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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工作汇报精选(九篇)

执行难工作汇报

第1篇: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

一、“执行难”的几种表现

1.故意拖延,使执行不顺畅。有的被处罚当事人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后,不是主动执行决定,而是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故意拖延执行;有的找各种理由逃避责任,如有的提出法人代表不在当地,经办业务员无法越权代办,有的不承认违规事实,强加狡辩;还有的到外汇管理部门三番五次地反映资金运转困难,经济拮据,这样拖一天算一天,使处罚“卡壳”。

2.到处反映,使执行不及时。有的被处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表面上还是服从的,但背后又到处找有关部门或领导诉说困难,夸大事实地反映执行有困难,使处罚不能及时有效的执行。

3.避重就轻,使执行打折扣。实践证明:不少的行政处罚案件在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后,被处罚当事人往往在一些轻微或小的罚没款方面,一般还是能够态度较好尽快的执行落实。但对一些大额的罚没款,尤其是对直接责任人追究有关责任的处罚,往往抵触情绪较大,使执行难度加大。

4.行政干预,使执行难落实。目前就怀化辖内而言,涉外企业经济规模相对较小,企业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不熟悉,存在办事员流动性大、不稳定等特点,违规行为有可能是无意形成的,且当前发展地方经济往往是当地党委政府压倒一切的任务。而在实际的外汇查处中,为了发展地方经济,支持涉外企业,各地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要求对外来投资者多服务、少干预,多关心、少检查,通过行政命令,限制执法机关依法正常行使日常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一些在地方经济中占有地位的外资企业实施处罚时,地方政府和部门领导时常以维护稳定、发展,建设诚信形象等为名,向外汇管理部门“提要求”、“打招呼”,使行政处罚执行难以实现。

5.体系薄弱,使执行难保证。由于我国的信用体系发展较晚,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相关法律法规和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使得真正的社会信用关系十分淡薄。涉外企业内部普遍缺乏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个别企业有法不依、违规经营,特别是法人代表的法制观念淡薄,觉得建立管理制度是多余的,不必依照管理制度依法经营,有的甚至觉得违规经营也无所谓,甚至在违规事实面前,还振振有词和外管部门理论,使依法行政执行工作难以保证。

此外,对于外汇行政处罚案件,外汇管理部门没有任何强制执行权,遇到被处罚人拒不执行的情况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执行难”的问题也是困扰法院的“老大难”问题,同时受执行程序、期限等客观因素限制,一些较小金额的案件由于强制执行成本过大,提不到议事日程,导致无法履行,使之“流产”。

二、提高执行效能的几点对策

1.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水平。应进一步加大《外汇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学习及宣传力度,培养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外汇执法氛围。要以“诚信兴商”宣传活动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加大对涉汇企业的宣传力度,使涉汇法律法规普及工作真正做到无盲点,使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违反《外汇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也是违法行为,配合外汇管理部门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2.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倡导人性化执法。要从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入手,以外汇管理系统执法工作先进典型为榜样,不断加强学习培训教育,通过培训考核等不同方式,全面提高执法队伍整体水平。对于每一个行政案件,无论金额大小、是简易程序案件还是一般程序案件都要认真对待,做到执法程序到位、纪律严明、证据确凿、使用法律准确,“人性化”执法但又不失原则性,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使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无话可说、心服口服,从而有利于行政案件的最终执行。

3.完善外汇管理政策,提升执法层次高度。目前,经常项目货物贸易正处于改革阶段,根据外汇经济管理形势,结合改革新政策的实施,应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外汇管理条例》,提升外汇管理的法律层次,对于一些与《外汇管理条例》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应修改、补充和完善,使外汇管理行政法规横向、纵向贯穿一致,从而提升外汇管理部门检查人员的可操作性和依法行政能力。

第2篇: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

一、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状况及特点

服务外包1[1]是指机构将原本由内部完成的非核心业务剥离出来外包给外部专业服务提供商,并能借助信息技术和现代通信手段进行交付的经济活动,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KPO)。

近年来,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迅速,接包合同签约额2[2]由2009年的120.7亿美元发展到了2012年的608.4亿美元,增长了4倍,接包合同执行额由2009年的93.7亿美元增长到2012年的524.3亿美元,增幅460%。

(一)产业规模继续扩大。2012年,我国服务外包合同签约额608.4亿美元,同比增长36.97%,接包合同执行额524.3亿美元,同比增长60%。其中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签约额442.9亿美元,同比增长364.9%,执行额369.6亿美元,同比增长42.63%。

(二)企业执行集中度高。截止2012年底,全国服务外包企业27780家,比2011年增加了6460家,其中有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执行的企业7510家。离岸执行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1180家,离岸执行额共307.5亿美元,占全国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的83.19%;离岸执行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720家,离岸执行额275亿美元,占全国总额的74.4%

(三)产业结构趋于优化。我国服务外包产业机构趋于优化,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占比提高。2012年我国离岸服务外包合同中,信息技术外包合同接包金额为25.08亿美元,占总执行金额的67.87%,业务流程外包合同接包执行金额占6.14%,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合同接包执行金额占25.99%。

(四)离岸市场集聚度高。我国服务外包市场主要集中在美国、日本、欧洲、香港等地,其中美国是最主要的市场。2012年全国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中,来自美国的合同执行额141.6亿美元,占比38.3%;来自日本的占比11.41%;来自香港的占比7.52%。

二、服务外包企业资金运作与外汇收支特点

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外汇收支有两类国际收支申报:一是申报为货物贸易项下,合同按贸易出口模式执行;二是申报在计算机与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服务贸易项下,合同按现有服务贸易管理方式执行。

(一)通过服务项下输出收汇。以该种方式收汇的企业主要是从事ITO方面的外包服务,如软件设计服务外包。这些企业主要向发包商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技术的服务,包括系统操作服务(如医疗数据的处理及整合)、 系统应用服务(如信息工程及流程设计)、基础技术服务(如承接软件开发设计),通过将设计产品电邮给发包方的方式交付,以计算机、咨询等项目收汇。

(二)通过成品报关出口收汇。以该种方式收汇的企业以从事KPO 方面的外包服务企业为主,也有部分ITO方面的企业,集中在嵌入式产品研发、医药研发、工业设计等领域。如某著名软件公司软件出口有两种方式,一是软件集成在硬件上报关出口;另一种是纯软件产品,通过“签订软件开发合同――商务厅软件出口合同备案――取得软件出口证书――将软件光盘、密钥交海关”的流程报关出口。两种方式最后均通过货物贸易项下收汇。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外汇管理政策不够系统。目前,外汇局没有系统的政策法规来规范服务外包外汇管理行为,相关的外汇管理政策均零散地存在于一些对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项下的制度、法规中,最近的一个文件为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的《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时间较早,且没有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跟不上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的步伐。

(二)外汇统计监测不够准确。目前,外汇管理部门没有专门统计服务外包数据的系统,相关的统计数据需要来自于商务部门的《软件出口与服务外包合同登记管理系统》。服务外包业务的国际收支申报存在申报不准确或漏报的可能性。对于服务外包项下ITO模式可以根据是否在海关报关出口选择申报在货物贸易或者与计算机有关的服务项目上。KPO模式根据理解一般申报在服务贸易-咨询类的科目下,而BPO模式下的业务种类细分较其他两者更多,统计方面也更难界定。部分KPO 项目,外包企业为享受出口优惠政策往往采取货物形式报关的模式,将外包费用包含在出口报关单价内,从而改变了外包业务的服务贸易性质,使得外包数据与货物贸易出口数据重叠,区分难度较大。

(三)差旅费现钞提取手续繁琐。从事服务外包企业通常与境外发包企业联系密切,且在合约执行初期需要频繁出境培训或考察,按照现行外汇管理政策,企业从外汇账户中提取超过等值1万美元现钞要经过外汇局核准,部分企业为避免繁琐的审批手续,选择由员工直接从个人账户提取(如给员工发放补贴后由其自行购汇作为差旅费),形成了监管的漏洞。

