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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制度

第1篇: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国有交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我国的国有交通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但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变化,我国的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问题。为了能够适应市场的发展,增加国有交通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有效参与市场的竞争。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国有交通企业的改革和创新进行研究。

一、国有交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

(一)西方现代产权理论。西方现代产权理论主要是指将交易涉及到的资金耗费引入产权分析的范畴,证明了对产权进行明确的界定,是企业运行和交易产生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减少交易的资金耗费,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该理论认为,完整的产权包括了从归属权、转让权到使用权等内容在内的企业权利。因此,完整的产权制度理论应是涉及到了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在产权制度中,最为基础的内容是产权界定制度。该制度是明确市场主体的重要理论支持,只有明确界定相关的产权,保证职责和义务的落实,才能保证市场交易的秩序,进而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企业制度理论。从产权制度的改革层面来说,这里的企业制度理论课大致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企业的产权制度,是产权制度在公司发展中的体现。同时也是明确和保障企业运行活动中涉及到的主体的财产权利和相关的基本权益的标准。二是企业管理制度,是规范企业行为的理论体系,也是最为基础的规范之一。其范围包含了企业发展战略、经营计划以及财务管理等各方面的内容。三是企业组织制度,主要用于对企业的管理和组织模式等进行规范,其对企业相关的职能划分和责任落实等有着明确的规定。

二、国有交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

我国国有交通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而变化。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促使我国的国有交通企业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经济主体。在产权改革之后,企业拥有了单独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也就是说,具备了以获取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的市场活动的开展条件,进而促进国有交通企业的发展和参与市场的竞争。另一方面,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国有交通企业与其他私有企业不同,在经历产权改革之后,企业具备了独立的财产权。这意味着国有交通企业能够进行独立的投资活动,使得融资行为和资产规划行为逐渐合法化,也是给予企业更多的资产分配的权利和渠道。

三、国有交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措施

(一)完善国有交通企业产权制度的管理体制。产权制度的管理体制的完善是保证国有交通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的重要条件。实现产权制度的完善,首要任务即是明确产权改革的职能划归,在实际改革中强化产权的界定。从目前的体制环境来看,我国的国有交通企业具有一定的发展限制,并且管理涉及到的职能部门较多,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因此,在不同的管理角度上,需要构建完善的管理体制,优化管理程序,以提升企业的工作效率。另外,现代化的资产管理体制的构建,也是促进国有交通企业产权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只有将企业的相关体制进行调整和改进,突破传统产权制度的桎梏,避免其在运用过程中的弊端,才能充分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而采取针对性发展战略,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

(二)创造完善的法律环境。健全的法律环境是保证国有交通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支持。现阶段,国有企业的法律环境的完善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思考:一是出资人法律地位的健全。这一措施主要为了保证相关人员的基本权益。法律地位的变化,有助于增加投资者的信心,进而促进其投资的增加。二是推动企业管理制度的法制化。法制化的企业管理不仅有助于加强企业管理的秩序,提升管理的效率和质量;还能够将企业个部门的职责具体落实,即明确公司内部的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职责所在。总之,国有交通企业的长远发展,完善的法律环境、科学的内部管理,以及合法的运行框架是交通企业发展重要的前提。

四、结束语

国有交通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促进我国的经济市场变革的重要举措。通过企业产权管理制度的完善,以及完善的法律环境的构建,从企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充分完善其所需要的条件,能够为国有交通企业的发展提供健全的环境,进而保障国有交通企业的基本发展权益,促进其经济效益的提升,以及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1]梁文博,王荣党.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3(11):18-19+54.

第2篇: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体系构建

一、当前我国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发展形势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从国际形势看,知识产权领域呈现新的发展态势,对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既是重大机遇,又是严峻挑战。知识产权重要性不断提升,国与国之间知识产权合作日益加强,由发达国家推动的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趋势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发达国家在我国的重大利益关切点。我国企业在海外遭受知识产权侵权指控的案件大幅增加,知识产权成为我国企业利用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先决条件。

从国内形势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进入历史最好的发展时期。随着建设创新型国家宏伟目标的提出,我国进入了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给新时期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提供了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知识产权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显示度日益提升,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不仅是履行国际承诺的需要,更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从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上看,我国知识产权的工作力度、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的自主知识产权竞争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企业的创新能力不强,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和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不高。我国的工业企业共有145万余家,但92%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超过99%的企业没有发明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很多企业在技术创新、研发方面投入还很低,处在有制造无创造、有技术无产权的状态;知识产权宏观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有待加强;知识产权制度的政策导向作用仍然不强,科研与生产仍然存在脱节,优势领域知识产权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和应用,流失现象较为严重;知识产权维权成本过高,侵权现象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还比较严重;滥用知识产权行为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逐步显现;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文化尚未完全形成,知识产权专门人才较为匮乏,知识产权交易秩序尚待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体系发展滞后。

综观我国知识产权国际国内形势,我们既有快速发展之根基,又承担着历史性的艰巨任务;既面临着良好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总的看来,机遇大于挑战。我们要乘势而上,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二、转变观念。切实重视和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自主创新的主体,更是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主体,必须切实重视和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和能力。

企业知识产权的发展可以大致分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战略三个层面。在知识产权保护层面,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防御可能遭遇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因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行专利、商标的申请注册以及防范和应对侵权诉讼。在这个层面,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是比较消极被动的,知识产权的市场经济特性没有被发挥出来,上升到知识产权运营层面,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是为了创造更多的经济利润,因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更加注重专利抵押转让、商标许可使用等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运营。在知识产权战略层面,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力有了显著的提升,形成了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成为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拥有较多的自主知识产权,甚至形成专利技术标准,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垄断市场,获得较高经济利润。

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行政和司法保护。在当前我国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制意识尚待提高的情况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的需要,更是我国经济社会自身发展的需要。但是,如果我们仅片面强调知识产权的保护,而弱化了知识产权的运营管理,则忽视了知识产权的市场特性和经济意义,不利于培育和提高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利于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在企业乃至地区、国家层面的实施。我们只有从运营管理的视角重视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和战略意义,才能使企业认识到从事自主创新活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价值所在,才能激发企业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和能力。因此,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推进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随着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的提出和实施,传统的“重开发,轻管理”、“重保护,轻运营”的观念已不再适应时代的要求,变“消极的防御和保护”为“积极的管理和利用”已成为现代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课题。

三、以时代的视角构建现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内涵

在现代企业中,知识产权工作涉及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以及保护等各个层面,需要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美国学者费里蒙特·E·卡斯特认为:“管理就是计划、组织、控制等活动的过程。”因此,“管理”实际上就是管理者对管理对象加以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使其发展符合组织目标的活动和过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是企业为规范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特性和功能,从法律、经济和科技的角度,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开发、保护、运营而进行的有计划的组织、协调、谋划和利用的活动。

(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

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要达到以下几个主要目标:

1.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的过程中,通过宣传、培训、教育等方式来增强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从而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2.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大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技术开发的管理、专利的申请、商标品牌的宣传和推广。通过企业的自主研发以及品牌的推广,可以促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发展,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通过知识产权管理,防止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企业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管理来规范企业及其员工的行为,防止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比如,商标在境外被抢注,企业的技术因为未申请专利而被他人无偿使用,企业的商业秘密因保密不力而泄露等等。

4.通过知识产权管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但知识产权本身只有通过实际利用才能为企业带来实际的收益。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的运营,如用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融资、投资,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进行转让等,都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

5.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只有通过及时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企业才能知己知彼,既及时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也避免重复研发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产生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尤其是应对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攻势。

(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策略

1.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企业员工知识产权意识。把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结合起来,开展有针对性、多层次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使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都真正重视知识产权,确立知识产权意识,从而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

2.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高素质的复合型管理人员。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企业决策层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能包括:负责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管理和保护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的策略研究与战略制定;负责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知识培训、教育;负责建立企业内部专利文献、科技信息等数据库。同时,应任用高层次管理人员来进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结构多元化和人才知识复合化相结合,团队内部有精通管理、技术及法律的多方面人才,建立起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管理队伍。

3.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职能划分、职责规定、工作规程等所制定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制度规范。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专利管理制度、商标管理制度、著作权管理制度、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合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制度;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奖惩制度等。

4.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投入,保证管理机构的有效运转。知识产权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企业的长期任务,需要企业从全体部门、所有员工自上而下、由里到外的积极参与和支持,需要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拟定不同的策略。因此,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绝非是简单成立一个部门或者照搬一些制度就可以做好的。一个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通常需要企业从人员、物质、资金等各方面进行长期的、大量的投人才能达到成熟。此外,还可以积极争取一些政府方面的资金支持。

第3篇: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制度范文

(一)指导思想。坚持“制度化、程序化、信息化、规范化”的工作方法,促进国有产权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和有序流转,全面提高产权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各级出资人的产权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出资人的产权管理工作范围、标准和程序,落实工作责任,改进创新动态监管手段,在市管企业及其权属企业中建立起制度健全、权责明晰、程序规范、信息准确、运行顺畅、监督有效的产权管理体系,实现国有产权管理工作体系有效运转。

