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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合同管理全文(5篇)

国企合同管理

第1篇:国企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管理目的;遵循原则;主要内容;保障措施

一、开展全面合同管理的目的

1.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树立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做到依法经营。2.规范合同管理行为,确保企业的经济行为合法有效,从源头上避免或杜绝违法、违规以及各类纠纷的发生。3.适应市场变化,增强市场驾驭能力,防御经营风险,提高市场竞争力。4.完善合同监管体制,使合同管理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杜绝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问题。5.加强企业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经营全面合同管理效益和商业信誉,为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二、开展全面合同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立足实际、注重创新。要立足实际,在总结、继承、发扬已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寻求突破和创新。(二)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建立全面覆盖公司各层面、各单位、各部门的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全面运行合同管理基本流程。关注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关键业务环节的合同管理。(三)统一规范,分级管控。制定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标准,各单位按照统一规范,在上级合同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分级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四)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逐级落实,协调推进。(五)加强监管,注重效益。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合同监管体系,加强合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质量。(六)合同管理与风险管理相结合。通过开展全面合同管理实现对合同管理风险的有效管控,并借鉴此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探索管控其他重大风险的新方法,完善风险管理的内容。

三、全面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全面合同管理是指通过完善合同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层次、各单位、各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建立涵盖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立项、审批、调研、会签、履行、验收、结算等合同管理基本流程,使合同管理人员全面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效益和质量;开发运行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和信息化,使合同管理成为公司及所属单位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一)规范组织建设,完善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在明确合同管理主管部门的基础上,建立纵向管理系统和横向管理系统相结合的合同监督管理体系。纵向管理系统:由单位负责人、合同主管部门、合同管理员组成。保证集团公司经营决策顺利贯彻实施,并及时收集反馈信息,提高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横向管理系统:由合同主管部门、法律、财务、审计、运营等部门以及合同承办部门和使用单位组成,共同参与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相辅相成,即可避免合同管理中个别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和合同签订中推诿扯皮,又能保证合同管理工作高效运行。(二)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完善合同管理流程。合同管理过程分为立项、审批、调研、会签、履行、验收、结算、归档等环节。1.合同立项。各单位签订合同,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合同标的的基本情况及数量、价款等,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作为立项依据。2.合同审批。合同承办部门按照立项报告的要求,根据合同标的性质,推荐能满足合同标的要求的相关方,填写《合同立项审批表》,由主管部门、运营、财务等部门签署意见,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合同调研。合同项目需要调研的,由承办部门会同财务、审计、运营等部门组成调研小组,对合同标的涉及的产品及市场情况、供应商资信情况等进行市场调研,并出具《市场调研报告》。4.合同会签。依据《合同立项审批表》、《市场调研报告》,合同承办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与合同相对方采用商务洽谈、竞争性谈判或邀请招标等形式会商签订合同,形成初步意见并填写《合同会签单》,经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盖章签字后合同生效。5.合同履行、验收、结算。合同生效后,承办部门与合同向对方根据合同要求履行合同。履行完毕后,由参加订立合同的部门按照合同的约定内容进行全面验收,填写《合同验收单》,验收部门签署意见。合同承办部门签署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送交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6.合同归档。合同承办部门将签批的《合同立项审批表》、《市场调研报告》、《合同验收单》以及对方的资质证明、报价单等与合同有关的资料收集齐全,编号入档,以备后查。(三)建立保障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的完善制度1.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客户信用管理制度;3.合同会签制度;4.合同监督管理制度;5.合同审查、备案制度;6.合同检查考核制度。

四、保障措施

第2篇:国企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国有企业;企业管理;合同;风险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关键节点,是国有企业合规管理的切入点和总抓手。目前,部分国企在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违规合同问题,形成企业经营风险、管理风险,造成企业违规经营,为企业带来重大损失。因此,必须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与控制,增强企业经营管理合规性;必须正确认识合同,掌握要领,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的行动自觉。