(四)集团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无法实现。目前,服务外包企业不断做强做大,公司集团化经营趋势越来越明显,因此对企业集团实行本外币收付集中管理的需求有所加强。在集团公司内部进行资金划转,调剂外汇余缺,有利于提高集团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但现行资金集中管理政策规定对企业收支规模等要求较高,而我国中小企业较多,企业规模难以达到政策要求,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集团的资金运作。

(五)境内外母子公司间资金划拨手续繁琐。服务外包企业多为外商投资企业,母子公司间利润汇出、外债使用等资金往来较为频繁,而目前,利润汇出需先到税务部门办理代缴税手续,外债又有规模、期限等限制,母子公司间资金调拨手续较为繁琐。

四、政策建议

(一)建立服务外包外汇管理专项政策。为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建议外汇管理部门在整合现有的相关外汇管理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支持服务外包发展的专项政策和实施细则,形成专门的、系统的法规,在服务外包收结汇、提取现钞、集团公司外汇资金划转、存放境外等方面制定相应的便利化措施。如对服务外包企业离岸外包业务收支实行专户管理,允许企业凭合同收结汇;对软件报关出口收汇不纳入货物贸易总量核查,在监测系统中按标识企业管理;对服务外包企业提取现钞实行事后备案制,由银行按月向外汇局报送逐笔提钞信息。

(二)完善服务外包收支统计。根据ITO、BPO、KPO等不同模式及其相应的业务细分编制相应的申报指南,指导申报主体按照业务特点进行准确申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的准确性。如:ITO中的软件外汇收入,按报关与否分别申报为一般贸易项下和计算机项下;BPO中外汇收入申报在咨询服务项下;KPO中知识产权研究收入申报在咨询项下,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收入等申报在技术服务项下,动漫及网页设计研发收入申报在计算机项下;等。

(三)放宽资金集中管理和存放境外要求。放宽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鼓励经营服务外包业务的集团企业集中运作集团外汇资金,合理调配成员公司间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允许服务外包企业外汇资金存放境外,简化存放境外资金资本项下用途支出的核准手续,推动服务外包企业走出去。

(四)简化资本项下相关政策。适当简化服务外包企业母子公司间资本项下资金跨境调动审批手续,对服务外包企业资本项下跨境资金流动实行年度规模控制,企业实行备案制,外汇局根据企业注册资金、投资规模、企业上年度离岸业务经营规模等核定年度额度,额度内资金跨境流动不再实行逐笔核准,外汇局对企业跨境收支数据实行非现场监测。

(五)加强与商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商务部门作为服务外包的主管部门,其内部系统有服务外包企业的注册登记,合同额等各方面信息。应该尽快建立与商务部门的数据交换机制,由商务部门提供所辖服务外包企业的基本信息、发展情况等,由外汇局提供服务外包企业的外汇收支情况,共同推动服务外包产业离岸业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定义引自《商务部关于申请继续执行〈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商服贸函〔2012〕35号)

第3篇: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

各位代表、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并报经镇党委研究通过,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人大代表对我镇双管部门2005年度工作述职评议活动。目的是通过开展评议活动,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监督职权,提高各位代表的参政、议政水平,督促各双管部门进一步端正执法为民思想,(来自)改进执法作风和水平,切实提高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本领和效率,真正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形象。希望各被评单位高度重视,端正态度,积极配合,虚心纳谏。各位代表也要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推动的思想,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增强评议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确保此次评议工作圆满完成。

今天参加会议的有:12名被评双管单位的负责人,部分,群众威信强、理论水平高的市、镇人大代表及不是人大代表的办事处书记。会议的议程主要有两项,一是由被评双管部门作年度工作总结汇报。二是由人大代表和办事处书记采取无记名方式对双管部门测评打分。

下面大会进行第一项:由被评双管部门作年度工作总结汇报。

请派出所作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国税分局做准备;

请国税分局作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地税分局做准备;

请地税分局作年度工作总结汇报,供电所做准备;

请供电所作年度工作总结汇报,信用社做准备;

请信用社作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卫生院做准备。

请卫生院作年度工作总结汇报。

由于时间原因,双管部门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到此结束,其他双管部门总结汇报作大会书面交流。

下面会议进行第二项,由人大代表和办事处书记采取无记名方式对双管部门测评打分并提出合理中肯的意见或建议[测评表在档案袋内]。

(代表们测评打分)

请将测评表翻扣于桌面上由大会工作人员收齐。

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各项评议议程已经基本完成,会议开得很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会上,各双管部门认真总结了今年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既实事求是地肯定了工作成绩,又认真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还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及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代表们对双管部门本年度工作的评议打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肯定了成绩,也中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体现了依法评议的要求,对被评部门依法、文明、高效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会后,镇人大办公室将把代表们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并反馈给双管部门,以便于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下面,就评议整改落实情况,我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要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重视做好评议整改工作。评议是手段,促进工作才是目的。各双管部门务必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虚心接受群众监督。以对人民高度负责,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对待代表的意见和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即使意见与事实有出入,我们也要从大局、从积极方面去理解和把握。要做到思想统一,认识一致,态度积极,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整改工作要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切实做到依法整改、认真整改。务求通过整改,使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工作有了实实在在的改进和提高。

(二)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认识本部门存在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在坚持依法办事、政务公开、办事效率、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有条件的要立即整改,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需要向上级反映,由上级决定的事项,要积极通过各种途径争取上级重视和支持。总之,对评议意见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务必使本部门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

第4篇: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

一、执行难的局面成因复杂

执行难,是指由于人民法院执行员的内在因素、执行环境的外在影响、被执行人的客观执行能力等综合因素共同作用下,所造成的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在执行过程中的阻力和无法实现。

社会现状中守法经营的观念较差,大量的债务人道德观念淡薄,逃债、废债、赖债的思想严重,有的债务人视法律和法院判决书为儿戏,肆意对抗法院执行,法院不得不加大执行力度,强制其履行义务。

二、被执行人出资不实及恶意转移财产等现象频繁出现

为逃避执行,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千方百计转移、隐匿、消耗其所有的财产,有些案件的被执行人甚至在诉讼乃至仲裁阶段就开始转移、隐匿财产,一旦进入执行阶段,早已是人去楼空,财产踪影难觅。

我们重点讨论:即其股东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未经法定程序评估作价;针对这种情况如何判定及应对,以实现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1.被执行人出资不到位的,应对承担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1990年12月国务院了《关于在清理整顿公司中被撤并公司债权债务问题的通知》(国发[1990]68号),也明确开办单位对所开办的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投入不实,应当在实际投入和注册资金差额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2.被执行人的股东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对依法进行评估作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三、案例分析

被执行人汇邦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19日,注册资金15000万元,其中股东①世景公司认缴4950万货币出资;股东②远景公司认缴4950万货币出资;股东③张某认缴5100万元货币出资。

1.汇邦公司2007年收到的第一笔4500万元出资在3天后被全部转走

被执行人汇邦公司第一期的4500万元注册资金于2007年6月19日交足,其中:股东①世景公司投入2250万货币资金;股东②远景公司投入2250万货币资金;值得注意的是,汇邦公司2007年6月19日收到的4500万元注册资金在之后的第3天(即2007年6月22日)全部一次性转给了案外人。

2.汇邦公司收到的第2008年收到的第二笔9000万元出资由货币变成了知识产权

根据被执行人汇邦公司2008年度的年检报表,截止2008年12月31日被执行人汇邦公司已经收到股东③张某9000万元的知识产权出资,张某持股60%(对应出资9000万元);但是,在汇邦公司的出资协议和章程中均载明:各股东的出资形式为货币,而不是“非货币财产”。就此,我们可以认定,汇邦公司的股东①世景公司、股东②远景公司、股东③张某出资不到位:

(1)汇邦公司将出资形式由“货币形式”擅自变更为“知识产权”,在工商档案中没有,关于出资形式变更的相关登记事项。

(2)在被执行人汇邦公司的工商档案中,没有股东③张某以无形资产作价9000万元出资的《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3)在被执行人汇邦公司的工商档案中也没有:股东③张某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办理的过户登记手续。