(三)基本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做好产权管理的基础工作,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大局。坚持依法管理,严格制度、规范程序、落实责任,防范产权管理基础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坚持统一监管,各级出资人统一执行产权管理制度,监督指导所出资企业的产权管理行为。

二、建立健全产权管理体系

各级出资人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国有产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形成权责明确、配套协调的产权管理体系。

(一)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各市管企业要制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转让、融资担保、资产处置、股权管理等制度和具体业务操作规范,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二)明确产权管理机构。各市管企业要设立专门的产权管理工作机构,或明确有关部门承担产权管理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人。要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实施激励约束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不断提高产权管理业务操作水平。

(三)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要将涉及各级出资人权益的产权管理重大事项决策权限写入公司章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完善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决策程序,明确各级国有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和定期报告制度。各市管企业要采取日常监管和定期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权属企业产权管理的监督检查。被出资企业每年一月份向其出资人报告上一年度产权管理工作情况,产权管理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国有产权的运营和流转情况、产权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等。

三、严格规范产权管理各项工作

(一)依法办理产权登记,保证国有产权归属清晰。国有产权占有、变动和注销登记等经济行为应依法合规,提交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应真实有效。投资设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控股和参股公司均应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组织形式、资本金及股东持股情况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办理变动登记。企业发生解散、依法撤销、破产及国有股权全部依法退出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实施评估项目核准备案,公允体现资产价值。各市管企业要严格审查中介机构的评估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评估结果是否公允体现了资产价值,逐级对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明确表示审查意见后,报市国资委核准或备案。

(三)规范产权转让行为,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分别实施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转让底价,充分披露交易条件和受让方条件,坚决执行公开进场交易制度,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有序流转。

(四)严格担保抵押行为,切实防范融资风险。各市管企业要严格执行《市市属国有企业担保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认真分析担保、抵押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能发生的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市管企业原则上不得为其参股企业、非国有企业提供担保。

(五)规范资产处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管企业处置实物资产价值超过企业资产总额1%,以及处置房产、土地使用权的,须经市国资委批准。拟处置资产经评估备案后,须委托具有公物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公开拍卖或进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未经批准转让底价不得低于评估价值。

第4篇: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管理模式;进攻与防御结合;护权;确权;用权

学界一般都从管理体制角度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分为集中式、分散式、行列式。而我们认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是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性活动中,管理主体、管理理念、管理对象、管理方法、管理内容、管理目标、管理目的等各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而产生的较为稳定的结构形态,是一种稳定的行为方式。一方面,由于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是有意识的活动,管理理念作为管理活动的价值指导思想,是先导性要素。因此,我们从管理理念角度来探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模式。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说,是技术性的组织、控制、协调活动。而从法学角度来说,是内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管理工具、方法的活动。内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程度决定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本文探讨的“基于不同管理理念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实质是探讨“基于不同管理理念的企业,如何内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活动”。

1、企业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内涵、特征与效能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理念在实践中,主要有对称性的“防御性管理理念”和“进攻性管理理念”。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也有对称性的“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和“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但人们一般没有使用“防御型管理模式”和“进攻型管理模式”的概念,而使用“防御战略”和“进攻战略”的概念。由于管理模式更强调实然性,是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中实际采取的价值理念,是价值观的题;而战略虽然体现一定价值理念,但更多强调其方向性,是技术性题。因此,以“管理模式”取代“战略”更能对目前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理念作出评价。

1.1 企业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内涵、特征

虽然“防御战略”与“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有区别,但两个概念体现了相同的管理理念。因此,要理解企业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需要我们首先梳理人们对“防御战略”的理解,从中体会到学者们对防御型管理理念的理解。有的学者从专利防御战略角度定义,认为防御性专利战略主要是在公司内部实行,目的是防止由于公司本身的原因而导致的知识产权的权力损失。按照这样的理解,对外实施的行为都体现了进攻理念。而实质上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御理念,都是对其他企业的关系而言的,是对外行为的理念。有的学者认为专利防御战略是指在市场竞争中遇到外国企业的专利战略进攻或外国企业的专利妨碍我国企业的市场运作时,采取的打破市场垄断格局、改善竞争被动地位的策略。

实质上,防御管理理念就是保护自己权益的理念。因此,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就是相对于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而言的,是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受到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进攻和挑战时,而采取应对进攻和挑战,保护知识产权利益的行为方式。

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以护权为管理内容,主要内化防御性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管理工具、方法和手段,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内化受许受让制度,受许、受让他人知识产权;内化专利文献制度、无效制度,及时发现并使用具有产业价值的他人已失效的知识产权;内化异议制度、撤销制度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阻止他人得到授权,或使他人知识产权无效,从而为自己的使用提供合法性依据。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内化救济制度,包括诉讼和行政救济等,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他人侵害。此外,还有一些如专利网的建立、防卫性申请、防御商标注册等,都是具有防御性的手段和工具。

通过制度内化成的管理工具、管理方法和手段的运用,实现护权的管理目标:一是保护自己不侵害他人权利;二是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他人侵害。如果说后者是防止权利人权益不当减少的话,那么,前者就是防止自己的权益不当增加。表面看来,权益不当增加是有利于自己的,但因为自己权益不当增加意味着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为避免因侵害他人权利而遭受巨额索赔的风险,需要防止自己权益不当增加。

1.2 企业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效能

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充分内化知识产权法律有关保护制度,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单从保护的角度观察知识产权,是非常消极、被动的观念和举措,不但忽视了知识产权的经济意义,更弱化了知识产权的经营管理,制约了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以长虹电器为例,改革开放不久,长虹电器开始民,生产民用电视机。但最初的长虹电器重视商标而忽视专利创造,重视通过专利许可、专利转让制度引进专利技术,而忽视了二次开发、集成创新和原始创新。习惯于模仿,受许、受让使用他人专利权的长虹电器在20世纪90年代向国际化发展中,立即就感受到了外国以专利壁垒为主体构建的知识产权壁垒。显然,长虹电器长期以来的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造成了今天自主创新能力的薄弱和自主性知识产权的缺失,每年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达到2 000万美元,使长虹电器不堪重负。这些情况都说明,我国企业传统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是导致知识产权绩效低,影响自主创新的根本原因之一,并在实际运行中,暴露出一系列的制度缺陷。

单纯的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也不利于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因为单纯的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虽然可以运用他人的知识产权,但是昂贵的知识产权使用费让许多企业忘而却步,如由于国外有关公司对中国彩电、DVD专利收费逐渐加大,长虹共生产几百万台DVD。如果以各家集团要求的收费缴纳,涉及到专利费用上亿美元。如此巨额的专利费,使四川长虹难以承担,市场竞争能力和赢利能力面临巨大挑战。并且由于DVD专利使用费的收取令中国企业几乎无利可图,厦华、康佳等企业已经被迫退出。如果将企业资源主要用于防御,甚至以通过取得侵权者赔偿的方式赢利,不能促使企业充分地运用知识产权。

2、企业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内涵、特征与效能

2.1 企业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内涵、特征

基于同样的理由,要理解企业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需要我们首先梳理学者们对“进攻战略”的理解。有的学者从进攻性战略目标角度认为,进攻性战略的基本精神就是夺取主动,以达到在竞争中压制对手,使本企业市场份额最大化。而有的学者则以专利战略为例,从本质认为专利进攻战略是指积极、主动、及时地将我国开发出来的新技术、

新产品在国内和国外申请专利,利用专利保护抢先占领国际市场、合法地垄断国际市场。

实质上,进攻管理理念确实是主动精神,但本质上不仅仅是法律上的确权,而更应当是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因此,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应当是以“创造、确认知识产权”为管理内容和管理目标,鼓励知识产权创造,以占领知识产权的制高点,抢得先机的管理模式。因此,可以将其称为“创造模式”。

为激励创造,企业应内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管理工具、管理方法和手段,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内化职务发明制度中的激励机制,依法建立奖励、报酬等激励制度。内化专利文献检索制度,为知识产权创造提供技术信息、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支撑。二是内化专利许可、转让制度、逆向工程制度、合作发明制度以及专利三性制度,进行二次开发、集成创新和原始创新。三是充分内化专利申请制度、商标注册制度、著作权登记制度等知识产权制度进行确权和构建知识产权体系,包括不同类别知识产权体系,同类别知识产权体系,以及不同类别知识产权相互转化确权保护的体系。

