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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办公室员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乡镇办公室员工作总结

第1篇:乡镇办公室员工作总结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战略部署,推动乡镇党委抓党建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促进乡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全面提升,有效解决乡镇党委党建功能弱化、党委书记党建责任虚化、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边缘化、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明显等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参照执行。

第二章 抓党建工作职责

第三条 明确乡镇党委抓党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从严治党有关要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把上级党组织党建要求与本乡镇情况紧密结合,制定本乡镇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上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要求中的“规定动作”,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把握好“规定动作”与乡村实际相结合这个关键,有针对性地提出目标要求、具体任务和推进方式,做到因势利导、因地制宜,使党建工作贴近农村实际、贴近工作实际、贴近党员群众实际。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工作运行机制、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第四条 强化乡镇党委书记统筹谋划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拿出足够时间和精力思考党建,带领党委班子提出科学合理、明确清晰的党建工作思路,指导制定本届党委班子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责任分工,明确党建具体责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每月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安排基层党建工作。每半年专题听取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抓基层党建工作汇报,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研究分析。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和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注重总结、提升、宣传本乡镇党建工作创新经验和特色做法。

第五条 落实乡镇党委书记带头抓党建要求。细化并落实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台账。每季度牵头对所辖村党建情况观摩1次。每年领办1个基层党建工作重点工程,打造1—2个基层党建创新点。每年至少为乡镇党员干部上1次党课。每年主持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本届任期内走遍所有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直接负责1个本乡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带头抓好村党组织会议制度、党课制度、党日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报告工作制度等7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每月到村指导1次整顿工作,

每月按时参加村党组织的“主题党日”活动,每半年参加1次村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每年为村党员上1次党课,每年参加1次全体党员大会;按照规定期限,完成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

第六条 抓实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计划要求和党建责任分工要求,围绕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强化领导核心地位,加强对分包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抓好村党组织7项组织生活制度规范落实工作,每月参加分包村“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参与分包村“逐村观摩”活动,每半年参加1次分包村民主生活会,每年为分包村上1次党课,每年参加1次全体党员大会;每半年向乡镇党委汇报1次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第三章 领办党建工程

第七条 领办总体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乡镇党委书记领办党建工程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乡镇党委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书记抓、抓书记,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促进乡镇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一岗双责”,推动乡镇党委党建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街道党工委书记领办党建工程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八条 组建党建工程库。县(市、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县年度中心工作、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问题、“三单制”管理要求、党建创新要求等,在征求乡镇党委意见的基础上,建立本县(市、区)党建工程库。党建工程库内容一般在上一年度末确定,年度内确需新增工程的,要提前征求乡镇党委意见。

第九条 集中开展工程申报。各乡镇党委书记在党建工程库范围内,按照“抓住热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创新亮点”的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党建工程库工程进行细化,确定1—2个本人拟领办党建工程,报县(市、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建工程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既从预计实现的目标倒推,厘清到时间节点必须完成的任务,又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顺推,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每个党建工程的完成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条 严格进行工程初审。县(市、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乡镇党委书记上报的领办工程进行初审。初审重点围绕工程工作导向、课题价值、可行性分析评估等方面开展。

第十一条 认真确定工程项目。县(市、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工程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以文件形式进行印发,同时报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 抓好相关工作落实。乡镇党委书记要高度重视领办党建工程,要以具体执行人的身份亲自负责工作推进和落实,严禁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代管代办;要注意发挥本人领办党建工程的示范作用,带动本乡镇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一岗双责”。县(市、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乡镇党委书记领办工程建立台账,把工程纳入党建调研、督导范围,确保每个工程年度内督导走访一遍;对成效突出、具有推广价值的党建工程,要指导乡镇及时总结经验。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对乡镇党委书记领办的党建工程进行“以奖代补”,跟踪指导,并积极进行宣传推荐。

第四章 督导考核与结果运用

第2篇:乡镇办公室员工作总结范文

一、动员部署

主要任务:通过学习动员,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耍求、主要内容、工作重点、总**安排和实施步骤。

具体工作:

(一)、筹备召开全乡制度建设动员会。抓紧准备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动员大会相关材料。

时间及责任单位:3月20日前,县纪委、县监察局。

(二)、召开全县动员会议。县委副书记王运选主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方平山作动员讲话,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朱学军部署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并通报**年度全县机关效能、政风、行风评议结果。

时间及责任单位:3月21日,县纪委、县监察局。

(三)、下发活动实施意见。印发《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时间及责任单位:3月中旬,县委办、县政府办。

(四)、构建工作网络。组建全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并要求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于4月1日前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

时间及责任单位:3月下旬,县委办、县政府办。

(五)、创办工作简报。创办《全县反腐倡廉制度推进年活动简报》。

时间及责任单位:4月中上旬,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明确减员单位工作职责及责任分工,审定有关大件。

时间及责任单位:4月中旬,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抓好工作启动。通过多种形式,促使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传达全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和市县动员会议精神,结合木单位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实施方案,并于3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及责任单位:3月底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办,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

