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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协议精选(九篇)

分红协议

第1篇:分红协议范文

姓名: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现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声明: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仔细阅读过《XX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与本合同的各条款,了解其法律含义,并出于本意接受。为发展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的事业,实现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价值的和谐发展,根据《XX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有利激励、促进创新的原则。

二、本协议不影响乙方原有的工资、奖金等薪酬福利。

三、本协议有效期限为5年。

四、该计划中,甲方向乙方赠予________股分红股。签约当日公司的股份总数等同于注册资本数额,即__________股。

五、乙方持有的分红股每年分红一次,分红时间为每年年报正式公布后的30个自然日内。

具体的分配办法由董事会按照规定执行。

六、乙方不得将所授予的分红股用于转让、出售、交换、背书、记账、抵押、偿还债务等。

七、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前,当发生送股、转增股份、配股、转增和增发新股等影响公司股本的行为时,董事会有权决定乙方的分红股是否按照股本变动的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退出某(“退出”包括辞职、自动离职或被公司除名、辞退、开除,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约等),其所获分红股自动失效。

九、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乙方获得的分红股:

(1)乙方因严重失职、渎职或因此被判定任何刑事责任的;(2)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

(3)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乙方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十、甲乙双方根据相关税务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与本协议相关的纳税义务。

十一、本协议不影响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做出资本调整、合并、分立、发行可转换债券、企业解散或破产、资产出售或购买、业务转让或吸收以及公司其它合法行为。

十二、公司准备发行股票并上市或有其他重大融资安排时,乙方同意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的决定,由公司董事会对其所持有的分红股进行处理。

十三、本协议是公司内部管理行为。甲乙双方签定协议并不意味着乙方同时获得公司对其持续雇佣的任何承诺。乙方与本公司的劳动关系,依照《劳动法》以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

十四、本合同是《XX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附件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

《XX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进行解释。

十五、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需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签署变更或补充协议书予以明确。

十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本协议和《XX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已涉及的内容按约定解决。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则解决。

十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第2篇:分红协议范文

摘要:本文着重阐述了基于嵌入式系统PDA在Windows CE平台下实现红外通讯功能的开发方法,目的在于实现遵从IrDA标准的PDA系统与和IrDA标准不兼容的红外设备进行通讯。主要内容涉及PDA针对与IrDA协议不兼容设备进行红外通讯的解决办法,相关驱动程序设计方法与开发策略,以及实际验证与研究结论等,核心的技术思路是通过对红外通讯协议进行自定义进而绕开IrDA协议,通过EVC开发环境开发相关驱动程序对PDA进行下载,从而通过PDA的URAT串行端口发送与协议相对应的编码到IR收发器,实现需求的红外通信功能。文中对技术方法、设计思路、开发流程、编译环境,以及驱动程序主要模块的关键源代码,给予了充分的阐述和说明。

关键词:红外通讯;自定义协议;IrDA

1.前言

由于红外通信的方便高效,使之在PC、PC外设以及信息家电等设备上的应用日益广泛,如目前PDA的红外通信收发端口已成为必要的通信接口,因此应用PDA的红外收发端口对某些受红外控制的设备进行控制与通信正成为一个新的技术应用方向。由于当前PDA红外收发协议都是遵照IrDA协议的,而大部分的红外通信器所使用的IR通信协议一般并不与IrDA协议相兼容。为实现与这类设备进行红外通信,必须对红外通讯协议进行自定义,开发相关驱动程序对PDA进行下载,从而通过PDA的URAT串行端口发送与协议相对应的编码到IR收发器,实现需求的红外通信功能。考虑到当前PDA采纳的Pocket PC架构是基于WinCE系统,由于WinCE系统是专门为信息设备和嵌入式应用等所设计,并具有可压缩、高效和易升级特性的操作系统,因此在WinCE平台上利用EVC开发环境,开发和编译自定义协议的红外通讯驱动程序和应用软件,进而实现基于WinCE的自定义红外协议PDA通讯技术,对于PDA通讯功能的拓展和相关红外通讯设备的适用性提高,具有很好的技术深化意义和开发应用价值。

