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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申报材料精选(九篇)

见义勇为申报材料

第1篇:见义勇为申报材料范文

第一条为弘扬见义勇为传统美德,匡扶社会正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行为是指公民为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在自然灾害和事故中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的行为。

公民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约定义务时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见义勇为行为,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各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护和救助工作。宣传、广播电视部门积极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

第二章见义勇为行为人员的确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行为人员是指:

(一)在国家、集体的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设法救援,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事迹突出者;

(二)积极协助*机关、司法机关和治安保卫部门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事迹突出者;

(三)积极向*机关、司法机关和治安保卫部门揭发、检举、提供线索,破获重大案件事迹突出者;

(四)在自然灾害和事故的抢险救灾中,不顾个人安危,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表现突出者;

(五)其他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见义勇为行为人员的确认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认定。

第三章见义勇为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设立*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对见义勇为行为人员进行奖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综治办,负责承办日常事务。

第七条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奖励。对重大见义勇为行为人员需要及时奖励的,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及时给予奖励。

第八条基金的来源:

(一)县人民政府财政拨款;

(二)接受县内外社会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

(三)见义勇为受益者捐赠;

(四)基金存入金融机构或购买短期债券等国家允许的形式增值所得。

第九条基金的用途:

(一)对见义勇为行为人员进行奖励;

(二)对见义勇为牺牲、伤残人员或者其家属的慰问和医疗补助;

(三)宣传见义勇为人员先进事迹;

(四)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核定的其它开支。

第十条基金的管理:

(一)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共同研究审批。基金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审定;

(二)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向委员会报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全体委员的监督检查;

(三)基金的奖励管理情况,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地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申报程序和方法

第十一条申报程序和方法:

(一)由乡镇人民政府、县*局或见义勇为人员所在单位在行为发生之日起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负责整理见义勇为事迹材料,报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实,办公室根据核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县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公民跨县见义勇为的,由见义勇为人员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单位负责整理报送事迹材料;

(三)外来务工见义勇为人员,有明确隶属单位的,由用工单位负责整理事迹材料。无明确隶属单位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整理报送事迹材料;

(四)对应奖励的见义勇为公民,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县综治办填报《*县见义勇为奖励申请审批表》,并在30日内将事迹材料和《*县见义勇为奖励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五章奖励和保护

第十二条对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行为人员,经县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由县综治委、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事迹特别突出的授予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一)在见义勇为行为中英勇牺牲的,一次性发给其亲属抚恤费20000元。

(二)在见义勇为行为中负伤或因伤致残的,根据其伤残情况,一次性奖励2000元至5000元。

(三)在见义勇为行为中虽未受到人身伤害,但对打击犯罪、抢救国家、集体财产,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确有贡献的,视其贡献大小,一次性奖励500元至2000元。

第十三条对需要保密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见义勇为人员要求保密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对因见义勇为负伤需要就近就医的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拖延。医疗费用应当适当减免。

第十五条救治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的费用,有加害人或者责任人的,由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依法承担;无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不明的、加害人或者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参加社会保险的,由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

(二)所在工作单位资助和社会捐赠;

(三)无工作单位或者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以及按第一、第二项规定支付不足的部份,从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中支付(支付金额不超过20000元),有受益人的,受益人也应当依法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六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属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工作人员或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按照工伤处理。

第十七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招聘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见义勇为受奖人员、见义勇为牺牲或伤残人员的直系亲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优先推荐。

第十八条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符合追认烈士条件的,由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配合民政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第十九条见义勇为受奖人员、见义勇为牺牲或者致残人员的直系亲属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税务、工商等部门应当优先办理生产经营手续,依法减免有关费用。

第二十条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生活确有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或直系亲属,应当给予照顾和减免有关费用。参加中考的,同等条件下,县属中学应当优先录取并减免学杂费;考取大中专院校的,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

第二十一条*、司法机关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保护。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2篇:见义勇为申报材料范文

申请假药搁浅,

奸商备下“金钱炸药包”

2006年8月25日,在国家药监局紧急叫停的6种假药中,一个叫魏威的人操控的制药企业生产的假药就有5种――人参多糖注射液、丹参酮ⅡA磺酸钠注射液、肿节风注射液、射干抗病毒注射液和天麻素注射液。

生产假药的诺氏制药公司和巴里莫尔制药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是魏威。他在吉林省药监局和国家药监局几乎是来去自如一路畅通,成了业内有名的能拿到药品批文的“拿号王”。

贿赂药监局官员成为魏威的撒手锏。被魏威最早拉下马的是吉林省药监局副局长于庆香、注册处副处长陶立军,这两人已相继因受贿而被捕。接着被拉下马的,就是国家药监局注册司司长曹文庄等5人。而完全与魏威沆瀣一气炮制出假药的,竟是国家药典委员会(以下简称药典会)秘书长王国荣、药典会业务综合处副处长李智勇。

需要向读者说明的一个专业知识是,药品注射液有两种给药方式:静脉注射和肌肉注射。有的注射液的给药方式只有其中一种,也有的是两种均可;而采取何种方式注射,是靠严格的科学实验和质量标准来限定的。比如,某个品种的注射液批文是肌肉注射,如果用于静脉注射,对人体将造成极大危害,甚至置人于死地。这样的药按假药论处。

某种注射液只被审批为单一的给药方式,就意味着销售量会比两种给药方式的注射液要低得多,因此,制药企业都会不遗余力地力求获得两种给药方式的批文。

2004年初,在魏威的操纵之下,他的吉林威威药业分解为诺氏制药公司、巴里莫尔制药公司和太平洋药业3家公司。此前,魏威通过各种手段获得的批文分散到了前两家制药公司中,诺氏制药公司因此拥有多种药品,其中包括人参多糖注射液等3种注射液。

但是,人参多糖注射液等3种药品在2002年由“地标升国标”时,批文上的给药方式只有肌肉注射一种。而这几种药品在市场上非常好销,也就是说,不能静脉注射等于阻断了魏威一半以上的财路。

增加注射方式成为魏威广开财路的必由之路。魏威开始以为,凭着与国家药监局的“铁关系”,仅仅增加一项注射方式不算难事。于是,2004年3月4日,魏威以吉林威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向药典会提出修订相关注射液说明书的申请。

4月,按照工作程序,经专家讨论认为,静脉给药应慎重,要求威威药业提供相关安全性试验和临床试验资料后再议。

时任药典会副秘书长的王国荣批示同意。

第一次申请就这样很快搁浅了。魏威没想到药典会的人会这么“不给面子”,于是,遭到阻力的魏威决定用他的“金钱炸药包”,炸平挡在前面的两座重要“关口”。

受贿贪官,

给假药颁发“通行证”

李智勇和王国荣是魏威必须打开的两个关口。

第一个关口的把关人李智勇,是药典会业务综合处副处长,他“以副代正”负责主持综合处的工作。第二个关口是刚“由副转正”的药典会秘书长王国荣。

在“地标升国标”的整顿工作中,国家药监局要求药典会在制定国家药品标准的同时制定药品说明书。如果已的药品标准及说明书中有错漏,药典会可对药品说明书进行制订、修订工作,但这种制订、修订,仅限于对原批准过的内容进行保留或者删改,不能增加新的内容。

