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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县自查报告精选(九篇)

依法治县自查报告

第1篇:依法治县自查报告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DD女”为你整理了这篇行政审批局依法治县和法制政府建设的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行政审批局依法治县和法制政府建设的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县行政审批局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政务服务,大力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为推动富丽安康新南江建设提供优质的政务环境保障。现将2019年度依法治县和法制政府建设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部署

(一)领导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县行政审批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依法治理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领导组织保障。一是调整单位推进全面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任组长,亲自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解决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落实其他领导“一岗双责”,把中心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评、同奖惩。二是设立推进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落实一名兼职工作人员。三是逗硬年度检查和工作考评,将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纳入个人年度目标考核,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

(二)建立完善制度。根据县2019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目标责任及工作任务,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规范行为。一是制定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县2019年工作要点》《2019年会前学法工作计划》《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学法用法的紧迫感和推动法治建设责任感。二是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会议、微博等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对我办财务收支、重大决策、规范性制度文件等全面公示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强化学习,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一)认真学法。把党的政治理论、各级会议精神以及相关政策法规、七五普法等纳入全体领导干部推进依法治县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集中学法、会前学法、网络学法和个人自学。全年会前学法12次、观看《蒙尘的初心》等专题片,增强了大家法治意识,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政务服务管理能力。

(二)法治进基层。一是通过会议、宣传专栏、展板等形式加强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宣传。在帮扶村重点宣传了“七五”普法、党的报告、扶贫政策以及省、市、县推进依法治县相关会议精神和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等,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提高法制意识。二是通过农民夜校、群众会、党员会等进行法治宣讲,发放扶贫政策宣传资料300余份、政策明白卡700多张,培养了一批法律明白人,化解矛盾纠纷10件次。

三、抓住重点,依法监管政务服务

(一)牵头推进“放管服”各项改革情况。充分发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制发《南江县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南江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牵头工作职责任务,督促各相关部门扎实开展2019年“放管服”改革对接工作,确保全县“放”的效果持续显现、“管”的制度不断健全、“服”的体系更加完善。

(二)牵头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创建情况。一是制定创建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扎实履行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牵头责任,印发《南江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关于推动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的通知》,对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条69项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表,并对工作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按期验收销号,确保创建顺利推动。二是全面清理中介服务事项,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经清理审核,南江县2019年共保留政务服务相关中介服务事项38项,涉及政务服务事项31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行政征收1项)。三是持续深化“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政务服务改革。经清理,县级25个行权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主项279项,办理小项539项,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539项、“全程网办”事项447项、“马上办”事项512项、“网上办”事项539项、“一次办”事项539项、“就近办”事项357项。带有审批性质非涉密的行政确认事项主项54项,办理小项57项,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57项、“全程网办”事项49项、“马上办”事项54项、“网上办”事项57项、“一次办”事项57项、“就近办”事项57项。带有审批性质非涉密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主项12项,办理小项12项,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12项、“全程网办”事项10项、“马上办”事项10项、“网上办”事项12项、“一次办”事项12项、“就近办”事项12项。带有审批性质非涉密的公共服务事项主项5项,办理小项9项,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9项、“全程网办”事项5项、“马上办”事项9项、“网上办”事项9项、“一次办”事项9项、“就近办”事项9项。四是协调配合,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全面推行企业设立登记“012”提速计划,实施简易注销登记。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实行联合审查、一次性告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减至1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减至1个工作日。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开通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将不动产抵押登记、转移登记业务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异议登记现场办结。强化要素保障和跟踪服务,坚持党政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坚持每季度举行“政银企”对接会,搭建融资对接平台。积极推广电子发票,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今年以来,新增市场主体1314户,其中新增登记企业219户。

(三)改进公共服务,便利群众办事创业。纵深推进“三办”改革,将电子政务外网、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延伸到乡镇。全面压缩行政审批事项,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为全市中介服务平台上线运行打下坚实基础;公布《南江县县级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县级18个部门(单位)增加公共服务事项51项、减少公共服务事项69项,共保留公共服务事项149项;公布《南江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修订本)》,县级28个行权部门(单位)共有行权事项5586项,其中行政许可279项、行政处罚4482项、行政强制172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征收23项、行政确认71项、行政检查270项、行政奖励103项、其他行政权力173项,确保实现“一切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第2篇:依法治县自查报告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管治超限超载有关司法、法律性文件为根据,具体贯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治超工作大会精神,依照坚持县政府主导、部分联动,坚持依法治超,坚持路面法律与源头管治偏重,坚持责任倒查、严正工作规律,坚持言论指导营建治超优越气氛,坚持健全治超长效机制的准则,进一步加大超限超载车辆管治力度,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的

(一)全县车辆超限超载率不超越3%,保证不进入全省治超工作评选后十名。

(二)全县境内无车货总重超越55吨和超限100%的砂石料、煤炭、钢材等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三)严厉打击“车托”、“卖标”和暴力抗法、闯关、要挟治超法律人员等违法行为,使全县治超情况获得具体净化。

(四)路面治超结合法律机制和装载源头治理部分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五)县域内原资料产地、集散地和大型矿山企业等基本做到不超限超载装载。

三、工作职责

(一)县交通运输局

1、负责横口检测站和小作暂时检测站及活动检测站治超设备的建设、治理,要保证24小时上岗执勤,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

2、负责对在路面法律中发现的非标车辆,依法进行处分,并将有关状况抄告其监管部分;

3、负责治超检测站点及治超信息监控收集系统的建设、运营和治理;

4、负责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治理规则》,对明知驾驶严厉超限超载车辆且没有进行卸载的驾驶人员,撤消驾驶员从业资历证;

5、负责向县政府公示的重点货运源头派驻运管人员,对普通货运源头执行活动巡查,避免车辆超限超载装载;

6、负责监督、督导货运源头严厉执行《省管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则》,对违背《治超规则》的行为,属于本部分职责范围的,依法予以处分,属于其它部分的,实时抄告;

7、负责坚持货运源头、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和档案,制订从业人员的记分扣分准则并施行;

8、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后果反应抄告部分;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县公安局

1、负责阻拦不合法超限超载车辆并指导其进入治超检测点检测并维护交通次序,要保证每个治超站点每班必需有2名交警上岗执勤;

2、对活动巡查路段不具有卸载场地和称重前提的,要将疑似不合法超限超载车辆指导至邻近的检测站或具有称重设备的场地进行检测;

3、负责依照【】30号文件要求,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严厉执行扣分记分准则;

4、负责增强对陉山大路、河畔路、建设路等县城首要路段的交通监管,杜绝超限超载车辆穿越县城。

5、负责维护治超检测站点工作安全,每个治超站点派驻2名治安民警。对治超检测站点传递的带车闯关、成心泊车拒检、上路停驶梗塞交通等阻碍执行公事的不合法行为,要实时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县发改局

