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乡镇粮食生产工作意见范文

乡镇粮食生产工作意见精选(九篇)

乡镇粮食生产工作意见

第1篇:乡镇粮食生产工作意见范文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粮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多项有力措施,推动全县粮食生产实现连续增产,为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稳定和发展我县粮食生产,确保全县粮食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努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坚持从全县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稳定并扩大粮食种植面积,确保2011年全县完成粮食播种面积52万亩以上,总产19.3万吨以上,单产和总产分别比2010年增加1.1%和3%。推广优质稻面积32万亩(其中高档优质稻16万亩),超级稻18万亩。重点稳定黄溪口、后塘、石马湾、安坪等乡镇的双季稻种植;全面恢复修溪、柿溪、桥头、潭湾、石碧、锦滨、火马冲、仙人湾、龙头庵等乡镇的双季稻种植;适当发展辰阳、城郊、孝坪、田湾、板桥、船溪、寺前、小龙门、长田湾、伍家湾、谭家场、龙泉岩、桥头溪、罗子山等乡镇的中稻和再生稻种植;在大水田、苏木溪、上蒲溪等乡镇,根据不同水源状况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种植迟熟中稻、中熟中稻和玉米旱粮等粮食作物。

二、严格落实耕地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有关精神,严格落实各项耕地保护措施,合理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现象;同时,加快实施各类土地整理项目,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坚决禁止在基本农田开挖鱼池,种植树木;坚决制止非法改变耕地用途行为;严厉查处毁损、污染耕地行为;依法收回闲置两年以上“开而不发”的土地,交回农民耕种。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凡因涉农建设工程造成耕地无法耕种的,按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督促责任方限期恢复生产能力。采取测土配方施肥、地力提升、推广秸秆直接还田利用和增施有机肥、恢复扩大冬季绿肥生产等措施,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坚决制止耕地抛荒行为,对于耕地连续抛荒2年、经制止无效的,依法终止土地承包合同,并组织重新进行发包;对于出现人为抛荒5亩以上连片耕地的,要严肃追究所在乡镇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三、认真抓好惠农政策落实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申报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粮食种植补贴及时、足额、准确发放给种粮农户;严格发放范围,按照谁种粮、谁得补贴,耕地抛荒不予发放的原则,认真做好粮食种植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各项补贴按实发放到位;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水稻保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提高粮食种植的抗风险能力。对种植面积超过300亩的水稻种植大户,其需缴纳的水稻保险费用由县财政负责补贴到位。

四、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县级财政资金支农力度,全面整合国土、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等部门的项目资金,重点加强发展粮食生产和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财政投入力度,增加对提高耕地质量、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大对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组织和粮食加工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对经核实复种面积5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奖励价值1万元的农业机械或种子、肥料;对经核实复种面积3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奖励价值5000元的种子、肥料,所需经费从农资补贴资金中列支。县银信部门要积极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加大对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组织和粮食加工龙头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发展和粮食龙头加工企业产业升级改造。

五、积极推进粮食规模生产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土地适度经营,积极扶持发展种粮专业大户、粮食生产合作组织,力争2011年全县新增粮食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100户。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质量,为种粮大户在土地流转、农村信贷、市场信息和农业技术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和支持种粮专业合作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育、耕、种、管、收全程技术服务,多措并举推进粮食规模生产。

六、切实加强农业技术服务结合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进一步稳定农技推广队伍,增强服务功能,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和推广农业新技术。充分发挥气象、农民素质教育等部门服务农业的职能,准确开展天气预测、预报,积极应对不利气候和极端天气,规避和减轻自然灾害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加强农民素质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同时,全面推进病虫害专业化防治,重点抓好以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纹枯病、稻曲病、稻瘟病为主的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尤其要全力遏制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的蔓延势头;大力发展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防治,扶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最大限度地减轻病虫害对水稻生产的危害。

七、扎实搞好粮食高产创建以2011年我县被列为农业部水稻万亩高产创建示范县为契机,全力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工作。石碧、潭湾等高产创建示范区所在乡镇的乡、村两级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水稻种植技术指导,积极推广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栽培技术,做到水稻种植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有效提高粮食产量,确保示范工作成功。其它各乡镇也要因地制宜开展高产创建示范,切实落实工作落实责任,积极推广高产技术措施,确保资金投入,每个乡镇至少创建一个500-1000亩的水稻高产示范片,并将各示范片办成高产、高效的示范样板。

