九篇)

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第1篇:财务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会计集中核算是按照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和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的要求,对县级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一切财务收支,进行会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遏制财政资金挤占、挪用、截留、浪费等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以建立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政管理运行机制,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二、范围和步骤

会计集中核算的范围是县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包括县政府成立的临时机构的财务收支,包括预算内、预算外、上级拨入资金、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等均纳入会计集中核算范围。会计集中核算的步骤: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精心运作的原则分批实施。

三、组织机构和人员

1、成立县会计集中核算改革领导小组。会计集中核算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具体负责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

2、成立县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财、物统一由县财政局管理,办公地点设在县财政局一楼,内设主任、副主任、总会计师、业务部、资金部、办公室等部门。

3、核算中心人员来源。人员主要从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现有财务人员中选调或公开招聘。

四、会计集中核算的管理原则

核算中心会计系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遵循"三个不变"的原则:一是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即年度经费预算仍由各单位编报,财政审核后批复给各单位,同时抄送核算中心;二是单位的理财机制不变,即资金的使用权和审批权仍在各单位;二是会计主体的法律责任不变,即单位的各项收支仍由单位审批并承担相应的会计法律责任。核算中心按照有关的财务会计制度,负责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其财务管理办法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原则进行管理。

集中管理:取消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会计岗位,由核算中心负责审核管理各单位所有预算内外资金。

统一开户:在保持单位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不变的情况下,取消单位所有银行账户,由核算中心统一开户。

分户核算:由核算中心利用计算机网络,按单位类别、分户进行会计核算。

五、核算中心和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职责

第2篇:财务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一、机构设置要规范

财会集中核算制要设立独立的办事机构,直接隶属于各级财政部门,由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和管理。机构名称各地要尽量统一规范,其名称一般应由“行政区划名”、“核算对象的单位性质”、“财务会计核算中心”三部分内容构成,如“某某县(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核算中心应作为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岗位设置要科学

要在各单位设置单位报帐员岗位;在核算中心一般应设置原始凭证审核岗位、出纳岗位、会计核算岗位、总稽核岗位、主任岗位。其中,单位报帐员岗位负责办理本单位的款项缴存、原始凭证初审、定额备用金领报管和核算、与核算中心的财务报销和原始凭证移交手续;原始凭证审核岗位、出纳岗位负责办理核算中心的前台服务业务,分别办理对各单位的原始凭证审核、资金收付结算业务;会计核算岗位负责办理核算中心的后台核算业务;总稽核岗位负责核算中心的内部稽核工作;主任岗位负责核算中心的全面工作。此外,核算中心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计算机管理岗位、工资管理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等。

三、人员配备要合理

核算中心的每个工作岗位都承担着繁重的工作任务,责任重大,因而,对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综合协调能力要求很高很严。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根据以岗定人、精减高效、公开招考、择优录用的原则,配备必要的、高素质的、符合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一般地,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从各单位的现职在岗的会计人员中通过公开、公正地统一考试和考察,录用调配。单位报帐员的配备也要符合会计法的规定,也要进行严格考核,以适应开展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四、运作程序要规范

核算中心的工作要公开透明,要普遍实行“一厅式办公、柜组式作业”的服务组织形式,方便各单位办理财会业务;凡有法定开支标准的财务项目,要将法规、制度依据,具体开支标准全部上墙公开;各个岗位的职责范围、各种业务的经办程序、各个环节的操作规则、会计档案的保管查阅等都要制度健全,有章可循,明确具体,一目了然。

五、要确保资金安全

核算中心统一开设银行帐户既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又要便利各单位存取款项,便利核算中心加强管理。核算中心内部要按照《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报和纳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的规定,结合核算中心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核算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到实处,确保各项资金的存取有条不

紊,处于有效的控制之下,确保各项资金的安全完整。

六、会计核算要合规

实行财会集中核算制后,并未改变各单位的会计主体资格,因此,核算中心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分单位建帐,分单位核算,分单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分单位装订会计档案。

七、实行会计电算化

核算中心承担着一定地区各单位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等会计业务,工作量大,事务繁重,因此,从一开始运作就必须全部实行会计电算化,以确保提高会计工作效率,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为各单位及时准确地提供会计信息。核算中心要根据会计业务量的大小,结合未来会计业务量的发展变化趋势,选择配备相适应的计算机硬件和财务管理软件,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加强对实物监管

实行财会集中核算制后,核算中心只集中管理各单位的货币资金和会计记录,不直接管理各单位的实物资产,而各单位只直接管理单位的实物资产,不管理实物资产的相关会计记录,造成各单位实物资产的会计记录与实物管理相对脱节,价值管理与

实物管理相对分离,容易发生帐实不符问题。为了克服这一弊端,把会计记录与实物管理、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单位各项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帐实相符,核算中心除利用总帐帐户对各单位的实物资产进行价值总量的控制和监管外,还必须对各单位的各项实物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建立明细帐,对各项实物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详细具体地记录,实施严密监控,并将明细帐的记录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减不定期地与各单位的实物资产进行核对,发现帐实不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照国家财会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的原始记录制度、卡片记录制度和实物管理负责人制度,使各项实物资产的增减变动有凭有据,使各项实物资产都有明确的实物负责人,都有人负具体保管、维护之责。各单位绝不能因实行财会集中核算制而放松或放弃对本单位实物资产的管理,使国家财产蒙受损失;核算中心也不能只管理各单位的货币资金利会计记录,放弃对各单位的实物资产的监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九、要明确会计责任

实行财会集中核算制后,核算中心对各单位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也要承担一定责任,但会计法规定的会计责任主体并未变更,各单位的负责人仍然要对本单位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过需要划清核算中心与各单位的会计责任界限。核算中心主要是对各单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准确性、报销手续的完整性负审核责任,对本中心会计人员进行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承担责任,各单位则应对本单位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的实质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核算中心的会计责任与各单位的会计责任不能相互减轻、代替或免除。

第3篇:财务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主办会计岗位职责

1、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行业会计规定,结合公司特点,负责拟订公司会计核算的有关工作细则和具体规定,报经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2、参与拟订财务计划,审核、分析、监督预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3、在部长领导下,准确、及时地做好帐务和结算工作,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明细帐和总帐,对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资产基金增减和经费收支进行核算。

