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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合同精选(九篇)

规划合同

第1篇:规划合同范文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设计方: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 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函(文件)

3.3 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_________

规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_________

第五条 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第六条 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_________套

彩图_________套

说明书或文本_________套

时间_________

第七条 费用

7.1 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_________万元。

7.2 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 设计方提交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 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_________。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委托方责任

9.1.1 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 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 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 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 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 设计方责任

9.2.1 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_________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 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 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 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1.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以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 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设计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第2篇:规划合同范文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甲方将位于 项目的景观工程设计委托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计周期

此项目设计周期 天,本合同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的景观设计工程

根据项目的特点乙方的设计工作分 概念及初步设计 阶段。 深化扩初设计 阶段。 施工图设计 阶段

根据乙方的设计进度各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如下

设计阶段

设计内容

设计时间

会审时期

第一阶段

概念及初步设计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第二阶段

深化扩初设计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第三阶段

施工图设计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甲方对以上各阶段的设计如作修改,应向乙方补给相应的设计时间。

三。乙方的详细工作任务

1、 概念设计,初步设计阶段

·概念设计阶段

甲方将项目总体规划方面的情况告之乙方,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项目总体规划和甲方对景观设计的初步设想,开展概念设计,确立总体景观设计的主题,能够和项目总体规划有机的结合,内容如下:

A) 概念设计说明;

B) 总体景观设计概念分析图和组团分析图;

C) 总平面图;

D)主要景观区域的分布图,可用图片的形式来表达。

·初步设计阶段

(1) 乙方根据经甲方确认的概念设计及其意见,开展方案深化设计(进一步表达方案的构思和内容)。

A) 方案设计说明和主要植物品种的说明;

B) 景观方案彩色部总平面图,其中包括道路铺装、绿化;

C) 景观结构分析以及景观立体模式分析;

D) 项目各级景点和景区的平面、立面和文字说明;

E) 用以表达主要景点( 经与甲方商定)的彩色效果或图片:主入口、中心道路、景观小品;

F) 项目景观道路设计图,提供平面和文字说明。

2、深化扩初阶段

扩初设计是为了控制景观设计的细部效果,并根据甲方确认的总体环境规划,完成分区的细化及深化设计工作。

该阶段的设计成果包括:

1. 总技术说明:

2. 项目园境规划平面图(彩色),以及分区放大平面图:

3. 3-5张A3彩色透视正式图,用以表达方案确认后的景点透视效果;

4. 各种户外空间小品的资料、部分大样图象提供局部透视或参考图片);

5. 提供各种铺装大样和地面停车处理方式;

6. 各种水体设计的资料及部分大样图和说明,包括部分景观节点详图;

7. 园林照明系统、排水系统、喷灌系统组织的布置图及部分大样图、灯具的选型图;

8. 绿化栽种区域地带的地形整体,垂直分布图;

9. 植物品种和布置图及观赏特性(主要景观树木的选型图和选择苗木的艺术要求);

10.提供物料表及各种材料、颜色资料。

3、施工图设计阶段

该阶段的设计成果包括:

1.硬园景布置图

2.灌溉布置图

3.户外标高图

4.园林 建筑界面之立、剖面图

5.水体平、剖面及施工大样设计图

6.各种小品的平、立面及施工大样图

7.各种室外选材之布置图及施工大样图

8.设计说明及物料表

9.材料明细表

10.植物技术指标

11.硬园景定线图及工程做法表

12.水电设计的施工图

四。报酬及其支付方法

参照国家及河南省规划设计收费有关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的景观设计单价为 平方米。景观的计价面积为:总规划用地面积减去规划用地内建筑单体的总基础面积。即:总规划用地面积 平方米减去规划用地内建单体的总基础面积 平方米等与 平方米。则项目的总设计费=总景观设计面积乘以设计单价。

本项目实际确定的景观设计费总计: 元整。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 在乙方进行景观设计的每个阶段,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供建议。

2. 乙方进行景观设计的每个阶段工作完成后,甲方组织会审验收。

·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的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及项目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所需设计院的总图。设计所含的所有专业电子版图纸)。

2. 在乙方进行设计过程中,甲方应保持与乙方的充分沟通,定时会审图纸。

3.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概念和初步设计方案审核确认后,在乙方进行深化设计时甲方不得原来的概念和初步设计方案而重新设计,否则甲方向乙方补偿合同额50%的修改费。

六。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权利

1乙方发现甲方不能及时提供设计所需的图纸及其他技术图纸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基于本合同完成的设计成果著作权归乙方,不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次工程设计成果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其它方面和项目。

3如果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时,乙方有权终止设计。其间造成的延误的工期及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乙方损失(按合同额的2倍)。

·义务

1. 乙方要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交给的设计方案,乙方不能擅自改变设计内容。

七。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日期进行景观设计工作,赔偿甲方的损失。

2.甲方如果不能按约定要求与乙方交换意见,定期会审方案,图纸及甲方多次修该设计造成乙方工作延误,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

3.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概念和初步设计方案审核确认后,在乙方进行深化设计时,甲方不得原来的概念和初步设计方案而重新设计,如果甲方执意要改变方案,应向乙方补偿相应的设计费。

八。其他

九。本合同一式4分,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

同双方盖章签字后方可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日期:

日期: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第3篇:规划合同范文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函(文件)

