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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产品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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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产品论文

第1篇:建筑产品论文范文

【典型案例一】某国有建筑企业承建经济适用楼(高20层)。在地基打桩完成后,开始盖第一层时,有人举报该企业存在严重偷工减料问题。而后有关部门进行了检测,发现基桩少打了20根,而且打下去的桩经抽查发现桩心没有用混凝土浇灌实。技术人员检测后建议,为保障楼房的安全质量,必须完全拆毁已盖好的地下层,重新打桩补桩,初步估计要花费数百万元。

一、关于本案定性的争论

关于该建筑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严重偷工减料行为的定性,存在五种意见:

(一)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

理由是该行为符合刑法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基本特征:(1)行为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2)因其偷工减料行为而导致数百万元的重修费用属于该条中的“其他严重后果”。由于该罪的主体并不包括单位,应对直接责任人员以该罪论处。

(二)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论处

具体理由包括三点:(1)该建筑企业属于刑法第137条规定的“建设单位”;(2)该建筑企业在施工中严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了工程质量标准;(3)因偷工减料行为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属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3条第2项所规定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视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一种具体情形。

(三)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具体理由有两点:(1)该建筑企业的行为已经对不特定或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形成重大危险,对公共安全形成了侵犯;(2)该行为与放火、爆炸等情形类似且相当,都可能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害。为重修建筑地基而可能的花费,并不属于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的“严重后果”,因而该案属于以危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应适用刑法第114条论处。

(四)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具体理由有三点:(1)建筑产品虽然不属于《产品质量法》所规定的“产品”,但其仍属于产品的具体类型,而且是一种事关民生的重要产品;(2)在建设楼房中偷工减料属于生产伪劣产品的行为,具体而言,属于刑法第140条“掺假”和“以次充好”的情形;(3)刑法第140条的罪状中并未规定“违反产品质量法”这样的表述,因而构成本罪并不需要以违反《产品质量法》为前提,而是只要违反相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就可以认定该行为具有行政违法性,就本案来说,建筑产品偷工减料的行为违反《建筑法》的有关规定。

(五)不构成犯罪

其理由是,虽然本案中建筑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出于维护罪刑法定原则的考虑,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不应作为犯罪处理;该建筑企业及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不符合以上四种犯罪的基本特征,因而不应以犯罪论处。

我们认为,建筑安全是关系民生的一个重要问题,而建筑质量问题同样也关系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障,以及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因而对于在建筑领域的偷工减料行为,不能仅仅从公共安全角度加以考虑,同时也要从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建筑领域的市场经济秩序来理解其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就本案而言,笔者即认为,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二、本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对这种情形是否符合刑法第140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论证,应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判断:

(一)建筑工程中严重偷工减料,属于一种生产伪劣产品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罪状为生产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且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判断某一行为是否符合该罪的罪状,应着重三点判断:

1.是否属于“产品”。一般而言,刑法第140条中的“产品”通常是指以动产形式出现的商品,不过,从一般语意分析,房屋等不动产也属于“产品”。换言之,在日常用语中,将房屋等不动产理解并界定为“产品”,符合人们的使用习惯,也在“产品”的可能含义之内,因而以文义解释方法来判断,房屋等建筑应包含在刑法第140条所规定的“产品”范围之内。

2.是否实施了掺杂、掺假等行为。对于在建筑工程中严重偷工减料的行为,在将该建筑本身视为一个完整产品的情况下,这一行为属于“掺假”和“以次充好”的情形。具体来讲,当行为人以不合格或者不适宜用于该建筑的建材用于该建筑时,就属于“掺假”。例如,将不符合标号的钢筋用于建筑当中。在建筑质量不合格,不适宜居住或者使用的情形,则属于“以次充好”。因此,可以认为,在建筑工程中实施的严重偷工减料行为,符合刑法第140条所规定的具体行为特征。

3.是否达到定罪所要求的销售金额的水平。对于生产并销售伪劣建筑产品的,应当根据其实际销售金额进行判断,而对于处于生产环节的行为,可以考虑已经约定的交易价格或者市场同类建筑的价格来加以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140条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从上述三点可以看出,建筑工程中严重偷工减料的行为,符合刑法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罪状要求。

(二)建筑工程中严重偷工减料行为侵犯了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权益,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

作为侵犯市场经济秩序的一种具体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体就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权益。通说认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体仅限于“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1]。这一认识是不准确的,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与消费者权益相关,而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的设立与运转,其目的也在于维护消费者权益。换言之,如果不考虑消费者权益,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就是没有意义的。所以,对该罪客体的界定,理所当然地应着重强调消费者权益。建筑工程中的严重偷工减料行为,实际上就侵犯了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权益。关于建筑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加以规范,而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实际上也涵盖了《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内容。如果将这一制度仅限定在《产品质量法》所规定的范围,那么,显然是不当地理解了这一制度的内涵和外延,也会不当地限缩刑法第140条的处罚范围。从实践上看,因建筑工程偷工减料行为导致房屋等建筑存在严重问题,对消费者权益造成的损害远远超于一般伪劣商品造成的损害。同为伪劣产品,对危害程度相对较低的行为处以刑罚,而对危害程度相对较高的行为却听之任之,这是没有道理的,从保障民生角度,对建筑工程中严重偷工减料这一严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更应进行处罚。

(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政从属性问题

否认这一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最有力的理由,或者说,证成这一行为构成本罪的最大障碍,就是本罪的行政从属性问题。从沿革上看,本罪的立法确实与《产品质量法》具有相当紧密的联系。《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由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第38条首次确立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而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1993年7月2日)(以下简称“《决定》”)再次以单行刑法的方式规定了该罪,其条文与前者基本一致。受到这一法律沿革的影响,通说认为,本罪中的产品仅限于《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2]现行《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第3款规定:“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在通说看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产品”与《产品质量法》中“产品”内涵和外延应当是一致的,那么,生产、销售伪劣建筑工程的行为,即不在本罪评价范围之内。然而,这一看法是缺乏说服力的。

刑法的功能在于保护法益,换言之,是保护正常社会利益关系,因而刑法与民法、行政法等法律中使用的术语,在内涵上可能不尽一致。就本罪的解释而言,从客观解释论出发,即应从刑法第140条的规定进行判断,以是否有利于保护法益进行目的解释。具体来讲,刑法第140条的“产品”应从一般用语来进行把握,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而非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在框定可能含义之后,进一步考虑有利于保护法益的角度进行分析和判断。如前所述,本罪的客体(相当于法益)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权益,而且主要是消费者权益,那么,将建筑工程中的严重偷工减料行为纳入其中,是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有利于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活动。

上述通说所采取的立场实际上是主观解释论。不过,即便坚持主观解释论,同样也应认为,本罪中的产品与《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并不相同。《决定》的引言部分指出了该单行刑法的立法目的,即“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从这一表述看,该单行刑法的立法目的就是保护消费者(广义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确认和维护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督制度。如果立法者认为,该单行刑法的立法目的包括维护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督制度或者与《产品质量法》所确立的法律制度保持一致,那么,立法者起码会在该单行刑法中作出四种类型的明示:一是,在引言中加以明示,即提及与《产品质量法》的关系;二是,具体条文的罪状中明示“违反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尤其是在第1条(即现行刑法第140条的前身)中作出类似规定;三是,在该单行刑法对“产品”作出规定;四是,在附录法律有关条文部分列举《产品质量法》的法律条文,然而,在该单行刑法后只附录了《药品管理法》的有关条款。在该法中,立法者并未以这四种模式中的任何一种来明示该法与《产品质量法》的关系,因而可以由此推论,立法者并未将该法中“产品”等同于《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所以,即便是出于主观解释论来解释本罪,也不能得出本罪中“产品”就是《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2款所说之“产品”的结论。

综上,无论是从客观解释论还是从主观解释论出发,都不能得出本罪中“产品”就是《产品质量法》中“产品”的结论,更不能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将“建筑工程”排除于“产品”之外。当然,并不能由此否定本罪是一个行政犯,其刑事违法性的确立以行政违法性的确立为前提。《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是判断本罪行政违法性的前位法,而《建筑法》中的一些规定也可以作为判断行政违法性的根据。例如,《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74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该条中所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应指本罪。

通过以上三方面的论述,可以得出结论,在建筑工程中严重偷工减料的行为,应依照刑法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当然,在实践中,并不是将所有的各种偷工减料行为都以本罪论处;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做无罪处理。

三、对其他观点的回应

对于其他三种构成犯罪的观点,应给予必要的回应:

该建筑企业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由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一种“兜底”性的规定,其法律规定存在较大的模糊性,在实践中已经被实质性作为“口袋罪”加以适用,因而在解释上必须对其加以必要的限制。一般认为,该罪的“危险方法”应当是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性相当的危险方法。这一相当性的判断,是一种实质性的判断。就建筑工程中严重偷工减料行为的危险性来看,与放火罪等相比,还没有那么严重。因而以该罪处理并不妥当。就本案而言,行为人在建设中偷工减料行为尚未对公共安全造成具体危险,因此更无构成本罪的可能。

该建筑企业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属于过失犯罪,且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为犯罪成立的必要条件。而就本案而言,并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因而也不构成本罪。

该建筑企业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也不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该罪也属于过失犯罪,且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犯罪成立的必要条件。这里的“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3]显然,本案中所说的损失只是可能的损失,不属于该罪中“重大安全事故”的范畴。

注释:

[1]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第375页。

第2篇:建筑产品论文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管理;经济学;相关性;分析

Abstract:

As a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development, construction of China's national economy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material production department, its product--building is total social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product. This paper briefly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in the link of economic construction product properties, and in building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of the deep economic drivers is put forward in the paper, the solution of the problem.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management; Economics; Correlation;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产品与其他物质部门生产的产品在实物形态、功能目的、价值形态等方面都表现出其独有的复杂性,这些复杂性也客观上增加了建筑工程管理的难度。所以,如何准确把握建筑产品的特性,是工程建造者解决建筑工程管理问题的关键。