3.应当依法追加汇邦公司股东①世景公司、股东②远景公司、股东③张某为本案被执行人

鉴于本案被执行人汇邦公司自身无可供执行财产,因此依据《执行暂行规定》第80条的规定,由申请人追加抽逃出资/出资不到位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规定三]对于被执行人出资不到位的认定更为详细。

《规定三》第九条: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同时,《规定三》第十条:出资人以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

第5篇: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

三部与公众相关的法规规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该《规定》适用范围不仅包括企业,还包括民办 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规定》指出,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带薪年休 假、探亲假等国家法定的休假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应支付的不得低 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规定》明确了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要求最低工资标准每 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对于违反规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按所欠工资的最高5倍 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 理办法》。《办法》指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 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实物配租要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 救助的家庭。为了保证公平和公正,《办法》还要求,申请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 提出书面申请,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应当予以公示。有关部门可以 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

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该《规程》明确了行政裁决及强制拆迁的 程序,增加了行政调解程序,建立了拆迁听证制度,确立了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裁决原则, 规范了拆迁强制执行行为。《规程》指出,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 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当事人可向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 门申请裁决。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 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 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 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部重要的行政性法规规章

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和地质 灾害调查制度。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依据 全国地质灾害调查结果,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批准后公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 当将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地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 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中的防护重点。国家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 预警信息系统,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 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地质灾害预报。对出现地质 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 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与1995年《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暂行办 法》相比,修改和补充后的《办法》改变了以往矿产储量统计与开发利用统计分别进行、一 个部门多头统计和部分填报内容重复的状况,将原来实行的原矿产资源储量与开发利用两项 统计制度合并,建立了新的规范的矿产资源统计制度。同时,明确了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 的职责分工,并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与评审备案、探矿权采矿权管理等紧密链接起来,同时 办理,既强化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工作的统一管理,便于登记工作的落 实,又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进一步明确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作用。另外,新《办法 》还制订了新的指标项目,修改了有关专业术语和名称,增加了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 资源储量登记方面的规定。

国土资源部《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该《规定》对海底电缆管道的安全运行、海底 电缆管道所有者合法权益、海上作业与海底电缆管道的保护、海底电缆管道纠纷的解决以及 处罚做出明文的规定。《规定》指出,海上作业者在海上作业时钩住海底电缆管道的,应当 立即报告所在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擅自将海底电缆管道拖起、拖断或砍断。海上作业 者为保护海底电缆管道致使财产遭受损失,有证据证明的,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应当给予适 当的经济补偿;但擅自在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内从事挖砂、钻探养殖等海上作业的除外。单 位和个人造成海底电缆管道及附属保护设施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部与财经有关的法规规章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金 融衍生产品的管理进行了统一的规范,还首次对金融机构开办衍生产品的准入条件和开办程 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加强了衍生产品的准入管理。《办法》指出,申请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 务的中国国内的金融机构,必须具备健全的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完 善的衍生产品交易前、中、后台自动联接的业务处理系统和实时的风险管理系统;配备相应 的人员和设施。外国银行分行申请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应获得其总行对该分行从事衍生 产品交易品种和限额等方面的正式授权;除总行另有明确规定外,该分行的全部衍生产品交 易统一通过给其授权的总行系统进行实时交易,并由其总行统一进行平盘、敞口管理和风险 控制。银监会有权随时检查金融机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资料和报表,定期检查金融机 构的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处理系统是否与其从事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种类相 适应。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办法》统一了发 卡行和中国银联在跨行交易中的收益分配比例和办法,规定ATM跨行取款交易收益分配采用 固定行手续费和银联网络服务费方式。持卡人在他行ATM机上成功办理取款时,无论同 城或异地,发卡行均按每笔3.0元的标准向行支付手续费,同时按每笔0.6元的标准 向银联支付网络服务费。暂不规定ATM跨行查询收费。POS跨行交易的商户也须按一定比例向 发卡行和银联缴纳服务费。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与旧办法相比,新 《办法》明确了外国保险机构申请驻华机构的审批时间,规定了外国保险机构及相关称谓。 《办法》指出,“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将改名为“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 按照中国入世承诺,新办法加入了保监会审批的期限的规定;对审批的程序进行了细化,明 确规定,正式申请表由保监会提供,保监会审批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 保监会主席批准,可以延长10日。对代表机构的展期,不再审批,对代表机构变更地址、更 换或增减代表、副代表、外籍工作人员,则由审批改为事后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非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对我国境内 非居民个人的外汇流入、流出,等各环节都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银行的职责。《通知》指 出,外国自然人(包括无国籍人)、港澳台同胞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但已取得境外永久 居留权的中国自然人都是非居民个人。《通知》以1万美元和5000美元为界,分别规定了非 居民个人办理外汇收支、外汇划转、结汇、开立外汇账户、将外汇汇出境外应办理的相关手 续。银行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办理非居民个人外汇业务,并接受外汇局的监督、检查。

三部与海关相关的法规规章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了知识产权海关 保护的范围以及期限。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 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按照 本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 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权权利人可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海关总署《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与旧办法相比 ,新《办法》做了较大的修改,并对转入、转出企业办理结转计划备案手续程序、办理结转 报关手续的程序进行了细化。《办法》指出,加工贸易企业开展结转的,转入、转出企业无 需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只需经主管海关备案后,就可办理实际收发货及报关手续。《办 法》还规定了申请结转的加工贸易企业如有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被海关责令限期整改,在 整改期内的;逾期未报核《手册》的;未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填制结转货物收发货单的; 涉嫌走私已被海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等四种情形,海关将不予受理。

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 的监管办法》。该办法加强了对集装箱制作、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制造或改装以及集装箱和 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维修的监管。《办法》规定,境内制造集装箱的工厂、境内制造或者改 装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工厂应持《工厂认可证书》,向其所在地海关申请递交申请书,经核 准后由海关颁发相应的核准证书,方可从事集装箱制造、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制造、改装或者 维修。海关总署授权中国船级社统一办理集装箱我国海关批准牌照、境内装载海关监管货物 的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海关批准牌照。海关可以随时对维修工厂维修的安装海关批准牌照的 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进行核查。

第6篇: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

国际油价推动国内油价创新高:还有多少上涨空间?据新华网报道,8月11日,纽约商品交易市场,原油期货价格屡创新高,最终在收盘前每桶报65.84美元,成为1983年有交易以来历史最高点。7月23日,国家发改委也再次调高汽油、柴油出厂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50元,再次创出历史新高。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内油价到底会上涨多少?

国际油价走势是国内油价调整的“参照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今年全球原油供求关系依然比较紧张。初步预计,2005年,纽约市场原油期货价格将在每桶55美元左右,同比上涨30%左右。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高级经济师陈强认为,下半年国际油价将保持高位运行,国内成品油供求依然比较紧张,国内油价仍然存在上涨的可能性和上调的空间。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负责国际油价的经济师牛犁认为,国际油价已属高位运行,国内油价也多次上调,国内油价虽有上涨的可能,但空间有限。

据了解,由于中国考虑到普通百姓的承受能力,油价并没有完全实现与国际市场的对接,而是对国内油价采取了相对的限价措施。虽然国内成品油涨价次数增多,但与国际油价相比,差价仍在拉大。这造成了炼油厂销售的成品油价格反而比购进的原油价格便宜的“倒挂现象”,严重挫伤了国内石油企业的生产和销售积极性。今年以来,炼油行业已经出现了60.86亿元的巨额亏损。

(摘自中国新闻网)

中美纺织品再磋商,经贸摩擦演变为政治博弈。胶着中的中美纺织品贸易将迎来一大契机。中美将举行新一轮纺织品贸易磋商,僵局能否打破再度成为焦点。据悉,美业界希望美中至少在19类中国纺织品上达成7.5%的年增幅;而中国纺织业界也普遍认为,中美谈判显然比中欧谈判更为艰难。

