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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销售工作经验总结精选(九篇)

饮料销售工作经验总结

第1篇:饮料销售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关键词] 餐饮 食材成本 控制 模型

对于进入微利经营时代的中国餐饮业而言,如今更面临着经济危机的考验。在经济低迷的背景下,如何控制成本支出、获得成本优势,成为餐饮企业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而在目前实际的餐饮企业管理中,一方面,成本控制的种种问题如潜伏在深水中的暗礁,浮出了水面;而另一方面,现行的成本管理体系仍然局限于传统的成本会计方法与成本管理制度,使成本控制未起到应有的作用。

成本控制是提高餐饮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在餐饮收入成长时期,降低成本能使利润更快速增长;而在餐饮收入下降时期,降低成本则能抑制利润下降。现阶段餐饮企业的经营状况表现为用餐人数快速增长而营业收入小幅增长,此时只有严格控制成本,才能使利润与收入保持同方向变化。这一时期正是企业加强内部成本管理的大好时机。

一、餐饮业食材成本控制现状

1.食材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是餐饮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经营成败具有相当影响。因而,成本竞争优势是餐饮企业综合竞争优势的核心,是餐饮企业经营成功的关键。同时,成本控制又是衡量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

餐饮成本由食品原材料成本(简称食材成本)、人力成本和餐饮费用三大部分组成。在餐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食材成本占餐饮总成本的比例最高,是餐饮企业运营的第一大成本。

虽然食材成本完全发生在餐饮企业内部,是企业可控制的成本。但是,由于食品原材料品种繁多、消费零散、易腐烂变质,而且因人人都能食用易产生营私舞弊行为,食材成本控制的难度最大。因此,餐饮企业对食材成本的控制是餐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成本控制之重要,集中体现为食材成本控制是其核心和关键。

为此,本文试图通过对“食材成本控制模型”的研究,为餐饮企业进行成本控制提供可操作性的管理工具。

2.目前餐饮企业的食材成本控制方法

目前,多数餐饮企业对食材成本控制的方法大多是毛利率管理方法,即成本核算的目标为销售毛利,并己形成了相应的管理模式。但是,该方法存在以下缺陷:

一是毛利率水平不能真实地反映成本管理情况。由于受销售结构变动的影响,当毛利率销售水平较高的种类所占的销售比重大时,总体毛利率水平较高,容易掩盖毛利率水平较低种类的成本管理情况;二是毛利率水平不能真实地反映原材料的利用率。当毛利率销售水平较高的种类所占的销售比重大时,原材料的利用率降低,总体毛利率的水平并不一定降低。

因此,以毛利率为中心的管理方法并不能完全提供成本变动的实际原因,成本管理与成本控制也就不能有的放矢。

二、“食材成本控制模型”综述

针对目前餐饮企业食材成本控制所存在的问题,笔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食材成本控制模型”。简要说明如下:

1.“食材成本控制模型”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条件

(1)“食材成本控制模型”的基本原理

“食材成本控制模型”是在将有关食材数量、价格等数据输入的基础上,借助计算机技术进行数据处理,从而计算出餐饮企业一定经营周期理论食材成本的模型。具体而言,就是对所输入的原材料采购单价、产品销售记录、菜品量化标准等基本数据进行单位换算、函数运算,将食材理论使用总量通过对菜品标准量化后,在每周或每月所售出菜品数量的基础上,核算出每周或每月理论食材成本及理论食材成本率。

在过去的餐饮管理模式中,食材成本控制只依靠经验,被认为只是厨师长的事情。而通过“食材成本控制模型”,能够精确计算出每周或每月的理论食材成本(率);通过用实际食材成本与理论食材成本进行比较,能够清楚了解食材成本控制的效果,并进一步更有效地控制食材成本。这就使得食材成本控制成为一门科学,可以通过量化来把握和控制成本。

(2)“食材成本控制模型”的应用条件

应用此模型,餐饮企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POS系统及完整菜单。需要具备POS系统,提供每周或每月的产品销售记录。

第二,原材料列表。需要制作菜单中的菜品所用的全部原材料名称列表,并由财务部门每周或每月更新原材料采购单价。

第三,标准量化表。需要明确描绘并制作所有菜品的原材料及其用量。标准量化表中的菜品数量要与餐厅菜单中或POS系统中数量相同,如表1所示:

2.“食材成本控制模型”的结构

“食材成本控制模型”以POS系统提供销售数据、以标准量化表制定物料核心表、以财务部门提供完整原材料采购记录为最基本的三大元素。模型包含菜谱编码表、原材料编码表、采购表、物料核心表、产品的销售记录表以及材料使用统计表等共六张工作表,通过Microsoft Office Excel对各工作表间建立函数关系,得出每周或每月理论食材成本占销售额的比率。其具体运作流程如下(图1):

(1)菜单、原材料清单、物料核心表

①②:将菜单和原材料清单以标准量化表为数据来源,制作物料核心表,如图2所示。物料核心表的横向为餐厅出售的所有菜品,纵向为制作所有菜品所需要的全部原材料,表格中间的内容即为根据标准量化表得到的某一菜品所需要的原材料标准用量。

物料核心表是整个模型的中心,其他各部分都将围绕其展开。物料核心表的制作关系到整个模型的准确性,制作完成后它将是一张庞大的表格。但一旦将其完成后,如没有菜品的制作原材料用量改变,或者增加或去掉某一种原材料,这张物料核心表不需要再做任何改变。

(2)POS机、产品销售记录、物料核心表

③④:POS系统提供每月产品销售记录,如图3所示:

④②:将产品销售记录与物料核心表之间建立函数关系,即可得出每月食材的理论使用总量,如图4所示:

(3)财务部门、原材料采购单价、材料理论使用总量

⑤⑥:财务部门提供每月原材料采购单价,如图5所示:

将每一种原材料的采购单价与该种原材料该月理论使用总量相乘,即得出每月每一种食材的理论使用总价,如图6所示:

将每月所有食材的理论使用总价相加,即得出该月理论食材成本。用该月理论食材成本与当月销售额相除,最终可以得出该月理论食材成本占销售额的百分比。

3.“食材成本控制模型”得出的数据及其运算过程

“食材成本控制模型”数据来源,如表2所示:

原材料(食材)A本月理论使用总量

=菜品1本月销售数量×原材料A在菜品1中的标准用量+菜品2本月销售数量×原材料A在菜品2中的标准用量+菜品3本月销售数量×原材料A在菜品3中的标准用量+…+菜品n本月销售数量×原材料A在菜品n中的标准用量

本月所有食材的理论使用总量

=各食材均按照原材料A本月理论使用总量计算后相加的总和

原材料(食材)A本月理论使用总价

=原材料A 本月理论使用总量×原材料A本月采购单价的加权平均值

本月所有食材的理论使用总价

=各食材均按照原材料A本月理论使用总价计算后相加的总和

本月理论食材成本比率

=本月所有食材的理论使用总价/本月销售额×100%

三、“食材成本控制模型”的实践应用

对于“食材成本控制模型”的实际应用效果,通过在广东省东莞市某餐饮企业的实践得到检验。该家餐饮企业经营的产品主要为川菜,菜品种类繁多,原材料构成复杂。但因其已具备运用模型的基础条件,故可以应用本模型并检验其效果。

1.实际食材成本与理论食材成本的差异分析管理

(1)实际食材成本与理论食材成本的比较

通过本模型的应用,核算出2008年11月该企业某家单店的理论食材成本占销售额的比重为30.6%,而其财务部门核算出的2008年11月的实际食材成本占销售额的比重为38.2%。可见,实际食材成本率38.2%与理论食材成本率30.6%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说明该单店在食材成本控制方面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该企业在东莞有四家餐厅,平均每家每月营业额为90万元。则在为期一年的经营周期中,实际成本与理论成本间的差距为:

900,000元×(38.2%~30.6%)×4×12=3,456,000元

即在一年的经营周期中,该餐饮企业存在着3,456,000元之多的、巨大的食材成本的节约空间。

(2)实际食材成本与理论食材成本的差异分析管理

通过把模型计算出的理论食材成本,与财务部门核算出的实际食材成本差异进行对比,可以进一步分析模型中的数据,找出企业食材成本控制过程中的问题所在,进而对其加强管理。

实际食材成本与理论食材成本之间的差异分析,就是对发生的实际食材成本率与理论食材成本率之间的差异进行原因分析,分析差异究竟发生在哪一环节。当实际食材成本率与理论食材成本率之间的差异不大、没有超过允许的浮动范围时,可认为没有问题;但当发生异常差异时,则可通过“食材成本控制模型”这一工具有效而准确地找出问题所在。

对于食材成本控制的管理工作,如果只有计划目标、工作规范及培训这些事前控制工具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对业绩的考核,就无法实施现场控制和反馈控制。而缺乏后两类控制的控制实际上就是没有控制。基于“食材成本控制模型”的控制正是实行现场控制和反馈控制的有力工具,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该模型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环节的成本控制状况的信息,并据此进行业绩考评。

2.应用“食材成本控制模型”出现的问题及难点

在实际操作中,笔者发现 “食材成本控制模型”的应用过程中,会出现如下问题:

第一,原材料采购环节薄弱,达不到标准要求。诸如:内部采购力量薄弱、供应商系统不健全、配送中心管理不到位、中央配送不完善、盘点误差较大等。

第二,标准量化体系建立不完善。如中央厨房不能够发挥核心作用、标准量化表数据不完整等。

第三,销售数据统计不准确。

从而,笔者认为,应用“食材成本控制模型”的难点在于:

第一,应用“食材成本控制模型”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基础,对于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能够逐一加以分析,并将其一一突破,才能够使此模型得以更有效地展开。

第二,初步将模型建立后,可以将企业目前存在的、对于应用本模型的条件差距进行分析,逐一将其解决。

第三,该模型在不同企业的应用过程中所体现出的问题不同,只有当对不同问题进行具体分析之后,才可以得出相应结论。

四、“食材成本控制模型”的扩展说明

在对“食材成本控制模型”进行研究、创建和实践运用的过程中,笔者认为:要充分发挥该模型作为管理工具的作用,还必须做好如下几点:

第一,制定量化标准。制定适当的量化标准是成本控制的极其重要的一项基础工作。标准制定的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成本的控制。适当的量化标准应该掌握在平均先进的水平上,即在过去一定时期平均实际成本的基础上,考虑到未来变动趋势,制定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成本水平。因此,为使量化标准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必须广泛吸收有关人员参加,既要有财务管理人员参加,又要有各部门量化标准的执行者参加。

第二,进行理论食材成本与实际食材成本之间的差异分析。

将实际成本与理论成本进行比较,找出差异来,并分析形成差异的原因。

第三,对成本差异实施管理。无论成本控制做得如何精细,由于影响餐饮经营的诸多因素都在随时发生变化,因此成本差异总是会存在的。这一模型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可控差异进行管理,寻找降低食材成本的有效途径。通过对重大差异的分析,找到可以控制的因素,分清差异形成的责任,并落实到各部门的实际管理工作中。

因此,模型看似只对食材成本进行了理论核算,实则却通过理论食材成本率与实际食材成本率的比较,掌控了餐饮企业运营管理的全部过程。

参考文献:

[1]黄文波 孙超主译:Jack E. Miller,David K. Hayes,Lea R. Dopson. 餐饮成本控制[M].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4.2