一、建筑产品的特性及其经济属性

建筑产品与一般工业产品不同,它是建筑经济活动和建筑生产活动的客体,具有产品固定性、多样性、体型庞大、价值高、用途局限、社会性等特性。此外,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因社会习俗、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建筑产品还会呈现装饰风格以及结构造型的不同。建筑产品一旦建成,就会成为人类环境的组成部分,对生态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建筑产品与一般工业产品最重要的不同就是,建筑产品具有资产和资本的功能,也就是建筑产品的经济属性,资产是建筑产品的实物形态,而资本代表建筑产品的价值形态。下面具体介绍一下建筑产品的使用寿命、价格与价值以及流通与消费的问题。

(一)建筑产品的使用寿命

建筑产品的使用寿命的影响因素主要有经济因素和技术因素,因此,我们将建筑产品的使用寿命分为经济寿命和技术寿命。经济寿命是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而停止使用的寿命,主要包括城市改造的拆迁活动。技术寿命是由于技术原因而报废时的寿命,包括结构损坏、功能退化等原因造成建筑产品无法继续使用。随着建筑技术的逐步提高,产品的技术寿命的影响越来越小,大多数建筑产品在达到其自然破坏的年限之前,都已经被拆除或者改作他用。

(二)建筑产品的价值与价格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必须同时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而建筑产品的价值形态则表现为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和收益价值。使用价值,是产品满足某种需要的价值。交换价值是产品用于交换其他产品表现出来的价值。此外,建筑产品作为一种特殊产品,具有资本和资产的功能,所以它还具有收益价值,并通过使用过程中所获得的收益来表现。目前,人们在购买建筑产品时,除了考虑产品的使用价值外,还会考虑是否能够收回投资并获取一定的收益。

建筑产品的价格包括生产价格和流通价格。通常,建筑产品的价格指产品的生产价格。在对建筑产品进行研究时,要认真分析建筑产品的价格特点。与工业产品相比,建筑产品具有个别计价以及供求双方直接定价的特点。

(三)建筑产品的流通与消费

流通过程中,建筑产品不仅实现了使用价值,同时也实现了收益价值和交换价值。建筑产品的流通主要有租赁和出售两种形式,具有区域性、分解性、反复性等特点。对于建筑产品的消费,则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公共性的特点。

二、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缺乏有力监督

目前,在一些基层单位的工程项目普遍缺乏有力监督,致使这些企业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往往随意变更设计,具体表现在对工程项目的计价标准、总体规划等在不经监督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进行肆意更改,造成工程造价控制的困难。

(二)未对合同进行有效监管,存在工程进度款拨付比例较高的现象

有效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拨付,能够有效控制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降低经济损失。例如一电力工程,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按照工程量的进度的90%拨付进度款。由于该工程量仅仅经过现场监理的复核,而未经过审核部门的核准,在现实结算过程中,费用的核减率超过了10%,如果按照90%支付进度款,那么就无法在经济上对施工单位进行控制,不仅延误工期,还增加了成本。

(三)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决策随意性较大

一些单位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核实的情况下,擅自更改项目设计,造成了许多“三边工程”。例如一单位原本计划建造单位培训大楼,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将工程项目改为商务酒店,提高了装修的档次,造成工程造价的失控。此外,建筑监管部门监管职能的缺失也是部分建设单位决策随意性较大的主要原因。

三、建筑工程管理与经济学相关性分析

博弈论是目前经济学研究的前沿方向,各个领域都在加紧对博弈论的研究。而博弈论对建筑工程管理同样具有积极意义。博弈论是一种研究行为主体间相互作用以及均衡状态的方法,它打破了个人孤立策略为基础的传统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更加注重在经济活动中,多个利益主体之间的行为所产生的相互影响与作用的分析。该方法能够帮助建筑工程的活动主体分析市场竞争中各竞争者的决策依据,指导其获得理想收益。博弈论说明了利己与合作之间的矛盾,合作会促使两者的情况更加优化,但是由于二者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通常会出现不好的结果,也就是著名案例“囚徒的困境”。

(一)工程管理中的博弈

在建筑工程中,工程顺利进行不管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都是最好的局面。但是,由于二者目的的不同,建设单位追求资金的有效利用,施工单位追求利润的最大,常出现一些问题引发“囚徒困境”。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一方面可以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建设的需要,在保证施工单位适度获利的基础上,及时拨付工程款;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降低施工单位的利润,尽量压低工程价格,并拖欠工程款。

影响施工单位的因素很多,但其最终表现可以归结为两类:消极怠工和积极施工。消极怠工,会降低施工单位的劳动力和资金投入,从而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积极施工,工程质量提高,施工进度加快,但势必增加其生产成本。通过博弈双方支付矩阵(表一),我们可以发现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博弈中,建设单位的最佳选择是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的最佳选择是消极怠工。

施工单位

积极施工 消极怠工

建设单位 及时付款 合格工程:工程款+利息 不合格工程:工程款+利息(机会成本)+节约的成本

拖欠工程款 合格工程+利息或是资金机会成本;工程款-工程成本-利息 不合格工程+利息或是资金机会成本;工程款+节约的成本-工程成本-利息

(二)如何走出“囚徒困境”

在实际工程中,为了合作的继续进行,就需要在博弈过程中进行适度的改变,来达到最佳效果。一方面,约定双方同时最优的同盟协议。如果在博弈过程中出现不遵守同盟协议的情况,那么背叛的一方将受到严厉的惩罚,以此通过外部力量的强制执行将二者带出“困境”。另一方面,改变收益矩阵,保持囚徒的个人最优选择与集体最优选择一致性。

结语:

寻求经济学理论与建筑工程管理的相关性,有利于我们借助经济学原理,解决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要注重二者的结合,发挥学科优势,实现建筑工程管理的优化。

参考文献:

[1]王光远.建筑工程项目经济属性及论证失误分析[J].低温建筑技术.2006(6).

[2]任国强.博弈论在建筑工程管理的应用研究[J].天津理工大学学报.2008,24(1).

[3]王煊,姚小平.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囚徒困境[J].焦作大学学报.2006,20(3).

第3篇:建筑产品论文范文

关键词:建筑绘图;建筑师;建筑设计;非物质

设计建筑师(Designing the architect)

建筑师,作为城市、公共空间和建筑物的构想者,作为监督建设情况的客户代表,被赋予多样化的身份。有时其社会地位高,但更多的时候地位比较低。中世纪期间,绘画、雕塑和建筑是受到手工劳作局限的三种视觉艺术,同时受制于工匠行会。在这些行会中,画家和负责制造颜料的药剂师、雕塑家和金匠、建筑师和石匠、木匠相互联系(Kristeller, 1990, p. 176)。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期间,由于掌握和控制了绘图(而非建造),建筑师获得了社会地位较高的新身份。15世纪之前,图被理解成仅仅是一个两维的平面,其中的图形仅仅是表示三维物体的记号。虽然在中世纪晚期图纸逐渐被频繁运用,但有证据表明其仍然是建筑物构筑活动中的次要部分。很多训练用的图是被画在一些易于擦写的媒介上,只有那些最重要的图纸才被永久保留(Robbins, 1997, pp. 16-17)。意大利文艺复兴期间,对于图纸的认识和理解产生了重要变革。绘图被当做是三维世界真实可信的描述,同时图纸被认为是通向三维世界的窗口。由于纸张造价低廉,图纸成为建筑设计实践中的一种必不可少的视觉媒介和新再现方式。通过这种再现方式,图纸上的线条和实际物体之间建立了有比例和有尺寸的直接联系。

意大利文艺复兴期间,建筑绘图产生并且成为建造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建筑师成为精通视觉艺术、独立于建造行业的独特身份;建筑设计和体力劳动脱离而成为一种脑力劳动。我们现在所说的建筑师也基本上是那个时代的产物[4].建筑师和建筑绘图是同时降生、相互依赖的双生子。建筑不是源于无名工匠们知识的积累,而是以图纸为媒介的、建筑师的个体艺术创造。建筑师和建筑绘图的产生就是这一观念的体现。虽然建筑师试图否认绘图在建筑设计实践中的重要地位,但是建筑绘图仍是设计实践的基础。

建筑师、建筑绘图和建筑设计这三者的历史发展和状态是相互交织的。设计(design)这个词来源于意大利语“disegno”,原意画图。从文艺复兴意大利盛行的新柏拉图主义理论来看,disegno 暗示了在观念(idea)和事物(thing)之间存在着直接联系。如福罗瑟(Vil Flusser)所言,“disegno这个词来源于拉丁语signum,意为符号(sign),它们之间有共同的根源”(Flusser, 1999, p. 17)。16世纪的画家和建筑师瓦萨利(Giorgio Vasari)在这个转变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他提到:“设计可以被总结成思维概念和头脑中想像的视觉表达和阐释”(Vasari, 1960, p. 205)。因此,思想不是永恒不变和先验的,它可以由创造性思维的成果来引发(Panofsky, 1968, p. 62)。帕诺夫斯基(Erwin Panofsky)指出,观念(idea)这个词不仅仅指艺术想像的内容,也指艺术想像的能力。这在16世纪中期已经成为共识。因此概念(idea)接近于想像(immaginazione)(Panofsky, 1968, p. 62)。

在15世纪的托斯卡纳(Tuscany),每个艺术家都可以设计建筑的这种推论是很容易被理解的,因为建筑设计中最关键的是作品的概念,而不是建造(Wilkinson, 1977, p. 134)。瓦萨利提倡雕塑和建筑都属于设计艺术,画家和雕塑家也可以被任命为建筑师。凯瑟琳•维尔金森(Catherine Wilkinson)提到:由于瓦萨利将设计提升成为一种艺术创造的理论,设计成为了艺术实践自由独立状态的基础。没有了这个基础,我们将无法区分艺术(绘画、雕塑、建筑)和手工工艺(例如银器加工和家具制造),也无法区分艺术家和工匠(Wilkinson, 1977, p. 134)。瓦萨利于1550年发表了有巨大影响的著作《杰出画家、雕塑家和建筑师的一生》(以下简称《一生》)[5].通过对于一些真实事件和关于他自己想法的描述,瓦萨利将艺术家描写成英雄式的人物,并且为18世纪浪漫主义运动中狂热崇拜艺术天才的情绪作了铺垫。作为第一部重要的艺术史,这本著作标志着艺术史这个学科的产生。1563年,瓦萨利创立了第一个培养画家、雕塑家和建筑师的艺术学院:佛洛伦萨的设计艺术学院。这种影响了后来意大利和一些其他地方的学院模式使画家、雕塑家和建筑师从手工业行会中脱离出来,并且用各种科目的教学模式(例如几何学)替代了作坊式的教学模式。同时,瓦萨利建立了第一个珍贵艺术品和图纸的收藏,其中,建筑图纸和艺术品原作同样受到重视。

