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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汇报精选(九篇)

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汇报

第1篇: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县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

各乡镇、县各部委办局领导班子成员;

县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二、述法内容

(一)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开展工作意识到位情况;

(二)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情况;

(三)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依法进行的情况。有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决策意见,造成决策失误,形成不良社会影响;

(四)依法开展行政工作情况。乡镇(场)、县级机关行政部门班子成员,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有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分管工作有无造成行政败诉案件、复议被撤销变更案件,有无造成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有无执法人员被确认为不作为、乱作为。行政首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参加质证情况;

(五)司法机关公平正义的情况。司法为民绩效如何;分工的司法工作,有无确认为司法不公正、不作为、不文明,甚至违法的人和事;

(六)个人遵章守法的情况。

三、述法程序

(一)形成述法报告。述法对象在个人述职报告中,要围绕规定的述法内容,总结一年来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情况。述职述法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全面具体,既充分肯定成绩,又找出存在的差距,还要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组织述职述法。述法的形式原则上口头述法。参加的对象与参加述职述廉的人员相同。

(三)实施民主测评。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后,以无记名填表方式进行民意测评,参加测评的对象与听取述法报告的对象相同。

(四)反馈述法情况。述法、民主测评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将民主测评情况汇总,汇总的情况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反馈给各级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

(五)述法结果运用。述法和测评情况将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并按有关规定分别存入个人档案。

四、述法时间

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工作与述职同时进行,原则上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

五、述法的组织领导

第2篇: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根据州党委、州政府《**州直绩效考评实施意见》和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的《**州直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指标考核内容及分值设定

州直各县(市)、各单位(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的各项指标主要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获奖情况、上级下达及创新指标等六个方面组成,年度绩效考评各项指标的总分值按1000分(不含创新分值)设置,另设100分为创新附加分。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设定如下:

(一)州直属各县(市)的绩效考评指标的内容及分值设定

1、物质文明建设方面(700分)

(1)经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300分)(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任务为100分);

(2)推进工业化进程目标完成情况(200分);

(3)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50分);

(4)科技进步目标完成情况(50分);

(5)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完成情况(50分);

(6)执行州直统计工作各项规定的情况(50分)。

2、政治文明建设方面(100分)

(1)党建目标完成情况(40分);

(2)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完成情况(30分);

(3)效能建设目标完成情况(10分)

(4)工作目标完成情况(10分)

(5)依法行政目标完成情况(10分)

3、精神文明建设方面(100分)

(1)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50分);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完成情况(50分);

4、上级下达的指标(50分)

(1)州党委、政府督查、督办件,人大代表议案或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2)州党委、州政府临时交办或新增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5、获奖情况(50分)

(1)“三个文明”建设获州以上(不含州级)综合类奖励的情况(占该项总分值70%);

(2)“三个文明”建设获州以上(不含州级)单项奖励的情况(占该项总分值30%)。

6、创新指标(附加分100分)

创新指标考核,另行规定。

(二)州直单位(部门)绩效考评的内容及分值设定

1、物质文明建设方面(600分)

(1)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工作职能的情况(500分);

(2)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完成情况(50分);

(3)执行州直统计工作各项规定的情况(50分)。

2、政治文明建设方面(125分)

(1)党建目标完成情况(45分);

(2)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完成情况(35分);

(3)效能建设目标完成情况(30分);

(4)依法行政目标完成情况(15分)(注:无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此项分值计入党建目标完成情况)。

3、精神文明建设方面(175分)

(1)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90分);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完成情况(85分)。

4、上级下达的指标(50分)

(1)州党委、政府督查、督办件,人大代表议案或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25分);

(2)州党委、政府临时交办或新增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职能作用发挥情况(25分)。

5、获奖情况(50)

(1)“三个文明”建设获州以上(不含州级)综合类奖励的情况(占该项总分值70%);

(2)“三个文明”建设获州以上(不含州级)单项奖励的情况(占该项总分值30%)。

6、创新指标(附加100分)

