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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中心精选(九篇)

产权交易中心

第1篇:产权交易中心范文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制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的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_________进行转让,该标的账面价值_____元,评估价值_________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_____同意。

三、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甲方通过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以___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元,双方约定在_________内,乙方(①一次、②分期)通过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_________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

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_________为保证条件,分_________次,分别在_________付清。

四、资产交割

乙方通过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者首付款后,甲乙双方_________(1、按付款比例;2、一次性)进行资产交割,甲方将编制好的《资产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五、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

六、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_________(①依法向_________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赔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九、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_________负责,于_________日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邢台市产权交易市场凭本合同及《资产转让交割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二、其他

本合同共五页,附件_________件(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____份。

第2篇:产权交易中心范文

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发展本市产权交易市场,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防止国有、集体资产流失,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产权交易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产权是指财产所有权以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经营权、使用权、处置权等权利,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技术产权等。

本办法所称产权交易是指财产所有权及相关权利通过市场进行有偿转让的行为。

第四条 产权交易应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产权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产权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本市所辖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所发生的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和城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必须在焦作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在焦作市产权交易中心外进行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产权交易无效。

单一种类的房屋、土地、车辆等商品和物资可以继续在现有有关专业交易市场交易。

第六条 鼓励非国有、非集体产权进入产权交易中心交易。

第七条 市财政部门负责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计委、经贸委、工商、物价、审计、监察、国土、房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产权交易管理工作。

第二章 产权交易机构

第八条 焦作市产权交易中心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设立,为产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信息等配套服务、并履行相关职责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法人。

第九条 产权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依法组织产(股)权交易;

    (二)为产(股)权交易提供场所和服务;

    (三)审查产权交易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和交易行为的规范性;

    (四)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五)依法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产权交易的有关重大情况。

第十条 产权交易中心应根据本办法制定产权交易机构章程和交易规则,报市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

第十一条 产权交易中心在办理产权交易时,可以收取一定费用。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核定。

第三章 产权交易方式和程序

第十二条 产权交易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协议转让等方式,也可以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三条 出让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产权,在作出出让决定之前,应当充分听取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并按规定报经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出让集体产权,必须按法定程序经集体资产所有者同意。

第十四条 出让国有、集体产权,必须经法定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第十五条 从事产权交易活动的出让方或者受让方,应委托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

第十六条 出让方申请出让产权的,应当向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下列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一)出让方出让产(股)权申请书;

    (二)出让方的资格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三)产权权属证明文件;

    (四)出资人准予产权出让的有关证明;

    (五)出让标的情况说明;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 受让方申请受让产权的,应当向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下列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一)受让方受让产(股)权申请书;

    (二)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三)受让方的资信证明;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 凡在同一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全资企业之间或者在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全资企业之间发生的国有产权转让,可免于资产评估。

国有产权的出让价格,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底价。集体产权的出让价格,以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评估值作为底价。出让价格低于底价90%的,应当向政府授权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并经产权所有者同意。

第十九条 产权交易成交后,交易双方应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产权交易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转让标的;

    (二)出让方、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三)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四)债权、债务的继承及清偿办法;

    (五)产权交割事项;

    (六)职工安置协议;

    (七)违约责任;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九)签订日期;

    (十)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产权交易合同》经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由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并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产权交易中心发现出让方、受让方或中介机构任何一方在交易过程中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弄虚作假骗取产权交易凭证的,应当撤销已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产权交易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凭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及《产权交易合同》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各有关部门应当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章 产权交易的行为规范

第二十二条 产权交易项目必须按规定公开挂牌。

第二十三条 产权交易的出让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资产评估。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同一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所属的企业之间在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产权交易的,产权交易中心不得收取费用。

第二十五条 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方、受让方或者第三方向产权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可以中止交易:

    (一)第三方与出让方对出让的产权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

    (二)依法应当中止产权交易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交易:

    (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确认出让方申请人对其产权无处分权且发出终止交易书面通知的;

    (二)出让方或受让方在未成交之前,向产权交易中心提出终止交易申请并经产权交易中心确认的;

    (三)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故,导致交易无法进行的;

    (四)依法终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在产权交易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产权交易中心外进行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的;

    (二)操纵交易市场或者扰乱交易秩序,有损于出让方、受让方进行公平交易的;

    (三)产权交易中心对产权交易项目不按规定公开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 产权交易成交后,交易价款应一次付清。如果价款数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经交易双方协商可以分期付款,但首次付款不得低于出售价的30%。在交易价款未付清之前,不得办理产权转让手续。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受让方应按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向出让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资金占用费,并依法提供与未付款数额相当的担保,但不得以未付款产权(资产)设定担保。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产权交易的当事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产权交易中心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或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擅自转让国有、集体产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二)产权交易双方恶意串通、弄虚作假,损害国家、集体、职工及他人利益的;

    (三)故意压低或故意抬高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严重阻碍产权交易顺利进行的;

    (四)故意出具虚假、有重大遗漏或有严重误导内容的文件,造成他人损失的;第三十条 产权交易中心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关部门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等处罚。

第三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组织,在办理、出具产权交易中心需要的报表、报告、证明等材料时,与当事人串通作假的,由产权交易中心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赔偿其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下列方式:

    (一)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外商受让产权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3篇:产权交易中心范文

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原名河北省产权转让中心),1996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正式成立,隶属于省财政厅,1999年9月加挂河北省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牌子,2004年2月由省财政厅划归省政府国资委,并正式更名为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是省政府国资委选择确定的唯一一家从事全省国有产权交易的产权交易机构,是不以赢利为目的,为产权交易提供服务并履行监管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事业法人。截至2008年年底,河北产权市场完成产权交易项目3711宗,交易金额449.70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262.68亿元。《中国产权市场年鉴》统计数据显示,河北产权市场的交易金额在全国22个省及5个自治区中排名第一。

厚基础促规范,着力营造四个环境

法律环境: 2003年8月,省政府颁布了6号令《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公布了第3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3月份出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管理暂行办法》。

制度环境: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3号令和省政府6号令的规定,省产权中心对产权市场相关规则进行了健全与完善,重新修订了《中心章程》、《挂牌公示办法》、《产权交易操作规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产权交易程序》、《产权出让申报书》等相关配套指导性文件和制式文书,为产权交易工作建立了规范、完整的制度保障体系,形成了高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市场操作模式,对规范产权交易行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程,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特别是《挂牌公示办法》对产权信息的程序、方式等,做了明确的规定,企业一目了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理论环境: 随着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立,省产权中心深入进行产权交易理论的探索,取得“两书两报告一课题”的研究成果。2002年10月出版《产权交易实务》,2004年结合国企改革的纵深发展以及产权交易面临的新任务编著《产权交易》,同年10月由中国财经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目前已被很多产权交易机构列为业务指导工具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产权交易专业将其选为学生教材。2008年9月,中心组织编写的《产权交易学》作为中德产权交易合作项目成果,由中国金融出版社正式出版,被誉为产权交易的实用教材。“规范建设中国产权市场课题报告”与“企业产权交易统计课题报告”的研究成果被国务院国资委采纳,《构建河北产权交易大市场实证研究》课题获2004年8月河北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软硬件环境: 产权中心现有40名员工,全部拥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1名博士,8名硕士,30名本科,30人获得中级职称,10人获高级职称。具有从事产权交易工作所要求的经济、金融、法律、财会、工程等方面的技术专长和知识结构。 2008年11月4日,中心搬迁到位于石家庄市中心金融圈的庄家金融大厦,总面积5000平方米,功能健全,包括产权交易区、股权托管区、会员服务区、业务服务区、行政办公区五个功能分区,能够完成产权登记、信息、产权转让、股权托管、资金往来、网络建设与维护、法律政策服务、交易监管、项目评价及成交确认等多项职能,具备了一个现代化、多功能的有形产权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的硬件条件。