[2]万光玲:餐饮成本控制[M].台北市:百通图书股份有限公司,2003.1

[3]熊 燕:论饭店餐饮成本控制[D].重庆大学

第2篇:饮料销售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餐饮连锁企业是指经营同类餐饮服务产品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通过企业形象的标准化、经营活动的专业化、管理活动的规范化以及管理手段的现代化,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的一种经营形式。近几年连锁经营作为一种新型的经营方式,正在国际上被广泛应用,如世界驰名的肯德基、麦当劳等都在中国取得了良好的业绩,而且扩张势头迅猛。通过对国际餐饮连锁店的学习,近几年来我国餐饮市场连锁经营尤其是特许经营得到了快速发展。特许经营是指特许商(Franchisor)授予加盟商(Franchisee)特定许可,加盟商销售特许商的产品或服务,并得到特许商的经营指导和帮助的商务体系。特许经营迎合了市场的创业需求,能够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通过特许经营,加盟商可以借助成熟的品牌和管理经验迅速打开市场;而特许商则能以更快的速度发展业务而不受的资金限制,同时可以降低经营费用,集中精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特许经营的迅速发展,推动我国餐饮业跃上一个新的连锁经营的平台。

二、餐饮业成本控制的内容和特点

(一)餐饮业成本控制的内容

餐饮产品成本控制是餐饮市场激烈竞争和有效持续经营的客观要求,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餐饮企业要生存、求发展,就必须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餐饮成本是指餐饮企业一个生产和销售周期的各种耗费或支出的总和。它包括采购、保管、加工和出售各环节产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部分。餐饮成本控制是指以目标成本为基础,对日常管理中发生的各项成本所进行的计量、检查、监督和指导,使其成本开支在满足业务活动需要的前提下,不超过事先规定的标准或预算。搞好餐饮业成本控制是提高其竞争力的关键。

(二)餐饮业成本的特点

餐饮成本的特点决定了餐饮成本的控制具有一定的难度。餐饮成本的特点一是变动成本是餐饮产品价格结构的基础。餐饮产品与其他企业产品有某种相似的地方即都要购进原材料进行生产,产品的价格结构中,占较大比例的是原材料成本。除营业费用中的折旧、大修理、维修费等是餐饮管理人员不可控制的费用外,其它大部分费用及食品饮料成本都是餐饮管理人员能够控制的费用。这些成本和费用的多少与管理人员对成本控制的好坏直接相关,而且这些成本和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很大。二是人工成本在餐饮产品价格结构中所占比率大。由于餐饮产品不能大批量地进行机械化生产,而是根据顾客的需要进行小批量加工生产,大部产品不能够储藏,须由服务员直接向顾客提供服务,因而人工成本大大增加。在定价时人工成本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三是成本泄漏点多,餐饮成本和费用的大小受经营管理的影响很大。食品饮料的成本控制、餐饮的推销和销售控制的过程中涉及许多环节:采购——验收——贮存——发料——加工切配和烹调——餐饮服务——餐饮推销——销售控制。某个环节控制不严都可能导致成本的增加。

三、加强连锁餐饮业成本控制的途径

(一)制定标准成本,提供控制依据

成本控制应以标准成本的制定为起点。标准成本的制定就意味着为进行餐饮成本控制提供了可靠的依据,这才有可能控制成本,甚至降低成本。制定出标准成本后,就需要根据标准成本在实际工作与管理中进行成本控制。

从餐厅本身来讲,为了控制餐饮成本的支出,可以通过实行标准成本控制法对食品(菜肴、饮料)的成本支出实行定额管理,为此,可以通过标准份量和标准菜谱来控制成本。标准分量,即将制作的食品菜肴出售给顾客时每一份的份量应是标准化的,是标准菜谱(即标准投料)。这是制作食品菜肴的标准配方,上面标明每一种食品菜肴所需的各种原料、配料、调料的确切数量,制作成本、烹饪方法、售价等,以此作为控制成本的依据。标准菜谱的制定,有助于确定标准食品成本、合理确定售价、保证制作高质量食品的一致性。为了保证食品菜肴用料的准确性,在不少厨房都设有专职配菜员,其任务是按照菜单配上主料和辅料,然后由厨师进行制作;如果没有配菜员,则由厨师自己配菜。无论哪种情况,都必须按定额数量配备。确定了标准成本后,将它与实际成本进行比较,发现差异后,要进一步分析形成差异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从而提高成本控制水平。

在餐饮业财务管理过程中,各项实际成本每天都发生变化,其成本消耗不可能和标准成本完全一致。这时,管理人员要根据各项成本的实际发生额同标准成本进行比较,分析成本差额。通过分析,管理人员即可发现餐饮成本管理的效果,对成本控制作出业绩评价。成本差额分析对成本控制业绩作出了评价,但对造成成本差额的原因还要结合实际业务进行具体分析。

(二)加强对原材料采购的管理

食品原料的采购,是餐饮企业经营的起点。对食品原料采购的控制,是餐饮企业成本控制的起点。餐饮企业需要设置专门的采购部门来负责食品原料采购。采购部应与厨师长、财务部及相关负责人一起制定采购的质量标准和相应的采购程序。首先应该统一公司的采购权,由成本核算部门把相关原料单价列表,并对全年单价变化情况逐一列出来,进行对比,做到心中有数,然后进行竞价招标。中标的原则是,同等质量下,选择价格最低的;同等价格下,选择质量最好的。其次确定合作关系,其中包括酒、饮料、蛋禽、蔬菜、海鲜、物料等各类品种。在竞标的同时,在内部要制定统一进货管理办法,由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设立成本核算部门和厨师长组成的小组,专门负责审核进货渠道和原料的质量及价格。厨师长每天需根据企业的实际销售情况、食品原料的耗用情况及物资储备情况,确定采购品种和数量,提出采购申请,并填制申购单报送采购部门;采购部门据此制订采购计划,报送财务部门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以书面方式通知供货商,或交给采购人员具体购买。对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控制,将影响企业的直接成本耗用,餐饮企业应建立严格的采购询价报价体系,建立询价、定价小组,小组由总经理、财务经理、厨师长、库管、采购组成,每半个月对日常消耗的原、辅料进行广泛的市场价格调查,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对物资采购的报价进行分析反馈,发现有差异及时督促纠正,对供应商所提供物品的质量和价格进行公开、公平的选择。原材料的接收和验收也要严格执行相关监督程序。首先,是由厨师长负责,主要根据企业自身原料需要的质量标准衡量是否合格,因为各个企业经营的风味差异对部分原料的要求不同,所以厨师长有权决定是否需要,并做出相应的调整;其次,是由库房检验员检查原料份量的准确程度,核对准确后才能入库;最后,由企业财务部门核算货款,进行货款交割。验收人员需要具体核对价格、检查数量并验收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料及时退货;对于单位价值较高的产品,实行重点管理;对不同食品原料在储藏数量、储藏温度和存储时间上进行合理控制;对不同类型的原料和物料规定不同的采购数量,建立一个合理批量标准,既能保证企业日常生产、供应的需要,又不造成库存积压,避免占用资金、增加管理费。

(三)加强配送环节的管理

大的连锁餐饮企业往往需要成品的供应和配送流程,这样分店的要货计划就显得特别重要。分店要货一般不超过一天的用量,每天交换需求信息,以销定产,保证质量,而厨房中心必须建立各单据的核算流程,从定货、投料到产量严加控制。验收盘存制度、报溢、报损制度必须建立。分店成本核算员根据实际销售和供应情况每日盘点,分析每日的生产领用与消耗、结存,并和销售进行配比、计算,达到当日成本、毛利当日清楚,并作出合理的计划量,然后再向生产部门填制领料计划单。各部门厨师长应严格把关,经理总监督,责任到人,这是保证菜品质量、卫生安全、降低成本的重要环节,要重点管理。

(四)加强服务和销售控制

餐饮业的服务是联系顾客和企业的纽带,它直接关系到顾客对企业的满意度,它涉及服务的及时性与主动性。控制食品服务成本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统一标准的服务规范,提高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以便在提供周到服务的同时,推销顾客满意的菜品,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在餐饮企业中可能出现私吞现款、少计品种、不收费或少收费、重复收款等现象。不论哪一种现象的发生都会对餐厅造成成本的增加,使餐厅受到损失。为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常见的控制手段包括使用现金收银机和专门的收银系统软件,规范点菜、计单、收银的各个过程,规范优惠券发放、抵用和回收的程序,明确各职位的打折优惠权限,同时规避个别顾客和员工的欺骗行为,避免销售不力出现成本漏洞。

这就牵涉到要用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来加强对餐饮业从业人员的管理。特许连锁经营是一种技术含量高的流通经营方式,也是一种高度专业化、规范化的运转体系,中式餐饮业连锁更是一种新型的连锁形式。目前中餐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总体素质较差,对传统的烹饪技艺难以进行科学的总结和提炼,创新开拓难度大。同时,中餐业普遍存在连锁经营管理人才缺乏的现象,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餐饮业连锁发展的一个瓶颈。培养连锁经营人才,可以采用多种形式与渠道,发挥各方面的力量,不断增强餐饮从业人员的连锁知识、专业技术以及经营管理、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尽快提高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企业要扩大规模,进行规范化的连锁经营,需要高素质的管理人才。

第3篇:饮料销售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第一条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广东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初级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及其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食品用工具、设备的生产、销售,酒类、食盐的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生猪屠宰监督管理,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食品进出口的监督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设施建设,充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承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海洋与渔业、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调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的职责。

省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确定或者调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的具体职责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应当对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其生产、销售、提供的食品安全负责。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科研机构、高等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科学技术和应用研究,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改进食品加工工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站等媒体应当按照有关要求播出或者刊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公益广告,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第九条消费者应当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不购买、不食用不安全的食品。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规范,组织开展信用建设,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并为会员提供服务。

第十条任何个人或者单位有权投诉、举报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了解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第二章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经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取得许可。许可证照应当悬挂在其生产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生产、销售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不得生产、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十二条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经营,应当具有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场所(厂房)、设施、卫生环境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依法附加标识。食品包装标识和说明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所使用的添加剂、成分表或者配料表、商品条码和执行标准等事项。

生产、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外包装或者容器的显著位置上标明食品名称、主要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者的名称、地址等事项。

委托生产的食品,应当标明受委托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许可证编号等事项。

食品包装标识和说明书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禁止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传染病或者其他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十五条贮存、运输食品必须使用安全、无害、清洁的工具、设备、容器包装。贮存食品的场所及运输食品的车辆不得存放或者残留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质,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及其他要求。

食品贮存、运输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应当及时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并将投诉处理情况的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二节食品生产

第十七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原料进货验收制度。食品原料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生产。

禁止使用非食用、无合法来源或者其他不符合标准的原料生产食品。

食品生产不得加入药品,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既是药品又是食品,并作为原料、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加入的除外。

第十八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生产档案。食品生产档案至少保存至食品保质期满后两年。

食品生产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原料进货验收记录,包括原料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者、供货者、数量、购买日期、保质期和储藏或者保管条件、要求;(二)食品生产记录,包括投料情况、生产工序和生产数量等;(三)食品检验记录,包括食品及原料检验情况和相关数据;(四)食品销售记录,包括食品销售对象、数量、批次和日期;(五)生产的不合格食品的处理记录,包括不合格食品的生产日期、数量、批次、原因,以及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第十九条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食品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食品生产者不得出具合格证明,不得出厂销售。

第二十条委托生产食品的,应当委托依法取得生产该类食品资质的企业。

受委托方应当查验委托方的营业执照、特殊食品批准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标有注册商标标识的,应当查验委托方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证明文件。

第三节食品销售

第二十一条食品销售者应当从依法取得食品生产、销售许可的组织或者个人购进食品。不得购进和销售不符合食品标准、已经超过保质期和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其他食品。

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进货台账、档案管理、索票索证等制度。购进食品时,应当按照批次查验其购进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以及食品来源证明,查验预包装食品标识和说明书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并保存相关票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食品批发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批发的食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供货商联系方式等事项。