3.3 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________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_________套

彩图_________套

说明书或文本_________套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费用

7.1 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_________万元。

7.2 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 设计方提交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计_________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 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委托方责任

9.1.1 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 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 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

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 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 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 设计方责任

9.2.1 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_________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 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4 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5 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6 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1.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以第_____种方式解决: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 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 设计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__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篇:规划合同范文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附件一中双方商定的网站结构,在附件二中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

2.甲方负责提供制作所需的一切资料(包括文字,图片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制作成电子文件。在乙方开始制作网页时,甲方应备齐全部内容资料。

3.甲方应在网页制作的全过程中给与乙方便利条件,并积极配合。

4.甲方有权对乙方设计的网页提出修改意见,由双方协商更改。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5.乙方应依据附件一中双方商定的网站结构,在附件二中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乙方有权对甲方网页的设计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6.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乙方所制作的网页需兼容ie4.0 版和netscape4.0版以上主流浏览器,并支持800/600分辨率。

9.在制作过程中,对甲方陆续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并交甲方验收通过。对有可能影响附件二中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10.乙方负责在网站开通后10日内对甲方网站中由于乙方失误造成的页面错误进行修改。

三、违约责任

11.由于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甲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1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内容,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具体额度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争议解决

13.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产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五、知识产权的保护

14.甲方付清应付乙方的全部款项后,甲方正式享有网站的全部使用权。

15.双方合作期间,网站构架,网页版式设计等内容(甲方提供文本资料及图形,音像资料未经乙方加工部分除外)之版权,设计权,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未经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复制或交由第三方使用。

16.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第三方指控与站点页面有关的知识侵权的事件,应由乙方负责并保证甲方权利不受损失。

六、合同的终止

17.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18.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正当终止理由,由双方签字代表协商终止合同。

19.由于战争,地震,火灾等法定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的工作中断,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变更内容。

七、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20.甲方应向乙方网站规划费,网站设计费,网站制作费,以及网站后期维护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1.乙方为甲方进行网站总体设计制作之前,甲方应付给乙方网站预付款_________元。

22.待乙方全部完成甲方网站建设后,甲方应在三日内付给乙方网站建设款_________元。

23.乙方为网站后期维护期满,甲方应在三日内付给乙方网站维护款_________元。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第5篇:规划合同范文

关键词:投资工具 组合投资 防范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7-055-01

放眼国内的金融市场,可供选择的理财产品纷繁芜杂,大家很容易成为某个门类的投资者,并且在市场一片繁荣之中,获得不错的回报。但如果在市场振荡时,这些只会单一门类的投资者就不那么幸运了。而不能因为有风险就不去投资,所谓你不理财,财不理你。所以,组合投资是投资者防范风险的最佳方式。其基本原则是“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一、常用的投资工具

在进行个人理财资产配置前,先了解投资有哪些工具。

1.开放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指无固定存续期,基金规模因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随时变动,不上市交易,在销售机构的营业场所以每日公布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加、减一定的手续费为申购和赎回价格的基金。其收益率水平因基金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总体而言,股票型基金、指数型基金的收益率最高,混合型基金的收益水平次之,债券型基金收益率更低,货币型基金最低,只相当于银行存款的收益水平。

2.封闭式基金。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公司在设立基金时,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和投资期限,筹集到基金总额的80%以上,基金即可宣告成立并进行封闭,在封闭期内不再接受新的投资。投资者在基金的封闭期内,不能够申购、赎回该基金,只能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到期后,持有基金的投资者按照基金净值进行清算。其收益取决于两个方面,即基金的分红和基金的折价或买卖价差。

3.股票。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持有股票的人对公司的所有权。持有某公司股票的人称为该公司的股东。股东除了享有分红权以外,还享有出席股东大会和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的权利。其收益包括两部分:一是以股东身份从公司获得相应的股利。二是持有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形成的资本增值。

4.股指期货。2010年4月,股指期货正式上市。成为了不少投资者期盼已久的新一投资渠道。股指期货即股票指数期货,是以股票指数为交易指标的期货,是买卖双方根据事先的约定,同意在未来某一特定的时间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股价进行股票指数交易的一种标准化和约。其收益水平仅仅取决于投资者买入价和卖出价之间的差额。

5.黄金投资。黄金投资是投资者在黄金市场上通过买卖黄金获得收益的行为。分为实物黄金、纸黄金、期货黄金。它可以抵御通货膨胀的风险。其收益可以通过价差和买卖手续费来表现。

6.投资型保险。保险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投资型保险是商业保险中的分支之一,属于创新型保险,是为防止经济波动或通货膨胀对长期寿险造成损失而设计的。投资型保险在确保保险所固有的保障功能的前提下,通过在保险合同中预先约定享受保险公司盈利分红或者根据保险资金投资运作状况来确定投资收益率,使保险同时具有投资功能。

7.债券。债券是由债务人发行的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发行债券的债务人负有按照票面利率向债权人偿还本金和利息的义务,而债券的持有人享有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权利。其收益包括利息收入、利息再投资收入和买卖差价收益。

除了以上7种个人常用投资工具外,还有外汇和外汇交易、QDII产品等。而每种工具又细分了很多分支。

二、三种投资者的资产配置方案初探

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在投资时要客观地分析自己能承受的风险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配置资产,进行组合投资,有效地分散风险。

