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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区别精选(九篇)

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区别

第1篇: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传统特色文化;苏北城市住宅小区;审美思想;设计思想城市住宅建筑是一个城市的核心,是所有建筑的本源,它体现了一个城市人文历史、民俗风情,以及人们的审美水平。随着江苏苏北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住宅小区数量也急速上升。各个城市的住宅小区的风格却越来越单一化,相互之间没有很大的差别。无论置身于其中哪个城市,都无法感受到明显的区别和特点。苏北各个城市都有着较为丰富的传统文化,这些各具特色的传统文化却没有在当地的城市住宅小区中得到很好的体现。因此,江苏苏北传统特色文化在城市住宅小区整体风格中的发展尤为重要。

1江苏苏北传统特色文化在城市住宅小区整体风格中发展的重要性

(1)有利于改变各个城市住宅小区风格过于单一化的现状。改革开放时期,全国各个城市住宅小区的整体风格出现了一种“方盒子”的形态,苏北城市亦是如此。这种城市住宅小区的整体设计风格趋于单一,实用但缺乏审美性。随着苏北城市居民对住宅小区的整体风格的审美需求的提升,“方盒子”式的小区建筑越来越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因而各式风格的城市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建筑风格虽成多元化发展,但关于传统特色的研究和实践还是很缺乏,其他各个风格的运用也多是生搬硬套。苏北各市的历史文化背景都比较深厚,民俗特点、人文风情也异彩纷呈,但各个城市的住宅小区的风格却较为单一,相互之间没有很大的差别。无论置身于其中哪个城市,都无法感受到明显的区别和特点。

(2)有利于当地传统特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中国长达几千年的封建帝制,其专制性使中国传统民居的整体风格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形成、发展。因此,更独具特色与魅力。很多人误以为具有本土特色、传统特色的建筑风格就是建造一些仿古建筑。甚至认为注重传统特色是倒退,其实不然,任何实物的发展都需要学习已有的历史文化,吸取经验和教训,不断优化。中国作为东方文化的重心,对周边国家建筑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日本现代民居的整体风格设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日本在接受学习外来文化的同时,不断融入本民族的思考,形成的具有鲜明个性的建筑风格,其建筑风格被称为“日式”或者“和风”。日本在现代建筑中传统特色体现与发展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3)有利于传统特色审美思想的表达。苏北有一些城市建造了大量的仿古建筑来发展旅游业,这些仿古建筑同当地一些现代主义的建筑不协调,在城市中形成了一种孤岛的模式。中国古代的民居多为合院式,建筑结构多为木质结构显然不适用与现代的城市住宅小区。我们不可能在住宅小区房屋内部使用木质结构,也不可能还原古建筑中瓦当、窗棂上雕刻的精美绝伦的纹样。不管是建筑的材料、色彩还是纹样,都只是起指导作用的思维模式和哲学理论物质化的媒介。中国古代的许多建筑作品更多的是追求一种“天人合一”“和谐共生”的审美思想,通过建筑来抒发胸中意气。并且注重空间层次的人伦秩序、与自然交流的建筑工艺传统。“艺术的妙处在于似与不似之间,不似则欺世,太似则媚俗”(齐白石)。苏北城市住宅小区的整体设计,既不能完全照搬古代的民居风格,但也不能完全脱离,要在似与不似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这个平衡点就是支持这种建筑风格的内部思想。具有江苏苏北传统特色文化在城市住宅小区整体风格中的体现,主要表现在外部形态构成 、整体环境氛围、审美思想等多个方面。

2江苏苏北传统特色文化在城市住宅小区整体风格中的多种体现

第2篇: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保护方法

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中,传统村落曾经是最边缘化的一部分。文物管理机构关注村落中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个别建筑物、构筑物或石刻等物,文化管理机构关心村落中“非物质”的文化事项,住建等部门从是否具有历史文化的声誉而给个别村落授予“历史文化名村”的荣誉,旅游部门关心哪些村落能带来旅游收益而忽视保护。传统村落在这样一种尴尬的处境中,迅速在现代化、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中减少甚至成片消失,中国传统文化最后的聚集地――传统村落正在步历史城镇的后尘面临瓦解的危险。笔者在《中国乡村文化景观保护与利用刍议之一》一文中曾经指出,中国传统村落普遍面临着社区组织能力丧失、乡村政权管控能力降低、城乡间贫富差距增大、农村的土地权属僵化、乡村文化面貌趋于雷同等问题,这些问题,不少学者都已不同程度地意识到了,并针对其中一些问题提出了保护传统村落、继承传统文化的一些思路,有的学者甚至已经开始了诸如编制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规划、维护传统村落风貌并改善人居品质的实践。然而,目前我们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实践,失败的教训远多于成功的经验。总结这些经验教训,寻求保护与利用的理论方法,是我们从事传统村落保护的学者应当关注的问题。

一、传统村落保护的参与学科

目前在我国,积极投入到乡村保护实践的,除了民俗学、民族学、社会学研究者外,还有文物保护、博物馆学、建筑和规划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者。这些来自不同学科的学者,对乡村保护的原则理念、策略方法和具体措施都有所不同。

1.文物保护领域如何认识和保护传统村落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是将乡村的聚落和民居当作一一种不可移动文物来看待,将村落内的可移动文物归人民俗文物。我国文物管理系统中,对于不可移动文物,基本上实行按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保护的方式,文物保护单位有部级别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各级地方行政区域的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国家文物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就是针对270个被列为“国保”和“省保”的传统村落。目前已经公布的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落在名单中的数量在逐批增加,说明传统村落的保护受到文物管理机构越来越多的关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几乎所有传统村落都不是以“某某村”这样的名称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而大多是“某某村古建筑”,或者“某某民居(某某大院)”。这部分传统村落往往是以村落中部分古建筑面目出现,文物保护面对的不是村落整体,而是村落中的部分古建筑或代表性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强调完整性,而文物管理机构关注的,却只是村落内具有年代价值和经典价值的个别建筑物和构筑物,从而有意无意地忽视了遗产保护的重要价值要素――完整性。

传统村落往往具有较长的演进历史,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至大、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变化,并且这种变化还在继续进行之中。然而,传统村落一旦作为“古建筑”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的“四有”原则,就需要竖立保护标识,划定保护范围,指派专人管理,还要有记录档案,恨不得在文物周围都安装上围栏,以免游客接近这些古建筑。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高级别文物,还要编制保护规划。保护规划实质上主要是一种控制规划,制约保护区划内人们的行为,防范自然和人类活动对文物本体和环境的影响,强调在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不能和应该做的事项。文物保护从业人员,通常是用一种静止观来看待文物保护,关注的是文物在我们开始认知后的存在状况,希望这种存在状况就是最终的状况,今后不要再发生任何变化,以便能够长久保存“文物的现状”;而不考虑或很少考虑文物使用功能的延续情况,尤其是不考虑居住在这些传统村落中人们的生活状况,这就与“活态”的文化遗产――传统村落不断变化的状态发生了冲突。具体到传统村落的保护来说,过去的文物部门与住建部门一样,强调的是“古村落”现状物质状态的保持,相对忽视非物质传统的延续,许多经过强力保护干预的城镇和村落失去了它原有的生命力,成了仅存躯壳的“遗存”,有意无意地丢掉或降低了这类文化遗产最重要的价值要素――真实性和延续性。