据称,布什政府已起草了一份有关2008年前中美纺织品双边协议的提议,计划在本次中美谈判时提交给中方。美国制造业贸易行动联盟(AMTAC)12日发表声明称,美国纺织产业界希望政府在2008年前,同中国政府就19类以上的中国产品达成一揽子协议,将这些产品的年进口增幅设定在7.5%。

同美方相比,中方则对此次谈判显得颇为低调。商务部方面在证实新一轮磋商的消息时,称中方已对此做好准备,但未在具体磋商内容上透露一字。就连和商务部关系甚密的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也对谈判全然不知,“中美双方近期一直就此保持接触,但具体进展我们也无从知晓。”商会副会长曹新宇告诉记者。

美国公布其6月贸易数据,中国对美纺织品服装出口同比增长39.2%,上半年的对美出口则同比增长57.8%。对此,AMTAC当天敦促政府尽快同中国达成有效的一揽子协议。AMTAC同时对人民币汇率再度发难,称中国应进一步放开汇率。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告诉记者,美方把对中国男式毛裤的“特保”裁决延期,就是期望在这一个月内破解难题。“本不复杂的经贸摩擦正逐渐演变为政治博弈,其背后更深层的交锋是在人民币汇率上。”该人士指出,中美贸易依存度很高,这意味着贸易战中任何一方都不会是赢家。(摘自《东方早报》)

建设银行张贴收费公示,客户需尽快清理不用账户。从今年9月21日起,建设银行将对日均存款余额低于500元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小额账户收取管理费。

建行解释说,收费将促进客户清理睡眠账户和低效账户,提升客户理财意识,合理管理个人资产。

建行此次将小额账户的标准定为日均存款余额低于500元。日均存款余额是指收费统计期内同一账户每日存款余额之和除以统计期内天数所得的金额,即统计期内每天存款余额的平均数。建行首次收费的统计期为今年8月1日至9月20日,收费标准为2元;此后按季度收费,统计期为上一季度末月21日至当季度末月20日,每季度末月21日为固定扣款日,收费标准为每季度3元。扣款时,如账户余额不足,建行将按账户实际余额扣收。对于未能全额扣款的账户,如该账户自首次欠费日起半年内没有发生业务,建行系统将统一作清户处理。

此次收费仅针对活期一本通、储蓄卡和生肖卡,不包括准贷记卡、贷记卡和证券卡。(摘自《北京晨报》)

人民币汇改后三周升值0.15%。与7月21日8.11的初始汇率相比,汇改3周以来人民币实际升值约0.15%。若以汇改前8.27的汇率为基准,升值幅度约2.08%。

汇改后,企业和个人升值预期不减。8月12日央行公布的7月金融运行情况显示,7月份居民和单位外汇存款比6月份分别下降8亿美元和35亿美元。央行表示,这一变化主要与当月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措施出台后,居民和企业的行为调整有关。工行国际业务部一位人士指出,外汇存款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汇改后人民币升值预期导致各大银行结汇量上升。

分析人士指出,央行一直在审慎调控汇率。从汇改后人民币兑美元的20多个交易日交易情况中可以看出:前一天的收盘价往往就是后一天的开盘价,中间没有缺口,在境内停止交易的这十几个小时里,国际市场的交易情况对本地交易市场的影响不大。“这表明背后有央行参与的成分。”(摘自新浪网)

同业视点

上海2004年审计报告出炉,20个项目多计成本3.39亿。据《上海青年报》报道,在昨天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市审计局局长葛爱玲受市政府委托,作了关于上海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针对20个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多计建设成本3.39亿元等问题,葛爱玲表示,将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整改情况。

据了解,这次预算执行审计结束后,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十分重视,已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有关被审计单位已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改进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市审计局将受市政府委托,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全面整改情况。

(摘自《上海青年报》)

四川审计报告曝光小金库,凉山反贪局上黑名单。四川省2004年度预算和财政审计报告披露一些单位设立小金库的做法。其中,凉山彝族自治州检察院反贪局、雅安市天全县国土资源局上了“黑名单”。

凉山州检察院反贪局在1993年至2003年间,在单位财务账之外,以“范曾”、“范谭路”等化名开设5个账户、存折,大量存取追缴款、暂扣款和赞助款等,其中700多万元已用于弥补州检察院和自身的经费开支。

雅安市天全县国土资源局,从2000年起,将企业上缴的土地出让金等收入不入账,而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所,私存私放公款219万元,从中用于发放奖金115万元。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截留养老保险金和单位其他收入372万元私设“小金库”,除用作其他支出254.5万元外,从2002年2月至2004年6月间,以各种名目发给职工113万元,其中3名负责人人均分得12.7万元。该中心主要负责人已涉嫌经济犯罪。(摘自《中国青年报》)

村干部要接受年度审计,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开。村干部离任进行审计、村干部上任后每年都要接受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有挪用占用集体财产、变卖土地等行为的村干部将难过审计关。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做好村干部在任、离职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的重点为: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以及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具体包括: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在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摘自《天津时报》)

政府领导重视整改,人大代表关注实效。江苏“审计清单”赢来好评如潮。近日,新华社、江苏电视台、新华日报等十余家新闻媒体争相报道了江苏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有关内容,赢得社会各界普遍好评。

在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省审计厅厅长朱尧平受省政府的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2004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在这份“审计清单”中,有59个地区、部门和单位因在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被“指名道姓”,其对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也被一并反映,省人大常委在讨论中对此予以充分肯定。

在分组讨论时,省人大常委们普遍对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给予高度评价,对审计机关认真负责抓好整改工作表示满意。不少委员反映,从今年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看,审计工作的重点更加突出,执法力度有了很大的提高,整改的效果也比较好。省人大副主任说,审计工作报告非常务实?熏敢于讲真话?熏体现了江苏审计的风采,体现了经济卫士的风采。委员们普遍认为,目前审计部门在加强财政监督中承担着十分重大的责任,也面临着许多其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人大要做审计的坚强后盾,全社会要在舆论上、道义上和行动上支持审计,促使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整改力度,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成效更加显著。(摘自中国新闻网)

学习宣传

江西省审计厅召开了上半年审计情况统计结果汇审会,各设区市审计局负责统计的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审计署在杭州召开的汇审会精神,交叉汇审了各设区市审计局今年上半年审计情况统计结果报表,对报表指标解释进行调整,统一了填报口径,着重强调审计统计分析报告要注重素材的时效性和典型性。会议还对今后的审计统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江西省审计厅)

抚州市审计局狠抓审计业务培训,抽调了29名审计业务骨干在市局举办了为期三天的业务培训。省厅法规处处长王洁亲临现场,对《审计署关于贯彻执行6号令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审计法规进行了授课,黄德宪局长就如何加强审计质量,提高执法水平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总审计师吴晓兰详细解读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组织大家学习了审计署5号令的操作和运用。

(抚州市审计局)

新余市审计局机关党支部“七一”受表彰。中共新余市直机关工委决定:授予新余市审计局机关党支部“2005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光荣称号,至此新余市审计局连续六年被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王 璐)

信州区审计局为挂点村带来光明路。信州区沙溪镇龙头村是审计局、人武部和供电公司联合共建文明村镇的挂点村。该村的新生街虽然路不很长,但是村里通往外界的主干道,过去这条路的路况不太好,又没有路灯,村民晚上进出很不方便。审计局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联系另两家共建单位,每家出资三千元,共筹集九千元买回优质架线装灯材料,仅用两天半时间在这条路上装好14盏路灯。“七一”前夕,龙头村的新生街夜晚一片光明,村民们称赞审计情系农民,给他们带来了光明大道。(邓义道)

“七一”期间,会昌县审计局党支部被赣州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这是该局成立以来首次获此殊荣。同时,该局有5名党员分别被县委、县直工委表彰为“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梁福荣)

“七一”前夕,大余县审计局党支部又一次被县委评为先进党支部,这是该局连续七年被县委评为先进党支部。(郭远路)

