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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驻科行政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学校驻科行政工作计划

第1篇:学校驻科行政工作计划范文

国务院办公厅

【代码】101

一、主要职责

国务院办公厅是协助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国务院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名义的公文。

(三)研究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示国务院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国务院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

(六)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国务院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事项。

(八)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国务院值班工作,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国务院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国务院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办理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国务院办公厅设6个职能司局。

(一)秘书一局

办理文电收发运转、国徽印鉴管理、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总理办公会议等会议会务及国务院领导同志内事活动、国务院值班、信息、档案和数据管理、办公厅保密、公文核稿、文印、督查、机要通信和办公自动化、《国务院公报》编辑等方面的工作。

(二)秘书二局

办理发展计划、经贸、工业(含国防工业)、财税、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水利、农业、林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金融证券、审计、海关、环保、统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管理、旅游、供销、体改、气象等经济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三)秘书三局

办理教育、科技、外事、政法、法制、监察、民政、人事、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地震、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知识产权、机构编制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及联合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军队等方面的工作。

(四)中办国办局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工作范围,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信息,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事项;指导部门和地方的业务工作;处理跨部门、跨地区的疑难问题。

(五)人事司

负责国务院办公厅的人事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办理工作人员的出国手续;负责国务院领导同志办公室的人事工作;负责挂靠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六)行政司

负责在中南海北区办公的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以及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七)机关党委。

负责国务院办公厅及其挂靠单位和国务院外事办公室的党群工作。

外交部

【代码】102

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一)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部内业务工作,沟通各方面的情况;综合办理文电运转、信息处理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司

研究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中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问题,研究规划外交政策,研究世界和地区经济金融形势和经济外交工作;协调部内各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调研工作;起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部领导的有关外交工作的重要文稿;研究和指导编写中国外交史。

(三)亚洲司

掌握、研究亚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四)西亚北非司

掌握、研究西亚北非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五)非洲司

掌握、研究撒哈拉以南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六)欧亚司

掌握、研究欧亚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及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七)欧洲司

掌握、研究欧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八)北美大洋洲司

掌握、研究北美、大洋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九)拉丁美洲司

掌握、研究拉美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十)国际司

调研多边外交领域的形势和发展趋势;负责处理联合国及其它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十一)军控司

负责军控、裁军、核不扩散和出口控制以及全球和地区安全等问题,执行上述领域的方针、政策和处理上述领域的外交事务。

(十二)条约法律司

研究和处理外交工作中的条约、法律方面的问题;办理各种涉及条约、法律以及领土、边界、地图等涉外案件;负责办理或参加有关条约、法律的国际会议和双边谈判;协助有关部门审核国内制定的涉外法规。

(十三)新闻司

负责就中国外交政策和中国对外关系、国际问题新闻和阐述立场;对外国常驻记者和临时来华外国记者采访给予协助;协调外交部公众外交工作;负责外交部网站建设等。

(十四)礼宾司

主管国家对外礼仪事项;负责研究和处理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在华的礼遇、外交特权和豁免问题;指导我驻外使领馆和地方外办办理涉外工作中的礼宾问题。

(十五)领事司

主管同外国谈判签订领事条约、设领协议和其他有关领事方面的协议等;指导地方外办管理外国在华领馆有关事务;指导我驻外领事机构的领事侨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案件;颁发护照和签证;办理公证、认证及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法律文书等。

(十六)港澳台司

在外交方面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港澳台问题的方针政策;协调处理有关港澳台问题的涉外事务。

(十七)翻译室

负责重要外交文件、文书的英、法文笔译与外交部安排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他重要外事活动的英、法文口译;承担外交部组织的国际会议的同声传译;培训英、法文高级译员。

(十八)外事管理司

办理各地区和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有关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拟定和修订外事工作的法规;对外事管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九)涉外安全事务司

执行我外交涉及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方针政策;主管有关调研工作;协调和处理相关涉外事务。

(二十)干部司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公务员制度和外交队伍的建设;主管机构设置和干部的编制、计划录用、审查、调配、培训、职称、考核、任免、晋升、奖惩、工资、福利、离退休等工作。

(二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离退休干部政策;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

(二十二)行政司

规划、管理外交部后勤工作;归口管理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基建计划;管理部机关物资、设备及部内、驻外使领馆房地产;承办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地产的审核和谈判等。

(二十三)财务司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政策和法规;经管和核算外事、行政、事业、教育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部属国有资产;归口管理、指导我驻外机构和部属单位的财会业务等。

(二十四)档案馆

外交部档案馆属部门档案馆,是永久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外交档案的基地。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收集并永久管理外交部及其直属单位形成的档案,对部内、部属各单位和我驻外使领馆、团、处、驻港公署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为部内各单位和驻外机构采选、配发与外交工作有关的种类书籍、报刊和工具书,并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档案馆具有对本部门档案业务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外交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及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围绕外交中心任务开展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理论培训,指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二十六)监察局

检查各行政职能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各行政职能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外交部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各行政职能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依照行政法规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十七)国外工作局

指导驻外使领馆的政治理论学习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指导驻外使领馆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十八)服务局

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局是外交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94年1月24日。除局机关外,下设有业务处、交通处、综合服务处、楼宇管理处、驻外机构供应处、驻外机构物资供应处、华风宾馆等单位。主要担负为外交部机关工作服务、为我驻外使领馆服务的任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码】104

一、主要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

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国家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一)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拟订和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和实施。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粮食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6个职能机构(司、局):

(一)办公厅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和政务信息等委机关日常政务以及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信息工作;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

(三)发展规划司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四)国民经济综合司

分析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和政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并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五)经济运行局(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监测分析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交行业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提出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承担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六)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

(七)固定资产投资司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

(八)产业政策司

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国家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

(九)国外资金利用司

研究国际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我国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限额以上备选项目;商有关部门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安排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安排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十)地区经济司(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经济特区和开放地区的重大问题;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承担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农村经济司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二)能源局(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

研究国内外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三)交通运输司

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的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

(十四)工业司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承担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稀土行业发展的有关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高技术产业司

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提出支持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六)中小企业司

研究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扶持;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十七)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

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八)社会发展司

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九)经济贸易司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指导监督国家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财政金融司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确定有价证券的发行总规模、结构和投向;研究提出企业债券的发行总量和资金投向。

(二十一)价格司

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起草商品价格和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和办法;拟订和调整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

(二十二)价格监督检查司

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处理商品价格和收费的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中央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和中央企业的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起草价格监督检查的行政法规、规章,按规定受理价格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二十三)就业和收入分配司

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

(二十四)法规司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十五)外事司

负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协助有关司推进重大涉外项目,开展国际经济调研;负责委机关日常外事工作。

(二十六)人事司

按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和人事工作。

(二十七)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委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教育部

【代码】106

一、主要职责

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学科专业目录、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七)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制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九)统筹管理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十)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宏观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防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十一)统筹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拟定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并协调、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我驻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负责协调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二)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

(十三)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及其他部门、机构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负责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亚太地区办事处、驻京办事处的联系与交流;负责与我国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常设代表团的联络并指导其工作。

(十六)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综合协调部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部长办公会、部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新闻宣传以及文秘、档案、保密、、保卫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综合性教育法律、法规草案。

(三)发展规划司

制定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国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负责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拟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研究提出各类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负责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有关工作;管理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基建投资。

(四)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

指导直属高校制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直属高校管理体制调整、改革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建直属高校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高校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就直属高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沟通、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配合有关司局核定中、长期发展规模;配合有关司局,做好直属高校重点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调研、年度考核、特邀联络员等工作;汇总、分析直属高校年度事业发展基本数据和有关信息;负责两院院士候选人的部门遴选工作;承担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咨询委员会全体会议组织筹备工作。

(五)人事司

负责直属高等学校、部机关与直属单位、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等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并指导直属高等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六)财务司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方针、政策;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编制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七)基础教育司

宏观指导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审定统编教材,规划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幼儿教育工作、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工作。

(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职业教育/成人教育)

统筹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化技术教育,编制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制定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工作以及职业证书考试。

(九)高等教育司

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规划并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制定学科专业设置目录、教学指导文件、指导性教材建设规划、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基本配备标准;指导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的工作。

(十)民族教育司

指导并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少数民“双语”教学和教材建设;负责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一)师范教育司

指导普通师范教育和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培养目标、规格及师范教育基本专业目录,指导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承办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组织国家督学对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宏观指导各地的督导工作。

(十三)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规划高等学校杜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工作并指导实施;负责高等学校党建、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出版物的监督管理。

(十四)高校学生司

负责各类高等学校的招生及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负责各类高等教育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井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少量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

(十五)科学技术司

拟定高等学校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划;组织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并指导实施;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学研”结合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和本部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协调教育系统有关版权和专利等方面的工作。

(十六)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体育卫生/艺术国防)

宏观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协调大中学学校及学生参加国际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规划并指导有关的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十七)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拟定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语言文字改革;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八)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研究并审定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制定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标准;指导地方文字规范化建设;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研究与应用。

(十九)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负责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项目;规划并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业务工作。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二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统筹规范并归口管理全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科学技术部

【代码】107

一、基本职能

(一)组织编制全国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部门、地方科技体制改革。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四)研究制订加强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五)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部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指南的制定并指导实施;管理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出口及相关政策的制定。

