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消防安全管理范文

消防安全管理精选(九篇)

消防安全管理

第1篇:消防安全管理范文

一、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5.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6.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7.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8.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9.消防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每个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保障消防安全。

10.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行消防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

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

1、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标准规范,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3)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6)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施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8)配备、充实消防安全专业人员,保证消防安全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消防安全专业队伍。

9)公司内实行的各级承包合同中,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消防安全技术指标、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消防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10)重视和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安全和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11)消防安全责任人不在时,由者负责。

2、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的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组织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消防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9)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0)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消防安全技术方案。

11)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1)副总经理在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管理、改进员工的劳动条件和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业卫生状况。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并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4)对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和考核。

5)组织消防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6)抓好安全生产的奖惩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审批特殊动火证,组织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4、部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部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1)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2)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3)参与制订、修订和审订本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消防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4)协助总经理组织消防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消防安全防护装置。

5)员工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5、车间消防安全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车间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生产法规、管理制度、规程和标准。

2)组织制订、修订车间消防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各种消防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消防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车间级消防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作业证。

5)在各个生产活动环节中,必须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安排生产任务时做到“五同时”,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其它工作的关系。

6)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器具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消防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7)在组织编制车间检修计划书的同时,必须包括检修安全措施的内容。车间主任同时负责车间检修消防安全的组织管理工作。

8)建立、健全车间消防安全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消防安全员的工作。

9)组织、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0)定期召开车间消防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车间有关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布置、督促、考核各项消防安全活动。

11)车间主任不在时,由者负责。

12)副主任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13)车间工艺员、设备员、其他管理人员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6、工段长消防安全职责

1)组织工段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组织班组(工段)级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技术考核。

3)搞好本工段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安全装置、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4)组织、参加事故的调查,浇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5)搞好本工段的消防安全生产竞赛和各项活动,维持本工段的正常生产秩序。

6)对本工段的检修作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7、班组长消防安全职责

1)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组织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及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实习工作。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消防安全,班中检查消防安全,班后总结消防安全。

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消防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协助监督检查在本辖区施工检修人员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岗位安全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保持完好。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8)认真做好班组消防安全台帐及班组消防安全活动的记录,组织班组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创建安全合格班组与标准化安全班组。

9)保持作业场所和岗位的整齐、清洁、卫生,搞好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

8、车间安全员职责

1)车间消防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规程及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消防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订车间消防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班组消防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员工消防安全思想、消防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抓好创建合格班组和标准化安全班组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常规消防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和台帐记录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负责对新调入本车间的人员(包括培训人员、临时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对本车间的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抓好安全考核和发放安全作业证工作。

11)协助车间主任做好检修安全工作,负责车间检修、抢修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办理有关现场安全作业证,并进行检查与监督,保证检修安全。

9、班组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2)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提出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

3)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4)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5)加强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遇有违章或险情,应立即制止和处理,并向领导报告。

6)本班组的任何事故,要及时掌握了解情况,迅速向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10、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参加消防安全活动,学习消防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标准。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运行和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等情况。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不能排除时要立即向领导报告。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器材、消防器材。

第2篇:消防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一、前言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高校安全更是重中之重,是所有教学和科研工作发展的根本,也是能够顺利培养出四有新人的保障,更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安全是安全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所有的高校都在不断扩招,规模也相应随之扩大,但学校管理的方式没有改变,跟不上发展的形势,特别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尤为突出,俄罗斯友谊大学火灾、上海商学院火灾都给我们留下了十分惨痛的教训。一所高校就是一个浓缩的社会,校园里不仅有图书馆、礼堂和实验室,还有很多满足在校师生的生活场所,如商店、浴室、食堂和宿舍等公众聚集场所。因此,在加大高校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如何维护好校园消防安全,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是消防安全工作者高度关注的问题。

二、现代高校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1.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消防宣传工作在校园中还有很大的开展空间,很多师生的消防意识和消防知识还有待完善。目前大部分学校没有在课堂中设置消防安全方面的内容,很少组织师生进行灭火演练和应急疏散等方面的培训,使得很多在校的师生发生火灾时不知道如何去应对?如何灭火、如何逃生、如何去解救被困人员?

2.用火用电管理不到位。很多学生为了自己方便,在宿舍中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停电时使用蜡烛照明,卧床吸烟,乱扔烟头等一系列现象都有可能引发火灾。

3.安全疏散通道管理不到位。高校中的图书馆、食堂、宿舍和自习室等场所在建设时虽然设置了足够的安全疏散通道,但很多高校为了节约人力成本,都没有将通道全部打开,只是打开一两个通道供学生使用。这些场所在没有发生险情时都极容易被忽视,然而一旦发生火灾,这么多人员仅靠一两个安全通道进行疏散,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4.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现代高校中虽然都不同程度的建立了一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随着学校的发展,制度的建立和修改工作相对滞后,很多高校没有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有些高校即便制定了也仅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只是为了应付消防监督部门的检查,多半没有认真执行,导致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一些死角。

5.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善。很多高校在建设时虽然配备了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但由于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没有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维护保养,使消防设施设备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造成许多消防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现状。如室内消火栓箱内无水枪、水带,灭火器过期失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失灵等。

三、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1.建立相关组织,明确责任。随着高校的发展,以前松散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高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组织,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如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学校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相关事项,安排部署下阶段的防火工作。成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组织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开展消防业务训练,不断提高组员的消防业务能力。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职消防人员和兼职消防人员,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层层管理,做到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2.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管理。高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发展情况,有预见性地建立健全适合本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切实落实,是做好学校防火工作的基础。如建立数据准确、内容全面、分类科学的防火档案,是拉动防火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措施。建立并落实《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是做好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建立针对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餐厅)、教学楼、体育场(馆)、会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是确保上述场所发生火灾时减少人员伤亡的有效措施。建立并实施《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能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整有效。建立并执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防火巡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校园安全[1]。

3.加强消防培训,提高意识。高校应结合自身情况,定期、分批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其防火、灭火和火场自救逃生的能力。如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增加一定课时的消防知识课程,系统讲解消防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消防安全素质。聘请消防专家开展专题消防知识讲座,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对平时容易忽略的致灾因素的解析,让广大师生员工脑海中紧绷消防安全这根弦。定期组织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发现火灾隐患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在实战中检验相关人员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随时提醒广大师生员工遵守消防安全规定[2]。

第3篇:消防安全管理范文

居民防火公约

一、自觉遵守社会消防公德,不人为留下火灾隐患,配合社区消防管理,参加社区消防活动。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防止气体泄漏,用后要随手关闭气源阀门。钢瓶、减压阀、橡皮管和灶具连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烧煮东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发生事故,临睡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气源。

三、安全使用家用电器,不用劣质的电器产品。电炉电熨斗等电加热器具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置于安全地方。

四、燃油、燃气助动车(摩托车)停放于安全地方,储油器具、储油点要安全可靠;不乱扔烟蒂,不躺在床上吸烟;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玩火。

