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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工作报告精选(九篇)

外企工作报告

第1篇:外企工作报告范文

一、在对外合资、合作方面县局所做的工作

目前我县共有对外合资、合作企业18家,县局紧紧围绕这些企业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立足工商职能,积极开展“红盾帮扶”工程。对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县局积极开展帮扶工作,签订了帮扶协议,开展了走访活动,向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了解其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努力帮助其解决;积极开展合同帮扶,指导其正确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引导其参加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活动。近年来已发展山东吉地尔有限公司、山东泉林包装有限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2家对外合资、合作企业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提高了其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鼓励企业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其积极注册商标,争创名牌商标,不断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二)在登记注册方面为对外合资、合作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设置了对外合资、合作服务专窗,实行首办责任制,对企业的外合、合作项目实行专人接待,负责解答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事项问题。同时积极开展“照后行政建议”服务,指导企业及时申办行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银行开户等手续,努力做到使企业少走弯路。

(三)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为我县对外合资、合作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近年来县局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商业贿赂、传销、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和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努力为我县对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我县对外合资、合作工作落后的原因分析

经过认真调查,造成我县对外合资、合作工作落后的原因如下:

(一)缺乏与外地企业对接的产业和产品平台。我县有些企业规模小、档次低,缺乏与外资企业配套的较完善的产业链和产品,不少企业因自身产品老化、技术水平低,难以拿出与外商合资、合作的产品和技术。

(二)我县境内现有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薄弱,规模偏小。

(三)一些企业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在对外合资、合作工作上存在着畏难情绪,认识上有偏差,只看到了困难,不能正确认识我县在对外合资、合作方面存在的各种优势和资源,在开展对外合资、合作工作上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 坚定不移的信心、迎难而上的勇气和真抓实干的功夫。

(四)缺乏监督机制。目前我县对外合资、合作工作缺乏有效的监控和管理手段,对一些已经签订协议的外资项目主动跟踪抓落实的力度不够大,导致一些项目始终没有投入生产。

(五)利用外资的政策优势不明显。随着对外开放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延伸,我县在吸引外资的政策优势上明显不足,县乡两级受财力限制,难以对外商给予进一步优惠,使外来投资缺乏成本优势,比如税收政策、土地价格及工业电价等,我县在这些方面并不比周边县市优惠很多。

(六)对外合资、合作手段和方式缺乏创新。在这方面主要表现在对外商直接采取的兼并、收购、产权转让等方式,思想放不开,不敢运用或者很少运用。

三 、采取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企业对外合资合作服务工作,县局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认真履行合同管理职能,大力实施合同帮扶。组织对外合资、合作企业开展合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企业的合同意识,提高合同签约、履约能力和运用合同开拓市场的能力;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积极争创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同时以发展订单农业、合同农业为切入点,在对外合资、合作工作方面狠下功夫,积极在农户和涉农企业之间牵线搭桥,帮助涉农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二)继续在注册登记方面为我县对外合资合作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县局将充分发挥对外合资合作服务专窗的作用,对我县企业合资合作项目实行专人接待,全程服务,对企业的咨询做到一口清,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扩大生产规模,拓展经营领域,发展科技型、外向型经济。

(三)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为对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县局将加大对商业贿赂、传销、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和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我县对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发展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

(四)认真履行商标管理职能,提高对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品牌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服务措施,鼓励帮扶对外合资、合作企业积极注册商标,争创驰名、著名商标,提高企业及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第2篇:外企工作报告范文

为了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我们对几年来各地区在伤亡事故统计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了多次研究,作出了统一解答,现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办的劳动服务公司或其他生产性企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应如何统计报告?

答:全民所有制企业办的劳动服务公司或其他生产性企业,凡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的,由劳动服务公司或其他生产性企业按县以上集体所有制统计;没有实行独立核算的,或虽实行独立核算但产值、产量计入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由原全民所有制企业统计报告。

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办的劳动服务公司或其他生产性企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应如何统计报告?

答: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办的劳动服务公司或其他生产性企业,凡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的,由劳动服务公司或其他生产性企业统计报告;没有实行独立核算的,由原企业统计报告。均统计在县以上集体栏。

三、机关、团体、学校、科研等单位及非生产性企业所办的生产性企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应如何统计报告?

答:这些单位办的生产性企业,凡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的,由生产性企业做统计报告;属于全民所有制的,统计在表内“其他”栏内;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统计在“集体”栏内。没有实行独立核算的不做统计报告。

四、生产性企业的合同工(包括以任何名义招用的农民工)、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在生产劳动的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是否做统计报告?

答:根据国家统计局〈1985〉年对职工人数的统计规定,“合同工、计划外用工”都属于职工范围,应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

五、本企业的职工乘坐本企业的车辆,在外出执行任务或上下班时发生交通伤亡事故,应如何统计报告?

答:本企业职工在企业外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厂外交通事故由公安部门统计);在企业内发生的事故应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

六、总承包工程的企业和分承包工程的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如何统计报告?

答:分承包单位凡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的,由分承包单位统计报告;没有实行独立核算的,由总承包单位统计报告;凡是不符合承包等级而承包的,不管在经济上是否独立核算,都由总承包单位统计报告。

七、企业内部实行承包后,发生伤亡事故,应如何统计报告?

答:不论企业采取何种经营管理形式,均由企业负责统计报告。

八、停薪留职的职工到外单位工作,发生伤亡事故,如何统计报告?

答:停薪留职的职工到哪个单位工作,就由哪个单位负责统计报告。

九、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到集体所有制企业工作,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由哪个单位负责统计报告?

答:由集体所有制企业统计报告。

十、全民与全民、集体与集体、全民与私人,集体与私人等合营的企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如何统计报告?

答:由合营企业按合营企业的性质,和产品归口行业在注册所在地进行统计报告。

十一、中外合营、外资经营、华侨或港澳工商业者经营的生产性企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如何统计报告?

答:凡是中国的职工都须统计报告,并按企业性质分别填入表内,外籍职工统计在表外。

十二、参加企业生产的现役军人,发生伤亡事故是否做统计报告?

答:除矿山外不做统计报告。

十三、甲企业职工参加乙企业生产并由乙企业负责指挥,发生伤亡事故,由谁统计报告?

答:由乙企业统计报告,并通知甲企业。

十四、两个以上企业交叉作业时,发生伤亡事故,由谁统计报告?

答:属于哪个企业的职工,就由哪个企业负责统计报告。

十五、跨地区承包和从事流动性作业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如何统计报告?

答:由原企业上报给其所在地区统计报告。

十六、企业职工在国外承包工程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是否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

答:不做统计报告。

十七、厂矿内的食堂、托儿所、医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伤亡事故,是否统计报告?

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

十八、表外统计包括哪些人员?

答:包括民工、参加企业生产的勤工俭学的学生、 实习生和到企业进行参观的人员及在我国企业内工作的外籍职工,因生产事故而死亡的居民、行人等。

十九、什么叫民工?

答:根据国务院〔1981〕181号文件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有计划从农村就近动用,参加铁路、公路、输油输气管线、水利等大型土石方工程工作,工程结束后立即辞退,不得调往新施工地区的人员,叫民工。

二十、各级劳动部门在计算千名职工伤亡率时,公式中的“平均职工人数”应包括哪几项?

答:根据国家统计局“1985年劳动工资统计指标解释”,结合劳动部门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口径,从中采纳了“八项平均职工人数”,作为计算千名职工伤亡率的平均职工人数。八项平均职工人数是:

1.农、林、牧、渔、水利业平均职工人数;

2.工业平均职工人数;

3.地质普查和勘探业平均职工人数;

4.建筑业平均职工人数;

5.交通运输、邮电业平均职工人数;

6.物资供销业平均职工人数;

7.城市公用事业平均职工人数;

第3篇:外企工作报告范文

一、财务报表,特别是其中的资产负债表将变得更长、更复杂和更难以理解

财务工作报告的中心可从收益表转向资产负债表财务工作报告首先起始于资产负债表。在初期,资产负债表似乎一直优先于收益表。在世纪初,由于所得税日益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费用项目,人们也更加热衷于采用长期融资形式取得资金,而长期融资的保障程度更多地依赖于企业创造盈利的能力。因此,收益表成为人们更为关心的对象。然而,近年来这种趋势有所改变。例如,在美国已有迹象表明,资产负债表将重新成为财务工作报告的中心。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所得税会计”中,把各个会计期间所得税的摊销方法由递延法改为负债法。前者为了保证收益表的相对真实;后者则重视资产负债表的可靠性。此外,其号准则公告“职员养老金”和第号准则公告“租赁会计”等也都以资产负债表为中心。其结果是,资产负债表项目将不断增加,如退休无形资产;收益表上揭示的收益将有更大的变动性。

