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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论文精选(九篇)

支付结算论文

第1篇:支付结算论文范文

(一)商业银行支付结算由于银行岗位设置不当而产生的风险。

当前,商业银行普遍拥有许多分行或者支行,由于银行制度并不完善及人员配给不充足等原因,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岗位设置不合理及人员分配不科学,包括对银行印章等管理缺乏详尽的管理方案,而且不能明确责任归属。这种缺乏相互监督机制的人员配置和岗位分工根本无法保证支付结算制度有效运行,这样就很容易导致商业银行产生支付结算风险。

(二)商业银行由于业务较为繁杂,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等原因而易造成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每天都要处理相当多的银行业务,包括记账、审核、对账等等,工作量相当大。日常工作中较为繁重的银行业务需要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会计基础和较为熟练的技能。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许多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普遍不高,并且由于岗位设置等问题导致其业务技能并不纯熟。这样也就难以规避在商业银行业务支付中产生的操作风险。

(三)商业银行由于操作人员态度问题而引起的道德风险。

商业银行的许多工作人员并未得到系统的培训,少数工作人员由于自身综合素质不高,较易受到社会恶劣风气影响而导致缺乏道德。当银行的薪水并不能满足其享乐主义的要求时很容易引起其不满心理,而相关责任人又不能及时做好监督及管理工作,造成这些人存在长期的不满情绪,于是不仅可能导致其对客户发泄不满也可能会最终导致其挪用资金。这些状况都导致了商业银行产生支付结算风险。

(四)商业银行支付结算系统会因为被不发分子盗用而造成欺诈。

随着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先进的支付结算工具也随着科学发展而发展。这些进步在为社会大众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带来了机会。据调查,近些年利用先进的科技工具进行非法欺诈的案例屡见不鲜,而且作案手段也不断提升。如果商业银行柜台人员对欺诈风险不够重视,并且责任心不高,那么很可能会导致支付结算风险。因为商业银行的业务量十分庞大,对于签章并没有核对,这样就较难进行查询。不法分子较喜爱利用人员素质较低和业务较少的中小型金融机构进行诈骗。这也是商业银行支付结算的又一个新的风险趋势。

二、商业银行支付结算风险的特征分析

在我国,银行支付结算已经形成了十分严谨的组织形式。商业银行支付结算的主要工具包括银行卡及银行票据,随着科技进行,移动及互联网支付也加入了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体系。但是,随着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体系愈加庞大,商业银行支付结算风险也就不断增强,支付结算风险主要产生于运用结算工具进行资金活动的进程中。可以说,商业银行支付结算风险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商业银行支付结算风险与社会经济环境紧密相关

过去,我国对银行业监管并不严格,银行支付结算风险主要表现为违规贷款和担保、信用卡违规及高额利息揽储等形式。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已经进行了巨大的经济体制改革,商业银行支付结算风险的表现形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的支付结算风险已经转变到票据领域和业务,逐渐转变为信贷及票据领域成为支付结算风险的高发区。

(二)商业银行支付结算风险危险性高

纵观近些年发生的支付结算案件,大多数案件的范围都十分广阔。许多案件主要是由于商业银行内部人员或者外部人员,联合其他不法分子一起作案,他们主要的作案手段包括挪用、欺诈及贪污等。可以说,当代的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不仅范围广而且风险也较高。支付结算风险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可能会发生。只要涉及到商业银行业务,都可能会产生支付结算风险。

(三)商业银行支付结算风险多以内部风险为主

根据对过去已经发生的案例研究得出:大多数案件都是有银行内部人员涉案。涉案人员不仅包括银行基层员工,还包括银行高层管理者,可以说是包含了银行的各个层次的工作人员。同时,案件呈现越来越专业化的趋势,不仅作案的收到愈加科学化和专业化,而且作案人员也大多数是受到良好教育、具有丰富学识的高级知识分子。这样也就导致了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案件越来越难以解决。

(四)商业银行支付结算风险的涉案金额逐步增大

通过对近些年的支付结算案件进行研究,可以得出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案件的金额越来越大,这样也对社会风气造成了极差的影响。

三、商业银行支付结算风险的类型

通过对商业银行支付结算风险进行分类,可以更好地对商业银行支付结算风险进行研究,因而支付结算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内控风险

商业银行支付结算风险的内控风险主要是由于银行的组织结构不合理,并没有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银行内部的执行和监督并没有区分,并且岗位设置不科学,重要的岗位缺少必要的监督等。这些都是内控风险的重要体现。

(二)市场竞争风险

当前,民间资本大量涌入市场,企业融资渠道越来越多样化,这就造成了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为了增加市场占有率,许多银行不惜利率倒挂来增设基层网点。并且许多金融机构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各式各样的创新型金融业务开始不断涌出,违规操作的结算和贴现业务也不断增加,这些也都导致了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三)信息技术风险

商业银行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业务操作,因而信息技术就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商业银行信息技术风险主要是由于有些银行系统老化,服务不到位,顾客信息遭到泄露及黑客攻击银行系统等。这些都会造成商业银行信息技术风险。

(四)欺诈风险

商业银行的欺诈风险主要是指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自身权利对资金进行挪用或盗窃,并且相关负责人也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同时银行内部人员对贷款审批不严格,恶意泄露客户信息,或者银行内部人员与外部不法分子勾结伪造银行信息、伪造信用卡等行为都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五)其他相关风险

其他可能归类为商业银行支付结算风险的主要有: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

四、商业银行支付结算风险存在问题分析

(一)支付结算账户存在的问题

当前,商业银行的所有对公网点都可以办理企业的账户开立业务,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进行资金活动。但是由于商业银行并未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使得商业银行基层网点为了完成存款任务而不能对客户执行严格的账户监控,形成了潜在的风险。同时客户的重要印鉴及资料都会在基层网点保管,这也就为某些员工伪造印鉴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审核管理方法落后

当前,商业银行对企业支付指令都是采取人工审核方式,银行通过手工审核来判断付款人的指令是否正确,当银行不能判断企业的指令是否正确时就会通过,这样就不能正确防范不法分子通过高科技进行违法活动。并且商业银行对现金收付管理更为宽松,对可疑的现金交易不能实现实时监管。由于许多商业银行基层网点都需要招揽企业满足自身的营销任务,因而其对许多企业的现金管理基本都停留于表明,不得不尽量满足企业的现金需求。

(三)银行对账方式较为落后

银行对账是每个企业与银行必须进行的业务之一,同时定期对账也是确认客户资金收付是否合法的主要依据。而当前大多数银行是通过基层网点记账人员发送或收回银行对账单,并不能有效防止银行工作人员与企业财务人员串通挪用资金等行为。

(四)支付结算工具管理落后

我国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以银行卡和网银为主的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体系。电子支付已经成为了支付的主流。但是由于我国计算机行业相对落后,加上缺乏完善的管理监督机制,使得支付结算工具引发的风险时常发生,这也就不断暴露了商业银行支付结算工具上存在的问题。

(五)支付结算监督管理机制相对缺乏

我国商业银行缺乏较为优良的支付结算监督管理环境,并且银行的管理者对支付结算的重要性缺乏专业的认知,因此也不够重视。很多管理者甚至认为监管是人民银行的责任,同时商业银行为了自身的营销任务,在企业办理结算过程中并不能严格审核,这也违反了商业银行支付结算监督管理的规定。

(六)监管效率较低,惩处力度不强

随着科学技术不断更新,支付结算工具也不断更新,但是商业银行的检查方法依然停留在传统的手段上,因此监管效率就不高。同时,很多操作人员已经长时间不进行系统操作,对系统并不熟悉,这样也降低了监管效率。另外,由于企业与银行的业务关系,银行往往碍于人情而减轻对企业的惩罚,有时甚至并不处罚。

五、商业银行支付结算风险管理对策

商业银行支付结算风险管理对策需要银行内部许多部门进行合作,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来完善其自身的管理机制。

(一)我国应当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

完善的法律是保障社会经济能够持续平稳发展的基础,同样能够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支付结算的相关法律法规,这也是能够保障支付结算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

(二)我国应当构建健全的信用监管体系。

建立完善的信用监管体系,开发建设包括个人征信体系在内的全社会的信用监管体系,完整记录各种企业或者个人的不良信用,并在依法的状况下提供查询服务。这样也能够为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商业银行应当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

商业银行支付结算风险是产生于支付结算的各个环节之中,商业银行都应当认识到防范支付结算风险的重要性,从各个方面提高员工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银行也应当从过去的案例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

(四)商业银行应当完善自身的内部控制机制。

第2篇:支付结算论文范文

摘 要:随着现代企业管理的加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采取股份支付的方式激励员工为企业服务,正确掌握股份支付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对企业财会人员显得越发重要,尤其是在新准则、新税法实施后,分析研究股份支付职工薪酬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更具重要意义。