(六)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的计划。

(七)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八)研究制订我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方针、政策;负责双边和多边政府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计划;指导驻外科技机构的工作;负责驻外使领馆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管理;管理外国政府、国际科技组织有关对华科技援助和我国对外科技援助的工作;负责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研究提出制订科技法律、法规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国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十一)指导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二)代管科技日报社。

(十三)承担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和职能

(一)办公厅

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等政务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新闻工作。围绕部中心工作,开展软科学研究。

(二)人事司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有关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驻外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管理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

研究全国科技工作、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方针和政策,创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组织研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动部门和地方科研院所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起草有关科技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有关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仲裁、科技咨询等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科技人员有关政策,推动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及科普工作;对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进行审核。

(四)发展计划司

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家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开发计划指南和国家工程中心等科技基地组建计划;提出国家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奖励、保密、技术市场、技术出口等政策、条例和管理办法;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的建设规划;管理部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五)条件财务司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开辟科技经费渠道、筹措科技资金;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推动科技经费的财务改革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研究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负责科技期刊管理工作;编制和管理机关基建计划;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六)国际合作司

研究国际科技合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政府双边和多边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计划、官方科技合作协议等外事工作,审核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有关对华科技援助和我国对外科技援助;指导驻外科技机构工作,联系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驻华科技机构,联系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有关科技工作。

(七)基础研究司

研究国家基础研究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提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实施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组织推荐和实施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及重点基础研究基地建设;规划并指导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推动基础研究机构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承办基础研究的有关工作。

(八)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研究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方针政策;组织提出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信息、自动化、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承担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宏观管理工作;推动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

(九)农村与社会发展司

研究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生物、海洋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农村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科技扶贫、科技兴市(县)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等科技工作;推动相关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十)直属机关党委

(十一)监察局

(十二)离退休干部局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离退休干部统一管理,待遇分开的原则,具体拟定本部门的实施办法。

2.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休养和用车等服务的安排。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3.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

4.负责对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转发和传达有关文件。

5.承担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事宜。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代码】108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国防科技工业和民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及行业管理规章;

(二)组织研究和实施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组织军工企事业单位实施战略性重组;组织国防科技工业的结构、布局、能力调整、企业集团发展和企业改革工作;

(三)研究制定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规划、结构布局、总体目标;组织编制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民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

(四)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安全、计量、标准、统计、档案、重大科研及其推广;

(五)拟定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业的产业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负责国家核电建设、同位素生产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政管理;

(六)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代表中国政府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及其有关活动;负责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军品出口管理。

二、内设机构

办公厅、政策法规司、体制改革司、综合计划司、财务司、科技质量司、系统工程司、民品发展司、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际合作司、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纪检组监察局等。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代码】109

一、工作职能

国家民委承担着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科技等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国家民委有如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党中央、国务院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二)研究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拟定国家有关民族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健全民族法律体系。

(三)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组织对有关国家民族政策、民族问题的研究。

(四)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逢10周年庆祝活动。

(五)研究拟定协调民族关系的原则方法,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六)组织对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妇女儿童状况和散杂居少数民族情况的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向联合国发出的关于我国少数民族人权公约报告等事宜。

(七)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组织调查研究牧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配合承办民族地区扶贫事宜。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

(八)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事务。

(九)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十)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

(十一)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联系,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十二)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作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及党群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开展少数民族对外宣传和办理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等有关事宜,办理居住境外的少数民族同胞有关回国探亲、旅游、定居等事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委内重要文件起草;负责委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保卫、财务、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等工作;组织和承办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祝活动;组织接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团组;为直属单位提供有关服务。

(二)政策法规司

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拟定国家民族事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民族法律体系;指导与促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制定并监督执行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和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事宜;组织调研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参加涉及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的国际活动,配合拟定向联合国发出的有关情况报告;组织研究散杂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妇女儿童保护等问题并提出有关特殊政策措施,办理民族乡的有关事宜;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整理、编撰民族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献,联系民族研究学术团体。

(三)经济发展司

组织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配合制定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辑《中国民族统计年鉴》;研究提出涉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金融、税收、经贸等方面的特殊政策措施,牵头指导和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及国家对这方面实行的优惠政策的组织实施,协助推进民族地区的科技发展和对口支援及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革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调查研究,提出特殊政策措施,配合国家扶贫管理部门承担民族地区扶贫有关事宜,负责委机关的定点扶贫工作。

(四)文化宣传司

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体育、卫生和语言文字、新闻出版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配合制定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卫生等有关发展政策和规划,主办重大民族文化活动,承办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协助民族医药的挖掘整理和民族文物的保护工作;管理全国民族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指导民族语文翻译、出版、广播、影视等工作;开展我国各民族之间的文化艺术合作与交流;按规定权限管理委属文化艺术团体和新闻出版、古籍整理单位并提供有关服务。

(五)教育科技司

在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与制定民族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提出民族教育发展的特殊意见和建议;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担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对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协助推进民族地区的科技发展;参与研究和制订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在民族地区开展科学普及和科技推广工作;协调和指导国家民委系统科技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委属民族院校。

(六)国际司

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学术和人才交流、经济技术合作,监督审核、协调处理涉及民族政策和民族关系等有关重大涉外事宜;指导协调委属单位的对外联络,承担“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的工作任务;组织协调民间形式的对外交流活动;了解掌握我国少数民族同胞在境外的有关情况;负责委机关的涉外事务。

(七)规划财务司

拟定并监督检查委属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国有资产、专用物资、基建投资的管理办法;拟定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管理委属单位的有关财务工作。

(八)人事司(机关党委)

联系少数民族干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及机构编制事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九)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十)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监察局

驻国家民委纪检组主要职责为:按照《中国共产程》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国家民委及所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策情况;对委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指导委属单位各级纪委开展对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国家民委制订本系统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完成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监察局的职责为: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在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委机关司局领导班子及其以下公务员、下属单位中由国家民委党组任命的司局级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情况;指导委属单位监察机构依法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述;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完成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监察局合署办公,内设综合室、案件检查室两个工作机构。人员编制为七名。

(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十二)民族问题研究中心(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

(十三)信息中心

(十四)机关服务中心(局)

(十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

公安部

【代码】110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内设机构

公安部设有办公厅、警务督察、人事训练、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外事、装备财务、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级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林业局的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

民政部

【代码】113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审核报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研究提出有关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和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军地两用人才保护单位。

(六)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国际减灾合作。

(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批全国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指导地方社会救济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九)拟定国内及涉外婚姻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

(十一)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拟定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十三)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研究提出福利(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四)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十五)拟定儿童收养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

(十六)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国救助管理站的工作。

(十七)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组织和国际经援机构的多边、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十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协调和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承办部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组织草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及民政系统先进单位表彰活动;组织草拟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部机关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部新闻宣传、出版发行、期刊管理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部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下设:法制办公室、综合处、秘书处、新闻办公室、办公室

(二)民间组织管理局

拟定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研究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规划,拟定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策措施;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和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下设:办公室、社团登记处、社团管理处、民办非企业处

(三)优抚安置局

拟定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政府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支援军队和国防建设;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负责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审核报批。研究提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拟定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使用规划和政策;拟定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地方军供工作。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日常工作。

下设:综合处、优抚处、军休干部安置处、退役士兵安置处、双拥办秘书处、双拥办政研处

(四)救灾救济司(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拟定救灾工作和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统一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核查灾情、慰问灾民;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国内外对中央政府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拟定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拟定保障五保户和特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各地社会救济工作。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下设:综合处(减灾办秘书处)、救灾处、社会救济处

(五)最低生活保障司

拟定和监督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的生活救助方针、政策和规章;管理、分配中央财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建立资金发放核查制度;拟定和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和信息管理系统规划、规范及标准。

下设:综合(信息)处、农村处、城市处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和表彰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拟定婚姻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下设:婚姻管理处(综合处)、农村工作处、城市工作处

(七)区划地名司

拟定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提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和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和天体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以及边境地名的审核报批;拟定我国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参加联合国和国际地名组织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组织、协调和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下设:区划管理处、边界管理处、地名管理(综合)处

(八)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拟定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机构标准及管理规范,拟定政府对福利单位的资助办法;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负责本级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评审的日常工作。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收养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

下设:综合处、社会福利处、社会事务处、救助站管理处

(九)财务和机关事务司

拟定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管理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基建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部机关事务、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与协调。

下设:综合处、财务处、基建房管物资处

(十)外事司

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研究处理与民政业务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建议书;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和国际机构的双边、多边国际交流与合作和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事务。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下设:一处、二处

(十一)人事教育司

第2篇:学校驻科行政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经济发展战略部署,以发展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选派科技人才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努力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为推进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和构建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二、科技特派员的主要职责

(一)农业类

1.帮助驻点单位制定和落实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发展效益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建设的规划。

2.围绕主导产业大力引进、推广、开发适合当地种养业的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建立效益农业示范基地和加工基地,培育特色产业。

3.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技术和信息服务,帮助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经济利益共同体,组织农产品流通。

4.开展科普宣传和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乡土科技人才。

5.反馈农村工作信息,反映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提出发展当地经济的建议措施。

(二)医卫类

1.帮助驻点医院制定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2.指导驻点医院引进、开发和应用适宜的医药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提高医疗水平。