1.保守型投资者。保守型投资者,一般建议用一半的资产放在债券型基金、银行的理财产品,或者货币型基金,甚至是国债这种固定收益的产品中,相对来说风险比较低,但收益相对也会比较低些。另外配置25%左右的资产用于平衡型理财产品,如平衡型基金或银行中相对风险较高的理财产品。剩下的25%资金配置一些可以长期持有的蓝筹型股票。

2.平衡型投资者。针对平衡型投资者,主张四1/4。1/4可以作为保障性资产,就是包括投资连接型的保险产品;1/4作固定收益类国债;1/4可以作为有一定风险但可以长期去投资的指数型基金或者是股票型基金;1/4可以作为短线的投资,比如个股等。

3.进取型投资者。进取型的投资者,其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可以适当地用50%作一些短线的投资,比如个股、期货、外汇的期权、黄金期货等;还有25%可以适当分散到一些长期的价值投资的股票型基金中,保持资产的稳定性;剩下25%可以做一些流动性比较强的短线投资,如货币型基金等,当50%的竞争性资产有损失的时候,可以用这25%资金去回补。

案例:退休后的王先生夫妇在家衣食无忧,由于退休后老两口有些积蓄,就想着怎样用这些钱来产生更多的收益。以往只在银行存钱的王先生当看到银行有预期收益可达18%的理财产品后,他立刻就动心了,决定把自己的资产全部买这个理财产品。心的贪念往往使人去行动,去做一些冒险的事。但银行的理财经理本着对客户的一种责任,拿来一张风险测试表,让他学习。经过了解,张先生更深入地了解了这种风险大的理财产品。他做了个假设,如果100万可以获得180万的收益,也可能损失80万的资金,那这样的投资就绝对不适合他去做了,因为张先生不属于进取型投资者。最后他做了个详细的规划,重新分配了自己的资产,分散了各类风险,得到了较好的效果。

为防范风险,应根据投资者个人的实际情况,合理利用不同的理财工具,分配自己的资产,进行有效规划。同时也要注意,在整个市场向好的情况下,不要过于激进,而在整个市场低迷的时候,也不用过于保守,否则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

参考文献:

1.纪崴.理财一生.2008

2.张颖.个人理财.2007

第6篇:规划合同范文

一、引言

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公司并购在我国证券市场如潮似涌地兴起,成为资产重组的一大亮点。公司并购是市场经济下产权自由交易和资本自由流动的表现形式,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活动中,并购重组屡见不鲜,许多大型跨国集团和大型企业的发展历程就是一部并购史。1993年,“宝延事件”的发生揭开了我国上市公司并购的序幕。随后,我国资本市场并购活动开始活跃起来。公司并购的目标就是通过并购协同整合来改进财务绩效,即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全球范围内公司并购已有一百余年的历史,经历过6次并购浪潮。被国际投资银行界认为始于2004年的第6次并购浪潮,在2006年达到顶峰,全球并购总额达4万亿美元。2006年以来,国际并购市场上波澜起伏,必和必拓以1 736亿美元收购力拓,微软以466亿美元收购雅虎,汤姆森以170亿美元收购路透集团。同样,我国证券市场上公司并购的大鳄事件也屡见不鲜。

协同效应理论是公司并购的基础理论,认为公司之间的并购对于整个社会发展而言是有益的,能够体现于运营效率的改进上,即两个公司并购后的总产值比并购前的总产值之和要高。协同效应体现于技术协同效应、经营协同效应、市场协同效应、客户协同效应、人力资源协同效应、财务协同效应和管理协同效应诸多方面。其中,经营协同效应来源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即并购可以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达到规模经济的最佳生产范围,从而降低生产成本。财务协同效应主要是公司在并购后可以取得较低成本的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管理协同效应来源于管理能力层次不同的企业合并后所带来的管理机制的改善。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公司并购的蓬勃展开,相关的理论研究也稳步推进,研究成效斐然。周斌、王文举(2005)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非上市公司的合作博弈过程,认为西方传统的并购理论无法解释中国上市公司的并购现象,国家控股的所有权模式、剥离非核心资产的改制方式、审批制和额度制相结合的股票发行制度造就了上市公司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关系。徐维兰、崔国平(2008)在假设中国证券市场有效的前提下实证性地研究了上市公司的并购绩效,并购事件包括购买股权、无偿划拨、母公司改造和司法裁定四种,提出了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并购绩效的建议,特别强调避免政府强行撮合。黄本多、干胜道(2009)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自由现金流量、并购溢价和并购绩效之间的相关性,发现对高自由现金流量和低成长性上市公司而言,支付过高的并购溢价是导致并购绩效不理想的直接原因。舒绍敏、杨安华、唐英凯(2009)采用事件研究法分析了中国上市公司并购的短期价值效应,发现我国证券市场的并购事件具有短期投机价值,但投资者经验的丰富、监管的加强和证券市场的不景气阻碍了并购事件投机价值效应的发挥。肇启伟、唐英凯、杨安华(2009)认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成长无非是内部研发和外部并购两种方式,分析了上市公司并购的长期价值效应,发现公司并购对公司绩效存在着明显的促进作用。黄兴孪、沈维涛(2009)基于我国证券市场上公司并购行为研究了政府干预对并购绩效的影响,发现中央控制类型的公司并购绩效显著高于地方政府控制的公司,且我国上市公司的并购行为存在着很大的炒作性,不是市场自然发展的结果。