2.2 企业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效能

企业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有利于企业内化激励制度、专利信息检索制度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形成自主性知识产权,但不能确保创新的持续性。因为自主性创新成果不加以保护而为他人免费使用,无疑是鼓励他人“搭便车”,不仅放纵了他人的懒惰,而且创造者不能得到回报,甚至不能收回成本,知识产权法的激励制度不能产生激励作用,创造者缺乏持续创新的动力和资源支持。单纯的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关注创造的知识产权数量,而不关注知识产权是否具有工业实用性和有多大工业实用性。我国的高校是比较典型的进攻型管理模式,其知识产权实用性较差,据报道,从1985~2006年,高校每年6000~8000项的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的不到10%,远低于企业的专利成果转化率。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理想模式――进攻与防御相结合

单纯的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和单纯的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虽然有其优势,但又存在诸多不足,见表1。

假设管理内容为a,管理工具为b,管理目标为c,效能为y。从表1中可以看出,单纯的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和单纯的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存在效能的差异,而产生差异的重要原因在于内化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存在差异,以及管理内容、管理目标存在差异。因此,效能与管理内容、管理工具、管理目标的函数关系可以表示为:

Y=f(a,b,c)

单纯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效能为:

Y1=f(a1,b1,c1)

单纯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效能为:

Y2=f(a2,b2,c2)

但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和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优势效能又存在互补性,通过优势效能的互补就可以克服各自的缺点。要实现防御型和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优势效能的互补,就需要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以及内化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实现结合,即Y3=Y1+Y2=f(a1,b1,c1,a2,b2,c2),从而形成进攻与防御结合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

从实践来看,许多跨国公司的成功,正是采用了进攻和防御相结合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如美国苹果公司不像其他跨国公司那样,利用专利的各种战略来布局,进而攻击对手或者进行相应防御;也不像其他公司那样偏好于利用诉讼来获取高额利润以获取市场竞争优势,而是恰当地运用了进攻和防御。因此,应当将进攻型与防御型结合起来,作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理想模式。所谓进攻与防御结合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就是由原来单纯防御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转变为知识产权“经营”观念,是将知识产权与技术研发方向、企业经营活动、产业结构升级等相结合川。以知识产权创造(确权)、运用(用权)、保护(护权)为管理内容和管理目标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具有下列效能,见表1。一是通过“进攻型”内化激励制度、专利文献检索制度等,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完成创造和确权;通过防御型内化实施、许可、转让制度,异议、无效、时效制度,以及救济制度,保护知识产权。二是因为创造了知识产权,而又不能以索取赔偿作为营利模式,那么企业就必须通过充分运用知识产权作为营利模式。而且企业作为理性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也愿意通过运用知识产权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三是知识产权运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技术创新者因此获得专利技术研发成本的补偿与高回报,激发了技术成果权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进行新一轮的技术创新,创造更多知识产权,从而形成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良性循环。

4、我国企业进攻与防御结合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实现

有学者通过实证研究认为,进攻型管理模式和防御型管理模式分别适用于不同知识产权能力的企业,对于拥有强劲的技术研究开发能力,具有雄厚资本,较强经济实力,在技术上处于领先地位的高科技企业,通常宜采取进攻型专利战略。反之,则应当采取防御型管理模式。有学者按照知识产权领域重要性能力进行矩阵分析,认为我国的知识产权领域可分为4个部分:强势重点领域、弱势重点领域、弱势一般领域和强势一般领域。根据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应分别采取进攻战略、突围战略、防御战略和发展战略。这些观点从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现状提出,分别适用进攻型管理模式和防御型管理模式,是一种消极的维持现状的管理模式。面对我国企业与国际大企业相比知识产权能力较低的现状,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应当是改变现状的后来者突围和先到者的持续创新,提升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力,最终目的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因此,我国企业应当积极推进进攻与防御结合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建立。

4.1 自觉、全面内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自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尤其是一些企业被确立为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来,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升。但与发达国家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相比,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仍处于较低的层面。究其原因是因为发达国家的企业自觉、全面内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工具、方法和手段。而我国企业,将知识产权管理理解为纯粹的技术性管理活动,似乎知识产权管理仅仅是管理题而与法律无关。实际上,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系统性反射知识产权创造、使用、保护、管理为知识产权确权、用权、护权的

高度制度化的规范,它按照一定的价值观念将确权、用权、护权融合为一个整体。系统性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就是进攻与防御结合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法律反应。因此,自觉、全面内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我国企业实施进攻与防御结合知识管理模式的基础。“全面内化”是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系统性的内化,而不是象当前有的企业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个别、偶然运用,是内化的“量”的要求。“自觉内化”是企业要自觉、主动认同、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而不是如当前有的企业自发的运用某些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这是对内化的“质”的要求。

4.2 审视并改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现状

我国企业应当反思、审查既存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并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对既有知识产权管理模式进行改造。我国原来单纯防御型管理模式企业要摆脱长期以来形成的被动防御局面,就必须改变目前仍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放在如何防范侵犯和滥用别人的知识产权,而应当确立自主创新的意识、机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原来是单纯进攻型的企业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对侵权行为坚持依法打击。

4.3 加强面向未来的进攻与防御结合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建设

我国企业应当通过文献检索等方式对现有知识产权状况包括知识产权创造情况、分布情况、权利确权运用保护情况、发展趋势等进行分析,制作专利图,或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战略分析。制定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作为本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使用和保护的指导文件。激励进行自主研发,包括发明创造的自主研发、商标的自主研发等,充分运用各种知识产权制度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体系化确权、保护。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自行实施、许可实施、转让,以及知识产权的人股、质押融资等。充分使用各种保护手段对自己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4.4 政府、社会提供进攻与防御结合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建设的智慧支持

第5篇: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制度范文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是政府附属物,“国家所有,国家经营”,国家对企业包供包销,统负盈亏,统一安排职工就业,个人分配实行大锅饭、平均主义。国有企业的各项权利掌握在国家手中,产权制度是一种封闭的、单一所有权制。针对这种现状,1979年开始的企业改革首先是“放权让利”,企业开始有了一定的自,比如财产使用权。但由于这一阶段的改革是在不触动企业财产关系的前提下进行的行政性分权、让利,产权制度并无实质性变化。到1986、1987年,企业开始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承包制。这种“两权分离”的承包制在初期由于分配与企业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所以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因承包制是在承认现有产权制度前提下的一种“两权分离”,虽然使产权的各项权利有了某些分离,但依此形成的企业财产经营权没有按照商品经济原则、通过市场交易来实现,因而这种财产经营权实际上仍是一种行政性分权,传统产权关系并未改变。从1991年第二轮承包看,短期行为问题已比较明显地暴露出来。在这一时期,发展企业集团也被当作一条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增强企业活力的重要途径提出来,但由于在不触动产权关系、坚持“三不变”(所有制不变、财政上缴渠道不变、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组建企业集团,也只能是松散型的或是行政捏合式的联合体,企业集体功能和优势仍未发挥出来。

1992年出台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转换经营机制”成为企业改革热点。它明确了企业必须转换经营机制,政府必须转变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明确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该条例实施后,企业自逐渐落实,但同样未承认企业法人财产权,企业只能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仍不可能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这一时期的产权制度与现代企业产权制度仍然相差甚远。

从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来,国有企业才开始由“工厂制”改造成公司制,明确企业拥有法人财产权,这标志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

二、对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弊端剖析

1.产权主体虚设。国有企业资产名义上为全民所用,体现为政府代表全民进行国有资产的管理,而政府则由众多部门组成,这些部门都能凭借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身份,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干预,而对由此造成的损失则无法问责,也无人负责,国家和企业之间的责权利难以对称,有权利的没责任,有责任的没权利。

2.产权边界不清。国有资产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但中央和地方的责权利长期不够明确,在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上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经常产生矛盾和冲突。而在对企业的管辖权限上,不仅中央同地方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责权不明,部门之间同样存在职责、权限不明的问题,由此造成的各种干预大大降低了国有资产运营的效率。

3.产权结构一元化。传统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表现为单一的所有权,没有建立起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终极所有权、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权能结构。实践表明,一元化产权结构的国有企业难以摆脱行政干预的困扰,而企业充满活力的重要前提条件是产权结构多元化,这也是企业充满活力的产权制度保证。

4.产权关系不顺。政府集社会行政管理职能和所有权管理职能于一身,常常以行政手段干预企业。而企业由于不是真正的法人,没有法人财产权,自然就无法抵卸行政干预,因而也摆脱不了对政府的依赖关系。

5.产权配置凝固化。由于受产权关系不明、国有资产占有与使用的无偿性等不利因素影响,导致各部门、各地区追求资产占有最大化,争项目、争投资,不惜搞重复建设,造成资产配置上的极大浪费。加上缺少产权市场,条块分割并自成体系,产权流动受到很大限制,跨行业部门、跨经济区域、跨所有制的产权流动更是难以实现。

三、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选择目标

国有产权的弊端决定了国有企业不可能成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从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实践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无论是股份制改造还是国有股减持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我国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事实上正处于瓶颈状态,需要有一个实质性的突破。而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国有企业改革实质上就是一个制度变迁问题。当前,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因此,欲以现代企业制度来改造现有的国有企业,就必须在国有产权制度的改革上有所创新,按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来改造传统的产权制度。

