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银行督导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银行督导检查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银行督导检查工作计划

第1篇:银行督导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监督资源;整合优化;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F832.31 献标识码:A 章编号:1003-9031(2009)10-0056-04

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工作是由各监督职能部门共同构成的统一体,是保证各级人民银行正确行使职能的基础性工作。现阶段人民银行监督资源不少,但由于配置资源乏力,监督资源未能充分发挥其整体优势和功效。因此,寻找监督资源系统运行症结所在,探寻资源整合优化路径,提高监督资源使用效率,构建一个科学、高效的监督体系成为目前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监督资源整合的内涵

《经济学解说》(蒙德尔等,2000)将“资源”定义为“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投入”,这一定义反映了“资源”一词的经济学内涵。从本质上讲,资源就是生产要素的代名词,据此,监督资源是指一切直接或间接地为监督活动需要组织起来的相互联系的多种资源的动态有机整体,包括监督主体的文化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技术资源等。[1]

资源整合的概念新经济学理论定义为联合与协作。从系统科学角度,监督资源各构成要素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依赖和相互制约而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系统。具有一般系统所具有的整体性、关联性、动态性等特征。

结合监督资源系统的定义,监督资源整合是系统论的思维方式,人民银行的监督资源整合,一是指要在战略思维的层面上,通过对不同来源、不同层次、不同结构、不同内容的资源进行组织和协调,把人民银行内部彼此分离的职能整合成一个最佳的系统争取“1+1>2”的效果,体现“系统功能大于子系统功效之和”的系统思想。二是指在战术选择的层面上,根据人民银行职能调整和发展战略及风险监督需求对文化、人力、技术、信息、成果等构成的有形和无形资源要素进行重新配置,实现资源联合、优势互补、信息互动、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一种有效链接监督主体与客体合理运行的发展机制。

二、基于系统理论的央行监督资源整合动因与功效

系统思想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强调整体性,认为构成系统的各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是一个有机结合不可分割的整体。尽管人民银行各监督部门职能定位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和不同的资源条件,但监督资源各构成要素组成了一个整体,各要素之间是密不可分的,其整体发挥的效益要大于各要素的简单相加。所以,监督资源的取舍、配置,应从整体性着眼。[2]一般系统论的创立者贝特朗菲认为,系统是功能和结构的统一体。什么样的结构相应就有什么样的功能。组织形式是央行内部监督系统的载体,开展监督工作只有与组织机构的职能进行优化配置,才能发挥它与组织的最大效用。人力资源是监督系统的主体,监督要形成一种机制,其关键是人。在监督系统中,每个人发挥的力量都是矢量,要实现监督目标就是要使这些矢量围绕既定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在有限人力监督资源情况下,合理调配监督力量并采取什么样的方法调动人的积极性,促使监督人员的活动协调一致,是有效利用监督资源需要解决的问题。[3]

建立在系统思想基础的监督资源整合具有以下优势和功效。

1.优势互补的效应。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监督资源的联合协作与分散孤立的开展监督活动相比,能产生“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聚集互补功效。根据资源差异性和监督的功能定位的不同,通过整合,在保证精干、高效的同时,对调集的人力、物力进行有效地组织和分配,加强分工与协作,功能互补,可以实现资源优势叠加互补,降低资源浪费,获得成本优势,使各利益主体求得在更大空间上的发展。

2.实现整体功效。按照系统整体性观点,系统和谐的本质在于系统具有统一性,系统和谐主要表现为系统内对立各方相辅相成,达到动态平衡,产生协同效应,从而获得更大的效果。监督系统是一个利益共享、义务共担的有机整体,各监督部门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具有整体性和层次性,监督资源各要素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相互作用,体现了区域联合与协作过程。同时,各监督主体在空间上呈现分散状态,各监督职能也具有相对独立性的。而当各监督职能部门放在区域监督大系统中融为一个监督整体,相互促进、共生共享、和谐发展时,这些监督主体就不再是孤立、分散的个体。因此通过构筑一个统一和谐的整体,能够获得任何单一一方无法达到的监督效果。[4]

三、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监督资源整合需解决的问题

(一)监督文化资源有待加强

1.“大监督”格局已基本形成,但紧密度稍差。人民银行大部分分支机构“大监督”格局已基本形成:一是党委(党组)高度重视“大监督”机制构建工作,将构建“大监督”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狠抓落实;二是建立了“大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并坚持定期召开例会,通报、研究监督情况,共享监督信息;三是各业务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大监督”机制的构建工作,充分履行自身的监督管理职责,把住监督检查的第一道关口。但是,仍然存在紧密度稍差的现象:一是没有建立强有力的协调配合机制。由于目前的监督与再监督部门自成体系,监督检查项目还是自主安排,监督力量分散,全行性与全年性的统筹安排计划性不够;二是监督计划与监督项目的选择上,存在交叉监督与重复监督现象;三是监督人员之间主要是纵向联系,缺少横向沟通的制度安排,存在本位主义。

2.整合优化意识有较大提高,但仍存在畏难情绪。近年来,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着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从分行、中心支行党委到各支行党组,从各级行领导层到中层干部以及一般干部,从监督部门到再监督部门,整合监督资源的文化意识逐步提高,都能充分认识到整合优化监督资源、构建“大监督”格局对有效防范人民银行各类风险和案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在实际监督工作中,少数监督部门和被监督部门还存在不同程度的畏难情绪。一是“不敢”监督。表现为“两怕”:一“怕”开展同级监督。在目前纪检监察监督体制下,同级监督难是一个普遍性问题,这种监督主体受制于监督客体的隶属关系,使监督者不可避免地在实施同级监督时产生思想顾虑;二“怕”得罪人。怕被别人指责为故意找茬,怕伤和气,怕“得罪领导”,怕“触及敏感问题”。二是“不会”监督。主要是监督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对一些情况比较复杂的业务(如基建招投标、财务费用管理等)不熟悉。

(二)信息资源未能有效利用

近年来,虽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改进,部门之间的配合越来越多,如建立了监督联席会议制度通报监督或评估情况,后督部门按季通报业务监督差错情况等。但是由于目前各监督部门基本处于各自为阵、分兵作战的状态,因而一些重要的监督信息未能共享或有效利用,监督部门之间的耦合程度低。大量监督资料和信息未共享直接影响到检查质量的提高,容易造成重复检查和低效监督。其中的原因:一是缺乏监督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协凋机制。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需要跨部门协作,需要各部门有效地参与规划、协调与管理。受现行体制制约,各监督主体的信息共事性不强。二是信息资源建设开发标准不健全。开发标准的不健全造成难以逾越的数字鸿沟,不能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各部门、各系统数据库之间缺乏信息共享手段,不仅造成信息资源的条块分割,而且存在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的现象。

(三)有限的人力资源未能充分利用

1.缺乏监督人员整合调度机制。一是由于监督部门的分隔造成了监督人员各自在检查监督工作中不能协同作战,各自的优势不能互补,造成监督检查未能集中各方的人力资源共同开展检查监督工作。在各自的监督检查工作中普遍存在人力不足的情况,导致监督检查时间的延长及检查质量下降,同时对被检查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也造成诸多不便。二是由于监督检查是全方位的,但监督部门不可能同时配备具备各方面业务素质的专业人才,因此,对一些专业性及政策性较强的业务部门的监督检查难免出现监督检查不到位的情况。

2.监督队伍整体素质仍难适应目前监督新形势发展需要。近年来,在人民银行中心支行一级,加强了内审部门、事后监督部门建设,在县市支行进行了监督机制改革,设立纪检监察审计室,监督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但在地市支行由于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较为单一,监督人员素质难以适应新系统、新业务、新职能发展需要。有专业特长的人才没有很好地被有效共享,造成监督人力资源不能被充分利用。[5]

(四)科学技术资源仍然不足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应用系统在监督领域为节省人力物力成本、提高效率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如央行会计凭证影像事后监督系统(IAS)、内审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党风廉政日志系统等的应用无疑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但监督技术资源的应用还不足,全局性、整体性的监督难以实现,表现为:一是各监督主体缺乏全面、系统的计算机监督手段,没有涵盖监督主体所有业务的综合监督平台。二是已拥有的科技手段没有有效解决与被监督部门业务系统接口连接的问题,数据资料的导出、导入手续繁琐。不仅影响了监督数据采集的准确性,而且降低了监督效率。三是零星的、不系统的资料需要进一步加工,变成有共性的、系统的管理信息。