关键词:职工薪酬;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税务处会计专业毕业论文理         

一、 股份支付职工薪酬的基本概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对职工的股份支付,属于职工薪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准则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企业以回购股份形式奖励本企业职工,属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股票增值权属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还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其中“获得批准”,是指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就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达成一致,毕业论文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准。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和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的权利的日期。行权日,是指职工和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取现金或权益工具的日期。

二、股份支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一)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需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如果全部或部分权益工具未被行权而失效或作废,应在行权有效期截止日将其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冲减

成本费用。

(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企业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需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企业要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金额支付职工薪酬。但准则未明确规定到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或放弃行权的会计处理,笔者认为,原先确认的负债应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冲减成本费用。

三、股份支付职工薪酬的税务处理         

(一)股份支付职工薪酬的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尚未明确规定股份支付职工薪酬的内容。但从企业所得税原理看,可得出如下结论。一是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属于增加资本公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费用扣除。无论是授予后立即可行权,还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及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都应进行纳税调整。企业以回购股份方式奖励本企业职工的,也属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相关的成本费用也不能扣除。二是企业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属于增加应付职工薪酬,即实施条例规定的工资、薪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税前扣除。

(二)股份支付职工薪酬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尚未明确规定股份支付税前扣除的具体内容。对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讨论,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属于增加资本公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费用扣除;企业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属于增加应付职工薪酬,即实施条例规定的工资、薪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在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四、股份支付职工薪酬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 11 号──股份支付》及应用指南规定,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行权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的计量。但由于股份支付的结算方式不同,会导致企业记录的成本费用不同,在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较大的情况下,两种股份支付方式的不同使得企业的经营成果存在较大差异,且权益结算方式下,不能如实反映企业换取服务的对价。

所以

--> 笔者建议,按照新会计准则提倡的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思路,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或行权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与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会计处理形成一致,在可行权日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和所有者权益。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股份支付成为企业使用越来越广泛的一种激励机制,对股份支付在税务处理上进行规范已经迫在眉捷。当然,税法的修订补充涉及的范畴重大而广泛,笔者在此只是提出一点粗浅的看法,对股份支付的税务处理如何进行规范,尚须理论界和有关部门进行进一步探讨和论证。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10[m].北京:人民出会计毕业论文范文版社,2010.

第3篇:支付结算论文范文

【关键词】网络支付与结算;电子商务;实践性教学

在全球电子商务热潮的带动下,电子商务蓬勃发展,互联网支付的规模稳步提升,而且传统制造业企业和金融行业越来越重视电子商务,新领域的拓展也会提升第三方支付规模。作为电子商务专业主干课程之一的《网上支付与结算》更因其突出的实用性。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对市场活跃有积极促进的意义。

2012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高达12.9万亿,同比增长54.2%。预计到2016年,整体市场交易规模将突破50万亿。根据艾瑞咨询近期的《2012-2013年中国互联网支付用户调研报告》中的调研数据显示,2012年61.3%的中国网民使用第三方支付完成在线支付,仅次于网上银行直接支付;而在使用第三方支付时,用户最常使用的第三方支付方式为快捷支付,用户占比23.6%;且超过一半的快捷支付用户坚决表示会继续使用快捷支付。

从上述数据中看出,《网上支付与结算》这门课程,在电子商务的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实践教学不论是在必修课还是选修课中都是其极其重要的位置。在实践教学活动中,学生巩固书本上理论知识外,还能从实践操作中掌握从事网上支付与结算相关活动的技能,并结合相关理论处理实践环节遇到的问题。

目前,在针对电子商务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或高校电子商务培养计划中,都有《网络支付与结算》这部分的内容,无论是在培训还是教学中都对《网上支付与结算》课程设置了实践教学内容。丰富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实践与理论课堂的衔接,贯彻学以致用的原则,将该课程的理论与实践应用到生活实践中,甚至是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的建设中,都是《网上支付与结算》实践教学环节值得思考和探索的地方,同时也是需要改进的部分。

一、本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理念落后。网上支付与结算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其内容更新快,运营模式不断变化,实践发展速度超过了课本理论知识的编纂的速度。同时传统教学理念教学方式又恰恰是目前高校最主要的培养形式,教学是教师以讲授为主、学生听并加上少量的实践活动。教师努力地教、学生被动地学、这也是影响学生实际的动手能力和理论差距,最终影响到就业原因之一。

(二)实验教学资源相对滞后。《网上支付与结算》要达学以致用的效果,就必须在设置更加合适的实验学时和实验教学资源。而目前大多数的实验教学中,处于实验教学资源的老化,教学设备,虚拟平台的限制无法真实性在操作中体现支付与结算在电子商务在实践中的应用。若直接到公司实习,无法直接参与到实际操作中,仅仅是观摩,不能使学生感受到电子支付带来的方便快捷。

二、课堂教学的具体做法

(一)创新的课堂理论讲授形式。运用多媒体设备营造全新视听感受,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比如,在讲到认证中心时,利用CFCA的动画视频向学生介划认证中心的三个主要功能。

在各大银行推广的电子银行的而服务中,有使用方式的动画讲授如何使用电子银行,手机钱包,u盾,移动支付,NFC支付等动画操作。在理论课堂上观看这些动画教程,使学生感受信息时代给我们带来的方便。

(二)教学实验方式。鉴于本课程的实践性,专业性等特点,在理论课后的上机实验,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相关理论。

在实验教学环节首先要确定好实验项目与内容;其次就是实验课程的考核方式。实验项目和内容主要是让学会对B2C,C2C全过程进行操作如开设网店,购物,在线支付,学生通过自己动手完成支付各个环节,从而了解支付宝、信用卡的申请、审核、存款和支付、网络银行间的转账详细内容。考核方式主要从考勤、实验完成情形、实验报告三个方面来考核。

对于网店的开设,如果学生精力和时间,资金充裕可以鼓励学生进行实际的操作进行勤工俭学。在实验室,有相关的虚拟平台来进行网店的开设,经营。相对于银行的转账,可以在实际操作中进行小额的转账业务,当然也可以针对班上同学凑对的方式自行转账,熟悉业务。对于信用卡的支付使用,鉴于学生大多数没有信用卡,可以进行演示操作。

(三)利用互联网免费资源。鉴于实验项目和本专业的特性,电子上午的从业人员要求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在实验的安排中,有些环节则鼓励学生开展实际网上操作,鼓励学生在生活中亲自参与电子商务活动,锻炼实际操作技能。比如申请开通网上银行,申请数字证书,利用邮箱申请支付宝、财付通、安付通、快捷支付等,了解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使用电子货币;了解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优缺点。

(四)案例讨论。通过分小组讨论,按照要求寻找案例并做成课件,上台讲述。并采用提问与回答,进行互动,让学生充分的展示自己。

三、结语

实践性教学作为本课程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实际的教学中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能够尽可能的在课堂上尽可能多的激发学生的实践操作的积极性。在进行实践操作熟悉的过程中,仅仅是完成上述的不分远不能满足本专业在市场实践中的应用,还要懂得相关的经济法律,金融,合理的利用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我们在不停的对教学模式的改进,但同样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里面。像新兴的移动支付,NFC的应用等,处于推广应用阶段,这些则在实际的教学中不能实现。实验课也要因资源,设计出合理,贴近现实的实验模式,为社会培养出优秀的人才。

参考文献

[1] 柯新生.网络支付与结算(第2版)[M].电子工业出版社, 2010-01.

