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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急救常识培训精选(九篇)

医疗急救常识培训

第1篇:医疗急救常识培训范文

山西省襄垣县人民医院,山西长治 046200

[摘要] 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升高,人们对于自身健康状况发展越来越关注,而国家也在不断加强人们的健康保障,开始在居民居住地附近地区建立卫生服务站点,来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的卫生健康服务。当有突发事件发生时,社区的卫生健康服务是进行救治的第一个环节,因此这一环节的救治对患者后期的治疗具有重要的作用。该文主要探讨了在社区的卫生服务在院前急救中的作用、存在的缺点以及如何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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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社区卫生服务;院前急救;社区医生

[中图分类号] R459.7[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12(c)-0136-02

社区卫生服务在保障居民身体健康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是居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基层机构。当有突发情况发生时,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就会对患者实行有效的治疗,它与医院之间形成了一个严密的急救链条,最大程度的为患者的急救争取了时间。但是如果社区卫生服务在院前急救中操作正确,那么对于患者的诊治就会产生有益的效果,如果操作失误,轻则耽误患者的治疗,重则导致患者病情的加重甚至死亡。因此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1社区卫生服务的作用

1.1有效缩短院前急救时间

在急救网络中最基础的一个环节就是社区卫生服务。当有病人需要急救时,医院急救科可以先通知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工作人员,让他们在急救车没有到来之前先进行救治,来尽最大的努力争取最宽裕的时间。这样的急救措施对挽救病人的生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另外,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人员可以充分利用自身对当地地形以及道路的了解情况,顺利的引导急救车以及急救人员的到来,为病人的治疗节省了时间[1]。

1.2为病人的治疗提供丰富的材料

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医疗保障中一个基层的机构,在人们的生活中担任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生了疾病一般都是到社区卫生机构中来。因此当病人需要急救时,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则可以向医院提供病人病史、过敏药物等方面较为全面的信息,为医生的治疗提供信息的便利。另外,将这些信息传递给医院内的急救医生也有利于医生提前做出急救方案,以此来提高急救的效率[2]。

1.3提高急救效率

当病人进行呼叫之后,负责急救的医院人员就会到现场对病人的病情进行判断,如果为非病重、病危的情况,那么医院的急救人员就可以让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来进行治疗或者是让病人到卫生机构进行救治,这种合理有效的分工,不仅能够充分的调用医疗资源而且还利于提高急救网络的工作水平,使急救网络系统向着高水平的方向发展。

1.4实现社区居民的疾病监测

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导致一些心血管疾病的突发率的提高,而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教育居民采用健康、合理的生活方式,避免一些疾病的出现。这样从根本上能够降低疾病的突发率。另外,社区医生还要对社区内一些具有类似疾病的病人实行监测,对他们的病情和症状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以便于做好提前预防的准备,为院前急救的效率提供了保障。另外,医生还要对这些病人的家人进行相关的健康教育,来不断的提高病人的自治意识,减少突发情况的出现[3]。

1.5对病人进行连续性的照顾

在病人进行急救的前期,社区医生便要对其进行病情的监控和急救,而当病人在急救完毕返回社区之后社区医生还要对病人进行按时的回访,来不断了解病人的病情发展。这种社区医生参与病人全程治疗的方式使得社区医生对病人的病情能够充分的掌握,在后期的康复治疗中能够及时的反应问题和发现问题,降低再次复发等事件的发生,同时对治疗效果也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2院前急救中社区卫生服务存在的一些问题

2.1对急救的意识较低

急救在医疗环境中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救治行为,它争取的不仅是时间也是治疗效果,因此它对于医生具有较高的要求。医生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救助技能,还要有足够的急救意识,这是关系到病人的救助效果等问题的一个关键因素,就目前的急救状况来看,一些常在基层中工作的医生如果对病情不能进行有效的控制或者自认为自身的技术不高出现病人转院的情况很常见,这样的情况往往使得病人的最佳救助时间被错过,耽误了病人的救治,为病人的急救带来了一些麻烦[4]。

2.2对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不够重视

由于社区卫生服务这种基层医疗组织比较常见,因此政府、医院等社会各个方面对它的重视都不高,这就导致一些问题产生。首先便是医疗器材的问题,经过调查发现,在一些基层的社区卫生站点中只有心电图机等基础的医疗设施,而对于一些比较精密的仪器就比较缺乏,当进行急救时,如果缺少仪器的辅助,往往会出现对病人的病情不能准确的确定或者不能提供正确的医疗方式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急救的进行。另外,在这些器材的使用上,一些医生也缺少一定的培养,医生如果不能熟练正确使用这些器材,在进行治疗时就有可能会出现操作失误等问题,加重患者的病情。

2.3医护配合、社区组织与医院缺少配合

在进行救治时,医生和护士是进行急救的主题,而医生和护士之间的配合对于治疗效果起着决定行的作用。在一些急救现场,一些护士由于缺乏系统的训练,急救的一些要领和指示不能熟练正确的掌握,对急救的意识比较薄弱,因此当医生做出一些指示时往往不会很快的去完成任务,医生与护士的配合不默契,导致急救时间的减少,急救效率提高不了,常常使病人错过最佳的治疗时间。另外则是医院与基层组织之间的联系。病人进行呼叫之后,一些医院病不会及时的通知当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而是在到达现场之后才会指挥社区医生进行救治,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急救的效率,使得病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不利于病人的救治[5]。

2.4对急救训练的不重视

在当前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中,最常见的病人就是老年人,这些病人主要病症就是高血压、高血糖等高发疾病。如果这些出现突发的情况,很有可能就会出现休克、心脏骤停等情况,一些医生由于缺乏相关技能的培训、实战情况比较少,因此在面对这些情况时往往会慌了手脚,导致不能对患者进行及时的救治,耽误了患者的治疗时间。另外,这种情况还会导致治疗效果的不理想,医生在不知所措的情况下往往会草草了事,因此对于患者的治疗效果没有一个基本的保障。由此可见加强对社区医生的技能培训在急救中已经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3如何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

3.1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人员的职业素养

加强急救人员的工作素养对提高急救的效率、节省急救的时间具有非常大的影响作用。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医生的培训。医生是急救中的主导者,因此医生的职业素养在急救过程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首先要对医生进行专业技能和知识方面的培训,增加医生进行实战的机会,以此来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在面对突发的情况时,能够冷静的应对,采取最合适的方式对患者进行治疗。另外,还要对医生进行按时的考察,采取相关的奖惩措施,来塑造医生加强自身职业修养的意识,从根本上来提升急救的效果,保证急救的顺利进行。二是对护士的培训。护士是医生的助手,同时在急救工作中也担任着重要的角色。首先,要对护士进行系统的技能培训,使其在进行急救时能够与医生默契的配合,来不断提高急救的效率。除此之外,还要对医生和护士进行加强急救医师的培训,意识决定着行为,有了急救的意识在急救的过程中医生和护士才会重视起来,为患者的急救争取最充分的时间[6]。

3.2进行社区宣传和监测

社区卫生服务是便民、利民的基层服务组织,在预防突发医疗情况的发生上也具有一定的作用。首先,社区卫生组织可以为小区的居民开展多项服务,可以将服务的电话号码通过小区广播或者是小区的宣传栏进行宣传,使小区居民都掌握一定的方式和通道来了解自身的健康情况。社区卫生服务要保证所宣传的电话随时有人接听,为居民提供及时的服务和咨询。例如当有小孩发烧感冒等小型的突发事故时,家长可以通过电话来对医生进行咨询,既节省了时间,也提高了救治的效果。当有比较严重的事故发生时居民也可以通过这个电话来呼叫社区医生,必要的时候呼叫救护车。除了宣传之外,社区医生还要注意时刻监测小区内的患有高发疾病的人群,按时对这些病人进行家访,及时的了解病情。以便于以后的疾病治疗。而对于疾病较少的人群,社区医生则要加强他们对健康的认识,使他们重视自身的健康,不断的防范疾病的发生。这些方式能够降低急救呼叫的次数,从根本上提高了急救的效率。

3.3 完善急救网络系统

急救网络系统的完善对节省急救时间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加强对急救网络系统的完善。首先,要将社区卫生服务与医院的急救系统联系在一起,当有紧急呼叫时候,医院要及时的通知当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来为急救患者提供及时的救治,提高急救的效率。另外,还要为急救患者建立一个绿色通道。在患者被运往医院的过程中,医院要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做好充足的准备来对患者进行救治。医院还要适当的简化患者的入院手续,以此来节省时间为患者提供充足的时间来展开后续的救治。完善、严密的急救系统能够有效的提高救治效率,减少死亡情况的发生。

社区卫生服务在缩短急救时间、为医院提供全面的信息等方面具有非常的作用,因此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的建设,加强医护人员的培训,增加相关医疗设施,使其在院前急救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高急救的效率,让社区卫生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全面更便利的服务,以此来间接的培养起居民健康养护的意识,使社区卫生服务实现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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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张群,王英.社区护士灾害急救应对能力培训进展[J]. 社区医学杂志,2012(1):34-36.