1、多种计量基础并用,但将越来越多地采用现行价值或市场价值

由于环境和财务工作报告目标的变化,传统会计模式,特别是历史成本,显示出一定的局限性,而寻找理想的替代方案又非指日可待。因此,未来的财务工作报告将采用折衷的方法即:混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计量基础。例如,美国会计学会下属“会计与审计计量委员会”在—年度报告中指出:“基于历史成本的局限和有限相关性,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采用某种形式的市场价值,”它还认为,“财务证券是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会计模式的首要选择对象。因为对这些项目来说,利用相关性和可靠性来衡量,将倾向于选择以非历史成本为基础的模式。”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和苏格兰特许会计师协会在年发表的《财务报告的未来模式》中指出:“为了反映各自的特征,资产和负债将采用折衷的方法进行计价。”

美国会计学会、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和苏格兰特许会计师协会都把相关性视为选择财务工作报告计量基础的首要标准。美国会计学会指出:“在选择财务工作报告的计价基础时,我们将首先考虑相关性问题。数据的可靠性固然重要,但不相关数据的可靠性对任何人也没有用处。”

这样,财务工作报告的未来发展趋势是:一方面,财务工作报告将同时混合使用多种计量基础,即不同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不同的计量基础;另一方面,由于对决策有用性的重视,在条件成熟时市场价值或现行价值将逐渐形成一套独立的会计与报告模式。因此,可能形成历史成本模式与现行价值模式并存的局面。

2、未来财务计量的侧重点可能发生变化

传统的财务计量往往集中于每股盈利、资产报酬率或业益报酬率,未来财务计量将集中对股东价值的计量。股东价值是由美国会计学会拉帕波特在年出版的《创造股东价值》中指出的一个新概念,它包括价值增长的持续性,销售增长、经营毛利率、所得税率、营运资本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资本成本。股东的价值可能与传统的财务计量差距悬殊。

3、收益表将趋于反映全面收益,或分化成两个报表

年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发第号概念公告《企业财务报表要素》,把全面收益列为财务工作报告的十个要素之一。这一概念已日益获得人们的承认和扩展。传统的收益表将逐渐成为全面收益表。例如,加拿大会计准则行政当局在年颁发的《财务报告概念结构》中就把收益表改为全面收益表。

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等在年发表的《财务报告的未来模式》中,把利得表作为一个单独的报表加以推荐。该报表用以反映报告主体财务财富的变化,它包括:反映在收益表上的经营利得;由于非经营因素影响,对有形资产(不动产)进行重新评估而产生的其他价值变化;年终对无形资产重新评估而产生的价值变化。

4、增加对现金流动表的重视

继美国正式把现金流动表列为企业的对外财务工作报告之后,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纷纷加强对现金流动表的研究和采用。例如,上述英国《财务报告的未来模式》就建议把现金流动表列为企业的对外财务工作报告。

增值表将与收益表同时成为备选的收益披露方式,或两个报表同时并存年,德国颁发的公司法率先把增值计量引入公司财务工作报告。它是通过把产成品和在产品存货增加或减少以及在报告期内资本化的其他费用加到销货净额上,得出在收益表中首行列示的“总成果”或“总产出”量度。年,英国颁发的《公司报告》,也明确地建议各种企业提供有关增值的计量和报告。美国会计学会最近也建议把增值表列为财务工作报告的组成部分。由于增值表所提供的信息对宏观经济管理很有帮助,越来越多的国家可能把传统收益表扩大为增值表,或把增值表单独作为对外提供的一种财务工作报告。

5、财务报表备注的内容将日趋增加

由于报表内容日益复杂化,表内已无法包容更多的信息,而表内某些信息若不加以必要的说明或补充又难以理解。因此,表外备注的内容必将不断增加。备注可能反映的信息类型包括:有助于理解财务报表的重要信息;采用与报表不同基础编制的信息;那些可以反映在报表,但基于有效交流的原因而披露在其他部分的信息;用于补充报表信息的统计信息等。

二、其他财务工作报告手段将不断增加并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由于传统报表受到种种限制,首先要遵循公认会计原则,披露的信息必须经过确认、计量和记录的程序取得,这就使它的发展不能不带有一定的局限性。随着财务工作报告目标向决策有用性倾斜,为了满足使用者新的信息需求,其他财务工作报告手段将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在未来,其他财务工作报告手段可能包括:差别报告、概括性报告、预测报告、管理人员的分析与讨论、职员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等等。

1、差别报告

差别报告是指为不同使用者或使用者集团所提供的内容(或在时间上)有差别的财务工作报告。由于使用者的信息需要和获取信息的权力(途径或方式)各不相同,某些特定使用者或使用者集团已不满足通用的财务工作报告了。因此,企业可能有选择地有重点地对外披露某些使用或者使用者团体特殊需要的信息。例如,主要债权人收到的信息往往比股票更为详细和及时;债券评估机构收到的信息也往往比年度报告更为详细,等等。通过差别报告,企业既可满足特定使用者或使用者团体的特殊信息需要,又可避免因广泛对外披露而对企业产生不利的影响。基于上述优点,差别报告必将成为企业对外财务工作报告的一个重要手段。

2、概括性报告

从某种意义上说,概括性报告也是差别报告的一种形式。它也是以针对不同使用者不同信息需要为出发点的。由于现代企业的财务工作报告变得越长、越复杂和越难以理解,财务工作报告的信息过量反而使重要的信息模糊化。此外,在财务报告使用者中,有一些使用者(如财务分析专家、投资经纪人等)由于拥有丰富的知识与经验,因而有可能与必要分析和利用详细和复杂的信息。但比较大量的使用者对财务工作报告的理解与利用能力有限甚至十分有限,他们也没有必要全面掌握财务工作报告的全部内容,这些使用者团体包括分散在社会各阶层的普通股东。这样,又产生了对新型报表的需要。这种报表应能反映财务工作报告中需要掌握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信息,即所谓概括性报告。那些需要详细信息的使用者仍可通过通常的财务工作报告而获得所需的信息。概括性报告的主要格式可以包括:广泛利用图形等代替财务报告的某一部分;保留财务工作报告和报告的各个部分,但进行大量的浓缩;广泛修改,扩大使用董事长或总经理报告和简短的专题分析;等等。新晨

财务工作报告的未来发展趋势是,除了继续对外提供传统的财务工作报告外,还提供概括性报告。然而,完整的传统财务报告可能是作为附录形式出现的。这种做法既可使企业遵循有关财务工作报告的有关规章制度,又可使那些只需简单浏览财务报告的使用者获得一些概括性的信息,以便对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在现代商品经济中,企业的经营环境千变万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也日趋复杂,与企业相关的利益集团不断增加,企业对外报告责任也逐步扩大,企业对外财务工作报告的内容、手段等都在发生重大的变化。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里,企业财务工作报告的发展趋势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财务报表,特别是其中的资产负债表将变得更长、更复杂和更难以理解;财务工作报告的其他手段将不断增加并发挥愈来愈为重要的作用;对财务工作报告理论与方法的研究将进一步加强。

第4篇:外企工作报告范文

【关键词】 内部控制; 财务报告应用指引; 财务报告分析; 基本规范

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该配套指引连同2008年7月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共同构建了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配套指引由21项应用指引和1项评价指引、1项审计指引构成,应用指引在整个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在应用指引中,《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以下简称《财务报告指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对其进行解读。

一、《财务报告指引》的重要意义

(一)是完成内部控制目标的重要保证

《基本规范》定位了内部控制的五个目标,其中之一是“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纵观财务控制的整个发展历史,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始终是内部控制的一项主要目标。企业财务报告是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的重要途径,财务报告最重要的是能够真实、完整、不偏不倚地披露企业的经营成果,给信息使用者(尤其是投资者)展现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财务报告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投资者乃至其他信息需求部门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而《财务报告指引》对财务报告事前、事中、事后每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如何进行控制做出了全面的、具体的规范,是对财务报告的全过程的控制,是完成内部控制目标的重要配套措施。

(二)是贯彻落实《会计法》的重要举措

1999年新修订的《会计法》只是提出要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没有提出具体的措施,而《财务报告指引》弥补了其缺陷,对财务报告从编制、对外提供以及分析利用做出了详细规范。例如为了保证财务报告在编制环节真实可靠,提出了财务报告编制重点关注的内容是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要进行的准备工作――资产清查、减值测试和债权债务核对;财务报告编制的依据是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最终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随意进行取舍;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附注时应注意的问题;企业集团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应注意的问题;企业编制报告时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可见,《财务报告指引》为会计人员真实地、完整地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财务会计报告提供了法律保障,从而保证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三)是对《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重要补充

2000年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对《会计法》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具体化,它主要对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编制、对外提供以及法律责任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在更深层次上提高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但遗憾的是,没有对财务报告如何分析利用做出明确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务报告的使用范围,降低了财务报告在整个会计体系中的使用效率。《财务报告指引》最后一部分,从第十六条到第二十条对财务报告的分析利用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强调了财务报告分析对企业的重要性。