4、正确计算收入、费用、成本,正确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具体负责编制公司月度、年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决算及附注说明和利润分配核算工作。

5、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按月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6、负责公司税金的计算、申报和解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和年检。

7、负责会计监督。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8、负责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9、及时做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10、主动进行财会资讯分析和评价,向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和有关工作建议。

协助部长做好部门内务工作,完成财务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核算会计岗位职责

1、在部长领导下,按照公司财会制度和核算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公司各种核算和其他业务的记帐工作。

2、根据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科目明细帐和使用对应的帐簿,认真、准确地登录各类明细帐,要求做到帐目清楚、数字正确、登记及时、帐证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3、及时了解、审核公司原材料、设备、产品的进出情况,并建立明细帐和明细核算,了解经济合同履约情况,催促经办人员及时办理结算和出入库手续,进行应收应付款项的清算。

4、负责依税法规定做好印花税贴花工作及相应的缴纳记录。

5、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明细核算工作,建立固定资产辅助明细帐,及时办理记帐登记手续。

6、负责公司的各项债权、债务的清理结算工作。

7、正确进行会计核算电脑化处理,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速度和准确性。

8、协助主办会计等做好会计原始凭证、帐册、报表等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就职责范围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9、完成财务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1、在部长领导下,按照国家财会法规、公司财会制度和成本管理有关规定,负责拟订公司各处成本核算实施细则,在上级批准后组织执行。

2、主动会有关人员对公司重大项目、产品等进行成本预算、编制项目成本计划,提供有关的成本资料。

3、当公司推行全面成本核算管理和内部银行何等制时,协助有关主管制定总体方案和实施办法,确定各类成本定额、标准,并协助各部门和下属企业的推广培训。

4、不断监督、调查各部门执行成本计划情况,并就出现问题及时上报。

5、学习、掌握先进的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方法及计算机操作,提出降低成本的控制措施和建议。

第4篇:财务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一、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的意义

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的意义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政治意义突出。街道办事处属于城镇政府的派出机构,是当地的经济社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街道管理工作,与当地居民的关系较为密切,因此街道办事处的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党群关系。党和政府是否勤政、廉政的参考依据就是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这就需要高度注重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尤其是其财务管理工作。经济意义突出。作为政府的基层组织,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财务管理工作,使政府对基层经济数据和基层经济发展加以了解与掌握,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指标,确保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由于金融危机对财政收支的影响,街道办事处可以利用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保证自身行为的科学性,节省资金支出,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加快和谐社会的建设。实现街道办事处的良性发展。当前各个地区的街道办事处在财务管理工作方面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果以财务管理工作为切入点,对各项工作进行规范,不仅可以全面提高街道办事处的公共职能与服务职能,还能加强其存在的意义,实现街道办事处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问题分析

当前街道办事处在财务管理工作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财务基础薄弱。对于我国街道办事处而言,其在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方面相对薄弱,缺乏科学先进的财务管理制度,相应的预决算制度与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继而无法有效监控经费支出和办公支出等费用。同时在财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缺乏切实可行的计划,资金利用率低;会计核算工作中缺乏决算和预算的监管,导致二者与实际内容相背离,经常出现虚列支出、预算内资金和单位往来资金混用等问题,不能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使其长期挂账;对会计核算方法进行人为随意变更,引起负债和资产不实问题。

第二,财务核算不真实。街道办事处在实际工作中,基本是以内设部门为依据,分别设账,向财政部门提供的是行政经费账目报表,而不是合并报表,这样往往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出街道办事处的总体财务情况,影响廉政建设和政府部门对社会资源的分配。通常街道办事处在财务管理中易出现资金决算不准确、财务核算不真实等问题,如街道办事处在暂存款科目中纳入收取的道路改造配合劳务费等,极易导致收支不准。

第三,资产管理不规范。在街道办事处核算工作中,由于相关会计人员的技术素质相对较低,不能准确区分投资性房地产、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等,在固定资产中纳入不达标的项目,致使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科学。同时管理的形式粗放简单,存在账实不符等情况,如没有定期盘点部分固定资产,难以及时记账报废和调入的固定资产,部分购置及入账的办公设备等没有开具调拨单等。另外,街道办事处和街属企业的部分资产的产权关系不够明确,没有将国有拆迁补偿资金和国有资产等记录在账目中,监管力度不足,并且监控设备、空调、打印机、查询机和办公用房等固定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账,影响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的措施

(一)完善内部制度,加强监管

街道办事处应该严格按照现金结算纪律和管理制度,加强往来账项管理与财务收支审核,按照审核程序管理报账原始拼争,认真执行会计人员、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员、财务主管“四方会签”制度,明确票据管理规定,以免出现不合规发票入账的情况。同时街道办事处可以构建往来款项定期清理与核对的制度,由专门人员负责应收款项的催收工作,及时清理调整呆死坏账,严禁利用往来款项对财政收支进行调节。此外,相关审计和财政部门应该积极发挥出自身的职能,加大对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的力度,对资金收支和会计核算等工作进行严格把控。首先,审计部门应该积极监管街道办事处财务收支的效益性、真实性、规范性,要求相关领导正确履行自身的职责,组织领导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利用查错等方式规范资金的使用,有效遏制违纪违规行为。其次,财政部门应该向街道办事处的财务管理人员宣传相关的政策法律,尤其是最新财经法律法规,为其提供辅导与咨询,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活动,使其更好地了解工作中的相关要求。当然对于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工作,财政部门也要加强决算、执行、预算等环节的审核,一旦发现问题,则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加以解决。

(二)构建财务核算中心

财务核算中心的构建可以对街道办事处及其附属部门的财务收支进行集中反映,及时全面反映整个街道办事处的财务情况,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通常实施财务管理工作时,可以将财务核算中心设置在街道办事处及其所属部门,配备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在财务中心管理中纳入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金活动,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与资金核算。同时街道办事处应该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财务制度,如结合内部控制来设计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保证财务核算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财务管理的精细化和规范化发展。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第5篇:财务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一、区级机关资金管理方式改革的范围