重创新求发展 积极开展四项业务

产权交易: 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成立十多年来,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为己任,在规范国有企业产权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程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已经发展成为国有产权退出的阳光通道,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平台,区域性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路径。中心既是我省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定场所,也是全省统一产权大市场的龙头,在统一信息、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出具交易文件、统一监管制度的前提下,与分布在10个地市的分支机构形成规范有序、统一联动的区域性产权大市场,不仅在规范国有产权交易、促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在促进其他产权包括股权、债券、物权和知识产权的流动重组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创新。河北产权市场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极大地促进了产权合理流动和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形成了国有产权重组和有序流动重要枢纽。对于河北省电机硅钢片套裁中心等涉及职工安置、企业未来发展因素比重较大的交易项目,探索招投标的方式进行交易,规范地完成了受让方征集、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对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以及在监察部门监督下的评审委员会抽取、受让方案评审等程序,圆满的产生较理想的受让方,对职工安置有了稳妥的保证,对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达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河北省套裁中心也由评估值的-478万元,通过招标,成交价达50万元。在以往单项资产、股权等简单项目的拍卖基础上,对于河北省旅游汽车公司、河北省水产供销公司等已经稳妥安置职工的整体产权交易项目,积极探索采用拍卖方式进行交易,以达到国有资产交易价值的最大化。对于这样的交易项目,严格审核意向受让方,在对全部意向受让方提出相同的承接债权债务、安置职工等相同的转让条件的前提下,体现价格最大化的原则,通过拍卖,价高者得之。河北省水产供销总公司整体产权净资产评估值为-153.98万元,转让底价1万元,通过拍卖方式,最终成交价155万元,增值154倍。

股权托管: 为加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防止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非法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股份公司健康发展,省产权中心积极开展了我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托管工作,初步摸清了被托管企业股权结构比例及股份变化情况,建立了托管档案,为托管股份提供分红派息、协议转让等规范服务。同时制定了《河北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及法人股权操作办法》、《股权托管申请书》、《股权托管协议书》,印制了股权证账户卡、分红资金卡,开发了股权托管软件,建立了股权托管数据库,完成了多家企业分红派息、股本回购、派送等业务,受到企业和广大投资者的欢迎与认可。稳步推进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托管转让工作。2003年省产权中心作为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试点单位,与天津、河南等地同时开通了托管股权挂牌转让系统,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实现有序流动提供了规范的市场平台,通过两年来的运行,省产权中心的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流转体系基本成熟,企业、市场、股民对这一市场模式逐渐加深了了解,股权托管挂牌系统基本实现了股权的规范、有序流转。省产权中心做了大量市场服务、信息披露和规范流转等相关工作,根据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的统一部署,遵循严谨、规范的原则,稳步推进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托管转让工作,有力地推进了挂牌股权的有序流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行政事业资产处置: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是公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预防和制止腐败的有力措施。省产权中心在做好企业产权交易的同时,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处置和事业单位改制等所涉及到的资产和产权交易也全部纳入到省产权交易大市场中来,采取全部进场、公开交易的形式,有效地堵住了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截至2008年年底,产权市场公开处置了省监狱管理局、省考核办、省企业工委、省教委、省交通厅等省直单位的多项行政事业资产,资产总额2.9亿元,成交价格比评估价平均增值30%以上,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黄金交易: 中心在深入考察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业务创新,与北京产权交易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探索开展实物黄金销售及回购、Au(T+D)延期交易业务,提升产权市场投融资水平。

展望市场前景 努力赢在未来

2005年,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方向的提出,建立场外交易市场的运作重新开始,《证券法》、《公司法》对证券的公开发行和募集发行作了明确的界定。2006年底,天津市在天津滨海新区申请设立柜台交易市场,并已由国家发改委的会签中,同时,中国证监会成立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公室,而《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有望在近期出台,监管这些将来有可能在柜台交易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月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轮廓和发展方向已然显现。

第4篇:产权交易中心范文

关键词:海峡西岸;金融市场;产权交易;闽台金融合作。

一、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环境

(一)产权交易市场是新兴金融市场

1.日趋完善的法规体系推动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向纵深发展。一是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于2003年联合并于2004年2月起实施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总体要求“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规范进入,操作透明”,由此确定了国有产权交易行为的法律依据,开辟了资本市场新领域。二是国务院于2004年《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提出应健全资本市场体系,以及积极推动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九条政策纲要。三是2008年10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企业国有资产法》,提出“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确定产权交易机构是国有资产转让的法定市场交易中介。四是财政部于2009年《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各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以产权交易机构、证券交易系统交易为主要方式;非上市金融企业产权转让完成后,转让和受让双方应当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国有产权登记手续。五是国务院于2008年12月出台的关于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九项政策措施(通称“国九条”),以及同期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30条意见,都提出了创新融资方式,通过并购贷款、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规范民间融资等多种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六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9年2月出台《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股权权能,提高股权的流动性。

2.产权交易市场的内在功能必然要求其承担历史重任。产权市场交易的核心商品是企业的股权和财产权,通称为产权交易。产权交易市场具有五项主要功能:一是作为资本运作载体和资金交易信息的集聚地。所有企业(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都可以通过该市场公开投资,并购或转让股权、资产,支付结算交易价款。转让方和受让方也可从该市场获取相关信息。二是具有价格发现功能。企业股权和财产权在一个公开、公平、高效、竞争的市场中形成的均衡价格,不仅能够真实反映产权价值,而且具有连续性和权威性。三是充当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本运作及风险控制的平台。四是成为内外资融合的接口和资本退出的通道。外商可以通过该市场参股或并购现有的各类中资企业,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都可以通过该市场转让股权或资产。五是衔接项目资源与后期融资两个相关环节。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该市场达到与银行机构的连接,实现以股权换资金、贷款买股权、财产变现金,以及不动产转换为流动资产。