2.博物馆领域在保护传统村落方面的介入情况

博物馆专家向来是文化复兴和社区再造的积极参与者,尤其是新博物馆学领域的生态博物馆和社区博物馆研究者,他们对包括传统村落在内的文化遗产保护和展示始终具有很高的积极性。1990年代中期,中国与挪威合作,通过对贵州多个村寨的考察,在贵州省六枝县的梭戛村、花溪区的镇山村、黎平县的堂安村和隆里古镇建设了首批生态博物馆,以图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多元文化。从那以后,中国先后在贵州、广西、云南等多个省区的一些不同民族的村寨中,兴建了生态博物馆,一批博物馆专家进入传统村落开展遗产保护和展示工作,生态博物馆成为保护传统村落的重要工具和方式。

博物馆专家之所以首先选择传统村落作为生态博物馆建设的对象,是因为传统村落能够很好地满足生态博物馆的结构、功能和目的。从结构上来说,生态博物馆的场馆是一个有人居住、生产和生活的特殊社区,不局限在一个馆含内,而是将整个遗产地及其自然环境和文化事项作为“藏品”和“展品”;从功能上来说,生态博物馆除了具有传统博物馆的保存、展示和研究功能外,还具有强烈的促进社区和所在地区的社会发展功能;从目的上看,生态博物馆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展示“活态”的文化遗产,包括遗产存在的“文化生态”和“自然生态”系统,为保存和向世人展示文化的多样性,以此促进遗产所在社区的发展,并为整个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一批中外博物馆专家走进中国西南的偏远山村,通过开展社区动员,兴建资料信息中心,试图唤起村民保护自己村落和传承文化的自觉。

不过,生态博物馆在中国的发展并不顺利,几乎所有被作为生态博物馆建设的传统村落,生态博物馆都处在“半死不活”或“奄奄一息”的状态,博物馆学家在保护传统村落和传承传统文化方面似乎也不具备多少优势,不少生态博物馆运转不灵而难以为继,来自西方的生态博物馆在中国有点“水土不服”。基于对中国生态博物馆存在的问题,国家文物局在2011年重启了生态博物馆建设工作,试图通过重新建设和更新换代,使生态博物馆“中国化”。有些博物馆专家认为,生态博物馆的概念和做法来自欧美发达国家,将这些来自发达国家的东西运用到中国西南欠发达地区,二者之间存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较大落差,因此重启中国的生态博物馆建设,应当选择经济比较发达的中国东部地区的乡村和城镇。正是由于这种认识的影响,国家文物局2011年重启生态博物馆建设的试点地区时,除了继续在西南地区选取了三个民族村寨外,还在东南地区选取了城镇街区和经济发达的县域各一个(福建省福州市的三坊七巷、浙江省安吉县)。笔者以为,生态博物馆作为一种保护遗产、传承文化的工具,无论国内外,无论是否发达地区,它都是普遍适用的。中国西南地区以传统村落为对象建设的生态博物馆之所以未能有效运行,区位和经济的原因都是次要的,其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表层的原因是,博物馆专家对这种新的概念理解尚不够深入,过分强调了生态博物馆的展示功能而忽略了其文化传承功能,作为文化传承主体的社区居民对生态博物馆建设缺乏参与或参与不够;另一个深层的原因,就是前文所说传统村落社区自组织能力的丧失,以及生态博物馆专家作为他组织一方掌控的资源严重不足,难以调动社会各方面在组织上、资金上、物质上和道义上对建设生态博物馆的这些传统村落予以支持。

不过,尽管生态博物馆目前在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方面所起的作用还不够明显,但这不是生态博物馆方法本身的问题,而是我们对生态博物馆这种方法认识有偏差。如果我们的博物馆专家能够对生态博物馆的本质有更深刻的认识,如果对生态博物馆的建设基础和条件有更恰当的选择,能够找到先前乡村型生态博物馆建设的本质问题所在,并且我们的博物馆专家和相关支持机构能够有更多的资源带到乡村,博物馆专家在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方面还是大有可为的。

5.建筑和规划领域如何保护传统村落

建筑学和规划领域的学者,尤其是建筑历史和乡土建筑研究者,长期以来都非常关注传统村落。早在抗日战争时期,一些来到大后方的建筑学者就开始关注传统民居,刘致平、刘敦桢等调查西南古建筑时皆专门调查了西南民居,并先后以这些资料为基础撰写了《四川住宅建筑》、《中国住宅概况》等论著,开我国民居研究之先河。这些民居建筑既有位于城镇的,也有位于乡村的,其中乡村典型民居的调查与记录,是传统村落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新中国成立后,清华大学等多所高校组织师生对民居建筑进行了多次调查,积累了大量的资料。在此基础上,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组织高校和各省区建筑研究机构的相关研究者,以省级行政区为单位,选取典型的民居建筑类型和民居建筑实例,编写了民居系列丛书,先后有《浙江民居》等民居专著出版问世。以后,陆元鼎、孙大章先生分别撰写了《中国民居建筑》、 《中国民居研究》两书,对中国传统民居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分析。陆元鼎先生还沿袭了当初按省级行政区编写传统民居资料集的方式,组织编写了《中国民居建筑丛书》,迄今已经出版了19分册。一些高校建筑或规划专业的研究者也长期致力于传统民居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研究,陆续推出了一批成果,其中最重要的是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陈志华教授及其团队的乡土建筑研究成果。不过,建筑界整理研究传统民居,最初主要是为今天的建筑设计提供借鉴,将这些民居记录并保存下来是次要的目标。并且,从全国各地的城镇和村落中选取优秀的代表性传统民居相对容易,按建筑文化区系统地对代表性传统村落开展记录、整理和研究却相对困难,迄今为止,只有少许乡土建筑专家组织过典型村落调查,并编写了传统村落丛书。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优秀的传统民居和乡土建筑日渐减少,不少有社会责任心的建筑和规划学者投身于传统村落的保护之中,成为传统村落保护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联合颁布了《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下简称《指标体系》)。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住建和文物部门根据这个认定标准,先后推荐了一些传统村落上报,经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并公示,以住建部为首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先后公布了三批共2555处典型传统村落,列入了《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在此基础上,住建部等部局于2014年将其中327个村落列入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过去从来不被重视的传统村落,受到了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有了专项资金的支持开展保护工作,这当然是令人欣喜宽慰的。不过,由于在民居与聚落、村落和城镇、文物与遗产之间都存在着一些模糊的认识, 《指标体系》过分强调了建筑,而忽略了居住在这些建筑中的文化传承的主体村民、村民的活动及组织、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和产业(农业)。由于这个缘故,根据这个《指标体系》选择出来的村落,还存在着一些瑕疵。以列入第一批财政资助的“传统村落”为例,江西休宁县万安镇万安老街、四川古蔺县二郎镇红军街社区、云南剑川县金华镇剑川古城等,就显然不属于传统村落,而是历史城镇和街区。这些历史城镇和街区,在历史文化名城大多名存实亡的今天,当然是重要的文化遗产,亟需加以保护;但这些历史城镇和街区的性质不同于传统村落,保护方法和机制也有所不同。《指标体系》给出的传统村落定性和定量指标,没有能够充分体现传统村落的性质和特点,各地评选传统村落自然会有偏差,以至于将某些城镇、街区和商人宅院当作传统村落。