以上的研究从并购博弈、并购方式、并购溢价、投机价值、并购政策和政府行为等视角研究了并购绩效问题,涉及公司并购的各个方面,但是未能从整个并购流程的战略层面来解析公司并购的机理,存在着理论的狭隘性。因此,并购战略规划、协同整合和财务绩效的相关性研究对于公司并购机制的完善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二、研究模型的构建

(一)基础理论分析

公司并购一般分为三个连续的阶段:并购规划、并购交易和并购整合,然后才能产生并购绩效。并购规划是对并购可行性及其具体的操作环节进行详细的规划,对于并购的成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般由董事会和经理层联合实施,经监事会审核和大股东首肯,再由股东大会批准,然后在董事会的监督下由经理层执行。并购交易是按照并购规划的方案选择合适的并购方式对目标公司进行收购,签订收购协议并支付收购酬金。并购整合是指对并购后的购并双方的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进行整合,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并购整合对并购的最终成败至关重要,并购行为并不中止于并购交易,而是以并购交易为起点,进入关键性的并购整合时期。如果并购整合失败,并购战略就是彻底失败。

基于协同效应的原理,对于我国制造类上市公司而言,并购整合分为生产协同整合、技术协同整合、内控协同整合和营销协同整合四种形式。生产协同整合是指并购双方在生产领域的整合,目的在于提高并购后公司的生产能力。技术协同整合是指并购双方在技术领域的整合,目的在于提高并购后公司的技术开发能力。内控协同整合是指并购双方在内部控制与管理领域的整合,目的在于提高并购后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力。营销协同整合是指并购双方在产品营销领域的整合,目的在于提高并购后公司的市场营销能力。在并购交易完成后,并购战略便进入了并购整合阶段。

如果并购整合成功,或者在多个方面的整合获得成功,则并购后的公司会产生卓著的财务绩效,获取并购利润;反之,如果并购整合失败,并购后的公司不仅有可能返回原先的运营状态,甚至发生不可逆转的衰退。也就是说,在并购规划的指导下,并购整合的成效对并购绩效的成长起着直接的驱动作用。

(二)研究假设的提出

1.并购战略规划对并购协同整合的促进效应分析

并购战略规划必须对并购整合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详细的预测、设计和筹划,以减少并购整合的成本,避免整合中的突发性事件的不利影响。在整个并购过程中,并购交易仅是一种形式,一种从并购规划过渡到并购整合的形式,这是从管理学视角对并购的理解。西方证券市场并购绩效显著优于我国沪深证券市场,一个值得关注的因素是其并购规划的有效性较高,对整合阶段的生产整合、技术整合、内控整合和营销整合都进行了极为细致的规划,深入地分析了每一个环节的可行性。反观我国公司并购行为,并购规划草率从事,甚至与并购交易同步进行,对并购整合缺乏整体的思考,很难取得卓著的并购成效。根据以上分析,可以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H1a:上市公司并购战略规划的有效性促进了生产协同整合的有效性。

H1b:上市公司并购战略规划的有效性促进了技术协同整合的有效性。

H1c:上市公司并购战略规划的有效性促进了内控协同整合的有效性。

H1d:上市公司并购战略规划的有效性促进了营销协同整合的有效性。

2.并购协同整合对财务绩效的促进效应分析

并购整合是并购双方在人员、设备、思想、技术、生产、营销等方面的全面整合,一般要历经数年时间。并购公司对目标公司并购的主要意图是多种多样的,或者专注于对方的优质客户,或者专注于对方的优秀研发团队,或者专注于对方先进的生产设备,重点领域的整合尽管是必要的,但是辅助领域的整合也是必要的。并购整合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彻头彻尾的、相互制约的系统工程。财务绩效是卓越的并购整合的直接效果,不过,这种效果一般在并购后数年内显现出来,但显现的时间也不能太长,否则表明并购整合已失去时效。根据以上分析,可以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H2a:上市公司生产协同整合的有效性促进了财务绩效的成长。

H2b:上市公司技术协同整合的有效性促进了财务绩效的成长。

H2c:上市公司内控协同整合的有效性促进了财务绩效的成长。

H2d:上市公司营销协同整合的有效性促进了财务绩效的成长。

(三)研究模型的构建

本研究拟以结构方程模型(SEM)对研究假设进行检验。结构方程模型可以检验多变量之间的复杂关系,允许调查数据存在误差项。基于研究假设和SEM的原理,可以构建研究模型如图1所示。

三、模型检验

(一)要素分解

并购战略规划要素分解为4个指标:(1)并购规划具有前瞻性,能够较为准确地预测并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并购规划具有系统性,能够较好地兼顾各种并购影响因素;(3)并购规划具有民主性,由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较为严肃和融洽的环境下多次协商而成;(4)并购规划具有灵活性,能够灵活地应付和处理并购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性问题。