1、每月月底将本部分答应的货运源头报县治超办。

2、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后果反应抄告部分。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县物价局

1、会同有关部分研讨、制订与治超相关的收费政策。

2、制订超限超载车辆货品卸载、保管等收费规范并监督执行。

3、会同有关部分对治超时期价钱变化状况进行汇集、整治和分析。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县工商局

1、依法对公路沿线煤场、国场、石料场、石灰场、渣土场注册注销,会同有关部分依法取缔公路沿线的不合法煤场、国场、石料场、渣土场;

2、共同有关部分查处不合法拼装、改装及不合法生意汽车行为,依法取缔不合法拼装、改装企业;

3、向县治超办供应本部分处理的无前置行政答应的货运源头名单;

4、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后果反应抄告部分;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县质监局

1、对治超检测设备实时施行计量检定;

2、检查从事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场合及规范执行状况。查处不符合立案规范的汽车生产、改装企业及其产物,杜绝无标生产行为;

3、责令货运车辆生产、改装企业召回虚伪标定的货运车辆;

4、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后果反应抄告部分;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县安监局

1、增强风险化学品生产运营单位安全监管,严禁违背规则为无风险化学品运输天资的车辆装载、配载货品。

2、会同有关部分,对车辆超限超载招致的桥梁坍塌、严重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进行查询处置;

3、每月月底将本部分答应的货运源头报县治超办;

4、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后果反应抄告部分;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县水务局

1、增强河流采砂企业治理,打击不合法采砂行为;

2、每月月底将本部分答应的货运源头报县治超办;

3、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后果反应抄告部分;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县国土资源局

1、增强铁矿、沙石料、非河流采砂等矿山开采的监督治理,会同有关部分依法取缔不合法矿产企业:

2、实时处理治超检测站点征用(租赁)土地手续;

3、每月月底将本部分答应的货运源头报县治超办;

4、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后果反应抄告部分;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县工促局

1、监督《布告》内汽车生产和改装企业按国家规则生产和改装车辆,查处违规汽车生产、改装企业及其产物;

2、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后果反应抄告部分;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一)县财务局

1、将需要的治超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治超工作顺利开展;

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二)县县政府法制办

1、共同有关部分研讨、草拟、制订关于治超工作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依法判决治超行政复议案件;

3、暂扣或撤消不实行或许不准确实行治超职责或许滥用权柄,徇情枉法、的治超法律人员的行政法律证件;

4、按期组织持证的治超法律人员进行司法常识培训测验;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三)县监察局

1、查处治超成员单位、治超法律人员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和渎职不尽职行为,依法依纪追查其责任;

2、对相关部分在治超工作中的法律行为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四)县委宣传部

1、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治超工作;

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五)县武装部

1、增强军牌货运车辆治理,制止车货总重10吨以上运输非军事配备的军牌货运车辆行驶公路;

2、打击货运车辆吊挂假军牌、驾驶员运用假军用驾驶证等违法行为;

3、对县交通运输、公安部分在路面治超中发现的涉嫌冒充军用车牌的货运车辆进行鉴别和处置;

4、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后果反应抄告部分;

5、完成上级戒备主管部分交办及县交通运输、公安部分请予协查的其他事项。

四、保证办法

(一)增强组织指导。为了保证本年治超工作获得实效,县县政府对县治超指导小构成员进行调整充分,县治超工作指导小组由县长挂帅,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县县政府党构成员、公安局局长、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监察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各治超成员单位负责人成员,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永彬、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各部分、各单位要依照县《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践和职责成立专门指导小组,认真制定施行方案,并于5月15日前报县治超办,层层落实责任,缜密部署,增强办法,狠抓落实,保证本年治超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厉责任倒查。各治超站点发现车货总重超越55吨和超限100%的砂石料、煤炭、钢材的不合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的,除按有关规则进行处分外,要将车辆相关材料注销造册并报县治超办,县治超办要严厉执行责任倒查准则,对倒查到的货运源头、车辆源头和监管源头传递有关单位并依照有关规则严厉追查相关单位和部分的责任。

(三)增强沟通协作。在管治超限超载工作中执行联会准则,每季度由县治超指导小组组织各治超成员单位首要负责同志召开治超工作联会,听取各成员单位治超工作汇报,传递治超工作开展状况,研讨部署下阶段治超工作,实时协调停决治超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切实增强各部分间沟通协作,构成治超工作的强壮合力。

第3篇:依法治县自查报告范文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就绪,明天就要开幕了。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来自全县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县人大代表和列席本次会议的全体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所有与会同志及工作人员表示亲切的问候!

这次会议是在全县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大力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在县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审查决定我县今后五年工作的宏伟目标和基本任务,动员和团结全县各族人民,坚持科学发展观,紧抓第一要务,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县民主法制建设,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会议的主要任务: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xxxx会议审议,提出了十二项议程草案,提交今天的预备会议通过。这次会议议程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按例审议人大、“一府两院”xxxx工作报告;二是 审查批准肃北县“十一五”规划;三是审议通过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四是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水电开发和党河梯级电站建设规划,由人代会作出全县水电开发的决定;五是补选缺额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会议审议的xxxx工作报告,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一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状况,确定了下一年工作任务目标,希望大家在审议中,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从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集思广益,畅所欲言,客观评价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指出工作中不足之处,使我们确定的年度发展目标更加科学合理。自治条例和两个规划涉及我县长远发展,事关全县人民根本利益,希望代表们集中民意,献计献策,使通过的决议决定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选举工作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确保选举成功。

因为会期安排较紧,议程和审议内容多,按照省市县委关于改进会风、讲求实效的原则,今年的人代会,在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这次会议只安排听取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四项报告和“十一五”规划、自治条例说明,计划、财政预算报告和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不再举行全体会议听取报告,而是将这三个报告书面印发大会,请代表们结合其它报告一并审议。这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可以使代表们有更多的时间对各种报告进行深入细致的审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和效率。

二是列席人员只列席四次大会,除乡镇领导外,不再编入各团参加分团会议。审议各项报告时,分别由报告单位安排人员到各代表团听取审议意见,回答代表的询问。

三是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只表明对各项报告是否批准和通过,不再展开论述。但报告单位要安排专人认真听取吸收代表审议意见,对报告内容认真修改,重要的修改情况要向大会主席团汇报,大会通过和批准的报告要严格执行。

四是按照法律规定认真按时提交议案、意见和建议,大会期间再不另行安排填写议案、建议意见时间。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议案必须在法定时间内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不受时间限制,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都可以提出。希望代表们认真学习印发的酒泉市代表议案和建议方面的两个参阅资料,依法按时把准备好的议案和建议意见送大会秘书组,以便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

这次会议会期只有4天,议题多、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位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列席人员要认真听取各项报告,学习宣传贯彻好会议精神。大会工作人员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坚守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岗位,恪尽职守,密切配合,热情主动地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为各位代表提供良好的服务。所有与会人员都要积极努力,尽职尽责,自觉遵守大会纪律和规定,保证大会的各项任务完成。

各位代表、同志们:我们代表着全县各族人民的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希望大家不辜负全县人民的重托,一定要在中共肃北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万众一心,齐心协力,按照大会主席团的部署,把这次会议开成一个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为加快我县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县进程,为建设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和谐肃北而努力奋斗!

