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时间之旅范文

时间之旅精选(九篇)

时间之旅

第1篇:时间之旅范文

相较聪明疗法,我欣赏于

你的笨功夫,单词的强闻博记与

兴趣的无限半径,不为橱窗的招贴

实乃学子的征程,其修远兮

相较青涩的面庞与身体的萌动

我领教于你功课的奇袭

四拖二的偏头症,更隐秘的平衡木

日影幻变,思维的连场革命

时间有时间的超音速,世界

有世界的白内障,却依然难以弥合

德育的代沟与富春山居图

不至被命运的赌局,一次次策反

不是嫁接生活,而是直接融入

不是强拉一位新娘共筑香巢,而是

现实的补丁,相较华丽的羽毛

我更在乎内在珍珠的粗粝―――

牌局

这怎叫中途和牌?其间

还需经历N次震荡,调仓,抢筹

风箱的煎熬,考验如履薄冰的

意志与兔子撞墙的运气

但机遇何尝站在弱者一边

勇猛不如猥琐,也许在你挖掘

九十九个深坑鸣锣之际

泉水相拥奔流,朔风的骆驼依然

陷入干瘪的稻草。敬请别被

臭鼬的烟幕和章鱼帝的预言迷蒙

机构的板眼,老千的袖筒

要么瞒天过海,要么凑地还价

一个鹞鹰翻身,让裸泳

抓了现行,窥视症者中了铅毒

婚姻这幅牌局洗了再打

打了再洗,岂在两情相悦?―――

悖论

未曝光的褐色底片,扫把星

的环球旅行,若要真相大白于天下

唯有倒果为因,铸矛为盾

仿佛愚人节的阳谋,查无对证

谁能驾驭空腹的蓝精灵

闪避瞎子摸象的眼线,沿大海的

间歇安全着陆?或寄居某处散乱的

骨架?满世界的马太效应

后金融风暴时代,华尔街

偏狭的赌徒,小心翼翼系好蝴蝶结

猛轰油门,南方乡镇的高利贷

跷跷板行情葱是葱蒜是蒜

搜索范围不断缩小,脐带的链接

越发渺茫(距离喜极而泣一步之遥)

为了忘却的纪念,奇迹的强迫症

导盲犬沿悖论的岔道推演―――

幸福

幸福岂能叠罗汉?股指的

连番拉升,让坐拥金矿的机构

毛焦火辣,搬起矸石砸脚

我已是腰缠万贯,沿九州八十一郡

翡翠般的湖泊悠闲垂钓

告诉你快速的丰胸减肥法,无痛

无痕,包将你复制成麦当娜

让床头小魔女傻笑不已

文字也需美容,以便捞取足够

的政治资本,亮出毛茸茸的把柄

如果不能震慑罪犯,就用

劳动合同法,炒老板的鱿鱼

但作协的内部价,根本是

郑板桥醉酒的账册,功夫在诗外

不弄出点声音,搞些名堂

怎么应对危机时代的信用泡沫―――

期待

何来期待,只有对未知的

迷信:土碗盛满稀粥,却总盯着

翻滚的黑锅,黑锅啥都没有

仅漂浮几粒老鼠屎

分明是个王老五,却将娘娘腔

玩得如影赋形,基因改良

的玉米味同嚼蜡,镶嵌的金牙

一路显摆,拉高的麦克风

怎能蒙混过关?伴随广场的节律

跳肚皮舞,不过是小儿科

若能跟小沈阳混进春晚吊嗓子

那才叫名利双收。迷信稻草

也休管他人瓦上霜,富二代

如何糟蹋金钱,高衙内透过

白虎堂将林教头逼上梁山

不许耍泼,更别四两拨千斤―――

无解

真理无解,常识烂进肚肺

谬论被坏蛋阐释得头头是道

测字先生借几句玄妙的箴言

就横竖牵了你的牛鼻

若不能批发李杜,至少可拿

鲁迅的招牌填塞平庸时代的

牙缝,倘使还不够抢眼

请将凤姐冠以沉鱼落雁的头衔

带来者的活塞运动

广大的草根必将擦亮打工作家的

皮鞋。没有什么比良知廉价

设若分赃不公,必留遍地鸡毛?

一只蚂蚁越过宫廷的院墙

一万只蚂蚁跌进谷底

为了宗族的荣耀,我们不惜

以身作则,何惧舆情―――

生命

被间接地拉来陪了杀场

并非意志的怯弱或天嫉英才

更多肉体的不断败北

一次次侥幸逃逸死神的捕快

现世的荣华,虚幻的荆冠

诗歌的皓首穷经,不提也罢

权谋的糖果,拿戏当猴耍

明早醒来,我将爬出哪个洞穴

嘭的一声,大脑植入的保险

就这么断了?交叉的小径

丈量着庸者的轻佻,摔打腰椎

能倒退到博尔赫斯的迷宫

目力碎散,牙齿剥落

不过是提前导演了坐四望五的

间歇性痴呆症,我是否

需要黄金浇铸的翅膀―――

卧底

我就是你身边的卧底

仿佛打进木桩的一个楔子

被时间永恒的滴答缝合

面不改色心不跳

人家都认为我们是一国的

哪来那么多楚河汉界

你拿台湾热狗换我的汉堡包

我们共穿一条连衣裤

你宁静的睡眠有善良的芯片

我甜美的高音多亏西瓜霜

谁也别想在我们中间插上一腿

否则老子翻脸不买账

仿佛一对连体婴,举手齐额

惊人的一致,但世事纷繁

红尘浩荡,必须学会戒骄慎恐

避免撕开空气的缺口―――

宣言

像抵制假货般拒绝庸诗的

泛滥,像吝啬眼泪般推敲韵律

看你多恬不知耻,拉了大旗作虎皮

抽屉塞满流水线的标准件

安贫乐道,广种薄收,济公

逍遥的岁月,奈何朝廷的招安

纯写作铸造汉诗的丰碑

不给循环经济些微的利润空间

原谅我近乎冷漠的偏执狂

我怎会把祖国的河山,神之册页

典当?如果长时间销声匿迹

独立与自由何以指认

被盗版的普罗米修斯,缪斯

作了舞台的生旦净末丑,袖筒交易

第2篇:时间之旅范文

 

关键词:旅游产品 营销渠道 渠道冲突 

 

自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来,世界旅游业飞速发展,旅游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营销渠道已经成为旅游企业之间竞争的重要手段。和一般的有形产品一样,旅游产品营销渠道的畅通也需要渠道成员的密切配合。然而,渠道成员之间冲突的存在却妨碍了成员之间的有效合作,阻碍了旅游产品的正常流通。如何解决旅游产品营销渠道的冲突,成为了今天很多旅游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的内涵与分类 

所谓旅游产品是指旅游经营者在旅游市场上销售的各种物质产品和活劳动提供的各种服务的总和。它以旅游线路为主,可以综合的满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食、住、行、游、娱、购等多方面的需求。与一般的物质产品一样,旅游产品在市场中销售,也需要有相应的营销渠道加以配合。旅游产品的营销渠道是指旅游产品从旅游生产者向旅游消费者转移过程中经过的一切取得旅游产品的使用权或协助使用权转移的中介组织和个人。因为旅游产品营销渠道是由各个独立的旅游中介组织和机构组成,他们的经营目标不同,追求利益差异,因此,在合作过程中难免出现冲突。旅游产品营销渠道的冲突即指渠道中的一个企业认为另一个企业的活动防碍或阻止了其目标的实现,因此二者发生矛盾。适度的渠道冲突是一种积极的力量,而过渡的渠道冲突则会影响整个渠道系统的和谐发展。 

旅游产品营销渠道的冲突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水平渠道冲突 

指同一渠道模式中,同一层次的旅游中间商之间的冲突。例如,某一地区经营A企业旅游产品的中间商,认为同一地区经营A企业旅游产品的另一家中间商在定价、促销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过于进取,抢了他们的生意。 

2.垂直渠道冲突 

指同一渠道中不同层次企业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较之水平渠道冲突更常见。例如,某些旅游批发商可能会抱怨旅游生产企业在产品价格方面控制太紧,留给自己的利润空间太小;或旅游零售商对旅游批发商或生产企业也存在类似不满。 

3.多渠道冲突 

又称交叉冲突,是指旅游生产企业建立多个营销渠道后,不同渠道形式的成员之间的冲突。例如,某旅游景区既向旅游者直接销售旅游门票,同时又请旅行社销售其门票。当二者的销售对象相同时,就会发生多渠道冲突。 

二、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的原因分析 

为了能够更加清晰的分析出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的原因,将其分成两大类,即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直接原因是指引起旅游营销渠道冲突的直接因素,即导致冲突的“导火索”。根本原因则是指渠道成员之间冲突的内在原因。 

1.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的直接原因 

(1)价格冲突。旅游产品是一种典型的季节性产品,在淡、旺季,旅游需求差别很大。对于旅游生产企业来说,为了保持其品牌形象,旅游企业希望旅游产品的价格保持相对的稳定。但是旅游中间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在旅游淡季时,大幅度的降低销售的旅游产品价格,这样就引起了价格上的冲突。 

(2)争占同一目标市场的冲突。旅游生产企业在开发同一旅游市场时,会选择几家旅游中间商,这样就形成了几家中间商抢占同一目标市场的局面。特别是面对旅游大客户时,旅游生产企业和各个旅游中间商都希望能够直接为他们服务,形成稳定的联系,此时,冲突形式更为复杂。 

(3)咨询、服务于促销的冲突。旅游产品是以服务为主的无形产品。在销售旅游产品时,要配合很多的旅游服务。旅游生产企业和旅游中间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都希望对方能够投入更多的服务人员,提供更多的旅游服务,这样形成了咨询、服务冲突。在开展促销活动时,也存在有类似的冲突。

(4)交易或付款方式冲突。旅游生产企业在与旅游中间商进行交易时,生产企业希望中间商在预定旅游客房或门票等产品时,能够支付预付款。而旅游中间商则希望得到从旅游者那里的产品价款之后再向旅游生产企业付款,这样就产生了交易或付款方式冲突。 

(5)分销竞争对手的产品。旅游生产企业为了树立旅游品牌形象,加强与旅游市场的联系,希望旅游分销商能够独家分销自己的旅游产品。而旅游中间商从自身的利益考虑,则是希望更多的分销各个企业的旅游产品,以降低分销风险。这样就形成了分销竞争对手产品的冲突。 

(6)环境因素变化引发的冲突。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大多数的旅游生产企业都利用各种旅游中间商帮助销售自己的旅游产品。互联网出现之后,旅游生产企业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和旅游者联系。而且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对旅游产品经常产生需求的人,是那些对新鲜事物感兴趣的人,而这些人大部分恰好也正是互联网的用户。这样,对于旅游企业来说,直接接洽旅游者变得更加的方便。因此,现在很多的旅游生产企业都纷纷在网上建立旅游产品的直接销售渠道,这样的行为损害了其固有的分销商的利益,因此二者产生冲突。 

以上提到的六种直接原因是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原因的主要表现形式。如果进一步分析这些冲突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即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的根本原因。 

2.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的根本原因 

渠道企业之间的利益差异。以上种种冲突形式之所以会产生,其根本原因就是各个类型的旅游渠道企业都有自己的经营利益,都从自身的利益考虑,希望自己能够获得最大的收益,而不顾其他渠道成员的利益,而产生了冲突。 