动员部署阶段,自**年2月开始至3月底基本结束。

二、健全制度

主要任务:集中开展反腐倡廉制度的清理、修订、完善及创新工作,研究提出落实制度的具体意见。

具体工作:

(一)、抓好制度清理

下发《关于做好反腐倡廉制度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坚持、完善、废止”的要求做好分类登记,研究提出分类清理的具体意见并抓紧制定配套措施。并于4月底前,将初步清理的结果及拟制定的制度目录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及责任单位:4月底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办,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

(二)、抓好制度完善

1、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在全面清理和审查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县**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点工作项目》并印发各单位按此执行,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时间及责任单位:5-6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完成现有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

时间及责任单位:7月,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办,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

3、对有关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情况进行调研和督查。

时间及责任单位:5-7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各有关单位协办。

(三)、抓好制度创新

1、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制定一批新的制度和规定,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时间及责任单位:6-9月,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办,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

2、召开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经验交流会,总结有关材料,积极参加全市经验交流会。

时间及责任单位:9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县监察局协办。

(四)、抓好制度落实

研究提出制度落实的具**措施。

时间及责任单位:10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县纪委、县监察局协办。

在健全制度阶段,还须做好以下工作:

1、分别召开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座谈会,切实推进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工作。

时间及责任单位:适时召开,县直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主办,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县纪委、县监察局协办。

2、召开县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时间及责任单位:适时召开,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健全制度阶段,自**年5月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共计6个月时间。

三、总结验收

主要任务:对全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开展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并进行总结,同时做好迎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工作。

具体工作:

(一)、抓好自查总结

1、下发自查总结通知及检查验收标准。各单位要对照标准及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

时间及贵任单位:11月上旬,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县直单位。

2、认真总结全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对明年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及责任单位:11月中下旬,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检查验收

1、组织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时间及责任单位:11月下旬,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检查验收。

2、通报检查验收情况。

时间及责任单位:12月上旬,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召开县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

时间及责任单位:适时召开,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总结验收阶段,自**年11月至12月15日基木结验收共计2个月时间。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指导和协调全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研究和解决全县反腐偶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中的重要问题。

(二)、组建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及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协助领导小组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起草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讲话;督促检查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收集综合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做好新闻宣传和报道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建立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确定一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联络员。联络员的职责:负责本单位与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

第3篇:乡镇办公室员工作总结范文

一、本区行政区域(不含已撤村建居及多层公寓建设区域)内的农村村民建房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农村村民建房必须符合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村镇建设规划。提倡统建、联建和建造公寓式住宅,控制独立式住宅。

严格控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和利用山体切坡建房,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治理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建造。

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面积标准如下:6人以上户不超过125平方米;4至5人户不超过110平方米;3人以下户不超过75平方米。

农村村民建房建筑层数应严格控制在三层以内,平屋顶总建筑高度不得大于10米,坡屋顶总建筑高度不得大于13米。确需设底层架空层的,层高不得大于2.2米。

四、农村村民建造住房,应先经户口所在地村民小组讨论同意,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按规定上报审批。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使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镇乡、街道按户逐宗审批,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农村村民建造住宅使用农用地的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批准手续后,由区人民政府按户逐宗审批。

五、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建房:

1、常住人口中已领取结婚证书,确需分户建房的;

2、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扩建的;

3、现有房屋需要改建的;

4、因国家、集体建设或规划需要迁建的;

5、灾毁住房需要重建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建房申请不予批准:

(一)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二)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的;

(三)现居住房屋建成不足十五年,又不属危房,要求易地拆建的;

(四)身边有子女的老人单独申请宅基地的;

(五)违法违章建房未处理结案的;

(六)其他不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

七、经批准回乡落户的职工、军人和其他人员申请建房的,应当持原所在单位或者原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出具的无住房证明材料,并经户口所在地村民小组及村民委员会同意后,方可申请建房。

经批准回乡定居的华侨、台湾和港澳同胞、外籍华人申请建房的,应经户口所在地村民小组及村民委员会同意后,方可申请建房。

八、城镇居民的配偶是农村户口且本人长期与其一起居住,又没有享受房改政策的,经其所在单位证明并核实,可在其配偶申请建房时计入建房人口。

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家属申请建房的,提供有效证明后,上述人员可以按本村常住户口计算。

经批准回乡落户的职工、军人和其他人员以及经批准回乡定居的华侨、台湾和港澳同胞、外籍华人申请建房的,其宅基地面积按第三条标准参照执行。

独生子女按二人计算。

九、农村村民申请建房报批程序。

农村私人建房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手续,严格执行“一书一证”或“一书二证”制度以及用地审批手续。其具体报批程序:

1、办理《浙江省农(居)建房申请表》。

由村民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在本村民小组内公告7天无异议的,报所在镇乡、街道村镇建设办公室,并填写《浙江省农(居)建房申请表》。