建筑学者对传统村落的保护重在村落建筑的测绘记录、修缮维护、风貌整治、内部改造等要素;规划学者则重在村落本身的格局保持、环境整治、发展、新区营建等方面。总的说来,这两个学科的研究者更多在物质文化形态的乡土建筑或狭义的聚落方面,对传统村落所赖以存在的田地和山林关注不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类事项的记录、保护和传承更有所忽略。《指标体系》开始注意弥补这方面的缺失,将“村落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评价一个传统村落价值的三个方面之一,这是很可喜的进步。罗德胤先生这样评价:《指标体系》“看一个村落能不能人选传统村落,要从聚落、建筑和非遗这三个因素来考量……应该说,尽管还不是百分之百完美,但抓住聚落、建筑和非遗这三个因素,确实是抓到了传统村落的特点。尤其是非遗成为三要素之一,可以说是非物质遗产专家们的一次胜利。之前从事民居建筑研究的学者们,是普遍没有把非物质遗产放到这么重要的位置的。这个评价是中肯的,尽管《指标体系》对传统村落的基本要素强调不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性和定量评估也还存在一些不足。

4.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者在保护传统村落方面的作用

传统村落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文化部及“非遗”研究者正在大力推导的工作。自2006年以来我国已公布三批部级非遗名录,包括民族与民间的节日、民俗、戏曲、音乐、舞蹈、美术、曲艺、杂技、口头文学等,凡1219项,被列入了国家重点保护的历史文化遗产的名单中,其中26项被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非遗”保护和传承的研究者往往来自民俗学、民族学、民间文学、民间艺术和民间乐舞等领域。而保存较好的“非遗”事项多在传统村落中,“非遗”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又是保护这些文化遗产赖以存在“文化空间”,也就是传统村落的社区及其特定场所。因此,“非遗”研究者无疑是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力量。

较早开始关注传统村落保护的包括民俗学家乌丙安先生等著名学者,都重视“非遗”主要聚集地传统村落和历史城镇的保护,认为只有这些村落和城镇的传统和文化延续下来,文化空间保护下来,这些“非遗”才能最终传承下来。著名文学家和艺术家冯骥才先生,也一直大力倡导对“非遗”聚集地传统村落的保护,他于2013年在天津大学筹建了“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并这样阐述传统村落与“非遗”的关系:“这些文化遗产大部分活态地保存在各地的村落里。正如联合国教科文对非遗评定的标准是:它必需‘扎根于有关社区的传统和文化史中’。如果村落没了,非遗――这笔刚刚整理出来的国家文化财富便要立即重返绝境,而且这次是灭绝性的,‘连根拔’的”。“非遗”是由与之相关的个人和社群来传承的,这些人和社群主要居住在传统村落里,保护好这些传统村落并使之健康发展,我们的“非遗”才能有效地保护和延续下去。但由于我国乡村的土地、聚落、文物、“非遗”分别属于不同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原本浑然一体的传统村落,其“非遗”保护与传承很容易分离成为一个独立的文化门类,与其物质载体即传统村落若即若离。

二、保护传统村落的理论方法

文化遗产保护本来就是一个交叉学科,涉及的学科类型十分广泛。在文化遗产的各个类型中,传统村落所属的遗产类型――文化景观又兼具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要素,是最复杂的文化遗产,牵涉的学科领域就最为多样。尽管不同学科的主要研究对象和目的有所不同,但他们的理论和方法都可以作为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借鉴。

可以运用于传统村落保护的理论和方法很多,笔者所关注的,主要有一般系统论及系统规划理论、自组织与他组织理论、文化构成及文化谱系理论、岛屿生物地理学理论、以及生态博物馆方法。下面,将笔者所知的这些理论方法在传统村落保护中的运用前景作一简要的介绍,供参与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行动的同仁们参考。

1.一般系统论及系统规划理论

无论是开展历史城镇保护还是传统村落保护,首先需要对需要保护的对象进行尽可能详细和全面的调查,在此基础上针对遗产现状和存在问题,编制保护与发展规划,然后逐步落实规划的保护规定和措施。城镇和村落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按照一般系统论的定义,系统是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系统中各个要素不是孤立地存在,每个要素在系统中一定的位置上都起着特定的作用,这些相互关联的要素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个整体又与它所依赖的环境息息相关。系统论认为,整体性、关联性、等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时序性等是所有系统的共同的基本特征,但每一个系统都具有某种一致性或同一性,从而将它与其他系统区分开来。系统论的基本思想是把所研究的对象当作一个系统,分析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研究系统、要素、环境三者的相互关系和变动的规律性。系统规划理论则认为,城镇(或区域)是一个不同区域位置的功能活动相互联系和作用的、不断变化的复杂系统,一个局部发生的变化还会引起其他局部的相应变化。因此,规划者应当从经济和社会方面来研究城镇,而不是只从物质空间和美学方面来观察城镇;应当首先了解城镇是如何运行的,并对任何新开发项目可能产生的联动效果进行评价;应当持续不断地监控、分析和干预城镇的变化,而不是试图规划一个城镇或区域的永久蓝图。

如同城镇一样,乡村也是一个由不同位置和功能、相互关联的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组成的不断变化的系统,其要素、功能、结构和环境与城镇不同,从而将乡村与城镇区别开来。每个地区或民族的乡村都可以视为一个大系统,这个系统有着某种一致性,可以将其与其他地区或民族乡村区分开来。各民族或区域乡村中的村落和村落群落,则是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个系统,保护传统村落就是要保护其整个系统的完整性,不能仅仅保护其中的某些要素。由于任何改变村落结构和个别要素的外来干预都可能导致相关要素的改变和结构的改变,从而引起联动变化,这种变化如果是有利于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当然可以说是干预正确;但如果这种变化不利于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与其采取干预措施还不如不干预。因此,对任何改变村落自然变化的个别要素的变更,都要十分慎重。又因为村落如同城镇一样,是个不断变化的系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的编制,都应当是符合动态平衡性的原则,任何试图终止传统村落发展变化的预设都是不可取的。

2.自组织理论

“组织”是系统科学的基本概念之一。组织分为“自组织”和“他组织”这一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的矛盾。所谓自组织是指组织力来自系统内部,无需外界干预而能够自行创生和演化,并能够自主地从无序走向有序的系统;他组织是指组织力来自系统外部,不能自行创生和演化,不能够自主地从无序走向有序,而只能依靠外界特定的干预来推动组织,被动地从无序走向有序。1960年代以后,“自组织理论”逐渐开始成为研究诸如生命系统、社会系统这样的复杂自组织系统形成和发展机制问题的专门理论,即这些系统是如何在内在机制和外在条件的驱动下,自动地由无序走向有序,从简单走向复杂、由低级有序走向高级。单纯的自组织存在着不能全面利用信息、有效性低且可能导致系统失衡等缺陷,因而需要在自组织过程中适当地施加他组织的作用。中国古代城市的绝大多数是体现中央王权或皇权政治意志的建置城市,城市营建和管理是以他组织为主而自组织为辅;我国的传统村落则恰好相反,它们的形成和发展在很长一段时期都是以自组织为主而他组织为辅,只是在近代以后他组织成分在逐渐加重。因此,自组织理论无疑是我国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理论。