2.红外通讯基本原理与IrDA协议简介

红外通讯一般采用红外波段内的近红外线,波长在0.75μm至25μm之间,目前红外通信主要应用在无线遥控领域。红外遥控器在发射遥控指令时把二进制数调制成一系列的脉冲串行格式信号后发射出去,常用的调制方法有脉冲宽度调制(PWM)和脉冲位置调制(PPM)两种,用于遥控的红外信号的载波频率大约在36kHz上下,通常以载波的通断实现。红外受控器件的接受头在接受到红外光波时,如果光波的频率是在要求的频率下,如38~40kHz,则在接受头输出端输出低电平,反之则是高电平。

IrDA是常用于计算机和外设中的红外传输标准,该标准起源于Hewlett-Packard计算器中使用的红外通信连接。最初的IrDA标准定义协议是IrDA1.0,简称为SIR(Serial InfraRed),它是基于HP-SIR开发出来的一种异步的、半双工的红外通讯方式。SIR以系统的异步通讯收发器(UART)为依托,通过对串行数据脉冲的波形压缩和对所接收的光信号电脉冲的波形扩展这一编码解码过程(3/16 EnDec)实现红外数据传输。由于受到UART通讯速率的限制,SIR的最高通讯速率只有115.2Kbps,即通常的电脑串行端口的最高速率,但在一般应用中已能满足传输设备对通讯速率要求。随后IrDA又推出了更高速率的协议标准,如FIR(传输速率达到4Mbit/s)和VFIR协议标准(传输速率达到16Mbit/s)。

3.自定义红外协议PDA通讯技术

3.1 WinCE系统红外通讯特点

Windows CE的设计思路是一种小型基于ROM的,具有Win32子集API的操作系统,同时Windows CE设备几乎均具有与IrDA协议兼容的红外IR端口。一般基于WinCE的设备具有3种实现红外IR通信的方法,即原始IR、仿真红外串口IrComm和红外套接字IrSock。原始IR就是系统将IR收发机作为串行缆,不对数据做任何处理,而由应用程序负责检测冲突和其它可能发生的问题;IrComm模式把红外口虚拟为串口和并口,通讯时把它作为一个串口或并口来对待。IrComm端口在很多方面与串行端口和原始IR端口不同。这些差别是因为IrComm端口是一个模拟端口而不是真实的设备。IrComm驱动程序使用IrSock来管理IR链接。然后驱动程序只负责反映数据流和一些控制字符以便模拟串行连接。IrSock实际上是一种与套接相似的API,这种API建立在用于红外通信的IrDA堆栈顶端。IrSock是IrDA堆栈唯一高级接口,IrSock所提供的是一种查询准备通过红外端口进行会话的设备的方法,以及仲裁、冲突侦测和控制。

3.2 设计与开发思路

基于PDA自定通讯协议技术实现对移动通讯信道分配仿真器的红外控制,关键是在红外通讯的基本收发规则的基础上,通过自定义红外通讯协议进而绕开IrDA协议,进行驱动程序和应用软件的开发。首先必须使用原始IR方法进行通讯,同时要考虑如何实现38~40kHz的红外载波,解决思路是通过设置串口的波特率为115200HZ,数据位为8位,偶校验,两个停止位,并由串口连续发送数据0xDB,则完整的串行通信数据帧就是011011011011,由此连续发送的0xDB数据就构成了38.4KHZ的载波;其次要考虑采用合适的驱动程序与应用软件的编译环境,由于是EVC(eMbedded Visual C++)是对应WinCE平台进行嵌入式系统开发的软件编译环境,在开发手段与编译方式上与VC++非常类似,因此基于EVC编译环境进行相关驱动程序和应用软件的开发,在编译调试通过后下载到PDA上,即可实现对通讯仿真器的红外控制功能。