(二)产权交易市场是开放竞争的金融市场

1.产权交易市场是发展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突破口。一是产权交易市场潜力无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末,全国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公司共1400多家;经工商管理局登记的实有企业971.46万户(含分支机构),其中内资企业实有927.96万户,外资企业43.49万户。全国内资企业中实有国有企业56.88万户(其中企业法人23.69万户);台商投资企业7万多家;截至2007年末,中央级金融类企业国有资本总额1.2万亿元。福建省政府投资控股的兴业银行以及福州、泉州和厦门市商业银行等,拥有巨额金融资产交易需求。除此之外,福建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并购重组比较活跃,产权交易需求巨大。二是股权、财产权交易是新兴产业。目前产权交易市场尚未在全国统一,交易门槛较低,交易程序简单,尤其适合中小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增强资产权益的流动性。国内以区域龙头产权交易机构为首,覆盖国内几大经济区域的产权交易联合体已呈鼎足之势。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以天津为中心,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发展迅猛。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以上海为中心,成为我国权益性和基础性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长江流域共同市场公开挂牌、成交过户的产权项目覆盖全国30个省市,交易对象涉及全球30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及自然人。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统计,上海产权市场2008年成交金额在全国率先突破千亿元,已成为全国各类企业并购重组的重要平台。北京是全国最大的私幕股权投资市场,2008年北京地区的创业和股权投资案例占全国总数的24.42%,投资金额占全国总数的24.9%,均居全国首位。

2.地方政府推动我国产权市场横向发展。一是地方政府非常重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产权交易市场是新兴金融市场,各省市政府非常重视该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湖北省明确提出要建设好湖北资本市场的“产权板”,在《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纲要》中提出要“以产权交易市场整合和发展为突破口,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将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建设成辐射华中地区、最具活力的产权交易市场”,使产权市场成为各类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的诚信市场。四川成都市出台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明确要求成都市在金融配套改革方面要“陆续探索产权交易市场、非上市股权交易市场和金融不良资产交易市场等金融市场建设,形成部级或区域易场所”。吉林省率先试行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集中登记托管的做法,在全国产生示范效应。二是产权交易市场开始向区域化发展,同质产权交易机构实行不同的方式重组、合作经营。如参加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的9省区代表共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产权交易机构合作框架协议》,联手构建跨省区的产权交易共同市场体系。2008年3月国务院批准《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积极支持在天津滨海新区设立全国性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OTC市场),天津市相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将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为全国性中心。

二、建设海峡西岸产权交易统一市场是大势所趋

(一)发展海西产权交易市场具有天时地利。一是国务院通过《关于支持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为福建省产权市场与台湾资本市场对接创造了先行先试的政策环境。在当前国家支持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利好环境下,福建与广东、浙江、江西四省产权交易机构达成意向,创立有限公司制产权交易平台,共同建设海西产权交易市场。二是海西地理位置优越,海峡西岸经济区产权交易市场需求旺盛。福建与台湾具有“五缘”优势,闽台经贸合作、人员交往的良好势头奠定了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基础;福建涉外经济比较发达,外资并购的规模越来越大且涉足领域越来越广,民营资本活跃,这些活动都需要通过发展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来完成。三是地处海峡东岸的台湾地区具有相对完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且台湾金融界已对与海西产权交易市场的对接和合作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并在第十一届海交会期间与福建省产权交易机构商谈合作事宜。

(二)海西产权交易市场亟待深化改革。2007年在原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的基础上整合而成的海西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是福建省统一产权交易市场的运行载体,是海西金融服务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内同行业中享有较高的信誉度。2009年3月,海西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与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工商银行和华夏银行福州分支机构共同签订了“开展商业并购贷款和股权质押融资”等业务的合作协议,授信额度达100亿元。2009年4月,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挂牌报价系统异地竞价测试成功,由此扩大了每笔交易的市场竞价范围和参与主体,有利于提升产权转让的竞价率和增值幅度,提高市场交易效率。但海西产权交易市场运行中存在着3个主要问题:一是体制不适应。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由福建省内8家产权交易机构联合成立,但实际上8家机构的名称、隶属关系和利益格局均不变。2008年3月,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加入海西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也并非是实体参与。二是实力明显不足。据国资委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2007年纳入全国产权交易网监控的20家区域性产权交易机构,注册资本金最高的是天津市(1亿元),其后依次为北京市(9500万元)、上海市(8600万元)、杭州市(8000万元),其余16家平均2669万元,福建省只有200万元。三是资源分散。我国产权市场的设计初衷是服务于国有资产战略重组,但这也造成了产权交易机构的设立、运行和管理都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目前福建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金融业股权、资产转让分散在各个部门,国有土地交易由省内县市政府部门直接操作,从而形成市场之间的地域、级别和条块分割。

三、深化海西产权交易市场改革的政策建议

(一)福建省先行先试,创新机制,推动海西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一是海西产权交易管理地方法规,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健全服务体系,完善市场功能,为多种所有制性质的股权、特许经营权、预期收益权、知识产权、债权等权益,通过产权市场融资提供服务平台。规范发展各类投资基金,促进民间资金转化为创业投资的民间资本。引导各类基金和投资机构进入产权市场,加快培育混合所有制经济实体,促进社会闲散资金向资本转化。二是将本省公共资源(包括地方金融企业产权)都列入市场交易范围,积极鼓励国有企业将未明确规定必须进入交易的实物资产、债权、股权等,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来完成转让。三是明确产权交易机构应积极开展股权质押融资、分红派息、增资扩股等业务,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二)增强海西产权交易中心实力,提升海西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地位。一是应充实海西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资本金,用于市场交易电子网络建设,改进交易手段和方式;通过各种媒体扩大宣传,让各类经济主体认可并支持产权市场及其交易模式;与台商合资或合作建立两岸产权交易平台,加强与台湾市场的联系;扩大与其他省市产权市场的联网运行,逐步融入全国统一开放的产权大市场;引进境外中介机构参与福建产权市场,拓展其国际化空间。二是赋予海西产权联合交易中心特殊的政策,如在财务管理上给予更大的自,在发展初期免予上缴财政利润,允许其将税后地方投资所得转化为再投资。三是维持现有人员的事业编制,提升职能地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

(三)创建“海峡产权交易所”,形成以福建为中心的海西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一是牵头联合广东、浙江和江西三省,在福州共同发起成立“海峡产权交易所”,创建全国首家跨省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二是明确海峡产权交易所的市场定位是“立足海西,辐射周边,服务全国”,建设真正意义上的跨区域统一产权市场。三是海峡产权交易所应在交易规则、交易方式、交易品种等方面不断创新、规范运作,可以投资参股境内外金融市场的交易实体;实行股份制运转,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争取尽快上市,实现做大做强,更好发挥其特有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四是推动海峡产权交易所与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的平台无缝对接,创立海峡西岸股权交易品牌。超级秘书网

(四)在台湾设立海峡产权交易所分支机构,推动两岸金融市场对接。一是延伸产权交易平台,争取在台湾设立海峡产权交易所分支机构(目前,产权交易机构尚未列入金融机构系列,不需要金融监管当局审批)。明确其职能主要是联络、咨询台湾岛内证券交易机构、投资银行和金融控股公司,为两岸产权投资、财产权转让提供服务。二是以海西产权交易市场为突破口,引进台资建立“海西产权投资基金”,通过产权市场投资海西区域,为台商直接投资、并购海西企业提供“过桥贷款”。三是以海峡产权交易所为平台,实现闽港澳台信息、项目、资本、市场及技术等方面的对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权交易规模迅速扩大,开辟除证券市场直接融资、银行间接融资之外的另一大融资渠道。

(五)创立非上市公司股权柜台交易市场。当前大陆主板市场和中小板市场只能满足小部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投融资和股权流转需求。由此,借鉴台湾非上市企业产权柜台交易市场(OTC市场)管理制度和交易制度的经验做法,建设依托海峡产权交易所的非上市企业产权柜台交易OTC市场;引进台湾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为“做市商”,培育辅导非上市企业,为其创造上市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上海、深圳、台湾、香港等证券交易所上市,实现产权市场与证券市场的无缝对接。

参考文献:

[1]陆洲。融资:产权市场的新名片[N].中国证券报,2009-07-13.