3.定期开展医疗坐诊,方便农民朋友看病,确保农民看病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4.广泛开展医疗卫生科普宣传,定期举行医卫人员技术培训,使驻点医院的医生素质得到提高。

5.反馈当地农村医疗工作信息,反映当地农村医疗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提出发展当地医疗事业的建议措施。

(三)教育类

1.帮助驻点学校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学工作计划。

2.定期开展上示范课、理论讲座、学术交流和听评课活动,带动驻点学校提高教学水平。

3.开展对驻点学校师资力量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师资力量。

4.反馈当地农村教育工作信息,反映当地农村教育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提出发展当地教育事业的建议措施。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年**市选择我县作为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试点县,市、县两级共选派科技特派员40名。

(一)市派科技特派员17名(农业特派员5名、教育和医卫特派员各6名)下到5个乡镇的企业、养殖场和村、3个乡镇中学和3个乡镇卫生院(具体安排表见附件一)。

(二)县派科技特派员在2006年已选派13名的基础上,增加10名科技特派员,下到15个乡镇的11个村、2个中心学校、4个卫生院、2个养殖场、2个林场、1个公司及1个水库(具体安排表见附件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县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负责制定政策、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研究解决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的日常事务。县农办负责农业类特派员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县卫生局负责医卫特派员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教育局负责教育特派员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有关乡镇明确分管领导,做到上下协调,抓好落实。

(二)经费和待遇保障。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由财政安排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由科技特派员牵头或重点参与的农业科技开发项目,发改委、财政、科技、农口各部门等单位要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重点支持;教育特派员所在学校在教育教学、师资培训等方面,教育主管部门要给予重点支持;医卫特派员所在卫生院在设备更新、专科培育、人员培养等方面,卫生主管部门要给予重点支持。同时,积极拓展社会化、市场化融资渠道,为科技特派员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第3篇:学校驻科行政工作计划范文

(黄淮学院,河南 驻马店 463000)

摘 要:分析黄淮学院转型发展的困难和问题,阐述学校自觉探索转型发展的动因和决心,提出一条主线、两大突破、三个转型、四个提升的转型发展路径选择,介绍学校转型发展的初步成效。

关键词 :转型发展;战略选择;建设成效

作者简介:介晓磊,男,教授,博导,黄淮学院校长,研究方向为高校管理,jiexl@263.net;刘海峰(通信作者),男,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新建本科院校校本研究 ,hfengxm@163.com。

0 引 言

黄淮学院地处河南经济欠发达地区,作为一所新建本科院校,其基础可用18个字概括:历史短、起步晚、基础差、底子薄、矛盾多、困难大。面对高等教育大众化和即将到来的高等教育普及化,学校必须以改革和创新求得生存与发展。

近年来,黄淮学院牢牢把握“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这一核心任务,转观念、抓改革、强建设、调结构、搭平台、破难题,强力推进学校转型发展,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办学道路。

1 转型发展战略选择

1.1 改革创新,自觉探索转型发展道路

2010年,学校明确了加大应用型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思想。旧有的教育思想观念怎样破除?改革的出路在哪里?学科专业与地方产业怎样衔接?人才培养方案如何与地方行业企业融为一体?应用型课堂教学怎样改革?课程、教学平台如何建设?改革资金从哪里出???这一系列问题摆在学校面前。

2011年,学校围绕“怎样办好应用型大学、怎样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等核心问题,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以“政策引路、专家指路、行业铺路、学校探路”为方法的思想观念大讨论活动。在活动中,学校为破解高等教育存在的三大问题(高等教育转型发展滞后于产业经济转型发展、高等教育人才供给与经济发展人才需求脱节、大学生就业与行业企业岗位需求错位),深入研判并主动适应河南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新形势,围绕“转型发展”这条主线,提出:

(1)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能力本位、重在实践”这“两大突破”;

(2)完成从传统专科学校管理到现代应用技术大学管理、从封闭式办学到开放式办学、从传统知识本位的学科教育到能力本位专业教育的“三个转型”;

(3)实现办学基本条件、内涵建设水平、人才培养质量、服务社会能力“四个提升”的总体发展思路;

(4)确立“就业能称职、创业有能力、深造有基础、发展有后劲”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定位;

(5)强力实施“人才强校、质量立校、专业集群、项目带动、开放合作”的五大发展战略。

以上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了黄淮学院战略转型的行动计划,推动了学校的转型加速、全面提升。

1.2 顶层设计,明确办学定位

2012年,黄淮学院明确提出“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办学定位,总体发展目标定位——到2020年,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地方性、国际化、开放式、应用型”的国内知名应用技术大学;办学层次定位——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推进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适度开展高职教育;服务面向定位——立足驻马店,面向中原经济区,辐射全国,主动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着力培养“就业能称职、创业有能力、深造有基础、发展有后劲”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学科专业定位——坚持“突出应用、集群发展、培育特色、提高质量”的原则,重点发展信息技术类、土木建筑类、文化艺术类、管理经营类4大专业集群,瞄准中原经济区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以应用型专业为主体的专业体系。

2013年,教育部启动应用技术大学(学院)改革试点工作,学校顺利成为首批试点单位之一。

2 先行先试,转型发展彰显成效

2.1 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转型发展

1)成立专门机构,领导转型发展。

2013年,学校成立了黄淮学院转型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改革试点办公室,由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实验设备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具体负责改革试点项目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改革计划项目建设内容,研究制定保证改革试点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制度与措施,监督检查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的执行情况。

2)成立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中心,研究转型发展。

为加强转型发展和应用技术大学建设的研究力量,黄淮学院在全国率先成立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中心,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综合调研、系统研究,为学校的转型发展和应用技术大学建设提供理论参考和决策服务。

3)出台系列政策,支持转型发展。

学校分别于2013年9月和2014年2月出台《黄淮学院转型发展及应用技术大学建设方案》《中共黄淮学院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教育部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座谈会精神,加速提升学校转型发展水平的意见》。2014年8月,在全省率先研制出台《黄淮学院转型发展十个新突破工作方案》,从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治理结构、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学科专业、培养模式、课程教材、实践基地、科学研究、继续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等全方位推进转型发展。学校二级院系在全国率先制订《院系提升转型发展水平工作方案》,使学校的转型发展工作有了清晰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

4)推进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促进转型发展。

按照“共建、共管、共享”的原则,与企业合作组建了“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黄淮学院博发电子商务学院”“银泰汽车学院”“用友新道经济管理学院”“天中联食品工程学院”“昊华骏化学院”等二级学院,积极探索内部治理结构改革。

5)建立改革试点推进机制,保障转型发展。

投入转型发展专项资金1 000万元,其中省教育厅提供专项支持40万元,并于2013年10月制定了《黄淮学院转型发展试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对试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预算、决算和使用等做出详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2.2 进一步打造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

1)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按照“围绕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的思路,强化校企沟通交流。组织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深入行业、企业开展专业调研活动,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黄淮学院专业建设工作条例》,明确了专业建设的基本原则、重点任务、设置条件与流程、建设标准等,建立了常态评价、动态调整等管理机制,强化专业建设过程管理,提升专业建设的前瞻性、针对性、科学性和灵活性。

2)大力实施“学科专业改造提升计划”。

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成长性产业,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学科专业布局。2013年,学校停招了城乡规划等6个专业,新增工程造价、生物工程、制药工程等专业;在建好现有信息技术类、土木建筑类、文化艺术类和管理经营类4个特色学科专业群的基础上,重点培育机械电子类、食品加工类2个特色专业集群,提升了学校专业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符合度、依存度、贡献度和满意度。

3)专项支持应用型课程与教材建设。

学校相继出台了《黄淮学院课程资源开发质量标准》《黄淮学院2014年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划拨专项资金150万元,以校企合作方式推动应用型课程与教材建设。目前,学校已立项建设包括软件工程实践、网络工程等在内的100门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应用型课程和WEB程序设计、数据库应用等50门网络共享课程。2014年8月,《大学生创新创意创造方法》作为创新类课程改革的成功经验,列入了教育部2014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在全国推广。

2.3 进一步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1)强力推进校企“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学校在原有160余家“黄淮学院合作发展联盟”的基础上,又先后与用友新道、中兴、思科、河南天中联集团有限公司、华为集团公司等18家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成立了专业改革建设指导委员会,共同制订培养方案,确定培养目标,制订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把“校企双主体”落实到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2)积极推进“两对接”的应用型教学模式。

根据“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总体原则,学校依托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科技产业园、梦工厂和各级各类工程技术开发中心等合作联盟单位,建立起技术先进、设备完善、环境逼真的工作室或教学车间,把教学内容融入设计或生产过程。

目前,学校在校内建立了“物联网”“嵌入式”“微建筑”“启元造价”“动画制作”等52个工作室,在校外企业建立了32个教学生产车间,以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为突破口,全面带动启发式、讨论式、现场教学等教学方法的改革,实现“教、学、做、评”一体化,促进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提升。

3)开展丰富多样的竞赛活动,提高学生创新创业的能力水平。

围绕“四创教育”,学校积极开展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计算机软件设计大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技能竞赛等20多项专业技能大赛活动,以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目的;此外,学校每年设立专项资金50万元、校企合作资助资金60万元,支持2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孵化项目。

