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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精选(九篇)

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

第1篇: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1、前言

随着电子商务和项目管理信息化的迅速发展,招投标行业已经广泛和迫切地意识到,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纸质招标投标形式,推行电子招标投标,是进一步有效规范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秩序,转变招标投标行业发展方式,促进行业健康、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2、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要求分析

电子招投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具有显著的优势,可以将科学合理有效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广泛地运用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广泛地应用于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需要依据科学可行的招投标规章制度。与此同时,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进行整个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监管。其中,全面实现科学可行的电子投标、招标系统,需要遵循下述要求。

2.1创建统一化的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为了全面实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广泛实施与应用,统一化的电子服务平台建设是其前提基础和技术保障。其中,该服务平台主要的功能是,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有效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在互联网上的网上合理运行;进行专家管理机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进行相关的电子档案备份与管理等。

2.2全面遵守电子招投标系统在建设工程中的相关规定与指标要求。为了全面确保招标投标工作在建设工程中的合理开展与有效进行,相关的规章制度与指标要求是极其必要的。首先,招投标系统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具体实践之前,需要通过互联网技术相关的规章制度与指标要求,对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资格审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与投标文件的接收,上述工作都是通过网络进行的,最后在互联网上进行评标结果的公布。

2.3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招投标系统的可行性。与传统模式下的招投标手段进行比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建设工程领域中的应用不断地趋于成熟化,电子招投标方式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中为显著的特征是,能够全面对投标人进行身份认证,进一步保障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每一个环节中的安全行和可行性,并且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相关的招投标业务进行调整与完善,通过互联网进行招标、投标等业务的进行,有效加强招投标工作的合理性与公平性。换言之,现代化技术手段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应用,能够有效保障工程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可行性、合理性。建设工程领域内的科学合理的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能够有效地实现当今社会发展中的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保障建筑物的质量安全性能,全面促进建设行业交易过程中得到公平性。

3、电子招投标系统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具体应用

3.1创建科学合理的电子招投标管理平台。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广泛地应用于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需要依据科学可行的招投标规章制度。与此同时,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进行整个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监管。根据上述分析可知,科学合理的电子招投标管理平台是促进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任务有效实施的前提基础与基础保障。除此之外,电子化招标投标服务管理平台,能够有效的为社会招投标监督管理与具体项目实践提供充分、全面、合理的技术支撑。其中,电子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服务管理平台最为突出的优势是,该平台的信息集成度较高、对于相关的信息的更新速度较快, 投标人能够利用该平台有效地实现相关数据信息的查询、上传、下载与数据分享等服务操作。根据上述综合性的分析可知,建设工程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服务管理平台,是全面实现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的主用信息环,并且为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相应的项目服务交易区,对投标人进行身份认证、数据信息的共享、信息的传送等相关服务。电子招投标信息服务管理平台的主要目的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相关的招投标业务进行调整与完善,通过互联网进行招标、投标等业务的进行,有效加强招投标工作的合理性与公平性。

3.2电子招投标系统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具体应用。随着近年来信息技术的日益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促使我国电子招投标管理技术随之得到和显著地发展与进步。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广泛地应用于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需要依据科学可行的招投标规章制度。与此同时, 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进行整个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监管。因此,在进行电子化招标投标系统的建设之前,需要将全面化、系统化的招投标法律规范与现代化信息系统进行有效的关联,将二者进行有机结合,为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创建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撑与技术保障,确保该系统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电子招投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具有显著的优势,可以将科学合理有效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广泛地运用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建设工程项目具体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主要应用,是为了进一步保障该系统中的子系统在整个项目管理运行中,能够相互兼容、相互协调,在系统中安全稳定地运行,保证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顺利进行。在此基础上,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需要以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为技术支撑,为招标人完成具体招标项目的全过程提供科学合理有效的信息化管理,并且利用互联网在线方式为投标人提供具体的招标活动信息。除此之外,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建立,能够有效保障具体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及时更新与完善;保障招标投标过程的合理性、可行性;保障招标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4、电子招投标系统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用中的发展趋势

随着当前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与完善,电子招投标系统在相关领域中的发展与应用成为一种信息化时代中的必然发展趋势。然而,近年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建设工程中的主要发展中存在一定的不足,尤其是进行项目管理与维护的过程中,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这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具有一定的负面作用与不利影响。因此,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中,众多企业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创建电子招投标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利用互联网在线的方式进行具体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开展,该系统的创建在建设工程领域中进行广泛地应用,并具有显著地效果。电子招投标系统在具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的应用,能够有效地确保交易过程中的信息安全性,对投标人和具体的信息进行有效地加密处理。

参考文献

[1]陈勇志,无纸化招投标的探索与实践[J],山西建筑,2009(32)

第2篇: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摘要:本文试提出信息化在工程建设招标管理中的应用、建设重点和发展方向。

关键词:信息化;建筑市场;招标投标;应用;发展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Abstract: this paper tries to put forward in project construction bidding information management application, construction point and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Keywords: information; Building market; Tender and bid;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信息化管理(以下简称信息化)从本质上讲,是采用计算机智能模拟技术,以计算机、电子大屏幕及触摸屏等硬件为依托,以网络传输为媒介,以计算机信息软件的智能管理为途径的现代化管理方法,更迅速、更准确、更灵活地解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过程中信息渠道不畅、透明度不高的问题,切实改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工程建筑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信息化的应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工程建设招投标网上办公系统。包括工程招标信息、招标文件等交易资料上传下载、网上评标、网络监督监察、即时查询等功能。二是各方责任主体信息库网络管理的应用开发。收集汇总各方责任主体的市场行为、合同履约情况、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市场诚信等数据信息,建立网络数据库,提高市场主体参与投标活动质量的透明度,从而为规范各方责任主体行为以及企业发展、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参考。

一、 信息化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1、信息化解决工作效率方面的应用

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的主要工作分为日常的交易受理工作和招投标活动,针对日常工作,通过建立流程化管理与服务体系,将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梳理,借助交易管理系统做到上下环节环环相扣,以项目招标流程为依据,从项目登记、日程安排、公告、报名等过程,形成一套规范的办事流程。通过系统的使用,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人工操作失误,而且避免了重复投资造成的浪费。同时,通过办公系统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岗位分工,理顺了关系,简化了手续。

针对招投标活动的重要性,通过建立“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语音通知系统”、“建筑市场交易主体信用体系管理系统”和“建设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管理信息系统”,使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语音通知系统解决了人为干涉的问题。开标时,工作人员根据每个工程的特点和投标报名情况,设定专家抽取条件和回避条件,系统自动完成即抽即通知的过程,并打印出密封的评委名单。在整个即抽即通知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并不知道抽取的专家名单和是否与会等信息,确保专家名单的保密。

“建筑市场交易主体信用体系管理系统”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也是保证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建筑市场与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信息网络平台。我们设想下一步企业信息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录入生效,作为招投标相关项目分值产生的唯一依据。同时从合同履约入手,收集各类企业诚信行为相关信息,包括资质变更、技术人才流动、项目经理调动、法人变更等内容。为营造诚实守信、失信必惩的建筑市场环境,提高整个行业的信用水平,推进建设领域诚信建设创造条件。

“建设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现代化计算机技术实现电子标书投标,电子评标系统评标,利用电子标书代替传统纸质标书,降低投标文件制作成本,减少繁琐的手工计算和符合工作量,缩短评标时间,提高评标效率,增强评标效果,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服务档次。该系统对投标数据具有快速分析能力,可以将数据进行有效排序,还可以将企业的应答信息进行类比,使评标专家一目了然,减少了来回翻标书的繁琐工作。另一方面,电子标书可以降低业主和施工企业的招投标成本。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后,投标单位需要提交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措施项目分析表,投标单位提交文字表格时,打印的文档大大超过以前在定额模式下的评标时提供的文字文档。运用计算机评标系统对招投标数据的快速分析能力,将投标文件中有疑问的报价搜索出来,供评标专家评定,可以把评委从劳神耗时的找错工作中解脱出来,达到评标的最佳效果,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通过这些信息化的使用,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规范了办事程序。