[2]姜蓉,马海龙.院前急救网络在社区心血管急症救治中的作用[J]. 实用心脑肺血管病杂志,2012(2):308-309.

[3]赵彬,王辉.探索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院前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对策[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1(2):32-34.

[4]王微,李新鑫.浅谈急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重要性[J].吉林医学,2011(22):4721-4722.

[5]陈开红,刘威,陶丽丽,等.“社区-急救-医院”院前急救模式的应用及效果评价[J].中国全科医学,2011(25):2865-2867.

第2篇:医疗急救常识培训范文

1.资料与方法

1.1基础资料

本次研究选取我院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入院治疗的患者为研究对象。按照入院时间是否在2014年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对照组有80人,观察组有120人,两组患者的详细资料见表1。经检验,两组患者在基础资料上的差别不显著(P>0.05),不具有统计学意义,因此,两组患者治疗过程中发生纠纷事件的多少与患者及其家属满意度具有可比性。

1.2医患协议

进行实验研究前,需要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积极的沟通,将实验治疗的有关意义和流程详实地告诉患者及其家属,让患者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选择,与患者签订同意书。

1.3方法

由于2014年之前,我院尚未对急救中心的护理人员进行急诊诊疗流程的培训,因此,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的80患者并没有接受明确的急诊诊疗流程的科学化护理,而2014年之后的120名患者则受到了科学的急诊诊疗流程的护理。对两组患者护理过程中发生纠纷时间的多少及患者及其家属满意度进行调查统计,可以说明急诊诊疗流程的应用对急诊护理管理质量的提高有明显的效用。对护士进行急诊诊疗流程的具体情况为:

1.3.1培训内容

①院内急救技能的培训:包括专科急救仪器及专科操作的培训;科内常见急重症抢救程序;抢救病人时的医护配合;院内危重患者的安全转运;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演练。②?院前急救技能的培训:包括准确接听出诊电话;保持出诊箱、插管箱及救护车的物品和药品的完好并熟练使用;现场处理危重患者医护1对1的抢救配合;院前危重患者安全转运。③?急救理论知识的培训:包括抢救车内的急救药品的剂量、作用及用途;各种应急预案、其它与急救相关的知识培训[2]。

1.3.2培训方法

首先,评选科内培训员及护理小组长:由护士投票评选出来的有高度责任心,业务能力较强的护士担任,专门负责科内护理人员业务技术的培训,并定期参加护理部的培训及考核。具体的步骤有:

1.3.2.1急诊前准备工作的培训

保证出诊箱、气管插管箱及救护车的物品及药品的齐全是院前急救成功的前提,护士长对出诊箱、气管插管箱及救护车上的氧气瓶实行封条管理,并实行小组负责制,小组长负责组员的培训并共同完成物品的管理,保证物品齐全无过期,并记录在册,护士长不定期抽查物品的完好率、护士对救护车上的仪器掌握的程度。现场危重患者抢救时医护1对1的情况下,对护士的要求更高,根据医生的反馈及翻阅出诊单对存在的不足进行抓重点地培训,例如抢救心跳呼吸骤停的患者需要注意的是,应以立即进行基本生命支持、适当的气道管理为主,而非先使用药物。通过培训使护士懂得如何与医生进行沟通配合以形成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流程,提高抢救的成功率[3]。对需长时间转运的患者特别是山区道路转运危重病人时更要做好转运前、转运中对策的培训,使患者安全转运,减少医疗纠纷。

1.3.2.2急救知识的培训

科室每月组织业务学习2次和护理查房1次;由护士长或高年资护士进行讲课,内容要求与工作密切相关,平时容易犯错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常见急病知识和相关保健知识。所学内容要求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复习,并作为次月的晨会提问内容。这样可加深记忆。对常见急危重病人的抢救程序贴于抢救室,护士随时可学,并定期集中护士进行培训学习。对抢救车内的急救药品的剂量、作用及用途要求熟练掌握。小组长督促本组护士学习,护士长利用晨会提问的形式来提高护士的记忆。积极参加护理部举办的急救知识学习班,为做好专科护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1.3.2.3院内急救

总结近年的抢救病例、常用急救仪器、专科操作和医生的建议,制定各级各类护士急救技术操作培训表,要求掌握的急救技术操作首先集中由培训员示范讲解要点、难点,分组由护理小组长负责指导完成练习,对一些不规范、不合格操作及时指出并讲解。

对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洗胃机、呼吸机、除颤机、电动吸引器每年举行2次以小组为单位的急救技能比赛。由小组长负责小组成员的培训,并设立奖励。这样大大提高了护士的积极性,同时又鼓励和培养了护士间的团队协作精神。

新护士包括见习期护士实行一对一的带教:由年资高的护士跟班带教,?进行有意识、有针对性、理论联系实际式的讲解,让新护士带着问题看书、看示教。

1.4统计学方法

用SPSS17. 0 软件对试验中记录的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采用t 检验处理计量资料,计数资料使用χ2 检验,以P < 0. 05 作为具有显著性统计学差异。

2.结果

对两组患者治疗过程中发生纠纷时间的多少和患者及其家属满意度进行调查,具体情况比较为表2。

3.讨论

传统错误观念认为:急诊无专业,无方向,无特色,分诊是其主要工作。其实,急诊医学是一个蓬勃发展的朝阳领域,是研究外伤和突发医学问题的发生发展规律的学科。

第3篇:医疗急救常识培训范文

[关键词] 院前急救;体系;建议

[中图分类号] R47[文献标识码] C[文章编号] 1673-7210(2014)06(b)-0156-04

Discussion about first aid system of our country

WANGLei SHEN Ailing HE Yunlong

Nanjing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Jiangsu Province, Nanjing 210023, China

[Abstract] The first aid plays a very important role in our country and saves large quantities of patients. In some extent, the role of the first aid is more important than the treatment in hospital. Many people can have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the meaning of the first aid and then put forward relevant policies and suggestions by analyz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the first aid in China. The aim of the article is to improve the system of first aid in our country, create the better environment and finally bring more benefits for people.