二、《财务报告指引》的突出特点

(一)层次清楚

指引共四章,二十条。第一章是总则,起着提纲挈领的作用,主要提供了四个方面的信息:制定指引的目的、依据;指引所采用的财务报告的概念;财务报告在三个环节可能存在的三种风险以及风险产生的原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要求和财务报告工作的负责人。第二章到第四章主要是围绕财务报告三个环节的风险采用的具体控制措施展开阐述。可见整个指引结构一目了然,便于学习和掌握。

(二)语言简练准确

与其征求意见稿相比,大幅度删减描述性文字和合并同类问题,由原来的二十六条减少到二十条,将第二章“岗位分工与职责安排”全部删掉;字数由原来的2 966个字减少到1 882个字,减少了1 084个字,减少了37%。以指引第一条为例,征求意见稿中总共89个字,指出指引的目的是“为了指导企业规范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防范企业不当编制与披露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共55个字,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而正式稿只有61个字,仅用17个字就概括出了本指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报告,保证报告的真实、完整”,制定的依据除了基本规范还增加了《会计法》,比征求意见稿更全面、更具体。再如各章的标题,征求意见稿的第二章“财务报告编制准备及其控制”和第三章“财务报告编制及其控制”,在正式稿中合并为一章,而且标题仅7个字“财务报告的编制”,文字非常精炼。

(三)延续了《基本规范》的理念,明确和细化了各控制主体的职责

基本规范所界定的内部控制主体有四层:一是董事会,二是监事会,三是经理层,四是全体员工。董事会是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的第一责任人;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直接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负责,尤其是企业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承担重要责任;全体员工在实现内部控制中承担相应职责并发挥积极作用。《财务报告指引》细化和明确规定了对财务报告进行控制的主体,一是有关财务报告的具体工作(如编制、对外提供、分析利用)由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组织领导,具体表现为:对外提供财务报告时,企业负责人、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要对财务报告签名并盖章;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要参加财务报告分析会议,并且在财务分析和利用工作中要发挥主导作用。二是企业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简练概括出财务报告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产生的原因

和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稿更注重风险管理,因此增加了第三条,指出财务报告的风险存在于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编制阶段,产生的原因是“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可能导致的风险是“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和声誉受损”;第二个环节是对外提供阶段,产生的原因是“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导致的风险是“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干扰市场秩序。”第三个环节是分析利用阶段,产生的原因是不能有效利用财务报告,导致的风险是“难以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导致企业财务和经营风险失控”。

(五)详尽指导了企业应如何实施财务报告分析

《财务报告指引》第一次把财务报告分析纳入法规的范畴,表明理论界和实务界已经意识到财务分析有助于企业识别风险,从而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控制。指引在第四章详尽介绍了从以下环节做起,保证财务报告的有效利用:一是企业首先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财务报告分析工作,为了保证分析的效果,提出要把分析制度化――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议,从而把财务分析的重要性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二是报告的分析方法是充分利用财务指标(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营利能力指标和发展能力指标)进行分析,分析的对象是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三是为了保证财务报告分析不流于形式,强调把财务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分析报告,并且构成企业内部报告的组成部分。四是为了发挥财务分析的作用,要求分析报告的结果要及时传递给企业内部有关管理层级,指导各级的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

(六)强调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新会计准则制度之间的关系

《财务报告指引》总共二十条,但其中竟有四条强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要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统一的会计制度。具体如下:总则第四条提出“企业应当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第二章第六条提出“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报告”;第十条提出“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编制附注”;第十三条提出“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报告。”由此可见,《财务报告指引》尤其强调企业要实现内部控制目标,尤其是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离不开新会计准则制度的基础性作用,从源头上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

(七)风险的控制措施切实可行,注重细节

为了避免财务报告在对外提供环节出现风险,指引规定了具体措施:一是强调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及时性;二是明确财务报告的编制完成后要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要求有关人员(企业负责人、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三是财务报告如果需要进行审计,审计报告要和财务报告一并提供;四是财务报告要妥善保管。

三、《财务报告指引》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制定指引的依据不完整

第一条指出“为了规范企业报告,保证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它明确了指定本指引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但遗漏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依据:《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它是由国务院的专门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的条例,在会计法规体系中法律效力仅次于《会计法》,对《财务报告指引》有着直接的指导意义。建议指引要明文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二)部分条款的规定不够详细、具体

《财务报告指引》属于应用性指引,应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具有实际指导作用,而不是停留在书面上,但部分条款规定过于简练,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如第十三条规定企业要及时对外提供财务报告,及时性的具体要求是什么,企业怎么满足此要求,向谁提供财务报告,从条款中都无法找到答案,这就失去了指导的作用。对策有三个:一是明确规定及时性的时间要求以及向谁提供财务报告,但结果会带来《财务报告指引》字数的膨胀以及与其他法规的交叉重复;二是借鉴中国证监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增加条款“特殊行业公司财务报告除需遵守本指引外,还需遵循该行业财务报告的特别规定”;三是借鉴企业会计准则的做法,陆续出台相应的解释公告,以推进指引的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S].2008.

第5篇:外企工作报告范文

2016年12月1日,由《WTO经济导刊》携手中国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主办,瑞典驻华大使馆CSR中心联合主办第九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际研讨会暨“金蜜蜂2016优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典礼在这里隆重召开。

即将过去的一年,与“十三五”规划迎来良好开局和经济新旧动能持续转换相对应,国内社会责任的发展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新的形势带来新的要求、更需要新的准备。在此背景下,来自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各界代表相聚一堂,就全球社会责任报告最新发展趋势、企业的责任沟通之道、CSR 报告的价值探索、中国走出去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能力等议题进行深度研讨和解读。

会上,2016金蜜蜂优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榜单同期。凭借着在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和报告编制过程中的突出表现,68家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脱颖而出入围“2016 金蜜蜂优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榜”。

价值的归宿

作为一种新的竞争手段和管理工具,企业社会责任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逐渐成为一种世界思潮。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作为开展社会责任沟通、优化组织管理的工具和载体,其发展不仅需要包括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各类组织的重视和实践,需要借助新工具、总结优秀经验,还需要立足本土、融入全球、适应新规则、融入新议题。

“制造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责任制造,更离不开责任沟通”,出席论坛的工信部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郭秀明说,只有责任沟通才能获得利益相关方的充分理解和支持,进而更好地实施责任制造。而有效的沟通可以形成良好的社会正能量,沟通的缺失或者不到位,会给谣言和误解提供机会和空间。

据他透露,“中国制造2025”就专门指出,要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作为中国制造的一项重大任务。

中国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副秘书长翟齐则指出,2016年是落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元年,《巴黎气候协定》的签署以及G20峰会都提供了引领全球可持续发展合作的重大机遇。

他表示:“与之相应的责任信息披露也面临着利益相关方更高的期望,也是履责信息披露的重要方向。责任信息披露的基础在于企业自身的管理。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信息披露的水平取决于企业管理的水平。因此,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也有助于提升管理。”

近年来在中国发展的进程中,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外商投资企业本土化的组成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成为与利益相关方交流的主要渠道。据统计到2016年10月底,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达126份,比去年同比增长了28.6%,并在信息的披露、管理等方面呈现出了较高水准。

但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李玲看来,与数量庞大、积极履责的外资企业的数目相比,社会责任报告的外企数量还相对偏少。“通过报告等形式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能够加深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了解,积累社会责任形象,创造社会责任品牌”,李玲说。

此外,瑞典驻华使馆参赞及企业社会责任中心负责人Lotta Liljelund分享了瑞典的经验,并表示瑞典政府已经提出了雄心勃勃的企业社会责任目标,大约有1600家的瑞典企业将需要提交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真实的增长

海量的数据统计、发展现状的总结、价值意义的研判。作为研讨会的一大亮点,每年的金蜜蜂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数可以说都是备受期待。

《WTO经济导刊》杂志社副社长殷格非当天在《金蜜蜂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数》(2016)时介绍,金蜜蜂CSR报告指数以“金蜜蜂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估体系2016”(简称“GBEE-CRAS 2016”)为主要依据,同时借鉴和参考了国内外部分社会责任报告评估体系。截至目前,共搜集到的报告(包括信息)有14282份,纳入评估体系的报告有8657份。

“我们研究的基本思想也可以总结为金蜜蜂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三好报告,即基础信息呈现好、核心内容回应好和基本原则遵循好”,殷格非进一步介绍说。

《金蜜蜂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数》(2016)同时还揭示了2016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十大最新趋势。即:

趋势1.报告总体水平保持平稳增长态势,高质量报告数量大幅增加。

趋势2.企业普遍更加注重报告编制流程的规范性和对利益相关方及议题的识别,提升报告的实质性。

趋势3.报告的可读性指数和创新性指数表现突出,普遍注重结合社会最新动向,赋予报告更丰富的时代内涵,阅读体验更加友好。

趋势4.报告对员工、社区和政府履责信息的披露保持相对充分的态势,对环境、供应商、同行、监管机构履责信息的披露总体呈现增长趋势。

趋势5.领袖型企业和国有企业报告质量注重战略、风险机遇分析等信息的披露,不断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注重创新理念,优化报告结构,丰富呈现形式。