五、关爱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防止发生意外火灾事故。

六、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在楼梯、走道等公共部位堆放杂物,保障安全出口和通道畅通。

七、不损坏、挪用、圈占、埋压消火栓、水喷淋、水带、水枪、灭火器、自救逃生器和逃生绳等公共消防设施、设备。

八、制止身边发生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并向居委会或派出所举报;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报警。

九、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购买伪劣烟花爆竹。

十、不在楼道内、步梯间、首层门厅、靠近燃气管线的位置为电动车充电。

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一、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社区内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内容,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三、社区消防教育活动室要经常向社区居民群众开放。

四、社区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五、社区发生火灾后,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社区单位参观火灾现场,用活生生的教训,教育居民群众。

六、针对本社区的实际,开展社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八、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辖区内外发生的火灾及时向居民告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社区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社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社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三、社区内的单位和应认真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四、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五、检查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六、检查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告知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公*派出所报告。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发出消防检查意见书或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落实整改措施。

二、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接到社区消防组织的整改意见书或建议书后,及时制订整改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

三、社区消防组织应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并在业务上给以指导。

四、对一时整改不了的火灾隐患,应填写《火灾隐患跟踪报告表》,每月向上一级社区消防组织报告备案。

五、社区消防组织对火灾隐患整改对象的跟踪督查和业务指导应当做好记录,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应予保存。

六、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

消防工作例会制度

一、社区各级消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解决社区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重大问题或突发性事件,各级消防组织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和措施。

二、社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定社区消防计划,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布置近期消防工作。

三、社区消防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要求,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四、小区消防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消防工作会议,向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社区单位等通报社区消防建设情况,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社区的消防自我管理体系。

六、每次消防会议都要做好会议记录,遇重大问题可发会议纪要。

弱势群体消防监护制度

一、社区内的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人员,应作为消防安全弱势群体的管理对象,加强重点监护,形成街道(镇)、居委会、家庭、邻居、朋友共同参与的消防监护网络。

二、消防安全弱势人员的家庭、亲属是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直接监护者,应采取各种措施,阻止弱势人员违反消防法规行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弱势人员的周围邻居、朋友要经常细心留意他们的行为,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不要玩火、不要卧床吸烟,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街道(镇)、居委会应落实专人,对弱势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并建立消防安全联系卡,经常与监护者、邻居等进行沟通,了解其行为动向,以利于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燃。

五、发现弱势人员有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当无法阻止时,要立即向公*派出所、居委会等报告。

六、弱势人员家庭的门口可张帖醒目标志,有条件的可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提醒周围居民注意其消防安全行为。

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制度

一、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应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应包括: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分工、人员疏散路线、灭火措施和疏散措施,做到定人、定位、定职。

二、参加演练的居民群众应了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熟悉安全出口位置和数量、疏散逃生路线和方向、逃生设施位置、灭火器材摆放位置,并要掌握使用消火栓、消防水带和预防烟气侵害的方法。

三、街道(镇)、公*派出所和居委会等部门要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四、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要定期组织居民群众进行演练,通过演练不断修改、完善预案。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一、物业管理企业要对本管辖范围内或受委托管理的公共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镇)和居委会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简易水喷淋、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灭火器材、逃生设施等消防设施的原理、性能和维护要求。

四、每年对市政水源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水喷淋管网上的阀门、喷头和压力表作一次检查,并打开末端放水阀,释放锈水,防止管网腐蚀而影响喷淋头正常工作;每季度对火灾报警设施联动功能进行一次检测和试验;每季度对消防水带、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灭火器材等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五、消防设施发生故障,需停水抢修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告知居民。

六、每次检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都要进行记录,并对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购置时间、有效期限等登记造册,建立档卡。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圈占、埋压、拆除、损坏、停用、挪用消防设施或器材。

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制度

一、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防止气体泄漏,用后要随手关闭气源阀门。钢瓶、减压阀、橡皮管和灶具连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烧煮东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发生事故,临睡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气源。

二、安全使用家用电器,不用劣质的电器产品,不乱接乱拉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吹风等电加热器具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置于安全地方。

三、燃油、燃气的助动车(摩托车)应停放于安全地带,储油器具、储油地方应安全可靠,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四、使用油漆、香蕉水等危险物品时,应开窗通风,落实安全措施,使用多少购买多少,不应超量储存,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家中尽量不储存汽油、油漆等危险物品。

五、使用香烛时要有看管,防止香烛倒塌引发生事故。

六、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玩火。

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协调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

二、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居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进行考核评比。

三、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开设社区消防宣传阵地,不断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认真处理群众消防举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五、指导、督促社区消防工作站、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社区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

八、积极开展以安装简易水喷淋、逃生设施、疏通楼道、改造灶间和老化电线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社区消防工作站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精神及指示。

二、协调、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开展宣传、检查等消防安全工作。

三、设立灭火点,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疏散逃生设施,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防火档案,制定居民防火公约。

五、落实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监护措施,主动上门宣传消防常识。

六、指导、组织物业管理企业和消防志愿者、居民楼组长等开展消防宣传、检查工作。

七、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

八、认真做好以安装简易水喷淋、逃生设施、疏通楼道、改造灶间和老化电线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社区消防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积极开展小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居民防火公约,重点做好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工作,主动上门宣传教育,落实消防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二、对居民住宅楼和小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清理公共走道、楼梯上的堆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积极做好公共消防设施和灭火点上的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宣传和灭火逃生演练等群众性消防活动。

五、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维护火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建立由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和居民代表参加的义务消防队,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扑救初期火灾。

物业管理企业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检查记录。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区域内公用部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灭火和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居民和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演练。

六、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落实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承担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责,做好义务消防消防队的日常工作。

八、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灭初期火灾,协助公*消防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社区消防管理员职责

一、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社区居民、物业管理企业和社区单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灭火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能力。

三、做好消防教育室、消防宣传栏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内容的更新工作。

四、组织物业管理企业消防安全员、居民楼组长、社区消防志愿者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落实整改措施,并督促跟踪整改。

五、检查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六、经常检查辖区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和器具是否完好有效,并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八、负责制定和完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社区消防工作台帐。

社区消防志愿者工作职责

一、自觉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基本常识,提高服务社区消防的能力。

二、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消防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主动参与社区组织的“社区消防志愿者活动”等各项社区消防公益活动,积极协助做好社区消防宣传、检查等工作。

四、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夜间消防巡查、夜间消防值班等工作。

第4篇:消防安全管理范文

(一)建筑结构存在隐患。建材市场经营方式主要是零售兼批发,市场建筑面积大,可燃商品多,商户集中,人流密集,且建筑联体,存在大量火灾隐患。同时,场内商铺是二合一场所,经营仓储并存,存放的大量可燃物品堵塞了疏散通道,一旦发生火灾,人员很难进行迅速疏散,容易造成严重的群死群伤事故。