[Key words] First aid; System; Suggestions

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医疗水平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很多人可以在新时代享受先进的医疗水平,很多疾病可以得到有效的预防。院前急救,作为医疗水平的一个体现,能否有效准确得为患者服务很关键。院前急救是院内急救的前提,如果院前急救的作用没能很好得发挥,将对院内急救工作造成很大影响。患者在院前急救人员的前期治疗下,病情得到了缓解和控制,为院内急救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患者的生命有了保障。目前我国院前急救管理尚存在一些问题,如院前急救模式涉及范围有局限;工作人员每年流失严重;急救人员待遇低下;工作风险高等,所以为了患者的生命与健康,为了医疗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为了国家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存在的问题应该得到有效解决。

1 院前急救的概述

1.1 院前急救的内涵

院前急救,指从第一救援者到达现场并采取一些必要措施开始直至救护车到达现场进行急救处置,然后将患者送达医院急诊室之间这个阶段的医疗救护[1]。《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中指由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2]。在这期间,第一发现人或救援者首先应该让患者处于相对平稳的状态,再拨打急救电话并守候在患者身边;在救护车到达后,急救医生将采取措施来延缓患者的病情,让其在到达医院时具备更好的治疗条件。有学者通过调查得出,院前急救可以被理解和解释为可能产生积极或消极结果的治疗和患者之间的相互作用[10]。

1.2 院前急救的实施

通常患者或家属应该牢记急救电话,患者家属应该高度留意患者。一旦患者出现病发状况,家属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在等待医疗急救工作人员到达之前,家属或第一发现人应该凭自己的常识稳定患者病情,在人员到达现场后,告之患者病情,配合工作人员照顾患者。患者的身体不能随便搬动,以免病情受到影响。如果家属或第一发现人随意搬动患者,很可能导致不利的后果。院前急救应采取的处置步骤是:心肺复苏、止血包扎、躯干及肢体固定,然后是搬运至救护车上。尤其是对于脊柱损伤以及骨折的患者,在没有固定的情况下进行搬运,极易导致患者的二次损伤,严重者可能导致患者高位截瘫或者体内大出血,出血过多就会死亡[2]。如果在院前急救工作中得以有效进行,那么患者的病情会得到控制,生命会得到保障。

1.3 院前急救的意义

院前急救作为急诊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体现了国家医疗技术的水平,而且对于患者生命的意义非常重大。虽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院前急救的水平与发展仍存在较大差距[3](表1),如法国的院前急救主体性质比较突出、急救人员上岗要求、培训方式和付费方式不同等[4]。但随着我国急救医学的快速发展,院前急救正日益受到广泛关注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在院前急救专业人员配置和培训、公民自救互救教育、急救网络建设、通讯及运输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2 我国院前急救存在的问题

根据以往的调查资料,我国院前急救的现状如下。我国主要有6种急救模式,分别是单纯型模式、指挥型模式、独立型模式、依附型模式、消防合作模式、联动型的苏州模式[1]。在我国将院前急救中心分为良好、中等和落后3个等级,急救中心(站)是我国进行院前急救的专业机构,也是院前急救的重要力量。完成院前急救工作的医务人员主要来自医院或其他部门调入、医学院校分配、临时聘用或借用,但随车救护者则以急救医生为主。我国院前急救的问题如下:

2.1 急救人员理论水平和技术操作需提高

我国院前急救技术的发展起步较晚,大部分从事院前急救的工作人员以前并没有接受过关于院前急救较为正规、全面的教育和培训,部分院前急救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技术操作素养较低,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很多。首先,大部分院前急救的工作人员来自不同地区且各自的专业不同,水平也存在参差不齐的现象,即使部分医务人员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有时候面对急诊患者容易出现高职称低效能的现象,甚至面对急危重患者束手无策。如果经常出现此类状况,不仅不能为患者提供有效的治疗,还很有可能产生较大的危害。而且,我国部分医疗机构急救医师队伍的结构不稳定。在我国大部分急救中心工作的院前急救和院后急救人员是同样的人员。院前急救和院后急救的工作还是存在一定差异性的,需要工作人员学习的专业知识是不同的,要求掌握的技术水平也是有差异的,如果工作人员都参与到这两种重要的工作中,不仅会带来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而且也会使医院管理出现混乱的局面即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衔接不流畅。其次,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统一规范的院前急救医师业务培训和考核方法。考核是对急救人员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掌握情况的检测,虽然考核不是唯一的方法,但没有相应的检测方法,是没法衡量一个急救人员是否合格的。如果没有通过相应考核的工作人员参与急救工作,很有可能会不利于急救工作的开展,危害患者的健康。我国院前急救人员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专业知识,综合技能和个人素养。

2.2 大部分城市的院前急救状况处在中等水平

2.2.1 国家未出台有效政策规范各地区医疗机构院前急救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容易出现违规收取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费用的情况,会因费用问题拒绝治疗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家里有急症病患,可匆忙出门到了医院才发现忙中疏忽,未能备足诊疗费用,导致不能顺利入院治疗,延误最佳救治时间。这种情况很多人遇到,直到2014年2月1日起实施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这种情况才得到改善。

2.2.2急救人员流失严重急救人员尤其是医生流失严重,而且是全国性的问题。上海市委于2013年的一份提案显示,目前上海的急救医师岗位缺口率高达近40%,且每年约以50%的速度在流失,2012年度上海招录急救医生92人,而年度辞职70人,目前还在持续流失中。

2.2.3 人力资源没有被有效利用由于人员流失严重,部分医疗机构急救人员还需要承担救治以外的职责,部分急救人员没有真正参与到急救工作中去,如海南省部分急救人员充当“搬运工”的角色,这就使部分地区的工作人员长期处于超负荷的状态。有的地区住房条件较为简陋,没有电梯等设施,很多工作人员需要爬楼将患者抬到楼下,这导致他们有不同程度的腰肌劳损、椎间盘突出和双臂筋腱损伤等病症。同时, “压车”现象严重影响急救车辆周转;急救站点当班车辆配置饱和,急救站点增配有难度。曾出现过患者家属拨打急救电话,但救护人员一直未到,一个半小时后,患者因未得到及时治疗而离世。这个惨剧正是由于车辆安排和管理不当所致。民众对医疗急救工作缺乏理解。急救人员到现场将患者送往医院,需要亲自将患者抬到救护车上,但很多人觉得这是他们的职责,面对收取相应费用,部分家属还有怨言。相较之下,日本有纯粹的“拉起就跑”的系统。通过长时间医疗技术的发展,但日本人觉得本国的院前急救尚存在一些问题,希望拓展医疗实践的领域,来增强本国院前急救的技术[11]。

3 完善我国院前急救体系的建议

建全院前急救医疗体系已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工作。国家要遵循医疗科学的客观规律,充分挖掘、合理使用各种资源;从宏、微观两方面加快定位,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加快这项事业的发展。有学者通过采取研究政府报告,学术文献的方法发现日本通过学习和引进西方先进的模式,希望改善本国院前急救的现状,虽然日本的模式在过渡期,但日本正在不断探索最适合本国的模式[11]。

3.1 制定统一规模的院前急救模式

完善院前急救模式对于我国医疗机构院前急救工作的顺利开展有重要意义。合理、有效的模式应努力解决潜在的问题。国家应该出台政策管理乱收取医疗急救费用的现象,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不仅要规定院前急救的基本费用和考虑到特殊情况该如何收费,而且还要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规范他们的言行。这样既可以改善医疗机构的收费管理,也可以有效防止乱收费和未交费用得不到治疗等现象。合理的院前急救模式还应该涉及改善院前急救工作人员的处境。针对急救人员的困境,国家不仅要出台有效政策提高他们的待遇,而且还应该鼓励更多的年轻人加入到这个队伍中去,使院前急救的血液长期流动。部分地区人员流失严重,可以适当提高他们的待遇,可以带动急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这样可以避免每年相关职位招不满人等现象;医疗机构人员资源的合理分配也值得重视。机构不仅要加强分批、分期的培训来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综合技能,理论与实践可以相结合,让他们学有所用,各司其职,不会出现低学历的人员无法从事高要求的工作,高能力的人员不愿做低层次的活等现象,这样可以避免出现长期处于超负荷等“一人分饰多角”的情况。城市医疗机构尚且可能出现“压车”等问题,乡村地区就更可能有潜在的问题。所以国家有关部门应该统筹全局,建立农村急救模式和网络,出台具体政策,贯彻十的重要精神,促进城乡一体化,使城市和乡村共享资源。我国幅员辽阔,还存在部分地区交通不发达的现象,应建立海、陆、空三维立体救护;国家应考虑落实建立院前急救的培训基地,努力培养急救专业队伍,提高院前和院内的急救应急能力。医疗机构很有必要改善通讯及设备。如建立计算机通讯网络,在急救车上安置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急救中心可以定时掌握急救车的动态和实现动态派车,可提高时间和效率。20世纪90年代,我国广州南方医院建立航空救护站,突破我国航空救护为“0”的记录,这为我国其他地区进行航空救护工作提供了重大的借鉴意义。