生产协同整合要素分解为3个指标:(1)并购双方生产人员之间高度融合;(2)并购双方的生产设备高度融合;(3)并购双方的生产工艺、技能和诀窍高度融合。技术协同整合要素分解为3个指标:(1)并购双方技术人员之间高度融合;(2)并购双方技术创新的思维、模式和理念高度融合;(3)并购双方技术开发的经验、技能和诀窍高度融合。内控协同整合要素分解为3个指标:(1)并购双方的财务机制高度融合;(2)并购双方的内部稽核与审计机制高度融合;(3)并购双方的监督机制高度融合。营销协同整合要素分解为3个指标:(1)并购双方营销人员高度融合;(2)并购双方营销渠道高度融合;(3)并购双方的营销理念、思想和文化高度融合。

财务绩效整合要素分解为4个指标:(1)并购后公司的净资产显著增长;(2)并购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显著增长;(3)并购后公司的每股盈利显著增长;(4)并购后公司的市盈率显著增长。

(二)数据收集

本研究以我国沪深证券市场制造类A股上市公司并购事件为样本研究对象,数据收集方法是李克特7点量表法。在数据收集之前,根据要素分解的内容设计了包含18个题项的调查问卷,对发生并购事件的上市公司进行访谈。为了确保对并购规划和整合绩效具有清晰的延迟性认识,本研究的并购事件均取自2010年之前发生的事件。本次数据调查自2013年3月3日起,至2013年6月19日止,历时107天,获取有效样本100份,包括汽车、医药、塑料等行业,可以代表我国制造业的整体概况。访谈对象主要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关键人员,由六个访谈小组分别完成,因而调查数据具有较高的可靠性。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并购战略规划,主要调查并购三年前的有效性;对于并购协同整合,主要调查并购以来三年中的过程有效性;对于财务绩效,主要调查并购后三年后的现状。

(三)模型检验

基于获取的100份A股制造类上市公司的有效样本数据,采用SPSS 11.5和LISREL 8.7软件对研究模型进行全模型检验,得外源变量对内生变量的效应矩阵(г)如表1所示。

根据表1的内容可知,假设H1a、H1b、H1d、H2a、H2d通过了检验,而假设H1c、H2b、H2c没有通过检验。在全模型检验过程中,同时得到拟合指数列表(如表2所示)。

根据拟合指数列表可知,研究模型的拟合效果较好。限于篇幅,其他检验结果略去。

四、结论

根据模型的检验结果,结合我国制造类上市公司并购的调查,可以得到如下结论:

1.基于并购战略规划的视角来看:并购战略规划对生产协同整合、技术协同整合和营销协同整合都产生了显著的促进作用,而对内部控制协同整合没有产生实质性的促进功能。事实上,在并购双方的整合过程中,生产整合是初级的整合,营销整合是中级的整合,技术整合是高级的整合,而内部控制整合才是最高境界的整合。由此看来,我国制造类上市公司并购整合尚未进入最佳状态,有待深化内涵。

2.基于财务绩效改进的视角来看:生产协同整合和营销协同整合对财务绩效的成长起着直接的驱动作用,而技术协同整合和内控协同整合对财务绩效的成长缺乏驱动功能。可见,在技术类上市公司并购过程中,财务业务的增长主要源于生产和营销领域的整合。尽管在并购战略规划下技术协同整合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并未转化为现实的财务绩效,即没有转化为现实的技术生产力。

第7篇:规划合同范文

实施细则明确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实施对象、签署时机、省市县三级水行政部门审查签署权限以及申请、受理及审查签署程序与监督管理方案,规范制度实施。二是制定了《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对全省范围内的河道水系进行了梳理,确定了727条骨干河道名录,提出了河道分类体系,用于指导河道建设、管理事权划分工作;提出了河道等级划分标准,用于区分不同等级河道治理、保护、管理要求;提出了河道功能体系,用于规范河道功能管理。分别明确727条骨干河道的类别、级别、功能及排序,2010年经省政府批复向全社会,并在新版江苏省水系图上增加了河道分类属性。据此,明确了厅负责审查签署规划同意书的河道(河段)、湖泊名录和范围。三是完善了江苏省水利规划体系。近年,编制完成了《江苏省防洪规划》《江苏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江苏省湖泊保护规划》等省级重点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实施;根据国家安排,编制了中小河流、大中型涵闸、泵站等专项规划,在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中强调了工程措施研究,为骨干河湖上水工程建设提供规划依据。2011年中央1号文件作出加快水利发展改革决定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水利现代化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水利现代化规划体系,基本明确了“十二五”“十三五”水利工程建设重点项目。2013年,又启动了17个区域的水利治理规划编制工作,重点研究防洪、治涝、调配水工程方案,为区域水工程建设提供规划依据。四是建立了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体系。明确由厅规划计划处负责制度的实施与管理,厅规划办公室具体负责水工程规划论证报告的技术审查。同时,明确了管理程序与审查签署要求,初步规范了论证报告编制内容与深度要求,加大了省对市县工作指导力度,开展了审查审批人员和规划论证报告编制人员的技术交流与培训。目前,江苏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实施取得较大进展。其中,对相关行业实施的水工程项目,已全面实施了规划同意书制度;对流域性河湖上实施的水利工程项目,强化了规划论证,大力推进规划同意书审查签署工作;对区域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在立项环节技术审查中,强化了规划相符性审查。现已签署的规划同意书,涉及河道、堤防、涵闸、泵站、航道、船闸、橡胶坝等多类工程,初步建立起制度实施的有效机制,基本保证了各类水工程建设符合水利规划的要求。