趋势6.不同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报告质量和披露领域呈现一定的差异。香港联交所报告质量创新性表现突出,对企业管理信息的披露更加关注;上海/深圳交所上市公司相对联交所上市公司更注重对股东履责信息的披露。

趋势7.报告的国际化程度增强,参照社会责任国际标准、指南的报告显著增加,英文版报告数量有所增加。

趋势8.报告在框架结构、议题选取和设计呈现等方面均体现出显著的行业特色,电力和房地产行业企业报告质量较高,房地产行业报告质量增长幅度最大。

趋势9.报告的可比性有待加强,社会责任绩效信息披露不够充分。

趋势10.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计划性有待增强,定量信息披露方面还有待加强。

针对新趋势,研究报告给出了六点建议:一、发挥领袖型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企I社会责任报告,实现报告质量的全面提升。二、注重绩效信息的管理,深化纵向、行业和跨行业可比数据的披露。三、强化与利益相关方的互动,支持利益相关方更多地参与报告编制,进一步提升报告的实质性。四、深化对计划内容的披露,结合战略规划,披露定量计划信息,发挥计划的管理价值。五、全社会共同推进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同一交易所上市公司及不同交易所上市公司之间在社会责任报告编制和传播之间的交流和学习,促进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提升报告质量。六、顺应时展趋势,提升报告的国际化水平。

此外,本届论坛首次对非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最新进展进行分享。责扬天下(北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管竹笋说:“说到非洲,它的社会责任报告起步,应该是比中国还要稍早一些,社会责任报告的也要略早于中国。”

据他介绍,非洲在2000年的时候首次了社会责任报告,2011年非洲的社会责任报告出现了井喷。此外,他还分享了非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在时间、地域、主体、结构等八个方面的特点并给出了三个建议。

创新的汇聚

当今社会,任何一家谋求走向世界一流的企业都不可能无视社会责任,践行社会责任的动力已经不仅仅来自于社会变革引起的思想重塑,更源自于背后创造的企业价值。

对此,出席当天“责任沟通之道论坛”的苹果公司副总裁戈峻深有同感。他直言,企业沟通得好,就能顺利地在这个环境中生长发展;沟通不好,企业就会面临很大的挑战。而在他看来,良好的沟通,其核心在于创新。即如何基于当前社会的需求去创新责任。

“只有创新与责任同行并进、共享发展的企业,才能根深叶茂、基业长青”,戈峻说。

作为当天出席论坛的民企代表,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李遵生表示,民营企业从一开始建立就不缺少社会责任的基因。在他看来,在企业和公众的沟通平台更加高效和透明的时代下,有品质、高效率的沟通将为社会责任的履行提供很好的平台。所以社会责任报告,不仅是对公司多年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总结,也是为了沉淀经验、检讨不足,让公司未来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践、社会责任的管理水平上都有较大的提升。

有人在革新理念,就有人在创新方法。

“很多时候的沟通,往往是为了沟通而沟通,没有真正考虑到受众是否愿意接受我们所传递的信息。尤其是对于核电行业来说,如何让公众更愿意接受我们传递的信息才是关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新闻发言人罗小未在当天的发言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沟通的误区和本质。在他看来,强调公众需求的调查,要切实了解公众希望获得哪些信息,并以此为依据去做沟通。这样的用心,才会真正让公众感受得到。

他同时介绍了公司颇具创新性的公众沟通B2C时代。即,转变过去只注重与政府、监管机构的B2B沟通模式,以更透明、更开放的方式,加强与政府、合作伙伴、社区公众等多利益相关方的全方位交流互动,实现公众沟通从B2B到B2C的扩展。

作为国有企业高管,中国铜业总裁、云铜集团总经理、云铜股份董事长武建强分享了他近20年实践经历中的体会:学沟通,要敢用责任语言;会沟通,还得会把握话语主动;善沟通,才能主动赢得发展机遇。

正所谓“始于报告,不止于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编制工作的完成是新一轮工作的开始,价值的回溯、有效的传播可以为下一步社会责任工作提供支撑,同时也可以价值地复盘发现社会责任报告内容存在的缺陷以及公司管理当中存在的遗漏,从而实现报告与管理的融合。

这些则是CSR报告的价值探索、责任沟通与大众传播和中国企业海外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三个平行论坛嘉宾讨论和分享得出的共识。

样本的意义

为了发现并鼓励企业更加优秀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09年以来,《WTO经济导刊》连续八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征集活动,开展“金蜜蜂优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评选活动。以期为优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及企业提供一个全面展示的专业平台,为广大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者提供参考与借鉴。

据相关数据显示,该项评选活动至今已累计评估8657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58家企业先后获得不同奖项,在迈向更高水准的同时,也走向了荣誉的舞台。

第6篇:外企工作报告范文

关键词:现代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编制;完善措施

现阶段,企业进行财务会计报告,主要目的是为了将企业名某一时间段生产经营情况加以总结分析,从而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同时有利于企业高层进行下一阶段工作的决策。就现阶段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体系而言,其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分别是会计报表以及财务分析。对于以上两部分中的较多内容都具有局限性,不利于财务会计报告体系作用的充分发挥。此外,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促使市场环境变得复杂,导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为此,当前的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完善工作显得十分重要,要做好企业财务报告体系进一步的完善工作,对其进行改革、创新显得十分重要。如何完善现代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体系是现阶段财务管理人员最为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鉴于此,本文对“现代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编制与完善措施”进行深入探究意义重大。

一、现代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不足之处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现代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产生是必然的,但是由于市场经济的变化以及复杂性,导致现代财务会计报告体现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具体内容如下:

1.现代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法制管理力度不够

现阶段,在企业财务报告体系主要还是沿用高度统一性报告方式。但是由于现代行业的局限性,以及国家政策的多样性,使得会计报告规定不具备可比性,同时对于现代财务会计报告缺乏科学协调。此外,现代的财务会计报告过程中,对企业的现金流量分析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促使企业资金经常出现损失,诸如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在企业的发展中,少数的财务会计人员,在经济利益的面前,抵抗不住诱惑,经常性出现违法犯罪活动,促使企业遭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为此现代财务会计报告体系中需要对法制管理引起足够的重视,并且认识到法制管理的重要性。值得注意的是,现代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依照法制财务会计报告体系所提供的信息不够具体,内容过于简单。

2.会计报表的局限性没有被打破

在进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时,其中最为主要的一部分工作就是制作会计报表,就现阶段的财务会计报表而言,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会计报表披露的信息不够充分,现代企业财务会计报表主要工作是将企业财务信息加以披露,对于企业财务信息范围不仅仅是企业的生产经营交易事项,还包括对财务信息用户信息。对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具有重大作用的不是对生产经营交易事项进行披露,而是对非财务信息进行的披露。但是在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时,并没有对非财务信息进行披露。对于非财务信息主要包括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客户满意度、商品的销售方式及渠道、产品的研发和服务情况、竞争对手的情况、企业的主营业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情况、企业发展对环境影响情况等。此外,企业进行财务会计报告一般情况下,只是重视企业生产经营业绩,对其他重要交易事项没有进行详细的披露,使得财务会计报表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其二是会计报表可比性差,会计核算方法与会计核算的组织程序其主要的特点是可以任选一种方式计算,为此,不同企业在进行财务会计计算或者核算时,其采取的组织程序可能不一样,如此一来,不同企业之间的会计报表就不存在可比性。就算在同一个企业,由于先后会计报表方式的不一致,企业财务报表同样不具备可比性。其三是计报表中财务信息严重缺乏相关性以及可靠性,对于企业会计报表只有完全将企业财务信息的披露,才能使得企业财务信息具有相关性,所谓的完全披露指的是财务信息需要保证以下特点,诸如及时、完整、全面以及准确。但是现阶段的会计报表还是统一格式,同时在财务报表项目中又被规定满足相应的要素定义及计量原则,促使财务信息的不完整,促使财务重要信息得不到有效的披露,同时新的经济法以及政策得不到有效的体现以及实施,促使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此外,会计报表可靠性差,其主要原因在于企业财务会计在进行企业财务信息报告时,由于诸多原因,不能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但是企业管理人员需要依靠会计报表获取企业信息,一旦财务信息失去真实性,将会影响企业的决策,促使企业决策的正确性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其四是会计报表缺乏对前瞻性财务信息进行披露,现代的财务会计报告主要报告企业以往的财务信息,对未来财务信息没有进行预测,如此一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就无法进行有效的决策,同时不利于所企业未来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及经营成果的反映。