2、办理及。

经镇乡、街道村镇建设办公室进行实地踏勘和核实同意后,城镇规划区外的,村民持、平面布置图,到镇乡、街道村镇建设办公室办理,并报区建设局规划处和区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备案;城镇规划区内的,由镇乡、街道村镇建设办公室初审,报区城乡一体化办公室签署意见后,由区建设局规划处核发和。

3、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1)由村民委员会填写《私人住宅用地呈报表》,经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与或一并报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建造住宅使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镇乡、街道按户逐宗审批,报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备案。使用农用地的,由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实地踏勘(可与建设规划选址同时进行)和审核上报。

(3)农村村民宅基地经批准后,由镇乡、街道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通知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将批准结果进行公布。

(4)自批准之日起二年内有效,逾期自行作废。

4、办理或。

村民持或、经批准的、平面布置图、设计施工图等资料到镇乡、街道村镇建设办公室办理或。

城镇规划区外的农村村民建房工程审批由区建设局委托各镇乡、街道村镇建设办公室办理,核发,报区建设局规划处和区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备案;城镇规划区内的建房工程审批由镇乡、街道村镇建设办公室初审,报区城乡一体化办公室签署意见后,由区建设局规划处核发。

十、农村村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使用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规费缴纳标准为: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4.5元,耕地开垦费每平方米14元。使用土地整理折抵指标额度的,规费缴纳标准为: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4.5元,镇乡、街道无折抵指标的,由区调剂折抵指标,折抵指标回收成本由区承担50%,镇乡、街道承担50%。

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整理,对结合村庄改造整治实施的宅基地整理项目产生的复耕指标,优先给本镇乡、街道使用,不受年度计划限制。

十一、农村村民建设申请经批准后,实行放样、砌基和竣工验收“三到场”管理制度,“三到场”由所在镇乡、街道村镇建设办公室会同国土资源管理所及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三到场”时,施工现场必须出示合法批准的有关证件。

农村村民建房申请批准后,经镇乡、街道村镇建设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实地放样后,才能开工建设。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农村村民建房中的各类违法行为。

十二、农村村民需要易地建造的,按“建新拆旧”原则应当先与所在村村民委员会签订近期退还原有宅基地的协议,并经所在镇乡、街道签证,待易地建造申请批准后协议有效。到期不退还的,按违法占地处理。分户建房原有房屋由于联建原因确实无法拆除的,必须承诺在联建房屋翻建时拆除,逾期不拆除的按违法占地处理。

十三、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少批多用、骗取批准等方式非法占地建房的,、等规定,由建设、国土等部门会同镇乡、街道依法查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四、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对经区城乡一体化办公室认定的新型农村社区实行统一规划建设,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次性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并应办理公建配套项目供地和分户建房用地审批手续。在分户建房用地审批时,凭城乡一体化办公室认定批复、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平面布置图及建筑单体方案等材料报批,每户占地面积上限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十五、征地拆迁中凡涉及已经撤村建居及多层公寓建设区域,另行规定。

第4篇:乡镇办公室员工作总结范文

一、立足实际,逐步完善乡镇党委、政府功能

乡镇党委、政府是国家政权的基石,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国家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必须完善乡镇党委、政府功能,确保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正常运转。

首先,我们从明确乡镇党委、政府的职责入手,理顺县乡责权关系。乡镇机构改革时,县委、政府要求乡镇要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依照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地方组织法等政策法规全面履行职能,同时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适当调整乡镇在经济管理上的职能,切实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抓招商引资、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到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为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上来,更好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使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更好的落实。

其次,适当下放权限,进一步完善乡镇管理和服务职能,努力做到责权一致。的乡镇机构改革,县委、政府将原来垂直管理的农业、畜牧、林业等涉农机构下划乡镇直接管理,设立农业服务中心,并加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扶贫工作站三块牌子;将安全生产、村镇建设委托乡镇行使部分执法监察权,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村镇建设管理站,构建了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大队(内设乡镇执法中队)、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相互依托的体制框架等。通过适当放权,在责权下移中加强政权建设,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其三,进一步理顺县乡责权关系。的乡镇机构改革,县委、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设置了中小学、卫生院、国土资源管理所等县级部门派驻机构,同时,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按照乡镇党委、政府的职能和“双重领导、双重管理”的要求,县委、政府明文规定对县级部门派驻机构的人事任免、干部职工调动和借用必须征得乡镇党委同意。

二、合理设置机构和人员编制,着力解决有人办事问题

以前,由于基层干部紧缺,为了保证工作不断,乡镇通过招工、招干、顶替、转干、退伍军人安置、毕业生分配等补充了大量人员,干部素质参差不齐,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信息化的推进,一些干部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影响基层工作。进行乡镇机构改革,关键要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

首先,坚持政事分开的原则。的乡镇机构改革,我们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职责和各乡镇的具体情况,人口在5万人以内的乡镇设立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室)5个党政办事机构,5万人以上的设立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室6个党政办事机构。同时,为了确保乡镇党政 机关的正常运转,县委、政府还设置了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为党政办事机构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部分事业单位,并明确党政办事机构与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