4.结束语

本文自定义的红外协议是按照有调制脉冲编码方式进行的,也可以改变MakeStream()来实现其他的编码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当获知某种红外遥控设备的编码协议后,则可以使用PDA对该设备进行红外控制,从而实现PDA的通用控制器角色并易于走进工业控制领域。进一步的开发改进方向可以在PDA上构建小型数据库,并且存储多种红外控制协议,从而使该红外控制驱动程序更为通用;另外以上红外控制方案仅涉及到红外发送功能,如果要增加红外接受功能,则可利用基于IrDA协议的Ircomm和IrSock方法。随着PC上红外应用的日益广泛以及对红外通信质量要求的提高,与IrDA协议兼容的设备将越来越多,以该两种方法开发驱动程序实现PDA的多功能红外控制较采用原始IR方法将更加高效和稳定。

参考文献

[1][美] Douglas Boling 著. Microsoft Windows CE 程序设计.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年8月

第3篇:分红协议范文

甲方: 职务:

身份证号:

家庭住所: 电话:

公司地址:

乙方:(同上)

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部分股份无偿赠与于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公司的股东,乙方为××公司××人。甲方拥有××公司的股份的比例为××%,现将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无偿转让于乙方。

二、乙方受赠后持有××公司的股份的比例为××%。

三、乙方受赠××公司的股份现值为人民币××元(以本协议生效日为基准日计算)。

四、甲方保证对所赠与的××公司的股份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不受任何权利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应保证已对本协议生效之前××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对于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中没有反映出来的债权债务,甲方务必向乙方如实说明、不得隐瞒,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

六、自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记载、将乙方记入股东名册,由××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出资证明书。甲方应予上述事项完成后,立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

七、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股份赠与协议【范本二】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股份:是指×××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按每股人民币计算,共计股。

1.2虚拟股:是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它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3分红:是指×××公司年终按照公司章程可分配的利润。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虚拟股。

2.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税后利润计算每股的利润;

2.3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数×每股利润;

3.分红取得

3.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的50%支付给乙方;

3.2乙方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3乙方可取得分红的其它部分暂存甲方账户,并按同期银行利息计算,按照下列规定支付或处理:

a.本合同期满时,甲乙双方均同意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在合同期满后三年内,由甲方按每期×分之一的额度支付乙方;

b.本合同期满时,甲方要求继续续约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红的一半由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的五年内按均支付;可得分红的另一半归甲方所有。

c.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合同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红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再提取。

4.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虚拟股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它待遇。

5.合同期限:

5.1本合同为年,始,止。

5.2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的期限。

6.合同终止

6.1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

6.2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6.3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需遵守。

7、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8.违约

8.1如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第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7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9.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本合同的争议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它规定

第4篇:分红协议范文

关键词:“红队”;协商民主;基层政协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35-0017-02

一直以来,我国基层政协在协助地方党委政府提升决策科学水平方面,都发挥了较好作用,但离人民期待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协商民主水平、汲取民智和体现民意水平都还有待提高,因此还须大胆创新协商民主形式。

一、创建基层政协“红队”的内涵

政协章程规定政协可组织委员通过建议案、提案和其他形式向政府提出建议和批评。“红队”应属“其他形式”。

(一)“红队”的理论来源

“红队”决策机制基本上属“舶来品”。其理论来源:一是受启发于古希腊罗马原始民主形式。如古希腊雅典的“公民大会”规定:凡20岁以上男性公民都有权在公民大会上自由发言或展开激烈辩论,以共商城邦大事[1]。二是来源于电影《僵尸世界大战》。片中描述: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没能抵御住僵尸的进攻而唯独以色列得以幸存,因为以色列事前经过激烈辩论、做出正确决策后采取了有效措施――沿着整个国境线构筑了一座巨大高墙[2]。三是直接脱胎于1973年以色列情报制度改革。以国防部鉴于1973年第四次中东战争经验,决定成立一个名为Red Team(红色团队)的机构。该机构唯一职责就是千方百计对官方情报机构做出的普遍假设“说不”即不论已有多少人认为万无一失的结论,他们都必须提出“异议”,找到别人都错了的特例,并提供给军方进行评测[3],以确保决策正确。