3.2 提高院前急救人员的综合水平

急救人员专业知识和综合技能的掌握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对患者的救治。所以,加强院前急救人员培训和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国家应出台政策和医疗机构应创造条件鼓励在岗的人员继续深造,分批和分期举办各种层次的培训班,实行院前急救人才考试并且持资格证书上岗,虽然很多工作人员来自不同的地区和学习不同的专业,但通过国家规定的培训和教育可以让他们胜任各自的工作,不会出现高职称低效能的现象;完善和稳固我国部分医疗机构急救医师的队伍结构也值得重视。为避免继续出现院前和院内急救工作由同样的人员担任等现象,各医疗机构应该加强人员的管理,使他们学有所长,各司其职;同时还需要招揽人才,提高工作人员的待遇,有效防止人员的严重流失;如何提高院前急救人员的综合水平,考核是一项重要的指标。通过考核这一措施,可以评价一个急救人员是否掌握了基本的急救知识和理论,可以衡量一个急救人员是否能胜任这项工作。虽然考核不是唯一的措施,但仍然可以达到检测的效果。当前我国对于院前急救的考核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如院前急救机构绩效考核方案(试行)规定,考核内容分别是机构建设、日常急救、应急救援、学科建设、急救培训等[5]。

3.3 普及公民的急救知识和大力发展社区急救

普及公民的急救知识和大力发展社区急救也是完善我国院前急救现状的重要方面。国家应出台具体政策,政府应该加强全民自救意识和自救能力的培养;相关部门没有对学生、群众形成急救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培训规范,所以实用的社会急救网络还没有真正形成,会导致院前急救实施时间和技术被延误。尤其需要加强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实践表明,青少年儿童在12~16岁这个阶段接受能力和动手能力都比较强,培训这个范围的孩子学习急救知识技能会有很好的效果[6]。加大大学生培训力度。1990年国务院已规定普通高校应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讲座,而自救、互救知识应作为其重点、热点、难点内容之一。1997年起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和同济大学合作,开设了突发事件预防及自救互救选修课[7]。所以有必要增设医学生院前急救的实习,这样不仅可以让学生提前熟悉院前急救的基本知识和应对策略,而且还可以为以后医疗机构院前急救的工作做铺垫。

特殊人群也需要被重视。特殊人群,是指司机、公安巡警和消防武警等,他们在院前急救中发挥的是第一目击者的作用。目前,在院前急救中尚未很好得发挥他们第一目击者的作用,问题主要在于特殊群体缺少救护常识、器材、药品和现场急救意识等。目前他们获取急救知识的主要途径是新闻传媒,这就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但特殊人群很想获知急救知识,要求开展正规的救护训练。如成都、上海、南京等城市已经意识到对特殊人群培训的必要性,于是已开始对特殊人群进行培训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8]。

社区急救是院前急救成功与否的重要保证。目前,社区内患者疾病的发病率逐年递增,很多情况下患者得不到及时的治疗,这样不仅发挥不了院前急救的作用,而且还会使更多的人健康受到威胁。所以应该大力发展社区急救,让患者在身边就可以得到初步的急救,为专业院前急救医护抢救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为患者的后续救护治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 小结

院前急救作为保护患者生命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防止患者在入院前、后发生意外的一项必要准备。本文通过分析目前我国院前急救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深入了解院前急救的意义,然后提出政策和法律保障建议。国家应该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具体解决当前的问题,如急救人员流失严重,医疗机构应该适当改善他们的待遇。只有不断完善关于院前急救的管理方案,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急救人员才能更全身心投入到为患者服务的工作中去,患者及家属才能得到准确、及时的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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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4-02-25本文编辑:苏畅)

第4篇:医疗急救常识培训范文

1我院急救工作的现状分析

1)我院地处鼓浪屿景区,四面环海,距轮渡码头约1.5 km。岛屿与厦门陆地相连的唯一工具为轮渡船只,夜间轮渡航班间隔延长,急诊后送存在不便。院内疗养用房依山而建、座落分散,有的疗养房远离护士站,不利于病情观察,疗养区的这种布局给突发事件的发现和处置带来了一定困难。

2)疗养员多为老年慢性病患者,常患有多种疾病,甚至有的疗养员集多种疾病于一身,急症的发生具有意外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病情一旦发生变化,往往多变复杂,给抢救带来困难。疗养期间,可能因为环境变化、长途旅行、景观游览等因素诱发多种疾病。

3)由于多数疗养员病情相对稳定,医生实践动手机会少,综合抢救水平相对不高。因为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一旦发生急重症,需要及时向上级医生和主管部门汇报,也使得年轻医生心理上有依赖性,对自己的急救水平缺乏信心,怕担风险,希望尽快转院。加之疗养院与治疗医院不同,缺乏先进的监护与抢救设备、药品不全,也给就地救治带来困难。

2提高应急救治水平的对策

2.1防患未然根据疗养用房分散的特点,疗养员入院后,医护人员及时准确地收集相关资料,初步评估其健康状况。将年差体弱多病者确定为重点护理对象,疗养床位就近安排,由责任护士实施护理措施。经治医生每日查房,了解掌握病情变化。景观游览前需进行体检,经治医生根据疗养员身体情况制定运动处方,外出活动后医护人员及时看望。护士站电话24 h畅通,夜间护士巡视疗区要进房见人。添置更新必需的急救设备、急救箱器材并由专人管理维护,保证设备性能完好,便携式急救器材和药品班班交接,要放置于值班室触手可及的地方。在每期疗养员中选出1名高级职称以上、经验丰富的专家担任医疗顾问,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可以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参与救治。

2.2加强训练疗养科室的医护人员要熟悉急救预案,熟练操作常规、急救训练贯穿于平时,突出于重点时段。每年开展1次“急救训练月”活动,进行系统的业务学习和急救技术操作训练,如:气管插管、心肺复苏及除颤仪、呼吸机的应用等技能。以《常见危重病症抢救预案》为蓝本,结合疗养实际和急症发生特点,以小教学的形式使医护人员尽快掌握常见危重病症的临床特点、诊断要点、急救原则和具体实施方法,对每一例急救案例进行病例讨论、总结经验教训,丰富临床经验。每年07―09月实施海水浴之前,都组织进行急救模拟训练,要求达到抢救流程顺畅,抢救技术快速准确的标准。

2.3培养人才疗养院的医生应定位于全科医师,具备较高的应急技术水平,因此人才培养尤为重要。要注重培养医护人员的急救意识和技能,做到观察病情敏锐、抢救速度敏捷、抢救技能娴熟、处置紧急情况果断、思维能力清晰。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对新调入人员,把加强急救理论知识的学习、熟悉急救器材的使用作为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我们与驻军医院结对帮带,医生护士轮流在急诊科、老干科进修学习,轮流到总院麻醉科学习气管插管、急诊医学知识和熟练急救器材的操作,不断提高救治能力。

军队疗养院建设的目标是成为高中级干部的健康促进基地、特种人员的疗养基地、慢性疾病的康复基地、保健人员的培训基地。所有目标实现的前提是安全第一,将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疗养院的急诊工作有其特殊性,应认真研究其特点、规律,结合具体实际,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措施,才能促进疗养院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5篇:医疗急救常识培训范文

【摘要】 目前,各种突发公共事件日趋增多,严重危害人类生命和健康,破坏人类生存、生产和生活设施,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破坏社会稳定,危害生态环境,当今已引起世界各国政府和公众的高度重视。军队护理人员成为突发公共事件中医疗队重要的组成人员,随着军队编制体制的改革,合同护士已经成为军队医院护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护士的应急能力关系着军队非战争军事行动卫勤保障能力。本文就此谈谈军队医院合同护士培训的一些启示,以切实提高我军护理人员的卫勤保障能力。