第2篇:乡镇粮食生产工作意见范文

一、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我市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满足人口不断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为导向,以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一定的粮食自给率为目标,稳定增加粮食播种面积,主攻单产,优化品质,实现粮食产量稳定增加、种粮效益明显提高。20*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3.5万亩,力争48.7万亩,其中早稻播种面积保持在13.5万亩,力争14.1万亩,粮食总产17.0万吨,力争18.6万吨(各乡镇2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目标详见附件)。

各乡镇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下达的粮食生产指导性意见及计划任务,紧密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把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特别是要将早稻生产作为当前农业生产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指导,搞好规划布局

各乡镇政府要集中精力,深入农村、田头,加强调查研究,倾听广大农民尤其是种粮大户的呼声,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粮食生产尤其是当前春耕备耕生产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各平原乡镇要形成稳固的水稻生产基地,扩大优质稻米生产规模,着力提高食用稻米品质。提倡种植“双季稻”,压缩单季稻种植面积。扩大水稻种植面积,大力发展旱杂粮生产。重点发展专用稻,按照口粮、工业用粮、饲料用粮等用途多样化要求,进一步优化品种结构。同时,各乡镇政府要根据市政府有关扶持政策,及时研究对粮食生产的补贴方案,落实补贴资金,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健全和完善扶持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形成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发展订单农业,推进粮田规模经营

大力开展订单生产,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协调好农户与企业的关系,努力提高订单生产中的履约率。充分发挥各种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协会、农产品批发商及购销大户的作用,实现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购销大户与粮油种植大户的对接,按市场需求开展订单生产,避免生产的盲目性。各乡镇政府、市农业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户找订单,落实种植计划,建立稳固的订单生产基地。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让部分粮田向种粮能手集中,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集中连片种植,建立稳固的粮食生产基地和稳妥的粮食产销关系。

四、依靠科技,提高粮食产量和效益

(一)组织实施粮食作物种子工程。各乡镇政府要根据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要求和当地实际,加强指导,确定优质、高产、专用的粮食作物主推与重点示范品种。农业部门要采取措施,积极调运和储备相关物资,落实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的种子种类、品种、数量,确保生产需要。

(二)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今年要继续实施好单季稻“双百工程”,积极推广水稻超高产栽培(强化栽培)、稻鸭共育、轻型栽培、稻田免耕全程覆盖马铃薯栽培、平衡施肥等技术。同时加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控制能力,开展水稻纵卷叶螟、螟虫、矮缩病等重大病虫害的区域性治理,并实施好水稻恶苗病和黑条矮缩病的预防技术。加强科技推广和技术培训,深入组织开展农业科技人员联大户活动,提高技术到位率和入户率。

(三)切实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种粮大户和企业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实现粮食生产耕作、收获机械化,提高劳动效率。鼓励发展以机耕、机播、机收、秸秆还田、烘干等农机产业化作业为主的作业大户和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扩大跨区作业范围。加快先进实用技术和机具的创新、集成、组装、配套和示范,推广机械化耕作、播种、收获、烘干等节本增效技术和机械化还田、化肥深施等增加土壤肥力技术,促进农机与农艺有机结合,推进科技成果的高效转化。

五、加强耕地保护,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3篇:乡镇粮食生产工作意见范文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到突出位置,按照扩面积、攻单产、增总量的要求,攻坚克难,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农业基础建设,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粮食产业水平,争取跨入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行列。

(二)具体目标:年全县粮食种植面积达到36.5万亩,其中水稻25.8万亩,玉米8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14.5万吨,双季稻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三)全力恢复双季稻。要采取措施坚决遏止“双改单”,扶持双季稻生产,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完成恢复双季稻生产1万亩的任务。

(四)努力扩大杂交玉米生产。充分利用旱土资源,大力发展以杂交玉米为主的旱粮生产,扩大杂交玉米种植面积2万亩以上。

(五)下大力气治理耕地抛荒。开展耕地抛荒专项治理,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实现全县耕地无连片抛荒5亩以上的目标。

(六)广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实施“种三产四丰产工程”,大力推广种植超级稻等优质高产品种。开展双季稻、优质稻、杂交玉米高产创建活动,努力提高粮食单产。