2、 信息化在改善市场秩序方面的应用

造成建筑市场混乱的症结有很多,齐抓共管是搞好有形建筑市场的关键。为了更好地完成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建立评标监控系统,安置监控探头,开标时对评标去人员的活动行为和评委实时全程监控,并把评标全过程音像资料刻录光盘永久保存。在监督区设置电视墙及专用通话设备,监督人员可以在监控室内对评标区人员进行监控。既不干扰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又对招投标活动出现的问题,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通过完善的监督机制,逐步治理建筑市场的秩序混乱的现象,进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3、信息化解决信息不畅问题的应用

为了解决以前建筑市场中信息工作混乱,行政部门各自信息,缺乏条理性和统一性,甚至还有的把信息作为私有财产,实行垄断或有偿等问题。通过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系统”,作为联结政府行政部门和广大企业的桥梁,其重要的职责就是收集、存储和各类建设信息,并为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在完善中不断提升服务功能,“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系统”不仅可以提供行业信息、办事指南、工程信息、中标公示信息、招标公告信息、企业信息、人力资源、材料价格等信息。同时,还提供网上报名、网上交易受理、信息咨询等网络远程服务。系统中提供的信息有着来源广、准确性高、及时性好的特点,解决了信息流通不畅问题。

二、 当前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1、 信息公开,促进招标信息规范化

信息在招投标工作中贯穿于各个环节,信息是否沟通及时、是否掌握充分、是否公开透明,都可以直接影响到招标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如:招标阶段需要招标信息、发投标邀请、发售标书等,而在评标定标阶段还要依据于信息。这就有必要实行施工企业数据库全国联网。通过信息全国共享,以提高办事效率,实现信息化办公。同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受投标企业的人员、信誉、业绩等情况真实度问题的影响,全面了解各企业的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为建设单位提供真实、客观的企业评价信息。

第3篇: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Abstract: E-bidding is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bidding industry.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concept of e-bidding, and analyzes the problem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e-bidding 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e-bidding and proposes some suggestions.

关键词: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问题;对策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e-bidding;problem;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08-0237-02

0 引言

自上世纪80年代我国在工程建设领域引进招投标制度以来,其发展已逾30年,建设工程招投标已经成为建设领域里一种最主要交易方式[1]。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工程招投标已经与计算机技术相结合,电子招投标登上了历史舞台[2]。电子招投标自2005年开始在行内兴起,至今已有十年时间,近年来,全国各地均陆续推行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并有加快推广之势[3]。

电子招投标虽然已得到迅速的发展,但电子招投标在推行过程中却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很可能会影响到电子招投标的推行,必须加以重视和解决。所以有必要对推行电子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研究。

1 电子招投标推行的现状

电子招投标是这样一个过程,它以数据电文为主要载体,应用电子信息技术,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全部或部分招投标程序[2]。也就是说部分或全部放弃纸质文件,借助计算机和网络,结合传统招投标流程,将信息技术与传统招投标结合起来,建立一个基于企业内部网络和外部互联网的多方协同工作的平台,使参与招投标的各方人员可以应用网络交易平台,在网上进行损毁投标登记、文件与下载、投标报名、投标文件提交、开标评标等工作。

自2000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来,建设工程招投标逐步成为建设领域一种主要的交易方式,由于项目管理信息化和电子设备发展迅速,电子招投标将成为行业的发展的必然趋势。电子招投标发展前期,我国开始在几个大城市进行试点使用,建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取得较好的效果,后逐在各城市推广开来。现阶段电子招投标已得到一定的发展,为进一步促进电子招投标的实施,国家开始出台一系列政策,以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4]。2013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公布《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电子招投标业务。

电子招投标的推行为我国建筑行业的招投标带来了便利,它不仅降低招投标各方主体的成本,提高行业管理部门和招投标各方主体的效率,同时也保障了招投标人的利益,使招投标活动更加公开、透明、规范和公平,有利于管理部门的监控和管理。但是,由于我国在建筑行业实行电子招投标还处于起步阶段,所以其推行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了电子招投标活动的进行[5]。

2 电子招投标推行存在的问题

电子招投标虽然是一种特殊的电子商务行为,但它与单纯电子商务有所区别,它不仅包括电子商务应有的基本操作,还包含也评标专家的互动,同时也与电子商务系统交互,电子招投标业务结构相对复杂,涉及的环节众多,并且要求系统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安全性[6],这些特性影响了电子招投标的推行。并且我国在建筑行业实行电子招投标的时间很短,因此在推行电子招投标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缺少统一的电子招投标标准,地区间差异性大。电子招投标系统大多是由造价软件公司研发的,这也导致电子招投标系统缺乏统一的指导、管理、协调办法和技术标准,便存在某些造价软件公司和招投标相关部门可能在系统中设置障碍,使得投标人在各地投标时需要配备不同的软件,从而使投标成本增加[3,7-9]。在招投标过程中,电子投标文件的系统导入要求投标人按规定格式提供电子文档,而各地区系统中没有统一的数据标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求投标人在参加某一地区投标时必须加入各自软件以适应各地标准,无形中增加了投标的成本;并且部分地区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关卡限制影响投标活动的公正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容易导致源头的腐败问题。

二是缺乏安全性和可靠的制度保障,责任不健全。在电子招投标操作时,必须联入网络,而网络的开放带来网络安全这一问题,保密性和安全性忆成为电子招投标推行的最大阻力。缺少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来界定电子招投标的操作程序、权限、责任、时效以及主体身份识别与签名、资料存档、信息的保密安全等一系列问题;没有使人能够信任的评价方法和权威的认证机构来判断电子招投标系统设计流程是不是有效合法,是否可以有效控制不合法行为;实施规范的电子招投标系统虽然能够使招投标过程公开透明,但若电子招投标系统缺少监管,则会使招投标过程更加“黑箱”[3,7-8]。虽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推行为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但法律法规仍不够完善,仍缺少法律依据来实施电子招投标活动。

三是信息孤岛,信息不能共享,系统重复建设。各地方的招投标程序都有所差别,招投标行政管理体制条块分割,电子招投标存在功能和信息相互分离、信息孤岛的情况,从而不能实现市场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和电子招投标全过程功能的整合协调,使得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整体优势无法真正的发挥,而形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是电子招投标没有公共服务平台能够共享信息,同时信息数据格式、系统技术和交互接口没有共同的标准[2-3]。同时由于信息数据的不统一和共享问题,导致各地交易系统之间数据难以交互,从而造成系统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浪费资源。

3 推行电子招投标的建议

针对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一是制定和完善招投标法律法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规定了电子招投标系统架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交易安全、公开以及监管等方面,从制度上保障电子招投标的活动,使电子招投标的应用范围更广、应用程度更深,为招投标市场行为的规范提供帮助。随着《办法》的实施,电子招投标活动和系统的建设运营将得到逐步的规范,《办法》对实现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规则的统一起到重要的作用。然而配套法律仍不完善,应大力推行和发展电子招投标业务,尽快完善电子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信息安全、公开、和共享责任机制。