如果严格按照这个标准要求,魏威的路是行不通的。但是,他想到了一个变通的办法:1996年之前,上述3种注射液是既可肌注又可静注的,只是在“地标升国标”中被核减了静脉注射。现在只要修订给药标准,把肌肉注射的一种给药方式改为肌肉注射和静脉注射两种,就万事大吉了。

魏威之所以把他要攻克的第一个关口定为李智勇,是因为制定国家药品标准和制订药品说明书的业务归业务综合处,而药典会的业务专用章也在业务综合处,只有在综合处说了算的李智勇可以在药品说明书上盖章。

于是,时隔一年之后的2005年3月,魏威不再以威威药业,而是以诺氏制药的名义再次上报了申请。

为了保险起见,这次魏威打着药监局和注册司有关领导的旗号来找李智勇,并请李智勇提供上述人参多糖注射药等3种药品既有肌肉注射又有静脉滴注的说明书。李智勇见是大名鼎鼎的“拿号王”魏威,就毫不犹豫地同意了。不久之后,李智勇将盖有药典会印章的3种注射液的说明书交给了魏威。

按照有关审批程序,制药企业向所在省的药监局提出申请,省药监局审核后上报国家药监局,经药典会组织专家论证审核,上报给注册司审批后,即可完成药品标准和药品说明书的修订。魏威打通了李智勇这第一关,获得了药品说明书后,加上此前已经打通吉林省药监局,获得了申请恢复人参多糖注射药等3种注射液静脉滴注的材料,他可以将材料报到药典会秘书长王国荣那里了。而此前魏威早已通过各种关系,提前向王国荣打了招呼,希望王国荣能够高抬贵手。

2005年6月,将各种材料准备妥当的魏威来到王国荣的办公室。王国荣打着官腔让魏威把材料放下,答应“研究研究再说”。

实际上,魏威的所作所为瞒不过精明的王国荣,他不想轻易给魏威“放行”,必须设置一些障碍才能让魏威心甘情愿地“出血”。

在魏威第一次送来材料后,王国荣发现材料中的3个药品的说明书上盖有药典会的章,他担心是魏威伪造的假章,就悄悄让手下的员工将材料送到中国人民大学进行了鉴定,结论是真章盖的印。为此,王国荣还在单位悄悄进行了核查,却没有发现是谁加盖的印章。王国荣没有想到,瞒着他偷偷盖章的竟然是自己的心腹李智勇,而李智勇不敢承认这章是他盖的。

王国荣没有再向魏威了解盖章的情况,他想,这3种药品马上就要进行专家论证和研究,如果通过了,就不追究这件事情了。

然而,处事谨慎的王国荣还是不放心,2005年8月,王国荣将魏威的申请批转给综合处,要求向吉林省药监局发函核实人参多糖注射液等3个品种是否曾批准过“静脉使用”。李智勇于同年8月9日,向吉林省药监局发文核实。很快,李智勇得到吉林省药监局的复函确认。

其实,就在王国荣将魏威的申请批转给李智勇的当天,李智勇为了向魏威邀功请赏,就当即把全部情况告诉了魏威。同时,李智勇还煞有介事地说:“王秘书长将这事交给我办,你放心我一定会办妥的。但是,为了保险起见,你得给王秘书长意思意思,他对你这事很上心。”

魏威对此当然心领神会,不仅仅是王国荣想要钱,“具体办事”的李智勇也正张着血盆大口呢。魏威随即从汇丰银行北京分行他个人的“行贿专用账户”中提取了20万元港币,加上家里存放的5万元港币一起,分装在两个牛皮纸袋中,将其中一袋15万元港币悄悄送给了李智勇,而将另一袋10万元港币,送到了王国荣的办公室。王国荣看都没看,随手扔到了自己的书架上,再也没有动过,直到后来被警方从办公室查出来。

但是,这25万元港币实在满足不了王国荣和李智勇的胃口。没过一个月,李智勇再次找到魏威,告诉他申请材料已经审核完毕,事情很快可以办了,并说:“上次你送给王秘书长的钱少了点,你得再表示表示吧,不然不好办啊。”

魏威再次从“行贿专用账户”中提取了6万美元。他将6万美元平分6份,分别装在6只汇丰银行的纸袋里,直奔药典会。魏威在李智勇办公室对面的楼道里,将1万美元送给李智勇后,转身拿着一个大牛皮纸袋来到王国荣的办公室。

魏威的借口是来送补充材料,寒暄几句之后,魏威放下牛皮纸袋起身告辞。

本来,魏威以为送出去这25万港币和6万美元就可以过关了。但是,让“仗义疏财”的魏威没有想到的是,这远远没有结束。2006年元旦,李智勇告诉魏威,1月5日药典会要召开专家会研究讨论他上报的申请材料,在这最后决定的关键时刻,需要再给王国荣表示一下。魏威虽然心里很不爽,但是他什么也没说,一咬牙又从“行贿专用账户”中提取了8万美元。

2006年1月4日,魏威将3万美元送给李智勇,其余5万美元装在一个邮政特快专递的袋子里,依然放在了王国荣的办公桌上。

1月5日,药典会综合处组织召开人参多糖注射液等3种注射液增加静脉注射的专家会,最后会议同意恢复原来两种给药方式。

1月9日,经李智勇审核,王国荣签发,药典会向国家药监局注册司正式行文,上报人参多糖注射液审核意见――同意恢复静脉注射。接着,注册司很快作出了同意的批复。

很快,人参多糖注射液等药品投入生产并投放市场。

赃款“扶贫”,

两贪官难逃法律制裁

就在魏威做着发财梦没几天,2006年1月12日,他因涉嫌行贿被羁押。首先,他毫不犹豫地供出了王国荣。1月23日,正在宽沟开会的王国荣被羁押,次日,检察人员在王国荣的办公室里搜出了全部赃款。

就在王国荣被检察机关带走之后,得到消息的李智勇顿时成了热锅上的蚂蚁。他在家里转了半个晚上之后,决定找一个平时交往不错的朋友帮忙。于是,他提着魏威送给他的赃款,连夜找到那位朋友。

李智勇对那朋友说:“几天前有个企业送给我一个信封,里面有15万港币和4万美元,等我发现之后已经无法退还了,那个送给我钱的人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我听说有一个‘反贪账号’,你能不能帮忙把这钱存在反贪账号里?不然我说不清楚啊。”

朋友同意帮忙,收下了他的钱并出具了收条。拿到收条的李智勇仿佛拿到一张救命符,小心翼翼地揣好之后回家了。

但是,那位朋友并没有找到李智勇所说的“反贪账号”,当朋友如实告诉他时,李智勇顿时手足无措。突然,他想到了关于湖南临湘市副市长余斌“受贿扶贫”的报道:余斌受贿10万元用来帮扶贫困和捐助给慈善机构,案发后仅仅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于是,他决定把全部受贿款捐给扶贫机构。

李智勇连忙打电话向中国扶贫基金会咨询捐赠事宜。对方告诉他,不收外币,只能捐赠人民币。

事不宜迟,李智勇连忙让朋友单位的会计将全部美元和港币换成47.961万元人民币,分别汇入中国扶贫基金会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账户中,其中30万元捐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正如李智勇所料,魏威很快供出了他。2006年2月28日,李智勇被羁押。

后来在法庭上,李智勇和他的辩护人向法庭提供了全部捐赠的证据,以证明他没有受贿。

第3篇:见义勇为申报材料范文

村里入党程序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

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中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应将其《入 预备党员转正后,