(七)大力培育种粮大户。积极引导和推进耕地流转,实现粮食规模化生产,大力扶持和培育种粮大户,年内承包耕种30亩以上的大户要达到100户。

三、工作措施

(八)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政府一把手亲自抓粮食生产,把粮食生产摆在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强化粮食生产的政府行为,加强部门协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和村为主的工作机制。要建立严格的粮食生产考核制度,将粮食生产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同时建立完善粮食生产激励机制,对粮食生产先进乡镇、模范村、种粮大户实行重奖。县政府将加强对各乡镇粮食生产的督促检查,各乡镇要对各村在“单改双”、治理耕地抛荒、办点示范、培育种粮大户等方面进行重点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以推动粮食生产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九)实行粮食生产押金及抛荒代耕收费制度。从年开始,各乡镇在与县政府签订粮食生产责任状时,需按责任状分配的水稻种植任务面积每亩3元的标准交纳粮食生产押金。押金存入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的财政专户,常年押金确保达到50万元。县粮食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水稻生产进行督促检查,凡抛荒治理不到位、未完成水稻生产任务的乡镇,县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指派机动耕种队代为耕种。被代耕单位除结付作业直接成本外,还须支付代耕人员工资(每人每天100元),其款项统一从乡镇上交的粮食生产押金中划扣。各乡镇也要参照县对乡镇的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抛荒治理办法并加强管理。

(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坚决落实惠农政策,及时将国家下拨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各项资金足额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切实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县政府要制定鼓励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要建立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县财政要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入,当年粮食生产投入比例要比上年提高10%以上,用于粮食生产技术推广、试验示范和奖励经费。要从国家对粮食主产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奖励资金中安排不低于20%的资金用于粮食生产。

(十一)提高职能部门综合服务水平。县直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粮食生产的各项服务工作。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党的惠农政策,面对面地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县农业部门要广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在全县实施“种三产四丰产工程”,推广种植超级杂交稻6万亩,县里要在车头、石羔、广发、龙潭等乡镇办好双季稻、优质稻、杂交玉米高产示范样板。要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推广力度,今年主要抓好良种直销试点、集中育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防治、超级稻推广等新技术。同时要积极推广从育秧、整地、插秧、收割、烘干全程机械化水稻生产。各乡镇、村要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办好1个以上连片500亩以上的粮食高产示范片,并确保成功。

第4篇:乡镇粮食生产工作意见范文

从我市实际出发,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民继续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 ]1号)财建[ ]59号和政发[ ]8号文件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

二、基本政策

粮食直补基本政策是年直补政策的基础上“大稳定、小调整”

(一)大稳定”坚持年粮食直补基本政策不变。

1粮食直补原则:一是补贴直接补给种粮农民;二是补贴方法简便易行便于操作;三是补贴兑现及时,严禁截留、挪用、集体代领、抵扣任何款项;四是补贴政策公平、公正、公开。

2粮食直补范围:包括全市31个乡(镇、街)怀家畜牧场和原种场两个国有农场。

不纳入补贴范围。依法征占退耕还林(还草)耕地不发放粮食补贴。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所办具有福利性质的农场和基地。

3粮食直补数额核定依据:

1对乡(镇、街)和国有农场补贴资金的核定。核定粮食商品量。省对我市以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年5年计税终年产量为基数,首先。扣除人均300公斤自留量,计算粮食商品量。

扣除人均300公斤自留量3.2亿公斤后,市依据粮食商品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核定到乡(镇、街)以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中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20.4亿公斤为基数。全市粮食商品量为17.2亿公斤。

按年省核定的补贴面积和税费改革时确定的平均计税单产、粮食商品率核定。国有农场粮食商品量。

用全市补贴资金总额、全市粮食商品量计算出全市斤粮补贴标准。此基础上,其次。依照粮食商品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核定到各乡(镇、街)及国有农场。

2对农户补贴资金的核定。乡(镇、街)对农户按计税面积核定补贴资金数额。国有农场按承包合同面积核定补贴资金到农工。

(二)小调整”指在年直补政策基础上适量增加直补资金总额及对兑付时间进行调整。

1适量增加直补资金总额。所增资金用于:

1新增耕地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2比年适当提高补贴水平增加的支出。

2调整直补资金兑付时间。由年分两次兑付到农户。

三、补贴资金管理

(一)补贴资金布置。

其中农户补贴资金16201国有农场补贴资金32万元。补贴资金在粮食风险基金中支付。

(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

专款专用。市财政局在农发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粮食直补资金继续实行专户管理。设立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专帐,对直补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乡(镇、街)财政所在乡(镇、街)所在地农村信用合作社,开设“粮食直补资金”专户,料理补贴资金的收支业务。