第4篇:依法治县自查报告范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使发票违法犯罪多发势头得到遏制,兜售假发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得到整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使用虚假发票进行财务核算、报销的问题得到制止,依法使用发票、自觉抵制虚假发票的守法、诚信意识显著增强。

二、工作重点

集中力量对制售假发票以及通过散发名片、小广告等方式传播发票违法信息的行为进行打击整治,对重点行业、重点对象、重点地区实施重点检查;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使用虚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的行为进行整顿规范;完善发票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对发票运输、存储、使用和缴销的管理。我县确定的重点行业是餐饮、建筑安装、交通运输、商业零售、外贸、商务服务。重点对象是印制、兜售假发票以及通过散发名片、小广告等方式传播发票违法信息的行为。重点地区是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区域及城乡结合地区。

三、方法步骤

根据省、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要求,共分四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月1日—2009年1月26日)。成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制定全县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建立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反应机制,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并向社会公布;春节期间开展一次发票治理联合专项行动。

(二)自查摸底阶段(2009年1月27日—3月15日)。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对近两年来取得的发票进行详细的梳理排查和重点自查。自查内容包括:本单位是否取得、使用过虚假发票;虚假发票的来源与渠道;是否存在应使用发票而实际使用财政票据的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虚假发票报销费用、虚列支出、滥发福利、侵吞国家资产、偷逃骗取国家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县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自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自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随时上报。自查的同时,县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分行业、分类型、分单位进行抽查,提出摸底评估报告。

(三)重点检查和打击处理阶段(2009年3月16日—9月30日)。根据自查摸底情况和已确定的检点,县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定检查计划,经县协调小组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并视情开展联合治理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四)整改建制阶段(2009年10月1日—11月30日)。县协调小组办公室收集、分类、汇总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核算。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研究建立预防发票涉税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县国税、地税部门要结合税源监控,对纳税人发票领购和使用环节严格管理,保证发票的使用和流向依法、规范、有序。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财务监督管理,规范财政性票据的发放和使用,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要对单位取得的发票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县审计部门要将假发票检查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保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顺利开展,县政府业已成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进行综合治理。县协调小组由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县委宣传部、监察局、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行*支行、审计局、工商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从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明确责任人,确定具体经办人员做好此项工作。春节前后开展的联合专项治理工作,由县协调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定行动方案,县国税、地税、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力争此次行动取得重大突破,捣毁一批制售假发票窝点,打掉一批犯罪团伙。

(二)各司其职,协调推进。县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办公室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县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协调小组工作安排意见和需要协调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开展活动宣传,受理群众举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具体工作;督查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收集、整理、报送和向成员单位反馈有关全县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信息资料;做好其他日常工作。县国税、地税、公安部门要结合日常管理,全力抓好打击整治工作;县财政部门要在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发票审核的同时,为打击整治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其他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开展工作。

(三)区别情况,分类治理。对自查认真、纠正及时、效果明显的单位,视情从轻或免予处理;对自查自纠敷衍塞责、避重就轻的单位,由县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依法查处,严肃处理。对使用虚假发票虚列支出、报销,情节严重的,依法按贪污公款、侵吞国家资产从严惩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财会人员的相应责任。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要通报曝光。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着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第5篇:依法治县自查报告范文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长、*副省长等省领导的近日批示和省、市局11月4日召开的省、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以汾酒系列产品为重点的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长、*副省长批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把专项整治行动纳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活动主题,充分认识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把专项整治与当前正在进行的百日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结合起来,做到“四个统一”,引深“五增五创”,落实“两抓两保”,实现集中行动、长效监管、创新机制、提高效能的目标,切实使酒类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生产经营主体合法有效,酒类经营市场质量准入制度贯彻到位,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组织机构

县局专门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消保股、经检队牵头,相关股(室、队、中心)负责人参加的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全系统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局长

副组长:*副局长

*副局长

*纪检组长

成员:县局消保股、经检队、巡查队、办公室、监察室、法制股、注册登记股、企业监管股、经检股、市场股、商标股、广告股、新闻中心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股,主任由王保国、张再阳兼任,副主任由李崤勇兼任。联系电话:*或*。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整治期间的工作协调、督促检查、信息反馈、情况收集、汇总报送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责,按照领导组的统一部署开展行动。

三、整治内容

此次行动将以汾酒系列、竹叶青酒系列、茅台酒系列、五粮液酒系列、蓝带啤酒系列、青岛啤酒系列、进口酒类、散装酒及本地酒类企业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酒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品店、小食杂店、名优土特产店、烟酒专卖店、宾馆、酒(饭)店、歌厅、酒吧等为重点对象;以广大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为重点区域,以批发、总为重点环节,力求解决在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整治内容如下:

(一)贯彻落实酒类经营质量准入制度,监督酒类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等制度。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的要求,在经营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引导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台账、索证索票等自律制度,做到不进、不存、不销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要对辖区所有的酒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品店、小食杂店等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已建立自律制度的底数,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对尚未建立自律制度的,督促其限期建立。要协同商务部门监督酒类批发者建立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督促酒类零售者认真填制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要特别重视进入流通环节散装酒的监管,力求做到包装上市,按照《特别规定》等相关条例法规加强对进入流通环节散装酒的监管。

(二)清理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要按照《特别规定》等法规要求,坚持先证(卫生许可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对从事酒类产品生产的企业,须在其取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后,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在经营范围中注明凭酒类生产许可证从事酒类生产;对从事酒类销售的经营户,须在其取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后,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其中从事酒类批发的经营户,须取得酒类批发许可证,方可从事酒类批发业务,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要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工商局组织,基层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的办法实施,重点检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等。要加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力度,对无酒类生产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等从事违法生产经营的,要协同相关部门依法及时处理,严格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予以查处和取缔,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开展打击“傍名牌”等违法行为。“傍名牌”行为表现形式复杂,酒类市场表现尤为突出,要认真领会《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本意和精神实质,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根据“傍名牌”行为的具体表现,综合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条款,依法调查处理。严厉查处仿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等“傍名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动。

