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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方法和原则精选(九篇)

德育方法和原则

第1篇:德育方法和原则范文

〔论文摘要文章从网络特征和大学生的身心特.点出发,提出了网络道德教育应遵循学校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网络道德教育与法纪教育相结合、网上与网下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并由此对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进行了探讨。

随着我国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普及,网络作为一种新的信息传播工具,已成为当代大学生获取知识和各种信息的重要渠道。对大学生开阔眼界,启迪智慧等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严重地冲击着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带来了许多消极的、负面的影响,甚至引发一系列网络道德行为的失范问题,如传播病毒、黑客攻击、聊语污秽、人格冲突等,直接危害着网络的有序运行和大学生健康人格的形成。因此,如何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提高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实效性,已成为高校教育工作者必须面对的间题。

一、网络道德教育的必要性

1.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是网络发展状况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网络在我国发展和普及的速度惊人。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统计显示,1997年,我国上网计算机数为29.9万台,上网用户为62万;2001年6月底,我国上网计算机已经增加到892万台,上网用户达到2550万;而截至2003年6月底,我国上网计算机已达2572万台,网民数量已聚增到6800万。在上网一族中,学生人数已成上网比例最高的,达到30.1 %。这些数据充分说明,网络正以极快的速度、空前的广度和深度进人人们的日常生活,并成为当代大学生获取知识、交流思想和休闲娱乐的重要渠道。然而,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给青年学生带来便利、快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如聊天成隐、痴迷黄站、言行随意、沉迷网络游戏等,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的认知、情感和心理。严峻的现实,迫使我们必须重视和加强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

2.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是应对网络信息多元化的需要。网上信息浩如烟海。据有关资料表明,全球数据库总量已达100亿条以上,来自不同国家代表不同的政治观念、文化观念、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信息汇集网上。这些信息良秀不齐,既有大量有益、进步、健康的信息,也有大量淫秽、暴力、反动、庸俗的信息。目前,互联网上90%以上的信息是英文信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凭借网络优势,推销自已的文化、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对上网的大学生产生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必须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提高他们辨别和运用信息的能力。

3,大学生的身心特点也决定了必须对他们进行网络道德教育。大学生所处的年龄段正是他们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期,也是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健全人格形成的关键时期。他们精力充沛,猎奇心强,想象力丰富,喜欢追求刺激。而网络开放性、新奇性、互动性和隐匿性的特点又极大地满足了大学生的这种心理需要。因此,大学生对网络更是爱不释手,受网络的影响更大。但由于大学生在认知水平、辨析能力等方面还不成熟,自制能力较弱,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是非观。面对网上多元价值观的冲突、各种不同文化的碰撞,往往难以作出正确的选择,容易受到误导而误人歧途。因此,必须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提高他们道德选择能力,增强其对不良信息的抵抗力和免疫力。

二、网络道德教育的基本原则

网络道德是现实道德的延伸,但又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因而在网络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应坚持以下一些原则:

1,坚持学校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学校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外因与内因相结合,体现了道德教育的规律,也是网络道德的基本特征和道德主体的特殊性所决定的。网络活动隐匿性的特点决定了网络道德教育应定位于唤起学生道德自觉性,培育学生的道德主体性。这种主体性的培养既需要学校正确的引导、激励和启发.也需要学生的自我教育。通过适当的引导激发和唤起大学生内在的道德需要,使其形成自我学习和自我教育的意识,形成适应网络社会要求的、以“慎独”为特征的自律化的道德。

2,坚持网络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道德教育能关注人们品德教养及行为规范的遵从,但在网络生活中仅靠道德教育是不够的。对网络上的不道德行为应通过纪律、法律、管理的手段坚决予以惩治、禁止,努力创造一个“缺德必惩”的网络道德氛围,网络道德规范的实施才有保证。当然,法律的健全与有效实施不仅取决于法律本身,同时也在于人的道德理性,网络方面的立法和实施亦是如此,它也需要道德的自律和法律的他律相结合。对大学生而言,网络法制教育可以起到调整、控制、矫正其网上行为的作用,最终促其形成正确的网络道德。因此,必须把网络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

3.坚持网上和网下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自身传播速度快、吸引力和感染力强等优势宣传网络道德,对网上的道德行为和不道德行为做出评价,表明爱憎,发挥网上的正确舆论导向。另一方面要加强网下的道德教育。因为互联网的道德问题是人们现实的道德素养在网络上的体现,做好网下的道德教育工作是解决网上道德问题的基础。无论网络如何具有隐蔽性,其行为主体不外是现实社会中的真实的个人,个人道德素质的高低将决定其网络交往行为的文明程度。人的道德素质提高了,判断能力强了,识别是非、真假、正误就不成问题了。

三、网络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道德是人类理性的表现,是灌输、教育和培养的结果,网络道德教育同样如此。因此,探索新形势下进行网络道德教育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对于培养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意识、道德意志和道德责任,提高网络道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强网络道德规范教育。网络道德规范是社会和学校对学生网上行为约束的根据和准绳。哪些网络行为是应该的、倡导的、鼓励的或允许的,哪些是反对的、禁止的;如果违反时将如何处置等,网络道德规范为学生的行为提供了一个具体的参照系和评价标准。目前,我国还没有成熟和有效的法律和道德规范来约束上网行为,但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比较成熟的经验。如美国计算机伦理协会制定的“计算机伦理十戒”,即:“不应该用计算机去伤害他人、不应该去影响他人的计算机工作、不应该到他人的计算机里去窥探、不应该用计算机去偷窃、不应该用计算机去做假证、不应该拷贝或利用你没有购买的软件、不应该使用他人的计算机资源除非你得到了准许或者作出了补偿、不应该剿窃他人的精神产品、要注意你正在写人的程序和你正在设计的系统的社会效应、要始终注意你使用计算机时是在进一步加强你对你的同胞的理解和尊敬”。同时,把发达国家网络道德教育的经验与中国的现实情况相结合,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与中华民族传统道德及社会主义道德相互兼容的、行之有效的网络道德教育体系。

2.把网络道德纳人学校教育内容中,一方面在“两课”中增加网络道德内容,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大学生上网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政治意识、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念和良好的网络道德。另一方面,在计算机课程中增加网络道德内容,教育学生要把网络操作知识与网络道德规范置于同样重要的层面加以学习和掌握。

3.加强网络教育队伍建设。要抓好网络道德教育工作,就必须建立起一支既有较高政治理论水平,又了解网络文化特点,掌握一定网络技术的教师队伍。而作为传统教育主要施行者的教师,大多数具备较强的道德水准和较高的个人素质,在数量与质量上都具有大规模实施网络道德教育的条件,只不过曾经因网络条件的限制而不如意。因此,必须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培训,这种培训应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加强网络技术知识培训,提高教师运用网络、驾驭网络的能力。只有掌握了网络工具,教师才能与学生共用同一网络平台进行交流,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生上网的指导。一个是提高教师的网络道德素养,做好学生的表率,对学生上网起到正面导向的作用。

第2篇:德育方法和原则范文

德育方法的整体性问题是指为了充分发挥德育方法的综合、整体效果,而应科学、合理地处理好德育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德育方法外部关系)及各德育方法之间的关系(德育方法内部关系)。

1.德育方法与其他德育要素的整体性

德育方法与其他德育要素的整体性问题,主要涉及德育方法外部关系,即德育方法分系统要与德育要素系统所包括的其他五个分系统——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途径、德育管理和德育评价横向贯通,互相联系,互相依存,构成整体。德育方法不应游离于德育整体系统之外,而是发挥它在整体中、系统中的应有作用。例如,从德育方法与德育途径的关系看,二者“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根本的区别,是两个不同的范畴。途径和方法是互相影响、相互制约、互相促进的。途径决定方法,德育方法的选择依赖于德育途径。如课堂教学这条途径,决定了讲授法和说明法是基本方法;而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实践锻炼法、考察参观法则是基本方法。另一方面,方法的改进也会影响途径的发展。例如,多媒体信息技术,开辟了网络德育途径”[2]。同样,德育方法与其他分系统的关系也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整个德育系统中发挥着各自的独特作用,而独特作用的发挥又与它们之间的联系密不可分。

2.德育方法体系的整体性

德育方法体系的整体性问题,主要涉及德育方法本身系统内部的关系,即各种方法的关系问题。国内有学者指出:“德育过程的复杂性和德育对象的多样性与变动性,以及制约德育方法的诸多因素,决定了德育方法既是多种多样又是紧密相连的。不同的方法各有侧重,要各种方法巧妙的变换和组合是一种高超的教育艺术,它将使德育方法的整体效用得到充分发挥,从而出色地完成德育任务。”[3]因此,方法的整体性问题必须引起重视。众所周知,每种方法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没有一种方法是万能的,是可以适用于每个人及各种情形的。一种方法,可能完成多种任务,实现多个目标,适合多类内容。同样,多种方法可能完成同样的任务,实现同样的目标,适合同样的内容;而且,多种方法优选组合可能更好地作用于目标、任务及内容。因此,要根据不同主体、不同时空、不同情形,合理选择最合适的一种方法或多种方法,进而充分发挥各种方法的协同、整体作用,以便到达良好的德育效果。