二是建立合理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办法》将电子招投标分成三个平台,分别是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和交易平台,这与原有招投标系统不同,原有招投标系统是将三个平台功能都整合在一起,因此依据新的规定,应将现有系统进行拆分,把公共服务功能模块、行政监督功能模块和交易功能模块剥离到独立的工作平台。应由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及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责,推动建立以公益服务为目的的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并由财政出资建立及维持其运行。而行政监督平台也应从系统中剥离,该平台可以做到即时分离,不受国家及地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快慢的影响。交易平台运营机构可以是依法设立的主体,也可以由政府建立的招投标交易场所运营,或者是采取有偿出让由其他合法法人组织运营;交易平台与行政监督部门应是独立的,应由市场来调节交易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各交易平台能够平等竞争和赢利收费。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构建和运行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软件开发、试行磨合、调整升级以及运行维护的这样一个过程。当前各地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和功能区别较大,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发展也快慢不同,因此需要有一个过渡阶段用以将这三个平台功能彻底分开,从而保证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运行,实现行政监督平稳过渡和系统运行的无缝衔接。

三是规范信息技术处理,确保交易安全。电子招投标对交易安全作全面规定,主要从信息保密、权限设置、身份识别、物理隔离、信息留痕、容灾备份、外部监督和安全规范等方面作规定,可以说是推行电子招投标的一条生命线;对于某些运行环境应做进一步的具体要求,如标识和鉴别用户身份、电子签名、加密及解密、访问控制和通信、存储、数据安全、数据备份恢复、安全审计、安全缺陷防范、机房、网络、主机、系统软件和数据存储等[7]。电子招投标系统应充分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最大限度地帮助各层次主体实现目标需求,不仅应当确保招标信息开放透明和及时,也应依法严格保密投标和评标的信息安全,严格设置权限和时间,保证各主体只能根据系统所规定的权限和时间限定来阅读电子文件和操作流程,以及进行修改,修改后虽然会留下痕迹,但事后并不能篡改、抵赖或销毁,系统提供证据进行追查。

4 结论

当前建筑招投标行业发展的一大趋势即是电子招投标,推行电子招投标可以降低招投标成本,加快办事效率,并且可以调整招投标行业的产业结构以及提升队伍职业素养,电子招投标是解决当前问题的新方法。然而电子招投标在我国推行时间较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还需要有一个过渡时阶段。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行电子化招投标,电子招投标得到国家及各方的关注,相信我国招投标领域电子化和网络化的发展目标最终一定能够全面的实现。

参考文献:

[1]曹莉.招投标: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N].中国建设报,2014-05-31.

[2]达峻.推进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的再思考[J].建筑经济,2011(6):55-58.

[3]杨宝明.工程电子招投标亟待规范[N].中国建设报,2010-09-11.

[4]罗亚琪.电子化招投标实施现状和前景[J].中国招标,2014(26):13-15.

[5]唐艳.建筑工程项目电子招投标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15(4):40-42.

[6]吴树贵.电子招投标,以网络提升招投标价值[EB/OL].http://.cn/list_show.jsp?record_id =103505,2009-04-29/2011-03-08.

[7]胡九华:对开展电子招标投标工作实践的再思考《招标采购管理》.

第4篇: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一、构建招投标“一站式”办公平台

,市招标办建设启用了以“集约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职责,规范监管标准,提升服务形象”为主要目的的招标投标“一站式”办公平台,构建起了“集中服务、阳光操作、有效制约、规范有序”的高效扁平化招标投标监管和服务模式,使招标投标管理事项备案监管和服务工作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招标投标“一站式”办公平台的使用,统一了办事程序、规则、时限和工作标准,实现了前台13项即时办理事项与后台7项集中办理事项的有效分离,使管理事项高度集约,服务高效快捷;实现了招标备案管理从“一人负责到底”到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四个办理环节既有机衔接又有效制衡的转变,隔开了具有审查权和决定权的工作人员与前来办事人员的直接接触,统一了审查标准,有效限制了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从制度上保证了监管工作的公正廉洁,保证了招标投标管理事项办理全过程的公开透明;“一站式”网络办公平台接入了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系统,市监察局可以通过网络直接监督前台工作情况,对服务质量可及时进行评价和考核;贯彻了服务至上的办公理念,大厅内集中融合了18项办理事项,设置了服务工作平台、服务区、咨询台、查询台、自动叫号、手机信息通知、大屏信息显示、网上填报、电脑填写、服务标准、便民手册、服务热线等服务设施;实现了前后台管理网络无缝衔接,“一站式”办公、信用监管、专家抽取、指纹识别、计算机辅助评标、合同履约管理等系统有机衔接,形成闭合监管体系。在此基础上,他们还逐步推进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决定、网上告知,为建立“四大一全”即“大交易、大平台、大监管、大服务”和“信息齐全”的招标投标监管和合同履约监管模式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为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减少评标专家的工作量,推进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市招标办与市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联合开发了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嵌入“一站式”监管平台,上游接信用信息系统,下游连合同履约监管平台。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模块同屏比较和清单对比功能,实现了评标专家在有限的评标时间内从重总价评审向清单单价评审的深化,切实提高了评标的内在质量,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合同对施工现场变更洽商管理、减少合同纠纷起到了积极的预控和指导作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可以实现专家的独立评审,系统对不同投标文件模块随机分配到不同的评标室,评标专家在不同评标室即可完成同一项目的评标工作,杜绝了专家在评审工作中的相互影响,通过专家独立评标结果的上传,及时掌握每位专家的评标情况,促进评标专家的客观公正;计算机对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办法的锁定功能,规范了评标专家的评标程序和行为,减少了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计算机系统的汇总功能,避免了专家故意或过失出现评分错误,确保了评审程序的科学性和计算统计的准确性;招标投标文件的电子化,降低了招标投标成本,形成的招标投标电子化成果为招标投标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打下了基础;签订的电子合同实现了监管人员在施工现场的“零门槛”查阅,提升了监管水平。:

三、实施合同履约全过程监管

建筑市场多年来的发展实践表明,招标投标过程是合同谈判与合同订立的过程,合同履约既是招标投标的目的又是对招标投标成果的巩固与检验,两者之间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为建立招标投标、合同订立、合同备案、合同履约为一体的招标投标市场与施工现场全方位、全过程的闭合监管体系,市招标办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总体工作部署,从维护整个建筑市场秩序的高度出发,突破狭义上仅局限在招标投标活动本身的监管,将监管范围广义地延伸到中标后续合同执行履约阶段。调整职能,增设了施工合同管理部门,为合同履约监管提供机构人员保证;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框架下,制定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市施工合同动态管理办法》,为合同履约监管提供制度保障;在全国率先开发建设了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对施工许可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履约信息及时进行采集、整理、统计、分析,对合同履约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实现了“招标投标一站式办公平台、计算机辅助评标平台、合同履约监管平台”的无缝衔接;建立与施工现场监管机构、工程造价、资质和资格等管理机构的联动机制,对签订阴阳合同、转包、违法分包、任意更换项目经理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目前,市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坚持“把住源头,管住过程,形成合力,标本兼治”的原则,正在逐步推动以项目管理为“根”,以总承包合同为“干”,专业合同、分包合同为“枝”的合同树体系建设,以实现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系统化、立体化,提高整个建筑市场管理水平。

第5篇: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招投标;可追溯性;透明化;信用体系

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初,经过观念的转变和招投标试点,现已全面推行。招投标已经作为一项法定的重要制度,广泛应用于各种投资主体、各种专业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活动中,它以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为原则,提倡并引导市场充分竞争、优胜劣汰。招投标制度对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工程质量、成本、工期三大目标的优化组合和有机统一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传统的招投标程序和管理办法逐渐显露出其弊端,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改革传统的招投标程序,建立科学合理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势在必行。在招投标改革与完善的进程中,引入可追溯管理的思想,将会成为招投标事业发展的一个创新点与转折点。

