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医疗保险工作总结范文

医疗保险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第1篇:医疗保险工作总结范文

一、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版权所有!

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医保、参加医保的良好氛围,我局充分利用“五一”前夕的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日、十月份的劳动保障宣传周,走上街头,采取咨询、宣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就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缴费办法、医疗待遇、困难群体参保的优惠政策等进行了大力宣传,发放宣传单2000多份、《健康之路》刊物3000多份,同时,还通过上门服务、电话联系、实地走访以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止11月底,全县医疗保险参保单位210个,参保人数7472人,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04%,其中:企、事业和条块管理参保单位39个,参保人员1211人。

二、坚持“以人为本”,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我县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大工作力度,已初步构筑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一是从2006年7月起全面启动了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待遇有了明显提高;二是出台了《x县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了困难企业职工、已改制企业职工、失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等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三是为彻底解决农村户籍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险问题,在全市创新地出台了《x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对农村户籍的重点优抚对象在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再办理住院医疗保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手续,使他们享受了“三重保险”;城镇户籍的重点优抚对象,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337名重点优抚对象均已办理了参保手续。

三、完善政策、强化管理,不断提高医保管理水平

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量小,参保人员少,只有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上下功夫,才能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一是建立了定点机构信用等级评议制度,出台了我县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信用等级管理暂行办法,客观公正地对定点机构实行信用等级管理,建立了准入退出机制,引导其恪守诚信、规范运作;二是加强了医疗费用的报销管理,出台了《关于加强医保患者门诊及出院康复期用药量管理的若干规定》,同时规范了住院医疗费用报帐的操作流程;三是通过建立“四项制度”,做好“五项服务”等措施,强化了医疗保险服务意识,转变了机关和定点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了医疗保险工作管理水平。“四项制度”是: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离退休干部担任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主要监督贯彻医保政策、“两个定点”机构及经办机构的服务质量是否违规等;定期通报制度,在醒目地段定期公布各网点主要药品价格、住院人均费用、药品费用、自费费用等;定点机构联系会议制度,召开定点机构座谈会,定期通报医保信息,采取各种方式,加强沟通,保证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审计公开制度,定期请审计、财政部门对前期财务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障医保基金的正常运行。“五项服务”是:即时服务,公开医保政策咨询电话、个人账户查询电话、开通触摸屏,做到随时查询各项数据;上门服务,对有意参保单位、个人和定点医疗机构,将上门做好各项工作;异地服务,通过医疗保险网络的服务功能,采用灵活的方式,对参保人员实行异地托管等,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就诊;日常查访服务,不定期进行住院查访服务,把各种医保政策向住院患者宣传,纠正违规行为;监督服务,通过医保网络观察住院患者的用药情况,实行适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离休干部、副县级以上待遇领导干部的医疗待遇得到保障

按照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两个机制的要求,已把全县78名离休干部和70多名副县以上待遇人员的医药费实行了单独统筹、单独核算、专户管理、台帐登记,确保了他们的医疗待遇;同时,积极为离休干部提供优质服务,今年五月上旬,组织全县的离休干部进行免费身体健康体检,并建立了《x县离休干部健康档案》,及时向他们反馈体检的结果,受到了离休干部的一致称赞;1-11月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基金收入42.45万元,专项基金支出44.15万元

五、加强征缴、健全制度,医保基金收支基本趋于平衡

一年来,在基金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医保基金的预算、分析、控制和决算工作,建立健全了基金会计统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报表上报制度和基金预决算制度,同时还建立了审计公开制度,主动邀请财政、审计部门对基金进行审核,确保了基金的合理规范使用;在基金征缴方面,主要是采取电话催缴、下发催缴通知单、上门催缴以及提供灵活多样的缴费方式,如现金、转帐、托收、不管是按年缴纳、按季缴纳还是按月缴纳,都能最大程度的满足要求。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今年1-11月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0万元,当期征缴率达99.5%,较上年增加75万元,增长19%;基金支出310万元,当期统筹基金结余和个人帐户积累分别为30万元和40万元;统筹基金累计结余59万元,个人帐户累计结累145万元。

六、强化学习、规范管理,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首先是进一步完善了学习制度,每周五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医疗保险业务知识学习,要求做好学习笔记实行不定期检查,并着重按照劳动保障部门要提高“五种能力版权所有!”的要求,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创新机制,使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各项能力得到了加强;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全面实行目标管理工作责任制,年初结合《2006年全市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对各项工作作出了详细安排,责任到人,任务到人,规范了各项操作流程,并制定了相应的奖惩措施,确保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完善了医保计算机网络建设,提高了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我县的医保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已与全县14家定点机构联网运行,今年五月一日开始,全县所有参保人员可凭医保ic卡在全市范围内的定点服务机构进行刷卡就诊和购药,简称“医保一卡通”,广大参保人员都能享受到网络化管理方便、快捷的服务;四是紧紧围绕医疗保险工作,加强了信息报道,加大了对外宣传的力度,1-11月份,在市级以上信息用稿数达15篇,其中:市级9篇、省级3篇、部级3篇;五是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安排,今年我局新农村建设的建设点是在金坑乡元田村上坳口,在人员偏少的情况下,仍然派出一名干部专抓此项工作,除按规定上交了新农村建设的费用,还从紧张的办公经费中挤出资金支持建设点的新农村建设,较好的完成了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存在问题

