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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精选(九篇)

环境整治

第1篇:环境整治范文

农村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导致农村环境污染的因素很多,但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共服务及环卫设施配套不全。农村环卫设施配套不全,居住区公共绿地面积偏少,传统街巷空间与满足现代生活需求存在一定的矛盾,治污、防污、截污、去污设施不完善甚至处于空白状态。二是居住区及周边环境污染整治投资不足。经费困难是制约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因素。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战线长、对象分散、条件艰苦、费用大,而投资经费少对队伍的稳定、工作的有效开展影响很大。三是尚未形成全民环保氛围,群众环保意识相对滞后。由于人力和财力方面的投入不足,没有形成全民环保的舆论氛围与社会环境,群众的环保意识相对滞后,环境法制观念和环保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对生产及生活污染的环境危害认识不足,日常生产、生活行为缺乏必要的环保指导。四是环保监管和环保执法能力不足。农村环保监管能力的基础薄弱,基层环保机构和队伍基本处于空白,农村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尚未开展。

综合整治措施

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进一步深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数据库,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对不适合继续作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逐步取代,对确定的水源地实施保护,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质量按照《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九项制度》有关要求,监督指导永宁县各乡镇实施好2011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作到规范、高效管理,用好专项资金,建设成精品工程、示范工程,发挥示范作用。狠抓目标责任考核,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按照自治区政府与永宁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责任书》,组织实施好目标责任制各项工作,确保考核指标全面完成。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2012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各乡镇签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度任务书,定期开展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加快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与新农村建设结合,与特色小城镇建设结合、与中心村建设结合起来,继续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对已创建成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巩固创建成果,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册等载体,举办农村环境保护培训班,对永宁县乡镇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社会各界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小康环保行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组织乡镇干部到外省、市进行观摩、调研,开阔眼界,学习先进经验,继续开展农村环保科普“三进”活动,鼓励和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环境保护。

第2篇:环境整治范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城乡环境一体化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提高村民卫生素质、实现村容整洁为着力点,落实中央“以奖促治”政策,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效机制,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村环境监管能力,使得农村工业、农业、生活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创建活动全面展开,整治后的乡镇基础设施基本配套、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村庄风貌整洁优美、农民素质整体提高,全面完成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工作各项指标任务。

三、主要任务

年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范围为各乡镇及涉农街道,包括坪塘镇、含浦镇、莲花镇、雨敞坪镇、天顶乡5个乡镇67个村(社区)及8个涉农街道25个村,今年主要任务如下:

(一)整治农村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区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政办函[]14号)和《区年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政办函[]21号)的要求,各乡镇和辖村街道办事处的所有村组和农户按“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区处理”的集中处理或“户分类减量、村分类利用、少量镇中转填埋”的分散处置模式,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建设。

(二)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乡镇建成区(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30%;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农村行政村比例不低于35%。年底前完成莲花、雨敞坪2个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并投入使用;在莲花、雨敞坪镇各建1个村级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示范点。

(三)整治畜禽养殖污染。严格按照《市区年畜禽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政办函[]20号)要求,禁养区(四镇一乡以外的区域)内一律禁止进行任何养殖生产,并对已存在的养殖场(户)实行无条件关闭取缔;限养区(四镇一乡所属范围)内实行限制性养殖和畜禽污染物总量控制,并根据城市开发进程逐步退出养殖业;一律不再新建、扩建、改建任何规模化养殖场。对限养区内不符合环评要求、用地手续不合法、治理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养殖场实行关闭取缔;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实施污染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四)整治农村工业污染。组织开展一次农村工业污染专项执法行动,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保障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通过全面排查摸底,确定整治重点;通过严格执法,促使影响和干扰农村群众生活、工作的污染源进行整改或搬迁;通过加强宣传,努力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保护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划定比例不低于40%,设置水质监测断面和保护标志。保护区范围内农户生活污水实行全治理。

(六)开展农村环境监测。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定期监测工作,定期监测水源数比例不低于5%;组织开展农村空气及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期监测试点。监测数据和有关记录要建立专档备查。

(七)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生产沼气、秸秆气化、建材加工、食用菌生产、编织等成熟的综合利用技术。村域范围内秸秆合理堆放,禁止露天焚烧或抛河等现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5%以上。

(八)启动“三全”试点。在莲花镇开展污水全收集、垃圾全处理、裸土全绿化试点工作。

(九)落实中央“以奖促治”项目。中央“以奖促治”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考核验收评定为“较好”。