第4篇:支付结算论文范文

关键词: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经济性和公益性统一;资源配置;效率公平

中图分类号:F8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9)07-0073-04

一、引言

现代经济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金融经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支付结算服务就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商业银行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或现金等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从历史发展上看,支付结算服务长期以来都是金融经济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是金融经济运行的基础。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战略选择的一个结果是老百姓对各家银行的收费服务进行市场“投票”,由此产生重要结果就是老百姓对各家银行的市场竞争力以及社会资源配置有了“投票权”。因此,支付结算服务资源能否得到最优化配置直接关系着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与发展。随着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工具进一步发展、服务过程中的交易成本竞争进一步激烈,我国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问题日益成为涉及广大群众深层次利益的社会焦点问题。让消费者用钱去投票,决定了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的市场,决定了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的价值趋向和业务费率合理性。

本文以影响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经济性和公益性的因素为逻辑起点来对此论题展开论述。从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经济性和公益性统一需要研究的问题和需要坚持的原则入手,对国内外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经济性和公益性统一和不统一进行了实证分析,并提出了基于经济性与公益性统一的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的对策建议。

二、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经济性和公益性统一的内涵与原则

(一)内涵

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经济性和公益性相统一是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资源配置优化的核心所在,这就要求我们科学地、辨证地看待和处理好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经济性和公益性之间的统一关系。一方面,商业银行要追求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的经济性, 构建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向多元化和市场化发展;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又要关注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的公益性,即受群、消费者和企事业认为商业银行部分支付结算服务不应以赢利为目的,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必须要充分考虑到受群、消费者和企事业的承受能力。

(二)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经济性和公益性统一需要研究的问题

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由国家制定、调整;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自行制定和调整。商业银行应充分考虑消费者的消费承受能力,在制定和调整价格时要考虑成本和市场竞争引起的社会承受能力。商业银行应从深化支付结算服务收费产品的特点上、支付结算服务收费机制运作的焦点上、支付结算服务收费产品发展的热点上科学选题立项,抓好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经济性和公益性的统一点,分析目前在商业银行中自身哪些支付结算业务产品服务收费的经济性最大?哪些支付结算服务业务产品的公益性最高?哪些支付结算服务业务产品收费对于公众最为敏感?哪些业务产品最容易产生支付结算收费问题?哪些支付结算服务业务产品收费的经济性和公益性统一的效果最好?以此作为商业银行确定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经济性和公益性统一优先考虑的问题来论证和思考。

(三)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经济性和公益性统一需要坚持的原则

笔者认为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经济性和公益性相统一要达到的是一种发展的、动态的“统一和平衡”。收费经济性代表着社会效率的要求,而收费公益性代表社会公平的愿望,在动态过程中两者相互转化、互为依托。在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体系发展的不同阶段,其服务收费经济性与公益性会分别处于相对优势地位。在现阶段,可以这样理解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经济性和公益性的统一关系,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从初期到中期现代化发展的时期,也是支付结算服务体系的建立初期。我国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的市场化、法制化机制都有待建立和完善,在此转变期间,代表收费经济性的效率问题占相对优势地位。即商业银行占相对强势、消费者占相对弱势,效率评价是对国有银行资源配置目标实现程度的衡量。 [1]

因此,要做到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经济性和公益性的统一就要把握好公平与效率的导向,在“以公平为基础,以效率为导向”的基本价值导向下体现我国社会政策中的社会保护与社会促进并重的价值原则。党的十七大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在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在“以公平为基础,以效率为导向”基本价值趋向下,我国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经济性和公益性统一也应体现社会保护和社会促进并重的价值原则。社会保护原则的主要表现包括支付结算收费公益保障政策、收费业务合理听证政策、乱收费受害者保护和补偿政策等方面。而社会促进原则是指通过实施收费政策来提高中国银行业经济资本和带动中间业务的发展,进一步降低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的交易成本,积极调整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收费的业务结构,以求中国商业银行业在公平基础上效率的整体提高,从而努力达到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经济性和公益性比例上的动态平衡,寻求一个最佳契合点,实现效率的同时也促进公平。

三、国内外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经济性和公益性统一和不统一的实证分析

(一)国外奥运会门票支付结算服务收费机制达到经济性和公益性的统一

1.运用价格配置,体现银行服务收费经济性要求

历届国外举办的奥运会开、闭幕式门票和热点比赛门票的销售和支付结算,因其数量有限,每张门票标价上千元。同时,如篮球、跳水和足球决赛、半决赛等热门奥运比赛门票也均以高价售出;而一般性门票价格适中,也容易求购。奥运会组织者则将奥运门票按是否热点和比赛激烈程度不同,划分为多个等级,国外商业银行一般根据门票种类、价格金额大小,支付结算时向缴费人收取不同金额的手续费。

2.辅以行政手段配置,体现银行服务收费公益性要求

比如此次北京奥运会门票支付结算,北京奥组委奥运门票购票规则,并与奥运合作伙伴中国银行签订奥运门票预订缴、收款协议,其中对中签顾客免收结算手续费。鉴于此,建议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对于商业银行不应以赢利为目的的支付结算收费事项通过国家规定形式予以固化、规范,确立书面依据。

3.排序、排队配置,体现银行服务收费公益性要求

奥运门票销售和支付结算顺序按照不同期次、批次对网上购票者进行网上排序、排队,采取“先到先得”原则,最先网上登录者具有相对购票优先权利。鉴于此,商业银行可否按照支付结算服务收费遇到的有关问题和顾客业务需求的轻重缓急程度进行梳理排序、排队,按轻重缓急程度分出支付结算先后顺序。比如银行支付结算“排队难”问题,要坚决杜绝商业银行“买号先办”费用等非公益性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的发生,这样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既不经济、也不公益。

4.随机原则配置,体现收费经济性和公益性相统一的要求

另一种奥运门票采用网上购票、随机抽签的方式,为体现公平参与,对网上购票者进行随机抽签,按个人喜好自助买票、中签者得方式予以销售和结算。鉴于目前顾客对于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存在争议的情况,加之水、电、电话各项支付结算缴费分布在不同的商业银行,对于一个顾客来说往往需要在不同银行之间或同一银行不同账户之间办理,故商业银行应该罗列或整合各项支付结算业务收费价格或制作收费价目表,顾客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对于支付结算产品收费事项自主选择、自助缴费。同时建议商业银行推出与银行卡“一卡通”系统相配套的,“一费通”自助支付结算收费系统工具。

(二)国内商业银行在信用卡结算罚息方面存在经济性与公益性的不统一

当前,各家商业银行在国内信用卡持卡人逾期透支未还款时,普遍执行在透支免息期过后透支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信用卡透支罚息的规定。而比照商业银行个人存单质押贷款规定:如借款人到期未还款,在逾期违约期一个月或一段时间内,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罚息。从担保法角度讲,信用卡开立为担保人保证担保;存单质押贷款属于质押担保。虽然两者同属于担保方式,但无论从风险系数上还是担保成本上,信用保证均高于质押贷款,且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罚息条款属于惩戒性条款,一般情况下是不使用的。

鉴于此,国内信用卡结算罚息规定应该参考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罚息条款,促使信用卡支付结算罚息收费经济性和公益性相统一。

1.在信用卡支付结算罚息收费经济性方面

建议支付结算罚息不必固定计费,罚息幅度应按透支时间长短期限浮动调整,实施弹性罚息政策。即可否规定:信用卡罚息收费按照从低原则、罚息收费比例不高于万分之五计算。同时,信用卡罚息计息采用累进计费制度,在持卡人透支免息期过后逾期一个月内未还款的,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罚息计费;如透支逾期超过一个月的,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信用卡透支罚息。

2.在信用卡支付结算罚息收费公益性方面

应该根据不同性质的透支事例体现人性化和惩戒性管理举措。即以透支时间长短为基准,对于非恶意透支人在一段时间还款的,应以结算计息罚息处理;而对于恶意透支持卡人除了加大结算罚息力度予以经济性处罚以外,还应建议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和同业银行间黑名单等社会公益性手段予以惩戒。

四、基于经济性与公益性统一的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的对策建议

(一)商业银行票据类收费

1.商业承兑汇票的收费费率应采取弹性浮动收费机制

一般商业银行的商业承兑汇票收费费率为期限6个月、费率按单笔费率万分之五计收。而保证金收缴比例规定一般为:A类客户最低可免保证金;B类客户保证金比例不低于30%;C类客户保证金比例不低于40%;D类客户保证金比例不低于50%。

由于商业银行对A、B、C、D客户的信用质量由优至劣一律按单笔费率万分之五计收,缺少对于A、B优质客户的信用激励机制,故商业银行收费费率应该与其在该行的客户信用评级、信用履行状况形成互动、弹性的浮动收费机制。建议修改为:A类客户费率按单笔费率不高于万分之五计收,仅定上限、费用从低,以便在收费幅度内自定费率;B类客户如信用履行记录良好且其信用资产质量没有出现向下迁徙的情况,银行可否适当下浮其费率或执行优惠费率,但不得下调保证金比例;C、D类客户仍按原规定执行。

2.商业银行部分票据贴现业务贴现利率过低

票据贴现业务收益高、风险低、易操作,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往往降低票据贴现利率,在各家银行服务水平相当的时候,降低利率自然就成为最具吸引力的竞争手段。但贴现利率低于规定标准,不利于商业银行收益的实现,使本来就小的获利空间变得更加狭窄,甚至出现贴现收益低于贴现成本的现象。

鉴于此,商业银行应密切关注监管当局对低贴现利率所持态度,如在默许情况下可开展低利率的贴现业务;同时,商业银行内部应建立贴现利率审查机制,经过合理的测算收益确定银行贴现利率,使支付结算服务收费的风险与收益、经济性与公益性相匹配。使银行下浮贴现利率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操作,保障商业银行票据贴现业务的良性发展。