其次,大胆创新管理方式,确保乡镇工作开展。一是适当扩大党政领导交叉任职,将乡镇人民武装部部长同时兼任副乡镇长;二是采取综合设置办事机构和综合性工作岗位相结合,在党政办事机构内设置组织干事、教育干事等少数综合性工作岗位,确保工作职责落实到人。

其三,县委为了加强乡镇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功能,明确乡镇党委委员可享受副科级待遇,以最大限度激发乡镇干部的工作热情。

第5篇:乡镇办公室员工作总结范文

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文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73号)文件精神,根据*年5月11日昭通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要求,为切实加快我县农村综合改革步伐,结合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乡镇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和人员分流提出以下意见:

一、乡镇机构设置

(一)乡镇行政机构设置

乡镇是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其主要职能集中在“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农村稳定”上。但具体事务管得太多,职能越位、错位、缺位,干预农民和经济组织生产经营自,职能庞杂,是造成乡镇机构臃肿的主要原因。理顺政府职能、合理设置机构,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基层政权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行政管理和发展公益事业,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环节。

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要做到“两还”、“一剥离”、“四加强”(即:从催种催收中退出来,还农民经营自;从直接管理村级事务中退出来,还村民自治权;将适合于市场运作的事务从政府工作中剥离出来,交给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引导,帮助农民拓宽生财之道;逐步加强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积极扶持弱势群体;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农村稳定)的要求,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昭政发〔*〕43号)文件精神及昭通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16个乡镇实际,白鹤滩镇、老店镇设立“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和“社会事务办公室”3个内设机构;药山镇、大寨镇、小河镇、马树镇、新店乡、崇溪乡设立“党政综合办公室”和“经济发展办公室”2个内设机构;其余各乡只设立“党政综合办公室”1个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相关助理员;乡镇不设政协机构;根据《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基层维稳中心(站)的通知》(市办通〔*〕68号)文件精神,将乡镇综治办、维稳办、矛盾调处中心合并,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中心(简称综治维稳中心),属党委职能。

(二)乡镇事业机构设置

按照政事分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围绕强化为“三农”服务功能、减轻农民负担这个总体目标。通过进一步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精简人员、充实一线、创新服务的措施,建立起分工协作、服务到位、高效多能、充满活力的事业单位运行机制,逐步变“养人办事”为“办事养人”。根据工作需要,保留原乡镇财政所、国土资源管理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劳动保障事务所、卫生院和中小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林业站、水利管理站(根据中共巧家县委、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巧发〔*〕10号)文件规范后的全称)。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7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85号)文件精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转到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村经济管理上来,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畜禽疾病防治职能剥离出来,成立乡镇兽医站,为县农业局垂直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畜禽疾病防治职能。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为便于县级主管部门整合县乡技术力量,加大对优势特色产业的培植,确保重大农业、林业、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将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兽医站收归县农业局垂直管理,乡镇林业站收归县林业局垂直管理,乡镇水管站收归县水利局垂直管理。将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仍属乡镇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

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为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和业务经费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人员调配管理由乡镇党委、政府提出意见,报县委政府审批后,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调配管理;业务开展、工作考评、年终考核由乡镇管理。

乡镇财政所、国土资源管理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劳动保障事务所、卫生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兽医站、林业站、水管站和中小学校为县直部门垂直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人员和业务经费由县直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人员调配管理由县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调配管理;业务开展以县直部门为主,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指导进行;年终考核(含派出所、司法所),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并按干管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

重新规范名称和管理权限后,各乡镇、县直各主管部门要按要求及时完善公章、牌子更换并办理相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二、乡镇人员编制管理

(一)重新核定乡镇机关编制领导职数

根据昭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昭市编〔*〕21号)文件精神,在市编委核定给我县各乡镇行政总编制的范围内,由编委重新核定各乡镇行政机关编制。根据市委的要求: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严格控制在7名左右,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尽量交叉任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实行一人多岗,一人兼管多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2万人以内的乡镇核定领导职数7名,2至4万人的乡镇核定领导职数8名,4万人以上的乡镇核定领导职数9名。

(二)重新核定乡镇事业单位编制

根据昭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昭市编〔*〕21号)文件精神,在市编委核定给我县各乡镇事业单位编制总额的范围内,由编委对各乡镇事业单位的编制进行重新核定。

(三)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号)规定,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按程序报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审批。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按照省对乡镇行政事业编制的总量进行控制、管理的要求,编制重新核定后,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在编制之外聘用和借用人员顶岗,变相扩大人员编制。满编、超编单位一律不准进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缺编需要进人时,必须由县直主管部门或乡镇党委政府提出申请,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审核,经县委、政府同意,报市人事和编制部门审批后,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招聘)、择优录用的程序办理。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数配备人员,确保实现中央提出的乡镇机构编制五年内只减不增的目标。