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市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是工人的上交市人事劳动局存档)。

农村入党申请书

敬爱的党组织:

我叫项维平,男,汉族,1974 年8月 17生,丹徒区上党镇薛村村民。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我衷心地热爱党,她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以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轨制为终极目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惟、邓小平理论为步履指南,是用提高前辈理论武装起来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是有能力领导全国人民进一步走向繁荣富强的党。她始终代表中国先进出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泛博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准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

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的革命实践证实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就没有新中国,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人民就不可能挣脱受奴役的命运,成为国家的主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毛泽东思惟指引下,经由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建设实践证实,中国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走向繁荣富强。建国后,我国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轨制,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尽管在前进的道路上碰到过曲折,但党用她自身的气力纠正了失误,使我国进入了一个更加伟大的历史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出产力迅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糊口水平大幅进步。

中国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在新的历史时期下,共产党员要体现时代的要求,要胸怀共产主义弘远理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不怕难题,不怕困难;要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作贡献;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增强辨别长短的能力;要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果断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

当前我国农村正在发生新的变革,我国农业介入国际合作和竞争正面对新的局面,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具备很多有利前提,也面临不少难题和挑战,农业基础仍旧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旧滞后,最需要搀扶;农民增收仍旧缓慢,最需要加快。作为薛村村的一名村民,村民小组积极分子,今后我会更加努力地工作,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正要思想,学习党关于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农业科技,努力学习为群众服务的本领。时时刻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理论作为自己的步履指南,用三个代表指导自己的思想和步履。果断拥护中国共产党,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当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提高艰苦奋斗,在农业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党和农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听从党和群众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恪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听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同一,对党忠诚,言行一致,果断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团体流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果断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紧密亲密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农村政策,遇事同农民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反对分裂祖国,维护祖国同一,不做欺侮祖国的事,不出卖自己的国家,不搞封建迷信的流动,自觉与一切邪教活动作斗争。只要党和农民群众需要,我愿奉献我的一切!

党的以来明确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雄伟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挚的基础也在农村。因此要加强农村党员步队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改进党员教育治理,增强党员意识,建设高素质农村党员步队;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步队建设,建设一支有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操行的农村基层干部步队,对做好农村工作至关重要。我知道,新农村建设是一项艰巨而又必须要做的工作,农村的改革发展离不了党的领导。那么作为薛村村的一名村民,村民小组的积极分子,我决心用自己的实际步履接受党对我的考验,积极加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我郑重地向党提出申请: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恪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预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我深知按党的要求,自己的差距还很大,还有很多缺点和不足,如处理问题不够成熟、管理水平不高等。但愿党组织从严要求,以使我更快提高。我将用党员的尺度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接受党员和农民群众的帮助与监管,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弥补不足,争取早日在思想上,进而在组织上入党。

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农村入党志愿书

敬爱的党组织: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的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随时为党和人民奉献一切,永不叛党。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以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为最终目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行为指南。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他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学懈习奋斗。

我们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共产党宣言》发表一百年来的历史证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正确的,社会主义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毛泽东思想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的。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理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集体智慧的结晶。邓小平理论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的马克思的主义,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

我是一名普通的农民,但生产生活中,切实感到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农民阶级的引路人。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实施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做侮辱国家的事,不出卖国家,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此致

敬礼!

第4篇:见义勇为申报材料范文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成效,总结全校本科生党建工作经验,进一步激发我校本科生党建工作活力,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发进取、创先争优,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十佳本科生党支部、优秀本科生党员和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密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的年度主线,对标《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积极组织开展十佳本科生党支部、优秀本科生党员和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工作为契机,充分展示学校本科生党建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通过评优表彰,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本科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发进取、创先争优,推进本科生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项目、对象及条件

(一)十佳本科生党支部

参评对象:全校本科生党支部(以在党委组织部正式登记的本科生支部为准)。

评选条件:

1.严格遵循党支部工作原则,切实做到五个“坚持”。认真落实党支部基本任务,能够结合本科生党支部的特点,学习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支部工作机制,党支部班子设置规范、工作有力。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形式,以党史学习为主要内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3.党支部组织力建设水平高。凝聚力建设有方案、有举措、有成效;党支部战斗力突出,积极申报、开展“领航工程”本科生党支部精品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效;支部在学院师生中有较强影响力,能够在学院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优秀本科生党员

参评对象:全校本科生正式党员

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学习,明辨是非,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集体;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2.严守党的纪律,砥砺道德品行。模范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恪守党员标准,严于律己;坚持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师重教、团结同学、友爱集体。

3.学业科研优异,综合素质突出。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恪守学术道德;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奋发有为、争做先锋。牢记党员身份,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在各级学生组织或学生团体中担任骨干,热心服务集体和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师生口碑良好。

5.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态度认真积极,在支部成员中发挥榜样作用。

(三)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

参评对象:全体本科生党支部书记。

评选条件:

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除满足优秀本科生党员的评选条件,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任职时间不少于1个学期。由辅导员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支部,学生支部副书记可参与评选。

2.积极参加各级培训,对党支部建设有思路、有方法。团结带领支部班子积极做好支部建设,支部工作规范,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强。

3.身先士卒,在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支委班子、支部全体成员中有较高声望。能够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充分调动支部成员积极性,有序展开一系列党史学习教育活动。

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与优秀本科生党员不可兼报。

三、评选流程及办法

(一)申报

1.申报十佳本科生党支部,需填写《东南大学十佳本科生党支部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支撑材料(一般不超过3000字),要求支撑材料严格按照《支撑材料格式标准》填写(附件4)。

2.申报优秀本科生党员、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需填写《东南大学优秀本科生党员申报表》(附件2)或《东南大学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申报表》(附件3),并提交支撑材料(一般不超过1500字),要求支撑材料严格按照《支撑材料格式标准》填写(附件4)。

(二)公示

所有申报项目,需首先提交所在学院党委并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材料提交

所有申报项目通过学院公示后,由学院出具推荐意见并提交党委学工部。纸质材料请交至九龙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515室李勖晟老师,电子材料通过OA发送,截止时间为5月21日17:00。

(四)评选

1、组织专家组对十佳本科生党支部申报材料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的十佳本科生党支部候选支部需准备展示。评选结果将结合申报材料和现场展示综合评定。现场展示事项另行通知。

2、优秀本科生党员、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由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产生。

(五)申报名额

十佳本科生党支部、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每学院限报不超过2个。优秀本科生党员,根据支部正式党员人数确定,正式党员15人以下限报1人,15-25人限报2人,25人以上限报人数不超过支部正式党员人数的10%。

 

四、表彰

对获得“十佳本科生党支部”荣誉称号的集体颁发奖牌并给予支部工作经费支持。对获得“优秀本科生党员”、“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荣誉称号的学生个人颁发证书。党委学工部将通过微信公众号“东南学工家”等集中宣传优秀支部和个人的先进事迹。

 

附件1 《东南大学十佳本科生党支部申报表》

附件2 《东南大学优秀本科生党员申报表》

附件3 《东南大学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申报表》

附件4 《支撑材料格式标准》

 

第5篇:见义勇为申报材料范文

第二条 医疗救助是指区政府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持有本区户籍的特困群众,由于患重大疾病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所实施的专项救助。

第三条 医疗救助对象:

(一)五保对象;

(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三)低保边缘群众;

(四)享受40%生活救济费的精简下放老职工;