瓦萨利推进了“艺术家建筑师通过绘图而得到训练”这一观念。但是在他的《一生》所提到的一百多位艺术家当中,只有七名是建筑师,更多被归类为雕塑家或者画家,而不是纯粹的建筑师。相比起画家和雕塑家,这种分类法暗示了建筑师身份的模糊。威格利(Mark Wigley)在讨论瓦萨利收藏的建筑图纸的时候指出了建筑图纸的模糊地位。他提到:瓦萨利……在他的每幅画上都画了一个框。通过将画面的边界遮盖起来,图像从物质世界中解放出来而被提升为独特的艺术品。但收藏中的建筑绘图都没有边框(有一个例外,帕拉第奥的设计图被装上了非常不显眼的边框)。这样做可能是为了避免框和框内建筑的构筑之间可能产生的误解和矛盾,其结果是图纸的边界是完全暴露了。建筑绘图从来没有从物质世界中完全解放出来(Wigley, 1999, p. 21)。

从某种意义来讲,建筑绘图的模糊状态是因为它和艺术品的功能不同。罗宾•伊万斯(Robin Evans)写道:“建筑绘图是一种投射,有规律的假想直线穿过图面和图面所表现的相应物体联系起来”(Evans, 1989, p. 19)。无论是透视图,还是详图中的文字说明,都指向图纸外的事物,其描绘建筑的首要目的高于其作为图画本身的价值。同时,一张建筑图纸通常需要和其他图纸相互参考着看,与此不同,艺术品是可以被独立审视的,不一定非要指向外部物体。因此绘画进一步的从物质世界里脱离出来,而更接近观念。

虽然,目前建筑绘图的地位似乎没有画家和雕塑家的作品那么高,设计(disegno)仍然使这三种视觉艺术成为和思想观念相关的自由艺术。著名的建筑师往往是因为他们的建筑而成名,而不是他们的图,但是图是了解一个建筑师的钥匙。意大利文艺复兴期间,建筑成为商业协会扩张状态的一种贴切表达,资助者和建筑师通过相互支持而获得名望。图的展示便成了各种和建筑相关的聚会当中的新成规,它使得建筑师可以以一个有教养的、平等的身份和资助者进行对话。

埃德里安•佛蒂(Adrian Forty)写道:“设计的普及和它所带来的两极化是密切相关的:”设计‘促成了建造(building)和建筑(architecture)之间的对立,一边是建造和它包含的所有内容,另一边是非物质性的建筑。换句话来说,设计所关心的是建造之外“(Forty, 2000, p. 137)。15和16世纪新的劳动力分配当中,设计开始远离建造和工地,建筑师的工作是脑力劳动相关的,而不是体力劳动相关。在建造之前,对图的重视提升了设计阶段的价值,也加深了设计的深度。图为建筑探索提供了新空间,一个无须依赖于建造的新空间。除了传统的建造实践技能以外,建筑师掌握了两种新的实践技能:画和写,这两者和建造同样重要[6].为了巩固自身脑力艺术创造代言人的身份,建筑师开始不断地用图和文字将建筑理论化。这类著作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建筑师的知识和身份,但是不仅限于建筑师自身这个圈子。意大利文艺复兴第一个将建筑师作为艺术和脑力劳动的职业进行彻底探讨的是阿尔伯蒂(Leon Battista Alberti)的《建筑十书》(Ten Books on Architecture),出版于1450年左右。这本书主要是写给资助者看的,而不是建筑师们。不到15年后,费拉莱特(Antonio de Piero Averlino Filarete)写了《论建筑》(Treatise on Architecture)。如佛蒂所言,费拉莱特之前的很多文艺复兴论述都非常强调图的重要性,认为绘图是每个有志于成为建筑师的人必须掌握的首要技能。16世纪最为畅销的建筑类书籍塞里欧(Sebastiano Serlio)的《论建筑》(Tutte l’opere d‘architettura e prospectiva)中,这一观念表现得非常明确(Forty, 2000, p. 30)。

由于有些建筑物没机会被建成,有时建筑物也不是讨论建筑创意的最好手段,在“建”的同时,建筑师,尤其是著名建筑师也倾向于“说”、“写”和“画”建筑。阿尔伯蒂和帕拉第奥是这一传统的代表者。柯布西耶和最近的库哈斯是新时代的例子。如果,如塔夫里所主张,现代性的开端是15世纪而不是20世纪(Tafuri, 1980, p. 16),那么对大众媒介的控制则是现代建筑师一个本质特点,无论是阿尔伯蒂还是库哈斯。设计越来越多的意味着一种独特和自主的活动。佛蒂写道,设计从建筑学内一个分支转向一种独立自治的行为这一过程得到了哲学家思辨的充分支持。例如,柏拉图主义和新柏拉图主义使文艺复兴的建筑师将物体(object)和物体的设计(design)区分开来,康德哲学鼓励人们将设计理解为一种自治的纯粹特性(Forty, 2000, p. 138)。因为建筑师们“画”建筑而不是真正的去建造,建筑师的工作始终和真正的建造是分离的。在20世纪,如同大多数职业教育一样,建筑师培训从事务所转向学院,这两者之间的隔阂加深了。建筑师的教育培训不再是通过实际建筑物的设计和监督来完成,而是转向基于空间和形式的设计训练,佛蒂认为这是三个最为重要的现代建筑语汇之一(Forty, 2000, p. 136)。建筑师学徒们一般在事务所当中像小字辈一样工作,以此获得经验;而学建筑的学生们是设计的单独创造者,充满希望和雄心的进行工作。建筑师培训的学院化这一转折使过去潜在的设计和建造之间的分界更加明显,这种分界使建筑师的工作中“文字和图像的生产”变得格外重要。建筑师身份是艺术化的、智力型的和学术化的。作为这种身份的体现,建筑绘图的角色比以前显得更重要。

思想,非物质(Idea no matter)

设计(disegno)包含了三个相互关联的观念,这些观念强调了艺术的状态,因此也就和建筑师、建筑设计和建筑学的状态相关。第一个观念是思想高于物质,第二个是艺术的自治,第三个是艺术品的审视[7].

思想高于物质,从而脑力劳动优于体力劳动。古代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是这一观念发展的重要人物。他声称我们对物质世界的感知是建立在永恒、非物质和理想的“形式”(form)上的。福罗瑟提到:柏拉图质疑艺术和科学技术,认为它们将思想转化到物质世界的时候,扭曲和背叛了理论上明晰的形式(form)(Flusser, 1999, pp. 17-18)。对于柏拉图来说,艺术家和科学家是思想的背叛者和骗子,因为他们狡猾地引诱人们去接受那些扭曲的思想(Flusser, 1999, pp. 17-18)。为了维护艺术的地位,意大利文艺复兴的艺术家接受了思想高于物质的观念,但是颠覆了柏拉图“艺术家对于思想的表现总是要比他要表现的思想低级”的观念。相反,他们认为艺术化的思想是可以在脑中明晰,也可能用视觉的方式直接表达出来,而且艺术具有可能其他方法不具备的讲述思想的能力(Forty, 2000, p. 31)。阿尔伯蒂提道:“从头脑中直接产生形式,而不借助于物质是非常可能的”(Alberti, 1988, p. 7)。但是,文艺复兴艺术家的创造性被认为是有限度的。柏拉图相信神圣的力量给那些无形的物质赋予了形式,从而创造了世界,而基督教神学认为上帝从无到有创造了世界。具有创造力就是具有神性,文艺复兴艺术家很少被形容为具有创造力,直到18世纪,这个词才经常被用来形容艺术家,也同时被用来形容上帝(Kristeller, 1990, p. 250)。

虽然思想高于物质这个观念被普遍接受,很少受到质疑,但柏拉图的另一个命题却被遗忘了,即使没有被遗忘也变得孱弱:思想等同于非物质的几何“形”。在建筑话语中,“形”有两个主要的含义。佛蒂提到一方面它指形状,另一方面它有思想或者本质的含义,这两层含义存在着与生俱来的模糊性。一层含义表述了物体展现至我们知觉的特性,另一个是它展现至我们思维的特性(Forty, 2000, p. 149)。作为形状的“形”使我们关注建筑物的表皮而不是体量,似乎更加接近于非物质。但是作为思想的“形”比作为形状的“形”高一层次,也更加多的被用在建筑论述中。为了解决这个两难,这两个层次的“形”有时会融合(或者混淆)在一起,形式纯粹有时和思维纯粹相联系。举个例子,柯布西耶在20世纪早期在纯粹主义艺术和建筑上的实验就是一个代表,另外,还有他新柏拉图式的论述:建筑设计是光的形式的游戏和表演(Le Corbusier, 1927, p. 202)。

自治的产生 (Producing autonomy)

在《先锋理论》(Theory of the Avant-Garde)中,彼得?伯格(Peter Bger)描述了艺术从宗教的神圣,贵族的威严到小资产阶级的平庸转变(Bger, 1985, p. 48)。在宗教神圣的艺术中,比如说中世纪盛期的艺术,艺术产生是集体工艺的结晶,理解和接受也是集体的和神圣的。艺术品是宗教狂热崇拜的对象。在贵族威严的艺术当中,比如说路易十五的宫廷艺术,作品的创作是个人行为,而理解接受是集体的和社会的,艺术品是一种再现性的。在小资产阶级的艺术当中,艺术品是由某个人创造,而被另一个无关的人理解和欣赏,因为艺术的目的是描述小资产阶级的自我理解(Bger, 1985, p. 48)。根据伯格所言,小资产阶级社会开始于18世纪并且延续至今。