食品进货台账、销售台账等档案不得伪造,并至少保存两年。

第二十二条食品市场开办者或者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设施,保证市场的环境整洁、卫生,在场内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公示牌,重点对粮食、蔬菜、水果、肉、蛋等食品进行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

食品市场开办者或者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市场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指导场内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和购进食品的查验制度。

食品市场开办者或者服务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食品销售者依法销售,定期对销售环境、条件和进场销售者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督促销售者召回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节餐饮经营

第二十三条餐饮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从依法取得食品生产、销售许可的组织或者个人购买食品及原料;(二)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购进的食品及原料进行查验并建立购货记录;(三)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制作加工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四)使用无毒、无害、清洁的餐饮用具;(五)从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个人卫生要求;(六)在外卖食品包装的明显位置注明食品制作加工的时间和保质期。

第二十四条餐饮经营者发现或者被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者可疑变质时,应当立即处理。

第二十五条食堂开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承担本单位食堂食品安全责任。

第三章食品安全保障

第一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

第二十六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对存在或者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状况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

省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组织专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通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依法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高风险食品确定为监督管理重点。

第二节食品标准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实施食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本部门、本行业实施食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二十九条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统一食品安全、卫生等技术要求的下列事项,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适时制定地方标准:(一)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农(兽)药残留等物质的限量要求;(二)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三)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四)专供婴幼儿食用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份要求;(五)其他需要制定食品标准的事项。

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前款规定的范围,拟定年度食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明确制定地方标准的食品品种和制定数量,并依法组织制定和实施。地方标准在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公布之后即行废止。第三十条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地方标准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价,适时对现行标准予以修订或者废止。

制定、修订、废止地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供公众查询。

第三十一条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修订、废止食品地方标准,应当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为依据,并组织专家论证,听取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食品行业协会、企业及消费者的意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制定、修订食品地方标准的建议。

第三十二条食品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食品生产者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备案。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标准制定和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节食品检验检测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协调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推进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

鼓励社会检验检测机构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食品检验检测服务。

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食品检验检测制度,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检测。不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依法取得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

第三十五条从事食品检验检测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具备检验检测条件和能力。

第三十六条从事食品检验检测的机构进行食品检验检测,应当指定检验检测人独立进行。检验检测报告应当有检验检测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公章。

从事食品检验检测的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依照有关标准,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并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不得出具虚假报告。

第三十七条制定地方标准、开展风险评估、实施监督管理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的,应当依法进行。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互相通报食品检验检测情况;对同一生产批次的食品的检验检测数据,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直接采用。

第四节食品召回

第三十八条食品生产者通过自行检查或者消费者报告、投诉,发现或者获知其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判定食品是否属于不安全食品。

经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食品召回级别并实施召回。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食品生产者限期召回不安全食品:(一)不按照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召回的;(二)故意隐瞒食品安全危害的;(三)因食品生产者的过错造成食品安全危害扩大或者再次发生的;(四)监督抽查中发现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十条食品生产者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或者接到责令召回通知书之日起,应当立即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食品销售者、餐饮经营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并按要求向省人民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根据召回进度情况,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

食品销售者、餐饮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销售。

第四十一条食品销售者、餐饮经营者发现或者获知其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食品生产者或者供货商,并向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二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将召回的食品定点存放,准确记录召回食品的品种、规格、批号、数量、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承担召回费用。

食品生产者对不安全食品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召回的食品依法应予销毁的,应当予以销毁;属于食品标识有缺陷,或者经改正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可以再次投放市场的,投放市场前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评估及批准。

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召回结束后十日内,将有关记录材料、整改措施向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三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生产者的召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召回结果进行评估。

第四十四条食品召回管理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五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行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统一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及其他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其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提供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食品安全信息。

涉及相关部门交叉管理事项或者同一事项内容不一致的信息,由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组织协调并统一,或者由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联合。

第四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会、新闻媒体等方式依法下列食品安全信息:(一)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二)食品标准;(三)食品安全状况评估结果和高风险食品目录;(四)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经营许可证发放信息、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查信息及其他监督管理信息;(五)食品召回信息;(六)食品安全预警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在食品安全信息前,向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通报。

第四十七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一次食品安全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应当及时;重要节假日前,应当节令食品安全信息。

第四十八条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

新闻媒体报道食品安全信息应当客观、真实,报道夸大、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正,消除影响。

第六节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应当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定期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十条对存在或者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出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对可能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第五十一条发生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事故单位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及时处理,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食源性疾病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事故单位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对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事故,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将事故报告书面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告知报告人。

第五十二条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采取措施追踪调查,并可按照各自职责采取下列控制措施:(一)封存或者扣押不安全食品及其原料;(二)封存或者扣押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设备;(三)消费警示,告知消费者停止购买或者食用不安全食品;(四)监督发生事故的单位对不安全食品作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置,对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需要采取前款控制措施的,应当向有关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议。

第五十三条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对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专家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报告。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方案,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方案,制定本部门年度食品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抽查计划应当明确抽查的范围、品种、数量、环节等。抽查食品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五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抽查,及时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接到有关不安全食品投诉、举报时,应当立即对相关食品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抽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时,应当如实记录监督检查、监督抽查的日期、人员、内容、结果等情况;监督检查人员和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应当在记录上签字;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和抽查记录。

第五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信用档案,记录许可证颁发、监督检查、监督抽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确定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增加对信用记录不良者的监督检查、监督抽查频次。

第五十七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公示制度,对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状况进行公示;将被吊销许可证照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的名单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

第五十八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加强沟通和配合,及时将获知的不合格或者存在安全隐患食品的流向等相关信息通报有关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可以合并完成的,应当实施合并或者联合检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属于其他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有查处职权的监督管理部门,并移交相关材料。有查处职权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

第五十九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抽查中抽取样品,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抽查,不得向食品生产者、销售者或者餐饮经营者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当事人对监督抽查的检验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检。

第六十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嫌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和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四)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第六十一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廉洁奉公,文明执法;实施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六十二条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监督抽查;对违反规定重复监督抽查的,有权予以拒绝,并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六十三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本单位的举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对食品安全投诉或者举报及时进行核实、处理、答复;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将举报、投诉材料移送其他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领导、协调职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五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履行法定监督检查职责的;(二)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时违反规定的;(三)对违法行为不立即处理或者推诿,对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有失察责任的;(四)发现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者接到相关通报、举报后,不立即采取控制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查处的;(五)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通报、职责的;(六)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时向食品生产者、销售者或者餐饮经营者收取监督抽查费用,索取、收受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的;(七)其他、、行为的。

第六十六条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成品、半成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万元罚款;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罚款;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规定的标准组织食品生产的;(二)原料未经验收合格投入生产,食品未经检验合格出厂销售,以及对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出具合格证明的;(三)违反规定在食品中加入药品的;(四)从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销售行政许可的供货商购进食品及原料的;(五)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状况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第六十七条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许可证照:(一)食品标识不按规定标注的;(二)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不符合食品包装标识或者说明书的要求,销售的散装食品和外卖食品未标明有关事项的;(三)委托生产食品的标识不符合要求的;(四)食品标识或者说明书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五)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

第六十八条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照:(一)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设备、容器包装贮存运输食品的;(二)贮存运输食品的场所、车辆存放或者残留有毒有害物质的;(三)贮存运输食品中违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的。

第六十九条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许可证照:(一)未按规定建立和保存生产档案的;(二)未按规定建立和保存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记录食品品种、规格、流向等相关事项的;(三)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进食品时未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的。

第七十条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召回义务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生产者召回食品,销售者、餐饮经营者停止销售,对生产者并处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对销售者、餐饮经营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许可证照。

第七十一条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照。

第七十二条隐匿、转移、变卖、占用、损毁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以隐匿、转移、变卖、占用、损毁物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七十三条食品市场开办者或者服务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照:(一)不具备相应的设备、设施的;(二)不按规定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的;(三)不按规定建立市场内食品安全制度和审查入场销售者经营资格的;(四)不履行检查督促责任,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和报告的。

第4篇:饮料销售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从1996年7月成立以来,巨能一直在做保健品、药品和食品,三业并举。对于一个擅长做药品和保健品的企业来说,涉足已经硝烟弥漫的饮料行业当然具有极大的挑战性。在国内饮料市场,碳酸饮料的市场份额逐渐萎缩,茶饮料青春渐逝,果汁饮料的市场竞争已趋于白热化,想要立足于纷争的市场,必须选择一个好的切入点。

巨能选择了平衡饮料。 “聚能”的滑铁卢

1999年,巨能到日本去考察,发现日本有个叫宝康力的饮料,它在日本就叫平衡饮料,生产宝康力的日本公司叫奥司卡公司。平衡饮料在90年代末流行于欧美市场,在欧洲、北美、日本市场风靡一时,尤其是在日本、韩国市场,是唯一能和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抗衡的饮料。平衡饮料的特点是在饮料中含有大量的钾、钠、钙、镁等电解质,这样饮料就与人体的体液类同,饮用后能迅速补充随着汗液流失的电解质,使人体的体液达到平衡的状态,故称之为平衡饮料。由于它具备这些特性,在中国又把它细分为功能性饮料的行列,也有人习惯称它为电解质饮料。

当时巨能就认为这个饮料不管是从功能定位、市场定位,还是口感、概念上都比较符合以后非碳酸饮料的发展趋势(市场上的碳酸类饮料的市场份额在不断缩小,而非碳酸饮料如茶饮料、果汁类、奶类及功能性饮料等市场在不断壮大)。回国后,巨能经过反复研究和实验,用了和人体体液基本相同的33种元素(日本的宝康力是28种元素,比巨能少5种元素),研制出平衡饮料。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巨能是在宝康力的基础上做的研制和开发。

2000年,历经一年半时间,投入约一亿资金研制成功的“聚能”开始试销。在当时,巨能还没有饮料事业部的架构,只有药品和保健品,于是它就利用药品和保健品的销售渠道做市场推广活动,在武汉、天津、山东、吉林等地用“聚能”这个品牌做市场。当时,巨能不管是在产品分销策略、市场组织和策划,还是经销商的管理和筛选方面,都在沿用保健品的做法,包括广告宣传、媒体的选择和组合,都没有什么变化。其结果是“聚能”在市场中遭受了重创。尤其在武汉市场,损失尤为惨重,广告费花了700多万,“聚能”饮料的宣传随处可见,可销售收入只实现了30多万。原因很简单,“聚能”的广告铺天盖地,可所有的分销渠道都没有货。

饮料和保健品是有本质区别的。保健品可以先用两个月的时间打概念,如补钙品,先把补钙的概念炒作起来,然后再铺货,饮料却不同,不能只是宣传而销售推广和经销商队伍的建设跟不上,这违背了市场的基本规律。饮料的消费随意性较强,要求产品的可见度要高,消费者在任何需要的时候,都能看到和买到,所以对经销商的网络覆盖能力要求较高。

当时,巨能管理层对饮料的理解和经营思路都不到位,市场推广和经销商队伍的建设不同步,导致这个饮料产业陷入了低谷。 第一的思考

目前的市场当中,电解质饮料不仅有巨能的平衡饮料,还有娃哈哈的“康有利”和健力宝的“A8”。但若论推出的时间,应首推巨能的平衡饮料,当时市场中还没有任何一款电解质饮料,而巨能公司在推出平衡饮料时,是有第一优势的,填补了国内市场的空白。PVC的全瓶包装,在国内饮料行业也是首创,专为“聚能”设计。但令人遗憾的是,拥有两个第一优势的巨能由于没有把握好市场机会却败给了后来的竞争对手。PVC全瓶包装是由健力宝在市场上发扬光大的,只有少数业内人士知道这种包装最初是为“聚能”设计的;第一个推出电解质饮料的巨能,其知名度只是局限在有限的范围内,在全国范围内的电解质饮料当属健力宝的“A8”和娃哈哈的“康有利”。