(五)见义勇为者因见义勇为行为伤病及伤病后遗症复发住院的;

(六)因患下列疾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又无自救能力的其他困难群众:白血病、尿毒症和慢性肾功能不全、恶性肿瘤、急性脑中风、严重烧伤、重度精神病,经区卫生部门确定的其他重大疾病。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医疗救助:

(一)因打架斗殴、交通事故、服毒自杀、酗酒伤害、器官移植、擅自就医、自购药品等原因发生医疗费的;

(二)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不提供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的;

(三)经认定其他不予救助的人员。

第五条 医疗救助形式:

(一)五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经费由政府全额给予补贴;

(二)五保对象、低保对象持相关证件到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参照区政府《关于印发新北区卫生惠民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享受“十免十减半”优惠政策;

(三)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救治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四)医疗救助对象确诊为患大病的,医疗费用较高,个人垫付有困难的,经个人申请、村委(社区居委)调查、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核、审批,在其住院治疗前或治疗中,可以享受医疗救助“事前”或“事中”一次性临时救助。一次性临时救助标准分别为:五保对象和低保对象3000元、低保边缘群众2000元、其他医疗救助对象1000元;

(五)医疗救助对象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医疗费仍然过高,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给予大病医疗救助;

(六)医疗救助对象经市慈善金救助后,救助标准低于按本办法补助金额的,可按区医疗救助标准给予补差。

第六条 大病医疗救助的起付救助线和救助标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五保对象患大病住院,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偿范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由医疗救助基金按不超过封顶线全额救助,超过救助封顶线部分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救助;

(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患大病住院,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偿后,在医疗保险补偿范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由医疗救助基金救助80%;

(三)低保边缘群众和享受40%生活救济费的精简下放老职工本人患大病住院,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偿后,在医疗保险补偿范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救助80%;

(四)因患特定疾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又无自救能力的其他困难群众住院费,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偿后,在医疗保险补偿范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救助50%;

(五)见义勇为对象因见义勇为行为伤病或伤病复发,按其住院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享受不超过救助封顶线医疗救助;

(六)医疗救助封顶线为10000元。

第七条 区建立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基金,基金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和社会筹集等多渠道解决。

(一)由区、镇(街道)两级政府分别按当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安排医疗救助资金;

(二)慈善资金转入;

(三)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八条 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以下规定,加强对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

(一)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基金全部纳入区级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当年结余部分结转下年度使用。

(二)区民政局应根据审核、审批情况定期向区财政局报送资金用款计划,并为每位救助对象建立个人台账,相关医疗费用票据及结算凭证应妥善保管并及时归档;

(三)区财政局根据核定的用款计划,及时将救助资金支付给区民政局,通过“一折通”或以现金支票发放到医疗救助对象手中。

第九条 医疗救助服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在规定范围内,按照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服务;

(二)遇到疑难重症需转到非指定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要按有关规定办理转院手续;

(三)承担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并落实各种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

第十条 医疗救助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病史资料、医疗保险补助凭证、五保证、低保证等资料;

(二)村(居)委对申请人提供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公示5日无异议的,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三)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委会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于每年上报区民政局;

第6篇:见义勇为申报材料范文

20xx党员入党条件范文一一、入党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 分子;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4、执行党的决议; 5、按期交纳党费。

二、入党程序

1、个人申请;

2、组织培养(入党对象培养考察期为一年以上),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4、支部审查,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党委;

5、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审批(预备期一年以上);

6、入党宣誓;

7、预备期;

8、支部考察预备期,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并报党委;

9、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10、转正:个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报党委审批;

11、延长期:支部考察延长期,提出意见,并报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1.什么人可以申请加人中国共产党?

党章规定: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按照这个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 本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是从事劳动而不是剥削他人劳动 的人;(3)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不只是口头上的,更重要的是有决心和行动;(4)愿意参加党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这是列宁主张的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问题。只有全体党员都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才能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党才有战斗力;

(5)愿意按期交纳党费。这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有组织观念的一种表现。

2.28岁以下没有入团的青年可否直接入党?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一般情况下,28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应当从共青团员中发展。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3.入团时间不长的青年可以入党吗?

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应该特别注意培养、接受优秀青年入党。有些青年入团以后,作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就应该及时地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因此,团员入党不受入团时间长短的限制。

4.可否在高中学生中发展党员?

党组织对高中学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主要是进行培养教育,帮助他们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树立共产主义理想,提高对党的认识,明确怎样申请入党和如何争取成为一名和格的共产党员。对个别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高中学生,也可以吸收他们入党,但一定要做到坚持标准,严格掌握。

5.临时工、合同工能否申请入党?

临时工、合同工可以申请入党。在一个单位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合同工,均可以向现工作单位党组织申请入党。党组织应持欢迎态度,并认真做好对他们的培养、教育、考察,对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6.归侨、侨眷能否申请入党?

党组织对待积极申请入党的归侨、侨眷,应和国内其他要求入党的人一样,要按照党章规定,积极进行培养教育,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对于他们在国外的历史、家庭和社会关系都要做历史的、具体的分析。他们能否入党,主要看其本人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和实际表现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7.外出务工经商的人申请入党,应该如何提出申请?

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申请入党,若其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单位或地点,应向现工作单位或经商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否则,应向其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其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其原单位党组织或其户口所在地党组织要热情接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入党申请,并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常督促他们的学习,了解和掌握他们在外出期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积极开展批评教育,当他们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后,及时将他们吸收到党内来。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也要经常、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积极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8.被招工或招聘到乡镇企业或机关工作的农民要求人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

农民被招工或招聘到乡镇企业或机关工作,虽然户口没有随之迁移,但如果时间超过一年,应向现所在单位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党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其中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征求其户口所在地乡(镇)和村党组织意见,可以发展他们入党。但要特别注意,无论由哪里.办理其入党手续,双方党组织都有责任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并主动沟通情况,积极开展工作。

9.长期借调的人员申请人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

长期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申请入党,如果借调时间在一年以内,应向原工作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由原工作单位的党组织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果借调时间超过一年,则可以向借调单位的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由借调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对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经征求原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由现借调单位党组织负责发展其入党。

10.公派出国人员要求入党有哪些规定?

公派出国工作或学习的人要求入党,在国外期间应向其现在国外有关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对表现突出、符合党员条件的,可由有关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党手续,并报上级党委(我国驻外使领馆党委或驻外劳务公司党委等)批准。其预备期满后,如在国外期间,因党员比较分散,无法及时集中讨论的,也可待学习、劳务或工作期满回国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国外党组织的鉴定,由回国后工作单位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11.城镇个体劳动考能否入党?

以个体劳动为主,或请一两个帮手,带少量学徒的城镇个体工商业劳动者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是社会主义所需要的。他们提出入党申请,党组织应认真对待,加强培养教育,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按照党章规定吸收入党。

12.待业青年如何申请入党?

待业青年如果具备党员条件,也可以吸收他们入党。由于待业青年归街道管理,所以,待业青年应向其居住地的街道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由街道党组织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13.残疾人是否可以申请入党?

党组织对待要求入党的残疾人,应当像对待正常人一样,只要本人积极要求入党,具备了党员条件,能够发挥一定影响和作用的,党组织就可以吸收其入党。

14.被劝退和自行脱党、退党的人可否重新入党?

