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医疗垃圾处置办法范文

医疗垃圾处置办法精选(九篇)

医疗垃圾处置办法

第1篇:医疗垃圾处置办法范文

一、建设背景

国务院在2017年颁布了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在医疗机构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并对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并设置了投放要求与处置要求。结合目前国内在城市垃圾分类管理的经验与医疗机构垃圾分类的管理办法,我们以科技为支撑,创新升级了此次的医疗机构垃圾分类建设方案。

二、建设原则

1、院内分区分科管理

不同科室的垃圾分类管理目录也不尽相同,比如门诊与病房,其医疗垃圾的管理重点对象就不一样,还要涉及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2、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区分管理

这次明确的是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但前期根据调研,医院普遍医疗垃圾分类都不规范,所以,此次方案是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优化方案与医疗垃圾的升级方案并行建设。

3、革新管理

优化加升级,有可能涉及到以前垃圾的丢放方式不一样,存放环境也不太一样。此次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垃圾要求可溯源,也就是对工作细化的一个改革。

4、制度与宣传并行

此次垃圾分类建设更加细化,加上医疗机构有其特殊性,所以提前做好制度建设与宣传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三、建设思路

我们公司出具体的技术支持,协助医院制定相应的院内医疗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与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并制定医院内的医疗垃圾宣传手册与生活垃圾宣传手册,并把这些垃圾站点按区域进行回收设置点的电子化管理,医院负责对接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单位对接工作。

四、具体工作

1、入驻医院,熟悉医院现有整体垃圾分类工作

2、提出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的整体位置分布设计图

3、医疗垃圾按分类清单落实到不同科室的垃圾存放处,除标明大的分类标签与容器外,将进行物联电子追溯秤,增加紫外线人体感应灯,铁制局部滑动大容器的改革。

4、医疗机构生活垃圾中的易腐垃圾(也就是湿垃圾)对院内食堂进行重点跟踪建设,并对办公区域也进行分类投放回收箱(这里需要说明下,办公区域是四个箱子----湿垃圾、干垃圾、回收与有害的将单独处理,但医疗科室除了这些外,需要单独设置未感染的回收分类管理点了)。

5、制定不同区域的不同垃圾内部中转机制,这里除了要在区域内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点外,还要明确医疗垃圾中转与生活垃圾中转的区分管理。这里需要与医院协商。

6、制定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的院内垃圾箱区分,目前的双箱分类不太符合要求,我们建议以“湿垃圾箱”“可回收垃圾箱”“其它垃圾箱”三类为主(色彩按国家统一规定),至于有害垃圾,建设病人家属带至科室进行丢弃。

7、以上看着有点乱,其实是对院内病房外的日常垃圾箱改动、病房医疗垃圾房的改动、病房生活垃圾箱的改动。以上改动严格按照国家的管理规范来行动,并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8、后期宣传只有二点,一个是科室医院工作人员的培训,一个是让门诊与住院患者的快速适应机制建设,患者的教育可以通过设置醒目的牌子,但其实重点是科室人员的垃圾分类意识教育。

第2篇:医疗垃圾处置办法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以及单位和个人进行装饰装修、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产生的废土、废料等废弃物;工业垃圾是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料,工业垃圾包括:玻纤、醋糟等;渣土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服务行业的锅炉燃煤产生的煤渣等固体废弃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镇非生活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和利用等处置活动。

第四条镇村管理办公室是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渣土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渣土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第六条镇村管理办公室根据镇区建设、施工情况,组织制定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渣土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及炉渣。

第七条产生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及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处置前5日内,向镇村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准同意后方可处置。

第八条建设、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结束后15日内将建筑垃圾处置完毕;企业产生的工业垃圾自行拖到指定地点倾到,产生炉渣的单位必须日产日清。

第九条凡需利用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渣土回填场地的单位和个人,须向镇村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统一安排回填地点、时限等。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渣土混入生活垃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医疗垃圾、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渣土。将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渣土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处置,并承担处置费用,责任不清的,由产生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及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处置。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渣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渣土弃置场或者受纳未经核准倾倒的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渣土。

第十二条产生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渣土的单位和个人须按有关规定缴纳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渣土处置费,并签订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渣土清运责任书。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镇村管理办公室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渣土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单位处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

(二)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渣土混入生活垃圾,将医疗垃圾、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三)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渣土的,责令立即清除,并对单位处以2000元至3000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3篇:医疗垃圾处置办法范文