重新理顺机构设置和核定编制后,各乡镇必须及时草拟出“三定”方案,送县机构编制办公室审核把关后,报县委办公室行文审批。

三、人员分流

人员分流工作是乡镇机构改革的重中之重,是确保乡镇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也是乡镇机构改革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矛盾较为突出。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细致,精心组织,把精简分流人员同落实科教兴巧的战略结合起来,同经济建设第一线结合起来,与推动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严格在编委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定岗定职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竞争上岗;对超编单位人员,按照对口专业和对应机构性质进行分流;借用人员必须按时返回原单位参加竞争上岗;未竞争到岗位且不服从组织安排上岗的人员,列为待岗,待岗期为3年,第一年发给工资总额70%的生活费,第二年发给工资总额50%的生活费,第三年发给工资总额30%的生活费,三年期满仍未上岗的予以正式辞退或解聘;大力清退临时用工。各乡镇、县直各主管部门,要在不增加财政开支、不将分流人员简单推向社会的前提下,顾全大局、统筹兼顾,认真研究制定人员分流的具体途径和办法,报县委、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在人员分流工作中既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认清改革的重大意义;又要千方百计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每位干部职工都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爱护,做到留得安心、走得愉快,确保社会稳定。

四、工作步骤

根据县委、政府农村综合改革的总体实施意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9月1日至*年9月15日)

各乡镇、县直各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县的改革精神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文件、会议精神。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和正面引导,大力宣传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对待和积极参与改革,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同时,要根据县的总体方案,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要体现出较强的政策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细化每个步骤,落实每项责任,为顺利推进机构改革奠定基础。

(二)实施阶段(*年9月16日至*年10月25日)

1.机构上划及拟定“三定”方案(9月16日至9月30日)。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及时将要上划的站所的人员、财物等整体上划县直主管部门。上划后,县直各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在2002年“三定”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要求,由一把手负起总责,遵循可操作性、针对性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拟定“三定”方案(上划站、所由主管部门拟定,未上划站、所和乡镇内设机构由乡镇负责拟定),并于9月30日前送县编办审核后,报县委审批。

2.重新规范乡镇事业单位名称和核定编制(10月1日至10月4日)。乡镇行政机关“三定”方案批准后,由县编委对各乡镇站、所、中心名称进行重新规范并核定编制。

3.竞争上岗(10月1日至10月13日)。各乡镇、县直各行政主管部门清退临时人员后,要在县编委核定的编制范围内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各在职职工要在本站、所、中心设置的岗位中申报岗位,通过竞争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后,择优上岗。

4.人员分流(10月14日至10月25日)。竞争上岗后,所有未定岗人员列入分流对象。按照“带职分流,定向培训,加强企业,优化结构”的原则,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意见》中“人员分流”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人员分流工作。

5.完善公章、牌子的更换及法人登记(10月26日至10月28日)。人员分流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县直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完善公章、牌子更换工作,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相关手续。

(三)总结完善阶段(*年10月28日以后)

所有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县直各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对此次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并认真做好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准备迎接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组的验收,并思考进一步的完善工作。

第6篇:乡镇办公室员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乡镇机构改革 主要问题 控制力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沪委办发【2007】17号)要求,上海市N区在2007年下半年开展了乡镇机构改革。

1.改革的主要任务简介:

1.1进一步转变镇政府职能。

1.2综合设置镇级机构。

1.3合理核定镇人员编制。

1.4严格控制镇级党政机关领导职数。

1.5妥善安置分流人员。

2.浅谈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7年上海市N区乡镇机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政府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地调整,机构设置得到了进一步地规范,机构编制得到了进一步地精简,队伍结构得到了进一步地优化。但是在实践中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2.1乡镇机构职能界定不清

2.1.1党政不分,人大权力虚化,权力高度集中。

很多党的政策和现代的法治原则的贯彻实施往往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特别是偏远的有强势领导人的乡镇,党政不分的一元领导体制更为明显。在此情形下,党委就是乡镇的中枢,乡镇政府的决策实际上是由以党委书记为首的乡镇党委来完成。而与此同时,乡镇人大的权力被架空,乡镇决策、行事实际上也是由党委书记“一手遮天”,乡镇政府和乡镇人大沦为党委的“助手”,这不仅违背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也不利于决策的科学性和对乡镇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领导千部的约束和监督。

2.1.2部分新设机构的职能定位不清晰。

横向上的政府职能交叉不仅表现在行政机构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也表现在党、政、群之间,也即机构职能和工作秩序不是很清晰。在乡镇机构改革中主要表现在:由于“党政关系”没有完全规范化,机构改革主要在“政”,党群机构涉及相对较少,职能定位还存在矛盾。

2.1.3部分新设机构职能存在分割不清的状况。

2007年上海市N区乡镇机构改革后,镇级党政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为7个: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社会稳定办公室(挂办公室牌子)、社区建设和管理办公室。以新成立的社区建设和管理办公室为例,这个办公室的职能存在着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职能冲突的地方。这些分割不清的职能工作往往又是由不同的领导分管,协调管理难度较大,运行成本较高,不同的机构往往会拖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老百姓办事苦不堪言。