(1)渠道企业之间经营目标上的差异。各类型的旅游渠道企业之间经营目标上的差异也是产生渠道冲突的根本原因。比如,旅游生产企业希望树立自身品牌形象,增强渠道的竞争力,因此,希望分销商独家分销自己的产品。而旅游中间商的经营目标是增加企业的分销收入,降低分销风险,因此就要分销多个企业的产品。这种目标上的差异,引起了企业之间的各种矛盾。 

第3篇:时间之旅范文

“长三角”旅游经济发展概况

最新数据显示,长三角地区近年来游客接待量占全国总量的四分之一左右,展现了长三角地区旅游经济发展的强劲势头,其中旅游收入接近全国旅游业总收入的三分之一。江浙沪地区历年来旅游总收入均名列前茅,长三角旅游经济圈的整体实力位于全国之首。“十二五”期间,上海地区将继续大力投资旅游大型项目建设,投资额度将达到2000亿人民币,重点的旅游建设项目接近20个,其中,倍受瞩目的迪士尼乐园项目就是其中之一。随着政府部门对社会和民间投资的政策鼓励,旅游项目建设的规模效应将越发明显。不仅上海地区,自2013年宁杭高速铁路开通运行之后,浙江、江苏地区旅游业发展十分迅猛,两省对旅游项目的投入规模亦十分巨大,浙江旅游业总投资达5500亿人民币,规划重点旅游建设项目64个。以千岛湖旅游度假区为代表的50个单体规划建设项目,投资额超过10亿人民币。江苏地区预计“十二五”期间建成9个旅游系列项目,开发17个重大旅游项目和27个重点旅游建设项目。这也标志着长三角旅游经济圈将继续呈现高速稳定的发展趋势。

高速铁路建设对沿线城市旅游经济发展的影响

沪杭高铁与宁杭高铁的相继开通运行,形成了长三角地区四通八达的城际高铁网络,进一步拉动了地区旅游经济的增长。旅游者自主选择旅行路线,跨省跨区旅行实现“说走就走”的便利出行方式,不仅让众多已知的景点游客接待量持续加热,也让更多深藏的旅游地走近了旅游者的视野。

(一)沿线旅游城市及旅游资源介绍

宁杭高速铁路2013年7月正式通车,是继沪宁、沪杭高速铁路运行之后,长三角地区又一条高速交通大动脉。宁杭铁路北起南京、南至杭州,途径江宁、阳、湖州等9个站点,使苏浙两省的省会城市南京和杭州进入一小时经济圈。“沪宁高铁”和“沪杭高铁”分别于2010年7月和10月开通运行,“沪宁高铁”连接上海和南京,途径古城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四个著名城市;沪杭高铁贯穿上海和杭州,途经上海松江、上海金山、嘉善、嘉兴、桐乡、海宁和余杭7个站点。

长三角地区旅游资源自古以来十分丰富,江南独具特色的古镇、历史人文景观、自然风景区等不胜枚数。这里拥有25座国家优秀旅游城市、13座部级历史文化名城、15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上百个国家4A级以上景区。譬如:上海著名的东方明珠电视塔、世纪公园等人文和自然景观,每年接待游客的数量及对应的旅游收入十分可观;苏州拙政园、乌镇、周庄、杭州西湖、南京中山陵朝天宫等江南名胜,均是国内外旅游者首选参观的景点。除却众多知名的旅游景点,一些颇具地方特色的古建筑、自然风景区、特色农家旅游也逐渐成为旅游者选择的去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渐加快,走近大自然、走进乡村成为众多城市居民优先选择的旅游地点。长三角城市圈,在市郊和远郊等地,农家乐、休闲农庄等新的旅游休闲地发展也十分迅猛,成为特色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对沿线城市旅游经济的促进作用

高速铁路建设对长三角地区旅游总人数、旅游收入均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据统计,在高速铁路尚未开通之前,2009-2011三年间,“沪宁高铁”沿线城市,旅游总人数的增长幅度为12.64%,而“沪宁高铁”开通之后,沿线城市旅游总人数年平均增长率达23.83%。在旅游人数增加的情形下,高速铁路带来的旅游经济增长率,无论是国内旅游收入还是国际旅游收入,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值得一提的是,高铁在带来旅游总人数增加和旅游收入增加的同时,因为出行的速度加快,旅游者逗留的时间下降,使得旅游者的平均花费有所下降。这也是促使更多人愿意出去旅游的一个重要因素,从旅游经济的总体发展情形来看,高速铁路的运行仍然促进了长三角旅游经济的整体发展。

(三)增加了长三角旅游经济圈的联系强度

旅游者从一个目的地到另一个目的地的时间缩短,很显然能够促进旅游者到更多的地方去观光旅游。这也使得中心城市到周边城市的经济辐射能力,以及周边城市对中心城市的接受能力都在加强。很显然,长三角旅游经济圈的整体联系强度得到了提升。自2010年7月1日,沪宁高速铁路开通运行以来,2010年10月26日,沪杭高速铁路相继开始运行,将长三角的三个主要城市上海、杭州、南京纳入了一小时经济圈,不仅仅是旅游经济领域,整个长三角的经济发展联系强度都在加强。

过去,上海与苏州的经济联系强度最大。在旅游领域,来沪旅游者因交通的原因,选择距离较近的苏州旅游,对沿途的其他古镇都来不及观光和旅行。所以,旅游经济圈的联系强度并不十分强。然而,随着高铁的运行,沿途的嘉兴、昆山、阳澄湖均成为了旅行者选择的旅游目的地。旅游者从中心城市开始往周边城市辐射。基于周边城市本身的旅游资源,其在吸纳旅游者方面,所展现的能力上也较强。不仅是以上海和苏州为中心的周边小城,杭州、南京、无锡等大城市周边的旅游景区,其吸纳旅游者的能力均具有较大潜力。可见,高速时代背景下,长三角呈现同城化的趋势,旅游经济呈现一体化的发展倾向。以上海为中心、杭州、南京为副中心,以苏州、无锡和其他大型城市为网点,向各自周边的小型城市辐射。

高速铁路建设对旅游市场结构的优化作用

高速铁路网络将长江三角洲的众多城市串联在一起,形成了一小时经济圈,这对旅游市场的结构优化也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在高速铁路出行的背景下,过去因停留时间、闲暇时间和可支配收入等众多因素制约的原因,均得到了解决,让更多的旅游者愿意出行。这就使得长三角地区旅游市场的集散能力得到了加强,同时也拓展了旅游市场的规模,随着旅游者总数的增加,各地区的旅游站点也会加速形成。

(一)加强了旅游市场的集散能力

传统的旅游交通条件下,南京到上海、杭州或者苏州的时间最快也要3个小时以上,普通的客运出行达到6个小时以上。这就使得旅游者在选择目的地的时候最多只能选择一到两个地方出游。大多数的旅游者无法选择途径的节点城市旅游,也制约了中心城市之外的其他城市旅游市场发展。

在高速铁路运行之后,处于交通沿线的众多城市均具有比端点城市更强的旅客集散能力。旅游者更愿意选择中小型的旅游城市进行休闲旅游。譬如,苏州位于上海和南京之间,它不仅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其周边的昆山、嘉兴、太仓等地也拥有众多的旅游资源,旅行者在选择旅游地的时候,相比于南京和上海,到苏州所花费的时间只需半个小时左右。而南京到苏州、或者上海到南京均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可见,苏州在旅游市场的集散能力最强。苏州到南京需要50分钟、上海到南京相互旅游需要67分钟,而上海到苏州仅需半小时,如此的交通优势之下,苏州成为苏沪地区旅客集散能力最强的城市。

苏州的旅游资源之丰富无须赘述,在最小的交通成本基础之上,苏州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建设和市内交通均得到了进一步的开发和完善。苏州拥有5个部级5A景区、17个4A级以上景区、34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200家三星级以上饭店,其下属的昆山、太仓、嘉兴等地区,旅游交通网络也十分发达。鉴于苏州对长三角旅游市场的强大集散能力,苏州市在旅游观光、购物和旅游服务建设方面应投入更多的建设资金。提升苏州的旅游服务品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将高铁与旅游景点之间的交通网络健全并完善,形成富有特色的旅游胜地。

(二)扩大了旅游市场的规模

长三角的旅游市场依托苏杭、上海和南京等著名城市,一直被称为旅游胜地,长期以来吸引着大量国内外的旅游者前来观光旅游。各地旅游市场的规模在国内处于首屈一指的地位。基于此,在高速铁路运行之后,将这几个主要城市的时空距离大大缩短,旅游者可以实现一小时出游。这就使得长三角的旅游市场呈现一体化的发展,并呈现出更大的规模效应。2011年,上海的常住人口接近2400万,这些人员在高速铁路运行之后,可以选择到苏州、杭州和南京等地进行短期旅游。国家假日制度的改革更是催生了旅游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各地的居民开始相互旅游,旅游市场的流通使得长三角的整体旅游市场迈入了高速增长的时代。

高速铁路的运行让“一日游”、“二日游”等休闲方式迅速成为可能,各大城市不仅将加强自身旅游资源的建设,对自身所属的周边城市也开始投入资金兴建旅游设施。同时,各个城市开始建立旅游战略联盟,实现长三角地区的旅游资源优势互补,共享旅游资源,满足人民对旅游日益增长的需求。

(三)促进了旅游站点的快速形成

沪宁高速、沪杭高速和宁杭高速途径的站点共计有35个,这些站点均有可能成为区域旅游的站点。这些站点所在区域的特色旅游资源,都将成为该区域旅游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以沪宁高速铁路所经过的阳澄湖为例,阳澄湖大闸蟹闻名海内外,自古以来就是品蟹的胜地。在高速铁路开通之后,人们只需要乘坐十几分钟或者几十分钟的高铁便可以品尝到新鲜的大闸蟹。在此背景下,阳澄湖将不仅成为品蟹的胜地,摆脱品蟹的时间局限性,发展“蟹文化”、“蟹经济”也将成为阳澄湖地区经济新的增长点。

高速铁路带来了产业的空间集聚,基于此,对旅游市场和旅游经济而言,避免同质化现象,注重差异化发展将是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若是不能将这些站点各个形成自身的特色,将很容易被中心城市覆盖,而最终被旅游者所忽略。譬如江南地区诸多的古镇景点,以乌镇、周庄、千灯古镇等为代表的江南特色古镇景点,亦需要保持自身的原滋原味,才能长久的吸引旅游者前来旅游。然而随着现代社会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古镇将面临着失去原有风情的危险,久而久之将会被市场抛弃。在现代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的背景下,人们越来越向往自然、生态和田园农家的生活。当人们在忙碌之后休假期间,对农家乐等田园和生态旅游十分青睐。这对长三角地区旅游众多旅游站点的发展方向,有着清晰的指导。维持当地的历史人文特色、保持稀有的自然景观原生态,将有利于旅游市场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第4篇:时间之旅范文