四、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监督资源整合优化的路径选择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监督应在“大监督”的机制架构下,逐步实现监督管理模式创新,从监督机制、职能、制度方面进行有效整合,形成监督力量集中、人员配置优化、机制运行协调、信息资源共享的局面。

(一)机制整合:分层次改变监督管理模式,加强统一领导和管理

1.加强统一领导和管理的力量。人民银行分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层面可保留现有再监督部门设置,主要以定期召开内部监督管理联席会等方式,整合各监督部门力量,组建常规监督检查组,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计划实施全年监督检查,统一指导辖区的监督检查工作。避免监督检查项目重复、监督力量分散、监督合力难形成的问题。

2.地(市)级中心支行可采取“整合模式”。此种思路包含两种方式:一是比照县市支行设立纪检监察审计室模式,将中心支行一级现有纪检监察、内审两部门合一,设立“纪检监察审计处(科)”,这样可以达到既整合监督部门又整合监督人员的双重目的;二是“上收模式”。即比照部分商业银行内审监督模式,将县市支行、地(市)中心支行的监督部门进行整合后,统一上收一级,实行派驻制和垂直管理,这样可以提高监督的效率,提高监督的系统性、权威性、严肃性。[6]

3.基层县市支行层面可以推行纪检、内审派驻式管理。纪检组长兼总稽核由中心支行党委任命直接派驻,设立纪检监察审计室,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派驻的纪检组长兼总稽核其工资、福利待遇等均在中心支行,但参加支行党组,接受双重领导。纪检监察审计室人员则由支行原有职工构成,工资、福利、住房、考核等均在支行。这样做,既方便中心支行对辖区监督检查工作做出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确保监督工作的全局整体性和长期一贯性,又能较好的解决同级监督难的问题,使监督工作更具有权威性和实效性。

(二)职能整合:创新监督检查模式,提高现场检查效果

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检查模式是优化监督资源整合的必要条件。要创新现场协作监督检查新模式,在“大监督”的管理模式下,根据监督检查内容确定具体的监督检查方式。

1.“有分有合”模式。将检查对象相同而检查内容不同的项目安排在同一时间进点检查,两个检查组相对独立,按各自的检查方案和要求完成各自的检查任务,并分别写出结论报告。在检查过程中,两个组要随时交流沟通各自的检查情况,最后再反馈工作合并进行。这种模式有利于综合汇总不同方面的检查情况,更加全面地掌握被检查对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合理化的整改建议。与此同时,两项检查同时进点、反馈,可以大大减轻被检查单位的负担。

2.“合二为一”模式。当同一个被监督对象的两个项目,其中一个项目是另一项目的有机组成部分时,这种模式就显得很有必要。立项时,两个项目各自独立,在现场检查中可实行合并,将组内成员进行统一调配,根据各自专业特长进行重新组合开展检查,最后将检查内容按不同要求作分别汇总。如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执法监察时,检查内容涉及大宗物品采购、财务管理、基建工程等方面的,可抽调内审部门人员参与检查以加强对涉及财务和资金方面的检查力度和效果。而内审部门开展离任审计和履职审计时,涉及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政治思想、民主作风等方面的内容,可抽调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参与,以加强对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方面的检查力度,增加检查效果。这种模式将两个项目有机地合并为一个项目,打破了条线工作界线,实现了资源最优组合,可以有效提高现场检查效果。

3.“一体化”模式。从检查制度设计层面上进行创新,即首先打破监督体制中“边界化”弊端,整合区域内监督组织体系各监督主体的监督资源,利用整个监督框架资源,形成监督检查合力,有效解决监督力量不足与任务繁重的矛盾。其次是整合监督机关内部监督资源,形成本辖区内一盘棋联动机制。再次是充分利用其他监督检查资源,防止重复检查,放大监督工作的效用。

(三)制度整合:优化工作运行机制,保障监督资源合理配置

有效发挥监督整体功能,关键在于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问责”监督工作机制。

1.建立常态监督工作机制。一是健全立项统筹协调制度,即在立项阶段开展整合。首先仔细梳理上级行部署的各检查项目,对有重叠或交叉的项目进行有效整合,避免重复检查,浪费监督资源。其次在自选项目上统筹考虑,从发挥各自优势的角度出发,选择各自有针对性的项目,做到互为补充,防止出现监督重叠或真空。这样,可以实现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上的统筹协调,提高监督整体效果。二是健全内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监督联席会议,通报各监督部门近期监督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建议,达到监督资源共享、监督情况互通的目的。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信息管理制度。建立监督检查信息数据库,每项检查项目的内容、所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建议及落实情况都及时输入数据库,实行统一管理,信息资源由纪委监察室、内审部门、事后监督部门共享。四是建立监督检查通报制度。对下发整改意见书不予认真整改的单位或个人通报批评,对存在问题屡查屡犯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2.完善的沟通协调机制。一是健全监督信息定期交流沟通制度,提高信息资源的成果利用、转化及共享水平。各部门可配备兼职监督员,负责搜集本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在召开监督联席会议时将信息反馈,针对监督信息反映出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安排督促整改落实的再监督,提高监督水平。二是建立协调配合制度。即各部门将年度工作安排、新制定的政策文件及时提供给监督职能部门。监督职能部门要注重同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做到事前主动和各部门衔接,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点;事中与相关部门实行联动检查;事后一起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和建议。

3.因事制宜的工作机制。不同的监督组织方式消耗的监督资源也不相同,需要认真研究被监督对象的具体情况,结合组织战略和风险监督需求,采取合适的配搭方式组织监督活动。用最优的监督组织方式,达到充分利用监督资源的效果。据此,应因事制宜、统筹兼顾,实现全面和重点结合的工作模式。一是将应纳入监督范围的被监督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内,不留监督死角。二是突出监督重点,重点关注风险监督和效率监督。三是推进内部监督与现代监督技术联动的监督模式,将传统的监督手段与现代计算机监督手段相结合,利用网络建立监督资源平台,为监督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4.监督人员的调置机制。一是优化内部“存量”。选择政治素质优良、业务技能娴熟、文字综合与协调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内控监督部门工作。二是健全人力监督资源优化统筹机制。可探索建立“监督人才库”,根据人员知识结构和工作能力,扬长避短,科学合理安排,将本辖区监督人员择优纳入人才库统一管理,针对工作任务,从人才库中对应调度监督人员,适时组成联合监督检查小组,实现最优组合。三是强化系统培训机制。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培训需求设计不同培训计划,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监督人员政策水平、业务知识、监督技巧、理论知识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培训。■

参考文献:

[1][4]查全亚.基于共生理论的内部监督资源整合探究[J].金融纵横,2009,(1).

第2篇:银行督导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 柜面业务 操作风险

柜面业务风险是指银行网点柜台在为客户办理账户开销、现金存取、支付结算等业务过程中存在的使银行或客户资金遭受损失的风险,是银行操作风险的主要领域。近年来,随着国内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的扩大以及业务集中处理模式的不断推进,各类相关操作风险亦产生变化和转移。大量的差错事故、法律纠纷和经济案件风险不仅给相关银行带来了极大压力,也给银行全行业造成巨大的财务损失。基于金融业自身的性质,柜面业务操作风险及其管理一直客观存在于银行业。因此,有效地、全面地、科学地做好柜面业务操作风险控制对促进商业银行的良好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在分析商业银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因素的基础上,探讨了风险管理对策:

一、商业银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因素

柜面业务作为银行的前端和基础业务,尽管近年来我国各大商业银行通过内控机制建设、业务系统完善、加强监督管理及明确管理职责等管理措施在加强柜面业务风险控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柜面业务案件事故依仍屡见不鲜,表明商业银行柜面业务操作中仍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素:

(一)柜面业务监督稽核体系不完善

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为防止柜面操作风险,在后续监管、事后稽核、会计检查和审计监督三大体系的多重把关,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柜面业务监督稽核体系,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各体系间的协调规划缺乏统一性,导致检叠和监督空白现象存在;二是各体系监控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整体协防作用不够突出;三是对柜面业务检查仍按照传统以历史业务交易为重点,以审查凭证资料等为主要手段,对欺诈、盗窃、贪污等深层问题难以发现,监控效果不佳。

(二)柜面业务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银行案件事故的发生多伴随着违规操作和有章不循现象,因此规章制度本身的合理性与否是银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发生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柜面业务管理制度存在缺陷主要表现在:一是灵活性不足,制度规定过于空洞、笼统和部分条款过于僵化,不能很好指导业务实践;二是过于强调业务事中风险的管理,未能真正增强事前、事后的控制作用;三是过于庞杂,频繁修改,缺乏稳定性,导致柜员理解、掌握困难。

(三)柜员业务素质和风险控制水平亟待提高

银行柜员是柜面业务办理的主体,柜面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必须依赖柜员的业务素质和风险控制水平。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银行对这方面的关注和重视不足,柜员缺乏风险控制知识的学习以及风险控制点的把握,导致操作失误、疏忽现象时有发生。

二、商业银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管理对策

针对商业银行在柜面业务操作中存在的体系、制度及人员风险因素,商业银行应加强全面管理,最大限度控制和化解风险隐患,确保全行安全运营。

(一)完善柜面业务监督稽核体系,重构柜面业务风险控制方案

银行柜面业务监督稽核体系只有构成多层次、多角度的框架,既有宽广的平台,又有纵深的架构,才能形成统一的内控监督平台,在统一的内控监督体制中发挥作用,使内控机制更加健全有效。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应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柜面业务监督稽核体系:一是在体系协调规划方面,各监督稽核体系应统筹安排,各负其责,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对综合性、全行性大检查,实施部门联动监督稽核,提高检查效果。并实现人员互补,对于全行性的案件排查、合规检查、重点区域巡视,形成人员互相支持、统一调度、合理配备的风险控制格局,提高风险管理效果。二是在监控信息共享方面,各监督稽核体系应加强汇报与沟通,互通检查报告,互通检查结果,统一对全行揭示风险,形成资源共享的平台。逐步将审计业务系统转化为内控监督管理系统,在信息技术上满足不同部门的需求和使用。三是在监督级核方式上,着力推进稽核监测向件防范方面转变,不断加强柜面业务重要部位和环节的专项稽核检查工作,如“电子渠道交易业务”、“对公账户资金频繁转个人”等交易事项专题稽核,深挖问题风险源,不断优化调整风险预警模型和监测规则,从而促进稽核工作深度和广度的提高,进一步增强集中稽核对交易风险的监控和识别能力。

(二)完善柜面业务管理制度建设,取得风险管理实效

只有更好的应用和服务于实践,管理制度的建立才能发挥作用,彰显意义,才能取得实效。针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柜面业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以完善:一是探索“自下而上”的管理制度制定模式。制度是对银行业务操作进行规范的具体指南,其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与执行的客观环境相适应、与基层的风险控制实践想吻合才能体现实践性意义。因此,商业银行在柜面业务操作管理制度的制定中不仅要注重先进性和理论性原则,更要强调对基层员工意见的听取和采纳,对部分操作性强的规章应探索“自下而上”的制定过程,使之更为科学合理,更好的指导实践。二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事前、事后监督、业务检查和审计监督的职责分工管理条例,防止职能重合和管理真空,实现柜面业务的全过程持续性监测。三是细化条例。以总行办法为指引,统一业务操作规范及监督、检查等管理标准。并细化总行办法,遵循“大统一、小补充”的原则,并保持必要的稳定,促进柜员理解、掌握,更好地预防柜面业务风险。

(三)提高柜员业务素质和风险控制水平,提升防范操作性风险能力

商业银行应加强柜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和风险意识教育活动,组织柜员利用晨会、业余时间进行学习,对重要业务、重点环节、重大事项及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进行分析,探讨,熟悉柜面业务的风险环节和控制措施,提高风险控制意识。同时,对同类问题和风险点进行每月归集整理,做检查通报和风险提示,并分析问题成因和存在的风险因素,制定解决措施,充分利用内外部检查结果,举一反三,对照检查,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从而提升柜员防范操作性风险的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三、总结

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管理是加强银行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的重中之重,针对商业银行在柜面业务操作中存在的体系、制度及人员风险因素,银行应对现有的规章制度、机制体系及柜员素质等进行全方位的规划协调,使风险管理更为科学合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孙雅丽.关于商业银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研究[J].大庆社会科学.2013(03).

第3篇:银行督导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稽核风险导向模式

1导引

风险控制是商业银行稳健运行的生命线,衡量风险、接受风险和管理风险是商业银行基本的任务。面对着日益复杂的金融环境和日益剧烈的市场竞争,如何防范和控制风险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稳健发展一个重要课题。本文针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稽核的现状,研究了基于风险导向的稽核运作模式。

2我国商业银行的稽核模式

我国商业银行的稽核模式从组织结构看主要有分散型稽核模式和集中型集中模式,其中以分散型稽核模式为主,缺乏专业性、独立性及权威性;从稽核方式看主要有现场稽核方式和非现场稽核方式,其中非现场稽核的重要性得不到体现,缺乏科技含量和专业水平。整体上呈以下三个特性:

(1)重事后监督而非事前控制。目前商业银行的稽核方式主要通过查帐来核查是否有违章、违规、违纪及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重在事后监督而非事前控制。风险防范未成为稽核的核心,稽核工作未能从单纯的发现问题、查出问题转移到防范风险上来。

(2)重事后复核而非风险稽核。商业银行事后复核的稽核水平和层次较低,成本高而难于达到最高决策和管理层的期望和要求,稽核工作重点不在查找各项业务的风险及其控制点,稽核工作未能集中在最高决策和管理层关注的区域和业务。

(3)重部门稽核而非过程稽核。商业银行的稽核未成形以业务流程为导向,注重整个业务过程的稽核。按照现代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要求,一项业务的完成,如:贷款、信用卡、外汇买卖等业务,是不允许由一个人或一个部门包揽,因此稽核最终目的是通过检查整个业务过程,对其内部控制做出评价以达到防范风险的效果。

3风险导向稽核模式的运作体系

风险导向的稽核模式是以流程为核心、风险等级做评价、综合风险控制为中心的内控模式,以风险为导向的稽核模式运作体系包括以流程为核心的全过程监督体系、以风险等级为中心的全方位评价体系和以综合风险控制为内容的分析体系。

3.1构建以流程为核心的全过程监督体系

以流程为核心的监督体系是将稽核范围扩大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稽核的全过程当中。事前防范:在现场稽核中引入遵从性测试方法,着眼于商业银行内控措施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等动态运作情况的评估和测验,根据结果提出改进方法和意见,改善商业银行的内控措施,做到事前防范风险的作用。事中控制:以会计账务集中系统为依托,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稽核工作中的作用,开发出工作效率高、风险防范能力强的信息支持系统,对会计前台及会计后台处理的重要会计事项进行实时监控,重点加强大额资金的异常流动、长期不动户的管理、会计操作员密码的管理、特殊业务的授权管理等高风险点的实时监控。事后稽核:改变传统的单一稽核方式,采取现场稽核与非现场稽核相结合、全面稽核和重点稽核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审查监督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强化对风险点的有效控制,在稽核抽样检查中引入统计抽样方法,用数理统计方法评估被检查的对象,使检查结果更为客观、可信,有效地提高稽核工作的效率。

3.2建立以风险等级为内容的全方位评价系统

以风险等级为内容的全方位评价系统通过设立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对所辖分支机构的内部风险进行全面监测,结合对所辖机构的稽核和再稽核所出现的情况,对其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按照风险状况的不同,划分不同的等级,进行差别化的管理。对风险级别低,内部控制状况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只进行一般性的常规稽核;对风险级别高、内部控制状况较差、管理水平低的,加大稽核的频率,并在非现场稽核的基础上,对其经营管理、财务、会计、信贷等进行专项现场稽核,在突出风险稽核的同时,辅之以流动性、安全性、内部管理、离任等稽核内容,以确保稽核工作的质量。