巨能对饮料行业是完全陌生的,据巨能饮料事业部的经理说,当时运作“聚能”饮料的人总共只有三个,其中真正懂得饮料运作的只有一个。巨能做饮料伊始,并没有一个清晰的思路,也没有具体的操作经验,招聘多少人,人员工资该如何核算,要建立多大的队伍,这些巨能心里都没谱,它只是想到需要聘请一些饮料行业的精英来加入到这个队伍中。直至2002年10月份以后,通过董事会的讨论,才确定了具体的方针和政策,如目前市场需要多大的销售队伍,市场规模该做多大,组织架构该如何设置,人员筛选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吸引人才加盟,巨能对于饮料事业部的投入和支持等。没有懂行的精英团队,对销售渠道的铺建缺乏必要的准备,限制了“聚能”的进一步发展,导致它不能像“康有利”和“A8”那样迅速走向全国市场,因为这两家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已形成了成熟的通道和销售队伍。虽然巨能集团在全国也拥有二十七家营销公司,近千家经销商,但现有的销售网络在经营方式和推广上与饮料行业差距太大,几乎没有利用价值。  体饮又来了

虽然“聚能”遭遇滑铁卢,可巨能高层并没有放弃饮料这个产业。在2001年年末,巨能总结了血的经验和教训,重新聘请了包装公司,并且和国际知名食品企业达能公司进行合作和交流,从包装到品牌名称重新组合,全力打造“体饮”这个新的品牌,并把以前所有的饮料销售和策划人员做了一次大换血,成立了饮料事业部,从组织构架上给市场一个保障。“聚能”这个品牌成为巨能的历史符号,“体饮”开始登上舞台。

在2001年到2002年,体饮在北京、杭州和东北做了试销。体饮在这三地做得相当理想。不管是在资金链的回转、经销商的管理和分销渠道的建设,还是在对品牌的宣传和建设方面,做得都比较成功,达到了很好的效果。经过这一年的运作,董事会看到了一个很好的前景。

当然,日本的奥司卡公司在这一年当中也看到了体饮在国内取得的成就,在2002年年底和巨能洽谈合作事宜。当时的谈判条件是巨能放弃“体饮”这个品牌,产品打“宝康力”这个牌子,宝康力就不在中国建厂了,巨能的饮料事业部就成为奥司卡的代加工厂,体饮的组织架构、所有的销售队伍和市场还是巨能的,奥司卡给巨能付3000万美元,一次性买断。3000万美金对于巨能来说是笔不小的数目,巨能在研发和推广平衡饮料上投入约一个亿,3000万美元就是把“体饮”一倒手就能赚一亿四千万。当时因为这个事情,巨能董事会反复进行了几次讨论和研究——因为巨能的大股东多数是上市公司(如海王生物、浙江东方等),必须做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过最后的讨论表决得出的结论是:“希望体饮能够维持并把握住自己的自有民族品牌,公司有能力也有信心把体饮这个品牌做强做大。”奥司卡公司在谈判桌上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就是“让我们在市场上见吧!”2003年的上半年,奥司卡公司在天津建厂,投产叫“宝康力”的平衡饮料。目前“宝康力”的市场价格在16元左右。据体饮的销售经理讲:“宝康力的品质和体饮一样,甚至还比体饮少5个元素。”从奥司卡公司在中国的投资也可以看出,他们也看到了平衡饮料在中国有着巨大的市场空间。 体饮的价格策略

和体饮同类的饮料还有康有利和A8。从元素含量来看,康有利为最,其次是体饮,最后是A8;从口味的种类来说,体饮为最,康有利为末(只有一种);从价格来看,在北京,康有利定价为3.5元左右,A8为3元左右,体饮为2.5元左右,可在西安,体饮的价格在3.5元,A8和康有利是在3元左右。对此,体饮的销售经理道出了个中原由:每个市场的价格策略是不一样的,体饮目前在全国市场有11个办事处,每个办事处所处的区域市场中碰到的竞争对手不一样,虽然大家都在做全国市场,但每一个品牌在当地的侧重点不同,还有就是每个市场的切入点不同,陕西有陕西的做法,山东有山东的做法,每一个办事处所处的市场环境不同,也就决定着它切入市场的渠道不一样,所以说各地略有不同。但体饮的落差为什么那么大?如西安和北京的价差在1元钱,对于3元的饮料而言,这相当于33%的落差。对此,体饮的西安销售经理解释,他希望体饮从价格策略上包括从品质上不要和市场重叠太多,如果大家都是3元钱,那么对于体饮来说就没有什么特点,所以它比其他饮品多了0.5元。

对于全国来说,目前陕西的价位最高。当然,高价策略的存在有两种可能:一是品牌知名度不是很高,如乐百氏和娃哈哈想要卖高价就不太现实,因为他们的整体分销渠道太广泛了,一批商、二批商策动面太大,原本价格因素就比较敏感。目前巨能的体饮还没能达到全国知名品牌的要求,所以对于刚开始合作的经销商,一定要保持很高的利润率,只有这样,经销商才能有信心帮你推广,达到双赢的目的;其二,从巨能对体饮的战略考虑看,巨能是想把体饮当作一个品牌去锻造,它不仅是一个平衡饮料,也可以是茶饮料、果汁饮料等,在这样一个大方向下,巨能要从刚切入市场就开始从价格策略和市场定位上跟其他厂商有所差别。  市场策略

今年,巨能体饮自己对市场占有率的预估是在全国占一个亿的份额,虽然这一个亿的产值对于整个饮料行业来说,如果画饼状图都表现不出来,但对于巨能来说已经是前进了一大步。从前两个季度来看,体饮已经超额完成目标。巨能的宗旨在于稳健经营,所以体饮的市场步伐要小一点。体饮目前也把市场划分为三类:北京、杭州、长春为一类,陕西、山西为二类,其他的为三类市场。体饮在北京、长春、杭州的广告费支出从2003年一月开始,每个月的额度都在200万左右,累计投入到3000多万。目前在这三个市场,体饮已经全面开花,超市便利店随处可见。体饮的通路是根据时间来排的,据销售经理介绍,“明年二类市场也将全面铺开。”

一开始“体饮”运用市场切入法,先在局部开展销售,并没有采取全国各地全面开花的形式,这是因为全面开花要配合大量的广告宣传,以现在体饮的低调的宣传策略,若全面铺开后没人买,食品饮料的保质期又短,到时商家再让你收货去,将是很尴尬的局面,铺得面越大,若宣传跟不上,或者市场定位不准确,价格策略不准确,都有可能把市场做滥了,会加大以后的开发难度。巨能不愿意看到这种局面,所以现在的市场手段就只是切进去,能够把握好市场切入点,通过点再向面去扩。通过一年多的实践看,这个策略是符合体饮的发展的。巨能真正的销售队伍建设是在去年国庆节后,在全国范围建立11个办事处,正式开展全国范围的销售工作。

体饮的另一模式是大店小做,在一些B类和C类的超市也存在,运用市场切入手段,建立市场销售渠道,提高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这就是体饮今年的基本目标。巨能董事会曾明确表示,可以允许体饮亏损3年,体饮2003的市场预算是亏损1500万,2004年亏损1000万,2005年亏损额缩减到800万,在2006年达到盈亏平衡,预计2007年做到全面盈利,在2008年达到顶峰,这是董事会对体饮的市场评估。据体饮的一位销区经理透漏,董事会的目标较为保守,按他对于市场现状的评估,体饮会比董事会预估的要早一年实现盈利。 竞争与培育

现在,电解质饮料市场整个呈亏损局面。说起来,体饮的竞争对手并不是康有利和A8,而是乐百氏的脉动。虽然脉动和体饮从分类来看,不是同类饮料,但大多数消费者并没有明晰的概念。作为消费者,选择饮料的三个必备条件是:包装时尚、口感舒适和价格适中,而脉动囊括了这三点,更何况乐百氏现在是法国达能的全资子公司,拥有全球最好的营销和策划团队,在全国的分销渠道非常健全,而乐百氏本身也是国内饮料的知名品牌,所以自从脉动在市场中出现,体饮的销售额就下降了20%。

平衡饮料市场是由上海的维体和巨能的体饮这两个品牌先行推广的,市场的基础较为薄弱,由于市场培育的时间较短,决定了不管是生产者、销售者、还是消费者,对于平衡饮料的认识还存在模糊性,对于产品的定位还在喋喋不休地争论,其中归属功能饮料或运动饮料的争议尤为激烈。饮料厂商对自己定位不准,包括体饮在内,在宣传上各有出入,不像果汁饮料那样统一,厂商在宣传和推广上比较盲从,没有清晰的立意点,如康有利叫电解质饮料,A8叫运动饮料,体饮叫平衡饮料,脉动叫维生素水饮料,其实相对于人体的需求来划分,他们都是同一类的。

功能性饮料的卖点在于它的功能,但制约它的瓶颈也在于它的功能,因为人们在饮用过程中大多是在追求它的功能,这也就局限了它的消费群体,人们只有在感觉需要它时才会去购买,不像休闲饮料那样在消费的过程中随意性比较大,这是影响功能性饮料销量的主要原因。再者是功能性饮料和休闲饮料的宣传成本有很大差别,休闲饮品在广告上往往是一句话就能表达清楚自己的产品诉求,功能性饮料却要走很多途径,不但要有精炼的广告语,还要在电台、电视台、杂志、报刊上详细解说产品功能和用途,有时还要请些权威专家来推广,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如A8和体饮的诉求点都在“比水更解渴,解口渴更解体渴”,为什么比水更解渴?什么是体渴?这需要大量的宣传和讲解,这样宣传成本就要高许多,也加大了功能性饮料的普及难度。

想低价普及和高成本的宣传投入之间的矛盾,成为目前国内功能性饮料市场不太活跃的主要原因。所以,巨能体饮更愿意说自己是平衡饮料,而不说自己是功能性饮料,淡化功能的局限性,尽量靠向休闲时尚,这也是巨能体饮要走的独特路线。去年果汁饮料比较盛行,对消费者的口感影响比较大,体饮延用了果味,也就是为了弥补水在口感上的局限性,在饮用中有果汁的口感,还很解渴,把休闲、嗜好、功能融为一体,这也是体饮的卖点。  市场机遇

2002年4月,巨能二次推出平衡体饮。今天看来那是个不错的时机。当时的功能性饮料市场已呈现疲态,红牛相对销量最大,其他的如力宝健、怡冠等销量更低,而它们的价位、口感相对于市场来说已经老化。这时,巨能的平衡体饮出现,给市场带来了活力。

巨能当时有三个优势:一是新品优势,市场中只有他一家电解质饮料,只要稍做宣传,完全能够调动消费者的好奇心;二是口感优势,它的口味丰富且贴近市场,因为当时的果汁饮料在鼎盛时期,它又符合市场的流行趋势,更容易让市场接受;三是价位优势,当时力宝健市场价格在10元左右,红牛是在5元左右,而体饮是3元左右,这无疑给市场注入了兴奋剂,弥补了国内功能饮料价位过高的不足,填补了低端市场空白。如果巨能体饮能把握住自己的优势,抓住市场机遇,一炮走红不是没有可能。遗憾的是巨能虽然在二次推出平衡体饮的市场时机方面把握得很好,但宣传力度太小,致使其市场表现平平。