(十)开展生态创建。一是创建环保先进乡镇。对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创建环保先进乡镇有关规定>的通知(政办函[]132号)》中市环保先进乡镇考核指标,完成坪塘镇、含浦镇、莲花镇、雨敞坪镇、天顶乡5个环保先进乡镇创建。二是创建生态村。按照《湖南省省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或《部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深入开展生态村创建工作,年在四镇至少创建3个省级生态村,雨敞坪镇新卯村创建部级生态村。

(十一)健全环保组织机构。各街道、乡镇要按市、区政府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级环保组织,明确分管领导,设立环保办,配备1-2名环保监管员及基本的环境监察监测设施;各企业、村、社区要有一间环保办公室,至少配备1名环保监管专干。

(十二)开展环保知识培训。1、环保知识要进入区行政学校课堂,所有培训班必须开设环保专题讲座;2、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市委组织部和市环保局联合组织的乡镇领导干部环保专题培训班,以增强乡镇领导干部环保意识和综合决策能力,提高环境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以奖促治”等各项环保政策取得实效;3、其他副职及乡村环保专干培训由区行政学校和区环保局共同组织;4、各村设立环保课堂,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村民骨干环保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十三)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一是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标语、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环保知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二是通过开设环保课堂,开展环保知识培训,宣传生态文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环保理念,提高农村居民环保意识。三是每季度组织农村居民参加“四清四洁”、“爱国卫生运动”等环保活动,引导农村居民消除生活陋习,营造全民环保氛围。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成立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于新凡任组,副区张铁炎,副区吴江,副区苏春光,区政府副调研员李梦林任副组,区政府办、区绩效考核办、区委宣传部、区行政学校、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工业经济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环卫公司、区国土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爱卫办、乡镇及涉农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政府副调研员李梦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环保局局刘菊娥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制定规划。区政府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34号)和《中共市委关于印发<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纲要>的通知》(发[]33号)精神,组织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并实施,统筹安排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明确责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责,齐心协力,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区政府办: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区绩效考核办: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

区委宣传部:负责及时宣传和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区行政学校:负责将环保知识纳入区行政学校课堂,所有培训班必须开设环保专题讲座;与区环保局共同组织对乡镇及涉农街道副职、乡村环保专干的培训。

区财政局:负责按照市、区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文件要求安排专项资金,确保资金落实。

区教育局:负责农村中小学生卫生环保教育,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清洁活动。

区建设局:负责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工作的质量监督。

区农林水利局:负责做好畜禽养殖场(户)退出和治理工作;推广沼气技术,做好沼气池建设服务;做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指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协助乡镇做好环保先进乡镇创建工作和莲花镇裸土全绿化试点工作。

区工业经济局:负责牵头做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淘汰落后产能。

区城管局:负责协助涉农街道、乡镇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

区环保局:负责制定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协助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业污染防治、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工作;指导生态创建、环保组织建设、环保知识培训和环保宣传等工作。

区环卫公司:负责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指导、垃圾转运处置和保洁员队伍培训等工作。

区国土分局:负责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养殖场违法用地行为开展国土执法。

区工商分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无证无照污染企业进行取缔。

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非法搭建的猪栏、猪舍等违章建筑开展执法行动。

区爱卫办:负责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对乡村垃圾处理及村容村貌进行整治。

乡镇及涉农街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以目标责任书形式明确(见附表1-2)。

(四)强化督查。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方案要求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督查结果纳入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未完成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乡镇及涉农街道将在项目支持和资金安排上予以限制,并不予评优评先,不予评选“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十快乡镇街道”,降低考核等次,给予通报批评;对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则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涉农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由行政正职具体负责。乡镇要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强化措施、分步实施,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多层面环保宣传教育,一是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区爱卫办等部门组织集中宣传活动;二是各乡镇及涉农街道要利用各种媒体、开设环保课堂、开展环保活动,提高农村居民环保意识;三是组建环保志愿者队伍,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宣扬环境保护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加强部门联动。农村环境综合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涉及到多个部门,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协商、联合办公制度,强化联合执法,有效遏制农村环境污染,确保全区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第3篇:环境整治范文

(一)明确治理思路,着力改善农村环境。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发第二阶段考核评分标准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委会和专题研究会,探讨新一轮的整改方案,明确了巩固场镇成果、重点整治农村环境的工作思路。

(二)镇村联动,落实责任。一是按照干部联村进行具体分工,要求各联村干部必须下村亲力指导所联系村的环境治理工作,并在每周一的政府例会上汇报该村的环境治理情况。二是各村实行村道分段治理模式,将村道按一定区域划分,落实分段责任人,并在村务公示栏上公布,对开展工作进行评比。