3月19日上午10时,记者随着一辆清运垃圾的卡车,五天内第二次“光顾”这里,目的是了解已被不少权威资料列为头号危险废弃物的医疗垃圾的处理情况。

记者走进这个大垃圾场,只见此处蚊蝇肆虐,臭气熏天,大面积的生活垃圾露天堆置。据了解,每天填埋于此的垃圾多达1400多吨,其中有一部分不仅可能引发污染事故,而且会给水源和土壤环境带来长期的潜在危害。医疗垃圾作为含有大量细菌、病毒的特殊垃圾,本不应出现在这个生活垃圾场里。但情况远比记者想象的还糟糕。红庙岭垃圾场上的拾荒者告诉记者,这里每天都能看到从医院里运出的医疗垃圾,纱布、棉签、一次性注射器等等,用拾荒者的话说是“什么都有”,连病人被切下来的器官都已是“见怪不怪”。

那么,这些医疗垃圾是如何被抛弃在这里的呢?

大医院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在一起

医疗垃圾被称为特殊垃圾,它主要指由医院、诊所、兽医院、输血中心、透析中心、医学检验部门、核医学部门、化疗诊所、药店、病理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等处所产生的任何废弃物。如注射器、输液输血袋管、伤口敷料、人体组织器官等,这些医疗垃圾比普通生活垃圾所带病菌多几十倍、几百倍,除含有大量细菌病毒外,还具有危害大、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点。福州市虽然算不上特大城市,但大小医院每日产生的医疗垃圾也是为数不少。那么,这些医院究竟是如何处理医疗垃圾的呢?

3月12日上午11时,位于八一七南路省城实力较强的福建省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这里的景象是如此的令人不堪忍受:在门诊大楼后门的垃圾箱内,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混杂,苍蝇围着饭盒、烂水果、带血的棉签、一次性针头、一次性便杯、点滴瓶飞舞着。

3月12日下午4时,在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住院部大楼后的通道垃圾口处,堆着带血的纱布、手套及一次性床垫等。一辆板车正拉走这里的垃圾。而此车穿过人群熙攘的商业街时,记者目睹了这样一个场景:几位在小摊前吃早点的中年人见垃圾车擦身而过,并不知车上装的究竟是什么,因此麻木得连眉头都未皱上一下……

这辆板车的目的地是位于交通路方向的一垃圾中转站。此车一来,清洁工便将板车上的垃圾卸下,如此,医疗垃圾很快便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了。一位姓陆的女清洁工告诉记者:“那边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的所有垃圾都由我处理,一天要装近10车,那些带血的东西,车上每天都有。”而旁边一位清洁工正专心致志地将板车上的剩饭、烂水果等捡出,装入身边一个发出酸臭味的红塑料桶。他捡完后,双手在水龙头底下一淋,之后仅用他那条已发黑的毛巾简单地擦……他说:“这些东西是拿去喂猪的。”记者听闻此言,不禁愕然。

3月16日下午3时,福马路的福建省肿瘤医院。这家据说是处理肿瘤“老大”的医院,在它的垃圾箱内,则呈现这样的情景:敞开的污物袋内,从人体割下来的器官仍然在溢着脓血,不断散发着阵阵恶臭。这家医院的清洁工把这些垃圾装进板车后,运至锅炉房旁,将煤渣盖在垃圾上。这辆板车穿过福马路的自行车道,便来到连江路的一家垃圾中转站。拉板车的清洁工对记者说:“医院把一次性针头、针筒收走了,我收的大多是病人吃剩的食物。医疗垃圾也多,纱布、绷带、血棉签天天都有。”当记者问她为什么要在垃圾车上覆盖一层煤渣时,她不好意思地笑笑说:“看相好些嘛!再说,运送途中也不会被风吹掉。”

3月17日上午10时,福州市皮肤病医院。这里的情况也不容乐观:除了将一次性注射器和输液管进行分装外,一大部分医疗垃圾则被倒入露天的生活垃圾堆中。

记者用数日时间,对省城多家医院进行暗访,发现这些医院只是将一次性针头、针筒收集,交有关人员消毒、毁形后焚烧。而大多数医院将医疗垃圾通过医院附近的垃圾中转站运送到垃圾处理场。在这个简单的处理过程中,医疗垃圾穿过居民区,穿过街道,最终“转化”成一般生活垃圾。这些垃圾只要是在医院产生的,就有可能带有某种病菌或病毒,而许多由医院外聘来的清洁工又会将有用的废品进行回收,焚烧、填埋自然也就被省略了――即使是经过了焚化炉的处理,但大多数医院仍无法提供安全的保障。有关监督部门的人员说,负责焚烧工作的员工大多数是请来的临时工和小工,缺乏操作经验,即使采取了焚烧措施,焚烧温度也达不到,排出的烟雾仍带有多种病毒、病菌。