二、新形势下应强化实施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

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水利部出台的《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加快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部分,要求大幅度减少水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江苏省水利厅也出台了《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实施方案》,对深化江苏水利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立现代化的管理体系、保障江苏水利现代化目标实现和经济社会现代化进程作出安排。深化水利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从水利建设责任主体看,国家正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分级水利治理事权划分,原则上采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在此情况下,属于地方事权的水利治理项目,实施主动权主要在地方,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落实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防止地方利益给流域或相邻地区带来不利影响。从水工程项目投资与实施主体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水工程的投资主体和实施主体将进一步多元化,而水工程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特点,往往投入大、占地多、社会影响广,需要政府实施有效的社会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从水及河湖水系自身特性看,水工程建设具有流域性、区域性效应特点,在确定水工程的功能、规模、选址、实施时机及其调度运行方案时,需要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兼顾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以及防洪、治涝、发电、航运、水产养殖等综合功能与布局,平衡等各相关方的利益与影响。因此,新形势下,依据水法、防洪法,在加强水利规划制定的同时,继续实施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强化工程项目立项环节规划管理,既符合政府改革的总体要求,也符合水利管理的特点,法律依据明确,将促进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更高效、更规范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基于对水利规划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后,2014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与水利厅对改革水利工程项目审查审批管理工作进行了研究,发出《关于加强区域水利治理项目审查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区域水利治理工程审批管理权限下放后,强化水利规划管理,明确对列入国家或省专项治理规划、省区域治理规划的区域水利治理项目,在报请审批可行性报告时,须附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规划同意书。由此,对区域水利治理项目,在省级审批权限下放后,水利规划管理仍然得到有效落实。

三、对推进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尽管江苏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取得了很大成效,但该制度实施时间较短,认识不够统一,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在管理层面,一是规划同意书制度与水利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制度、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排污口设置论证等制度,在适用范围、管理对象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重叠,造成被其他制度替代规划许可管理的现象。对水利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的其他部门和社会公众,也提出涉水行政许可制度分类合并实施的建议与要求;二是在中央政府层面上,目前国家发展改革等综合部门尚未在项目立项审批环节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仅水利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约束力不够强;三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规划同意书制度执行监督管理不到位,对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在技术层面,一是规划依据不充分,一些规划论证深度不够,不能起到规划指导的作用,一些规划没有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对社会的约束力不强,不同类型规划、不同层级规划在治理标准、规划布局、工程任务等方面还不够协调,带来规划相符性分析的困难;二是规划论证标准体系不健全,“水工程规划论证编制导则”尚未出台,现有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导则还比较概要,而专业规划编制导则匮乏,导致规划论证报告编制规范性不强。针对当前规划同意书制度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强水工程建设规划管理法规建设。虽然防洪法、水法都规定了规划同意书制度,但较为原则,可操作性不强;水利部出台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限于部门规章,权威性不足,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威慑力不强,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建议联合国家发展改革等综合部门,共同出台水工程建设水利规划许可规章,使规划同意书制度成为更具权威性和普遍约束力的一项制度。或统筹研究防洪治涝布局与调度、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调度、河湖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规划许可管理制度,制定综合的水利规划管理条例;亦可联合国家发展改革等综合部门出台建设项目水利规划许可规章,强化规划统一管理。同时,加强上级对下级规章、政策性文件的合规性审查,保证各级各类规章制度的协调。二是协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划管理权限。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水利事权的基础上,根据权责对等的原则,进一步协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签署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湖泊名录和范围;同时要求,上级签署规划同意书前征求相关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下级签署的规划同意书定期向上级备案,保证制度协调推进。三是进一步规范规划同意书受理、审查、签署程序。按照管理审批权限受理规划同意书申请,对非水利类的水工程,项目必要性由有关综合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受理前,建设单位须提交相关许可文件。申请材料审查时,要重点审查工程与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的相符性,工程对公共利益、利害相关人和其他水工程利益影响分析的合理性,以及补偿补救措施的可行性,保证工程任务、标准、规模、调度运行符合有关规划、规范及其他管理规定的要求,保证工程实施不危害公共利益、利害相关人和其他水工程利益,或得到有效补偿、补救。在行政许可文件中,除明确规划许可意见外,还要明确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管理等阶段的监督管理要求,落实后续监管主体和责任。四是进一步规范规划同意书申请材料。区分水工程项目的等别与其水利规划依据的充分性,分别明确申请材料格式、论证深度和论证单位资质要求,形成技术导则,对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对水利规划依据充分的,在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或项目建议书中落实规划相符性分析和相关利益方影响分析等规划论证内容,可不单独编制规划论证材料;对没有水利规划依据的,或工程建设任务、规模等规划依据不足的,编制规划论证报告;对与流域、区域水利规划布局关系不大的中小型水工程,可编制规划论证表,简化论证要求。五是进一步强化水利规划工作支撑。根据有关水利规划管理办法,优化水利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编制、审批、修订管理。兼顾流域水系关系和行政管理层级,合理确定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定位,形成覆盖完整、布局协调的工程规划体系,支撑规划相符性论证。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预测和现状水利工程调查等基础工作,深化规划方案论证比选,提高规划成果质量。强化规划审查批准,严格按审批权限规范审查审批,提高规划效力。建立规划滚动修订机制,响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水情变化,及时优化工程布局和调度方案。六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备案、定期检查、重点项目日常督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检查制度实施到位情况和管理规范性,评价规划同意书申请材料、规划论证报告、专家审查意见、行政许可文件的质量,依法查处制度执行缺位、论证深度不够、行政许可不合规等问题,提高制度执行水平。