二、德育方法的多样性

1.德育方法的多样性

在教育实践中,德育方法一般可以概括为4类18法:以语言说理形式为主的方法,主要包括谈话法、讲授法、讨论法、辩论法、演讲法等;以形象感染形式为主的方法,如典型示范法、情感陶冶法、影视音像法,小品表演法等;以实际训练形式为主的方法,如社会实践法、调查访问法、参观考察法、常规训练法、大型活动法等;以品德评价形式为主的方法,如奖惩激励法、表扬鼓励法、评比选优法、操行评定法等[2]。除此之外,还有以自我教育为主的自我修养法等。需要指出的是,多样化的德育方法在新时期的发展有所侧重。

2.德育方法的选择问题

方法的根本问题也是选择问题。要想取得德育的良好效果,必须学会在丰富多样的方法体系中选择最合适的方法。因此,科学而艺术地选择德育方法必然引起每一位教育者的重视,也是作为一位合格教育工作者的必备素质。方法的选择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要依据工作的出发点及不同情况和需要,灵活选择。具体到某种原则,人们可以从多个角度列举出许许多多,比如,目的性原则、层次性原则、时代性、开放性、实效性等等,这些原则都有其合理性,对实际工作也有一定的启发价值。但由于上述原则提出及排列的依据不是很清楚或一致,致使人们可以列举无数有关原则,从而使原则的指导价值打了折扣。鉴于此,我们试着遵循一定的逻辑规则,演绎出如下德育方法选择的原则,使德育原则既有限,又有效,解决了前述问题。

笔者认为,原则的提出和排列要明确几个前提条件,第一,为谁的问题。方法不是目的,它要服务于目的,因此合目的性是根本。第二,如何为的问题。要想实现德育目的,必须按照事物发展的轨迹或者规律运作。第三,何时的问题。而规律的作用是在实际情形下发生的,这又离不开社会发展历史状况及时代特色的制约。第四,谁用的问题。方法毕竟是通过教师的选择才发挥作用的,因此,教师的自身特点往往影响方法的选择,即教师应该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方法。我们可以把上述层次的原则视为一级原则,它还可以分别划分出二级、三级原则等。根据这种分析,我们认为德育方法的选择原则(一级原则)问题可以表述为以人为本(促进入的发展)的原则、合乎品德发展规律的原则、历史性原则(时代性原则)和教师主导性原则。这些原则都可以具体到某一级教育,比如,对于当代初中学段的学生而言,则可具体为充分促进初中生品德提升的原则和遵循初中生品德发展规律的原则、紧密结合时代要求的原则和适切教师风格特点的原则等。三、德育方法的实践性

传统的德育方法,往往陷入机械的、脱离社会实践、脱离生活实际与脱离时展的窠臼之中。因此,学生也无法有自己的真实的体验和感受,缺乏情感性。基于此,笔者认为,德育方法必须强调实践性,即重视德育与实践的结合,使德育回归学生真实生活及引导学生为未来生活做准备,并在实践和生活中,强调学生的情感和体验,从而收到良好的德育实效。

1.要重视德育的实践性——在实践中形成美好品德,在实践中展现美好言行

“道德根本上是实践的”[4],这已是古今中外人们的共识。据此,我们也可以认为德育根本上也是实践的。因此,德育工作的全过程应凸显实践性,应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德育的起点,是与学生的已有体会和经验密不可分的;德育的实效,是通过实践来加以提升、检验和展现的。德育就是要引导学生将所学的知识、道理与已有经验相结合,然后内化为自觉的要求,随之产生高尚的情感,并在实践中外显为良好的精神面貌、优秀的意志品质和正确的行为习惯。具体而言,学校除了强调德育与已有感受和体会相结合外,还应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比如,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开展诸如社会调查、社会服务、生产劳动、科学考察、远足等各项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吸纳学生积极参与整个活动过程,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力发展他们的主体性,从而促进学生思想在丰富而有意义的活动中不断提高。同时,通过活动的组织,学生的责任心、组织能力等等也会得到较好的培养。

2.德育方法的生活性——德育回归学生真实生活,并引领学生的未来生活

长期以来,我们的德育方法已成基本定式,模式为“约束—压服—控制”,容易导致学生产生病态的压抑心理和专横型的品质,给师生制造心灵上的隔阂,甚至情绪上的对立,以至于压抑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削弱了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作用。因此,传统的“管、卡、压”等措施不能做到发挥学生主体以及尊重学生的自主道德选择。所以,必须将生硬的道德灌输教育还原成学生生活和成长的过程,进行生活德育。

在生活德育中,德育首先要源于生活,即一定要寻求学生的最普遍的生活,要善于在普遍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充分挖掘教育价值,从而使德育工作可亲、可近、可信,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同时,德育还应高于生活,要考虑到生活的未来性和发展性,积极引导学生为未来的生活做准备,比如,通过引导学生观察他人及成人的生活,再从这种感性发展到理性,形成道德的知、情、意,以便为未来生活中的角色及承担的任务和应具有的品性做储备。

3.内心体验——情感是德育加强与实践及生活联系的重要切入点和关键点

德育的本质在于育德,要培养人的高尚品格,而高尚品格与人对道德的体认及感悟须臾不能分离。因此,要在实践过程中和现实生活中,不断加强体验性教育,调动学生的同情心、责任心及良心,充分发挥情感的作用,使之在学生内心中留下美好、幸福的情感烙印,从而达到以情认知、以情促意、以情带行的境界。情感的积极介入,就可以改变过去空洞枯燥的说教,变“刻意”教育为“无为”教育,发挥“陶冶”、“暗示”、“体验”等方法的作用,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学生的自我思考、自我判断和自我体验。进一步讲,“德育对象的情感对其德育接受意愿、接受程度都会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德育实效”[5]。

参考文献:

[1]孙少平.改革开放时期中小学德育的发展与问题探讨[J]教育发展研究,1999(12).

[2]詹万生.整体构建德育体系总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3]利小红.浅谈中学德育的实施方法[EB//OL]http://chsgez.100point.com/school/chsgez/items/校长文集/xz23.htm.

第3篇:德育方法和原则范文

关键词:教育;途径;高校德育;原则

作者简介:李斯霞(1978-)女,广东梅州人,广东金融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高校德育。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05-0065-02

一、德育的内涵

什么是德育?简单地说,德育就是培养学生品德的教育。目前普遍认为德育包括思想品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另外还有更为广义的德育界定,认为除以上几个方面外还包括法制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甚至是环境教育、预防艾滋教育等等。西方教育理论中所定义的“moral education”较为明确,把道德与政治、法律相区别开来。碍于传统思维,我国常把道德和思想政治相提并论,扯不清理还乱。尤其是到了现代民主法制社会里,道德则更需挂上公民社会的政治素质和意识。对于这一点西方国家的办法是另开设公民教育课,也就是相当于我国的政治教育,从而做到了既适应现代社会要求又明确了德育的内容。因此笔者赞成对德育的定义是:教育工作者组织适合德育对象品德成长的价值环境,促进他们的道德认知、情感和实践能力等方面不断建构和提升的教育活动[1]。下面就学校德育为话题展开讨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德不清

以“门”为例,人民网发表了名为《门:90后女孩是处女很丢人吗?》一文。正如记者所言“看到这个事情的时候,我最初的感觉便是无法理解,真的是无法理解......”,但笔者认为这并不仅仅是无法理解这么简单,也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而是严重的违法事件,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和亵渎的问题。据资料显示,“我国19岁以下青少年平均5%~10%的男孩、3%~8%的女孩有过性经历。1998年以来,在北京妇产医院接受中期引产的女性一半未婚,其中20岁以下的女孩占14%。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犯罪超过了30%,性犯罪案件占18%~25%,并呈上升趋势。”[2]性常识,性道德与法律分不清,法律意识淡薄以至于无知,法守不住如何看德育?