(二)银行卡类收费

1.银行卡的刷卡扣率费用问题

银行卡的刷卡扣率费用不仅涉及商业银行,还有商户、银联等信用卡支付结算收费的上、下游多方利益,所以银行卡的刷卡扣率费用问题需要从整体全局角度,来理顺商业银行、银联、商户和消费者之间的层次关系。目前,商户与商业银行间的利益冲突是因银行卡扣率过高,缺乏对用卡支付环境政策的激励,市场利益结构侵蚀了商户本已微薄的利润。而普通消费者与银行的矛盾则是银联通过银行收费,将矛盾转嫁给银行的结果。解决办法:一是减少对收费、利益分配的干预;二是通过定价标准和各种契约的调整,逐步调整现有的市场利益结构,各方合理地分担风险,消除零售支付清算市场垄断。

2.信用卡透支呆账利息计息核销处理的问题

风险资产表外利息处理支付结算时,对于信用卡呆账核销时计息罚息收取的会计处理方式,建议各商业银行应予以统一口径:(1)对尚未转入呆账科目的信用卡透支款项,在转入呆账科目的同时停止计算相应利息;(2)对于目前已转入呆账科目但未停止计息的信用卡透支呆账,在申报核销时,先停计利息,再以实际计账利息申报核销;(3)对未经批准核销的信用卡透支呆账不再恢复计算利息。

(三)中间业务类收费

商业银行应规范自身中间业务支付结算服务收费市场,针对目前中间业务收费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应该通过与国家有关物价管理部门协调,按照《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明确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进行收费的权利;同时,积极发挥中国银行同业协会的作用,明确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费率标准,以防止恶性竞争,进一步促进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规范发展。

第5篇:支付结算论文范文

【关键词】 双分录; 权责发生制; 现金收付制; 政府会计

【中图分类号】 F81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20-0086-04

以引入权责发生制为主要内容的本轮政府会计改革,随着事业单位、行政单位、高等学校等分行业会计制度的相继出台而落下了帷幕。相对于原有会计规范,新制度意欲通过扩大双分录的应用范围,实现政府财务会计与政府预算会计的适度兼容。然而从双分录在行业会计制度间的应用差异来看,现行的政府会计改革思路不仅在理论上缺乏支撑,而且在操作上也难以真正实现财务会计信息与预算管理信息兼顾的会计改革目标定位。由此,本文基于现代信息技术探讨权责发生制与现金收付制的融合方式,并通过二重确认会计的创建为政府会计改革开辟一条新的出路。

一、政府会计改革的目标定位与会计确认基础的选择

从受托责任到决策有用,会计目标定位的差异是组织分化和利益相关者多元化的结果;而从实物收付到货币收付再到权责发生,会计确认基础的演进则是会计适应组织演变和利益相关者财富管理需求差异化的结果。会计确认基础的选择与组织的性质和会计目标定位不无相关。权责发生制在资产计价和损益计量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优势,使得企业外部的投资者、债权人可借助基于权责发生制确认基础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息做出正确的投资、信贷决策;而现金收付制在揭示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优势,使政府主管部门可借助基于现金收付制的预算收支信息评价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受托责任。正是由于会计所服务的组织性质、会计目标定位和会计确认基础的不同,财务会计才被分为企业会计和政府会计(也被称作“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公共部门会计”“预算会计”等)两大分支,并且企业会计多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基础而政府会计多采用现金收付制确认基础。

虽说纯粹的现金收付制更能准确地揭示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但出于往来款项管理和实物资产保护等方面的实际需要,权责发生制确认基础还是被不同程度地引入到了政府会计之中。如原行政、事业单位对预付款的处理,就是按照权责发生制记入过渡性的“暂付款”科目而非直接列作支出。尽管现金收付制确认基础在政府会计实务中已得到不同程度的修正,但因其在揭示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方面仍有很大的局限性而在过去数十年间不时地遭到质疑和批评,进而也就引发了世界范围内以引入权责发生制为主要内容的政府会计改革。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政府绩效考评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新西兰、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先后将权责发生制用于政府收支的核算。在此背景下,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IPSASB)也致力于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领域中的应用和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体系(IPSAS)的开发。为满足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政府绩效评价的需要,财政部在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和部门预算等多项公共财政改革措施的基础上,也积极地探索了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中的应用,并按照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兼容的会计改革目标定位,以双分录形式将权责发生制不同程度地融入到了政府分行业会计制度之中。

二、两种确认基础的冲突与双分录的协调机理

不同的确认基础有不同的账户体系,进而会衍生出不同的会计要素并构建出不同的会计等式。在复式记录模式下,权责发生制确认基础下的会计账户,通常被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收入(为与狭义的收入相区分,后文称作“收益”)、费用和利润六大类,并可按“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收益”这一动态会计等式(等式①)揭示交易、事项的财富影响;而现金收付制下的会计账户,则被分为收入(这里仅指可增加货币资金的狭义收入)、支出和结余三大类,并可按“收入-支出=结余”这一会计等式(等式②)揭示收入的来源和支出的去向。如果把等式①中的资产区分为“现金资产”和“非现金资产”,那么等式①就可变换为“现金资产=负债-非现金资产+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收益-费用”(等式③)。仅就涉及货币资金收付的业务而言,由于等式③中现金资产的科目余额等同于等式②中的结余,所以等式②和等式③就可合并为“收入-支出=现金资产=负债-非现金资产+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收益-费用”(等式④)。由此不难看出,在以会计科目为唯一分类标识的传统复式记录模式下,权责发生制和现金收付制这两种确认基础存在天然冲突。仅就不涉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变动的资金收付而言,与现金类科目对应的贷方科目,要么按照现金收付制即按等式④的左边记作收入,要么按照权责发生制即按等式④的右边记作负债,却不能同时按照两种确认基础即按等式④的左、右两边同时记作收入和负债;而与现金类科目对应的借方科目,要么按照现金收付制即按等式④的左边记作支出,要么按照权责发生制即按等式④的右边记作非现金资产,却不能同时按照两种确认基础即按等式④的左、右两边同时记作支出和非现金资产。正因为如此,基于权责发生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息,与基于现金收付制的预算收支信息,在传统复式记录模式下总是不可兼得。

为加强对往来款项和实物资产的管理,政府会计除了以扭曲支出信息为代价对往来款业务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处理之外,还以双分录形式对两种确认基础进行了兼顾。就行政单位购置固定资产而言,原制度就是通过增设“固定基金”而将货币资金的减少同时记为“经费支出”和“固定资产”。这种能够兼顾权责发生制下的资产计价和现金收付制下的预算支出的双分录会计处理,在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可谓运用得淋漓尽致。现结合存货购置及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说明双分录的协调原理:(1)对于现购存货,通过增设“资产基金――存货”这一过渡性科目,并按照“借:存货,贷:资产基金――存货”和“借:经费支出,贷:银行存款”这种双分录形式进行会计处理之后,等式④所涉及的支出和存货的增加、银行存款的减少就都可得到反映;(2)对于赊购存货,通过再增设“待清偿净资产”这一过渡性科目,并在赊购存货验收入库时作“借:存货,贷:资产基金――存货”和“借:待清偿净资产,贷:应付账款”,在支付购货款时作“借:经费支出,贷:银行存款”和“借:应付账款,贷:待清偿净资产”这种双分录形式的会计处理后,赊购日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增加、付款日应付账款和银行存款的减少及经费支出的增加,就都可得到反映。之所以将这里的“资产基金”和“待清偿净资产”称作过渡性科目,原因就在于从现金收付制的角度看,它们分别是对该确认基础下不可能出现的“存货”和“应付账款”科目的抵销;而从权责发生制的角度来看,它们则是对该确认基础下不可能出现的“经费支出”科目的抵销,并且在存货耗用和债务清偿之后科目余额均变为零(就其本质而言,此类科目的余额应作为资产负债表的“结余”抵销项而非“净资产”的组成项)。由此不难看出,通过增设过渡性科目并按双分录进行会计处理,两种确认基础可在同一账务系统下得到协调。