我国学术界早已注意到自组织理论在城市、区域、乡村发展和建设中的作用,已经有了一批研究成果。在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方面,一些思想活跃的学人根据自组织理论,对传统村落的民居建设、聚落更新、社区营造等方面进行了探索。有的研究者认为,应结合自组织理论的核心思想、阐述传统村落形态的自组织特征、演变过程和演变序参量、辨析自组织演变和城乡规划的关系、提出传统村落形态更新的基本原则。有的研究者提出,传统乡村是一个相对完备的自组织系统,在没有外界特定干扰的情况下,可以依靠系统内部力量进行自我调节、完善和发展。但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乡村系统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使得原先的系统内部失衡,乡村社区的自组织能力下降,朝着无组织的方向发展。因此,需要通过特定外部参量的输入进行调节,通过社区营建,促使乡村社区系统回到自组织发展状态,恢复系统平衡状态。尽管目前自组织理论在传统村落方面的运用还有许多欠缺,但这些研究无疑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思路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3.文化结构理论

考古学的文化是一定时间、一定空间、一群具有明显特征的人类物质文化的遗存。由于人类社群都不是孤立存在的,社群与社群之间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他们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社会制度等方面都不可能全都属于独自发明和创造,都有许多从其他社群引入的东西,其物质文化遗存的构成也自然包含了不同文化的因素。考古学家可以通过对一个自然地理区域或一个经济文化区域文化遗存的排序、分期、断代,首先建立起每个区域的文化发展序列,当多个这样区域的文化序列建立起来后,就构成了一定范围的文化谱系。有了这个文化谱系,我们就能够类比分析,判断出哪些文化因素属于该文化体,哪些因素是来自其他文化体,从而为重新建立该文化体的社会结构创造条件。

同样,还没有被全球化大潮湮没的现代乡村,其文化构成也是复杂多样的,正是这种文化构成的差异性,造就了多彩多姿的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不同民族的村落,其文化都不是单纯的,只是主体文化因素不同于其他民族,才形成了不同的民族村落的不同文化景观。即使同一个民族的村落,其中心地区与边缘地区的文化结构也不是相同的,要研究同一民族不同地区文化结构的差异性,避免将每个民族丰富多彩的村落文化景观简单化和一体化。已经有学者注意到,中国的传统聚落景观因受地理环境的复杂性和民族文化的多样性等因素的影响,表现出异常丰富的区域景观特点,因而提出在遵循传统地理区划理论的基础上,还要借助考古学的“地区类型学”理论、文化人类学的“特征文化区”理论以及文化生态学的“文化区系”理论等,来对中国传统聚落景观进行类型整理和区系划分。并在区系划分的基础上,引进生物学的“基因图谱”概念,建立反映各个聚落景观区系演化过程和相互关联性的“景观基因图谱”的建议。这些意见,应当引起我们从事传统村落保护研究学者的重视。

4.岛屿生物地理学理论

岛屿生物地理学是研究岛屿上生物群落发生、分布、演进和更替规律的生物地理学的分支学科。它的理论主要有“物种平衡理论”和“物种数量理论”。它的主要内容是:岛屿具有明确的边界,随着其面积大小、海拔高程和与大陆距离远近的不同,岛屿上的动植物群落也不同;岛屿的动植物的种类、结构和组成比大陆简单,岛屿只能维持一定数量的物种,这个数量是迁入物种与消失物种之间动态平衡的结果;岛屿物种的数量与其面积大小、距离大陆的远近以及洋流、季风等其他因素都有关系,一般说来岛屿越大且距离大陆越近,其物种也就越丰富;岛屿面积等因素的变化在到达某个临界点后也会导致物种的变化。

岛屿生物地理学理论所说的“岛屿”,可以是真正海洋中的岛屿,也可以是一个周围有自然屏障隔离的相对孤立的地理区域。在自然屏障的作用下,“岛屿”内的自然生态或文化生态,可能与“岛屿”外的自然生态或文化生态截然不同。这种“岛屿”内外的显著差别,因为“岛屿”周边自然屏障的存在而长期保持,如果这种区隔被打破,“岛屿”上原有的生态平衡也就会被打破。岛屿生物地理学理论对于我们开展传统村落,尤其是传统村落成片集中区域的保护,无疑有着借鉴的价值。祁黄雄先生在论述保护性用地规划时指出:“岛屿生物生理学对历史文化区的保护及其规划,仍然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在全球化的浪潮冲击下,经济一体化带来文明的冲击。在一些少数民族聚集地,已经成为文化上的‘孤岛’。这类保护性用地,需要在文化特色上突出民族聚集地,建立相应的保护地,建立受保护的文化‘栖息地’。”在我国西南地区,少数民族村寨群落和区域往往周围有连绵的高山和湍急的河流等自然屏障,本身容易被作为一个“孤岛”与周围相区隔,因而其传统文化保护较好;在中国的东南地区,经济和交通向来发达,但江河湖泊既是文化联系的纽带,却也在某种程度上分隔出了若干相对独立的“岛屿”、“半岛”和“海湾”;运用岛屿生物地理学的理论来指导这些地区传统村落的保护,应当也有帮助。

5.生态博物馆方法

生态博物馆是新博物馆的一个特殊类型,它是在原来的地理、社会和文化条件中保存、展示和传承特定族群或社群的生存状态、文化传统和文化遗产的开放式博物馆。我们曾这样给生态博物馆进行定义:“生态博物馆是基于当地民众自愿的意志和热情建立起来的博物馆;博物馆保护和展示的对象是当地民众认为重要的、需要给予保护和传播的、传统仍然在延续而未中断的“活态”文化遗产(包括文化遗产所在场所及其赖以存在的生态环境,既有物质的又有非物质的,既有可移动的也有不可移动的,既有室内的也有室外的,既不排斥经典的更注重通俗的);它的建设和运营均有当地民众参与,它的展示除了面向外来的游客,更要面向社区民众自己;生态博物馆建设的最终目的在于更好地保护传统文化,影响人们观念态度,并最终促进博物馆所在社区和地区的发展。”生态博物馆的性质、结构、功能和目的,决定了它是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重要方法和抓手,中国第一批生态博物馆的建设对象几乎都是中国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民族村寨,就很能说明问题。

据统计,目前我国的生态博物馆已有十多座,主要分布在贵州、云南、广西和内蒙古等地,涉及苗族、布依族、侗族、傣族、彝族、瑶族、蒙古族和汉族等多民族的文化。最新兴建的生态博物馆中,也逐渐在突破