(四)开展酒类广告整治。要依据《广告法》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结合广告专项整治,大力整治虚假违法酒类广告,强化对广告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夸大宣传、以及新闻报道形式等违法酒类广告。

(五)开展进口酒类产品整治。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严查进口酒的商标、广告、包装和标识。重点加强对合格证、保质期、进口相关手续以及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非法进口酒,依法查处进口酒中的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和其他违法行为。

四、行动时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11月1日开始至20*年2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1月1日─2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工商所要按此方案立即部署,立即行动,迅速成立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安排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对酒类市场组织好调查摸底和暗访采点工作,为集中行动做好充分准备。在此基础上,各工商所可根据当地酒类市场整治的实际,先行分级组织集中行动,彻底清查,务求实效。

第二阶段(11月21日─20*年1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工商所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酒类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台账、索证索票、质量自检、质量承诺等各项自律制度,建立质量准入制度;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要案件,震慑不法分子。市局经检支队将与生产企业派出技术骨干一同参加各县的整治行动。同时,市局还将成立督察组,不定期对各县市酒类市场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情况适时向全市通报。

第三阶段(20*年2月1日─2月3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各工商所要进一步督促经营者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不断完善监督执法制度,努力构建酒类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要制定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对专项行动逐级进行总结验收。在此基础上,转入常态监管,强化日常巡查,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各工商所要迅速开展动员,把省局、市局、县局的工作部署传达到基层一线,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对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王君省长和*副省长的批示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局党组“抓责任、抓落实、保安全、保稳定”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职责。各工商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抓的工作机制。县局将抽调相关股室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加大对基层一线的执法指导力度,重点检查酒类批发商、总的经营行为。各基层工商所要按照属地监管职责,以“六查六看”为重点内容,对辖区进行拉网式检查,督促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逐户严格检查规范。

(三)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案件查办。各工商所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与协作,排除执法阻力,严格依照《特别规定》、《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办。对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大要案件,要及时进行书面移交;对其他部门移交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时予以查处。

(四)积极探索创新,构建酒类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各工商所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深入开展工作调研,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机制,注意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酒类市场执法监管制度体系、自律体系、社会监督体系、信息化网络体系、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积极构建酒类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同时,要坚持打假与扶优并举,充分发挥名优生产企业的作用,开展联合打假行动,积极帮促销售企业建立保护名优、抵制假冒的自律机制。

(五)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披露并曝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市局将在运城电视台、运城日报等相关媒体开办专栏,及时报道各县市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第6篇:依法治县自查报告范文

2008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维护和实现社会稳定作为着眼点,大胆探索,锐意进取,使监督工作、代表工作、法制宣传及人大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动我县依法治县进程,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大监督力度,采取多种监督措施,监督时效进一步增强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围绕我县中心工作,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切入点,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目的,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创新监督形式,通过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调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对政府职能部门领导和班子开展述职评议等多种方式,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及对国家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证了宪法和法律在我县的贯彻和实施。

1、加强法律监督,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

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充分实施和执行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工作职责。在过去的一年里,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围绕我县各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对《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为了保护和改善我县广大人民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我县经济正常发展,对《环保法》在我县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县人民政府尽快制定出台我县近期及中长期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做好水资源、耕地保护工作,确定生态保护重点。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维护我县正常的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为目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我县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以净化文化市场,打击非法出版物、影像制品,整顿网吧为目的,对《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动物防疫工作是关系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近年来,我国部分省市发生了人畜共患的疫病,群众对此比较关注,社会影响较大。县人大常委会对《动物防疫法》在我县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动物防疫制度落实情况和执法体系建立情况;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捕灭情况;各动物检疫点情况;查处违法行为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及时要求县人民政府加大动物的防疫、检疫力度,从而确保我县境内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督促职能部门认真解决种子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把种子、化肥、地膜、农药等农资物品价格控制在地委规定的最高限价之内,维护了农民利益,调动了其生产积极性。

2、加强工作监督,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

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共召开7次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8篇。

结合我县是农业大县这一实际,重点对涉农法规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执行情况、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并听取工作报告。对我县国有企业、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落实职工“五保”(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听取工作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农发资金的返还情况报告,并深入基层检查农发资金返还情况,要求县人民政府切实做好农发资金清查、回收、返还工作。

以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提高患者就医透明度为目的,听取我县人民政府关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情况报告。以促进我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条件,提高人民收入为目的,听取了人民银行支行关于全县金融系统支持我县经济发展的工作报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实现劳务创收是增加农民现金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形成和完善农民持续增收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此我们有针对性地听取县农村富余动力转移工作报告。此外,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听取同级财政预算和决算审计报告,加强了对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本着创新的精神,听取了我县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土资源管理局三个条管单位的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的工作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实践中,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注重抓好会前调查研究工作,在确定检查单位后,组成专门检查组,逐步落实了检查内容、范围等,写出完整的调查报告,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在过去的一年里,写出执法检查报告5篇,工作调查报告8篇,干部评议工作报告7篇,共写出20余篇各项报告,审议通过了10项决议。严把常委会审议质量关,提高了审议的质量。常委会议上因委员们对县人民政府农发资金返还情况工作报告、环保法实施情况工作报告、五保实施情况工作报告意见较多,要求县人民政府重新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在以后的几次常委会议上亲自作了报告后,委员们才表示满意。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各种检查时,由于注重事先调查研究,因此工作效率进一步增强,常委会审议水平也明显提高。

3、依法行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拔干部和干部任免的职权,不断加强人事监督。

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干部和“一府两院”组成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之一。县人大常委会依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任前考察、公示,任后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干部任免事宜。县13届有大二次会议以来,结合学习新修改宪法,建立健全对新任免的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按照法律程序任命“一府两院”组成人员9名,免职6名。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选举出8名乡镇人大席团副主席、4名乡长,26名副乡长,从而把党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成人民的意愿,实现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的统一。

通过坚持述职评议、法律考试的方式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去年,对县城建局、水利局、文体广电局领导及班子的工作进行了评议。严格按照自治区评议工作条例,利用新闻媒体将评议方式和目的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在本单位干部群众中述职、民意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实事求是地肯定了成绩,同时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就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出建议,达到了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干部和群众满意的目的。

二、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

人大代表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在过去的一年里,县人大常委会把工作重点放在代表培训、发挥代表作用和联系代表工作上,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干部评议、列席常委会议、旁听法院庭审案件,对“一府两院”提出意见建议,努力提高代表素质及其参政议政能力。