实行机关资金管理方式改革的单位为: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人大、区政协机关,区人民团体、区派、区法院、区检察院以及由区财政全额拨经费的局级事业单位。

实行机关资金管理方式改革的资金范围包括三部分:一是财政拨款的行政经费、事业经费(包括中央、省、市有关部门通过财政下拨的专项经费);二是预算外资金;三是其他收入。各单位的基建、城建、技改等项目经费及特费、专用基金暂不纳入集中结算。

二、实行机关资金管理方式改革的基本运作方式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设立*区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负责对区级机关资金的收付、结算和电子网络管理。

实行机关资金管理方式改革基本运作方式为:银行单一账户,资金集中收付,会计网络核算,信息实时反映。

(一)银行单一账户。就是指单位的所有银行账户一律取消(工会、学〈协〉会、食堂、党团经费账户除外;运作初期暂保留基建、城建、技改等项目资金及特费、专用基金账户),由单位根据银行账户注销有关规定,在纳入核算中心办理结算的一个月内办理销户手续,并将其存款余额全部转入核算中心;对其所属的实行独立会计核算的单位银行账户暂时保留;对个别下属单位较多、业务量较大的主管部门,经财政部门审定允许开立一个资金转拨账户,此账户只能用于核算中心资金的划入和对下属单位资金的拨付。取消单位银行账户后,由核算中心统一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为便于核算中心数据传输、分户结算,核算中心为单位设立识别编码。

(二)资金集中收付。收入方面:各单位所取得的各种已纳入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管理的收入直接解缴区国库或通过财政专户解缴区国库,取得的各种预算外收入仍按现行管理办法直接缴存区财政专户;各单位按规定上缴上一级或补助下一级的款项,由区国库或预算外财政专户逐级划解直达上一级或下一级国库或预算外财政专户;单位取得的其他收入均须缴入核算中心账户。支出方面:对改革单位已列入改革范围的所有资金拨款,必须拨到核算中心账户结算支付。为加强单位支出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须建立单位财务审批、资金领报专人负责制。单位应指定财务审批人和经办人,并要求预留一张盖有单位公章及财务审批等人签名、盖章的印鉴卡报送核算中心备案(格式见附表一)。单位的有关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结算,以及经费的拨入、付出、往来代收代付等,均由单位指定的财务经办人或委托经办人到核算中心办理。

(三)会计网络核算。核算中心建立行政事业单位总账套,分账套通过网络连结到各单位,各单位按照统一的财务会计软件进行核算(包括凭证编制、账薄登记、报表编制等),通过电子网络自动传输到核算中心。

(四)信息实时反映。通过信息网络实现机关及局级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信息实时、同步反映。通过点击单位账套,可实时查询资金使用流向,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及时准确反映单位会计核算过程。

核算中心资金结算采取柜台式服务,通过核算中心开展对外受理结报,并由核算中心开户银行在财政服务大厅设立专柜,现金、转账、汇兑、托收、托付等出纳业务。

三、机关资金管理方式改革具体业务操作办法

(一)财政经费申领程序

1、月度经费申领(不含预算外资金)。每月下旬,财政有关科按正常经费预算的十二分之一提出下月《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经费拨款明细表》(包含二级和基层预算单位转拨经费),经审核签章后送交预算总会计办理资金划拨(年初预算指标未下达前,参照上年指标进行管理),预算总会计将资金划入核算中心后,应及时将单位正常经费拨款明细表(核算中心记账联)送交核算中心便于记账。

2、临时经费申领(不含预算外资金)。单位临时用款需另行填写《预算经费请拨单》,向财政有关科提出拨款申请,经业务科经办人和分管负责人签名盖章后送交预算总会计办理资金划拨(其余流程同月度经费申领)。

3、一次性项目经费申领(不含预算外资金)。单位填写《预算专项经费请拨单》,向有关科提出拨款申请,经有关科经办人、科长、分管局长、局长签字后送交预算总会计办理资金划拨(其余流程同月度经费申领)。

4、办案经费申领:由单位填写《执法、执罚单位办案经费请拨单》,向有关科提出拨款申请,经有关科经办人、科长、分管局长、局长签字后送交预算总会计办理资金划拨(其余流程同月度经费申领)。

5、下属单位实行独立核算的经费申领(不含预算外资金)。主管预算单位实行资金管理方式改革后,其下属单位的经费由会计核算中心负责转拨。月度经费由主管预算单位在每月末提出下月下属单位的拨款申请,交有关业务科审核、划拨后由会计核算中心直接划入下属单位账户或主管部门转拨户。临时经费、一次性项目经费、办案经费申领,由主管预算单位向财政有关业务科提出申请,经有关业务科审核、划拨后由核算中心予以转拨。

6、预算外资金申领。用于机关本级的预算外资金,需向有关科提出《预算外资金用款申请书》,经业务科经办人和分管负责人签名盖章后送交预算外总会计办理资金划拨,预算外总会计将资金划入核算中心后,应及时将单位预算外资金用款申请书(核算中心记账联)送交核算中心便于记账。机关下属单位预算外资金申领,在机构改革前,仍按现行操作办法,由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部门直接划拨。

7、暂存性资金申领。暂存性资金是指未纳入财政预算但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如:社会保障资金、住房资金、职教经费)。单位申领时,需填开《预算外资金用款申请书》,向有关科提出拨款申请,经有关科经办人和分管负责人签名盖章后送交预算外总会计办理资金划拨(其余流程同预算外资金申领)。

8、政府采购资金申领和使用暂按现行操作办法执行。

单位经费支拨时,由单位指定经办人持单位财务负责人的有关审批凭证到核算中心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单位累计领报的额度不得超过批准的预算,如超预算,核算中心将无条件拒付。核算中心会计按有效凭证分单位及时入账。

(二)票据领用规定

为加强票据管理,核算中心所需的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等票据由会计核算中心根据用量统一到开户银行购买,并由专人进行登记和管理。单位根据业务需要使用量到核算中心领用票据,并办理签收手续。单位使用时需将《会计核算中心票据使用申请表》(格式见附表二)和填写好的支票,经单位财务审批人批准后,送交核算中心。核算中心按照规定审核、盖章后交单位财务经办人。对具体金额无法确定的给予领用限额支票。