一、可追溯性的概念

国际标准化委员会ISO8402:199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把“可追溯性”定义为:根据记载的标识,追踪实体的历史、应用情况和所处场所的能力[1]。这里的“实体”不仅可以指一个产品,还可以指一项活动、一种措施、一种过程、一个机构或一个人等。完整的可追溯性包括逆向追溯和前向追溯,逆向可追溯到实体所用的原材料以及过程中的处理者,前向可追溯到违反安全与质量标准的产品并将之召回。可追溯管理就是通过建立一个完整的可追溯体系来实现实体的可追溯性,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实体运动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问题时都可以得到有效追溯(时间、状态、责任者)。可追溯体系由宽度、深度和精度三个基本要素构成,宽度指整个系统所包含的信息范围与信息量;深度指可以向前或向后追溯信息的距离;精度指可以确定问题源头或产品某种特性的能力。

二、在招投标中应用可追溯管理的优越性

在招投标中运用可追溯管理,其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可追溯管理对过程进行了有效的管理,任何时候发现问题不仅能追溯到具体的时间和责任者,而且可以对问题进行有效的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第二,可追溯管理记录了招投标各环节中的关键信息,可以及时找出问题,防止错误延续到下一环节;对于已经出现问题的环节,可以提供有效的可追溯性材料,节省了处理问题的成本 [3]。第三,从工程招投标的开始到结束,牵涉到许多利益主体,每个主体在程序中有其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责任的分配是十分重要的。可追溯管理明确地划分了各主体的责任,使得责任分配清晰明确。可追溯管理的最终目标是通过一系列措施找出和消除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实现招投标质量的提高。在招投标过程中采用可追溯管理有利于增强招投标各参与方的责任感,促进投标人之间的公平竞争;还可以增加招投标的科学性,使招投标活动更加透明,各方利益达到均衡。

三、可追溯管理在工程招投标中应用的机制

将可追溯管理应用到招投标中,就是在招标、投标、评标、中标及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中,坚持招投标过程和监管过程信息的透明性,对影响工程招投标公平公正的重要信息提供足够的保证措施和详细的数据管理。当在招投标过程或后续管理中发现问题时,可以从各个阶段所记载的连续信息中查找问题的原因和证据,并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处理问题,从而保证对招投标过程无疏漏的追溯能力。工程招投标可追溯管理的运行机制包括动力机制、工作机制、约束机制和保障机制。

1.动力机制

动力机制是推动系统运动的各种力量相互协调而形成的有机整体,决定着系统的生机与活力。在招投标过程中实现可追溯管理的动力机制包括内部动力和外部动力,应对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动力要素进行整合,以形成高效的动力机制。内部动力对于系统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建设单位希望通过招标来选择优秀的承包商,而有实力的投标人也愿意通过正当的竞争来中标,这种意愿是可追溯管理最根本的拉动力。招投标作为一种科学的竞争制度,其意义在于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竞争是市场的主要特征,合理的竞争可以促进行业的发展。但目前存在的这些串标、围标等行为严重制约了市场竞争。在招投标中应用可追溯管理,可以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氛围,为招标人和投标人创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外部动力也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可追溯管理是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招投标过程中实现可追溯管理可以消除制约建筑市场发展的不利因素,有利于促进招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可追溯管理实现了招投标过程的可追溯性,可以减少招投标活动中违规违纪现象和行为,有效提高招投标工作的质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工程建设的质量,有效地控制合同价款。

2.工作机制

可追溯管理的工作机制可以引入可追溯管理资料库和公示制度。根据追溯的范围建立一个完整的可追溯管理资料库,对招投标过程中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处理、存储、传递和应用。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开标过程的信息记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以及合同等重要文件资料和过程信息,在可追溯管理资料库中存档备查,作为追溯问题原因和责任者的重要证据。整个流程中所有环节都向该资料库提供信息,通过资料库来快速有效地追溯所有环节。可追溯管理资料库通过采集整个过程中的全面信息,形成完整、准确、快捷的信息流,从而实现数据交换、共享、优化、流通。可追溯管理资料库是可追溯管理的有力支持,只有它提供了有效的完整信息,可追溯管理才能够顺利进行。在招投标活动中实行公示制度,坚持透明性原则。首先,招标公告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在指定的媒介,公布时间在5个工作日以上,保证潜在招标人有充分的时间了解到招标信息,使招标信息公开、透明;其次,评标完成后要及时公布评标结果,并把技术标和商务标的分数分别公示出来,增加评标过程的透明化程度;最后,建立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制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预中标人的基本情况、公司业绩和项目经理等信息,在该项目招标公告的同一信息网络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制度可以极大的提高招投标的透明化程度,有利于社会监督,加快招投标信息公开的步伐,营造一个公开、透明的建筑市场环境。

3.约束机制

约束机制是指通过部门监督、制度规范和社会监督等途径,对招投标运行过程中的行为主体进行规范指导、制约和监督,维护可追溯管理运行的一种机制。影响招投标工作质量的因素很多,但人的因素决定一切。因此,约束机制的关键是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以此来约束评标专家及其它各方的行为。专家队伍的整体素质直接影响到招投标的效果,因此必须建立健全评标专家管理制度,严格评标专家资格认定,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建立一个政治素质过硬、专业涵盖面广的专家队伍以保证评标、定标工作的科学性。一方面,评标专家在进行评标之前签订承诺书,承诺自己与投标人无任何利害关系,在评标过程中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承诺书应在可追溯管理资料库中备案,是对评标专家违法行为进行投诉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将评标专家的评标结果与其在专家库中被抽取的几率挂钩,将评标分数极差(专家给出的评标分数中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差值)最大的专家在抽取系统当中的抽取几率下调,达到一定次数后采取清出手段。与此同时,要加强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机构及评标专家的信用行为实行分类管理,加强信用信息记录、信用等级评价等信用监管制度建设。在招投标过程中及时记载并公告招投标活动参与各方的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并计入相应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信用档案。信用体系建设可以反映单位或个人的信用程度,为可追溯管理提高了极有价值的信用资料,是实现招投标可追溯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4.保障机制

保障机制是从市场与法律的角度出发,采取一些措施为可追溯管理的实施提供必要的辅助条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首先,要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为可追溯管理提供一个有利的宏观背景。其次,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体系。完善的监督体系包括法律监督、市场监督、舆论和新闻媒介监督三个层次[4]。在法律监督方面,要求做到有法必依,法律、法规一旦颁布,就要认真组织贯彻,严格监督检查;在市场监督方面,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加强招投标市场管理,发挥市场的监督作用;在舆论和新闻媒介监督上,积极发挥宣传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强化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提高有关人员的认识,使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步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最后,建立可追溯体系要求提高各参与方的素质。可追溯管理通过对过程中的信息进行管理来实现追溯,这就要求各方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以实现对过程的有效管理[5]。

作者单位:南京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1]王东风. 追溯系统及其效益和成本分析[J]. 条码与信息系统,2005(5):40-43.

[2]樊红平,冯忠泽,杨玲,任爱胜.可追溯体系在食品供应链中的应用与探讨[J].生态经济,2007(4):63-65.

[3]郭天官.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管理[J].机械管理开发,2007(2):139-143.