(二)违规违法行为常见。市场经营户不遵守用火用电制度,私拉乱接电线,临时线路混乱,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且电器线路和电闸箱下堆放各种可燃物品,一旦发生电气线路短路或打火极易造成火灾。此外,市场内吸烟屡禁不止,使用液化气、电饭煲做饭和电暖器、炉火取暖等动态违规行为较普遍,极易引发火灾。

(三)防火等级不达标。市场建筑的结构和耐火等级、消防给水等方面与现行规范不一致,使用的材料不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的要求,致使建筑物的耐火极限降低,一旦着火极易形成火烧连营局面且难以控制。

二、规范设置市场消防设施,保障市场安全运营

多数市场在创业发展初期,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从而造成一系列先天的消防安全隐患。随着建材市场的逐步发展,规模扩大,人流增长,效益提升,对市场的消防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市场举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安全意识的提高,也迫切希望市场的消防安全能够提升。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依据有关消防法规与规定,通过规范和改善建材市场消防设施,是提升市场消防安全系数,保障市场安全运营的基础举措。

(一)规范布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是扑救火灾的重要消防设施之一。其主要作用是控制可燃物、隔绝助燃物、消除着火源。其可以供消防车从市政给水管网或室内外消防给水管网取水实施灭火,也可以直接连接水带、水枪出水灭火。消火栓犹如一个军人,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救火取水控制设备,一旦出现火情必须满足消防部门取水灭火要求,如果条件允许市场内应当建设消防水量为480m3储水池及泵房一座,两路供水,以确保消防应急用水。

(二)顶额配置灭火器。灭火器是“把火灾消灭在初期和萌芽状态”的有力工具。在火灾的初期对于火灾的扑救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灭火器的体积小、质量轻、成本低,且灭火器的配置比较方便,操作管理相对简单,可以快速的使用,能在火灾的初期达到快速灭火的效果,因此在火灾扑救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正确使用灭火器,提高在火灾扑救中使用效率,对于降低火灾人员和财产损失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和防火卷帘,安装智能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和防火卷帘对阻止、防止烟、火的扩散和蔓延,减少损失起着重要作用,起到防火分隔的目的。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目的,就是及时发现火灾,第一时间采取灭火、疏散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火灾带来的损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建筑消防设施中非常有效的自动消防设施,在应付火灾的诸项措施中是对控火、灭火比较有“特效”的系统,自动化灭火方式,可以把大量人工从这个危险的行业中解脱出来,并且自动跟踪火势,形成对火势的包围分隔,它充分利用了消防原理中的时间因素,快速反应实施灭火,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其它系统无法比拟。

(四)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行之有效的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逃生、救灾等的必需设备。建材市场是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如果没有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人们往往因为看不清方向,找不到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而发生相互拥挤、碰撞、摔倒和踩踏事件,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应急照明就可以在发生火灾时提供足够的光照度及照明时间,及时有效的疏导现场人员安全迅速的撤离火灾现场,对人员疏散、抢救财产、消防救援工作,都有重要的作用。

三、全面落实各项措施,抓好市场消防长效管理

保障建材市场的消防安全不仅要从健全消防设施设备等防火基础“硬件”上下功夫,消除先天性不足,更重要的是从消防安全的“软件”上加强管理,建立消防队伍,组织日常巡查检查,抓好隐患整改,强化应急演练,充分落实各项具体措施,确保市场消防安全长治久安。

(一)、建立市场消防队,配备专职防火人员,抓好消防管理队伍建设。

1、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灭火演练。市场要按规定配备专职防火人员,专职防火员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组建由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户组成的市场义务消防队,严格按照制定的灭火救援和紧急疏散预案进行业务训练,切实熟悉市场的周围环境、道路、水源等情况,并按制定的预案实地演练,随时做好灭火救援的应急准备工作。

2、开展宣传教育,加强人员培训。对市场的防火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增强他们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常识,提高消防业务技能。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通过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开展消防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市场火灾危险性、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等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防火自觉性和抗御火灾的能力。

3、强化绩效考核,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市场制定的规章制度,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的责任制。市场负责人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重点突出消防安全管理,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方法对消防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与奖级挂钩。考核内容包括岗位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四个能力”是否具备等。考核方法可以是书面考试、口头问答,也可以是实战操作、消防演习等多种形式。

(二)、认真组织防火检查,积极整改火灾隐患,做好市场消防日常长效管理。

1、“查”。要清醒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克服思想上的麻痹大意,落实有效措施,强化排查整治,真正做到隐患治理不留死角。建材市场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与器材是否到位及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疏散情况、重点工种人员消防知识的熟悉程度、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等方面。

2、“管”。市场管理者必须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组织力量予以整改消除。建材市场内寸地寸金,但会经常出现阻碍、损坏消防设施的违规行为。如有的经营户擅自将安全出口遮挡或者占用通道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畅通;有的遮挡消火栓、灭火器材等。为此,市场方面要加强对经营户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门前三包”,有效防止乱堆放、乱搭建、乱停车,使市场管理规范有序,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对个别屡教不改的经营户要按照市场相关制度和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扣罚信用保证金和信用分,甚至终止合同清除出市场,绝不姑息迁就。

3、“改”。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火灾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实地排查,市场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小组及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及防范责任人,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立即整改或停用。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各小组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处置能力,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1、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重要性和必要性。建材市场的建筑空间大、堆放的可燃物品多、着火源多,火灾荷载大、蔓延快,人员密度高、流动量又大,火灾危险性很大。无数实例说明,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市场正常的生产和经营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结合建材市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学会应对和处置突发火灾事故的方法,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措施,避免火灾来临之时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火灾危害。

2、科学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1)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指挥;(2)灭火行动组负责扑救火灾,启用单位内部消防灭火器材,利用干粉灭火器和水进行扑灭,救护被困人员;(3)通讯联络组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4)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5)安全防护组对现场救出的伤员进行现场救护,对伤势严重的及时向“120”急救中心呼救。

3、应急预案与演练应着重把握两个关键点:一是立足于初起火灾的迅速扑救,二是贯彻“救人第一”的原则。每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重点部位应不少于二次,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四)精心维护市场配置的消防设施,时刻保持“临战状态”。

1、消防设施维保的重要性。消防设施在使用中受环境因素、管理不善人为损坏等影响,存在自然老化和耗用性老化情况,导致设施运行的可靠性受到影响。消防设施能否正常运行,直接关系到火灾发生时能否及时、快速、高效地投入使用并准确进行救援,为人员疏散和防火分隔创造便利条件。因此,为提高市场自身应对火灾的能力,加强对市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意义重大。

2、认真做好消防设施维保。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建材市场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查,是长期不辍的事情,要想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保证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就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实际工作中,对消防设施进行主动检测维护,始终保持设施处于完好有效的准工作状态。有的市场消防设施比较多,一次检查完有困难,可以采取定期分批、分类定点等多种检查的方式,确保一个周期内检查涵盖全部消防设施设备。

3、组织开展维保教育培训。市场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如果业务水平较低,不熟悉设备性能、系统操作和消防作业流程,会严重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为此,对从事维护保养的技术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加强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业务水平。此外,有些消防电子产品需要较强的技术支持,生产厂家应为用户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作为用户的建材市场也可以将这部分工作请专业单位进行维保。