(三)落实农村“门前五包”。通过与农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并贴于农户房前,做到无乱堆、乱放、乱晒、乱排,无禽畜敞养,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彻底根治道路、房前的“三堆”问题。

(四)建好“两块牌子”。一是建立农村分段“责任区域划分”牌,加强对具体责任人的工作监督。二是建好“村民公约”牌,健全了农村环境治理的管理制度。

(五)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以镇高坝村四社作为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全面推进罗桂路沿线7个村的环境整治试点工作,再由此带动其他村的环境整治,以此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跨步提升。

(六)强化督查问责。成立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办,每周对场镇各单位、各村(居)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出一期督查通报,每月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公布在政府公开栏,实行末位问责制。

二、将“奋战九十天”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与“作风转变年”活动相结合

深入开展“奋战九十天,城乡面貌大改观,综合治理上台阶”活动,要求全体镇村干部积极投入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提高对环境整治工作的认识,转变工作作风。一是坚持干部亲力亲为下村指导所联系村的环境治理工作,在每周一的政府例会上汇报所联村的环境治理情况。二是全体领导、镇干部及大学生村官坚持每周五亲自上街打扫街道卫生,同时转变干部作风开展“千人大扫除”活动,以实际行动参与到环境整治当中去,做好带头表率作用,在全镇形成良好的城乡环境整治氛围。三是举行“每周一评说会”,由一名中层干部发言,结合城乡环境治理、“四个年”活动、基层组织建设等中心工作,谈心得体会,讲工作安排,然后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对发言进行评讲,并将发言形成书面材料,通过自我评述的方式,加深了干部对转变作风的认识,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起到了推进作用。

三、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工作

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改善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迎接县级部门的检查监督。

针对2月9日至10日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镇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的暗访,发现我镇街有商家占道经营和至路口有乱贴小广告的现象,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深刻反省,立即整改,在收到整改通知当天,我镇党委政府召集全体镇干部召开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紧急工作会议,镇党委书记着重强调了此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分工,加大整改力度。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针对御马街商家占道经营问题,由市场秩序管理小组连同工商所对御马街的商户逐一进行劝导与宣传,规范商户门前经营秩序,大力推进户主“门前五包”签订工作,进一步落实坐商归店。

2.针对至瓦店路口乱贴小广告的情况,我镇在接到县整治办整改通知后立即对子金片区的小广告进行了及时清理,为长效保持,要求清洁人员每天清理,彻底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

四、第二阶段取得的实效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第二阶段的工作开展,农村容貌环境达到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农户房前无“三堆”、无乱搭乱建现象,房屋四周绿化、净化、美化,院内物料堆放整齐,室内干净整洁,畜禽圈养,道路畅通。

同时,场镇环境整理得到了保持和稳固提高。

第4篇:环境整治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环境为目标,以净化、亮化、美化为重点,突出节日特色,扮靓镇域形象,进一步提高我镇知名度,促进我镇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给八方宾朋留下良好印象,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给全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上交一份合格答卷。

二、任务目标

1、沿线公路路域治理:重点搞好新海路、路、路道路两侧杂草、垃圾清理、树木乱枝修剪、路肩、路面坑槽流口填平,拆除沿路两侧有碍观瞻的违章建筑,沿线老房统一粉刷涂料。(责任单位:各管区、城管大队)

2、各冬枣示范园内外环境治理:清理冬枣园四周垃圾、杂草,围墙损坏处及时修补,清理园内落果、农药空瓶保持园内干净整洁,并根据实际悬挂横幅标语。(责任单位:林业站)

3、镇区环境治理:

(1)严格落实镇区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各种脏乱差现象,做到垃圾定点投放、集中清运。确保镇区环境卫生整洁。

(2)清理镇区临时建筑及街道杂乱广告牌、灯箱、标语等户外广告。

(3)检查维修镇区街道路灯,确保节日期间正常使用。不出现灯杆倾斜、灯头残缺,确保亮灯率100%。

(4)对两个海产市场按时清理,配备8名环卫工人每天清扫2次,保证长期卫生整洁。

(5)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治理冯黄路北十字路口出租车和海产市场货运出租车市场,禁止乱停乱放维护正常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城管、市场办、变电所、交管所)

三、责任分工

1、商业街整治(责任单位:李家管区责任人)

2、路路域治理(责任单位:付家管区责任人)

3、路路域治理(责任单位:付家管区责任人)

4、路路域治理(责任单位:寨子管区责任人)