3月17日下午3时,位于仓山区福湾路的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消毒工老徐推开污水处理站的门,记者听到的是地板下污水流动的声音。老徐指着两只大塑料空桶说:“我常去领药粉来调配次氯酸钠溶液,再倒入污水处理器,用完了再领。”当记者发现污水处理器口的阀门已关死时,老徐连忙解释说:“它们像水龙头一样,没关紧的话,药水会一下子用完的。”记者看见墙上挂着《污水处理站规程》。这个“规程”规定:管理人员必须定时抽样检查,每日要做值班记录,及时填写检查报告单等。对此项工作,老徐告诉记者,当天的没做,前两天还做了,只是被卫生防疫站的人拿走了。

记者调查其他医院的污水处理站时,情况也不乐观,甚至有市民反映:因医院附近下水管道堵塞,往往有多处窨井冒污水。这些污水,多数含有医疗废水及病人的大小便,污染了环境,同时也传播着各种病毒。

废弃的一次性医疗器械随意丢弃垃圾场

稍有卫生常识的人都知道,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往往带有大量的病毒、病菌,虽然福州市各家医院大都按有关规定进行有序的消毒毁形,但是仍有一些废弃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悄悄流失。

3月17日下午5时,记者在仓山的一垃圾中转站内,看见一个小女孩正用一个一次性注射器刺入地上的烂苹果,一个男孩则拿另一个注射器到水龙头边去注水玩。小男孩指着中转站内的垃圾箱说:“针筒是在那儿找到的,我们把针筒里的血洗干净了才玩的。”小男孩见记者并无恶意,便讨好地说:“你要吗?我到那儿再帮你找几个。”

3月18日上午10时,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医院的垃圾站前,一个严姓老者正在粉碎大堆的药瓶,铁锤落下,瓶内的残余药液不断溅出来,落在老者身上。老头告诉记者:“这里有废弃的一次性注射器,但不常见。通常医院会碾碎了再处理,但漏网者仍然不少,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想办法,到小医院去弄!”

3月19日上午10时,红庙垃圾场的露天堆放处。垃圾散发着恶臭,全然没有影响到在那挑挑拣拣的拾荒者。一位吴姓拾荒者听记者说要收购废弃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显得非常热情:“你出什么价钱?针头、注射器在这个垃圾场里经常可以看到,但是不好捡,不是因为少,而是有时手会被刺破。”他指着围在那堆刚卸出的垃圾周围的30多个拾荒者说:“只要价钱合适,我可以组织他们,天天帮你捡。”

值得庆幸的是,记者从这群拾荒者处得知,目前并没有真正的商人来收购废弃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但吴姓拾荒者的“组织”一说,表明福州市废弃一次性医疗器械的管理已出现十分令人担忧的漏洞。

加强医疗垃圾的管理迫在眉睫

虽然福州市目前还没有发现由于医疗垃圾管理不善而引发的病毒感染事件,但从记者掌握的资料来看,医疗垃圾确实是人类一种高度危险的“隐形杀手”。深圳市有关部门的数据显示,超过三分之二的病人,不是因身体不好而生病,而是因为不慎感染上了各种病菌、病毒,无论是普通感冒或是难以治愈的乙肝、丙肝和艾滋病,都不排除是因医疗垃圾处置不当而受到感染的。在福州,医疗垃圾问题几年前有媒体曾作过类似报道,几年后的今天,情况似乎并没多少改变,这不能不令人担忧。

福州市环保局污染管理科的一位姓张的同志告诉记者,对医疗垃圾的问题政府是高度重视的。早在20年前,WHO(世界卫生组织)就发出了对医院废弃物进行处理的通知,之后部分国家提出了医院废弃物处理的方针和法规。我国在《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以及一些地方性垃圾管理办法中也已提出了对医疗垃圾的处理方案。