(三)现金管理规定

为严格现金管理,维护财经纪律,对单位现金实行备用金限额制度。备用金限额根据二至三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核定(具体领用方法同票据领用规定,《会计核算中心备用金(提现)申请表》格式见附表三)。单位现金管理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电子网络管理规定

实行电子联网后,为确保会计核算信息的准确、及时,单位应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统一的财务软件设置的会计科目、预算科目及科目编号进行财务处理,有关科目设置不能任意变更或添减,如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核算科目,需将有关内容抄告核算中心,并由核算中心统一设定备案。对用于发放个人收入的资金,需在有关记账凭证中说明发放资金来源和发放标准。同时,为便于对各单位会计信息的查询和监管,原则上单位记账时间为日清月结,对会计业务量较少的,至少每星期一次。核算中心根据需要对各单位会计数据进行管理和汇总,并按照职责分工把单位数据拆分到财政有关科室。实行电子网络管理后,有关领导和部门可以在权限范围内通过网络及时查询财务收支情况。

(五)单位其他资金收入(指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缴收入、经营服务收入、其他收入、往来及代管款项等收入),必须缴入或汇入核算中心账户。由各单位开具收据并将区核算中心开户银行、账号等告知缴(划)款单位,由其将资金划入核算中心。收取的现金由各单位填制现金缴款单缴入核算中心内设立的银行专柜。

第6篇:财务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关键词: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制度

现行社会保险基金是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劳动者因年老、患病、生育、失业、伤残、死亡等原因而中断劳动,或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建立的专项基金。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和快速发展,社会保险基金覆盖面的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业务拓展及累计结余资金规模越来越庞大,作为以社保专项基金为核算主体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保基金发展的需要, 显露出越来越多的缺陷,完善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制度刻不容缓。

一、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特点

社会保险基金作为国家社会保障资金,有其本身的特殊性,区别于其他营利性专项基金。社会保险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其会计核算的内容为全面核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专项基金。

(一)核算主体与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不同

企业和行政事单位会计核算主体为会计核算主体,具有经济主体和业务的统一性。而社会保险基金核算主体为基金本身,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核算单位经费和各项社保基金。

(二)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方式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政府财政资金核算方法一致,能及时准确的反映核算当期基金的收支余情况,防止基金虚收虚支空账现象。

(三)社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收支核算和资金账户设置有其特殊性

1. 社会保险收支涉及财政、税务和社保经办机构,税务机关征缴收入从国库收入户划入财政专户,待遇支付时由社保经办机构列用款计划从财政专户拨款至支出户,再由支出户支付到具体享受待遇的人员,会计核算体现了对社保基金核算的特殊性。

2. 根据会计制度要求,社保基金收入户、财政专户和支出户需分开设置。收入户、财政专户、支出户之间的关系为,收入户归集当月基金征缴的在途资金,次月由财政管理基金部门将收入户资金划入财政专户,只收不支,支出为社保经办机构按用款计划由财政专户拨入资金,只支不收。

二、现行社保基金收支运行中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方式单一,“收付实现制”存在缺陷

实际工作中部分参保单位存在补缴和预缴社会保险费,以及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未按时结算医疗费用的现象。

1. 在现有会计核算制度下往往将补缴和预缴的社会保险费确认为当期收入,造成当期入账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收入虚高。

2. 协议医疗机构未按时结算医疗费用,根据我县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超定额部分年底经考核后一次支付,费用支付时间为下年度,因此不能准确的核算当年实际发生的医疗费,造成当期实际支付费用少次年费用虚高。

(二) 基金债权债务无法准确核算,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

1. 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延期缴费业务只有在实际缴费发生时确认收入,不能在会计报表上确认债权,在社保费所属期间内也不能分摊确认。

2. 对长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能在基金收支报表中得到真实反映。相关业务数据和信息只能在社保业务系统中查询,财务系统没有任何信息,造成基金欠缴保险具体信息查询和核对困难,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和真实性,不利于基金管理。

(三) 基金实现收支两条线,存在财政专户资金和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基金账账不符现象

1. 实际工作中,当月缴纳的社保基金收入当月入账,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国库收入户对账单金额确认收入,作财政专户存款增加。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根据收入户次月归集财至财政专户,有时也因为经办人员操作原因不能及时归集费用导致财政专户存款余额账账不符。

2. 根据基金会计核算要求,养老、医疗等险种的基金转移收入从异地转入财政专户,社保经办机构核算异地转移收入需和财政对接方能入账,存在会计核算期间不一致现象,最终导致账账不符。

3. 经办机构设置收支分离,部门对接不畅导致账账不符。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基金征缴和支付设置,分别设立了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和待遇支付中心,征缴中心经办基金缴纳和转移收入,支付中心经办基金待遇支付。月季未由支付中心根据征缴中心提供的基金收入汇总编制基金报表。由于征缴中心不编制基金会计报表,只编制基金科目余额表,同时对上级单位不要求上报报表,没有严格的报表上报时间和准确性要求,经常出现经办机构会计核算数据信息沟通、传递不及时,造成账账不符。

(四)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存在重编制轻执行情况

基金预算作为财政资金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规范预算编制过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但实际操作中各项基金的预算重编制轻执行,对预算执行不到位的没有考核监督机制。

(五) 基金监管手段落后,监督机制不健全

各级社保基金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内控制度均对业务操作层面进行控制,对财务会计核算方面的监督只是要求按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没有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督考核量化指标。

(六) 加强基金财务管理,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当前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主要为财政专户存款,保值增值只能来源于定期存款,支出户存款保值增值来源于银行活期存款优惠利息收入。大量基金存量资金存在贬值的风险。

(七)基层财务专业化人才匮乏,重业务轻财务现象时有发生

受基金内控制度的要求,单位负责人对基金征缴、待遇支付等业务经办较为重视,普遍认为基金财务管理只是收付账款基础性工作,导致社保单位负责人对财务管理重视力度不够。目前基层社保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普遍缺少业务钻研精神,工作中不能把各项基金业务政策和基金财务有机结合,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解决措施和建议