关键词:行为特征;满意度;忠诚度;河南省;入境韩国游客

入境旅游在国际旅游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入境旅游人数及旅游(外汇)收入是衡量一个国家旅游实力的重要标志;同时它也是许多国家(包括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赚取外汇和解决就业的主要途径(马秋芳等,2006)。韩国客源国一直以来都是河南入境旅游市场的“问题市场”,但是却蕴藏着巨大潜力,如果能主动积极地去开拓市场,将其引至“明星市场”或“金牛市场”,河南省的旅游业将是一番新景象(邵筱叶等,2006)。2007年9月3日起大韩航空公司正式入驻中原,首趟郑州至韩国定期直达航班在新郑机场起飞。该航线的开通,无疑将吸引更多的韩国游客前来观光旅游,从而带动河南省的入境旅游市场。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对韩国游客的嗜好与行为特征的满意度进行分析,掌握客源的一般性规律,对河南省的旅游国际推广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相关研究综述

游客的满意度在目的地营销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因为它影响着游客对旅游目的地的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以及再次消费比率。国际旅游学术上于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开始着手对游客的行为特征以及如何吸引游客、提高游客的满意度进行了积极的研究。乌塞德和捷克伯(Woodside&Jacobs,1985)指出对游客提供便利条件,可以满足游客的需求。谢尔顿和马克(Sheldon&Mak,1987)提出了外国旅游消费者选择目的地的模型,验证了消费者特性(con—sumerattributes),旅游属性(tripattributes)和旅游形态属性(modelattributes)之间的相互关系。在该模型中建立了测量的标准:旅游属性以游客滞留期、访问地,旅游形态属性以团体旅游商品和个人旅游、旅游日程的柔韧性、旅游团的规模、儿童能否参与等。盖特森和黛伯拉(Gitelson&Deborah,1990)对度假型游客的行为和活动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通过观察、细致比较游客的行为和活动情况,可以增加游客的信赖性,建立最佳的市场的观点。申道吉(ShinDo一gil,1993)以赴韩旅游的美国和日本游客为对象,就旅游目的地属性的选择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得出美国与日本游客之间的差异性,并验证了对重游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两个因素:旅游目的地的属性及游客对各个属性的满意度。金汉植(KimHan—sik,2000)以韩国入境游的外国游客为研究对象,利用期望差异理论(expectationdisconfirmation)对外国旅游消费者的人口统计学特性和消费行为进行了比较分析,证明了商品消费之前游客的感知与消费后的满意度之间存在联系,并提出不同国籍的旅游消费者其消费前期望与消费后满意度之间关系存在差异性。徐润元(SeYun—one,1999)通过分析赴韩旅游的中国游客行为特征和对目的地属性满意度之间的关系,指出:访韩次数、同行伙伴形态、支出费用等行为特征以及对住宿设施、旅游地的魅力性、交通便利性、餐饮设施等目的地属性的满意度有所不同,即游客各自带有不同的旅游目的,所以会有不同的旅游形态,表现出多样的需求,各自的期待也不尽相同,因此对旅游目的地的满意度也存在着差异性。金哲元(KimCheol—one,1999)调查了中国游客的访问动机和偏爱度,分析出了服务要素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提出韩国旅游目的地在规划开发时,应注意多开发符合中国游客喜好的旅游商品,避免旅行社间的过多竞争,并通过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来提高中国游客的满意度。

国内20世纪90年代初才开始了顾客满意度指数及其相关研究,但旅游城市游客满意度远比单项服务或产品的顾客满意度复杂。最近国内少数学者开始关注旅游城市游客满意度的研究,如连漪和汪侠(2004),万绪才等(2004),曾忠禄和张冬梅(2005),马秋芳等(2006)等分别就游客的满意度进行了研究,但就客源市场的入境旅游者满意度的研究还未曾进一步深入展开。

二、研究问卷设计及样本量说明

本研究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原始资料与信息,采用统计分析软件SPSSl2.0对所得的数据进行各项统计分析并得出结论。问卷设计为韩文格式。笔者于2007年9月10日、13日进行2次预调查,发放问卷20份,并与被调查者深入交谈,修正问卷中语意表达不清的地方,添补有关测定指标,为正式调查做准备。正式抽样调查于2007年黄金周期间10月1日、3日、5日、6日先后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候机大厅对韩国游客进行调查。正式调查问卷共发放220份,回收201份,回收率为91.4%,排除回答不完全及真实性较低的样本后,最终使用有效样本共计192份,有效问卷率87.3%。

(一)问卷设计

问卷的设计包括4部分:(1)韩国游客的行为特征。根据先行文献中关于行为特征的研究,将游客行为特征划分为:访问河南的次数、旅游目的、旅游动机、旅游信息的来源、旅游方式。(2)满意度的评定。此部分采取了李克特5点量表尺度(LikertScale),依序由1分到5分代表非常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满意,非常满意。根据先行理论研究并结合河南省本身的实际,主要从旅游景点景色与旅游活动、导游服务、住宿餐饮、交通购物等旅游目的地属性因素来进行测评。(3)访问后评价的测评,采取了李克特5点量表尺度(LikertScale)。针对韩国游客的整体满意度设计了一个问题:整体上对此次河南之旅是否满意(1=非常不满意,5=非常满意)。针对韩国游客的忠诚度设计了两个问题:今后你有可能再次访问河南吗(1=根本不可能,5=一定会);你会把河南推荐给你的亲戚朋友吗(1=根本不可能,5=一定会)。(4)样本的个人情况,包括被调查者的性别、年龄、职业、学历、收入和婚姻状况。

(二)样本量说明

在研究的调查对象192份样本之中,性别以男性104名(54.2%)稍多,女性88名(45.8%);年龄以20岁以下这组人数最多,为46人(24.0%),其次是21—30岁,共计42人(21.9%);已婚112名(58.3%),未婚为80名(41.7%)。按教育水平大学本科^擞最多,为68人(35.4%);职业以公务员和教育业人士为多,共计56人(29.2%);收入方面,月收入1001~2000元美金68人(35.4%)所占比率较多。

(三)数据处理方法

本研究中的数据分析使用统计学工具SPSSl2.0。通过描述行分析,得出了调查样本的一般特性。通过因子分析(FactorAnalysis),提取公因子,并使用方差最大化正交旋转法(Varimaxrotation)对提取的公因子进行旋转,以确定调查项目的共同成分。之后为检定韩国游客的行为特征与旅游目的地因素的满意度之间的差异性,分析时使用了T一检证与单因子变异数分析(One—wayANOVA)检定法。检证韩国游客对河南省旅游目的地属性的满意度与整体满意度之间的关系,利用多重回归分析(Multi—regressionAnaIy—sis)方法进行了分析。检证韩国游客的整体满意度与游客忠诚度(重游河南意识、推荐河南的意识)之间的关系时,使用了一元回归分析(One—wayRe—gressionAnalysis)的方法。

三、实证研究分析

(一)韩国游客满意度的因子分析及问卷的信度

首先针对韩国游客对旅游目的地属性因素的满意度的34个描述项进行KMO统计量(Kaiser—Meyer—OlkinMeasure0fSamplingAdequacy)分析和巴特勒球形检验(Bartlett’sTest)。其结果KMO值=O.804,大于0.7,说明做因子分析的效果较好。Bartlett’s球形检验值=4955.788,在自由度为153的条件下和0.001水平上达到了显著,说明旅游目的地属性因素描述项的相关矩阵间存在公因子,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其次用SPSSl2.0对36项目的地属性因素满意度描述项(旅游目的地景色与旅游活动11项、导游服务5项、住宿餐饮10项、交通购物10项)进行因子分析(FactorAnalysis)。采用主成分萃取方法(Prin—cipalComponentMethod)提取公因子,并使用方差最大化正交旋转法(Varimaxrotation)对提取的公因子进行旋转,以使公因子有较满意的解释。按照常用的特征根(Eignvalue)大于1的标准,共萃取出七个公因子。为了提高引资分析的结果,将因子荷载小于0.5和公因子方差小于0.4的满意度项舍去,最后有28项参与因子分析。共萃取出“旅游景点”、“旅游交通”、“旅游餐饮”、“旅游住宿”、“旅游购物”、“旅游项目”、“旅游服务”等七个因子。

为了检验因子分析效果,对提取的公因子进行了内在信度分析,韩国游客的满意度因子信赖度克隆巴赫系数(Cmnbacha)值为0.728,而各个问项的信赖度其克隆巴赫系数(Cronbacha)皆在0.6以上,本研究结果应数可信。

(二)韩国游客行为特征和游后评价

河南省韩国游客的行为特征与访问后的评价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旅游次数中,初次到访河南的游客为160人(83.3%),旅游目的为旅游度假(65.6%),旅游动机是想要了解历史(344%),旅游形态中主要是以团体旅游为主(57.3%),旅游目的地信息来源主要为旅行社(52.1%)。总体满意度评价中感觉一般的游客最多(49.0%),其次是达到满意的游客(36.5%)。旅游过程中最为不便之处是语言沟通问题(50.0%)。忠诚度问题的平均值都超过一般(3分),推荐意识和重游意识分别为:3.54和3.61。

(三)韩国游客行为特征与满意度的差异性检验

本研究为检定韩国游客的行为特性与旅游目的地满意度的差异性,采用了T-检定(t—test)与单因子变异数分析(One—wayANOVA)。除到访河南次数之外,其他旅游目的、旅游动机、旅游形态、目的地信息来源等变量下,目的地旅游满意度因子存在显著性的差异。

在旅游目的与旅游目的地满意度因子之间的差异性检定结果显示:在旅游交通因子(p=001)、旅游住宿因子(p=000)、旅游购物因子(p=029)、旅游服务因子(p=020)等层面上,旅游目的与旅游目的地满意度之间有差异。在旅游交通因子上,访问亲朋型的游客的满意度比旅游度假型、商务业务型、教育留学型的游客低;在旅游住宿因子上,商务型的游客表现出的满意度比以旅游度假型的游客高,主要原因是商务型的游客住宿宾馆设施及酒店服务好于一般的旅游度假型游客,所以满意度更高;在旅游购物方面,商务型的游客的满意度膏腴访问亲朋型的游客,主要原因是商务型游客购物消费水平高于其他类型的游客,购物商品的质量与档次也属于高消费型,所以对购物的满意度更高;在旅游服务方面,旅游度假型的游客对服务的满意度高于商务型、教育留学型的游客,主要原因是教育留学型的游客对旅游目的地的相关信息更加关心,商务型的游客重游河南的比率较高,对当地旅游信息的利用比其他游客更加熟悉。

在旅游动机与旅游目的地满意度因子之间的差异性检定结果显示:在旅游景点因子(p=002)、旅游项目因子(p=049)两个层面上,旅游动机与旅游目的地满意度之间有差异。在旅游景点因子方面,因为旅游目地的距离比较近而来旅游的游客对旅游景点满意度明显高于周边推荐型和想要了解历史型的游客;同时这类动机的游客对旅游项目的满意度高于费用廉价型和重游型的游客。