非典后的商机巨能体饮也没能很好地把握和利用。非典过后,人们对于健康尤为关注,对健康的投入也不再吝惜,这时许多商家都在打健康牌。巨能在饮料行业是陌生的,可在健康领域却是行家里手,这一优势,是任何饮料厂商所无法比拟的,可是体饮对于市场的麻木却只能让人望洋兴叹。与巨能体饮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乐百氏的脉动,在非典期间,一些天然维生素营养片在药店和保健品柜台都脱销了,而脉动正好是补充维生素的果味水,脉动借此契机广为宣传,由此,被消费者广泛接受,在市场上也颇为畅销。

或许是因为体饮曾遭受过滑铁卢,市场的教训太深刻,所以一切都显得谨小慎微,而过于小心虽然屏蔽了一些市场风险,但同时也丧失了一些很好的机遇。 风险依旧

目前,巨能的销售队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人员背景复杂,他们被戏称为“多国部队”,基本上都曾在其他饮料厂商做过销售。如何让这样的团队融入到巨能的企业文化里,是个重要课题 。

体饮要求销售团队对以前的工作经历做个扬弃,因为大家都是精英,谁都有过辉煌的战绩,也都有丰富的经验,不管你以前从事过什么职业,取得过什么成绩,现在体饮需要的是能适应企业的人才。体饮的团队要从零开始,不能产生攀比心理,正如体饮销售部的经理所说,“娃哈哈已经上大学了,体饮还只是个孩子,是不具备可比性的。”

在广宣和促销资金上,体饮目前并不缺乏,巨能公司给体饮拨的预算是2100万,而体饮上半年仅花了800万。有员工抱怨巨能体饮在促销活动上小气拘谨,对此,销售部经理说,“这显示了公司董事会对体饮的谨慎态度。现在体饮还在摸索阶段 ,虽然说大家都从事过饮料,可体饮该怎么卖,谁都不知道,只能通过一段时间的市场实践,才能总结出适合体饮的销售方法,就像今年为什么要走特殊通道,那是经过血的代价换来的。”要先在局部战役上取得优势,然后才能面向全国,有了这个思路,体饮在去年和今年的销售都很好。体饮现在要做的是切入市场,抢占份额,要先存活下来,有体饮这个品牌才是最重要的。

巨能为了融合各路精英,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财力,人才培训的次数和时间是历年来最多的。体饮的销售经理一语中的,“体饮的真正风险不在市场,而是蕴藏在自己内部,上至饮料事业部方针政策的制定,下到各区销售经理和主管的理解执行。”为此,体饮高层经常到销售的第一线和销售人员进行沟通,以期达到企业内部上下步调一致,共同出击的目的。

目前,体饮的市场发展速度相对来说还比较快,这是因为那些大牌厂家还没有把体饮当作竞争对手,这给了体饮一个市场高速成长的空间。一旦体饮的品牌做大了,来自市场各方的威胁也会随之增强。而这个市场空间的预留时间是有限的,体饮的目标就是在这有限的时间内把品牌锻造出来。

采访手记

当我冒着小雨来到巨能公司,比预约的时间早到了半个小时。市场部的经理还没到,正好有时间参观一下巨能公司。我想拍些巨能的图片,马上遭到前台接待小姐的反对,她说,没有领导批示就是不准拍。我突然感到一种悲哀,企业和媒体之间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恩怨情仇,如何取道中庸,也应该值得探讨和研究。还好,不久经理来了,我的行动才相对自由了些。

第5篇:饮料销售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违法犯罪活动,有效解决餐饮服务领域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使餐饮服务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流通秩序持续好转,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重点

(一)、餐饮服务

重点整治内容:严厉打击餐饮经营者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利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调味品掺杂掺假、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规范餐饮经营者对食品添加剂的采购、贮存、使用和管理,有效遏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查无证经营行为,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台账记录是否健全;严查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严查未经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严禁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严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直接入口的食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以及生熟食品是否分开存放;是否与合法企业签订废弃油脂及餐厨废弃物处置回收合同,并做到日产日清、记录齐全。

重点整治对象:学校(包括幼托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职工食堂、“农家乐”、旅游景点餐饮店;上年度违法违规经营受行政处罚的单位和违规经营被媒体曝光的单位。

(二)、药品流通

1、零售企业

重点整治内容: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通过物流或快递渠道从河南等地购进、销售标示治疗哮喘、风湿类病症假药的;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销售去向不清;购销资质档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

重点检查对象: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零售药店;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管理基础薄弱的单体药店。

2、药疗机构

重点整治内容:以疫苗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体外诊断试剂、终止妊娠药品为重点,全面检查其药品供应单位的资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票据、实物是否相符,药品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未经批准配制销售药品(制剂),是否使用其它医疗机构制剂,是否按规定使用终止妊娠药品。

重点整治对象:近两年因药品违法违规受过行政处罚和群众举报投诉涉及药品问题较多的医疗机构。

(三)、医疗器械

1、经营环节

重点整治内容: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等人员是否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规章;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健全,能否做到票、账、货相一致;培训档案、健康检查档案是否健全;有无超范围经营或降低经营、仓储条件;有无擅自变更经营、仓库场所、质量管理人等许可事项;

重点检查对象: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上年度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经营企业;经营省重点监控产品的企业。

2、使用环节

重点整治内容:是否建立了采购和质量验收及使用管理制度并有完整的采购和质量验收及使用记录;是否存在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行为;是否建立了高风险医疗器械,特别是建立植入、介入医疗器械可追溯制度并严格实施;是否建立了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并有完整监测记录;是否建立了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修控制制度并予以落实;

重点检查对象: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年因违法违规使用医疗器械被查处的医疗机构。

(四)、保健品化妆品流通

1、保健食品经营

重点整治内容: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持有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种记录台账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等;经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销售的保健食品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

重点整治对象: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2、保健用品经营

重点整治内容:重点检查保健用品销售索证,经营企业销售的保健用品是否有省级保健用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批准证明文件;检查保健用品销售是否建立购销查验台帐,台帐记录是否完整,购进记录包括购进单位、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日期,联系方式等,销售记录包括产品名称、销售日期、规格、数量、存货余量等;检查销售的保健用品外包装、说明书是否合法,宣传材料是否夸大宣传,宣称治病疗效。

重点整治对象:保健用品经营企业。

3、化妆品经营

重点整治内容:重点检查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以及进货台帐制度,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购销台账制度等;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是否真实、有效;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化妆品是否在使用有效期内;化妆品的储存条件是否与标签所标示的条件相一致。

重点整治对象:化妆品经营企业。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行动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6月底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召开专题会议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并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严打氛围,展示执法形象。

(二)自查自纠阶段:各分管科室安排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对照上述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负责收集汇总,于3月31日前交办公室,上报市局。

(三)全面检查阶段:在各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针对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药品流通企业集中整治工作必须于5月5日前完成,并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市局药品流通安全整治组。

(四)总结验收阶段:集中整治结束后,各科室(队)要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报各种报表,形成总结报告,要求内容翔实,有具体数据和案例,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集中整治总体情况,包括组织方式、检查范围、检查企业数、所占比例、检查方式等;自查和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包括已查实并处罚的企业名单以及已立案但尚在继续查处的企业名单;对已查实并处罚的企业,要详细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包括企业名称、违法违规事实、处理依据、处理结果;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及罚款、收回药品GMP或GSP证书以及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统计;已采取的措施和对今后工作建议,包括建立强化餐饮服务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生产流通监管长效机制、深化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对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评估。总结报告须经主管领导审阅签字后于6月30日前上报市局。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科室(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机构

成立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集中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担任,设立三个专项行动工作组:药械工作组由负责;食品工作组由负责;化保工作组由负责;成员为各科室(队)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科室(队)要高度重视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科室(队)要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案件信息报告制度。对涉嫌犯罪并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或接受公安机关委托检验且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案件线索,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各科室(队)要突出重点,有条不紊地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加强案件办理,提高办案效率,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应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对集中整治中已经立案,但在年6月30日前未能办结的案件要加强督办。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向社会表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活动的态度和决心,营造严打氛围,展示执法形象。各科室(队)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工作中的创新和亮点,及时将集中整治工作的信息上报办公室。

第6篇:饮料销售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统计指标体系是开展统计工作的“龙头”。关于贸易统计指标体系问题,3年前有过一场讨论,国家统计局也召开过专题研讨会,形成的共识为:贸易统计既要反映全社会商品流通和商品市场运行全貌,又要反映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行业的发展变化状况。一方面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要保留,因为它是反映全社会商品市场运行的唯一指标,许多地区还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的计划考核指标,尽管这一指标具有计划经济色彩,而且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另一方面,为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并有利于与国际接轨,贸易餐饮业行业统计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起来,这方面的工作随着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流通产业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工作量和难度都将大大增加,贸易统计工作重心必然要转向贸易餐饮业行业统计。

近年来,贸易统计指标体系围绕上述两条主线,进行了不断充实和完善,目前基本框架已经成熟或基本成型,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1、对当前经济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反应不灵敏。例如,对政府关心的商品市场总量平衡状况、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如粮食、棉花、石油、钢材等)供求信息反应得不够;同时反映流通产业现代化进程的指标和分组过于简单,尚未建立起完整的反映商业连锁经营和现代商业业态状况的统计制度。2、贸易统计指标体系不完善.目前贸易企业生产资料销售量仅占社会销售量的20%左右,不能反映生产资料市场全貌;同时价格信息是商品市场最为敏感的信息,但目前商品价格统计与流转统计为“两张皮”,按不同的统计方法从两个渠道自下而上地统计,难于科学、全面和及时的分析商品市场全貌。3、现行的贸易餐饮企业的统计限额标准缺乏科学性和实用性.目前贸易餐饮业统计限额标准过高,能够达到限额标准而进行全数调查的企业数量太少,从而形成了与其他专业统计“抓大放小”截然相反的结果,贸易统计必须“抓小放大”,因为按现行限额标准,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的商品流转量所占比重很大,影响市场趋势。而目前受多重因素的影响,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又难于抓住和抓好。这是目前贸易统计数据质量下降的重要因素。4、目前贸易统计非调查(或派生)指标很少,从而直接影响和制约了贸易统计资料的深度开发。加之现行统计资料自身的缺陷和不足,导致贸易统计资料的利用程度很低。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

(一)贸易统计指标的设计应以满足用户需求为目的,采取务实和相对灵活的原则。贸易统计指标体系应随着经济和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而相应调整,不应当是一成不变的。目前首要的是恢复居民购买力平衡统计和主要商品产销平衡统计核算制度。因为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流通领域,绝大部分商品处于买方市场,市场环境相对宽松,政府的注意力必然转向如何启动内需以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如何确保商品总量平衡以防止市场波动、如何保护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国家安全等。在从事这方面的分析研究时,居民购买力平衡统计和主要商品产销平衡统计资料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些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对国内市场起着预警的功能。可考虑仅要求在国家和省两级统计局利用相关资料进行编算,并不增加基层负担。