对此,福建省卫生厅的一位领导直言:“其实国家对医疗垃圾也作出了管理规定,不同类别的污物要分开收集,特别是感染性废弃物与其他废弃物必须分开。严防污物在使用单位存放过久。收集与转运废弃物应正确使用污物袋或容器,并且要密封,避免废弃物扩散;绝对禁止废弃物任意抛弃户外或变卖。感染性废弃物在科室和医院中心存放点的存放时间应尽量短,保管地要有标志。不同类型的污物分别处理,尽可能焚毁。我国卫生部要求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焚化炉。医疗垃圾从收集到最后焚化,均不得拆卸污物袋。全过程均应有记录,反馈给管理当局,确保废物的正确处理。医院应该为废弃物处理人员提供保护装置。处理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手套,有时需戴护目镜保护眼睛;在焚化炉工作的人员加戴防护帽、穿工作靴;处理感染性废弃物的人员应有乙型肝炎和破伤风的免疫。工作人员需进行培训才能上岗。”

但是,福州市卫生防疫站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同志则对记者说,市内的较大医院,基本上只能做到对废弃的医疗器械的消毒、焚烧这两步,至于分类、填埋,市内各家医院均未做到。

福州市一家省级先进单位医院的供应室一位刘姓护士长告诉记者:“在操作一次性医疗器械方面,我们按有关规章领来多少,就发给各个科室多少,使用后处理也要统计数量,在程序上必须开三联单登记数据。如果对不上,我们是要追踪其去处的。”该院总务科姓蔡的同志也说,病房垃圾我们都用黑色污物袋装好后,再进行焚烧。但有时污物袋破了,也许会出现漏焚的现象。

在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多年的张科长,对医疗垃圾分类问题颇感无奈。她告诉记者:“有色污物分类袋,相比一般的垃圾袋质量较高。如果医院采用标准分类污物袋,再加上污物处理工的培训等,每月将增加几千元开支。再说,居民的生活垃圾也没有进行分类,而全省也没有统一的规范,所以我们做起来也比较难。”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福建省对医疗单位有规定,红色的污物袋应装危险垃圾,黑色污物袋应装一般性垃圾。实际上,各家医院并没有遵守这一规定,既未严格规范,也未统一区分。对此,有些医院只强调是资金和社会的问题。

第4篇:医疗垃圾处置办法范文

文/陈杰

污染状况调查

锅顶山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永丰乡何家湾,距汉阳城中心位置仅两站地铁的距离。 锅顶山建有两家垃圾焚烧厂,一家是博瑞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经营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另一家是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运营的医疗废弃垃圾焚烧厂。两家垃圾焚烧厂的距离只有一墙之隔,周边是人口密集地和重要水源地。距离两家焚烧厂800米内,有两所幼儿园、一所小学和多个大型居民社区,常住人口约3万人;直线距离约600米内,有一地铁出口。

据有关调查显示,自2012年以来,两家垃圾焚烧厂周边的居民屡患呼吸道疾病,一些人不堪忍受刺鼻异味选择搬离。当地一些居民称,自2012年以来,两家垃圾焚烧厂违背环评要求,涉嫌违法试运行,每天焚烧上千吨以上未经分类的生活和医疗垃圾,造成环境污染。在焚烧厂的不同方向,都能闻到刺鼻气味。白天,该区域的异味稍轻,当夜晚来临时,刺鼻的气味尤其明显。

1月10日,据居住在距离两家垃圾焚烧厂约350~600米的住宅小区昌南花园内的居民岳先生反映,小区原有400多户居民,目前有一半住户因不堪忍受异味而选择了离开。该小区居民家的房屋有一面朝向垃圾焚烧厂。为了防止异味和粉尘入室,居民们在该侧窗户上采取了措施,双层玻璃、双层窗帘、塑料膜封窗……有的居民甚至直接用玻璃胶将窗户彻底封死。

65岁的黄望生家住在这个小区内,他家只有背向垃圾厂的阳台窗户可以打开换气,其他的窗户全被他用塑料膜密封住。即便如此,他还是经常在每天凌晨时分被刺鼻的气味呛醒,即便用被子裹住头也无济于事。实在扛不住了,他就和老伴儿在深夜跑出去,“那味道难受得都想让人撞墙”。后来,他和老伴儿都被查出患有咽炎、肺部疾病。