在旅游目的地信息来源与旅游目的地满意度的性检定结果显示:在旅游交通因子(p=.009)、旅游住宿因子(p=.000)、旅游项目因子(p=.002)、旅游购物因子(p=.002)、旅游服务因子(p=.000)等层面上,旅游动机与旅游目的地满意度之间有差异。信息来源为亲属朋友型的游客对旅游交通、旅游住宿的满意度高于信息来源为旅行社型的客人,主要原因是游客对亲朋好友的信任度要高于对商业性质的旅行社,所以满意度显现明显的差异性;从旅行社得到信息的游客对旅游项目和旅游购物的满意度明显低于信息来源为广告媒体的客人,主要原因是广告媒体对旅游活动形式及购物等特色宣传的力度要大于旅行社的宣传,故由于对游客产生的影响力不同,游客的满意度出现显著性差异;从亲属朋友和因特网得到信息来源的游客对旅游服务的满意度高于信息来源为广告媒体的客人。

在旅游形态与旅游目的地满意度的性检定结果显示:旅游景点因子(p=.000)、旅游交通因子(p=.000)、旅游住宿因子(p=.000)、旅游餐饮因子(p=.000)、旅游项目因子(p=.000)、旅游购物因子(p=.000)和旅游服务因子(p=.000)等七个因子均有显著性的差异。团体旅游的游客在旅游景点因子、旅游交通因子、旅游住宿因子、旅游餐饮因子、旅游项目因子、旅游购物因子和旅游服务因子这七个方面的满意度都高于个人旅游型。团队旅游型游客相对于个人旅游型游客,更容易把握旅游的服务质量,其餐饮、住宿、服务、景点、购物等都更加的规范化,因此团队旅游与个人旅游之间的游客满意度存在显著性差异。

综上所述,差异性研究的结果显示:韩国游客是否来过河南旅游,对旅游目的地满意度不产生任何影响,即无论是初次旅游还是重游,游客的满意度之间不存在差异性;旅游目的与旅游目的地满意度之间有显著性差异,主要表现在旅游交通因子、旅游住宿因子、旅游购物因子和旅游服务因子等方面;旅游动机与旅游目的地满意度之间也有显著性差异,主要表现在旅游景点因子、旅游项目因子这两个方面上;旅游目的地信息来源与旅游目的地满意度之间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旅游交通因子、旅游住宿因子、旅游项目因子、旅游购物因子、旅游服务因子等五个方面;旅游形态和目的地满意度之间的差异性则全部存在于所有的七个因子:旅游景点因子、旅游交通因子、旅游住宿因子、旅游餐饮因子、旅游项目因子、旅游购物因子与旅游服务因子。

(四)属性的满意度与整体满意度的关系

本研究为了检证韩国游客对河南省旅游目的地属性的满意度与整体满意度之间的关系,把目的地属性因子所测出的满意度作为自变量,将入境韩国游客的整体满意度作为因变量进行一般线性多重回归分析(stepwise),结果发现回归方程的显著性很高,采用逐步回归方法后,最终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根据表2的检验,研究结果表明:除旅游交通因子(p=.171)之外,旅游景点因子(p=.048)、旅游住宿因子(p=.000)、旅游餐饮因子(p=.000)、旅游项目因子(p=.004)、旅游购物因子(p=.000)与旅游服务因子(p=.000)所得出的满意度和整体满意度较为接近,六个因子是整体满意度的重要指示器。根据BETA值,这六个因子与整体满意度的相关系数分别是:旅游景点因子0.068、旅游住宿因子0.315、旅游餐饮因子0.317、旅游项目因子0.244、旅游购物因子0.257与旅游服务因子0.296。

在目的地属性的六个因子中旅游住宿、旅游餐饮、旅游购物、旅游服务的满意度在整体满意度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即如果能够提高韩国游客对河南省旅游目的地的住宿设施、餐饮以及旅游服务等满意度,那么整体旅游的满意度也将随之提高。因此河南省在发展对外旅游、招徕韩国游客的时候,有必要开发性价比适当的酒店住宿设施,注重韩国人饮食的习惯,开发适合韩国人口味的餐饮,并建立可提供便利的购物中心,设立配套旅游景区内的韩国语向导、解说词等,培养韩国语导游服务人员,并利用因特网进行网络营销。通过这些手段,均将对河南省招徕韩国游客产生重要的影响作用。

(五)旅游整体满意度与游客忠诚度的关系

本研究为了检证入境韩国游客的整体旅游满意度与忠诚度之间的关系,把整体满意度作为自变量,将韩国游客的重游意识及推荐意识作为因变量分别进行一元线性回归分析,分析结果发现回归方程的显著性较高,韩国游客的整体满满意度(p=.000)与重游意识、推荐意识均产生显著性影响。在R?为0.277的条件下,入境韩国游客整体满意度所得出的重游河南意识与实际测得的游客重游意识比较接近,根据Beta值,整体满意度与重游意识的相关系数0.526,整体满意度对重游意识产生正(+)的影响。在R?为0.233的条件下,入境韩国游客整体满意度所得出的推荐河南的意识与实际测得的游客推荐意识比较接近,根据Beta值,整体满意度与重游意识的相关系数0.318,整体满意度对重游意识产生正(+)的影响。即入境韩国游客的整体满意度与游客的忠诚度之间有正相关关系。

河南省在招徕外国游客的同时,需要提高河南旅游的质量,提高游客的旅游满意度,即河南省在开发韩国市场的时候,应努力提高韩国游客的所有满意度,促使游客能够向周围人群进行推荐、推广,并建立重游诱导战略,让韩国游客持续维持河南的崭新形象,吸引客人再次入境旅游。

四、结论及建议

1、本文通过选取拥有丰富旅游资源的河南省,研究韩国入境游客的满意度,通过因子分析法萃取出目的地属性因素的满意度因子为:“旅游景点”、“旅游交通”、“旅游餐饮”、“旅游住宿”、“旅游购物”、“旅游项目”、“旅游服务”。在此基础上通过韩国游客的行为特性与旅游目的地满意度的差异性检定发现:除到访河南次数之外,其他旅游目的、旅游动机、旅游形态、目的地信息来源等变量下,目的地旅游满意度因子存在显著性的差异。之后通过多重回归分析法检证韩国游客对河南省旅游目的地属性的满意度与整体满意度之间关系的结果为:除旅游交通因子之外,河南入境韩国游客对旅游景点因子、旅游住宿因子、旅游餐饮因子、旅游项目因子、旅游购物因子与旅游服务因子的满意度和整体满意度之间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特别是对旅游住宿因子、旅游餐饮因子、旅游服务因子的满意度在整体满意度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最后使用一元回归分析法检证了韩国游客的整体满意度与忠诚度(重游意识、推荐意识)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2、根据韩国游客的行为特性,对旅游目的地属性满意度的调查结果为:旅游度假型游客对旅游住宿和旅游服务的满意度比较低,而旅游动机为想要了解中国和河南文化的游客的对旅游景点和旅游活动方式的满意度比较高,通过因特网得到旅游目的地信息的游客对交通、购物和导游的满意度较高,团体旅游形态客人对旅游目的地的各项满意度均高于个人旅行者。宏观来看,韩国游客的旅游动机、旅游目的、目的地信息来源、旅游形态等各个特性的满意度有所不同。河南省在规划开发旅游市场的时候,应考虑市场的细分化,以消费者的需求为目标进行旅游商品的开发,以满足韩国游客的需求。韩国游客想要了解中国和河南的文化,旅游开发就应注重在文化方面多下功夫,以文化为卖点,努力探讨创造间接经济财富的方案。

3、通过对韩国游客的旅游目的地属性满意度与总体满意度之间的关系研究,检证出旅游景点、旅游住宿、旅游餐饮、旅游项目、旅游购物与旅游服务的满意度和整体满意度之间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河南省在发展对外旅游、招徕韩国游客的时候,有必要建设性价比适当的住宿设施,注意韩国人饮食的习惯,开发适合韩国人口味的餐饮,并建立便利的购物中心,设立旅游景区内的韩国语向导、配套解说词等,培养韩国语导游服务人员,并利用因特网建立韩文旅游网页对外宣传,进行网络营销。

第5篇:时间之旅范文

[论文关键词] 旅游产品 营销渠道 渠道冲突 

 

[论文摘要] 本文提出了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的内涵和类型,将渠道冲突的原因分为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深入分析了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的根本原因。并从根本上提出了解决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的方法。 

自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来,世界旅游业飞速发展,旅游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营销渠道已经成为旅游企业之间竞争的重要手段。和一般的有形产品一样,旅游产品营销渠道的畅通也需要渠道成员的密切配合。然而,渠道成员之间冲突的存在却妨碍了成员之间的有效合作,阻碍了旅游产品的正常流通。如何解决旅游产品营销渠道的冲突,成为了今天很多旅游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的内涵与分类 

所谓旅游产品是指旅游经营者在旅游市场上销售的各种物质产品和活劳动提供的各种服务的总和。它以旅游线路为主,可以综合的满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食、住、行、游、娱、购等多方面的需求。与一般的物质产品一样,旅游产品在市场中销售,也需要有相应的营销渠道加以配合。旅游产品的营销渠道是指旅游产品从旅游生产者向旅游消费者转移过程中经过的一切取得旅游产品的使用权或协助使用权转移的中介组织和个人。因为旅游产品营销渠道是由各个独立的旅游中介组织和机构组成,他们的经营目标不同,追求利益差异,因此,在合作过程中难免出现冲突。旅游产品营销渠道的冲突即指渠道中的一个企业认为另一个企业的活动防碍或阻止了其目标的实现,因此二者发生矛盾。适度的渠道冲突是一种积极的力量,而过渡的渠道冲突则会影响整个渠道系统的和谐发展。 

旅游产品营销渠道的冲突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水平渠道冲突 

指同一渠道模式中,同一层次的旅游中间商之间的冲突。例如,某一地区经营a企业旅游产品的中间商,认为同一地区经营a企业旅游产品的另一家中间商在定价、促销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过于进取,抢了他们的生意。 

2.垂直渠道冲突 

指同一渠道中不同层次企业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较之水平渠道冲突更常见。例如,某些旅游批发商可能会抱怨旅游生产企业在产品价格方面控制太紧,留给自己的利润空间太小;或旅游零售商对旅游批发商或生产企业也存在类似不满。 

3.多渠道冲突 

又称交叉冲突,是指旅游生产企业建立多个营销渠道后,不同渠道形式的成员之间的冲突。例如,某旅游景区既向旅游者直接销售旅游门票,同时又请旅行社销售其门票。当二者的销售对象相同时,就会发生多渠道冲突。 

二、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的原因分析 

为了能够更加清晰的分析出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的原因,将其分成两大类,即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直接原因是指引起旅游营销渠道冲突的直接因素,即导致冲突的“导火索”。根本原因则是指渠道成员之间冲突的内在原因。 

1.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的直接原因 

(1)价格冲突。旅游产品是一种典型的季节性产品,在淡、旺季,旅游需求差别很大。对于旅游生产企业来说,为了保持其品牌形象,旅游企业希望旅游产品的价格保持相对的稳定。但是旅游中间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在旅游淡季时,大幅度的降低销售的旅游产品价格,这样就引起了价格上的冲突。 

(2)争占同一目标市场的冲突。旅游生产企业在开发同一旅游市场时,会选择几家旅游中间商,这样就形成了几家中间商抢占同一目标市场的局面。特别是面对旅游大客户时,旅游生产企业和各个旅游中间商都希望能够直接为他们服务,形成稳定的联系,此时,冲突形式更为复杂。 