“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内容制约,不断向更广阔的领域扩展。但是,在发展的同时,我国的生态博物馆也表现出了一系列的问题,例如,随着生态博物馆的不断发展,很多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也随之出现。什么样的地区适宜建设生态博物馆?需要具备哪些要素方能被称为

第3篇: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电子档案管理;传统档案管理;区别;医院档案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迅猛发展,电子文件档案化管理方式被社会企业广泛推广和使用,因为传统的档案管理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现代化的发展和需要,但是电子文案档案化管理又不能完全取代传统的档案管理。因此,针对电子文件档案化管理和传统档案管理特点的不同,将其在医院档案管理中的应用进行分析,找出二者之间存在的差异性。

1 电子文件档案化管理的概述

电子档案管理是在传统纸质档案管理的基础之上被广泛开发应用出来的,从电子文件档案的本质体征来看,它是利用电子计算机等网络手段对档案进行管理、归纳和分类的一种形式,这种办公自动化的管理方式可以有效的使电子文件完成自动化和社会化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能为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实时准确、方便快捷、高效的档案信息内容[1]。

医院档案部门经过用电子计算机等先进的技术手段对档案信息内容集中管理,并把档案中的内容进行系统保存,存储成符合要求的电子档案。然后再由相关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分类和整理存储到磁盘中,在必要的情况下要对其进行备份保存。电子文件档案化管理,需要对使用者进行确认,然后为档案部门提供方便的信息内容查询途径。

2 电子文件档案化管理的特点

电子文件档案是在社会生活中不断发展起来的,它是指通过电子计算机网络磁盘等设备进行存储和分类。电子档案既与传统纸质档案相对应,又与其相互关联,电子档案是通用的电子图像文件集合,通常是以案卷为单位的。电子文件档案中主要包含电子图表、报表、文件以及电子图书等。

电子文件档案化管理和传统的档案管理存在差别,因为电子档案一定要经过计算机网络进行复杂的编程和解码之后才能被供给使用。电子档案中的内容可以被粘贴复制存储到不同的媒介之中,比如优盘、磁盘等。当医疗工作者想对其进行利用时,就可以利用电脑等设备对它进行调出然后查阅出相关的档案信息内容。与传统档案化管理相比,电子文件档案化管理有如下几个特点:①传统的纸质档案内容比较直观,医护人员不用借助其他设备进行查阅。而对电子档案进行查阅时,一定要借助现代化的办公设备,比如电脑、手机等才能查阅利用。②传统的纸质档案在进行传送交接时,需要通过人工进行传送。而电子档案就可以直接利用电子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传送和处理。③传统的档案在使用时,会受到时间和空间的影响。但电子档案的使用可以达到共享性,不受时间、空间以及距离等问题的影响。④传统的纸质档案的保存环境比较复杂,而且需要占用一定的空间。而电子档案则不同,它不需要相应的保存场地,但是电子档案在进行保存时需要防磁性能条件比较强[2]。

3 电子文件档案和传统档案管理之间的不同之处

3.1在归档方式上的区别 传统档案管理在归档时需要医院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整合、编码和分类,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它有相应的载体,在工作人员进行编辑的过程中,出现错误更改起来比较困难。而电子档案则不同,它需要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技术编码,操作起来比较节省时间,但是电子档案的载体却不能固定,工作人员在操作的过程中可以不留痕迹的对信息内容进行修改,这样就会使得原始性的文件缺乏可靠性。为此,电子档案在归档的过程中,要在传统档案管理的经验基础上进行身份和信息验证,减少在传输过程中出现错误,以此来确保档案文件的真实准确性[3]。

3.2在归档时间上的差别 传统文件档案管理在归档时间上比较单一,需要系统的时间规定和期限。而电子档案在文件整合后,医院档案管理人员可以对其进行随时归档,还可以对计算机等设备进行设置归档日期,在某一时期进行统一归档,文件形成以后计算机网络会自动整合和分类,方便使用者查阅和使用。电子档案的随时归档性,能够减少文件漏归等问题的出现,快速便捷,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3.3在文件分类、编目等管理方式上的区别 传统档案管理在分类和编目过程中,需要工作人员进行人工系统操作,需要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劳动强度较大。而电子文件档案管理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它可以直接对档案文件进行分类和编目。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医院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编辑过程中可以安装检索工具,以方便日后医护人员对档案信息的检索和查询,进而减少档案工作人员的劳动时间。

3.4在保管方式上区别 传统档案管理在保管方式上,需要相关的档案存储室,档案工作人员需要对档案管理存储室进行定期检查并打扫。而电子档案管理需要工作人员把档案文件信息存储到档案管理中心的相关设备中或刻入到光盘中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保管和整理,占用空间小保存时间久[4]。

3.5在查询使用方式上的区别 传统档案管理在查询使用时,需要医院档案管理人员进入档案室进行翻阅查找,查阅的过程比较复杂。电子文件档案在查询和使用时,它只需要档案工作人员注册相关登记手续,然后在档案管理中心进行登陆就可以对档案文件进行查阅和使用。

4 结论

综上所述,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为电子文件档案化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但是从医院的档案管理来看,电子档案管理并不能完全取代传统档案管理,传统档案管理方式要为电子档案管理提供基础经验。尽管目前的电子文件档案化管理在医院档案管理中存在着一定优势,但是电子档案在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弊端,需要传统档案管理对其进行辅助,才能够使得档案文件更好的服务于医院工作人员。因此,即使电子档案和传统档案存在差别,但是要让他们共同发展服务于医院工作的需要中。

参考文献:

[1]王碧英.论电子文件档案化管理与传统档案管理的区别[J].管理与财富,2011,09:43.

[2]刘金兰.对电子文件档案与传统档案管理"双轨制"的认识[J].山西档案,2012,S1:9-10.

第4篇: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区别范文

论文关键词:]:三门峡民间戏曲,前景,生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门峡地区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自古就是我们祖先繁衍生息、创造发明的神圣之地,是一块积淀深厚的文化沃土。三门峡地区戏曲艺术种类繁多,且源远流长,至今有据可查的戏曲种类有扬高戏、道情皮影戏、蒲剧、眉户等,传统剧目有数十个。其反映社会生活之广阔、思想内容之丰富,是其他民间艺术不可相提并论的。而这些艺术瑰宝的生存、发展和繁荣与它赖以产生的生态环境有着必然直接的关系。

自然生态需要保护,同样,这些戏曲赖以生存的人文生态也需要保护。作为珍稀“物种”之一的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理所应当成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得到科学有效的抢救和保护。令人高兴的是,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面临失传的境地,近年来不断地受到了学界和政界的高度关注,所有这些重视和努力,都会让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的传承和发展拥有灿烂美好的前景。同时,我们对于如何更加有效地保护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及生态环境,也尝试着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与视角。

一、用生态保护的理念来保护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及其生态环境

生态,指生命的存在状态或一个生命系统内所有生物共同组成大家庭的状态,以及它们之间和它与环境之间环环相扣的关系。[1]我们可以理解生态是在地球上一定时空区域内所有生命存在与运动的客观。而生态保护理念,“是指运用对已经变得恶劣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设和保护的思想,使生态环境能恢复到良性循环状态。”[2]所以有学者认为,越是闭塞的地方越容易保存“文化传统”的纯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就是这个含义。