近几年来,南丰县审计局在做好审计工作的同时,激情参与经济建设,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份内之事。他们谋先善后,准确把握招商定位,按照县域经济发展思路,用心招商、用情招商,寻找资本与资源的结合,寻找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与资源、资产的结合,共牵头引进大型项目4个,外资项目2个,实际进资5 000多万元,为县域经济发展增加了新的亮点。(彭德泉)

江西省审计厅十分关心老干部的身心健康,使他们老有所乐。组织离退休老干部一行21人,前往青岛、威海、蓬莱和大连等地参观考察。老干部们饱览了充满勃勃生机的青岛湾和青岛的自然景观。参观了中国甲午海战博物馆、游览了在国内享有盛名的蓬莱阁、参观了军港、胜利塔、友谊塔等。

(江西省审计厅)

审计业务

日前,江西省审计厅向省政府提交的《全省各设区市中级法院和11个县级法院的诉讼费管理有关情况的审计调查报告》受到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黄智权省长对审计调查报告作出批示:“此审计报告发现了诉讼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了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对今后加强管理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请省财政厅和省法院据以改进工作,加强管理”。(邹 阳)

西湖区审计局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的违规违纪现象所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引起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日前,在制定全区关于落实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中,对审计部门查出的突出性问题进行分项单列,并责成由有关部门牵头、审计部门共同参与,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尽快落实、整改到位,从管理上加大了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转化与利用。(黄体云)

瑞金市审计局在财政同级审预算执行单位的延伸审计中,查出国土局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一是设置账外账核算委托造地费258.46万元,且未按市政府规定纳入会计集中核算;二是基建账户资金300.42万元未在会计账中予以反映;三是出让房地产取得收入200万元未申报缴纳税金;四是下属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手续费46万元,未开具收费票据,列往来科目。该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设置账外账、隐瞒收入等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对漏缴税金责令其向税务部门补缴。(丁晓金)

高安市审计局狠抓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不断拓宽审计项目。今年上半年完成审计项目16个,审计金额2 026.2万元,查出违规金额644.71万元,核减工程造价905.4万元,追回多付工程价款13.51万元。(黄陆儒)

吉安市吉州区审计局对吉州工业园一、二期部分工程项目及吉州大道三期续建工程进行了审计。三项工程送审总造价3 452万元,审计后工程总造价2 809万元,核减643万元,核减率达18.63%,为政府节约了大量资金。

该局针对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规模大,建设单位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的现状,以及部分施工企业受利益的驱动,虚增工程量,多计材料用量,高套重套错套定额、提高费率,工程造价高估冒算的现象,切实加大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力度,遏制建设项目高估冒算,保证政府建设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促进规范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吉州区审计局)

安远县审计局完成了对县地税局2003年至2004年税收征管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审计发现,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欠缴税款31.32万元和预收认购房款、收取房价款以及支付建房款时,违反规定均未全部使用税收专用发票和收据的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该局向县地税局提出了“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前、销中、销后的税收监管力度,对建筑和销售两个环节实行专用税务发票和收据的全程跟踪服务与监督,以增强税收征管的预见性、及时性、准确性,防止税收的跑、冒、滴、漏”的建议,得到了县地税局的诚意采纳,并表示及时抓好整改。(李敏杰)

九江县审计局对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竣工决算进行了认真审计。审计查出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决算中存在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提高取费标准、提高建筑材料价格等问题。施工单位送审金额1 799.98万元,审计核定为1 462.68万元,审计核减337.3万元,核减率达到18.7%,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秉公执法,廉洁从审,多次拒收施工单位人员送来的钱物,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陈世辉)

人法技

江西省政府法制办到江西省审计厅就审计机关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工作进行了检查。该厅从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学习培训、制度建设、层级监督、机制创新、队伍建设和督查报告等八个方面进行了汇报。检查组对审计机关实行审计通告制度、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和建立健全审计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叶 敏)

通过计算机辅助审计使得江西省审计厅政法处今年的审计工作较之以往有更大的突破和创新。在对省交警总队的审计中,审计深入到车管所业务流程和其数据计算机处理系统,将其整个业务数据全部导入计算机,对2004年驾驶员档案3 325份进行审计,利用审计软件的筛选、统计和汇总的功能,发现其减免规费办理驾驶执照380份,减免金额总计29.30万元。在对车辆管理档案的审计中,面对大型数据库Oracle备份数据,通过上网查阅相关资料集体攻关终于成功将该数据库打开,解决了如何取得全面、准确的车管数据这一多年的难题,通过计算机提供的全面、准确的审计数据,审计查核赣OM牌照上牌情况,发现违规超范围办理赣OM牌照87份。占总数的15%,涉及36个单位。(政法处)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清缴工作的要求,江西省审计厅积极组织认真部署,对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情况进行了集中清理。经各单位彻底清查和认真检查,省厅尚未发现领导干部存在拖欠公款现象。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严格财务收支管理和财务审批手续,省厅将此次清欠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列入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措施之一。

(监察室)

南康市审计局重视审计资源信息的利用和审计工作质量的提升,树立审计工作权威和巩固审计工作成果,坚持审计工作“五个到位”:一是拓展资源信息,重视群众来信来访,确保群众举报和反映的情况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调查处理结果到位;二是提升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确保审计复核,违纪问题处理所运用的法律法规把关到位;三是树立审计权威,巩固审计成果,确保审计决定的执行和审计建议的整改跟踪落实到位;四是落实审计工作计划项目安排的执行,发挥审计项目利用的时效性,确保审计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审计到位;五是促进审计人员勤政廉政,了解工作人员在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确保审计回访和《审计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反馈表制度》落实到位。

(李世明)

全南县审计局在大门醒目处设置了“全南县审计局办事程序公开栏”。向社会公开了审计执法依据、审计机关基本职责、审计程序、审计权限、审计服务承诺及审计纪律,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实行“阳光作业”。(贺志民)

围绕“金审工程”建设要求,宁都县审计局大力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进程。一是加大硬件投资。从紧张的经费拨出专款,为业务股室配备手提电脑,完成局域网建设,并接通因特网,拓宽审计人员的信息渠道。二是提升审计软件应用层次。引进神机妙算软件,极大提高了工程预决算审计效率。通过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仅上半年完成固定资产项目审计36个,比去年同期提高300%,为全面推行计算机辅助审计奠定了基础。三是强化计算机技能培训。聘请专业讲师授课,传授审计软件、Excel等在审计中的应用等知识,提高审计队伍计算机操作技能。通过加大计算机软、硬件的投入,不仅提高了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更为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规避审计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宁都县审计局)

永修县人大常委会近日委托县审计局对县教育局、县水利局等4个单位2003年至2005年5月财务收支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将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对上述4个单位的领导述职评议的参考依据。(付立红)

第7篇: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

 

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徐汇建设全球卓越城市一流中心城区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为加快推进徐汇民防建设发展,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根据《上海市人民防空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徐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规划总结回顾

(一)人防军事斗争准备能力不断提升

1.人防组织指挥体系建设

根据市防办“一中心、三部门”新的指挥所编成,细化人防指挥部编成方案,明确由区17个相关委办局组成,29个席位落实人员48名,做到实名制。编订完善13个街道镇人民防空袭方案。推进街镇指挥所建设,新建完成凌云街道人防指挥所,继续推进虹梅、徐家汇街道人防指挥所建设。贯彻落实《徐汇区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对各街道镇新成立的民防办公室进行授牌,我区13个街道镇民防办公室已全部正式挂牌成立。积极组织开展人防组织指挥训练演练,每年组织徐汇-金山跨区人口疏散演练,结合防空警报试鸣开展人员掩(隐)蔽演练,2015-2020年13个街道镇轮训全覆盖。

2.通信警报建设

推进民防指挥信息系统建设,加强800兆数字集群通信网、民防卫星通信网、125W短波电台、军网、公安实时监控、防台防汛指挥系统等民防信息系统和指挥所各类通信要素的日常维护管理。加强防空警报设施建设,完成防空警报音响信号发放有线控制系统建设。2016-2020年连续组织参加全市防空警报试鸣,警报器完好率和警报音响有效覆盖率均达到100%。警报器建设覆盖率达到80%,培训警报器专管员720人次。