1、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大,形式单一不够新颖,覆盖面小,基金总量不大,抗风险能力不强。

2、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待遇人员的医药费单独统筹机制虽已建立,但统筹基金的正常超支缺乏有力的保障机制。

3、进一步加强对“两个定点”的监督管理和医、保、患三者关系的协调,加大定点机构、参保单位的信息交流力度,保证经办机构、定点机构和参保单位之间的信息及时互通,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确保他们的医疗待遇。

2007年工作思路

1、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地宣传医疗保险政策、业务经办流程,使医保政策不断深入人心,为医保扩面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千方百计扩大医保覆盖面,重点是中央、省、市驻县单位和外资、民营企业,同时,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上要有新的突破。全年参保人数达到9000人,力争9500人。

3、充分运用我县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把握灵活的参保原则,采取“分类指导、区别对待、降低门槛、逐步吸纳”的方式,切实解决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城镇居民、困难企业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

4、进一步完善定点机构考核指标体系和准入制度,做好定点协议服务管理,督促定点机构严格执行“三个目录”,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医保义务监督员的作用,以监督定点机构的服务行为,降低不合理费用的支出,维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不断理顺医、保、患三者的关系。

5、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基金预算、决算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的预算、分析、控制、决算和稽核、检查工作,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6、充分发挥我县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的作用,加强对“两个定点”的管理和基金的监控,真正发挥计算机网络日常经办、协助监管、帮助决策的功能,使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第2篇:医疗保险工作总结范文

医疗保险工作经验交流会经过会议代表近两天的努力,主要会议议程已经顺利完成,根据会议安排,我做一个简单小结。

这次会议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医疗保险工作部署和经验交流会,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管医疗(生育)保险的厅局长、处长和经办机构的负责同志共14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福建厦门等15个省市做了大会经验交流,分别从城乡统筹、门诊统筹、地级统筹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等方面介绍了经验。在城乡统筹方面,广东、江苏、福建厦门等探索实行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一些地方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为基础,整合建立了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天津、杭州等城市实现了城乡医疗保险管理体制的统一。在地级统筹方面,许多城市按照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基金统一,管理统一的要求,实行了地级统筹。有的城市采取了基金统一管理和调剂相结合的办法,充分调动区县积极性。门诊统筹方面,探索的城市普遍坚持低水平起步,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待遇水平,如青岛规定报销从30%起步;厦门市设立了的起付线。在就医管理上,坚持充分利用社区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广东一些地方采取了按服务人数定额付费的办法。在居民参保经办方面,各地充分利用社区和学校,加大扩面力度,如海口市充分利用调动各方面力量,层次落实责任;北京市与教育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由学校代收医疗保险费。各地普遍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和信息系统建设。如湖南省采取全省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集中开发的方式,避免了重复建设。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对于各地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进行了分组座谈,晓义副部长主持了厅局长组的讨论,大家互相交流了各地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经验,共同分析了医疗保险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于下一步的医疗、生育保险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刚才,晓义副部长做了重要讲话。大家普遍反映,这次会议虽然时间不长,但内容丰富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达到了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明确工作任务的预期目的。下面,我讲三方面的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晓义副部长讲话精神

晓义副部长的讲话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客观总结了上半年医疗、生育保险工作取得的成绩,透彻分析了医疗保险工作的形势,明确了今后三年医疗保险工作的主要任务,布置了今年四季度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对干部队伍的要求。整篇讲话总结客观,分析透彻,重点突出,要求明确,是近期关于医疗、生育保险工作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学习贯彻晓义副部长讲话,我个人体会要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一)深刻认识当前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晓义副部长在讲话中指出,不论是从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还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医疗保障事业都已经进入了向覆盖城乡全体居民迈进的新的历史阶段。2010-2010年将是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要着力完成四项主要任务:一是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参保率要达到90%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推开;XX万大学生纳入居民医保;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多种措施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二是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和60%以上;逐步推开门诊统筹,支付率达到30%以上。)三是做好政策之间的衔接,解决人员流动、身份转变等的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四是加强医疗保险管理。提高统筹层次,逐步实现地级统筹。探索整合管理资源,实现统一管理。充分利用和发展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平台等。

(二)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晓义部长在讲话中,对第四季度要落实的三项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亿人,为明年全面推开打好基础;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年底前全部纳入医保范围,打破“封闭运行”的壁垒;落实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要求,规范医疗保险委托管理。这三项工作都是国务院都已做过部署,要提高对这三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晓义部长讲话要求抓出成效,按时完成任务。

(三)积极探索三个统筹。城乡统筹、门诊统筹、地级统筹等是涉及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城乡统筹主要解决当前医疗保险体系统筹规划,制度间的衔接问题;门诊统筹是提高保障水平,扩大受益面的关键;地级统筹有助于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实现更大范围共济。晓义副部长在讲话中深入分析了探索门诊统筹、地级统筹、城乡统筹等的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指明了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各地要按照晓义部长的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向,加大探索力度,使三个统筹逐步在全国推开。