(二)揠苗助长

说到德育,另外一个显著的问题就是不切实际地要求学生,尤其还在小学就冠以高尚高大的高标准来严苛要,脱离孩子身心发展的实际和规律。“小学生的基本思维特点主要是具体形象思维......他们的自我意识正在上升,并且处在由具体到抽象,片面到全面综合的过渡期。”然而,连小学也是普遍盛行的教育思想所谓“爱党、爱人民、爱社会主义”,要求“热爱学习、立志成才”,老师无外乎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接班人”。[3]精英教育作为主角,多考些分数反而最重要。当然,也就不是启蒙培养具有丰富个性和健全独立人格的现代教育。“好”意本没有错,但是根据孩子的认知能力,这种“抽象”的德育对于孩子无疑是无法理解和承受的,多以应付式的死记硬背。相反,学生道德问题中普遍存在“人生缺乏理想,缺乏信念;对爱国主义精神缺失......价值观念的错位,言行举止的失范”成了莫大的讽刺。

(三)与生活严重脱节

一方面,波澜壮阔的市场经济改革,社会大发展,光怪陆离的世界无奇不有,校园难免不受影响。另一方面,激烈的竞争,信息转瞬即逝,生活多姿多彩而富于挑战。这也就要求我们的学校与社会建立同样广泛的联系,让学生走出“象牙塔”,鼓励走进社区乡村,深入身边实际,体验和发掘生活中随处随时发生中的喜怒哀乐。学生可观可感,教师适时引导,培养他们分辨和判断能力。事实上“由于德育和生活社会缺乏建立广泛的联系,故德育内容显得陈旧、单薄,不足以解释当前复杂的社会现象,也不能解决学生的思想实际,于是德育就成了与现实生活和学生实际不相干的东西,成了“来自天外的声音”,既不能激发学生的情感,使其认同,更难促使其内化。”[4]

三、德育工作需要秉持的基本原则

就以上德育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必须从根本处纠正德育工作中的无意识“盲区”,任何“细枝蔓叶式”的探讨都只是空话。这个“根本”就是原则,就是德育工作中的方向,只有坚持了正确的原则才能准确达到目的。关于这一点,国家教育部对中小学德育原则的统一意见是:知行合一的统一原则;生活的原则;爱和民主的原则;主体性原则;体验性原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的原则;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的原则。

(一)必须牢固坚持法治性观念原则

这是第一,也是必须首先需要明确的。然而,在中国的历史传统中,对于法律的认识远没有西方社会所理解的那样深刻和具理性。就中国的现实而言,法治具有脱离传统“人治”的根本意义。西方的现代文明是写在法制之中的,它的力量犹如《独立宣言》而被视为圣经。因为最初的“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是作为一种无形的、非程序化的人性光芒深藏于人们灵魂之中,转化为人的情感、意志和信念,而这些原始的道德愿望只有通过制度化的法律才能形成一种强有力的社会规范,使之上升为国家意志,良性的社会道德秩序才有绝对的约束力,不仅为少数道德高尚的人所信服和赞誉,而且成为整个社会的道德信仰和社会成员立身处世的行为准则。法律是道德的起码要求,是道德的底线、是不能踩的“红线”。没有法律作底线,宣扬的那些再完善、再美好的道德最终也不过是说教而已。只有当人们从灵魂上对法律有强烈的敬畏之心,然后才是对违背道德的羞耻感。让人在作出某项行动之前首先去理性地考虑:这样做违不违法?如果人在行动之前想到的是我这样做道不道德,那他就极有可能去做,直至酿成犯罪。试想:对违法犯罪之人,还有什么道德?还讲什么道德?讲什么德育?因此,在现代的社会里,首先必须强化基本的法制理念,让学生首先学法懂法守法,然后才是德育。

(二)必须坚持与人的身心发展规律相协调的原则

“孩子是个性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时期,一般认为:童年是心理和行为形成的敏感时期和关键时期,在0―6岁是自我意识的萌发期、6―12岁是重要习惯的养成期,10岁孩子的性格开始形成,到16岁时形成独立的人格。”再看看“教育部关于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的意见”,对于大、中、小学生的德育目标和内容的特殊性明显缺乏界定,可操作性又不强。而具体到每一个人,他们不同的成长经历和身心的成熟度都将决定是否接受一种所谓的道德。因此,道德主要依靠人们内心的自觉接受,从这个角度讲,要求“教师只是价值澄清过程的促使者,持中立态度,尊重学生自己的结论。”对于教师在德育过程中的角色问题,科尔伯格认为,“道德教育的目标就是鼓励个人发展从一个阶段到下一个阶段的道理推理能力;道德发展不仅是获得一定道德知识的结果,还是个人道德思维方式的质的变迁。”强调对道德行为和现象的判断、评价以及认知上的推理思考,并加以非“定性判断”的引导都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积极的思考能力,减少盲从、被动的人格特点,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同时,积极的认知推理和判断思考也有利于加强对美德体验,巩固成为自觉的行为。因此,在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人格独立的条件下,平衡“知”和“行”才可能凑效。把握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认知特点行为规律之间的协调统一,充实德育的具体目标和内容,是目前德育工作的重要方面。实际上,学校在“知”的方面没有预先做到的情况下,学生不“知”,而强调“行”,在学生内外冲突中,“行”则不可能。更何校园德育“行”之又少。哪里“行”呢?回答是走向生活。

(三)必须紧密结合现实的社会生活的原则

世界著名教育家杜威认为:“学校道德和社会道德应当是统一的”,“不能有两种道德原则:一种为着校内的生活,一种为着校外的生活。”[5]可见,校园里宣扬的道德与生活中通行的道德必须具有一致性。现代教育是为现代社会服务的、培养现代人的教育。然而,当世界倡导文化多元化,民主、创造和独立的伟大精神的时候,依然让教师去统一灌输一种所谓的“美德”和一种脱离实际的价值观,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以美国为例,学校没有统一、专门的思想品德教材,也没开这门课。中小学教师传授一般的伦理道德规范、常识,注重的是发展学生的道德认知能力,把它作为德育的中心任务,注重引导和激发。如科尔伯克著名道德两难问题实验“海因滋偷药”中设置的情境一样,让学生自发自觉地踊跃发表见解,并不横加阻拦或加以对错的评判。在道德实验过程中,学生学会了推理,学会了理解,懂得从不同角度的看问题的方法和思维,而不是盲目听从权威的结论。美国学者认为,道德伦理规范的灌输无济于学生道德水准的提高,真正的教育途径就是实践,让学生在实践中增强道德认识,提高道德责任感,培养道德情感。美国学校德育的重要特色是坚定地为社会实际服务,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需求进行,无论是所设课程内容还是所取形式,都绝无空洞教条之处,一切从实际出发。所谓实践就是通过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与社会服务,增强德育的实效。国家则免费供学生参观各色各样的博物馆,开放国防设施,定期进行国防教育。且看美国上下的建筑物,直至一座普通的居民楼,一辆消防车都飘扬着的星条旗就有所感了。德育是贯穿于每个角落,每一个时刻。德育也就融入整个课程(不是我们理解的某一科目)当中,孩子们耳濡目染、亲身亲历,也就能真正做到“知行合一”。而指望一本教科书,开一门无关紧要的《思想品德》课,不“知”又不“行”的情况下,如何能做好德育工作?

综上,德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一个系统工程。道德建设要从娃娃抓起,在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再根据具体的客观的实际落实到发展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意志品质,丰富健全人格上来。坚持法制性、规律性和生活性的三个大原则。只有把德育中的理念性的问题纠正了,德育的工作也就开始朝正确的方向迈进了。

参考文献:

[1]陈志权,等.研究生德育隐性课程建设初探[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9(2):60-64.

[2]龙一平,沈绍睿.论美国学校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途径及对我国的启示[J].教育探索,2009(6):142-143.

[3]段鹏飞.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中隐性教育的必要性及其实现途径[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9(2):51-54.