(三)补贴资金拨付和发放。

1拨付。粮食直补资金由省里直接拨付到市后。由省拨到市,再由市拨付到国有农场。

2发放。直补资金发放由乡(镇、街)财政所和农场财务部门通过农村信用社具体操作。乡(镇、街)财政所和农场财务部门依据农户计税面积、农工承包合同面积编制直补资金花名册。并在抄送当地农村信用社后,向农民、农工发放粮食直补通知书,粮食直补通知书需加盖乡(镇、街)财政所在农村信用社的预留印鉴,农户、农工持粮食直补通知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到信用社领取直补资金或转存。严禁乡(镇、街)财政所和农场财务部门直接发放现金。通过转包、转让、租赁等形式流转土地的补贴资金兑现给现种粮农户。

3农户直补资金测算,为方便资金兑付。舍零取整,计算到元。市财政局、乡(镇、街)财政所和国有农场要分别建立直补台帐。

各乡(镇、街)和国有农场不准挤占、截留、挪用粮食直补资金;不准集体经济组织代领;不准抵扣各种欠款和贷款;不准抵顶村内“一事一议”筹资和其它经营服务性费用。

四、直补工作实施方法

直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政策。深入宣传粮食直补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并将政策宣传工作贯彻始终。依照我市方案要求,各乡(镇、街)国有农场都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月日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二阶段:培训人员。对各乡(镇、街)和国有农场粮食直补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各乡(镇、街)和国有农场也要对外地和本单位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市财政局要依照方案要求,认真搞好测算,及时分解到乡(镇、街)和国有农场;各乡(镇、街)和国有农场要在月日前完成测算工作,及时分解到农户

第三阶段:及时兑现。并将兑现情况及时汇总后上报市财政局。

第四阶段:组织验收。各乡(镇、街)和国有农场要对本地的粮食直补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月日将自查结果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要对各乡(镇、街)和国有农场粮食补贴工作进行全面核查,核查采取随机方式进行。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进一步加强对直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稳定和空虚工作人员。全市粮食直补工作责成市财政局牵头,由市委农办、财政、计经、税改办、农业、地税、粮食、物价、统计、监察、审计等部门和市农发行、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组成粮食直补工作小组,分工协作,共同落实粮食直补工作。依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各乡(镇、街)和国有农场的主要领导要对外地粮食直补工作负全责,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平稳推进。

(二)加大宣传和督查工作力度。粮食直补政策落实要做到六到户”即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粮食直补计算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直补通知书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组织督查组深入乡村进行督促检查,市财政局要根据直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违反粮食直补政策,截留、挪用、抵扣直补资金等行为,坚决进行查处,予以纠正。直补资金兑付期间,各乡(镇、街)和国有农场要对市财政局实行周报制度,以便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第5篇:乡镇粮食生产工作意见范文

为粮食生产提供技术保证。全市粮食生产中。通过良种补贴等项目推进统一良种,强化服务。要因地制宜推荐主导品种。促进大面生产良种更新与普及;制定完善适宜各区域、各作物、各种植方式的精确定量栽培、测土配方施肥、节水农业等粮食作物高产种植技术,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实现科技进村、入户、田。依照现代农业体系建设培训和指导的相关要求,广泛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工作,依照季节农时培训农民。同时,组织专家深入粮食主产区开展作物苗情、墒情、灾情和病虫情况调查,通过手机、网络、电视专栏等及时技术要点,免费提供技术咨询,确保技术指导到位,为粮食生产提供技术保证。

营造粮食生产氛围。各乡(镇)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粮食生产发展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的大事。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致富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加强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肯定要求。要不断加强对粮食生产中政策措施、先进技术、胜利经验、典型人物、丰硕效果和国家支持粮食生产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努力营造全社会都关心支持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胜利应对了极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农业农村发展坚持了继续向好的发展势头,粮食生产获得好收成,农民收入坚持较快增长。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市今年粮食生产,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大兴水利强基础、狠抓生产保供给、力促增收惠民生、着眼统筹添活力”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省委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主攻单产、增加总产、提高效益为目标;以整合资源、增加投入为保障;稳定粮食收获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搞好合理布局,大力推广高产优质新品种和综合配套高产技术,加快农业机械推广应用进程,努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坚持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有效保证全市粮食平安、社会稳定,促进全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全年粮食种植面积92.23万亩。粮食总产达38.8万吨。其中早稻种植面积36.3万亩、中稻种植面积10.6万亩、二晚种植面积38.58万亩。

三、工作重点

1.坚持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

把粮食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建立粮食生产目标责任制,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正确处置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粮食生产的关系,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目标责任制逐层分解到乡、村,把种植任务落实到农户、田块,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宜种双季稻田块一律种植双季稻,杜绝耕地抛荒或季节性抛荒。确保全市粮食收获面积稳定在92万亩以上。