5、路路域治理(责任单位:管区责任人)

四、时间安排

于9月6日召开全镇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各责任单位务必于9月6日组织人员队伍机械到位,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安排在9月14日、18日、24日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进行督察并通报。各责任单位务必于9月23日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关系到我镇的整体形象,为此我镇成立专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起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班子成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实行“乡镇干部包村、班子成员包队、队长包户”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5篇:环境整治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组织和发动广大干群,集中对全镇农村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在较短时间内使全镇农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同时,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清扫和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由短期突击性整治向长期经常化管理的转变,努力营造清新、整洁、舒适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村庄内外垃圾,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完善各类环卫基础设施,实施绿化、亮化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道路环境卫生整治。结合长政办发157号《关于区国省干线公路迎国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集中清理国道、省道、乡道、出村路沿线垃圾和杂物,整治公路两侧私摆乱设、乱停乱放现象,修补残缺道路设施,实施绿化和美化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峪口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沿山各个峪口内外垃圾,完善环卫基础设施,确保旅游景区环境优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河道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大峪河和库峪河河道内外的垃圾,拆除沿岸乱搭乱建的建筑,取缔所有违法采砂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乡街驻地环境卫生整治。结合整治“双十乱”现象工作,集中清理大街小巷垃圾,落实临街门店“三包”责任制,大力整治出店经营、乱搭乱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以及占道经营、乱贴乱画野广告行为,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标准

(一)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标准

1、净化标准。村庄内外无柴草乱放、建材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兽乱跑现象;主干道、支干道两侧干净整洁,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和白色污染,无收运不及时的垃圾。

2、美化标准。沿街建筑物干净、整洁,无残垣断壁和破损的黑板报、公开栏、报刊栏;空庄空院内无垃圾和杂物。村庄内无私搭乱建、乱摆乱放现象。

3、绿化标准。房前屋后、街道两侧、出村路两旁有绿化苗木,绿化带内无果皮、塑料袋等杂物。

4、环卫设施标准。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台、垃圾填埋点。

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村两委会有一名管理环境卫生的干部,有村级卫生管理制度并装框上墙;按照村实际配备相应数量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工资和责任落实到位;有垃圾运输工具,保洁人员每日至少清扫1次,定时清运和填埋垃圾。

(二)峪口环境卫生整治标准

1、净化标准。峪口内外无垃圾、杂物;果皮箱、垃圾台干净整洁;路面平整、干净,无杂物、污水;行道树、绿化带无断档,树木全部定期刷白;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无陈旧破损和非法设置的广告牌。

2、环卫设施标准。有果皮箱、垃圾台、公厕、标志牌等基本设施。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街办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和专职管理人员;按道路长度配备相应数量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工资和责任落实到位;有垃圾运输工具,保洁人员每日至少清扫1次,定期清运和填埋垃圾

(三)河道环境卫生整治标准

1、净化标准。河道两岸30米内无柴草堆、垃圾堆、建材堆,无垃圾台、垃圾收集点、垃圾填埋场,无违法采砂行为。重点区域设有警示牌,且完好无损。

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巡查制度,配备专职巡查人员,每3天对河道巡查一次,能够及时发现和查处向河道内外倾倒垃圾行为。

(四)道路环境卫生整治标准

1、净化标准。路面平整、干净,无杂物、污水;路肩整齐,排水沟涵通畅;路旁绿化带干净整洁、无杂物;路边无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现象;路旁无残垣断壁和破损的广告牌,交通标志牌、站牌完好无损,无非道路标志牌。

2、绿化标准。道路两旁全部绿化,行道树木、绿化带无断档,树木定期刷白。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每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足额配齐清扫保洁员和清运人员,保洁人员工资和责任落实到位;有垃圾运输工具,保洁人员每日清扫1次,定时清运和填埋垃圾。

(五)乡街驻地环境卫生整治标准

1、净化标准。街道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街道两侧无出店经营、无搭建乱建、乱停乱放等现象。人行道完好无损,排水渠畅通无堵塞。绿化带内干净整洁,无杂物,行道树无缺株、死树。

2、美化标准。临街建筑立面整洁美观,无乱写乱画和野广告;户外广告设置规范,门头牌匾整齐划一。街道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不低于98%。

3、环卫设施标准。果皮箱、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街办有一名分管环境卫生的领导和专职管理队伍,沿街单位和门店“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足额配齐清扫保洁和清运人员,保洁人员工资和责任落实到位;有垃圾运输工具,保洁人员每日两扫全保,定时清运和填埋垃圾。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顺利开展,街办成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相关部门、各行政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要担任组长,要抽调专职工作人员成立工作组,分类实施各项整治工作;要采取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办法,把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本次整治活动圆满完成。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制定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各项整治工作;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政治活动的积极性,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形成全民参与的整治活动热潮。