创新指标考核,另行规定。

二、绩效考评指标设定

1、对州直各县(市)“三个文明”建设的各项考核指标以目标考核责任书的形式,在年初州党委工作会议上,由州党委书记、州长与各县(市)委书记、县(市)长签定。

2、对各县(市)绩效考评的各项指标由各相关业务职能主管部门根据自治州年度重点工作要求研究制订后,提交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州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

具体分工如下:由政研室(农办)、计划发展委员会、经贸委、统计局制定经济工作责任书;由州党委组织部牵头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州党委宣传部牵头制定精神文明目标责任书;由州纪委(监察局)牵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由州综治委牵头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州计生委牵头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由环保局牵头制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由州科技局牵头制定科技进步目标责任书;由州推进工业化进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业化进程考核办法;由州局负责制定工作责任书;由州统计局负责制定统计工作责任书,由州政府法制办制定依法行政执法责任书。

州直各县(市)上级下达的指标完成情况由州党委办公厅、州人大办厅、州政府办公厅、州政协办公厅提供。

3、对州直各单位(部门)的绩效考效考评指标的制定,主要由以下单位负责,由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同有关部门根据自治州年度重点工作要求,研究制订各单位(部门)业务工作目标,提交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报州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由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综治委、计生委、统计局、政府法制办牵头分别制定州直各单位(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计工作、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指标要求。

上级下达的指标完成情况由州党委办公厅、州人大办厅、州政府办公厅、州政协办公厅提供。

4、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评价得分。对州直属各县(市)物质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和州直单位(部门)业务工作目标的考核评价,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法定数据和相关职能业务主管部门考核确认的结果为准;对州直各县(市)、单位(部门)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价,由州效能办统一组织,以各职能业务主管部门的日常考核督查测评和专项督查为主。

三、考核方法

(一)指标任务分解。绩效考评指标任务下达后,州直各县(市)、各单位(部门)要将指标逐项分解,排出全年工作计划进度表,报自治州分管领导和州效能办备查。

(二)日常考核督查。日常考核督查侧重于检点工作目标完成的质量、进度和规范性要求等方面,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考核督查测评为主。州效能办、相关业务职能主管部门可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确定考核督查内容、测评标准和时限要求,进行专项督查和抽查。考核督查和抽查的评价结果由各业务职能主管部门按季度进行汇总,经州效能办审核,会同有关归口管理牵头单位(部门)进行通报,为年度考核评价提供依据。

(三)半年抽查考核。自治州效能办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协调各业务职能主管部门对州直属各县(市)、各单位(部门)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州直属各县(市)、各单位(部门)要按考核通知要求将上半年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形成真实、准确的书面材料,由各县(市)、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后,于7月10日前报送自治州分管领导和效能办备查。州效能办将上半年考核抽查情况汇总后,形成文字材料和评分结果,向州直属各县(市)、各单位(部门)反馈确认,并报请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决定,进行通报,为年度考核评价提供依据。

(四)年终考核。年终考核的主要任务是对州直各县(市)、各单位(部门)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1、自我考核。自治州组织开展年终考核前,各县(市)、各单位(部门)要针对本县(市)、本单位(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和目标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自查自评情况经县(市)、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审定后,按规定程序于11月30日前向州效能办申报。

2、考核评价。按照“分工合作,协调联动,配套推进”的要求,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工作组,对州直各县(市)、各单位(部门)进行年终考核,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民主评议、综合评分和反馈成部分等形式,按照考核标准对申报情况进行逐项核查,确认评分结果。

(1)州直各县(市)年度考核工作由自治州效能办牵头,汇同州纪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农办)、计委、经贸委、统计局、局、政府法制办、推进工业化进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

(2)对州直涉农单位(部门)年度考核工作由州党委政研室(农办)牵头负责;州直经济口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州推进工业化进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州直政法口年度考核工作由州党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党务群口年度考核工作由州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意识形态口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由州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3)州党委办公厅、人大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政协办公厅和承担经济建设工作、政治文明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的牵头单位(州纪委机关、宣传部、组织部、政法委、政研室(农办))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州效能办牵头负责。

(4)年度考核工作的日常督查、协调、组织和服务工作,年度考核评分的汇总、审核和排序工作,年度指标考核办法、评分细则的修订工作,由州效能办牵头负责。州直有关业务职能主管单位(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协助州效能办做好指标考核的各项工作。