三、双分录的理论缺陷及其应用局限

虽说双分录可用以解决权责发生制与现金收付制的兼容问题,但将两套基于不同确认基础的会计科目融入同一账务系统的操作思路,却在理论上冲击着会计要素定义以及与之相关的会计等式。会计要素是人们对会计科目及会计报表项目的系统分类和逻辑抽象。有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益、费用和利润这六大会计要素,人们就可构建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益-费用=利润”这两个基于权责发生制的会计等式,并用以针对企业组织描述交易、事项的财富影响;而有了收入、支出和结余这三个会计要素,就可构建出“收入-支出=结余”这一基于现金收付制的会计等式,并用以针对政府部门及公共组织描述预算的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确认基础的不同,使得收入和收益、支出与费用有着完全不同的经济内涵和使用场合。就收入和收益的区别而言,收入关注的是预算年度内的货币资金流入,如《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就将收入定义为“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而收益强调的却是应当归属于报告年度内的经济利益流入,如《企业会计准则》就将收益(前文已提及广义的“收入”应由“收益”取代)定义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尽管某些货币资金流入可直接确认为报告期内的收入,但属于预收款性质的货币资金流入,在权责发生制下却是要先确认为负债,尔后待商品发出、服务提供并符合实现原则时才确认为收益。再就支出和费用的区别而言,支出关注的是预算年度内的货币资金流出,如《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就将支出定义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而费用强调的却是应当归属于报告期间的经济利益流出,如《企业会计准则》就将费用定义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尽管某些支出可直接确认为报告期内的费用,但与非现金资产购置相关的支出,在权责发生制下却是要先确认为非现金资产,尔后随着非现金资产的耗用或处置才转化为费用;而某些延期支出,在权责发生制下却要按照受益原则先期确认为费用。不难看出,收入与收益、支出与费用有着完全不同的经济内涵和适用场合。由此,意欲协调两种确认基础以求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信息得以兼顾的双分录会计处理,无论是对收入与收益不加区分,还是将支出等同于费用,均不可避免地会使人们对会计要素的定义出现认知混乱。如《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三十五条就使用“支出或费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对支出和费用给出了几乎相同的定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费用类”之下列举了支出类科目,等等。而就双分录会计处理,除了可借助前文创建的等式④解释两种确认基础的协调之外,很难为其找到合乎逻辑的理论支撑。

相对于传统的复式会计分录而言,用以协调两种确认基础的双分录,将使日常处理工作量和会计核算成本几乎成倍地增加。就行政单位对赊购存货及其支付购货款的核算而言,在单一的权责发生制下,会计人员只需在购货时作“借:存货,贷:应付账款”、在付款时作“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共计四条数据记录的会计处理;在单一的现金收付制下,上述两笔分录将简化为付款时所作的“借:经费支出,贷:银行存款”这一仅有两条数据记录的会计处理;然而在双分录记录模式下,购货时所作的“借:存货,贷:资产基金――存货”和“借:待清偿净资产,贷:应付账款”,付款时所作的“借:经费支出,贷:银行存款”和“借:应付账款,贷:待清偿净资产”,将使数据记录总数增至八条。对于资金规模在数十亿甚至上百亿元并且资金收付相当频繁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来说,如对所有涉及非现金资产购置的业务均按照双分录进行会计处理,其所增加的核算工作量必使实务人员不堪重负。也许正因为如此,行业会计制度间才出现了双分录覆盖范围上的差异。

四、行业会计制度间双分录应用上的差异及其对财政预算管理的影响

通过增设过渡性科目以对权责发生制和现金收付制进行协调的双分录记录模式,因其可兼顾财务状况和预算收支信息的提供而能为政府财务会计与政府预算会计的兼容提供技术支撑。由此,新制度大幅度地扩大了双分录的应用范围。其中,行政单位会计中的双分录覆盖范围,已由原来的固定资产扩展到包括预付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和公共基础设施在内的所有需要同时确认非现金资产和经费支出的业务;而高等学校等其他行业会计制度中的双分录覆盖范围,则由原来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扩展到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在内的所有需要同时确认非流动资产和相关支出的业务(需要说明的是,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正式出台之前,财政部曾过一个更为激进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双分录的覆盖范围就包括预付款项和存货等流动资产业务)。双分录应用范围上的这种差异,决定了过渡科目设置及其核算内容的不同。如行政单位会计就增设了“资产基金”和“待清偿净资产”两个科目,并为“资产基金”设置了“预付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七个明细科目,为“待清偿净资产”设置了“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两个明细科目;而高等学校等其他行业会计则仅仅增设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并为其设置了“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四个明细科目。

行业会计制度间双分录应用上的差异,使得同一财政预算体系下的各预算单位,在会计核算质量方面出现了明显的不同。其中,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结果,既能保证基于权责发生制的财务状况信息的提供,又能保证基于现金收付制的预算执行信息的提供;但高等学校等其他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结果,却是以扭曲预算执行结果为代价保证了基于权责发生制的财务状况信息的提供。仅就因支出确认时点不同而对预算执行结果的扭曲而言,对预付款及其销账业务和对存货购置及其耗用业务所作的单分录会计处理,将有可能扭曲两个会计期间的预算支出信息。这是因为,若付款日与销账日、存货入库日与货款支付日隶属于不同的会计期间,那么付款日因要借记“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非支出类科目而无法进入收入支出表;与之相反,销账日或存货耗用日在借记“教学事业支出”等支出类科目并进入所属会计期间的收入支出表时却没有货币资金付出。如果同一财政预算体系下的各预算单位因双分录应用上的差异而使收支确认的口径存有差异,那么财政部门依据个别会计报表所得到的政府整体意义上的合并报表就不可能真实地反映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如果有相当数量的预算单位因制度本身的缺陷而不能将预付的采购款(尤其是数额巨大的工程预付款)和存货购置支出列入预算年度的收入支出表,那么财政部门就不可能合理确定各预算单位下一财年的预算规模;如果收入支出表不能真实地反映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结果,那么财政部门依据收入支出表对预算单位所谓的结余资金进行统筹就很可能影响预算单位的正常运转。如此等等,行业会计制度间双分录应用上的差异,必会对财政预算管理产生负面影响。

五、政府会计改革的路径选择与二重确认会计的创建

理论上的不完备和操作上的低效率,决定了双分录在政府会计改革进程中不可能有广阔的应用前景。由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政府会计改革的路径选择。为使政府会计在引入权责发生制后仍能保证基于现金收付制的预算管理信息的提供,理论界提出了三种典型观点,第一种主张采取完全的权责发生制,并按照类似于企业会计为编制现金流量表所用到的调整方法获得基于现金收付制的预算收支信息;第二种主张政府财务会计与政府预算会计完全分离,并将政府财务会计限定于财务状况和运营状况信息的提供而将政府预算会计限定于预算收支信息的提供[1-2];第三种观点主张政府财务会计与政府预算会计进行适度兼容,并以双分录形式对两种确认基础进行协调[3]。从已的行政、事业、高等学校等行业会计制度来看,财政部最终还是选择了具有折中性质的第三种观点,并不同程度地将权责发生制融入到了分行业会计制度之中。毫无疑问,相对于政府财务会计与政府预算会计分离的改革思路来说,兼容模式可有效地降低制度的实施成本。但从双分录的实际应用来看,不仅所增加的核算工作量不可小觑,而且覆盖范围上的差异也有损于政府合并报表的总体质量。由于权责发生制与现金收付制在揭示财务状况和预算收支方面各具优势,因而任何从两个极点出发的妥协式改革思路,也就是采用所谓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或修正的现金收付制,无论是“权责”程度多一点,还是“收付”程度多一点,均会牺牲另一种确认基础的优势。由此,政府会计改革的路径选择,并不是在多大程度上以及如何渐进到权责发生制,而是要在兼顾权责发生制与现金收付制各自优势的前提下,探寻两种确认基础的最佳融合方式。

会计应财富管理需要而产生,随社会制度变迁和会计技术变革而演化和发展。现代信息技术在会计中的运用,为人们探索权责发生制与现金收付制的最佳融合方式提供了技术支撑。当把“收入”和“支出”看作是现金类科目的一个核算属性、将“结余”看作是非现金类科目的一个核算属性,进而将前文所述的等式②和等式③基于关系型数据库技术进行横向叠加,那么就可得到“‘现金资产’/‘收入-支出’=‘负债-非现金资产+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收益-费用’/‘结余’”这一可兼顾权责发生制和现金收付制的新型会计等式。其中,等式两边的第一个引号为基于权责发生制并用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运营状况表的会计分类标识;等式两边的第二个引号为基于现金收付制并用以编制收入支出表的会计分类标识。就政府会计而言,由于现金类科目余额的增加必有等量现金流入和现金结余的增加、现金类科目余额的减少必有等量现金流出和现金结余的减少,而不涉及现金科目的业务根本影响收入支出表的编制,因而只要为凭证数据库文件增设一个专门存储现金收支及其结余的分类字段,并在业务处理时对现金业务所涉及的现金科目辅以“预算收入或预算支出”分类代码、对现金业务所涉及的非现金科目辅以“预算结余”分类代码、对非现金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全部以“占位科目”进行空值占位,就可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创建一种可兼顾权责发生制和现金收付制的新型会计模式。在这一可称作二重确认会计的新型会计模式下,仅需两个且长度不超过10个字符的存储单元(这里把凭证数据库文件记录中每一字段所占用的空间称作一个存储单元),就可取代双分录记录模式下相关核算属性一应俱全的两条数据记录。如就赊购存货及其付款业务而言,其会计处理就会简化为“借:存货/占位科目,贷:应付账款/占位科目”和“借:应付账款/预算结余,贷:银行存款/预算支出”。不难看出,相对于双分录和其他形式的双轨制而言,基于信息技术创建二重确认会计,既能充分发挥两种确认基础的各自优势,又不会带来核算工作量的显著增加,因而应成为政府会计改革的理想出路。

【参考文献】

[1] 岳公侠,张琦.政府会计改革路径研究[M]//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会计理论与准则体系研究.大连:大连出版社,2010:76.