2.2编制数和职数控制力不够

2.2.1编制数设置不够灵活。

2007年上海市N区乡镇机构改革后,撤并镇机关行政编制为55名,未撤并镇机关行政编制为45名。撤并镇事业单位编制总数为80名,未撤并镇事业单位编制总数为70名。这种笼统地设置每个乡镇的编制数,不符合不同乡镇的实际需求。不同的乡镇,地域范围不同,人口不同,区域功能定位不同,侧重的工作不同,而编制数却设置相同,这样的话,部分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下达的编制数计划与实际需求肯定不对称,计划的编制数不能满足服务经济发展和强化社会管理的需要。笼统地设置编制数,有些大镇的编内人员无法满足行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乡镇政府只能大量聘用很多编外人员。

2.2.2领导职数精简不够。

2007年上海市N区乡镇机构改革和以往的改革有个相同的问题,就是无法精简领导职数。55名机关行政编制的镇和45名机关行政编制的镇,领导职数设置大体相同,处级领导干部基本在20名左右,正科级领导职数在11个左右,副科级领导职数在5个左右,这样剩下的普通公务员少之又少。领导职数设置得多的初衷是让更多的人得到锻炼和关心,但往往会造成领导多,工作人员少,领导只布置工作任务,工作人员无法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人多却办事效率低下的情况。编制内工作人员无法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势必又会增加大量编外工作人员了。

2.3人事管理混乱,行政效率低下

2.3.1机构庞大,混岗混编现象严重。

编制数设置不灵活以及领导职数精简不够势必会造成编外人员的大量招录。由于编外人员的招录不像编内人员那样有一整套规范程序,往往是关系户,权力的衍伸,势必会造成机构庞大,人浮于事,甚至会出现争权夺利、相互扯皮的现象。除了编外人员的不断增加,混岗混编现象也很严重,比如机关内设机构的编制是公务员,事业单位的编制是事业编制,现实往往会是事业编制人员在机关内工作,机关公务员很可能在事业单位或村居挂职。这样的结果只能是乡镇财政不堪重负,人事管理混乱,行政效率低下。虽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每次机构改革时都很强调人员的规范管理,但实际情况是,编外人员受年龄、学历等条件限制难以通过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招录考试,杜绝混编混岗、清退编外人员就比较困难。另外,由于人员混岗、编制限制等,可能会造成同岗不同考、同岗不同酬等问题,既严重影响乡镇机构在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又影响社会的公平正义。

2.3.2人员性质繁多,人事管理困难。

一方面是由于乡镇政府编制数的限制,另一方面是上级各个部门打着解决就业岗位的旗号,通过职权纷纷推出“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有志青年”、“社会工作者”、“协管员”等岗位,一般都由上级部门招录后派往乡镇政府工作,由于这些岗位一般都有服务期限,并且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经费由上级部门承担,故乡镇政府也欢迎这些“免费劳动力”的进入,没有考虑服务期结束后的“吸收消化”问题。这些人员服务期满后,基于人情考虑,乡镇政府一般都不会予以清退,一般都会继续留用,由于没有编制,只能以编外人员的形式聘用,这样就大大增加了编外人员的数量。

参考文献:

第7篇:乡镇办公室员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城乡一体化先行区”战略目标,进一步巩固乡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改变团组织的薄弱现状,充分体现乡镇团组织作为联系团的领导机关和各类基层团组织的枢纽作用,切实发挥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桥头堡”作用,着力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上开创新局面,形成党团共建共荣、相得益彰的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调整、充实镇团委,采取编制内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配强镇团的委员会。建立健全镇团委工作运行机制,全面设计团委工作内容,形成一个代表性强、带动力大、工作热情高的委员会。在2011年9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我镇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我镇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特成立镇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中学团总支书记

各社区(村)团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团委办公室,由李海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我镇团组织格局创新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摸底阶段(2011年6月15日—8月31日)

各团(总)支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横幅、粘贴标语等形式使团员青年充分知晓。各社区(村)要切实掌握本区域28周岁以下青年情况及团组织关系,建立档案台帐;摸清本区域40周岁以下青年从业分布情况,对青年能人建立档案。中学团总支和各社区村团支部必须于8月15日前将最新的团员花名册上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2011年9月1日—9月20日)

1、选举产生出席镇第九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9月1日-10日)

各团(总)支部要按照镇党委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名额,依法依程序选举产生出席镇第九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并认真填写《共青团镇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于9月10日前上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2、提名共青团镇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出席县团代会代表候选人,报镇党委研究同意。(9月5日—10日)

3、召开共青团镇第九次代表大会(9月18日-19日)

在镇政府礼堂召开共青团镇第九次代表大会,依法依程序选举产生共青团镇第九届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出席县团代会代表。将选举结果上报县委乡镇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总结考核(2011年10月)