2.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认真做好粮食面积核实和种粮大户面积核实工作。确保各项政策不走样、不缩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将中央提高粮食维护收购价、提高种粮补贴规范、扩大补贴范围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宣传到乡、村、组。严格依照规范发放补贴,严禁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降低补贴规范、改变补贴用途、克扣农民补贴,及时足额将惠农资金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充分维护和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3.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抢抓“十二五”开局之年中央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依照基本农田维护面积不得低于上一级规划指标原则。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组织实施好中低产田地改造、巩固退耕还林效果基本口粮田建设等项目,进一步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推进工程措施和扩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节水栽培等农艺措施相结合,提升耕地质量和产出水平。年,全市计划实施测土配方施肥80万亩,占水稻种植面积的95%

4.依靠科技进步。

加快粮食作物品种更新优化。全市计划推广水稻良种82万亩,1加大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力度。认真抓好水稻新品种选育、引试、示范、推广工作。提高粮食作物单产。年。良种覆盖率达到98%其中超级稻推广面积达30万亩以上。主要推广淦鑫203金优458Ⅱ优航2号、扬两优6号、淦鑫688五丰优T025等。淘汰种性退化、抗性不强的劣质品种,加快粮食作物品种更新步伐。

扩大每片规模。做到市、乡、村层层有样板。年全市计划建设水稻高产创建样板10万亩。创建众埠镇、礼林镇、后港镇、浯口镇等4个万亩核心区。二要整合资源,2加大粮食高产创建力度。一要增加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由抓点向抓面延伸。实行挂钩联系制度、农技员责任制度,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农机与农艺的结合,实施精细化管理,做到主要科技措施综合覆盖率达100%三要加强粮食高产创建管理,做到五个一”树立一块标牌,设计一张标示图,建立一套档案,编印一套技术资料,建立一个基础数据库。

促进粮食增产增收。推广水稻机械化插秧5万亩。水稻直播3万亩,3加大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力度。积极抓好粮食作物先进技术措施推广。双季抛秧1.5万亩。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80万亩。

用好用活农机购置补贴。开展“推进机插秧,4加快农机化进程。抓住国家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的机遇。加快推进机耕、机播、机插、机防、机收等农机化进程。推进高产县”活动,搞好高家、十里岗、乐港等3个工厂化育秧示范点。扶持发展农机大户,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减轻农民种粮的劳动力强度,提高种粮效益。

5加强粮食平安管理。加强与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协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违法行为。保证粮食产品质量平安。

6加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力度。紧紧抓住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机遇。提高服务能力。鼓励企业和其它社会组织参与粮食生产新技术推广。涉农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推广机制,加大科技推广力度,提高粮食生产效益。

7提高规模化水平。>

培养种粮大户和种粮专业合作社。提高产后加工水平,着力建设水稻生产示范基地。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打造粮食产品品牌,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

第6篇:乡镇粮食生产工作意见范文

一、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补机制

(一)全县根据省下达的2012年粮食直补资金规模,按照统一补贴范围、统一补贴品种、统一补贴标准、统一补贴时限、统一发放程序的要求,将2012年粮食直补资金及时全额落实到种粮农户手中。

1、在全县范围内,对种粮农民(包括国有农场、农垦企业的粮食生产者)给予直接补贴。

2、全县2012年的粮食直补品种与年确定的直补品种保持一致。

3、全县根据2012年的粮食直补资金规模,按照年小麦、玉米、稻谷的实际种植面积,测算并确定2012年全县统一的补贴标准。

4、各乡镇根据全县统一的补贴标准和种粮农户年小麦、玉米、稻谷的实际种植面积,将粮食直补资金于4月15日前一次性兑现到农户。

5、我县粮食直补资金,必须全部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活期储蓄存折”(简称“一折通”)对农民发放。

(二)各乡(镇)按照全县2012年统一的补贴标准和农户年的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填写“湖北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并按要求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于2012年9月底以前做好2012年度农户的粮食品种和实际种植面积的基本数据统计、核实、汇总和“湖北省农民粮食补贴‘一折通’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中国农民补贴网“的录入工作,并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为下年度粮食直补提供依据。

二、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督与管理

(四)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粮食直补资金的专户管理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管。各乡镇财政所要在农村信用社开设“专项资金专户”,并在专户下单设粮食直补资金专帐,对粮食直补资金实行专帐核算、封闭运行。