(一)社会保险基金核算明确纳入政府核算体系,基金预决算统归政府会计体系

从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中看出,当前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工作主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但是每年编制预决算报表时由财政和社保部门共同负责编制财政、社保两套报表,不仅加大社保经办人员的工作量,也造成了由于编报口径不一致来回重复调整数据的现象,建议由政府牵头,财政、社保统一报表编制方法、口径,整合成一套报表,便于政府统一编制预决算。

(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基础工作,加强社保经办机构整合

应建立大部制机构,规范基金财务经办流程,提高会计信息流转速度。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特点科学合理设置社保经办机构,减少基金财务经办流程,使业务和财务数据高度统一,数据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基金会计核算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和账实相符。

(三)采用收付实现制和采用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

单独采用收付实现制,难以做到基金收支核算准确,资金管理上也很难做到相互牵制,同时为使基金统计和会计报表数据相一致,建议采用两种核算方式相结合。

(四)部分险种核算改单一会计主体为双会计主体的核算模式

养老、医疗保险基金核算由统筹和个人账户基金构成,可以分别设置为会计主体进行核算管理,在财务系统内一个险种列两套账。

统筹基金设置征缴收入一级科目,将每季收到的银行利息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利息收入,设置为二级科目核算,支出设置一级科目和根据支出项目明细设置二级科目。基金结余核算统筹基金收入扣除支出的滚存结余。

个人账户基金宜采用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方式,真实反映基金收支情r,具体核算方法为,征缴收入设置为一级科目,收到的利息收入按基金征缴比例划分计入个人账户基金利息收入部分,作为二级科目核算。支出设置一级科目和根据支出项目明细设置二级科目,核算个人账户支出和转移支出。基金结余核算个人账户收入扣除个人账户支出的滚存结余。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分开核算,使个人账户的收支费用能通过基金收支表准确、及时的反映出来,有利于养老保险做实个人账户及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情况。同时统筹基金收支余核算可以更加准确的反映基金结余和支撑能力。

(五)建立人才培养计划,完善人才评价机制

应重视岗位专业知识培训,扭转社保经办重业务轻财务的现象。社保基金财务管理为基金管理中的核心管理,领导需着重加强基金岗位专业人员知识培训,鼓励参加职称考试提升基金财务人员整体素质。

(六)充分利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基金财务收支监督,增强基金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积极开展基金财务安全风险评估,合理确定风险点、关键环节、关键部门及关键岗位。进一步加强基金财务收支、信息系统控制、审核审批、费用待遇结算、稽核征缴检点环节的控制。健全完善内审机制,加强数据分析,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参考文献:

[1]李素英.我国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建议[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6(10).

[2]谢晨.关于完善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制度的一点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6(03).

第7篇:财务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一、“两制结合”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积极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与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相结合,落实好中央、省厅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要求的同时,又体现出我市的特色。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框架内,最大限度地保留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各取所长。

(二)总体目标: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建立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为主体,集中核算、间接监管为补充的财政收支管理体系,形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三职分离,又协调配合、相互约束、相互促进的内控规范,使之成为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防腐倡廉,提高效益的新型运行机制。

二、“两制结合”的主要原则

1、“明确目标,分步实施”。以建立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模式为目标,充分利用会计集中核算形成的管理平台,优化资源,整合平台,积极稳妥,分步过渡,结合实际妥善处理好结合过程中的机构调整、人员安排、业务衔接等工作。

2、“单一账户、日终清零”。对所有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各项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运作,并于每日终了及时与人民银行进行清算,保证零余额账户的余额日终为零。

3、“提高效率、方便用款”。在保持预算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设置支付程序,简化手续,合理安排人员分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单位用款。

4、“强化监督、确保安全”。增强财务收支活动的透明度,加强会计监督,强化内部控制机制,使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得到有效的监控。并按照“金财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大信息系统建设力度,为推行“两制”有效结合提供技术保障,确保资金安全。

三、纳入改革的单位范围

实现部门预算改革及已实行集中核算的预算单位。

四、改革的主要内容

在前期国库集中支付试点的基础之上,结合我市当前财政工作特点和实际,进一步深化“两制结合”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机构整合

机构更名

在单位原有人员编制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将“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按省厅统一要求,合并更名为“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统一名称对外开展和联系工作。

职能整合

将会计委派管理中心原有的集中核算、审核、监督职能与国库集中支付职能予以有效整合,在业务上实现无缝衔接,并相应调整各科室职能。以“前台收付、后台核算”为主要模式,实现三个有效结合:国库支付和集中核算有效结合,集中监管与间接监管有效结合,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有效结合。为强化国库收付职能和财政监督管理打造一个全新的平台。

科室设置

在原已批复设立的行政核算科、事业核算科、管理科、综合科与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市本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确定设立的审核科、支付科、会计科基础上,另根据工作需要,拟增设信息科。

整合后的科室职责

1、审核科:主要负责指标及用款计划核对工作;负责受理各单位原始凭证、拨款单,依据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等审核原始凭证、拨款单、报账单等工作。

2、支付科:主要负责管理市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特设专户及总资金账户;管理预算单位的预留印鉴;根据审核科审核后的原始单据,办理支付业务。

3、会计科:主要负责资金总账户的资金出入登记和“中心”总预算会计、津贴补贴专户资金核算及账户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的对账工作;协助国库科做好财政资金收支测算、统计工作。

4、行政核算科、事业核算科:主要负责对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并实行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未进行集中核算单位的财政授权资金的追踪问效及按照文纳入间接监管的二级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5、管理科:主要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万元以上维修、工程项目决算审核、重点工程监管、公务用车修理现场鉴证和结算价格审核工作。

6、信息科:主要负责计算机网络建设、系统维护和数据备份工作;负责搜集各类规章制度;组织业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办法、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中心”各类财务信息统计汇总、加工处理,为财政制定合理支出定额和细化编制部门预算提供可靠依据。

7、综合科:主要负责“中心”内部党务、政务、财务、事务及对外综合协调工作。

(二)按照《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收付程序。

第一、“两制接合”后纳入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单位账户设置情况

在改革初期实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及市财政国库收付核算中心总资金账户、过渡账户并存。