认真总结本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巩固阶段性成果,发挥本地特色,建立长效稳定的工作制度,形成详细的工作报告。

五、工作措施

1、严格选配标准

从本镇35周岁以下的年轻党员或团员(28岁以下)中选任团委成员,要求思想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信念坚定,热心团的工作,遵守团的纪律,在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2、把握数量结构

乡镇团委由7-9名委员组成。设团委书记1名(为乡镇公职人员),副书记1名,团委委员5-7名。

3、规范选任程序

一是提名。按照选配标准的要求,在广泛发动团员青年参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通过组织推荐、团员青年联名推荐、个人自荐等渠道,经过资格审查,根据多数团员青年的意见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确定正式候选人,并报同级党组织同意。

二是产生。召开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委委员,同时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团委书记和副书记。选举中要注意采取扩大差额比例等有效方式体现竞争性,保障团员的民利。

三是报批。选举产生的团委书记、副书记及委员报乡镇党委和团县委批准,并由乡镇党委公布。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团组织格局创新的紧迫性。把团建工作纳入到党建整体格局,作为今年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紧抓好。

第8篇:乡镇办公室员工作总结范文

落实到乡(镇)政府、城郊街道办事处的局部,年初财政局要将此款全额纳入年度预算。由乡(镇)政府、城郊街道办事处负责按方法中规定的支出项目进行列支。落实到教育局的局部由教育局按农村中小学(不含高中)校生人数核定给农村中小学校,由学校按项目列支。

二、指标核定

并将指标按各占二分之一的比例落实到乡(镇)政府、城郊街道办事处和教育局。市政府决定将这项资金一分为二,税改后全市核定农村中小学办学经费总额为 元。取消农业税后都变成了转移支付资金。由乡(镇)政府、城郊街道办事处和教育局各管 元。无论是乡(镇)政府、城郊街道办事处还是教育局管理的资金都必需全部用于教育。乡(镇)政府、城郊街道办事处和教育局必需按有关财务法律、法规管好这项资金。

三、支出项目

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业务费、购置桌椅费、校园管理费及学校自用的临时工工资等。乡(镇)政府、城郊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农村中小学办学经费主要用于学校的危房改造、布局调整、校舍维修、远程教育、取暖费。教育局管理的农村中小学办学经费主要用于补充农村中小学的公用经费缺乏。

特殊研究处置。特殊情况。

四、拨款顺序

报市农村中小学办学经费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委员会批准的支出计划按月提供拨款计划,年初各乡(镇)政府、城郊街道办事处和教育局都要将自已管理的局部依照规定的支出项目编制好各自的支出计划。财政局按办公室提供的计划进行拨款。乡(镇)政府、城郊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局部,款拨给乡(镇)政府、城郊街道办事处,由乡(镇)政府、城郊街道办事处按规定的项目列支。教育局管理的局部,按计划拨到教育局在工商行开设的基本帐户,再由教育局按计划直接拨到农村中小学帐户。农村中小学直接从银行提款按规定项目列支即可,不再通过乡(镇)城郊街道办事处财政专户。这两局部资金如有重大支出项目需由主管教育市长核准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五、票据审核

乡(镇)政府、城郊街道办事处和学校要按审批的用款计划进行列支,款拨到乡(镇)政府、城郊街道办事处和农村中小学帐户后。如当月有结余,结转下月继续使用,年末有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乡(镇)政府、城郊街道办事处管理部分支出票据由市政府派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定期进行审核。教育局管理部分,每月中小学都要将支出所取得的合法票据报教育局财务统管办公室进行审核,不经审核的支出票据不得入帐。无论乡(镇)政府、城郊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局部还是教育局管理的局部如发现截留、挪用、挤占和串项使用等现象,立即停止拨款,并严肃处理。

六、帐务处理

乡(镇)政府、城郊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必需单独设立明细帐。收支票据要另行装订成册。财务人员要严格按会计法要求计帐、算帐和结帐。教育局管理的局部,农村中小学办学经费是保证农村教育正常运转的专项经费。各校财务人员每月都要将当月的经费收支明细表上报教育局财务统管办公室进行汇总。教育局财务统管办公室每季度都要将支出汇总表报给财政局有关科室。

七、财务监督

要严格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农村中小学办学经费在运行过程中。每半年乡(镇)政府、城郊街道办事处和教育局都要把自己管理部分的收支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资料,向市农村中小学办学经费管理委员会演讲,市政府年末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专题报告。

第9篇:乡镇办公室员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全面提升年”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快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的经济文化旅游强市,着力推进投资水平、产业发展、城乡建设、改革开放、民生改善、作风效能、党的建设等七个方面工作的全面提升,力争全市各方面工作都跨上新的台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下旬—3月初)

1、建立组织

市委、市政府成立“全面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督促协调和考核评估。办公室组成人员从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