【关键词】 突发公共事件; 合同护士 ; 培训 ; 卫勤保障能力

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近年来随着各种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的频发,灾害救援活动也随之增多。世界灾害护理学会南裕子会长提出今后灾害救援将会变得很平常[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正呈现出常态化的趋势,因此,我们需要随时做好准备。张秀军和孙业桓[2]等 指出“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业技术人员防护知识和救治技术不全面,严重影响了其应对能力。合同护士已成为军队医院护理队伍的主体组成,这支队伍的综合素质水平将直接影响医疗工作质量,也将成为非战争军事行动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一支重要的卫勤保障力量。“5.12”四川特大地震灾害,再次凸显“提高军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的重大战略需求,也对我军部队医院合同护士的综合能力培养带来诸多启示。护理部传统的技能培训方式已满足不了灾害救援的需求,因此,在合同护士的培训方面要及时建立规范、系统、超常、有效的业务技能培训模式。

1 成立一支专业化的应急医疗救援队

梁莉和王新蓉[3]认为“应急专业队伍是处理突发事件的人力保障,没有一支训练有素,业务过硬的应急队伍,很难应付当今复杂多变的突发事件。因此,应加强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并定期进行演练、演习,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反应,及时应对”。

1.1 强化军事素质训练,磨练坚强意志

合同护士多为地方卫校直接招聘,且多为80后出生独生子女,无部队生活环境,而军队医院又是一个特殊的军营,不完全相同于正规化军事训练的部队。虽然他们平时在医院里工作踏实、肯干,服务热情,在抗震救灾中也能挺身而出,积极请战。但在突发紧急情况下却缺少服从命令听指挥的意识,包括体能上也缺乏锻炼,意志上缺乏坚韧不拔的精神。这就需要医院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在日常工作中,对她们进行军事素质培训。对新招入的合同护士可进行军事素质培训三个月,不但进行队列训练和作风养成,还可参照新兵集训的要求,重点强化条令条例的学习,了解部队需有随时为国家利益牺牲一切的战斗精神,并定期参加卫勤保障演练,把演兵场作为合同护士锤炼军事素质的“大熔炉”。

1.2 强化团队意识,培养团结协作精神

合同护士受过医学院校系统的理论培训,对新知识、新业务接受能力比较强,个性活泼、乐观、自信、善于表达、兴趣广泛,有较强的自我表现欲望。但他们往往缺少军人特有的吃苦耐劳和甘于奉献精神,特别是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培养。进行各项护理工作,必须有慎独精神,做到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反对拖沓懒散、敷衍塞责,树立和强化集体荣誉感,立足本职以患者为中心,这是新理念、新时展的要求。搞好护士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建立高素质的护理队伍、提高整体护理水平、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以及应对非军事战争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突发公共事件的复杂性,对综合素质培训提出新的标准

随着国际形势的现代化发展,突发公共事件已跨越了传统性,以明显的国界为主的地理空间已具有较强的国际性,如:SARS、洪水、地震、海啸都不仅局限在某一地区,有着跨国界的特征。而我们作为卫生防疫战线上的医护人员,仅具备单一的救护技能,还不能较好的完成灾难后的救援维和任务,要把个人的综合能力的提高与国际和平、国家利益、人类生存的使命联系在一起,不仅从业务技能上精炼、提高,更应从思想基础、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特别是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方面进行培养提升。才能确保在突发公共事件、在各种复杂的环境下,更好地发挥职业特长和专业技能的应用。

3 突发公共事件的突发性,对应急应对训练提出了新的内容要求

应急的突出特点就是信息不明,时间紧迫。应急应对训练在内容上要突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进行快速反应训练,突出应急处置的时效性要求,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二是进行适应性训练,锤炼医务人员的心理素质和在恶劣条件下组织与实施医疗服务的能力;三是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卫生部门处置应急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及各部门相互协同的能力[4]。因此,在培训时要使救护人员适应高温、严寒环境、耐饥饿、抗疲劳,并有意识地增大训练强度,模拟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情境。要充分利用不良天气和复杂地形等进行野外求生和生理极限训练,使合同护士处于适当的紧张和恐慌状态。

3.1 加强心理应急能力培训,建立有效的心理干预机制

充分的思想准备可以帮助人们减少遇到困难时的挫折感,提高人们采取积极的行为克服困难或正确面对现实的可能性。汶川地震后,恶劣复杂的自然环境和现场伤亡的的残酷景象,对于现场救护人员来说在心理和生理上都会产生强烈的应激反应,从而对救护行为和救护成效都会产生隐性的、重要的影响。救护人员必须通过平时有效的心理训练,消除对灾难现场的陌生感、恐惧感,才能建立坚强的心理防线和心理抵抗力[5]。将心理应急能力训练带入日常的护理培训工作中,如:增加实景模拟训练、不知情训练等,设置各种复杂、困难、突然和多变的环境,磨练救护人员的坚强意志,以信念、意志、经验的积累提高其感觉极限,抵御战时心理不良反应的冲击,用良好的心理综合素质、用过硬的护理技能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协同能力。

有研究证明[6],对参加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医护人员采用心理干预程序,保持医护人员在突发性公共事件中心理健康是必要而且可行的。国内外研究均显示,抑郁焦虑状态和各种其他心理症状是灾害后不可忽视的不良反应[7],很可能突发心理障碍,直接或间接影响医疗救治工作。因此,心理干预应针对不同的时期进行。前期:对即将投入工作的医护人员进行“战前”心理辅导,以消除战前紧张、恐慌等心理问题,充分做好心理应对准备。中期:是指对在救灾前线、救治岗位的医护人员进行干预。如在隔离病区,穿着多层防护服,不能与亲人团聚,高强度,高负荷、高社会情感剥夺、身心疲惫、压力过重等情况下,应及时进行中期干预,使医护人员及时说出自己的痛苦、担心,得到理解和支持,缓解心理压力。后期:是指医护人员救灾之后或离开一线后的心理干预。这期间可能会出现心理创伤后的心理障碍,应及时给予心理咨询。其目标是减轻心理困扰,提高心理应对能力。

3.2 注重野战救护理能力的培训

突发公共事件给卫勤训练提出了新的要求,从汶川地震复杂的地理环境及伤病员人数骤然增加、伤情复杂,要求救护人员在现场急救及后送方面必须具备全面的医疗知识和精湛的技术水平。同样,在和平时期,军队医院的应急保障任务也很繁重,如抢险救灾、应对突发事件、执行联合国维和卫勤保障任务等。因此,在护理培训的内容上既要适应军事变革下医疗形势的发展,还应围绕军事斗争的卫勤准备及平时的应急保障,加大军事理论知识和高新技术的学习,强化战创伤救护技能训练。例如:在培训中加入野战模拟的现场伤员分类、头部包扎术、上下肢包扎术、快速止血和运送伤员等救护技术,提高野战救护技能。分期分批组织开展野战勤务专业训练,组织开展夜间急救、实景演练、野外急救、突发情况演习等战伤救治演练,使合同护士在紧急展开、分类后送、治疗保障等能力方面得到显著提高。通过我院医疗队参加“5.12”抗震救灾任务可以看到,参与过训练的合同护士能利用新配发的网架帐篷,迅速开设了一个野战救护所,救灾战场成了他们大显身手的最好舞台。

3.3 注重突发自然灾害知识的培训

培训时应结合救援护理实践经验,培训内容不能只限于护理学和医学救援的专业范畴,还应进行灾害救援专业知识的培训。有调查表明[8]:护士对灾害护理基本知识的需求最高,其原因可能为之前没有接收过灾害护理教育或相关培训,缺乏基本的灾害护理知识,尤其是内科护士,平时缺乏现场救护训练,在救护中更能认识到知识的不足。因此,灾害护理培训必须考虑到护士的专业方向,在专科护士的培训中根据其需要加入相应的灾害护理内容[9],以形成一专多能的护理队伍。护理主管部门对培训要进行整体规划,整合资源,内容上确保系统化和整体化。培训内容应涉及:灾害基本知识、救援概论、个人装备、搜索设备、维护、支撑技术、破拆技术、现场急救、伤员转运、障碍物移除技术、通讯、救援策略、搜救技巧、救援基础英语等,并进行现场综合演练[10]。