建立市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按照《市市本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清理预算单位的所有账户,将改革后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作,同时财政局在人行景市中心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清算备用金账户、特殊性专项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等。

对暂未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账户管理:

1、已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由市财政国库收付核算中心统一开设总账户,取消各单位银行账号,在总账户下为各单位统一开设分账户,预留单位印鉴,实行单一账户集中支付、统一结算的管理制度;

2、非集中核算单位,暂保留单位原来账号,作为过渡账户,以核算原账户结余资金及往来款项、非财政性资金。

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相应取消各类过渡性账户,预算单位的所有资金将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逐步实现由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所有政府性资金的收支,并通过在国有商业银行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处理日常支付和清算业务。

第二、支付系统指标管理程序。部门预算中的基本支出由市财政局预算科直接导入支付系统。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基本支出指标、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指标及年度执行中的调整指标,由市财政厅相关业务科室根据部门预算草案和支出调整情况进行指标细化,并导入支付系统。纳入预算的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指标、预算外资金指标由业务科根据部门预算草案和单位收入缴库情况进行指标细化,并导入支付系统。国库科依据批准的部门预算,将分部门、分基层单位、分预算内外、分类、款(项)的预算指标,在扣除现行拨款方式指标后,传送“中心”审核科作为其控制支付的依据。

第三、用款计划管理程序。由基层预算单位录入用款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政局国库科初审、终审后下达。“中心”审核科依据批复的财政直接、授权支付季度分月用款计划,作为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下达授权支付额度的依据。

第四、支付拨付程序:

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资金拨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市财政国库收付核算中心提出支付申请,经“中心”审核科审核无误后,到“中心”支付科办理直接支付。由“中心”支付科向银行发出支付令,然后通过银行清算系统与国库单一账户或非税收入财政国库专户进行清算。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和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国库科申请授权支付的月度用款额度,经批准后,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限额内向银行开出支付令,银行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清算。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结算,主要通过转账方式进行。预算单位需要现金支付时,可按照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

3、特设专户的支付。根据支出类型,按相关程序办理预算外资金的支付,逐步比照上述程序实施。

对实行集中核算,在“中心”开设分户管理的资金拨付程序:

支出经“中心”审核并加盖“中心”印鉴后,单位到银行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对不实行集中核算,其在保留账户上的资金拨付程序,仍按单位原来模式运行。

(三)“中心”对财政支出的管理模式:

1、支付方式的确定:

(1)财政直接支付:对预算单位的工资支出、大宗物品与服务采购、大型修缮、大中型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等购买支出和转移支付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通过转账方式进行。

(2)财政授权支付:对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含在规定限额内允许预算单位提取的现金)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授权支付可逐步取消,全部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其中单位的零星小额开支,则实行“备用金”核算制,由“中心“根据各单位的情况,核定备用金额度,单位在额度范围内,自行开支,按规定予以报销。

2、审核权限的确定:

(1)对纳入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且实行集中核算的单位,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单据全部纳入“中心”审核。

(2)对纳入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但不实行集中核算的单位,直接支付审核仍由“中心”审核科审核;授权支付除工程造价、公务用车参照景会管[2006]6号、景财办[2005]7号文由“中心”审核外,其余支出由单位自行审核。“中心”将借助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的查询功能,构建“监控—核查—反馈”的动态监控机制,并对其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进行实时监控,加大对单位财务监管与服务,保障财政资金的规范运行。

3、“中心”业务操作主要模式。

业务操作以“前台收付、后台核算”为主要形式。

前台收付—对财政资金的收付业务,通过国库集中收付网络平台进行集中收缴和支付。收入按规定的缴库方式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按审核无误后的原始票据、合同文件等,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后台核算-财政资金在前台收付完毕后,由后台核算部门进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台核算部门按照“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模式,编制记账凭证和会计报表。

(四)纳入“两制结合”改革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

应预算单位及审计、监察、税务等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查账的要求,也由于“中心”办公用房紧张,历年滚存的会计档案难以存放等一系列问题,决定对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历年会计档案退回原单位管理。考虑会计核算的特点与会计期间的年度性,对当年会计资料仍由“中心”统一保管,会计年度满三个月后退回单位保管。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五、配套改革措施

为尽快在我市全面建立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为主体,集中核算、间接监管为补充的财政收支管理体系。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两制结合”改革部署下,密切配合,积极落实各项配套措施,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一)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改革。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学合理地反映各类财政收支活动。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制度,细化预算编制,逐步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创造条件。

(二)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和办法。

首先制定《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档案移交管理办法》、《财务间接监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第二对支出标准滞后于现实的情况,结合我市经济状况,制定相应对策与办法。对一些不宜行文的,通过制定内部参考规定,统一工作规范。

(三)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财政资金专户管理。

首先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结合银行账户年检,搞好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清理和撤并,建立健全预算单位银行开户财政审批和备案制度;第二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财办[2006]12号)的要求,加强财政资金专户的国库统一集中管理,各类财政资金专户的开设,需经同级财政国库部门核准后办理,凡未按规定程序开设的财政资金专户,一律撤销;第三按照同类专户归并原则,对属同一性质或相似性质的资金专户予以合并,进行分账核算。逐步实现财政资金专户的“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统一调度”。

(四)建立健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

围绕“金财工程”大平台建设和“两制结合”改革的总体目标,建立完善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会计核算等为核心的财政综合业务应用系统,推进现有系统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建成覆盖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的信息网络系统,联接财、税、库、行相关部门和全部预算单位。为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拨付效率,推进财政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加强监督制约机制。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及其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内部制约机制等一整套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责任分工、加强监督约束。要按规定配备会计人员,不能出现违规兼岗的情况;规范资金流转程序,资金拨付、账务处理、印鉴管理、资金调度等,一切按章办事,讲求程序。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六、改革的实施步骤

两种制度结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采取“以点带面、自上而下、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方法进行。具体步骤:

(一)成立“两制结合”改革组织领导小组。为加强对“两制结合”改革的领导,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刘朝阳任组长,舒超英、章志昌、万金华、陈庆宁、吴黎明为副组长,国库科及相关业务科室科长、“中心”正、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为成员的市“两制结合”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雷希如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支持,主动配合,认真、及时地解决好改革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确保我市“两制结合”改革圆满成功。