(五)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的汇总、排序和审核确认。根据考核督查结果,州效能办协调各考核牵头单位对全年日常考核督查、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评分情况进行汇总、平衡和排序,形成年度考核评价的初步意见,分别征求州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方面意见后,提交自治州机关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后,计入绩效考评总体情况中。

四、其它

(一)州党委、政府分解下达的年度目标,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有政策性调整或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御的因素需要调整的,由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提出调整建议或意见,报州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

(二)有关经济指标以州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州直属各县(市)、各单位(部门)要按统一规范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州统计局报送统计数据和统计报表。

第3篇: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正确评估五年来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促进教育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学校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注重突出重点。在全面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考核项目,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3、坚持求真务实。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教工作深入开展。

二、验收内容

(一)“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制度、普法经费、档案资料、调查研究等);

(二)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领导干部、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等);

(三)“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专兼职普法队伍及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档案资料、基地建设、宣传形式等);

(四)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情况;

(五)普法工作社会成效(普法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反馈及开展理论调研情况);

三、验收办法

(一)教育局对各学校的验收考核工作采取学校自查测评与县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学校自查测评的基础上听取汇报。

(二)教育局按照“县行业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校自查情况,与教育局协调确定抽查学校,进行重点检查。

四、验收步骤

总结验收工作从3月份开始,共分四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3-4月中旬)。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制定总结验收的具体方案,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试卷测评、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树立典型,查找问题和不足。自查报告于4月1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检查交流阶段(4月下旬)。教育局根据各校自查情况,对各校进行重点抽查。要求校长亲自汇报,各类档案资料要规范齐全。

(三)接受县检查阶段(5月上旬)。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迎接市、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6月—2010年底)。在全县总结验收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评结果及推荐意见,评选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启动“六五”普法打好坚实的基础。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的重要环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具体抓,切实把“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落实责任。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学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

第4篇: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年上半年,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州国土资源局党组的领导下,**州直地籍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以地籍基础业务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工作任务,狠抓依法行政,规范操作,全面提高地籍管理工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年上半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推进州直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如期完成

**年,州直土地调查工作在成立组织机构、组建土地调查办公室、拟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职责、组织人员培训、招聘工作队伍等工作的基础上,**年1月外业调绘基本完成,全面转入内业建库阶段。**年2月以来,州局党组按照自治区土地调查办公室调研组的要求,先后4次召开州直土地调查专题会议,根据不同阶段任务和新要求,有针对性的重点解决州直土地调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强有力的措施,克服各种困难,确保了州直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按时间进度和质量标准整体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由局党组成员对10个县市土地调查工作进行分片包干,定点负责,分类督导,并明确要求各县市局把土地调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县市土地调查工作由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负主要责任,具体工作由分管副局长负责,对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任务的县市,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各县市再抽调3名专职土地调查人员充实到土地调查办公室,保证土地调查必须的人员力量,确保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加快推进。

二是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制订完善了每一个县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间表,并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进行了分解量化。今年2月中旬以来,根据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取消了土地调查人员的节假日,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制定补充协议,将州、县市、承担单位列为合同的三方,确定了三方权利和义务、工作时限、奖惩办法。同时,按照县市和作业单位确定的各阶段工作完成的时间,每半个月下发一次州直土地调查各阶段工作进度和主要工作任务,敦促各作业单位进行人员调配,集中力量保证工作进度。

四是定期向州、县市党委、政府汇报土地调查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加强与部队、兵团等单位的协调沟通,及时解决好土地权属、工作界线划定、兵地接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完成了部分现实权属确认、部队用地调绘、兵团工作界线划定等工作,确保土地调查工作顺利推进。

五是采取县市土地调查办公室一周听取一次作业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州土地调查办公室半个月听取一次县市土地调查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的方式,由局党组成员和州、县市土地调查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度表对各作业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以会议纪要和工作简报等形式逐级上报。对进度快、质量好的县市,及时总结经验、组织学习推广,并抓紧进行成果检查;对工作进展慢的县市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决不因一个县市没有完成、进度慢或质量不合格影响州直整体,拖自治区的后腿。