[2]丁洁。私募资本与产权市场合作才能共赢[DB/OL].,2009-03-06.

[3]国资委加速推动国有产权交易市场统一[DB/OL].,2009-05-12.

[4]李明良,吴弘。产权交易市场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第5篇:产权交易中心范文

长期以来,林业资源一直是一种静态的、没有活力的、监管严格的资源,林农的收益主要来源于林木采伐收入和少量的林副产品收入;林业投入大,投入的周期长,就是速生丰产林,最快也要15年以上,资源变现慢,且收益低;林业产出时的收益受到即时的政策、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制约大。因此企业、社会投入林业的积极性不高,投入林业的资金基本上是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政策性投入和育林基金的投入,林业投入严重不足,制约了林业的发展。深层次的原因就是林业的产权不明,投入以后的处置权受政策因素和人为因素控制大。这次林改重点解决了这些问题。但是要真正落实处置权,使林农对自己所有的林业资产能象其它产品一样进行交易,将林业资源变成资产,再将资产变成资本,最后实现货币,就需要建立一个变现平台。产权评估中心、产权交易中心(要素市场)也就随着林改的推进而应运而生。洪江市林业产权交易中心自2007年成立以来,已评估森林资源111宗,评估值4402万元,受理主持流转交易37宗,完成交易1967.9万元,办理权证抵押5宗,抵押贷款1550万元,受理林地3万余亩,实现资源变现2200万元。通过产权交易,成过熟林的立木平均流转价格就从200元/立方米提升到320元/立方米,林地使用权的流转价格从每亩地租5—8元,上升到15—20元/亩,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的规范运作,相应地提升了立木的价值和林地资源的效益,使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看到林业的效益,提高了投入林业的积极性。两年来洪江市共完成工业原料林造林8.5万亩,其中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的造林达3.7万亩。通过两年来的运作和实践,我们认为要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要素市场)健康、规范持续发展,必须把握好如下几个环节。

一、因地制宜确定好交易市场的平台

江西、福建等地都为落实处置权建立了交易平台,都统称为林业要素市场,他们除产权交易外,还将林业的其他要素如产品要素都纳入这一平台。针对我们洪江的情况,我们反复研究论证,将落实处置权的重点放在林业产权方面,通过搭建林业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和规范林地、林木等资源产权的流转。其他林业要素如林业劳动力要素、林产品要素、技术要素等都已经有了固定的市场和平台,难以归并到一起,而且场地、人员管理都有困难,没有纳入要素市场建设范围。产权是林业要素中最活跃的因子,产权的流转是“牛鼻子“工程,抓住了产权的流转,就抓住了主要矛盾,必将激活其他林业要素,其他问题都迎难而解。因此,洪江市只成立了涉及林业产权流转的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同步设立了以林调队为基础的森林资源评估中心,承担起全市林业资源的评估验证和采伐设计和营林设计工作,为林农服好务,为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前提保证。

二、明确产权流转的主体和对象

交易的主体: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以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林业,参入市场交易。根据目前林业产权的状态,设置了几种交易对象:①商品林的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和所有权、林木采伐权、股份制林场的股权。②公益林的管护权。③经济林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三、完善交易规程和规则

根据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的规定和要求。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农户的利益不受侵害,切实维护交易双方的权益,分别制定了国有和集体林木资源的交易程序和流程,以及农户及其它经营主体林权交易的程序。规定了国有林、集体林流转必须提供的8种文件资料,农户及其它经营主体的林木流转必须提供的5种文件资料。根据不同的交易对象制定出了4种交易规则:拍卖规则、挂牌规则、协议规则、招标规则。

国家和集体所有的森林资源流转,必须采取拍卖或招标方式,评估后由出让方提出对外公告的起拍价格,起拍价可高于评估价,也可低于评估价,但不能低于评估值的15%,由交易中心通过媒体和公告对外,同时在交易大厅的电子显示屏上进行显示。为了防止串标,设置最低成交价,最低价经出让方确定后,密封保存,于开拍前10分钟交给拍卖主持人。竞价完毕后,当众公布最低成交价,竞价高于或等于最低价,流转成功;低于最低价,流转不成功,属于流拍。但如果报名的竞买人只有一人或者对林地(资源)转让有特殊规定的,可以在评估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协议后,通过交易中心进行挂牌(挂价),挂牌时间不能少于10天,如有新的购买人且出价高于挂牌价,先征求原协议人意见,如原协议人放弃,可以将该价格再挂牌10天,再没有人竞价,协议流转有效。国有、集体性质的资源流转一律不使用协议规则,农户和其他经营主体可选择协议转让流转或拍卖、招标、挂牌的形式。通过流转程序和规则的制定,一方面规范了林业资源的有序竞争,杜绝了暗箱操作,保护了林农的利益。另一方面加快了资源的变现,缩短了林业投入周期,增强了全社会投资林业的信心。

二、提供完善的服务

产权交易中心,既是产权交易的平台,又是林业系统对外服务的窗口,所有服务项目在交易中心可一次性完成。林业产权交易中心设立了信息咨询部办公室、交易部、权证变更登记服务部、贷款抵押服务部、评估服务部、财务室和行政服务部。特别将行政服务部放在交易大厅办公,从职能股室抽调人员到交易中心上班,由交易中心统一管理,减少了办事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林农。

三、存在的不足和需完善的方面

我市的林业产权交易中心虽然目前运作良好,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也需要相关行业尽快出台相匹配的政策。

1.评估中心(机构和人员)和交易中心(机构和人员)的资质由哪一级、哪些部门核定,怎么核定,都没有具体的政策和规定,开展业务面临的合法性问题和责任风险问题怎么解决。

第6篇:产权交易中心范文

改革发展历程回顾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起步与迅速发展为产权交易市场的诞生提供了现实基础和制度需求,各地产权交易市场的诞生均处于酝酿阶段。而四川省内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特别是乐山地区国有企业改制行为酝酿着我省第一家产权交易机构――乐山产权交易所的诞生。