4 结 论

随着军队编制体制的调整,军队在编护理人员的数量不断减少,合同护士越来越多的充实到军队的护理队伍中。为适应新形势下平、战时护理救护技术的培训,组织系统全面而又具有针对的学习、训练,加强合同护士卫勤保障能力建设,是提高军队卫勤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对医疗救护队更好地执行和完成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护任务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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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医疗急救常识培训范文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市居民医保工作为目标,以维护健康,关爱生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科室宗旨,为把我科建设成为民众信赖、医院放心、医德高尚、医术高超的科室迈出坚实的步伐。

二、主要措施

1.医疗质量

要在巩固前两年急诊管理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等级医院复审整改工作,围绕“质量、安全、服务、价格”,狠抓内涵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急诊急救专业队伍的设置,进行急诊医学知识的学习,了解急诊急救在当前社会的重要性,稳进急诊急救队伍。完善急诊、入院、手术“绿色通道”使急诊服务及时、安全、便捷、有效。完善24小时急诊服务目录、急诊工作流程、管理文件资料、对各支持系统服务的规范。协调临床各科对急诊工作的配合。对大批量病员有分类管理的程序。立足使急诊留观病人于24小时内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后安全入院。加强上级医师急救指导,加强三级会诊,加强与其他专科的协作配合,使急诊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提高到98%以上。

2.质量管理

很抓“三基三严”,加强病史询问及规范查体、大病历规范书写、抗生素合理使用等专项培训力度。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交接班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各级各类人员职责、依据病情优先获得诊疗程序。加强运行病历的考评,重点检查与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相关的内容,完善定期检查、考评、反馈、总结的质控制度,坚持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对环节管理、凝难病历讨论、三级医师查房对病情变化的处理意见要重点监控,促进基础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

3.设备管理

要强化对急诊设备的定期维护、监测并专人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排除故障,使抢救设备的完好率达到100%。加强训练规范使用,使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正确使用,确保安全运行,以满足患者急救需求。严格院内感染。加强心肺复苏技能的训练,使心肺复苏技能达到高级水平。

4.服务态度

要抓优质服务工作。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示范岗”活动,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内容,注重服务技巧,落实医患沟通、知情告知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定期进行分析、总结,强化安全措施,防范医疗事故发生。延伸服务范围,保证服务质量,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高患者满意率,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5.培训计划

要制定各级各类人员培训考核计划,加大在岗培训力度,有计划的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加大对各级医师培训效果的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有重点地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素质、业务素质、管理素质的培训,强化全员职业责任意识。年在院部的支持下希望能派出医生护士去上级医院进修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ICU或CCU等相关专业,这样才能更好地开展业务。同时,树立一批医、德双馨的先进典型,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

6.中医特色建设

要贯彻以“中医为体,西医为用”的方针,突出优势目标,加强中医特色建设。制定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中医药理论、技术培训计划,加大中医基础知识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按照二甲中医院急诊科建设要求,要有本科常见病、特色病种的诊疗规范与特色技术的操作规程,使本科规范性文件不少三种。提高中医药在急症救治中的使用率,急诊专业医护人员熟练掌握中西医急救知识和技能,提高急危重症的中医药使用率,使中医药参与率在30%以上。

7.推进医疗保险改革

要搞好医疗保险改革顺利推进,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个环节更加明细化。同时针对特殊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开创人民群众得实惠、医疗事业得发展的双赢局面。

8.重点研究课题

今年要着重学习和研究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急诊、感染及合理应用抗生素、无创和有创性正压通气治疗、严重创伤与休克、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等课题的研究,使我院急诊科急救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9.院前急救

增加院前急救设施,加强院前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院前急救水平。如车载心电监护除颤仪,呼吸机等。

第7篇:医疗急救常识培训范文

关键词: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 麻醉相关技能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9.146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高等医学院校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医学教育体系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阶段,占据了医学终生教育中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对医生的成长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1]。因为麻醉专业在工作中与气道管理、危重急症监护处理、疼痛治疗、心肺脑复苏以及临床内、外科等密切相关,所以住院医师尤其是刚毕业的临床住院医师在麻醉科的轮转培训显得尤为重要[2]。我院内、外科规范化培训学员均要轮转麻醉科3个月。我院一直在摸索和总结临床住院医师麻醉技能规范化培训的经验,期望能进一步强化规范化学员气道管理、心肺脑复苏、急危重症处理、疼痛治疗等能力。

1 气道管理能力的培养

气道管理是所有紧急抢救处理中的首要措施,也就是急救“CAB”三环节中的A,如何保持患者气道通畅是所有住院医师在麻醉科轮转培训中必须掌握的关键技术[3]。非麻醉专业的住院医师一般对气道管理比较陌生,所以我们应该首先进行面罩辅助通气的培训,让住院医师了解如何在急救初期通过托下颌面罩通气法来迅速有效地建立通畅的气道。其次,应该培训住院医师对于口咽通气道、鼻咽通气道以及喉罩的使用,因为这些技术比较容易掌握,尤其是喉罩在院前抢救或困难气道处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这两项操作训练是住院医生的进阶培训内容。

让住院医师熟悉并掌握气管插管技术,了解气管插管的每个步骤。通过术前访视学会评估患者是否为困难气道。学习并掌握气管拔管指征以及拔管后的观察与处理。在培训时应该注重循序渐进以及有重点的培训,以每天的病例为基础,让住院医师多有实践的机会。对内、外科的住院医师进行气道管理能力的培养目标就是在日后各病区的工作中能掌握患者需要进行气管插管的指征,在患者急救行气管插管前能熟练进行面罩或口、鼻咽通气道、喉罩通气,当麻醉医师进行抢救插管时能很好的进行配合,掌握术后带管病人的拔管指征及拔管后的观察与处理。

2 心肺脑复苏技能的提高

心肺脑复苏是临床医师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技能之一,住院医师处于医疗救治的最前沿,有必要掌握最新的急救技术,以确保患者在出现心跳骤停时,能够获得高素质的急救[4]。在麻醉科除管理和控制气道方面进行培训以外,还应对除颤仪的使用、脑保护、抢救药品及血管活性药物的使用等方面加强培训。应增强住院医师的急救意识,将正确的急救思维贯穿于整个抢救过程,及时准确地按生存链的要求进行心肺脑复苏术,迅速完成急救状态下的各种处置,以赢得救治时间,提高抢救成功率。

应该对住院医师进行专题培训,提高住院医师对危险环境的判断及处置能力,提高人工通气的效果及心脏按压的质量。目标是通过培训能提高住院医师对危险环境的判断及处置能力,加强自身防护,并采取有效措施使患者尽快脱离致伤现场。通过培训使每位住院医师均能实施正确有效的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还应进行定期考核,通过培训及考核两种形式使住院医师心肺脑复苏技能得到提高。

3 危重急症监护及处理

麻醉可所面对的病人常常合并有各种内、外科疾病,常常需要处理各种危重急症,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包括休克复苏、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失调、感染、外科营养、输血、创伤后内分泌及免疫功能异常、脏器功能维护、围手术期处理、重症监测等,是各学科基础知识的有机结合[5]。所以我们在带教中应该采取理论讲解、操作演示、临床实际操作的渐进式培养模式。

首先我们应该定期进行专题讲座,让住院医师再次对理论知识进行强化及整合,对各种危重急症有较完整的理性概念。其次我们在工作中要认真带教,因材施教,既要授业,也要做好解惑。在临床工作中及时纠正他们工作上的问题,提高临床思维能力和操作水平。还有我们要定期进行疑难病例讨论,鼓励住院医师首先分析,将理论知识与临床工作结合起来,能较快掌握急危重症的常见表现、诊断要点、处理步骤。在讨论中可以使用多媒体教学,通过图片、声音等形式展现各种急救的方法、少见的体征、特殊的设备等。对住院医师的定期考核、问卷调查和座谈,对培训成果进行及时评估,发现不足并加以改进。