住在同一小区内的居民黄先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入住小区后不久,孩子被医院查出患上罕见的过敏性气管纤维母细胞瘤。全家前往许多大城市的医院求医,但孩子的病一直不能治愈。“儿子每次发病时,咳着咳着就开始喷血,几次都差点儿没抢救过来。”他说。他和妻子也患有鼻炎、咽炎等呼吸道疾病。有医生表示,他们的所在环境可能是诱发疾病的原因。小区内很多人常年使用治疗呼吸道疾病的药物。他们得到的医生建议是尽快搬离污染区。

专家与执法者各执一词

2013年年底,中央电视台某栏目报道锅顶山焚烧垃圾污染事件时,记者展示了一份芳草苑小区居民统计的死亡名单。2013年1N 11月,小区内有8位居民因患肺癌、肝癌、淋巴癌等相继去世。该小区的地理位置距离垃圾焚烧厂的直线距离只有400米。

2015年1月14日,在两家垃圾焚烧厂附近的昌南花园小区内,居民花了近两年时间统计了一份新的癌症患者名单,其中每位患病者都附有确诊单。这份名单显示,有25人患有癌症,有10人已经死亡,名单后面还附有10名死者的死亡证明。

据媒体报道,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区委办公室副主任陈俊敏曾表示,难有直接证据证明当地居民的健康问题与垃圾焚烧有因果关系,“要想认证污染与致病的关联性,既需要长期跟踪,也需要有充足的样本量”。

1月12日,湖北省武汉市环保局环评处处长刘时芳表示,定性地说,(垃圾焚烧)危害是有的,很多专家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也建议把疾病污染纳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但需要长时间跟踪研究。

2014年,据全国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副主任陈万青介绍,垃圾焚烧产生的二噁英等有害物质是国际上已有定论的致瘸物。有定论的污染物甚至致癌物,不用研究就能肯定其对人的健康具有危害性。如检测到空气中含有这类物质,无须深入研究,就能断定患支气管哮喘疾病与其相关。

据公开资料显示,锅顶山的生活垃圾焚烧厂于2009年9月竣工。2012年年底,该焚烧厂的三条生产线运行,主要接纳和处理湖北省武汉市汉阳、硚口地区的城市生活垃圾。锅顶山的医疗废弃垃圾焚烧厂子2012年7月试运行,设计日处理医疗垃圾50吨。

从地图上看,锅顶山的两家垃圾焚烧厂地处湖北省武汉市的二环和三环之间,离当地饮用水源地的汉江取水口的距离分别为1200米和1900米,距当地的琴断口、宗关两家自来水厂只有800米和1900米。这两家自来水厂分别承担湖北省武汉市汉阳、汉口两个区约200万人口的生活供水任务。

根据我国《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集中式危险废物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和文化区。而环境专家也表示,上述两家垃圾焚烧厂均为集中式危险废物焚烧厂。

2013年7月,湖北省环保厅环境违法监察通报显示,锅顶山的垃圾焚烧存在未经环评验收擅自生产、治污设施未落实、擅自处置垃圾滤液、防护距离内居民未搬迁等严重违法问题。通报要求该厂立即停产整改,未经批准不得生产。

2013年10月12日,环保部公开通报全国范围内72家污染企业的名单。其中,锅顶山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运营方武汉博瑞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2013年年底,这家生活垃圾焚烧厂被叫停。2014年元旦期间,锅顶山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医疗废弃垃圾焚烧厂分别按300米和400米的安全距离要求,启动居民搬迁行动。

2014年年底,锅顶山的生活垃圾焚烧厂重新试运行。但其仍然未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015年1月14日下午,湖北省武汉市环保局环评处负责人刘时芳表示,未经批准进行垃圾焚烧生产,从程序上说是违法的。

第5篇:医疗垃圾处置办法范文

(2)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上述废物必须分类,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泻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废弃的被服、被隔离收治的传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感染性医疗垃圾、传染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存放。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玻璃试管、安瓿等。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将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放入专用的利器盒中。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管理办法:药剂科、病区、门诊等科室如有上述药物性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存放。医务人员、行政办公室、医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医疗废物前,仔细检查塑料袋有无破损、渗漏,存放的医疗废物只能达到塑料袋的3/4后必须进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区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道路运送医疗废物、垃圾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

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第6篇:医疗垃圾处置办法范文

1 医疗废物的分类

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可明确分为:(1)生活垃圾:指医院在运营、建筑物的维修中及在住院患者日常生活中产生。(2)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3)病理性废物:指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4)损伤性废物:指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物医用锐器。(5)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废弃的药品。(6)化学性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