2013年以来,学校学生参与各级各类竞赛活动5 000多人次,获得奖项300多项。其中,在第五届“蓝桥杯”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创业大赛总决赛中,学校进入全国总决赛并获得三等奖;在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总决赛中荣获数字媒体方向专业组三等奖;易团队获“河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称号。2013年,学校被评为“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

2.4 大力实施“双聘、双师、双创工程”

1)双聘计划。

通过“校本培养、社会引进、企业外聘”等渠道完善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互兼互聘、双向交流” 机制,努力打造高素质的“双师”教学团队和科技创新团队。在学校、院系两个层面聘任企业人才,兼职教师全程参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2)双师计划。

进一步完善教师下企业的管理办法。选派实践性需求较强的专业教师到联盟单位生产一线相关机构,参加专业实践、科技开发、“横向”课题合作、企业兼职等,进行实践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培训,激励教师提升创新实践能力。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学校共选派128人进入企业参加实践锻炼。

3)双创计划。

选派包括物联网工程、嵌入式开发等团队在内的业务骨干组团赴行业企业、兄弟院校及台湾地区高校进行创新创意种子教育培训,提升教师的创新创意和实践能力。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学校先后派出3批、60余名骨干教师参加创新创意种子培训,34人获KAB创业讲师资格认证,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支撑。

2.5 积极拓宽国际合作与交流

学校围绕转型发展与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加强与欧洲国家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联盟、协会和高校开展合作交流,系统引进欧洲应用技术类型高校人才培养标准、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课程、教材体系等优质和特色高等教育资源。2013年以来,学校先后与英国斯旺西大学、德国吕贝克应用科技大学、芬兰卡雷利亚应用科技大学等15所国外(境外)知名应用技术大学签订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外籍教师来校任教50多人次,强化了国际化的理念,营造了国际化的氛围,彰显了国际化的办学特色。

2.6 不断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

1)为地方发展提供人才服务。

学校依托合作发展联盟,指导82%的大四学生到地方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实践学习,合作开展项目创新;加大教授、副教授、博士、硕士服务地方力度,2013年以来,学校已派出“博士服务团”等24名高层次人才到地方企事业单位,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2013年以来,学校根据地方企业的实际需求设计课程模块、学习方式,为地方企事业单位进行职业培训16场次,培训各类技术技能人才3 000人次,开展技能鉴定2 000余人次。

2)为地方发展提供科技服务。

2013年学校修改并完善了《黄淮学院横向科学研究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引导广大教师加强地方应用性科学研究,与地方企事业单位合作申报研究项目73项、合作申请并获授权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从事技术咨询服务500多人次,为企业争取经费支持870万元,为企业创造近1.6亿元的经济效益;帮助地方企业建设科技平台,建立科技服务团队。2013年以来,学校共参与完成驻马店市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研究所建设项目9个,建立建筑设计、化学化工等科技服务团队12个;积极参与企业研发和技术改造项目,推进科研成果的应用与转化。2014年8月,化学化工系的“多功能橡胶助剂清洁生产工艺开发”、信息工程学院的“基于嵌入式系统的生产状态监控装置研发”分别被河南省华鼎高分子合成树脂有限公司、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遴选为合作开发项目,并被确定为省级产学研合作试点项目。

3)为地方发展提供资源服务。

近年来,学校着力打造“一网、两馆、一中心”的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学校信息化资源优势,建立驻马店市行业企业专家网络数据库,并提供免费的中国知网等最新数据库学术信息。与驻马店市政府共建共管共享图书馆,对全体市民实现无差异、免费开放与免费服务。2014年9月,黄淮学院图书馆连续3年获得“全民阅读先进单位”称号,也是本年度河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图书馆;与市政府共建共管共享大型体育馆正在顺利建设之中。针对驻马店企业科技基础相对薄弱的特点,学校于2014年8月,投资1 000万元建设“云计算服务中心”,为驻马店战略新兴产业提供高端技术服务。

4)为地方发展提供决策服务。

学校广大教师充分发挥专业学术优势,积极从事应用性政策研究。2003年5月以来,在经济政策、企业管理、产业发展、教育改革、旅游规划、城建规划诸方面,先后为驻马店市政府提供各类决策咨询研究46项。

5)为地方发展提供文化服务。

一方面,学校发挥天中历史文化研究所、本土音乐文化研究所等科研优势,研究、发掘、传承、创新“天中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学校编撰的《驻马店通史》被驻马店市政府列入2013年文化部门公务员招考必考科目。另一方面,学校充分发挥“文化高地”优势,积极开展国家及党的政策宣传、普法宣传、科普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引领地方先进文化发展。

3 结 语

第4篇:学校驻科行政工作计划范文

Abstract: Currently,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in the cultivation of national defense students such as not-high cultivation quality,failing to competent for the first service, the increasing number of the national defense students who apply to quit, imperfect national defense students education system and unstandardized management. This paper tries to find solutions from the idea of project management and focusing on improving quality management,risk management and communication management. Meanwhile,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performance evaluation about the national defense students cultivating project.

关键词: 国防生;项目管理;绩效评价

Key words: national defense students;project management;performance evaluation

中图分类号:E25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31-0067-03

1 国防生培养项目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部队依托普通高等院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或从低年级在校生中选拔培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2007年,教育部、人事部及中国人民四总部联合颁布了《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1] ,规定指出:国防生教育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普通高等教育规律,着眼军事人才培养要求,以科学文化知识为主,注重军政训练养成,打牢适应毕业任职需要的素质基础。

项目是“为创造独特的产品或服务所做的一次性努力”[2],国防生培养工作是高校和驻校选培办根据《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和《国防生培养协议》培育出现代化高素质的部队青年干部,每一届国防生的培养工作均可看作是高校和驻校选培办为培养合格的国防生共同所做的一次性努力,国防生培养项目的时间跨度为国防生所学专业的学籍年限,范围为国防生各方面的教育管理工作,可交付成果为毕业时的国防生。

在国防生培养工作中,引入项目管理理念,运用其中系统的观点、方法和理论,全过程地把控国防生质量,优化国防生培养资源的配置,有利于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国防生培养工作。

2 国防生培养项目的现状分析

自从1998年7月总政治部干部部率先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以来,四总部、各军兵种、各军区、以及武警部队开始陆续与地方高校合作招收选拔培养国防生,截止目前,经过十多年的国防生培养工作的摸索与探究,培养体制逐步完善,培养模式不断创新,培养质量稳步提升。但是,目前国防生的培养依然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结合实际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有效办法对国防生的培养工作进一步完善。

根据各高校对国防生所做的相关问卷调查,统计发现目前国防生培养工作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国防生质量不高,毕业后难以在部队胜任工作岗位;二是国防生申请退出的人数较多,造成国防生相关教育资源的浪费;三是高校国防生教育体系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2.1 国防生质量不高,难以适应部队发展的需要

调查发现,许多高校的国防生毕业后去部队都难以胜任第一任职需要,究其原因,主要是自身素质不过硬,显然,这跟国防生在校时的培养教育管理模式有很大的关系。国防生是由所在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双重教育培养,高校主要负责国防生的专业文化教育,驻校选培办主要负责国防生的军政素质教育,目前,这两条教育主线有机结合度不高,两者经常性的冲突以至于国防生很多时候不得不被动地放弃一方的教育。

目前对于国防生的专业文化教育和军政素质教育各自也均存在很大的问题,大部分国防生学习专业文化课的积极性普遍不如普通生,造成文化成绩排名比较靠后,致使学校很多的优质教育资源都倾向于普通生,最后产生马太效应。国防生的军政素质教育单独由驻校选培办负责,但驻校选培办由于工作繁忙,人员较少,通常各项训练主要由国防生骨干具体负责实施,缺乏国防生选培办领导的权威性,很多国防生都以敷衍的态度对待,长期以此,造成国防生的军政素质跟同期的军校学员存在较大的差距,削弱了国防生毕业后去部队工作的竞争力。

2.2 申请退出人数较多,造成相关资源浪费

根据各高校国防生的毕业统计分析,在每年国防生的退出人数中,申请退出的国防生比率往往都占据第一[3],据某高校的国防生调查问卷显示,超过三分之一的接受问卷调查的国防生有退出的想法。近年来,国防生的招生指标大幅减少,国防生倘若申请退出,这无疑是浪费本来就较少的国防生指标,让那些想读国防生但因成绩相对靠后没能录取的考生留下了遗憾。再者,国防生就读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对国防生的教育管理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培养的国防生一旦中途退出,势必会造成相关资源的浪费,同时也会给国防生培养工作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2.3 国防生教育体系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国防生属于部队委托地方高等院校培养的学生,国防生在校期间同时接受所在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的双重教育和管理[4],国防生的军政教育主要由驻校选培办直接负责管理,专业科学文化教育主要由高校负责实施,然而在实际中,由于双方的工作机制、管理模式不同以及双方工作人员对国防生培养工作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加上两者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导致在实践中有时出现各管各的,时常出现两者教育管理活动相冲突,有些高校甚至把国防生当作普通地方生来教育培养,认为国防生的军政素质应完全由部队来培养,而部队则把国防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全部交给学校,只负责国防生的军政素质教育,殊不知国防生的培养需要学校和选培办站在更高的角度对国防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和军政素质进行全方位的关注,统筹协调好国防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3 项目管理理念在国防生培养项目中的应用

