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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全面风险管理精选(九篇)

深化全面风险管理

第1篇:深化全面风险管理范文

关键词:医疗风险 管理医疗风险 现状 对策

一、医疗器械风险管理现状

(一)医疗风险管理国外现状

医疗风险管理是近几年出现的新鲜词汇,人们对此并没有很多认识和相关经验,所以问题出现后实施对策相对比较困难。但是随着近几年国内外对于医疗风险管理的研究,医疗风险管理基本的制度已经逐步建立起来,并且百花齐放,各有特色。在国外医疗风险管理较为显著的主要表现有三个方面:一是政府积极参与,政府组织专门的机构规范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使医疗风险管理制度的实施得到保障。二是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国外不断的完善这医疗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上,主要在管理上有了硬性明确的规定,对医疗上出现问题的解决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三是信息化管理的推广,现如今,国外通过信息网不断的将医疗风险管理制度普及、全球化、规范化,从而使得医疗风险管理制度的实施得到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医疗风险管理国内现状

相对于国外而言,中国在医疗风险管理方面起步晚,制度不够完善,管理方法普及力度不够等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并且人们对医疗行业的管理意识并没有提高,很多地区根本并不重视医疗风险管理,也没有专门的机构去引导和培训。所以,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在国内的规范化仍然需要相关部门和医务人员付诸更多的努力。从图1表明,在医疗活动交易过程中,“治疗/康复生物/制药”不管是从交易数量还是交易额方面都是占据最大比例的,由此可见,医疗风险管理仍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根据相关现状分析总结,有如下几点:

1.意识层面低

一个行业制度的推广是需要人们在形成一种意识后,不断的将其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这个行业的制度管理才能巩固。通过国内医疗风险管理现状分析,中国并未形成独立专门的机构去管理在医疗运行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只是单一停留在解决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层面上,所以人们在对医疗风险管理的认识层面上仍有待提高。

2.信息化缺陷

很多行业都有着全面规范的安全系统去维护,然而在医疗风险管理这个行业,医疗风险管理信息化存在着很多的缺陷。国家并没有对这个行业设定完善的病人安全报告系统,卫生部门就不能在第一时间内掌握病患的全面的信息,这样的信息缺陷就会导致在风险评估时出现很多问题,从而在医疗活动中给医务人员造成了很多的困扰。

3.管理力度匮乏

医疗风险管理不仅需要宏观知识也需要细节操作,只有将宏观知识和细节操作二者相结合,才能使管理制度规范化。然而通过医疗行业所面临的问题表明,在医疗具体操作方法和实施流程的过程中,人们只注重宏观知识而缺乏对医疗管理的细节操作,并且相关部门在管理方面的预控措施十分有限,总是停留在事后总结的阶段,这导致医疗风险管理执行更为困难。

4.风险意识弱

随着社会人口的增多,医疗问题也逐渐增多,这对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就有了很大的考验。由于相关机构培训的不到位,低级医疗事故在年轻的医务人员中屡见不鲜。因此,有关部门仍需要加强对医疗风险意识的培训。

二、解决医疗风险管理现有问题可行对策

(一)政府深化医疗机构风险意识

为了从根本上推动医疗风险管理,以保障病人的安全问题为首要任务,政府就需要加大力度在政策上规范医疗机构的风险管理意识。医疗机构需要定期的组织专家小组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树立其风险意识、强化其风险处理能力从而保障风险管理的质量和实施效果。医疗机构应该明确自身责任,制定风险管理预期值、逐步落实医疗措施、不断深化风险评估能力和风险处理能力,为之后风险管理进一步提升提供参照支持。如此下来风险管理就可以不断的达到预期的效果,形成一个完备的系统。

图1 医疗器械安全分析

(二)组建完备的信息系统

通过完善各种风险防控操作流程,严格执行医疗行业相关制度,明确责任和拟定风险管理目标的此类信息系统,并将信息规范化、全球化、透明化是目前在医疗风险管理方面首当其冲的要务。医务人员和卫生部门可以通过信息网第一时间了解病患的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大大降低了医疗风险。

(三)普及医疗责任保险

通过各种医疗事故表明,很多纠纷的产生最大因素是在治疗经费上。因此为了降低此类纠纷的产生,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体系迫在眉睫。相关部门可以成立第三方保障,这就是经常所说的保险,倡导人们平时注重此类问题,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和病患双方所承担的风险就大大降低了,这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患者的利益也降低了医疗风险的冲击。随着近几年的医疗风险管理政策的普及,城市的医疗保险投资逐渐上增,人们的第三方保障意识正在逐渐的增强。

(四)深化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现如今,很多医疗机构存在盈利性的目的,其首要任务往往不是解决病患的困扰,而是以自身的盈利为目的,将医者父母心的职业道德抛掷脑后,一味的最求利益,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医疗问题的解决制造了很多麻烦。因此,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是必不可少的。医疗机构可定期的进行抽查,提升医患间的沟通,最大限度的降低医疗风险。

(五)提升预控风险管理能力

在经过制度的完善、医疗机构的规范化、医务人员的意识强化等各方面努力后,提升风险预控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相关部门应该组织专家小组对风险分析和评价后作出安全全面的判断。例如,可以通过了解事故发生频率和地点乃至影响范围,在事故发生前进行预防,就可以大大降低风险的冲击率。并且,在医疗器械上的使用也是需要进一步控制,医疗机构应该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定期检测以保证在救治过程中的医疗器械可以正常使用。做到预防为主、治疗为辅是遏制风险发生最好的方式。

图2 医疗行业风险控制体系

三、结语

逐步建立完善的系统、政府深化医疗机构意识、组建完备的信息系统、普及医疗责任保险、深化医务人员培养职业道德、教育提升预控风险管理能力等是针对目前医疗风险管理所存在的问题相对合理的解决方法。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不断的学习国外医疗风险管理的方法,强化政府积极参与意识,只有政府意识到此类问题的严重性才能更好的倡导医疗机构去实施操作。日常生活中我们通过从发现医疗风险管理上的问题,分析问题最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的进步,使医疗风险管理制度真正意义上实现全球化。

参考文献:

[1]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中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风险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与监管政策研究报告[R].上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第2篇:深化全面风险管理范文

【关键词】全面风险管理 企业管理 风险管控

风险来自于未来的不确定性。从美国次债危机开始,全球经济一直在低迷中徘徊。目前,我国正处于重要的战略发展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具备很多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同时也面临重重困难和压力,各种挑战不容低估,对于处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环境中的企业来说,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环境下,机遇和挑战并存,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同在,如何驾驭风险,如何提高企业主动风险管理的能力,成为所有企业最关心的问题。

1.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

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定义:“全面风险管理,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控制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2.全面风险管理工作遇到的问题

2012年至今,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我国稳经济、保增长的任务更加艰巨,企业面临的不确定因素骤然增加,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更加严峻,很多原本隐形的风险转变为现实的危机。伴随着劳动力等要素成本持续上升,资源和环境约束日益增强,外需增长的空间萎缩,传统比较优势逐渐缺失等严峻挑战,企业各种结构性、深层次的矛盾集中显现,这使得现阶段全面风险管理提升工作显得尤为迫切,综观分析,目前我国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2.1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虽然一些企业高层的管理能力较以往有大幅提升,对风险也有初步认识,在某种程度上是响应国资委号召,搭建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框架,建立了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每年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定期向国资委提交风险管理报告,但潜意识里仍认为企业风险管理工作可有可无,风险意识及对风险管理的本质理解不到位,致使风险管理工作流于形式,浮在面上。