一、加强国有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国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离不开合同市场经济的两大基石,一是产权,二是契约。契约就是合同、就是协议。在现在市场化的形势下,离开了合同,业务双方的权利义务无法明确,工作无法运行;此外,从合同推进工作的开展看合同签订情况,可以得知年度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业务的运行情况。所以,不会签合同,就是不会花钱,也不会挣钱,会签合同是一名管理者的基本素质。

(二)行权的规范和约束需要合同我国宪法总纲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我们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作为中央企业,我们创造的财富是属于全民的,我们管理的资金都是国家的,我们都是在经济领域为党工作。讲通了法理,我们就应该理解了为什么我们花钱、我们收钱都要接受监督,都要履行程序,为什么要公开招标。因为人民要行使监督权,群众要有知情权,党和政府要代表人民进行监督。所以油田强化了审计、效能监察、财务稽核、内控、法律合同“五位一体”的监督。严格的管理体现的是严管和厚爱,审计检查也是讲理讲人情的,都是保证我们干成事、不出事的一种措施和保障。

二、理解认识合规要求,走出合同管理的误区

合同是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一种工具,正确使用它,就要避免以下误区:

(一)合同不可更改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形式上可以是框架合同,可以是预估金额的年度合同,可以是按实际结算合同,只要在合同中明确相应的条款。另外,合同签错了可以更正,可以作废,只要在履行期内,都可以变。实际工作中,一些人由于不懂合同管理的要领,刻板地看待合同。为使合同与发票数额上的金额高度一致,认为干完工作之后,再签合同,数字是错不了,但形成倒签合同。

(二)合同与实际工作的割裂意识强调先签合同后干活,也是在增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法治意识。事实上,做工作有两条线:一条是信息流,一条是实物流。信息流在纸面上、在网上流转;实物流在实际工作中流转。要在工作中形成这种意识,一旦有工作启动,就要在脑子里划出这两条线,同步进行而不能割裂。

(三)利用合同避免麻烦为了方便和加快工作进度,将大金额合同拆分几个小金额,规避招标、规避竞标竞价。这样做,会引起价格形成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输送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的怀疑。因此,各类检查都将其作为重点。

(四)侥幸心理一些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在众多的合同中,有几个违规合同也不一定能查到,出不了什么事。其实使用合同管理的综合查询功能,都能简单实现,一个合同相对人查询,把其历年与某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都找出来了,所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三、加强对合同合规疑难问题的认识,明确解决的办法

(一)即时清结按照交易习惯和现有裁判观点,即时清结一般指交易双方达成协议后,即时启动、即时履行、即时结清,合同短时间内履行完毕。

(二)税费缴纳无需签订合同《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据上述规定:通常情况下,税费缴纳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一般不需要签订合同。

(三)紧急合同的签订发生抢险抢修或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形,合同主办部门应收集保存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事故、机械设备故障导致停工停产、生产经营过程中其他急需采取措施的相关证明资料,并自采取紧急措施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

(四)连续性生产经营业务合同的签订连续性生产经营业务是指业务具有连续性,表现为持续不间断地发生。为保证合同履行期的连续性,该类合同应按年度签订,于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下一年度合同签订工作,避免合同签约滞后风险。

(五)合同谈判小组的组成对较为复杂的一般合同,应由合同主办部门牵头组织成立由经济、技术、法律等人员组成的合同谈判小组,负责合同谈判。对于内容简单、法律风险低的一般合同,可以不组织合同谈判小组进行谈判。合同主办部门可以在合理资信调查基础上直接进入合同订立阶段。我方谈判人员应为两人以上。谈判记录应由各方谈判人员签字。

(六)合同的变更《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依据上述规定,结合油田管理实际,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应当办理合同变更的常见情形包括:在约定期限内,合同不能按期履行完毕的;在约定期限内,合同约定价款预计不足的;工程类合同发生设计变更的;合同主体、标的、质量、数量、地点和方式发生变更的。注:合同结算金额与原合同标的额的增减额度,仅作为合同变更的参考依据。现场签认等结算资料支持据实结算的,一般不作合同变更。