(二)尽快制定科学合理和实用的贸易餐饮企业统计划型标准。贸易餐饮业企业划型尚无国家标准,但统计上有一个限额标准,目前这一标准作为贸易统计开展目录抽样的依据,即对限额以上企业实施全数调查,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实施抽样调查。笔者认为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企业限额标准对贸易统计工作尤为重要,它直接影响着贸易统计工作的格局和今后的发展方向。根据目前的限额标准(批发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500万元及以上、餐饮企业200万元及以上,年末从业人员分别为20人、60人和40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的销售额占全部批发零售贸易业的47%,其中零售企业仅占26%;企业单位不足3万家。建议将目前的限额标准降低,也就是要提高限额以上企业的比重,其销售额应该提高到70%以上,其中零售额比重应提高到60%以上。届时限额以上企业约达到7万家,足以反映商品市场的总规模和发展变化趋势。今后贸易统计只要紧紧抓住这7万家限额以上企业,工作就会变得较为主动,数据质量也有一定的保障。也可减轻限额以下贸易业抽样调查工作的压力。同时现行的许多贸易统计信息(如限额以上企业财务统计指标)也会“身价倍增”,变得很好用了。(三)要在“十五”计划期内取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从而完成贸易统计核心指标的过渡,并完善贸易统计指标体系。我国即将加入WTO,贸易统计必须象其他专业统计一样,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现行的贸易统计核心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由于其自身存在许多弊端和目前资料采集方面的制约,数据质量不断下降,已经难以为继;从现在开始,必须统一认识,逐步弱化这一指标,相应突出和加强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可能的话应含服务业)的商品零售额统计,因为它涵盖了90%以上的商品零售额,目前可考虑同时公布以上两个指标,2年以后用后者取代现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同时完整的商品市场是由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两大市场组成,生产资料流通总规模的发展变化,反映社会再生产的规模和水平。要在国家和省两级统计部门,主要依据工业统计报表和贸易统计报表有关指标,按季度测算社会中间产品销售总额(或称社会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从宏观上反映生产资料市场的发展变化,这项工作对于贸易统计来说也是责无旁贷的。

(四)要从宏观上研究商品流转统计与商品价格统计的配套问题。这个问题目前比较复杂,因为涉及到现行统计体制问题,但现在必须认真的研究。在现行统计体制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可以设想将目前商品零售价格统计基层的采价过程与目前基层商品流转统计过程有机的结合起来,确保商品价格统计和流转统计基础资料的配套,然后按现行统计体制,在县级统计局“分家”,分别按贸易统计和价格统计的不同渠道逐级上报。这样综合资料和许多结构性资料就能配套使用了。

二、关于目前贸易统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统计制度是政府统计部门对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表式、调查方法、报送时间及方式等内容进行的专门规定,它既是对统计指标体系的具体体现,又是对具体统计调查工作的综合要求。统计制度的改革相对于指标体系改革而言,既有从属性,又有相对独立性。就目前贸易统计制度的改革来讲,笔者认为要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贸易报表制度修订要遵循“进度侧重反映趋势、年度侧重反映总量与结构”的原则。目前贸易餐饮业报表体系中,必须精简进度报表内容与工作量,以利于上下都能轻装上阵,快速反映商品市场发展变化动态。进度统计只要反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贸易企业商品销售总额及其主要构成情况;年度统计则必须全面反映贸易餐饮企业基本情况、流通总规模及其结构状况、企业财务状况及其经济效益等,为深入分析研究流通产业发展现状、为宏观决策以及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性资料。

(二)要强化商品类值统计、弱化现行行业统计。目前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标志越来越难以反映贸易企业真实状况,因为按现在许多企业的实际经营范围,己经无法准确地界定和将其划归为某个行业,流通企业在一定范围内经营的情况己不复存在。年度统计中的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统计应加强,因为它反映企业所有制结构;而行业分组目录要大为压缩,仅区分为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即可,因为再细分既难于操作,也缺乏经济分析意义。同时要强化对贸易企业商品经营类值的统计,因为详尽的商品分类信息,对处于上游的生产环节和处于下游的消费环节均具有导向作用。建议将目前我国商品分类目录由37个增加到60个以上。

(三)要加强对商业经营方式和零售业态的统计。我国即将加入WTO,外资开始抢占我国零售市场。这样一方面加快了零售市场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另一方面又极大地改变了我国商业传统的经营方式和单一的百货商店零售业态,目前国内零售市场可谓“百花齐放”:连锁经营迅速发展,连锁企业达1500余家,连锁门店超过26000家,销售额突破了1500亿元,超级市场和专卖店亦应运而生。我国商业尤其是零售商业已步入重组时代。但目前尚未建立起完整的涵盖全社会的商业经营方式和零售业态的统计制度,既不能为政府提供零售市场翔实的结构资料,也不利于我国零售业的国际比较研究。因此建立完整的连锁经营和零售业态统计制度,无论是对探索其发展变化规律,还是引导和规范市场行为,都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四)要进一步完善商品交易市场定期统计制度。商品交易市场即有固定交易场所、进行经常性常年交易、并设有专门管理机构的现货交易市场。这种我国特有的商品交易形式近年发展很快,目前全国较为规范的市场近6万家,年成交额突破2万亿元,商品零售额己占全社会的20%。对繁荣经济、方便生活、安排就业均作出了贡献,这种交易形式将在今后很长时间内存在和发展。我局在1999年进行了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快速调查基础上,于2000年起建立了重点商品交易市场成交情况的的季报制度,目前已基本走上正轨。今后主要从报表运作方式、完善统计指标上进行规范和完善。

(五)要尽快研究建立主要商品品牌统计制度。我国目前的商品市场己处于买方市场,大家关心的己经不是哪些商品好销,而是哪种品牌的商品好销,因而商品的品牌信息己经成为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关心的信息。统计部门必须顺应市场形势的变化,适时地研究建立主要商品品牌统计制度。可考虑将目前“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库存”年报表设计改造成“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主要商品品牌统计”年报表,选择与人民生活和生产建设密切相关的30种商品进行品牌信息的年度统计。

三、关于贸易统计调查方法的改革

我国的贸易统计抽样调查工作是随着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而提到议事日程上的。从小型贸易企业开始,到目前己经扩大至包括个体经商户在内的全部限额以下贸易餐饮业;由于多方面因素,前期推进的速度慢一些,而近2-3年推进的速度明显加快,目前各地区普遍完成了小型贸易餐饮业和个体户的抽样调查试点工作,近10个地区经过连续抽样调查的观察和验证,己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抽样调查精度,具备了用抽样调查数据替代全面统计数据的条件。这项工作的成绩应该肯定,但影响这项工作整体推进和深入开展的问题仍很多。除具有与其他专业抽样调查工作相同的问题(如受分级经济管理模式的制约而使抽样调查工作的推广困难重重、各种干扰因素影响抽样调查数据质量、受传统统计调查模式的影响和束缚而使统计系统自身缺乏调查方法改革的内在动力等)之外,目前贸易抽样调查工作还受调查方法、调查体制以及保障条件等因素制约。所以必须从整个统计设计和理顺统计体制的全局出发,统筹考虑和合理安排,才能使贸易抽样调查工作深入和扎实地开展下去,真正发挥出统计调查方法改革“突破口”的功能。

从近期工作看,各地区已普遍开展了贸易餐饮业抽样调查的试点和探索工作,只是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同而己。目前必须尽快结束全面试点,将工作重点转入抽样调查成果的应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2-3年内使各地区的贸易抽样调查工作达到具备用抽样调查数据替代全面调查数据的条件,并在经费基本到位的前提下,在尽可能多的地区实现数据替代。数据替代及其相关工作的完成,即贸易抽样调查工作基本到位。当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必须尽快对全国的贸易抽样调查方法和样本户调查指标进行规范和统一。对贸易抽样调查方法的采用,国家未作统一规定,只提供了参考方案,由各地区结合实际灵活运用。但目前这项工作进入应用阶段后,改变各地调查方法的多样性以利于调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就成为一项重要的前提条件。经过多年的实践,可以按“小型企业采用分层等距抽样、个体户采用整群抽样”的思路来规范和统一全国的贸易抽样方法。各地区根据这个原则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抽样总体和样本量,只要对本地区有足够的代表性即可。国家只要求达到一定的调查精度和按一定要求与格式上报抽样调查资料。同时对样本企业(户)的调查指标和相关要求(如调查频率、数据采集方式等)也应统一,以利于抽样资料地区之间的可比和全国抽样调查成果的利用。

第7篇:饮料销售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库存是负债并不是企业资产的观念已经被国内大多生产制造企业接受。近年来国内企业不断实施各类降低库存成本的管理策略和信息系统。如六西格玛、准时制造、协同规划与预测补充(CPFR)、供应商管理用户库存(VMI)和集中采购等管理策略,ERP和MES等管理信息系统,企业通过成功实施这些管理策略和信息系统显著降低了库存水平,改善了服务水平,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

    但库存仍然是国内生产制造企业当前面临的棘手问题之一,如何进行库存优化降低库存成本已成为企业关注的焦点。如图1所示,从1997到2010年,六大典型制造行业库存比重均维持在30%以上,其中信息设备、家电和汽车业库存比重高达40%-60%,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和医药行业库存比重则维持在30%-40%左右。另外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和医药行业库存比重在2005年后有明显的上升趋势,而另外三个行业虽没有明显的升降趋势,但依然维持在高位。库存比重越高,表明库存占流动资金越多,库存费用越高;由此可见制造企业依然面临着库存水平过高的严峻问题。

    

    图1 国内制造业上市公司库存占库存和固定资产之和的比重

    由图2可见,各行业库存持有天数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不同的行业差异明显,其中汽车和信息设备平均库存持有天数约为40-100天,明显低于其他行业,而食品饮料行业则高于其他行业约为100-160天,是何种原因造成这种现象呢?影响制造企业库存管理水平的关键因素又有哪些?国外学者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国内学者则主要集中在微观库存控制模型的构建与求解上,较少涉及企业层面的实证研究。本文以国内256家沪深制造类上市公司1997-2010年的年度财务数据为样本,并分成医药、食品饮料、纺织服装、信息设备、家电和汽车六大行业,考查国内制造业库存水平的变动趋势和关键影响因素,进而探讨库存水平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以期为制造企业库存管理活动提供决策支持。

    

    图2 国内制造业上市公司各行业平均持有库存天数

    1 文献综述

    关于制造业库存管理实证研究的文献有Lieberman & Asaba(1997)对比研究了美国和日本汽车制造企业库存减少与生产率的关系,根据美日两国的数据,发现库存水平与生产率呈正相关关系。Lieberman & Helper等(1999)研究了大规模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原材料、在制品和产成品的库存管理,结果显示和经典库存理论一致,员工培训和与顾客的有效沟通等管理活动与库存水平降低有较大关系。但发现在美国的日本企业库存水平与美国企业没有显著差异,与前人结论截然相反,表明日本企业的库存管理经验并没有很好的移植到美国。Rajagopalan & Malhotra(2001)从原材料、在制品和产成品三方面考察了美国制造企业1961-1994年库存水平的变动情况。Chen,Frank & Wu(2005)考察了美国制造业上市公司1981-2000年间库存水平的变化趋势和影响因素,以及和长期投资回报率之间的关系,发现库存水平过高的企业投资回报率较低。Roumiantsev & Netessine(2007)发现库存水平与需求不确定性、提前期和毛利率呈正相关关系,与库存成本呈负相关关系,公司规模越大库存水平越低,并采用批发、零售、机械制造和化工等八个行业数据进行经验分析。Olivares & Cachon(2009)研究了竞争如何影响经销商的库存持有水平,通过收集通用汽车200家经销商在6个月内的库存和销售数据,结果发现经销商在面对竞争者进入时为了保证服务水平会持有更多的库存。稳健实验表明通用汽车如果减少经销商数量,能在不影响销售的前提下库存减少14%-27%。Cachon & Olivares(2010)发现美国的汽车制造企业在供应链中表现出不同的产成品库存持有天数,丰田汽车不仅在制造效率,产品研发方面保持竞争优势,在产成品库存水平上也明显低于克莱斯勒、福特和通用。作者利用面板数据分析了销售增长率、经销商数目、产品替代性、产品多样性、生产率和生产柔性等因素对这四家汽车制造商产成品库存水平的影响,结果发现经销商数目和生产柔性是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赵泉午等(2009)利用1996-2008年财务数据对国内服装制造类上市公司库存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公司绩效与库存周转率之间无相关关系,库存周转最慢和库存周转居中的公司投入资本报酬率高于库存周转最快的公司。赵泉午和黄志忠(2010)系统考察了1996-2005年间国内零售企业库存管理现状,重点考察了企业地理区位、经营业态和渠道力量对库存周转率的影响。综上,现有文献缺乏对国内生产制造多行业库存水平变动趋势和关键影响因素的系统研究。