4 疼痛的治疗

疼痛是许多疾病的常见或主要症状,不仅给患者带来极大痛苦,而且还对中枢神经、循环、呼吸、内分泌、消化和自主神经等系统造成不良影响,所以住院医师在临床工作中不仅要了解原发疾病的诊疗措施,还要了解相关的疼痛的诊疗措施。麻醉科经常可以碰见各种类型的急、慢性疼痛,我们应该先通过讲座形式,让住院医师对疼痛的机制和途径、疼痛的评估及诊断、治疗方法有理性的了解,再通过临床实践,对疼痛的问诊、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有感性认识。应该让住院医师掌握治疗疼痛基本药物的种类及使用方法,了解还有其他比如神经阻滞、硬膜外镇痛等治疗措施。住院医师尤其是外科住院医师还应对术后多模式镇痛有充分了解。通过在麻醉科培训,住院医师对疼痛及其治疗有更加深刻的理解。

5 各种呼吸模式的应用

呼吸机目前在医院运用非常普遍,在各科室的监护室基本都有呼吸机,为抢救病人和患者康复,提供了极大的帮助。住院医师在规范化培训之初,难免对各种呼吸机模式的应用仍然感到不好理解,不能很好地将理论联系到实践中,而在麻醉科,在各种类型患者以及麻醉和恢复的不同阶段,可以观察到各种呼吸模式的应用及其参数的调整,比如IPPV、SIMV、CPAP以及PEEP等的应用。我们应该定期组织理论学习,强化住院医师关于呼吸机及各模式的相关知识,然后理论联系实际,在临床工作中指导住院医师运用各呼吸模式,并且根据患者的情况再进行模式及参数的调整。定期开展病例讨论,与住院医师交流,解答他们的疑问,让住院医师熟悉各种呼吸模式的适用范围、注意事项及相关参数的调整,为今后他们在各科进行有创或无创呼吸机治疗打下坚实基础。

6 多科协作能力的培养

麻醉是一个涉及多科知识的学科,在麻醉科的临床工作中,经常会遇见需要多科协作的情况。在术前访视时,需要与外科医师了解及探讨病情并取得一致的处理意见,对心、肺、肝、肾重要脏器系统功能进行评估必要时请专科医师进行术前治疗,完善术前准备,减少术后脏器功能不全的发生,节约医疗费用。术中及术后患者有可能出现异常情况需要多科会诊及治疗。住院医师通过在麻醉科的培训能更好的了解麻醉的基本过程及麻醉科的工作方式,在今后的工作中遇见需多科协作的情况就可以更好、更全面地给出诊断及治疗意见。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临床医学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高层次的医学人才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临床专业人员奠定良好基础的关键所在[6]。所以我们应该制定明确的培训目标,通过知识讲解,临床带教、临床实践、定期考核来强化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的麻醉相关技能。希望通过规范化培训,使住院医师在各方面得到大幅提升,从而培养出一支具有良好医疗道德、扎实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的住院医师,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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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医疗急救常识培训范文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众生命健康权益,规范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抢救急、危、重患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是指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按照调度机构的调度,在将急、危、重患者送达院内医疗急救机构救治前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和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以及与院内医疗急救机构的交接活动。

本条例所称调度机构,是指受理院前医疗急救呼叫、调派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提供服务的机构。

本条例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是指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条件,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医疗机构。

本条例所称院内医疗急救机构,是指具有急诊抢救能力,接收、救治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转运患者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是基本公共服务和城市安全运行保障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的领导,对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实施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监督管理。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研究建立符合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特点的管理体制,明确划分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并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区人民政府按照全市统一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规划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持续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事业发展投入,保障本行政区域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需要相适应。

第六条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活动。

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人力社保、民政、公安、交通、教育、通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相关工作。

第七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执业范围、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持续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应当配合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做好转运急、危、重患者的交接工作。

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配合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自觉维护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秩序。

第九条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医疗急救公益性宣传,普及医疗急救知识,提高社会医疗急救意识。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作为地方课程专题教育内容,在专业组织的指导下,开展适合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的针对性培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公益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支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事业。

第十一条 鼓励医学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急救和急诊医学相关研究,提高医疗急救和急诊医学科学技术水平;鼓励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使用先进医疗科学技术。

本市倡导中医药诊疗技术和方法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中的推广和应用。

第二章 服务机构

第十二条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市规划、国土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城乡布局、区域人口数量、服务半径、交通状况和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分布情况、接诊能力等因素,编制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规划,统筹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其急救工作站的布局,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设置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其急救工作站,应当符合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规划。

现有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其急救工作站设置不符合规划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规划组织调整。

第十四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其急救工作站的建设应当符合统一的标准。具体标准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五条 院内医疗急救机构的名录、地址、急诊抢救能力等信息,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定期统计、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在有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公共安全应急需要的情况下,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及其人员和急救车辆,应当接受政府或者有关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第十七条 调度机构应当与110、119、122等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和其他公共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 服务规范

第十八条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制定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规范和质量控制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对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执行服务规范和质量控制标准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按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规范和质量控制标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急救业务培训。

第十九条 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专用呼叫号码为120。

999为市红十字会履行救护、救助、救灾职责的呼叫号码。市红十字会可以协助政府提供部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市红十字会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应当按照全市统一的规划设置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其急救工作站,遵守统一的服务规范,并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拨打、占用急救呼叫号码和线路。

第二十条 调度机构应当根据人口规模、急救呼叫业务量,设置相应数量的专线电话线路,保证急救呼叫电话畅通,并配置专门的调度人员24小时接听急救呼叫电话。

调度人员应当掌握医疗急救知识、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基本情况和院内医疗急救机构接诊能力,及时接听急救呼叫电话,询问并记录患者信息,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进行分类登记处理。对急、危、重患者,按照就近原则迅速派出院前救护车;对非急、危、重患者,告知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急、危、重患者的具体标准,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

患者及其家属或者现场相关人员应当配合调度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患者病情、位置、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急救人员应当及时接听派车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出车;及时与患者及其家属取得联系,询问病情、指导自救;按照医疗急救操作规范对患者实施救治,并将患者及时转运至院内医疗急救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收取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费用,不得因收费问题延误救治。

第二十二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根据患者情况,遵循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及其家属意愿的原则,将患者及时转运至具有相应急诊抢救能力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

患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由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决定送往相应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进行救治:

(一)病情危急、有生命危险的;

(二)疑似突发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急救人员不得为谋取本单位利益或者个人利益,违反患者转运原则。

患者转运的具体办法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患者被送达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前,调度机构和急救人员应当与院内医疗急救机构进行沟通,将患者有关情况提前告知拟转运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应当做好接诊准备。

患者被送达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后,急救人员应当与接诊医生、护士交接患者病情、初步诊疗及用药情况等信息,并按照规定填写、保存病情交接单。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协调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建立有效衔接机制。具体办法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应当设置专线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保证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调度机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时沟通院前医疗急救相关信息。

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应当坚持首诊负责制,不得拒绝接收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转运的急、危、重患者。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院治疗的,应当由首诊医生判断转运安全性,并联系接收医院,在保证患者安全的前提下转运至其他院内医疗急救机构。

第二十五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不得擅自停业、中断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因故停业、中断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应当至少于停业、中断服务前两个月向原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该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不受影响。

第二十六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应当做好医疗急救信息的登记、保存、汇总、统计、分析等工作,并按照规定报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具体办法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平台,实现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共享互通。

第二十七条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区域人口状况、交通状况和院前、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分布情况,合理确定院前救护车配备数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建立院前救护车定期查验和报废制度,保持车况和车载医疗设备、物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确保车辆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第二十八条 院前救护车应当统一喷涂院前医疗急救标识和呼叫号码,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标志灯具和警报器,不得用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以外的其他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擅自配置、使用院前救护车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不得设置、使用标志灯具、警报器。

院前救护车应当安装计价器,并在明显位置粘贴价格公示,标明收费项目名称、标准及价格举报电话。

第二十九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为有需要的急、危、重患者提供搬抬服务,患者家属和现场相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条 每辆院前救护车应当配齐包括驾驶员、医师、护士、担架员等急救人员,具备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搬抬服务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 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的医师应当依法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临床类别急救医学专业;

(二)临床类别非急救医学专业的医师,应当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急救医学专业系统培训或者专业进修,并经考核合格。