2.2风险意识定位不准确,体系运行不畅

风险管理工作可以说无处不在,企业经营发展的过程就是风险管理的过程,这就要求作为生产业务部门需要对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职能管理部门对风险进行及时监督。事实上,企业有些业务部门对风险管理职能有误解,认为有了风险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控制风险就与本部门没有关系了,但是风险管理工作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也不是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事情,仅仅依靠一个部门、一个委员会对公司经营业务中“无处不在”的风险进行直接而不分重点的管理,往往会导致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运行不畅。加之一些企业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缺乏有效沟通,也造成风险管理与企业现有管理体系难以融合,使得风险管理工作无处下手。

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源,就在于企业对风险管理工作重视度不高,认为风险管理职能仅仅定位于建体系、作分析、写报告,没有与现有业务流程相融合,没有赋予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一个明确的定位,没有搞清楚风险管理部门应该如何发挥作用,没有有效提高各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的主观能动性的激励机制,这些都是企业应该关注的问题。

3.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建议

3.1风险管理定位清晰,管理风险执行到位

在企业里,要把风险管理工作当作是“一把手”工程、领导工程,领导重视是成功开展各项工作的一条普遍经验,有了领导的支持和强有力的推动,各项工作才得以顺利开展实施,作为风险管理工作,只有领导的全力支持和正确正位,才可以使风险管理工作掷地有声,并得以充分贯彻与落实。风险管理工作在企业管理中要定位清晰、分工明确,要把风险管理部门管理转变为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风险管理”、业务部门的“管理风险”到内部审计的“督促管理”。企业只有明确风险管理的定位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定位,才能深刻认识风险管理对企业发展的现实和长远意义,并将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作为管理提升的一项重要内容。

3.2通过日常监督和考核,保证全面风险管理有效运转

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在2012年作为13项管理提升之一,说明风险管理工作不能仅仅浮在面上,要扎根业务,要接地气,这不是制度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和绩效考评结合起来,建立一套公平、公正、公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奖惩制度,积极鼓励员工对于发现的风险点提出建议,提出管理策略和控制措施,进行有效的监管防范,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督促风险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3企业管理、风险管理有机融合,注重风险管理效果

作为企业来讲,要将风险管理工作从满足国资委要求逐步转变注重实际效果,把风险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效工作机制,由“要我防范”变“我要防范”,让各业务部门主动主动提出而不是被动派给,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将风险意识转化为员工本职份内之事,使企业风险管理由风险揭示型向风险预警型转变,实现对重大风险管理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强化风险的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实现风险管理成本效益最大化。

3.4提升风险管理文化,强化风险意识

第3篇:深化全面风险管理范文

政策即是导向。

当社会各界都聚焦于这类最贴近“三农”、有着最广泛覆盖面的机构群体时,当农村信用社正在改革的“深水区”摸索尝试、艰难前行时,《指引》的出台,意味着农信社在这场“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进程中有了风险管理的“指路灯”。现代银行制度建设的效果由此逐渐显现:风险管理由单一管理向全面管理、事后控制向事前控制、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风险管理技术定性向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等转变。

时代诉求 发展大势

除产权制度外,历史包袱的重压是改革前农村信用社举步维艰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抛开农村经济发展滞后等外部因素,历史包袱的形成与农信社风险管理“带病运作”、经营不审慎直接相关。

深化改革前的农村信用社处于割裂状态的风险管理体系备受诟病,远未实现系统化的循环过程。

按照现代银行体系理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全面风险管理是对各种风险、各业务品种、流程各环节全面实施风险管理,它是一个构架完整的体系,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业务操作风险、法律约束风险、会计财务风险、信息资讯风险、经营策略风险等诸多方面。

美国COSO委员会(美国全国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National Commission of 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提出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认为,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受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的影响,这个过程从企业战略制定一直贯穿到企业的各项活动中。这种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已被发达国家广泛应用于企业运营,特别是商业银行的各个层面。

当我国农信社奋力向现代银行制度转轨时,商业银行正实现着全面风险管理上的华丽蜕变。业界认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演变过程就是全面风险管理推进、落实的过程。根据银监会2007年颁布的《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的规定,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等7家新资本协议银行从2010年底起即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经过三年时间的准备,这些银行已经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基本思想构建起了风险管理体系。

随着农信社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上述全新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正在进入各级农信社管理层的视线,并实现了复制-实践-创新-再实践的过程。越来越多的管理者意识到,银行业是典型的风险管理体系,其整体管理能力和水平决定了银行经营决策和金融创新的方向。在全面风险管理方面,已经落后于竞争者的农信社等不起也输不起。

理念先行 体系整合

业务基础薄弱、技术手段落后、专业人员匮乏等是深化改革中的农信系统在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中遇到的障碍。一批机构参照监管要求和国内先进银行的实践经验,逐步搭建起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相互有效制衡、运行逐步高效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实现了从无到有的量变,并随着业务经营的发展持续完善。

很多农民都发现,原来熟悉的农村信用社的牌子换成了农村合作银行或者农村商业银行。他们也许不知道,在看似简单的换牌背后,农信社内部的管理机制已经或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以北京农商银行为例,2010年,他们制定了《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确定了按照“梳理—规划—建设—提高”的路径,制定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几年来,形成了涵盖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分支机构等多层次的,覆盖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多风险条线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创新机制 重塑自我

谈及全面风险管理,有个概念必须提及,那就是内部控制。

COSO委员会的《内部控制统一框架》明确,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框架包括内控,将之作为一个子系统,内部控制是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环节。面对市场竞争加剧,农信系统遵循全面风险管理理念,以流程化银行的机制创新,完成了重塑自我的过程。

第4篇:深化全面风险管理范文

作为我国金融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寿险业在新常态下,将呈现新发展趋势、新业务特征、新运行规律,新需求增长点。随之而来的是,寿险业风险因素也更加错综复杂,风险形成更加隐蔽、风险传递更加快速、风险爆发更加突然。作为寿险公司风险治理最后一道防线的内部审计,需要把握寿险业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审计监督与服务,助力公司改革创新、稳中求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关键词]

寿险新常态;内部审计新作用;保障措施

一、新常态下寿险公司内部审计面临的新变化

在新常态下,我国寿险公司的经济发展出现了纷繁复杂的新变化和新形势,内部审计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新的要求。因此,必须深刻认识、积极适应新常态,把风险防范、内控建设和组织增值作为首要职责,实现内部审计与寿险经济新常态的有机融合。

(一)产业发展正在从自身意愿向国家意志转变

随着国家层面对保险新政的持续出台,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对保险业提出了新要求,为保险业提供了发展壮大的广阔平台,寿险业也进入一个商业性业务和政策性业务相互推动、相互促进的大发展阶段。随着行业整体的持续创新发展,内部审计作为风险管控的重要防线和手段,必须快速适应从自身意愿向国家意志的转变,迎来发挥更大的审计监督与风险管控作用的新阶段。

(二)业务范围正在从分业经营向集团化融合转变

随着金融业的持续融合发展,金融领域迎来跨界竞争的时代,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充分鼓励保险业参与健康、养老、安保等产业链整合,人口老龄化、收入水平提升和政府向市场购买服务的制度安排等,都为寿险业拓展了新常态下新的业务领域和新的增长点。寿险业现代综合金融保险集团战略布局初步形成,随之而来,各地区、机构之间的监管环境、业务结构、风险特征的差异日益明显,审计需求也将进一步多样化、区域化,对内部审计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水平,实现全面与重点、统一与分散、事前与事后相结合的审计监督提出了新要求。