第5篇:消防安全管理范文

摘要:本文通过对国内部分省市的燃气安全管理监督部门、高等院校、科研设计单位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燃气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及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对目前我国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主题词:燃气安全管理消防保证体系存在问题1、概述我国目前使用的燃气主要有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三个大类。燃气产业的发展领域大致分燃气汽车、城市燃料、燃气发电、基础化工四方面。随着燃气事业日新月异的蓬勃发展,生产与消费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场所越来越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现有的安全管理机制已跟不上燃气事业飞速发展的步伐。在政策、法规、标准及规范等方面的不同步、不配套等落后弊端也凸显了出来。近年来,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火灾、泄漏与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层出不穷,其等级与数量也不断上升,如98年3月西安液化气球罐泄漏、爆炸事故等,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也给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从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燃气事业的推进与发展。因此,理清当前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有关部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新体系时提供参考依据,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正是从消防的角度,系统地对当前我国在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和论述。2、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现状根据1991年3月30日由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联合的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部门是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督部门,劳动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察部门和压力容器的主管部门。作为消防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的业务,主要涉及:参与制定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执行;负责相关消防产品的检测认证;对燃气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上的相关场所、管线、设备、用户进行防火监督管理;参与燃气灾害事故的处置;日常的消防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我国目前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有三个,即《消防法》、《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的消防法规和规章非常多,如《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各省市的《燃气管理条例》等;以及众多的产品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规范,如《城市燃气设计规范》、《汽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设计规范》等。为了帮助工程监督、检测从业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3、我国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涉及规划、设计、建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日常维护及应急处理等环节,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分析、组织专家研讨,以及对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和黑龙江等地的调研,就目前我国在燃气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1)安全管理机制不适应燃气产业市场经济发展燃气产业涉及建设、能源、交通、劳动安全监察、农业等各管理领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也涉及公安消防以及上述各主管部门,目前由中央和各地方的上述部门颁布有关政令,对燃气实施安全管理。但地方与中央以及地方各部门之间的政令协调难度较大;同时我国南方和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用气差异也较大,要求同一种安全管理机制或法规有时势必造成诸多不适应。第10号令第四条明确了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和公安部分别负责安全监察和消防监督,因此,各省市的燃气安全工作应当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但是,各地建设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经常性协调,使得各地区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够。从调查情况来看,全国大多数大、中型城市都在建设主管系统设立了燃气管理办公室或者燃气管理处,但由于受人员编制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部门履行着行业管理的职能要大大多于履行安全工作职能,有的办公室只有几个人,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根本没有精力通盘考虑安全管理,而把安全管理的职能依托于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察等监督部门,或者让燃气供应单位自行强化安全管理。此外,随着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我国的燃气事业将得以迅猛发展。而国际上通行的由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保险业、企业主等共同参与进来的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社会化模式尚未形成;另一方面,政府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公安消防部门被动地大包大揽式的消防监督检查,难度将越来越大。2)法制建设滞后我国目前燃气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设力度明显不够,现有的法规严重滞后,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1)法规制定滞后。我国目前执行的较权威的燃气规定只有1991年的第10号令,该规定对燃气的安全管理只提出了原则意见,相关的法律责任也不够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弹性太大,有一定难度。而且该规定至今已有10年,其间的经济体制、市场发展和行政部门的变化很大,迄今尚未进行修订。(2)各地管理法规不一。全国各地为了加强本地区的燃气管理和安全工作,又在第10号令的基础上制定了各种各样的燃气管理条例、办法。但由于各地方使用的燃气的种类、数量、地理环境等情况不同,所制定的法规也存在较大的差异,造成全国燃气管理没有较为统一的管理模式,管理多头,职能重叠,监督与管理的界限不明确,使得许多安全隐患无法得到及时整解。(3)政出多门、缺乏协调。不同部委的法规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给具体执行部门带来诸多管理上的不便。例如:1998年由建设部独家的第62号令--《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中"城市燃气安全"一章的多项规定与10号令有较大出入;关于轻烃燃料(碳5),农业部等七家单位联合发文要求大力推广使用这种新型燃料,而公安部等三家单位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也曾联合发文禁止在城市使用这种燃料。这些法规的前后不符或自相矛盾,使得基层管理监督部门无所适从、难以把握,最终造成各部门推卸责任,管理上陷入混乱。(4)政府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关系重大,国外燃气行业的经营者不敢以身试法,严格的法制管理将使违法经营者损失重大以至破产。我国目前对燃气行业违章经营的主要手段之一是下达整改通知或罚款,其罚款力度远不足以震慑违法经营者,此外罚款往往上下幅度甚大,且无配套实施细则,使执法操作难以把握或效果不理想。3)规范、标准不健全燃气行业设计规范和相关产品标准是设计、施工的技术依据,是燃气安全管理的技术法规。而现行的技术标准存在多方面问题:其一,制定的年代比较晚,同时为了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规范的内容也就是当时实际操作的翻版,先进的技术内容少,无法体现通过提高燃气设备设施本身的高技术含量来实现的本质安全的指导思想;其二,技术规范修订的周期较长,与迅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和城市环境不相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所带来的新措施无法在实际应用中找到法律依据。其三,主要技术指标缺乏科学依据。如在关键的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问题上,俄罗斯地广人稀,至今仍沿用加大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这种消极防护观念,在规范标准中较少强调科技含量和质量等技术措施,来保证燃气设施自身的运行安全。我国现有标准规范的制定中较多沿用这种理念。然而该理念并不适应我国,特别是大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的燃气建设的发展。一是上述地区宝贵的地皮很难实现这种远距离的安全隔离设计;二是一旦高压燃气设施发生爆炸,一、二百米的安全距离也无法保证安全。而欧美、澳洲和日本等国则采用高技术含量以确保安全,标准规范制定部门的科研和实验基础较强,他们以实验数据为依据确定保证安全所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并根据不同地区级别和技术措施来确定不同的安全距离。其四,一些重要的燃气设施标准与工程规范尚缺,如《城市超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范》、各类燃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此外,燃气用胶管的质量和老化问题、家用燃气报警器等技术,至今尚无定性和定量的使用概念。4)设计、建审和验收的可操作性不强由于规范标准不健全,弹性大,给设计、建审和验收带来操作性不强的弊端。作为设计部门,在业主控制投资的要求下往往难以采用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及措施来确保燃气设施本身的安全,一旦难以达到安全距离的规范要求,只能采取有关部门协调的办法,而这种协调往往缺乏实验技术依据。目前燃气项目的建审主体为公安的消防部门,鉴于燃气设施的工艺流程和专业设备的复杂性,消防部门的专业水平远低于燃气行业的技术管理部门,其建审难度较大。如北京等一些省市的消防部门认为消防部门不应承担不能胜任的技术环节方面的建审工作。此外,现阶段燃气设施中的一些重要配件材料的质量水平与工业发达国家尚存在较大的距离,如各种阀门、管道等。燃气规范标准对产品要求的不严格,将可能使一些低技术含量的配件用于燃气设施的关键重要部位,造成安全隐患。5)日常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安全问题,缺乏有效解决办法,造成日常运行管理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城市燃气管网老化现象比较严重。部分管道已连续使用几十年从未进行检测维修,其安全可靠性无法确定,随时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2)道路改造带来问题。许多城市的燃气管网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局部管道的位置发生了变化,道路拓宽及新出入口的开设致使燃气管道置于车道下方,而原有管道的基础却没有加固,防火间距不足是一个方面,更为严重的是极易造成管道受压损坏,发生燃气泄漏。此外,在燃气管道的上方搭建违章建筑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旦受建筑影响管道发生破裂,会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3)违章施工也是影响燃气管道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是燃气管道的施工质量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工程层层转包,质量监理不到位,埋地管道达不到国家技术规范的规定,而且又是隐蔽工程,有些问题较难发现。二是外来施工损坏燃气管道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征求城市规划或燃气管道管理单位的意见,盲目施工,损坏管道,造成燃气泄漏,危及安全。(4)燃气管道产权归属不明。城市燃气供应系统中,从企业至用户之间的输送管线的产权归属至今未明,随之引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清。(5)居民室内装潢隐患较多。目前对家庭内燃气管道的敷设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6)液化气钢瓶管理失控,事故率高。作为取代煤炭的优质燃料,自80年代开始2Kg、5Kg、15Kg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大量进入居民家庭和餐饮行业,90年代开始在液化气经营、销售、运输等领域,恶性竞争、惟利是图情况突出,因此产生了较多安全隐患。6)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包括燃气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和公安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重点为切断气源、扑灭初期火灾、防止蔓延以及保护周围重要设施。全国在这方面的情况差别较大,如哈尔滨等地目前以人工制气为主(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用户20-30%),由于几十年的经营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各级消防部队的灭火技术装备也较先进,一旦发生事故,企业专职消防队、公安消防队以及医疗救护三方在事故现场有效地配合,事故处置成功率较高。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随着近年来城市煤气向石油液化气、天然气转变的势头不断增强,事故发生频率较高,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其中包括企业抢险和公安消防的现场检测、堵漏、个人防护等技术装备的配备、以及消防站的规范设置等等,许多地区消防部门到事故现场受掌握资料和装备的制约,不能及时查明情况,处于盲目状况下,难以决定正确的战术,1998年西安"3.5"爆炸事故就是明显一例。此外,我国公安消防实行兵役制,消防战斗员服役2年,其技术水平的积累难以适应复杂的燃气事故现场。鉴于现场泄漏气体品种、浓度、设备流程、容器压力难以清楚,消防部门在事故现场仅能起到抢救人员和冷却保护的有限作用。7)培训不规范、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首先,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是杜绝人为燃气事故的关键。随着燃气行业多种经营体制的发展,出现了两头重的现象:一是规范经营的大型企业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内外的严格监督管理下,对操作人员的培训较为严格,二是部分经营不规范的中小型企业,单纯追求企业效益,严重忽视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其次,从事燃气经营的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还不够高,有些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就上岗,或没有定期复训,对安全知识尤其是消防安全知识知之甚少,没有能力发现安全隐患,更不用说向用户宣传安全知识。此外,全国有很多地方都没有专门的专业培训机构,各地区操作人员培训情况差异很大,有的搞形式主义,开两天会就发证书,或者以盈利为目的搞各级重复培训。不同部门基于各自安全责任或经济利益,多头培训、一岗多证现象严重,一些培训单位的资质无权威部门认可授权,而燃气经营单位受条件和水平限制,对自身的安全培训只是走过场。8)保险行业尚未介入消防安全管理国外保险业作为与风险直接发生经济效益关系的市场经济实体,在介入燃气行业各运行环节的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实施保险。保险公司与业主、政府防火部门三者相互需求,相互保障,相互制约,成为燃气安全运行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我国目前保险行业尚未真正以市场经济模式操作,参与燃气行业风险评估和安全运行管理监督的意识淡薄,只是关注"?quot;受保规模的业务扩大,同时希望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对产业的消防安全监督,侥幸地降低或避免所应承担的理赔责任。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外保险业不可避免地要介入到我国的各行各业,我国的保险业也必将改变运行模式,顺应国际形式。4、结束语在撰写本文之前的调研过程中,得到了公安部消防局科技处、上海、四川、广东、黑龙江、北京、深圳等地的消防总队、支队、建设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和本所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谨向所有提供帮助的各方人士深表谢意!5、参考资料[1]《落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精神,巩固清理整顿城市燃气市场成果确保燃气安全》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杨鲁豫2001.8.9[2]《强化行业管理,确保燃气安全》河南省建设厅2001.8.9[3]《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公安部、劳动部(第10号令)1991.3.30[4]《中国城市燃气事业现状及发展前景》中国城市煤气协会张永革[5]《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海南省建设厅[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4.29[7]《上海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1999.2