第6篇: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招投标管理理念的不断提升,应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尤其是大力推进建设工程项目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使招投标当事人最大限度地共享市场资源和信息,同时促进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管理和操作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构建招标投标活动在信息公开透明、市场公平开放的环境下自主运营、自我约束的机制,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成一个公正开放、有序竞争、服务到位、监管有力、透明高效的招投标全过程的服务平台。

    一、推进建设电子招投标的作用

    电子招投标是招投标的电子化、网络化。大力推进电子化招投标有利于解决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打造高效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竞争环境, 改变传统的纸质招投标方式, 全电子化过程,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 电子招投标系统运用工程造价、数学、统计学和计算机快速运算等多种原理和方法,可在数秒内对几十万个数据进行全面核算、分析、比较,节约资源和降低成本, 具有积极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电子招投标打造阳光采购、阳光交易。电子招投标可实现无纸化招投标, 从而节约大量纸张和装订费用, 真正做到绿色低碳环保。整个招投标活动从招标公告、下载标书、投标、开标都在网上进行,招标机构不再预售标书,开标时投标人可以不在现场,开标前任何人都不知道有哪些企业进行了投标,投标人具有不确定性和保密性,减少了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的机会,遏制了招标人、招标机构与各投标人之间的幕后交易。评标过程和结果网上公开,招标人和投标人可随时查看投标信息和结果,使招投标过程时时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预防了各种腐败问题的发生。与传统的招投标方式相比, 电子招投标的整个流程可大幅度削减招标人和投标人的人力成本。电子评标可以更公正透明, 减少评标人的主观臆断和评标过程中的人为干预因素, 能有效减少工程招投标中的腐败行为。电子招投标和计算机辅助评标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防止权力寻租与腐败, 最大限度地减少暗箱操作、虚假招标、权钱交易, 有利于推动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开化、法制化, 使得招投标工作更加公正、透明。电子招投标作为电子商务的一种交易形式, 是一种建立在网络平台基础上的全新招标方式, 极大地提升了招投标的价值, 它是一种必然趋势。

    二、目前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1、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

    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缺乏保障互联网开放性带来的核心问题是网络安全,要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实务操作,必须联入互联网。系统接入互联网后遇到的网络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系统受竞争对手或黑客等外界攻击或入侵、内部人员有意的破坏与泄密、数据信息的安全被泄露;除了联入互联网的网络安全外,还有电子化招标投标系统本身的安全性、系统身份认证、信息数据的加密、存储数据的加密等问题无法确保;由于第三方运营服务认证的机构尚未健全,电子签章的真实性、安全性、通用性无法得到有力的保证。这些因素都有可能给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带来很大的危害,影响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的顺利开展。

    2、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标准不统一、系统重复建设,信息不共享

    许多地方都在构建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但都属于自行研发、自己使用、各搞一套,自成一体。招投标行政管理体制由于条块分割,行业之间、地方之间的招投标流程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性,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指导协调,信息无法实现共享,无法实现资源的最佳整合,各地的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将来势必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

    潜藏着缺乏法规支持的风险到目前为止,不论是《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还是各部委出台的相关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都是基于传统招投标活动而制定的。尽管 2005 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解决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的大部分法律问题,但相关权威部门并没有出台直接适用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的行业规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有不少政策不甚明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电子化工作每向前一步都有可能会受到质疑甚至诉讼的潜在风险。而一旦电子化工作陷入质疑或诉讼,其调查、取证和处理将是一个既繁琐又漫长的过程,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的推进工作。

    三、完善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的对策和建议

    1、完善认证管理,利用先进技术化解网络安全风险

    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过程中大力推行 CA 证书,一定要选择获得工信部《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正规电子认证机构,确保认证的权威性和公证性。同时,完善数字证书关联技术。除使用PIN 码保护外,要在电子证书中加入使用者的头像、指纹,甚至是虹膜纹等生物特征,确保电子证书和使用者关联的惟一性。为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应建立若干套系统实现应急备份。在此基础上,制订黑客病毒攻击、电子标书传送失败、设备故障、通讯不畅等常见情况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发现异常及时补救,最大限度地化解安全风险。

    2、健全立法,化解法律法规风险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中央部署,联合有关部委并组织有关专家已经完成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其《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的制定。这些规定的出台将为推进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和较高的行业标准,有助于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的推广应用。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根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电子签名法》等法律出台地方性规定,对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的适用范围、电子标书的制作要求、远程评标操作程序、评标专家的管理规则等进行有益的探索,在条件成熟后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

    3、建立招标人和投标人统一的信用服务平台

    要想实现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首先要建立招标人和投标人统一的信用服务平台。信用服务平台需要建立建筑企业、招标机构和项目经理三大信用档案数据库,实现网上信息化管理。信用服务平台涉及工商、税务、银行、CA 认证、行业服务、行业监督等相关监督管理系统,要求形成互联、互通、互认关系,以实现招投标信息资源交互共享,为建立健全招投标社会公众监督机制以及招投标诚信体系提供基础。信用服务平台同样不应当是一个惟一和孤立的平台,而应是由国家、省、市、县四级电子招投标信用平台通过网络对接交互,共同构成网络平台体系。这样可以避免招投标过程中因信息不共享、不透明、不对称而导致弄虚作假情况的产生,逐步推进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净化招投标环境。

    4、逐步推进和完善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

    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 统应分层次、分步骤稳步推进,预留发展空间,逐步完善,保证各阶段、各层级、各地方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平台之间以及与项目交易平台之间信息统一对接,交互畅通、高效、安全、可靠。国家对整个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的发展规划要有整体的指导意见,倡导和鼓励各地因地因时有序发展电子化招投标工作,要求不同系统之间能有序发展、互联互通,共享信息技术成果;要防止因管理、技术和利益壁垒而形成信息、资源和应用孤岛,避免无秩序、无标准重复建设,以免今后付出沉重的代价进行重建和整合。

第7篇: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招投标管理;科学技术;电子招标投标;完善措施

完善招投标信息化建设是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而现在随着科学信息的进行与发展,如何减少建设领域的不利之风,控制经济规模有效的进行,从而对项目的招投标产生有利影响,已经是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因此急切需要一套完整的招投标管理模式来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一、传统工程招投标面临的困境

在自由发展的市场经济情况下,为了追求最大的利益,在投标竞争中会有不公平的情况发生。由于企业都有趋利避害的倾向,在招投标过程中,一些企业可能通过某些手段进行不平等、不正当的恶性竞争,大多企业都利用虚伪构造的方法来进行招标过程,从而使项目招投标任务一直处在一个虚伪的方式之上。另外,一些地方通过设置注册资金等方式制造一些障碍来进行地方保护主义,从而阻止其他外地企业金融与本地的市场经济竞争。除此以外,不科学、不公平的评标定标制度,不健全、不完整的监督机制,都阻碍了当前项目招标的健康发展。

二、信息技术背景下的项目招投标信息化管理

通过新颁布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在系统建设方面可以展现一个全新的面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信息化建设可以分为三个平台,分别是行政监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交易平台。三个平台分别完成行政监督、公共服务和招投标交易的职能,从而形成完整的机构来确保系统安全有效地运行。为了实现对远程评标专家评标行为监察,对投标企业投标行为监察,需要借助有效安全的科技信息手段来加强电子招投标网上系统的监测功能。通过利用计算机自动的进行帮助检测和操作,将开评标内部的监控、屏蔽通讯信号、和门禁等功能聚集在电子监管平台上,形成全智能、全自动的监控,从而可以产生更大更强的远程监控系统,加强评标环境的密闭性。最重要的是还要可以应用于投招标活动网络的其他地方,可以对电子投招标平台上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检测,可以黑名单联网公布违法违规行为,进而形成完整安全的监督管理系统,加强巩固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

中央省市各级改善工程专项治理的重要方式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平台,建立统一联网,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进行招投标,充分利用在招投标工作中多媒体技术、电子计算机的作用,通过以网络技术为中心从项目公告环节着手,采用网上免费获得招标文件、网上公告的形式,从而通过简便潜在投标人得到项目文件信息资料的过程,节约成本。投标保证金可以利用电脑自动语音邀请专家参与评测,充分展现电子语音专家的作用。还可以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网上在线交易,发展了国有产权和小额政府采购的买卖方式,通过网络系统确认交易单位和方式。

三、信息技术背景下的招投标管理的问题分析

任何事情都存在利弊之处,虽然可以通过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参与投招标管理促进采购的诚信化,减少投招标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加强采购效率,减少资源的利用。但是,要想解决采购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只通过电子信息化的全程采购是不可能完成的。发展招投标信息化建设和其他新发展的事物类似也会存在问题和风险,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完美、健全、完整。因此,在体验科技带来方便的同时,必须努力降低科技带来的不利之处。