(五)要建全粮食直补财务公开、村级公示制度。粮食直补资金的分配和兑付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乡镇应将本地年补贴的粮食品种、面积、标准进行公开。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示。设立、公布举报电话。补贴兑付以乡(镇)为单位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六)严格规范粮食直补资金兑付程序和手续。农村信用社在收到财政部门提供的补贴资金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补贴资金存入每个农户的存折;财政部门通过公告、通知书和媒体等方式,宣传到每个农户;农村信用社凭农民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存折方可向农民兑付补贴款。农民补贴款不得由乡(镇)部门和村(组)集中代领转付,不得用于抵扣任何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兑付。对不凭农民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存折领取补贴款以及集中代领补贴款的,信用社应予以拒付。

(七)要健全粮食直补旬报和基础档案管理制度。核实每个农民的种植面积、对农民的补贴兑付凭证等资料,要分类归档,严格管理。

(八)各相关部门要从落实党的惠农政策、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党群关系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地做好粮食直补工作。要加强对粮食直补资金分配和兑付全过程和监督,确保粮食直补及时直接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坚决杜绝任何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现象,坚决查处相关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直补工作

第7篇:乡镇粮食生产工作意见范文

二、监管网络

全市有食品安全牵头部门1个,监管执法部门8个,监管执法人员714人(其中市级34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市、县、乡、村四级,乡(镇)共有食品安全协管人员346人(每个乡镇配备2名专兼职乡镇干部),行政村有义务监督员2886人(村主任),工商12315在农村建维权站1866个,聘请义务监督员844名,卫生、畜牧监管工作覆盖市、县、乡、村四级。全市食品安全责任网、监管网络逐步健全,初步形成监管职能部门执法法责任监管为主和群众监管为辅的监管网络体系,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食品安全监管有序可控。

三、检测机构

全市共有检测机构12个,其中市级5个,获得认证3个(市质检、卫生、粮食局),室内检测设备356台(件),总价值1220万元(其中在用设备价值1020万元,占84℅,闲置设备200万元,占16℅)。广安市质监技术监督检测中心设备齐全,技术人员配备到位,是全市目前食品检验检测较权威的检测机构。检测品种涉及初级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糖果糕点、调味品、饮料、饮用水等20余个品种,市卫生防疫站能检测重金属类、非金属类、食品常见安全指标、微生物等60余项。市农业局的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占地2000余平方米,装备设备价值200多万元,目前正在申请认证。全市共有快速检测设备62件(辆),其中质监局有一辆价值100万元的快检车,工商局有95套价值19.6万元的快检箱,水利、粮食分别有2套快检设备。

四、整治成效

*年,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按照市食安委会的安排部署,结合本部门监管实际,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专项整治成效明显,食品市场得到有效净化。在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3182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225472家次,捣毁病死猪加工窝点2个,取缔无营业执照经营400户,取缔无营业执照生产46户,发出卫生意见监督书3365份,责令限期整改195户;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22起,立案查处108起,涉案金额50.36万元,罚款43.95万元;收缴并销毁过期失效饲料产品1.22吨,取缔肥水养鱼面积4.7万亩,无害化处理不合格畜产品2076公斤,检查原粮13000余吨。

五、存在问题

(一)食品产业整体水平较低,基础较差。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799家,小作坊占709,获证企业仅有106家,餐饮单位5176家,卫生量化分级达标只有1569家,多数企业诚信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强,有的缺乏诚信,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同时,全市城镇下岗职工、失地农民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的较多,对这部分弱势群体的经营行为进行依法监管难度较大。

(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存在薄弱环节。在国家现行食品监管体制下,从“农田到餐桌”涉及到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粮食、畜牧、水利等8个监管部门,职能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存在职责划分不清,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源头治理上,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问题比较严重,初级农产品未实行市场准入。二是加工环节上,全市小作坊709家,条件落后,基础较差,相当部分企业未办齐证照,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三是流通环节上,城乡农贸市场食品经营条件较差、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进货渠道不规范等现象比较突出,甚至极个别业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有的不讲诚信,逃避监管。四是消费环节上,中小餐饮单位、街面食品摊点和学校周边小食店数量多、卫生条件较差,监管难度较大。城区饮食流动摊点管理上,按职能划分属城管,但城管又没有相应行政监管职权,卫生局因不发证则不监管,造成监管脱节。

(三)食品检验检测不能适应监管工作需要。全市8个监管职能部门中只有农业、质监、卫生、粮食、水利有检测机构,其中只有市质监、卫生、粮食部门3家检测机构获得资格认证,农业局有检测设备但无专业技术人员,水利、商务、畜牧部门无检测设备,卫生局部分检测设备已老化,部门监管人员在监管过程中仅靠肉眼凭经验检测,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未经检测就上市,食品安全的潜在风险较大。大多数部门缺乏检测经费,致使检验检测手段不能满足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督工作需要。