第6篇:支付结算论文范文

关键字: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深度解析

引言

不同的经济环境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是不同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营环境的复杂,国家对会计信息计量的基础要求也是在变化之中的,从收付实现制到权责发生制,这是符合当前经济发展需求的,但是现在要求部分企业将现金流量表纳入企业财务报告体系,这也从侧面反映国家意识到收付实现制本身的优点。两大会计理论基础相互竞争、相互依存,在会计理论的发展历程中必将延续下去。

一、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概念及其原理

收付实现制又称为现金收付制,它是以现金的实际收到或是付出为记录标准,对本期收入和费用进行处理的一种会计基础。在此基础上,凡是本期以现金支付的费用,不论是为以前期间义务偿付的,还是为未来期间取得资产或劳务提前支付的,均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是本期实际收到的现金,不论是因以前期间经济事项或是未来经济事项产生的,均做本期收入处理。收付实现制只以现金的实际收支为确认计量标准。

权责发生制又称为应计制,它是以实质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是支付现金的权利为标准来确认和记录本期债务、收入和费用的一种确认基础。在此理论下,也就是说凡是当期实现的收入或应承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或是费用,及时款项的收支发生在当期,也不可以在当期处理。权责发生制的确认标准是以权力的发生的期间作为确认时间点的。

二、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对立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对立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使用主体不同,且国家有严格的划分标准。在我国,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队等非盈利单位均采用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那些以营利为目的机构、企业做出明确规定,要求他们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

2、收入费用的确认原则不同。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为标准进行确认收入、费用的归属期;权责发生制则是以收入、费用实际原则,收入、费用的确认与现金是否实际收到无关。

3、核算范围不同。收付实现制只确认与现金收支有关的事项,其他事项不纳入核算范围。因此会计主体的全部资产都是以现金的形式存在的,没有债券债务;权责发生制则是以债权关系来确定收入、费用的,这就将非现金资产和负债纳入核算范围。权责发生制在确认期间损益的时候也连带着资产负债表的会计要素进行变化,这样就能更好的确定期间损益以及企业的财务状况。

4、与现金流动的一致性不同。收付实现制的确认标准就是现金的实际收支,所以说在此基础上反映的资金运动情况与实际的资金运动情况是一致的;权责发生制下,会计的确认标准是债权关系,与现金的实际收支是存在一定的时间差的。如购买固定资产,在权责发生制下,入账价值是购买固定资产的总付出,其损耗是以折旧的形式在以后年度按照一定的折旧方法摊销到产品成本或是期间费用的,这就可以明显的看出在权责发生制下,现金的运动实际运动与会计核算存在一个较大的时间差。

三、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同一性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既相对独立又存在着一定的统一性。

1、两者存在的目的是相同的。无论是收付实现制还是权责发生制,其存在的目的都是确认、计量、记录和列报会计主体的经济事项和经济业务。假设不存在商业信用和借贷行为,那么无论是采取收付实现制还是权责发生制进行收入和费用支出的核算,企业期末的核算结果是一样的;即使企业的收入和支出权责与现金的实际收支有一定的时间差,但是只要权责和现金的实际收支发生在同一会计期间,这两种核算的结果也是相同的。

2、权责发生制可以实现收付实现制财务报告目标。收付实现制在进行会计计量时,侧重的是现金实际流动轨迹,如报告期末现金的结余和报告期间内现金的筹集、运用情况;权责发生制下,会计核算侧重的是经济资源,如企业控制的资产,应承担债务,期间的收入与成本以及其他的用来评价主体财务状况和变动情况的会计信息。从表面上看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侧重点不同,其反映的具体数据不存在联系,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一定的会计手段将权责发生制下的数据进行转化,重新编制财务报表,这样就可以实现收付实现制的财务报告目标。现在企业都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的,其最终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中现金流量表就是通过会计手段,结合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编制的。

四、 结论

本文通过对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深度解析,总结出两大理论对立性和统一性的表现特征。经济环境日益复杂的今天,投资者不仅要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而且对现金流量也越来越重视。综合前文所述,我们可以充分肯定,未来这两大会计基础理论在会计发展的未来相互争鸣、相辅相成。

参考文献:

[1]宋伟.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辨证统一[J].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2009,(23):92-94

[2]付佳利.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对会计信息的影响[J].现代径济信息,2012:151-152

第7篇:支付结算论文范文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高校财务管理 影响

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不断深入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2001年被确认为 “十五”期间财政收支改革的重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对我国财政收支有着深远的影响,此次改革符合我国财政收支的发展趋势,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能够起到反腐倡廉的作用,因此此次改革势在必行。本文就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进行分析和探究。

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研究现状及理论基础

纵观历史,学者们的研究侧重于对高校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适应性。不难看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与高校教育改革的方向存在一定的矛盾和不合理性。

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理论基础包括公共财政理论、委托轮、制度创新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社会福利理论。

2.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

2.1国库集中支付下高校的资金管理特征发生变化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高校的实施给高校用款计划申报流程带来变化。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前,高校都是自行编制用款计划而后报送给相关主管部门,然后由主管部门负责录入、审核和上报。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高校可以自行录入用款计划,将每笔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标注和汇总,然后逐级上报用款计划,最后将财政部门审核后的用款计划数分别送达给二级以及二级以下的预算单位。如果高校提出拨款的计划申请不符合相关要求,财政部门可以拒绝拨付资金,从而保证了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支出,实现对财政资金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此外,这样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支出情况的了解,有效地对高校财政资金进行风险的防范。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高校的实施给财政资金拨付给高校的方式带来变化。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前,财政部门都是按照预算定期将资金拨付给高校的上级单位,然后再由上级单位转拨给高校。在这个转拨的过程中,耗时较长,资金到账时间不固定,可能对高校资金使用情况造成耽搁,而且经过的环节较多,预算支出信息得不到及时的反馈,这样财政部门不能及时了解高校资金的使用情况,从而削弱了财政的管理职能,不利于宏观调控。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高校要自行编制并提交年度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将用款计划上报财务部门,批复后方可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资金。这种资金拨付方式的转变对高校预算的编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将财政直接支付以及财政授权支付的项目准确区分开来,详细、准确地安排年度支出,从而规范了高校资金的使用计划,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2高校自主支配资金萎缩限制自身发展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对高校自主理财的地位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往高校本着“自主办学、自我发展、约束独立”等特点成为独立的主体,其理财的主体地位也得到相应的落实,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校自主理财的地位。高校需要按照规定在银行建立账户,资金由银行代收,由财政部门进行集中管理,审批后方可支取资金。这样一来,高校的财务机构、资金性质、对资金的使用权限等都不变,只是将资金收支的管理权交给国库,国库负责监管高校预算内外的支出和资金的使用情况,从而削减了高校对资金的调度权,这必将影响到学校的办学和发展。

高校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筹融资能力有了一定幅度的下降。高校以前可以根据师生扩招情况向银行争取贷款,对高校资金不足情况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当高校收入学费之后存入银行,从而增加借款信誉,银行才会再贷款给它。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高校所有的资金都要上缴财政部门,导致高校除了政府指定的银行有存款外其他银行几乎没有存款,既然没有存款账户的抵押,银行就很难将资金借给高校,这就相当于切断了高校一条重要的筹资渠道。没有充裕的资金来源,高校很容易陷入资金困境,只能按照预算进行资金的送报,从而丧失了资金的调度权。

2.3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不完善导致财政支付到账不及时

国库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清算系统是国库集中支付体系中的两个重要系统,但是由于缺乏编制和执行管理系统,很多环节还不够完善。例如,财政资金由财政部门单独控制,每次资金的支出都需要国库亲自支付给相关人员或法人,从而大大加重国库的工作量。此外,现阶段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之间的实时清算系统联网不够完善,高校财务系统与国库信息系统不能对接,导致高校资金无法及时到账,从而影响高校的正常运作。

2.4国库集中支付下高校会计核算基础存在缺陷

高校采用的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而该种核算基础已经无法满足会计核算的要求。高校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资金的支付由国库统一管理,从而高校的确认基础发生了一定的改变。在国库集中支付体制下,每笔资金的支出都有原始凭证和资金转账通知单作为确认收入的依据,显然收付实现制无法满足这种资金的支出特征,给高校会计核算带来很大的不便。其次,收付实现制无法使高校了解真实的资金支付情况,导致预算报告与实际资金收支数额存在差异,预算支出数额不能准确反映高校资金实际支出数额。

2.5高校财务人员工作量加重

随着财政体系的不断改革和生源的不断扩大,高校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也随之加大,财务人员的工作不只是停留在记账、算账的基础上,而是负责重要的财务管理工作,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所以高校更应该聘用大量有能力的财务人员负责本校的财务工作来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所带来的改变。

3.结语

综上所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与高校教育改革的方向存在一定的矛盾和不合理性。一方面,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给高校用款计划申报流程、财政资金拨付方式等带来改变,给高校申报资金带来便捷。另一方面,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使高校的资金管理特征发生变化,限制了高校自主支配资金的权限,加重高校财务人员工作量。总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参考文献:

[1]马宇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J].现代经济信息,2011,(24):174,180.