3.人防专业队伍建设

每年组织开展人防专业队伍整组工作,除公安和消防两支整建制队伍外,另有抢险抢修、医疗救护、心理防护、交通运输、通信保障、防化防疫、防空观察和民防特救等8支队伍,共计855人。其中,心理防护专业队作为新型人防专业队,依托区卫健委于2018年组建,由区精神卫生中心和各街道镇社区卫生中心在岗心理医护人员共15人组成,平均年龄为42岁,持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

4.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按照《上海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2016-2020年建设完成2个Ⅲ类、1个II类应急避难场所,协调推进建设2个III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成的应急避难场所已落实属地化管理,由街道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区民防办负责监督指导工作。

5.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探索

联合区人武部推进重要经济目标协同防护工作,参与长桥水厂、上海南站、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南调度所和徐浦大桥等四个重要经济目桥防卫力量编成工作,指导目标单位修订完善单位防空袭方案,落实目标单位人民防空指挥部编成,建立通联关系。

(二)防护工程体系不断完善

1.民防工程建设持续稳步增长

“十三五”期间,全区民防工程共762处,建筑面积1440045平方米,使用面积1222684平方米,常住人口人均使用面积1.08平方米。其中公用民防工程196处,建筑面积116557平方米,使用面积95645平方米;非公用民防工程566处,建筑面积1323488平方米,使用面积1127039平方米。

2.防护工程体系得到优化调整

“十三五”期间,全区已建成区级指挥所、急救医院各1处,街道指挥所4处、专业队工程14处,救护站工程10处,防护工程体系进一步优化。

3.民防工程管理得到加强

“十三五”期间,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公用民防工程的日常维修养护和退出序列工程的隐患治理。对22处工程开展修缮改造,恢复战时防护功能,提升平时使用品质;对23处退出序列民防工程开展隐患治理,消除隐患风险。对全区公用民防工程及退出序列民防工程进行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评估,并建立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体系,对在用公用民防工程根据大小和业态进行分类标准化监管使用。

(三)民众防护宣传教育不断深化

1.开展社区民防工作

组织各类社区民防宣传培训工作,召开社区民防工作会议。开展“5·12”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指导全区街道镇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日和民防集中宣传月活动,并结合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组织社区民防干部开展人防知识技能培训,“十三五”期间,完成各类培训70次,覆盖人群约5000人次。做好全区民防应急箱使用、管理、维护检查和器材更新的监督工作。

2.夯实学校民防教育

会同区教育局开展 “宛平杯”中小学生民防和生命教育活动,截至“十三五”期末,已开展16届,参与学生25000人次。稳步推进园南中学民防宣传示范点相关工作,发挥其长华学区学校民防宣传领头羊作用。结合防空警报试鸣活动,重点指导中国中学、南洋中学、市四中学、长桥中学、园南中学开展防空疏散演练。结合全民国防教育宣传月活动,组织中学生参加民防知识竞赛、校园安全达人赛等活动,2016-2020年覆盖学生20万人次,连续多年在市防办评比中获得较好名次。每年组织全区中小学民防教师开展民防知识和技能培训,“十三五”期间,完成培训约500人次。

3.探索企业民防宣教

依托虹梅街道服务园区的工作平台,构建“N+2+2”工作模式推进民防工作进企业园区,即组织多场集中宣传培训活动、建设两个宣教阵地、探索两个工作机制,把防空防灾知识培训和演练融入企业安全生产中,改变白领员工对民防工作就是“挖挖地道,拉拉警报”的原有认识,增强员工的人防观念和企业的防灾能力。

(四)依法行政体系

建立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制度,将行政执法工作融入日常管理工作,作为提升日常管理能力的重要抓手,通过执法促进民防工程结构破坏、民防工程防汛措施不落实等情况的整改,“十三五”期间,对36件违反民防工程管理规定的行为开展行政执法,共处罚款34.5万元。统一执法人员着装,为每名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提升民防执法形象。

(五)人防改革创新深入推进

强化公用民防工程使用的市场化和公益化性质,委托第三方企业对公用民防工程进行市场化经营管理,监督指导使用业态规划、准入退出及日常管养工作。根据街镇和居民区申请,将19处符合使用要求的公用民防工程作为公益性使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社会效益。依托徐汇区“一网统管”先行区建设优势,大力推进“智慧民防”建设。“十三五”期间完成对33处重点民防工程的防汛防台预警系统建设。从2017年开始推进地下空间安全卫士系统建设,“十三五”期间将实现对744处地下空间实时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温度感应和视频监控功能。

(六)存在问题

1.人防专业规划的引领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配套衔接不紧密。民防工程结构布局有待优化,街镇指挥所、医疗救护、防空专业队等重点民防工程建设力度需要加强。

2.经过5年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人均面积达到0.3平方米,与人口疏散掩蔽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未来五年需继续增加总避难面积。

3.民防工程使用管养多以传统模式为主,未充分利用科技赋能管理手段,仍需结合“一网统管”持续推进民防数字化转型,强化数据开放、共享,做实应用场景。地下空间管理还需进一步落实职责分工,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十四五”发展趋势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民防工作面临更大挑战和更高要求。

一是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人防军事斗争准备形势任务来看,当前我国正面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个大局”,周边形势趋于紧张,作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防的重要性紧迫性日益凸显。

二是从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来看,民防工作要体现中国特色主义社会制度及其执行力,“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职责使命的重要性不断凸显。

三是从保障上海超大城市安全的角度来看,基于上海超大密集城市特点,加强人防组织指挥和通信警报建设,探索重要经济目标有效防护手段、人口疏散掩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新的方法路径。同时,人防训练演练需要结合上海超大型城市特点,探索由点到面、由到中心循序渐进组织的方法路子。

三、“十四五”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强军思想和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科学对标《上海市徐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落实城区发展格局要求,提高经济密度,激发城区活力,提升环境品质,促进区域资源要素科学高效配置,形成“两极驱动、东西循环、南北联动”的发展格局。坚持以战引建,聚力改革攻坚,加快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融入城市基础建设、融入城市应急管理,推动人民防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推进城区人民防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战备为先、防空为要

坚持战备为先,贯彻以战领建要求,强化军事斗争准备。坚持防空为要,贯彻以练促建要求,以实战化标准加强训练演练,以训练演练实际效果检验评估军事斗争准备落实情况,促进平时建设和管理。

2.坚持平战结合、军民融合

坚持平战结合,推进防空防灾两防一体化建设,将民防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融入城市基础建设,融入城市应急管理。坚持军民融合,将民防建设纳入政府军民融合式发展总体规划。

3.坚持保障发展、服务民生

坚持保障发展,牢牢把握“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名”发展理念,利用好民防指挥系统、救援力量、物资储备、信息系统、防护工程、应急避难场所等资源,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服务民生,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抓好民防系统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工作。

4.坚持部门协同、公众参与

坚持部门协同,加强部门之间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坚持公众参与,加强社区民防建设和基层民防治理,深化民众防护宣传教育,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和多元参与机制,实现人民防空工作共商共建共享。

(三)发展目标和指标

到2025年,建成与上海超大城市和徐汇全球卓越城市一流中心城区安全需求相匹配、与特级人防城市地位相适应、与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强大巩固的现代人民防空体系。把握“平战结合、军民融合”原则,瞄准人防军事斗争准备,提升人防指挥和训练实战化水平,优化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综合防护布局体系,充分发挥平时服务和应急支援作用。按照“战备为先、防空为要、质量为天”要求,打造精品民防工程,实现民防工程与地下空间融合式发展。推进“两张网”建设,将民防工程建设融入人民城市建设大格局,实现民防工程共建共治共享。

 

徐汇民防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属性

目标值

指挥通信

户外固定防空警报器数量

约束性

83

城区防空警报音响有效覆盖率

%

约束性

100

防空警报器完好率

%

约束性

100

参与各类演练人次

万人次

预期性

109

人防专业力量占常住人口的比例

约束性

3

信息防护、心理防护、引偏诱爆等新型专业力量比例

%

约束性

不低于5

III类以上应急避难场所总数

约束性

14

工程建设

新增民防工程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约束性

25

民防工程建筑面积总量

万平方米

约束性

169(扣除现状非等级工程)