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不断觉悟和认识,作为一种概念上的借用,“ECO”这样一个前缀词被运用到了许多领域,包括了生命与非生命,物质与非物质等诸多领域。[3]对于像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这样的人类口头与非遗的生态保护理念应是:遗产、地域、居民、记忆、公众知识的综合,保护的对象是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是文化遗产遗存的区域,加上社区居民融入参与管理的方式,这里强调文化的主人为社区居民,确定这种对文化遗产在未来延续和发展的方法,并将此模式作为保存和理解某种群体整体文化内涵(当然包括物质与非物质)的长效工作方法。

为此,对于三门峡民间传统戏曲的生态保护,首先应该包括与三门峡民间传统戏曲相关的物质文化元素和非物质文化元素中国。其中物质文化因素有:民居(窑洞和天井院)、钟鼓楼、花轿、门楼戏楼、牌坊、戏坪戏台、禾晾、禾仓等;非物质文化因素有:语言(当地的方言)、地方戏、戏款剧种、戏词、节日活动、婚丧习俗、农耕稻作等。这样以来,不仅民间传统戏曲有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文化土壤,其他传统文化也与之一并形成了互补共滋的文化生态,从而构成当地人与自然和人文环境的相守共生之道。因此,在对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进行生态保护时,应重视其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态的维护与保养,保护传统三门峡地区的整体自然生态环境和具有典型性的与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生态相关的物质文化元素和非物质文化元素。其二:通过实施技艺保护工程和传承保护工程的保护方式,建立相应制度、组织、舆论、经费、人才、资料和交流保障机制等,建设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文化生态保护区,具体通过各地区方言文学、民间音乐、民间戏曲、民间舞蹈、民间美术、民间手工技艺、民俗、传统体育竞技、民间信仰、消费习俗等十大主要保护项目,全面系统地保护好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文化。其三,要让人人参与使文化遗产再次走入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以人为载体,具有活态性,依靠人来继承和宣传,同时依存于一定的自然和文化生态环境。离开了区域中居民的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将失去存活的土壤。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将这些文化物种更深刻地植入居民的生活习惯、生活环境中。比如保持一些建筑特色、生活习惯、传统服饰、古老的风貌等等,这就为本地的文化遗产提供一个适合其生存的大环境,让这些文化遗产更广泛地融入居民的日常生活。目前陕县、灵宝、湖滨区等地的群众自发的“戏迷协会”的复苏,就与传统文化生态得到保护、从而陶冶了大众对其仰慕的文化情怀有关。所以,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不论其现在“濒危”与否,如果不关注其文化生态的保护,它们就难以长久,更遑论发展。

二、传承载体的变化可以促进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的广泛流传

“非物质文化是活态文化,也就是生活方式所承载的文化。它们是被学者发现并表述出来的那部分日常生活,它们被选中是因为它们符合特定的体裁或文化形式。非物质文化与日常生活是联系在一起的。”[4]随着时代的发展,电视机、录音机、DVD、电脑等已经成为当今人们娱乐传承的重要载体,民间传统戏曲的各种采风人员可以提着录音机用以搜集戏曲曲目,就不用像过去那样靠大脑记忆和手记曲谱的方法来进行传承;随着录音机、影碟机的增多,戏曲唱师们可边录边唱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样既能达到很好的教授效果,又能达到长期保存和传承的目的;一些著名的演唱人员和戏班将所演唱的曲目,也可制成磁带和光盘在各地广泛流传。

三、培养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专业创作人才和演唱名人,凸现名人效应

求新立异是人的本性,特殊调式的旋律往往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从而激起聆听者极大的兴趣和关注。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就具有这样的特征,被誉为“畅悦心灵的声音”。然而,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传唱至尽,却没有属于自己的专业创作人员。另悉,在本地区流行的河南豫剧、曲剧等戏曲,因为强大阵容的专业创作人员,他们运用专业的创作技法,结合河南广大地区的民族区域特点和民风民情,创作出了不少经典的剧本,在专业演员的舞台艺术表现中一炮走红,并被广泛传唱深入人心。由此可见,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也需要在群众性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特点,各级政府部门应及时出台一系列鼓励政策措施,使民间优秀唱手脱颖而出。如制定民间优秀唱手、优秀唱师、优秀戏曲班奖励条例,给民间优秀唱手、优秀唱师、优秀戏曲班授予荣誉称号等等,使这些人物和团体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尊重和认可,以激发人们学习民间传统戏曲的热情。在这方面,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应向豫剧、曲剧等戏曲音乐学习,豫剧、曲剧等戏曲与扬高戏、灵宝道情等民间传统戏曲都曾流行在本地区,但扬高戏、灵宝道情等民间传统戏曲与豫剧、曲剧等戏曲相比,发展却天壤之别,豫剧、曲剧的市场化程度很高,而蒲剧、眉户、灵宝道情等民间传统戏曲却相形逊色,市场化程度太低,且缺乏名人效应。豫剧、曲剧有多种流派、多位造诣深厚的大师级人物宣科,在中原地区乃至全国有很高的声望,对旅客特别是外宾,有着强烈的吸引力。而诸如扬高戏、灵宝道情皮影戏,该剧种目前已极为罕见,只有几个老艺人会表演,被称为戏剧“活化石”,就更需要有意识地培养和塑造。最关键是为他们提供成长和传承的条件,重视培养、宣传他们,使本地、全省、全国了解和尊重他们,从而达到名人效应激励人们传承和发展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的目的。

四、对三门峡民间传统戏曲走进高校音乐鉴赏课堂的认识与定位

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使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极大提高,精神文化生活亦有了空前的丰富和变化。“随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表演艺术出现多元化态势,戏曲统领城乡文化娱乐的盟主地位,已经不复存在。传统戏曲艺术不仅逐步退出城市舞台,在农村的演出市场也日益缩小,一些剧种已经消失和正在消失。中国传统戏曲文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5]在传统戏曲的生存与发展成为一种严峻现实的今天,如何保护和传承戏曲的丰富性,如何实现民族民间戏曲的自救与他救这个难题,便摆在了我们炎黄子孙的面前。令人欣喜的是:“我国昆曲艺术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称号” [6],而作为三门峡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保护对象――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该如何曲径通幽?