(四)加强管理能力建设。在管理理念方面,要树立服务至上的思想,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来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在基础建设方面,要强化信息系统和技术标准系统建设,为覆盖面的迅速扩大和管理的精细化提供技术支撑。在经办管理制度方面,加强内控制度,用严密的体系管业务流程,确保医疗保险基金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在管理能力方面,要提高分析能力,对相关制度运行作出评估,及时调整政策措施。同时要提高应急能力,妥善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保证信息安全和人员安全。   1  

在医疗保险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总结 >>查看更多

到 栏目查看更多内容 >>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基本医疗保障新的历史阶段,晓义副部长对医疗保险干部队伍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深谋远虑,勤于思考,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勇于创新,以改革的意识、改革的精神,推动医疗保险工作的深入发展;要求真务实,一丝不苟、锲而不舍地抓落实,把中央和国务院的科学决策更好更快地变为老百姓实实在在的福利;要搞好协调配合,形成推动工作的合理;要清正廉洁,培养医疗保险干部队伍的浩然正气,博然大气,沛然清气。

大家回去以后,要尽快将会议精神向厅党组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组织劳动保障部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晓义副部长讲话精神。要根据部领导讲话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结合当地实际,调整完善工作思路,做好今年四季度工作,同时,及早谋划明年和今后3年的工作。

二、全力以赴完成今年工作任务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截至7月底,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6238万人。XX年年试点的88个城市按各地上报的应参保人数计算,平均参保率为36.3%。江西、甘肃、青海等省,全省参保人数已超过50%。有10个城市参保率低于20%,还有个别城市至今未上报参保人数。2010年新增的229个扩大试点城市中,已全部出台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实施并通过统计报表正式上报参保人数的有141个,占62%。到7月底,新增试点城市参保居民2680万人,占这些城市年底计划参保居民人数7390万的36.5%,按各地上报的应参保人数计算参保率约19%。目前,没有上报参保人数的还有88个城市,主要集中在河北、河南、辽宁、陕西等省。

对于当前居民医疗保险扩面进展不够理想的原因,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一是一些地方倾向多报计划,希望借此多要财政补助,但工作落实不够。二是前期注重政策出台,但组织管理和经办服务工作准备不足,政策难落实。三是过分依靠政策扩面(因为参保有补助),组织参保工作不力,宣传缺乏针对性,社区、学校等动员不够。扩面进展速度不快给工作带来了很大被动。如XX年年,中央财政对88个试点城市预拨2.26亿,按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审核后上报的实际补助金额为1.06亿,结算出现余额1.2亿。今年,如果居民医保补助资金再出现大幅度结余,我们将难以向国务院交待,也会直接影响到中央和各级财政对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其他工作的投入力度。

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和今年年初医保工作会议要求,XX年年试点城市参保率要力争达70%,2010年新增试点城市参保率达50%,总参保人数要确保1亿。而目前进展与目标差距较大,要完成年底目标,时间紧任务重。第四季度,各地务必要认清严峻形势,按照晓义副部长讲话的要求,实实在在抓好落实:

一是抓社区。居民参保不能光靠经办机构,不能坐等居民上门。必须发挥社区平台的作用,服务到社区、服务到家,服务到人。

二是抓宣传培训。已开展试点工作一段时间的地方,要收集居民参保受益的典型案例,宣传参保的好处。对刚开始开展工作的地方,要广泛宣传政策,做到家喻户晓。重点要做好基层(社区、学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他们在政策宣讲、工作经办、提供服务方面发挥作用。

三是抓学校。在校学生的组织化程度高,抓一点可以带一片。学生参保必须充分调动学校的积极性,必须争取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支持,把学校变成经办机构的延伸。

最后,还是强调要加强调度,倒计时安排工作。提出一个口号:“苦干三个月,参保破一亿”。广东省厅领导已经下了死任务,完成不了一千万的参保任务,处长下岗。现在广东对居民参保工作是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总结。希望各省都向他们学习。这次会上各省的应参保人数、到年底的任务数我们已经制成表格发到各位代表房间,希望大家回去后,一是对照任务找差距,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二是要把任务分解到试点城市,责任落实到人,加强调度,加强督查,确保任务落实。

(二)将地方政策性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保

7月30日,我部会同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召开了全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工作视频会议,对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省(区、市)党委、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普遍成立了由劳动保障、财政、国资等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小组,各部门密切配合,工作进展比较顺利。目前,中央财政给予补助的28个省市已经全部签订了《工作目标协议书》,中央财政80亿元补助资金已经全部下拨;

【2】

第3篇:医疗保险工作总结范文

一、基本运行情况

截至现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4540人,收缴保费共计4099.26万元(其中个人帐户收入2688.73万元,统筹基金收入1410.53万元),待遇支付1946.66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0495人,收缴保费271.25万元,待遇支付78.81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562人,收缴保费70.60万元,待遇支付28.25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742人,个人缴费120.5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50.88万元,待遇支付435.91万元。