(二)“红队”的内涵实质

所谓“红队”,是指由官方成立、专为官方“挑错”从而为官方正确决策服务的智囊团队。可见“红队”有四个特征:一是官方性。“红队”是官方为了一定目的而成立的,因此官方必然要尽量为其创造条件,以使其成员和整个团队能尽其所能地履行好职责。二是异议性。“红队”唯一职责或曰“天职”,就是对官方决策议案提“反对意见”,提出有理有据的“反驳”。三是服务性。“红队”尽职尽责,目的是使官方尽量减少决策失误,故“反驳”得越厉害――越有理有据,逻辑严密,无可辩驳,就越是为政府决策服务得好;反之,若“反驳”得有气无力、欲言又止,则是服务欠佳。四是智囊性。“红队”成员除了需要具备“德”(主要表现为愿为国家百姓服务)外,还必须是各方面的“专才”甚至“通才”,且具有超强的综合思维能力。

(三)基层政协“红队”的内涵特征

所谓基层政协“红队”,是指县(区)级政协组织为提升协商民主水平、帮助地方党委政府提升决策科学水平而牵头组建的、由本辖区内贤能之士组成的智囊团队。可见基层政协“红队”的特征:一是辖区性。牵头组织者为本辖区政协组织,成员为本辖区贤能之士(以政协委员为主体)。二是超脱性。非官非民,亦官亦民,比较超脱,是人民政协重要特点,也是基层政协“红队”重要特点。因为“红队”成员多来自派、无党派人士或退居二线官员,是各行业精英。这种身份,使他们参政议政、发表意见时,少了几分官场计算,多了几分率直与真诚。三是目的性。基层政协组建“红队”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提升协商民主水平”,从而“帮助地方党委政府提升决策科学水平”。四是智囊性。“红队”必须是公认的“精英”,即必须是公认的贤能之士。

二、创建基层政协“红队”的意义

(一)克服“三大尴尬”的需要

一些地方的党委政府决策长期遭遇“无反对者”的“尴尬”:一是在决策圈内即在党委常委会上或在常委会加政府正副首长的党政联席会上,凡一把手(主要是书记、有时是政府首长)定了“调”的议案,一般就再无“杂音”――有的“一把手”就公开说“不希望听到杂音”,造成名曰“集体决策”而实为“个人说了算”。二是一些地方的“三会”(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往往开成“唱赞歌会”。“委员”、“代表”们对党委政府的“报告”几乎从无反对意见,所谓协商、讨论往往是程式化地“唱赞歌”而已。三是因“体制设计缺陷”,造成对地方党委政府决策难以实现“同步监督”,如纪检监察部门对同级党委政府决策的监督即是。要克服上述“尴尬”,在基层政协设置制度规定的“必须反对者”,在当前我国现实的政治生态下仍是一个较恰当选择。

(二)借鉴历史经验的需要

“红队”决策机制虽系“舶来品”,但我国古代其实也存在类似制度。我国古代制度设置的“言官”,就是体制内的“专职反对者”。该制度在我国数千年历史长河中一直是一项重要监督制度和治国举措,从总体上看较好地发挥了矫正、补救帝王和官员决策错误的功能。《战国策》载:齐威王为奖励进谏,公开宣布“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议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4]中共党史正反经验也证明:正确决策离不开“反对者”。陈云指出:“主席说‘今后每项工作中都要有一批人唱对台戏,侯宝林说相声就是两个人。矛盾统一,事物才有发展’。一个人看问题的眼光总是有局限的,只有通过‘反对派’来‘找找茬’、‘抬抬杠’,通过辩论、交锋’,才能做出正确决策”[5]。因此基层政协创建“红队”,作为体制内“反对者”,是借鉴历史经验、提升协商民主水平的需要。

(三)攻错“他山之石”的需要

二战后半个多世纪以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垂而不死”,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保持平稳,这与其存在“制度性纠错机制”不无关系。一是在多党制下,在野党对政府决策“鸡蛋里挑骨头”,提出各种“异议”,虽内中无疑夹杂着党派“私货”,然确实因此对政府决策形成了较强“纠错”机制。二是在三权分立体制下,立法与司法机构在对政府进行监督与制衡过程中,虽始终存在因“党派之私”而对政府决策设置种种障碍、故意阻挠等情况,但其“纠错”机制也是明显的。三是各种官方与民间“智库”对政府决策具有重大影响。政府决策前一般要征求“智库”意见;“智库”也可随时向政府提供“意见”,包括与政府意图“相左”的意见,以影响其决策。可见在基层政协创建“红队”,设置体制内“专职反对者”,也是“取人长补己短”,借鉴国外行政经验的需要。

三、创建基层政协“红队”的路径

作为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特殊智囊团队即“专职反对者”,基层政协“红队”应如何组建?如何保障其运行?