人均防护面积

平方米

约束性

1.55

新建人防工程中6级以上人员掩蔽工程占比

%

约束性

不低于70

医疗救护等专业工程占比

%

约束性

不低于3

民防工程完好率

%

约束性

不低于90

宣传教育

社区民防宣传教育覆盖率

%

预期性

100

中小学民防宣传教育覆盖率

%

预期性

100

 

 

四、“十四五”重点建设任务

(一)紧抓人防设施建设

1.民防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徐汇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专项规划(2020-2035)》,以优化、完善人防工程体系为重点,结合不同的功能中心建设,规划与其相符的民防工程,并尽可能使之在地下通过连接通道进行连通,发挥整体防护优势。继续采取专项资金补贴的办法,协调相关单位在建设

街道行政中心、医疗卫生设施、重要经济目标等项目时同步建设街道指挥所、医疗救护工程和防空专业队工程。到2025年,全区新增民防工程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其中,街道指挥工程3处,医疗救护工程1处,防空专业队工程2处,新建华石路公共绿地、植物园北区改扩建项目2处公用民防工程。

徐汇区“十四五”重点建设民防工程

 

序号

街道名称

指挥工程

医疗救护工程

防空专业队工程

公用民防工程

规划新增(个)

规划新增(个)

规划新增(个)

规划新增(个)

1

徐家汇街道

1

 

 

 

2

湖南街道

 

 

 

 

3

天平街道

 

 

 

 

4

枫林路街道

 

 

 

 

5

斜土路街道

 

 

1

 

6

田林街道

1

 

 

1

7

长桥街道

 

1

 

1

8

虹梅路街道

1

 

 

 

9

康健新村街道

 

 

 

 

10

龙华街道

 

 

 

 

11

凌云路街道

 

 

 

 

12

漕河泾街道

 

 

 

 

13

华泾镇

 

 

1

 

总计

3

1

2

2

 

 

2.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编制《徐汇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2020-2035)》,计划“十四五”期间新增14处应急避难场所,总避难面积22.09公顷。其中,新增Ⅰ类应急避难场所2处,Ⅱ类应急避难场所4处,Ⅲ类应急避难场所8处。另外,新增社区级避难场所约40公顷。至“十四五”期末,规划新增应急避难场所总避难面积共计约62公顷,约可容纳避难人数31万人。

 

 

 

 

徐汇区“十四五”新增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标表

 

类型

序号

所属街道(镇)

地块名称

用地性质

总避难面积(公顷)

避难人数(万人)

Ⅰ类(2处)

1

长桥街道

上海植物园

绿地

4.00

2.00

2

康健新村

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5.00

2.50

小计

9.00

4.50

Ⅱ类(4处)

1

斜土路街道

南洋中学

基础教育设施用地

1.89

0.95

2

枫林路街道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枫林路校区)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3.00

1.50

3

湖南路街道

襄阳公园

绿地

0.20

0.10

4

田林街道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北区)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3.00

1.50

小计

8.09

4.05

Ⅲ类(8处)

1

龙华街道

龙苑中学

基础教育设施用地

0.50

0.25

2

斜土路街道

日晖新村小学

基础教育设施用地

0.80

0.40

3

漕河泾街道

漕溪公园

绿地

0.20

0.10

4

虹梅路街道

西位实验小学

基础教育设施用地

0.45

0.22

5

华泾镇

上海市高安路第一小学(华展校区)

基础教育设施用地

0.45

0.23

6

龙华街道

西岸艺术中心绿地

绿地

0.30

0.15

7

天平路街道

上海理工大学(复兴路校区)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2.00

1.00

8

徐家汇街道

番禺绿地

绿地

0.30

0.15

小计

5.00

2.50

社区级避难场所

小计

40.00

20.00

总计

62.09

31.04

 

 

3.警报器建设。编制《徐汇区人防警报建设规划(2019-2035)》,引导警报建设朝电声警报器方向发展,“十四五”期间,结合新开发项目和改建项目,增加人防警报器布点,至“十四五”期末,户外固定防空警报器总量约83台,实现警报器完好率、警报音响覆盖率均达到100%。新增警报器点位均预留防空警报设施专用房。

(二)完善人防组织指挥体系

1.丰富指挥通信手段,定时开展指挥体系点验。根据已完善的区、街镇和重要经济目标单位的人防指挥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上下呼应、关系顺畅的指挥体系,每周与市防办、街道镇互联互通。进一步探索将指挥体系延伸至社区居委,明确人员及其职责。完善218指挥所指挥通信功能,建设400M超短波数字移动网以及安全防护等级保护系统,升级改造指挥图板和移动通信系统。完善区级基本指挥所指挥通信要素,加强125W短波单边带电台维护保养,配备自备电源和油机,提高电台机动性。试点建设本区5G人防专用无线指挥网,实现与各街镇和重要经济目标的无线视频、音频互联互通。

2.加强人防专业力量建设,加强培训和训练演练。落实人防专业队的整组和新建工作,每年根据市防办和区人武部的整组要求,对本区人防专业队伍进行充实调整,加强组织建设,连、排长等骨干力量定人定岗。将人防专业队伍编组领域向国有、集体企业和规模较大的非公企业进一步拓展。根据市防办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探索新型人防专业队伍组建任务;持续做好人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完成徐汇区人防防护救援志愿者支队队部建设。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人防专业队拉动点验或班长以上骨干业务培训;督促各专业队结合平时工作任务和消除空袭后果中承担的职责落实训练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评。区民防办5年内组织各专业队开展一次以协同指挥为重点的合成演练。

3.开展早期、临战人口疏散演练,提升遂行任务能力。坚持以战领训、以训促战,实战实训、联战联训,2021年,组织开展跨省人口早期疏散演练。“十四五”期间,组织街道镇开展区级层面城市人口临战疏散至对口金山区进村入户演练,完成5年覆盖全区13个街道镇目标。

(三)强化民防工程使用管理

完善“一工程一档案”资料数据库,借助科技化手段,实现民防工程的动态管理,构建全生命周期的工程监管模式。

1.加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的理念,切实加强民防工程安全使用标准化建设。建立民防工程分级管理制度,突出民防工程监控重点,形成梯级管理模式。完善民防工程隐患双向抄告制度,落实属地化安全管理责任,形成监管合力。依托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平台,深入贯彻《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发挥民防部门综合协调、行业部门行业监管、街镇属地管理职能,加强安全巡查,强化隐患治理。“十四五”期间,计划分批次对2000余家地下空间使用管理单位开展消防、防汛等业务轮训,提高管理水平。

2.开展公用民防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测工作。通过与科研院所合作,丰富民防工程技防手段,识别公用民防工程潜在环境风险因素,评定公用民防工程风险等级,制订公用民防工程风险因素处置方案、开展安全检测工作,为科学合理处置老旧民防工程提供科学依据。

3.强化民防工程维修养护与修缮。按照《上海市民防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采取“退出一批、维修一批、改造一批”方法,继续做好对公用民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十四五”期间,计划对25处建设年代较早的工程,进行恢复战时防护功能为主的修缮改造。对确已丧失防护功能的老旧简易工程,按照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安排退出序列。同时,加强对退出序列工程的管理,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台账,计划对15处工程实施隐患治理。对非公用民防工程的维护管理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破坏民防工程防护结构的行为严格执法。

(四)深化民防宣传与法治建设

1.开展民防宣传与法治教育活动。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全民国防教育日、警报试鸣活动,针对民防工作特点和民防部门实际,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民防宣传与法治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进网络”,增强广大民众安全防范意识,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2.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按照市、区行政审批改革要求,深化民防行政审批改革任务。依据徐汇区民防办行政权力、行政责任清单,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对权力事项的有效监督。加强民防执法队伍建设,每年对办案人员开展一次法治培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公示等制度。加强民防法律法规的社会面宣传,提升人民防空知晓度。