六是发挥跟班学习人员监督、协调、现场解决问题的作用,使跟班学习成为培养干部的措施之一。各县市先后选派1-2名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到各承担单位跟班学习,全程参与建库过程,了解工作方法和作业程序,重点协调解决土地权属、行政界线、不一致图斑、基本农田等方面的问题,有效促进了内业工作进度。

通过以上措施,州直农村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全面进入检查和汇交国家核查阶段,比原定工作进度提前1个月完成。其中:**市、奎屯市已于4月1日提交;察布查尔县、尼勒克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县、**县已于5月5日前提交;巩留县、**县于5月19日提交;所有县市土地调查成果已交国土资源部核查。目前基本农田上图工作也已进入后期建库阶段。

二、以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为把手,全力推进州直城镇和村庄地籍调查工作

加大城镇地籍调查工作力度,本着先难后易的原则,充分利用**州土地勘测规划院技术力量,在**年完成特克斯镇10平方公里、昭苏镇10平方公里、**县吉里于孜镇12平方公里、州奶牛场15平方公里、**口岸12平方公里、察布查尔县新增2平方公里的城镇地籍测量任务的基础上,特克斯县、昭苏县、奶牛场完成权属调查1.52万宗,**县、察布查尔县全面启动权属调查工作,**县地籍测量工作正在进行,**县、尼勒克县城镇地籍调查成果更新也全面启动。为州直全面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为促进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市完成了近71平方公里、3.2万宗地的村庄地籍调查工作,对州直土地调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增强地籍服务意识

在全面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同时,按照州局党组制度建设年的要求,切实把土地登记作为地籍管理的中心工作来抓,继续完善基层土地登记初审、县市流转和会审等制度,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和工作程序。上半年,州局受理**口岸、都拉塔口岸、州奶牛场土地登记审核3批次,共会审通过203宗,退回22宗未准予办理登记,保护了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5篇: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一、工作步骤及内容

(一)第一阶段:各区(县)自查自评(20**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

工作内容:按照自治区“两基”验收标准,各区(县)对辖区“两基”巩固提高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评,摸清相关基础数据,搜集佐证资料,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形成自查自评报告。

工作要求:基础数据详实、准确,来源清晰;佐证资料按《**市“两基”档案资料目录》搜集,做到精炼、齐全、完善;数据、资料要能相互印证,做到“一核就准、一查就实”;问题梳理做到实事求是。

(二)第二阶段:市级预检(2008年1月—7月)。

工作内容:

1.2008年1月—2月,市“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对各区(县)自查自评工作质量、整改方案、自查自评报告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及审定,对“两基”资料建档进行统一部署。

2.2008年3月—5月,各区(县)根据审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自纠。

3.2008年6月,市“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对各区(县)“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工作进行预检。重点检查各区(县)“两基”自查整改方案落实情况、“两基”工作达标情况、“两基”档案资料建档情况、“两基”相关指标抽查核实情况、辖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现状等,每区(县)至少2个工作日。

工作要求:

1.在市“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区(县)2008年5月31日前完成“两基”迎国检自查自评报告、工作汇报修改和“两基”档案资料建档工作。

2.各区(县)按照“两基”迎国检责任制的要求,加强领导,确保本区(县)“两基”迎国检各项准备工作开展扎实、有序,并在规定时限内做好迎接市级预检准备工作。

3.市级预检要进一步摸清市属各区(县)“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工作的薄弱环节并及时上报,为我市“两基”迎国检下一阶段工作部署提供信息、依据。

4、市、区(县)两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把督促、检查、指导、服务贯彻工作全过程。

(三)第三阶段:市级复查验收(2008年8月—12月中旬)。

工作内容:

1.2008年8月—10月,各区(县)根据市级预检情况通报,对照“两基”指标体系,查漏补缺,加强薄弱环节整改,重点做好迎接市级“两基”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2.2008年11月中旬起,市“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对各区(县)“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每区(县)至少3个工作日。

工作要求:各区(县)要按规定时限做好市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第四阶段:自治区抽检阶段(2008年12月中旬至12月底)。

工作内容:接受自治区政府督导团对我市部分区(县)“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工作抽检。