(一)基层政协“红队”的组建

一是关于主体。即谁来组建?基层政协“红队”是由政协组织牵头组建、在政协平台运行的,其主体似乎就是政协组织。然这只是形式上的。我国现实“政治生态”是:若无党委政府强烈支持,其作用必将难以发挥。因此基层政协“红队”作为县(区)级党委政府体制内“专职反对者”与特殊智囊团队,其实质主体无疑是当地党委政府。二是关于客体。即由哪类人组成?总体是“德才兼备”的人,“德”主要表现为具有愿为国家百姓利益而“不怕得罪人”的胆气。“才”则主要表现为是公认的某方面“专家”且具有超强综合思维能力。三是基本程序。即怎么组建?可由地方党委政府联合发文,并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基层政协具体组织报名登记、领导和专家评定、建立“红队”成员名录即“专家智库”等,并受党委政府委托发给“红队”成员“某县(区)人民政府决策资政”证书等。

(二)基层政协“红队”的运行

“红队”运行的中心环节是在政协平台召开的“特殊的”协商民主会议。会议的重点是“红队”(一名代表或几名成员轮流)在会上发表“反驳”地方党委政府决策议案的“异议”。为此,一要做好会前准备。“红队”要尽职尽责,起到决策之“蓝军”和“磨刀石”作用,至少应在会前一周得到决策议案“文本”,以便进行扎实调研,提出有理有据、逻辑严密、论证有力的“异议”。二要做好会中“协商”。全体参会人员――包括党委政府代表、政协委员、特邀代表等,对“红队”的表现即“反驳”是否有理有据等,要进行认真的交流、讨论,给出“优、良、中、差”的评价;并结合决策议案,对“红队”提出的“建议案”给出“可行、基本可行、不可行”的评价。三要做好会后备案。会后要由专人就会议情况写出书面材料,报告给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时在政协存档备查。

(三)基层政协“红队”的保障

要使基层政协“红队”切实起到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之“蓝军”和“磨刀石”作用,需建立并逐步完善相关保障机制。一是决策约束机制。如可规定,凡事关本辖区全局和长远发展事项,其决策原则上均须经过有“红队”参加的“特殊的”协商会议;也可规定,全年重要决策中至少有30%或50%须经过“特殊的”协商会议”。二是激励机制。对“红队”成员(单个或小组)的表现――包括单次及全年的表现,要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给予较大物质奖励,或授予“优秀政府决策资政”称号,或在晋升职务职级上给予优惠;表现欠佳的,则要求其限期整改,过期仍表现欠佳的,则予以除名。三是保护机制。作为“专职反对者”的“红队”成员,其职责本身就是“得罪人”、“费力不讨好”的差事,若不能打消其“因履行职责而可能受到打击报复”的心理障碍与顾虑,必定难以履行好职责,因此须建立健全切实的保护制度机制。

综上所述,没有反对的意见,就没有好的决策,因此在我国最基层具备完整政府形态的县(市)率先创建基层政协“红队”即体制内“专职反对者”,使之成为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之“蓝军”和“磨刀石”,对提升决策科学水平,提高政府效能、减少腐败,以至推动政治体制的改革创新,都具有较大理论与实践价值。

参考文献:

[1]公民大会简介[EB/OL].百度文库[2014-10-28].教育专区.高等教育.http:///view/424306252f60ddccd

a38a01.htm/..

[2]“僵尸世界大战”与以色列的第十人情报制度[EB/OL].

搜狗搜索[2014-10-27].逝水.知乎专栏.http://zhuanlan.

/shishu i/19593005.

[3]第十人理论[EB/OL].百度百科[2014-10-27].搜狗搜索.http:

///v73003680.htm.

[4]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国策・邹忌讽齐王纳谏[M].北京:中华书局,1963:139.

[5]樊宪雷.陈云倡导在决策工作中要倾听不同意见和反对意见[J].党的文献,2012(6).