3.分析的指标体系不够完善,流于形式

现阶段,企业进行财务分析,主要是依据财务会计报表信息,在上述分析中,已经说明,财务会计报表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企业进行财务分析时,不具有有效性,同时企业在财务分析时,分析方法并不能满足现代财务分析要求,其主要体现在指标体系不够完善。在实际分析过程中,其比率指标包含了较多的判断以及假定,导致其不能有效解决问题。此外,在进行实际分析过程中,分析人员的工作过于形式。使得企业的财务状况及运营成果分析的准确性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4.会计报告透明度不高

企业将财务会计报告在公布时,往往是不够透明。虽然现阶段相关部门对此种情况,采取了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但是成果较差。对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透明度不高的原因在于企业涉及的信息过多,诸如成本、保密、竞争及法律诉讼等。此外,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时,还存在一个主要的问题,就是有用信息少,实质问题不加以披露,如此一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透明度自然低下。

二、现代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完善措施

在上述分析中,现代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体系还存在诸多不足,严重影响了企业财务会计的进一步发展。为此,有必要进行现代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完善措施探究,促使财务报告体系所提供的信息满足会计目标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加强法制监管力度

在上述分析中,从中可以了解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在企业内部存在少数财务人员由于利益的诱惑,进行了违法活动,导致了企业经济损失。为此,企业在进行财务报告时,不仅仅需要完善财务会计报告内容,还需要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以及加强法制监管力度。如此一来,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1)企业管理人员需要对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学习引起足够的重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借鉴的先进经验需要与企业实际情况加以有效融合,才能满足现代企业发展需求;(2)企业管理人员需要加强会计法制的宣传,促使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工作时,摆正自己的心态。总而言之,现代企业需要在制定完善的法律规范制度之后,并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促使企业的会计报告体系具有可比性,同时加强法律的执行力度。

2.明确会计报告目标

对于明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目标,其主要是为了满足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对于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使用者具有信息需求,其原因在于只有会计报告信息内容丰富并且准确,才能进行正确的判断以及决策。为此,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就需要保证及时性、可靠性、可比性、相关性以及,前瞻性。如此一来,就需要重视以下方面,(1)不断完善财务报告的结构形式,财务工作人员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丰富财务会计报告内容;(2)依据企业管理人员的需求,采取不同的财务报告形式。总而言之,企业将会计报告目标进行明确,便可以根据不同的信息使用者的实际要求,进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促使会计信息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3.拓宽会计报告体系的信息披露范围

在上述分析中,从中可以了解到对于企业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分别是会计报表披露的信息不够充分、会计报表可比性差、会计报表中财务信息严重缺乏相关性以及可靠性以及会计报表缺乏对前瞻性财务信息进行披露。为此,企业有必要拓宽会计报告体系的信息披露范围。针对以上不足,需要囊韵录父龇矫娼行,(1)披露非财务信息,就需要财务工作人员对企业财务及运营状况等展开全面深入的了解,同时加强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客户满意度、商品的销售方式及渠道、产品的研发和服务情况、竞争对手的情况、企业的主营业务以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情况等的披露,促使企业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全面性。(2)披露前瞻性财务信息,为使企业管理人员能够进行正确的决策,就需要对未来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及经营成果等一些企业前瞻性信息加以披露,会计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以上信息,加以综合性的分析,便于决策。(3)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其原因在于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具有紧密联系,只有加强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才能使得企业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得到有效的保障。

4.提高会计报告的及时性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企业管理人员需要对企业发展遇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问题,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管理人员的信息来源主要依靠企业财务会计信息报告,如此一来就需要保证会计报告的及时性。为此,企业财务人员需要对企业的运行状况具有及时全面的了解,尤其是对各种突发问题了解,有利于企业管理人员及时提出问题解决的方案。如此一来,企业需要加强财务信息的会计报告制度建设。此外,企业在进行财务会计报告编制时,可以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从而可以快速对基本数据及相关信息进行细化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存放于计算机数据库中,便于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信息查询,值得注意的是,企业财务人员的会计报告编制需要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才能使得财务报告有效性得到有效的提高。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现代企业进行财务会计报告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但是由于现阶段市场环境的复杂,导致现代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具有较多的不足之处。为此,有必要加大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范围,加强非财务信息、具有前瞻性信息及关系社会的相关信息的披露,同时加强法律对企业财务信息的监管力度,提高财务会计披露信息质量,从而有效实现会计目标。

参考文献:

[1]王明宏.论现代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编制与完善[J].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02:15-16.

[2]闫莉.现代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完善方法[J].经营管理者,2010,17:31.

[3]姜晓锋.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如何完善企业财务管理[J].财经界,2010,12:84-85.

[4]姜瑞文.论我国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现状与改进[J].商业会计,2005,11:49-50.

第7篇:外企工作报告范文

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企业后续监管,降低商务成本,促进诚信体系建设,优化*新区投资环境,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试行办法所称的企业年检申报备案制,是指企业按年度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有关执行登记事项和经营行为等情况,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企业守法情况和日常监管信息,对守法企业和违法企业的申报分别采取当场备案和检查备案的年检制度。

当场备案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接受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对其申报材料免予检查,当场予以备案的年检方式。

检查备案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不符合当场备案条件的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检查,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依法予以查处,在未发现企业有新的违法行为后予以备案的年检方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试行办法适用于注册在*新区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

第四条(年检申报的内容)

企业申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企业登记事项的执行和变动情况;

(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守法情况;

(三)企业资产总额、实收资本等财务情况;

(四)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五)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第五条(当场备案的条件)

适用当场备案的企业应在最近三个年度内无任何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登记事项执行情况良好,且无以下情形:

(一)企业当前存在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立案查处但尚未结案的;

(三)上一年度企业年检B级通过或暂缓通过的;

(四)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但逾期未改正的。

第六条(当场备案的程序)

企业年检当场备案的基本程序为:

(一)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年检报告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企业可当场备案的条件和相关要求;

(二)企业对照当场备案的条件,对告知书的内容如实予以确认。凡自行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须填写年检报告书,并以书面的形式承诺其申报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失实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年检报告书、承诺书等其他有关材料;

(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企业守法情况和日常监管信息,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申报的材料予以签收备案,并当场在企业营业执照上加贴年检标识或加盖年检戳记。

第七条(检查备案的程序)

企业年检检查备案的基本程序为:

(一)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年检报告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企业可当场备案的条件和相关要求;

(二)企业对照当场备案的条件,对告知书的内容如实予以确认。凡确认不符合当场备案条件的企业应如实填写企业违法情况申报书和年检报告书;

(三)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年检报告书、企业违法情况申报书等其他有关材料;

(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企业守法情况和日常监管信息,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检查。如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依法予以查处;

(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企业改正或查处情况,在未发现企业有新的违法行为后,对企业申报的材料予以签收备案,在企业营业执照上加贴年检标识或加盖年检戳记。

第八条(申报备案材料)

企业年检申报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

(二)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三)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

(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有关行业许可证或审批件的复印件。

当场备案的企业应提交承诺书;检查备案的企业应提交企业违法情况申报书和年度审计报告。

企业分支机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提交隶属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年检报告书、承诺书或《企业违法情况申报书》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可通过网络下载和申报年检报告书等材料。

第九条(对如实申报企业的处理)

凡企业在年检申报时主动和如实反映当前存在的违法行为,其违法情节轻微且不涉及注册资本登记事项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企业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凡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改正的,可免予提交审计报告。凡企业在年检申报时主动和如实反映存在的违法行为,但违法情节属于一般或严重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申报的材料和违法事实进行核查,并可视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第十条(对不如实申报企业的处理)

凡发现企业当前存在违法行为,并在年检时不如实申报、故意隐瞒违法事实的,对其申报的材料进行重点检查,并可视情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一条(对逾期申报或未申报企业的处罚)

对超过法定期限申报年检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按照检查备案的程序进行检查,并在对其逾期申报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后,将其申报材料予以备案。对拒不申报年检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十二条(后续监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结合日常的企业分类管理,在年检中加强对企业的后续监管。对年检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和不如实申报情况的企业,加强监管,依法规范或予以查处。

对已通过年检申报备案的企业进行抽查,凡在抽查中发现或事后接举报查实企业有违法行为,存在申报不实、虚假承诺情况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三条(信用记录和公开)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通过媒体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年检申报备案的有关条件和要求,并可以在企业年检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企业年检情况,重点对未申报、申报不实的企业予以披露。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将企业年检信息导入企业基础信息平台,实现政府部门管理信息的共享。对企业年检和后续监管中发现的企业及其相关人员的违法和失信行为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纳入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

第十四条(解释部门)

本试行办法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实施日期)

本试行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新区人力资本出资试行办法

为贯彻“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支持*新区的发展,促进人才资源通过法定形式转化为资本,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人力资本的定义:指依附在投资者身上,能够给公司带来预期经济效益的人才资源,通过法定形式转化而成的资本。表现为:管理人才、技术人才、营销人才的知识、技能、经验等。