工作要求:被抽检区(县)要提前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未抽检区(县)组织相关人员前往抽检区(县)参观、学习,熟悉检查验收程序、方法,对照改进,进一步完善本区(县)迎检方案,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第五阶段:自治区国检前全面检查阶段(2009年1月—3月底)。

工作内容:

1.根据市级“两基”巩固提高复查验收反馈意见和自治区对我市部分区(县)抽检情况,各区(县)进一步做好整改及完成国检前迎检相关准备工作(包括专题片、文件汇编、辖区中小学简介等资料汇编整理工作)。

2.完成市级“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自查自评报告、工作汇报撰写并形成文件。

3.完成市级“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档案资料归档、专题片制作、文件汇编等国检前其他准备工作。

4.制定**市“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迎验方案。

工作要求:各区(县)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两基”迎国检工作职责,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市“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区(县)迎国检准备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第六阶段:接受国检阶段(2009年4月起)。

工作内容:接受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我市“两基”工作的验收。

工作要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如市属区(县)有列入国检抽检名单的,市级未被抽验区(县)要在市“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下,全力协助,确保被抽验区(县)顺利通过验收。

第6篇: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全面调查核实国土资源部年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中涉及我县辖区内的各类用地,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按时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增强依法用地管地观念,确保顺利通过市、厅、部检查验收,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县土地使用情况,发现并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全县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1号)(以下简称《规范》)、《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37号)为工作依据,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及《通知》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填报《规范》所列统计表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检查效果。

三、检查范围、内容及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

(二)检查内容

按照《规范》及《通知》要求,内容主要包括卫片图斑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依法办理农地转用、征收和供地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取得先行用地手续,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是否受理项目用地申报手续,建设项目是否属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土地违法行为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已经发现并及时查处等情况进行逐宗核查。

(三)工作分工

全县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安排部署,开展核查,通报工作情况,制定、落实奖惩措施等。县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开展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核查监测图斑,审查用地合法性,依法组织查处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填写相关报表,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情况等。

县监察、人事、发改、法制、公安、法院、检察院、城建、农业、交通、水务、林业、旅游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监察、人事部门负责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发改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审核情况;法制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支持;公安部门负责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建设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涉及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水务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河流、湖泊最高水位线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交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公路用地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林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林地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旅游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景区管理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人民法院应及时受理移送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及时受理涉嫌职务类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培训和自查整改阶段(2月25日—6月10日)

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年3月12日已将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发放到我县,同时要求于6月10日前完成自查,同步实施查处整改,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汇总报送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查整改阶段(6月11日—7月15日)

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国土、监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开展土地执法卫片的情况进行督查。6月8日前,根据省、市督查意见,将我县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整改完善后,正式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三)约谈、通报阶段(7月16日—8月5日)

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市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将所辖的乡(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排序,约谈部分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督促各乡(镇)开展整改查处工作。召开会议,并向各乡(镇)通报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6日—9月20日)

8月20日前,县人民政府将工作总结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迎接省、市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推进“以图管地”的重要方式,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对县(区)进行全覆盖检查的第一年,同时也将是根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因此,各乡镇、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出发,扎实、有效、高标准地开展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二)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县成立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工作。

(三)加强协作,切实形成合力。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土地管理和利用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我县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监察、人事、发改、法制、公安、法院、检察院、建设、农业、交通、水务、林业、旅游、环保、审计、信访、畜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对国土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到位;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检察机关要及时立案侦查;需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要及时受理执行;对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需要完善手续的,农业、畜牧、国土部门要及时依法办理,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7篇: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一、加强领导,推进州直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如期完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由局党组成员对10个县市土地调查工作进行分片包干,定点负责,分类督导,并明确要求各县市局把土地调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县市土地调查工作由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负主要责任,具体工作由分管副局长负责,对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任务的县市,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各县市再抽调3名专职土地调查人员充实到土地调查办公室,保证土地调查必须的人员力量,确保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加快推进。