(三)经营模式正在从传统模式向信息化模式转变

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等理念的迅速普及,使得互联网从一种工具变成一种思维,寿险企业的传统销售渠道、业务运营模式、客户服务流程等快速改变。面对基于信息化环境下的经营管理模式,现有审计模式下的审计思维方式、风险评估视角、作业流程、实务标准、技术手段、队伍素质已不能完全适应,内部审计作为重要的监督途径,需快速适应保险业向信息化经营模式的转变,既要迅速调整审计管理模式与方式方法,又要有效识别、评估、防范随着科技进步出现的新风险。

(四)发展方式正在从粗放经营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随着信息技术的全面渗透、分工协作的不断深化和多元化资产管理工具的广泛应用,专业化、扁平化、智能化成为寿险业发展的新趋势,寿险公司也越来越趋向于精细化管理,逐渐从提高速度向提升效益转变、从做大规模向调整结构转变、从提高市场占有率向提升内涵价值转变、从紧盯保费向紧盯质量转变、从粗放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新常态下经营管理的转型升级必然要求审计工作的转型升级,内部审计也需积极转变思路,以“提升经营效率和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服务公司经营发展与风险管控全局,关注效能、关注风险、关注运营,促进公司实现目标、增加价值。

(五)风险因素正在从相对简单向错综复杂转变

面对市场化改革、互联网金融深化、保险监管放开管制和信息化大发展等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寿险业经营管理的风险因素从相对简单向错综复杂转变。新常态下保险市场发生深刻变化,前端管制、行政审批带来的监管边际效果日益递减,监管理念、监管体系正在因势而变,给风险管控的重要途径内部审计带来更多压力;来自宏观经济运行和其他金融市场的风险因素可能通过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交叉传递,对寿险业造成影响;利率市场化稳步推进,导致寿险业负债成本上升,盈利模式将发生重大变化,也给产品设计、资产配置、投资模式等带来综合性风险,各类风险相互交织转化,多点多发成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新考验,内部审计对风险的监测分析、预防警示、跟踪处置能力需持续提升,才能及时跟进寿险公司各项战略部署的进程,以敏锐的专业判断能力集中关注主要业务、重要系统、关键环节、重点区域和机构的风险管理状况,全面、客观、及时报告审计发现,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在新常态下,寿险公司内部审计面临以上这些新的变化,只能努力加强审计监督与服务,使新时期审计工作向发挥新作用转变,助力公司改革创新、提质增效。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审计署出台了《关于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意见》,中国保监会也出台了《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分别对审计制度建设、审计人员管理、审计全覆盖、审计作业管理、审计结果运用、内部审计作用发挥等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内部审计承担的审计任务、审计责任越来越重,必将要求审计工作要有新的作为。

二、新常态下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发挥新作用的路径

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应深刻认识、正确把握寿险经济新常态的精神实质,找准审计发力的路径。

(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突出审计重点

审计工作开展要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聚焦公司新常态下经营管理热点、焦点、难点,以风险为导向,突出审计重点,充分发挥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保障作用。一是建立风险评估体系,精准开展审计,提升审计效能。通过对公司各管理条线、各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评级,找准经营管理中的漏洞或薄弱环节,将审计资源投入到风险高发的管理领域,审计立项侧重于高风险业务与机构,使审计计划编制更加科学合理;通过分析风险评估结果和异常数据清单,判断确定审计项目重点和审计要点,快速锁定审计线索,使审计工作开展更加有的放矢,更好地体现公司监督治理效力。二是以风险为导向,实现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主要风险的审计全覆盖。在持续评估风险的基础上,落实监管要求和管理层关注,配合公司新常态下重大改革战略实施,实现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过程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大对体制机制性问题的揭示和反映力度,持续跟踪公司重大战略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及重大改革的效率效果;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检查、评估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运行效果,监督风险管理政策执行情况;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围绕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情况;加大对公司综合化、多元化、国际化经营过程中的高风险领域的审计,关注公司业务发展新领域、新方式、新增长点的风险与控制,保障公司转型发展的质量和效果;强化对公司信息科技运行的安全与质量的监督,保障公司科技引领战略的顺利执行;重视对公司持续发展能力、成长性和效益性的分析研判,提高公司资源配置和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强化监管政策的落实效果,揭示突出矛盾和潜在风险,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二)以成果运用为抓手,突出审计价值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再次强调,要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寿险公司内部审计也需强化对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积极探索新常态下审计增值服务的新模式,促进公司强化风险管理以提升效能,增加价值。一是强化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和开发利用。研究和改进审计发现归纳提炼的方法与手段,完善分析模型,从宏观全局和综合视角,提示问题,分析原因,把握规律,提炼信息,提高决策服务质量;研究建立审计结果综合分析制度,内部告知制度,拓宽审计结果的利用范围;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加强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拓宽审计信息的利用渠道,增强审计信息利用价值,提升审计成果的利用效果和审计效能。二是建立风险提示工作机制。深度总结公司风险呈现的一般规律与突出特点,提出加强风险预警及化解风险隐患的警示意见和管理要求,帮助管理层进一步正确认识与把握本公司风险程度、了解内控管理现状;通过采取对被审计单位日常化资料收集、监督分析、通报情况、提示风险、提出建议的工作模式,针对公司在经营管理、业务发展、风险管控等方面的重大风险和薄弱环节,定期或动态形成重大问题通报、重大风险提示、经营管理建议、综合分析报告等,探索将审计整改从单纯的问题整改上升到风险警示的高度,提高公司防范风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起到从源头上治理风险的作用。三是建立健全风险管控的综合协调体系。要把审计工作与人事管理、纪检监察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探索把审计监督与干部评价、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四是确立风险警示的威慑功能。针对发现的重大违规风险点,对存在严重违规经营风险的单位负责人开展审计谈话,取到以儆效尤,增强审计监督威慑力,促进公司合规经营的目的。

(三)以提升经营效益为核心,突出审计效能

随着寿险公司新常态下经营管理的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内部审计也需积极转变思路,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以促进公司提升经济效益、实现经营目标为核心,突出审计效能。一是审计重点从关注合规性向关注效益性转变。新常态下,经济增速放缓,但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寿险公司也从提高增速、做大规模向优化结构、提升效益转变,内部审计更需相应调整审计关注重点。从预算管理的角度,更加关注公司预算政策的合理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预算结果的效益性;从经营效益的角度,更加关注经营单位销售产品的内涵价值、业务创费情况、投资收益情况,更加关注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宣传费等管理成本和佣金、手续费支出等销售成本管控的科学性、合理性、效益性;从持续发展的角度,更加关注公司承保质量、业务结构、偿付水平,更加关注公司基础管理能力、合规经营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在审计工作中引入价值观和效益观,引导被审计单位将经营理念调整为以效益为先导,以价值为核心,以实现经营利润为目标,促进公司提升经营效益和组织价值。二是审计功能从发现问题向注重分析风险转变。国家审计署提出,新常态下审计工作要紧扣科学发展这一主题主线,更加注重反映总体情况,揭示深层次问题,分析根本原因。寿险公司内部审计也必须遵循这一原则,在客观反映违规问题的同时,更要认真梳理审计发现的性质、存在的环节,深刻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导致的风险,透过问题挖掘被审计公司存在的管理缺陷和内控薄弱环节,深度总结公司新常态下风险呈现的一般规律与突出特点,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三是审计建议从就事论事向注重优化体制机制转变。审计建议是内部审计推动整改落实与强化内控、规避风险,发挥职能作用的关键环节,寿险公司内部审计需站在新常态下公司战略、产品策略、客户服务、预算政策和渠道队伍建设等宏观层面,根据审计发现问题及风险,从优化完善体制机制的角度,历史地、辩证地、发展地提出有价值、有深度、利发展、强效益的审计建议;不能单纯停留在表象就事论事,要深入分析新常态下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要体现质量与效益并重,要从制度层面提出建议,保证提出建议的角度与公司改革发展的角度相符,努力提升审计增值作用。