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其执业范围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

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的护士,应当依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驾驶员、担架员应当经过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组织的急救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三十二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可以聘用医疗救护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辅助性医疗救护工作。

医疗救护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聘用医疗救护员,应当审核其职业资格,并进行岗前培训、考核;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聘用。

本市医疗救护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聘用、培训、考核的有关规定,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市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本市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产生的医疗服务费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第三十四条 患者及其家属应当按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收费标准支付费用。

患者及其家属因自身原因拒绝接受调度机构已派出的院前救护车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应当支付已经发生的院前救护车使用费。

第四章 服务保障

第三十五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及其急救人员依法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其正常工作。

第三十六条 院前救护车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受法律保护,并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二)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消防车通道、应急车道;

(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

(四)在禁停区域或者路段临时停车;

(五)免交收费停车场停车费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

市卫生计生、交通、公安交通管理行政部门应当建立院前救护车信息共享机制,为院前救护车管理和通行提供保障。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中遇有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院前救护车,应当采取停车、减速等方式主动避让;因避让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免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八条 患者确无能力支付医疗急救费用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实施救治后,可以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等申请经费补助。

第三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向院前医疗急救事业进行公益捐赠的,依法享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第四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员队伍建设。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人力社保等行政部门,制定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引进、培养和职业发展规划,建立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特点相适应的医护人员岗位轮转机制和薪酬待遇、职务晋升等激励、保障机制。

第五章 社会急救能力建设

第四十一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急救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社会急救技能培训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普及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医疗急救规范和社会急救能力建设要求,编制统一的社会医疗急救培训大纲和教学、考核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单位和个人开展社会医疗急救培训活动,应当执行统一的培训大纲和教学、考核标准。

第四十三条 红十字会应当依法履行医疗急救知识普及、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等职责。

鼓励医学行业协会、医学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具备专业能力的组织开展社会医疗急救培训活动。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学者、具备专业能力的组织等对单位和个人开展的社会医疗急救培训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第四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发现他人有医疗急救需要的,可以拨打急救呼叫电话,并提供必要帮助。

鼓励具备医疗急救专业技能的个人在急救人员到达前,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

鼓励个人学习医疗急救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第四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志愿者组织可以招募、组织志愿者开展医疗急救公益性宣传、普及医疗急救知识等医疗急救志愿服务活动。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志愿者组织参与医疗急救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组织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医疗急救志愿服务所需的安全、卫生、医疗等条件和保障,开展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四十六条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利用互联网技术宣传普及急救知识、统筹利用社会急救资源,提高社会急救能力。

第四十七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等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掌握必要的基本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设置应急救援队伍的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医疗急救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医疗急救保障等相关内容纳入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等相关内容,提高工作人员在预防、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医疗急救能力。

鼓励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和特点,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必要的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四十八条 影剧院、体育场馆、机场、火车站、学校、景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安全保障需要配置医疗急救设备设施和药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提高医疗急救保障能力。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社会医疗急救需要,分级分类制定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药品配置指导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九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将医疗急救服务保障内容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参加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急救服务保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单位和个人发现院前医疗急救机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调度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可以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及时作出处理;需要公安、交通、发展改革、人力社保等行政部门配合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配合。

第五十一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拒不配合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的,由市或者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二条 调度机构及其调度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提供服务不符合规定的,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三条 急救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提供服务不符合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对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四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不按照规定转运患者的,由市或者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五条 院内医疗急救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不按照规定与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交接急、危、重患者信息或者拒不接收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转运的急、危、重患者的,由市或者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停业、中断服务前未按照规定报告的,由市或者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院前救护车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以外其他活动的,由市或者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擅自配置、使用院前救护车或者使用假院前救护车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由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收缴,并处罚款。

第五十八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不按照规定配备急救人员的,由市或者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扰乱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恶意拨打、占用急救呼叫号码和线路的;

(二)阻碍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院前救护车通行的;

(三)侮辱、殴打急救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阻碍急救人员实施救治的;

(四)其他扰乱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秩序的行为。

第六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中存在不履行、违法履行、不当履行职责行为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问责和行政处分。

第六十一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中对患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9篇:医疗急救常识培训范文

【关键词】 院前急救 防范 医疗事故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维权及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院前急救面临严峻的考验,由于院前急救在众目暌暌下进行,医护人员在救护过程中稍有不慎,容易引起医疗纠纷,如何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是每个医护人员必须考虑的问题。

1 医疗纠纷常见的原因

1.1患方因素 患者及家属缺乏医疗知识,对治疗风险的认识不足,对医疗意外,并发症,病情的自然转归缺乏应有的认识,特别是发病急,病情进展快,预后差的疾病,抢救治疗结果与患者家属期望相差悬殊,心理落差大,难于承受,往往容易产生纠纷,这一点在院前急救中显得尤为重要。

1.2医方因素

1.2.1出诊不及时 接听120电话时,未详细询问地址,联系方式,导致出诊时,司机因方位不明走错路,而无法有效联系患者,使救护车空跑和延时到达,急救人员抢救意识不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出诊或是出诊时未详细询问患者病情,对伤员评估不足,未能更好地针对患者的实际情况携带药品及仪器,导致到达现场急救时,由于药品及仪器不符现场使用,而对伤员延时救治。

1.2.2护理人员技术操作不熟练或动作缓慢 心肺复苏技术差,气管插管不成功,如:静脉穿刺不成功,遇外伤病人不会简单的包扎止血,对骨折病人固定不妥,导致再度损伤,脊柱损伤病人搬运不当导致病情加重,对颅脑损伤病人病情评估不清等,都将直接影响院前抢救时机和质量。

1.2.3护理文书不规范,不重视院前抢救护理记录,记录不及时,不详细。

2 防范措施

2.1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加强院前急救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科室要经常组织职工反复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制度,职责、技术操作常规等,提高医护人员的综合素质。

2.2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理论技能培训 我科属于综合性外科,肩负着神经外科和骨外科病人的抢救及治疗工作,同时肩负着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工作,救死扶伤,防病救灾是我们的职责和义务。作为急救人员,首先要有敬业精神,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护士应具备相应的综合医学理论知识和现场救治的基本技能。定期对护士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现场急救能力及服务质量。

2.3强化服务意识,体现人性化服务 规范出诊人员的仪表和言行举止,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取得患者及家属的信任感,我科工作人员除每天应对大量的住院病人外,还肩负出诊任务,有的时候一天要出几趟,甚至有时一整天都在车上,饮食、休息无规律、身心疲劳,有时还受患者家属的情绪干扰。此时此刻还需理解患者家属心理上的焦急和救治疾病的迫切心情,避免因言语不当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2.4强化风险意识,履行告知义务 对病情危重,不宜转运者,告知家属,征得同意签字后方可接诊,转运过程中做好病情的观察及护理记录的书写。医疗行为本身是一种特殊性质的行为,具有紧急抢救性、高技术性、结果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而院前急救面对的是病情复杂多变,危重、年龄不一、文化层次及社会背景不同的各种疾患人群,其病情变化中交织着多种因素,稍有疏忽,可能铸成大错[1]。院前急救人员应认识到工作的高风险性,对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要有预见性,完善急救流程。定期对科室医护人员培训《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知识,增强风险意识。

2.5规范护理文书,重视院前急救护理文书的书写 在完成急救任务的基础上,准确、及时地书写院前护理记录,记录到达现场时间、上车时间、到医院时间、抢救措施实施时间、内容,包括生命体征、病情变化及执行医嘱的时间,使记录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2]。

2.6加强救护车管理 救护车应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物品、仪器、药品准备齐全充分完好,每班认真交接,定人、定期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急救。

2.7加强组织协调,注意各专业协作 遇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及纠纷苗头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预防势态扩大。

总之,院前急救紧急,病情复杂严重,环境条件差,围观人员多,对医务人员要求高,患者及家属情绪波动大,容易引起医疗纠纷。在急救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积极争取救治时间,注意言行举止,提高急救技术,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及留下各种证据是预防医疗纠纷最有力的措施。

参 考 文 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