2 医疗废物的处理

根据2003年10月15日卫生部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医院内设置>3种颜色的污物袋用于医院内污物的分类收集处理:(1)黑色袋装生活垃圾。(2)黄色袋装医用垃圾。(3)带特殊标志袋装放射性废物。其中损伤性废物放在特制的利器盒内(黄色、投放口锐器只进不出、有一定厚度不易摔破、盒外有醒目的“损伤性废物、日期、部门”字样、医疗废物警示标识)。我院制定了严格的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体系,从医护人员在诊断、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就将其不同的废物分类放进相应的容器内,由收集人员按分类收集做好无害化处理焚烧。

第7篇:医疗垃圾处置办法范文

口腔医院相对于综合医院规模小,医疗垃圾相对较少,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仅包括被患者污染的沾有血液、体液的棉球、纱布等废弃物以及过期的液体、药品等,还有一些口腔特殊的工具和废弃物,如口镜、镊子、牙钻、砂石、取模材料、银汞合金、拔掉的牙齿等,因其体积小、形态特殊,某些医疗垃圾易被患者带走,而忽视其具有的较强传染性和污染性。如果放任这些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并随意丢掉,势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极大威胁。

1 口腔医疗垃圾的危害

1.1 传染性疾病对人类的危害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感冒、SARS、性病等传染性疾病是21世纪严重危胁人类健康的重大疾病。据2003年在全国范围进行的艾滋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中国现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约84万,居亚洲第2位,全球第14位 [1] 。在我国有乙肝病毒携带者约占总人口的9.7%,其中约3000万为慢性乙肝患者,病毒性肝炎的广泛传播和流行,对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并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 [2] 。目前我国现有肺结核病人约450万,居全球第2位,其中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约150万。每年因结核病死亡人数达13万,大大超过因其它传染病死亡人数的总和 [3] 。世界著名生物医学研究专家何大一博士在海南博鳌“中国科协2004年学术年会”上说,下一次全球性流感对中国的威胁可能是最大的,再一次的全球流感流行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届时数百万人将因此丧生,流感能够给全球公共健康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4] 。人们不会忘记2003年的传染病SARS在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越南、新加坡、加拿大、美国等32个国家和地区迅速蔓延,全世界非典型肺炎患者超过8000余人,死亡人数超过800人 [5] 。全国非典型肺炎防治组疫情分析专家徐德中教授分析得出SARS流行规律是:SARS的流行从医务人员暴发开始,医院的感染成为重要的传染源,90%的发病人数与医院感染有关 [5] 。

1.2 医疗垃圾与传染性疾病的关系 据国家卫生部门的医疗检测报告表明,医疗垃圾的病毒、病菌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污染等特殊性 [6] 。加强对医疗垃圾的正确处置是刻不容缓的任务。然而,许多口腔小诊所,只追求经济效益,而不顾污染环境,将口腔医疗垃圾随意处置,使得许多口腔污染物品流入社会,如沾有患者体液或血液的口镜、镊子、牙钻、注射器等小器械易被患者带走或被小孩子拣去玩耍,可造成二次污染。我们知道,与艾滋病患者共用注射器就是艾滋病传播的一项重要途径。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将一次性医疗器械进行清洗后出售以谋取暴利,这些带有大量病毒、病菌的物品,可能导致病原菌的传播和医源性感染的暴发,严重地威胁着人们的健康生活。

2 口腔医疗垃圾的正确处理

2.1 建立相关的制度,加强法制管理 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有关条例,并建议建立一些相关的有关污染的法律制度,对于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强化国家的法制管理。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飞速发展的时期,环境污染问题关乎子孙后代的问题,是我们能否持续发展的问题,是刻不容缓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有建立一整套法律制度才能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局面,使人人重视环境污染问题。

2.2 加强医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 加强对广大医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其认识到医疗垃圾的正确处理与提高人口质量,维护人们的身心健康,保护自然环境的关系,培养广大医务工作者对人们健康的责任感和对社会环境的保护感,使广大医务工作者加强对医疗垃圾污染性的重视,并做好对患者的宣传、解释工作,杜绝使用过的一次性口腔医疗器械流入社会。