(四)以促进政策落实为要点,找准审计切入点

领导层引领新常态、践行新思路必将有新举措、新要求,所制定的战略决策、政策方针是公司发展的总规划。政策落实是否到位,关系到公司新常态下的发展方向是否正确、发展途径是否妥当、发展成效是否显著,最终影响到公司的持续创新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当前,审计署正组织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寿险公司内部审计也应以此为切入点,加强本公司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重点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以及本单位中心工作推进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促进新常态下相关政策措施更加合理、落实效果更加显著。一是要深刻认识公司战略和重大决策。加强基础性研究,深入理解新常态下公司战略、政策的出台背景、根本目的和导向作用,确定政策执行审计的目标和重点。二是要把握政策找准切入点。高度关注各层级、各机构、各部门贯彻落实公司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了解是否及时建立健全与新常态、新政策、新要求相适应的新办法、新规则等;及时揭示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失职渎职、损失浪费、违纪违法及不符合新常态经济发展规律与特征的问题,并客观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三是要促进政策的进一步优化完善。内部审计需关注公司战略和政策执行的全过程,不仅揭示问题,而且要根据审计发现对公司战略决策或政策措施进行分析研究,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查找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判断标准等方面存在不适应而导致政策难以落实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建议,促进政策制定切合实际、不断优化,政策执行协调推进、落实到位。

三、新常态下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保障措施

经济新常态带给寿险行业发展的新变化,使内部审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只有深刻认识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形势、努力践行新理念、找准发力新思路、寻求监督新方法、锻造人才新队伍,才能保障内部审计在新常态下更好的发挥其保障监督作用。

(一)了解新形势,践行新理念

面对新常态,内部审计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期、挑战期、转折期,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使内部审计工作在功能定位、职责范围、工作要点等方面呈现趋势性的新常态。寿险公司内部审计一方面要认清形势、吃透精神。用新的视野、新的思维来认识新形势、新规律,切实领会公司新常态下重大决策部署的战略意图,把握当前公司经济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主动研究新要求、践行新理念、创新新思路、取得新作为,把审计工作规划统一到对新常态的认识和判断上来,使审计工作开展更有的放矢,更有针对性,更能够发挥职能作用;另一方面要持续创新、提升价值。内部审计面对发展新常态,要坚持围绕公司总体决策部署和发展目标创新审计理念,改进审计手段,优化审计方法。在审计计划管理创新方面,聚焦新常态下的发展热点、焦点、难点,确保审计范围;在项目控制创新方面,以全过程、全面质量控制为抓手,以质量监督检查为手段,确保审计质量;在审计成果利用创新方面,促进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审计谈话等机制不断完善,审计整改督办函、审计质询函、审计警示函、审计风险提示函等为载体的新工具得到有效运用,确保审计效果;在审计方法创新方面,充分运用信息化、数据化手段,创新电子审计技术,确保审计效率。通过创新审计理念和审计方式方法,体现新常态下审计工作的建设性、增值性和时代性,积极发挥审计新作用。

(二)分析新风险,采取新措施

面对经济新常态下寿险业日益复杂的风险局面,以及寿险公司综合化和国际化经营的扩展,内部审计只有强化对风险监测、分析、防范和报告能力才能接受新挑战、发挥新作用。一方面要具备敏锐的专业判断能力。市场化改革、互联网金融深化、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大发展等使寿险业风险因素错综复杂、相互交织,内部审计必须全面了解公司战略部署和政策规定,以敏锐的专业判断能力监测、分析公司各层面、各条线、各领域、各环节的风险情况,判断、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全面性、及时性和成效性,为风险防范与管理奠定良好基础。另一方面要具备风险防范和管控能力。内部审计要加快从风险发现的后端向风险管控的前端靠近、从发现问题向堵塞漏洞防范风险靠近,关注重要经营管理事项的全过程,找准风险点,科学设置风险评估指标与阈值,及时有效识别、评价、防范新常态下的新风险,全面、客观、及时报告风险情况,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建议,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三)面对新市场,探索新方法

随着寿险业务经营“大数据”、“云计算”、“云平台”等先进技术的持续引入,数据化、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审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审计作业信息化、高效化程度应随之不断提高。一是审计手段数字化。建立以数据挖掘、技术应用和系统整合为重点的数字化审计模式,逐步实现审计管理电子化,达成对审计全过程的动态管理;搭建集大数据、云计算、云审计模块等于一体的审计作业平台,实现审计作业信息化和审计监控远程化,强化审计现场管理、线上实时审理,达成对共享大数据的智能运用,将信息技术与审计工作高度融合,推动审计理念、审计方式方法和手段的持续创新。二是审计业务标准化。建立健全审计项目全面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统一标准的作业模式和实务操作指南,分类梳理审计事项,编制审计流程图,优化审计流程,细化审计标准,规范审计取证,便于规范操作、提高绩效,实现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和科学管理。三是审计模式远程化。构建涵盖公司主要业务领域的非现场监控模式,加大对结构化数据挖掘分析技术、非结构化数据处理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推行远程审计技术,实现现场审计向非现场审计的转变、事后监督向过程监督的转变、抽样检查向全量分析的转变,充分发挥非现场审计远程监控风险、发现舞弊、形成威慑的重要作用。

(四)提升新技能,打造新队伍

内部审计人员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执行者,素质能力、专业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影响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所以,思想先进、专业胜任、作风过硬、技能高超、素质优良的审计队伍是新常态下内部审计积极发挥作用的基本保障。一是要优化职业队伍。以市场为导向、以机制为保证,实行职业准入制和淘汰制,打通审计人员进、出口通道,从源头上保证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加强教育培训,加快培养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形成和巩固内部审计的专业资源优势,营造有利于审计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二是要明确职业能力标准。明确审计人员专业背景、知识结构、经验技能、职业责任、职业纪律等要求,保证审计队伍建设的规范性和专业性。三是要提升队伍“战斗力”。通过政治素质教育促进审计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审计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审计人员职业保障,解决职业稳定问题,确保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无后顾之忧;健全职业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审计人员履行审计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特别是加大主审培养和计算机技能培训,保持和提升专业胜任能力;健全职业激励机制,明确奖惩工作标准和考核管理办法,促进审计人员查找差距不足,发挥优势、补足短板,提升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打造素质优良、业务精湛、能力突出、持续提升的审计职业队伍。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寿险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面对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只有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转换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才能在公司战略管理、经营活动、风险控制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公司在规范经营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完成既定目标、实现组织价值的各个方面保驾护航。

作者:司源 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区域审计中心

[参考文献]

[1]易仁萍.中国内部审计规范(续)[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

[2]刘家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5.

[3]胡舒立.新常态改变中国[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4.

[4]万峰.中国人寿研究报告[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2.