第6篇:消防安全管理范文

忻州市共有各类旅游景区景点294处,其中,世界文化景观遗产1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处,部级自然保护区1处,部级森林公园4处,部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4处,初步形成了以五台山为龙头的五大旅游景区。

2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面临的压力

虽然近年来忻州市旅游景区未发生亡人火灾,但笔者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其消防安全管理形势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建筑耐火等级低

忻州多数旅游景区的建筑为砖木结构,一旦发生火灾,如果初期扑救不及时,导致火灾迅速蔓延,承重构件将失去承重作用,势必会造成整幢建筑烧损、烧毁和坍塌,还有部分建筑室内散热差,温度升高快,容易引起轰然,扑救相当困难。受当时建筑艺术等局限性的影响,多数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足,建筑物之间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有些建筑物甚至紧密相连,一旦发生火灾,毗连的建筑会很快形成大面积的燃烧。

2.2各类致灾因素多

部分景区内饭店、居民客栈、副食品商店等各类营业性场所数量过多,电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大量使用,用电负荷大,加上大部分居民电线等线路均直接铺设在建筑的梁、柱上,无穿管等保护措施,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另外,部分寺庙古建筑普遍存在点油灯、点蜡烛、点香等宗教活动用火,寺庙殿堂内存放着大量香烛、蜡油等易燃物品,火灾荷载大。

2.3消防基础设施差

虽然大部分旅游景区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应急照明灯、消防安全标志,但仍然达不到基本的逃生自救条件,对于大面积的木结构建筑群,无法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还有部分场所虽然安装了简易报警、简易喷淋系统,但受梁、柱及自身结构的影响,火灾探测报警装置误报率高,作用不明显。

2.4发生火灾后扑救难

部分寺庙远离消防队站,自身消防力量缺少,一旦发生火灾,得不到及时扑救。例如五台山风景区古建筑群内多数道路曲折狭窄,车辆无法进入,即使车辆能勉强通行,也不能采用运水供水的方式扑救火灾。此外,由于处于低温严寒地区,冬季最低温度达到-38℃,天然水源封冻,灭火用水严重短缺。