四、规避合同管理风险,提高合规管理水平

企业要增强契约精神,依法合规经营是企业利用法律和制度对于自身的保护,是企业规避管理风险的必要手段。在提高合同合规管理水平中,要始终做到十个注意:一是注意有没有签约依据,包括成本预算、领导批示、上级文件等;二是注意项目是否需要经过专业部门审查,如项目论证、立项审批等;三是注意是不是企业统购物资;四是注意审查合同相对人是否具有市场准入资格;五是注意税后是招标限额以上还是招标限额以下合同;六是注意纳税问题;七是注意合同文本内容是否正确和合理;八是注意合同条款是否公平,有无损害我方利益条款;九是注意合同履行期内是否能顺利完工;十是注意有无逾期结算,要严格按照约定进行合同结算。

结语

第3篇:国企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国有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引言

合同,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中,会签订各种类型的合同,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时,都处于利益与风险并存的状态。合同履行的过程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企业为实现合同利益,就必须对合同进行全方位的管控,防范法律风险。

一、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合同管理必须建立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的规章制度。重点是明确各部门的权利和责任,建立合同风险防控机制,做到全流程管控。(二)人员培训。合同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的高低,影响着合同管理的水平。国有企业必须加强对合同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严把合同审查关。(三)合同相对方及合同文本的审核。首先审查合同相对方的相关资质,必要时可对其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其次要对合同价款及构成、质量和技术要求、履行期限、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主要条款进行明确规定,避免合同漏洞。(四)合同履行管理。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重要内容,相关业务部门应认真落实履行合同条款,审核发票及相关验收资料,做好合同的闭环管理。

二、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本身就有强有力的法律团队为其服务,合同文本、谈判选商及签约方面都有一套严格的管控流程,制度设计上不会存在重大的缺陷,主要的风险在于合同管理的程序性方面及履行方面,主要表现为:(一)对于合同管理及履行情况监控不到位增加法律及合规风险。国有企业合同签约及履行过程中,主要存在部分企业“应当招投标而未招标”、“选择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承担服务项目”、“合同签订未履行审批程序”、“合同内容约定不完善,合同文本选用错误,针对不适应条款的修订无法满足业务需要,关键性条款有缺失或不明确”、“超出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等原则性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承办人员和承办部门合同管理意识不强,随意简化流程,履职不到位。比如说承办部门存在错误意识,以为签约付款就算合同履行完毕,忽略了相关的保质期、保证金及违约条款,未有效行使合同条款的权利,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二)合同人员的配置和业务素质缺陷,导致了合同管理水平的停滞不前。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大部分问题是因为“人”的原因而发生的,再完善的制度规定与程序设计,缺乏业务人员的落实执行,仍然无法解决问题。部分企业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人员配备和部门间沟通协调等方面支持不够,合同管理人员及承办人员变动频繁、流动性较大,缺乏有效的培训学习时间,导致其业务素质不高,不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及合规意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问题作出正确判断和有效管理。同时,合同管理人员与其他部门的管理衔接不到位,缺乏有效沟通,造成“1+1<2”的结果。

三、国有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一)确保合同主体适格。在合同选商过程中,合同承办部门应组织对拟签订合同的相对人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1.审查被调查对象的身份证件、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权利证书等证明原件,以及授权人的行为是否在其被授权范围内,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综合评价主体资格是否适格。2.对注册资本金明显小于合同交易金额的合同相对人,通过在合同条款中细化按工程进度付款、先货后款等条件,防范其履约风险。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关注其资信变化,并对变化的影响进行评估。对可能造成较大风险的事项,应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咨询处理方案。(二)落实合同交底责任,准确把握合同履行责权划分。重大合同履行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当编制合同实施的详细工作计划,可以以《合同履行管理责任分解表》的形式向实施项目的各层次管理者和参与人做合同交底,把合同履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各个具体环节。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合同当事人及项目内外部相关参与方的沟通,进行经常的检查、监督和解释工作,必要时召开协调会议,及时处理合同履行存在的各种问题。(三)加强合同履行异常管理。1.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或双方理解有分歧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当负责组织招投标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和造价部门及相关专业部门共同商讨并出具意见,按权限报审批后与合同相对人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确认。2.合同履行中出现需要变更、解除、终止、转让等异常情况时,合同承办部门须将异常情况、原因分析、初步判断及拟处理意见等形成申请报告,经合同审批后予以处理,并签订书面协议。3.因合同相对人原因引发合同履行异常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向合同相对人催告。4.合同相对人履行有瑕疵但我方可以先予接收或部分接收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做出书面说明,详细记载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四)防范与控制合同违约。1.合同相对人履行义务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及时留取相关证据(照片或有关记录),以书面形式明确其违约事实及责任、要求合同相对人改正,并按合同约定追究合同相对人违约责任。2.由于我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将不能履行情况向相关专业部门进行确认并报告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法律意见,经批准后由合同承办部门执行[3]。