3.3实行以综合风险控制为中心的分析系统

宏观稽核及综合风险分析,是商业银行内部稽核发展的趋势和稽核迈向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目前各商业银行的稽核主要着眼于各个具体业务和内控措施的稽核,着眼于个别风险的稽核与分析,这种局限于微观范畴的稽核当然无法满足商业银行全面防范风险的要求。因此,开展宏观稽核及综合风险分析,既要着眼于局部,亦要着眼于全局,从宏观角度将稽核的注意力逐渐转向整个内部控制系统、经营效益及事关全局的决策导向上,进行综合风险分析和评估,进而鉴别潜在的风险及危害性,更好地发挥稽核的参谋作用。

险导向稽核模式的风险控制

以风险为导向的稽核模式关注的焦点是综合的风险控制和分析,以综合风险控制分析为内容,全方位全过程的分析评价环境风险、控制风险、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通过识别、量化不同风险源来防范和控制风险。

4.1分析、评价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是由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因素引起的,主要表现为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这一层次的风险影响到商业银行所有业务,商业银行可以采取措施,抵御这些风险。稽核部门对环境风险必须给予关注,定期分析、评价环境因素对金融业务产生的不利影响,配合管理当局抵御环境风险。运用现代风险管理技术,从定性分析、评价转为数量化、工程化和智能化分析、评价,从而做好风险防范准备。运用VaR方法(ValueatRisk)将市场风险标准化、数量化,对市场风险进行管理、控制;运用免疫方法(Immune)分析各种金融资产对利率的敏感程度,进行投资组合,从而消除利率的不确定性影响。稽核人员应掌握定量分析风险的技术,以便有效开展风险监控。

4.2检查、评价控制风险

商业银行控制机制包括控制程序、信息体系、风险管理机制和监督检查制度,其中监督检查职责主要由稽核部门承担。健全有效的控制机制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基本保证,如果内部控制不健全或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会导致控制风险。稽核部门要从事后检查转向事前控制、预防性分析和趋势分析,通过对控制程序、信息体系和风险管理机制的健全性、有效性检查及评价,促进完善内部控制,降低控制风险。控制程序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和经营目标,确保控制措施得以执行的各项政策、程序和规定,包括职责的恰当分离、合理的奖惩制度、适当的审批和授权手续、业务的独立检查等。按控制的目的可将控制程序分为营业性控制、合规性控制和员工素质控制。稽核部门的职责是对控制程序进行检查、评价,及时找出缺陷,如权限划分不合理、贷款发放不符合规定程序、员工作弊等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完善控制程序。

完整、可靠的信息体系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及时收到最高管理层的决策、通知及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内部、外部有关信息;最高管理层应及时掌握经营状况;经营目标实现程度,并通过稽核部门及时了解其内部控制、决策、计划等执行情况。稽核部门通过对信息体系检查、评价,促进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揭露资产负责和盈亏不实、掩盖帐外经营和不良资产等问题,提高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和预测、决策资料的相关性、可靠性,防范信息失真、信息不完整带来的风险。

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要求商业银行监督部门重视风险管理,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鉴定和分析,计算风险度,预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化解风险。稽核部门调查、了解各级管理人员对内部、外部风险的重视程度,评价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通过对风险管理机制健全性、有效性检查、评价,查明存在的问题,提出风险管理建议,提请管理部门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措施,加强风险管理。

4.3检查、评价信用风险

稽核部门还要检查信用风险状况,分析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查明经营责任。主要对金融资产风险、债务风险和贷款项目风险进行分析、评价,提出控制信用风险的建议。

金融资产风险中最为典型的是银行呆账风险。检点是信贷资产的风险性、贷款结构的合理性。稽核人员应由定性分析转为定量分析,运用以下指标分析、评价金融资产风险水平:贷款风险度、逾期贷款率、呆账率、次级和可疑贷款占用率、到期贷款收回率、贷款利息收回率等;分析、评价贷款期限结构比例和呆账准备率的合理性;调查呆账原因,属于经营者责任的,要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债务风险是指到期不能偿付债务的可能性,包括单位和居民储蓄存款负债风险、借款风险、金融债券风险等。稽核人员可运用科学的数学方法分析资产负债率、资本金比例、贷款占全部资产的比例、债务期限结构比例、现金和存款备付率等指标,评价债务风险水平。

贷款项目风险是因贷款项目未能达到预期的投资效益,导致贷款本金、利息无法收回的可能性。稽核部门应对重大贷款项目的论证进行事前评价,分析贷款的可行性、风险性,从稽核角度提出建议,提高贷款决策的质量,降低贷款项目风险。

4.4检查、评价经营效益风险

经营效益是指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经济性指实际经营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较,一般是通过科学、周密的计划或预算控制不经济行为;效率性指投入产出比较,即实际耗费与实际收益的比较;效果性指实际业绩与目标业绩或计划业绩比较。如果人浮于事、效率低下、费用控制不力、经营成本上升、经营效益不佳,必然会导致商业银行逐渐丧失竞争能力,生存风险增大。因此,必须重视经营效益的管理。稽核人员可将实际成本、费用与计划比较,也可运用费用率、综合成本率、付息率等成本费用率指标,评价经营活动的经济性;运用收息率、资金利润率等指标评价经营活动效率性;将实际经营业绩,如收入额、利润额实际数与计划、目标比较,评价经营活动的效果性。通过检查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加强内部管理,促进提高经营效益,增强竞争能力,防范经营效益风险。

5结论

在分析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稽核模式面临挑战的基础上,研究了基于风险导向稽核模式的运作框架,提出了以流程为核心、风险等级为手段、综合风险控制为内容的稽核运作体系和风险控制模式,以求探索能适应复杂化经营环境和多样化业务发展的稽核运作模式。

参考文献

第4篇:银行督导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根据《人民银行法》规定,基层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是金融监管工作。本文就金融监管中存在的和如何实现监管整体工作标准化谈些浅见。

一、目前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目标多重性。在实际工作中,对金融监管目标存在多种认识:一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辖内金融秩序稳定,这无疑是正确的;二是通过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查处金融机构违规经营行为,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三是贯彻有关金融法规,监督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保障金融业健康运行;四是依据当期国家货币政策及有关政策,对金融机构进行适时适度监督管理,以适应经济的需要。以上认识都有一定道理,但是决定金融监管目标的依据是人民银行的职责而不是监管过程和手段,而且应一致起来,否则将导致目标不明,事倍功半。

(二)操作无序性。人民银行自单独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出台了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这为规范金融监管行为打下了基础。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更重要的是符合实际和具体细致的操作规范,如工作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规范等等,这些规范性的操作管理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或不完善,或不细致,或不具操作性,或没有认真落实,造成金融监管工作盲目无序,整体质量不高。

(三)偏狭性。按照金融监管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基层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的内容是宽泛的。但是,在具体工作中,由于人员少,头绪多,任务重,往往顾此失彼,而且一些工作或流于形式,或搁置不管,或无暇顾及,导致监管范围缩小。比如,在目前潜在风险突出情况下,集中大量时间、人力物力,对信贷资产质量和盈亏情况进行真实性检查,而对机构设置合规性及其退出、高级管理人员人品及其经营品业绩、政策性业务等缺乏有效的监管。凡此种种,使金融监管内容偏废狭隘,弱化了监管整体效果。

(四)再监督滞后性。再监督是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制、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监察与内审肩负着这一重任,而目前这一点金融监管工作存在着明显的不足。监察部门偏重于对行政违规行为查处,内审部门侧重于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金融监管过程、执法尺度、效果及监管人员执行纪律等情况却监督甚少,或者根本没有履行其再监督职能。这种再监督滞后的状况不利于提高监管效能,必须认真并加以解决。

(五)行为随意性。在当前,金融监管工作最突出的问题是缺乏计划性,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金融

“消防”特征十分明显。究其原因,一是基层人民银行人员紧张,无法有计划地实施监管工作,只能被动地搞突击应付;二是监管体系没有真正建立,科学地实施监管还缺乏条件,只得根据情况随时调整和确定监管行为;三是各种法规政策正在逐步出台和调整,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决定了监管行为的非计划性;四是金融机构违规经营行为无可循,金融风险变幻莫测,实现监管计划性实属困难。