二、在*新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属于以金融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以自主知识产权为特征的创新创意产业的,可以人力资本作价投资入股。以人力资本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35%。

公司《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栏中应注明货币出资的数额。

三、人力资本可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也可经全体股东协商作价并出具由全体股东签字同意的作价协议。

人力资本作价入股应当提交由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四、以人力资本出资登记的,股东应当将人力资本的出资方式、作价方式以及其他股东对人力资本出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等事项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载明。

五、以人力资本出资登记的,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材料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协商作价的,应当提交全体股东就该人力资本作价入股达成的协议;评估作价的,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2.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人力资本的出资人就该人力资本一次性作价入股的承诺书。

六、人力资本应当一次性作价入股,不得重复入股。以人力资本方式出资的公司可以对外投资。

七、人力资本出资的公司股权转让的,应当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八、人力资本的退出,应当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九、公司清算时,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十、本试行办法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新区公司注册资本分缴试行办法

为了支持*新区发展,提高社会资本利用率,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分缴办法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期缴纳公司注册资本的办法。

二、在*新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试行注册资本分缴办法。

三、公司全体股东应当在章程中载明注册资本数、股东首次出资额、出资的缴付期限,并且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

四、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且不得低于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五、股东缴纳每期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六、公司《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栏中应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及实际出资的数额。

七、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其他股东可以缴清剩余出资,并办理股东或股权变更登记;无法缴清的,应当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的,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八、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试行办法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经修订的《中外合作经营非法人企业审批

及登记注册操作规则》的通知

沪工商外〔2005〕52号

各工商分局,外高桥管委会,*新区经贸局,

各区、县外经委,各控股(集团)公司:

经修订的《中外合作经营非法人企业审批及登记注册操作规则》已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自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原《市工商局、市外资委关于印发〈中外合作经营非法人企业审批及登记注册操作规则〉的通知》(沪工商外〔1999〕194号)同时废止。

二OO五年三月八日

中外合作经营非法人企业审批及登记注册操作规则

为规范中外合作经营非法人企业的登记和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操作规则。

一、关于本操作规则中的有关概念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国内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地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或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经营企业。本操作规则所称“中外合作经营非法人企业”是指中外合作经营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以下简称“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本操作规则适用于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

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的中外合作者依照企业协议、合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应设立联合管理机构即联合管理委员会。联合管理机构由合作各方委派的代表组成,代表合作各方共同管理合作企业。联合管理机构决定合作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设立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由*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以下称“审批机关”)审批并颁发批准证书。经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须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二、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的审批程序及须提交的文件

下列所须提交的文件,除外国合作者提供的文件外,必须报送中文本,并可以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商定的一种外文本。

(一)申请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项目立项,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正式文件:

1.中方投资者报送的申请报告(正本)。

2.项目建议书(正本)。项目建议书应当包括以下附件:

(1)合作意向书;

(2)中方投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信情况(正本);

(3)外方投资者的企业开业证书或者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资信情况(正本);

(4)涉及配额、许可证项目的申请文件(正本);

(5)新建项目的用地规模、地形图和用地落实情况(复印件)。

(二)申请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的设立,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正式文件:

1.中方投资者申请设立企业的报告(正本)。

2.可行性研究报告(正本)。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附下列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规划选址批准证明和该项目用地范围地形图(复印件);

(3)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准证明(正本);

(4)土地使用许可证明或者土地使用协议书(复印件);

(5)水、电、煤气落实证明(正本);

(6)资产评估证明(正本);

(7)中方投资者投资资金落实证明;

(8)进口设备清单。

3.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的合同(正本)。该合同应含下列内容:

(1)合作各方的名称、注册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外国合作者是自然人的,其姓名、国籍和住所);

(2)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

(3)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的营运资金,合作各方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方式、期限;

(4)合作各方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的转让;

(5)合作各方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或者亏损的分担;

(6)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联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联合管理委员会名额的分配,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聘任、解聘办法;

(7)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生产技术及其来源;

(8)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的合作期限、解散和清算;

(9)合作各方其他义务以及违反合同须承担的责任;

(10)财务、会计、审计的处理原则;

(11)合作各方之间争议的处理;

(12)合同的修改程序。

4.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的章程(正本)。该章程应含下列内容:

(1)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的名称、住所;

(2)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作期限;

(3)合作各方的名称、注册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国籍(外国合作者是自然人的,其姓名、国籍和住所);

(4)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的营运资金,合作各方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方式、期限;

(5)合作各方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或者亏损的分担;

(6)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联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任期,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职责;

(7)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职权、办事规则,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聘任、解聘办法;

(8)有关职工、培训、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福利、职业安全卫生等劳动管理事项的规定;

(9)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制度;

(10)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解散和清算办法;

(11)章程的修改程序。

5.附件:

联合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批件或委派书(正本)。

(三)审批时间和要求:

1.设立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应符合国家及本市的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的规定;

2.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

3.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的审批时间为30个工作日;

4.合同、章程的变更的审批时间为30个工作日。

5.设立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有基本建设内容的,可按上述程序办理;如无基本建设内容的,可将立项、企业设立两阶段审批合并为一次审批。

三、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的登记注册程序及须提交的文件

(一)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的开业登记:

1.名称登记:

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应当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30日内到登记机关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注:名称不能冠有“公司”两字)。

2.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经审批机关审批并获得批准后,应当自接到批准证书及批复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开业登记。

3.开业登记须提交下列文件:

(1)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负责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负责人两人以上的,须共同签署;

(2)企业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

(3)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合同、章程及批准文件;

(4)合作各方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

(5)合作各方的资信证明;

(6)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委派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7)主要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文件);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4.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开业登记的文件进行审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予以登记注册,并颁发营业执照;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注册。

(二)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的登记事项:

1.企业名称,指经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

2.企业类型,即“中外合作经营”;

3.地址,指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

4.负责人,指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主任或主席;

5.经营范围,指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活动范围;

6.营运资金,指统一使用和管理的财产总额;

7.经营期限,指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经营活动的起止日期;

8.合作各方的名称及责任形式,指合作各方的名称或姓名,以及合作各方对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债务的承担方式,即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三)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的经营期限:

1.登记机关颁发营业执照的日期即为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的成立日期;

2.经营期限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按审批机关批准的期限核定。

(四)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的变更登记:

1.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在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在30日之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除变更负责人外,变更其余事项均应先到原审批机关审批。变更名称应先将新名称报经登记机关核准。

3.变更登记须提交下列文件:

(1)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负责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负责人两人以上的,须共同签署;

(2)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联合管理委员会决议;

(3)凡经原审批机关审批的变更项目,必须提供其批准文件及合同、章程的修改文本,其余同开业登记;

(4)其他有关文件。

(五)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的注销登记:

1.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合作期限届满应自行组织清算。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合作期限届满前,若因发生严重亏损,或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或因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或数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因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合同、章程中规定的其他解散条件已经出现,或因批准证书被撤销等而无法、无力继续经营的,须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提前解散企业,组织清算。清算结束后,须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审批机关批准、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的,发给《注销通知书》。

2.注销登记须提交下列文件与材料:

(1)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负责人两人以上的,须共同签署;

(2)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决议;

(3)原审批机关关于撤销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批准证书的决定;

(4)经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联合管理委员会认可的清算委员会名单;

(5)清算委员会出具的清算报告;

(6)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注销登记证明;

(7)合作各方出具的关于对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经营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承诺;

(8)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全部印章。

四、关于对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的管理

(一)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应当依法按照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的规定参加年检,参加年检的内容及须提供的文件,由登记机关确定。

第8篇:外企工作报告范文

一、什么是环境报告制度

环境报告又称环境信息披露,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层面的环境报告是指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其中包括一般环境信息公开和国民经济统计中对环境情况的报告。一般环境信息公开就是国家依法确保公众对政府掌握的环境规划、环境调查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环境资料,特别是关于在其社区内的危险物质和活动的资料的知情权。如欧共体有《关于自由获取环境信息的指令》,美国有《信息自由法》等。我国政府根据《环境法》定期环境公报,37个大城市的环境质量周报、日报,即属于这一类。另一类宏观的环境报告,是把自然生态资源和环境因素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由政府向社会公布有关环境指标数据。我国政府目前还没有实行此种统计核算体系。

微观层面的环境报告是指企业环境报告,即把企业各种活动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信息向外部社会披露。

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外企业环境报告开始出现,主要体现在跨国公司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分析与问题讨论”部分,没有单独列出专项报告。90年代以后,随着“绿色意识”的日益强化,也对企业信息披露产生了更大的压力,于是各大公司纷纷在年度报告中增加环境信息部分,有的还单独编制年度环境报告。据有关国际会计专业服务机构的一项调查,披露环境信息的跨国性大公司,1994年为65%,1995年增长为77%,2002年已经达到85%。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企业竞争的多方位化和加剧,使得包括企业社会效益、公共责任感和自我约束能力等在内的非经济因素已日益成为企业竞争的重要内容。