四、结语

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工作,它直接关系到企业发展的前途。企业要树立正确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企业的各部门要明确职责,齐心协力,做好合同管理的把关工作,提高合同履约效率和质量,切实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刘剑.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J].经济管理:文摘版,2016(9):358.

[2]黄志勇,钟南恩.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09(7):223-225.

第4篇:国企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和”;“和”文化;企业文化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历史和优秀的民族文化,古代中外贸易的发展同时也将中国的优秀传统思想带入到世界各地,充分的融入到外国本土文化并相互融合,对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当代,文化制胜已成为企业管理变革的新趋势。有人说:“三流企业做方法,二流企业做品牌,一流企业做文化”,建筑行业也是如此。建筑企业面临的竞争不仅表现为硬实力,如:知识、技术等方面的竞争,更深入为企业文化的竞争。而“中国人对生命问题一直是以广大和谐之道来旁通统贯的”,这句话很好诠释了“和”对人们行为思想的影响,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同样如此。作为中华传统文化重要代表——“和”文化,以其包容性,凝聚人心、合作共赢,发挥重要作用。

一、“和”与“和”文化

从字源学分析,“和”的金文字体构形是,由及其简单的“禾”和“口”组成,中国文字素来充满哲学象征意义,“禾”象征着粮食,内涵便是五谷丰登、满足人类的基本物质条件,而“口”象征人的需求,内涵便是人的身心诉求,物质材料与人类身心需求的二元统一,便之谓为“和”。“和”文化一直被中国传统文化主流学派——儒家所推崇。儒家及其尊崇个人理想与政治理想之间的契合,这种和的思想始终贯穿于整个儒家思想体系,虽先进儒术并未成为现代思想体系的显学,然而从中国思想体系中,儒家思想无不对中国社会主义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甚至说是根源之一。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等。“和谐”是“和”文化的浓缩,是万事万物的主宰,是现代社会构建的理想状态。人类社会顺应自然而存在,人顺应社会发展而存在,宇宙万物只有处于整体的和谐状态,才能产生、存在和发展。企业也是如此。企业文化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并遵守的、带有本组织特点的使命、愿景、宗旨、精神、价值观和经营理念,以及这些理念在人力资源管理中作用最为明显,而人是整个企业发展的最重要的部分,许多企业管理者并未拥有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却成为企业竞争中的佼佼者,是因为管理者充分利用了中国传统文化遗留下的管理思想和管理理念融入到了具体的现代企业管理中去,形成和谐统一的企业文化,因此“和”是现代管理中必须借鉴和参考的重要部分之一。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管理者统筹协调企业内外诸多因素,在和谐的氛围下,健康发展。

二、“和”文化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企业是物质材料和人的高度统一,而人则是整个企业的核心。充分利用“和”思想,尊重员工,形成和谐的企业氛围,才能使得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1.凝心聚力形成团队精神

“众人拾柴火焰高”、“人心齐,泰山移”是“和”文化思想的重要体现。将“和”文化运用到企业管理中,则要求全体员工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形成同舟共济、荣辱与共的团队精神。团队精神是一种力量、一种信念,是一个现代企业不可或缺的精神灵魂。它可以使员工目标明确、步调一致,在此基础上实现成员之间的优势互补,将个人、部门的小目标融入到企业的总体目标,将个人、部门的眼前利益融入到企业的长远利益。团队精神强调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成员间以患难与共、相互协作为荣。团队协作文化要求,提高团队的工作效率,“求大同,存小异”,员工要时刻不忘企业的整体利益。良好的企业团队精神,来自正确的管理文化。