1.推动招投标信息化建设、电子招标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推动项目招标的信息化建设,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度来解决。比如规定:纸质形式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投标具有同样的法律地位。我们要不断改善机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引导和制止投招标双方行为,避免和杜绝实际招标过程中一些单位采用不法手段。

2.坚持互联互通和信息公开,增强招标人员专业能力

首先通过限制或抵触与相关平台符合技术要求的工具软件,加强电子身份确认,提高信息联通和公开。其次严格要求招标工作人员必备一些相关法律知识可以进行知识交流和学习,引发其充分了解法律法规在招投标过程中的重要地位。最后要注重招标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在专业技能培训方面不仅要要求招标人员有很好的业务能力,提高其专业技能水平,从而保障工作的质量;此外,也要加强廉政建设的进度,完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学习,从而加强招标人员综合能力的培养。

3.建立信息化监管机制,利用电子技术监督低价中标

香港等区域比内地对于低价中标的全过程监督要更加全面和严密,内地可以吸取他们的工作经验。投标单位可以以最低投标价中标,但并不能保证可以从中获取利益。因为承包商可能在项目的进行中变更合同,从而进行要求赔偿。因此在中标之后,为了防止类似的情况发生,招标单位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应进行全方位的跟踪调查,采用动态性的检测体制,将企业的年检等各个方面的检测结果按时,进而提升企业的荣誉度。

4.推行保证担保制度

投标单位为了能够中标,其报价可能会低于成本价。为了防止投标人在履行合约过程中因报价太低不能履行合约,导致招标人的信誉和经济受到损害。招标单位需要要求中标人员提供保证确保,如发生其不按照合同完成,可以由其工作或担保的银行支付,保障中标单位有效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

四、结论

总之,通过加强巩固招投标管理的进度,发展保证担保体制,规定有效、完善的项目建设方案,加强自身行为建设和全社会群众监管等方式,将会促进形成一个招投标程序规范、监管有力、评测公平合理、有序发展的良好招投标环境。

参考文献:

[1]仇瑞雪.浅析BIM技术在工程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中的应用[J].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2015(6):52-54.

[2]孙亚宁.浅谈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改善招投标管理[J].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13(17):263-263.

第8篇: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招投标;反控;常规手段;防范措施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三超”已成为常态化现象,其中结算超预算,涉及的影响因素很多,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是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反控招标,并预留了不少漏洞,成为后期投资增加的源头。因此,看似一个项目的中标价远低于预算价,给招标单位以通过招标节省很多工程费用的错觉,甚至使招标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放松了对签证、变更的把关,最终导致结算价远远超出预期。同时因漏洞的存在也导致后期索赔或签证,产生过程纠纷,影响项目的工程进度。因此反控招标具有较强的危害性、具有较大的隐蔽性。

1.反控招标的内涵

反控招标主要是指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没有明确意向的情况下,投标单位利用招标单位对专业及管理特性的不了解,通过与招投标其他干系人的合谋,或利用招投标中的缺陷,造成投标的隐性不公正及中标结果的不合理,导致通过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手段流于形式而实质失效,同时导致通过招投标实现物美价廉的中标结果不存在。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反控招标的干系人主要是指招标、造价咨询单位(清单编制单位)、评标专家、其他投标人。招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原本处于相对比较主动的地位,招投标行为受招标单位控制,但投标单位在反控招标后,招标单位隐性的失去了控制权,导致最终的招投标结果偏离招标单位的目标要求。

2.反控招标的根源

招标工作的决策人是招标单位,招标作为招标单位的方,主要通过服务费来获取利润,不承担招投标的结果。由于在政府性项目中,招标往往与招标单位是一次性合作,其服务结果只受招标单位评价,招投标管理机构通常仅对程序进行审查,招标的服务费一般在受托招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后就给予支付,而过程中的专业工作,很难直观体现其违法违规行为,专业工作的成果在常规的项目管理模式下,一般在竣工结算时才会体现,此时已很难追究其服务质量的责任并采取经济制约措施,因此往往会成为投标单位合谋的对象,导致低素质的招标及其从业人员不依靠咨询服务费作为经济收入来源,而以招标权力作为获取不当利益的来源。

3.投标单位反控招标的主要常见手段

投标单位在反控招标中常见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3.1人为制造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招标图纸的偏差:即通过影响招标或造价咨询公司(清单编制单位)蓄意制造招标清单工程量的不准确性,人为增加或减少各分部分项的清单中的工程量数量,使个别投标单位单方面掌握该信息,提供不平衡报价的漏洞。在投标单位、招标各自利益的刺激下,甚至会造成投标单位直接替招标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

3.2改变招标界面,形成错漏项:把不可分割的部分工作内容划出某个招标界面外,或者不合理的把专业性较强的其他专业的工作内容划入招标界面内,造成后期的工作界面重新调整,使反控招标的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进行不平衡报价。

3.3招标文件对材料设备的技术参数描述偏差或不全:不按设计要求描述招标文件中的材料设备的技术参数,导致后期参数的实质性变更或重新明确,造成对设备材料进行重新定价。

3.4采用多单位串通投标:虽然目前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使投标单位无法全面了解有多少单位、哪些单位参与投标,但由于目前基本采用低价中标方式,且商务部分占的比重相对较大,同时标的价格都比较高,因此,投标单位会采用多单位串通投标,一旦部分所控单位在推荐中标的名单内,考虑标的价格高,各单位间的报价差距往往会远高于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会采取内部投诉的方式,使相对高价的单位中标。

3.5非标材料无明确要求:天然石材等材料由于没有明确的标准,招标人因为经验不足,不清楚可采用在招标中通过提供实样作为材料标准的方式,因此,造成投标单位在后期以无明确要求为理由,降低材料的标准,在招标单位明确材料标准时提出经济索赔。

3.6供货单位不存在或无法供货:招投标中,涉及推荐材料的种类多,且同类材料的品牌数量多,但建筑市场上有时会存在材料品牌的更名、企业的并购、不生产某种型号的材料等问题,如某种类型或规格的钢材,即便是大的厂家也不一定生产,因此,在招标文件中如采用无法供货的单位或品牌,则会造成后期的品牌变更,投标单位在后期实施过程中将责任推至招标单位,要求重新确定价格。

3.7品牌档次不同:招标中提供的品牌档次不同,使投标单位按标准低的材料进行报价,造成后期的材料品牌变更,价格签证。

3.8影响专家评标行为:利用区域评标专家相对固化的现状,投标过程中可接触到评标专家等漏洞,投标单位自行或与招标跟专家建立长期或短期的接触,通过评标专家影响技术、资信标的评定,控制评标结果。

4.防止反控招标的主要防范措施

鉴于以上原因,针对目前较多的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标单位往往不是长期从事工程建设的专业管理人员,因此对如何把控招投标的主动权缺少了解,没有具体的方法措施;同时整个建筑行业的招投标体系信用体系不健全,缺少必要的监督及惩处机制,各单位间的违规成本、合谋成本低;评标专家人员、招标单位等相对固化,容易为市场所熟知,成为投标单位长期建立关系的对象;参与投标的单位因时间限制,无法全面、细致的核实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等内容,无法在招标答疑中给予提出并明确。

在了解投标单位反控招标的常规手段后,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监管体系,推行新式招标模式等措施,是防止反控招标的主要解决措施。具体可以按以下几方面来进行防范或制约:

4.1推行新的招投标模式,提高招标的公正性: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目前建筑招投标市场正在逐步推行电子化异地评标,按此招标方式,对投标单位的情况、评标专家的信息等,更具有保密性,提高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