(二)制定实施方案及相关办法,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三)国库集中收付工作进一步扩面,由原来的民政、计生委两个系统增加8个系统,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具体名单:市委、市政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供销社、市规划局、市农业局。明年拟扩面50%,二零一零年争取全面铺开。

第8篇:财务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

加强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通过改革教育经费管理方式,规范学校收支行为,确保教育经费专款专用,促进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二、管理方式

在保持单位“会计主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管理职能、财务统计职能和内部理财机制”不变的前提下,全区各学校财务收归区教体局统一管理,实行“校财局管校用”,由区教体局开设教育经费专户,按照“账户统设、工资统发、集中收付、统一核报、规范管理”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

三、预算编制

区直学校各项收支统一纳入区教体局实行“以校为单位”、各乡镇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实行“以乡镇为单位”的部门预算管理。

四、管理办法

(一)调整管理体系

1、成立“区教育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负责按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原始凭证;办理学校资金结算;核算、监督、管理学校财务收支;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定期编制报送各类财务报表。具体业务在区教体局的领导下,接受区财政局、审计局的指导和监督。

2、取消单位会计岗位,区直学校、仙来学校、通济小学、石洲小学、北岗中学设置报帐员1名,其他乡镇(办)中学设置报帐员1名,所有小学及公办幼儿园设置助理报帐1名。报帐员负责编制单位年度综合预算;向区财政局领用、核销票据,进行收入报解;审核票据;向核算中心领取并妥善保管备用金;定期向核算中心报收支账;登记收支、往来款、固定资产等各类备查账;做好本单位工资发放、增减变动工作及报表报送工作。

(二)调整管理模式

1、账户统设。撤销全区中小学校原在银行开设的所有账户,在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设立独立的教育专户,统一核算各单位财务收支。

2、工资统发。教职工工资仍然按原渠道由区财政统一发放。

3、集中收付。(1)经费收入管理:预算内正常教育事业费、义务教育改革的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局拨到教育核算中心账户统一管理。预算外收入(包括收费收入、捐赠收入、代办业务手续费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代收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等)由学校直接缴入财政归集专户。(2)经费拨付管理:统发工资按现行渠道直达个人账户,其他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由区财政局按年度预算及时间进度拨付到核算中心帐户,学校统一到核算中心报账。

4、统一核报。各单位所有财务收支均由核算中心统一办理,统一按照财务制度要求进行分户核算。单位报账员按照《区教育会计核算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和《区教育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制度》等规定向核算中心领取核定的备用金,并按规定时间向核算中心报账,核算中心进行统一核算。

5、规范管理。(1)严格预算管理。各中小学、其他教育单位按照区财政局综合预算编制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年度综合预算,经区教体局审核后,由区财政局批复,学校预算指标一经批复不得随意调整。(2)严格支出管理。各单位工资福利性支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区教体局要加强对学校工资福利性支出的管理,并接受区财政局监督。基本建设(专项)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工程支出由项目单位按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经区教体局审核、区财政局复核后,由教育会计核算中心直接将款项拨付到项目单位指定的账户。凡属区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采购支出,各学校要列出采购清单及金额,由区教体局审核后送区财政局,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及其他教育单位要高度重视与支持教育经费集中核算管理工作。移交前严禁转移教育资金,严禁突击乱发钱。

(二)各单位要认真清理债务,每年安排一定经费偿还债务。今后不得随意举债,如确需举债要严格实行报告审批制度。要进一步规范操作,在教育经费集中核算管理实施过程中不得使用非正式票据、私设小金库、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坐收坐支等,违者将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第9篇:财务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一、建立与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相配套的财务运行机制

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后,学校对学院将从过程管理转变为目标管理,机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也将转变为为学院铺路搭桥、排忧解难,对学院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与此相对应,校级财务部门也应改变传统的对资金统管过紧、学院自小等传统管理模式,而实行与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相配套的财务运行机制。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高校应该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规模较大的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的特点是:要求高校内部只设一级财务部门,统一领导学校的财务事务,集中管理学校的所有经费,在一级财务部门之外不设同级财务机构,学校所有财务收支都必须通过一级财务部门,校内各院系没有任何财权,也没有制定院系内部财务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的权力。其优点是:将财权高度集中于校财务,有利于集中统一管理,保证学校总体办学思路的有效实施。缺点是学院无财权,不利于调动学院的办学主动性、积极性。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的特点是:学校也只设财务处作为一级财务部门,但赋予了各院系一定的财权,也会在规模较大的院系设立二级财务机构,院系自行管理其创收经费的财务收支,对学校分配给其分管的经费自行安排使用。其优点是:学院有一定的财权,有利于调动学院的创收积极性,促使学院重视财务管理。缺点是不利于发挥一级财务机构的宏观调控与管理职能,容易促使校内各单位各自为政,只重视部门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学校的整体利益。

校院两级管理在财务上主要表现为财权的划分与管理。即如何在校方、职能部门与学院之间合理划分财力资源,既利于学校整体办学实力与活力的大幅上升,又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学院的办学积极性。综上所述,结合当前高校经费来源多元化的特点,笔者认为,在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下,高校财务运行宜采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别核算”的财务管理模式。

该模式的特点是:统一领导是指学校设置一级财务部门,统一领导学校的财务事务,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财务收支计划。对于规模较大的学院设立报账点,人员由一级财务部门派出。学校所有财务收支都必须通过一级财务部门核算。分级管理是指学校将可供分配的高校教育事业拨款(不含专项拨款)按校院两级管理文件中有关财权的划分相关规定向学院下达预算指标。学院根据一级财务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结合本院的创收收入,编制本院的年度经费预算上报一级财务部门。其经费使用权属于学院,学院可在不违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根据本院实际制定相应的经费使用实施细则及相关内控制度。分别核算是指一级财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年度经费预算,分学院设账管理,进行经费核算,按学院经费管理需要提供相应的经费报表。