时下,受中西文化再次碰撞的影响,广大中青年习惯欣赏通俗歌曲和民族音乐,备受衷情的流行音乐更是占尽了风头,青少年学生由于不懂得欣赏戏曲,又没有机会直接面对真正的民间戏曲演出熏陶,所以对传统戏曲文化不感兴趣,总的趋势是三十岁以下的这一代人不爱戏中国。还有认为是,现代生活节奏快,老戏落伍不合拍,青年观众不能够接受这种他们看起来有些过时的东西,所以没人看。

由此,重建断代工程已迫在眉睫。各类高校应随着传播技术手段的现代化和多元化,影视艺术的日益普及,经常组织学生收看电视、电影,看戏、读剧本,甚至参加文艺演出。特别是高校音乐教师更应当在学期教学计划和课外活动中适当增加学习传统剧目和地方剧种的内容。重视和加强戏曲教学,通过戏曲教学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观,增强他们辨别是非、美丑、善恶的能力,这是振兴传统戏曲文化的需要,也是时展的需要。总之,振兴传统戏曲文化不仅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更重要的是要争取青年观众,培养他们的兴趣,不断提高他们的欣赏水平,从而让他们发自心底的喜爱地方民间传统戏曲文化。只有这样,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才会迎来繁荣发展的第二个春天。

五、成立以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为载体文化产业结构

对于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的生存和发展而言,成立以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为载体文化产业结构应该成为首要工作。

在商品社会中,文化娱乐活动也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民间传统戏曲的演唱者们不能空着肚子唱戏,他们要吃、要穿、要谋生,而且希望自己的物质生活能也得到逐步改善,就需要有一定的回报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不能只为别人义务唱戏、演出。从这个层面看,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确实需要走向市场,因为,同样是地方戏曲音乐,豫剧和曲剧、越调等戏曲艺术已经有了较为广大的爱好者和追随着,并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市场参与群体。蒲剧、眉户、灵宝道情、扬高戏等民间传统戏曲为什么就不能走向市场?所以,像蒲剧、眉户、灵宝道情、扬高戏等民间传统戏曲也可以借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东风,成立自己的戏种活动中心和演出公司,将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的演出活动纳入本地区文化产业的构建之中。一方面,可以通过市场运作,提高演唱者、唱师艺人们的报酬和待遇,一方面,通过商业运作,使戏曲爱好者、艺人演唱者能有机会在不同地区乃至全省巡回演出,不断提高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只有这样,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才能得到更好地生存和不断地传唱下去,不致濒危。

总之,三门峡民间传统戏曲为群众提供了丰厚的精神文化食粮,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当地几百年的历史文化氛围,也为民间传统戏曲文化的传承、形成提供了广阔的平台。今天全世界对非物质遗产保护、继承,从思想到措施计划,都有重要发展。通过对三门峡地区民间传统戏曲前景和生态保护思路进行研究,我们应更好总结经验、教训,以提升对传统戏曲音乐宝贵价值的认识,更好保护、继承和弘扬我们优秀的民族音乐传统。

参考文献:

[1]百科名片.《生态-百度百科》.来自百度网.WWW. baike.baidu.com

[2]司马云杰.《文化生态学》.来自中国百科网.WWW.chinabaike.com

[3]申茂平.《侗族大歌赖以产生的生态环境及其保护》[J].《贵州民族研究》.2006,4

[4]高丙中.《作为公共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艺研究》.2008,2

[5]刘文峰.《戏曲的生存现状和应对措施》.来自百度网.WWW.cache.baidu.com

[6]人民网people .《中国昆曲艺术获联合国殊荣》.来自人民网.people.com.cn

第5篇: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湘西;传统图形符号;旅游产品包装设计;应用研究

0 引言

地域文化特色化发展,离不开其本土化自觉性唤醒和对外来文化的理性批判与运用。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浪潮下,为了有效提升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竞争力,增强其地方发展特色,需要重拾独具特色的地方性传统文化魅力。我国湘西地区少数民族众多,形成了独具一格的语言、图形以及文字符号。在当前旅游业兴盛发展的情势下,强化湘西地区传统图形符号在当地旅游产品包装设计中的应用研究,对于传承和弘扬该地区传统文化,提升湘西地区经济发展的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

1 我国湘西传统图形符号相关内容简析

传统图形符号立足于人们的风俗习惯和文化背景的发展而发展,是我国先辈古人生活行为的记录方式。我国传统图形符号历史悠久、内容丰富,不仅有古典神话传说图案、部落图腾图案、民间谚语图案,还有祭祀器皿图案和佛教字符图案等。在我国的湘西地区,主要聚居着土家族、苗族、壮族以及维吾尔族等50多个少数民族,多民族的长期居住生活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图形符号,传达了不同的民俗信仰。

1.1 我国湘西地区传统图形符号典型代表分析

在我国湘西地区,传统图形符号众多,炎帝、祝融、盘瓠、舜帝、飞山神、傩公傩母以及白虎神等都是人们颂扬的对象,并对其行为进行了图形符号刻画,形成了独特的湘西传统文化。我国湘西地区传统图形符号的典型代表主要有土家织锦、苗绣、蓝印花布、扎染、蜡染、印染、传统祖神图形、传统自然图形、传统民族图形以及传统象征图形等。这些典型的传统图形符号代表有着不同的来源和艺术特征发展形式,当地居民依据其不同的来源与艺术特征将其运用于不同的旅游产品包装设计,形成了地方特色浓郁的创新经济发展点,极大地推动了当地旅游产品和旅游业发展。

1.2 我国湘西地区传统图形符号审美因素分析

“审美”是一个抽象的词汇,不同的人从不同角度观察具有不同的效果结论。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湘西地区特有的自然环境打造了迥异的人文环境。该地区在语言文字、民族信仰、生活习惯、文化风俗以及审美情趣、审美心理等与其他地区有很大不同。影响湘西传统图形符号审美的因素主要有色彩、线条、意蕴和形式。湘西地区对传统图形符号色彩上的审美追求是热烈浪漫、亮丽绚烂、清新可喜,线条上的审美是飘逸流畅、回旋曲折、长短随意、气势磅礴、线随形动,追求对称、均衡、节奏韵律的传统图形符号形式之美以及虚实相生、隽永含蓄、巧拙浪漫的意蕴之美。在这些审美情趣的诱导之下,湘西地区的传统图形符号具有了别样的魅力,吸引了众多人的眼球,为湘西地区地域性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特色支撑。

2 湘西传统图形符号在当地旅游产品包装设计中的应用研究

依据湘西地区传统图形符号的特色和当地居民的审美情趣,利用传统图形符号对当地旅游产品进行包装设计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2.1 旅游产品包装设计应与湘西传统图形文化相契合

利用湘西传统D形符号进行当地旅游产品包装设计,需要将扎根于湘西的传统图形符号文化与产品包装设计理念进行高度融合,以设计出独具湘西地方特色的产品包装形式。湘西传统图形符号在历经岁月洗礼之后,形成了独特的个性和坚韧的生命彰显力。在设计当地旅游产品包装时,需要将传统图形符号的内在因素注入实物载体,才能提升旅游产品包装设计的商品气质,赋予其更多内涵,并促使其散发出湘西地区特有的文化气息。与湘西传统图形文化相契合的旅游产品包装,能最大限度地彰显湘西地域文化,并对其旅游产品包装进行图形符号解码,增强其地域性特色和感染力。例如,针对古丈毛尖茶叶的包装,就应当突出其茶叶的“绿色”特点,将湘西地区的传统图形符号融入其中。湘西土家族中,存在祖先崇拜、英雄崇拜等各式各样的图案形式,这些形式都在抽象符号中表现了出来。例如,土家织锦的“四十八勾”“牛头纹”“九曲江河图案”等。若是将这些图形文化融入毛尖茶叶的包装中,就可以在旅游产品包装上体现出湘西地区的传统文化风情。