办公室设综合组、材料组、宣传组三个工作小组。综合组负责办公室整个活动的行政后勤事务,制定整体活动方案,对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提升目标进行审核,调度活动进展情况,组织各类会议,发放文件、通知等;材料组负责整个活动的材料简报工作,起草各类文件、领导讲话,撰写各个阶段的总结报告,组织撰写理论文章;宣传组负责整个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及每个阶段的具体宣传计划,协调督促新闻单位搞好活动的新闻宣传,组织集中采访、典型宣传和对外宣传活动,收集整个活动的相关新闻资料。

2、制定实施方案

市“全面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面提升年”活动的意见》要求,制定《临清市“全面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3、分层次广泛动员

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动员部署大会。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系统、各单位迅速组织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面提升年”活动的意见》和市委书记张旋宇同志在动员部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召开本乡镇(街道)、本系统、本单位的动员大会,进行发动。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及驻临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作动员。通过层层动员,广泛发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系统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组长,要由乡镇(街道)和市直各系统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综合组、材料组、宣传组三个组,负责本乡镇(街道)、本系统各单位(市直各系统及成员单位名单附后)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督促检查、材料报送等工作。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要由高素质的精干力量组成。

3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系统、各部门单位将活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和活动实施方案,报送市“全面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

(二)目标制定阶段(3月中上旬)

1、明确提升目标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具体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3%;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进出口总额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均增长8%;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标。

市“全面提升年”活动动员部署大会提出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努力目标,具体是:力争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5%,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会议要求重点抓好投资水平、产业发展、城乡建设、改革开放、民生改善、作风效能和党的建设等七个方面的提升。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 “提高标准、提高目标、提高能力、提高成效”的要求,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要和全市目标和重点工作搞好对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每一项工作的提升目标。市委、市政府每一项重点工作,都要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目标中。纵向比,目标要比往年有提升;横向比,目标在全省、聊城市及我市的位次要前移。每一名干部职工都要立足本职工作,制定个人的提升目标。

2、制定落实措施

对“全面提升年”活动实施“项目化”管理,落实“全面提升年”提出的目标任务。在“项目”建设阶段,从谋划思路、研究措施到解决问题、总结验收各个环节,都要有周密的安排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情况,提出符合工作实际,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群众意愿的具体目标任务。在“项目”运行阶段,对每一项提升目标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并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落实措施,制定具体的提升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逐级签订责任书,做到监管到位不缺位,责任到人不漏人,确保各项提升目标落到实处。

3、目标审核确认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提升目标和措施,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报市“全面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确认后实施。

(三)目标落实阶段(3月—12月)

1、落实提升目标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制定的提升目标和措施,按照时间进度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好各项提升目标和措施的贯彻落实。针对单位实际,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全面提升年”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全面提升目标的实现。在机关部门开展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为重点的“服务效能品牌” 创建活动;在工业企业开展以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为重点的“转方式促发展竞赛”活动;在农村基层开展以强化基层组织、破解增收致富难题为重点的“富民强乡标兵”评比活动。

2、搞好信息宣传

为及时掌握“全面提升年”活动情况,保持信息畅通,营造浓厚活动氛围,抓好信息宣传工作。一是建立信息员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系统都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每周一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整理上报。市“全面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分析汇总各类信息,在活动简报上择优刊发,3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系统将信息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全面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市“全面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部门各单位信息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年终考核时把上报工作动态、活动信息及采用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3、抓好调度督查

一是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市“全面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一日召开调度会议,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编制工作专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对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存在问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建立不定期督导检查制度。市“全面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深入各单位,检查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在督查过程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用先进典型带动“全面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

4、强化联系指导

各级领导干部建立基层联系点,其中,市级领导干部分包联系一个乡镇(街道)、一个部门、一个企业;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包联系基层单位、科室、项目,定期调度指导,强化跟踪服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抓到底跟踪问效的工作机制。开展“集中调研周”、“现场办公日”等活动,对分包联系单位提升目标进展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促进联系单位各项提升目标的实现。

5、组织现场观摩

拟于7月份,组织召开一次“全面提升年”活动现场观摩会议,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取得的显著成绩进行现场观摩。在观摩现场,查看各项工作提升落实情况。同时,听取被观摩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活动开展、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打算等情况汇报。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1年1月)

1、撰写总结报告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于2011年1月1日前,上报市“全面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考核方案

市“全面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全面提升年”活动的考核验收标准和程序,报市“全面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讨论,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3、组织考核验收

市“全面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考核验收工作组,按照考核验收标准和程序,对“全面提升年”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对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活动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4、进行总结表彰

在活动结束后,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全面提升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根据考核结果,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三、几点要求

1、要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系统“全面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职责,把握好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确保本单位、本系统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2、要加强宣传。临清政务网、临清周讯、临清电台、电视台都要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对每个阶段的新闻宣传进行认真策划,拿出重要版面和时段,开辟“全面提升年,我们在行动”专栏,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集中力量对“全面提升年”活动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报道,特别是及时宣传活动取得的效果和涌现的先进典型,在各阶段逐步推进的过程中不断掀起宣传高潮,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