第5篇:深化全面风险管理范文

一、医院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与预警的重要意义

在我国继续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医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与预警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提高医院科学决策

加强医院财务管理的风险控制与预警,最重要的就是提高财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廉政化,确保不出现任何财务风险,而且还能够有效遏制不正之风,对于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加强医院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与预警,才能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而提升医院财务决策的科学性。

2.有利于规范医院财务管理

目前我国很多医院在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不规范的问题,而加强医院管理的风险控制与预警,能够进一步提高医院财务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解决医院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特别是通过强化医院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与预警机制建设,能够提升财务管理的“预防性”,使各种不规范甚至是违法的财务行为受到制度的约束,最大限度的提高医院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3.有利于强化医院财务效能

尽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国各级各类医院都将财务管理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也具有“常态化”特点。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一些医院对财务管理仍然缺乏足够的重视,导致财务管理效能较低。只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与预警机制建设,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医院财务风险,比如通过完善医院内部审计制度,再比如通过建立财务管理制衡机制,能够使医院财务管理更具效能性。

二、医院财务管理面临的内部和外部风险因素

1.外部风险因素分析

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同样会受到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因而外部因素出会对医院财务管理造成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当外部不利的变化医院无法做出科学的预测和及时的应对情况下,就会给医院财务管理带来风险,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风险因素。一是随着我国医疗“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医疗对外开放力度加大,因而一些境外医疗机构到我国兴建医院,给我国医院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财务风险;二是由于经济波动导致市场不景气,进而造成利率上升等现象,使我国各级各类医院财务风险增加,比如融资风险问题,再比如投资风险问题等等;三是市场竞争带来的不利影响迫使医院通过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由此可见,医院在生存和发展中面临着很多困难,财务风险也就随之而来。

2.内部风险因素分析

从医院财务管理内部风险因素来看,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由于目前我国医院财务管理结构缺乏合理性,比如很多医院财务管理理念落后、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等,这些都会导致医院财务管理出现混乱,进而给医院财务管理带来风险;二是我国很多医院在财务预算方面比较薄弱,一些科室为了自身的利益会在预算过程“巧立名目”,使预算支出资金增加,进而引导财务管理风险;三是目前我国很多医院在财务管理方面都缺乏“预警机制”,缺乏对偿还能力、获得能力、运营状况等方面的全面、深入、系统分析和预测,无法控制财务风险;四是一些医院在筹资与投资方面缺乏合理性,通常都是利用财政资金、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来开展筹资和投资活动,负债资金比例较大,增加了医院的偿债风险。

三、加强医院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与预警的对策

1.创新风险控制与预警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要想加强医院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与预警,首先必须在创新风险控制与预警理念上狠下功夫。这就需要我国各级各类医院要高度重视风险控制与预警工作,将风险控制与预警纳入到医院管理体系当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与预警工作规划,从医院自身实际情况出发,正确处理好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风险预警三者之间的关系,将财务风险控制与预警同医院资金管理、效益管理、战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风险控制与预警的战略性。作为医院的领导层和领导人员,更要以身作责,以自身的实际行动高度重视和参与到风险控制与预警当中,确保医院风险控制与预警工作取得成效。

2.完善风险控制与预警体系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医院财务管理涉及到方方面面,这就需要医院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风险控制与预警体系,特别是要按照全面控制与预警、全程控制与预警、全员控制与预警的“三全原则”,建立由于财务部门、业务科室、行政部门组成的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与预警“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和解决医院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与预警工作,抓好工作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执行力。医院还应着眼于加强自身的财务风险控制与预警体系建设,可以借助“第三方机构”的力量来加强风险控制与预警工作,比如可以聘请专业的咨询机构、服务机构等帮助医院开展财务风险控制与预警体系建设,对于提高医院财务风险控制与预警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3.优化风险控制与预警模式

医院要想抓好财务管理的风险控制与预警,就必须建立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风险控制与预警模式。医院必须将财务内部控制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加大财务信息披露工作,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医院还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会计核算体系,既要做好“精细化”核算工作,确保医院的各类资金用在“刀刃上”;又要切实加强对筹资、投资、支出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与预警,建立前置服务体系,加强各方面的分析和预测,为医院决策提供参考。

4.强化风险控制与预警保障

第6篇:深化全面风险管理范文

【关键词】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

一、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的现状

各级税务机关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架构,初步构建以提高纳税遵从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平台为依托,征管资源优化配置,专业分工清晰明确,纵向互动、横向联动、衔接有序、运行顺畅的税收遵从风险管理一体化机制。在一体化工作规程框架内,税务机关围绕“明确部门责任,确保良性互动,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征管质量”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征、管、评、查”四个关键节点,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程序要求,统一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统一协调、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工作格局。

二、深化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制约因素分析

综上所述,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进程已经开启,但仍处于探索阶段,由于受制工主观认识水平和客观条件制约,实践中还面临诸多制约因素,分析如下:

1.资源配置失衡

现阶段,税务机关资源整合不力,各职能部门未能统一步调,多个部门对同一风险点或相近风险点分别下发应对任务,多头部署、层层加码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基层部门疲工应付,也造成了基层一线征管力量的缺失,制约了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进程。

2.信息数据缺失

税务机关各部门间获取涉税信息渠道不同,基础数据不足、不实、不准、不及时的问题普遍存在,数据共享性差,政府部门第三方的信息获取难度大,直接影响了税收风险的分析识别,也影响着风险任务确定和实施的及时性。

3.团队效用薄弱

面对纷繁复杂的经济现象和零乱冗杂的涉税数据,凭借单个部门的风险分析识别是远远不够的,导致涉税数据的利用不够充分,风险点的识别不够精准,阻碍了税收风险管理职能的发挥。

三、深化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的途径

如何有效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及管理中的潜在风险,成为推动深化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进程中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核心在工强凋统筹,增强协调,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效能,要将统筹协凋的理念贯穿于税收风险管理全过程,重点通过抓“三个统筹”(统筹工作任务、统筹征管资源、统筹数据信息资源),实现最大程度的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为此,应从以下几个途径积极探索:

1.立足强化工作,推行以市局为平台的一体化任务管理

一是推行一体化管理切实转移市局工作重心,树立大基层的理念,市局作为征管主体,重点是淡化科(室)层级管理职能,强化其流程作业职能,使市局机关科(室)与县(区)局、税务所(分局)共同成为税收风险管理“流水线”上的不同节点,围绕风险管理在各自的工作环节履行职责。二是创新模式构建一体化管理新格局,着力创新税收风险管理于段,把项目管理的理念引入风险管理,各职能部门将风险任务进行有机整合,变模糊管理为项目管理,对项目的执行、监控、考核进行全程管理。三是落实税收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议事机制。市局和县(区)局每月通过税收风险管理委员会例会集中安排部署工作,实行任务统一下达,项目同步实施,绩效统一考核,成果共同分享。

2.着力加强过程监控,推行以市局为平台的一体化流程管理

一是在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框架下,初步构建“以市局为平台、以项目为核心、以工单为载体、以网络为支撑、纵向互动、横向联动”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将项目以“工单”为载体,层层下达,各级税务机构、税收管理员依据“工单”执行工作任务,进行任务反馈,开展绩效考核。二是加强过程控制,市局和县(区)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当月工作情况,通过月度税收风险管理委员会例会将工作任务形成“工单”后,分别下达给县(区)局、税务所(分局)。按照风险项目,以“工单”的形式和网络支撑于段形成任务链条。三是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市局按月对县(区)局进行绩效考核,以月度任务“工单”完成情况和综合征管质量指标作为考核主体内容,变年终盘点、主观评判为过程监控、数据说话。县(区)局对税收管理员实行任务执行、征管质量、税收执法、纳税服务等综合绩效考核。在深入推进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的过程中,引入项目管理理念,以推行工作任务“工单式”为重点和突破口,建立长效绩效考核机制,全面实现一体化管理目标。