去年县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培训工作列入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对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培训一次,受训的代表人数1185人次,41名代表列席了常委会议,53名代表参加了“三查”活动和干部评议活动,29名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案件,25名代表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商、税务等部门邀请担任行风监督员。

去年10月份,县人大常委会组织188名自治区、县人大代表视察我县城市经济、精神文明建设、水利建设、教育文化体育、乡村道路改造工程、设施农业和抗震安居工程等方面所作的工作,县长乌斯满.达吾提就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向代表做了汇报,并向代表通报了我县重大事项,成效显著。

为了更好的发挥代表们在各条战线上的模范带头作用,县人大常委会去年做出关于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一贡献”、“四带头”、“五个一”活动的决定,并广泛动员代表积极参加。这项活动开展以来,绝大多数人大代表在我县改革开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涌现出了大量的好人好事。通过基层推荐、检查评比,评选出成绩突出的27名“先进人大代表”。

加强对代表的监督、提高代表为人民服务意识,引导代表正确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职责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客观要求。2008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到原选区进行述职,进一步拓宽了人民群众监督人大代表的渠道。按照《代表法》积极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对违反《代表法》的行为,一旦发现,及时进行查处,并督促纠正,对丧失代表资格的个别代表,依法取消其代表资格,确保了人大代表队伍的纯洁性,对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出缺的8名代表按原选区代表构成不变的原则,依法进行了补选。2008年有3名县人大代表荣获“特殊贡献先进个人”荣誉称号,9人被授予“先进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6人被评为优秀党员,并受到表彰。

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在人代会上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县人大常委会一贯重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在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们共提出议案、批评、意见、建议210件,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一府两院”联系会议,把代表议案及时转交给有关部门,督促其尽早办理解决。去年6月份,针对代表议案办理情况,专门进行了一次检查,发放了议案、建议、意见办理情况征询表,广泛征求了代表们的意见。据统计,代表对政府部门办理的197件二次会议议案、建议、批评、意见中,满意的165件,基本满意的21件,不满意的7件。

认真做好接待工作。人大工作是人大联系群众的窗口,一年来常委会接待上访人员达300多人次,通过耐心细致的向上访群众解释和疏导,使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以及一些申诉案件得到了调查处理,及时化解了矛盾,避免了事态的蔓延,密切了干群关系,为我县的稳定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法制宣传工作取得新进展

法制宣传工作是人大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年初就纳入了常委会的工作计划。社会上还有不少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缺乏正确的认识。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与县委宣传部、电视台、广播站的协作,从多方面、多层次、多方位对法制工作做了宣传。在宣传工作中突出一条主线,就是广泛宣传以人民当家作主为主要内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扣两个主题,一个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情况,另一个是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情况,重点抓好三项工作,首先是以三会为主要内容,宣传人大及其常委会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情况,其次是以三个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宣传人大及其常委会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情况,再次是以履行三权为主要内容,宣传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的行使情况。

为了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学习新宪法的积极性,使干部职工能够熟知新修改的内容,领会精神,巩固学习成果,增强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县人大常委会同县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进行一次新修改宪法知识考试,同时还由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司法局、法制局共同于2008年6月举办了宪法知识竞赛。此外,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成立25周年为契机,发表了广播电视讲话,大力推动以宪法为核心,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其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督促和支持政府部门认真落实依法治县的各项措施,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逐步实现了各项工作的制度化。

四、强化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县人大常委会针对各乡镇的实际,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制定并实施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年度工作考核办法,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年终对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评比。

从年初开始,坚持每次常委会议邀请2-4名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议制度,一年来共有14人次列席了常委会议,为各乡镇人大主席深入了解人大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创造了有利条件。根据新修改宪法的精神,乡镇人大任期由原来的三年改为五年,县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召开乡镇人大例会有关事宜的安排意见,按照《组织法》和《选举法》有关规定,及时对补选代表、补选领导班子的有关事宜做了安排,确保了乡镇人大例会按时召开。

五、认真完成上级人大及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地区人大工委办公室的要求,在我县广泛征求各单位、代表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自治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改意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对《工会法》执行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了执法检查。此外,还紧密配合地区人大工委减轻农民负担督查组在我县的调查工作。

“三农”问题是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种粮、种棉积极性,县人大常委会对种子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地区最高限价控制种子的价格和质量,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完成县委交办的与乡镇联系,维护稳定、调查研究、扶贫帮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抗震安居工程等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县发展和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六、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主线,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这24字方针,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

强化学习,努力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国人大会议精神及胡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大会的讲话、自治区党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党的执政建设,做好人大工作,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重大决策在人大工作中切实得到落实。结合常委会议议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议事程序,健全工作制度,有力促进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去年,县人大常委会本着探索创新的精神,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的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加强对县财政预算、预算外资金管理依法监督的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暂行)规定》等四个规定。

为了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采取召开联系会议,坚持重要工作相互通报,加强了相互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及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一些实际困难。调动人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县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保证人大工作的经费,从而使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条件逐年得到改善。

一年来,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改进。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下,“一府两院”的支持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一府两院”领导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楚地看到常委会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需要完善的方面,主要是: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监督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培训、代表联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代表素质要努力提高;对常委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检查力度不够;部分议案办理还不能让代表满意;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08年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国和自治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紧紧围绕我县工作大局和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事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一、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各项工作。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做好人大各项工作,最重要、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只有这样人大工作才能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好人大工作要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党的领导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选举、干部任免原则;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汇报请示制度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人大各项工作。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党委的主张转变为人民的意志,从制度和法律上,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通过协助党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人大各项工作得到顺利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第二、要以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突出创新精神,在实施中不断完善监督程序,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宣传法律法规、干部评议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

一是法律监督方面: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改进检查方式,努力提高执法检查效率。今年重点对《土地承包法》、《食品卫生法》、《婚姻法》、《草原法》、《社会治安处罚条例》、《工作条例》及新颁布的《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二是围绕全面落实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问题,开展工作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做好各项工作。

三是加大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加强对财政预算及预算外资金管理依法监督的规定》及《关于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的规定》的贯彻实施力度,加强对计划预算和决算的清查及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督促政府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做好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整顿、撤销工作。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重点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农村饮用水改造工作报告;农村电网改造工作报告;关于国家给予农民粮食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并督促存在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大力支持和督促政府及司法机关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严厉打击“三种势力”、重大刑事犯罪活动,为我县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是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及其组成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评议工作,改进评议方式和方法,提高评议效率。通过加强监督,鼓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及程序办事,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干部评议工作条例》,将对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等单位领导和领导班子的工作进行评议,听取地税局领导的述职报告,并把被评议单位列入今年的审计计划内,加强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力度,引导和督促政府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形成办事公正、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引导和督促司法机关建立权责明确、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的高效司法体制;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努力使公民及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今年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建立陪审员制度,确保审判事务的公正。