被劝退和自行脱党、退党的人,要求重新入党,党组织应持慎重态度。他们中的有些人经过党的长期教育,提高了政治觉悟,对自己的过去表现检查认识深刻,可以重新接收其入党。

15.受过开除团籍处分的人能否入党?

曾受过开除团籍处分的人能否入党,要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本人对待错误的态度以及现实表现来确定。如果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的考验,证明确已改正了错误,本人积极要求入党,经党组织严格审查,认为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入党。

16.有宗教信仰的人可否入党?

共产党员是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因此,信仰宗教的人和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不能入党。在信教比较普遍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党员时要注意区分政策界限。要把在思想上能同宗教信仰划清界限,为了不脱离群众,在生活中尊重和随顺参加带有宗教色彩的民族风俗活动的人,同笃信宗教和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区别开来;把拥护党的主张,积积为党工作,愿意服从党的纪律,但尚未完全摆脱宗教影响的人,同坚持有神论,怀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人区别开来。笃信宗教和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同宗教实行彻底决裂,真正树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经过组织考察,认为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才能吸收入党。

17.重新入党的党员党龄如何计算?

重新入党的党员党龄应从重新入党后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其前一段的党龄不计算在内。

18.什么样的人可以追认为党员?追认手续和程序是什么?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一些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为表彰他们的英雄行为,教育、激励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党组织可以有选择地追认他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追认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慎重的工作,必须严格掌握。只有那些为革命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事迹突出,生前曾向党组织提出入党要求,一贯表现好,符合共产党员条件,在一定范围内有影响的人,方可追认为党员。

追认中国共产党党员要由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讨论决定,逐级审查后,报省级党委审批。追认党员需要呈报的材料有:①本人生前入党申请书(口头提出申请的需要有党支部证明材料);⑧本人先进事迹材料;②党支部培养、考察其入党情况的有关材料;④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履行追认党员手续的材料

《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可以向你工作单位的党组织书面申请,然后一般他们就会按程序考察你,找你谈话.

有三个阶段.以下是每个阶段需要按顺序所做的工作. 第一阶段,培养、教育、考察阶段: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党组织安排联系人,开展培养、教育,共青团组织推优(凡团员要求入党,须经推优), 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按季考核,一年),党校集中培训积极分子,党组织确定发展对象并向党委上报发展计划,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申请人撰写自传,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进行公示,上级党组织预审. 第二阶段,发展工作阶段: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派专人谈话,上级党组织审批,院党委审批,党委下发批准通知书. 第三阶段,预备期管理和转正阶段:编入党支部,党组织编写预备党员考察表(按季考核,一年),举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递交转正申请书,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进行公示,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审批,院党委审批,党委下发批准通知书,党员材料归档.

20xx党员入党条件范文二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以下简称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进一步的培养和教育。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应由申请人所在支部提名、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通过决议等材料汇集齐备,报中心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经历以下简称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支部提名-支部对申请人的

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支部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中心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中心党政办公室进行审查,并向党委书记如实汇报情况,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对已确定的发展对象,要通过查阅档案、在其工作单位和出生居住地调查等方式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各支部要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等进行全面审查,防止带病入党。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在支部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中心党委定期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局或党校的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党史》、《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献。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结业证复印件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如实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使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在入党志愿书第一页的右上角粘贴近期免冠2寸照片,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

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未设支委会的由支部书记负责,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4、申请入党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记录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中心党委审批。

十二、入党前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谈话人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中心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名单,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由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或由中心党委统一组织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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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中心党政办公室审查同意后,方可上党委会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一)考察合格,按期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支委会或支部书记审查;

4、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5、预备党员材料报中心党政办审核;

6、中心党委会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一般在三个月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二)考察不合格

1、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中心党委审批。

2、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中心党委审批。 注意: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员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中心党政办公室,存入本人档案。

20xx党员入党条件范文三一、 申请入党的条件

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是党章对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申请者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它反映了党员条件的时代特征。

党章规定的入党的年龄条件是:年满十八岁。规定的成分条件是: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十八岁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成人年龄。因为人到了十八岁,会初步形成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有较明确的政治追求和政治理想。另一方面,党章规定的成分条件,首先强调的必须是中国公民,也就是说,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是不能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党章还规定入党人员的社会身份即成分条件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需要指出的是,xx大党章第一次把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纳入申请入党的对象,这是根据我国社会发展和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现状,提出的一个新规定,充分反映了党员条件的时代特征。xx大党章沿用了相关规定。

新的社会阶层中先进分子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者和开拓者,他们在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来自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的党员是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同时也应该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并通过党这个大熔炉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从而不断增强我们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从这个意义上看,在注重把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的同时,也注意把新的社会阶层中的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充分发挥他们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这不但不会改变党的性质,反而会有利于增强党的吸引力、战斗力,有利于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党章规定,申请入党人员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这是对入党申请者规定的政治思想条件。党的纲领和章程是表明党的立场、性质、任务、纪律等内容的统一思想和行动的准则与规范,是党的统一意志的体现。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只有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才能首先表明自己的政治理想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的要求、是否符合党的纲领与章程的规定。这也是对申请入党青年最基本的要求。

党章规定,申请入党者必须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党章的这一规定说明中国共产党是一个组织严密、纪律严格的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政党。中国共产党的这一性质特征,要求每一个党员都必须具备严格的组织观念,自觉接受组织的管理和教育,执行党的有关决议。按期交纳党费也是对党的成员的纪律要求,党员按期交纳党费,既是组织观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对党员党性的考验。党章规定,如果党员无故六个月不交党费,就被认为自行脱党,可见自觉按期交纳党费是一条严格的纪律。

二、党员的基本条件

党章规定了党员的基本条件。这就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章所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说明,并不是所有符合入党条件的人都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申请入党的人员必须具备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本质特征。作为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因此共产党员的政治信仰必须是共产主义,并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最终目标。共产主义是人类最理想、最美好、最合理的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在全世界最终实现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对共产主义信念是不是持坚定的态度,并以此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这是考察申请入党的人是否有共产主义觉悟的重要方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就是为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奋斗。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历来坚持的根本立场和宗旨,鲜明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和任务。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中国共产党坚持开展的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都是为了代表和实现我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反复强调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就是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为人民谋福利,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贡献,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贡献。这是新时期共产党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正确方向。

第7篇:见义勇为申报材料范文

当狂徒挥舞着菜刀向放学的孩子和街头群众砍去时,危急时刻,是他们,一个个挺身而出,前仆后继追堵凶犯:

夏永兴,旺轩服装辅料厂总经理,来不及关闭车门,赤手空拳冲在第一。

李华,一家装饰材料厂的普通员工,听到喊声立即冲出家门,拿着扫把、木棍奋力追击。

陈友龙,金汇小学总务处副主任,在第一时间果断快速关闭学校大门,将准备回家的学生安全留在校内。

杨小波,一家家具制造厂的业务员,毫不迟疑地将倒在血泊中的4个孩子及受伤老人一一抱进车内,火速送至医院抢救。

追堵的路上,还有十几位素不相识的路人,拿着铁棍、拖把,有的还拿着砖头纷纷喊着、追着……

惨剧在一瞬间发生

时间定格在3月27日下午4点10分,奉贤区金汇镇的大街,与往常一样,行人川流不息,热闹非凡。从金钱公路一居民楼内走出一人,此人目光呆滞、表情冷漠,更让人骇异的是他手上拎着的两把菜刀,刀刃上还残留着一丝鲜血!此刻的他,已在其表妹家中残忍地将表妹及表妹的婆婆杀害!