第4篇:德育方法和原则范文

关键词:高校德育;评估;指标;体系;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0-0304-03

德育评估系统是整个高校德育系统建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德育评估是根据一定的德育目标制定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科学的方法对高校德育各方面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评比和评价,是检验德育系统各组成部分性能和状态优劣的主要手段和途径。通过评估,能够找出和发现德育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将经验和信息反馈给相关的德育组织和个人,使他们扬长避短、更加明确各自的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德育评估通过对评估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归纳,将相关结果反馈给高校德育管理层,为他们对高校德育工作的形势、状态和发展决策等提供有力的支持依据,从而确保高校德育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高效、高质地发展。可见,要有效发挥德育评估系统的作用,必须完善高校德育评估体系 实施科学规范的高校德育评估。

一、建立和完善高校德育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不能靠主观臆断、有效的评估需要依赖科学、规范的一系列依据来评价和判断,这些依据就是评估中的指标(它包括“评”的指标和“估”或“结语”的指标)。德育评估指标体系是针对不同的评估客体,根据德育目标细化而来的、是德育目标内容的具体化和“量化”;德育评估的主要对象、内容包括:教师思想道德评估、学生思想道德评估、内外德育环境评估、德育过程的评估、德育管理评估、校级、院系级、班级德育水平评估等。德育评估指标体系的制定应针对不同的对象内容分门别类地进行。建立和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应坚持如下原则:

1.指标体系的建立要坚持科学性和合理性相结合、可行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德育评估指标体系的确立要因地制宜,能很好地反映德育总体目标的要求和各分目标的特点,做到各分目标所占评估的比重和分量合理适度,德育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需要经历一个从规划设计、调整到在评估实践中检验,再规划设计、调整、再检验的反复、复杂的过程,才能形成一系列相对科学、完整的指标体系。所以,德育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应根据德育目标内容的特点,采用相应的统计、模糊、加权等数理方法,分析、归纳和推理等思维方法,以及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德育过程检验法。将这些方法共同作用于评估指标体系的确立过程中去,使其逐步科学化、合理化。同时,指标的建立根据不同的评估层次、对象内容特点要有相应的针对性,指标体系应分门别类、条理分明,易于理解、便于把握和操作。

2.定量与定性统一的原则。有什么样的德育目标,就会有相应的评估指标,德育评估指标体系中定量和定性标准的统一共存是德育目标系统定量和定性统一原则的必然要求。定量指标是可以用数据或确定性的词语来界定的目标标准;定性指标则指无法用数据或确定性的词语而只能用非确定性、描述性的语言来界定的目标标准,其自身存在模糊和不确定性,容易引起理解和运用上的偏差。比如:遵守交通规则就可以用违反交通规则的次数和一次都没违反来量化,而人的品德评价标准则只能用良好、高尚等描述性的语言来定性。当然,为了减少定性标准的模糊和不确定性,可以运用量化的手段,如上例,在做品德良好描述的同时辅以两三个能体现良好品德的特例,对定性指标加以量化说明和界定。因此,德育评估体系的设计和确立应体现定量和定性统一的原则,该定量的指标要定量、要科学量化;该定性的指标必须定性,定性指标的描述应尽量减少语言表达的不确定性,并尽可能的辅以量化的说明和界定。

二、优化评估过程,提高德育评估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德育评估工作的实效性主要通过评估过程的优化来实现,如何科学规划和设计评估方案、步骤,合理把握评估的方式、方法、原则和层次是评估过程和德育评估工作的关键。

1.科学规划、设计评估过程的步骤和程序。一般情况下,评估过程应分为如下几个步骤流程:第一,确定评估的主客体。解决由谁来“评”,“评”谁的问题;第二,确定评估内容和评估指标。比如要评某一院系,是评其德育过程(比如:开展了多少德育活动等),还是主要评价其德育效果(学生品德的状况水平、教师师德表现等),或兼而有之。不同的内容,其相应的评价指标也不相同;第三,实施评估,按照指标内容,使用相应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在时间和空间上展开评估;第四,使用相应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对评估得出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做出结论;第五,对评估活动本身进行评价。评估活动完成后,必须对德育评估进行再评估,检查评估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评估结论是否科学、准确,评估方法是否得当等。总结评估工作的得失,以此促成评估工作的改进和提高,保证德育评估有效持续进行。

2.根据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评估方式。根据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的不同,德育评估方式大致有如下几种:第一,整体性和重点性评估。整体性评估主要指对校级或院系级德育工作(包括:德育管理、德育过程、德育效果等)的全面评估,重点评估是指针对学生个体、某一核心德育内容指标等进行的评估;第二,短期与较长期跟踪评估,短期评估要求在较短时间段内完成,是较常采用的一种对客体的评估方式,较长期跟踪评估往往是为了某一特殊的目的和需要,对客体进行较长时间的跟踪观测评估;第三,考评、互评与自评。考评主要指上级对下级进行的阶段性评估,互评是同级之间的相互检查评估,自评则是自我检查评估,互评和自评是经常性的评估方式;第四,绝对评估和相对评估。绝对评估是对照德育评估指标标准对客体进行的评价评估,相对评估则是根据评估内容对同类客体进行得比较性评价和评估,比如,甲系比乙系的德育效果好就是相对评估能得出的结论。

3.合理、灵活运用各种评估方法。实施评估的方法多种多样,不胜枚举。有听取汇报、座谈、走访法,也有抽样调查、问卷、查阅、视察见证法,既有个别德育项目的单项测试法,又有整体德育目标考评的综合测试法等。在给出评估结论的过程中又可采用相应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统计、模糊、加权等的数理方法,分析、归纳和推理等的思维方法。合理、灵活运用各种评估方法能够避免形式主义和纸上谈兵,使评估过程更加科学、规范、公正、客观。

4.要确保德育评估的实效性,评估过程的实施还应坚持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科学性原则要求德育评估过程应符合德育过程的发展规律。评估过程中的程序、步骤和各种手段、方法的运用应科学、合理、规范;对评估体系中的指标和要求的使用上,既要对量化指标严格把关,又要对定性指标在掌握其“要义”的前提下,善于变通、灵活运用,使德育评估效能的发挥真正落到实处。(2)时效性原则。德育评估的时效性原则是指德育评估工作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以发挥其应有的效能。每一个德育目标的实现都有一定时间的限定性,这是德育目标管理的内在必然要求,也是对德育评估提出的时效性要求,否则,没有时限的德育目标管理就成了无效的管理,没有时效性的评估便成了提前的或过时的评估,也成了缺少最佳现实依据的没有意义的评估。(3)公平和公正性原则。德育评估的公平和公正性原则指德育评估过程要客观、公正,真实反映评估客体(对象)的“原貌”。德育评估主要是对“人”的评估,评估主体(评估者)也是富有主观意识和情感的“人”,也有自己的情感倾向性,因此,在评估过程中出现情感分和印象分也在所难免。另外,由于不同的人在理解角度和能力上存在差别,同时,定性描述性指标本身具有模糊和不确定性,所以,不同的人对评估标准,尤其是对定性标准的理解和把握存在不同,甚至相去甚远,导致不同的评估主体在评估指标尺度和标准的把握和运用上产生偏差,进而导致不公平和不公正现象的发生。这些都要求德育评估的管理和实施者不断提高自我政治、思想理论和道德水平、增强评估业务能力,抱着对德育事业和对评估客体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灵活的运用评估标准,尽量杜绝“人情”分、“关系”分,规避“印象”分和“情感”分,使德育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和公平地顺利有效地展开。(4)社会评估和学校评估相结合的原则。虽然,学校是高校德育评估工作的主体,但是,高校德育评估不能仅限于校内,搞封闭式的评估。高校以及高校中的人在社会中的形象,高校中的人的品德等表现在社会、家庭中获得的评价都应是评估的一部分。因此,高校德育评估应该结合社会评估,进行全方位、客观、立体地评估。

三、优化评估队伍,畅通信息渠道,建立有效的德育评估机制

1.完善和优化评估队伍,确保评估的实效。(1)建立健全评估机构。德育评估是高校德育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评估在整个高校德育中,即能起到督促、鞭策作用,又能起到纠错、导向、激励作用,如何有效发挥评估的效能,使高校德育扬长避短、不断提升,建立和健全德育评估组织机构是前提和基础。因此,评估机构也应由学校党政一把手直接指挥和领导,下设办公室、指标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实施等德育评估机构,这样的组织体系有利于把握全校的评估工作全局、德育信息的畅通与共享,便于全校德育评估的计划、安排的顺利实施,使高校德育评估工作更具有效性、广泛性与针对性。(2)高标准、严要求,优化评估队伍。首先,高校德育评估要经常性地为高校德育工作的管理、调控和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是一项长期、烦琐、复杂的工作,同时,评估又是对“他人”、“评头论足”的工作,因此要求评估组织和个人具备较强的思想道德素质、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和敬业精神;其次,评估工作的业务性很强,因此要求评估人员具备掌握相应的评估知识,灵活把握评价尺度,善于运用各种方式、方法、掌控评估过程等各方面的能力。最后,在评估工作中,评估组织人员要和学校方方面面的人和机构接触,根据评估需要还要和社会上的人和机构,以及学生家长打交道,因此要求德育组织人员应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协作能力。(3)建立和完善德育评估管理制度。制度是任何工作有序性的保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评估工作、奖惩制度,能够对评估组织成员进行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评估的效率和质量。

总之,德育评估队伍的优化是确保德育评估实效的前提和关键。

2.畅通信息渠道,建立有效的德育评估机制。德育评估的主要任务就是经常性地、反复地进行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判断得出结论和向相关领导和组织个人反馈有用、可靠的信息。为学校德育的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控制”信息(包括师生德育水平状况、德育过程管理状况、内外德育环境状况、经验和不足、评价意见和改进意见等)是德育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没有信息,评估工作就无法进行,德育评估要很好地完成信息“收发”的任务,信息渠道的畅通是关键和保障。因此,德育评估要保证自身的有效性就必须建立长期、可靠、畅通的信息渠道,这其中,主要包括内、外两个渠道。