这种核算模式的优点是:校院两级之间职责分明,学院对属于本院的经费有充分的经费使用自,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学院的办学、创收积极性。同时,由于实行分级管理,分别核算,一级财务部门根据相关财务制度及学校的财经政策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一方面可保证会计核算的规范性,保证财务制度的贯彻落实;另一方面可促使学院在不违背学校财务制度的前提下,逐步建立本院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党政领导自觉加大自我约束的责任,进而实现民主理财。其财务管理模式具体如下:

其一,机构设置。学校只设置财务处作为一级财务部门,业务上分两大类,事业类会计和校办产业类会计。事业类会计业务,统一由校财务处设账管理,但对规模较大的学院设置报账点,人员由财务处派出,派出人员直接接受财务处领导。对基建处、后勤集团设立二级财务机构,由财务处委派财务人员负责账务处理及日常财务管理,出具相应的会计报表。校办产业类会计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的校办产业类,校财务处应将其财务人员全部纳入校财务处进行统管。其编制属于校财务处,业务上接受校办产业、校财务处双重领导。

其二,财权的划分。财权的构成要素分为所有权、分配权、使用权和监督权。财权的划分应以校内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前提。采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别核算”的财务管理模式后,所有到校经费及隶属于学校的资产,学校拥有其所有权、分配权、监督权;学院对分配到本院的经费拥有分配权、使用权。

学校的财力来源除财政拨款外,还包括学生交纳的学费以及杂费;社会团体、企业、海内外人士的捐赠经费;学校为社会提供的各种服务收取的各种费用;学校开展科研活动等取得的相关经费等多种来源渠道。主要包括:一是财政拨款、学费及杂费的分配。在经费分配上,实行包干制。即学校对学院实行经费包干制(离退休人员经费由学校统管)。学校先提留一小部分经费用于:维持学校机关职能部门运行的经费;涉及到公共资源以及基本建设等不宜下放或确实无法下放的经费;根据本校的财务管理模式设置的一定额度的校长基金及根据学院目标完成情况用于奖惩的宏观调控。分配到学院的经费由校财务处根据预计的财政拨款、学校的各项事业性收入等扣除学校提留部分外,会同人事处、教务处分工科、理工、文科等专业测算出教工、学生人均基数,上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由校财务处按核定的基数打包下达各学院及后勤集团作为当年的预算总数。财政专项拨款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不作二次分配。二是捐赠经费。成立校基金会,制定基金管理条例,专门负责捐赠经费的管理。捐赠经费有指定受益部门、指定用途的,按捐赠方意愿执行。无特别指定的按基金管理条例执行。三是服务性收费,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收入。执行由国资处、科技处、财务处等制定的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科研管理费提成等相关管理办法,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上交学校后,由创收单位留成使用。

其三,预算管理。各学院及后勤集团根据预算总数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计划编制预算支出经本单位教代会审议,院长办公会同意后上报校财务处。校财务处根据年度预算表的要求对各学院、部门上报的预算进行审核,并按会计科目进行细化后,编制年度预算表、预算报告上报校长办公会。校办产业类会计业务,严格执行学校校办产业上缴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其四,经济政策和内部控制。在遵循学校总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为规范管理,实施民主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学院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一系列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和内控措施,如制定收入分配管理办法,年度考核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规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收入分配政策,应当接受院教代会的审议;如学院的年度预算,应规定若涉及学科建设等纯业务方面的资金投向应当接受院教授会审议;每年应向教职工代表大会通报院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年度预算必须经院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方可上报校财务等内控措施。

二、实施目标管理,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

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后,学校应加大考核力度,实施目标管理,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在财务运行上,具体管理如下:校财务处应分学院以项目化管理的方式设置簿,对各学院根据其年度工作计划实施目标管理,如通过其实际发生的财务数据,对各学院的预算执行情况、总收入及各类收入增长情况,收入构成情况、人均收入情况等进行分析,以评价学院的财务运行能力。

通过对学院学生学宿费收缴情况、支出增长情况、支出结构变化情况、支出用途、生均培养成本、收支比等进行分析,结合学院的内部财务制度、内控制度以评价学院的财务管理能力,考核学院支出管理的有效性。通过对学院年度总收入增长情况及组织自筹收入、科研经费拨款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价学院资金筹集能力。通过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专著出版费及教学、科研、参加社会各类比赛获奖奖励费等的统计、分析,以评价学院的办学效益、产出情况。

校财务处应重视并加大对财务数据的分析、运用,充分利用电算化、网络等现代信息手段,结合本校的财务管理实际逐步摸索出一套科学的财务评价数据,结合目标管理进而建立一套科学的财务考核评价体系,以便于为学校对学院实施目标管理提供财务评价资料。

三、将绩效考评纳入学院处级干部的履职考核范畴

校院两级管理涉及的问题十分复杂,必须要具有良好的改革环境,有效的评价与监督机制才能保证校院两级管理模式的有效实施。高校财务机构应将对学院的经费使用绩效评价纳入议事日程,建立系统的考核评价指标并日臻完善,坚持绩效考评结果网上公开制度,同时,将考评结果主动上报组织部及分管校领导,用财务语言促使学校将绩效考评纳入学院处级干部的履职考核范畴,促使各院部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财务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在制定学院的发展规划与远景目标时,注重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统一,避免短期行为、重复建设;促使学院在学科建设、专业发展上充分发挥以教授为主体的院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专业与课程委员会等学术权力组织的作用,在学院的办学方向、发展规划、财务预算、影响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以及学院的重大决策时,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从而达到民主理财的目的。

四、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强化服务职能

其一,强化窗口服务意识,注重窗口服务质量。首先从主观上,财务处应高度重视核算科的前台报销工作,这是财务处面向广大教职工,提供对外服务的窗口,直接反映财务处的核算水平、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应选派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综合素质高的会计人员担任核算科前台的报账工作。前台核算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整个财务处的核算水平、管理水平。

其二,利用专业优势,为学校、学院筹资献计献策。高校财务机构应积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学院筹资献计献策。如积极举办专项申报培训,帮助各院部处、广大教职工申报专项,在如何填写申报书、如何编制专项经费预算等方面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提高专项申报命中率,以帮助本校获得尽可能多的专项经费、竞争性拨款以补助正常经费的不足。举办筹资专项讲座,拓展院部处领导筹资思路,大胆尝试面向社会吸纳资金办学方式,加大募捐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