提高监督效果是加强监督工作的核心,我们在实施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时,注重听取人大代表及基层群众的意见,重视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把人大代表的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健全监督程序,促进监督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三、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基础性工作。今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因此我们将继续强化检查和监督,确保我县“四五”普法各项工作计划的全面完成。大力推进以宪法为核心,以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督促和鼓励其营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促进依法治县进程。

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各族人民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进一步密切和新闻单位的联系,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及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重要活动、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情况、模范代表的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今年,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我区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取得的巨大成就,努力为我县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

第四、要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我们要认真贯彻《代表法》,大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坚持采取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持证约见“一府两院”负责人、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案件等有效措施,努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

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代表的素质及其参政从政能力。广泛组织代表参加视察和评议活动,注重发挥他们在闭会期间的作用。

改进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和批评的办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一府两院”向常委会会议汇报代表议案办理情况制度;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的办理实效和质量;进一步健全联系代表的各项制度,积极探索代表到原选区向选民进行述职、接受群众监督的新路子,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代表的责任感。

要坚决贯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代表中组织开展“一贡献”、“四带头”和“五个一”活动的决定,不断推广这方面成绩突出的人大代表的先进事迹和经验,使各级人大代表忠实地履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其在深化改革、推进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各级人大代表要在事关国家最高利益及各族人民切身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站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第一线,始终不渝地为我县长治久安做出应有的贡献。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尊重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积极维护合法权益,支持他们的工作,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

第五、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积极适应党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进一步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能够认真行使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结合当前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继续在人大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不断完善常委会的议事程序和各项工作制度,推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始终保持敢于创新、踏实苦干的良好的工作状态,强化学习,改进作风,廉洁奉公,努力培养建设一个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人大工作队伍。

第7篇:依法治县自查报告范文

文章标题: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龙政办发〔20xx〕1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63号),并针对当前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xx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4个月的“药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药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要求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必须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物料,并按照规定检验合格后投入生产使用;要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药用辅料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对每批出厂的产品均应有销售记录,其销售记录应有可追踪性。

工作目标:药品生产应确保重要的生产过程能达到连续稳定地运行。确保按规定履行每种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检验采用的标准及方法,按规定实行检验及留样。确保按规定独立履行对物料抽样,不合格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放行,不得使用无文号管理的原料。

(二)药械经营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1、全面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必须达到百分之百。着力解决药品经营中的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问题。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调机制,依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必须坚决移送。2、严格药品经营准入管理。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法定条件和要求的,要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3、加强药品经营行为监管。严格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教育和监督药品零售企业加强销售人员管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产品的,必须设立非药品产品专售区域,设置明显的分区标志。4、强化农村药品监管和广告专项整治。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着重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探索、总结和发展适合本县农村实际的药品监管模式。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对违法广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力求年底前使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5、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内容: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采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存在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现象。

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

(三)药械使用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加强药械使用环节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药品安全性信息预警机制和控制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大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规范处方使用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推动药品分类管理,促进全社会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意识的提高。

工作目标: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整治重点内容如下:

1、药品专项整治

(1)强化药品经营行为监管,查处批发企业挂靠经营、过

票现象。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转让柜台,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等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2)开展药品购进票据专项检查,查处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或农村个体诊所向零售药店购药、以及药品批发企业向无证照单位供应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3)开展学校药械质量专项检查。联合县教育局对学校医务室药品采购渠道、药品养护、人员资质、效期管理进行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4)对全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深化建设进行督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5)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对全县相关单位疫苗的进货渠道、储存条件、设施设备、管理水平进行检查,有效确保疫苗质量。(6)开展进口参类专项检查。通过对口岸检验报告、进口药材批件等检查入手,查处假冒进口参类的行为,整治滋补药品市场。(7)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联合县工商局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查处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并做好相关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8)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按法定标准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做到物料平衡,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情况及时。(9)开展药品企业准入管理专项 检查。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上报省、市药监局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10)开展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专项检查。查处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购进来源、处方药凭处方或登记销售;药师在岗制度的执行,处方是否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销售情况等。

2、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1)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检查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采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2)重点加强对骨科植入器械等高风险产品、隐形眼镜、助听器的质量监控,以及对质量可疑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验。继续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行为和质量跟踪管理。(3)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方面的知识,正确认识、科学对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管理办法》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管理办法》、《药品零售企业星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星级药店评定标准》。对监管中发现违法违规企业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分,并依据分值大小,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记录在案、媒体曝光、强制培训、建议取消医保定点药店等形式,予以警示和惩戒。对全年累计没有记分的企业,优先推荐为“三星级药店”的候选单位。以此推进医药行业诚信体系和自律机制建设,提高监管效率,促使药品质量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深化规范药房建设保障农民用药安全有效。一是细化服务指导。制定《龙游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指南》,从药房设置、管理制度、人员资质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的监督、检查、指导,促进药房真正实现规范化管理。二是部门协作加强督促。与县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规范药房建设的通知》和《规范药房设置标准》等文件,将规范药房建设纳入卫生局对医疗机构的年度考核,对新开办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要求首先通过规范药房验收,共同督促个体诊所、医疗机构的规范药房建设。

3、制定《龙游县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做好采购单位资格的审核,证件的索取,验收台帐的记录,不良反应的跟踪。每家医疗机构确定专门的人员落实这项规定的执行。同时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采购及使用检查,并要求每家医疗机构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人员,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药品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0日至9月5日)

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举办专栏、专题访谈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9月6日至11月30日)

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63号)、《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及《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突出重点、全面出击的方式,大力开展药品整治行动。

9月1日—9月15日对全县药品市场进行调查摸底

9月16日—9月30日对全县县级医院进行专项检查

10月8日—10月20日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专项检查

10月21日—11月21日对全县村卫生室进行规范药房检查指导

11月22日—12月15日对全县药品批发、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

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开展“回头看”行动,查漏补缺,并于12月5日前完成总结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12月10日前上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此次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必须与去年7月份国务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我局今年开展的“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农村食品药品整规年”活动相结合、相衔接,在短时间内集中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意义重大。为确保本次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打好这场整治行动的特殊战役,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体要求,成立以县药监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龙游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由县药监局局长钱先凤任组长,县药监局副局长张金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工作协调组成员。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协调组联络科室设在县药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111623,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及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医院药房的管理,严格要求医疗机构遵守药品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医疗机构对药品终端消费安全的责任。县工商局要严厉查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现象,严格管理城乡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的行为。县教育局药要求学校医务室切实按照规范药房标准采购、使用、保管药品,教育引导师生不断增强药品安全意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县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大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指导新闻单位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提高公众的药品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舆论环境。