第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产权清晰。对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悖的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建立专门的国有资产授权机构,代表国家进行产权经营,从而使国有产权在与其分形式的产权对峙中得到强化,反映出独立的利益主体要求,使之与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相适应。国家可以给国有资产授权机构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加强监督与约束,保证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确定到位。对于竞争性国有企业的管理,国家应在各级政府内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该级政府拥有的国有资本。各级政府国资委之间是独立的,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国资委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的代表机构将只对少数企业(一级持股公司)直接持股,对一级持股公司以下的多数企业,将通过多级持股形成所有权的“嵌套”关系,但不直接持有其股份。一级持股机构持有的其他企业的股份,应作为普通股对待,其公司机构的运作与股票的买卖一般不需要国资管理部门批准。对同一家企业,各级政府的国资委及个人都可参股,使国有股权分散在不同地区和不同行政级别的国资委手中,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作用,避免某个国资委对该公司的行政干涉。对非竞争性的国有企业实行特殊法人制,即该法人的组织及有关关系(治理结构、业务程序、财务)不受或不完全受《公司法》或《民法》规范,而是针对其特点制订专门法律或法规来规范其行为。特殊法人企业的国资管理机构应设在该行业主管部门内部,主要由政府投资、由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将其改造成国有独资公司。

第二,调整国有资本投向,建立合理的产权结构。产权创新在国有企业制度创新过程中是最重要的,企业内部的产权结构决定了内部治理结构的功能。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和合理化,是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发挥作用——即分工决策和相互制约的前提,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制度基础。从宏观上看,现阶段国有资产分布广,战线长,从重、轻、农到第三产业无所不在,经过20多年的改革,国有资产在全部资产中的比重呈现下降的趋势明显。而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非国有企业发展迅猛,其产值已占整个国民经济的六成。当前,一定要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应尽快将国有资本集中到那些影响国民经济发展全局、控制国家经济命脉、非国有经济办不了或办不好的战略行业和领域中去。从微观上看,股份改制企业中,除少数国有独资和国家控股公司外,大多数国有企业改制后不仅要把国有独资公司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而且要避免强调对一般股份制企业的控制,使公司中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所占的比重合理,形成公司制企业中的多元化产权主体,实现合理的产权结构,更好地发挥非国有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创造产权条件。

第三,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促使产权自由流动。产权交易是企业实现规模经营的最佳运作方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将传统的企业制度改革、改造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就必须充分利用产权市场机制,通过企业的产权流动、交易方式对现有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性的构建,打破地域、国界、行业、企业经济性质、法人、自然人和经济组织的界限,对原企业进行整体或部分产权(股份)转让,并通过一系列各种形式的产权运作措施进行改组、改造。当前,要使国有产权明晰,产权结构合理,就必须改革国有产权不能自由流动的状况。国家应对国有资产从主要以实物管理为主转变为以价值管理为主,实行资本经营,让国有企业债务重组,解开国有企业债务链,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通资金,这是解决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对资金需求的根本出路。在资本市场上除国有独资公司外,国家控股、参股的公司股权都应能够自由流动。这就不仅要大力培养非国有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使之参与公司治理,分散公司股权,改善公司股权结构,而且还要大力培育产权交易市场,确保产权能够自由流动。而为了实现国有产权的自由流动,还必须进行银行及融资体制的改革,进一步协调银企关系。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与政策性银行的职责已经分开。对商业性银行,要完善信贷责任制,实施风险经营和企业化经营。国有公司将充分利用银行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同时,银行又是公司的债权人,是公司最大的利益相关者,因此要建立一系列的金融制度,降低债务风险,保护银行利益,化解金融风险。强化银行作为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职能,银行也可以以利益相关者身份进入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加强对经理人员的监督,保证银行债务的安全,并从外部对企业进行监督。公司则要自觉接受银行监督,履行偿债义务,在公司治理中充分考虑银行的利益。

第四,深化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破解股市发展头号难题,积极推动资本市场改革。由于制度的缺陷和历史的原因,我国股市上有2/3的股份不能流通。存在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股权分置”的弊端,严重影响着股市的发展。因而,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我国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2001年6月,作为一种尝试,国务院了《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国有股减持”。但此次尝试由于以牺牲流通股股东利益为前提,遭到了市场的拒绝。同年10月,中国证监会宣布停止执行《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并表示将公开征集国有股减持方案,研究制订具体操作办法。2002年6月,国有股减持政策正式“叫停”。2004年2月初,国务院颁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九条”),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确定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目标和指导原则。2005年4月12日,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表态,根据“国九条”的总体要求,“解决股权分置已具备启动试点的条件”。证监会称,股权分置问题的产生,主要源于“早期对股份制的认识不统一,对证券市场功能和定位的认识不统一,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还处在早期阶段”。股权分置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影响证券市场预期的稳定,使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也不利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已经成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和国有产权改革的一个重大障碍。2005年4月29日,《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解决“股权分置”这个股市头号难题,能积极推动资本市场尤其是国有产权的改革。但这一问题的解决,并不代表市场所有根本问题的解决。当前,资本市场还要在金融产品创新、交易制度、发行制度等方面进行深入改革。

总之,国有产权改革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内驱力,是所有者主体的要求和占据国有经济成分最大的所有者(政府)发展的内驱力和直接推动力。道格拉斯·诺斯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因而,产权制度改革就是创新划分、界定、实施、保护和调节产权的规则,使确认和处理各个产权主体的责、权、利关系的规则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所以说,国有产权从私有到国有再到民有的变革是展现中国产权革命的一条渐进之路,这场深刻持久的变革,必将给国有经济带来全新的未来。

[摘要]产权制度是企业制度体系中的核心内容,选择适于自身发展的产权制度是国有企业生存、发展和繁荣的基础。本文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历史变迁入手,剖析了传统国有企业在产权制度上存在主体虚设、边界不清、结构单一性、配置凝固化等种种弊端,并在此基础上着重探讨了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选择及其创新目标。

[关键词]国企改革;产权;制度;选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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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蕾.从新制度经济学透视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J].经营与管理,2004,(6).

[5]赵晓雷.现代公司产权理论与实务[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第6篇: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知识产权管理 问题 对策 战略

一、引言

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备的今天,知识产权不仅是一种重要的法权和无形资产,也是经济主体一种强有力的竞争武器。在经济生活中不仅作为无形资产具有可观的经济价值,而且作为一种法定的智力成果权还具有巨大的商业竞争价值,是一种重要的竞争资源,是企业参与竞争、求得生存与发展的开路先锋和坚强后盾,并且成为发挥知识资源经济竞争效能的重要保证。知识产权在企业乃至国家的经济、科技发展中的战略地位也无疑将增强。企业站在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和处理知识产权问题。强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与管理,有效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可以开拓市场、获得最大投资收益、降低成本、吸引新资本、提高公司价值、占领市场并取得市场竞争优势,以成为时代的必要要求。

所谓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是企业为规范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特性和功能,从法律、经济和科技的角度,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开发、保护、运营而进行的有计划的组织、协调、谋划和利用的活动。当代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变革的重要趋势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由有形资产管理向无形资产管理转化;二、由资本化管理向知识化管理迈进;三、由传统型管理向创新型管理转变;四、由刚性管理向柔性管理转变。

从以上可以看出,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全方位提高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是国际国内形势的必然要求,也是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我国企业大幅度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获得最佳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必由之路。

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视度不够

由于企业的自身性质及其文化理念,一般员工均会出现过于重视有形资产而轻视知识产权这个无形资产,并将其看作可略去附带品这一现象,并对知识产权这一相关内容涉入较浅,同时管理人员也因自身对知识产权呈现的问题难以理清,导致疏于管理,既不申请专利也不进行技术密保。知识产权意识的淡薄会引发整个企业相关知识及培训的缺乏。这样一来,不仅难以驱动技术人员科研成果的研发,而且企业领导对知识产权在本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反而进一步加深企业资金及设备、产品等方面的重视而忽略知识产权的保护。

2.侵权行为猖獗,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性不高

目前,国内知识产权猖獗,一旦企业研发出新技术,就很快被市场上他人仿冒,而企业又因为未及时申请产权保护,而无法顺利维权,加之国有企业维权积极性不高与企业内部知识产权意识的薄弱两方面因素,使得企业进一步诉讼不仅耗时、费力、还损财,因而一再地选择放弃维权而投入新产品的研发,这样导致企业的相关资料、商业机密、甚至是核心技术的使用权等方面受到再一次的侵犯,从而进入恶性循环。这些现象无所不在,防不胜防。

3.企业尚未设置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众所周知。技术的研发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而技术的研发带来的成果某种程度上就是企业知识产权,企业为了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应不断积累相关方面的管理经验,以保证新产品研发等方面的工作的顺利进行。然而,在目前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下,一般是在有形资产管理机构中进无形资产的转化或转让,而并无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是负责人。对知识产权管理的设计及其战略管理理念形成时滞。难以有效设计出普遍适用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更加难以实施和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发展。