在大街一端的金汇小学,正是放学时段,学生们背着书包兴高采烈地准备离校回家。轮到值班的陈老师站立在校门口,负责维持秩序。这名手上已染满鲜血的凶手正向学校方向走去。

李华的母亲开着电动车去接孙子,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个危险人物就在自己眼前,就在两人交错之间,自己的手突然被砍了一刀。人们一下慌了,不知发生了什么。

“砍人了!砍人了!”人群中有人大声惊叫着,陆老师见状,当机立断,招呼刚出校门口的学生和家长们都赶快返回学校,快速关闭大门,自己则把守在门口。

狂徒的双眼露出骇人的凶光,学校进不了,他就转身摇晃着向街中心走去,手中的菜刀不断地向人群挥舞着,嘴上还不时地嚷嚷着,“看啥,你有啥好看!”一位学生刚回头就被他举刀砍来,幸亏他躲得快,手上被划了一刀。顿时鲜血直流,学生的哭声揪着陈老师的心,他快步跨出校门,一把抱起受伤的学生冲进校园。街边,几个毫无防备的小学生出现在凶手的前方,凶手上前照着孩子们的头挥刀砍起来,四个小孩倒在血泊之中……人们惊呆了。

危险还在继续

杨小波此时正开车经过这条路段,听到人们的惊喊声,他忙向窗外张望,凶手正慢慢迎面走来。这时街面上已乱作一团。他毫不迟疑,急忙把车开到路边,下车一个一个抱起受伤的孩子放到车内,又把稍远处倒在血泊中的一位老伯伯扶上车。看看眼前已没有伤员,这才迅速关上车门载着五名伤员两名家长直奔镇卫生院。

“不得了了,街上砍人了!你快去接孩子呀!”在家休息的李华,见到母亲手臂上满是鲜血,惊恐万分地喊着奔进家门。他一边让母亲赶快到医院就诊,一边奔向学校。

“发生了什么事?”李华问街上的人。满大街奔跑的人谁又能说得清?他在找寻着那个罪恶的凶手,不知是谁,递给他一把拖把,后来又有人给了他一根更结实的木棒……

就在学校门前的这条路上,夏永新正开车准备来接不远处读中学的女儿放学回家。此时,因为街上人流拥挤,他的车开得并不快。那一刻,从金钱路南到中街十字路口处,惨剧还在发生。走在街上的学生、妇女、老人,先后遇袭,惊慌的店家纷纷拉下卷帘门避祸。凶手,继续在前行,危险继续在发生……

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见到这混乱的场面,具有高度敏感性的夏永新已意识到,在他面前正发生着一场生死决战。“一定要赶快制服凶手,决不能让无辜群众再受到更大的伤害!”这位来自湖南省桃江县的新奉贤人,在金汇镇已生活了17年,早已将奉贤视为自己的第二故乡。面对凶暴,夏永新毫不犹豫跃身下车,来不及关闭车门,赤手空拳追上去,见路边店铺门前有把铁锹就顺手抄上。十字街头,夏永新握着铁锹,朝凶手逼过来。凶手后退了,但依然挥动着他的刀。此时,手持木棍的李华奋不顾身地加入了与歹徒搏斗的行列。歹徒见状,扭头就跑。

“打他!打他!”“不能让他跑掉!”街上许许多多的人高喊。拿着铁棍的、拿拖把的、拿砖头的人都追了过来,凶手开始往金钱路北边逃窜,一把菜刀也落掉了,手上只剩下一把刀。追在最前面的夏永新上去,一铁锹劈在了凶手的头上,李华的木棒也朝凶手打过去,砖头不断飞向凶手,但凶手的脚步并没有慢下来。众人大约追出200米远,凶手返身向李华冲来……

夏永新拼命追赶多时也没了力气,绊倒在地,凶手又转身扑向夏永新。夏永新拼力想抱住凶手拿刀的右手,却抱住了凶手的左手,凶手就举起右手拿着的刀在夏永新的头上“嗖嗖”地砍了数刀,夏永新拼力向凶手踹了一脚,人群中不知谁一砖狠狠砸在凶手头部,疯狂的凶手终于倒地,愤怒的市民蜂拥而上……这场惊心动魄的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就发生在短短十几分钟内。

不少目击者说,在危难降临的那一刻,挺身而出追打凶手的人有卖羊肉的、卖带鱼的、卖水果的,有老板,有农民、有企业员工,大家素不相识,却拧成一股劲,绝不容忍凶手践踏这片美丽的土地。

警笛呼啸而来,110民警迅速控制凶犯、救护伤员、疏散群众、拉起警戒线,维持秩序。民警胡晓斌至今还记得当时的场面,一路上群众不断打来报警电话,从金钱公路到金汇中街,沿途所见,让他更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多亏了这些见义勇为者,及时制止了凶犯的疯狂行为。”

偶发与必然

“3·27”凶杀案是一起突发性事件,尽管是偶发的,然而在面对凶暴、面对生命危险时,众人挺身而出,奋力制服凶手,这起群体性见义勇为的发生却是必然的。”金汇镇政法书记顾军在采访中自豪地告之,自2001年以来,全镇已涌现见义勇为事件65 起,其中群体见义勇为12起。先后有106人被评为奉贤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其中12人被评为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在金汇镇,见义勇为已蔚然成风,形成了“人人敢于见义勇为,人人勇当百姓英雄”的良好氛围。

前几年发生在行前村的一起众人齐心协力追打窃贼见义勇为事件一直在流传。那天深夜,该村一村民在熟睡中被“咣当”一声惊醒。他赶紧下楼查看,发现有个黑影在晃动,手中还拿把菜刀。“你要干啥?不许乱动!”他赶紧大声呵斥,吓得窃贼慌忙朝外逃。“抓贼,大家快来抓贼呀!”该村民的大声呼喊,惊动了周围邻里乡亲。他们纷纷奔出家门,有的拿了铁铲、铁管,还有的拿上镰刀等。村民们兵分两路,前后围堵,不熟地形的窃贼被村民们来了个瓮中捉鳖。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金汇镇党委政府对见义勇为构筑十分重视,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工作网络机制,专门成立了由镇党委、政府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委会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小组。建立了一支见义勇为信息联络员队伍,以及见义勇为信息上报、奖励、考核机制,对工作突出的信息员年底予以适当奖励,对未及时上报见义勇为信息的,在工作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确保见义勇为事迹能及时发现评比、及时表彰奖励、及时宣传总结。镇政府专门拨了一笔资金,作为对因见义勇为而受伤或家庭有困难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奖励、救助,镇领导将会在第一时间上门看望慰问,让英雄流血而不流泪。加大了宣传力度,对每一起见义勇为事迹,该镇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及墙报等多种渠道加以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力,有效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积极性。

近几年来,该镇连续三年荣获奉贤区社会治理优胜单位、连续两年荣获奉贤区争创人民满意先进单位,2011年-2012年荣获上海市平安示范社区,2012年获上海市平安志愿者服务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第8篇:见义勇为申报材料范文

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内容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辅助性救助。对同一案件的同一当事人只救助一次,其他办案机关已经予以救助的,人民检察院不再救助。对于通过诉讼能够获得赔偿、补偿的,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二)公正救助。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兼顾当事人实际情况和同类案件救助数额,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

(三)及时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应当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据职权及时提供救助。