六、工作建议

(一)加大队伍建设,确保监管工作到位。一是增加执法人员。农业局、水利局、商务局、卫生局等监管部门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人员都较少,建议增加部门执法编制,确何监管到位;二是增加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农业、粮食等部门虽有检测设备,但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很多检测无法开展,建议市政府增加编制,充实一批专业技术人员。三是落实乡镇人员、机构,现在乡镇无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建议乡镇机改后,进一步充实人员抓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到位;四是由于各地新增城市综合执法局,原由卫生管理的流动饮食摊点改由执法局管理,建议新增城市综合执法局为食安委会成员单位,确保工作协调监管到位。

第8篇:乡镇粮食生产工作意见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以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基础,稳定面积、主攻单产、增加总产、改善品质,大力发展优质稻品种,稳定完善粮食扶持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努力提高种粮综合效益。

二、发展目标

全县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10万亩(旱粮9万亩,水稻101万亩),其中早稻49.5万亩,一季稻3.5万亩,晚稻48万亩,平均产量470公斤,水稻单产提高5公斤,总产470395吨。全县完成优质稻种植面积79万亩,占水稻面积的77%,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重点打造大众垸10万亩生态高档优质稻亮点工程。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把今年粮食生产作为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紧抓好,要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实现一级抓一级,保证做到责任到岗、到人,要坚决制止全年性耕地抛荒,减少季节性耕地抛荒。

(二)依靠科技,提高粮食产量和效益

大力提高科技对粮食生产的贡献力,主攻单产,提高效益是稳定我县粮食生产的根本所在,各乡镇要加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力度,加快实施种子工程。①积极推广优良品种,早稻以株两优02、株两优819、株两优611、湘早籼31号、陆两优996、早32、湘早籼45号为主,晚稻以金优207,丰源优299,T优259、岳优360、湘晚籼13号、T优207、T优115等优良高产品种为主。各乡镇要尽快落实粮食种植面积品种和数量,确保生产需要;②大力加强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③强化种子更新换代的储备工作;④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抓好高效轻型栽培技术、水稻强化栽培技术、优质高产栽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应用。⑤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

(三)加强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样板作用

办好示范点,历来是农业部门最有效的一项工作措施,也是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推广的良好载体。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情况,对2008年粮食生产的新品种和新技术建立示范点,特别是万亩以上的优质稻示范点,要有组织领导、有技术服务,确保较高的产量水平。通过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样板作用,切实带动面上的生产与发展。

四、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粮食产业化水平

要遵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让部分粮田向种粮能手集中,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支持鼓励发展订单生产,扩大订单数量。大力培养粮食专业合作组织,加快粮食生产规模化、专业化、合作化、机械化,努力提高粮食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水平。

五、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培肥工作,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

第9篇:乡镇粮食生产工作意见范文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粮食补贴是国家深化农村改革,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举措。这项惠农政策从年实施以来,对保护国家粮食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这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认识不到位,监管有漏洞,出现了个别乡镇、村组套取粮食补贴资金用于乡镇公用经费和村组事务支出;个别乡镇、村组干部相互串通,采取欺上瞒下手段集体套取粮食补贴资金中饱私囊等等违法违纪现象,甚至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粮食补贴资金没有用到粮食生产上,农民群众意见大,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不利于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各地各部门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粮食补贴资金监管和落实惠农政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涉农干部法纪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政务公开栏、橱窗、公开信、宣传标语、过街横幅等方式对粮食补贴及惠农政策进行密集式、立体式宣传,增强政策的透明度,让党在农村的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惠农政策必须惠农,把粮食补贴资金一分不少落实到种粮农民手中。

二、建立健全粮食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制度,完善粮食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机制

(一)严格执行粮食补贴发放“八不准”要求

为做好粮食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中央和省、市先后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发放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地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执行惠农补贴政策“八不准”,即:(1)不准虚报补贴面积和冒领补贴资金;(2)不准由镇、村、组干部补贴资金;(3)不准由集体集中收回和保管农户存折;(4)不准出台任何限制农民取款的规定;(5)不准抵扣任何款项和债务;(6)不准向农户收取工本费和服务费;(7)不准代镇、村、组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8)不准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惠农补贴资金。