    2 研究假设

    影响企业库存水平的因素很多,本文结合现有文献和经典的EOQ模型,采用国内沪深制造类上市公司数据重点研究以下三个问题:(1)在控制毛利率、库存比重、公司规模影响后,制造类上市公司库存周转率是否显著受销售增长和提前期等因素的影响?(2)控制毛利率、库存比重、公司规模、销售增长因素的影响后,1997-2010年间国内制造业上市公司库存水平和修正库存周转率的变动如何?(3)国内制造业上市公司库存水平与公司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如何?基于此提出如下假设。

    生产制造企业总是根据需求预测和订单组织生产,但任何先进科学的需求预测方法都不能做出精确的预测,需求预测往往滞后于实际需求的变动趋势,当实际的销量高于预期时,库存水平会低于预期水平,库存周转率会升高,当实际销售量低于预期时库存水平会高于预期水平,库存周转率会降低。此外,Gaur & Kesavan(2005)研究发现当销售额下降时企业的库存管理变得更加困难,库存周转率下降速度更明显。据此,本文将销售增长率分成两个部分,分别考察销售增长率大于0即销售增长时和销售增长率小于0即销售下降时,库存水平对销售增长的反应程度,并假定销售增长率小于0时,库存水平反应程度更大。综上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销售增长时,库存水平增长速度小于销售增长率,销售下降时,库存水平降低速度小于销售降低速度。

    假设2:销售下降时,库存水平对销售增长率变动的反应更敏感。

    根据提前期不为0的EOQ模型可知,提前期变长会带来更高的库存水平,另外提前期越长,面临的需求不确定性越大,在保证服务水平不变的前提下企业会倾向持有更多的库存。本文采用Sergey Rumyantsev(2007)提出的应付账款周转天数 度量提前期,该指标是基于产品循环(原材料投入到产品卖出)周期与现金循环周期同步的假定,企业发出订单贷记应付账款,供应商接受订单发运原材料和零部件,企业付款入库借记应付账款,因此可用应付账款周转天数作为衡量提前期的指标。综上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库存水平与提前期呈正相关关系。

    制造业不仅对世界经济有重大影响,同时也是许多产品设计和生产制造技术创新的来源地。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外先进的生产制造理念逐步引入国内,如以丰田汽车为代表的准时生产(JIT)生产方式,70年代向北美国家扩散,90年代被国内汽车工业引入,同时由美国兴起的精益制造和敏捷制造的生产经营方式也在90年代末和本世纪初引入国内,20世纪初期大规模定制生产的思想逐步成为引领汽车制造工业的潮流,低成本、低缺陷和低库存正在成为国内制造企业管理创新的目标。在国外库存管理思想的引导下,国内制造企业开始注重库存管理,不断实施新型管理创新活动,如延迟制造、模块化和快速响应等供应链管理策略;看板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等质量管理方法;ERP和CRM等信息系统实施等。但另一方面,竞争加剧,消费者需求个性化使得企业不得不采取产品多样化和系列化的策略,导致企业库存持有量大幅上升。库存水平的变动取决于以上两方面力量的综合影响。本文假定先进的库存管理理念在制造企业中占主导地位。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4:控制毛利率、库存比重、公司规模和销售增长因素后国内制造业上市公司1997-2010年间修正库存水平下降。

    库存周转率越高表明公司存货周转越快,当假定投入一定时,库存周转越高则收益越大,据此可认定库存周转快的企业绩效好于库存周转慢的公司。但根据Chen,Frank & Wu(2005)和Roumiantsev & Netessine(2007B)等的研究结论,库存周转率越高并不代表公司企业绩效就越好,库存周转率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公司,企业绩效明显要好于行业内其他公司。本文根据库存周转率将样本分成高库存周转率、中库存周转率和低库存周转率企业,并用总资产报酬率指标来衡量企业绩效,以验证国内制造业企业是否符合上述研究结论;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5:国内制造业上市公司中库存周转率居中的企业绩效显著好于高和低库存周转率企业。

    3 样本选择、变量定义和模型

    3.1 样本数据

    制造业可分为食品制造、医药制造、橡胶制品和金属制品业等,同一行业中,由于所处供应链位置不同,又可分为原材料制造、半成品制造和产成品制造三类。对于产成品制造企业来讲,在供应链中比前两类企业更接近销售终端,更接近消费者,因此产品多样性和需求变动大。产成品制造企业会根据历史销售数据和订单状况进行需求预测,并据此制定生产采购计划,同时需要管理大量的供应商和经销商,使得库存管理难度要远远大于原材料和半成品制造企业,库存管理水平的高低会对企业绩效产生较大影响。本文选取产成品型制造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另外根据Wind咨询金融终端数据库的行业分类标准,发现医药、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剔除半成品型纺织类制造企业)、信息设备(包括手机和电脑等通信设备)、家电和汽车(整车制造)六大细分行业属于产成品型制造。据此本文选取国内沪深六大类256家产成品制造型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考察库存水平的变动趋势、库存水平的关键影响因素和库存管理水平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数据均来源于沪深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市公司年报以及Wind咨询金融终端数据库。

    3.2 变量定义

    库存水平、库存周转率、总资产报酬率、毛利率、库存比重、公司规模、销售增长率和提前期等指标的定义详见表1。

    

    3.3 计量模型

    模型M1a:

    

    i是企业标识,t是时间标识,模型M1a主要考察库存比重、毛利率、企业规模、提前期和销售增长率等因素对库存水平的影响,同时加入年度变量用以考察库存水平随年度时间变动是否有显著的变化趋势。模型M1b采用库存周转率做被解释变量,目的是为了对M1a进行稳健性分析,以保证结论的可靠性。

    模型M2:

    

    

    模型M2在M1a的基础上加入变量max(0,),将销售增长率进行分类,当销售增长率大于0时,该变量取值为即变量值本身,当销售增长率小于0时,则取值为0,通过如上变量设置来考察在销售上升和下降时,库存周转率的反应程度。

    

    构建模型M3,用来考察库存周转率和企业绩效的关系,为区分不同库存周转水平的公司库存周转率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将样本公司按每年的库存周转率排名进行分类,排名在前30%以内的为高库存周转率公司,排名在最后30%的为低库存周转率公司,其余的则是库存周转率居中的公司。在模型中则加入Q,L两个哑变量,变量取值如表2所示,高库存周转率公司Q取值为1,L取值为0,低库存周转率公司L取值为1,Q取值为0。另外根据Fama & French(1993)的三因素模型可知,公司规模是影响公司股票回报的主要因素之一,本文据此把公司规模作为影响企业绩效的控制变量。

    模型M3:

    

    4 实证分析和讨论

    在进行回归分析以前,先对样本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如表3所示,六类制造行业平均库存水平最小为医药行业26700万元,最大为家电行业115000万元,另外总资产报酬率最大值为食品饮料行业5.99%,最小值为家电行业2.50%,可见行业间差异明显。

    

    由于本文采用的是非平衡面板数据进行分析,在分析前先进行Pearson相关性检验,检验变量间的相关性,如表4所示,模型各变量相关系数绝对值均小于0.5,表明各变量间不存在强性关系,避免了多重共线性的影响。本文在分析过程中,发现存在被解释变量二阶滞后的影响,如果继续用静态面板模型的处理方法,会因为内生性的问题造成估计结果发生偏误。为避免内生性的影响,本文采用广义矩估计GMM,对非平衡动态面板数据模型进行参数估计。另外因广义矩估计使用了大量的工具变量,为了检验工具变量的有效性,使用Sargan和AR两类统计量。Sargan检验的原假设是新增工具变量有效,AR统计量的原假设是残差项不存在序列相关,在本文中将给出Sargan检验的p值,p值大于0.05则表示工具变量有效,给出AR(1)和AR(2)检验的p值,通常认为如果没有二阶序列相关则接受原假设,即AR(2)检验的p值大于0.05。

    表5是模型M1a的分行业回归和总样本回归结果,据总样本回归结果,库存比重增加1%,库存水平提高0.41%,毛利率增加1%, 库存水平提高0.1%,公司规模增加1%,库存水平提高0.31%,提前期增加1%,库存水平提高0.15%。且库存比重、毛利率、公司规模与库存水平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Gaur & Kesavan(2009)等和Gaur & Fisher等的结论一致,提前期与库存水平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假设3一致,从分行业回归结果来看,结论与总样本回归也大体一致。据总样本,销售增长率与库存水平不显著相关,假设1不成立,但纺织服装和家电的结论与假设1一致,医药行业和信息设备行业则与假设1相矛盾。总样本回归结果显示库存水平与年度变量显著正相关,表明库存水平随年度变化呈增长趋势,这与假设4相矛盾,且分行业来看医药、食品饮料和纺织服装库存水平均与年度变量显著正相关。

    

    从回归结果来看,剔除了公司规模、毛利率、库存比重和销售增长因素的影响后,修正库存周转水平随年度变化逐年增长,与假设矛盾。造成这种矛盾现象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消费者过去对产品价格或品质的单一诉求逐渐变得开始追求个性化、多元化,使得企业不得不采取多样化、系列化的产品策略,导致企业库存水平大幅度提高,库存管理难度急剧上升。加上国内激烈的竞争环境和产品同质化趋势,产品替代性增强,使得企业的缺货成本远高于存储费用,为了保证供货及时,企业不得不提高库存水平。二是虽然制造企业近年来加大了对库存管理的重视程度并引进了先进的库存管理技术,如建立自动立体化仓库、物流配送中心以及购置安装EDI、MRP、ERP、CRM等,这些举措有效提高了物流运作效率、供应链信息共享和反应程度,实现了库存管理的规模效应。但从分析结论来看,竞争和消费者需求变化对企业库存水平的影响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医药行业和信息设备行业销售增长率和库存水平的矛盾现象也反映了在产品寿命周期短更新换代快的行业中,库存水平的增长速度已经超过了销售增长速度。

    

    表6是模型M1a的对照模型M1b的回归结果,其被解释变量用库存周转率代替M1a的库存水平,结论与M1a一致。另外发现公司规模不仅与库存水平正相关和库存周转率存在正相关关系,表明扩大公司规模虽然提高了库存水平,但也发挥了库存管理的规模效应,加快了库存周转。

    表7是模型M2的分析结果,据总样本分析结果,在销售下降或上升时,销售增长率和库存水平的相关关系并不显著。但据分行业回归结果可见食品饮料和家电行业在销售下降时,销售增长率每增加1%,库存水平分别降低0.26%、0.99%,在销售上升时,销售增长率每增加1%,库存水平分别降低0.05%、0.01%。医药行业在销售下降时,销售增长率每增加1%,库存水平降低0.38%,在销售上升时,销售增长率每增加1%,库存水平增加0.03%。纺织服装业在销售下降时,销售增长率每增加1%,库存水平增加0.701%,销售上升时,销售增长率每增加1%,库存水平降低0.001%。以上结论表明销售下降时,库存周转率反应比销售增长时更敏感,与假设2一致,且与Gaur & Kesavan(2009)的结论一致。但医药行业在销售上升时,纺织服装行业在销售下降时,销售增长率增加而库存水平却提高,与食品饮料和家电行业相比发生相反方向的变动。

    