2.5发生火灾后疏散难

五台山作为国家5A级旅游场所和青庙黄庙交相辉映的佛教道场,游客和信徒众多,景区内人员经常处于集中高峰期,大于场所实际容力。同时,由于建筑自身年代久远,疏散通道数量设置先天不足,疏散能力较差,加之建筑内缺乏有效的防排烟措施和专业的引导人员,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木质构件燃烧会产生大量的烟雾,游客对旅游环境相对比较陌生,在危急的时候容易因不熟悉环境而导致踩踏等次生灾害的发生,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2.6景区管理部门消防意识尚淡薄

部分景区管理部门不重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器材配备、维护不到位,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流于形式,无形之中给火灾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景区内部分业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消防安全,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用火用电不注意安全,人为增加了景区火灾的危险性。

3加强忻州市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的建议

3.1通过规划落实宏观的保护措施

将旅游景区消防安全保护纳入城市、城镇建设和改造的总体规划,结合对景区的开发利用,充分考虑和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改造已经列入保护和已经开发使用景区四周及内部的道路、水源等公共消防措施。以五台山风景区等一些禁止机动车进入的古建筑保护区为例,应设置可控制的活动式护栏或防护桩,保证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辆能顺利进入景区内扑救。另外,要加快古建筑内室内消火栓建设,依水而建的古建筑应在便于消防车停靠的地点增设消防取水码头,并设置明显标志,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针对五台山冬季低温严寒的实际情况,设置消防水鹤,保证消防用水。

3.2提高建筑构件的防火性能

景区内耐火等级低于三级的建筑场所应在柱、梁柱、檀、椽和楼板等主要木质构件的表面涂刷防火涂料,以降低木材表面的燃烧性能,阻滞火灾迅速蔓延。在扩建、改建和维修建筑时,尽量使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材料。

3.3加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

在消防供水管道不能到达或无法安装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内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消防水龙、灭火器。在不影响原有建筑结构完整性和艺术性的前提下,选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视频监控装置,并结合古建筑的特点安装、调配市政消防设施。五台山风景区等古建筑场所应配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配备扑救古建筑火灾的高效、环保消防装备和新型灭火药剂。同时,对于地形复杂、大型消防车辆无法达到的庙宇、建筑,应配置轻型或微型消防车、消防摩托、手抬机动泵;对于部分地势高、供水困难的庙宇、建筑,应设置消防水池。芦芽山风景区、驼梁风景区、雁门关景区等易发山林火灾的景区,应配置全地形消防车和山岳救援装备。

3.4加强重点消防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对于景区内的饭店、酒吧、居民客栈等场所,要制订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的维修保养,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结合“三老”整改所有室内线路,穿管铺设,避免设备超负荷运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3.5严格落实用火审批手续

宗教活动场所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依法办理用火审批手续,并尽可能地在指定的露天场地用火。举办大型活动必须上报主管部门,同时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准进行。在寺庙举行大型活动时,消防部门应派人和消防车对重点部位死看死守,防止火灾发生。

3.6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7篇:消防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建筑结构

现阶段我国已建成的高层建筑约20万栋,其中超过一百米的超高层建筑一千多栋。随着城市化不断加快和房地产的不断升温,建筑不但楼层越来越高,而且结构也越来越复杂,这使得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等大量火灾事故表明,高层建筑着火往往容易形成重大火灾,造成多数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人和社会影响,甚至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此,科学地分析和探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结合当地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火灾扑救方案,对于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

(一)火灾蔓延速度快

高层建筑内部一般设有大量的竖向管井,如楼梯间、排风道、送风道、电梯井、排烟道等。当室内温度高于室外温度时,室内热空气因密度小,便沿着这些垂直通道自然上升,形成烟囱效应。当火灾发生时,室内空气温度的急剧升高,体积迅速膨胀,烟囱效应更加明显,每个竖向管井就像一座座高耸的烟囱,成为火势迅速蔓延的途径。试验证明,在无任何防火分隔的情况下,仅需30s左右烟气就能达到100m高楼的顶层。如果燃烧条件充分,整个建筑物会迅速笼罩在一片火海中。

(二)人员疏散途径少

一方面,发生火灾时由于普通电梯在火灾时因不防烟火或停电等原因而无法使用,大多数高层建筑疏散的主要途径是封闭楼梯,而楼梯间一旦窜入烟气,就会严重影响疏散的速度。另一方面,高层建筑楼层多,垂直疏散距离远,人员撤至地面耗时长。这些因素都给高层建筑火灾疏散带来了不利的影响。有实验表明,高层楼房着火4分钟后逃离火场的可能性很小,加上浓烟烈火蔓延升腾,使人看不清逃离的方向而陷入困境。

(三)火灾隐患复杂

首先,高层建筑由于其建筑结构复杂,设计与施工难度大,稍有疏忽,就可能留下先天性的火灾隐患。其次,高层建筑一般比较密闭,对外的通风通道少,发生火灾时,难以实施自然排烟。这给救援和扑救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障碍。最后,高层建筑内使用单位多,室内装修材料防火性能不一、日常电器用电负荷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这些都是高层建筑的后天性致灾因素。

(四)扑救难度大

由于高层建筑的消防设备、供水管道、房屋密集等原因,发生火灾时,使扑救难度增大。

1.装备不足。由于受经济和技术条件的限制,我国各城市现阶段普遍存在救援装备数量短缺、消防云梯高度不够、消防员自身防护装备不足等问题。特别是国内现有的消防云梯最高仅能达到101m,并且不是所有城市都配备有这样高度的消防云梯。一旦高层建筑的上部发生火灾,则无法从室外进行高层建筑的火灾扑救。

2.供水受限。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灭火用水量比较大,有时甚至需要达到100L/s以上。如果出现楼宇停电、消防泵失效或发生故障,室内供水系统无法满足要求时,而普通消防车向室内消防系统输水的供水高度约50m,需要由消防人员往高楼接力供水。因此,建筑的高层部分无法依靠室外消防设施协助救火。

3.作业区障碍。高层建筑周边情况复杂,缺乏展开消防行动的场地,裙楼的存在也妨碍了登高车全方位靠近着火的主体建筑;玻璃幕墙受高温火焰的烧烤,易形成“玻璃雨”,使消防人员无法靠近建筑物;燃烧时间过长,钢混和钢结构建筑均会有可能出现建筑物整体或局部倒塌现象;部分高层建筑内部消防设施不完善等都会影响火灾扑救,导致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难度的增加。

二、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设计不足

在高层建筑的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对消防技术规范了解不深、业务不扎实、知识更新不及时,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使高层建筑在图纸上就已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二)消防设施设置不完善

一些高层建筑中设置的火灾自报警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缺乏有效的维修保养,丢失损坏现象严重,已形同虚设。很多老式高层建筑通常设置敞开楼梯间或一幢建筑只有一个楼梯,仅有少部分设置成封闭楼梯间,但没有按规范设置防火门,极少设置防烟楼梯间。