(二)建立健全粮食补贴资金发放五项制度

一是申报签字制度。粮食补贴面积由农户申报、村组据实填报,经村组干部、财政所包村干部、村民代表签字后上报乡镇。乡镇审核汇总后,由财政所主任、乡镇长签字上报县级主管部门。

二是两次公示制度。乡镇审核之后、上报县级主管部门之前,由乡镇财政所组织一次公示;县级主管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粮食补贴资金到农户“一折通”之后,由乡镇财政所组织第二次公示。公示必须在乡镇、村组、农户三个层面进行。全乡镇的粮食补贴明细到村、组,在乡镇政府所在地适当位置张榜公示;村组的粮食补贴明细到农户,在村委会公示栏、各组公示栏以及农户居住比较集中的地方张榜公示。公示的粮食补贴有关数据必须做到两个相符:全乡镇补贴总数与分村组补贴数之和相符;村组补贴总数与分农户补贴数之和相符。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设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立即组织核实修改。公示表必须有村民代表签名认可,并留下影像资料备查。

三是重点户监管制度。将村组干部和补贴面积达20亩以上的农户以及新增面积的农户作为重点监控户,进行重点核查,防止虚报冒领现象发生。

四是补贴对象联系户制度。每个乡镇至少要确定50户落实惠农政策联系户,有关部门通过对联系户的走访,掌握惠农政策的操作、实施、兑现的真实情况。

五是实行监督员聘用制度。每村至少聘用1名老党员或村民代表作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员,有关部门通过不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或电话访谈等形式,听取他们的意见或建议,监督员也可随时向上级提交监督报告和相关信息。

(三)加强粮食补贴资金发放“一折通”管理

为减少中间环节,从年起,省财政厅对惠农资金的兑付方式作出调整,补贴资金不到乡镇,实行县级,由县市财政局委托的县级金融机构直接拨到农户“一折通”账户。各地必须坚决执行省财政厅规定,不得再通过乡镇兑付;必须坚持发挥乡镇财政所主导作用,“一折通”必须由财政干部直接发放农民本人(包含其直系亲属)签收,决不能由村组和其他人代领。对农民本人(包含其直系亲属)因外出打工等原因,暂不能签收的,一律由财政所核实情况后代为保存,并负责在当年内交付其本人。农民在提取惠农资金时,必须凭“一折通”、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按规定填写《取款单》。农村信用社是惠农资金兑付到户的关键环节,必须履行职责,严格管理。对于惠农资金手续不全、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农村信用社要坚决拒绝;对于集中代领惠农资金的情况,农村信用社在拒绝办理的同时,还必须及时告知当地财政所,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严格监督检查,建立粮食补贴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1、强化工作职责,建立粮食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包保责任制。粮食补贴资金发放坚持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有效防范在粮食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粮食补贴资金准确、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各县(市)区要建立粮食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包保责任制。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区域内的粮食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及财政、农业、农村综改等部门主要领导包乡镇;乡镇主要领导对本乡镇负总责,乡镇包村干部和财政所专管员包村,一级对一级,层层抓落实。包保的主要内容:一是负责对所包镇(村)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市)区各项惠农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或反映所包镇(村)在宣传、贯彻、落实惠农政策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二是负责对所包镇(村)各项粮食补贴资金的测算、公示、上报、发放和核算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纠正或反映所包镇(村)在粮食补贴资金的测算、公示、上报、发放和核算等环节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三是负责指导所包镇(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预警防控机制。

2、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各级财政、农村综改、农业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县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对经查属实的案件,按查实金额的一定比例奖励举报人。

3、建立年度考评机制。各县(市)区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农村综改、减负等部门每年都要开展粮食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情况专项考评,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处理,考评结果与单位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4、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从本级预算中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乡镇、村组在惠农政策宣传、报表打印、工作下乡、案件调处等方面的必要开支。

5、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粮食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中出现不按规定发放粮食补贴资金,引发群众上访、越级上访事件造成重大影响;因监管不力、工作不实、底子不清,导致截留、滞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贪污粮食补贴资金等行为发生;乡镇、村组干部参与、默许、放任虚报冒领粮食补贴资金行为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按照谁签字谁负责、谁包保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夯实落实粮食补贴政策工作基础

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基层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和财政资金全覆盖工作,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完善村级财务“双代管”制度。要将粮食补贴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一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乡镇财政所(经管站)每年要定期或不定期向村民报告农村财务收支情况,并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户情况,接受群众当面咨询;乡镇党委、政府要派人参加各村的村民代表大会。县(市)区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的规范和监管,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在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

四、上下联动,开展粮食补贴发放工作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