首先,要构建和完善内部信息渠道。德育评估应有专门的信息收集和师生接待办公室,负责全校的信息采集工作,在各院系、班级设立信息联络点,培养信息骨干,并对成绩突出的信息联络点或信息联络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由此建立起一个信息及时、来源丰富的校内信息网络。

其次,要建立学校与社会和家庭间长期、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一方面,德育评估应有专门的外联机构,负责与社会相关组织、人士和学生家长建立长期的信息交互和联络工作,确保外部德育信息的纪实性和广泛性;另一方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经常请社会上的相关团体、个人以及学生家长为学校的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和指导、进行“评头论足”,同时,学校的评估人员也经常走出去进行相关的社会、家庭“访问”。从而构建起一个稳固、有效的外部信息网络。

此外,德育评估还应充分重视媒体对德育的影响,注意从广播、电视、报纸尤其是互联网中收集便捷的德育信息,去粗取精,运用于评估,从而构建起一个畅通的立体化的德育信息网络。

总之,只有建立起完善的德育评估指标体系、制度和信息畅通渠道,造就出一支精干的评估队伍,评估过程方能优化实施,有效的高校德育评估机制才能得以构建,高校德育评估工作的作用和实效才能得以发挥。

参考文献:

[1]周志刚.教育评估的若干问题探析[J].天津大学学报,1999,(12).

[2]冯翠玲.高等德育评估研究[J].天津大学学报,2001,(9).

[3]赵祖地.关于高校德育评估的几个问题[J].高等教育:人大复印资料,2000,(1).

[4]余常德.高校德育系统工程论[J].渝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

[5]赵金昭.构建大学德育环境的理论与实践[J].河南社会科学,2004,(4).

[6]田建国.高校德育环境与对象、内容、理念[J].中国高教研究,2004,(11).

[7]王福霞.中国高校德育系统研究述评[J].德育天地,2006,(2).

A Research on Evaluation System and Its Ways for Moral Education in Universities

CHEN Zhi-yin

(Department of Culture and Communication in Hen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Politics,Zhengzhou 450002,China)

第5篇:德育方法和原则范文

关键词:孔子;德育;德育原则;青少年

Abstract: Morality is the symbol of national progress, teenagers' moral education is the basic project of a country and na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spiritual civilization. The ancient Chinese thinker Confucius in the long-term educational practice, creatively put forward the content of moral education, summed up a set of moral principles, such as determined perseverance, learning and thinking, self-denial, intrapersonal, provides the reference plane and the theory reference for the teenagers' moral education work today.

Key words: Confucius; moral education; moral principles; adolescents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中国是文明古国,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的学说和思想,深刻影响了我国数千年思想文化的发展。批判地继承孔子的道德教育思想,对于改进和加强当代青少年的道德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孔子生平

孔子(公元前551年--前479年) 名丘,字仲尼。鲁国陬邑人,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孔子以私人的身份终生从事教育,他的学生人数多,来自社会的各个阶级和阶层,从而打破了官府对于教育的垄断,在我国教育和学术的发展上有卓越的贡献。

二、孔子的德育原则

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孔子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断得到完善,最终形成了自己的教育思想体系。本文将从孔子道德教育思想中学的原则与教的原则两个维度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学的原则

1.学思结合

孔子说:“学以致其道”,一个人要具备仁、信、直、勇、刚等品质,必须进行学习。又说:“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论语·阳货》),意思是只有良好的愿望,而不学习,是有害无益的。

2.立志有恒

“志”就是“心上所之(止)”,立志就是确立目标和理想;有恒,就是持之以恒。孔子认为志向确立以后,又经过长期不懈地学习、修养、使之思想、感情和行为,达到道德的高度自觉与“不逾矩”的境界。

3.克己内省

“克己”就是处理人际关系时,克制和约束自己的言行。 “内省”,指内心深处的自我反省。孔子主张一是要有力图改革社会风气的仁的道德准则的要求,二是要有客观的见闻作比较,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符合仁德的要求,从而加强道德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

4.改过迁善

人们在社会交往中难免会出现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过失。孔子认识到人的道德面貌有善有过,在处理过失与改过的关系方面,强调改过。他把道德修养的过程也看作是改过迁善的过程。孔子说,人“孰能无过”,他很注意用扬善抑过的教育手段,促进改过迁善的自觉性。

5.慎言敏行

在德育教育中,孔子抓住了知与行的内在联系,主张慎言敏行,言行一致的原则。为了防止言行脱节,孔子主张“慎言”,“敏于事而慎于言”(《论语·学而》),行动敏捷而说话谨慎。它所说的言行一致,是德言与德行的一致。孔子提出对一个人的观察要通过他的行为,来检验其行是否真实。

(二)教的原则

1.教学相长

教与学是相互的。孔子说:当一个先生,必须要懂古代与现代的知识。他还说“多识于草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论语·述而》)。这种“多识”、“多闻”、“多见”都是孔子一生“知新”的方法。孔子无所不学,无人不师,才能博学多闻,才能做到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使门弟子都能信服而敬仰,发生教育上的功用。

2.启发诱导

孔子主张对弟子施教时,首先必须等待他们有求得知识的动机,然后,趁此时机进行启发,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他主张不到百思不解的时候不去开导他,不当欲说不能的情况下不去启示他。孔子运用启发式教学,从根本上来讲,就是为了使受教育者主动地去认识“为仁”的意义,从而自觉地接受“礼”的约束。

3.因材施教

孔子是我国第一位重视因材施教的教育家,在进行道德教育时,他善于分析学生的年龄特征,如当概括了少、壮、老各个阶段的特点,要从实际出发,救其失,补其善。因之,他所教育出来的学生,各有所长。这种教育方法,在当今班级教学中虽然难以全面实行,但在德育工作中行之有效。

4.以身作则

孔子教人,不重在“言教”,而重在以“身教”,常以自己的行动举止作出榜样以达到教育上“潜移默化”的效果。只有教育者具备高尚的德行才可能指导学生修身养性,自己都不能做到的事,而要学生去实现是没有说服力的。这种以身作则,重视人格感化的教育方法,衍变为当今德育工作中常用的“榜样激励法”、“人格感化法”的重要教育方法。

5.内省外察相结合

孔子认为内省是日常必用的修养方法,在学生中积极提倡。他认为培养言行一致的“士”、“君子”甚至“仁者”,必须既了解学生的外部表现,从视、听、言、动上进行考察,又要研究学生未表现于外的思想、情感、意志、愿望等内心世界和心理活动。也就是把外察与内省结合起来。

三、孔子的德育原则在现代青少年道德教育中的借鉴意义

当我们进入21世纪的殿堂,审视两千多年前孔子的德育思想,我们应该清晰地认识到他存在“唯心”的空想成分和其它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但对当今的青少年也有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加强教师的行为修养

教师是教育活动的主导,以其自身的活动来促进受教育者身心的发展和变化。孔子以身作则,重视人格感化的教育方法,为当前的道德教育作出了榜样。因此,教师应该要有高度的自觉、自律精神,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

(二)尊重学生的个性和主体地位

孔子在道德教育中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别特征施以不同的教育,充分尊重了学生的个性、主体地位,但这并不意味放任自流,人的思想都有自发性和盲目性,需要正确的理论进行教育,对不健康、不正确的思想要批评教育,但也要尊重学生的个性。

(三)培养青少年学生的自德精神

坚持自我修养是道德教育之本。孔子强调积极开展主观的思想活动,进行自我监督,使道德行为的规范和准则成为内在的自觉要求。在日常的生活中,引导学生坚定道德信念,在个人独处,为人所不知的地方,也要恪守道德准则。引导学生借鉴前人的修身方法,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水平和能力,达到提高学生道德素质的目的。

(四)改进德育教育方法

坚持教育的民主化,反对单向的道德灌输,在道德教育中,师生应该互相尊重、平等相待,教师的道德要求应该贴近学生实际,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道德实践,注重道德修养,在实践中提高道德认识,增进道德情感,磨炼道德意志,检验道德行为。

综上所述,孔子思想中有些品德的行为规范已成为古今人类共同的品德和规范,如诚实守信,爱国爱民;修身养性,君子慎独;质朴求实,宽容大度;勇敢刚毅,身体力行等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要汲取孔子的智慧,用更科学的方法完善现代德性培育的过程,探索德性培育的新途径、新方法。

参考文献:

第6篇:德育方法和原则范文

关 键 词互联网+时代;学校德育;挑战;机遇

作者简介刘f波,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系,副教授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时代已经来临,我国的学校德育面临着前所未见的挑战,但其中也孕育着德育变革的巨大可能性和时代机遇。

一、“互联网+”时代特有的社会

道德现象

(一)海量讯息带来选择困惑

“道德”意味着对于“是非善恶”的辨识以及做出“弃恶从善”“只做对的事情”的决策。但在网络时代,是非善恶的面貌似乎在海量讯息中变得模糊起来,选择也变得既艰难却迅速。“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绝大多数人都裹挟进了“不思考、已决定”的洪流:人们数十年前的“没有选择”之苦不知何时已经变成了今天的“被迫选择”之难。究竟是“人”占据了互联网,还是互联网占据了“人”的生活与生命?选择的困惑令人迷茫,也让道德退场。

(二)多元视角导致良莠莫辨

在这个价值纷呈的时代,“多元”已成常态,世界各地的奇闻逸事、对于社会事件的争议以及各个专业领域的不同见解,都通过网络以极其迅捷的方式抵达个人手中的电子终端,这些从不停歇的信息轰炸,从形式到内容,毫无疑义地影响着年青一代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多方见解、多元判断、多重价值、多项选择、多极世界……莫衷一是,成年人尚且困惑迷茫,那么青少年面对如此纷繁复杂、良莠莫辨的现实世界,又如何顺利度过青春期?学校德育又该如何恰当地引领青少年做出他们年龄段应有的价值判断与抉择?