二、1-4月份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搞好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覆和基金征缴工作,确保2015年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居民参保续保缴费工作已结束,中小学校缴费正在进行中。

(二)认真做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药费审核、稽查工作,确保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2014年职工和居民住院医药费核销工作已结束。

(三)2014年工伤、生育保险住院医药费已核销完毕

(四)进一步搞好多层次宣传,使医保政策家喻户晓,3月1日开学后,我局印制“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15000份,已发到学生家长手中。

(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房的监督检查,3月初已与各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鉴定了两个定点协议,此项工作已完成。

(六)积极做好2014年城镇居民大病资格审核工作,大病保险费已由我局申请县财政划拨至市财政局,大病保险住院医药费报销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议,加强两定机构管理

1、经多次讨论、认真分析、征求意见,修订完善了定点医疗服务协议条款。

2、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服务质量作了严格的要求,重点加强了住院病人的管理,制定了公开、透明的考核指标,切实加强住院费用的控制。

3、对两定机构的服务协议实行集中、统一签定,与新增加的三个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十一个定点零售药店签订了《服务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违约责任。

4、定期对《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加强医疗保障基金收支预算管理:

医保基金管理得好与坏,是直接关系到我县医疗保障体系能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大事,为此,我们建立健全了经办机构内控机制,严格执行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基础工作,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做到帐目准确,数字真实,记载清楚,各类基金分类核算,保证了基金有序运营。进一步加强了统计报表工作,坚持对基金运行情况定期分析报告,健全了预警机制,控制基金结余。基金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同时积极配合人社行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行情况的审计工作,开展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专项检查、加强基金管理的内控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在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做好应收尽收方面,我们主要是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中央、省、市新医改精神,争取加大财政部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力度。二是年初我们积极与民政部门、社管委、教育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以上三个部门对医疗保险扩大参保覆盖面工作的支持力度,通过一个月的突击会战,我县的低收入人群、社区居民和在校学生对医疗保险的参保意识有了很大提高,扩大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覆盖面,提高了基金征缴力度。三是加大对我县的差补单位、自收自支单位及企业基层单位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政策宣传,提高了各个基层单位的参保意识,加大了基金征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四)完善制度,发挥稽核监督工作的作用:

第4篇:医疗保险工作总结范文

一年以来,在局领导和中心领导的正确领导下, 在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坚决贯彻执行 上级的指示精神,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履行职 责,勤奋工作,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恪尽职守,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今年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心得和收获

(一)爱岗敬业,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以“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开展每项工作,认真地履行了自己的岗位职责。

(二)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全年为29家单位、36家派遣单位六百多名人员和派遣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今年新增派遣单位3家,单位9家,新增需缴纳保险人员53人,新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6家,社会化用工88名。8月份为今年新进的7名大学生村官办理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新办医保卡48张,为30名员工和派遣员工申报了生育金,金额35.1万。

(三)坚持服务理念,热情工作。在工作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始终坚持勤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踏实做好自身工作,热情服务。在生活中,坚持正直、谦虚、朴实的生活作风,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以诚待人。

二、存在的不足。

总的来看,还存在不足的地方,还存在一些亟待我们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对新的东西学习不够,工作上往往凭经验办事,凭以往的工作套路处理问题,表现出工作上的大胆创新不够。理论学习深度不够,理论知识水平还低,开拓进取精神还不够强。

三、下步的打算。

针对2018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了做好新一年的工作,突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搞好与员工的协调,进一步理顺关系;

(二)加强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益;

第5篇:医疗保险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医疗保险;城乡;现状

一、从医疗保险的覆盖面、资金筹集水平、基金结存情况对我国城乡医疗保险现状进行分析

(一)覆盖面现状分析

我国城乡医疗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一般情况下,我们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称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表2得出,在2007-2011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增长较为迅速,截至2011年,参保率达到95.14%。

(二)筹资水平现状分析

筹资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的高低,资金的来源有了保障,参保群体才能够享受到应有的保障。

根据2007-2-11年统计数据显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均筹资水平逐年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由2007年的1649.92元增长到2011年的2479.38元,平均增长速度为10.49%;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均筹资水平由2007年的100.14元,提高到2011年的165.82元,平均增长速度为13.85%,高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均筹资平均增长速度,但是人均筹资规模总体偏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均筹资水平有2007年的58.90元。提高到2011年的211.30元,平均增长速度为38.41%,高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水平增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存在筹资总体水平偏低的现象。

(三)基金结存情况现状分析

2007-2011年统计数据显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结余率呈下降趋势,并逐步趋向合理区间;基金累计结余率呈缓慢上升趋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当年结余率与累计结余率呈下降势态,并趋于合理。

在2007-2011年之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率由2007年的110.23%上升到2011年的117.38%,这充分表明了基金的支付能力不断增强;城镇职工当年医疗保险基金结余率由2007年的29.92%下降到了2011年的16.31%,表明基金结余率逐步回到合理的区间根据数据显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率由2007年的83.96%上升到2011年的105.72%,基金的支付能力得到增强;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当年结余率由2007年的76.45%下降到2011年的26.13%,逐步趋于合理。由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采取的是现收现付制,原则上应该以收定支,略有结余。从总体上看,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结余率略高,应该采取措施降低结余率。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累计基金结余率由2007年的35.64%下降到2011年的30.15%,当年结余率由2007年的18.94%下降到2011年的9.14%,基金结余率逐步回归合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属于现收现付制模式,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所遵循的原则一样,所以应当略微降低基金累计结余率,基金当年结余率在合理区间。