20世纪80年代末,伴随着我国企业股份制改革第一次高潮的到来和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的诞生,为促进国有存量资产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从整体上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各地方政府开始自发组建地方产权交易市场。因此,我国的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正是地方政府为满足国有企业改制和资产重组的需要而自发组建的一种资本市场的特殊形式。中国第一批产权交易机构产生于1988年,最先出现的是四川乐山、湖北武汉和河南郑州3地产权交易市场。四川乐山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勇于创新,大胆探索,于1988年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地方产权交易机构,在以资本市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方面走在了全省和全国前列。乐山产权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我省产权交易市场的诞生。

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在改革开放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制度背景下,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改革与发展迎来第一次高潮。全国各地先后设立了200多家产权交易市场,还成立了长江共同体、黄河共同体等区域性联盟组织。我省于1993年、1996年和1997年依次先后成立了成都技术产权交易所、德阳产权交易所和广元产权交易中心等地方产权交易机构。这些地方产权交易机构在推动当地国有企业改革和资产重组方面都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随着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深化与发展,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远远不能满足众多企业股权融资和股权转让的要求,从1993年前后开始,全国许多地方政府批准在地方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票柜台交易。到1997年,全国先后形成了几十个以产权交易机构为依托的地方性股票交易市场。四川省的产权交易市场和以其为依托的地方性股票交易市场也迅速发展,比如当时非常红火的成都红庙子市场、乐山“箩筐交易市场”在全国就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吸引了不少外地投资者,甚至还有上海等沿海地区的投资者前来四川购买和交易川股。应该说,地方产权交易机构在这个时期有力地促进了我省资本市场的发展,调动了投资者的积极性,很好地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资金困境问题的解决。

但是,由于全国地方产权交易市场发展迅猛,而监管经验严重不足,相应的规范制度没有跟上,个别地方柜台交易一度出现混乱现象。1998年在亚洲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国家《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将“未经国务院批准擅自设立产权交易所(中心)、证券交易中心和证券自动报价系统等机构,从事的非上市公司股票、股权证等股权类证券交易活动”界定为非法股票交易,各地于1999年前后关闭了柜台交易,全国产权交易市场发展进入低潮时期。省内成都、乐山等地一批产权交易市场因此关闭,我省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进入了低迷和徘徊的阶段。但这段时期,我省关于产权交易市场的探索一直没有停止,1997年在乐山市还先后两次举办了全国性的产权交易理论讨论会。

20世纪90年代后期,在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大规模退出的背景下,数以万亿计的国有资产、数以万计的国企产权要求转让,并且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和腐败问题不断暴露出来。而产权交易市场作为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反腐、廉政的平台,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又迎来了第二次发展高潮。2000年开始,国内许多地方出现了恢复、规范、重建产权交易所的大胆探索,四川省的产权交易市场也开始活跃起来。绵阳和自贡两地分别于2002年、2003年成立了地方产权交易所;省上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于2005年成立了一家国有独资的产权交易机构――四川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在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国有产权交易工作;成都、乐山两地的产权交易所也恢复营业,2005年成都技术产权交易所更名为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其业务也开始涉猎实物资产和企业产权等,超出了技术产权交易的范围;2007年,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与香港财富集团旗下的成都财富资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在成都财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基础上搭建了四川省民营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成为国内首个专门进行民企产权交易的平台,成为我省乃至全国民企的一条新的产权融资渠道。

事实上,2003年开始,各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相继成立和一系列关于国有资产流转的规范性文件(“1+10”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奠定了我国国有资产转让和产权市场建设体系的法制基础,标志着我国产权交易市场步入恢复和规范的新时期。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设想之后,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终于走出低迷和徘徊的尴尬局面,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相对繁荣阶段。四川省也于2005年出台了《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配套管理办法,并确定了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指定交易机构,进一步从政府监管的角度规范了国有产权交易行为,促进了我省产权交易市场的良性发展。

2005年四川省还成立了全国首家产权交易行业社团组织,一个由产权交易机构、产权交易中介机构、企业等产权交易活动参与者共同参与的行业性、地区性、非盈利性、自律性的社会团体――四川产权交易协会。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我省产权交易市场的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体系共同构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我省产权交易市场紧跟全国步伐,业已步入了一个规范发展的相对繁荣阶段。截至2008年,四川产权交易协会与北京、上海、广东等全国十几个省(市)的产权交易所和沪深两地的证券交易所就政策研究、信息咨询服务、产权交易等方面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四川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业已成功接入全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并与全国主要产权交易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经过整合,乐山、绵阳、德阳和自贡等市的产权交易所已经成为四川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在当地的办事处。省内产权交易机构逐步整合,做大做强,为我省企业国有产权进场规范交易,提高竞价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资产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我省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启示

回顾我省产权交易市场30年风风雨雨的改革发展历程,成就斐然。改革之初,勇于创新,大胆探索,在以资本市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率先建立了地方产权交易机构。改革进程中,面对挫折和困难不气馁,敢于继续坚持理论探索和制度创新。改革推向纵深时,敢于攻坚破难,推进市场整合,做大做强,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在全国率先实现产权交易市场的行业自律,有力地促进了我省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发展。

但是,经过30年的发展变化,目前我省产权交易市场改革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其一,市场规模偏小,竞争力偏弱,在规模上无法达到市场配置资源、发现价格的要求,产权交易机构的整合任重而道远。2005~2007年,我省产权交易市场的年成交量虽在逐年增加,但与京、津、沪、渝四地产权交易市场上百亿的年成交量相比显得微不足道。其二,市场业务范围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企业产权交易信息、撮合和鉴证等传统业务范围,缺乏创新,与融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距离等等。

第7篇:产权交易中心范文

第一条为建立和培育本县产权交易市场,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促进本县产权交易市场与省市内外产权交易市场的接轨和资源优化配置,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择本县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受地域和产权所有制性质的限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产权,包括有形和无形资产产权。

本办法所称本县所属国有、集体产权,包括本县所属乡镇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产权。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产权交易,是指财产所有权人或抵(质)押权人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将有形和无形资产产权进行有偿转让。

本县所属国有、集体产权交易,除政府无偿划转外,必须在依法设立的兴国县招投标中心进行。

第五条产权交易遵循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产权交易过程中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对员工安置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产权交易机构

第七条兴国县招投标中心是赣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的会员单位,是经兴国县人民政府批准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隶属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

第八条产权交易机构的业务职责是:

(一)提权交易信息、咨询服务;

(二)承接选择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产权交易的业务;

(三)为产权交易提供场所;

(四)对产权交易结果出具凭证;

(五)依法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产权交易的重大情况。

第九条产权交易机构应当积极与省市内外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联网,实现连通全国的产权交易网络,形成统一有序、开放的产权交易市场。

第十条本县所属国有、集体整体产权转让涉及土地使用权、房产权转让的,应当整体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交易。

第三章产权交易的程序及交易方式

第十一条产权交易机构进入市场交易的项目,应当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转让方转让产权,应当到产权交易机构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产权权属证明或者抵(质)押权人同意转让产权的有关文件;