第5篇:分红协议范文

白坪煤窑沟村区域内铝矾土开采权,有原矿权单位(郑州市锦程矿业有限公司)全权委托郑州市煜利特投资有限公司开采,鉴于孙和平五年前已租用土地的事实,本着和谐共处,合作共赢的原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铝矾土开采期间土地转租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望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郑州市煜利特投资有限公司

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将下述所租土地转租给乙方(具体面积以梁松跃与村民梁建国、樊俊卿、梁怀良、梁毛兰、王小红、樊西营、梁援昌、梁学亮、张铁山、周自义、王文举、梁雪莲、梁炎雪、梁克伟、梁存立、梁建生、刘改红、张万通签订的原租地协议为准)。租赁期限以原租地协议为准。

二、转租费共计贰佰伍拾捌万元,由乙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先行支付甲方壹佰伍拾捌万元,剩余部分待乙方开工前打入监证人账号内,无异议十日内转交甲方,以甲方收款条为准。

三、甲方保证已按原租地协议的约定向梁松跃付清转租款,且以按原租地协议约定通过梁松跃向村民梁建国、樊俊卿、梁怀良、梁毛兰、王小红、樊西营、梁援昌、梁学亮、张铁山、周自义、王文举、梁雪莲、梁炎雪、梁克伟、梁存立、梁建生、刘改红、张万通付清了一次性占地款和2015年前(含2015年)的土地租金(标准为每亩每年1000元)。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每年向上述出租土地的村民自付剩余

年限的土地租金(标准为每亩每年1000元)。

四、乙方开工之前,甲方负责通知、协商、处理原租地域内的一切合同事宜(含土地面积、地租、补偿费)。甲方2015年8月份之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的所有开采意向协议,由甲方自行处理。

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需将梁松跃于2010年、2011年分别与白坪乡煤窑沟村村民梁建国、樊俊卿、梁怀良、梁毛兰、王小红、樊西营、梁援昌、梁学亮、张铁山、周自义、王文举、梁雪莲、梁炎雪、梁克伟、梁存立、梁建生、刘改红、张万通签订的原租地协议原件以及梁松跃就上述租赁土地于2011年与孙和平签订了租地转租协议原件交给乙方。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反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或违约,否则除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贰拾万元)。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余一份有鉴证人存查,并从签字之日起生效(以甲方收据为准,否则不起任何作用),并由煤窑沟村党支部监督执行。

甲方:

乙方:郑州市煜利特投资有限公司

第6篇:分红协议范文

乙方: 员工

现有一良好投资项目(玻化微珠保温抗裂砂浆材料),甲方公司准备出资人民币 万元单独成立一公司经营。此协议本着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为建立健全公司的利益分配体系,更加激励和提高中干员工的积极性、稳定性,进一步加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使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实现共同发展,特拟以下协议。

一、 入股的条件及对象

1、必须是甲方公司工作1年以上员工;

2、对甲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个人自愿申请,上级主管审批同意,经董事长认可方可入股;

3、以中高层管理人员为主。

二、 员工内部持股股份的性质

1、该股份为资产股份,只可在本公司内部入股人员之间转让;

2、该股份享受企业该年度纯利润的受益权,可以参与分红;

3、该股份享受企业经营状况的知情权;

4、该股份不享受企业的管理权,管理权由公司董事会按职务分配。

三、 入股政策

1、所入股的结算单位名称 ;

2、所入股结算单位的每股金额 ;

3、所入股的股份上限 ;

4、本次入股股份金额 占 %;

5、入股资金一次性支付或一年内从工资中扣除或采用两种结合方式。

四、 分红政策

1、年度纯利润的计算方法,结算单位该财政年度的总收入_该财政年度的总成本=该财政年度纯利润。成本包括:工资、佣金、房租、税收、经营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等其他开支。

2、分红的计算方法,年度纯利润的50%为当年分红,另外50%利润进入该公司储备金,股东按入股比例计算分红。

3、分红的时间及次数,每年阳历1月1日_12月31日年度结算后,1月内分红,一年一次。

4、每半年开一次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公布企业经营情况及纯利润的情况。

5、如公司亏损则不分红。

6、股东未能有效行驶股东权利或义务,或不能完成公司赋予的任务,报董事会审议,可以减股或赎回股权。

五、 退出政策

1、该股份为资产股,可以转让;