4.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还不完善

目前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均受制于外部环境的规制,受到企业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限制,以及知识产权市场环境的影响。

然而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仍不完善,社会发展所需的知识产权水平和拥有量远远不能得以满足。加上知识产权被侵犯和滥用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得知识产权管理对社会及其企业发展的作用难以得到发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度设计的缺陷。依据现实需要,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法规等虽已进行了多次修改,但在实际运用方面仍差强人意。例如《专利法》的实际操作,由于专利审批期限过长,专利费用过高,而导致企业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却屡屡受阻的现象时有发生。除此之外,执法力度不,足也显得尤为重要。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不仅在于法律制度本身的完善。更重要的是执法力度的大小。司法机关人员的知识产权知识的欠缺相关制度完善程度的欠缺。使得知识产权的维护管理仍停留在原来管理层面上。加上长期积累而成的问题引发管理效率低下,导致为企业维权,打压侵权行为难以实现。

5.部门分割、缺乏协调机制和统一战略部署

目前,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主管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机制,政策和管理之间不衔接,不能形成合力。结果是。有些事情多个部门争着管,有些事情有没有人管,最终没有一个部门能够统一起来,如在国际谈判中,每个部门都参加,意见难以得到统一表述,不能集中对外;企业遇到的一些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得不到及时沟通和解决,造成损失;外商或外国政府要了解知识产权的问题,要跑许多部门。各部门的口径不同,外商往往利用我们部门之间不通气的特点。转空子。在上个世纪90年代时,我国曾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建立过知识产权制度,但是由于机构改革,最后还是没有能坚持下来,给以后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损害。

三、改进和健全知识产权管理的建议

1.提高认识,构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新理念

面对企业现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这一问题,企业员工都应转变观念,将关注有形资产的重心转移到无形资产――知识产权这上面来,并且不再忽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尤其是企业内部高管。更是应强化知识产权管理了解和应用。

同时,员工在知识产权这项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也是不容小视的,在理念的塑造与重置这个角度上,企业应想方设法提高员工知识产权知识水平,使其成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在这其中每个员工不仅可以掌握基本的知识产权知识,同时也应心系企业,时时刻刻关注国家知识产权的动向,并能及时获取保护本企业知识产权的办法。一般来说,企业通过将知识产权知识培训纳入企业员工的培训中去,以及由人力资源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宣传融入企业文化,这两种方法来提升员工的知识产权知识水平。

2.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管理

从企业自身内部考虑。企业知识的知识产权并非~经研发出

来就得到保护,而是须经由合理的法律程序申请后方可得到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因此,不仅仅是我们企业自身改变观念,提高保护意识就可以做到的,还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使在不同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方面的知识产权及时申请保护,这样一来,也能防止专利先被他人申请到并加以保密,反而构成本企业侵犯他人专利的情况。

立足于企业长远发展角度来看。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实施也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管理,它不仅仅是所有权的管理还应该是知识资产和知识资本的管理。因而,实施知识产权的战略管理必须将宏观的战略决策与企业的总体目标相结合。从而有效地保护企业的知识研发成果。

3.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完善并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根本。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首先要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制定部门实施制度,并明确其管理职能。由于知识产权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业务,企业应构建起符合自身需要的真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引进并培养知识产权管理相关专门人才。企业在利用法律保护自有知识产权的同时,也应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实施制度。同时对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并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知识产权库,负责企业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日常管理等职能都应一并作出具体化规范。除此之外,把反不正当竞争管理等归纳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范畴,改变和避免多部门松散管理的格局,实现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迈向新台阶。

4.优化企业知识产权的外部环境

由于目前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受制于外部环境的规制。就现实情况而言,知识产权在我国存在制度不完善和执法力度不足两方面缺陷。就前者问题而言,我国目前的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已基本与国际接轨,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具备比较高的水平,政府主要应从增加公众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根本,优化和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意识,在完善并健全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的前提下,同时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使服务真正益于企业,从而更好的支撑制度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体系,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带动作用。此外,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也应加强,无论哪个地区知识产权管理局都应当切实履行其综合职能,完善相关中介机构,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执法的程序上应进一步完善,提高执法效率,使企业更加积极参与及配合政府部门执法办事中去,脚踏实地的解决问题。

5.建立权威、高效的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协调机构

知识产权管理贯穿在创造、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各个环节,涉及方方面面的政策,不可能由一个部门统管,需要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调。为了解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之间的问题,必须建立一个权威、高效、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协调结构。建议借鉴日本知识产权战略会议制度的经验,成立由国务院直接领导的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协调委员会。该委员会应以与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有关的各部委作为成员单位。建立由有关专家、企业界和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代表组成的各种顾问和专家组。协调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应是研究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与政策;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沟通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组织研究跨部门重大问题的对策;监督检查战略和政策的落实情况。该委员会会可以下设一个精简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充分发挥个顾问组的作用。

四、结论

在资本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时,知识产权是企业的立足之本,也是我们的立国之本。我们不仅要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更要把知识产权作为企业和国家发展的方略,努力学习研究产权知识,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使知识产权真正成为国之利器,财富的象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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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艳,知识产权管理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J]合作经济与科学,2011,6

[3]冯晓青,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第三版)[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第7篇: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制度范文

以往的论述中,往往把知识产权危机管理作为公共管理的内容,但由于一方面,各企业自身经营情况、知识产权状况不尽相同甚至大有不同,须依据自身具体情况“量身定制”知识产权危机管理机制和措施;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公共管理主要以国家和政府的知识产权战略、政策、法律制定为主,这些内容不可能朝令夕改,相对固化,而企业的管理过程应是动态地随环境而不断调整的。鉴于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应建立自身的知识产权危机管理机制,以更加有效地进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本文从微观层面探寻了知识产权危机的类型、产生的原因,并据此提出对策。

一、知识产权与危机管理概述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独占性权利。本文语境中,知识产权即指企业或企业员工在生产经营、工作研发等过程中创造的知识产权。危机则是指对组织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作出关键决策的事件。众所周知,知识产权已是当今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当然地,知识产权危机也便成为企业危机管理必须高度重视的新课题。企业知识产权危机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全过程、全方位地对可能产生的危机进行管控,进而减弱危机的可能性和危害性,使企业处于可控的动态发展状态。

二、我国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危机

我国自实行知识产权制度以来,在政府的帮助下,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从几乎为零开始起步,努力摸索和探索中不断前行,但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相对许多发达国家起步晚,企业中仍然存在不少知识产权问题。具体来说,这些知识产权危机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缺乏企业知识产权危机意识自改革开放和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在企业危机管理和知识产权建立方面都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但知识产权危机意识还远远不够。除了像百度、腾讯、海尔、华为等大型公司,大多数企业甚至没有一个专门的知识产权工作部门,甚至有些企业关于知识产权的管理仅交给公司法务去做。如果企业管理者对知识产权危机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当危机出现时就会措手不及,无从应对,甚至慌乱导致的恐慌带来的危害后果比危机本身更严重。同时,领导对知识产权危机的忽略,势必影响员工对此的重视程度,而危机管理的关键就是发现风险,而风险发现往往来自生产一线、基础研发当中,因此,员工的知识产权危机意识也同样亟待提升。

(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提高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是被动式地被建立起来,因此,在制度设计之初,没有余暇,也没有意识真正考虑自身的权利,也因此,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合法权利常常遭遇不公正对待,而且被迫要付出高成本引进、使用他人的先进技术,这明显很不利于我们模仿创新和技术发展。我国加入WTO后必须履行TRIPS协议的知识产权承诺,本已对我国技术发展水平低的企业造成了一定压力,2011年APEC夏威夷峰会期间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又被置于焦点位置,美国逐渐占据TPP谈判的主导权,并提出了史上最为严格的知识产权标准。虽然我国还没有加入TPP,但这无疑是给我国以及我国企业一个信号,即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是大势所趋,我国企业只有努力研发自主知识产权,掌握先进技术的专利所有权,才能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趋势,需要企业未雨绸缪,及早制定自身的发展战略,才不会在危机切实威胁到生存时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处于被动地位。

(三)日益频繁的知识产权争端随着市场的逐步开放,市场主体间的贸易摩擦也越来越多,企业也频频遭遇知识产权纠纷和争端。尤其是知识产权管理还很不完善的中小企业更是容易陷入知识产权纠纷中,有调查显示,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多遭遇商标和销售侵权产品的纠纷,当年营业额达到1500万到5000万时,则进入知识产权纠纷多发期。如今,除了国外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的威胁,国内知识产权的纠纷更是如火如荼,常常“内外夹击”,处境艰难。一旦企业陷入知识产权纠纷,要耗费大量的时间成本、诉讼费用,如果企业不能及时走出知识产权争端的困境,那么可想而知,等待他们的将是绵长的诉讼之战、企业资金的占用、商业信誉的损害,这又很容易对企业造成致命的打击。