(二)表明转让方身份的有效证照;

(三)出资人准予产权转让的有关文件;

(四)转让标的情况说明;

(五)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产权交易机构要求应当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十三条有意受让产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到产权交易机构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表明竞买人、投标人或者协议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二)受让产权必要的资质、资信证明;

(三)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产权交易机构要求应当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十四条本县所属国有、集体产权,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转让:

(一)转让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产权,必须获得兴国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在作出转让决定前,应当充分听取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二)转让属于国有或者国有控股的其它有形和无形资产产权,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查,获得兴国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和县人民政府批准。

(三)转让集体所有制企业产权,必须获得转让单位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半数以上代表通过和资产所有者同意。

(四)破产的国有、集体企业资产转让,必须依法获得批准

转让的国有、集体产权已被抵(质)押的,批准机关在批准转让之前,应当充分听取抵(质)押权人的意见。

第十五条转让本县所属国有、集体产权,应当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后,按照下列程序进入市场交易:

(一)国有产权评估报告报经兴国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作为确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当国有产权转让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暂停交易,在获得兴国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县政府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交易。

(二)集体产权转让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应当经该产权所有者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交易。

第十六条产权交易分为直接受理和制。产权转让方与竞买人、投标人、协议人可以直接到产权交易机构办理产权交易事宜,也可以依法委托经纪人产权交易事宜。

第十七条产权交易中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挂牌、协议转让方式,也可以采取其他合法方式;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协议的除外。

第十八条产权交易成功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依法签订转让合同,交易凭证和转让合同为产权过户及缴纳有关税费的必备凭证。

第十九条产权转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与住所;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三)转让标的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四)转让标的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五)转让方式、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付款条件;

(六)产权交割事项;

(七)交易发生的税费负担

(八)合同争议和解决方式;

(九)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十)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十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条产权交易双方凭转让合同和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到土地、房管、工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其他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产权交易收费标准,由县物价、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核定,并在交易机构和交易市场公布。

第四章交易行为的中止和终止

第二十二条产权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中止交易:

(一)第三方对转让产权权属提出书面异议的;

(二)产权抵(质)押权人书面请求暂停交易的;

(三)转让方或者受让方书面请求暂停交易的;

(四)出现依法应当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产权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交易:

(一)第三方提出的书面异议得到确认的;

(二)产权抵(质)押权人终止交易的请求得到确认的;

(三)转让方或者受让方书面请求终止交易的;

(四)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定终止交易的;

(五)出现依法应当终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兴国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应当会同财政、工商、监察、房管等部门,对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及其交易活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产权交易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本县所属国有、集体产权转让不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市场交易的;

(二)操纵交易市场、恶意串通压低交易项目价格的;

(三)暗箱操作、产权交易机构不按规定公开交易项目的;

第8篇:产权交易中心范文

一、发展历程: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产权市场的发展相互促进

纵观上海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可以看到它反映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阶段性进展。从1994年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成立算起,产权交易市场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94~1996年。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一诞生便处在矛盾中:一方面,上海正处于国企改革的关键阶段,需要一个有效的产权交易机构为盘活国有资产、规范国有企业购并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服务;而另一方面由于四川乐山出现了所谓的“箩筐交易市场”(即当地产权交易所绕开证券监管机构,将未上市的国有企业产权拆细,公开交易这些企业的股票),国务院明令禁止新设产权交易机构。因此,尽管上海有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需要,但仍只能进行农村集体资产的交易。

直至1995年7月,原国有资产管理局草拟了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办法,上海市委才能放手把产权市场作为促进国企改革的一个环节。1996年3月,在城乡产权交易所的基础上改组成立了产权交易所,标志着上海产权市场进入实质性发展阶段。

第二阶段:1996~1999年。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建立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管体系,以盘活存量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主要目标,以国有企业间的产权交易为主要特征,以政府行政撮合为主要交易手段。从1996年开始,上海市政府出台了近10部有关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政府规章,其中有9部是在1999年前制定的(产权交易法律事务,张海龙主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这些规定是:《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产权交易市场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过程中产权变动和工商变更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产权交易规则》、《上海市产权经济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破产企业产权交易实行规则》、《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办法》、《上海市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办法》)。内容涉及产权交易规则、产权经纪机构资格认定等,不仅为上海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创造了较为完备的法制环境,更为以后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在此期间,产权交易规模迅速扩大,上海产权交易所的交易额从1996年的近40亿元猛增到1999年的270多亿元。

第三阶段:1999年至今。这是上海产权交易市场的转型阶段,随着政策重点转向鼓励并购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产权交易机构的功能、成交机制和交易主体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在功能上,从最初的主要服务于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转变为促进各种所有制的产权交易和资本流动;在成交机制上,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竞价方式取代了政府的行政撮合;在交易主体的所有制形式上,从以公有制企业为主转变为面向各类所有制企业。标志着上海产权交易市场进入转型阶段的主要事件有三:一是1998年专门针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全过程的政府法规,即《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简称十八条)的出台;二是1999年底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促进资本在高新技术领域进入和退出的有形产权市场的形成;三是2002年4月上海市政府《关于外资并购本市国有企业的若干意见》的出台,使国际资本进入上海资本市场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当前另一个显著特点是跨地区的产权交易渐成规模,上海产权市场在全国产权交易中地位不断提高。

二、政府的作用:营造产权市场发展的环境

(一)摆正市场定位,完善支撑体系,避免舍本逐末的政府行为

产权市场作为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要素市场之一,只是市场经济运行体系的一个子系统。产权市场能否有效运转以及能够发挥多大作用,取决于市场制度的完善程度。上海产权市场之所以能够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一个决定性因素就是市政府在产权市场的制度环境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政府能够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的需要,改善产权交易的制度环境,建立产权市场的支撑体系。这些配套的制度措施和支撑体系包括较为完善的法规、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严格的监管体系等。

上海产权市场的制度建设是从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起步的。1999年以前,重点围绕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建立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的法规框架。在此期间出台了包括界定国有资产产权范围、建立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管体系、确立产权交易规则等法规政策。

1999年以后,随着经济工作重点转向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体系以及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上海产权市场支撑体系建设真正进入实质阶段。市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培育和促进产权市场供给和需求的政策,如建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体系(特别是成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和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出台创业投资鼓励政策、允许并鼓励民间和外资介入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

设立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是上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的发展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体系的完善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上海高度重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体系的建设,以“十八条”为核心,出台了包括人力资源政策、资本政策和技术政策等一系列鼓励政策,形成了特有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体系。正是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1999年年底成立了为科技项目、科技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等提权交易和股权融资等服务的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作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体系的一部分,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获得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强大的资源保障。

(二)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1.授予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和上海产权交易所从事产权交易的垄断地位