    由以上结论表明食品饮料、家电和医药行业在预测销售下降时会过度采取规避库存积压的策略,如调整生产计划缩减产量,极力向供应链下游的经销商“压库”,造成上游库存周转加快,下游库存积压,大打价格战,采取各种促销策略促进销售等。另外医药行业在预测销售增长时,会过度预判销售形势,造成库存水平过度积压,而纺织服装在预测销售下降时,库存调整速度远落后于实际销售变化速度。医药行业前期研发成本高,且服务水平要求极高,销量变动会造成库存水平更大比例的变动。纺织服装行业产品季节性差异明显,消费者需求变化快,加上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使得库存调整滞后销售变化,库存积压现象严重。

    模型M3用于考察库存周转率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表8是利用模型M3对总样本和分行业进行分析的结果。据总样本可知,库存周转率最低或库存周转最慢时,库存周转率每增加1%,总资产报酬率增加0.05%,库存周转居中时,库存周转率每增加1%,总资产报酬率增加0.04%,库存周转率最高或库存周转最快时,库存周转率每增加1%,总资产报酬率增加0.05%,以上结论表明库存周转居中的公司库存绩效对企业绩效的贡献低于库存周转最慢和最快的公司,结论不符合假设5。分行业的分析结果可见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和信息设备行业库存周转居中的公司库存绩效对企业绩效的贡献显著高于库存周转最慢和最快的公司,结论与假设5一致。

    

    5 结论与启示

    本文考察了1997-2010年间国内制造业库存管理的现状,发现制造企业库存水平与库存比重、毛利率、公司规模和提前期显著正相关,当销售下降时,库存水平对销售增长率的变动反应更敏感。控制相关因素后修正库存水平逐年上升。纺织服装和家电行业,销售增长率与库存水平显著正相关,医药和家电行业,销售增长率与库存水平显著负相关。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和信息设备行业库存周转居中的公司库存绩效对企业绩效的贡献显著高于库存周转最慢和最快的公司,医药行业库存周转最快的公司高于周转居中和最慢的公司,家电行业和汽车行业库存周转最慢的公司高于库存周转居中和周转最快的公司。

第8篇:饮料销售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当前,餐饮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此背景下,酒店餐饮业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成本控制,有效地强化成本管理。

一、酒店餐饮经营的特点及其成本分析的意义

(一)餐饮产品形式的多样性以及产、销的短暂性是酒店餐饮成本控制的难点,具体而言,它们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餐饮收入的可变性和经营的季节性

餐饮收入在酒店营业收入占有较大的比重。在我国,一般旅游饭店的饮食收入要占旅游饭店收入的30-40%,经营管理好的则可超过客房收入。由于餐饮部每日的就餐入数和人均消费额不固定,所以其收入的可变性很大;同时餐饮的经营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其每年的销售量会随季节的变化而变化,同样销售业务在同一天内,也具有明显的差异性。

2. 短暂的分销链

餐饮生产的特点是先有买主后生产,餐饮部门为满足顾客的需要把食品加工为产成品,可以迅速地转变为现金,由于它的产品生命周期较短,餐饮部门很少有现成的产品,有的只是现成的菜单(menu),给顾客点菜参考。

3. 难以预测合理的库存量

由于顾客的口味很难估计,设计的菜品并不能满足所有的顾客,经常有临时点菜现象,而且点菜的随机性强,无法预计,这给成本控制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做好一定的预测和充足的原材料储存是非常必要的。www.133229.coM

4. 劳动密集型作业

酒店餐饮业不同于制造业。制造业由于科技的发展采用自动化生产,甚至用机器人代替作业使得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急剧减少,而酒店餐饮业刚好相反,它为及时满足顾客的需要,随时拥有一支庞大而高效的员工队伍,在快餐店,劳动力成本可能低于20%,而在俱乐部里可能高达50%以上。

上述酒店餐饮经营的特点,决定了手工密集作业的执行标准弹性大、产品销售的数量和种类不固定、合理库存量难以把握的特点。

(二)酒店餐饮成本分析是指利用酒店餐饮成本核算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全面分析酒店餐饮成本水平及其构成的变动情况,研究影响酒店餐饮成本升降的各个因素及其变动的原因,寻找降低成本的规律和潜力。酒店餐饮成本的分析是成本控制的前提条件。通过成本分析可以正确认识和掌握成本变动的规律,不断挖掘酒店餐饮内部潜力;降低餐饮成本,提高酒店的经济效益。通过酒店餐饮成本分析,可以对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对执行结果进行评价。肯定成绩,指出问题,以便采取措施,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服务,为编制下期成本计划和作出新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给未来的酒店餐饮成本管理指出努力的方向。

二、酒店餐饮成本分析的重点

酒店餐饮收入一般占总收入的30%-40%左右,成为酒店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其相应发生的成本也就成为成本控制的主要内容。酒店餐饮成本控制要以成本分析为基础,才能落到实处,下面笔者主要从三方面探讨一下酒店餐饮成本分析的重点。

(一)菜单标准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分析

在餐饮部,菜单占据着重要的位置。菜单不仅决定餐饮经营如何组织和管理,而且决定餐饮目标的实现程度。对于顾客来说,菜单绝不仅仅是一张提供食品的清单,菜单代表了经营者的形象;对于食品制作人员来说,菜单决定了哪些食品必须准备;对于销售人员来说,菜单是主要的内部营销和销售的工具;对于成本控制人员来说,菜单是成本分析的基础,成本控制的主要手段。

设计餐单时,厨师不仅要考虑顾客的利益,也要考虑餐饮经营的财务目标。每一种菜单菜肴都必须配备标准食谱,需要具体的配料、每种配料所需的数量、制作工序、每份的大小和相应的设备、配菜以及食品制作所需要的其他数据。标准食谱和标准出菜份额确定后,每份的标准成本或整套菜的标准成本就可以计算出来,菜单的标准成本是餐饮成本分析的基础。举例说明如下:

1. 宴会成本分析

宴会最多见的形式是婚宴。一般每家酒店都配备多套的婚宴菜单以供客户选择。每套的婚宴菜单都有标准的食谱,根据标准食谱可以计算菜单的标准成本。

根据宴会的菜单确定负责的厨房。婚宴通常由中厨房负责,成本控制部可以根据每单宴会的实际转货成本与菜单的标准成本进行比较,确定转货的合理性和操作的标准性,如果每单成本率差异大于3%,该单的转货基本上存在问题。为防止把宴会厅作为垃圾桶,需要对转货进行一定的控制,控制的主要手段就是宴会成本分析,可以根据用量差异和价格差异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每单宴会成本差异率计算公式如下:

每单宴会成本差异=该单宴会实际成本-实际桌数×标准成本<1>

每单宴会成本差异率=每单宴会成本差异÷每单宴会实际收入<2>

2. 中餐成本分析

中餐成本分析类似于宴会成本分析,为简便工作可以按旬或按月分析。根据每道菜实际的销售份数与标准菜谱成本之积的总和确定标准总成本,标准总成本率与实际成本率的差异超过一定的比率,成本控制可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可能存在操作未按标准执行,可能存在着一定的损失浪费现象。该比率应根据餐厅的实际经营情况,按照成本控制的重要性原则确定。如果客人的点菜都有标准的菜单确定为1%也是合理的,有的餐厅可能确定为2%、3%甚至5%。其计算公式如下:

标准总成本=∑每道菜实际销售份数×该道菜标准成本<3>

标准总成本率=标准总成本÷有标准菜谱的菜单总收入<4>

成本差异率=实际成本率-标准成本率<5>

(二)销售比率的分析

餐饮成本的构成较复杂,操作的弹性也较大,菜品不同的销售比例将导致成本率的高低不同,进而影响毛利率的高低。以顾客为导向的餐饮业追求不仅仅是顾客的满意率,还需要较高的餐饮毛利率。如何搭配菜品的比例,如何定价,如何推销菜品都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在这里主要探讨菜品销售比例对毛利和成本的影响率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

1.食品销售比率分析

餐厅无非经营着三大类的菜品,即高档菜品,如鱼翅、燕窝和鲍鱼等;中档菜品和低档菜品,如蔬菜、家常菜和普通点心等。根据酒店餐饮经营的目标和兼顾顾客的利益,假如餐厅经营相对稳定,月均收入为d、d=r1+r2+r3,设定高档菜品的平均成本率为50%、收入为r1,中档菜品的平均成本率为35%(预算成本率)、收入为r2,低档菜品的平均成本率为25%、收入为r3,如表1所示:

根据上表可得出平均毛利率的公式如下:

食品的平均毛利率%= 50%×r1/d+65%×r2/d+75%×r3/d

=75%-10%×(2.5r1+r3)÷d <6>

根据公式<6>可以得出下列结论:

① 高档食品的销售比率越高,毛利率越低,中档食品次之。

② 若食品预算的平均毛利率需达到65%时,则

(2.5r1+r3)÷d=1r2=1.5r1<7>

③ 若2.5r1+r3=d,令r3=0

r1/d=40%<8>

从公式<7>可以知道:为满足经营目标,即成本率为35%,合理的销售比率应该是,中档品的销售收入占高档品的1.5倍,若大于1.5倍,成本率下降,反之成本率上升。

从公式<8>可以知道:经营高档品的比例最好不要超过40%,否则食品成本率无法达到经营目标,这是分析的理论依据,也是经营的准则。

实际分析时,可以把成本率高于45%列入高档品,分析其占总收入的比例以及对食品成本率的影响程度,根据分析的结果及时反馈给酒店餐饮部门。

2. 酒水销售比率分析

酒水的销售比率分析类似于食品销售比率分析,按照一般的经营原则,杯酒和饮料的成本率较低,瓶酒的成本率较高,故瓶酒的销售比率和销售成本是分析的重点。

(三)存货周转率的分析

存货周转率(次数)是指一定时期内企业销售成本与存货平均资金占用额的比率,是衡量和评价企业购入存货、投入生产、销售收回等各环节管理效率的综合性指标。其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周转次数=销货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9>

存货平均余额=(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10>

根据酒店的经营特点,酒店的存货并非纯粹为产销而储备,有一部分是服务于客人的附加项目,例如免费茶点、饮料、酒水等,列入经营费用项目,因此为准确衡量存货的管理效率,计算存货的周转次数,需对公式进行改进,如下所示:

存货周转次数=发货总数÷存货平均余额<11>

存货平均余额=(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12>

衡量存货管理效率需要确定一定的标准,该标准需要根据酒店的实际经营情况,根据经验可以按照存货的月平均使用量确定合理的库存量,假如储存三种货物,即存货1、存货2和存货3,根据实际的领用情况可确定月平均使用量分别为m1、m2和m3,为满足经营需要,库存量需保持在最高不能超过2.5个月的用量,最少不能低于0.5个月的用量,计算存货周转率如下表2所示:

如果实际存货月周转率偏离标准周转率较远,存货管理肯定存在着问题,主要问题总结如下:

1. 存货周转率较高,说明存货储备量不足,可能存在缺货损失,也容易被酒店餐饮部门投诉,特别是酒店餐饮业,销售的黄金时间通常在晚上,鉴于国内还不是很发达的物流配送系统,往往无法做到零库存。

第9篇:饮料销售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到20*年年末,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各县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

(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

(三)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四)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五)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六)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七)家用电器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八)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二、整治重点和任务

全市专项整治的重点产品是: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

全市专项整治的重点单位是: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和水产品养殖场、屠宰(厂)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围绕上述整治重点产品和重点单位,主要开展以下八个专项整治: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对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和“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农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

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

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品种;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加强普通药品监管和特殊药品监控;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全市专项整治行动从20*年8月下旬开始至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发动阶段(9月中旬)。制定具体方案,分解工作目标,落实整治任务,做好发动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年9月下旬至11月底)。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全面开展检查,集中进行整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年12月上旬至12月底)。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组织督查验收,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