第7篇:深化全面风险管理范文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监管;金融改革;监管深化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0-0081-04

由于金融产品创新的国际化发展,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以及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对国际金融市场造成了巨大打击。国际金融监管相关机构积极推进国际金融监管机制改革,这不仅是金融产品创新的监管需求,更是监管深化理论在监管实践的反映,对于中国金融监管及金融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金融创新产品风险国际监管改革的前沿发展

1.欧盟金融监管改革前沿。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以及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对欧洲的金融部门和实体经济造成了重创,迫使欧盟在加强监管、深化协调与促进监管一体化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2009年6月19日,欧盟理事会在1999年金融服务行动计划(FSAP)的基础上,通过了《欧盟金融监管体系改革》(Reform of EU’s Supervisory Framework for Financial Services),成立了欧盟系统风险委员会和欧洲金融监管系统,分别负责欧盟的宏观和微观审慎监管,尤其强调欧盟系统风险委员会要从欧盟层面监控系统性风险并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及时监测并评估影响欧盟整体金融稳定的风险。2009年7月7日,欧盟经济与金融会议就如何减少金融监管的顺周期性达成了共识,并讨论了发展坏账准备动态模型、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加强业绩与报酬关联度、引入前瞻性会计标准,推动修改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等一系列改革措施。针对金融产品创新风险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欧盟议会于2010年9月22日通过了金融监管新法案,成立欧洲系统风险评估委员会和三个欧洲金融监管局。新成立的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由欧盟各成员国的中央银行行长组成,负责监管整个欧盟金融市场可能出现的宏观系统性风险,及时发出预警,并提出应对措施,以加强欧盟宏观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管;同时,新成立欧洲银行管理局、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欧洲保险与职业年金管理局等三家金融监管机构,建立欧洲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监管协调机制,分别负责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实施监管。

2.巴塞尔委员会(Basle Committee)的金融监管机制改革前沿。针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巴塞尔委员会及时研究制定巴塞尔Ⅲ改革方案,而巴塞尔委员会的成立正是由于金融产品创新风险的国际监管需要。20世纪60年代金融产品创新推动国际金融产业的迅速发展,而国际金融监管机制的滞后尤其是银行国外业务的国际监管不到位等,引发了20世纪70年代初期德国Bankhaut Herstatt银行和美国Franklin National Bank 银行的倒闭,促成了1974年年底巴塞尔委员会的成立。20世纪80年代金融产品的进一步创新引发了拉丁美洲国家的债务危机,由于不良贷款过多而资本金过少引发信用风险,导致很多银行纷纷倒闭,促使巴塞尔委员会将监管机制深化到银行内部的监管。1988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通过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 即巴塞尔Ⅰ。但由于该协议对信用风险权重处理过于简单,忽略了金融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尤其是忽略了衍生金融产品等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的监管,并引起了监管套利等局限性,巴塞尔委员会于1999年6月决定对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进行修订,并于2004年6月最终定稿,即巴塞尔II,又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巴塞尔II开始关注金融产品创新风险的评估与监管,重点关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并从银行最低资本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三个方面加强了银行监管。相比巴塞尔I,巴塞尔II强调银行要建立内部风险评估体系,提出了标准法和IRB(Internal Ratings Based Approaches,IRB)基础方案及高级方案的内部评级法等金融风险评估计量方法,并允许监管部门和不同银行针对不同的业务和风险的不同特点进行选择使用,鼓励银行采用高级的内部评级法并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在具体风险分类评估计量时,建议对信用风险采用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对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和内部模型法(the Internal Model Approach,IM),对操作风险建议采用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内部测试法(the internal Measurement Approach,IMA)。巴塞尔II从风险种类的全面监管和风险导向监管、国际监管合作等角度推动了监管深化,但巴塞尔II对流动性风险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的关注仍跟不上国际金融产品创新的发展,银行内部VaR模型及相关风险评估的计算方法也不够具体和完善,对各类风险的评估方法及风险权重的计量在具体执行上仍存在争议,尤其是银行信贷抵押产品风险权重的计量及合格抵押证券的认定上分歧较大。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进一步暴露了巴塞尔II的局限性。典型的例子如美国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在2008年年中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到第三季度末仍有420亿美元流动储备,这些虽然符合传统监管指标,但雷曼兄弟却在2008年9月13日因信用风险等引发危机而倒闭。从巴塞尔I对资产证券化监管空白到巴塞尔II提出资产证券化监管框架,但仍跟不上金融产品创新的监管要求。

巴塞尔Ⅲ在巴塞尔II的基础上,针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进一步改革,建议提高银行一级资本的最低水平,提高银行业的承受能力,加强风险管理和治理,加强银行业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等,对全球银行风险监管机制进行全面改革。2010年9月12日,巴塞尔委员会的27个经济体的央行和银行监管机构负责人一致通过了巴塞尔Ⅲ改革方案,并经2010年11月11日至12日G20首尔峰会批准通过。巴塞尔Ⅲ是建立在统一资本计量与资本标准(巴塞尔II)基础上、关于银行国际监管的一套全面改革框架,包含了加强银行风险管理和治理、加强银行的透明度和披露、改善银行产业的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的改革措施,以达到提高银行压力的杠杆率或微观审慎监管和全系统风险的宏观审慎监管这两个改革目标。巴塞尔Ⅲ尤其强化了金融衍生产品和证券化产品等金融创新产品的资本监管。巴塞尔Ⅲ改革方案提出更严格的资本定义范围、更高的最低资本比例要求和资本留存缓冲比例要求,推进了全球金融产品创新风险的监管,主要内容如下:为提高银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的承受能力,促进金融稳定发展,巴塞尔Ⅲ提高了银行最低资本要求比例:将扣除扣减项后的普通股比例从原来的2%提高到4.5%,将一级资本最低要求比例从4%提高到6%,并将总资本比例提高到8%,以提高银行对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冲击的抵抗力;要求银行在最低资本要求比例的基础上,保留2.5%的资本留存缓冲,以限制银行收益分配促进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要求银行建立逆周期缓冲资本或其他能充分吸收损失的资本,比例为普通股的0%~2.5%,以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降低市场亲周期效应;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建立资本附加费(Capital Surcharges)、或有资本(Contingent Capital)、保释债(Bail-in Debt)等附加资本,以降低“大而不能倒”带来的金融风险。经改革,银行最低资本要求比例和资本缓冲要求比例之和中,除扣减项后的普通股比例提高到7%,一级资本提高到8.5%,总资本提高到10.5%。此外,巴塞尔Ⅲ规定了流动性覆盖比率(LCR)并修改了净稳定融资比例(NSPR),以加强对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监管。巴塞尔III具体资本改革要求比例(见表1):

为加强巴塞尔III改革方案的可操作性,考虑各成员国的实际利益,避免各国仅将改革标准运用于本国银行而损害其国际竞争力,促进协议的尽快达成,巴塞尔III设计了金融监管机制实施的过渡期,并要求各成员国2013年之前将协议内容列入本国法律。过渡期安排要求各成员国在2013年之前,将普通股比例、一级资本最低要求比例、总资本加资本留存缓冲的最低要求比例分别提升至3.5%、4.5%、8%,到2019年之前分别提升至4.5%、7%、10.5%,对于总资本最低要求比例为8%并一直维持。对于不符合一级非核心资本和二级资本的新资本工具,各成员国要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分十年逐步剔除。对于银行资本的监管调整项,包括未并表金融机构的重大投资、因时间性差异产生的递延税资产和按揭抵押贷款收款权等,要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全额扣除。过渡期的具体安排(见下页表2):