(六)查处软弱性。依法监管,从严查处,是强化金融监管应遵循的原则。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受执法尺度、查处原则、关系、个人感情、行政干预等因素的,常常使监管查处不能从严执法,或避重就轻,或删减问题,或久拖不决,不了了之,此类现象十分普遍且极不正常,削弱了金融法规的严肃性和人民银行的监管效力。

(七)形式单调性。金融监管是一项枯燥而又艰苦的工作,法规制度条文的限制、纪律的约束、数字的核实、问题的查证以及撰写报告的格式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和时间要求,在目前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导致不仅监管范围收缩,而且监管形式单调,主要表现:一是应付突击性任务多,主动开展工作少;二是辖内本地检查多,异地交叉检查少;三是现场检查多,非现场监管作用发挥不充分;四是人民银行监管多,金融机构自律性监管少;五是一次性检查多,跟踪监测监管少。这种机械单调的监管方式极易形成范围收缩甚至出现监管真空,影响监管工作的整体质量提高。

(八)手段落后性。在飞速的今天,作为人民银行最重要的职能——监管——仍然处于低层次的半手工操作状态:报表数据非自动传输汇总而是人工录入,生成指标非微机处理而是手工,资料报送非传输而是信件邮寄,非现场监管预警预报非电子网络监控而是通过人工报表处置,档案资料管理非电子化而是文本式等等,这些显然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

(九)重点模糊性。一些基层行明显存在着或被动应付,疲于奔命,失去重点;或面对任务,茫然失措,找不到重点;或平均用力,讲究均衡,没有重点;或东一榔头西一斧子,不要重点等等,以至于重点模糊。究其原因主要是有的弄不清当时的形势和背景,有的找不准选择重点的依据,有的吃不透监管政策精神,有的分不开轻重缓急,这种现象严重了金融监管的针对性和工作质量。

(十)绩效考核不确定性。运用合理的指标评价监管效果工作相当薄弱:一些行根本没有开展考核活动,仅仅满足于阶段性;有的听听汇报,下发个通报了事;有的甚至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或凭印象对监管工作进行评价;有的例行检查,听汇报,看资料,通过了解表面情况判断监管绩效。无论如何,目前的绩效考核都是局限于定性评价和对表面现象的判断,缺乏系统的、细致的、规范的、科学的、量化的监管考核指标体系,不仅影响考核效果,而且不利于调动监管积极性,也难以为监管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金融监管标准化的设想

实现标准化管理是金融监管工作由粗放到规范、由低级到高级的必然趋势,也是基层人民银行切实行使央行职能必须解决的,而且要坚持前瞻性和现实性相结合、性和操作性相结合、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等原则,制定出科学的监管标准。

一是目标统一化。基层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的目标由其地位和职能决定,根据《人民银行法》第十二、第三十条规定,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监管目标应该是:依法监督管理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努力防范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维护一方金融平安,为地方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一些过程和手段来支撑,但它们并不是目标,应严格区别开来,保证目标的统一化。

二是操作规范化。(1)操作程序化。按照金融监管操作规程和责任制实施细则,依据层次管理和岗位负责制,一方面实施梯级管理,分工负责,另一方面分清先后顺序,渐次推进,逐项落实。比如,日常工作由岗位人员负责具体落实,但重大事项必须报告主要领导,通过集体决定;又如,某项检查从立项、发出文本通知到落实处理结果、文件资料归档等,必须按程序办事。(2)管理制度化。认真执行金融监管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坚持把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次活动都纳入制度规范之内,从严管理。(3)组织条理化。即按照监管及对象,合理分工,区别类型,动态管理,预警预报,分类处置,做到日常工作有条有理,按部就班,处理突发性问题闻变不惊,处惊不乱,分析情况,调整力量,果断处置。(4)任务具体化。即对每一项监管工作合理布置,落实到位,尤其是对于重点任务在时间、人员、方案、措施及质量等方面细致安排,予以保证。

三是范围最大化。基层人民银行的监管内容很多,但是不能因此而顾此失彼,相反,要相互兼顾,合理布局,实施全方位监管。在确保完成重点任务的同时,对日常性工作妥善安排,抓住热点,突破难点,扫除空白点,不留真空。为此,应在不断提高队伍素质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注重拓展监管范围,延伸监管触角,落实岗位责任。

四是形式多样化。要不断改进监管方式,提高工作质量。首先要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结合监管计划,深入金融机构网点和居民区,了解经营情况及对金融市场的反映。寻找实施监督的切入点,提高监管针对性;其次要加强分析预报监测工作,对平时收集的资料和数字信息认真分析,从中找出异常变化,及时会诊,快速反映,实施监督;再次要强化非现场监管,对重要指标定期测算分析,掌握动态,预警预报,妥善处置;同时要在以上基础上拟订方案,或有计划地进行全面检查,或有目的地进行重点抽查。上述诸法应相互配合,因时因地因情灵活使用,以实现监管形式多样化,有针对性地解决各类问题。

五是手段化。应建立监管系统,实现报表数据信息电算化和传输化,资料和指标监测、动态管理、文件处理电脑化,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预警预报系统,核查资料记录及分类整理应逐步脱离手工操作,档案资料应实现机管理和网络化。为此,基层人民银行要更新观念,舍得投入,并着力培养高素质的监管人才,全面提高监管水平。

六是计划化。(1)制定总体规划,即根据上级行监管工作指导思想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某一时期的监管总体思路、目标、步骤及措施;(2)制定年度计划,即按照总体规划和当期情况,确定本年度监管工作的项目表、时间安排、任务分解、目标责任及考核办法,逐项分步实施;(3)编排项目顺序,即依据年度计划,按轻重缓急对所有监管项目进行排序,按岗位责任和工作性质分工负责,落实任务;(4)确定项目方案,即对每一个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进行认真研究,确定目的、时间、人员、、可能遇到的与解决对策等,做到提前布置,科学安排;(5)突击临时任务,即当计划与变化发生冲突时,应在保证完成计划内工作的同时,集中力量突击临时任务,做到两不误,切忌顾此失彼。

七是重点突出化。基层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工作应重点解决四个方面的关键问题:首先是中小金融机构经营性风险监管,重点是防范和化解信用社支付性风险,立足“三农”,树立形象,扭转被动局面;其次是存款市场监管,依法从严查处非法金融活动和违规经营行为,净化存款市场,为金融机构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再次是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严把任职资格关,突出对遵章守纪、经营业绩及道德品质等进行严格审查管理;同时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与退出实施规范性管理,确保机构合法合规。

八是再监督制度化。建立金融监管再监督机制,把监管工作置于再监督之下。完善和落实内控制度,充分发挥监察与内审的职能作用,定期对金融监管的操作程序、制度执行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执法情况实施再监督,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监管工作依法合规进行。

第5篇:银行督导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人民银行 内审工作 转型

一、推进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转型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人民银行控制职能业务发展后的新风险

随着人民银行职能的转变,新业务不断拓展、新系统不断运用,人民银行通过系统导入新的组织架构、引入新技术、采用新手段和新方法,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流程创新和制度创新、工作方式创新,如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全国支票影像交换、TCBS系统升级、计算机辅助办公的普及等,其中的新增风险控制和管理日益重要。

人民银行传统内部审计切入点是合规性审查。随着人民银行职能业务的发展,人民银行工作中会出现新的风险,而传统内审方法对于新生风险点关注较少,容易造成疏漏。这种事后检查纠正的做法已经不能满足人民银行职能调整和业务发展中风险控制的需要,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必须适应新形势改革传统的审计模式,开展以内控和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管理审计,将内部审计的重点从内部检查和监督向内部分析和评价方面转变,增强对人民银行新业务、新系统关键风险点的判断力,尽可能发现各业务部门风险易发区域和环节,对其实施有针对性的控制。

(二)有助于人民银行针对风险提前采取措施

在现行人民银行的内部审计模式下,内部审计利用履职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基建项目审计等事后审计对已经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这种事后的审计是一种静态反映,会导致所提供的内审反馈存在时滞,无法提前发现问题,只能在问题发生后进行整改。在经济环境越来越复杂,人民银行各种新业务、新职能逐渐诞生的背景下,内部审计人员仍旧依据这种事后控制的评审结果来辅助人民银行职能的健康运行,只能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不能做到“未雨绸缪”。人民银行审计模式只有理论结合实际进行内审转型,才能最大程度避免“事后诸葛亮”情形的出现,提前发现风险、避免风险,有效提高人民银行风险控制程度。