4.2重视招标等咨询服务公司的专业性:招标、造价咨询属咨询服务,以智力服务创造项目的价值并获取报酬,在国际上选择咨询单位以服务能力为主要考量,而不以服务费的高低为主。目前国内需改变对咨询服务重视程度不足,重视服务态度而不关注服务成果,且对服务费的降低作为控制建设成本的成果之一的挂念。

4.3通过招标确定招标,提高其服务的独立性:招标服务费用相对较低,较多采用建设单位直接委托的形式,且由于服务费用为建设单位支付,容易导致工作的被动性,使其完全按建设单位意图工作。鉴于招标工作的重要性,宜考虑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招标,

4.4优化招标合同条款,提高对招标服务成果的可考核性:通过在招标(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对其服务成果质量考核条款,如对于清单工程量及预决算对比偏差比例等进行约定,并明确偏差幅度对应的处罚措施;延迟部分招标费至决算完成后支付。通过以上考核性条款的制定,起到对招标(造价咨询)单位的约束作用,以便起到引导并使其重视在工作中的服务质量。

4.5推进信誉体系建设,提升招标单位内部管理的自觉性:工程建设行业,国家推行单位与从业人员的双重资质管理制度。但由于部分企业存在承包制、借用执业资格章等行为,且由于经济利益的诱惑,导致个别从业人员与投标单位合谋,形成反控招标的现象。因此需要通过加强行业的信誉体系建设,以及对单位及人员的资质管理、经济处罚、限制招投标等方面进行制约,提高合谋成本,促使招标单位强化内部管理的自觉性,提高单位及人员对资质使用的风险意识,真正实行内部的审核把关机制。

4.6改变造价控制管理模式,提高对服务成果的制约性:目前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以同步委托招标编制的居多,此模式主要问题是受一家单位控制,缺乏监督复核及没有工作的延续性。因此可考虑在招标负责工程清单编制的同时委托专业造价单位进行第三方审核,或按目前建筑行业已有实施的,委托全过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项目的投资管理,负责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使工作具有延续性,成果具有可对比性、可考核性。

4.7提高被投诉而废标单位的市场信用处罚:按《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由于现在工程建设项目建安投资额扩大,一个合同包的标的价格在几千万乃至上亿元,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差距也非常大,因此针对投标单位反控招标的第四种方式,宜提高投标保证金额度,或对于因投标造假经审查成立的单位,加大市场信用处罚,如采取降低资质、停止招投标等处罚,提高违规成本。同时,行业主管部门可建立各投标单位的信用体系,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作为招投标中的参考。

4.8标准不明的材料采用样品化招标:天然石材等材料没有统一的标准,在招投标阶段,应根据项目的需要,提前由招标单位、设计方等根据项目投资等标准,预先确定实际样品,要求投标单位按实样进行投标报价,并对样品进行封存,在后期以样品作为进场材料的质量控制标准。同时对于标准化的材料,应在无明确指向性的前提下,对推荐材料尽可能明确描述其型号、系列、规格、材质、颜色等具体要求,避免造成后期争议。

4.9延长投标时间,规避信息的不对称性:由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统一由招标人提供,而随着建设工程的规模增加、专业交叉增多、复杂程度变大等因素影响,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显得相对较短,因此投标单位无法对工程量清单中的重大分部分项、主要材料设备的参数进行复核,进而无法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偏差以及在招标答疑中提出,因此宜适当延长投标的时间,使所有投标人均有时间对工程量清单有基本的复核,并允许在招标答疑中提出质疑,规避信息的不对称性,推动所有投标人查找招标文件中的漏洞。

4.10设置风险转嫁条款,促进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分析的主动性:投标单位由于接触建筑市场比较多,对设备材料的供应情况相对比较了解,因此在招标文件中,招标单位可凭借自身的主动地位,将部分招标的风险合理转嫁给投标单位,如对于材料品牌推荐上,可以允许投标单位对推荐的材料品牌的可采购性提出质疑,对于有协议关系的同档次材料品牌可以推荐,同时要求各单位如不提出对品牌的意见,一旦发生无法采购的,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以招标文件条款的设置,推动全体投标单位在部分工作上的积极性、主动性,从而解决招标中可能存在的隐性问题。

第9篇: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BIM技术

引言

信息化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主要发展趋势,需将信息化落实到企业管理的各个层面。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招投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未深入应用信息化,使建设单位难以统筹建设工程项目各项要素,易引发资源浪费、效益减少等问题。就此,关于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的研究具有鲜明现实意义。

1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现状

1.1信息化管理优势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化是指依托于信息技术和信息平台,整合并处理项目信息,对项目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减少项目管理者的工作量,便于其实时掌握项目建设状况,实现工程建设问题的尽早发现、及时处理。基于上述概念,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信息化的实施具有如下优势:第一,提高管理效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等建设工程相关主体,可利用集成管理系统,共享建设工程各项信息,便于建设工程主体间的信息交互,提高管理效率。同时,在信息系统支持下,管理人员可将简单重复的信息处理工作交由信息化软件完成,既可提高效率,也可保障质量。第二,便于企业决策。在信息化管理模式下,建设单位可综合获取行业各项信息,包括施工单位信息、材料信息等,深入挖掘分析,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进而选择性价比最高的施工单位与原材料,为建设工程实施提供保障,有助于建设工程效益提升[1]。第三,有效抵御风险。在信息化管理模式下,建设单位可实时掌握建设工程现场状况,并根据历史建设工程建设经验,对比分析,尽早发现建设工程存在的各项风险隐患,事前预防,减少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1.2信息化管理缺陷

虽然信息化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优势显著,但部分建设单位因缺乏经验,在信息化管理落实方面存在诸多缺陷,具体总结为以下四点:

1.2.1信息开发利用不足

对于建设单位而言,招投标管理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环节,直接影响后续项目建设成效。因信息化管理不到位,部分建设单位不能准确获取投标单位的相关信息,缺乏对招投标环节的监督管理,使招投标环节出现串标、干预投标等不良现象,损害建设单位利益。

1.2.2信息技术应用滞后

在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中,信息技术是支持管理措施落实的关键。部分建设单位未根据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需求,选择合适的信息技术,使信息技术与信息化管理缺乏适配性,信息化管理工作受阻。例如,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未引进先进技术,仍由工作人员逐一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相关报告,使建设单位掌握的信息滞后于施工单位,影响建设单位开展有效的管理工作,难以保障建设工程质量[2]。

1.2.3管理系统功能薄弱

各项功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涉及诸多信息,需建设单位逐一整理、归档与分析,工作量较大,建设单位管理人员面临较大工作压力。虽然部分建设单位开展管理系统建设,但存在管理系统功能薄弱问题,并未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合理划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等模块,信息化在建设工程管理中的渗透广度不足,难以发挥信息化管理作用。

1.2.4信息人才建设缺失

在建设单位开展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时,管理人员是关键主体,其具备的信息素养,直接影响信息化管理实施成效。部分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信息素养薄弱,缺乏信息化管理意识,不具备信息系统操作能力,不能利用先进技术与系统开展管理工作,影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开展[3]。

2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策略

针对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存在的缺陷,本文借鉴建设单位成功经验,总结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策略,为建设单位实施信息化管理提供有益探索,改进不足,提升管理水平。