(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是专门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事务的部门。如果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与战略不适应,势必会阻碍管理工作,也因此,大型企业一般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随着知识产权重要性日益凸显,我国企业也逐步重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建设。比如,海尔公司在国内最先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华为公司建立了三级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但由于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管理体制结构等多方面原因,尽管我国一些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上表现堪佳,但总的情况甚为不理想。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前几年对57个高新区的企业知识产权状况进行的调查,高新区内仍有50%以上的企业欠缺甚至完全没有内部专职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必要的专职人员。由于知识产权专业性比较强,尤其是专利的技术性更是对相关管理人员提出了高要求,因此,企业若没有专职人员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势必造成管理无效率、企业发展受阻碍的不利局面。

三、企业知识产权危机产生的诱因

由于企业内部组织与外部环境都具有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知识产权危机产生的原因也多种多样,可分为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组织内部的管理问题。

(一)外部环境因素知识产权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法律政策的变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外部环境对于知识产权企业来说,大多是企业难以把控的人为因素,是企业无法回避的,如法规变更、人们生活习惯的变迁甚至金融危机等。但知识产权的核心正在于创新,所以面对这些外部因素的变化,如果企业能及时发现并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就会解决危机,甚至在危机中努力变革、创新,重新赢得更多的市场机会。在20世纪70年代,知识产权三大制度,即专利、版权和商标制度在发达国家已经基本完备之时,中国大多企业才刚刚接触知识产权这一概念,根本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企业在国内市场竞争中争相模仿,国际贸易中处处碰壁,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发展危机。后来,我国逐步有了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等,一些企业充分抓住机遇、大力研发自主知识产权,而那些面对知识产权危机,没有清醒认识,仍一味地抄袭、模仿的企业,最终不可避免地跟不上时代的脚步,被市场竞争的洪流淹没。

(二)内部组织因素企业知识产权危机产生的内部原因主要在于企业内部管理不善,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的不合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缺乏体系、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匮乏等。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通常危机诱因会涉及企业研发、技术创新、人力资源、多元化战略等多方面,这些因素若得不到妥善处理,可能会导致企业知识产权危机,如自己研发的技术被他人窃取、产品失去市场甚或被淘汰、关键人才流失等。知识产权危机的内部诱因不同外部诱因,内部因素是可控的,可以通过企业组织的及时发觉和主动改善来减少危机可能带来的损害。

四、寻求企业知识产权危机的解决途径

即使像苹果、三星这样有着成熟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公司,也会时常陷入知识产权纠纷等危机,面对企业成长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危机,唯有正视之、分析之,才能有效解决之。

(一)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是王道在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日渐上升的宏观背景下,企业必须要把眼光从追求短期效益转向到增强创新能力、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长远发展上。一个企业若掌握了本领域内某项或某几项核心技术,并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也就达成了企业的基本目标——获取竞争优势。从企业外部环境的角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通过作用于影响市场竞争的五种力量,即新进入者的威胁、替代品的威胁、买方议价能力、供应商议价能力和现存竞争者之间的竞争来助力企业获取竞争优势;从企业内部资源和能力的角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通过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资源的数量及协调和运用的能力,从而获得竞争优势。而管理知识产权当然要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为前提,因此,必须提高自己的技术创新能力,还要提高管理的创新能力,加强组织内知识产权系统的全方位协同作用。纵观各个领域大型领头公司,无一不是知识产权覆盖广泛,独当一面。如华为、中兴在2014年分别以3442件、2179件PCT专利申请量居全球第一和第三,而在前几年,华为公司就凭借过硬的专利管理成为世界通讯领域的一匹黑马。若作为市场中绝大多数还在发展期成长期的中小企业,更要学习、借鉴大型企业的经验,充分、有效地利用国家各项知识产权政策制度,通过战略联盟、产学研结合等方式,以及企业内部知识产权人才激励和培训,内外发力,达到技术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取。

(二)做好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的防范和应对不言而喻,诉讼已从权利遭侵害时的救济手段上升为企业知识产权中一个重要战术。在市场中若遭遇与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纠纷甚至恶意诉讼,不慎重处理很容易演变成损害企业形象,动摇客户和合作伙伴信心的危机事件。为预防、减少企业知识产权纠纷,首先,要强化领导层和全体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风险。其次,要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包括自有知识产权和外部知识产权,当企业知识产权受到威胁或侵犯时,得以快速利用完备的知识产权档案积极或应诉,最大化地做到知识产权风险规避。最后,要注重知识产权合同管理以及其他合同中有关知识产权的具体条款,知识产权合同条款不完善是日后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特别是委托开发合同、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技术合同等,在合同签订中要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担保责任、合同期限等等,对权利归属更应通过单独条款清晰表明。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也要多加留心,如获得商标许可使用者应当注意,自己对该商标的使用是否有力地提升了该商标的知名度,是否大大提升了该商标所附商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当自己对商标价值的贡献超出其为此付出的许可使用费等成本时,可考虑收购该商标,完全让其为自己所用。而一旦已经陷入纠纷,企业要先稳住阵脚,冷静检索、调查、分析对方的知识产权是否合法有效,若有效,再审慎查清自己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对方的知识产权,若确实有侵权事实,可视具体情况考虑是否与对方进行许可、转让等调解事宜,尽量不要把在公堂上硬碰硬,两败俱伤。总之,沉着应对,切勿恐慌而自乱阵脚。

(三)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专业部门有效的行政管理活动有赖于有效的行政机构设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同样如此。我国大部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缺乏、职能的混乱,严重影响了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兼职”代管、无效率、执行力弱等现况,使得企业根本不可能灵活运用知识产权保障自身权益。对此,企业首先要保证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充足,在此基础上,整合职能部门,划分权责界限。至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是设置为直属企业总部,还是隶属于企业法务部门,亦或隶属于企业研发部门,每种模式各有利弊,企业在选择时选择哪种最终应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和自身发展情况而定。同样,在内部结构上,是集中管理式、分散管理式,还是行列式管理模式,企业要充分评估自身各方面情况和特点来做出选择。同时,要注意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如研发部、法务部间要紧密联系,同时要与人力资源处保持沟通。

(四)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危机对策经济全球化发展到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贸易摩擦已是一种常态,知识产权保护不仅促进中国企业进出口贸易的发展,也对中国企业对外贸易带来了阻碍。华为和中兴的订单被美国国会取消,三一重工在美国的投资被否决,一方面显示了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公正待遇,另一方面也显示了遵守美国本土的知识产权法是进入美国市场的必要条件。再如智能手机厂商小米公司在国内风生水起,但刚刚踏入印度就被爱立信指控专利侵权,国内诸如小米、魅族等国产品牌想要进军海外,就必须遵循国际市场规则,而知识产权正是阻碍其扩张的首要因素。面对国际贸易中诸如侵权诉讼、美国“337条款”调查等等的知识产权危机,我们只有在熟悉掌握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基础上,努力提升自己的创新能力,获得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成为行业标准的制定者;抓住时机尽快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商业秘密保护,防止专利、商标被外国竞争者抢先注册专利、申请商标,侵犯商业秘密;遭遇国外主体诉讼时,除了积极正视,建立一个组织有效、协调一致、利益诉求相关的企业联盟,也有利于寻求包括政府在内的全方面支持力量,对有效解决知识产权争端都不失为好的策略。

第8篇: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国有产权;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F12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52-0008-03

1 引 言

随着我国市场的发育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民间资本和外商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国有资本和各类非国有资本的联合,促进了个体、外资、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单一的公有产权制度逐渐被混合所有制的多元化产权制度所取代。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在同一经济组织中,由不同所有制的产权主体(包括国有、集体、民营、外资、个体等)多元投资,通过资本联合或经营联合,互相渗透、互相融合而形成的新的产权配置结构和企业财产组织形式。

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助于现代企业制度和开放式社会融资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但同时产权组织形态的日趋多元化,使得在单一公有制基础上逐步形成的国有产权管理模式和法规制度遇到了诸多新情况、新问题,进而给国资监管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正确地认识和分析混合所有制经济下国有产权国内外研究发展情况,以及不同社会经济制度下国有产权管理的异同,对该命题的研究有着深刻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因此本文拟通过比较分析国内外不同经济制度(公有制与私有制)驱动下形成的产权管理模式及其成因,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对我国产权管理模式提出一些建议。

2 我国国有产权管理的历史与沿革

我国是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最多的一个国家。从产权能分离及国有产权管理方面分析,多年来,经历了以下阶段。

2.1 高度集中统一的阶段(新中国成立―1978年)

我国对国有资产实行国家所有、国家直接经营管理、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集中的形式。国有资产所有权由各级政府部门行使,国家直接控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这种管理方式,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2.2 所有权与控制权适当分离阶段(1978―1986年)