(三)严格执法,加强力度。

要严格依照《特别规定》和《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售不符合假劣药械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要坚持抓大案要案,加大查处案件力度,落实“四不放过”“四个一律”。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严惩,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围绕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充分履行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药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

(五)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在整治过程中,强化正面引导,树立药品生产经营者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让经营者自觉承担药品安全责任,积极配合、自觉参与到整治工作来。要积极争取新闻单位的配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件和大要案予以曝光,形成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药品安全整治的良好氛围。及时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提供准确、科学的药品安全信息,做到信息畅通、步调一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第8篇:依法治县自查报告范文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按照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开展工作,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促进我县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工作监督抓重点,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县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工作监督,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0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0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04年财政决算。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做好经济运行“提速”“提质”的文章,围绕县十三届人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检查落实,努力完成。常委会重视和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通过专题调查,提出审议意见,建议政府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科学生财;坚持应收尽收,严格依法聚财;立足于公共需要,公平合理用财;坚决稳定基层,缓解乡镇困难。为此,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县委、政府两办下发的14、15、16号三个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公用开支的管理和控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200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对促进“两院”工作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另外,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2004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05年计划安排的报告,并批准了##县2005年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安排。

常委会准确把握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职责,强化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高中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以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在高中教育方面,要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高中学校的债务偿还问题,大力整顿招生秩序;在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方面,要求要重点打牢基层基础,建立社会治安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安及司法队伍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发出整改意见交办函并跟踪督办,促进了全县高中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社会治安治理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县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为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准确,还从监察、审计、财政、建设、重点办等单位和部门抽调人员参与调查。常委会第2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进一步促进了我县重点投资项目建设的规范化管理。

为了表彰全县各行各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根据县政府提请审议的##县2005年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议案,审议决定了冯应龙等20名同志为##县2005年劳动模范。

二、法律监督求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组织执法检查。5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了对《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将审议意见向县人民政府交办,促进了我县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6月份,常委会组织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和《湖南省科技进步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整理出书面的执法检查报告,加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了这两部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进一步实施。此外,常委会及其工作委员会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有效实施。

开展调查视察。为切实提高常委会监督和审议工作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自侦案件办理情况,社会治安、教育、旅游、国土、劳动和社会保障、环保、计生、环保、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实施情况等工作进行了调查视察。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分别听取了工作汇报,针对调查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及时向“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进行了交办,并督促认真整改落实。

加强个案监督。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个案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别突出的个案,依法提请主任会议进行个案监督。在注重对司法机关的个案进行监督的同时,加大了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过程中个案的监督。全年共计对13起案件进行了个案监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做好工作。常委会始终把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一个“窗口”,坚持了领导批办件和督办落实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工作。把办理来信来访作为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来抓。一年来,共接待来访785人次,受理来信355件,同时,还受理上级转来信件79件,依法督促解决了一批久拖不决的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继续组织“环保世纪行”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常委会围绕“保护水环境,促进创建文明县城”的主题,组织了2005年“环保世纪行”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组织开展了以查禁“瘦肉精”等违禁饲料添加剂以及农资打假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行动,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全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

三、人事任免抓规范,强化对任命干部的监督

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共决定任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和组成局局长3人,决定免去组成局局长职务3人;任命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长、副局长、庭长、副庭长共10人,免去庭长职务7人、副庭长职务5人、审判员1人;任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3人、检察员1人。任命县人民法院陪审员8人,决定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委室主任2人,免去委室主任、副主任5人,同时决定恢复执行代表职务1人。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党委意图,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人事任免程序,对所有拟任人员,严格按照任前调查考察、法律知识考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任职前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投票表决的程序操作,确保党委的意图和人民的意志的高度统一。既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又增强了被任命人员执政为民的使命感。

认真开展述职评议工作。今年,常委会根据本届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对县人民政府1名副县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县计生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的会议述职评议。述职评议严格按照《##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常委会充分发扬民主,邀请全县三分之一的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民主推荐,主任会议按得票多少确定述职评议对象,并将述职评议对象名单在县内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成立3个调查组,历时一个多月,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走访,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提交了调查报告。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了5位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评议。评议发言以事实为依据,经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充分肯定了述职人员的成绩,又对某些不足提出了批评和建议。常委会对会议述职人员进行了无记名投票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另外,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审阅了“一府两院”未列入会议述职评议人员的书面述职报告。对于会议述职对象的评议意见,常委会进行了综合,形成审议意见交办函,要求述职人员按期整改,并向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通过开展述职评议,增强了述职人员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促进了述职人员民主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的增强,有力推动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委建设,促进了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四、代表工作抓服务,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

重视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71件,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以来,还先后收到代表建议17件,同时收到市转县办代表建议3件,都已在法定时间内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常委会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建立健全了交办、办理、督办等工作制度。5月份会同县政府对全县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组织代表现场调查视察,会同承办单位召开见面会,实地督促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

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常委会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帮助市、县代表小组制订活动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各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并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为代表约见领导现场办公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先后参与代表小组活动7次,指导响水、花石等乡镇开展了市、县、乡、镇四级代表的法律培训,常委会重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述职评议、调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拓宽了代表的知情权和知政权。建立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都有针对性地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全年共有40人次列席了常委会,为代表们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继续开展代表工作“争优创先”活动,经民主推荐,县人大常委会审定,2005年共评选出优秀县人大代表46人,优秀县代表小组5个。

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年初,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及时召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分管主任带队在会前深入各乡镇分别进行指导,规范会议程序,指导补选乡镇人大主席5人、人大副主席1人、乡镇长5人,副乡镇长27人。加强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培训工作,举办了一期乡镇人大秘书培训班,对全县乡镇人大秘书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会议3次,召开了一次乡镇人大主席、人大秘书座谈会,交流了工作情况。落实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组织集中检查1次,评选出先进人大主席团5个,优秀人大工作者22人,并进行了通报表彰,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建设和发展。

五、自身建设抓经常,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一是扎实深入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和先进性教育的三个阶段的工作安排,严格按步骤操作,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开展学习动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联系自身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改进作风提高素质,扎实搞好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围绕中心工作,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使教育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要求,顺利通过了县委督导组的验收。全体党员进一步明确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和具体要求,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学习。常委会领导带头学政治、学理论、学业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制度进一步得到健全,明确每周的第一个星期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每次由一个委室负责组织。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增强了以民为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思想意识。三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制度、人事任免办法,继续坚持和完善机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学习制度、车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考勤制度等内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促进了机关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并产生了很好的实效。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先进性教育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在“双走”“双联”和办乡镇联系点等工作中,着力为基层和群众解决了一大批实际问题。