这三种艺术时期之间的过渡既不是平缓的也不是突然的。例如,宗教神圣艺术和贵族庄严艺术在15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期间是共存的,艺术品创造是个人行为,而接受是集体的,但是艺术品是宗教狂热崇拜的对象,同时也是一个具象性的再现(Bger, 1985, p. 41)。意大利文艺复兴是艺术自治的第一个阶段,直至18世纪艺术自治的观念已经达到了成熟。艺术自治于小资产阶级社会,这里“自治”限定了艺术作为一个社会分支系统的地位:社会的需求促使了艺术的相对独立(Bger, 1985, p. 24)。

在削减艺术和日常生活之间的差别上,20世纪初期先锋艺术无意间助长了那些被归结为艺术行为的对象和实践的数量、类型、区域和价值的增长。像其他的产业一样,艺术开始越来越取决于市场。和娱乐业和广告业互惠,艺术很少对日常的生活有什么威慑,而经常是娱乐性的消遣罢了。无论怎样(Benjamin, 1969, p. 221), 艺术和艺术家的光环仍然维持了大众对艺术的关注,确保了艺术的状态和市场价格。艺术品应当由一个个体创作,并且被另一个个体审视和思考,这种假设现在已经被广泛接受,并且被美术馆视为圭臬。但是艺术从日常生活中的自治仅仅在某些方面,高尚艺术和日常生活的双重条件在艺术和建筑当中是一样明显的。

思考思想(Contemplating ideas)

意大利文艺复兴之前艺术、建筑设计和手工劳作混为一谈,艺术家和建筑师从那以后试图将他们的工作定义为脑力劳动。相比起画家和雕塑家,建筑师的实践或许涉及比较少的手工劳作成分。但是相比起建筑,艺术品经常被认为是一种脑力劳动的产物,因为它解答了这样一个矛盾,为了和思想世界相联系,物体必须被当做非物质的。艺术品或许和建筑一样都是物质的,但是他们经常会被理解成为非物质的,一种思想和一种脑力劳动的成果。这主要是有两个原因:创作方式和体验方式。

脑力劳动和个体创造相关。在当代艺术中,艺术家的创意和思想经常会被定义为艺术,而艺术品的制作可能在其他地方由其他人进行。艺术创作可能需要大量的合作,但是建筑设计和建造中的合作本质是更加明显和可见的。在艺术创作中,从思想到物质的过渡可以是直接的,智力的,个人的,即使是幻想,但是在建筑设计和建造当中存在着更多的中介,这些中介延展和模糊了思想和物质、作者和作品之间的联系。建筑物的建造是一个合作的过程,涉及了一组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施工单位,质量监督,客户和其他负责和各种机构协商的部门。但是,如果这个建筑有相当好的质量,往往它会被当做是某个建筑师的作品,通常是建筑事务所的主要主持人,即使大量的建筑师参与了这项工程。这种单一作者的错觉对建筑师很重要,因为长久以来艺术都被认为是个体创造的产物。

虽然艺术品和建筑都是物质的,但是它们的体验方式却不同。美术馆里的艺术品往往是在一种沉思的状态下被体验,这种状态激发了观者和被观的艺术品之间的移情。本杰明(Walter Benjamin)认为注意力集中是沉思的一种品质:“艺术要求观者的注意力集中……一个被艺术品所吸引的人的状态是全神贯注的。像中国传说中所说的,一个画家高度集中地凝视自己刚完成的作品,就如同走进了画里”(Benjamin, 1969, p. 239)。这种对于作品的凝视根本上是一种一对一的视觉意识,一个观者对一个作品。声音、味道和触摸尽可能被排除在外。艺术品往往是被维护和保存起来,从而与世隔绝。艺术品是被观看的而不是被使用。与此相反,建筑物是每天被使用的,这给建筑带来了一种物质性。建筑物被触摸、标记和磨损,艺术品则不是。美术馆确保艺术品以视觉的方式被体验,而不是被触摸,因为触摸可能会降低它作为思想的地位,将其联系到物质世界。日常我们对建筑物的触摸式体验和思想优于物质这一观念是矛盾的,并且限制了建筑的艺术地位。虽然,某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像体验艺术品一样体验建筑,例如面对一个著名纪念碑的时候,但是凝视和沉思仍然不是最常见和最积极的体验建筑的方式,因为它忽视了使用者随意性的创造。但是,为了确定建筑师的艺术家身份和建筑的艺术身份,建筑的体验经常会被等同于美术馆里艺术品的体验。

建筑师很少有机会去参观他们敬仰的建筑。在他们有机会亲身体验这些建筑之前,他们几乎总是先体验这些建筑的某种再现:图纸或者是照片。一旦有机会亲自造访了这些重要建筑,建筑师可能感到欣喜,或者失望,但是沉思凝视的概念还是继续在建筑师体验中起作用。基于艺术史,建筑历史经常将建筑物作为一种沉思凝视的对象来讨论,并且沉思凝视则被认为是一种常见的体验建筑的方式(Venturi, 1966; Jencks, 1977; Rowe and Koetter, 1979; Curtis, 1982)。图在作者和读者之间起着中介作用,鼓励读者去从创造的角度去看,将图的体验和建筑的体验等同起来。建筑讨论的对象往往是图纸或者是照片,因为他们不是建筑,更加容易满足建筑师和历史学家将其作为艺术而进行审视的欲望和期待。建筑绘图之所以能够将建筑设计和建筑学等同于脑力劳动、个体创造和艺术观赏是因为建筑绘图的几个特点:有限的物质性,和思想世界相联系的抽象再现符号,和美术馆博物馆式的展览方式。

抽象的建筑师(Architects of abstraction)

伯格声称艺术神话般的自治最终根本上适应了资本主义,因为它非生产性的知识思索在社会的其他领域是被排斥的。这种知识思索后来被应用在艺术之外的领域,并且用来获取利润。列斐伏尔在《空间的生产》(The Production of Space)一书中提到:建筑师的实践仅仅是空间抽象化的一个部分,这种抽象化被分解成独立和狭隘的专业,每个专业都有自己的专业人士(Lefebvre, 1991, p. 89)。列斐伏尔认为建筑师操作的空间是以建造为主导模式的,因而也就是资本主义的空间(Lefebvre, 1991, p. 360)。佛蒂评论道,列斐伏尔的资本主义的空间主导是资本主义最具革新性的创举之一,这种主导通过两种途径实现,将功能类别强加给空间,同时将抽象图示强加给头脑的空间感知(Forty, 1998, p. 9)。

列斐伏尔总结:使用者是这种空间抽象的首要受害者,因为在建筑设计和建造中他们只是被抽象地识别。伊姆利(Rob Imrie)声称建筑师经常将使用者在头脑里抽象化,忽略他们活生生的多样性,因为他们把身体想像成了机器,因而也就是被动的。他提到这种观念不仅仅针对建筑师,同样也在西方科学和医药学中。例如,这些身体的概念根植于后伽利略的观念,将物质身体当做机器,受机械论法则的主导。身体在这种视野下仅仅被视为固定的,可测量的部分。中性的,没有个性色彩的,无性别、种族和身体上的区别。身体是附属于头脑的剩余部分。身体不是自我、思想和理智,而这些都是存在的特征(Imrie, 2001, p. 3)。

建筑师有很多方法去抽象地思考空间和使用者,首要的就是绘图。列斐伏尔写道:在现代社会的空间实践中,建筑师安居在自己的空间中。他运用空间的再现,这些再现将图像元素局限于纸上:平面,立面,立面透视图,模块等等。图纸的使用者认为这种想像的空间是真实的,而不管事实上这个空间是几何的。或许正因为它是几何的,使用者就更认为它是正确的。这种空间既是物体的媒介,而自身也是一个物体,同时又是设计方案物化的核心。其起源是文艺复兴期间的线性透视:固定的观察者,不变的感知域和稳定的视觉世界(Lefebvre, 1991, p. 361)。

从伊万斯的观点来看,建筑绘图在建筑实践中的霸权从来没有被真正挑战过,有时甚至没有被意识到(Evans, 1997, p. 156)。建筑绘图提供了有限的理解,其首要的目的是描述物体,同时图也只揭示物理世界的某些方面。图倾向于将建筑师设计的物体和空间限制在某些类型中。

列斐伏尔用两种方法描述使用者,消极的抽象和占用者,这个占用者威胁着功能主义的主导和空间实践的分解。在身体和物质世界的充满辩证的交织中,使用者是空间的产品、生产者和占用者。他们在和城市的相互作用中运动,并且将他们身体的运动反映给了城市。列斐伏尔写道,使用者的空间是活生生的,而不是被象征(抽象想像)的。和那些专家们(建筑师,城市设计师,规划师)所想的抽象空间相比,日常生活的空间是具体的,也可以说是主观的(Lefebvre, 1991, p. 362)。他声称建筑师的空间是设计出来的,不是活生生的。建筑师在活生生的空间中没有权威,在使用的形成(或者说挪用)过程中也没有起到作用。

重绘“图”(Redrawing drawing)

建筑学、建筑设计和建筑绘图在很多方面受到谴责。绘图,和设计同义,在确定建筑师的艺术家地位和确定建筑学的艺术地位过程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另一方面,建造、建筑的体验和建筑物的物质性却妨碍了这个过程。尽管如此,绘图限制了建筑的思索,适应了抽象属性的思索,却无法建立和使用者之间令人信服的对话。我接下来想要说的主要是这个命题所忽略的方面。

建筑绘图的讨论取决于两个相关而又相互矛盾的观念。一种观念认为它标志着建筑设计是和建筑物低下的物质性相区别的智力和艺术化的创造。另一种观念认为它又是建筑物真实的再现,体现了建筑师对于建造的控制。建筑师“建造”图、模型和文字。他们不建建筑。建筑绘图是一种投射,不可见的线连接了图纸上的元素和建筑物上的元素。建筑师试图否认建筑和再现之间的差距,因为这种差距削减了他们的权威性。尽管如此,从图纸到建筑的跨越并不是直接的。所有的再现包含了一些信息,但也失去了很多。文字、图纸、模型和照片都是片面的,提供了矛盾和晦涩的信息。