项目管理是在一定的资源条件约束下,项目管理者运用系统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通过启动项目、制定计划、组织执行、过程控制和项目收尾等阶段对开展的项目进行有效的指导和控制,以期成功实现项目目标的一种管理方法[5]。采用项目管理方法可以较好的解决国防生培养中的国防生质量问题,降低国防生培养工作中的风险,协调干系人之间的沟通。为了有针对性地做好国防生培养项目的工作,特根据目前国防生现况做了一个简要的SWOT分析(如表1)。根据SWOT分析,国防生培养工作应着重提高国防生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军政体能素质,充分发扬国防生的优势,努力弥补国防生现存的不足,积极引导国防生在面对各种复杂的外部环境下,能够采取最佳的发展战略。

3.1 国防生培养项目的质量管理

项目管理要求在项目实施的各环节中都要贯彻以质量为核心的目标,国防生培养质量管理就是保证培养出来的国防生符合国家部队干部的要求,既掌握现代化高科技的知识技能,又具备一定扎实的军事综合素质,符合部队发展的需要,能为部队的建设做出贡献。控制培养出来的国防生质量主要是监督国防生培养工作实施的结果,将培养出来的国防生与事先教育部、人事部及中国人民四总部制定的国防生质量标准进行比较,找出其存在的偏差,并分析形成这一偏差的原因,提出国防生培养工作的质量改进措施或优化改进方法。国防生所在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应根据国防生所学专业和未来职业发展方向制定统一的国防生培养计划、培养方案和质量管理计划,并参照项目管理的理念将国防生培养工作项目进行工作结构分解,依照国防生所学专业的学籍年限合理安排国防生培养工作项目的实施进度。

3.2 国防生培养项目的风险管理

国防生培养项目的风险管理是指所在高校及驻校选培办对国防生培养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规划、识别、估计、评价、应对、监控的过程,是以科学的管理方法实现国防生培养工作最大安全保障的实践活动的总称[6]。国防生培养工作存在培养的国防生主动退出和被动淘汰的风险,为顺利圆满完成国防生培养工作,在国防生培养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对其进行风险管理。首先需要制定国防生培养项目的风险管理计划,对国防生培养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监控和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国防生所在高校和驻校选培办领导需要和国防生定期的交流,及时了解国防生的思想动态和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对可能影响国防生培养工作的问题进行风险识别与估计,并进一步做出风险应对预案。

国防生主动退出存在多方面的原因,有的因为高考填报志愿时受家长、老师以及他人的推荐报考了国防生,进入大学学习一段时间后发现自己将来并不适合在部队发展;有的因为吃不了苦,害怕毕业后分配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有的对部队存在片面错误的认识,认为现在在部队没钱没关系没背景就不会有好的发展。国防生被动淘汰也存在多方面的因素,有的因为学习成绩不合格不能顺利毕业,有的因为体能不达标,有的因为身体过不了军检。国防生所在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应该根据这些具体问题,做好国防生培养项目的实施工作,正确引导国防生携笔从戎献身军营保家卫国的思想,科学安排国防生的体能队列训练,优化国防生培养项目的实施,将国防生培养项目存在的风险尽可能降到最低。

3.3 国防生培养项目的沟通管理

国防生培养工作的沟通管理是指国防生所在高校管理者和驻校选培办以及国防生的家长就国防生的培养工作进行及时恰当合理有效的沟通,保障国防生培养工作的顺利完成。国防生培养沟通管理是国防生培养工作决策和计划的基础,是高校和选培办组织和控制国防生项目管理过程的依据和手段,同时也能有效地改善高校和选培办各管各的局面。国防生培养项目的沟通管理需要遵循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保障传达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及时。沟通方法可以采用电话、短信、邮件或座谈。国防生培养项目的沟通内容主要包括国防生专业知识教育、军政素质教育的进展报告,国防生近期生活、学习、训练状态,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对国防生教育管理资源和经费的投入使用情况,国防生目前培养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阻力情况,国防生的平时表现和奖惩情况等。倘若高校和选培办之间在国防生培养项目的沟通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障碍或产生一些冲突,需要及时的向上面反映以寻找有效的途径解决,必要时可采取冲突管理。总之,有效的沟通是国防生培养项目成功的关键。

4 项目管理理念在国防生培养中的预期效果

为了验证项目管理理念在国防生培养中的效果,特向重庆市某高校204名国防生和48名国防生相关培养人发放了关于项目管理理念在国防生培养中应用预期效果的问卷调查,剔除无效和未回收的答卷,最终回收的有效答卷为国防生186份,国防生相关培养人42份,统计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显示,质量管理、风险管理、沟通管理在国防生培养工作中的重要程度,国防生和国防生相关培养人都认为比较重要或者很重要。值得注意的是,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在国防生培养工作中的重要程度,国防生和培养人的选择相关性较强,而对于沟通管理在国防生培养工作中的重要程度,国防生大部分人都认为非常重要,而培养人普遍认为重要程度一般,为了做好下一步国防生的培养工作,需要双方对这个问题进一步的交流沟通。

5 国防生培养项目绩效评价

国防生培养工作对国防生培养质量的优劣起着关键作用,直接影响到部队依托普通高等院校培养高素质军事人才战略举措的成败,国防生培养项目绩效评价应贯穿于国防生培养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从启动阶段、规划阶段、实施阶段到收尾阶段。国防生培养项目绩效评价主要是对高校和部队在国防生培养项目中所投入的人、财、物与培育出来的国防生质量的进行投入产出综合分析。对于国防生的质量评价,一是可以从国防生的学习成绩、体能状况、军政素质等多维度进行综合评价,方法可采用德尔菲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二是可以根据国防生毕业在部队入职后的单位的表现与发展来对国防生的质量进行评价,方法可采用追踪评价法。对于高校和部队在国防生培养项目的投入可根据国防生培养经费和配备的人员等相关资源进行定性和定量的综合分析。

开展国防生培养项目的绩效评价有利于回顾国防生培养项目的全过程,评价国防生培养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分析国防生培养项目的绩效和成本,总结国防生培养的经验教训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为开始下一个国防生培养项目做好准备。

6 结语

项目管理是一种先进的管理理论和方法,将项目管理理念和方法引入国防生培养工作中,为国防生培养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项目管理理念的采用有助于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国防生培养工作。通过引入项目管理理论和方法,使高校和驻校选培办以及国防生家长对国防生培养工作的方式方法都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有益于提升国防生的培养教育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教育部、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Z].2007-05-16.

[2]Project Management Institute.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3.

[3]张金华.新时期国防生教育管理工作探析[J].管理探析,2006(03):39-40.

[4]钱云光.中国高校国防生教育发展历程及启示[J].社科纵横,2013(03):164-166.

第5篇:学校驻科行政工作计划范文

推进科技拥军和智力优属工作深入开展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近年来,我们___社区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市委市府对双拥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两化一覆盖”试点工作和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在社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扎实地做好双拥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社区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我们在双拥工作中重视发挥军地各自优势,积极开展科技拥军、科技共建和智力优属活动,使___街道的双拥工作不断深入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建立有效的组织体系,制定明确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长期以来,我街道把科技拥军和智力优属工作作为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科技拥军和智力优属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们建立了有效的组织体系。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党办、行办、宣传科、社会发展科和双拥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科技拥军和智力优属活动协调小组,研究制定科技拥军、智力优属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街道和社区单位、学校开展科技拥军和智力优属活动,并建立志愿者网络,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开展结对共建,努力为驻区部队多办实事,提高活动质量。使科技拥军和智力优属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二是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我们把强化部队的科技进步,作为支持部队国防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积极动员驻地学校认真落实智力优属工作,在宣传工作上,街道层面运用宣传专栏、宣传橱窗、___社区服等宣传媒体及时报道街道科技拥军和智力优属的各项重大活动,宣传一批双拥典型;居民区层面也根据形势和各自的双拥工作以专栏、墙报、黑板报,营造科技拥军、智力优属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掀起科技拥军、智力优属的热潮。

二、充分发挥驻区单位优势,广泛开展各项科技拥军活动

在我们___街道范围内,共有国营、集体、两新组织等大小单位几千家,还有上百个各类文化团队,为开展科技拥军提供了有利条件。我们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搭建双拥平台,积极探索科技拥军的新路子。

1、组成各类学者、专家等参加的师资力量,担负对部队开展各类技术培训、实用讲座等科技拥军任务。如:___社区健康促进委员会,结合双拥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进军营”活动,在基层连队中开辟了“绿色健康讲堂”,一批又一批医学专家深入部队为战士讲授科学卫生常识,并利用医学专长为部队战士送医送药上门。

___街道人口学校走出校门,积极开展男性健康进军营活动,邀请了上海市生殖健康技术指导所和上海博爱医院的专家、医生为武警总队警勤中队、武警三支队二中队的官兵进行“关爱男性健康,构建和谐社会”、“男性生殖健康”等知识讲座及咨询活动。

为了更好地培养军地两用人才,我们发动驻区单位,利用各自特长为部队战士授课,例如:上海第二食品商店梁鸿经理亲自为武警警勤中队战士上课,讲授怎样在退役后面对复杂的市场经济,并传授了营销技巧等,使战士们受益匪浅。