(二)集中整治阶段。按照本次整治活动设定的标准,集中力量对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逐一进行整治,确保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消除,农村整体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三)完善提高阶段。在总结第二阶段整治经验和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整治措施,巩固整治成果,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行政村按照民主议事程序,制定清扫、保洁、清运和收费制度,成立保洁员队伍,逐步把农村环境治理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彻底根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四)总结验收阶段。迎接区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乡街进行考核、评分和排队;组织召开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本次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兑现各项奖惩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抽调专职工作人员,专项组织开展本次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行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制定方案,亲自安排部署工作,亲自协调解决各类实际问题;分管领导要深入工作一线,督促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将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广大村组干部要切实担负起本次整治活动的主要责任,带头开展各项整治工作,为群众作出表率;要建立分工明确,各付其责的工作机制,把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人,确保本次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合力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街办统一安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期完成本单位承担的整治任务;要顾全大局,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合力开展好本次集中整治活动。如因相互推诿、相互扯皮造成整治工作滞后、整治效果不明显、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将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第6篇:环境整治范文

为了营造社会全面支持,全民参与的舆论氛围,我镇坚持以宣传为第一抓手,多措多举。一是制定《农民环保日常守则》和《环保村规民约--十提倡、十反对》,发放环保倡议书和“建设绿色__、打造幸福家园”致全镇人民公开信,出的宣传车下村入组,各村(社区)利用广播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成立了农民环保学校,辖区内各中小学均开设环保课程,每周为学生上一堂环保知识课,培育“环境整治从家庭抓起、从娃娃抓起”的理念,从小培育良好的卫生习惯。三是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引导群众治脏乱,革陋习,自觉遵守、自发参与环境整治工作。同时利用群众工作日,下组上户进行宣传教育,群众自主参与率大大提高。

积极动员各界力量,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共建共创共享格局。

1、政府主导,高效带动。一是抓组织领导。我镇始终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和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民心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完善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环境整治办具体实施、督导。每周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环境整治工作,做到了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二是抓管理落实。实行党政班子成员联村责任制,分村包干到人,督促村级开展环境整治和文明创建以及长效机制的完善落实,三是抓评比考核。明确考核制度,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全镇对各村(社区)的绩效考核;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每月20号左右对各村进行检查,每季度抽调四人进行交叉检查,每月召开一次专干例会,每季度进行一次点评。对3000人以上和3000人以下的村分开进行排名并公示,对工作不力,长效机制不健全的村进行通报批评,通过每月卫生评比,有效地推到各村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工作有亮点,整治有效果。各村(社区)按照整治要求和标准,对农户“庭院三包”每月进行评比,每月、每季度开展评选卫生标兵户和文明经营户、保洁示范街,并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户比户,屋场比屋场,村比村”的环境整治高潮。

2、社会协同,积极推进。一是加大投入强基础。坚持争取项目资金、结合镇级支持、村级共同投入的原则,夯实环境治理的硬件基础。羊古滩、炉烟、狮岩、金源、谢家等村新建垃圾焚烧炉6座,鹤源、黄荆坪、狮岩、高田等村新配置垃圾桶2000余只。二是专业配备建队伍。全镇19个行政村(社区)均已建立起专业的保洁队伍,每300人口聘用专职保洁员1名,镇村共聘用保洁员230人,负责镇域内的环境清扫,配备环卫车36台。

3、群众参与,民主自治。一是村民自治共建屋场。为了建设好美丽屋场,村民纷纷筹资投劳,积极参与建设。高田村新屋场自发组织党员、组长外出望城学习先进经验,充分发挥自治,筹资700多万元,对路面进行提质改造、绿化、美化,新屋场成功举办了二季度环境整治现场观摩会;狮岩村投资2000多万元建设了复兴屋场沿河风光带,复兴屋场被评为__市幸福屋场;鸭头村村民自治投资打造了鹤源花园屋场、熊家屋场等;杨柳村内屋屋场、洞庭村山枣坡屋场等都是村民自治下自筹资金建设的。二是群众自觉维护环境。成立自治小组,以“四边三大”为重点,每月组织卫生大扫除,共有12000多名干部群众参与了整治活动,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老协、妇女、党员、组长、骨干力量作用,引导群众自觉参加评比。全面、认真开展卫生评比,以评促治,以评提效。各村发挥党小组的优势,全面加强自治建设,促进环境整治工作的全面推进。