此举有三个重要意义:一是加强对国有资产交易的监督,防止可能存在的恶意或串谋压价、低估资产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发生。二是产权交易机构在促进地区创新活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以及地区经济发展方面具有明显的经济外部性,因此在市场环境远不够完善的情况下,需要政府运用行政力量维护产权交易机构的权威地位。三是产权交易机构在发展初期聚合市场资源的能力相对薄弱,实施这种“赶羊入圈”的策略有利于产权交易机构在保证生存的条件下,逐步发挥资本交易平台的作用。具体措施:

(1)确定产权交易机构的权威地位,为交易所提供有力的信用保证

产权交易所和技术产权交易所的地位和职能分别在《上海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促进高新技

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中以政府令的形式明文规定。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的定位是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专业化权益性资本市场,为科技项目、科技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等提权交易和股份融资等服务。同时,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组建了由市各委办局领导组成的指导委员会,并且挂靠在市科委下,这些措施有利于解决发展初期产权市场的市场信用和地位问题。

(2)提供垄断性资源,保证交易的活跃

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是经高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产权交易的唯一平台,凡经认定的项目,如果需要融资或产权交易的,都会由转化服务中心推介给技术产权交易所,从而享受从认定到产权交易的一条龙服务。在交易所完成的交易中,经转化中心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占了40%。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和上海产权交易所还享有国有产权交易的特许权和国有产权的托管权。此外,交易所还拥有鉴证权,即产权交易只有经交易所认定后才能进行工商注册和办理变更手续。

2.以政策扩大产权市场规模

建立一个规范的产权市场绝不仅仅是为了“赶羊入圈”。政策和体制障碍是阻碍当前产权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上海市政府通过政策扩大产权市场规模,促进经济发展。2002年4月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外资并购本市国有企业的若干意见》,在上海产权交易所设立“外资并购快速通道”。这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和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也同时提高了产权市场效率,为产权交易开辟了新的渠道。

3.整合政府资源

首先体现在较为有效的政府部门协调机制保证了政策法规的可操作性和落实效果。上海涉及到多个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都是建立在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或由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因此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能够得到相关部门包括垂直行政部门的有力支持,政策落实效果比较好。例如1999年由上海国资局和工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过程中产权变动和工商变更工作的通知》,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有效防止了国有和集体产权的场外交易。

其次表现在为产权市场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服务。市政府集中组织财政、税收、海关、工商、人事、技术监督、外事等19个委办局和与产权交易相关的评估等服务机构,在高新技术转化服务中心提供从项目申报到融资支持的“一门式服务”;上海产权交易所也设立“外资并购快速通道”,为产权交易提供快速便捷的规范化服务。这些举措既有利于树立交易所的权威地位,也有利于吸引企业入场交易,同时大大降低了产权交易成本。

三、交易机构运行机制的完善

(一)上海市技术产权交易所

1999年12月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的成立,为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企业产权交易,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迈出了尝试性的一步。市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扶持以及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在运行机制方面的一系列创新,使其成为全国同业中发展最快,规模最大的一家。至2001年底,累计完成技术产权交易合同3000多宗,累计交易额1000多亿人民币;其中2001年成交宗数和交易额分别是上一年的4倍多和3倍多,员工也从成立之初的7人发展到50多人。

1.运行机制

(1)以会员制为基本交易模式

交易所实行会员制,要求交易双方不能直接交易,必须书面委托交易所会员进行,会员则根据交易所规定向委托方收取佣金和委托交易保证金。会员一般为投资机构、风险基金和企业集团等,申请成为会员的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目前交易所在全国已有200多个会员单位,其中约60% 是上海机构。会员的会费、年费和交易佣金提成是交易所的主要收入来源。

(2)组织保障和平台建设

交易所是公司法人,实行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市各委办局领导担任。建立三网两库一系统,为技术产权交易提供信息支持平台。三网是指

外资“进入”和促进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并购市场提供规范有效的服务。

(三)两个交易所的几点异同

第9篇:产权交易中心范文

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1-9月份,共组织交易235宗,交易金额14.89亿元。涉及土地面积20.94万亩;

(二)1-9月份,办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17宗,实现农村综合产权抵押贷款8240万元。

预计20__年全年组织完成交易250宗,交易金额20亿元,实现农村产权抵押贷款1亿元。

二、主要工作

20__年以来,农交所加大思想解放力度,继续创新工作思路,有效地拓展了业务辐射的深度和广度,各项创新工作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一)抓科学发展,明确农交所发展战略。一是提出农交所做大做强战略。为保持领先优势,促进农交所可持续发展,我们全面总结了20__年工作,在借鉴了兄弟城市好的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农交所做大做强战略思考,向武汉社会科学院、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等征求意见,进行理论论证,确定了农交所“一个指数,五个中心”的发展战略思路,即力争用5年时间,将__*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打造成为华中地区农村综合产权市场的交易中心、信息中心、结算中心、托管中心和融资中心。二是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农交所发展问题。如两度召开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总结提炼我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成功经验,讨论解决探索发展中所遇到的突出问题,梳理全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发展思路。三是编纂完成了《农村产权管理政策法规选编》。由市委常委、副市长__*同志担任专业顾问、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__*同志担任主编的《农村产权管理政策法规汇编》在各方力量的通力合作下编纂成册。全书共计60万余字,有选择地收录了1989—20__年间我国农村产权管理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和部分与农村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该书的完成,对规范我市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促进农村各类要素资本化、完善市场配置资源机制起到积极作用。四是启动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新课题。我们目前与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共同启动了以农村产权改革为动力,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新研究课题。

(二)抓创新突破,不断推进服务工作走向深入。我所立足服务“三农”, 在开展 “长链条”、“一条龙”产权交易服务的同时,拓展了业务辐射范围的深度和广度,更加注重体现武汉农交所的大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在农业机械化、农业科技、农业信息、农业资金等领域开拓出一片为农服务的新天地。

一是不断创新交易品种。我们联合市农机办、农机监理所,将二手农机交易纳入农交所平台,实现规范化的二手农机具交易。此前我市二手农机市场一直没有交易规范和标准,市场交易多是在非透明渠道下进行,交易秩序混乱,交易双方利益得不到保障。农交所这次交易品种创新,一举解决了交易前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交易过程中缺乏权威的交易鉴证、交易后双方利益受损的诸多问题。为建成全国一流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我所积极拓展交易品种,先后调研学习了北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交易、嘉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交易等新交易品种的产权量化方法、交易规则等,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论证,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进行推进。

二是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农村综合产权交易,解决农村产权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我们在前期交易鉴证的基础上,先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指导价格着手,选取了部分交易项目作为样本进行价格分析,我们先后编制完成了《20__武汉市及部分远城区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价格》、《20__年上半年武汉农村土地经营权交易价格及分析》等。指导价格及相关分析后,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农业部将__农交所作为全国土地流转价格仅有的两个市级监测点之一,__日报、省农业厅网站等媒体对指导价格、分析进行了报道、转载。

三是不断创新服务领域。为拓展农交所服务领域,我所在与市工商局、政府采购办积极沟通,取得了涉农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资质,先后举行了20__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签约会、武汉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应急防治用农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等5个农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通过农交所平台,涉农项目公开招投标产生了极大的投资效应,如20__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财政投资700万元,吸引社会投资3300多万元,累计资金投入近4000万元,资金放大效应1:4.43。同时,实现了重点帮扶300个以上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1000个农户致富。