这是国有企业改革的起步阶段,改革思路是放权让利,主要措施是将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扩大企业经营自,实行工业经济责任制和两步“利改税”。

2.3 剩余价值索取权适度让渡阶段(1986―1993年)

这个阶段国有企业改革,强调改革的重点必须由放权让利转变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主要措施是实行承包制和租赁制,将国有企业推向市场。

2.4 探索建立现代产权制度阶段(1993年至今)

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到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化产权制度的新阶段,基本任务是理顺产权关系,以实行政企分开为核心,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经过对前两个阶段实践的总结和理论概括,中国共产党在十四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并在十六大决定建立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开始着手解决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体制。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国有企业要通过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十七大进而要求“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

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具有历史必然性。改革开放30余年来,从放权让利于国有企业到推行股份制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再到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经济,很好地解决了传统所有制结构单一的弊端和转轨中存在的问题。从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来看,在宏观层次上,由单一的公有制发展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并存、共同发展的基本格局;在企业层次上,多种所有制成分之间相互渗透、相互融合、股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逐步出现与发展。

国家统计局的最新调查显示,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占我国GDP总量已经超过1/3,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我国重点监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比重已近五成。可见,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已处于主要地位。

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以单一公有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国有产权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需要通过建立一套新的产权管理模式及手段,将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产权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及投资过程中产权关系的模糊化,避免国有权益受到侵害。

3 国有产权管理模式的影响关键因子――经济制度

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来说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区别,为不同经济制度下国有产权管理模式寻找内部驱动因子。

3.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内涵

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指明,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是任何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必然要求。但如何实现这一按比例发展要求,即如何合理配置资源,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则可以有不同的方式方法;各个不同阶级的经济学家对不同方式方法的性质和作用,也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评价。

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生活在上升发展时期的自由资本主义条件下,首先提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原理,认为通过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即可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目的;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阿尔弗里德•马歇尔进一步把市场机制吹嘘成像受地心引力的钟摆那样,是一部非常灵巧美妙的合理配置资源的万能自动器。

马克思、恩格斯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对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及其运动规律进行科学分析之后明确指出,当社会经济由公有制代替私有制后,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

这样,在当今人类社会就存在市场机制和计划机制两种配置资源的方式方法。

社会主义社会应该实行什么样的经济体制?马克思曾设想未来社会将有计划地组织全社会的生产和经济活动,不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即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指以国家指令性计划来配置资源的经济形式。

中国把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提出了在贫穷落后的社会主义大国如何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如何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的道路的论断,对中国乃至全世界都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中国从意识到完全实行计划经济的不足,形成“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思路;到随后确认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不讲计划经济为主;再到随后提出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中共十四大确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30年来中国最基本最重要也是最成功的改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

3.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比较

两种市场经济各自与不同社会基本制度相结合,其运行机制迥异。这里说的社会基本制度就是指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结构是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多种成分共同发展;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结构则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这乃是两种市场经济最本质的区别之所在。

在运行机制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都需要把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结合起来,但二者结合的程度和方式却有所不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由于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更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相应的,宏观调控和计划调节的作用就比较薄弱,即一般都限于间接的调控和参考性、意向性的计划。国家约束力比较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因而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的同时,还更有可能加强国家宏观计划调控的作用。由于宏观计划反映的是国家长远的、整体的利益;市场机制的调节只是以个别企业眼前的、局部的利益为依据,因此,要使整个国民经济获得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就必须在宏观计划的主导之下把宏观计划与市场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二者之所长,避免二者之所短。从而使企业眼前的、局部的利益与国家长远、整体的利益结合起来,并使前者服从于后者。

4 国外混合所有制经济下的国有产权管理模式

前文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来说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区别,不同经济制度下,国有产权管理模式由其内因驱动。

国有产权管理是一个世界性的经济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除了社会主义国家之外,国有经济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迅速发展。并且也都由单一的公有产权制度逐渐被混合所有制的多元化产权制度所取代。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不同所有制的经济制度必然成为影响混合所有制条件下产权管理模式最重要的因子之一。同时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加上各国执政党的不断更替,不同时期其国内的不同政策也都会对国家的国有产权管理体制产生影响,出现变化和差异,但其总体是稳定的。

从国外国有产权管理看,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层面。

4.1 政府作为出资人层面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结构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国有企业数量相对较少,国有企业作为私有制的补充,政府作为出资人管理模式大致有两种:

一是两个层级的管理模式。主要针对公用事业行业、垄断行业、涉及国家安全及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行业的国有企业,政府把这些企业放在专门部门(如工业部门、财政部门)进行管理,在政府和企业之间,不设中间层级。(这些企业作为某一工业部门或财务部门的一部分职能进行管理)

二是三个层级的管理模式。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设立国有资产产权经营机构(中间层级),如国有控股公司,由政府授权,代表国家行使产权管理职能。国有控股公司主要通过对公司的产权管理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总的来看,采用第一种模式的主要有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德国、巴西等;采用第二种模式的国家主要有新加坡、意大利、奥地利、西班牙等。一般认为,采取第一种模式的是国有企业数量比较少的国家,采取第二种模式的是国有企业数量比较多的国家。实际情况不完全如此,如法国,国有企业比较多,却采取第一种模式;而新加坡国有企业数量也比较多,却既采取第一种模式,又采取第二种模式。究竟采取哪种模式,要视国情、企业的规模和重要性而定。

4.2 企业层面

股份制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有效形式,股份制的核心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是两权分离前提下维护股东利益、实现公司有效运作的制度保障。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西方首先提出并实践的,首先是企业做大以后,老板没有精力和能力去亲自经营管理投资的所有企业,必须聘请经理人来经营。这就出现了如何来保障经理人维护你这个出资人的利益问题。其次随着企业继续发展壮大,资金实力不够了,逐步引进了许多其他股东,典型的是美国的跨国公司,股东很多,股权高度分散,表述和实现股东意志,保障股东利益,就更难了。通过长期实践,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5 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下的国有产权管理模式建议

随着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逐年递增,中国的国有产权管理模式已处于混合所有制条件下,中国的国有产权管理模式可以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结构即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中国实际国情(即国有企业数量巨大;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背景;传统的高政府信用度等因素),借鉴已成功的国外产权管理模式,构建我国国有产权管理模式。

5.1 政府作为出资人层面

设立国有产权管理的专职机构――国资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结构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国有企业数量相对较多,我国有别于资本主义国家,在政府设立了国资委这一独立机构专门进行管理。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金融类企业由财政部等部门管理)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按照《公司法》、《国资法》和《监管条例》的要求,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权利和义务、责任相统一(我们称之为“三分开、三结合、三统一”),实现管理身份、管理方式、管理对象、管理观念和管理目标的根本性转变。

5.2 出资人与企业层面

结合中国的国情,借鉴国外产权管理模式,即国资委作为独立机构进行专门管理,可以设置两个层级的管理模式或三个层级的管理模式。

(1)两个层级的管理模式

主要针对公用事业行业、垄断行业、涉及国家安全及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行业的国有企业,政府设立专门部门(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特设机构)进行管理,在政府和企业之间,不设中间层级。

对于以上企业,由国资委负责监管,这种架构的层级相对较少,国有企业的自相对更大,能够及时根据市场状况作出决策。

(2)三个层级的管理模式

在政府(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特设机构)和企业之间,设立国有资产产权经营机构(中间层级),如国有控股公司,由政府授权,代表国家行使产权管理职能。国有控股公司主要通过对公司的产权管理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5.3 企业层面

(1)缩减行业分布与企业内部产权链条,做大做强国有企业

结合我国的实际,通过横向兼并重组,加强主业,剥离辅业,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从规模上做大,从分布领域缩减。同时,加大内部资源整合力度,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压缩产业链条和管理层级,通过专业化整合,形成扁平、高效的体制架构。

(2)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跨国公司股权相对分散,股东成千上万,实质上和我们全民都是股东差不多,保证出资到位靠的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所以公有制企业一样,也得靠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来解决出资人到位问题。所有中外的实践证明,企业能不能搞好与所有制没有必然关系,国有企业基本属性是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不同的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私有制企业,只要按企业自身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去做,就能办好,如新加坡的淡马锡;否则就办不好,如美国的安然、世通等著名企业,照样倒闭。

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0]15号)文件精神,由国资委牵头,加快推进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等基础性制度建设。以及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即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合理降低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资本比例。民营企业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资产处置、债务处理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要求,依法妥善安置职工,保证企业职工的正当权益)。通过以上相关举措规范国有股东行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即规范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三权四会”(股东的所有权、董事会的决策权、经营班子的经营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代会),以实施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产权权益的有效监管。最终通过规范企业内部管理与理顺国有产权管理,为我国寻找合适的国有产权管理模式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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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胡颖,刘少波.混合所有制与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J].经济管理研究,2005(2).