2、转让股本金按当时所在公司盈亏的净资产核算;

3、转让时要有董事会和60%以上的股东通过,否则,不得转让;

4、离职后股本金在三年内按5:3:2比例退还;

5、股东离职后,三年内不得在同区域参与、投资相同或相似行业,否则,股本金和当年分红金不给予退还,并按相关法律追究法律责任。

六、保密协议

本协议书为公司最高商业机密,所有股东必须有保密义务,一旦发现泄密,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第7篇:分红协议范文

乙方:

本着忠诚互信,精诚协作共赢、共创伟业的原则,现乙方自愿供职于甲方担任营销策划总监【副总经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薪金:每月1-5号结算前一月应结提成等薪金。

1、营销策划总监薪金:底薪5000元加贡献奖金加项目盈利分红

分红是根据具体楼盘项目的特性及乙方对项目贡献、乙方创造的利益价值、项目利润、甲方对该项目投入大小、承担风险等双方商议决定,分红阶段和时间甲乙双方据实情商议而定。

2、乙方发掘或公司交由乙方跟进的楼盘并通过乙方前期接盘、谈盘、提报等最终让公司以尽可能有利的条件与开发商达成合作的,乙方代表公司全程全权管理运营该楼盘项目,该项目在案场销售过程中所需人员、配备及资金投入由公司全部承担,亏损由公司承担,如有盈利,公司视实际情况及乙方对该项目的贡献给予乙方高达利润的10%-30%以上的利润分红,旅游地产外销型项目的利润分红视乙方在整个项目前后期的整体贡献和功劳实行利润分红。

乙方除正常底薪或特定项目任职专案的保底提成外的利润分红甲方完全按乙方为公司创造的价值、对公司的贡献及忠诚度等实行论功行赏。

乙方的出差旅费,吃住,电话费,办公配备等由公司承担

二、保密忠诚协议:

1、全员忠诚守护制:公司所有人员有监督其他人员忠诚并维护公司利益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发现公司其他人为私利严重危害公司核心利润的可以通报公司,公司为其绝对保密,一经确认核实、公司立即开除违反人,罚没其未结的全部薪金、分红权益及职权,甲方视实情奖励检举人5万元以上;

2、乙方如因另有发展需离开公司,需提前30天写书面申请,公司为其配备的业务号码,业务信息等上交给公司,公司派其他总监接手乙方正在跟进的事务,乙方在离职时正在合作的项目未完成的项目乙方离职后甲方照旧给予乙方一定比例的利润分红,乙方在离职交接时留下的信息经由甲方委派的其他总监跟进达成合作的项目甲方照旧给予乙方一定比例的利润分红。乙方可以随时复职或选择与公司友好合作。乙方在离职后不得将其在公司工作期间所掌握的任何资源私自挪为自用,离职后不得带走公司任何人才。否则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积累的所有功劳全部废除,所有未结薪金,应得利润分红,福利等作为违约金一并罚没;

3、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做假报账,吃回扣,不得在工作期间徇私舞弊,以任何不当手段危害公司利益,否则立即开除,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积累的所有功劳全部废除,所有未结薪金,应得利润分红,福利等作为违约金一并罚没,永久不再留用;

4、甲方如为乙方配备的汽车、电脑、办公用品、住房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私自带走逃逸,甲方按失窃报案处理,并全力协助破案,如发生这种情况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积累的所有功劳全部废除,所有未结薪金,应得利润分红,福利等作为违约金一并罚没,永久不再留用;

5、乙方在工作期间发掘或公司交由乙方跟进的项目信息乙方不得绕开甲方以其他公司或个人名义与开发商私下合作、乙方在工作期间所掌握的所有信息归公司所有,任何时候营销策划总监不得私自将本人持有的信息特别是有意找的楼盘项目信息出卖,泄露给其他公司或个人。如有立即清理出公司,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积累的所有功劳全部废除,所有未结薪金,应得利润分红,福利等作为违约金一并罚没,永久不再留用;