综上所述,得出以下结论:1.我国城乡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已达90%以上,扩大覆盖范围的工作已有显著进展;2.2011年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均筹资水平已达到国家的要求;3.我国城乡医疗保险基金结存情况不够均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结余率逐步趋向合理,城镇居民基金结余率总体偏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结余率基本合理。

二、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问题

当前,我国农民工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在建筑业、餐饮业、制造业等行业驿站从业人员的半数以上,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农民工的工作环境以建筑工地等外部环境污染严重、高风险地点为主,在患有职业病的人群中,大部分是农民工,近几年来,农民工患职业病的几率大大增加,农民工面临着对医疗保险强烈的现实需求。

但是在现阶段,农民工的医疗保险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率低,覆盖面窄、农民工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底、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较大,相应的保险关系难以接续和转移,这些问题都影响到农民工更好的享受医疗保险,所以在当前的情况下,农民工参与医疗保险的问题较为突出,相关部门应就此采取措施来解决这类问题。

综上所述,在我国城乡医疗保险发展的进程中,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某些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只有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才能够完善我国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

参考文献:

第6篇:医疗保险工作总结范文

一、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

在社会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下,信息系统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能够减少医疗保险工作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实际情况是,很多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医疗保险办公室无法对医疗保险行为进行及时的监控,做不到事中监控、事后监管工作。一些具有医疗保险待遇的人由于缺乏对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正确认识,导致其难以及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

(二)医保政策普及性不够

医疗保险工作开展的质量对医院医疗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意义,需要医院医保管理工作人员加强对医保政策的普及和宣传,提升医保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从而进一步促进医保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但是在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改革下,政府和社会保险部门相应出台了更多的医疗保险政策,加大了医疗保险工作的难度。复杂化的工作影响,新医疗保险政策也无法得到有效的宣传。

(三)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不完善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落后于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发展,医疗保险管理机构采用的是收支平衡、总量控制的管理手段,具体来说医院根据医疗保险改革标准要求为患者提供更为完善的医疗服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因医保资金有限,无法支付医院的医疗费用,导致医院在为患者提供服务的时候,受到资金的限制,无法充分满足患者的就医需要。另外,医院遇到的参保患者类型较多,包括城镇职工、学生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多种类型的医疗保险,不同医疗保险对应不同的需求,在具体的操作执行上存在很多困难,不利于医院医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医院医保基金的有限性和医疗保险服务无限性之间的矛盾

医疗服务是一种主动和被动结合的医疗消费模式,具有无限性的特点,但是受医院医保资金限制的影响,在政府资金投入不足的情况下,无法为参保人员提供完善化的医疗保险服务。另外,在医保制度的深化发展下,医疗患者能够自己选择所需要就医的医院,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和医保固定化的量化指标之间存在冲突。

二、对医疗保险管理的完善措施

(一)建立完善化的医院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医院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重视,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根据医院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持卡就医政策、及时结算业务的推行。同时,还可以借助信息技术简化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提升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效率,满足更多参保人员的需求,促进医院医疗保险事业更好的发展。三、结束语综上所述,在医疗改革的深化发展下,对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进行调整是十分必要的,需要引起有关人员的高度重视。在医院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有关人员根据自身发展实际情况优化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提升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加强对医院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

第一,加强对医院医疗保险最新动态的掌握。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需要将最新出台的医疗保险政策及时向院领导汇报,组织相关科室,结合医院发展实际制定出适合医院建设发展的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优化医疗保险管理流程,保证每一名参保人员都能享受到自己的基本权益。第二,提升医院医务人员对医疗保险政策的重视。医院需要提升医院医务人员对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视,在最大限度上减少医疗保险拒付现象的出现。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每年举办医疗保险政策、医疗保险拒付常见问题分析,从而更好的促进医疗保险事业建设发展。第三,开展医院医疗保险培训。加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政策讲座,对医院全体人员开展全方位的医疗保险政策培训。

(三)加强对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清醒认识

医疗保险制度在实行之后,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涉及到医院、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组织的共同利益。为了促进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有关人员加强对医患人群、对医疗保险管理要求的了解,根据医院医务人员医疗管理面临的困境,及时找到解决困境的策略。另外,针对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之后,医院内外部经营发展环境的变化,需要参保患者进一步提升自己的维权理念和消费意识,医院也要重新布置自己的医疗保险管理战略,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提升医护人员的服务意识。

(四)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管理机制

第一,完善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组织机构。医院医疗保险制度要更加规范、有序,实现对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明确分工,根据不同工作职责对不同人员加强监督管理。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需要加强学习各项医疗保险政策制度,保证及时解答患者咨询各项政策。同时还需要在医院内部全面落实医疗保险制度管理机制,调动社会各种积极力量完善医院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第二,完善医院医疗保险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医院医疗保险制度的服务性。医院医疗保险制度的制定需要实现定点医疗管理和传统医疗管理服务的结合,构建高效的医院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模式。