对于一个建筑师来说,绘图和建筑物一样真实,首先因为建筑师制图而不是建建筑,其次建筑师对图纸有更好的控制,第三绘图先于建造。图纸更接近于建筑师的创作过程。但当这些没有被充分认识到的时候,就可能出现问题。

过渡物是心理分析常用的词汇。对于儿童来讲,过渡物可能会是一个玩具熊。其作用是正面的,防止儿童和母亲分离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这种过渡物在不再被需要的时候会被丢弃。如果一个儿童无法顺利过渡,根据伊丽莎白?赖特(Elizabeth Wright)的观点,持久的错觉会使过渡物成了永久的安全依靠或者是迷信偶像。从弗洛伊德的角度来看,过渡物掩饰了真正的需要;从马克思的角度来看,过渡物成了满足人类需要的必需品(Wright, 1984, p. 93)。就像舍不得丢弃玩具熊的儿童一样,建筑师也选择了对建筑师空间和使用者空间之间的区别视而不见,对建筑和建筑再现的区别视而不见。同时,建筑师也没有认识到它们是怎样相似的。因此,建筑师无法形成成熟的自我意识。

和列斐伏尔相矛盾,如果充分认识并且有意地去运用上面所说的区别和相似,建筑绘图是有正面作用的。在没有机会被实现,或者是在实现之前,所有的实践都需要一种清晰的语言去发展复杂的概念和命题。图就是一种进行思想探索、理论建设和思考物质的方式,一个梦想和探索的空间。图提供了独立于建筑物所带来的局限和毋需向建筑物妥协的创造性机遇。对建筑绘图的探索是非常必要的,这个探索由五部分组成。首先考虑建筑物和绘图的异同;第二,看看别的图,研究其他的领域,看看他们是怎样清晰地描述某些特性,尤其是可能和建筑相关的特性;第三,探索新的绘图法,以此来挖掘传统建筑绘图无法表现的建筑特质;第四,如果有些特质无法被画出来,则寻求其他方法描述和讨论;第五,专注于图当中的建筑特质。

传统上,建筑绘图是某个建筑的再现,同时也可能是建筑物的类同。它们之间有一些共性,但是不完全相同。在设计什么和怎么设计,设计意图和工作媒介,思维、行动和物体之间存在着对话。这些绘图媒介不仅仅是表现的手段,而且是设计的手段,表达设计了什么,反之亦然。如果一个建筑物是由人造光组成的,它可以首先用人造光来建模,并且画在感光材料上,这样建筑的材料同时也就是绘图的材料。同样,线图可以产生线性建筑,而不是体量建筑。

将绘图比作一种建筑物的类同,而不是再现,可以使绘图体验和建筑体验更为接近,从而也将使用者的创造性挪用和占用纳入考虑范围之内。建筑师对于空间的理解,和使用者对于空间的理解一样,可以将主观和客观、具体和概念融合在一起。列斐伏尔认为设计不能和使用结合在一起,相反,对于建筑师来说,理解使用者是非常重要的设计策略。无论所居住的空间特点是什么,使用者可以是被动的,具有反作用的,或者是创造性的。空间和使用经常是相互渗透的。

建筑绘图的两种选择是画建筑,或者是建筑画,当两者重叠或者是相互激励时候,一种极大的愉悦和创造性的张力会极大刺激建筑设计。在实践中重新估价建筑绘图的关键作用,建筑师可以认识到画建筑和建筑画两者之间是相互兼容的,并且可以按顺序或者同时产生。

描绘非物质(Drawing the immaterial)

我们佯装美术馆的墙,绘画的纸,和纸面上的线是不存在的。我们佯装它们是非物质的。威格利(Wigley)写道:图纸占据了物质和非物质之间的临界空间。这使得它像一座桥,连接了传统介于物质和思维之间的鸿沟。绘图被认为是通向绘图者思想的惟一途径。事实上,它们被直接当做是思想。看上去媒介的物质性并没有被支撑其的准物质性所揭示,而是被其转化了。某种对图纸的观看,或者某种对其的视而不见都是非物质思想的状态通过可见的痕迹而显现出来(Wigley, 1999, p. 11)。

很多建筑发展的创新都不是诞生于关于建筑物的思考,而是诞生于将图纸的某些特征到建筑物的转译。图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它和思维相联系,而不是物质,从而比建筑物缺少物质性。这一特点激励建筑师用同样非物质的方法去建造建筑,去试图使建筑非物质化[8].

空间的迷人之处,也是现代主义的一个本质性特征,是哲学传统的再次重申,强调非物质高于物质。如同很多词一样,建筑话语当中很多被频繁使用的词有很多复杂的,有时又是相互矛盾的含义。例如,佛蒂提到,在20世纪20年代,在建筑师和评论家的言论当中,“空间”一词有三种不同的含义:空间作为围合,空间作为连续体和空间作为身体的延伸(Forty, 2000, pp. 265-266)。20世纪早期现代主义者认为空间可以根据建筑师的意愿延展,却很少被认为是由体验创造和改造的实体,例如莫霍利-纳吉(Lzl* Moholy-Nagy‘)在1929年出版的《新视野》(The New Vision)在定义空间的产生的时候,非物质成为空间实践的焦点,建筑师认为其劳动是脑力的,而不是体力的。

维特鲁威的《建筑十书》里提到,建筑师,如果打算学习体力劳动的技巧,而没有学识的话,他永远无法得到和他所受的苦相称的权威。那些依靠理论和学识的人则明显的在追寻阴影,而不是实质(Vitruvius 1960, p. 5)。维特鲁威是正确的,的确有些建筑师追寻阴影,但不被理论所限制。追寻阴影,追寻非物质的建筑,是一个重要的创造性的建筑学传统。建筑理论使这种传统生机勃勃。“思想高于物质”这种观念很有影响力,但仅仅是个偏见。我们面临的一种选择是拒绝这种观念,并且把其对于建筑学的影响当做纯粹的负面效应。这种观念排斥了建筑实实在在的物质性,鼓励建筑师去追逐艺术高度,这种高度永远也不会被完全的达到,或许也不需要去达到,或许需要质疑。但是将建筑非物质化的欲望不应该被轻易地否定,这种欲望或许含有多样的动机,会产生正面的影响。例如,当建筑被看作短暂的、现世的,或者仅仅是物质的,它可能会变得更加具有感官美感和对变化更加敏感。

结论:非物质的物质(Conclusion: the immaterial material)

第4篇:建筑产品论文范文

关键词:营销体系;房屋建筑设计;适应性

中图分类号: TU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在建筑项目招投标体制下,建筑设计机构不仅需要在技术层面获得客户的青睐,还须在市场营销范畴下建立起前期接触机制。似乎业界同行对此较为反感,但建立在偶然性大于必然性的竞标背景下,惟有加强前期沟通与接触,才能深化客户对该设计方案的理解。毕竟,与采购专用性资产不同的是,这里的客户往往并不是业界专家,其更像是执行资本运作的人格化代表。

所谓“营销体系”可以理解为,营销活动所依次经历的各个环节的总合。以4PS为代表的营销体系,分别经历了产品选择、价格制定、渠道建立、促销构建等四个环节。然而,就房屋建筑设计本身来看,其无法完全依照上述4个环节开展营销活动。理由在于,其作为高端服务型产品无法通过调研来确定产品形态和价格;同时,设计方案的专用性也使得分销渠道成为多余,且更不需要促销的参与。

为此,如何建立营销体系与房屋建筑设计的适应性模式,便成为本文将要讨论的问题。

一、对房屋建筑设计的技术环境分析

本文不打算讨论建筑设计的具体技术流程,而是假设技术具有可行性的前提下,聚焦于技术环境分析。具体包括:经济环境、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等三个方面。

(一)经济环境分析

这里以建筑结构设计为考察对象。众所周知,房屋建筑设计不仅须满足客户对建筑项目的功能要求,也须控制在一定的造价之内。因此,后者便构成了技术环境中的经济因素。从目前我国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对房地产开发的价值取向,都使得客户对于项目造价更为敏感。当然,在造价控制下将能在一定程度上维系正常的资金投入,但造价概算仍然基于房屋建筑设计图纸而进行的。实践表明,诸多由国家设计院所转型而来的设计机构,似乎相对更关注内部结构的合理性,而弱化了对项目造价的考虑。

(二)社会环境分析

如果说以上技术的经济环境须在“工具理性”的驱动下来适应,那么建筑设计的社会环境则需要与当地人文环境相匹配。上文已经指出,客户方一般并不是建筑设计业内的专家,其只是从概念出发给出房屋的一般构想。此时,设计机构则需要在多元目标导向下给予满足。因此,充分考虑当地的社会人文环境,并在房屋的功能定位上最大化的满足当地民众或商家的使用偏好,这种设计方案才能获得客户青睐。而目前在这个方面更多的体现为,设计机构把设计理念强加给了 当地民众。

(三)自然环境分析

这里的自然环境也可以称作自然生态环境。其对于房屋建筑设计而言,不仅关于它的室内朝向,还关注于它的整体结构设计能否与自然环境形成共生效果。如,根据不规则的土地表面形态合理设计房屋结构,以及根据当地地质结构科学设计承重结构等。

以上三个方面的环境分析说明,如何通过营销体系的适应性建构来逐一满足它们,将最终决定营销体系的适应性程度。

二、技术环境对营销体系的要求

遵循营销体系的本质特征,将产品选择、营销组合、公共关系等三个方面引入到房屋建筑设计中来。那么技术环境对它们的要求,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产品选择的要求

作为专用性很强的房屋建筑建设方案,一般植根于客户方所给出的基本要求之中。在此基础上针对产品选择的要求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经济环境适应性要求。简单而言,这里的适应性要求便是成本造价控制要求。在造价控制的基础上,再来努力寻求与客户实际需求间的契合态势。实践表明,客户选择方案时的往往更关注方案的建设周期、造价和功能优势。