今年以来,我镇积极响应环境整治的新要求、新举措,开展了垃圾分类减量处理。通过在高田村、狮岩村、南冲村、洞庭村、山田村等村进行整村推进,取得良好效果,现已在全镇推开。一是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处理的宣传,包括发放宣传资料和各个屋场设置宣传栏等,共计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3万余份,提高群众垃圾分类处理的意识和自觉性;同时,对镇村聘请的保洁员进行培训,让他们充分掌握垃圾分类处理的知识,增强垃圾分类处理和对可回收垃圾甄别处理的能力。二是每村建立一个废品回收处理中心,按照市场价格对可循环利用的资源进行收回处理,减少垃圾数量,节约能

第7篇:环境整治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疏通“沟渠”、清理“三占三乱”、油烟污染、建筑工地、户外广告、道路交通、美化亮化等整治行动,逐步建立市容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我镇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共同打造良好的城市形象,营造美丽、整洁、畅通、有序的人居环境。

二、整治内容

1、开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行动。临街道(路)两侧所有单位、住户和门店,均要签订“门前三包”合同,责任单位要对门前卫生、绿化、经营秩序按照《九江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各责任单位、门店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的环境,确保责任区内无乱扔乱倒垃圾,乱堆乱放,乱占乱挖,乱搭乱建等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此项工作由政府牵头,区市容局执法大队、工商等部门配合。

2、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继续开展除杂草、清垃圾死角活动,各村(居)委会,居民小区,要将各自卫生责任内的杂草、垃圾清理干净,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安排和落实。确保各自责任范围环境干净整洁,达到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污物,无人畜粪便,无渣石堆积,无果皮纸屑,积极协助市容局做好大道延伸线周边厂区及居民生活垃圾的处理和转运工作,力争24小时保洁,

3、开展“三占三乱”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是干道两侧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占道堆放,乱停车辆,乱摆摊位,乱倒垃圾等行为,我们对有营业执照的门店经营的,我们协助工商部门负责清理制止和取缔,对无营业执照的流动摊点,区执法大队负责清理、制止和取缔

4、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主次干道粘贴、喷涂广告等城市“牛皮癣”,杜绝乱贴乱画现象,清除不规范的落地灯箱、牌匾广告,规范广告行为,达到设置规范,整洁、美观,形成白天美化,夜间亮化的景观要求。此项工作主要是协助区执法局做好工作。

5、开展道路交通整洁行动,重点是商店门口和镇政府地段乱停乱放机动车的行为,以及大道延伸线美庐公司车站拐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行为,要完善道路标志、标线,标牌的设立,规范车辆停放。积极协助区交警大队组织的各项工作。

6、开展绿化、美化、亮化整治行动。大道延伸线,的绿化整治要做到绿化带、行道树保持良好,对枯死或人为损坏的要及时修复,美化整治要做到门头整齐,墙面整洁,亮化整治达到无人为损坏等。

三、实施步聚

1、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7月4日)

一是制定方案。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工作机构,确保整治行动依法规范、有序进行。二是召开动员大会,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次整治工作当作当前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要针对各自的工作任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身体力行,周密部署,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二是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造势,使广大群众深刻领会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要与区有关单位及牵头部门主动联系,深入细致地做好经营业主的思想工作,做到整治行动家喻户晓。

2、集中整治阶段(7月5日—8月31日)

各责任单位和协调人要按各自分工和具体任务,安排好整治的时间。各经营业主要按照整治要求尽快行动起来,自行配合整治,凡整治达不到规定标准,必须停业整顿直至达标。

3、检查验收阶段(9月10日—9月30日)

镇市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通报,对整治不合要求的单位要进行补课,直至验收合格。

4、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建立市容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各责任单位和经营门店要各负其责,自觉投入到市容环境行业管理的行动中来,形成责任明确,协同合作,管理有序的良性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好这次的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卫站内,由桂家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市容环境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等项工作。

第8篇:环境整治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农村环境“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突出重点,集中资金,连片整治,着力解决整治示范区的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在农村环保法制建设、改善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示范经验,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的有机结合,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范围

纳入今年我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镇(区)是:近湖、建阳、颜单、恒济、九龙口、芦沟、沿河和开发区等8个镇(区),涉及123个农业村(居),总面积达547.4平方公里,总人口33.7人。

三、整治目标

通过一年时间整治,有效削减整治片区环境污染负荷,彻底改变农村环境质量,真正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走上环境优美、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之路。具体指标为:示范区直接受益人口达33.7万人。农村人口受益率达100%,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