(三)建筑物防火分区不规范、耐火等级低

有些高层商用建筑任意划分防火分区或者不设防火分区,因而起火后未能将火灾控制在局部区域内,阻止火灾在水平和垂直方向的蔓延。建筑外墙和内部装修大量采用可燃物,无形中使建筑的火灾荷载增大,增加了火灾扑救的难度。建筑物消防工程质量难以保证有些不法建筑商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采购一些未经质监部门认证的不合格消防消控设备、消火栓、消防水带、防火门等,以次充好,给火灾预防和扑救带来重大隐患。

(四)高层建筑内各种消防设施种类多,功能繁杂,难以掌握。

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一般是委托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物业公司人员流动较大,人员文化水平低,责任心较弱。在这种情况下,若想使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设备能够完好运行和及时报警、及时处理相当困难。

三、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一)严抓建筑设计

高层建筑存在的结构方面的火灾隐患,大多与建筑设计人员的设计失误有关。因此,为了避免高层建筑建设时带入火灾隐患,应严抓建筑的设计环节,建立工程图纸复审和责任倒查机制,确保工程设计完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公安消防部门要把好消防设计审核关、工程施工监督关、消防验收关,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随机抽查消防工程是否按原设计施工,防止开发商和施工人员随意更改设计。

(二)提高建筑结构的耐火等级

高层建筑尤其是高层人员密集场所吊顶和其他装饰材料,不准使用可燃材料吊顶,宜采用轻钢龙骨装饰材料,并应选用经过防火测试合格、核准销售的防火装饰材料和绝缘隔热材料,对原有可燃的木结构建筑和耐火极限较低的钢架结构建筑,以及可燃的吊顶等,必须进行改建,提高其耐火极限。在钢屋架和钢柱上喷涂防火涂料或敷贴防火隔热材料。安全疏散通道、楼梯间及前室、避难区等是生命之路,其墙面、吊顶、地面均应采用非燃材料装修必须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划分防火分区,进行防火分隔,阻止火势蔓延,杜绝和减少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高层建筑要根据自身火灾危险性,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按规定配置相应的灭火器具,特别是新建的高层宾馆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淋固定消防设施。避免经营单位由于资金原因,随意削减消防设施的资金投入和业务开支,致使消防设施严重不足、消防设施年久失修、灭火器具得不到更新和补充、抗御灾害能力低的现象。因此,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要定期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进行维修、保养和测试,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加强火灾探测报警技术、喷水灭火等灭火技术、烟气控制技术等高科技术的应用,提高建筑构件耐火性能的技术,使火灾在初期就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四)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制定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紧急安全疏散方案。高层建筑内设置公众聚集场所的单位,要严禁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在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在落实防火措施后方能作业。电器的使用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从事这些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工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操作训练和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第8篇:消防安全管理范文

第一条为了使易燃可燃物资免遭火灾危害,保障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法规,结合本市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新建、扩建、改建和原有的棉花、毛麻、纸张、布匹、百货、化纤、稻草、芦苇、木材(板材)、粮食等易燃可燃货物的露天仓库(以下简称露天仓库)。

第三条凡在本市新建、扩建、改建露天仓库,必须按规定向市、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办理征地、请照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私借、私租、私调、私占土地作为露天仓库。建设、设计单位,必须将新建、扩建、改建的露天仓库的总平面布置及周围环境图纸,送公安消防机关审核,经批准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原有的露天仓库,凡不符合本规定的,应限期改进,到期不改进或者无法改进的,应予停止使用。

第五条本规定由建设、设计和负责管理露天仓库的单位贯彻实施,各级公安消防机关负责检查监督。

第二章露天仓库的设置

第六条露天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交通方便、通讯条件较好、消防车能够驶到的地方。

第七条露天仓库四周和仓库内堆场与生活区之间,均应砌筑高度不低于二米的非燃烧材料的实体防火墙。

第八条在露天仓库四周内,应留有宽度不小于六米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车道。在消防车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贮量大的露天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

第九条贮量大的露天仓库,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有明火的生产辅助区和生活用房与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三十米的防火间距。有飞火的烟囱应布置在仓库的侧风地带。

第十条露天仓库堆场与其他建筑物、铁路、道路、架空电力线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露天仓库堆场应分堆垛和分组设置。每个堆垛的面积为:棉花、毛麻不得大于七十二平方米;木材(板材)不得大于三百平方米;稻草、芦苇等不得大于一百五十平方米。堆垛高度均不得超过八米。堆垛与堆垛之间,棉花、毛麻至少应留有四米宽度,其他货物至少应留有三米宽度的消防通道。分组布置时每个组的总贮量为:棉花、毛麻不得超过一千吨;木材(板材)不得超过一万立方米;稻草、芦苇等不得超过二万吨。组与组之间至少应留有十米的防火间距。

车站、码头等临时周转性的露天堆场,每个堆垛的面积不得大于一百二十平方米,堆垛高度不得超过八米,堆垛与堆垛之间至少应留有二米的消防通道,组与组之间至少应留有十米宽度的防火间距。

第三章储存和装卸

第十二条对储存的货物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新入场的货物,如发现有引起火警的疑点,应在安全地点单独存放二十四小时,经观察检查确无危险后方准入场。新的堆垛应插上明显标记,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加强监护。

第十三条棉花、稻草、麻等会自燃的货物堆垛,应保持良好通风,并应经常测量堆垛内的温湿度。发现温度超过三十八度或籽棉水分超过百分之十二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自燃起火。

第十四条堆垛应逐步采用非燃烧或难燃烧性能的防火布覆盖。

第十五条拖拉机不准进入堆场进行装卸作业,其他车辆进入堆场装卸时,应安装符合要求的火星熄灭器。船只在停靠码头装卸货物时不准生火烧饭。火车进入堆场专用线时不准掏炉灰,车务人员不准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堆场。装运棉花等货物应使用盖布覆盖。

第十六条堆场内吊装机械设备必须符合防火安全作业要求,防止产生火星,引起火灾。装过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船,必须在清洗干净后方准装运易燃可燃货物。

第四章用电管理

第十七条在露天仓库堆场内一般应使用地下电缆,如使用地下电缆有困难需要设置架空电力线的,应经供电部门同意后,方准设置,但架空电力线与堆垛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一点五倍。

第十八条堆场内接装临时电气线路,须经防火负责人同意,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临时电气线路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拆除。堆场内供装卸使用的移动电气线路,应使用绝缘良好和坚韧的橡皮保护铜芯线,并应采取措施,以防橡皮保护铜芯线被挤压或者被磨损。

第十九条堆场内使用的电灯灯头与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一米的距离;安装的防雨开关箱、接线盒,应距离堆垛外缘一点五米。堆场内严禁使用碘钨灯。

第二十条堆场内的电气设备要由持有劳动局《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的专业电工,按照电业部门有关规定负责安装,并应做好经常性的维修、检查和管理工作。严禁超负荷用电,以防电气设备起火。