(3)咨询、服务于促销的冲突。旅游产品是以服务为主的无形产品。在销售旅游产品时,要配合很多的旅游服务。旅游生产企业和旅游中间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都希望对方能够投入更多的服务人员,提供更多的旅游服务,这样形成了咨询、服务冲突。在开展促销活动时,也存在有类似的冲突。 

(4)交易或付款方式冲突。旅游生产企业在与旅游中间商进行交易时,生产企业希望中间商在预定旅游客房或门票等产品时,能够支付预付款。而旅游中间商则希望得到从旅游者那里的产品价款之后再向旅游生产企业付款,这样就产生了交易或付款方式冲突。 

(5)分销竞争对手的产品。旅游生产企业为了树立旅游品牌形象,加强与旅游市场的联系,希望旅游分销商能够独家分销自己的旅游产品。而旅游中间商从自身的利益考虑,则是希望更多的分销各个企业的旅游产品,以降低分销风险。这样就形成了分销竞争对手产品的冲突。 

(6)环境因素变化引发的冲突。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大多数的旅游生产企业都利用各种旅游中间商帮助销售自己的旅游产品。互联网出现之后,旅游生产企业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和旅游者联系。而且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对旅游产品经常产生需求的人,是那些对新鲜事物感兴趣的人,而这些人大部分恰好也正是互联网的用户。这样,对于旅游企业来说,直接接洽旅游者变得更加的方便。因此,现在很多的旅游生产企业都纷纷在网上建立旅游产品的直接销售渠道,这样的行为损害了其固有的分销商的利益,因此二者产生冲突。 

以上提到的六种直接原因是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原因的主要表现形式。如果进一步分析这些冲突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即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的根本原因。 

2.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的根本原因 

渠道企业之间的利益差异。以上种种冲突形式之所以会产生,其根本原因就是各个类型的旅游渠道企业都有自己的经营利益,都从自身的利益考虑,希望自己能够获得最大的收益,而不顾其他渠道成员的利益,而产生了冲突。 

(1)渠道企业之间经营目标上的差异。各类型的旅游渠道企业之间经营目标上的差异也是产生渠道冲突的根本原因。比如,旅游生产企业希望树立自身品牌形象,增强渠道的竞争力,因此,希望分销商独家分销自己的产品。而旅游中间商的经营目标是增加企业的分销收入,降低分销风险,因此就要分销多个企业的产品。这种目标上的差异,引起了企业之间的各种矛盾。 

(2)渠道企业之间任务分工的不明确。旅游产品营销渠道成员之间之所以会产生咨询、服务的冲突;促销的冲突;争占同一目标市场的冲突;大客户的冲突等,究其根本原因是渠道成员之间的市场区域划分不明确,各自的分工、责任和权利划分的不明确。 

(3)渠道企业信息不对称,市场知觉的差异。旅游生产企业主要掌握旅游产品开发生产的信息,而旅游销售商则更加了解旅游者的需求信息。由于二者掌握信息的差异,导致二者对市场状况的理解不同。旅游生产企业可能认为某种旅游新产品会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因此,希望旅游分销商积极分销这个产品。但是旅游分销商从目前市场状况出发,认为市场没有发展到那个程度,因此不愿意积极分销,从而引起冲突。 

三、解决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的方法 

1.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上述种种冲突的表现形式都说明了,旅游渠道成员之间的利益不一致是渠道成员之间冲突的最根本原因。因此,为了解决这些冲突,就要在渠道成员之间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用机制促成渠道成员的利益共同化,这是解决冲突的根本出路。 

2.进行渠道企业之间的目标管理 

渠道成员之间的经营目标上的分歧也是导致旅游营销渠道成员之间冲突的根本原因。因此就要在渠道成员之间进行目标管理。目标管理的主要方法就是建立超级目标。一个良好的超级目标应该具有两方面的特点:第一,应该是各个渠道企业为之努力的共同目标;第二,应该是各个渠道企业共同努力的长期目标。满足以上两方面的目标才能够真正地将旅游渠道成员团结在一起,解决矛盾冲突。 

3.细化各个渠道成员的责任和权利。明确渠道成员之间的责任、权利也是解决渠道冲突的一个有效方法。通过明确权利,可以明确不同分销商的市场范围,明确大客户的归属。明确责任则可以明确各个渠道企业在广告、促销、服务等方面的责任,从而解决上述冲突。 

4.加强渠道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进行人员互换 

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渠道企业之间对市场理解的差异,从而引起一些渠道冲突。因此,加强渠道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是解决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冲突的主要方法。而渠道成员之间的交流,一个有效方法就是人员互换,特别是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互换。人员互换让不同企业领导者进入到合作企业中,有利于他们更加理解对方的处境,更容易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因此更有益于彼此交流和解决冲突。 

 

参考文献: 

[1]张琳廖佳丽:渠道冲突的原因与控制[j].商场现代化,2006(9)(中旬刊).pg12-13 

[2]赵西萍:旅游市场营销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pg144,pg208-209 

[3]姚群峰:电信服务营销渠道策略重点探讨——渠道竞合与渠道整合[j].当代通信,2004(24).pg44-46 

[4]付慧珊王丰:营销渠道冲突管理六步法[j].经济与管理,2003(8).pg36-37 

第6篇:时间之旅范文

关键词:旅游流;时间;空间

一、旅游流的概念

传统观点认为,旅游流就是旅游客流。《现代地理学辞典》中说“旅游流是指从客源地到目的地的旅游客流,是单向的。”卢云亭在《现代旅游地理学》中(1988)指出“旅游流仅指旅游客流,大量旅游者离开常住地,到不同的旅游目的地去观光旅游、娱乐消遣,由此构成的具有一定流向和流量特征的游客群体,这种群体即称旅游流。”将流向和流量作为旅游流的两个基本特征。多年的旅游研究中,人们一直用旅游客流来代替旅游流,这种研究没有考虑旅游活动的全过程,割裂了客源地与目的地之间的关联性,也割裂了旅游业的整体性以及与其它行业的关联性,不利于充分发挥旅游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全面带动作用。因此,许多学者对旅游流的内涵进行了深度挖掘。唐顺铁、郭来喜(1998)在旅游流体系研究一文中指出“旅游流是以旅游客流为主体,涵盖旅游信息流、旅游物流和旅游能流的一个复杂的巨系统。”马耀峰、李天顺(1999)在唐顺铁等人的基础上,在中国入境旅游研究中说“旅游客流是主体,资金流、信息流、物质流、能量流和文化流是伴随着旅游客流产生的辅助流。”进一步将资金流和文化流引入到旅游流的子流中。丁正山(2004)在城市旅游流的空间结构与集散研究中将旅游目的地的扩散和聚集现象引入到旅游流中,认为“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使游客在旅游系统内形成集聚与扩散,同时与旅游系统不断进行资金、物质和信息的集聚与扩散的现象成为旅游流。”这一概念强调了旅游流表现为动态的聚集和扩散。

综上所述,旅游流就是旅游客流,但又不仅仅是旅游客流。从狭义上理解旅游流,它就是旅游客流,然而,从广义上讲,旅游流是在旅游客流聚集和扩散的基础上,形成的涵盖信息流、文化流、能量流、资金流和物质流等众多子流的巨大的动态集合。

二、旅游流的特征

1.旅游流是一个动态集合

旅游客流是旅游流的主体,也是基础,但旅游流还涵盖各种随着旅游客流伴生出的子流,这些子流包括信息流、文化流、能量流、资金流和物质流等。旅游流是包括各种流动的大集合。这个集合在不断的变化,呈明显的动态特征。

2.聚集与扩散是旅游流动态变化的主要形式

旅游流呈明显的动态变化,这种变化表现为聚集与扩散两种流动形式。旅游客源地产生旅游客源,旅游客源在客源地与目的地以及不同的目的地之间流动。当某个旅游目的地有强吸引力,能够吸引旅游客源前往旅游,则表现为聚集;反之,当其它旅游目的地具有更强的吸引力,则导致该旅游目的地吸引力减弱,旅游客源受到其它旅游目的地的吸引,离开该目的地,则表现为扩散。聚集和扩散是旅游流的两种变化形式。

3.旅游客流具有流量、流速和流向特征

流量是指一定时期旅游目的地所接待的游客数量,流速指单位时间内所通过的游客数量,流向则是指游客在持续的运动过程中所经过的旅游线路和走向。旅游流的辅助子流也具有流量、流速和流向特征,但统计起来较为困难。

三、旅游流的分类

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旅游流可以划分为多种类型。按照旅游流流量的大小(即旅游流的人数)可以将旅游流划分为超大型、大型、中型、小型甚至微小型。按照旅游流的客源地是否跨越国境,可将旅游流分为国际旅游流、国内旅游流。其中,国际旅游流又可划分为入境旅游流和出境旅游流。根据旅游流聚集或扩散的空间范围,又可以将国内旅游流进一步划分为省际旅游流、省内旅游流、城市旅游流以及景区旅游流。旅游流流量是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十年)旅游目的地接待游客的总量,根据旅游流流量的大小、跨越的区域及其产生的影响力,可以将旅游流划分为一级旅游流、二级旅游流、三级旅游流和四级旅游流等级别,旅游流的流量越大、跨越区域越广将产生越大的影响力,级别也会越高。根据旅游流与旅游目的地的扩散与聚集关系,可以将从旅游客源地或其它目的地流入旅游目的地的旅游流,即聚集流界定为正向流,如入境游;反之,将流出目的地,流入其他目的地或流回客源地的旅游流,即扩散流称为负向流或,如出境游。

四、旅游流的时空分析

旅游流的时空分析是旅游流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目前旅游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旅游城市的旅游流、热点旅游景区的旅游流以及旅游流的空间转移等方面。对旅游流时空演变的过程和规律进行研究,有助于为旅游城市规划、景区开发、市场营销以及提高旅游目的地吸引力、科学决策和运营提供依据。旅游流的时空分析主要体现在时间分析和空间分析两个方面。

1.旅游流的时间分析

旅游流在时间上具有变化性,旅游流的时间分析主要包括旅游流流量随时间的变化规律和旅游流的持续时间。

(1)旅游流流量与时间、季节具有相关关系

一个国家或地区接待的游客总量,即目的地的流量的大小,直接影响游客规模,间接影响信息流、文化流、能量流、资金流和物质流等,进而对经济效应产生影响。对旅游目的地来说,持续、稳定且大规模的旅游流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目的地旅游吸引物的引力大小不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旅游流流量有很大的差异,通常表现为旅游热点地区的流量较大,旅游旺季的流量较高,反之,则旅游流流量较小。同时,旅游目的地所处的发展阶段也会影响旅游流流量的变化。随着时间的推进,旅游目的地会发生初始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甚至死亡期的演变,旅游流的流量也会经历由小及大再变小的发展历程。再者,我国旅游流的流量还受到休假制度的影响,集中表现在周末、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旅游流的流量较大,甚至出现激增。

(2)各旅游目的地旅游流持续的时间也有差异

单位时间内旅游流的持续时间即为流速。旅游流持续的时间短则表明流速小,这说明游客在旅游目的地滞留的时间短,反之,流速越大则说明游客在目的地停留的时间越长。对于旅游目的地来说,流速越大,旅游流产生的子流就越活跃,带来的经济效应也越大。旅游目的地可通过深度挖掘景区景点内涵、开发建设新的景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游客的参与程度等方式改变目的地旅游吸引力的大小,增长游客的滞留时间,进而提高流速,产生正向影响,提高竞争力。