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常委会注重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人大工作宣传。坚持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为重点,围绕强化监督实效、构建和谐社会等课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讨,有5篇论文被市人大制度第十次理论研讨会采用。两次参加全国二十县(市)区人大工作理论研讨活动,加强了与外地人大的联系与交流。

第9篇:依法治县自查报告范文

一、工作监督抓重点,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县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工作监督,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0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0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05年财政决算。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做好经济运行“提速”“提质”的文章,围绕县十三届人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检查落实,努力完成。常委会重视和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通过专题调查,提出审议意见,建议政府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科学生财;坚持应收尽收,严格依法聚财;立足于公共需要,公平合理用财;坚决稳定基层,缓解乡镇困难。为此,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县委、政府两办下发的14、15、16号三个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公用开支的管理和控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200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对促进“两院”工作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另外,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2005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06年计划安排的报告,并批准了##县2006年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安排。

常委会准确把握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职责,强化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高中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以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在高中教育方面,要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高中学校的债务偿还问题,大力整顿招生秩序;在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方面,要求要重点打牢基层基础,建立社会治安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安及司法队伍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发出整改意见交办函并跟踪督办,促进了全县高中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社会治安治理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县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为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准确,还从监察、审计、财政、建设、重点办等单位和部门抽调人员参与调查。常委会第2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进一步促进了我县重点投资项目建设的规范化管理。 

为了表彰全县各行各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根据县政府提请审议的##县2006年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议案,审议决定了冯应龙等20名同志为##县2006年劳动模范。

二、法律监督求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组织执法检查。5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了对《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将审议意见向县人民政府交办,促进了我县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6月份,常委会组织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和《湖南省科技进步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整理出书面的执法检查报告,加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了这两部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进一步实施。此外,常委会及其工作委员会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有效实施。

开展调查视察。为切实提高常委会监督和审议工作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自侦案件办理情况,社会治安、教育、旅游、国土、劳动和社会保障、环保、计生、环保、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实施情况等工作进行了调查视察。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分别听取了工作汇报,针对调查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及时向“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进行了交办,并督促认真整改落实。

加强个案监督。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个案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特别突出的个案,依法提请主任会议进行个案监督。在注重对司法机关的个案进行监督的同时,加大了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过程中个案的监督。全年共计对13起案件进行了个案监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做好信访工作。常委会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一个“窗口”,坚持了领导批办信访件和督办落实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把办理来信来访作为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来抓。一年来,共接待来访785人次,受理来信355件,同时,还受理上级转来信件79件,依法督促解决了一批久拖不决的信访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继续组织“环保世纪行”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常委会围绕“保护水环境,促进创建文明县城”的主题,组织了2006年“环保世纪行”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组织开展了以查禁“瘦肉精”等违禁饲料添加剂以及农资打假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行动,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全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

三、人事任免抓规范,强化对任命干部的监督

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共决定任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和组成局局长3人,决定免去组成局局长职务3人;任命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长、副局长、庭长、副庭长共10人,免去庭长职务7人、副庭长职务5人、审判员1人;任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3人、检察员1人。任命县人民法院陪审员8人,决定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委室主任2人,免去委室主任、副主任5人,同时决定恢复执行代表职务1人。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党委意图,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人事任免程序,对所有拟任人员,严格按照任前调查考察、法律知识考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任职前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投票表决的程序操作,确保党委的意图和人民的意志的高度统一。既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又增强了被任命人员执政为民的使命感。

认真开展述职评议工作。 今年,常委会根据本届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对县人民政府1名副县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县计生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的会议述职评议。述职评议严格按照《##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常委会充分发扬民主,邀请全县三分之一的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民主推荐,主任会议按得票多少确定述职评议对象,并将述职评议对象名单在县内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成立3个调查组,历时一个多月,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走访,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提交了调查报告。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了5位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评议。评议发言以事实为依据,经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充分肯定了述职人员的成绩,又对某些不足提出了批评和建议。常委会对会议述职人员进行了无记名投票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另外,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审阅了“一府两院”未列入会议述职评议人员的书面述职报告。对于会议述职对象的评议意见,常委会进行了综合,形成审议意见交办函,要求述职人员按期整改,并向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通过开展述职评议,增强了述职人员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促进了述职人员民主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的增强,有力推动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委建设,促进了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四、代表工作抓服务,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

重视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71件,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以来,还先后收到代表建议17件,同时收到市转县办代表建议3件,都已在法定时间内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常委会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建立健全了交办、办理、督办等工作制度。5月份会同县政府对全县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组织代表现场调查视察,会同承办单位召开见面会,实地督促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

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常委会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帮助市、县代表小组制订活动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各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并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为代表约见领导现场办公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先后参与代表小组活动7次,指导响水、花石等乡镇开展了市、县、乡、镇四级代表的法律培训,常委会重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述职评议、调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拓宽了代表的知情权和知政权。建立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都有针对性地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全年共有40人次列席了常委会,为代表们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继续开展代表工作“争优创先”活动,经民主推荐,县人大常委会审定,2006年共评选出优秀县人大代表 46 人,优秀县代表小组5 个。

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年初,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及时召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分管主任带队在会前深入各乡镇分别进行指导,规范会议程序,指导补选乡镇人大主席5人、人大副主席1人、乡镇长5人,副乡镇长27人。加强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培训工作,举办了一期乡镇人大秘书培训班,对全县乡镇人大秘书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会议3次,召开了一次乡镇人大主席、人大秘书座谈会,交流了工作情况。落实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组织集中检查1次,评选出先进人大主席团5 个,优秀人大工作者 22 人,并进行了通报表彰,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建设和发展。

五、自身建设抓经常,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一是扎实深入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和先进性教育的三个阶段的工作安排,严格按步骤操作,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开展学习动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联系自身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改进作风提高素质,扎实搞好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围绕中心工作,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使教育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要求,顺利通过了县委督导组的验收。全体党员进一步明确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和具体要求,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学习。常委会领导带头学政治、学理论、学业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制度进一步得到健全,明确每周的第一个星期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每次由一个委室负责组织。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增强了以民为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思想意识。三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制度、人事任免办法,继续坚持和完善机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学习制度、车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考勤制度等内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促进了机关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并产生了很好的实效。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先进性教育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在“双走”“双联”和办乡镇联系点等工作中,着力为基层和群众解决了一大批实际问题。

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常委会注重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人大工作宣传。坚持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为重点,围绕强化监督实效、构建和谐社会等课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讨,有5篇论文被市人大制度第十次理论研讨会采用。两次参加全国二十县(市)区人大工作理论研讨活动,加强了与外地人大的联系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