2.以人为本构建企业发展和谐氛围

与其他行业相比,建筑行业具有项目分布散、人员流动性大、工作条件艰苦等特点。因此如何避免人员流失和引入人才成为企业在竞争中获得优势的重要因素。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在现今的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通过不断的尝试和发展得以确立,建议以人为本的管理氛围已经从过去简单的和平转变成以职工为核心的需求满足体系,现代企业利用管理心理学和个体想心理学的研究了解员工的心理诉求,并形成以人文本、尊重和爱护人的和谐氛围。同时,要注重协调人与人,人与企业间的关系,在企业上下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工作氛围。要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理念并形成与之相符的人才管理机制和环境,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尊重人才的思想和选择,使每一个员工不是感觉处于被管制的被动状态,而是处于积极自动运转的主动状态。要深入到员工队伍中去,了解广大员工需求,及时解决员工所遇到的问题,定期做好员工思想动态分析,激发员工奋发向上的精神,找准自身在企业的位置,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去,使员工与企业和谐发展。

3.和而不同拓展企业合作伙伴

孔子说过:“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由此可以看出,社会主义经济下的“君子”是要根据不同的人的能力和性格营造良好的氛围,才能将人的能力充分的得以利用,形成凝聚力强而能力各异的有效整体。“和”并非统一,而是一种由“不同”组成的“统一”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存在相似的一面而又各不相同,儒家深谙其道,人虽不同,但志向相同,便能将不同的人汇集到一起,形成由点状的力集中成一道巨大的意志洪流。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同样如此,常言道企业要珍视不同的人才,但人才往往性格迥异,难于管理,于是以人文本的管理理念将人的重要性充分体现,并通过企业中不同人的共同意志,形成企业的共同意志,“和”成众志,众志成城,企业的发展便会形成强大的凝聚力。现代企业管理中,不仅是选人,选择恰当的合作伙伴亦是如此,强大的企业凝聚力和企业间的和谐共生,正是社会主义重要的中心思想之一。

三、总结

两千多年来,“和文化”对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安定、文明风尚的养成、人才的造就、政德政风的淳化等,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习说过,“中华文化崇尚和谐,中国‘和’文化源远流长,蕴涵着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协和万邦的国际观、和而不同的社会观、人心和善的道德观”。“和”文化蕴涵着人文精神和自强不息、积极进取等价值取向,企业管理要充分运用这份宝贵文化财富,并汲取其营养精髓,使企业充满和谐氛围,助推企业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张青林.企业文化与建筑业[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第5篇:国企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合同管理;国有企业;对策

2012年9月至2014年5月,广东省某国有资产公司经营班子,与青岛某公司开展合作,并签订框架合同和具体购销合同。在签约前,相关责任人违反公司规定,在没有对青岛公司及其指定的上下游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进行调查,没有对上下游企业进行深入了解的情况下,草率签订采购、销售合同,未能及时发现融资性贸易中存在的巨大风险;在履约过程中,又麻痹大意,未对仓单对应货物进行查验从而发现持有仓单存在虚假的情况,致使公司约3.87亿元货款被非法占有,给国有企业带来巨大风险。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加强合同管理意义重大。

一、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意义

1.提升国有企业经营能力

合同是国有企业经济活动的呈现形式,合同管理本身即是对经济活动精细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和体现。通过合同的审批管理,有助于发现企业在采购、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问题,提高企业经营能力。

2.降低国有企业经营风险

合同作为国有企业与对方当事人就经济活动事项确定的民事关系协议,一经签署,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一旦合同出现条款争议或法律漏洞,轻则影响合同事项的正常履行,重则可能给国有企业带来其他风险。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国有企业提前识别经营风险,降低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防患于未然。

3.推动国有企业廉政建设

合同是市场经济活动开始的开端,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国有企业推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采购制度和公开招投标制度等制度的落地执行,从源头压缩腐败空间,推动国有企业廉政建设。