6、乙方在工作期间开展任何业务都必须以甲方名义或甲方授权的名义、有相关公司及个人需给予乙方或公司报酬的需上交公司并以公司授权的名义收取,公司根据乙方在本单业务的贡献给予乙方合理的利润分配,乙方不得隐瞒公司以任何名目收取开发商或其他相关公司及个人劳务费好处费等据为自有、否则立即开除,工作期间未结所有薪金、分红及所有权益全部作为违约金罚没或废止,否则立即开除,并追回乙方私下收取的报酬,所有未结薪金、应得利润分红、福利等作为违约金一并罚没,永久不再留用;

第8篇:分红协议范文

乙方: 员工

此协议本着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为建立健全全公司的利益分配体系,更加激励和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稳定性,进一步加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使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实现共同发展,特此以下协议:

一、 入股的条件及对象:

1. 必须是本公司工作2年以上的员工;

2. 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个人自愿申请,上级主管审批同意,经董事长认可方可入股;

3. 以中高层管理人员为主,基层员工为辅为入股对象的指导思想。

二、 员工内部持股股份的性质

1. 该股份为资产股份(银股),具有企业固有财产的所有权,可以继承,可以转让。

2. 该股份享受企业该年度纯利润的受益权,可以参与分红。 3. 该股份享受企业经营状况的知情权。

4. 该股份不享受企业的管理权,管理权由公司董事会按职务分配。

三、 入股政策

1. 所入股的结算单位名称 .

2. 所入股结算单位的每股金额 .

3. 所入股的股份上限 .

4. 本次入股的股份金额 占 %

5. 本次入股所享受的配股 %,价值金额为 元

6. 入股资金一次性支付或在一年内从工资中扣除或采用两种结合方式,入股资金作为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四、 分红政策

1. 年度纯利润的计算办法:结算单位该财政年度的总收入-该财政年度的总成本=该财政年度纯利润。成本包括:工资、佣金、房租、税收、经营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等其他开支。 2. 分红的计算方法:年度纯利润的50%为当年的分红,另外50%利润进入该公司储备金,股东按入股比例计算分红。

3. 分红的时间及次数:每年阳历1月1日-12月31日年度结算后,1月内分红,一年一次。

4. 每半年开一次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公布企业经营情况,及纯利润的情况。

5. 如公司亏损则不分红。

6. 股改不是发福利,已拥有银股的公司骨干,如未能有效行驶股东权利或义务,或不能完成公司赋予的任务,报董事会审议,可以减股或赎回股权。

五、 退出政策

1. 该股份为资产股,不得退出,可以转让。 2. 转让时股本金按当时所在公司盈亏的净资产核算。

3. 转让时要有董事会和60%以上的股东通过,否则不得转让。 4. 离职后股本金在三年内按5:3:2比例退还。

5. 股东离职后,三年内不得在同区域参与、投资相同或相似行业,否则股本金和当期分红金不予退还,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六、 保密协议:本协议书为公司最高商业机密,所有股东必须

有保密责任,一旦发现泄密,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 其余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经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入股款到账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第9篇:分红协议范文

乙方: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股份:是指XXX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按每股人民币计算,共计股。

1.2虚拟股:是指XXX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它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3分红:是指XXX公司年终按照公司章程可分配的利润。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虚拟股。

2.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税后利润计算每股的利润;

2.3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数X每股利润;

3.分红取得

3.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的50%支付给乙方;

3.2乙方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3乙方可取得分红的其它部分暂存甲方账户,并按同期银行利息计算,按照下列规定支付或处理:

a.本合同期满时,甲乙双方均同意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在合同期满后三年内,由甲方按每期X分之一的额度支付乙方;

b.本合同期满时,甲方要求继续续约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红的一半由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的五年内按均支付;可得分红的另一半归甲方所有。

c.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合同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红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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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虚拟股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它待遇。

5.合同期限:

5.1本合同为年,始,止。

5.2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的期限。

6.合同终止

6.1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

6.2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6.3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需遵守。

7、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8.违约

8.1如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第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7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9.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本合同的争议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讼。

10.其它规定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