二是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制订完善了每一个县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间表,并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进行了分解量化。今年2月中旬以来,根据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取消了土地调查人员的节假日,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制定补充协议,将州、县市、承担单位列为合同的三方,确定了三方权利和义务、工作时限、奖惩办法。同时,按照县市和作业单位确定的各阶段工作完成的时间,每半个月下发一次州直土地调查各阶段工作进度和主要工作任务,敦促各作业单位进行人员调配,集中力量保证工作进度。

四是定期向州、县市党委、政府汇报土地调查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加强与部队、兵团等单位的协调沟通,及时解决好土地权属、工作界线划定、兵地接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完成了部分现实权属确认、部队用地调绘、兵团工作界线划定等工作,确保土地调查工作顺利推进。

五是采取县市土地调查办公室一周听取一次作业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州土地调查办公室半个月听取一次县市土地调查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的方式,由局党组成员和州、县市土地调查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度表对各作业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以会议纪要和工作简报等形式逐级上报。对进度快、质量好的县市,及时总结经验、组织学习推广,并抓紧进行成果检查;对工作进展慢的县市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决不因一个县市没有完成、进度慢或质量不合格影响州直整体,拖自治区的后腿。

通过以上措施,州直农村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全面进入检查和汇交国家核查阶段,比原定工作进度提前1个月完成。其中:伊宁市、奎屯市已于4月1日提交;察布查尔县、尼勒克县、昭苏县、特克斯县、霍城县、伊宁县已于5月5日前提交;巩留县、新源县于5月19日提交;所有县市土地调查成果已交国土资源部核查。目前基本农田上图工作也已进入后期建库阶段。

二、以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为把手,全力推进州直城镇和村庄地籍调查工作

三、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增强地籍服务意识

在全面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同时,按照州局党组制度建设年的要求,切实把土地登记作为地籍管理的中心工作来抓,继续完善基层土地登记初审、县市流转和会审等制度,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和工作程序。上半年,州局受理霍尔果斯口岸、都拉塔口岸、州奶牛场土地登记审核3批次,共会审通过203宗,退回22宗未准予办理登记,保护了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8篇: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

深入学习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2017年以来,县委先后印发了《县委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关于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就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作出统筹安排。

二、依规从严治党管党情况

先后印发等系列党内规范性文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情况

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多渠道公开征求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意见,充分发挥县委办法律法规室和县委法律顾问的作用,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与法有据,确保同中央、省委、市委党内法规制度保持一致。坚持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准备县委规范性文件备案材料、制作备案报告、制定说明,年以来,已及时向市委报备文件74件。为推动备案审查全覆盖,年月,县委印发了《县委办关于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对各镇(街道、经开区)党(工)委,县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作了专门部署,要求及时将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县委备案, 年 县委共收到备案文件 件, 年收到备案文件 件。

四、县委法律顾问工作情况

第9篇: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2020年11月25日

花园镇作为全县城市社区基层治理的主战场,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坚持先行先试,主动作为,充分总结疫情防控期间的一些成功经验,力争在城市社区治理方面走在全县前列,现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冯山社区召开11月份共驻共建单位工作例会

11月19日,冯山社区召开11月份共驻共建单位工作例会,社区书记汇报了目前基层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五个共驻共建单位同社区一起探讨了如何解决社区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瓶颈,以及如何在社区基层治理工作中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等问题。

县城管局到花园社区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1月20日,县城管局下沉党员干部到花园社区对经营门店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整治,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并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经营门店进行劝导并责令整改。

冯山社区召开每周工作例会

11月23日上午,冯山社区召开周一工作例会,社区基层治理工作队队长董志荣出席本次会议,会上社区工作人员依次汇报了上周的工作进展情况,社区书记总结了上周的工作,安排和布署本周的中心工作,针对医疗保险收缴、疫情防控常态化等心工作安排专人负狠抓落实,并成立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专班。

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开启

11月23日,孝昌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花园镇岗位现场报名工作在桃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正式开启。上午10时,县民政局汪局长和熊局长来到桃源社区报名现场督导报名工作。

花园镇就落实下沉干部积分管理办召开专题会议

11月24日上午,花园镇组织8个城市社区党支部书记召开专题会议,商讨落实《孝昌县县直单位下沉干部积分管理办法》事宜,各社区书记积极发言,为落实下沉干部积分管理办法,更好地管理下沉党员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