第9篇: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财务管理;国有资本运营;保值增值

财务管理体制是企业管理财务活动的内容、组织和制度的总称,是企业完成理财工作、处理财务关系、实现财务目标的载体。财务管理体制包括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财务管理体制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两部分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与完善,都要求国家给予企业更多的经营自,这也就使得企业必须注重财务管理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一、财务管理体制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关系

财务管理体制是整个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和改革财务管理体制,对于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和配合财税、金融、投资、计划等体制改革以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财务管理体制的建立,正确处理了企业与国家,企业与内部各单位及其他主体之间的财务关系,给予企业应有的财力和财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这就可以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挖掘企业的内部潜力,努力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增加盈利,使企业价值以较大的速度增长,保证企业资本得到最大的增值。

建立正确的财务管理体制,能够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保证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家以经济管理者的身份从企业取得的税收收入以及作为资本所有者分得的利润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由于建立了正确的财务管理体制,调动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生产不断增长,成本不断降低,盈利不断增加,这样就能保证我国财政收入稳定而迅速增长。另外,在传统的财务管理体制下,企业并不是独立的财务管理主体,而是依附于或者说从属于国家这个宏观经济管理者,企业财务上并没有“资产负债表”,对资本不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资产的闲置、浪费、侵蚀现象比比皆是。建立正确的财务管理体制,能够在规范企业行为的同时,明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我国财务管理体制的演变

财务管理体制形式取决于经济体制形式。建国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经历了两次改革:一是由计划经济体制转换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二是由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转换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之相对应,我国的财务管理体制也由过去的国家统收统支、统负盈亏逐步转换为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计划经济体制与统收统支、统负盈亏的财务管理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有关生产、分配甚至消费决策都由政府计划权力机构做出。资金由国家供应,企业无筹资权;资金运用由国家安排,企业无投资权;成本费用开支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核,企业无成本费用开支权;收入按国家计划分配,企业无定价权与分配权。企业财务管理的职责是如何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搞好成本核算,向国家报账;如何按财经制度,监督企业领导与内部单位合理使用资金、合理开支费用、及时上交税金与利润,保证完成各项财政上交任务。这种统收统支的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在我国工业基础薄弱,资金、物资、技术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对于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起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其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改革这种财务管理体制势在必行。

2、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与利润包干上交的财务管理体制。在这一阶段,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围绕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明确企业财务管理责任,扩大企业理财的权利,将商品经济的利益机制、竞争机制和约束机制引入财务管理活动而进行的。比如,改统收统支、统负盈亏制为利润包干上交、留利自管制;企业留利按国家规定建立积累基金、消费基金与后备基金;资金以国家供应为主,但可经批准发行债券、股票等方式筹资;企业资金部分可以自行安排使用,等等。这次改革对于增强企业活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促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经营者,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此时的财务管理体制仍然存在较大问题:不同形式的企业财务制度不统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过细、过死,而且没有体现资本保全原则,既造成企业盈亏不实,又难于保证投资者资本的完整,不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财务管理体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确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国有企业开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对出资者投入的资本金、企业内部积累和债权人借给的资金拥有法人财产权,并以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国家作为企业的投资者,拥有投入资本金及其相应权益的终极所有权,并以投入的资本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企业拥有筹资权与投资权。在遵守国家成本管理法规的前提下,企业拥有成本费用开支权。企业收入在补偿成本费用、交纳税金后的利润,可以对外进行分配。企业可按国家规定以一定年限的税前和税后利润弥补亏损,保证再生产的进行。

这次的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是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紧密相连的,可以说,财务管理体制发生了质的变革,但从一定意义上说,目前的财务管理体制仍存在一些问题,有些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改革和完善。

三、财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

1、宏观财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我国现行财务管理体制是比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国家有关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有些法规急需制定,特别是作为企业财务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成本管理,其规定大都散见于不同的法规、制度中,尚无一部系统的法规可依;二是在国家、投资者、经营者三方财权明晰后,投资者如何才能维护其合法权益,保证其资本保值增值。

目前,国家主要通过《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法规对财务活动进行宏观约束,但尚有不少经济法规没有出台。特别是在当前国有资产管理日益重要的情况下,必须加快相应法规制度的建设。为了强化这方面的工作,有关部门应该在《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等法规的基础上,尽快出台《资产评估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配套法规,用法规来规范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明确责任,使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和改革措施都纳入法制轨道,做到依法治产,规范管理,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系统的成本管理法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成本管理必须通过国家立法、行业指导、企业自管的形式去加强。国家通过立法,对成本管理必须遵循的原则和总的要求作出法律规定。某些属于行业共性的要求和方法,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示范办法对企业进行指导。企业在遵守国家制定的成本管理法规的前提下,依据行业要求,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成本管理制度。因此,国家应及时制定《成本法》,打破所有制和行业界限,不同所有制和不同行业的企业在进入市场中的地位和机会是均等的,以有利于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而且通过制订《成本法》规范企业的成本补偿标准,使成本补偿法律化、合理化。

对于投资者如何才能保证其投入的资本实现保值增值的问题,我认为可以对企业进行定期考核,而考核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为依据,不能仅仅考虑资本金,在财政部公布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中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这是用期末企业所有者权益比上期初企业所有者权益。若计算出的资本保值增值率等于100%,为资本保值;资本保值增值率大于100%,为资本增值。用该指标考核企业的经营状况有一定的意义,但也存在很多不能用之说明的难题,有必要进行改进。

2、微观财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也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但目前微观企业财务管理体制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财务组织机构一元化,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高度统一,两者的决策主体重叠,使机构运行低效;股份制企业中,国有股权不规范,表现在:国有股权代表缺位,弱化了监督机制,同时,国有股权同股不同利等;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基础不扎实,表现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人员素质较差,企业领导也不重视财务管理工作等;企业资金的投向不合理,资金运用低效等等。另外,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大型企业集团不断涌现,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体制问题也成为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采取相应的对策:实行财务与会计机构分设和职责划分,将财务管理工作与会计核算工作分别由不同的职能部门来完成;加强财务约束机制,规范企业的经济行为;理顺企业内部财务关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现企业理财活动的有序化;强化财务活动的考核与监督,对由于资金投向失误、资金运用低效等问题进行严格的处罚,在企业中完善投资管理体制;结合企业集团类型建立相应的集团内部财务管理体制,组建财务中心,搞好集团内部资产重组等等。

3、加强国有股权管理,保证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股份制企业中,不同的投资者拥有企业相应的所有者权益,即占有企业的一部分股份,如何使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怎样对其投入的股份加强管理,对国家来说,就是国有股权管理。国有股权根据股权设置的方式可分为国家股与国有法人股。因此,国有股权管理实际上也可分为国有股股权管理和国有法人股股权管理。我们认为,应加强国有股权持股单位与股权行使方式、国家股股利分配与收缴管理、国有股权的增购、转让及转让收入的管理以及国有股权代表的管理。

(1)国家股股权的持股单位和行使方式。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国家股股权可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资委)直接持有,包括对原国有企业行使产权管理职能的监督部门,政府直接设立和指定的投资公司、控股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同时,经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直接持股的,应由其与被委托的国家股单位(部门或机构)订立委托责任书。

国家股股东单位可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人出席股东会,审议和表决股东大会议程上的事项。国家股股东单位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的代表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或提出罢免董事、监事的建议,并依持股比例参加表决或投票。国家股股东单位一般不宜委派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公司其他领导成员为出席股东会的国家股东代表人。受国家股东单位委派出席股东会的代表人或人,应按股东单位的利益和意志行事。任何自然人不得以个人名义行使国家股股权。明确为某一持股单位的国家股股权,不得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委托不同机构或个人行使。

总之,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须正确行使股份制企业的国家股权,维护国家股东的正当权益,促进股份制的发展。国家股权由其他部门行使和持有的,应由国家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方与被委托方订立委托协议,明确双方在行使股权、股利收缴、股权转让等方面的责任和权利;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从整体出发,考核、监督国家股持股单位正确行使国家股权,维护国家股东的正当权益。国家股持股单位行为不当,决策失误造成国家股东权益遭受损失的,应追究其责任。

(2)国有股股权的增购、转让及转让收入的管理。增购国家股股权须报国家资产管理部门备案。转让国家股股权须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和有关股票交易规定,由国家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数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以及其他具体安排,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审批同意,或报同级人民政府(必要时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在有关国家股转让的正式规定之前,转让上市公司国家股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或中央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国务院证监委批准或转报国务院批准。批准后,持股单位可通过上市转让、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部分国家股股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外的持股单位,在转让国家股权后,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转让收入的金额,转让收入的使用计划和实施结果。

转让国家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为主要目的。国家股可转让给法人,也可转让给自然人,还可以转让给外商或境外投资者。国家股转让收入可用于购买须由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的配股或购入其他股权,也可用于国有资产经营性投资。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国家股转让收入可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持股单位按国家规定安排使用(持股单位为无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及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必要时,政府可集中转让收入安排使用。设立以振兴国有企业或调整投资结构等为目标的基金,或者授权有关部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