(三)有利于提高人民银行履职效率

人民银行传统审计的职能是以监督为主,侧重于合规性审计,解决的是“对不对”的问题,缺乏审计成果的转化。长期以来,内部审计只是对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工作的检查工具,对审计出来的问题缺乏系统性解决措施和机制,对提高人民银行工作效率、完善人民银行内控制度、改进人民银行管理模式、塑造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方面效果不明显。风险导向审计则有利用内部审计运用系统化方法,通过评估和改善风险管理,由以“差错纠弊”为主的内部审计活动,向积极“提供防范和解决方案”的内部审计活动转变,有效地克服了单纯监督审计的不足,较为充分地利用了审计成果,是对组织控制体系的修复性建议。

二、全面推动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转型的几点建议

(一)主动寻找已经存在的和潜在的风险点,推动内控制度改进

风险是内部控制的核心,也是内部审计的着眼点。由于风险是面向未来的,是直接和目标及战略相关联的,将关注核心由内部控制制度转为风险,能使风险更容易被识别,出现的新的风险点不会因为陈旧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涉及到而被忽视。人民银行可以将审计路线设置为“风险控制目标”,即识别人行面临的风险,分析哪些控制可以治理这些风险,然后测试实际的控制,从而实现内部审计增值的目标。

(二)将内部审计时点由事后审计转为事后审计与事中、事前审计相结合

对央行内控进行评价,涉及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三个层次。在开展内部审计时,只有对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反馈机制进行全面风险评价,才能对风险有全面根本的把握,避免“全面审计不全面”的问题?因此,内部审计须由单一的事后监督审计转变为事后监督审计与事中执行审计、事前决策审计相结合。

一是要对人民银行的目标、战略、计划和决策进行事前决策审计,包括审查目标、战略、计划的可行性,决策方法的科学性、决策所依据的数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有关保证措施的可行性等。决策层因为要做出关系整个金融发展的各项政策而处于最高风险;中层管理者,因为负责贯彻已做出的决策,承担中度风险;下层操作者,因为只负责具体业务操作,能自我发挥的空间极小,所以处于最低风险。由于中央银行的特殊地位,其决策层的风险不仅仅是自身的业务决策,也关系到金融的宏观决策,如果决策发生失误,其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应从决策方式、决策程序和决策结果对管理层进行审计,此为重中之重。作为转轨时期的我国中央银行内审部门,也应实施决策审计,为决策服务。

二是要对人民银行的目标、战略、计划和决策的实施过程开展事中审计,审查目标、战略、计划和决策的执行进度、执行效果。以基建项目为例,可以在基建项目决策敲定后,检查资金来源、资金运用、概算预算等等方面的合规性以及效益性,进行招投标审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审计、合同管理审计等事中控制审计。

三是要在经济活动结束后,要对目标、战略、计划和决策的完成情况作全面、综合的审查,将各种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目标、预算指标进行比较,发现存在的差异和问题,并提出纠正和完善的建议和意见。

第6篇:银行督导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银行;财会管理;规范化;有效措施

在当前形式下,银行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但机遇要大于挑战。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转变经营观念,转换经营模式,改善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建立起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充当银行经营管理重要角色的财会管理,也要对其管理模式进行转变,开阔思路,科学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以确保财会管理适应现代银行的要求。

一、强化财会内控管理,确保财会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强化财会内控管理,以确保财会工作安全、规范、高效,进而保证银行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促进银行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1)财会业务操作的流程要合理规范。银行应该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参照,以自身业务为出发点,制定一个符合本系统业务操作的流程,具体规定业务各个环节间的分工、协作和操作程序。(2)完善会计监督体系。会计监督应以《会计法》和《企业会计管理制度》为准绳,构筑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会计监督体系,采取人控和机控相结合的方式,完善会计委派和定期轮岗的做法,将每一个财会人员、每一笔账务都置于有效的控制之下,确保实现各项业务的真实性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3)对债权债务的管理要规范。特别是要加强债权的管理,尤其要重视贷款本息的 会计核算,不能出现丝毫差错;基本建设、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不良资产、财务收支、经营结果等的管理与核算也要规范;乱列账、乱调账、乱报报表的“会计三乱”问题一定要禁止,使会计核算建立在坚实的事实基础之上,务必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全面认识财会数据真实的重要性,虚假会计信息危害的严重性;其次,深入对各级银行进行彻底真实的检查, 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包括清查固定资产各项指标,核查各项收入与支出核算,确保相关财会信息真实、准确;再次,要把检查常规化、制度化,强化检查的工作纪律和要求,扩大检查人员的队伍,对违规违纪以及弄虚作假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对于经营管理者的成绩要予以准确考核,从而保证财会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全面、真实、准确、完整的财会数据,对于强化财会管理,推动决策层进行准确决策起到重要作用。所以,银行务必要将烦乱的财会数据整理清晰,这要作为银行发展的重要问题来对待, 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财会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将财会信息资源充分利用起来,从而加强财会数据的实用性和可加工性

结合客户、交易以及会计信息系统,根据管理的要求再次定位和合理规划信息系统。由于当前三者的相对独立性,以及其不够完善的系统,制约了财会、统计等信息的加工和利用。制定合理的银行数据模型与规范的信息指标,将信息单元进行仔细划分使信息来源更为广阔,建立健全管理信息机制,使其基础信息得到灵活加工,确切的供给管理所要求的各种数据,强化财务分析,增加数据的使用率。此外,强化电脑网络的建设,方便信息数据采集和传递,争取达到全系统信息综合处理的目的,使系统内部传递信息的速度提升,强化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与安全性,明确上下级在账务处理和账务经营结果方面的职责,避免或减少内部往来中产生的矛盾,从而使财会工作达到一个规范化与科学化的新水平。

三、改善财会管理的模式以及运行程序

要想做到上述两方面,要建立一个以行长为组长, 计划、财会、客服与其他部门成员为单位的管理会计领导小组。将当前的会计部门分为管理会计部门与财务会计部门两方面。管理会计部门主要以经营为主,以效益为出发点,对业务部门反应的信息进行分析与整理,对经营前景进行展望,制定财务方案,参与经营决策,监控各个责任部门完成指标的情况,考核并评价其业绩;财务会计部门重在核算,以日常业务为出发点,强化核算贷款、存款、投资和各项投入与产出的情况,参与资金的运转情况,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管理凭证、账簿、报表等。

在程序方面,应重点改变自上而下行政下达财务计划的管理模式,突出上下参与、部门协作、共同编制财务预算。管理会计部门在分析总结下级所反馈的信息资料后,将建议提交给本级决策者,并及时把信息呈交于上级管理会计部门。上级管理会计部门整理审定全辖的信息之后,下达决策的方针给下属管理会计部门,然后下属管理会计部门从自身情况出发,落实所传达的事项。

四、完善会计检查辅导体系

会计检查辅导制度在会计管理中,是极其重要的,同时,对于财会管理体系完善也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所以,一定要对会计检查辅导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对基层单位的监督才会落到实处,通过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查漏补缺,使财务管理水平以及会计核算质量得到全面提高。银行应该结合自身机构设置的客观实际,相应建立符合本行的会计检查辅导体系,配备专职会计检查辅导人员,形成上级行对下级行会计检查辅导的链条,定期向管理层汇报检查结果,并督促被检查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从而推进和加强财会管理。

综上所述,银行只有实现财会管理规范化,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业务经营体系,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更好地抓住发展机遇,从容地应对各种挑战,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和使命。

参考文献:

[1]王文明,陈轶丽.财务管理[m].中国统计出版社.

[2]梁世震.加强会计内控管理的思考[j].合作金融,2003(2).

[3]张林.对我国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分析团[j].金融博览,2010(8).