(三)抓自身特色,深入推进农村综合产权抵押贷款。

一是实现农村综合产权抵押融资飞跃发展。随着__新辰蔬菜

公司通过武汉农交所开展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拿到__银行贷款1000万元投入__区六指街3000亩优质蔬菜基地建设,__农村商业银行、汉口银行、民生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已累计向20余家科技示范户、农民合作社、企业发放抵押贷款1.039亿元。目前,1.62亿元贷款正在办理过程中,贷款需求约为3个多亿。《人民日报》旋即刊发报道《__启动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行1年贷款过亿》,介绍了__农交所该项试点的主要做法和意义,指出__农交所在农村金融领域创新的实践探索使“投资人增多,转让方选择的机会也增多,农村产权价值也得到提升。目前武汉土地流转价格比一年前提高近20%,农民成为最大受益者。”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__*见报后批示 “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积极稳妥推进。”

二是全面总结了__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创新实践。我们会同市发改委、金融办等职能部门、市社科院及有关专家学者、__农商行等金融机构经过4个月的资料收集、调研、论证,从法律法规、政策框架、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形式和需要等方面,论证了该项创新实践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必要性,明确了__农交所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需要进一步创新和突破的方向,提出了农交所经验在全国的推广及政策建议。这是农交所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践以来,第一次系统全面的理论创新和研究,对于深入推进该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三是更加注重农村综合产权抵押贷款的社会化服务功能。如农交所为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帮助10个空壳村牵线搭桥,为其引进了一批农村综合产权抵押贷款项目,据统计,农交所已为__蔡甸街道士冲村锦里沟村等5个空壳村办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2250万元,涉及空壳村集体土地3512.89亩,目前还有5个村的项目正在办理中,通过农交所的帮扶,这些空壳村盘活闲置资产,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为减轻广大涉农企业、合作社、农民负担,在市财政大力支持下,农交所启动实施了农村综合产权抵押贷款利息补贴政策。

(四)抓宣传展示,全面扩大了__*农交所品牌影响。

一是向国家有关部委、省、市各级领导汇报农交所工作。各级领导多次对农交所作出重要指示:省长__在参观考察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现场时指出,__市在开展农村综合产权交易试点中,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人们普遍认为比较“虚”的财产通过农交所的鉴证交易,变成了实实在在的财产,特别是通过抵押融资贷款,实现了财产资本化。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对增加农民收入、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是一个有益尝试,非常有意义。农业部副部长__、经管司司长__一行到农交所视察工作后,指出武汉农交所在农村产权市场领域的探索实践,有可能成为明天一个制度性的跨越,指示农交所及时总结经验、继续大胆探索;省委常委__亲赴农交所,对__市积极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的举措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指示农交所要按照有利于农民增收、有利于耕地保护、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原则,将社会效益摆在第一位,坚持规范运作,扩大交易品种,推进配套改革。农业部经管司体制处、国家发改委、省委农办等各级部门多次到农交所调研,市委书记__、市长__、副市长__*、__*更是多次亲自指导或批示农交所工作

二是中央及地方媒体密集报道。农交所一系列突破性工作得到了中央到地方媒体的高度关注与报道,新华社、人民日报、农民日报、__*电视台、长江日报等20多家知名媒体对农交所进行了报道,并作出了充分肯定,农交所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三是策划了多场推介活动。如组织交易会、洽谈会,及参展第十届“华侨华人创业发展洽谈会”、第七届“中国__农业博览会》等展会活动,加强宣传和推介,现场发放资料1万余份,收集项目信息200多个,大范围地推介了农交所“一条龙”业务,展示了农交所风采

四是加强了与城市圈城市的合作。走访了__、__、__、__、__、__、__等城市圈城市,与当地农业部门就发掘农村产权资源、搜集产权交易信息、加强沟通协作等问题进行了洽谈,并就当前开展农的村产权交易工作充分征求了意见。各地对新兴的农村产权交易表示出了较强的兴趣,表示将尽可能多地为武汉农交所提权交易信息、引导当地产权交易项目进场交易。

五是多次与兄弟城市进行交流学习。__农交所的大胆创新,吸引了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广东等多个省市多次组团前来考察交流,通过互相学习,农交所在拓展了自身业务的同时,还在全国范围内扩大了影响,目前,农交所挂牌项目涉及湖北、湖南、云南、海南、深圳等10余省市。

三、农交所当前面临的几个主要问题

农村综合产权改革作为新生事物,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实践,武汉在探索中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逐步破解。

1、交易潜力有待挖掘。虽然__农交所一年多来交易金额达到33.07亿元,但与武汉市巨大的产权资源相比,仍显得很少,且品种之间交易不平衡,目前已成交交易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四荒地使用权约占交易总金额的84.55%。9大交易品种中其他类项目较少,集体建设用地尚未纳入农交所平台,农交所的综合产权交易功能还未充分体现。上海、重庆、成都等地虽然也都开展了农村产权交易探索实践,但是同样面临交易产品较少、交易量不大,交易不平衡的问题。

2、抵押融资仍存难题。一是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机构和人员,缺乏明确的规范和行业标准,在土地经营权价值、基础投入及经营资产过程中受评估方法和人为因素影响较大。二是我国仍未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担保体系,银行不容易分散风险。三是农村产权流动性较差,不容易变现。四是农村产权网络查询系统尚未建立起来,银行不能从根本上排除一权多抵的风险。

3、确权工作进展缓慢。权属清晰是产权交易的前提,但目前多数农村产权确权困难,进展缓慢,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确了权,发了证,但仍存在面积不准,四至不清,没有在空间上明确位置及登记不到位等问题,“四荒地”使用权、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尚未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确权工作仍未全面启动。

4、农交所硬软件条件需要提高。农交所成立一年多来,除原有业务品种外,又新开展了涉农项目政府采购,抵押融资、农村产权经纪人试点、城市圈分支机构搭建、交易价格监测分析等多项新工作,人手短缺、投入不足,办公自动化水平不高。

四、20__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搞好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着力加快农村综合产权市场建设,着力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贷款

,着力改善服务质量,全力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两型”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__年力争组织交易250宗,交易金额21亿元,实现农村产权抵押贷款1.1亿元。

(三)主要措施

1、积极组织交易。广泛收集各类农村产权交易项目资料,搞好项目包装,积极引导组织城市工商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进场交易,规范交易行为。

2、增加交易品种。逐步将农业龙头企业资产及股权转让、实物资产等逐步纳入农交所交易平台。

3、延长服务链条。将农业政策保险、农业农村政策与农村产权交易工作配套起来;打造农村产权“超市”式服务平台,使产权交易更便捷,办理业务更通畅;继续统计好农村产权交易交易指导价格。

4、推进抵押贷款。深入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工作,继续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评估办法和贷款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