2.1做好信息挖掘处理

针对建设单位在信息处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建议建设单位在开展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工作时,做好信息挖掘处理,尽最大限度开发利用建设工程相关信息,为项目管理提供信息支撑。以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为例,建设单位可从以下几方面实施信息挖掘处理工作:第一,招标数据管理。在信息化发展背景下,电子招投标模式在建设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且建设单位普遍应用建设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程数据逐年增多,建设单位可利用大数据技术,全面采集同类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数据,开展综合分析,对比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条件的设置等内容,为复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实施提供参考。同时,在具体评标工作中,建设单位可利用采集的建设工程相关数据,为评标专家提供参考,由评标专家根据历史工程建设数据,预测投标单位的中标价格,预防低价中标或高价结算等现象的出现,保障投标单位报价的科学管理,避免建设单位出现损失[4]。第二,构建数据库。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数量逐年增多,建设工程规模逐年扩大,招投标与管理需求提升,为充分利用信息化优势,建设单位可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构建档案数据库,全面记录建设工程历时投标信息、中标信息、承接项目信息等内容,综合评估建设单位的资质、技术水平、建设能力与经营绩效,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开展前,对各项均位居前列的施工单位发出招标邀请,提高招投标工作质量,为建设工程实施提供保障。第三,辅助管理决策。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前,建设单位需制定招投标计划,为招投标工作有序实施。为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更好地落实招投标工作,建设单位可利用信息技术,辅助管理决策,为招投标计划的优化制定提供参考。例如,某建设单位根据历史建设工程数据,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工作重点,选择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实施公开招标,顺利将建设工程承包给有资质、技术高、质量有保障的投标单位,招投标管理效果显著。

2.2引进先进信息技术

针对建设工程信息技术应用滞后问题,建议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需求,引进先进信息技术,支撑信息化管理工作。以某建设单位为例,在建设工程实施中,引进BIM技术,用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具体如下:第一,招投标管理。建设单位要求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需增设BIM相关内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构建BIM模型,将BIM模型源文件、BIM深化设计等内容纳入投标文件范畴,直观呈现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施工工艺、施工进度等信息。例如,在某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在以往电子招投标基础上,根据投标单位提交的含有BIM文件的投标文件,开展BIM评标,评标内容围绕总体评价、深化设计、施工模拟、成本管理与专项方案五项内容,包括模型碰撞分析、重难点工艺动画展示、场地布置模拟、专项方案模拟、施工进度模拟、施工图预算与模拟、孔洞预留等部分,解决传统文字评标的模糊缺陷,可使评标专家直观掌握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缺陷与优点,便于建设单位选择最优投标单位,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投标单位中标率。第二,施工管理。基于BIM技术在招投标环节的应用,建设单位可依据BIM模型全面了解投标单位的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准确工程量清单,既可提高核算效率,也可避免漏项或错项等问题的出现,为施工管理提供详细指导。同时,在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可以BIM模型为基础,将施工现场各项数据信息录入BIM软件中,对比分析当前施工与BIM模型存在差异,探究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偏差出现原因,提高施工管理准确性与有效性,便于建设单位准确定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缺陷,督促施工单位尽早纠偏整改,确保建设工程按照既定模型实施。第三,材料管理。在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可根据BIM模型,构建材料清单,根据施工进度明确各个工序材料使用量,对建设工程材料实施信息化管理。根据施工现场监督结果,实时更新材料信息,可尽早发现材料使用超支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材料浪费问题,控制施工成本。

2.3构建完善信息系统

针对建设工程信息系统功能薄弱问题,建议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内容,优化改进系统建设工作,构建完善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系统功能涵盖各项项目管理工作,以提供信息化支撑。以某建设单位为例,管理者从项目生命周期、数据层级与组织层级三方面着手,明确投标、项目准备、项目实施与竣工收尾四个环节的信息化管理需求,设置如下功能模块:第一,投标环节。在招投标管理中,信息系统可跟踪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开展状况,实时更新建设工程招投标状态,如已投标、已中标、已放弃等,便于建设单位开展投标单位管理;支持线上评标,由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BIM模型等信息,实施在线评审,提高评标效率;生成投标台账,准确记录建设工程名称,开发单位、招标单位、取标日期、工程类型、项目基本信息(如合同开工信息、实际开工日期、项目基本描述等)等信息,便于招投标信息共享与管理。第二,项目准备环节。在项目准备环节,信息系统功能包括合同管理、成本测算两项功能。在合同管理模块,记录电子版合同及合同基本信息,既可为后续工程提供参考,也供管理人员共享相关信息,并提示建设单位竣工日期与合同款结算日期,便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构建良好合作关系;在成本测算模块,信息系统根据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设置不同成本预测模板,供财务人员开展成本测算,既可提高成本测算准确性,也可积累相关数据,形成企业定额,为后续同类建设工程管理提供参考。第三,项目实施环节。在项目实施环节,信息系统功能包括材料管理、设备管理、分包管理、结算中心、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与日志管理。以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的质量、安全与进度管理为例,建设单位通过视频监控,获取施工现场进度,并将其与进度网络计划对比,直观掌握施工进度,分析施工进度滞后原因,督促施工单位调整施工方案或组织,尽快追赶进度;管理人员根据安全管理模块的检查记录单,逐一审查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状况,交由建设单位管理层审批,提高安全管理有效性及时效性;质量管理模块包括质量检查、质量整改与质量创优规划三部分,管理人员根据质量检查记录表开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根据质量整改表评估施工单位质量问题整改状况,通过质量创优规划记录施工单位优化调整的施工措施,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时掌握施工现场质量水平,开展系统性、高效性质量管理工作。第四,竣工收尾环节。在竣工管理中,信息系统与建设单位档案管理系统连接,将竣工各项资料存储于档案管理系统中,构建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涵盖经济文档、技术资料等多项内容,如开工报审资料、分部分项施工资料、施工组织与方案资料等,为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提供帮助,也可长期存储建设工程竣工资料,为建设工程运行管理提供参考,避免因人员流动等因素使建设工程竣工资料丢失或遗漏。

2.4建设信息人才队伍

对于建设工程信息人才建设缺陷,建议建设单位提高对管理人员重视,加强信息人才队伍建设,有意识地引进、培养信息管理人才,为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提供人力保障。以某建设单位为例,为督促管理人员切实落实信息化管理工作,从职工培训与人员管理两方面着手。在职工培训方面,建设单位定期举办讲座和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对信息化管理的重视,树立信息化管理意识;邀请行业专家,针对信息化管理技术,开展专业技能培训,确保管理人员可利用BIM等先进技术实施信息化管理。例如,建设单位邀请广联达软件企业技术骨干作为培训师,围绕BIM与建设项目管理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BIM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与项目管理中的应用方式、BIM与PM的交互、BIM发展趋势,利用建设工程实践,使管理人员掌握广联达系列BIM软件产品的应用方式,为其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运用奠定基础。在人员管理方面,为督促管理人员在建设工程中实施信息化管理,建设单位将信息化管理落实纳入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范畴,从多方面考评管理人员信息素养。细化来说,建设单位构建三级指标评价体系,一级指标为信息管理水平,二级指标包括信息意识、信息技能、信息交流、信息法律与道德四部分。信息意识的三级指标为信息获取信息、建设工程信息综合辨析能力;信息技能的三级指标为语言技能、信息检索技能、软件操作技能、信息安全防范技能;信息交流的三级指标为信息交流态度、信息共享能力;信息法律与道德的三级指标为信息化管理政策法规认知状况、重要信息保密意识等。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奖励或惩罚建设单位管理人员,鼓励其提升自身信息素养,开展信息化管理工作。

3结论

综上所述,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信息化的实施在信息处理、信息技术应用、系统建设、人才建设四方面存在缺陷。通过本文的分析,建议建设单位做好信息挖掘处理工作,引进先进信息技术,构建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信息人才队伍,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项目管理环节提供支撑,提高管理水平与质量。

参考文献

[1]陈超.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现状和趋势研究[J].数字技术与应用,2021,39(03):223-225.

[2]李斌.浅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信息化管理的应用[J].绿色环保建材,2020(12):146-147.

[3]秦铭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发展问题分析[J].建材与装饰,2020(18):134,136.

[4]韩亮.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相关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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