(三)“自我”凸现迫使“他者”退场

这是一个个性张扬的时代,互联网使得个人见解的发表变得易如反掌,电脑、手机每时每刻都连着网络,刷机――看人表达和自我表达――成为不可须臾稍离的动作,但与此同时,人们在摩肩接踵之时却体验着“距离最近的陌生人”的感觉,甚至同桌吃饭的亲人之间也阻隔着手机或电脑――令人笑不出来的事实是:面对面无法交流的人却是不折不扣的网络达人。曾有调查显示,比之70后、80后,90后的手机/ipad/相机镜头更多是对着自己而非景色。自我过度张扬的结果是人们在公共场合的“一语不合,暴力相向”或“事不关己,漠然处之”,近年来,多起社会事件的主角都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显现出低下的公德和私德水准,而他们的受教育轨迹都很完整甚至完美。那为什么还会发生如此有失道德水准的罪错?也许是因为“自我”被放大到了不容“他者”任何余地的地步吧。

(四)利益至上挤兑诚信空间

“互联网+”时代,对于社会诚信(考验个人道德)和职业诚信(考验行业伦理和管理者道德)的要求的确比无网时代更高,因为网络同时兼具揭露欺骗且迅速传播真相的功能。但现实中,人们却不无遗憾地看到,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迅猛转型的时代,借助于高科技手段和各种网络平台,与诚信背道而驰的各种行业欺诈、欺骗现象,贪官们的职务犯罪也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猖獗和明显,同时不诚信行为也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破案和追逃成本巨大,而且往往滞后于失信罪错的发生。如果失信者反而能够轻易获利并逃脱惩罚,民众的道德信念将受到极大的打击,这种现象对于青少年的反面心理暗示力更是不可估量。

(五)成绩至上难愈教育顽疾

奇怪的是,迅速变化的“互联网+”时代,悖论似乎恰恰发生在教育领域,“以不变应万变”的考试和教学形态,成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最难撼动的阵地,各地中小学的教育现实并未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发生重大改观,学校分级分类因种种原因明废暗存,“成绩”仍然是高悬在广大师生头上的那把达摩克里斯利剑,学生们一着不慎全盘皆输、十数年心血因为一次考试失利而付诸东流的现象仍在屡屡发生,绝望而焦虑的“虎妈”们代代相传,择校和补课现象始终难以禁绝甚至愈演愈烈,课堂中的个性化教育依然只是美好愿景……“互联网+”时代,教育如何利用网络带来的便利与优势,真正实现“有道德的教学”并接轨世界先进教育?

“互联网+”时代,教育领域如何与社会其他领域一起,借助网络之力,共同致力于探索“使互联网为青少年的生命、生活和未来人生带来更大福祉”的路径,并经由教育,为更多年轻人提供恰当而正义的道德选择,从而使互联网真正成为每个人生命中的+号。

二、“互联网+”时代的学校德育面临挑战

(一)传统道德理想与网络电子时代的疏离――德育目标模糊

学校德育应当设置什么样的目标?不可否认,我国的古代个人道德修养八目――“诚意、正心、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既是道德理想,也为当时的年轻人提供了安身立命、切实提升德性的路径与方法,但在网络时代,这种共通性的道德目标似乎很难找到,各级各类不同学校培养的人才如何才算“有道德”,似乎也难以达成共识(与高度一致的升学目标恰恰相反)。曾经被社会关注和热议的学校教育“5+2=0”现象有着复杂的成因,在此却可以视为“德育目标空置”的一种现实表现:学校德育话语体系的高高在上、不关注既定道德高标与凡人道德水准的反差、不重视网络时代学生的生活实际和内在需求、不考虑道德构建对于人生的终极目标,恐怕是重要原因。当学生认为德育目标遥不可及又与己无关时,其关注程度和执行力就非常有限了。

(二)试图“无所不包”与事实“力不能及”的反差――德育内容庞杂

目前我国学校德育的教育内容庞杂,各层级教育承担的德育内容层次不清晰,表述叠床架屋,贪多求全。曾有学者分析:按照目前我国《中小学德育规程》中的教学设计要求,仅“爱国主义”一个子项的内容,学生至少应该修完《当代中国政治》《中国历史》《中国党史》和《中国文化史》四门课程。如果遵照规程要求全部落实,中小学生必修的德育课程将有几十门,德育内容成为不折不扣的“无限”。但问题是:教师的传授能力、实际教学时间和学生的接受能力都是有限的,这就导致学校德育在某些时候必然出现的尴尬与无能。同时,现有德育内容中却缺乏对于人际问题和社会现象(最能反映现实道德面貌的内容)的探讨、思辨和决策,缺少未来工作中最重要的职业道德启蒙(决定行业质量与竞争力的要素),而这恰恰关乎社会变革和转型期学生道德成长的核心内容。由于互联网的存在,“关起门来办教育”已然不可能,因此,如何使学校道德内容勇于面对真实世界的是非善恶,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共同研究探讨,让学生们自己做出道德决策,才是目前中小学有限德育课时中德育内容改革的正途。

(三)刻板道德说教与复杂道德现实的矛盾――德育方法失效

在中小学课堂中,道德常常被当成知识去传授,采取的主要是传统德育“我说你听”的模式和“牛不喝水强按头”的灌输形态,使得互联网时代见多识广、生活中习惯于自我选择与决定、又处在青春逆反期的学生成为德育历程中的被动者乃至抗拒者,学生参与度低,德育的实际效能就差。教育者方面的原因是:大多数德育教师往往由各科教师兼职,并不具备教育伦理学的职业修养,更缺少专业方法,“宣传、说教、灌输、洗脑是政治教育惯用而有效的方法;但道德的养成却靠自觉自愿,道德教育要诉诸对人际和社会现象及道德问题的主动探索、思考、反省、批判和讨论。”[1]如何把“外铄型德育”转变为“内发性德育”,中小学德育的教育方法变革势在必行。

(四)学校德育中悖离德育初衷的反效果――理念与行动矛盾

学校德育是为学生走向更广阔的人生、走向社会、走向职业打好基础,是为了培养未来社会的公民,因此,规则教育是中小学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德规则的制定与执行方式也尤为重要,因为它们也同时传递着“道德是什么、做什么”的理念与事实。在校园中倡导自尊自重、遵章守纪、尊师爱生、公平公正、平等相待是必然的,也理应对师生双方均有导向和行为约束的作用。但事实上,学校道德规则的执行并不平等:师生之间不平等、学生之间有差异。比如,学校规定学生见到老师要主动打招呼,而教师应当回礼。但现实中学生执行的情况远比教师到位。其原因也许是学生太多,老师对每个学生回礼有困难,也许是教师心中久已有之的“师道尊严”使之难以放下架子,也许是视而不见已成习惯……但处于生理、心理上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的青春期的孩子们,也许很难客观理解上述现象背后的成人心理,他们习得的只是“守不守规则既要看人、也要看情况”,这显然有违德育的初衷。因此,学校德育必须追求理念与行动的高度一致性,学生们也只能在公平中学会公平,在平等中学会平等,在关爱中学会关爱。