(四)属地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应当由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负责救助。

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承担下列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职责:

(一)主动了解当事人受不法侵害造成损失的情况及生活困难情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告知其可以提出救助申请;

(二)根据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审查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的需要,提供案件有关情况及案件材料;

(三)将本院作出的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随案卷移送其他办案机关。

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承担下列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职责:

(一)受理、审查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二)提出国家司法救助审查意见并报请审批;

(三)发放救助金;

(四)国家司法救助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部门承担下列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职责:

(一)编制和上报本院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年度预算;

(二)向财政部门申请核拨国家司法救助金;

(三)监督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使用;

(四)协同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发放救助金。

第二章 对象和范围

第七条 救助申请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救助: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三)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扶养、抚养的其他人,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四)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五)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向检察机关举报、作证或者接受检察机关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而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六)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七)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救助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救助:

(一)对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查明案件事实的;

(三)故意作虚伪陈述或者伪造证据,妨害诉讼的;

(四)在诉讼中主动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或者拒绝加害责任人及其近亲属赔偿的;

(五)生活困难非案件原因所导致的;

(六)通过社会救助等措施已经得到合理补偿、救助的。

第三章 方式和标准

第九条 国家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要方式,并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

第十条 救助金以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十六个月的工资总额。损失特别重大、生活特别困难,需要适当突破救助限额的,应当严格审核控制,依照相关规定报批,总额不得超过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的赔偿数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已经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尚未公布的,以公布的最近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准。

第十一条 确定救助金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救助申请人实际遭受的损失;

(二)救助申请人本人有无过错以及过错程度;

(三)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的经济状况;

(四)救助申请人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最低支出;

(五)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

(六)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第十二条 救助申请人接受国家司法救助后仍然生活困难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予以社会救助。

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所在地与救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情况、给予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况、予以社会救助的建议等书面材料,移送救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建议当地有关部门予以社会救助。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一节 救助申请的受理

第十三条 救助申请应当由救助申请人向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救助申请人,可以由其法定人代为申请。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的人员,应当告知其可以向本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办案部门应当立即告知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应当立即审查并报经分管检察长批准,依据救助标准先行救助,救助后应当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救助申请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救助申请人确有困难不能提供书面申请的,可以口头方式提出。口头申请的,检察人员应当制作笔录。

救助申请人系受犯罪侵害死亡的刑事被害人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扶养、抚养的其他人,以及法定人代为提出申请的,需要提供与被害人的社会关系证明;委托人代为提出申请的,需要提供救助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第十六条 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

(二)救助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实际损害结果证明,包括被害人伤情鉴定意见、医疗诊断结论及医疗费用单据或者死亡证明,受不法侵害所致财产损失情况;

(四)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生活困难情况的证明;

(五)是否获得赔偿、救助等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救助申请人确因特殊困难不能取得相关证明的,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调取。

第十八条 救助申请人生活困难证明,应当由救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生活困难证明应当写明有关救助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

第十九条 救助申请人或者其人当面递交申请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受理的检察人员应当当场出具收取申请材料清单,加盖本院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

检察人员认为救助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需要补充或者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救助申请人在三十日内提交补充、补正材料。期满未补充、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第二十条 救助申请人提交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和相关材料齐备后,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应当填写《受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登记表》。

第二节 救助申请的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受理救助申请后,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应当立即指定检察人员办理。承办人员应当及时审查有关材料,必要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制作《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审查报告》,全面反映审查情况,提出是否予以救助的意见及理由。

第二十二条 审查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的人民检察院需要向外地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委托有关人民检察院代为进行,并将救助申请人情况、简要案情、需要调查核实的内容等材料,一并提供受委托的人民检察院。受委托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办理并反馈情况。

第二十三条 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经审查,认为救助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提出给予救助和具体救助金额的审核意见,报分管检察长审批决定。认为不符合救助条件或者具有不予救助的情形的,应当将不予救助的决定告知救助申请人,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第二十四条 刑事申诉检察部门提出予以救助的审核意见,应当填写《国家司法救助审批表》,并附相关申请材料及调查、核实材料。

经审批同意救助的,应当制作《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及时送达救助申请人。

第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救助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救助和具体救助金额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要求救助申请人补充、补正申请材料,或者根据救助申请人请求调取相关证明的,审查办理期限自申请材料齐备之日起开始计算。

委托其他人民检察院调查、核实的时间,不计入审批期限。

第三节 救助金的发放

第二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救助的,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应当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送本院计划财务装备部门。计划财务装备部门应当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核拨救助金申请。

第二十七条 计划财务装备部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救助金后,应当及时通知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通知救助申请人领取救助金。

第二十八条 救助申请人领取救助金时,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应当填写《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登记表》,协助计划财务装备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领款手续。

第二十九条 救助金一般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刑事申诉检察部门也可以与救助申请人商定发放方式。

第三十条 救助金应当一次性发放,情况特殊的,经分管检察长批准,可以分期发放。分期发放救助金,应当事先一次性确定批次、各批次时间、各批次金额以及承办人员等。

第三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依照诉讼程序需要移送其他办案机关的,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应当将国家司法救助的有关材料复印件移送本院办案部门,由办案部门随案卷一并移送。尚未完成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应当继续完成。

第五章 救助资金保障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积极协调政府财政部门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列入预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部门应当建立国家司法救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措施。

第三十四条 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五条 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应当在年度届满后一个月内,将本院上一年度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附救助资金发放情况明细表,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和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接受监督。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六条 检察人员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并追回已经发放或者非法占有的救助资金:

(一)截留、侵占、私分或者挪用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

(二)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便利收受他人财物的;

(三)违反规定发放救助资金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弄虚作假为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救助的。

第三十七条 救助申请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获得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应当追回救助金;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救助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出具虚假证明,使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人获得救助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相关单位或者主管机关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并追回救助金。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细则自之日起试行。

司法救助的范围(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二)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

(三)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四)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

(五)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

(六)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七)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

(八)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

(九)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他收入的;

(十)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十一)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的;

(十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第9篇:见义勇为申报材料范文

小学班主任入党转正申请书范文(一)敬爱的党组织:

您好!

我于20xx年X月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到20xx年X月预备期满。现在我郑重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

自从20xx年X月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来,在党组织的严格要求和支部党员的无私帮助下,经过自己的积极努力,在政治思想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特别是通过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学到了党的光荣传统和作风,加深了对党的宗旨的认识,增强了党性,进一步认识到做一个合格的20xx,不仅要解决组织上入党的问题,更重要的还是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一年来,收获很大,现向组织汇报如下:

第一,明确了20xx必须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实干精神统一起来。在入党之前,我认识到20xx要有远大理想,要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精神,但这种“远大理想”“奋斗终身的精神”如何在现实生活中体现出来,并不十分清楚。入党后,经过一年来党的教育,我认识到“远大理想”“奋斗终身的精神”一定要与自己的现实生活、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才能体现其实际意义,尤其在和平时期“远大理想”“奋斗终身的精神”更多地体现在本职工作中勇于承担任务,不畏艰难、尽职尽则,在困难关头和关键时刻不退缩,踏踏实实地努力工作是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最好实践。一年来,我在实际工作中勤恳敬业,克服了许多困难,圆满完成了各项教学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锻炼、考验和提高。