第7篇:银行督导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事后监督

中图分类号:F830.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06)04-0054-02

一、会计内部控制的相关概念和原则

会计内部控制是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会计内部控制的基本形式就是内部牵制。在会计工作中可以通过岗位设置、人员分工和职责划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尽可能减少差错和舞弊的发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会计工作的内容、方法和手段发生了巨大变化,在会计工作全过程也逐渐形成了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将这些方法、措施和程序规范化、系统化,使之成为一个严密完整的体系,统称为会计内部控制。

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授权审批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监督制约制度;账务核对制度;部门间控制制度;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二、天津市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现状

(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会计内控制度与组织体系日臻完善

从调查结果看,天津市工、农、中、建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都有较完善的会计制度及管理体系。一是注重自身会计制度建设工作,各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为依据,结合本行会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各项会计管理与核算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使会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提高了会计核算的审慎性、稳健性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二是各行将加强会计联行岗位管理,防范大案要案列为自身管理的重中之重,建立了一系列的会计内控制度和制约机制,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二)股份制银行、政策性银行整章建制,严格规范各项会计业务操作

一是这些银行在各自总行的会计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均建立了适合自身业务发展且行之有效的会计规章制度。二是各家银行基本能够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会计业务操作,切实防范会计风险。此外,据调查,我市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目前已经全部实行了会计集中事后监督,这也为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范化解会计风险提供了又一有力的保障。

(三)农村信用社会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有显著提高

一是天津以有效防范会计联行风险为核心,内控制度覆盖全部业务,制定了一整套会计财务内控制度,做到发展业务制度先行。二是大部分农村信用社基本上能够按照市联社的会计内控制度规定,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并严格遵照执行。

三、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执行会计内控制度不严。各行不能严格执行重要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重要岗位人员超期任职的现象普遍存在,容易形成人为的风险隐患;二是会计监督检查不全面,整改措施不落实。一些行的会计检查的覆盖面不能涵盖全部会计业务。此外,发现问题不能及时整改落实,造成了会计监督检查形同虚设。

(二)会计内控意识薄弱

一是个别行领导和会计人员对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缺乏足够的重视,忽视了会计内控与会计业务运行过程环环相扣的动态联系;二是部分行往往只重视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硬”指标,而忽视了落实会计内控制度落实的“软”指标,比如,个别行为了片面追求存款的增长,客户经理以包办的形式替客户办理全部支付结算业务的现象时有发生等。

(三)缺乏健全的会计内控监督评价体系

目前,大部分行没有设立独立负责内部控制的部门,会计内控的监督检查仍停留在会计业务人员对自身所做业务的检查,其他相关部门对会计内部控制的检查督导作用十分有限。

(四)会计内控制度缺乏总体规划

我国银行业现行的会计内控制度,许多内容是沿用过去的内控管理办法。为了拓展业务,个别行在会计内控制度建设上不能及时根据新业务的操作规程,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出台规范细致的相关业务实施细则和具体操作流程,造成了制度滞后于业务发展。此外,目前各行的会计内控建设多数处于被动局面,即多数属于案件触发型和被动建设型。导致各行会计内控制度分散,缺少整合性,数量大但不系统完整。

(五)会计内控方式较为单一

根据控制的方式和时点的不同,控制分事前控制、事中(现场过程)控制和事后控制三类。目前,各家商业银行的会计内部控制主要采取现场控制和事后控制,控制方式较为单一。

(六)会计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

一是目前各行的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中大部分会计人员都具有相关专业的较高学历,而个别行和农村信用社的会计人员学历低且会计综合专业素质普遍不高,这也是部分行会计内部控制弱化的症结之一。二是各行对一线的会计工作人员培训的力度普遍不足,严重滞后于各种新业务的发展和新制度的出台。

四、完善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的途径

(一)着力抓制度落实,不断深化会计监督检查

一是要在深化日常会计监督检查的深度、广度和频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会计监督检查的新思路,确保内控制度切实落到实处。比如,可以在原有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增加不定期或突击检查制度,确保监督检查的效果落到实处。此外,各行的会计监督检查还应突破简单的表面上的账平表对,要把重点放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上,突出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落实责任。二是要不断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设。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开展会计达标升级活动。各行可严格按照人总行、财政部和各家总行制定的会计达标升级办法,结合本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行的会计达标升级细则及考评办法,以此来全面细致地规范本行会计部门、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同时,督促和激励会计人员,从而达到完善加强会计内部控制和提高核算质量的根本目的。三是明确会计岗位职责,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商业银行应在“业务未开,制度现行”的原则下,定期对现有的会计岗位设置以及岗位职责进行细致地分析梳理,及时查疑补缺,堵塞漏洞,使所有会计岗位设置都符合相互牵制、制约有效的不相容原则,切实杜绝“一手清”现象。

(二)建立多层次的会计内控管理及监控体系

一是要建立完备的会计内控制度体系。各行应以有效识别、衡量、控制和防范风险为核心,从总体规划和长远发展的角度,建立覆盖主要业务品种和重要会计业务操作环节的规章制度,通过整章建制使会计内控制度逐步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二是要建立严密的会计内控运行监控体系。各行应因地制宜地设立专门的会计内控工作领导协调部门。该部门对本单位会计内控制度建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测,使会计内控监测信息在一定范围内与其他监察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会计内控监督的效率。同时,根据业务的发展、会计内控环境的变化、内部管理的要求、监督检查的结果,对不合理制度和现有制度中出现的空白点适时做出调整补充,保持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三是要建立会计内控监督评价考核体系。各行应根据本单位的会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具体设置内控考核评价指标,对会计部门内控运行情况、会计人员内控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的衡量和评价,还可对内控制度建设和运行的成本与收益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会计内控执行的效益性,进而进一步严格奖惩措施,并逐渐形成会计内控的刚性约束。

(三)进一步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外部审计监管

商业银行在自身不断加强和完善会计内控建设的同时,还应借鉴国外商业银行的惯例,定期聘请外部中介机构从第三者的角度出发对本行会计内部控制状况进行独立审计和评估,弥补会计内部控制的不足。此外,银行监管部门也应进一步加大对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方面的专项检查的力度,指出其会计内控方面的存在问题和风险,督促其切实整改落实。

第8篇:银行督导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的重点

(一)检查会计凭证编制的要素是否齐全,与所附原始凭据经济内容、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报销审批单是否有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的审核签字。如购货发票有无品种、数量、单价要素,有无送货单和验收单,住宿费、餐费发票的日期是否在出差期间,费用开支的审批日期是否在费用发生日之前,发票的抬头是否是该企业的全称,收款单位是否与发票单位一致,会议费的列支有无会议通知等。

(二)检查货币资金管理内控制度。企业是否根据年度生产计划编制月度、年度现金收入、支出计划,检查计划是否经相关的领导审核批准,是否存在未经计划、审批的资金的支出,款项的收支是否执行《现金管理办法》和《银行结算管理制度》的规定,银行账户的开设是否全部纳入财务管理系统,是否开设多个银行账户而出具有些账户基本上未使用,导致不能及时管理资金的使用率,银行对账单的取得是否加盖了银行业务公章,是否及时取得银行回单记录入账,月末是否及时编制银行对账单,编制的对账单是否经财务主管人员的审核,现金有无定期盘点,支票、有价证券、结算票据是否有专人保管且登记备查记录,实地检查银行印鉴章是否分人分别保管、使用是否审批授权。

(三)检查往来账目管理内控制度。检查应收、应付款项是否根据经济业务按销售商、供应商明细核算,是否按照合同、协议的约定挂账,资金的借入、借出是否签订借款协议,协议条款是否要素齐全,是否经主管领导的审批,是否及时对款项的账龄进行分析,是否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核对,并形成核对结果给主管领导督促有关负责人催收款项。

(四)检查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固定资产的购建入账是否及时,是否正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资产的购入是否经适当审批并出具资产验收报告,资产的使用、调拨、出租、出借、投资、闲置、报废是否有主要责任人与主管领导的审批,附件是否规范、合法;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器材物资的采购、入库、发出手续是否完备,对废旧物资是否进行备查登记,以造成账外资产;是否对各项资产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并形成盘点记录表等。

(五)检查物资采购内控制度。供货方采用何种方式报价,是否采用招投标,是否采用密封涵报价然后由比质比价小组公开统一开封进行比较。

(六)检查销售及收款管理内控制度。产品销售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合法;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的归集、核算是否规范、合法;其它收入中房屋租赁事项是否按权责发生制进行计提收入,合同约定的收入与实际的收入是否符合,房屋租赁及签订合同是否多人进行管理。