2、开展免费向部队送书上门活动,由于部队战士训练站岗生活比较单调,基层连队经费也有限,我们了解到战士们迫切需要精神食粮,为此,街道图书馆与驻地部队签订了共建协议,拨出专款定期向部队赠送书籍,街道还为部队设立了流动图书站,免费为战士们提供借阅服务,一到周末晚上,战士们就翘首以盼,等待图书馆同志们为他们送来心爱的图书;图书馆同志们也不辞辛劳,放弃度周末,精心挑选战士们喜爱的精神食粮,送到部队。

3、为了使部队战士获得知识增长见识,让他们更好地了解上海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跟上上海飞速发展的步伐,我们每年都要分期分批组织驻区部队战士参加见证上海发展一日游活动。去年在淮海路双拥街协调小组的组织下,结合先进性教育,我街道30位武警战士参加了“红色之旅”活动,参[!]观了

旧址和党的一大会址,并游览了新天地;我们还联系了“两新组织”――上海中青旅,带领20多位部队战士参观了上海历史风貌。4、通过军民共建,积极帮助部队培养军地两用人才,提高官兵素质。在军民共建活动中,我街道联系了多家驻地学校,充分发挥学校师资力量强的优势,为部队补习文化课,并积极鼓励部队战士就读军事院校,对考取军校的给予一定奖励。近几年有多名战士考入了武警军官指挥学校。同时,我们还为部队牵线搭桥,发挥社区资源优势学校和部队携手共建,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几年来从不间断过,如南模初级中学和“两新组织”新知进修学院,为部队开办了电脑培训班和英语培训班共有10多批,数百名部队战士进行深造,成为科技拥军的重要组成部分。

5、科技拥军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活动。我们在发挥科技优势的同时,注意动员社会各行各业投入到科技拥军活动中来,形成科技拥军的群众热潮。20__年7月,在徐汇区双拥办的倡导下,我街道和上海大公馆文化俱乐部有限公司向武警总队共捐赠了四台电脑,和一批科技图书,为部队信息化建设作出了一定贡献。为了使部队有个比较好的训练场地,支持部队建设,我们牵线搭桥联系了徐汇区市政管理所,出资10多万元,为武警三支队二中队翻修了操场,深得部队领导的赞许。

三、鼓励驻地学校积极开展智力优属活动

长期以来,军烈属子女由于受学习条件的制约,有的从外地转学到上海,进不了中学,跟不上学习进度、考不上大学等问题,曾是影响军人安心部队工作的一个因素。我街道按照市、区的有关精神,从稳定部队思想、工作的高度出发,对军烈属子女给予特殊照顾,即生活上多关心,学习上多辅导,思想上多帮助,才能上多培养,进行重点扶持。对军烈属子女给予优先安排入幼儿园、中小学等多项优待。同时街道配合学校,把智力优属工作纳入社区教育轨道,建立了智力优属网络,对军烈属子女在课内课外进行辅导。还进行思想道德、学习成绩的追踪联系。街道学校之间密切联系,共同关心军烈属子女的全面发展。许多学校和驻军签定了智力优属协议,使这项工作更加规范化、经常化。如街道和长乐学校每年暑假期间都要组织军烈属子女参加特殊的夏令营活动,让他们增长知识,培养他们对社会的关注和对祖国的热爱。

第6篇:学校驻科行政工作计划范文

按照《**县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党发(2005)50号《关于今冬明春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总体安排,**乡党委、政府于2005年12月底到2006年2月底利用二个月的时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宣传服务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确保该项活动的健康有序进行

宣传服务活动开展的效果如何,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是关键。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且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同志和乡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同志任副组长,乡计生办主任**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党支部书记、驻乡站所、乡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驻乡各站所、乡直各单位也充分认识到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及时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了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深入学习,大力宣传,进一步增强人口意识

第一,积极组织乡党政领导参加了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计生知识培训班,对领导干部普遍进行了一次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邓小平人口思想的学习培训,提高他们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以及执行人口政策的水平,切实增强了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二,乡党校、计生办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结束时还进行了相应的测试,考试成绩存档,作为任用考核干部的依据。计生干部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了95%以上。

第三,乡计生办还利用人口学校教育阵地,开办育龄群众宣传教育培训班,深入开展了新一轮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群众达3000多人。最好的原创免费公文站

与此同时,切实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品入户力度,大力开展咨询服务,使宣传教育工作真正“入脑、人心”,切实提高了育龄群众的应知应会率,对于转变婚育观念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落实政策,摸底排查,规范群众依法生育行为

首先,扎实开展了一次落实节育措施和“三查一治”(查环、查孕、查体、治病)集中服务活动。计生办工作人员进村入户为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和“三查一治”及生殖健康服务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另外,在为群众服务的同时,为了奖励少生处罚多生,规范群众依法生育行为,乡政府对违法生育户,集中开展了一次社会抚养费征收活动。整理内容:一是2001年以来违反政策生育情况包括处理情况;二是2001年以来的人口出生未报情况;截止目前,已清理出70多户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依法解决。

其次,利用春节前后流动人口往返的高峰期,积极做好流动人口的发验证和节育措施的落实管理服务工作。春节前后,是流动人口往返的高峰期,我们抓住这一有利时机,集中做好流动人口的发验证和节育措施落实等管理服务工作。驻乡站所与计生办积极配合集中人力查验外来已婚育龄人员的《婚育证明》,对没有《婚育证明》的要求其在返乡时办理《婚育证明》。使全乡跨省流入人口录入率达到45%,跨省流动人口接收率达到95%,反馈率达到45%。与此同时,集中进行一次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配合县人口计生局和卫生局联合检查组,对乡全范围内各医疗机构(包括个体医疗机构)B超管理和妇产科引流产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不存在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引流产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在集中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当中,我们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诸如:学习活动由于时间紧、内容多,广大干部群众对于所学知识理解不够深刻。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等等。

五、措施和办法

1、继续利用人口学校教育阵地,开办计划生育知识培训班,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使乡村两级领导干部,乡直各单位、各驻乡站所负责人,进一步增强人口意识和人均观念,增强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自觉性。

2、继续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开展社会舆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舆论氛围,使广大育龄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第7篇:学校驻科行政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与时俱进,服务大局,全民参与,整体联动,加大投入,注重实效,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为改革、发展、稳定和军队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全面提升我区双拥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围绕创建“双拥模范区”这一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国防双拥教育,认真组织形式多样的双拥活动,认真落实优抚安置等各项政策,加强军警民共建工作,营造融洽的双拥氛围,建立良好的军民军政关系,努力把区的双拥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区委、区政府和驻海部队要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事关全局、涉及长远的大事来抓,健全以军地主要领导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设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确保有编制、有专职工作人员。党政军领导机关要形成合力,军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

(二)国防教育广泛深入

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兵役法》、《国防法》、《国防教育法》、《爱国主义教育大纲》、《中小学国防教育条例》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为主要容的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列入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工作计划。贯彻党校包干部、学校包学生、人武部包民兵、新闻单位包氛围、镇办包社区和各部门通力协作的双拥宣传“五包一协作”制度,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检查,有适应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教育制度、教育设施和教育方法。通过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建设、自觉维护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风尚。

(三)加强双拥政策法规建设

修改完善《区双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各项双拥工作制度,实现双拥工作社会化、经常化、制度化发展。

(四)双拥活动实现经常化

双拥工作每年有计划,有具体的活动安排,节日安排走访座谈,平时活动要经常化。要积极探索富有时代特点和本地特色的活动容和形式。各项活动要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形式活泼。开展活动要坚持以基层为重点,讲求实效。

(五)军民共建富有成效

把促进军地思想道德与科学文化建设、培养“四有新人”作为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的根本任务,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军民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活动,在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民族团结和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中要发挥重要作用。军民联防要坚持经常化,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六)政策法规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建设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政策、法规和规定。区委、区政府积极支持和配合部队完成军事训练、战备执勤、教学科研、国防施工等各项任务,有效保护军事设施,按质按量供应粮油水电等,落实转业复员军官、退伍士兵、军退离退休干部、残疾军人和随军家属安置政策,及时办理涉军案件,保障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按计划征集兵员并保证质量,义务兵家属优待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标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驻海部队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守群众纪律。

(七)军政军民关系融洽

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爱护军队,尊重军队,关心部队建设,及时有效地帮助部队解决战备、训练、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困难。部队积极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做好扶贫帮困、科技助民工作;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在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斗争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认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军政军民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支持,亲如一家。

四、工作容

(一)确保一个创建

为使区实现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城的工作目标,我区双拥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创建工作落实上下功夫。今年是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命名评比年,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区双拥工作要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具体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1、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委、政府和驻海各部队要把双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继续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既“挂帅”又“出兵”,确保双拥工作落到实处。海区各级党委政府和驻军领导机关,要将双拥工作列入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重要容,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单位评比的重要标准。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双拥教育,带头参加各项双拥活动,带头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带头执行双拥政策法规,带头协调军政军民关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指导双拥创建活动和双拥工作的重要职责,统筹安排,精心部署,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抓双拥工作的落实,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各单位领导要将双拥工作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教育、同步投入、同步考核”,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一齐抓的领导体制。双拥办要将我区创建双拥模范城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体系。各单位要坚持双拥工作和日常工作相结合,坚持双拥工作和业务容建设相结合,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努力形成工作上的整体合力,增强创建工作力度,在全区形成一个社会化、全覆盖、高效能的双拥工作网络。