年来国外企业环境报告方式一般分三类:环境价值信息报告、环境实物信息报告和环境等级信息报告。环境价值信息报告是建立在环境会计的基础上,依据企业对资源环境的影响的货币因素来度量。企业环境实物信息报告是对重点污染行业,如电力企业,依据其实物污染情况做出报告。环境行为等级信息报告是将企业按照一定标准区分的等级情况向公众环境报告的模式,指标的级别分别用5种颜色表示,有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和黑色,绿色代表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而黑色代表环境不达标,其余颜色为过渡等级。

我国企业建立环境报告制度的工作处于起步阶段。有的企业有了环境报告的萌芽,如排污申报登记,通过新闻媒体传递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信息,在产品包装上标出绿色产品标志或对环境负责的态度等。少数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时涉及到环境情况,但并无统一规定,也无具体标准。个别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已经建立了较正规的环境报告制度。

二、企业环境管理和报告的国际标准

要进行企业环境报告,首先必须要有环境管理标准和报告标准这些规范体系。一般认为,世界上第一部正式颁布实施的企业环境管理和报告方面的规定,是英国的“环境管理制度(BS7750)”。它是英国标准协会(BSI)制订,于1992年正式颁布执行的一项标准。BS7750对企业环境管理系统的开发、实施及维护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但该标准未包括企业编制和披露环境信息方面的专业标准。英国政府环境部在1997年2月颁布了“环境报告与财务部门:走向良好实务”的文件,对企业的环境报告标准作出了指导性的规范。

有关环境管理体系的第一份国际性标准是由欧共体制订的。1993年3月,欧共体国家环境部长会议达成共识,通过并了“环境管理与审计计划(EMAS)”,于当年7月生效,该计划鼓励成员国企业设立环境目标和政策,并确定由外部独立审计师机构验证其执行结果,为合格的企业颁发“绿色证书”。

现在公认的环境管理国际标准是ISO14000系列。这是由国际标准组织(ISO)于1993年5月成立的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启动,逐步建立起来的若干重要标准,作为指导性原则。ISO14000系列包含六方面内容:(1)环境管理制度;(2)环境审计;(3)环境标志;(4)环境业绩评价;(5)生命周期分析;(6)环境方面的产品标准。

联合国有关组织对环境报告标准的制订作出了不懈的努力。联合国专门成立了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该工作组经过对跨国公司环境报告的深入考察和研究,从1990年起,将环境会计问题列为每届会议的主要议题之一。1992年,该工作组出版了《环境会计:当前的问题》一书,书中提出了环境审计、可持续发展会计、环境对国民经济核算的影响等方面的意见。1992年,联合国经济社会发展部下属的“跨国公司和管理”分部,对环境审计进行过调查,并开始了适用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会计”的研究。

1993年,联合国印发了《跨国公司的环境管理》的研究报告,介绍了部分跨国公司在其年度报告中公布环境资料情况的调查。

虽然环境管理已经有了较规范的国际标准,但环境报告尚无统一的国际专业标准。

三、企业环境报告制度在实践中的特点

企业环境报告制度作为企业管理和经营的一项创新,从个别企业的试行发展到成为多数国际化企业的潮流,仅几年的时间,很多理论和实践方面的问题还有待研究。比如企业环境报告与企业形象的关系如何?与企业经营整体战略的关系如何?与企业经济效益的关系如何?目前研究还比较少。综观近几年来发达国家实行企业环境报告制度的实践,有以下几个特点值得我们重视:

一是各国政府关注企业环境报告制度,并在建立企业环境报告制度方面发挥指导作用。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但是对企业发展中关系国民经济全局性问题、关系国家竞争力问题、关系公民人权包括健康权方面的问题,政府就会行使宏观调控权。如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组织力量编写了《环境会计导论:作为一种企业管理工具》一书,对环境成本计算、成本分配、环境会计信息应用等为企业管理实务提供了技术指南。英国政府指导和督促英国标准协会颁布了“环境管理制度”,政府环境部还颁布了“环境报告与财务部门:走向良好实务”的文件,推动企业环境报告制度的执行。

二是社会各方面重视对企业环境报告工作进行研究和监督。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到各国民间组织,都建立有专门的机构,研究企业环境报告制度。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1995年6月颁布了其环境会计工作组提出专门文件,对环境报告中的会计和审计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并制订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1997年6月颁布了一份关于“财务报表审计中的环境事项之考虑”的文件,针对环境法规,企业的环境风险评估和相关的内部控制,提出了相应的意见。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协会(ACCA)1997年“环境报告和能源报告编制指南”。加拿大管理会计师公会1998年“理解和实施国际标准ISO14000”文件。

三是跨国企业积极实施环境报告制度,通过环境报告工作提高企业素质。如国际著名企业ABB公司,早在1992年就建立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以及环境报告的制度。1993年,该公司把38个国家的子公司纳入环境评估,并在制造地点进行有关的环境问题评价。1994年该公司第一本环境报告出版。1995年,该公司出版了第一套环境保护目标体系,并建立了国际环境问题交流平台。1996年环境质量标准体系ISO14001公布后,ABB的50余个子公司通过了此标准体系的认证,公司全面推行环境报告制度。目前已有96%,即519个ABB的分支机构通过了ISO14001认证。1997年该公司第二套环境保护目标颁布。1999年,该公司在23个业务区域中完成了核心产品全部有关环境的要素的报告。总公司每年度的环境保护报告被翻译成22种语言在集团内广为传阅,并在互联网上披露。ABB注重从组织上保障环境报告制度的执行,在每个业务区域专设了环境保护控制经理。定期举办环境问题研讨会和有关培训。2000年ABB还投资帮助国际能源组织实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计划。跨国公司通过强化环境报告工作,大大提高了企业整体经营水平。

四是企业环境报告的做法正在向公共组织辐射,并且形成相互促进的新格局。作为社区的组成部分,公共组织也与环境发生着密切的联系。国外很多公共组织如学校、医院等也建立了自己的环境报告制度。这样做既强化了员工的环境意识,又向社会宣传了这些公共组织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的进展,有的大学还通过环境报告宣传在这一领域里学术研究和教育成果,有的医院通过公布环境情况解除了患者的不必要担忧。公共组织的环境报告使许多企业得到启发和借鉴。

四、几点建议

(1)通过宏观调控,指导企业建立环境报告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的管理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规范市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提供好的生态环境是重要的公共服务之一。政府一方面要通过直接投入,致力于生态建设,另一方面要通过调控企业行为,使之有利于环境优化。政府指导企业建立环境报告,可先从特大生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入手,取得经验后再逐步向面上推广。政府要从四个方面做出努力,一是为企业环境报告划定边界,明确什么性质的问题应该作企业环境管理问题,并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改变这些指标。二是对企业环境披露的真实性、详细程度和披露方式进行监督。三是对开展环境报告活动的企业要制定扶持和奖励政策,对不实行环境报告制度或环境管理不力的企业,逐步实行惩戒制度。四是改革传统的国民经济统计指标(GNP),试行把生态资源和环境因素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2)发挥中介组织作用,推广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体系。要站在高起点上开展中国特色的企业环境报告工作,首先就要立足于全方位创新企业环境管理和环境报告制度,其中的关键就是引进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和我国的国情结合起来,建立中国企业的环境报告制度。我国政府在2003年1月颁布的《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中已经把“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列为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之一。ISO14000系列环境国际标准为企业环境管理明确了具体指标。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起步于1996年,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ACEB)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成立于1997年7月,目前有15家认证机构得到了“环认委”的认可,共认证企业263家,其中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的企业认证数量占认证总数的71%,机械行业的企业占7%,其它行业如化学原料及化学品、非金属制品、煤炭、社会福利等行业所占比例均在5%以下。可见,我国企业尚未普遍实行这一标准管理。应该在企业大力推广这一标准管理。我国相关中介组织,要积极致力于推广这一标准,并协助政府部门界定企业环境管理和环境责任问题,同时与其它国家的相关组织加强沟通和相互学习,聘请环境专家和技术专家,设计有关模型及配套软件程序,开展企业环境自我评估规划和市场调研,经过民主协商和法定程序,制定出一套在我国行之有效的企业环境管理和报告工作程序和体系。

(3)建立中国的企业环境会计和审计制度。实施企业环境报告工作涉及会计技术处理问题,需要有会计和审计的配合。环境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有关环境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之间的联系,确认、计量、记录环境资产与负债,以及环境污染、防治、开发和利用的成本与费用,分析环境绩效与环境活动对企业财务成果影响的一个新兴会计专业分支。它以自然资源耗费应如何补偿为中心,将会计学与环境经济学相结合,通过有效的价值管理,达到协调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目的。我国现行会计制度中,还未建立与环保费用配套的会计核算体系,仅在企业“管理费用”科目中设置了“排污费”和“绿化费”项目予以披露,前者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排污费用,后者指企业对厂区进行绿化发生的费用。这些环境信息的披露远不能满足所有利害关系者的要求。如何全面准确地向公众报告企业环境信息,是环境会计工作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同时,要加强企业环境审计工作,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要在审核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发挥监督作用。wWw.gWyoO