2.3 加强对口腔医疗垃圾的消毒无害化处理 对于口腔医疗垃圾进行消毒无害化处理是非常必要的,既可降低清洁人员的感染风险,也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病原菌的传播和医源性感染的暴发。针对不同的口腔医疗垃圾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并依据其处理方法,采用不同颜色的塑料袋统一包装,指定专人负责上交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记录备案。对可燃烧的废弃物进行焚烧处理,如棉条、纱布、胸巾、纸捻等;对取模材料、拔掉的牙齿、充填废弃物等进行浸泡无害化处理后,集中回收进行深埋处理;对一次性的口镜、镊子、探针、牙钻、注射器、输液器、医用手套等进行浸泡无害化处理后,集中回收进行毁形处理。

2.4 加强对医疗一次性用品的管理 目前,大部分口腔医院为防止病毒、病菌的交叉感染和医源性感染的发生,大量使用一次性医疗器具,如口腔检查盘、手套、注射器、漱口杯、吸唾器等。如果对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不严,有的流失到社会被反复使用,就会造成传染病的传播。另外,如果这些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具被回收再次使用,后果非常严重,可导致艾滋病、病毒性肝炎、流感、肺结核、性病等传染病的感染。众所周知,注射器的共用是艾滋病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因此,应当规定医院必须加强对一次性医疗器具的管理和处理,严防造成传染病的传播。

参考文献

1 罗华军,王芳艳.艾滋病治疗进展.中华实用医药杂志,2003,21(3):384.

2 中华医学会.中国乙肝患者认知现状研究报告,2005-1-19.

3 端木宏谨.顺应潮流繁荣学术―――结核病流行和防治回顾.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04,27(1):1-4.

4 专家揭示预防今年可能发生的流感流行.首都医药,2003,16:14.

第8篇:医疗垃圾处置办法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垃圾,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

城市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拆迁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崆峒区人民政府负责中心城市垃圾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评。

崆峒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区执法局)负责中心城市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区执法局(区环卫处)、各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乡镇负责各自责任区的垃圾归集工作。

市、区水利部门负责泾河城区段、甘沟、纸坊沟、水桥沟、鸭儿沟、白石头沟、大岔河沟、南干渠垃圾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垃圾应当根据垃圾产业开发需要,逐步实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置

(一)区执法局(区环卫处)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内生活垃圾斗点的调研布设。垃圾斗点的布设要按照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布点,并根据城市扩容及时增设,做到科学合理、数量充足和实现全覆盖,能够满足生活垃圾集中倾倒需要。

(二)区执法局(区环卫处)要确定专人管理垃圾斗点,垃圾要全部进斗,不得在斗点周边堆放。垃圾收集设备要外体整洁,封闭性好,无残缺破损。

(三)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区执法局(区环卫处)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斗点,严禁向道路、田野、空地、河道、沟渠倾倒、抛撒、堆放。

(四)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备专用的餐厨垃圾存储设备,单独收集和密闭存储餐厨垃圾,不得将餐厨垃圾排入城市排水管网。

市、区食药监部门在审批餐饮服务申请时,必须考虑餐厨垃圾排放问题。上下水设施和卫生经营条件未达标的,不符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要求的,不予审批。

市、区食药监部门负责督促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配备专用的餐厨垃圾存储设备,并要加强从业人员公德意识、卫生意识的养成教育。

(五)区执法局(区环卫处)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内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填埋处置。

垃圾斗和果皮箱内的垃圾要日产日清,不暴露,不积存。

生活垃圾拉运车辆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垃圾要密闭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和污水滴漏。每日运输作业结束后,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

生活垃圾填埋场要按照住建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要求,规范处理程序,严格作业要求,定期检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做好污染物防治工作,维护场内外环境清洁。

(六)区执法局(区环卫处)要及时维修、更换、增设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设备。

第六条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置

(一)区执法局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和倾倒的审批、监管和查处。

(二)区执法局(区环卫处)根据中心城市建设、拆迁情况,制订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各类建设工程用地需回填、利用建筑垃圾的,应当向区执法局(区环卫处)提出申请,由区执法局(区环卫处)统一安排。

(三)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拆迁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向区执法局(区环卫处)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办理处置手续并签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

(四)区执法局(区环卫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核发建筑垃圾处置文件,不予核发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须遵守下列规定:

1.按区执法局(区环卫处)核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和倾倒,严禁随意运输和倾倒,污染环境。

2.采取密闭措施,苫盖严密,不得遗撒、泄漏,不得超载运输。

(六)市、区建设部门要督促检查建设、拆迁工地按照文明工地标准要求,设置规范的施工围墙(围档)和安全防护设施,实行封闭施工,还要硬化作业区和出入口道路并配备相应的冲洗设施,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前,必须将工地内的垃圾清理干净,严禁在工地焚烧垃圾及有毒有害物质。