三、“互联网+”时代学校德育的机遇

“互联网+”时代学校德育也存在着很大的机遇,更具备改革的空间。

(一)“互联网+”时代,学校德育应坚守基本道德共识和社会道德基本原则

“互联网+时代”的地球已经变成村落,共识无国界,也更易传播。那么,何谓“道德共识”?学校德育可以从研究道德的学问中汲取理论养料。伦理学是一门把“道德”作为唯一研究对象的学问,也同时洞察生命历程、探索人性真相。学习伦理学将极大地有助于学校德育回归道德本源,接近德性之根本。比如,在对待“是非善恶”的价值选择方面,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标准以及选择的理由,但是世代相传的基本道德共识依然不可忽略,东西方皆然:中国的“恕道”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表述了这一道德准则;在西方的《圣经・新约》中则描述为“你想别人怎么待你,你就怎么待别人”,可见,两者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今天,以之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个人道德修养和公共道德的起点仍是理所当然,它们同时也构成了中西方律法系统构建的心理和伦理基础。

具体而言,在学校德育的内容方面,什么是至关重要、不可或缺的?雅克・蒂洛在其撰著的《伦理学与生活》 一书中论及社会道德的五大基石/五项原则是:生命、善良、公正、诚实(说实话)、自由,对我们颇有启示。其中,“生命价值原则”主张“人应当尊重生命,并接受死亡”;“善良或正当原则”对于任何道德体系都是基本原则,要求人们努力做到三条:扬善抑恶做好事、不造成伤害不做坏事、制止坏事防止损害;“公正原则”尤其强调各种情形下机会和分配的公正或公平;“诚实(说实话)原则”是“公正原则”的基础,也为有意义的交往做准备;“个人自由原则”则主张:人们作为具有独特差异性的个人,在前四条基本原则的架构内,必须拥有选择自己个人道德修养方式方法的自由。上述每一条,都值得转化成不同学段的德育内容,在师生之间、生生之间通过道德教学转化为每个人的道德认知与实际行动。

(二)“互联网+”时代,学校德育应倡导并培育人际交往中“对话守则”

“互联网+”时代,对话是生存与合作的前提。这种对话,时时刻刻发生在个人、群体和国家之间。那么如何培育有道德对话的能力?德育是必经之路。“道德”只能体现在人与人交往的历程中,表现为一种“关系伦理”,它最大限度地考验和体现着人际交往的内涵、质量与结果。“道德”的最好体现可能并不是单方面无限度的隐忍与付出,而是在互惠互利基础上交往双方的共赢与成长。因此,人际沟通的顺畅和成功恰恰体现在人与人的对话与相互理解的能力中。捷克前总统哈维尔创立的《对话守则》因此非常值得学习,其内容是:“1.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2.不做人身攻击;3.保持主题;4.辩论时要用证据;5.不要坚持错误不改;6.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7.对话要有记录;8.尽量理解对方。”《对话守则》不是法律,而是道德律,是一种对话者所应遵循的基本伦理。它特别适用于网络时代对于青少年话语方式的引导,这种对话方式也是培育理性和反思能力的重要途径,无论是在学校场景、生活实践还是网络交流中,都值得长期练习、坚持使用。上述原则阐释了“对话”的目标、过程、方法,从中我们得到如下启示:

其一,对话和讨论必须有目标、有主题、有内容;

其二,“表达”和“倾听”是对话者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对话主体的认知与尊重,需要双方共同遵守。因此,同时学会做“表达者”和“倾听者”同等重要。对于教育者而言,应当教给学生这种双向的角色沟通意识,方能有利于道德对话的进行与完成。

其三,有道德的对话是以理服人而非以势压人,而且对话的表达是需要逻辑和方法的,再激烈的辩论也不应该是人身攻击。

其四,对话的结果要予以记录保留,既是为了保存对话和思考的痕迹,也是为了进一步反思和之后的提升。对于学习者而言,这种记录本身就是成长的历程。

学校德育过程若能遵循这一《对话守则》,将很好地显示德育本身的理性,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也将提升学生的沟通能力,实现有德性的人际交往与合作。

(三)“互联网+”时代,学校德育应践行“学生指导”的理念与方法

“互联网+”时代,学校德育的内容和方法应当与时俱进,服务于今天的学生及其未来。学校德育旨在帮助青少年长大成人。所以,道德教育的核心理念一定包含着成年人指导青少年发展的内涵。今天,可以借鉴成熟的“学生指导”理论展开本土实践。“学生指导”理念肇始于19世纪末的美国中学,即教师主动为学生提供学业咨询与职业咨询。之后一百年间,这一理念在全世界的学校系统得到了呼应;同时,学生指导的实践也在不断地发展与成熟中,从“指导者中心”逐步走向“被指导者中心”,更加关注被指导者的思想、心理和学业成长及其个别化需求。今天的“学生发展指导”明确区分为三大领域:学业指导、生涯指导和生活指导,各领域均提供多种方法,诸如思想指导、心理指导和行为指导。其中,“学业指导”主要针对日常教学中的学习方法指导与学习困难问题的解决,也提供大学课程选择以及专业方向选择的指导;“生涯指导”旨在帮助学生了解和理解自己未来的学业发展方向、发现与检测自己的兴趣与资质或职业选择的可能性,因此对于高中以后的个人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生活指导”侧重于针对学生个性与社会性发展的指导,旨在教给学生沟通技能、合作策略、问题解决技术以及人际关系技能。上述指导工作在我国的班主任和学科德育中都有所涉及,但并不系统,如果学校能够根据自身特点设计三类指导方案,就能更好地发挥日常德育的指导功能,直接有利于不同学生有差异的成长,并为他们走向社会做好准备。

总之,学校德育,首先也必须是“有道德的教育”。“互联网+”时代,这同样是德育的必然目标、历程与方法。

参考文献:

第7篇:德育方法和原则范文

[关键词]高校 道德教育 大学生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06-0212-01

一、开放融入性原则

网络行为主体间的行为方式应统一符合某种一致的、相互认同的规范和准则。个人的网络行为应该能够被其他网络社会行为人及整个网络社会道德规范、法律法规所接受,最终实现个人网络交往行为的规范化、网络语言的责任化和信息交流的有序化。

首先,注重把价值观念的教育开放性地融入在知识性教育之中。网络道德教育最为重要的工作,就是使得受教育主体能够在良莠混杂的网络信息世界中明辨是非,正确、理性选择自己的道德立场并形成责任意识,从而引导和帮助高校学生建立健全起自身的道德责任体系。

其次,注重把网络道德责任教育理念和责任观念开放融入在校园网络体系的建设之中。青年高校学生群体是一个心理同质性很强的受教育群体,他们在心理特点、生理特点、道德追求、行为方式、责任意识等方面都比较接近,有着较为一致的道德责任认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主动参与和积极参与引导,校园网络道德的各个领域建设。把高校道德责任教育开放性的地融入在这块承载着高校学生的归属感和自我教育意识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中。

二、自由自主原则

黑格尔曾经说过:“人的决心是他自己的活动,是本于他的自由做出的,并且是他的责任”。[1]正如夏伟东所言:“道德与主体的关系已经紧密到了这样的程度,即没有主体,便没有道德,而且即便有了主体,但如果主体并不敬仰和服膺道德,也同样没有道德。”[2]自由自主原则之所以是网络道德责任教育的基础,还表现在自由自主原则的确立,还体现在了高校学生道德责任教育目的上,它的最终目的是教育高校学生网络行为选择应具有自主选择性、自觉性、自控性的自由自觉的道德责任感。

高校网络道德责任教育应培养学生的道德行为选择的主体性,而不是外在约束强加的、被迫的道德责任行为活动。这种道德责任自主性活动教育包含三层含义:

首先,教育学生选择的前提明确性,这个前提就是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体道德标准为前提。

其次,教育学生选择的方向性,这个方向就是以符合青少年自身发展需要,与社会主流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相顺应的思想指引为方向。

最后,教育学生选择的适度性,这个适度就是以符合青少年身心健康,符合高校学生文化层次、道德水平为适合的适度性。通过目标明确、方向准确、适度合理,真正教育学生在网络社会自主选择接受符合自身特征需要的网络道德责任观念。

诚如杜威所言:“在这种由强迫造成的一致性的背后,一些个人的倾向就在不正常的和或多或少是在被禁止的方式下作出一些活动” 。[3]

三、互利互惠原则

网络信息资源有相当大的部分是网民自发无偿提供的,任何方面的问题在网络交往中都能得到广大热心网民的积极回应,网络社会中的协作互助、互惠互利性体现了网络社会共享、合作、互惠、平等的民主精神。大学生群体作为网络资源的受益者,在无偿享受网络信息资源带来的信息满足和情感愉悦的同时,应学会将这种互惠互利的共享合作精神融会贯通、发扬光大,在网络道德生活中也应该遵守互惠互利原则,实现网络道德对传统道德体系的发展和补充。约翰.杜威曾经说过:“人类本质里最深远的驱策力就是——希望具有重要性,人类本质里最殷切的需要是——渴望被肯定。”[4]

实现人与人的相互尊重是实现社会高度文明的重要标志。高校网络道德教育中教会学生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尊重他人的名誉权利等。网络道德教育就是教会大学生正确处理网络人际关系,培养大学生良好社会技能的发展。高校网络道德培养的目的,即让高校学生在未来参与网络生活、学习、交往过程中,能以优秀的品格,健全的人格,健康的责任观念融入社会生活,并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价值,以网络道德教育带动高校学生的行为、价值取向、人格发展。由于青年大学生身心发展的内容和水平处于接近成熟的成型阶段,高校学生对道德所形成的理解的深度和广度也在不断变化之中,而且它必将随着高校学生对现实社会的实践认知的增长而不断深入。

【参考文献】

[1]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2]夏伟东.道德本质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1.