3.G20峰会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自2008年11月至2010年11月以来,G20共举办了五次峰会。从第一次峰会加强国际金融领域监管规范到第五次峰会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协调等,几乎每次峰会都讨论了国际金融监管协调的相关议题。G20虽然是布雷顿森林体系框架内非正式对话的一种新机制,但在推动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合作并促进国际金融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增长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积极作用。根据G20关于2009年4月2日的伦敦峰会决议,2009年6月26日成立了金融稳定委员会以代替原有的金融稳定论坛,包括G20所有成员国及相关国际组织和经济体。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就是加强金融监管应对金融风险以促进和维护全球金融稳定。2010年G20首尔峰会进一步推进了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一是加强全球金融体系改革,构建一个新的国际金融监管框架,以确保世界经济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其核心内容包括银行资本和流动性标准,以及改善金融监管、有效解决具有系统性重要地位的金融机构问题的措施。该框架将限制过去金融产业的过度行为以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并确保金融体系具有更好应对危机的弹性。二是进一步改进对大宗商品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加强针对影子银行的监管,明确监管全球大型金融机构(SIFI)的国际标准和原则。加强消费者保护,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和完整性,从而进一步巩固全球金融安全网。

二、金融创新产品风险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监管深化理论分析

自20世纪末60年代以来,由于自由主义思潮促进对金融监管的放松,推动了国际金融产品创新以及国际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美国经济学家E. S.肖于1973年系统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认为各国政府应当放弃对金融市场的干预和控制才能实现金融深化,从而促进经济增长。然而,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危机恰恰说明金融自由化不是无限制地自由化,而是在市场经济法治化发展下的一种自由化,否则必然会引发金融危机。过度金融自由发展其实是自由主义思想的一种误解,而金融创新产品风险引发的金融危机也是监管深化理论发展滞后的一种表现。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是对过度金融自由的一种纠正,其实质不是监管严与松的问题,而是监管深化(余海斌、王慧琴,2010)的一种实践反映。由于金融深化理论与实践都快速发展了,但是监管深化理论及实践都是滞后的,导致了金融风险过度积聚并引发金融危机。金融监管深化发展既不是无力监管也不是无限监管,监管深化要求监管的度要适当,对市场的干预要适度,对于具体的监管方法和监管技术等要不断发展。从监管深化理论框架来分析,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推进了监管理念、监管目标、监管机制、监管方法和技术等方面的监管深化。

1.金融创新产品风险导向监管理念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监管范围进一步扩大。从改革内容来看,金融衍生产品等更多的金融创新产品被纳入监管范围。对金融创新产品的高风险性、高杠杆性、风险透明度不高等特点,金融机构推动创新产品风险扩张的薪酬激励机制,以及信用评级机构对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的作用机制等,从监管角度提高了认识。

2.金融创新产品引发的系统性风险首次明确纳入改革目标,中央银行在应对系统性风险及金融稳定职能得到强化。从改革内容来看,系统性金融风险被明确纳入改革目标,并成立相关部门专门负责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和处理。同时,不管是对金融创新产品风险引发的一国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还是全球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管是英美两国的金融监管机制改革还是国际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机制改革,都强化了中央银行对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的监管职能,以促进维护金融稳定目标。

3.各成员国国内金融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国际协调与合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由于2007年次贷危机引发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金融创新产品风险已不仅仅涉及一国金融监管,更涉及全球金融监管。英美等国家在加强国内金融监管机制改革的同时,也积极促进国际金融监管机制的协调与合作。从欧盟到G20峰会等,都一直在建立健全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机制。

4.金融产品创新风险的监管方法进一步科学化,监管技术进一步提高。不管是英美等国家关于提高金融信息披露与收集机制、风险计量方法与模型的改进、压力测试的应用等,还是巴塞尔III对资本计量的方法与技术改革、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改进等,都在推进对金融产品创新风险的监管方法与技术的科学化。这些都是监管深化的实践反映。

三、金融创新产品风险国际监管深化的实践启示

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内容来看,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的国际监管机制改革体现了监管深化的以下几个实践趋势,对于中国金融监管深化实践具有重要启示。

从欧盟金融监管深化发展的实践来分析,欧盟虽然从加强欧盟立法、建立健全欧盟金融监管机制等方面不断推进欧盟金融监管一体化,加强欧盟各成员国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但由于欧盟各成员国分散化的财政及国家利益等因素的不利影响,欧盟作为一个经济体在金融监管一体化改革方面的实践仍有待进一步深化,新成立的欧盟金融监管机构有监管作用也有待进一步各成员国的改革推动。

巴塞尔III改革方案构建了当前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最有影响力的机制。2010年11月11日至12月20日,首尔峰会批准通过改革方案,使之开始对各成员国逐步产生约束力。巴塞尔III重新定义了新资本范围,提高了银行资本实力,加强了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监管、强化了跨境银行监管和宏观审慎监管,有助于维持长期金融稳定和经济增长。针对金融创新产品风险,巴塞尔III特别规定了资本的监管调整项,要求对按揭抵押贷款收款权(mortgage servicing rights)和未并表金融机构的重大投资(investments in financial institutions)等资本的计量时,从2014年开始扣除20%并逐年递增20%,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全额扣除。这一规定降低了金融创新产品风险对银行的冲击,提高了银行对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的抵抗能力。在银行计量评估金融创新产品风险时,巴塞尔III建议使用新资本协议对资产证券化风险权重进行计量,并进一步完善对再证券化产品创新风险暴露的处理。但从实践运行展望角度来分析,巴塞尔III对资本金计算的新规定虽然提高了银行核心资本,但也将促使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降,部分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可能面临资本短缺,对短期经济增长及经济困难的成员国可能带来一定负面影响。巴塞尔III虽然加强了监管,尤其是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的监管,但在短期将增加金融投资者的贷款成本,贷款难度有可能加大,对金融产品的进一步创新有一定负面影响。从国际金融监管实践来看,巴塞尔III改革方案还有赖于各成员国在执行中的协调与合作,尤其是相关金融数据的定义范围、金融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金融数据使用的规范性和匹配性等都会影响金融风险的评估与计量,从而间接影响巴塞尔III的实施效果。G20峰会虽然通过了巴塞尔III,但由于各国金融创新产品发展不一致及各成员国利益的不同等因素,尤其是对各国银行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各成员国在具体执行改革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

对于中国金融监管改革来说,例如,巴塞尔III对内部评级法的应用要求、金融信息在金融风险的评估与计量等监管方法与监管技术的实施,对中国金融机构在加强金融数据的收集处理、金融数据的模型应用等、金融监管人才的培养等方面都形成一定压力,需要从多方面进一步加强,以更好地落实巴塞尔协议;又如,关于金融创新产品的监管方面,有些成员国如美国是金融产品创新过度,而中国是行政性监管过度,对市场经济的干预过多,市场化监管不足,因此在国际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方面应该区别应对,以促进中国金融创新产品的发展;再如,国际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建立健全,对于加强中国“一行三会”之间及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相关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具有重要启示。

参考文献:

[1]Basle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History of the Basel Committee and its Membership, 省略/bcbs/history.htm.