四、整治内容

实施“组保洁、村收集、镇集中、县处理”的四级运作模式,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逐步达到农村生活垃圾全部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五、整治措施

1.村庄垃圾收集处理工程。通过在村庄建立垃圾池、放置垃圾桶等方式,将农户垃圾进行集中堆放和贮存,以村为单位建立集中清运点将垃圾收运至镇垃圾中转站,由县规划城管部门负责将垃圾集中运输至有关场所进行处理。渗液实行集中清运处理。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建立健全村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为基础,组织环保、财政、住建、农业、卫生、水利和交通等县直部门和受益镇村进行协调,整合资金集中投向示范区域,联动开展道路硬化、清淤、改厕、绿化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示范区农村人居环境。

3.农村环境管理体系工程。提升农村环保的管理能力,在示范区行政村中开展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所有村都设置专、兼职环保监管员,并开展经常性培训,培养一批农村环保人才。建立环保设施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形成长效、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完善河道保洁、垃圾清运等长效保洁队伍,落实长效保洁措施。

六、整治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2011年6月20日—7月20日):各整治工程的牵头部门和有关镇(区)根据整治计划进行现场勘察,编制详细的科研、施工方案和图纸,完成必要的立项和审批手续,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也要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使群众知晓连片整治的内容,做到支持整治、拥护整治、参与整治。

2.实施整治阶段(2011年8月1日—10月30日):在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镇(区)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负责镇垃圾中转站、村集运点和垃圾池的建设工作,规化城管局和环保局等部门负责购置相关车辆。所有的工程项目和相关设置均在预期内完成。

3.考核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11月30日):由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对建成的项目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整改,迎接中央和省、市对项目的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连片整治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环保、财政、水利、农业、经信、规划城管、审计、国土、交通、监察等相关部门和相关镇(区)领导为成员,统一组织和协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负责整治工作组织、实施、督查和考核等。相关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明确责任分工。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文件精神,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积极帮示范镇(区)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示范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各示范镇(区)要履行示范工程项目直接责任人责任,不但要建好工程项目,更要营运好工程项目。确保示范工程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3.加大资金投入。按照“中央补贴、省级配套、地方配套、镇村自筹”的资金四级筹措模式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在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的同时,加强县级财政的支持力度,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形成合力,采取各种措施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镇村拿出部分公共积累和镇财政资金对环境治理项目予以支持和补贴,鼓励企业、社会资金参与治理。

第9篇:环境整治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丘区经济强县和文化旅游名城目标,坚持“科学规划、民生优先、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整体推进”的原则,结合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标准,突出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两个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改善城乡环境,不断提高全民素质,确保一年初见成效,两年重大变化,三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整治时间

全县用3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

1、县城规划区(包括河舒场镇和锦屏场镇)。

2、中心场镇(5个)

3、国、省、县道公路经过场镇(11个)。

4、其他乡镇(3个)。

5、新农村建设各试点村。

四、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通过3年的努力,切实改变当前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现状,引导城乡居民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和参与意识,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步入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实现县、乡镇基础设施基本健全、城镇功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舒适、城乡管理有序、城市品位提升、市容街景美观、居民素质提高。到年把县城建成全国卫生城市;县城区机关单位、所有乡镇场镇全部达到市级文明卫生单位(场镇)标准;全县40%以上的乡镇、30%以上的村建成文明镇(村)、卫生镇(村)、生态园林镇(村)、平安和谐镇(村)和全面小康镇(村)。

(二)工作步骤

1、整治展开阶段

(1)目标。

重点实施清洁行动工程,搞好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地面净化、墙体净化、空间净化,消除卫生死角,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文明卫生常识。

(2)具体工作

①搞好清扫保洁工作。一是县城区主干道、主要街(路)实行全天候保洁,坚持道路洒水降尘、清扫车吸尘,做到路面无垃圾、无积沙、无积水、无淤泥、无污迹;次要街道、小街小巷由专门队伍清扫保洁,确保街面清洁卫生;各乡(镇)建立专业清扫保洁队伍,并每天定时清扫街道2次。村庄主要对道路、场地、房前屋后、厕所定期清扫,重点整治环境卫生,保持村庄整洁。二是逐步提高街道清扫机械化作业率。2009年底前,县城区机械化作业率达到40%以上。三是按属地管理原则,彻底消除城乡结合部、社区结合部、居民住宅区及单位的卫生死角。四是保持国、省、县、乡、村道通畅和路面、路肩整洁,及时修剪路肩、边坡、绿化带草木,消除杂物。五是加强县城区及各乡(镇)主要出入口清扫保洁力度,确保路面整洁。