第8篇:支付结算论文范文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核算方法分析

国库集中支付是我国近几年新发展起来的一种预算执行制度,应用到会计工作中,能有效制止事业单位资金截留,防止腐败现象发生。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成功改善了传统账户支付制度下的不良现象,为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预算与使用提供了保障。但由于该制度正式实施时间较晚,实际应用时可能会因为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出现问题,导致其发展受到阻碍。下面,笔者对该支付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不足之处作详细分析。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概念与实施理由

首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属于新型预算执行制度,在国内事业单位、财政部门会计核算中得到了广泛使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定义是,将政府现有的全部资金都存放在国库中,由国库来统一进账,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按照该流程实施工作的财政支付制度即称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其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理由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具有一定的防腐败作用,能够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带来便利,但当前国内大部分事业单位都不具备先进的财务支付观念,没有对国库集中支付产生正确认识,从而导致财政部门预算粗糙;事业单位财政部门容易产生财务管理矛盾,必须借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来规范财政管理行为,缓解部门内部矛盾;国内事业单位财政部门现有的财政支付制度存在局限性,财务支付与财务管理工作中应用的收付实现支会计并不可行,需要借助国库集中支付支会计来解决问题。

由此看来,事业单位财政管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必要且可行的,该制度能够代替事业单位原有会计支付制度,并保证会计核算行为的规范性。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中的不足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产生时间比较晚,正式实施时间不长,所以难免会在操作实践中遇到各式各样的难题。结合国内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会计核算情况分析,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下列几大难题:

(一)集中支付体制与会计核算基础有一定区别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不是凭空产生,其同样需要借鉴以往的会计方法,在传统会计方法上加以改进和创新,然后形成新的预算与执行机制。要注意的是,尽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产生基础建立在传统会计方法上,但与传统会计核算相比,二者基础是有所区别的。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应用这两种机制来实现资金的收付与支出,确保资金收付活动的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同样属于收付实现制,从这一点看,二者之间是存在一定联系的,并且可相互协调、统一。

(二)会计核算内容空泛,内容设置不科学

国内事业单位现行所使用的会计制度要求,同一个事业单位,其内部财政支出与管理必须设置一个基建账套、一个事业单位账套。这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提到的,但在其他相关法律条例中,又指出同一个事业单位允许在其内部增设一个零余额账户。这样一来,会计制度与其他法律条文便产生了冲突,最终导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设置不科学,会计核算工作的开展遇到难题。

(三)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力度不足

现阶段,国内多数事业单位对会计控制的认识不全,尽管在会计工作中使用着会计控制制度,但不了解会计控制的全部情况,更没有领会到会计控制的基本内涵。这一问题导致事业意识不到会计控制的重要性,开展会计工作时并不重视对其实际情况的控制与监督,最终致使单位会计控制失效。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会计核算优化措施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正式实施时存在一系列问题,导致基于该制度下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有所欠缺,根据上段内容的分析与论述,笔者给出以下几点可供选择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优化措施,具体如下:

(一)规范现有的会计入账规则

票据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会计核算的凭证与依据,对事业单位财政管理、财务审计工作的开展起指导作用。事业单位想要切实开展好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就必须从票据管理入手,强化票据管理手段,规范并健全事业单位现有的会计在入账规则,以此保证会计入账工作的开展有效性。票据、凭证的完整性、合法性同样需要计入会计入账规则,用以保证票据本身价值。

(二)强化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

某些事业单位内部除了设有基建账套与事业单位账套以外,还增设有一个零余额账户。为了进一步规范单位的财务审计行为,单位同样需要做好零余额账户的管理,要采取合适措施,对单位内部所有账户进行统一,同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控,对资金流动情况作动态了解,尽可能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加强单位内部账户的监督与检查

结合国内事业单位目前的会计核算工作情况分析,笔者认为,事业单位完全可以在内部设置一个系统账户,并将该账户的监管权交给银行,由银行对该账户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另外,事业单位还可将单位内部的信息管理系统连接到银行监管系统中,以此拓宽账户监管范围。这一做法不仅能加强银行对事业单位内部账户的监控,还能加强财政单位对自身账户的管理,密切事业单位与银行之间的合作。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可以改变我国事业单位现行所使用的会计核算方法,并且能优化事业单位财政管理,避免财政截留。在本篇文章中,笔者重点探讨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正式实施中遇到的难题,论述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中的不足,并结合问题产生原因,给出了几点可行的会计核算优化措施,希望对同行工作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第9篇:支付结算论文范文

关键词:赤壁市;财政四项改革;问题;建议

abstract: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16th through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on improving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 a number of decisions", a whole set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system in the direction of "deepening the budget for the department, the treasury centralized collection and payment, government procurement and the separation between revenue and expenditure control ---- chibi city, hubei province as an example to the rationale of reform, improve the public finance system, "but the county (city)-level implementation of the four financial reform is far from the goal to achieve. through chibi city, hubei province (county-level cities) of the four reform of the financial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proposals to further improve the response: first, deepen the reform of departmental budgeting, integrated, zero-based budgeting; second, do a good job in accounting focus on the state treasury to the accounting system of centralized collection and payment system transition; the third is to further standardiz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and the separation between revenue and expenditure reform; fourth, strengthen financial supervision,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financial reform of the four.

key words: chibi city; four fiscal reform; issues; proposal

前言

赤壁市位于湖北省南部,北倚省会武汉,南临湘北重镇岳阳,素有“湖北南大门”之称。1986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有着1700多年沿革的蒲圻撤县设市。1998年6月更名为赤壁市(县级市),现有人口52万,2004年财政收入3.1亿元。本文结合赤壁市近几年来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对县(市)财政四项改革工作进行一些粗浅的探索。

一、赤壁市财政四项改革现状

近几年来,根据转变政府职能和加强公共财政建设的要求,赤壁市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及收支两条线等财政四项改革,实现了预算内外资金一块进“笼子”,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起进中心,各项收入和支出财政一起管的财政资金运行新格局。从运行的实践看,各项改革运行平稳,不仅达到了增收、节支和规范的目的,而且对缓解县(市)财政困难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改革财政预算编制方法,全面推行部门预算。

1994年,赤壁市开始酝酿综合财政预算改革,1996年编制和实施了第一个综合财政预算。2004年起,按照上级要求,开始部门预算改革。

1、改革部门收入预算编制。将部门所有收入全面、完整地在部门预算中反映,并按财政部门核定的支出数额和项目填报。具体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类收入。

2、改革部门支出预算编制。部门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等两大类。

(1)基本支出预算,具体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①人员经费:按编办核定的编制内实有人数和工资政策据实安排。②公用经费:实行单项定额办法,分明细开支科目,逐项确定开支标准和定额,按单位编制数计算安排。

(2)项目支出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对单位人员、公用经费之外的资金需求,分项目进行申报,按轻重缓急排队。在优先保证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报市长办公会讨论审定安排。

(二)改革资金收付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从2004年开始,赤壁市开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当年,在市直8家单位进行试点。2005年6月1日起,本着“边改边完善,过改边规范”的指导思想,分三批逐步将全市市直所有预算单位纳入范围。

1、重新调整股室间职能。一是重新调整了对口管理预算单位。按照“一个预算单位归口一个股室管理”的原则,重新调整了各业务股室对口管理预算单位,做到预算单位的预算内外所有资金全部交一个业务股室管理,既方便了预算单位,又有利于加强对财政资金监管。二是重新确定了财政资金拨付流程。按照改革要求,打破了原有财政资金拨付惯例,重新确定了新的财政资金拨付流程。