(五)推进民防数字化转型

结合“一网统管”工作推进“智慧民防”建设,完善地下空间应用场景,汇集防汛防台预警、“安全卫士”、结构监测系统等“神经元”信息,助力实现“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工作目标。同时做好市民防专业网格化系统与区地下空间网格化系统的互联互通。研究防空袭方案可视化的形式、内容、实现方法。做好民防系统多应用场景整合,依托BIM技术,形成实时反映工程生命体征的大数据库。探索移动指挥车与区城运中心联动,助力平时形成数据共享、实时调度的城市运维体系,战时提供防空和应急救援通信保障,确保人防组织指挥工作顺利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和人武部支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规划落实的推进机制、联动机制和协调机制。结合实际,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项目、责任科室、工作标准、推进措施和进度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加强请示报告,密切沟通协调,形成推进规划落实的整体合力。

(二)制度保障

规范和加强民防行政执法。优化机构职能、完善执法依据、规划执法程序,配强执法力量,落实细化民防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聚焦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工作,推进形成内容完备、程序规范、管理健全的民防制度体系。

第8篇: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

据了解,目前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跨境电子支付市场主要有两类机构:一是境内第三方支付企业,如浙江支付宝、深圳财付通等,此二者均是国家外汇管理局2009年批复同意开办跨境收单业务的支付企业;二是提供全球在线收付款业务的境外支付企业,如PayPal等。从两类机构的支付规模来看,95%的网络跨境支付市场由PayPal垄断,目前网络跨境支付交易外汇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业务真实性审核管理存在难度由于跨境电子商务通过网络传输电子交易信息,没有传统的合同、发票等纸质单证,导致货物和服务贸易中传统的纸质单证审核失去基础,交易的真实性难以把握,存在监管漏洞,易成为非法外汇资金流入的渠道。一是第三方机构和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风险。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跨境支付业务中,企业不直接通过银行办理外汇业务,而是委托给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外汇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果第三方支付机构利用用户的身份信息伪造虚假交易或者用户私自伪造虚假的交易,通过在合作银行办理购汇业务以套取外汇,再通过地下钱庄或其他途径将这些外汇转移至境外,构成非法倒卖外汇或非法转移境内资金的犯罪行为,为境内外不法分子跨境转移“黑钱”提供便利通道。近年来辖区居民举报的ICTS、MT4、VTTrader、Currenex等非法交易支付平台就属此类。二是增加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的隐蔽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号)第一条规定,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将外汇汇给境内5个以上(含,下同)不同个人,收款人分别结汇的,银行原则上不能办理。但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银行对Paypal收汇是给予办理的。Paypal业务的特点是用虚拟的电子邮件账户来标识用户,交易双方的银行账户或信用卡卡号实行保密原则,屏蔽了真实的资金来源和去向,影响国际收支核查有效性,银行也因此无法正常履行外汇局相关规定。

2.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被突破一是个人年度总额管理被突破。第三方支付机构以自身名义个人外汇收支的购汇、结汇业务时,银行无法了解其所的购汇、结汇业务中个人的具体情况,如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等,相应地也无法查询个人的年度结售汇额度使用情况,难以执行个人年度结售汇限额管理政策。二是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被突破。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经营性外汇收支应当通过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办理,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或个体工商户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参照机构管理,需获得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登记证书,但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商户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收取货款时,由于年度总额以下的结汇业务不用提供证明材料,商户只需将销售货物收入结汇资金申报在职工报酬和赡家款等项目下,便能轻松规避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的管理规定。

3.通过地下钱庄实现资金跨境流动和结汇下面所说的流入结汇方式是非法的(见图1),但在目前大多数规模较小的私营企业跨境贸易和虚拟游戏产品交易中却有很大的市场。其具体做法是国内规模较小的个体老板或网络游戏国内服务提供商通过其在国外的Paypal账号提外币现钞或现汇到境外的银行,然后通过地下钱庄将款项结转为人民币,转移到其在国内银行的个人账户上,实现资金收入。

4.国际收支申报项目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项目多基于传统的资金性质与形式,涉及电子商务中日益普遍的虚拟物品交易则没有具体的申报项目与之对应。以新乡市某外汇指定银行近期办理的一笔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为例,该笔汇入款金额为482欧元,是该市某居民通过互联网出售虚拟产品(网络游戏装备)所得,但在居民前来解付结汇,进行申报时却发现申报项目中并无与之相匹配的项目,最终银行只能选取比较相似的项目(类别:捐赠,交易编码:401000)进行了申报,并在备注中进行说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际收支统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和支付管理的建议

1.完善第三方支付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管理制度,强化其主体监管意识一是建议外汇管理部门参照商业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准入标准,建立规范的跨境业务市场准入机制,由外汇局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跨境交易从支付组织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业务范围、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准入监管。二是强化第三方支付机构代位监管职责,由于其在网络跨境支付中的特殊性,有必要在外汇管理法规和外汇管理制度框架层面对此类机构业务办理予以规范,加大政策宣传和业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要求其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个人结售汇管理、国际收支申报等业务管理制度,建立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制度,赋予一定程度的代位监管职责和义务。

2.规范跨境电子商务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在对第三方支付企业建立起完善的管理框架前提下,放宽个人购结汇主体资格限制,允许第三方支付企业个人购结汇,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政策保障。加强第三方支付企业与银行的合作,第三方支付企业应将个人的结售汇信息如实报送银行,由银行查询年度总额使用情况,避免利用第三方支付企业规避年度总额管理规定;开办网上跨境销售的网店店主,须办理工商登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且须到商务部门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成为合格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其资金性质属于经营性外汇收支,店主须办理个人外汇结算账户,严格执行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第9篇: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层单位为重点,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问题集中进行整治,促进我区卫生行政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卫生局卫生行政执法作风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所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活动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三、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按照上级要求,作风集中整治活动时间自2012年6月至8月,卫生局医政科和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参加活动全部内容。

四、重点解决的问题

1、不公正执法问题。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卫生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处罚权的行为,监管处罚明显有失公平,办人情案、关系案等;

2、不规范执法问题。不严格执行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

3、不廉洁执法问题。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职业规范,,弄权勒索,违反卫生执法“五条禁令”、“十不准规定”、“吃、拿、卡、要、报”等;

4、不文明执法问题。着装不规范、执法态度差、服务水平不高、工作效率低下,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

五、具体方法步骤

1、动员阶段(6月4日至6月15日)

在区、市卫生局作风集中整治动员大会后,召开区卫生局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文件,进行活动部署。会后各单位分组讨论,明确活动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为顺利开展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奠定思想基础。

2、自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

采取三种形式进行自查:一是走访座谈。召开座谈会,邀请辖区管理服务对象参加,组织走访经营业户,广泛征求对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接受投诉举报。在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和卫生监督所设举报意见箱,设投诉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广大群众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三是自我剖析。召开自查分析会,围绕重点解决的四个方面问题,对照标准规定,摆现象,找问题,查原因,定措施。个人要撰写剖析整改材料。局机关医政科人员和卫生监督所科室以上领导的剖析整改材料于7月20日前报区卫生局纪委。

3、评议阶段(7月16日至7月30日)

召开民主评议会,邀请管理服务相对人参加民主测评。接受区纠风办指导,随机抽取管理服务单位代表进行无记名测评。测评的主要内容是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自律、文明服务等方面。评议结果汇总后及时报区卫生局。

4、整改阶段(7月31日至8月15日)

针对查找的问题及管理服务相对人的意见、民主评议结果,进行整改,完善措施,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5、总结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

在整改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总结,于8月25日前将作风整治活动情况总结书面报区卫生局。

六、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班子成员配合。要一级抓一级,科室抓到人,层层抓落实,把行政执法作风集中整治活动作为全局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活动与卫生行政执法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行政执法效能考核范围,把民主测评结果与年终考核等级挂钩。

2、以点带面,讲求实效。树典型、树新风,以点带面,积累经验,抓出实效。要及时做好群众的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和回复工作,对活动期间发生的服务、效能、行政执法投诉,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