3、进一步加强军地协作,增强军地创建合力。我们要继续坚持联席会议、定期走访、信息通报等制度,及时沟通军地信息,协商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加强驻军和地方协作,形成创建工作军地协调、齐抓共管的合力。区委要定期召开议军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驻军建设问题,继续坚持领导现场办公制度及区四大班子联系点制度,经常到部队走访,征求意见,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军分区和人武部积极协调驻军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为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稳定做出贡献。

(二)搞好两项活动

今年,要在全区范围开展好两项活动:一是在自治区来海检查之际,举办一个展双拥丰采、军地互动的大型双拥文艺演出活动;二是由文体局、人武部、双拥办联合举办驻海部队和共建单位篮球赛活动。

(三)做好三项创新工作

1、创新双拥宣传。提高全民双拥意识,在双拥教育中,力求实现“五个转变”:一是突出教育容的针对性,实现由一般教育向重点教育转变;二是突出教育对象的层次性,实现由部分教育向全民教育转变;三是突出教育方式的灵活性,实现由单一说教向文、讲、演并重转变;四是突出组织的配套性,实现由主管部门抓向社会齐抓共管转变;五是突出教育的规范性,实现由粗放向有序管理转变。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区各党政部门在双拥教育中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所能。在坚持以往宣传教育好形式、好方法、好经验的基础上,以全国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年为契机,加大双拥工作宣传力度,为区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大造双拥舆论和声势。区新闻中心要对我区军地双方双拥工作中的先进事迹进行重点报道和集中宣传。区委宣传部和驻军各部队要充分发挥宣传优势,完成好向全国、自治区新闻机构采编报道稿件任务,向部级报刊及中央、电台、电视台、报刊播发我区双拥工作纪实,进一步提高区双拥工作的知名度。区委宣传部协调市电视台、日报、市电台开辟《双拥专栏》及《国防教育法》专题节目。各单位要在干部职工中进行“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和“国无军不立,民无兵不安”的双拥教育。工会要在企业中将《国防教育法》纳入职工培训容。各党委理论中心组要把双拥国防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妇联、共青团要组织职工、青年团员学习双拥、国防知识。教育局要把双拥国防教育纳入学校课堂,抓好中小生的国防教育。驻海各部队要把双拥教育和国防教育纳入政治教育规划,使双拥教育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创新双拥工作机制。保障双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双拥工作长期以来是在以感情为纽带的机制上进行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仅仅依靠感情和行政手段,力度就明显不够了。新形势下双拥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军地双方,关系全局的工作,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做到“二个强化”。一是强化目标管理制度。双拥办将对各单位和驻海各部队年初确定的双拥工作任务,定期进行检查,彰先策后,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强化运行机制。双拥工作涉及军地许多方面,需要形成协调顺畅的工作运行机制。今年将继续坚持军地合署办公制度,在驻海部队中抽调一名热爱双拥工作的人员到双拥办合署办公,及时沟通军地信息,切实解决军地双方在经济发展、部队建设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和矛盾,真正实现相互支持,共同提高的目标。

3、创新双拥活动容。丰富双拥工作涵,确保军地双方双赢。我们要始终把提高军队战斗力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双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丰富双拥工作涵,拓宽双拥工作领域。要在以人为本、服务军民、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原则下,积极探索创新活动方式。一是广泛开展拥军活动。各单位要把科技拥军、智力拥军、文化拥军作为新时期拥军工作重点,积极支持部队建设,帮助驻军解决战备执勤、训练任务和教育科研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为提高部队战斗力提供保障。二是部队要多领域支持经济建设。驻海各部队要主动投入海区三个文明建设,积极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抢险救灾、支持海区重点工程、社会公益建设、文明建设、生态建设、扶贫帮困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海区稳定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三是强化全社会参与意识。在突出抓好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双拥工作的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民营等经济组织参与双拥工作,以工商联牵头做好私营企业拥军工作,加大社区拥军工作力度,以社区为依托,开展多种形势的拥军优属活动,把双拥工作纳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整体,协调实施。利用社区资源,发挥军队离退休干部的优势和转业退伍军人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双拥活动。成立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与优抚对象结对子,定期走访优抚对象,了解情况,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各种问题。在社区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双拥新机制,拓展双拥领域,使拥军优属活动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军地双方要按照“双三好”标准,办好20件实事

1、1、1、1科技局要组织科技人员进军营,定期为部队开展系列科技讲座,发放资料,培养专业技术骨干,为部队提供信息服务。

2、建设局负责中央桥、伊敏桥以及其它地段电子灯箱上广告的把关工作,要保证各单位在电子灯箱上所做的广告宣传中必须有双拥容;同时负责机场路两侧的双拥标语的粉刷工作。综合执法局负责在市区出口处设立三块永久性双拥标语牌工作。

3、商业、医院、交通等窗口服务单位要设立以现役军人、军烈属优先为容的服务标牌。

4、国教办要进一步完善国防教育体系,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全区军民进行国防教育。

5、国家森林公园、北山日伪工事、收费公厕、自行车存放处要设立军人免费服务标牌,收费点对军车一律实行免费停放,此项工作由各主管局领导负责抓好落实和督促检查。

6、双拥各成员单位要继续坚持开展为驻海部队办1—2件好事实事的工作。

7、开展好“双三好”工作。即地方做到:转业干部安置好、优抚政策落实好、为部队排忧解难好。部队做到:遵守政策纪律好、参加地方经济建设好、为驻地群众服务好。

8、区卫生局要组织卫生工作者对优抚对象进行义诊活动,免费为优抚对象送医、送药并做心电图等项常规检查;年组织有关骨科专家到武警等部队系列讲授防止摔伤、碰伤、自我保护等方面的知识,举办2—3期实用医疗救助培训班。

9、司法局要支持部队普法教育,组织专家教授到部队作专题讲座或报告,对部队官兵进行法律常识教育。

10、文体局组织文艺演出小分队,送戏送书到军营,为驻海部队办理一批借书证,免费和优惠提供一批图书,帮助2—3个基层连队建起科技阅览室。

11、民政局、财政局要建立和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使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12、建设局要负责落实伤残军人凭有效证件在市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工作。

13、各单位、驻海各部队要继续做好帮扶优抚对象工作,帮扶措施由输血型向造血型方面转变,在我区组织重点优抚对象奔小康活动,真正使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

14、区法院要重视并解决好官兵涉法问题,建立健全“军人维权通道”,为官兵提供法律支持。

15、建设部门要做好新驻海2020部队门前修路工作。

16、人事局要妥善做好接收安置干部工作和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劳动部门继续做好复员退伍军人、随军家属岗前培训教育工作,拓宽就业渠道。

17、各单位要发挥本单位优势,将跨区域拥军工作做大,巩固跨区域拥军工作成果。

18、驻海部队要强化“驻地不富裕、驻军不光荣”的观念,集中利用好义务劳动日,组织官兵积极参加地方事业建设和重点工程建设。

19、驻海各军警部队继续开展好扶贫帮困和捐资助学活动;要主动配合驻地搞好广大群众的国防教育,积极为各大院校、中小学校学生进行军训。

20、人武部要充分发挥民兵组织的群体优势,组织民兵有计划地参与我区城市重点工程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

第8篇:学校驻科行政工作计划范文

作为北京市委、市政府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良乡高教园区的建设极大地提升了房山的知名度,对房山未来发展的拉动作用已初步显现,同时也为房山区域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因此,房山区委、区政府始终把规划建设良乡高教园区作为全区重点工作。我们采访了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蔡本睿,探讨良乡高教园对于房山区的意义及高教园未来的发展目标。

《投资北京》:建设良乡高教园对于房山区的战略意义是什么?

蔡本睿:曾经的房山是北京重要的能源基地和建材基地,煤炭、石灰、水泥等资源型产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但是,近百年的世界经济发展史表明,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大量投入资本和自然资源的开发而形成的经济增长,容易带来资源枯竭、环境恶化和收入分配不公等问题。近年来,房山区已意识到这些问题,一直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使房山区的产业逐步向现代化、高端化、信息化升级发展。当年北京市政府为响应国家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事业的号召,决定在北京的区县中选择1-2个区县建设高等教育园区,当时的房山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得知后高度重视,并及时、积极地向北京市政府递交了《关于在我区良乡卫星城申办“高教园区”的请示》。可以说,有了当时区委、区政府的睿智选择和坚决态度,才有今天高教园区建设的成果,我们才能在产业转型的路上继续努力前行。

良乡高教园区作为汇集六所高等学府的高教园区,可以发挥人才聚集优势,助力区域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当前文化创意产业正成为房山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高教园区将凭借整合园区的优势人才、智力资源和良好的硬件环境,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供大量的文化“创新、创优、创业”人才。此外,良乡高教园区还将为房山区中央休闲商务区(CSD)建设聚集消费力量,为区内五大功能区汇集智慧、提供科技支撑,并对园区内规划、建筑、交通、园林、经济的整体提高起到重要作用。

《投资北京》:良乡高教园的建设现状如何?