第二十一条贮量大的露天仓库堆场应严格按照国家防雷规范有关规定,安装独立的避雷装置。

第五章消防灭火设施

第二十二条露天仓库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市政给水管网能够提供充足消防用水的露天仓库,应设置消防给水管道和室外消火栓。消防管道的口径应根据所需最大消防用水量确定,一般不应小于一百五十毫米。消防管道的设置应呈环状,其进水口一般不应少于两处。室外消火栓应沿消防车道或堆场内交通道路的边缘设置,消火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五十米。

第二十四条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在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不低于1公斤/平方厘米;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二支水枪同时布置在堆场内最远和最高堆垛的最高处时,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十三米。每支水枪的流量不应小于5升/秒。

第二十五条采用江河、湖泊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用水的,应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时消防用水的可靠性。可供消防车使用的吸水点不应少于二个;贮量大的露天仓库,吸水点不应少于四个。每个吸水点至少应能停靠二辆消防车。

第二十六条用消防水池作为消防水源的,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满足六小时火灾延续时间的全部消防用水量。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应超过四十八小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一百五十米。超过一千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应分设成二个。

第二十七条堆场内应成组布置酸碱、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四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三十米。

第二十八条堆场内应设置电动手按报警点,报警点与报警点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三十米。联系各报警点的消防值班室,应安装报警显示装置。贮量大的露天仓库一般应在就近公安消防队内安装直线火警电话。

第六章组织领导

第二十九条露天仓库必须有一名行政领导担任防火负责人,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指示;组织制订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明确职责,逐级落实防火任务;

(二)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员),加强管理教育和业务训练,组织职工扑灭火灾;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组织领导值班巡逻工作,防火、防盗、防止坏人纵火破坏;负责组织消防器材设备的配置、维修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警惕性。对各种专业人员和新进库工作的职工,进行专业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

第三十条露天仓库的上级主管部门及货主单位必须配备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监督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十一条露天仓库应指派专职消防人员;贮量大的露天仓库,消防机关认为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应建立消防队,并应配备消防车。

第三十二条露天仓库应按仓库职工总人数的百分之七十组建群众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都有义务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应积极开展消防业务技术训练活动,熟悉和掌握仓库内的各种消防器材。

第三十三条露天仓库应指派有关人员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开展互查互帮活动。

第七章奖惩

第9篇:消防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应用

中图分类号: TU99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消防安全保障的需要。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就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行政管理资源优势,依托街道、乡镇和居(村)民委员会的行政职能,建立健全“大(乡镇街)、中(居村民委员会、社区及物业管理单位或火灾高危区域)、小(楼院、村组、社会单位)”三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挂牌成立“消防办公室”,通过开展“网格化”划分、“网格化”达标、“网格化”排查、“网格化”宣传推动等“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做到消防工作“处处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搭建“全覆盖、无盲区、网格化”消防管理网络,有效解决公安消防部队单打独斗的局面,以网格的形式进一步落实乡镇(街)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真正进一步推进和实现消防工作的社会化。

一、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是一项科学、系统的工程,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迫在眉睫。

宝坻区是天津市北部的一个有农大区。区域面积1509平方公里,人口67万多。辖24个镇街、京津新城管委会1个、区属工业开发区3个,26个公安派出所,756个行政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33家,派出所监管单位上万家。每年火警起数大约在1000起上下。近几年,随着全区经济迅猛发展,城镇化加快,城乡面貌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防、灭火及抢险救援工作任务日趋繁重,消防监督警力有限,远远跟不上经济迅猛发展的步伐,这种供需矛盾日趋显现。新时期,按照管辖区域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网格划分,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就是要落实政府各基层组织共同抓好消防工作。各级基层组织以“网格”的形式明确责任,在抓经济的同时广泛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即“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安排、同步发展,这对增强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责任感,缓解消防部队紧张的工作压力,提升辖区火灾防控能力,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制约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工作的因素。

在宝坻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近半年的努力,全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已经全面拉开,在24个镇街、1个新城管委会和3个区属工业园区管委会划分了28个区属“大网格”,并全部挂牌建立了“消防办公室”,成立了组织机构。大网格内组建了中网格796个、小网格2600余个,按照标准各级网格开展了达标建设,基本上构建了全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网络,有效提升了区域消防管理水平,强化了火灾防控基础,进一步维护了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但在实际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各级网格存在底数划分不准确、不详细、达标管理等工作迟缓、不深入等问题;二是是镇街、委局层面的大网格消防办公室,存在个别思想重视不够,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影响了各级网格达标管理工作;三是落实农村、社区消防“四个一”建设存在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装备无法落实;四是各级网格工作人员消防管理工作水平还不高,有关部门服务、推动、指导力度不够;五是各级网格的管理员、巡逻员、宣传员多是兼职,工作繁多,也一定影响了网格化管理达标等工作;六是还未出台有效的各级网格达标管理考评奖惩激励办法。

三、强化“三大责任”落实“六项任务”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应用,努力提升地区防控火灾能力。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46号文件和国家五部局《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全区镇街(委局)、居(村)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以及楼院、村组、社会单位,自上而下广泛开展大、中、小三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工作,全面构建“无盲区、全覆盖、网格化”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一)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三大责任”,依法构建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一是强化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区消防工作联席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要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社会团体、志愿者等社会资源,参与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资源支持;要组织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培训,适时开展消防专项治理,提升全区抗御火灾的能力。二是强化各有关部门责任。区安监、综治、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负责推动“大网格”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工作。镇街一级大网格消防办公室要组织安监、综治等有关部门推动本级的中、小网格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工作。并做好各级网格达标管理考评奖惩工作,落实消防工作的主体责任。三是强化社会单位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小网格”的基本组成单元,结合“四个能力”建设和“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并保证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二)落实“六项任务”,大力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应用。一是落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落实消防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加强三级网格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对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及时增减、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二是落实各网格常态化消防安全排查。“大网格”要每月组织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中网格”要每周组织“两委”成员,对居民小区、村组、单位开展1次全面排查;“小网格”要组织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及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1次防火检查巡查。三是落实派驻重点行业和乡镇、街道现役消防特派员制度。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委派现役特派员,深入镇、街指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参加镇、街道综治办(安监办或消防办)工作例会,组织召集大、中、小网格负责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组织各级网格负责人和骨干开展培训。督导社会单位每月第三周的星期三开展“全民消防行动日”活动。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指导社区、农村制定防火公约,适时组织开展消防检查、防火清整、入户宣传。消防特派员要深入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和农村搞好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四是落实重点区域、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安全重点地区劳动密集的服装、沙发产业地区、自由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等薄弱环节,要结合城镇改造,集中解决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五是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建立治消、保消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其他村庄、社区、单位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六是落实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八部门颁布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继续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创造“人人参与、人人关注”消防的良好氛围。

总之,充分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进一步提升区域防控火灾能力,也为消防部队进一步做好防、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支撑,消防工作必将加快步入社会化、现代化管理进程,并更好的为广大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6号)

2、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