(七)建设、拆迁单位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须分类收储和处置,严禁混运混倒。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须分别收集。

(八)建筑垃圾必须倾倒于区执法局(区环卫处)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七条中心城市要加快推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专业清运和密闭运输,运用市场手段,建立专业清运公司,推广使用专用密闭运输车辆清运城市垃圾。

第八条医疗废弃物清运处理按照《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城市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管理

(一)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物价部门确定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垃圾处理费。

城市垃圾处理费应区别不同垃圾类型和行业性质实行差别收取。城市垃圾处理费的收缴标准应根据垃圾处置成本和市民承受能力,由物价部门适时适度予以调整。

(二)城市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由区执法局(区环卫处)具体实施。

城市垃圾处理费收缴时应当持证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城市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等方面,严禁挪作他用。

第十条崆峒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中心城市垃圾管理责任单位的监督检查,确定专人每天巡回督查。对垃圾斗点设置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和放任乱倒垃圾等问题要及时督办,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拒不整改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及整改情况,要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实行垃圾管理投诉举报制度。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执法局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市民的投诉举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影响或破坏市容环境的,由市、区执法局依照《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中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办法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视其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要求配备专用餐厨垃圾存储设备,不符合餐饮经营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由市、区食药监部门依照卫生部《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市餐饮服务摊点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理。

第9篇:医疗垃圾处置办法范文

今年我市计划完成成吉思汗运动公园一期工程,启动乌素图生态开发区生态路建设工程和大黑河河道绿化工程;续建南湖湿地公园等5个公园;新建并完成20处街头小绿地和20处小公园等任务。目前成吉思汗公园已基本完成北区主景区的建设任务。乌素图生态路建设已完成规划设计和实地勘测。大黑河河道绿化项目已完成前期的方案和施工图设计。5个公园的续建任务已基本完成。40处街头小绿地也全部完成,新增绿地面积5.3万平方米。此外,还完成了10条景观街和4个出城口的绿化、美化工作,在阿尔泰游乐园成功的举办了大型菊展。到目前全市完成栽植树木130余万株(丛),栽植草花220万株(盆),全年新增绿地面积324万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达到5390.55万平米,公共绿地总面积达到2142.6万平米,绿化覆盖率已达到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上升到16平方米。

二、完善供暖设施,保证供暖质量。

为了做好市民冬季采暖工作,首府从去年4月份开始就开展了既有管网改造、锅炉房拆并整合、热源厂建设等。为了提高供热质量,切实做好供热监管工作,市公用局针对今年煤电价格上涨,供热形势严峻的情况,提前行动,制定详实可行的监管方案,成立了7个工作小组,分别进行投诉受理、应急接管、执法监察、质量鉴定等工作。并从去年8月29日开始对全市的锅炉房进行拉网式检查。经过排查,52个弃管锅炉房目前已全部接管或协调供暖。

三、大力发展公交,加强道路建设。

去年我市购置156辆公交车、新开线路8条、延伸线路7条,并对4个公交场站进行了续建,为切实解决市民出行难的问题,我市加大了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2009年开工建设30项道路工程,3项桥梁工程。已改造完成小街巷33条,面积87922平米。完成了16条主次干道和29条小街巷792基路灯的安装。完成了道路维修231400平米,修补侧石7706米,改建、调整检查井1053个,维修路灯41000盏次,更换电缆28000米。为了解决交通拥堵的问题,对市政府提出的18个路口进行改造,现已完成5个路口6处的改造。

四、维护农民工利益,确保工资及时发放。

在维护农民工利益方面,市建委劳务站配合市劳动局保证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截至目前劳务站配合市办、劳动局协调解决拖欠工人工资案件63件,清欠5225万元。市建委还专门成立了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点案件领导小组,先后下发了有关文件,在清欠工作中采取了与企业诚信制度、资质审查、工程项目评优、项目经理评比相挂钩的方法,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对恶意拖欠的单位进行曝光。

五、抓好燃气建设,加快天然气并网。

目前已有60个小区11488户进行了改造,已通气的有6543户。完成3.3万户人工煤气的天然气置换,全市天然气用户已达到24.4万户。完成了22条城市道路、33公里燃气管道的铺设任务。焦化甲醇项目的1号焦炉已点火烘炉,2号焦炉的本体砌筑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备煤系统等正在抓紧施工,综合办公楼已完成,正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