第7篇:医疗保险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医疗服务

我国的医疗服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为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二是有效平衡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增加医疗和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三是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医疗服务,从而有效地提升我国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一、我国现阶段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分析

1、社会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标准不统一

虽然我国正处在逐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阶段,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基于地区之间的差异性从而导致了每个地区的社会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及待遇不统一,致使城市务工人员或者城郊结合的居民出现重复参保或有选择地参保等现象出现。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的距离正在逐渐缩小,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远远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使得许多外来务工人员纷纷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稳定运行是非常不利的。

2、门诊费用增长过快

有数据表明,2000年县级医院门诊费用相对于1990年增长了6.81%,2005年增长至10.43%,到了2010年县级医院门诊费用则上涨到15.03%,且2011年国务院的一项调查显示,城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费用不足1/3。由此可见,我国门诊费用增长过快,但居民医疗保险却不能得到合理的报销。虽然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中有关于报销大病费用的相关政策,但关于门诊的医疗保障服务还是不够完善。

3、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收支运行不平衡

随着社会老龄化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国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费用增长速度也明显加快,这都是造成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收支运行不平衡的重要原因。我国对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不断进行改革与推进,使得医疗保险的补偿水平逐年提高,极大地降低了居民医疗负担的风险。在社会医疗保险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医疗费用却逐渐上涨的情况下,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的平衡运行也因此埋下极大的隐患。

二、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服务的影响效果

1、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门诊统筹制度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为了更好地了解社会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影响效果,本次研究选用了“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与“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进行对比。参加两组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年龄均在32—49岁,文化背景、月收入均无显著差异。其中参加“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在身体健康方面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存在高于1%的差异;在生活习惯方面“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实验者存在高于1%的差异。研究实验进行两周,两周后对比两组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住院率、自我医疗率与未就诊率。(2)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研究实验结果表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下降了16.13%,自我医疗率增加了13.11%“;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增长了12.19%。(3)关于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从研究结果可以分析得出,门诊统筹制度明显降低了居民的门诊就诊率,家庭人均收入升高,其门诊就诊率也会得到相应的升高。自我健康评价差的居民,其门诊就诊率就越高。患有慢性疾病实验者的门诊就诊率低于没有患病的实验者的门诊就诊率。门诊统筹制度实施两周之后,自我医疗率明显上升,并随着家庭收入额增加而降低。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门诊统筹制度有效地提高了社区门诊医院的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了慢性疾病患者去医院的就诊率;有效降低了居民的自我治疗率,增加了患者用药的安全性。门诊统筹制度的制定有效降低了居民的疾病负担,实现了让每位居民都享受到了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2、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随机选取某市城镇医疗保险数据库2009—2012年10%的样本进行研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就诊日期、疾病诊断、住院总费用、统筹支付、大病医保支付、自费支付。因大病医保从2011年实施了自费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得到提高,故而将2009—2010年前的调查样本作为一组,2011年—2012年的调查样本作为一组。(2)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研究实验结果表明: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实施后,患者个人自费支付的费用下降了19.83%,个人支付费用在住院总费用的占比下降了2.82%,灾难性医疗支付费用降低了41.23%。(3)关于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从研究结果可以分析得出,大病医保政策明显地降低了患者住院的自费支付,其主要原因是:大病医保中增加自费补充医疗保险,从而使得大病补充报销可以高达50%,降低了患者的自费费用,实现了患者“看得起病”的目标。但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增加,大病医保又降低了患者自费支付,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管,尽量避免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大病医保政策实施后,退休人员的自费费用与灾难性医疗支付的比例增加了,离退休人员自费费用与灾难性医疗支付比例也有明显上升。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大病医保自费补充的政策会引导退休人员或离退休人员进行一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导致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世界银行发展部门专家AdamWagstaff曾研究我国西部新农合医疗实施的效果,发现“按服务付费”与“大病统筹”等制度有助于增长主张患者过度治疗的现象发生。因为大病医保政策中的多种支付方式,促使一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的管理机制,以提高大病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大病医保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不少医院不得不改进自身的医疗技术以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从而降低整体的住院费用。大病医保政策不仅保证了医疗质量、促进了医院的自我发展,也有效地提升了大病医保资金的使用率。

3、总额预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总额预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分析某市住院总人次前80%的医疗结构,用不同的方式对患者的次均住院总费用、次均自费支付进行结算,随后比较自费支付费用比例的变化。(2)总额支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方法下,次均住院费用与使用医保支付费用增加明显,但总额费用控制效果比较好的普遍是三级医院。针对一些特殊疾病,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方式下的次均住院总费用和使用医保支付费用的情况有所下降,但结果并不明显,二级医院的次均医保费用支付明显是高于三级医院的。从整体上看,使用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结算办法的患者住院自费支付比例下降了2.6%,三级医院自费支付比例下降了2.4%。(3)关于总额支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精细化总额控制(即住院总额与次均住院总费用)、增幅管理结算办法有助于医疗结构提高对医疗费用的使用效率,减少患者住院的时间。通过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结算办法可以看出,二级医疗机构的次均医保支付费用明显高于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的挂床现象也明显高于三级医疗机构。主要原因为一些二级医疗结构的医疗水平明显提高后,导致了一些不必要住院的现象存在。对此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尤其是对二级医疗机构。推行对特殊病种实行精细化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办法,提高对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随着我国医保制度的不断改革完善,相关部门应该探索出符合住院服务的支付方法,优化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提升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三、关于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的建议