(七)检查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际执行情况。执行是否到位,有无监督,技改项目和大修理项目界线划分是否分清,年度预算计划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是否很大,支出的资本化与费用化界限是否清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会计凭证填制不规范、取得的原始凭据不合规。如支付办公室饮用水、宽带、电话费、修理费、楼道清洁费等费用,发票单位台头未填写,部门负责人未签字,大部分使用的费用报销审批单中的经办人均为出纳。

2、固定资产没有盘点记录、对废旧物资的管理有些虽有登记备查账备查,但是没有进行控制、监督管理。办公用品没有按收、发、存登记备查薄,对库存办公用品无法核实正确与否,对各办公室的办公家具没有落实到各使用职能部门,低值易耗品在转移时没有办理相关的转移交接手续。

3、预算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亦无监督,技改项目和大修理项目界线划分不清,年度预算计划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很大,支出的资本化与费用化界限不清,影响资产的后续管理并存在一定的涉税风险。

4、销售与收款制度中的其他收入―房屋租赁事项,房屋出租及签订合同只有办公室的一个人管理,内控不严密,没有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房屋租赁收入,有些甚至出现有收入无合同或有合同未发现收入的情况。

5、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工程结算不及时,且存在预算、概算、结算偏离较大的情况,较大程度上影响了成本费用核算的及时性和可靠性以及预算执行情况的管理。

6、已建立财务稽核控制制度,但财务稽核只局限于原始凭证、账务处理等相关资料的审核、复核,对下属各单位未进行稽核及其他专项稽核,稽核业务没有拓展实施。

7、往来账目管理不严。往来款项的询证情况,基本上局限于内部关联方之间的询证,甚至出现内部往来挂账不符,在函证时却盖章相符的情况。对外单位的询证、对账情况需进一步加强。往来款项按制度规定每年应询证、核对,特别是关联方之间的询证应每月核对。

8、物资采购未设置物资采购比质比价记录单,供应商大多以传真方式报价,有些未见比质比价小组成员的共同签署,最终确定供应商的领导有些也没有批准签字。

9、在票据管理中发现存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客户中心自行购入、开具、登记、保管,并将开具后的增值税发票交给业务员,由业务员给用户,内控不严密,没有按照发票管理的要求进行票据管理。

(二)财务内部控制本身具有局限性,对各类风险的防范意识不高,从而降低了经营治理能力,内控制度的制订只不过是为了应付而制度,没有实质性的控制效果,由业主说了算。

1、中小企业的产权不明晰,基本上是家族企业,不可能从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上以书面的形式约定管理者的许多行为规范。

2、财务内部控制不能有效防止人为差错,因为内部控制不能防止工作人员粗心大意、精力分散、理解错误、判断错误,歪曲、曲解指令等。

3、财务内部控制不能有效防止管理越权行为及。

4、财务内部控制的监督力度不够,对发现的漏洞和隐患不能有效地进行控制、修正和改进。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成立内部审计小组,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使内部审计发挥监督作用,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内部审计作为中小企业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和评价,注重审查企业的内部控制状况,为建立、健全企业的各种政策和规章制度,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服务。

(二)提高人员素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人的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质是关键。

第9篇:银行督导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论文摘要:文章首先阐述了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缺陷,从内控环境、制度建设、制度执行、风险识别、会计监督等几个角度进行阐述,针对出现的风险,从人员培训、制度改进、信息强化、监督整改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了风险防范的对策。

一、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风险

(1)良好的会计内部控制环境尚未形成。企业的会计内部控制文化尚未真正形成,部分银行管理人员还未充分认识会计内部控制及操作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对会计内部控制的参与和重视不够,在日常管理中,重业务发展、轻风险防范造成管理风险;员工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对业务的风险点了解不透,规范操作意识没有得到强化,由于制度传达不到位和理解不透彻,容易造成操作不规范,潜伏着操作风险;员工风险意识不强,对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重视程度不够,甚至认为相关风控措施手续太繁琐,没必要,从而以相互信任代替制度制约,导致逆程序操作、重要物品管理不严、授权流于形式等违规操作现象的产生,出现意识风险;受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个别员工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重扭曲,滋生拜金享乐思想,为达到个人目的铤而走险而出现的员工职业道德上的故意风险。

(2)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总体规划,表现为部分会计制度办法未能随着业务的发展和客观环境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造成了制度滞后于业务发展,或会计制度整合程度差,数量多但不够系统完整;会计内部控制结构仍不完善,主要表现为会计内部控制覆盖不全面,只停留在主要业务层面和一些业务产品上,而未延伸到银行会计活动的所有层面和业务流程上;有的制度规定太过于原则化,不切合基层行实际情况,实际执行中往往缺乏可操作性而流于形式。

(3)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不够。思想上不够重视,未能正确处理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的关系,对制度的执行只做表面功夫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而不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如何,遇到具体问题强调灵活性,使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因业务水平欠缺、对制度理解不准确,法律意识淡薄,风险防范意识差,自我约束能力不够,造成的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现象。

(4)会计风险识别与控制的方法落后。会计控制方式未标准化,制度文件不够系统,缺乏对主要会计业务环节的全面分析,这样就难以真实、客观地反映银行的会计业务风险;会计内部控制方式较为单一。对会计风险识别与控制手段的研究处于被动局面,常常要等到案件发生后才总结经验,难以提前和充分识别新业务开办中存在的会计风险。

(5)会计监督检查的有效性不足。缺乏健全的会计监督评价体系,多层级多部门对同一业务内容重复检查,影响了会计内部控制效率;会计检查的覆盖面不能涵盖全部会计业务,在会计管理人员偏少、检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下,检查频率和深度难以达到规定要求,不能与银行风险程度相适应;缺乏对会计检查人员的再监督,会计检查流于形式,“查而不报、查而不纠”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问责机制不够健全,缺乏必要的程序控制和违规处罚措施。

二、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风险防范

(1)从加强教育培训入手,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合规文化的形成。有针对性地、分层次地开展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将会计人员培训学习制度化、常态化、系统化,通过开展会计内部控制知识竞赛、会计技能比武、参观交流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查防案件能力和综合履岗能力,以防范操作风险;大力加强会计人员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教育,把思想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纳入培训计划,使思想教育经常化、规范化,通过培训使每一个会计人员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牢固树立合规经营、合法操作的理念,逐步建立先进的风险控制文化和合规文化,培养员工自觉遵章守制的习惯。

(2)改进商业银行会计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在原有的内控制度基础上推陈出新,尤其是针对新推出的业务,要制定相应的操作流程及实施细则,作到内部控制有章可循;加强现行制度的评估分析工作,总结新经验,提出新措施,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和完善制度,促进会计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3)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风险如果不能被识别,它就不能被控制、转移或者管理。商业银行应通过狠抓会计基础管理、改进业务流程、提升系统功能,提高对风险的预警和控制能力;充分发挥金融会计对风险的反映、监督、预测、分析等作用。

(4)从强化信息技术入手,提高会计内部控制水平和质量。

商业银行应广泛使用电子计算机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对银行全部信息进行处理、分析、预测,推进银行业务处理自动化,逐步减少人工控制,建立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风险控制以减少故意风险发生的可能,增强会计业务风险控制的刚性约束,不断提高控制效果;积极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对业务操作流程进行全面的风险监控,加强柜面业务实时监测系统的建设,使银行后台可以及时梳理出可疑交易、违规交易信息,进行实时预警和处理,有效地从技术手段上解决前后台之间、上下级行之间交易信息共享的及时性问题,充分发挥数据集中和后台集中控制的优势,提升对交易的监督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

(5)建立高效的商业银行会计监督检查机制。商业银行内部会计控制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不论是制度的制定、执行,还是最终的评判,都需要恰当且必不可少的监督,以使内部会计控制系统更加完善,更加有效。商业银行应加强会计内控队伍的建设,培养以会计主管、会计检查辅导员、结算专管员、电算化专管员和出纳专管员为主要内控监督力量的会计内控队伍,加强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改革检查人员管理体制,提高检查人员的独立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