四、结语

第8篇:规划合同范文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旅游规划;融合;策略

城市旅游是近年来在城市中快速发展起来的各种休闲和游玩活动。城市规划的地点是城市,通过城市规划可以有效地吸引游客,从而能够促进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城市旅游已经成为了现代旅游的关键组成部分,并且为生活在现代都市的人们提供新的旅游方式。现代旅游业的发展和城市规划以及城市旅游规划是密切相关的,旅游业的发展有利于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旅游规划同时受到城市规划的调节。所以,旅游业的发展和城市规划是密切相关的。虽然人们对城市规划和城市旅游规划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但是对两者的融合的研究还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城市规划和城市旅游规划的协调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城市规划和城市旅游规划之间不仅具有相同之处,而且具有较大的差异,因此,应该协调城市规划和城市旅游规划之间的关系,才能有效地促进城市旅游业的发展。

1 城市旅游规划的基本特性

城市旅游规划和传统的旅游规划具有不同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旅游规划的吸引具有整体性的优势。传统的旅游规划主要是依靠风景区的城市旅游规划的吸引游客,而城市旅游规划需要评价城市的整体优势来吸引一些游客,城市旅游规划的主要吸引优势是城市的自然文化遗产、城市的经济、政治、科技、信息等要素,并且凭借其良好的城市环境、形式多样的休闲娱乐活动和设施、具有自身特色的城市形象综合作用来提高城市旅游业的吸引力。

(2)城市旅游规划具有多元化的作用。城市具有非常丰富的内涵和深渊的意义,城市的这些优势使城市具有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这一特征和传统的旅游规划不同,传统的旅游规划仅仅是对单一的海滨度假旅游或者山河湖泊的游玩进行规划,而城市旅游规划除了对传统旅游规划的对象进行规划以外,还需要有效地规划城市可以为游客提供的商场购物、生态环境、商务、会议以及度假等更多的旅游功能。

(3)城市旅游规划具有统一性的特点,城市旅游的统一性特点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城市旅游的主体具有统一性,城市居民不仅属于城市的旅游者,而且承担着城市旅游的接待职责;其次,城市旅游的客体具有统一性的特点,城市旅游的对象不仅城市旅游的场所,而且是旅游城市的主要游客的主要提供场所,从而体现了旅游客体的统一性。

(4)城市旅游具有参与性的特点,城市旅游的对象具有整体性的优势,同时城市也具有开放性的特征,这一特征说明城市旅游活动需要体现参与性的特点。

2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是一个社会、经济、文化的综合体,城市环境主要包括软环境和硬环境两个部分,软环境主要包括社会的经济、文化等要素,硬环境主要包括城市所包含的物质要素。城市规划的内同主要根据某时期城市的经济发展目标,合理地确定城市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并且能够合理地利用城市土地,从而使有效地整合城市空间的功能。城市规划主要有两个阶段,分别是整体规划和严密的规划。严密的规划主要包括修建性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城市规划研究可以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研究城市。宏观城市规划从区域的角度把城市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中观城市规划主要把城市当作由一些区形成的整体;微观城市规划主要的对象是建筑和公共空间形成的立体空间。

3 城市旅游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是特定空间内实体性控制和建设规划,通过对城市的宏观调控制,从而能够促进城市有效的发展,从而促进社会、经济以及环境效益的最大化,进而能够提高城市的总体效益。城市规划的最后成果是管理城市的主要依据,能够保障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并且能够有效地促进城市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城市规划的特点使其具有较大的权威性。城市旅游规划是城市特定经济机构内的发展规划,尽管可以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依据,能够有效地调整城市旅游业的发展,但是城市旅游业的依托性和关联性限制了城市旅游规划的发展,因此城市旅游规划应该依靠控制城市发展的城市规划来提供相应的支持,从而能够确定城市旅游的发展目的,并且能够合理地利用旅游土地,促进旅游业和城市其他方面的协调发展。

城市旅游区规划属于普通的城市规划,主要以城市旅游区为规划对象,其主要功能是能够科学合理地开发和管理城市旅游区。城市旅游区可以为城市旅游提供一个空间,从这个角度上看,城市旅游规划和城市旅游区规划的目的相同,就是能够促进城市旅游的顺利发展,但是在层次上和类型上有所不同。城市旅游规划应该根据城市规划确定城市旅游区的发展发向,城市旅游区规划应该通过城市旅游区规划来实现。

城市旅游规划主要依据城市旅游产生发展来确定相应的规划。城市旅游规划的内容应该主要体现旅游产业发展的要求,并且根据旅游业发展的条件和市场需要,对旅游产业进行科学合理地规划。在城市旅游发展规划过程中主要包括了城市改造以及城市设计,城市旅游规划不仅包括了城市规划的内容,还包括城市的形象,例如,城市的整体形象、城市中标志性的建筑,滨水景观、休闲娱乐设施、商务活动中心、文体场所、旅游商业街的设计和建设等。