2.旅游流的空间分析

旅游流的聚集和扩散反映出其流向性,聚集是流入,扩散则是流出。旅游流的持续流动,表现为旅游客源地与目的地、旅游目的地与目的地之间的线路走向,众多的线路走向就形成了旅游流的空间分布结构。旅游流的空间结构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在旅游目的地吸引力、旅游客源地经济水平、客源地与目的地之间的空间距离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导致的旅游流的地区分布不均衡。旅游流在空间分布上存在的不均衡现象,使旅游产品的供给、需求产生错位,造成了国家、地区旅游发展的不均衡。我国旅游流的空间分析主要集中在产生旅游收益的国内旅游流和入境旅游流上。

(1)国内旅游流的空间分析

我国的国内旅游流受到旅游目的地吸引力和休假制度的影响。一方面,旅游者愿意选择知名度较高的旅游目的地,特别是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部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等著名旅游景点,成为旅游流的聚集地。另一方面,我国的休假制度限制了旅游者外出旅游的时间,从而决定了选择旅游目的地的距离。在这两种因素的作用下,我国的国内旅游流流向明确,并形成了巨大的地区差异,不仅形成了明显的热、温、冷带的反差,而且加剧了旅游区域间的不均衡现象。

(2)入境旅游流的空间分析

我国的大型中转口岸对入境旅游流的流向和流量起着关键性决定作用,这主要包括北京、上海、广州三个一线城市。入境旅游者首先通过乘坐飞机进入大型中转口岸,然后再向四周的旅游中心城市辐射扩散,如杭州、昆明、桂林、成都等。在中心城市的基础上,入境旅游流转向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旅游中心城市再向旅游热点城市辐射,直至旅游景区景点,呈现出扩散与聚集的双重效用。在此作用下,形成了华北旅游流、东北旅游流、华东旅游流、华中旅游流、华南旅游流、西南旅游流和西北旅游流等七大旅游流。旅游流的空间指向性明显,表现出明显的趋高性和向丰性,这也造成入境旅游流的地域发育不平衡,热点热、冷点冷,部分区域的旅游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五、结束语

旅游流是在旅游客流聚集和扩散的基础上,形成的涵盖信息流、文化流、能量流、资金流和物质流等流动的巨大的动态集合。旅游客流是旅游流的主体,在在流向、流量和流速的基础上,对旅游流进行具体的时间和空间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左大康主编.现代地理学辞典.商务印书馆,1990.

[2]卢云亭.现代旅游地理学.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

[3]唐顺铁,郭来喜.旅游流体系研究.旅游学刊,1998(3).

[4]马耀峰,李天顺.中国入境旅游研究.科学出版社,1999.

[5]丁正山.城市旅游流的空间结构与集散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博士论文).

[6]杨国良.旅游流空间扩散.科学出版社,2008.

[7]马耀峰,李永军.中国入境旅游流的空间分析.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0(9).

[8]章锦河,张捷,李娜等.中国国内旅游流空间场效应分析.地理研究,2005,24(2):293-302.

[9]保继刚,楚义芳.旅游地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第7篇:时间之旅范文

关键词:一小时;旅游圈;近距离

近年来,不断兴起的“城镇周边游”、“一日游”、“自驾游”、“短程自助游”等近距离旅游形式,受到广大旅游者的青睐,简直就是旅游业发展中的“返祖事件”。旅游者的注意力由“核心景点”、“著名景区”、“中心大城市”、“人造景观”等焦点资源逐渐转向“民俗古风”、“乡村农家”、“生态自然”等散点资源,旅游者并不满足于单调的一点一景,一地一游,而是希望遍地是景,沿途观光。这就使得两点一线的旧的旅游规划模式难以满足游客的需求,这也对于近距离旅游资源和近距离旅游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样一种需求和背景下,从沿海城市圈到内陆市县纷纷提出要界定和打造自己的“一小时旅游经济圈”,但“一小时旅游经济圈”的概念及其价值一直没有引起旅游业界的相应重视。本文就将对此现象和概念进行一个理性的梳理。

一.“一小时旅游经济圈”概念的来源

(一)小时旅游圈

所谓“小时旅游圈”,就是以一个城市为中心,结合周边的一两个城市组合成一个旅游产品,而且互相之间的车程只需1小时到3小时不等,让游客在一个周末就可进行一次完整的旅游[1]。

(二)一小时经济圈

一小时经济圈是重庆市2006—2007提出的重要的城市经济发展理念和政策,具体含义是以重庆市主城为核心、1小时车程为半径的范围内,打造一个具有明显聚集效应、规模经济和竞争优势的城市群。

(三)一小时都市圈

一小时都市圈是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分布比较密集的地区为了实现圈内各种资源的共享,而以某一个城市为中心,一小时车程所能到达的区域。

以上几个相近概念的提出,散见于一般的新闻报道和报刊杂志中,从对概念用语及逻辑结构的分析可以发现这几个定义都缺乏精密性,或者说缺乏理论意义的探究,但是却给我们提出和界定一小时旅游经济圈的概念提供了参考。

二.一小时旅游经济圈概念的多角度考察

(一)一小时旅游经济圈概念之“旅游圈”

旅游圈是为了获得最佳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以旅游资源为核心组成的具有一定地理范围的协作区域,是一定区域内各种旅游经济要素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区域空间组织形式[2]。根据这种即成的旅游圈概念,旅游圈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区域,有着相对复杂的经济、社会功能,被赋予了超越了旅游学价值的意义。

旅游圈是一个旅游地区位概念,也可以称作旅游区,是旅游者对居住地外的旅游和休闲活动进行的空间选择,它是通过与客源地和周边旅游目的地的空间联系以及交通的可达性来体现。一个旅游区的选择和区划就是要通过对资源区位、客源区位和交通区位三个方面的考察,来确定一个旅游区是否有存在的价值,其根本目的是,通过地域定位、定性、定量、定界等一系列手段,来协调旅游者、旅游地、旅游企事业三者对旅游地域范围的不同要求之间的矛盾,为旅游系统的健康运行划定一个合理的地域范围或地域系统。同理,一小时旅游经济圈就是用时间来界定旅游者对居住地外的旅游和休闲活动进行空间选择范围。

(二)一小时旅游经济圈概念之“一小时”

要确定一小时旅游经济圈的真正内涵,最最核心的问题是如何给“一小时”以适当的定位,这是一小时旅游经济圈概念生成的理论关节点,下面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来进行界定。

首先,作为以时间来定量的一小时旅游经济圈我们必须先从交通区位方面进行考察和界定,才能认识到它存在的时空范畴和形象定位。所谓交通区位既旅游地的可进入性问题,指各种交通方式在空间上的组合关系[3]。交通区位的质量在提升现代旅游地竞争力的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当前的旅游大环境下,“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快节奏、高效率、短假期、重压力之下的现代人,并不想在旅游的路途中浪费太多的时间,这也是全国各大景区争相提升自己的交通区位质量的重要原因,也是一小时旅游经济圈受到游客青睐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小时是一个时间概念,它在一小时旅游或是在一小时旅游经济圈中起着定位空间的作用,不同的旅行方式和交通方式都会有不同的空间区域。但一小时更重要的作用是一种心理概念,每个旅游者都希望自己的旅途花费的时间是短暂的,交通是快捷的,尽量缩短交通距离,而一小时正是给予旅游者这样一种强烈的心理暗示,只需要一个小时你就到达的目的地,剩余的时间都是你尽情享受的时间了。当然,如果用飞机一小时的飞行里程来定量一小时旅游经济圈,那是没有现实意义的。根据现在人们最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和当前旅游者进行近距离旅游普遍采用的方式来看,最合理的定量方式应该是以旅行者居住地的城镇中心区为圆点,私家汽车的一小时行驶里程(世界各国对此类汽车限速标准在88—130公里之间)为半径上限,这样一个环形旅游区域,才是我们一小时旅游经济圈的概念生成的空间范畴和形象定位。

其次,从客源区位方面来考察,我们会进一步认识到“一小时旅游经济圈”存在的经济价值。所谓客源区位是指旅游目的地相对其他地区居民出游能力的空间关系[4]。出游能力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自然、历史、文化、经济等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特定区域出游人数的比例及出游距离、时间和消费水平。一般而言,现实的出游能力有两个方面构成:一是居民的出游意愿;二是居民的支付能力。而后者是出游能力的决定性因素,近年来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出游人数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大城市出游人数明显高于中小城市,就是明证。此外,旅游业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具有随距离衰减的规律,特定旅游地所吸引的客源有一定的范围界限。有研究成果表明,中国城市居民出游和休闲活动有80%集中在距城市500公里的范围内[5]。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很多的大中型城市不仅在规划发展自己的“一小时经济圈”,还在编制自己的“一小时旅游经济圈”规划的原因吧。

再次,从资源区位方面考察,我们会认识到一小时旅游经济圈存在的旅游资源依托和优势所在。所谓资源区位指特定区域内某旅游地的旅游资源在空间位置上与该区域其他旅游资源的组合关系,亦即旅游资源在各自竞争中的比较优势[6]。旅游资源的区位优势是建立在“吃、住、行、游、购、娱”这旅游六要素的基础之上的,而无论是从这六要素的顺序关联,还是主次关联上讲,吃、住、行的作用都是举足轻重的,游是旅游的核心内容,购的地位则并不显得那么不可或缺,娱的作用现在有了很大的提升。游的目的很多,旅游者一般把观光作为它最原始的目的,但旅游者也可以是只为了吃,为了购,为了娱,甚至为了住,为了行而去游。如果说传统的长距离旅游以观光、购物为目的居多,如长途跋涉到风景名胜地览胜,带足现金到购物天堂购物等等,那么近距离旅游就是以吃、娱、行为目的居多,从市中心到郊区去吃一餐绿色、美味又廉价的农家饭;到山青水秀、空气清新、景色怡人的乡村住上两天换换环境和心情;骑车或步行向郊区进发锻炼锻炼身体,体验体验行走的快乐等等。

(三)一小时旅游经济圈概念之一小时旅游

根据一小时旅游经济圈在交通区位中的定量分析,即在一般的城镇核心区周边100公里的范围内,它有没有旅游资源?有多少旅游资源?旅游资源的竞争力在哪里呢?所有的旅游资源是否都能成为旅游目的地呢?在这里首先我们要明确旅游和旅游资源的含义,国际通行的旅游定义是“以消遣、公务、朝觐等为目的到惯常环境之外的地方旅行,时间在十二个月之内的游客的活动”。甘枝茂、马耀峰则把旅游资源定义为“凡能够吸引旅游者产生旅游动机,并可能被利用来开展旅游活动的自然、人文客体或其他因素,都可称为旅游资源”。在国际通行的旅游定义认为只要是“惯常环境之外的地方”都可以成为游客的旅游目的地;甘枝茂、马耀峰的宏观而又开放的旅游资源定义这两者都对我们发掘一小时旅游经济圈中的资源区位优势提供了广阔的理论外延。因为“惯常环境之外的地方”和“能够吸引旅游者产生旅游动机”的地方都是无处不在的,假以大中型城市核心区为起点,以100公里为半径向外扩展,我们可以发现多少“惯常环境之外的地方”和“能够吸引旅游者产生旅游动机”的地方呢?在一小时旅游经济圈内,旅游资源可能是丰富的,旅游资源的区位优势也是相当明显的。