二、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建立系统可执行的合同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环境是做好合同管理的先决条件。但是,部分国有企业现存的合同管理制度存在如下问题:

(1)合同管理制度陈旧,未及时更新调整,适应环境的变化。例如,部分国有企业内部组织架构调整后,合同管理制度中各环节对应的责任主体未进行及时调整,导致合同管理各环节责权不清晰;部分国有企业未根据上级主管单位出台的新规定更新制度,导致合同管理制度与上级单位文件冲突。

(2)合同管理制度存在疏漏,部分事项“无法可依”。例如:①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国有企业应当贯彻落实“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但是在合同管理制度制定时,部分单位未在制度中明确需要集体决策的经济事项的具体限额,导致难以判断部分合同是否需要通过集体决策后方能签署;②部分国有企业履约管理意识薄弱,在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时,更注重合同订立阶段的制度优化,忽略了合同履约阶段的管控,导致合同履约阶段管理制度不完善。

(3)合同管理制度与其他内控制度脱节。部分国有企业存在预算制度、采购制度未在合同管理制度中体现,合同管理制度与其他内控制度脱节的情况。例如:部分国有企业制定了预算制度、采购制度,但在合同管理制度中,未对预算内外,不同采购金额的经济事项情况区分对待,制订不同的审批要求和流程,导致合同管理“事前管控”的特性未能充分发挥。

2.合同经手人员胜任能力不足

人是管理之本,是管理制度上行下达过程中的核心因素。合同经手人的职业素养对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影响举足轻重。但是,目前部分国有企业经手人员胜任能力不足,导致合同管理制度落地执行不到位。

(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部分国有企业合同经手人员责任心不强,管理意识淡薄,合同签署重形式不重实质,致使合同条款设置出现瑕疵,给企业带来损失。

(2)合同经手人员法律素养不高。目前,国有企业合同经手人员多为业务部门人员,对合同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熟悉,缺乏基本的法律背景和法律素养,企业内部又对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培训工作重视不足,导致合同经手人的法律素养提高缓慢,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

(3)合法性审查人员任职缺乏资质要求。目前,大部分国有企业对合法性审查人员的专业资质未作要求,导致部分合法性审核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工作经验不足,对合同风险把控敏锐度不够,导致签订合同的质量不高。

3.合同审核不严谨

合同审核是合同管理的关键环节,严把审核环节关,能够显著降低国有企业经营风险,保障国有企业合法利益。目前,部分国有企业合同审核环节流于形式,仅有审核结果,而无审核效果,导致出现以下问题:

(1)合同对方当事人资质审核不严格。目前,部分国有企业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仅有获取营业执照这一形式审查,未对对方当事人的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做实质性审查,导致部分国有企业与不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签署合同,部分国有企业与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或个人签署合同,合同的履约无法得到保障。

(2)合同内容审核不严谨,合同关键条款缺失。部分国有企业合同存在未约定违约责任、未约定履约数量或服务期间、未约定租赁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或押金、未约定付款日期等问题,部分国有企业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比例过高,导致合同纠纷一旦发生,签署的合同无法保障国有企业利益,导致国有企业利益受损。

(3)合同审核流程不严谨,审核过程未留存纸质材料。部分国有企业合法性审核未做到“一事一审”;部分国有企业合法性审核过程(例如对条款的修改部分)未留存纸质审核材料,导致审核过程不可回溯。

(4)合同审核职责不清晰,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审核未明确责任部门。部分国有企业存在审核职责不清晰,未对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审核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导致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

(5)合同文本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审核不够严谨。国有企业的经济事项经过公开招投标后签署合同,未审核合同文本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导致合同条款与招投标条款存在实质性差异。

4.合同盖章签署不规范

合同签署是合同订立前的最后环节,规范的合同签署是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守门员。合同盖章签署前应当对合同的基本情况和审核情况做最后的复核,合同签署也应当注重签署的规范性。但是,部分国有企业合同签署环节不规范,导致存在以下问题:

(1)合同签订流程倒置,合同审核流于形式。部分国有企业存在合同约定经济事项发生时间早于合同签署时间的现象,部分国有企业存在合同签署时间早于合同审批时间的情况,导致合同审核管控制度无法发挥作用,流于形式。

(2)合同签约信息不齐全,签署方式不规范。部分国有企业签署的合同存在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以盖章代替签字、未注明合同签署日期等现象。

5.合同履约管理不严格

合同履约管理是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核心环节。合同的订立是合作的开端,合同的履行才是保证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环节。但是目前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中,普遍存在重前端,轻后端的情况,导致履约风险暴露后,相关风险无法迅速管控,给国有企业造成损失。

(1)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部分事项因客观情况变更无法履约,部分事项在合同订立时未能全面考虑导致部分条款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例如:近年来,受疫情影响,部分合同出现了受托方延期交付、委托方延期付款的情况,但是相关单位并未对此类情况做出积极反馈,及时跟进情况变化,签订补充协议或解除合同,导致合同利益无法实现,合法权利难以维护。

(2)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双方权利义务。合同签订生效后,部分国有企业合同执行部门的工作人员履约意识淡薄,导致部分事项未按合同条款履行或部分合同条款履约不严格的问题。例如:①部分租赁合同未按合同要求收取租赁押金、未按合同要求时间及时收取租金;②部分工程项目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③部分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履约交付。

(3)合同履约缺乏有效内部监督。目前,国有企业普遍缺乏合同履约的整体监督管理机制。合同主管部门一般只负责对合同的归档工作,未参与合同整体的履约过程,合同的履约主要靠合同执行部门完成,一旦合同履约出现问题,若履约部门未积极协调,就可能导致相关问题无法积极有效解决,错过风险防控的最佳时机。

(4)未对合同违约情况采取积极措施。部分国有企业存在部分合同已经实质性违约或无履约可能,且已无法通过沟通、协商等常规流程解决,仍未采取例如保全、起诉、仲裁等积极措施,导致合同风险扩大的问题。

6.合同归档管理不完善

合同档案管理是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后续进行审计或开展法律诉讼的重要凭证材料,是合同签订全过程的原始记录。合同档案是指合同从签订至终止的整个过程中形成的体现签订各方意志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也包括与之相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其他文件材料。目前,国有企业合同档案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合同档案未做到归口管理。部分国有企业合同档案留存于各个业务部门,未做到归口管理,导致难以掌握企业整体的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而且,国有企业各个部门档案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不归口管理容易导致合同档案遗失等问题。

(2)归档内容不齐全。合同档案归档的内容应当包括合同文本及其他体现签订时各方意志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例如:①反映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及风险分析论证的材料;②合同谈判、协商材料;③合同订立的依据、批准文件;④合法性审查意见;⑤调解文书、仲裁机构裁决文书、法院裁判文书;⑥招投标资料等。部分国有企业仅对合同文本进行归档,忽略了其他相关资料的归档,导致合同签署过程难以回溯,司法取证证据链断裂等问题。

三、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建议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究其原因,是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与落地执行问题。部分国有企业内部制度建设落后,落地执行不到位,监督评价和追责机制不健全,导致国有企业出现合同审核不严谨、合同盖章签署不规范、合同履约管理不严格、合同归档管理不完善等问题。想要做好国有企业合同管理,要根据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来具体分析。通过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升人员胜任能力、加强合同审核力度、规范合同签署流程、强化合同履约管理、提升合同档案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努力,全面提升国有企业合同管理水平,从而提升国有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推动国有企业稳步发展。

1.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1)定期审查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的第一步,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有助于指导和监督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国有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合同管理制度的梳理及评估,做好制度的“留、废、改、立”,及时健全、完善或修订合同管理制度,促进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2)完善对合同经手人员胜任能力的约束条款。国有企业应当在合同管理制度中完善对合同经手相关人员的胜任能力要求,特别是合法性审查人员,应当要求其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或法律背景,从而保证其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的严谨性和专业性。

(3)注意合同管理制度与其他内控制度相衔接。例如:国有企业采购制度中可能对供应商的选择有三家比价的要求,可在合同管理制度中要求在合同审核时对相关比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从而防止制度衔接漏洞。