4 城市旅游规划和城市规划融合的对策

城市规划和城市旅游规划性质各有不同,城市规划和城市旅游规划的关系属于地区和机构之间的关系。城市规划和城市旅游规划基本一致,并不矛盾,他们的最终目标是能够促进城市经济的不断繁荣,并且能够提高城市生活的质量,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但是两者也有着不同的特征,城市旅游规划主要强调城市的对外服务作用,但是城市规划能够提升城市的整体功能,城市规划和城市旅游规划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通过城市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可以能够有利于城市服务功能的发展,城市旅游规划是一个产业规划,一些情况下反映出城市旅游业和其产业之间的利益冲突,例如,旅游业和工业产生冲突,用地和种植业产生冲突。可以通过编制合理的规划来协调这些冲突,确保城市规划和城市旅游规划的相关内容在规模和布局上保持一致性,从而有利于城市规划和城市旅游规划的有效融合。

5 结论

城市旅游规划应该和城市规划实现有效的融合,城市旅游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融合能够改变城市规划的相关内容,通常情况下,不能导致城市规划的较大改动,仅仅是内部细节上的调整,城市旅游规划和城市规划的有效融合能够有利于弥补城市规划过程中对旅游业发展问题上考虑的欠缺,能够促进城市经济和城市旅游业的协同发展。

参考文献

第9篇:规划合同范文

【关键词】 多规合一 反规划理论 应用

一、引言

二、反规划理论

1、反规划理论的提出

反规划是相对与传统规划方法而言的,最早由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院院长俞孔坚教授于2002年在《论反规划与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一文中首次提出“反规划”(Anti-planning)的概念。“反规划”是应对我国快速的城市进程,和在市场经济下城市无序扩张的一种物质空间的规划途径。

2、反规划理论的内涵

“反规划”不是不规划,也不是反对规划,它是一种反思传统规划方法论,是对城市内建设用地快速扩张的一种应对方法。从本质上讲反规划是一种通过优先进行不建设区域的控制,来进行城市空间规划的方法,在某种层面上可以理解为 “逆规划”。简单地讲,就是一种景观规划途径。但也不是单纯的“绿地优先”,它的指向是建立一个生态基础设施,用来作为城市建设的刚性框架。

3、反规划理论的工作方法

“反规划”理论的工作方法就是先行规划和设计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再行安排城市建设用地。具体来说借助于GIS技术,对规划区域内的河流、物种、扩张等景观过程进行分析,构建不同过程的景观安全格局,然后综合叠加不同过程的景观安全格局形成生态基础设施。将“反规划”理论运用到传统规划过程中时,决策者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将生态基础设施作为规划实施的刚性限制条件。然后划定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和生态功能分区,得出规划方案。

三、反规划理论在多规合一中的应用

1、应用于“多规合一”的规划理念中

反规划理论强调的是一种逆向思维的规划模式,是一种如新的规划思维模式。将反规划理论引入“多规合一”的规划理念中,可以改变以单一价值主体主导的思维方式。从以前的确定规划区的产业发展方向、城市用地布局和用地规模入手开始规划,改变为从确定强制性的非建设用地范围域(即先构建生态基础设施),保护规划区原有的生态自然环境入手开始规划。

2、应用于“多规合一”的角色定位中

“多规合一”并不是多个规划合并成一个规划,而是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涉及到相同内容统一起来,落实到一个共同的空间规划平台上。“多规合一”是把总体发展战略和各领域发展任务与空间布局、空间管控相结合在一起,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空间布局融为一体的“一张图”的总统领,是政府的公共政策的工具或者一部分,它涉及到各种社会利益的调节及效率和公平的权衡。在“多规合一”的角色定位中引入反规划理论有助于提升整个规划价值观体系完整性和规划公共政策属性的合理性,倡导公共利益或集体利益,尽可能弥补各规划中市场行为的负面影响,关注公共与私人行为的分布效果,努力弥补基本物品分布上的不公平,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保障社会资源、土地资源配置的公平公正。

3、应用于“多规合一”的目标确定中

在进行“多规合一”时,首先要确定规划区所要达到的总目标。一般是先对对各类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再通过归纳行业发展要求,总结规划区未来发展思路,分阶段确定发展目标。最后对规划区的城乡空间形态、产业发展、综合交通、基础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原则性的引导,总结提出规划区的总体发展目标,作为指导全域空间统筹的总体方向。其中的环境保护具有生态与社会效益的正外部性,其发挥具有潜在性和滞后性,如果在制定目标过程中对城乡空间形态、产业发展、综合交通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考虑不足,缺乏对资源利用远期的生态、社会影响后果的考虑,必然导致其他目标效益的损失。反规划理论立足于对非建设用地规划,优先考虑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过程。因此在制定“多规合一”总体目标时引入反规划理论,使环境目标和社会目标在“多规合一”目标实施中地位对等,才能使得环境目标、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三者能够取得协调,真正成为全域空间的统筹目标,并得到可持续发展。

4、应用于“多规合一”的工作方法中

“多规合一”的本质是规划的协调。是在规划区空间中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不同目标要求协调到同一平台上来,实现空间要素的“一张图”整合。

应用反规划理论在“多规合一”工作中可以将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生态绿地、水体、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等区域首先进行模拟分析,综合叠加不同过程的安全格局即可建立“多规合一”中的生态基础设施。再将这种生态基础设施与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结合得到该规划区城镇建设区和土地利用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