第二,明确了20xx必须在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一名20xx必须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上要敏感。在这一年来,我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重要着作,特别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所提出的“八荣八耻”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以提高自己,充实自己,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去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努力把自己锻炼成新时代的合格的20xx。

第三,明确了做一名合格党员,就必须不断提高自己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作为一名教师,一方面是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以提高对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理解能力。另一方面就是要在自己的教学岗位上,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拓宽自己的专业知识领域、提高自身的教学实践技能,争取多开新课、一专多能。特色工作中力图使信息技术更好的为语文教学服务,班级中的同学们已经具备了运用语文知识收集相关资料的一些能力,平均每人每学期制作的关于课文中的电子小报都能达到10课左右。教学中能够认真备课、上课,深入的钻研教材,善于反思,深入扎实的上好每一节课,教学水平有了比较大的进步。班级学生已经养成了良好的的学习习惯,为优异成绩的取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期中、期末的成绩均名列前茅,以全年级最少的人数取得了全年级最高优秀率的好成绩。学生们的朗读能力、阅读能力等表现突出,四年级上半学期朗读测试中成绩位居全年级榜首,人均读书量达40万字左右,被评为校三好班级、吉林市先进少先中队,本人被评为吉林市优秀班主任、吉林市三八红旗手标兵。

以上是我的转正申请,我热切地希望早日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再次恳请党组织考虑我的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期:xx年x月x日

小学班主任入党转正申请书范文(二)敬爱的党组织:

您好!

在我的预备期届满之际,我郑重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思想。并将我入党一年来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作个汇报。

一年来我很感谢学校的各位党员同志们对我的帮助、关心与培养。正是他们身上那种无私奉献、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的高尚品格不断激励着我前进。通过与他们的倾心畅谈,使我对党的认识更加深刻了、与党的距离更近了;通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使我找准自身的不足及时地改正,提高了自己的党性修养;通过与党员同志谈心、共同学习、共同战斗,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了他们身上所具有的独特的人格魅力。

在他们那种锲而不舍、与时俱进精神的鼓舞下,一年里我不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积极参加政治学习,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一年来通过写思想汇报、与党员同志谈心交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上党课等多种途径,切实提高了自己的党性修养。我对党员同志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虚心接受并勇于改正。我深深懂得了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我把 怎样更好地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率先发展的洪流中实践自己人生的价值? 做为自己一生的追求。我将 中国共产党党员 七个大字深深铭刻在了心中时刻激励,鞭策自己。

在工作中我深刻领会到了 科学发展观 重要思想的内涵,认真实践 科学发展观 重要思想。在教学中,我大胆改革、不断创新,主动承担了市安排的听课任务,潜心钻研教材、教法,所做公开课受到了教研员的和学校的的一致好评。在校领导和老师们的指导帮助下,我的业务水平逐步提高,从我所做的课上折射出了学生调查信息、运用信息以及小组合作这种新型教法的初步成果,切实将数学知识与实际生活紧密联系,将新的教学方法运用到了实处,收到了好的教学效果。

在自己不断进步的同时,我还积极帮助其他的青年教师,和他们共同成长。我深知作为一名积极要求进步的青年、一名备课组长意味着什么?与他人共同成长,提高备课组的整体教学水平,这是一名共产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每次学校组织的集体备课,我总是准时把本组教师召集起来,共同探讨上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教研记录。

我知道自己的一言一行却都代表着党员形象,作为一名新时期的共产党员必须发挥一面旗的作用,走到哪里就必须飘扬在哪里!所以今后我会改变自己的工作作风,少说多干,继续强化自身素质,改正自身缺点,将全部精力放在党的教育事业上,真正地在率先发展的洪流中身先士卒,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用自己的一生为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最满意的答卷!

如果这次党组织批准我转为正式党员,我会用党员标准更严格的要求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用自己的一生实践入党时的誓言。请党组织考验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期:xx年x月x日

小学班主任入党转正申请书范文(三)敬爱的党组织:

您好!

我是20XX年X月24日被党组织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一年来,我在这个团结求实、温暖友爱的集体里,亲身感受到了组织领导的关怀,团结奋斗的快乐。在组织的培养教育下,我对党的认识有了更深一层的提高,更进一步理解了党的基本路线,政策的真正含义。我认真按照党员的标准去做,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对工作和学习精益求精。下面我将忠诚地向党组织汇报这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思想等方面的情况:

我一直以为,一个人要实现他的人生价值,必须不断付出努力,工作兢兢业业,作出的努力不能是盲目的,必须有正确的方向指引。争取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党的领导下,为实现共产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参加工作就已经明确了的人生方向,经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更加坚定这一信念。在工作方面:自担任班主任以及教研组长工作以来,我始终怀着一颗激情似火的心,凭着一步一个脚印的实干精神,任劳任怨地工作。

孩子们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培养幼儿全面发展十分重要。一年来,我用爱心拨动一棵棵幼嫩的心弦,滋润一株株纤细的幼苗,培育他们。平时,我重视抓幼儿的德育教育,一方面从孩子的兴趣与特点出发,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另一方面策划、主持幼儿春游活动、诗歌朗诵比赛、综合素质比赛等一系列的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我还善于发现孩子的闪光点,在与孩子的相处中,尊重热爱每一个孩子,对那些特别的孩子给予更多的关爱。在我的带领下,我们开展了很多或有趣、或难忘的主题活动。如:有趣的竹子、我有多爱你、健康的身体等等。

一年来,我以一个参与者和引导者的身份,带领中班段的教研活动,积极参与话题的讨论、带头学习新《纲要》《保教指南》等理论知识,积极组织教师开展辩论赛、游戏互动等实践活动。对于园内公开教学活动、家长开放日教学活动等等,我都能做到献计献策,认真地帮助老师修改教案,力求每一次活动能圆满地完成教学任务,使每一节课都能精益求精,使每一位老师开课后都有所得,从而提高我们中班段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

三月份,我们中班段开展了“有趣的竹子”这一主题活动。家长们搜集并带来了各种关于竹子的材料(竹筒、竹节、竹竿、竹圈、竹片……)。活动结束后,幼儿依然在讨论着关于竹子的话题。我将幼儿的兴趣与竹子资源相结合,联想到可以用这些材料制作各种乐器供幼儿玩、打击、练习节奏等等。于是,便设计了“乐器小屋”。“乐器小屋”里的三十几种乐器都是由竹子材料制作,每一件作品都经过我们老师反复思考、揣摩、加工而成。为了早完工,我和两位老师用了七个晚上甚至做到夜晚十一点才收工。现在“乐器小屋”成了幼儿最喜欢去的区角,孩子们能随音乐的旋律进行敲击、吹打,或选择节奏谱进行练习,还可自由发挥各种不同玩法等。

工作不忘学习,在学习方面:我从未放松过自己的业务学习,以严格的学习态度要求自己,以优异的工作和成绩为目标勉励自己。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我一边不断地认真阅读优秀的幼儿杂志,对一些好的理论和文章作好摘记提高自己的理论积累和学习水平。一边利用外出学习培训的机会向一些幼教专家和学者交流、学习,以解答自己工作和教学上的一些困惑,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教学工作能力。此外,我还积极报名参加xx市农村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培训以及第一届小学(学前) 学科新课程教学研究班。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专业技能与理论,我想更加充实自己的业务理论知识,使自己不会在飞速发展的时代中落后,能够在工作中发挥自己更大的潜能,不断提高学业水平和工作质量,更加顺应时展的需求。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