2.社会环境适应性要求。特别对于涉外房屋建筑设计中,对于社会环境的适应性更为关注。如,针对东南亚、中东国家民众多建设的房屋建筑,对于房间的功能定位应展开市场调研。

3.自然环境适应性要求。关于这一点,一般不构成房屋建筑设计机构的难题。但在竞标中的方案陈述环节应突出本设计与自然环境的共生效应。

(二)对营销组合的要求

若要使客户青睐本机构的房屋建筑方案,还应使客户感觉到方案具有增值效果。所谓“增值效果”在这里可以理解为,方案不仅能够满足客户的基本要求,且其所释放的功能定位形成了外部性效应。这时,我们把它称为营销组合。由此可见,其仍然依赖于在设计方面的构思,而不是传统意识上的产品组合。

(三)对公共关系的要求

从营销体系的构成上看,公共关系构成了6PS中的一个要素。与客户关系管理不同,公共关系不仅包括与客户的关系,还包括与各类媒介、政府的关系。不难看出,对于诸多从事房屋建筑设计的机构来说,在公共关系的把握上呈现出明显的软肋。为此,设计机构应通过广告宣传、建筑实物展示等途径夯实以上能力。

以上三个方面的要求,就为下文的模式构建提供了路径指向。

三、要求驱动下的适应性模式构建

这里并不讨论营销体系的具体构建,并且在“要求”部分已经对此进行了一定的讨论。这里主要关注于,如何在建筑设计机构内部形成营销适应性的土壤,以及如何从企业行为中去满足这一点。为此,笔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将营销观念植入机构文化中

首先应在能源机构塑造产品营销的文化氛围,特别对于“客户关系管理”要素更是文化营造的重点。从具体的实施步骤来看,可以遵循这样的环节:(1)机构管理层根据产品营销的适应性要求,提炼出核心价值观;(2)通过仪式、树立标杆,以及绩效考核等方式推动这一核心价值观;(3)在员工岗位培训内容中,增强营销观念培育的权重。

(二)跟踪当地城市的发展动态

房屋建筑设计产品营销的目的存在着社会效益性,因此机构管理者应组建专门团队,密切跟踪城市的发展动态。动态方面着重掌握开发区的建设状况、城市范围拓展的方向、城市社会人文环境的具体情况等。通过主动掌握情况,从而在建筑方案设计上努力与城市发展同步。

(三)与当地政府、民众保持良好的沟通

政府作为管理当地各项事业的实体,必然影响到客户在房地产领域的开发状况。建立与政府良好的沟通关系,不仅能改善政府对自身的态度,还将借助政府的引见来获得客户的重视从而获得经济收益。因此,建筑设计机构在遵循低碳发展的同时,还应根据政府的目标导向,在社会和自然环境适应性上针对地方房地产发展规划进行整体设计理念调整。与民众的沟通则在于,强化他们多本机构项目设计上的认可度,从而营造出有利于我方的舆论环境。

综上所述,以上便构成笔者对文章主题的讨论。

第5篇:建筑产品论文范文

【关键词】:现代建筑;创新设计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物统称建筑,一般指供人居住、工作、学习、生产、经营、娱乐、储藏物品以及进行其他社会活动,其目的是需要长期发挥作用的,所以在设计时要多方面考虑,不仅仅考虑到当前一代人的需求,还要考虑子孙后代的发展需求,所以建设设计不仅仅是单一的技术性,还要多方面进行考虑,如社会、经济、环保等多个领域的因素都会对建设设计产生影响,因此,建设设计不仅要注重设计的内容还要强调设计的科学管理,所以需要设计师不断的从理念上进行创新,以促进建筑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1 现代建筑设计的内容

1.1 建筑设计的特征

建筑设计的本质取决于建筑设计的形式、功能以及创造性。从形式上分析,建筑设计需要符合各种使用需求,具有技术特点;从形式上分析,建筑还需要符合人们欣赏美学的要求,具有艺术特性。建筑设计具体是指构成建筑因素需要符合某一种均衡的程序发展以及建筑产物构成要素所实现的经济、技术和文化的发展等。

1.2 现代建筑和传统建筑的差异

a.从设计特点上分析,传统的建筑比较侧重于技术,现代建筑设计则是结合了技术、经济和社会环境各种因素,具有一定的工程性,既注重设计的内涵又重点强调设计的管理过程。

b.从设计程度分析,在战略上传统的设计过程与策略具有明显的随意性,建筑现代化设计则是重点强调模式化的进程。

c.从设计措施上分析,建筑传统的设计是手册加图板,手工个体作业,建筑现代设计则是重点强调利用计算机进行计算、自动进行绘图以及分工协作。

d.从设计方法上分析,建筑传统的设计主要是总结经验、规范依据,建筑现代设计则是重点强调分析预测信号以及创造性的互相配合。

2 现代建筑设计的条件

创造性思维现在充分的应用到建筑现代设计当中,对建筑物的创意不平有了较大的提升,创造性思维是一个创造主体的集合,充分的体现了设计中的多元化创造,是设计者自我意识和潜能的重要表现,设计者在设计作品时需要有充足的动力和激情,这样才能产生创作的动机,才能创造出优秀的作品,同时设计出来的作品也具有创新性。

有了创作动机,还需要有创作灵感,这样才能结合设计者自身的体验和观察、积累来完成创作的过程,创作灵感即是建筑设计者充分的想像力,再综合设计者各种知识的集合,这样综合之下体现出来的创造思维活动。大多优秀的设计者都拥有充分的想像力,大胆的利用潜意识中的想像的事物所形成的图像来进行组合,使之形成设计的主体。想像力是设计者的一种艺术能力,一个新的艺术形象的产生多数都是开拓想像力的结果,所以这也是产生事物设计灵感的过程。

3 现代建筑设计的方法

3.1 不断创新的设计理念

设计者都希望自己的作品能有新意,能有所超越,并以其特有的个性让人耳目一新,因为建筑设计属于一种具有创造性质的劳动,所以每一位设计者都希望自己的劳动付出能有所收获,每一位建筑设计师都需要时刻的保持创新的理论和理念,这样才能在设计作品时影响到设计中的每一个具体因素,使作品有鲜明的个性,使自己的创新思想在作品上得以充分的体现。在设计过程中,设计者要充分考虑让自己作品即具有独特的个性,同时还要与整个城市的环境相融,设计的作品不仅要美观,同时还要充分考虑人的需求,即美观还要具有实用性,同时一个优秀的设计作品还要有充分的文化内涵,在作品的结构、技术中充分的体现出一定的文化底蕴,这也是创新的一种表现形式。创新不仅仅只是形式、发表方面的点,它需要充分考虑多种综合因素,并在诸多因素中寻求到一个恰好的创新点。建筑的存在不仅仅是指其个体的存在,还包括其外部环境,所以建筑在与周边的环境形成和谐统一,这样不仅仅建筑自身,再加之外部环境等整体形象就是一种美的创造,这也是设计创新的关键。

3.2 知识理论上的创新

我国的建筑设计虽然在长期的积累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理论和实例可供参考,但要想建筑设计得到质量上的提高,还需要充分借鉴先进国家的设计理论和经验,在借鉴过程中提升自己的开放性思维和敏锐的洞察力,吸取先进的经验和理论为自己的设计所用,开拓自己的创作构思和推理分析。

3.3 环保设计理念

随着人类过度索取地球资源造成的很多环境区域的生态系统失衡,人类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直接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威胁。正是由于这样的形势,在全球范围内保护环境运动迅速发展起来。由人和自然组成的绿色和谐革命在全球范围内开展起来,建筑生态型、家居型生态也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被提上了日程。其实有关生态的理念已经缺乏新鲜感,因为人类在不断进化发展的过程中,多多少少都存在着生态的朴素思想。通常来说,生态具体就是指自然和人之间的关系,建筑生态化就应对人、建筑和自然之间的关系进行很好的处理,它需要为人类创造一个舒适的小空间,同时又要对大的周围环境实施很好的保护,促使有利于人类发展的资源能够持续存在。当前,我国在生态建筑方面已经获得了较大的发展。比如在日本、美国等地的部分建筑设计师已经成功研究了很多的生态建筑,同时提出了非常具有深度的建筑生态理论,我国对于这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一些成绩。设计环保绿色建筑是设计人员应当具有的社会积极态度,它势必随着不断进步的人类技术观念的发展而拥有更加宽广的发展前景。

4.结束语

从目前建筑设计发展现状分析,建筑设计在21 世纪追求的是鲜明的个性、五彩斑斓的创作风格,如果失去了突破就无法出现创新,人类对于旧世界是很善于打破的,可是要更加懂得创造新世界,因此,建筑设计者应走出设计的传统和习惯,对建筑不断进行全新的尝试,这不管是在过去还是将来都是组成建筑设计的关键部分。

【参考文献】:

【1】吴辉华.浅析建筑设计创新方法【J】.科技创新导报,2009(28).