第9篇:外企工作报告范文

关键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启示

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概述

(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涵和外延

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企业传统的价值观和责任观正在发生转化,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企业经营存续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卢代富(2001)认为,企业责任包括企业经济责任和企业社会责任两种,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经济责任之外所承担的责任。

企业是一个商业组织,它的目标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福利的义务,是对股东利益最大化这一传统原则的修正和补充。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活动是企业在经济责任之外所承担的责任,它包括法律规定的活动和企业自愿从事的伦理活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内涵是指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直接相关的信息。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所包括的具体内容,即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外延,来自不同国家的研究者所界定的范围有所差异,但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基本包括如下六大类:环境、能源、雇员、社区、产品与服务、其他。

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应该包括以下6大类共17小类的活动:

1、环境问题类:污染控制、环境恢复、节约能源、废旧原料回收、有利于环保的产品、其他环境披露;

2、员工问题类: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培训员工、员工的业绩考核、失业员工的安置、员工其他福利;

3、社区问题类:考虑企业所在社区的利益;

4、一般社会问题类:考虑弱势群体的利益、关注医疗或教育或公共安全等、公益或其他捐赠;

5、消费者类:产品质量提高;

6、其他类:考虑银行或债权人的利益。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

1、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受传统思想和观念的影响,我国许多企业经营者将企业看成是纯粹的经济个体,追求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片面地追求企业经营的内部效益及经济价值而忽视其外部效益及社会价值,没有将其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整个利益。

仲大军(2002)认为:当前我国企业最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无视自己在社会保障方面应起的作用,尽量逃避税收以及社保缴费;二是较少考虑社会就业问题,将包袱甩给社会;三是较少考虑环境保护,将利润建立在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基础之上;四是一些企业提供不合格的服务产品或虚假信息,与消费者争利或欺骗消费者;五是依靠压榨企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来为所有者谋利润;六是缺乏提供公共产品的意识,对公益事业不管不问。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第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必然要耗费额外资源,有悖于传统的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第二,在我国,违反《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的成本较低,违法成本远远低于违法所获得的收益。地方政府一味追求经济发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致使很多违反《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的企业得不到惩罚,有的企业得到的处罚更是少的可怜。

2、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意识还有待提高。目前,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与实践还处于起步阶段,我国还没有建立相对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虽然截止2007年3月,已有14家大型国有企业和2家民营企业公布了社会责任报告,但与西方跨国公司相比,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还存在差距。美国《财富》杂志2006年11月公布的“2006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排名中,在榜单中位居倒数前两名的分别是中石油及国家电网公司,原因就是它们没有及时披露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而此项排行榜中进步最大的是大众公司,由2005年的56位上升到2006年的19位,而进步的原因是该公司第一次公布了一份综合CSR报告。事实提醒中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更要重视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与沟通,在提升国际可比性、完善社会责任指标体系等方面做进一步改进。

二、德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

(一)德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

在德国企业的年度报告中,除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审计报告之外,还有一个部分是股东报告,它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在报告期间内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所发生的重大事件;第二部分是就是“社会报告”(即社会责任报告),包括雇员信息、环境报告等信息。德国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十分详细的,下面是不同种类的德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基本情况:

1、雇员报告。法律要求企业管理层向雇员代表提供信息,最重要的一个法律是1972年《工作章程法》,该法第43段规定,企业管理层至少每年一次向雇员代表报告企业的雇员政策、社会政策、经济状况和公司前景,如果涉及企业机密,可以不披露相关信息。该法第110段还要求,关于经济状况和公司前景的更加详细的信息要向雇员经济委员会报告。此外,该法的第90段、第92段、第97段要求雇员代表或者雇员委员会要了解雇员计划、公司投资、培训情况;1965年《公司法》第90段和110段要求:在企业的监督委员会中也要有雇员代表,除了董事会的日常报告之外,雇员代表可以不定期向董事会要求获得相关的信息。

2、环境信息。企业的环境信息要向政府强制报告。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最基本的法律是《工商业管理条例》(Gewerbeordnung)的第16段,其内容部分被1973年《环境保护法》所取代,该法律要求企业预测污染、进行污染登记、进行技术研究与开发来减少污染等。

3、其他信息的披露。除了雇员报告和环境信息,其他信息的披露是自愿的,例如,Brockhoff K.(1979)的研究使用了296家样本中,只有7家公司报告了慈善捐赠的情况。但是有110家公司报告了研究与开发活动。这说明尽管是自愿披露,研究与开发仍然受到极大的重视。

(二)德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形式

Dierkes M.(1979)描述了德国企业所采取的三种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形式:社会责任报表、传统报告、目标社会责任报告。

1、社会责任报表。该份报告是以货币形式报告了企业在反对污染、雇员关系、与一般大众的关系等方面所发生的成本和获得的收益。而近些年来,使用社会责任报表的德国公司几近消失,其原因是没有大家公认的对社会福利的计量方法、指标体系。

2、描述性报告。描述性报告是更加谨慎的方法,通过收集信息,然后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布这些信息。这是德国企业最经常采用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式,几十年来,德国的企业就是这样收集不同种类的数据,以社会报告的形式对外披露。这些数据中仍以雇员信息的披露最为全面,有关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其他方面的信息现在正逐渐地进入到企业社会报告中来。这个方法的缺点是没有考虑特定报告使用者的需求,企业只是提供可以收集到的尽可能多的社会责任信息。

3、目标社会责任报告。这种披露形式除了对企业所从事的社会责任活动进行详细披露之外,还详细列示了企业未来的社会责任目标,该模式被称为“目标社会责任报告”。德国Metro公司在2006年的社会责任报告中不但详细描述了公司在环境、社会问题、雇员等方面的贡献;还列示了公司在未来几年的社会责任目标。

目标社会责任报告的优点是该方法的目标很明确,例如,降低污染排放量的具体数字很容易定出一个目标,而不用对这些污染排放所产生的社会影响进行计量,因为企业已经成功地降低了污染排放数量更容易使人了解企业在环境方面所做出的贡献,而对污染排放的社会影响进行计量的方法则会导致大量的争议。通过对比不同公司之间的目标和所报告的结果就可以知道其社会责任活动的差异。

(三)德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民间推动力量

德国的社会报告披露是自愿的,为了增加可比性,在1976年,由7家大型德国公司组成的一个研究小组探讨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标准化问题,在1977年4月,了社会责任报告指南,指南对报告所使用的术语、指标、形式都提供了建议。对于披露所采取的形式,指南建议使用增值表、社会报告、社会账户3种形式。当然,这个小组的研究结论并没有被众多的企业所使用,德国公司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时采用的方式仍然是多元化的,例如,社会资产负债表、社会利润和损失表、企业与社会的关系报告、社会报告等。

三、对我国的启示

第一,推动我国企业责任信息披露框架的建立。制定部分重要信息强制披露的规章制度,然后继续鼓励其他信息的资源披露框架。披露框架实施的关键在于政府,政府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目前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欠佳,因此,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积极性不高,这就必须利用政府强制力进行推广。我国可以借鉴德国经验,通过立法,或制定披露准则,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分层次地由上市公司开始强制披露,随后向其他企业推广。对于某些对社会公众有重要影响、共通的信息实施强制性披露。其他信息则通过相关激励措施鼓励企业自愿披露。

第二,继续鼓励企业的自愿披露。建设“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对企业提出了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社会越来越关注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有必要鼓励企业积极披露公司社会责任信息。从德国经验不难看出,新闻媒体,政府的态度、媒体的宣传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有一定促进作用的。例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6年9月25日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该指引鼓励深交所上市公司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定期编写社会责任评价报告,并与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在指定网站上披露。该“指引”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能够出台类似的指引,将使得我国上市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走向强制披露的阶段。

第三,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披露信息的审计。信号传递理论认为,当市场面临“诚信”、“社会责任”危机时,履行社会责任好的企业自愿披露那些可靠的、能增加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未来前景信心的信息.可以展示企业强大的实力和美好的前景,能保持企业在投资者和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和公信度。企业的价值会得到提升。例如,中国电网公司已经以独立报告的形式开始本公司的《2005社会责任报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企业也表示要定期更多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但是,这些未审计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使公司有机会夸大事实情况,这将限制报告的有用性。因此,借鉴德国经验,加强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审计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1、张正勇.对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的思考[J].电子财会,2009(5).

2、钱红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中外比较及借鉴[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1).

3、季晓东.浅探现代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J].财会月刊,200(4).

4、彭兴庭.国家电网公司为什么缺乏社会责任[N].东方早报,2006-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