②认真落实“门前五包”。一是城管、环卫、爱卫等部门和街道社区要认真组织并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门前五包”义务。二是加强社区(小区)物业管理,无物业管理的社区要在2009年6月底前组建清扫保洁队伍,并做好社区卫生保洁工作。三是城镇及村庄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做到垃圾无堆积、无积存。

③加强建筑工地管理。采取限时施工和推广应用散装水泥,取缔现场搅拌混凝土等措施,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等问题。采取运输建筑材料与渣土的车辆加盖密闭等措施,解决建筑弃土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问题。

④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手段,通过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橱窗、宣传栏等,集中宣传爱国卫生、爱护环境等常识。二是开展科学知识、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城乡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摒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2、整治深化阶段

(1)目标。

在上一阶段的基础上重点搞好城乡美化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突出容貌整治重点,全县城乡基本达到《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加强城市管理,抓好市场建设,加大城乡道路保养整治和小街小巷的改造力度。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城乡居民素质,形成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庭院美化、村容整洁、民风文明的新气象。

(2)具体工作

①城乡容貌治理。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国、省道公路沿线、成达铁路沿线及重要节点治理实现全面覆盖,重点对道路沿线建筑物进行风貌整治,充分体现地方特色风格。

②规范城乡街巷摊点摆设,杜绝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现象。坚持便民与利民的原则,加快集贸市场建设,合理设置市场,加强综合管理,引摊进场,还路于民。

③规范城乡街道和住宅区车辆停放,解决车辆乱停乱放,占道停车、阻碍交通的问题。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各繁华地段建筑和住宅区的原有停车场必须按设计功能使用,积极推进立体停车场的开发与利用。

④规范城市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城区道路公共设施和经营性设施的设置。按照《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的手段解决广告乱贴(画)和公共设施、经营性设施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⑤规范建(构)筑物、建筑工地和人行道上公共设施的管理。统一规范设置建筑施工围墙、临街围墙及各类临街墙面、橱窗、卷闸门;解决违法乱搭乱建,保持建(构)筑物外观整洁。

⑥规范城市(乡镇)道路、小街小巷和污水管网的建设、维护和保养。将城市(乡镇)道路、小街小巷、污水管网(不含社区、小区)的治理纳入政府工作年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⑦实施村庄庭院美化工程。一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统一搞好单体民居的规划设计和村落的规划设计,形成特色和风格。二是按照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突出抓好小型供水、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收运设施建设。三是开展农户建筑风貌特色美化,并进行农房配套的“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工作。

⑧加强公民素质教育。一是认真开展提高公民素质教育活动。在城乡居民中形成“讲卫生、懂礼仪、有修养”的良好风尚。二是广泛开展“卫生家庭”、“卫生单位”、“卫生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取得实效。三是开展舆论监督,对违背卫生文明和公民道德的错误言行和丑陋现象进行批评和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3、巩固提高阶段

(1)目标。

在总结前两阶段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配套设施的完善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乡管理有序、城市品质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

(2)具体工作

①认真完善各项配套工程和工作制度。一是结合整治工作实际,对照整治标准及目标任务进行完善补充,查漏补缺,力争全面完善各项配套工程,巩固整治成果。二是切实解决好垃圾和污水的问题,按照“超前谋划,最大限度解决问题”的原则,加快城乡污水与垃圾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设施不足、运行不畅等问题。三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和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四是依法制订村规民约,全面提高公民素质。

②开展典型教育活动。总结、推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推进全县整治工作纵深开展。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及县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组织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时限要求。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定期深入基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重要意义、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要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报道,抓好典型事例深入报道,全面展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和成效。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网络、宣传栏、简报、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并注意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加强新经验、新举措的深度报道,通过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各方面关心、参与、支持、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建立健全机制。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奖励与惩戒、效能建设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制定并逐步完善城乡容貌标准和公用设施精细化管养标准,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坚持领导巡查督查制度,健全工作考核和奖惩体系,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顺利实施。对完成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未完成的单位将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各乡镇要按照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四)落实工作责任。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亲自抓,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逐级明确目标任务,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狠抓落实。建立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领导定点联系指导、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和通报制度,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公布考核结果,真正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作为考核各乡镇及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加大财政投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要求,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投入。重点支持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设施,切实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县财政每年按中心镇3万元、建制镇2万元、乡1万元的标准预算场镇保洁费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