众所周知,旅游的定义必须包含三个方面的因素:出游的目的;旅行的距离和逗留的时间。传统旅游的概念是建立在旅游出行目的的基础上的,如李天元关于旅游的定义“是非定居者出于和平目的旅行和逗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而国际通行的旅游定义是“以消遣、公务、朝觐等为目的到惯常环境之外的地方旅行,时间在十二个月之内的游客的活动”。根据这两种旅游概念,我们可以一小时旅游首先是一种旅游现象,而且是有着很大的存在和延伸空间的旅游现象,但核心的界定是可进入的时间和过程只需要小于或等于一个小时。所以无论是那种旅游者,都可能是一小时旅游的实施者和享受者,一小时旅游更多的是强调交通耗时而不是旅游时间的限制。

三.一小时旅游经济圈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综上所述,一小时旅游经济圈的概念就比较明确了,是旅游者对居住地外的旅游和休闲活动进行空间选择的范围是乘座或使用一般交通工具一小时之内就能达到的环状区域,一般不超过周边100—150公里的范围。

作为旅游形象定位它是一种常态旅游,讲究日常性、高频性,还要能够保持一定的规模,控制经济型的消费。

作为旅游形式,它还是一种相对比较随机的、无序的、散漫的旅游,不需要太强的计划性的旅游形式;它是旅游者可以用的最灵活的方式,即以最放松的心情,最节省的花费得到和其他任何旅游形式同样的享受和满足。

作为旅游区域规划,它是圈层布局、网状通达、遍地是景点、点点可游憩。它不需要特别科学严谨的模式,往往是既有资源的随机组合,又有产品在一般意义上的推介。它可以有着相同的规划特色,也可以出奇制胜。

作为旅游目的地,它是一种区域性的、旅游资源较为密集的、近距离的旅游目的地。它还是日常旅游、周末游、自驾游等常态旅游模式的首选目的地,旅游者只要高兴哪里都可能是旅游者的目的地。它的口号是“白天在城里上班,傍晚在农家吃饭”,“生活因一小时而改变”等。

此外,特别要强调的是这个概念中有几方面的不确定性,一是旅游者的范畴没有明确的界限,可能超过24小时也可能不超过24小时;二是居住地的界定也有变化,不一定是家庭居住地,也可能是住宾馆、借宿、野营等方式的居住地;三是交通工具的不确定,在现阶段是除去飞机之外的其他交通工具,也可以步行;四是目的地区域的不确定,除了地域上的布局,还有心理上的期许。

参考文献:

[1]刘永刚:《充分利用旅游资源“小时旅游圈”圈进城间游》,记者中国消费者报,2004年/08月/27日/第A08版/。

[2]刘红梅:《旅游圈理论在湖南西部地区旅游开发中的应用》,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总第143期)2006年第6期 。

第8篇:时间之旅范文

关键词:旅游者;旅游合同;权利义务……

一、何谓“旅游合同”

在学界对旅游合同一般认为可分为广义和狭义。在此方面台湾地区的学者有较多研究,曾隆兴认为“按所谓旅游契约有广狭两义。狭义旅游契约,仅指旅客与旅行业所订旅行及游览契约而言。广义旅游契约则包括狭义旅游契约及旅客运送契约、旅店住宿契约在内。”  ;孙森焱认为“旅游合同(Reisevertrag)是指旅游营业人为旅客规划旅程,预订膳宿、交通工具,指派领队带领旅客游览并随团服务,旅客支付报酬的合同”  ;林诚二则认为旅游契约为“称旅游者,谓当事人约定,由旅游营业人为旅客提供旅游服务,而由旅客给付旅游费用之契约。”  从各学者所下定义,不难看出后二者均采用了狭义说,而这也正是为各国立法所广泛采纳的。如德国民法典第651a条第1项的规定“根据旅游合同,旅游举办人负有向旅客提供全部旅游给付(旅游)的义务。旅客负有向旅游举办人支付约定的旅游费的义务。”我国合同法征求意见稿第325条“旅游合同是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旅游人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  日本新旅游法中称旅游合同为“旅行业约款”,指旅行社与参加包价旅游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办理旅游业务的合同。  1970年布鲁塞尔旅游国际公约(即ICTC)第1条规定“旅游合同包括有组织的旅游合同或中间人承办的旅游合同。”  

综上,笔者在文中所述的旅游合同也将采狭义说,即旅游合同为由旅游组织者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旅游者向其旅游组织者支付相应旅游费用的合同。

二、旅游者的义务

(一)费用给付义务

这是旅游者的主要义务,至于旅游费用的种类、数额及给付时间,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台湾地区的学者林诚二认为旅游费用应包括“代办交通、膳宿、导游等必要费用(如代办出台手续费、交通运输费、餐饮费、住宿费、游览费用、接送费及行李费)以及税捐、旅游营业人应收之报酬以及合理之利润。”  前南斯拉夫的《旅行组织合同》中规定“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最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如未规定期限,旅客应按习惯做法至迟在交给旅行文件之日向旅行组织者付清旅费。”  在现今实务操作中旅行社一般以缔约时预付为基本原则,也就是当旅游者在旅游前交付费用后,他们就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了。

(二)附随义务

依照诚信原则和旅游合同的特点,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负有一定的附随义务,也可称为“旅客之从给付义务。”  如旅游者有义务及时提交旅游所需相关文件,协助导游安全有序地进行旅游,遵守时间和安全上的约定等。台湾地区民法典第514–3条第1项规定“旅游需旅客之行为始能完成,而旅客不为其行为者,旅游营业人得定相当期限,催告旅客为之。”而前南斯拉夫的《旅行组织合同》中的规定更严格、更详细,其要求旅客把组织旅行所必需的全部真实完整的文件,特别是把购买车、船、机票、预订旅馆所必需的个人证件和其他证体以及出入国境所必需的证件交给旅行组织者。且旅客应注意使本人以及证件和行李符合有关边境、海关、货币和检疫的规定以及其他行政性规定所确定的条件。  

三、旅游者的权利

(一)变更权

即旅游者可以变更旅游合同,由第三人代为参加旅游,当然这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在各国或地区的立法上主要有:台湾地区民法典第514–4条规定“旅游开始前,旅客得变更由第三人参加旅游。旅游营业人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第三人依前项规定为旅客时,如因而增加费用,旅游营业人得请求其给付。如减少费用,旅客不得请求退还。”德国民法典第651b条规定“(1)在旅游开始前,旅客可以要求由第三人顶替他参加到旅游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中。如果该第三人不具备旅游的特别要求或者其参加旅游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行政机关命令,旅游举办人可以对第三人的参加提出异议。(2)第三人参加到合同中的,该第三人与游客作为连带债务人就旅游费以及因第三人参加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对旅游举办人负责。”笔者认为,此权的设立有利于保护旅游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而不仅是旅游者的。因为旅游合同从订立到履行之间可能有一定期间,在此期间若出现了旅游者事先所无法预料到的情况,如突发疾病、单位有应急任务等,一谓强调其必须亲身履行合同,势必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在一定的条件限制下,允许旅游者将合同变更给第三人,能使合同得以继续履行,更使旅游组织者能够获得预期的利润,而无需让双方当事人进入复杂烦人的返还价金、赔偿损失的过程。

(二)解除权

第一,任意解除权。在旅游开始前应当承认旅游者可以任意解除旅游合同,允许其在旅游合同签订后、旅游开始前甚至旅游开始后,均可随时解除合同,且此解除也无须提出正当理由。但应对由此给旅游组织者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如台湾地区民法典第514–9条规定“旅游未完成前,旅客得随时终止合同。但应赔偿旅游营业人因合同终止而生之损害。”

第二,旅游开始前旅行社变更预订的旅程,或提供的给付有瑕疵,且事后拒绝补正的,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如台湾地区民法典第514–9条第1项规定“旅游服务不具备前条之价值或品质者,旅客得请求旅游营业人改善之。旅游营业人不为改善或不能改善时,旅客得请求减少费用。其有难以达预期目的之情形者,并得终止合同。”

第三,旅游者因不可归责于己的事由致不能参加旅游时,可解除合同。如德国民法典第651e条第1项规定“旅游因存在有第651c条所列举种类的瑕疵而明显受损害的,旅客可以对合同发出预告解约通知。旅客因此种瑕疵出于重要的、旅游举办人知情的原因而不能期望旅游的,亦同。”

第四,旅游组织者因天灾、动乱、交通堵塞或政府命令等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不能给付时,可以解除合同。如德国民法典第651j条第1项规定“旅游因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而明显受到妨碍、危害或者损害的,旅游举办人和旅客均可以根据上述规定的标准对合同发出预告解约通知。”

(三)相关损害的求偿权

损害赔偿在各类消费合同中均是作为一种最基本的补救措施,故求偿权无疑也是旅游者不可或缺的基本权利。基于旅游合同所产生的求偿权大致可分为:

第一,物质损害求偿权:主要针对旅游者在旅游中所携带的财物的损失。这类损害在旅游活动中时有发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971–1995)》导游服务质量  Quality  of  tour-guide  service  [标准的附录]若干问题处理原则3的规定“当旅游者的行李丢失或损坏时,导游人员应详细了解丢失或损坏情况,积极协助查找责任者。当难以找出责任者时,导游人员应尽量协助当事人开具有关证明,以便向投保公司索赔,并视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人身损害求偿权:在旅游活动中存在着发生人身伤害的可能性。一旦人身伤害发生后,旅游者应有权向旅游组织者主张权利。笔者认为虽然现今都要求在旅游开始前旅行社必须为每位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综合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旅游者的上述两种权利,也减少了旅行社相应的风险,但它无形中也为旅行社推诿责任提供了借口。故出于保护弱者的角度,应对其有所限制,当因旅游组织者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上述两种损害时,旅游者可以直接向旅游组织者求偿;当然其的保险权益也应同时转归旅游组织者,这既避免了旅游者在保险索赔时可能遇到的不便,也能使旅游组织者的风险不致过高,同时增强其的服务和防范意识。

第三,基于连带责任的求偿权:旅游组织者应对由其选派的导游、领队、司机等相关辅助人员的行为所造成的旅游者的人身、财产损害承担连带责任。旅游者应有权对此类损害提出求偿权要求。如林诚二就认为台湾地区民法典第514–7条第2项所规定的“可归责于旅游营业人之事由”,应包括因旅游营业人之履行辅助人故意或过失所致之情形在内。  笔者赞同其观点,因为在旅游合同中,旅游组织者既然享有选用旅游服务的相关辅助人的权利,就应承担因其选用不当所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否则作为间接给付性很强的旅游服务,无疑将为旅游组织者逃避责任提供诸多托辞。