蔡本睿: 自2002年开始建设,仅仅用了10年时间,集高校和创业园区为一体的新城——良乡高教园区拔地而起。目前,园区土地一级开发已经进入扫尾阶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备,轨道交通房山线稳定运行,市政配套九通一平设施齐备;已入驻院校达到6 所,其中,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理工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四所入驻高校已启用新校区开展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师生入驻规模已达三万人;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将于近期开工建设。公租房、教育实习基地、教师商品房等重点配套项目开工,配套中小学、市政交通一体化项目启动,智汇城科技创业园和中关村房山园获得批复,科技成果转化及智汇城科技创业园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相继展开。

2012年10月28日,“北京良乡智汇城科技创业园”和“中关村房山园北京良乡高新技术产业区”同时揭牌成立,这标志着良乡高教园区从最初的高等教育园区建设向打造产学研一体化的高科技产业带、进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央企、民企、外企等高新技术产业共赢发展的大战略发展模式转变,园区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

《投资北京》:良乡高教园如今正由教育园区向产学研一体化园区转型,高教园区管委会如何营造环境为推动园区的转型做努力?

蔡本睿:2002年,市政府批复良乡高教园区建设时,给高教园区功能定位之一就是成为首都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高教园区建设和卫星城建设、大学科技园建设的相互结合,推进产学研合作,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高教园区管委会始终以市政府的批复精神作为发展宗旨,以在园高校服务需求和属地发展需求为动力,不断深化“智汇城”内涵,高质量建设园区、高水平管理园区、高标准服务园区、高科技汇集园区,以校企合作为主要实施路径,致力打造智汇城科技产业集群。至2012年底,高教园区管委会引进智囊机构——校企金联信息技术研究所,立足于高教园区的战略规划及发展定位,搭建各种条件平台。此外,为进一步推进园区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良乡高教园区管委会联合入驻高校和企业,共同发起成立北京校企合作促进会。同时,园区管委会领导到各高校走访,就校地科技合作相关事宜进行座谈,以快速推进孵化器、科技创业示范基地等项目的建设。

在政策体系方面,园区管委会结合园区汇智引资实际,制定促进园区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并依据《房山区“十二五”规划》对园区的发展要求,制订了“1551”产业促进工程行动计划,即在未来五年内,争取做到在园区内孵化项目100个;转化高校科技成果落地50项;吸引智慧产业50家(包括文化创意产业、智慧服务产业、科技企业总部、研发基地);汇集100名知识型(智囊)、技术型(科技、工艺等专家)和经营型(企业家、管理人才)高端人才,力图为转型打下坚实的基础。

《投资北京》:如何看待良乡高教园未来的发展前景?

第9篇:学校驻科行政工作计划范文

根据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在全省开展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和命名表彰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双拥工作水平,迅速在全县形成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新热潮,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新一轮双拥模范县创建为契机,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努力提高我县双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巩固发展我县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2014年,实现省级双拥模范县“四连冠”一举达标。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动员阶段(2014年元月1日—6月10日)

制定《__县2014年双拥工作要点》和《__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各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双拥办公室以及各双拥工作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制度。5月中旬,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安排部署创建工作;6月上旬,县委、县政府召开“__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动员大会”,掀起创建热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6月11日—8月31日)

各镇、各部门、各驻__部队对照创建任务,做好创建工作分解落实以及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考核点准备等工作。

1.强化工作措施

(1)要把双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把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党政军组织和领导工作之中。

(2)县委、县政府要认真落实党委议军、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做到会议、活动有记录。

(3)县委、县政府领导每季度至少与联系部队联络一次。

(4)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时报送本单位年度双拥工作计划、总结和领导述职报告。

(5)各镇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6)村(社区)、厂矿企业、部队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服务组织,开展经常性活动。

2.突出国防和双拥两大主题教育

(1)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为重点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宣传、教育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文广局、各驻__部队、各镇

(2)着力做好双拥宣传工作,持续办好国防双拥知识讲座和双拥专题节目,开展文艺进军营及电影周等活动,在全县播放军事题材影视片。县电视台在8月份和9月份滚动播出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县“四连冠”宣传片。重点宣传报道双拥工作经验、典型人物及有影响的双拥活动,努力提高我县双拥工作知名度。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驻__各部队、各镇

(3)2014年7月10日前,在县城和各镇重点路段或商业区制作大型双拥固定宣传标牌,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市容园林管理局、各镇

(4)依托烈士陵园、纪念馆、国防教育活动室、民兵之家等红色教育基地,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地方支持部队和部队服务“第二故乡”的自觉性。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驻__各部队、各镇

(5)把国防教育列入党校教学计划,以《国防教育条例》、《兵役法》和《军事设施保护法》为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国防知识教育。每年组织一次国防形势报告会。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县人武部

(6)教育部门要把国防教育纳入全县中、小学生教育内容,积极开展国防教育活动;驻__部队要积极帮助县内中、小学生搞好军事训练,增强学生国防意识。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团县委、驻__各部队、各镇

3.互办实事好事

地方为部队要办的七项实事

(1)积极探索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新路子,大力支持部队开展军事斗争准备。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镇

(2)广泛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法律等拥军活动。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教体局、县文广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各镇

(3)积极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

(4)根据中央政法委、总政治部《关于加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机制,依法优先、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维权案件和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有效保护军事设施。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5)大力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按照有关规定减免配套费用,优先安排、满足部队粮、水、电、暖等需求。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粮食局、县供电分公司

(6)在车站、医院、旅游景点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置“军人优先”“军人窗口”或“军人免费”等标识,积极主动提供服务。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文物旅游局、太白山旅游区管委会

(7)以省军区“强军优属办好九件实事”和省民政厅“十项活动”为重点,不断加大惠军力度。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人武部、县民政局、各镇

部队为地方要办的七项好事

(1)制定拥政爱民计划,服从地方政府统一规划,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2)积极支持地方政府保障水资源科学安全利用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拆除改造燃煤锅炉、关闭自备井等工作任务。

(3)把扶贫帮困、助学兴教纳入援建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援建贫困学校,积极开展结对助学和送温暖、献爱心等捐赠活动。

(4)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积极开展共建平安校园、平安社区、平安镇街等活动。

(5)积极参与“四创三迎两提升”活动,进一步扩大“国防林”、“双拥林”、“民兵林”建设规模,绿化美化驻地环境。

(6)配合做好宝鸡市文化旅游节暨太白山开园旅游文化活动周等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值勤工作。

(7)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

4.落实各项政策法规

(1)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各项优抚政策,积极探索“优先+优惠”、“普惠+优待”、“保障+发展”三位一体优抚工作新模式,全面提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质量和水平。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各镇

(2)落实军人优待政策。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现役军人按规定减免文物、旅游景点参观费用;路、桥、停车场对执行公务的军车免收通行费和停车费。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物旅游局、太白山旅游区管委会

(3)做好部队转业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及军人子女入学等五项安置工作。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编办

(4)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和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提高红色旅游质量和水平。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文物旅游局、县编办

(5)严格落实征兵政策规定,保证兵员质量,无违纪和责任退兵。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各镇

5.开展经常性双拥活动

(1)引导军民积极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文明镇村、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不断提高军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精神文明建设质量。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各镇

(2)坚持“八一”、国庆、春节走访慰问部队和优抚对象,组织召开“八一”军政座谈会、国防教育讲座等丰富多彩的双拥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双拥办、各镇

(3)重点抓好军、警、民共建一条街、共建文明学校、共建新农村示范村等创建活动,做好共建公约、制度、活动档案资料收集保存工作。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驻__各部队、各镇

(4)积极推动双拥工作向“两新组织”及窗口服务单位行业延伸,开展经常性军警民联防联治活动。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工商联、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各镇

(5)“八一”前,县双拥办负责组织召开县级双拥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评选并上报省、市、县先进集体和个人。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驻__各部队、各镇

(6)继续组织全县党政机关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一帮一”、“多助一”结对帮扶活动,动员社会力量,为优抚对象多办实事、好事;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驻__各部队、各镇

6.融洽军政军民关系

(1)各级党委、政府和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拥护军队、尊重军人。驻地官兵要尊重地方政府,把驻地当故乡,热爱人民,支持地方工作。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建设和军政军民团结的政策、法规,完善地方性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公约、规定。

(3)加强军地协作,有效保障我县政治安全。积极预防、妥善解决军地矛盾纠纷和涉军上访。凡出现引起社会不稳定的较大军地纠纷的,各镇政府要及时处理和上报。

(三)迎接省检阶段(2014年9月1日—12月31日)

1.由县文广局负责,县民政局、县人武部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由县电视台拍摄一部反映全县四年来双拥工作成果的专题汇报片。

2.由县双拥办负责做好考察点准备工作。

3.由县双拥办牵头,起草汇报、申报等创建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建工作由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政府和驻__部队要把双拥创建工作作为事关全局、涉及长远的大事来抓。及时制订创建方案,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一举成功。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动员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创建工作目的、意义、任务、要求,形成举县一致开展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保障,扎实推进。要切实加强双拥工作力量,保障创建经费,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实现创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