第6篇:建筑产品论文范文

关键词:建筑节能;建筑节能技术;理论研究

中图分类号:TE08 文献标识码:A

1建筑节能定义

从建筑节能涉及的领域来看,建筑节能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建筑节能不仅涉及到建筑设计方案、能源、生活质量等问题,还考虑了整个建筑对资源、环境、气候、地理条件、维护管理、经济等方面的影响,即考虑建筑物整个寿命周期内的能源流动情况,是将建筑物的节能作为了一个系统工程。对广义建筑节能的综合评价有经济评价法和系统评价法。狭义的建筑节能通常对建筑构部件的组合、加工、建造及建筑的使用过程中的能耗关注较多,尤其是建筑运转过程中的能耗,侧重于某个建筑物本身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对狭义建筑节能的评价一般采用能量评价法。

2建筑节能技术定义

《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2006)指出,节能技术是指提高能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效益、减少对环境影响、遏制能源资源浪费的技术。节能技术包括了能源资源优化开发利用技术,单项节能改造技术与节能技术的系统集成,节能型的生产工艺、高性能用能设备、可直接或间接减少能源消耗的新材料开发应用技术,以及节约能源、提高用能效率的管理技术等。建筑节能技术是一种以建筑节能科学为基础,同时需以不影响人们感觉舒适度为前提的包含了建筑、施工、采暖、通风、空调、照明、电器、建材、热工、能源、环境、检测、计算机应用、管理等多个领域的综合性技术。

杨西伟指出,目前我国建筑物的建筑节能技术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即建筑护结构节能技术、建筑供热制冷系统及建筑设备节能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技术。其中建筑护结构节能技术的主要内容有:外墙保温隔热技术、门窗节能技术、屋面节能技术和地面、楼板及楼梯间隔墙技术、建筑遮阳技术等等;建筑供热制冷系统和建筑设备节能主要内容有:热电冷联产技术、供热系统温控与热计量技术、空调蓄冷技术、空调系统变频控制技术、热回收技术;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技术主要内容有:太阳能(包括光热、光电)利用技术、浅层地源热泵(包括土壤源、地下水源、海水源、淡水源、污水源)和太阳能、热泵技术在建筑上的应用。

3建筑节能技术选择的相关理论

3.1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在资源环境日益受到严重危害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其主要关注的是对环境的影响。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就是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能力有所危害的发展。发展问题的一个基本矛盾是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的矛盾。

可持续性,主要是考察技术项目的实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23]。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建筑业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也是评价政策、技术实施的理论基础。我国建筑物的设计寿命是50——70年,在建造和运行过程中将会消耗大量的能源,并造成环境污染。只有从节能技术应用和政府政策管理两个方面入手,才能在保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同时,不断提高室内舒适性,实现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资源和减少环境污染。

可持续发展理念要求我们,在建筑节能技术评价和选择的过程中,首先要把节能技术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及环境效益相结合,不能只为追求经济效益而无视技术对环境和社会造成的负面效果,即在追求节能技术应用的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同时,要兼顾考虑节能技术对环境、社会和生态带来的正负效果,争取节能效益的最优化,达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其次构造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建筑节能技术选择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体系,正确评价建筑节能技术节能效果,选择出合适项目、投资主体节能目标的建筑节能技术;同时保证政府节能标准、激励政策制定的可持续性和公众参与的可持续性,也是保证建筑节能目标实现的两项重大措施。

3.2循环经济理论

循环经济是一种新型的、先进的经济形态,又是一门集经济、技术和社会于一体的系统工程,不能设想仅靠先进的节能技术就能推进建筑节能,减少建筑能源消耗,科学和严格的管理也是重要条件。因此,仅靠技术是不能达到建筑节能目标,同时也需要政府的政策、经济等支持,依靠技术和政府管理来达到真正的节能。

循环经济的建筑节能不但把系统范围拓展到建筑生命周期,而且考虑了整个系统内能源、资源的再利用和再循环,其目标是使整个建筑生命周期内从生产环节到消费环节对环境的影响最小,资源利用效率最高。

在建筑节能技术选择与评价过程中引入循环经济的理念,就是充分利用建筑物自身的功能保持热量并且减少能源消耗,大量开发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如在符合条件的地方采用太阳能、地热等技术,与常规能源配合使用,逐步达到零排放。避免能源的浪费和损失,用有限的资源和最小的能源获取代价,换来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不但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资源要求,又要减少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进而推动国家经济良性发展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人类发展历史上一种先进的经济模式,正越来越为国际社会所接受。

3.3生命周期评价理论

生命周期评价方法有时也称生命周期分析,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种产品环境影响评价方法,被认为是二十一世纪最有效的环境管理工具。其从产品或服务的整个生命周期出发,是一种客观评价产品、过程或活动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的环境负荷的方法。该方法通过识别和量化所有物质和能量的使用以及环境排放,全面、科学评价这些消耗和排放造成的环境影响,评估和实现相应的改善环境表现的机会。

建筑物的生命周期大体上分为以下几个过程:①建材生产及供应;②施工建造;③使用运行;④维修更新;⑤拆除;⑥废弃物处置。建筑物的能源消耗可分为建造能耗和使用能耗。

我们应用建筑节能技术不只是在项目建设过程考虑如何掌握和实现这一节能技术,节能技术可以节约多少能源,更重要的是考察和了解节能技术在项目使用阶段的节能效果,即综合评价建筑节能技术在建筑物寿命周期内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因此建筑节能技术的选择与评价应借鉴生命周期评价理论的思想和方法,将建筑节能技术作为产品来看待,用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对节能技术应用的各个环节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综合评价,全面反映能源利用效率和能源对环境的影响。这些环节可能包括相关产品生产、产品包装和运输、现场施工、产品使用、维护更新、产品回收和废弃物处置等,具体内容需要根据节能技术的具体要求确定。

参考文献:

[1]吉琳娜、韩涛.建筑节能适用技术分析与评价研究.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8.

第7篇:建筑产品论文范文

关键词:房屋建筑,施工质量,质量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应当具备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体现。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仅关系到项目投资能否成功,更为重要的是,建成后的项目直接参与到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中去,还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在工程管理的众多方面中,质量管理是关键和核心。作为实现产品质量最后一个关键环节的建筑施工企业,如何通过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科学管理来确保工程产品的优良质量,从而提高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一、建立运行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促进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为了有章可循地进行质量管理,很好的利用IS09000 族标准来进行是现代建筑企业的基本要求。IS09000 族标准,它强调要素管理,突出了《质量手册》这纲领性文件和程序文件及业务证书的质量保证体系作用。项目经理要严格按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要求,做好质量控制。并要建立“质量奖罚条例”;“质量分析制度”;“质量检查制度”;“用户回访制度”;“全面实行优质优价和分项工程质量控制的规定”;“消灭质量通病措施”等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博士论文,房屋建筑。并把功夫下在落实上,追求实际效果。项目经理部建立一整套质量控制规章制度,旨在严密对人的控制,通过提高人的工作质量来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对施工材料控制,主要是严格施工原材料、预制构件等质量检查,对施工机具控制,就是正确选择、使用、管理和保养好机械设备,方法控制,是指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技术等;环境控制,主要是对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的了解和掌握。

二、重视采购工作,保证原材料的质量

工程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房建工程的质量,如果没有高品质的原材料,就不可能建造出优质工程。从材料计划的编制、采购到进场后的验收、复检等,每个环节都要进行严格规定和控制。项目部必须严格按采购程序的要求执行,最好从指定的合格物资供应厂商名册中选择厂家进行采购,并f敞好进货检验记录。对“三无产品”坚决不能验 制投入库,以杜绝不合格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危及工程质量。

要保证工程优质,那么凡承建的工程必须把住“四关”,即采购关、检测关、运输保险关和使用关。因此在建筑材料选择方面我们尤其要把好采购关。博士论文,房屋建筑。

1、首先要优选采保人员,并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材料质量鉴别水平。采购员应挑选那些诚实守信,事业心强,并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担任。

2、掌握信息,优选送货厂家。广泛调查,全面掌握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选择国家认证许可证、有一定技术和资金保证的供货商或厂家,去自由市场采购,则应选购有产品合格证、有厂址下落,有社会信誉的产品。这样既可控制材料质量,又可降材料成本。

针对建材市场产品良莠混杂情况,还要对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实行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施工项目所有主材要严格按设计要求选材,要有符合规范要求的质保书,对进场材料除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检测外,对质保书项目不全的产品,应进行分析、检测、鉴定。

三、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控制

1、监督检查工程施工机械设备、试验仪器、测量仪器是否齐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2、监督检查各级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运转是否正常;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和监理人员是否到位, 有无更换现象; 工程款是否挪用, 是否有转包和未经业主许可的分包现象; 是否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博士论文,房屋建筑。

3、对工程质量隐患和不合格工程及时提出监督意见, 并认真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质监通知的落实情况。施工单位要重视和落实监督工程师通知中所提出的问题, 及时将整改后的书面信息反馈质监站。

4、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项目进行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按照相关规定, 作好项目三个关键阶段专项检查。

5、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把工程质量抽检情况、不合格工程整改情况、隐蔽工程的质量情况、大的工程设计变更情况及有关照片存档。监督过程中的检查资料是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建立质量目标责任制

工程项目质量控制, 应强调建立施工现场全面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该体系由质量检验和工序管理两个方面组成。质量检验包括对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的检验, 工序检验和竣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工序管理主要是建立质量管理点, 消化工艺文件, 严格工艺规律, 进行工艺分析, 管好人、机、料、法、环境诸因素中的主要性要素, 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 做好质量控制的三个环节即施工准备控制、施工过程控制、竣工验收控制。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中, 应强调质量目标责任制, 使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都有质量保证职责, 任何质量工作都有标准和专人管理。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 必须贯彻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这里所讲的“责”是指保证质量的职责。博士论文,房屋建筑。应当以职论责或岗位论责。“权”是指完成质量控制任务所需要的权限, 它是实现质量承包责任的保证。“利”是指完成质量职责后根据成绩给予的报酬和激励。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造成浪费、返工、修补等, 给用户或下一道工序造成损失的, 要给予惩罚。“利”必须落实, 奖励能激发进一步提高质量的积极性。

(2) 质量承包必须有明确的对象和目标。责任目标可以文字表达, 也可以定量表达。

(3) 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 不论是哪个岗位,均应承担质量保证任务, 尤其是项目经理, 必须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4) 质量承包的内容随工程的进展而变化, 考核标准也随之变化, 从而使保证工程质量的工作水平随着质量控制的展开呈逐渐提高的趋势。

(5) 各质量目标责任人的责任目标应互相关联, 形成体系。做到自检、互检、交接检和专检。

(6) 质量目标责任制要征求执行人的意见, 然后由质量管理人员同目标责任人签订责任状。

五、结束语

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着我们的生命安全、财产的损失和正常的生活秩序。博士论文,房屋建筑。所以一定要严格把好施工质量关。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有效地进行质量管理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博士论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关键在于针对不同类型的房屋建筑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质量监督、管理计划,并通过建立项目部这一级的质量管理、监督、检测体系最终达到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参考文献:

1、邓忠良:《加强施工控制管理预防房屋渗透问题》,广西城镇建设,2003。

2、全裕利:《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

第8篇:建筑产品论文范文

【关键词】建筑业 投入产出分析 产业关联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建筑业在山东省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被视为山东省经济发展的引擎和拉动内需促进就业的先导性产业。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产业间的依赖制约关系加强,逐渐呈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经济现象。作为山东重要的产业部门,建筑业在经济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与其他相关产业发展也紧密相连。认识建筑业在山东经济中的地位,制定合理的建筑业发展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众多专业人员从各个角度分别探究出各地区的相关性及其特征。本文运用产业关联的相关知识,从投入产出的角度对山东省建筑业在山东省经济中所占的地位进行了初步的分析研究,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本文将以2007年山东省投入产出表为基础,为便于分析,把42部门投入产出表中的部门合并为10个部门。合并后10个部门分别是建筑业(包含1个产业,建筑业),金融、房地产业(包含金融业和房地产业),物流业(包含交通运输及仓储业),农林牧渔业(包含农林牧渔业),采掘业(包含4个产业),商业(包含4个产业),水电燃气业(包含3个产业),制造业(包含17个产业),技术产业(包含3个产业)和其他服务业(包含6个产业)。

一、山东省建筑业的产业关联分析

1、直接消耗系数

直接消耗系数[3]又被称为投入系数或者技术系数,指某一部门(如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出直接消耗其他各产品部门(如部门)的产品或服务数量,一般记为,计算公式为:

(1)

根据直接消耗系数的计算公式,得到山东省2007投入产出表的直接消耗系数。为分析建筑业对其他产业的依赖程度,对建筑业的直接消耗系数排序,得出排列顺序如表1所示。

表1 建筑业对其他产业直接消耗系数排序表

由表1可以看出,每一单位的建筑业价值形成,需要消耗0.5703单位的制造业等。通过比重可以看出,建筑业价值的形成,82.71%的产品或服务消耗来自于制造业,6.21%的产品或服务消耗来自于物流业,这两项比重占高达88.92%。。 可见,相较于其他产业,制造业和物流业这两个行业与建筑业的联系更紧密。而每一单位的建筑业价值形成,还需要大量劳动报酬投入,说明建筑业与劳动报酬也有很强的联系。

2、完全消耗系数

产业之间不仅存在直接联系还会存在间接联系,各种产品的相互消耗不只有直接消耗,还有间接消耗。完全消耗系数表示产品之间所有的消耗关系,可以全面反映直接消耗和间接消耗。用矩阵表示直接消耗系数,矩阵表示完全消耗系数,由里昂惕夫逆矩阵得有,。用完全消耗系数除以直接消耗系数,数越大,越能说明产业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由间接消耗决定的,将计算结果列出,得表2 。

表2完全消耗系数与直接消耗系数比值排名表

从表中可以明显看出,建筑业对农林牧渔业的消耗,其完全消耗系数是直接消耗系数的74.1倍,可以看出,建筑业与农林牧渔业之间的联系,主要是间接关联。

二、山东省建筑业的产业波及效应分析

建筑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对其他产业的发展产生影响,即对其他产业产生波及效应。本文从感应度系数和影响力系数两个角度出发,分析山东省建筑产业的产业波及效应。

1、影响力及影响力系数

一个产业的影响力反映的是该产业的最终产品的变动对整个国民经济总产出变动的影响能力。用表示产业的完全后向关联系数,则产业的影响力计算公式为:

(2)

影响力的相对水平用影响力系数来表示,表示的是增加某产业一个单位的最终使用量时,对整个国民经济各部门产生的生产需求量的波及程度。产业的影响力系数计算公式为:

(3)

计算山东省2007年各个产业的影响力和影响力系数,得出建筑业的影响力及其系数排名第二,仅次于制造业。其中建筑业的影响力为3.20,即每增加一个单位的建筑业的增加值,山东国民经济就会有3.20个单位的增加值;影响力系数为1.30,该系数大于1,说明建筑产业波动对经济中其他产业的影响大于平均值。

2、感应度系数

一个区域的经济是一个整体,一个产业的变化会带动其他产业变动,同样,各产业的变化也会带动这个产业发生变动。这种经济中各产业变动给某一产业带来的变动叫做这一产业的感应度,用表示产业的完全前向关联系数,则产业的感应度计算公式为

(4)

感应度的相对水平用感应度系数来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5)

计算山东省各产业的感应度和感应度系数,得到山东省建筑业的排名为最后一位,感应度为1.08 ,即山东建筑业每增加1.08个单位,会推动山东省经济增加一个单位的产品或服务;感应度系数为0.44,远小于1,表示建筑业对经济波动的感应程度小于所有产业的平均程度。由此可见,山东省建筑业的感应度相对而言系数偏低。

山东省建筑业的影响力系数大于感应度系数,说明山东省建筑业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远远大于其推动作用。

三、结论

本文基于投入产出理论分析研究了山东省建筑业的产业关联关系。分析结果表明,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对第一、二、三、产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拉动作用。通过分析可知,建筑业属于强拉动型产业,能促进其他产业发展,效果显著。但山东省建筑业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建筑业对资源的控制能力以及对其他产业的间接控制力还有待提高等。针对上述结论和问题,本文提出三点政策建议。第一,加大建筑业劳动力投入。建筑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促进建筑业不断发展需要大量劳动力的投入。第二,维持建筑业的拉动力、提升建筑业推动力。通过前面分析可知,山东省建筑业属于弱推动产业,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第三,与建筑业关系最密切的是制造业,制造业的发展,会有效推动建筑业发展。

参考文献:

[1] Pietroforte, R. and Gregori, T. An inputoutput analysis of the construction sector in highly developed economies [J].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nd Economics, 2003, 21(3), 319327.

第9篇:建筑产品论文范文

    一、施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性

    当前,国内建筑业供过于求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订单价格日益走低,利润日益微薄,预示着建筑行业面临新一轮的洗牌。在这样的形势下,施工企业谋求以品牌建设为中心的差异化优势,通过品牌的力量去赢得建设单位的信赖,无疑是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

    实际上,品牌建设作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一种手段已经越来越引起重视。良好的品牌运作成就了一些国内知名企业,如“上海建工”、“北京城建”等。中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促使中国建筑企业逐渐进入品牌竞争时代。一方面,品牌展示了企业的综合形象,具有不可估量的市场价值,品牌建设始终贯穿于企业发展之中;另一方面,品牌又是一个建筑企业综合素质的标识,品牌意味着价格合理、服务质量高、产品质量好。品牌已成为建筑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支柱,成为建筑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利器,品牌必然是未来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正确定位,塑造品牌个性

    可以说,品牌建设是施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一把利器,是差异化的最高境界,是追求高于平均利润的最持久、最可靠的法宝,是追求企业创新与发展的平台。但国内一些施工企业在品牌建设中往往只注重外表,急于求成、浮躁取巧的心态仍然十分普遍,品牌出现得快,消失得也快。从由世界品牌实验室编制的《2005年度〈世界品牌500强〉排行榜》及《世界最具影响的10大品牌》中上榜品牌的情况来看,其平均品牌年龄大于70年。由此,可以看到品牌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一个经过长期建设的优秀品牌其生命力必然也是长久的。要让品牌长久不衰,其关键在哪里呢?简而言之,就是要塑造品牌的个性。要塑造品牌个性,先要明确品牌的个性是什么。

    品牌的个性其实是针对主体和客体而言的。对主体而言,可以通过市场调查和数据统计的方法加以区分和把握,进行市场细分和市场定位。市场定位是企业经营者对目标责任者的选择。通过市场细分,企业应对市场的组成有较详尽的了解,通过对自身优势、资源的分析,选择自己最有优势的细分市场,这样就完成了市场定位的工作。一个建设项目的完成,由许多方面组成,这些组成部分也形成了行业竞争市场。如机械设备租赁、钢设备租赁、商品砼、钢筋、木材等的供应以及各类专业分包如桩基施工单位、预应力张拉施工单位、钢结构施工等。这些都是对市场的细分。所以,一家施工企业即使没有特级施工资质,但同样可以在其中的一个分项上确立自己的优势和地位,从而明确自己的品牌个性。

    从客体方面来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的需求一直就是向着更高与更深层次的方向发展。所谓更高,就是精神领域的需求越来越高;所谓更深就是越来越细化。因此,伴随着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通过对社会需求的把握,在坚守对社会承诺的基础上,企业的品牌个性也要不断赋予新的含义,新的形象。在市场竞争愈加激烈的今天,塑造一个品牌无疑是使施工企业在竞争中占据优势、获得高额利润的一把利器。通过品牌个性的塑造,会使品牌立得稳、立得长久、立得效益好。没有个性的品牌,无论花费怎样的巨资进行推广与传播,也不可能有长久生命力。xxx

    三、强强联手,用品牌占领市场

    强强联手,是指一流企业与另一实力企业联合,实现双赢,实现1加1大于2的战略组合。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只有先做强然后才能逐步做大。这是因为:第一,建筑业市场是在业主决定投资、确立了工程项目并公开招标投标以后才成立,从这方面来说,建筑企业不能自己主动地开拓市场,而只能被动地占领市场。第二,建筑市场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的建筑市场包括境内外的所有工程项目,可以作为企业研究发展战略的依据,微观的建筑市场只是一个工程项目,建筑企业往往是在微观市场进行竞争,只要企业拥有的生产要素能够满足一个工程项目的需要就行,所以建筑企业可以不做大。第三,建筑企业投入市场的主要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这些不可贮存的生产要素,因此在微观市场的争夺异常激烈,而较量的核心是看谁强而不是看谁大。

    建筑企业的联合可以是在同行业以及其衍生行业中,两个强大的建筑企业的联手将更加合理地利用和开发各类资源,从而更具有市场竞争力。因此,在工程项目上联合的只能是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企业,由一个企业担任总承包,然后按照专业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相互协作。这样,尽管实行联合的两个企业,在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中都有自己的弱项,但由于是资源互补、强强联合,就能利用对方的优势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以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佳,产生内耗达到最小。如果是两个类型和资源相同的企业联合,不同的管理方式、不同的利益关系,往往只能产生内耗而不能产生合力,所以,在建筑业应当提倡“互补强强联合”。

    四、以企业文化支撑品牌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