[3]杜威.我们怎样思维?经验与教育.人民教育出版社,

第8篇:德育方法和原则范文

应该承认,这种观点是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而提出的德育工作的“合理化”方案,甚至也许是一种可以在短时期迅速见效的方案。但从制度本身的特点看,从德育自身的内在规律看,制度对德育的价值和功用是有限的。德育应是制度规范与引导教化的融合与统一。

制度对德育的支持和保障是以制度独特的品格来保证的。正是由于制度具有以下独特的功能形式,才能完成体现和保障学生基本道德的历史使命。

第一,制度具有一种规范性的优势。学校通过一系列条例、章程、守则、规定等形式把学生基本的道德义务以制度的形式确认下来,这就使这些制度具有人人必须遵守的规范性优势。首先,它表现为对学生个体道德的涵盖性和效率性。制度是抽象的、概括的规则,它不针对具体的人和事,可以反复被适用;它无须对具体的人和事作出具体的指引,只要通过制度的安排和指引,就能对一切同类的道德主体和行为起到作用。其次,它表现为制度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往往是学生行为的基准和指南,井往往渗透到学生学习、生活、娱乐的方方面面。

第二,制度比道德有更为明确具体的表达形式。德育内容丰富而宽泛,这使它的表达往往难以有系统和明确性,通常只是希望人们做出某种行为的一种主张原则,但它一旦获得制度的确认,就具有明确、具体的表达形式,使道德原则成为易于遵循且带有权威性的具体行为准则。正是由于这种明确的确认,赋予情境化的道德选择以一种超越特定情境的预侧性,也就是说可以通过制度预测自己行为的社会评价,进而根据这种预铡来作出行动安排和计划,使道德主体在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发生冲突时,有可能做出明确的是非曲直的裁断,这比道德冲突时良心的、舆论的裁断要千脆得多,有用得多。

第三,缸度拥有道德所缺乏的执行的强制力。道德规范转换为道德实践是以道德认知、道德认同为中介的,是在良心的感召和激励下实施的道德行为,因此,对道德行为的评价侧重于行为的动机,对非道德行为的惩罚主要依赖于良心的制裁,这使道德具有内在化的特性,使道德在面对道德主体良心和信念缺乏或缺失时,变得无能为力。相反,制度是一种异已的东西,它主要指向外在的行为和行为的结果。一亘道德原则与规范被制度予以确认就获得了执行的强制力,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道德规范实施的效力和刚性。

由此,制度对德育的支持和保障的方式最主要地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通过制度的建立健全,确认德育内容要求*将道德原则明确为法律、制度,是以强制力的形式倡导社会道德。如宪法把“四有”、“五爱”、“五个教育’,等内容用母法的形式确定下来;许多学校通过一些“学生守则”、“行为规范”、“文明公约”、“实施细则”把一些德育内容和要求以制度的形式确认下来,这样就有力地保证道德规范的贯彻执行,有效避免了在社会负面影响下道德建设的软弱无力,并且有利于德育内容的具体、明确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学生对德育的普遍遵循。

第二、通过制度建设_,培育学生道德意识。良好的制度是客观化和权威化的意识,是传播社会意识的重要工具。学校的制度建立者是站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立场来确认学生的道德准则,进行道德宣言的。通过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健康的意识渗透到人的精神世界,由此每个学生关于是非善恶的价值观念就会被制度所蕴含的道德意识同化或部分同化,社会主义的道德意识于潜移默化中灌输给了学生。

第三、通过制度的实行,规范学生道德行为。尼尔·麦考密克说:“法律的生命在手永远力求执行在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则中默示的实用的道德命令。”制度的实行过程其实也是实现制度中隐含的道德的过程。邓小平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通过赞扬或表彰道德行为,禁止和惩处非道德行为,从而为学生提供明确的道德导向,指导学生做出道德行为的选择。

强调制度对德育的价值并不能否认二者之何的差别,也不意味德育途径的最优化和唯一性,更不代表制度对德育的取代。德育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制度有其自身难以弥补的缺陷:

第9篇:德育方法和原则范文

关键词:构建;法纪教育;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4-0255-03

中小学生德育基地是中小学生校外德育实践场所,是学校德育的补充和延伸。德育基地是一个新建立的教育机构,负责对不同年级学生开展德育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学生的教育效果如何呢?现在也没有一个完善、合理的评价体系,各地的德育基地也各自为政,这样会导致德育实践效果出现盲目性、也缺乏针对性,教育效果就会缺失实效性。根据本人在中小学德育基地对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体系进行探究,能解决德育基地针对不同年龄段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难的问题,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现实意义。

一、德育基地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体系构建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构建德育基地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体系的基础就要有科学性,要客观的规律办事,绝不能主观臆断;指导需要有科学理论为依据,避免主观性和盲目性。在构建评价体系时,必须考虑“两规律,一防止”——评价要符合德育规律、符合青少年成长规律;防止片面性和粗略性,要在严谨的科学实验基础和精密调查基础上进行评价体系的构建。要建立起层次分明、要求明确,要把全局和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应采用科学的方法收集评价信息,科学化建立指标、权系数。

2.教育性原则。德育基地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是一种价值观判断过程,是给受教育的中小学生在活动中的一种客观的评价,其具有教育意义,这种教育意义往往不同于传统上的教育活动的意义,其教育效果,取决于德育教师评价的意图,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选择评价的内容和评价方式来改善法纪教育效果,效果评价要体现德育目标。一般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体系构建时要做到“三个适应”——要与我国现代社会的法制环境相适应;要与中华传统道德相适应;要与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相适应,要弘扬法律正能量,体现法律的正义。只有尊重和坚持以教育性为原则,从教育角度出发,才能科学合理地建立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体系,从而落实有实效德育措施,增强整个德育基地法纪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

3.方向性原则。在构建法纪教育活动评价体系中要把握好方向,要做到“三个一致,一个协调”——要与党的教育方针相一致、要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目标相一致、要与社会主义的法律法规相一致,要与社会法治环境相协调。同时,法纪教育效果评价体系应该具有方向性、导向作用,通过各级指标的导向性,指明法纪教育活动评价体系中的德育指标,使德育方向性更加明显、清晰,从而提高德育教育实效。

4.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为了避免在评价过程中出现局限性与片面性,在构建法纪教育效果评价体系时要做到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这样会更客观、更科学、更严谨对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既可以对对象进行定性描述与分析,又能对评价的结论可靠、精确、客观分析研究。尽可能有定性指标,又有量的规定,在量化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做到评价科学合理,切合实际,提高德育效果。

5.基础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构建评价体系中,要把基础评价与结果评价有机结合起来,是为了提高德育效果,优化德育实施方案,是德育实施的一种手段、一种教育方法,这都是考验德育工作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只有德育教师在从分了解学生的特性后,通过基础评价与结果评价,更客观反应出法纪教育效果,更好地让学生身心自由发展。当评价的结果出现了相对性与可变性难以表达问题时,可采用较为模糊的表述,例如“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言语来表达。

二、对德育基地不同年级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体系指标的构建

这是整个评价体系的中心环节和基础,必须运用恰当理论与方法,科学、客观、合理、有针对性地进行评价,德育基地不同年级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体系评价包含二层次:第一是德育基地初中一年级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指标;第二是德育基地高中一年级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指标。这是德育活动工作的前提和起点,是对已经实施的德育活动过程的成败和经验教训做出评价,也是对德育活动效果的检验。也是解决德育基地针对不同年龄段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难的问题,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详细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体系构建指标见下表1和表2。

表1 德育基地初中一年级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指标

表2 德育基地高中一年级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指标

我们构建德育基地不同年级法纪教育活动效果多维评价体系的尝试,解决德育基地针对不同年龄段法纪教育活动效果评价难的问题,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教育合力,让学生更了解法律法纪,做到知法懂法的好学生,减少甚至杜绝未成年犯罪的发生。同时也让教师的工作更富有挑战性,主动接受多维评价,虚心改进,积极反思,不断创新,将评价的结果转化为终身学习的动力。

参考文献:

[1]杨洋.关于中学德育评价体系及其完善的研究[D].山西师范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