2、抓紧业务培训。从6月1日起,按照“每增加一批预算单位,就组织一期业务培训”的要求,先后举办了3期培训班,累计培训人员800多人次。

3、增强服务意识。赤壁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虚心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部门的实际困难,取信于单位。如在设计新的财政资金拨付流程时,坚持“减少中间环节,方便单位用款”的思路,将原来的多道环节,统一简化到两个环节,即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只需要2道环节:一是每月月初向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上报分月用款计划;二是每月中旬向国库收付中心申请用款。

(三)改革采购管理方法,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

我市政府采购制度启动较早,从1994年开始,自发在汽车加油、维修、保险等领域,试行定点采购。2000年,大力阔斧地推行了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2005年,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相应组织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在此基础上,根据编办批复的政府采购机构管办分离方案,配备5名工作人员,组建了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政府采购中心,由市财政局暂时代管。同时,配备2名工作人员,将原来政府采购中心改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政府采购管理股,实现了政府采购机构的管办分离。

(四)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规范的管理框架。

根据上级要求,从2000年起,赤壁市严格按照“统一管理,捆绑使用,一个流向”的操作规程,在管理上采取“三个统一”、“两项监督”措施,引导预算外资金有序增长,合理流向,实现了所有权归国家、调控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的“三权”到位。

1、“三个统一”。一是统一专户储存。取消各单位收入过渡户,由财政部门统一在各专业银行设立财政专户,用于对预算外资金收支的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收取的预算外资金直接缴存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统一预决算制度。坚持“核定收支、量入为出、综合平衡、一年一定”的原则,除保证单位经常性支出和部分建设性支出外,其余资金由政府统筹用于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三是统一票据管理。实行“凭证购票、限量发售、以旧换新、票款同行”的管理办法,建立收费票据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把好票据印制、发放、使用、核销、检查等五个关口。

2、“两项监督”。一是实行日常稽查制度。对单位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及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对预算外资金的收取、缴存、使用进行跟踪管理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堵塞管理漏洞。二是实行专项检查制度。1998年以来,每年都由监察局牵头,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配合,对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组织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严肃了财经法纪,杜绝了私设小金库、滥支滥用资金等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财政四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改革和实践,赤壁市财政四项改革工作逐步规范,保证了机关正常运转,支持了社会经济发展,但是,当前在推进改革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认真研究并予以解决的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弊端

1、预算编制缺乏前瞻性和完整性。目前,预算编制只是在既定的收支之间安排资金,缺乏科学的分析预测,没有很好地将预算编制与经济预测结合起来,并以经济预测为基础,通过对经济周期、产业结构的发展变化来确定预算收支总体水平的发展变化及收支结构的调整。

2、预算编制时间过短,削弱了预算的严肃性。一般在上年12月下达预算编制通知,次年3月就开始由人代会讨论预算草案,没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和对项目的充分论证,很难保证预算编制的质量。加上预算编制留有硬缺口,在执行中只得频繁追加,频繁调整,出现了“一年预算,预算一年”的状况。

3、预算编制方法不尽科学。目前预算编制基本上采用“基数+增长”法,即在编制下年度支出预算时,以上年度实际支出为基础,并考虑下一年度财政收入状况和各种增支因素的影响,对不同的支出确定一个增长比例,从而确定预算。这种编制方法虽然较为简便,易于操作,但明显不太合理。

(二)预算单位账户清理难度大

目前,赤壁市单位尚有三种类型的账户游离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之外。第一类是部分未与主管部门脱钩的二级单位账户。第二类是部分在业务上实行垂直管理单位的收入过渡户。这类账户单独设置,直接将其收入划转上级部门,支出由主管部门直接拨付到单位账,管理漏洞较大。第三类是有贷款单位的账户。按照银行有关规定,凡在银行申请贷款的,须开设独立账户。目前,部分单位依照这一规定,在银行开设有独立账户。由于体制、政策等多方面的原因,账户清理难度较大,特别是后二类账户,预算单位和银行阻力都较大。

(三)预算单位仍然不能完全适应、理解改革政策

有的预算单位所有收入并没有直达国库或财政专户管理,申报分月用款计划还比较混乱,不能严格按照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范围操作;有的部门对财政资金,特别是专项资金,片面理解是自有资金,认为无须市政府审批;有的怕政府采购程序麻烦,将应纳入政府采购的资金,作为一般公用经费填报,自行组织采购,逃避财政监管;有的单位认为改革后资金拨付慢,程序多。这既有软件限制及政策规定程序的原因,也有单位自身未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及流程操作等各原因,预算单位支持、理解还有一个过程。

三、深化财政四项改革的对策研究

推行财政四项改革,构建公共财政框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县(市)要尽快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必须按照公共财政支出理论的内在要求和改革的实践,继续深化财政四项改革。

(一)推行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实行综合零基预算

部门预算是部门在一个预算年度的全部预算收支计划,它是由主管单位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组成。从其资金来源看,既包括预算内资金,又包括预算外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从其支出内容来分,既包括经常经费预算,又包括专项经费预算。部门综合预算应选择“零基预算”的方法进行编制。即在支出预算上,实行零基预算法。零基预算指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不考虑上年支出基数,一切从零开始即对原有的新年度增加的各项开支都要重新进行审核和论证,而不仅仅是修改上年部分。在审核和论证过程中,可以对上年的不合理安排做出修正,将资金重新分配给重要计划和项目,年度预算编制到具体项目。其具体做法是:

1、在预算编制中,实行因素法。对各类支出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以及跨年度的大型建设项目的年内各项支出做出科学的测算,从而编制完整、详细预算。

2、实行零基预算。对各项支出定额进行认真核定,不留缺口。预算确定后,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一般情况下,财政部门不接受预算追加报告,特殊情况确需追加的,先由财政部门对追加报告进行集体研究和审核,再送政府预算编制论证委员会研究决定。

3、加强预算论证,并成立政府预算论证委员会。预算论证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包括主要党政领导、人大财经委和宏观经济部门代表、财政部门有关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财政部门拿出的预算草案,先由预算论证委员会分析、讨论和修改,预算论证委员会通过后,再提交人大常委会批准执行。

4、在编制预算时,公开预算的编制原则、程序、方法、定额标准等,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二)规范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改革

结合政府采购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将单位符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项目,严格按照人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全面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其资金原则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直接到位中标单位和个人,切实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此外,进一步规范收支两条线改革,重点要落实“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支分离,财政统管”的管理模式,打掉部门创收机制。

(三)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制向国库集中收付制过渡工作

会计集中核算制虽然可以强化会计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但会计核算中心集核算、监督、服务为一体,不仅整天忙于报账、算账、记账、保管整理会计档案,向单位和管理部门提供会计信息等大量繁杂的日常事务,而且还有常常使自己陷入矛盾焦点的旋涡中,承担名誉、行政、法律等多种风险,存在许多弊端。因此,在条件成熟时,会计集中核算制应逐步向国库集中收付制过渡。具体做法为:

1、会计核算中心先由办理日常会计核算业务向会计审核和监督转轨。核算中心仅对单位的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审核确认后,加盖中心审核专用章,并从统一账户中办理支付手续,报销单据退回单位,由单位自行进行会计核算。

2、会计核算中心可逐步转换为财政国库部门的支付执行机构。核算中心原有的统一账户可改为零余额账户,承担具体支付和与国库结算业务;核算中心原来为单位开设的内部账户,可以转换为单位零余额账户,承担单位的委托支付和与国库结算业务;单位的小额、零星费用仍然采用备用金制度。

3、核算中心原有的工作岗位可转换为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内设部门。核算中心原有的单位会计核算岗位可以转换为国库支付机构的支付审核部,承担管理单位预算指标,审核单位提出的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审核单位的报销单据,登记单位的支出明细账等业务。原有的资金会计和出纳岗位可转换为国库支付机构的资金会计部,承担管理国库资金、支付机构零余额账户、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和小额现金账户,签发国库支付令,账户与国库之间的结算工作等业务。原有的稽核岗位则转换为国库支付机构的稽审部,继续履行稽核职能。原有的信息系统只要稍加改进则可以直接转换为国库支付机构的信息系统。

(四)强化财政监管,为财政四项改革保驾护航

深入宣传,坚持贯彻落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财经纪律,继续抓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扩大财政监督范围,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新机制。一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大欠税的清缴力度;二是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督;三是开展对“收支两条线”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强化财政收费票据和单位银行账户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四是完善投资评审制度。对重大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要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将监督检查与深化财政四项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结合起来,着力推进依法理财,规范财经秩序。 参考文献

《湖北省财政厅2001-2004年财政年鉴》

《赤壁财政2005年1-8月收支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