2.提升人员胜任能力

(1)强化合同管理培训,提高合同经手人员管理意识和专业水平。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内部培训,不断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内部相关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专业水平。内部培训可充分借助外部专业机构的师资力量,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2)构建合理的激励机制。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合同经手人员的专业能力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合同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营造积极向上不断学习的工作氛围,创造良好的人才培养环境。

(3)对合法性审查人员设定资质要求。国有企业可对合法性审查岗位的任职资质设定资质要求,指导人事部门通过外部招聘、内部培养等方式,筛选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优秀人才。

3.加强合同审核力度

(1)加强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质审核。特别是对于合同金额高、涉及范围广的合同,应当调查核实对方当事人的资产、信用和履约能力等情况,并对合同的法律、经济、技术和社会稳定等风险以及自身的履约能力进行分析、论证,并形成书面报告。涉及疑难问题或者风险较大的,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加论证或委托专业机构调查。

(2)加强合同内容、条款的审核。加强合同期限、合同款项、合同责任和违约处理等核心条款的审核,确保签订的合同真实、规范、合法。强化招投标合同审核,对照招标采购文件,核实合同文本与招投标文件的一致性,以杜绝擅自更改招标条件中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实质性条款的情况。

(3)强化合法性审查环节的严谨性。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合法性审查流程,明确合法性审查的职责。对于合法性审查环节提出的意见建议,业务部门应当仔细考量是否接受,但不论是否接受,均应将相关资料与合同文本一并归档留存。对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的合法性审查,可要求对方出具正式的合法性审查报告。

(4)明确合同审核职责。国有企业可建立会签制度,合理划分各会签部门职责,可从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等方面对合同作全面审核;此外,国有企业可建立分级审核制度,根据金额的大小、性质的重要性分级授予审核权限,提高合同审核效率。

(5)建立标准合同模板。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对经常性业务的合同,建立标准合同模板。使得合同审核时只需审核非固定部分的内容,这样既能控制合同风险,又能提高合同审核效率,降低各部门工作量。

4.规范合同签署流程

(1)复核合同流程。在合同正式签署盖章前,签署盖章部门应当对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复核,审查全部流程是否已完成,是否有遗漏,发现问题应当退回;发现存在合同流程倒置的情况,应当要求合同执行部门提交书面说明,认真解释问题原因,提出改进完善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2)合同签署注意完整性。在合同签署过程中,要注意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和生效时间等要素不遗漏,保证合同签署的完整性。若存在非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的情况,要注意是否有相关的授权证明。

5.强化合同履约管理

强化合同履约情况管理。要明确合同履约管理人,定期跟踪合同的履约情况。对因客观环境变化,导致需要变更或终止合同的,要及时按流程办理合同变更、终止手续;对出现合同对方当事人未按合同履约的情况,要及时沟通,了解情况,督促对方按合同及时履约,对出现的履约风险,应当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可积极发挥财务部门的监管职能,对履约异常的合同,询问原因,并采取扣款、延期支付等措施,维护单位经济利益。对已经严重违约且难以通过正常沟通手段解决处理的合同,应当积极寻求法律途径介入。

6.提升合同档案管理

国有企业应设立或明确合同档案归口管理部门,明确档案管理责任人,负责对本企业的合同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在管理中,应建立合同台账,对合同进行分类并编号,以便日后查阅;要注意符合合同审核、签批流程的合规性,保证合同审核过程步步留痕,责任明晰;要注意检查合同归档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除合同文本外,应对合同审批资料、采购资料、集体研究资料和履约资料等合同相关资料进行统一归档保管,做到合同归档内容能够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流转情况。

四、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化发展,国有企业的业务复杂程度将日益提高,国有企业需要签订的合同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国有企业要切实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建立一套适应企业实际情况的合同管理机制,保证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公平性、适应性和可执行性,不仅可以保障国有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避免争议的发生而使单位遭受经济和声誉的损失,也可以审查单位在采购、财务和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漏洞,加强单位整体内控管理建设,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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