第8篇:深化全面风险管理范文

【关键词】目标,风险管理,政策

一、国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情况

国外关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研究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资产风险管理时期的相关研究;第二阶段是20世纪60年代的负债风险管理时期的相关研究;第三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的资产负债风险管理时期的相关研究;第四阶段是20世界70年代后的资本充足率的风险管理时期的相关研究。在资产风险管理时期,主要强调的是通过过度控制资产业务来防范风险。由于过度强调了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银行的盈利水平非常低。即资产风险管理时期主要是以牺牲银行盈利性为代价换来银行的低风险。

在负债风险管理时期,主要强调的是通过推出新产品和新业务来扩充资本,防范风险。在此种理论下,银行由被动的降低资产的流动性变成了主动加大资产的来源,使得银行对资金需求量的日益增大。在此时期,美国芝加哥大学的Stigler教授提出了著名的监管规则理论:已过的监管过犹不及。可以看出,在负债风险管理时期,经济发展对资金量的需求十分大,商业银行普遍需要政府适度的监管,需要一定自由发展的空间,才能更好的扩充资金来源,防范风险。

在资产负债风险管理时期,强调的是资产管理和负债管理同等重要。此时期是由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而带来的。这个时期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主要是通过资产结构、负债结构的共同调整,来实现资产来源去向的总量平衡,以此应对风险。即资产负债风险管理时期是对资产风险管理时期和负债风险管理时期的综合考虑得出的防范商业银行风险的措施。

在资本充足率风险管理时期,主要是强调资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 ratio,简称CAR)来确保防范商业银行的风险。在此时期,国际上统一了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即著名的《巴塞尔协议》。协议中规定资本充足率的最低标准定为8%,且核心资本不得少于4%。此阶段比较著名的学者观点有Minsky(1985)提出的金融体系内在不稳定假说,Robert C.Merton(1990)提出的功能性监管的概念,即金融监管的目标是保证金融因素对经济起到稳定且持续的促进作用,促进资源的最优配置,Mausser(1999)提出的“三角风险分解法”,以及Allen, Franklin(2001)强调的加强金融创新、完善内部风险隔离与控制机制的重要性。可以看出,资本充足率风险管理时期提出的观点相比于前三个时期理论更为完善,考虑的更为全面,通过控制资本充足率来防范风险更加科学的同时顾及了银行的盈利能力和风险的防范以及全面的风险整合。

随着2003年7月美国COSO委员会《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报告的,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深入人心,报告中阐述了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也阐明了全面风险管理的四大目标和要素。从企业内部出发,对全面风险管理进行了界定,对其构成要素、实施框架和策略也做出了有意的探索。此全面风险管理的框架对现今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的构建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国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情况

中国国内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相关研究起步较晚,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进行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研究。目前主要体现在风险价值(VAR)、风险资本(CAR)、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RAROC)等理论工具的解释上。纵观我国的研究情况,中国经济金融理论界对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问题的探讨可以归结为两个时期:

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观点的提出,现代银行风险也开始受到重视。1985年,中国国有银行的企业化改革作为深化中国金融改革的观点被提出后,我国于1986年颁布了《中国企业破产法》,该法案中明确指出:银行也要当成企业来对待,关于中国银行业是否面临风险、为什么具有风险,具有什么风险,经济金融界都进行了深刻的探讨。此时期开始逐步建立了现代银行风险观。

20世纪90年代,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后,最初是以化解已形成的不良信贷资产为中心内容,主要强调不良资产的化解办法,是一种就事论事的研究方法。后来开始把中国银行业的经营放在整个经济大环境下来研究,分别从经济体制转轨、亚洲金融危机、经济周期、商业循环等角度考察了中国银行业的风险问题,研究从各个方面逐渐深化。此时期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陆晓明(1999)提出的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他认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该具有集中化的数据库、分析、监督与评估和决策的特点。朱建峰(2004)对国外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先进经验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并就如何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出了针对性措施。葛林(2005)则介绍了欧洲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理念,对我国商业银行提供了参考。赵佳敏等(2005)通过引入一RAROC(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管理”理念,设计了基于RAROC的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对现代商业银行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目标与流程设计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有较大的代表性。

就目前而言,研究主要注重于银行风险的防范,以及商业银行风险监测和预警、管理策略等,已经超越了之前单纯针对于什么事银行风险以及什么是银行风险管理和其产生的原因,研究较为成熟。但是还没有提出一套立足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状从根本上防范和控制银行风险的政策体系。

参考文献:

[1]陈四清.试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国际金融研究,2003(7):25-32.

第9篇:深化全面风险管理范文

2015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宣传理念,凝聚思想共识

(一)加强风险管理理念宣传

通过召开全省风险管理工作会议、加强风险管理业务培训、印制风险管理手册等,广泛深入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宣传,让全省各级地税干部深刻理解税收风险管理的内涵和税收风险管理对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税收风险管理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二、健全体系,强化制度保障

(二)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做好市、县两级风险监控部门的机构调整和人力资源配置的跟踪管理,为税收风险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三)建立健全风险管理运行体系

全面贯彻风险管理的理念,规范计划管理、数据整备、风险分析、等级排序、风险应对、监控评价的基本内容和工作流程,构建统一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各职能部门横向互动、省市县三级纵向联动、与政府相关部门内外协作的税收风险管理格局。

(四)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在2014年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制定风险计划管理办法、风险应对管理办法、风险应对日常审核及抽样复审管理办法等相关税收风险管理配套制度和办法,为税收风险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三、完善机制,推进税收风险管理

(五)完善落实风险管理实体化运作机制

开展跨地区经营企业、省级列明企业和全省范围内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管理,市县两级风控部门要做好本级税收风险管理实体化运作的探索和尝试。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风险管理的职能要求,各司其职,逐渐从以指挥和指导为主向直接承担税源监控管理职能的转变,积极推进风险管理实体化运作机制建设。

(六)完善落实风险任务扎口管理机制

加强与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主动作为,推进风险任务扎口管理,做好过渡期内税收风险任务经同级风险监控部门会签备案或统一下派的扎口管理机制建设和工作磨合,避免多头重复下达税收风险任务,减轻基层和纳税人负担。

(七)完善落实风险任务绩效评价机制

1.组织实施风险应对反馈结果的日常审核。

2.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风险应对质量抽样复审,对风险应对的质量、流程、方法做出评价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促进风险应对质量的提升。

四、务求实效,统筹协调信息化和人才体系建设

(八)统筹协调风险监控管理平台建设

1.对接总局金税三期,开发省级数据业务集中的税收风险监控管理平台并试点运行。评估现有征管业务软件功能模块的应用现状和业务改造要求,将征管业务系统、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平台、税收风险监控管理平台进行软件功能和用户权限整合,统一数据标准和技术架构,为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完成税收风险监控管理平台的试点及全省推广工作

(九)统筹协调典型案例库、风险指标和模型建设

1.科学统筹全省风险特征库、风险分析模型、风险识别指标建设工作,确定年度建设重点,全面梳理和整合各地的风险特征库、风险分析模型和风险识别指标。

2.有计划地开展全省税收风险管理竞赛,及时将实用性强、运行效果好的风险识别模型和指标部署到风险监控管理平台中推广使用,为风险分析提供有力工具。

3.组织风险应对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应用,建立税收风险应对典型案例库供各地学习借鉴。组织编写指标、模型应用手册及风险应对工作指引,指导应对部门有效开展风险应对工作。

(十)统筹协调风险管理专家人才库和团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