1、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

我国当前并没有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从而造成我国城乡医疗体系不完善。无论是医疗资金的统筹管理还是医疗保险的待遇及相关管理制度,都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从而导致重复参保或有选择性参保的现象出现。要按照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新要求,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出统一的医疗保障体系,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基本制度、管理体制、政策标准、支付结算、信息系统、经办服务的有机统一,建立起符合实际、统筹城乡、惠民高效、公平可及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大程度惠及参保居民。

2、推进门诊统筹制度的广泛实施

门诊部门作为我国社区医疗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没有进行合理的利用就会造成我国医疗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当门诊服务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居民就会更多的选择住院来治疗,从而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患者过度治疗的现象发生,间接加重了我国看病难的情况,也增加了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风险。医保部门应重视门诊统筹制度,完善并推行门诊统筹制度的广泛实施,提升门诊对小病的治疗率,优化我国医疗体系,提升门诊医疗医院的使用率。

四、结论

结合我国居民当前看病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改善,才能逐步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在完善社会医疗保险的同时,国家也要重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增加卫生部门与监管部门的协作,降低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有效地提升我国医疗资源的使用率,如此才能实现社会医疗制度最初的目的,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看病难的情况。

参考文献

[1]许海茹: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效果评价[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5(7).

[2]潘杰、雷晓燕、刘国恩:医疗保险促进健康吗?──基于中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2013,4(12).

[3]毛阿燕:近二十年我国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对患者的实际影响:患者就诊实际报销比例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2,10(24).

[4]汤金洲、侯晓丽: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价值工程,2012,27(7).

第8篇:医疗保险工作总结范文

一、改革的目标任务

我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目标任务是:1999年底以前,在城镇所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范围内,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财政、企业和个人都能承受的,并能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我省医改的指导思想是:以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为依据,坚持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按照“低水平、广覆盖、共同负担、统帐结合”的思路,采取“总体规划,审慎实施,稳步推进”的工作方法,到年底前在我省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在推进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几项原则:一是在设计总体规划时,既要坚持国务院《决定》的基本原则,又要同湖北的实际相结合;二是在确定医疗待遇水平上,既要做到不降低职工现有合理的医疗待遇水平,又要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比例;三是在制定方案中,既要做到科学合理,又要做到简便易行;四是在实施步骤上,既要做到积极,又要做到稳妥,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1、统筹范围。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国有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视条件逐步纳入。

2、统筹层次。基本医疗保险在起步阶段原则上以县市为统筹单位。但要积极创造条件,用3-5年的时间过渡到地市级统筹。一些经济条件差异不大、医疗消费水平大体相当的地区,可直接实行地市级统筹,但在一个市区内(除武汉四个郊区外),不准搞区级统筹。

3、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坚持属地原则,中央、省属单位及职工应参加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在汉的省直机关、社会团体、省属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在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的前提下,由省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由省直接统筹的15个行业在汉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是在武汉市还是在省直参加统筹,充分尊重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4、缴费比例。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要在全面调查、认真测算、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确定。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6%左右,实际测算比例在6%以下的,不能攀比,不能提高到6%,实际测算比例超过6%以上的,要根据当地财政和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从严从紧控制。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在起步时统一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随着经济的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适当调整。

单位职工平均工资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企业撤销、合并、兼并、转让、租赁、承包时,接收或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其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责任,及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破产企业在清算财产时,应按照《企业破产法》及有关规定,在优先偿付拖欠的职工工资的同时,补足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为其退休人员按照上年度退休人员平均医疗费缴足十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5、个人帐户与统筹基金的划分。记入职工个人帐户的部分,包括个人全部的缴费和单位缴费的30%左右。各地在认真测算后,应根据职工不同年龄层次划分记入个人帐户的不同比例。具体办法由各统筹地区自行确定。

退休人员个人帐户记入,各地要给予适当照顾。退休人员个人帐户记入应高于在职职工个人帐户记入的平均水平,可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记入。

记入统筹基金的部分,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除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外,全部记入社会统筹基金。

6、个人帐户与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及支付标准。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支付范围的划分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按门诊和住院划分,个人帐户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二是按发生医疗费的数额划分,个人帐户支付小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大额医疗费用;三是按病种划分,个人帐户支付规定病种外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规定病种的医疗费用。具体方式由统筹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确定。为了便于管理,在市、州范围内选择一种方式。

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一般应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但职工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退休人员个人负担比例应适当照顾,具体标准由各统筹地区自行确定。

统筹基金当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一般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各地要积极研究探索办法,可通过建立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和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