第四,精神损害求偿权:旅游是一种以精神产品为主的消费行为,旅游过程中金钱与物的交换只是实现这种精神消费的手段而已。因此,旅游合同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定会造成旅客精神健康权利的损害。  ICTC对此也予以支持,在其第13条规定,旅游组织者应对因其不履行行为而给旅行者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在其第2项中具体规定了旅客受到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及其他损害的受偿限额。  但我国的民法通则乃至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均未提及关于违约责任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这实际上是继承了大陆法系的传统理论,其认为因债务不履行只能产生财产上损害赔偿之债额,而不发生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只有在因侵权行为造成人格权之损害时,才发生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也一般对因合同不履行而引起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不予认可,如冯建良诉上海中旅假日旅行社合同案  等。笔者认为,对于那些未造成人格权损害的违约行为中的某些特殊个案也应给予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这可视为精神损害赔偿原则的某种例外。因为旅游合同有其特殊性,正如俞宏雷所述其消费的是种精神产品,合同的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势必会对旅游者造成精神上的阻滞,带来某种程度的精神损害,如旅游者想通过旅游带来愉悦的目的没有实现,这实质上导致其订约的目的没有实现。当然,在赋予旅游者此种精神损害求偿权的同时,也应防止其滥用权利,如在旅行社无重大过失或故意的情况下不应支持等,以保障旅游组织者的利益。

第五,时间浪费求偿权:这是由于旅游合同的独特性所派生的一项旅游者较为独特的权利,因时间之经过而产生损害赔偿之债。典型的立法例有:德国民法典第651f条第2项规定“旅游无法进行或者明显受损害时,旅客也可以因无益地使用休假时间而要求以金钱作为适当赔偿。”;台湾地区民法典第514–8条规定“因可归责于旅游营业人之事由,致旅游未依约定之旅程进行者,旅客就其时间之浪费,得按日请求赔偿相当之金额。但其每日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旅游营业人所收旅游费用总额每日平均之数额。”除上述立法例外,其他各国鲜有立法,我国对此也未有任何规定。笔者认为,旅游活动多有较强的时间性,且行程安排在旅游合同上已明确,多数旅游者都会依此作出相应的时间安排。一旦旅程因旅游组织者的原因而造成延误,无疑会造成旅游者在时间上不必要的浪费。而在现今高节奏的社会生活中,时间的浪费已经超过了时间经过的本来意义而具有了一定的财产价值。故此权的设立有其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它会促使旅游组织者更加注意旅程安排,更好地履行旅游合同。台湾地区的立法例有很好的借鉴价值,既保护了旅游者,又防止了旅游组织者过大的风险。1、曾隆兴:《现代非典型契约论》,台湾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88年1月(修订三版)

2、孙森焱:《旅游契约之研究》,载《东吴大学法律学报》第十一卷第一期

3、林诚二:《论旅游契约之法律关系》,载《民法七十年之回顾与展望纪念论文集(一):总则·债篇》,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版

4、郑冲、贾红梅:《德国民法典(修订本)》,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4月版

5、张嵩、宋会勇:《试论旅游合同立法》,载《法学》1998年第4期

6、徐跃:《日本的“新旅游法”及其思考》,载《旅游学刊》1997年第1期

7、宁红丽:《旅游合同研究》,载《民商法论丛》2002年第1号(总第22卷)

8、林瑞珠:《旅游契约既定型化之研究》,中兴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1995年6月

9、[南]维科斯拉夫·什米德:《南斯拉夫法律中的旅游合同》,载《法学译丛》1982年第5期

10、谭甄、董伟:《旅游、演员、广告、搬家、保安等无名合同实务操作指南》,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1月版

第9篇:时间之旅范文

所谓旅游产品是指旅游经营者在旅游市场上销售的各种物质产品和活劳动提供的各种服务的总和。它以旅游线路为主,可以综合的满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食、住、行、游、娱、购等多方面的需求。与一般的物质产品一样,旅游产品在市场中销售,也需要有相应的营销渠道加以配合。旅游产品的营销渠道是指旅游产品从旅游生产者向旅游消费者转移过程中经过的一切取得旅游产品的使用权或协助使用权转移的中介组织和个人。因为旅游产品营销渠道是由各个独立的旅游中介组织和机构组成,他们的经营目标不同,追求利益差异,因此,在合作过程中难免出现冲突。旅游产品营销渠道的冲突即指渠道中的一个企业认为另一个企业的活动防碍或阻止了其目标的实现,因此二者发生矛盾。适度的渠道冲突是一种积极的力量,而过渡的渠道冲突则会影响整个渠道系统的和谐发展。

旅游产品营销渠道的冲突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水平渠道冲突

指同一渠道模式中,同一层次的旅游中间商之间的冲突。例如,某一地区经营A企业旅游产品的中间商,认为同一地区经营A企业旅游产品的另一家中间商在定价、促销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过于进取,抢了他们的生意。

2.垂直渠道冲突

指同一渠道中不同层次企业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较之水平渠道冲突更常见。例如,某些旅游批发商可能会抱怨旅游生产企业在产品价格方面控制太紧,留给自己的利润空间太小;或旅游零售商对旅游批发商或生产企业也存在类似不满。

3.多渠道冲突

又称交叉冲突,是指旅游生产企业建立多个营销渠道后,不同渠道形式的成员之间的冲突。例如,某旅游景区既向旅游者直接销售旅游门票,同时又请旅行社销售其门票。当二者的销售对象相同时,就会发生多渠道冲突。

二、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的原因分析

为了能够更加清晰的分析出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的原因,将其分成两大类,即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直接原因是指引起旅游营销渠道冲突的直接因素,即导致冲突的“导火索”。根本原因则是指渠道成员之间冲突的内在原因。

1.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的直接原因

(1)价格冲突。旅游产品是一种典型的季节性产品,在淡、旺季,旅游需求差别很大。对于旅游生产企业来说,为了保持其品牌形象,旅游企业希望旅游产品的价格保持相对的稳定。但是旅游中间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在旅游淡季时,大幅度的降低销售的旅游产品价格,这样就引起了价格上的冲突。

(2)争占同一目标市场的冲突。旅游生产企业在开发同一旅游市场时,会选择几家旅游中间商,这样就形成了几家中间商抢占同一目标市场的局面。特别是面对旅游大客户时,旅游生产企业和各个旅游中间商都希望能够直接为他们服务,形成稳定的联系,此时,冲突形式更为复杂。

(3)咨询、服务于促销的冲突。旅游产品是以服务为主的无形产品。在销售旅游产品时,要配合很多的旅游服务。旅游生产企业和旅游中间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都希望对方能够投入更多的服务人员,提供更多的旅游服务,这样形成了咨询、服务冲突。在开展促销活动时,也存在有类似的冲突。

(4)交易或付款方式冲突。旅游生产企业在与旅游中间商进行交易时,生产企业希望中间商在预定旅游客房或门票等产品时,能够支付预付款。而旅游中间商则希望得到从旅游者那里的产品价款之后再向旅游生产企业付款,这样就产生了交易或付款方式冲突。

(5)分销竞争对手的产品。旅游生产企业为了树立旅游品牌形象,加强与旅游市场的联系,希望旅游分销商能够独家分销自己的旅游产品。而旅游中间商从自身的利益考虑,则是希望更多的分销各个企业的旅游产品,以降低分销风险。这样就形成了分销竞争对手产品的冲突。

(6)环境因素变化引发的冲突。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大多数的旅游生产企业都利用各种旅游中间商帮助销售自己的旅游产品。互联网出现之后,旅游生产企业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和旅游者联系。而且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对旅游产品经常产生需求的人,是那些对新鲜事物感兴趣的人,而这些人大部分恰好也正是互联网的用户。这样,对于旅游企业来说,直接接洽旅游者变得更加的方便。因此,现在很多的旅游生产企业都纷纷在网上建立旅游产品的直接销售渠道,这样的行为损害了其固有的分销商的利益,因此二者产生冲突。

以上提到的六种直接原因是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原因的主要表现形式。如果进一步分析这些冲突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即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的根本原因。

2.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的根本原因

渠道企业之间的利益差异。以上种种冲突形式之所以会产生,其根本原因就是各个类型的旅游渠道企业都有自己的经营利益,都从自身的利益考虑,希望自己能够获得最大的收益,而不顾其他渠道成员的利益,而产生了冲突。

(1)渠道企业之间经营目标上的差异。各类型的旅游渠道企业之间经营目标上的差异也是产生渠道冲突的根本原因。比如,旅游生产企业希望树立自身品牌形象,增强渠道的竞争力,因此,希望分销商独家分销自己的产品。而旅游中间商的经营目标是增加企业的分销收入,降低分销风险,因此就要分销多个企业的产品。这种目标上的差异,引起了企业之间的各种矛盾。

(2)渠道企业之间任务分工的不明确。旅游产品营销渠道成员之间之所以会产生咨询、服务的冲突;促销的冲突;争占同一目标市场的冲突;大客户的冲突等,究其根本原因是渠道成员之间的市场区域划分不明确,各自的分工、责任和权利划分的不明确。

(3)渠道企业信息不对称,市场知觉的差异。旅游生产企业主要掌握旅游产品开发生产的信息,而旅游销售商则更加了解旅游者的需求信息。由于二者掌握信息的差异,导致二者对市场状况的理解不同。旅游生产企业可能认为某种旅游新产品会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因此,希望旅游分销商积极分销这个产品。但是旅游分销商从目前市场状况出发,认为市场没有发展到那个程度,因此不愿意积极分销,从而引起冲突。

三、解决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冲突的方法

1.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上述种种冲突的表现形式都说明了,旅游渠道成员之间的利益不一致是渠道成员之间冲突的最根本原因。因此,为了解决这些冲突,就要在渠道成员之间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用机制促成渠道成员的利益共同化,这是解决冲突的根本出路。

2.进行渠道企业之间的目标管理

渠道成员之间的经营目标上的分歧也是导致旅游营销渠道成员之间冲突的根本原因。因此就要在渠道成员之间进行目标管理。目标管理的主要方法就是建立超级目标。一个良好的超级目标应该具有两方面的特点:第一,应该是各个渠道企业为之努力的共同目标;第二,应该是各个渠道企业共同努力的长期目标。满足以上两方面的目标才能够真正地将旅游渠道成员团结在一起,解决矛盾冲突。

3.细化各个渠道成员的责任和权利。明确渠道成员之间的责任、权利也是解决渠道冲突的一个有效方法。通过明确权利,可以明确不同分销商的市场范围,明确大客户的归属。明确责任则可以明确各个渠道企业在广告、促销、服务等方面的责任,从而解决上述冲突。新晨

4.加强渠道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进行人员互换

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渠道企业之间对市场理解的差异,从而引起一些渠道冲突。因此,加强渠道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是解决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冲突的主要方法。而渠道成员之间的交流,一个有效方法就是人员互换,特别是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互换。人员互换让不同企业领导者进入到合作企业中,有利于他们更加理解对方的处境,更容易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因此更有益于彼此交流和解决冲突。

参考文献:

[1]张琳廖佳丽:渠道冲突的原因与控制[J].商场现代化,2006(9)(中旬刊).pg12-13

[2]赵西萍:旅游市场营销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pg144,pg208-209

[3]姚群峰:电信服务营销渠道策略重点探讨——渠道竞合与渠道整合[J].当代通信,2004(24).pg44-46

[4]付慧珊王丰:营销渠道冲突管理六步法[J].经济与管理,2003(8).pg36-37

相关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