7、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根据国家出台的有关办法,省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卫生、医药、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我省基本医疗保险 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定办法。同时制定我省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对要求作为医疗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药店,由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资格证书》,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中西医并举、基础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职工就医的原则与获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和药店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8、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药卫生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精神,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形成医疗服务和药品流通的竞争机制,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水平;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内部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减员增效,降低医药成本;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重的基础上,合理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药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合理调整医疗机构布局,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疗机构改革方案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有关政策。

9、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并要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由各级财政预算解决。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最低计息办法:当年筹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的沉淀资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各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审计部门要定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统筹地区应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

四、有关政策

1、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由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其管理办法由各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2、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医疗费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3、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为保持一些效益好,医疗待遇较高的企业及其职工的医疗水平,鼓励企业在参加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4、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具体办法,按国家即将出台的统一规定执行。

5、工伤、生育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和供养直系亲属、普通高校在校生的医疗费用由原资金渠道列支。

五、实施步骤

根据国务院《决定》的要求和我省“总体规划,审慎实施,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我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工作从1999年初开始,1999年底基本完成。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准备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传达贯彻全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省医改工作,制定《湖北省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对各级医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各地对近三年来各类单位、各类职工、各种人群的医疗费支出水平和承受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测算,确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筹资水平,草拟切实可行的医改实施方案。

2、实施阶段。根据劳动保障部的工作要求和我省的工作计划,孝感市的实施方案应在3月份完成,报省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荆州、宜昌、黄石、随州、仙桃等市5月底完成测算工作,6月份完成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并上报省政府批准后,争取7月份组织实施;其他市州和林区必须在9月份完成实施方案的制定并上报省政府批准,四季度开始组织实施。

3、完善阶段。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应转移到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实施地区的经验上,不断完善实施方案,并对改革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我省医改工作顺利进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和 国民经济发展。各级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同志要认真抓好此事。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保证新旧制度的平稳过渡。

第9篇:医疗保险工作总结范文

一、本办法适用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各用人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各定点零售药店之间结算参保人员的医药费用,不包括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等的医疗费用。

二、参保人员购买药品和门诊医疗费用(包括一般门诊、门诊特殊病种、门诊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急诊和异地就诊所发生的费用),应按实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结付;参保人员因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按规定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其余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应及时将医疗费用票据及有关附件交至用人单位,由单位将有效票据及有关附件汇总后,于次月10日前报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单位应按照会计凭证装订要求,将本单位参保人员的医药费报销凭证装订成册。

(二)各用人单位按参保人员报销的凭证汇总填报费用报销单,将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报表项目分类汇总统计。报销单只填申报数,一式四份,一份与凭证装订,两份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一份单位留存。

(三)参保单位将装订成册的凭证及汇总的个人医药费报销单按规定时间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机构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付手续。如有疑问,最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直接受理参保人员个人报销医药费票据。

三、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费用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和"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的原则。统筹基金在试运行阶段实行"总量控制、按月支付、按季结算、病种定额、抽查考核"的办法。

(一)"总量控制"是指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当年预计收缴金额扣除划入个人帐户的金额后,其中的95%为结算住院医疗费用的预算总额(包括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种和异地就诊等费用),5%为风险储备基金。

(二)"按月支付"是指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10日前将上月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支付汇总表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在接到报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付手续。如有疑问,最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各单位定点医务所(室)定期将本单位参保人员在本医务所(室)所发生的医药费汇总表报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在接到报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付手续。如有疑问,最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各定点医疗机构、医务所(室)当月的医疗费用应符合基本医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支付范围目录的规定,并应注明参保人员自付的起付段标准费用、起付段标准以上个人按比例负担的费用和统筹基金应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等。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当月结付统筹基金费用包括支付给各定点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医务所(室)的费用和各用人单位报销的费用。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70%结算(不含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按季结算"是指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统筹基金全年结算住院医疗费用的预算总额按季分解,在每季度末对本季度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进行分析处理。每季度前二个月的费用按70%结付,第三个月在支付现金报销的费用后,将本季度可结付预算总额的余额与应支付给各定点医疗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医务所(室)的本季度医疗费用相对比,结合病种定额,如可结付余额较多,按实结算,余额部分转入风险储备金;如可结付余额较少,按比例结算给各定点医疗机构,差额部分由各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四)"病种定额"是指对一些常见病种规定一个费用定额。根据临床实际情况,参照各医院前二年的住院费用,结合医疗收费标准调整和与医药有关的物价变动等因素,由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制定一套常见病种定额表,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按季结算时,超额不补,结余归己。对临床罕见病例,应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合理费用应按实结付。

(五)"抽查考核"是指在按季结算的同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专门人员对定点医疗机构送达的全部住院费用资料进行抽查审核,抽查比例不得少于30%,对于不符合考核标准的情况,应按比例予以核减。

各定点医疗机构经认可的门诊分部季度医疗费用情况纳入其总部考核范围。

四、各定点零售药店每月初将上月参保人员实际购买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登记表送交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五、定点医疗机构应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制定相关制度,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兼)职人员,加强内部管理,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

定点医疗机构如发生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扣除相应的违规费用;性质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