2.2 旅游产品包装设计应与湘西传统图形符号功能相契合

基于湘西传统图形符号的旅游产品包装设计,不仅要展现当地传统图形符号的内在魅力,还要整合其信息传递和实用便利功能,突出包装产品的功能作用。图形符号作为一种展现人们生活生产方式的工具,是一种独具一格、别有意味的艺术表现形式。将湘西传统图形符号的功能作用于旅游产品包装设计,可以最大化地以描绘形式来展现和领悟湘西的文化特色,传递湘西地区的情怀和别具一格的审美形式。例如,在湘西文化中,有着表达“凤戏牡丹”“三阳开泰”“连年有余”“和合二仙”以及“富贵平安”等意义的传统图形符号。这一系列符号都可以,并且也应当运用于当地的旅游产品包装设计中。例如,姜糖的包装、黄金茶的包装、酒鬼酒的包装、根雕艺术品的包装等,都可以用到这些传统图形符号,借以表达湘西地区人民对于生活的追求和愿景。

2.3 旅游产品包装设计应与湘西传统图形符号所蕴藏的情感相契合

情感的共鸣是产品包装设计灵魂的升华,将湘西传统图形符号作用于当地旅游产品包装设计,需要契合二者所蕴含的情感交流。湘西传统图形符号记录了该地区人们多年来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感悟,只有设计出与传统图形符号所蕴藏情感相契合的旅游产品包装,才能给予包装实物的情感体验,达到以情动人,引起人们情感共享,进而促使其产生购买欲望与购买活动的目标。

此外,基于湘西传统图形符号的旅游产品包装设计还应该与传统图形符号的审美相契合。要给予人们一定的视觉体验效果,激发并深化人们的审美感悟,进而增强其产品包装的吸引力,彰显地方特色,丰富产品包装内涵。

3 结语

地域文化特色化发展,离不开其本土化自觉性唤醒和对外来文化的理性批判与运用。在新常态经济发展形势下,重拾传统图形符号文化,大力发展地域性经济,能够有效提升地方经济的竞争力,推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湘西作为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多样化的民族生活方式给予了其地方特色。将其传统图形符号作用于当地旅游产品包装设计中,能够有效带动当地旅游产品和旅游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彭涛.湘西传统图形在旅游产品中的应用研究[D].湖南大学,2010.

第6篇: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区别范文

一、相关国际法文献中的“社区”

如果重温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文献,我们不难发现,“社区”一直是其中的一个关键词,这意味着“社区保护”、“社区参与”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国际法体系的一个基本理念。

早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之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曾于1989年通过了一个《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该《建议案》对“民间创作”(folklore)的定义,曾对后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为“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cible cultural heritage)所下的定义,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该建议案的定义是:

民间创作(或口头与民间文化)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其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传承。它的形式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术及其他艺术。”’

上述定义,实际上认定并强调了所谓“民间创作”是以“文化社区”为基础的;而“民间创作”即便只是由社区里的“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来表达的,它也应该是符合“社区期望”,适宜用来表现该社区的文化或社会特性;进而,不言而喻地,“民间创作”通过多种形式表达的准则和价值,也主要是在社区内部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委会第155次会议,于1998年11月通过了《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其“宗旨”或目的开宗明义,就是要“鼓励各国政府、各非政府组织和各地方社区开展鉴别、保护和利用其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活动”。《条例》援引了此前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的表述,对“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定义基本上是继承了《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对“民间创作”的解释,其中“来自某一文化社区”和“符合社区期待”等关键性表述得到复述,唯在有关的表现形式种类中增加了“传播与信息的传统形式””。此外,在列举了上述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诸多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的同时,还提出了“文化空间”的人类学概念。所谓“文化空间”,是指被确定为一个集中了民间和传统文化活动的地点,也包括被确定为一般以某一周期(季节等)为节律而举行特定文化活动的时间,显然,此种文化空间的存在取决于以传统方式进行的文化活动本身的存在,而所有这些文化活动也一样是以社区的存在为背景、为依托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还进一步规定,“希望被宣布为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候选材料应经有关社区同意”,然后才可以由各会员国和准会员政府或相关的非政府组织提交申请”;而在教科文组织确定的《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指南》评审“标准”里,“是否扎根于有关社区的文化传统或文化史”、“是否能起到证明有关民族和文化群体的特性的作用,是否具有灵感和文化间交流之源泉以及密切不同民族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关系的重要作用,以及目前对有关社区是否有文化和社会影响””等,均把“社区”置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同时,在提交申报候选材料时,《条例》还要求附上“关于为使有关社区参与保护和利用自己的口头和非物质遗产而应采取之措施的说明”,以及“有关社区和(或)政府中负责保证使提交的候选材料中描述的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状况今后不会改变的机构的名单”。《条例》还特别要求评审委员会在确定代表作的名录时,要充分考虑“为使有关社区的所有个人成员了解有关遗产的价值和对其进行保护的重要性而采取的措施”,以及“该计划赋予有关社区的作用和该社区从中得到的好处”。显而易见,“为保护和利用有关遗产而在地方社区内采取的措施”,也就成了评审委员会判断其是否具有代表作资格的最为重要的标准之一。最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总干事在履行其定期向会员国或事涉的任何一方寄发已经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清单(名录)的义务时,还必须“标明其来自哪些社区”。

与此同时,人们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也开始注重“民间文学艺术”的区域性保护。如1999年非洲知识产权保护组织(oapi)一改其1977年通过的《班吉协定》对“民间文学艺术”(folklore)的广义界定,将“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定义为:

由社区或满足社区愿望的个人创造或传承,体现传统艺术遗产特色要素的产品,包括民间传说、民间诗词、民歌和器乐、民间舞蹈、宗教仪式中具有艺术表达性质的庆典活动以及民间艺术产品。

上述界定突出了民间文学艺术本身所具有的区域性。由于保护层次以及保护手段的差异,有关“民间文学艺术”的“社区参与”保护理念,对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作为私权进行保护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及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相关法律文件等并无太大影响。

2002年9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次文化部长圆桌会议在土耳其的首都伊斯坦布尔举行。会议通过的《伊斯坦布尔公报》(istanbul declaration)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视为“文化多样性”的镜子,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深深地扎根于当地的历史和自然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多种表现形式,它“从主要方面体现了各民族和社会的文化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生动活泼以及实践、知识和表现可以不断再创造的整体,它可以使社会各层次的个人和社区都能够通过各种系统的价值观和伦理标准来表现自己的世界观”。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助于“在社会中产生归属感和连续性”。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法国巴黎举行的第32届会议上正式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这份已于2006年生效的国际公约,是迄今为止在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最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国际法文件。《公约》的第一章“总则”所规定的“宗旨”之一,便是“尊重有关社区群体和个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该《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给出的明确定义为:

转贴于中国论文联盟

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空间。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持续的认同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上述定义虽然将群体、个人和“各社区”相提并论,但依然是将“各社区”放在首要的位置。以此定义为基础,这份国际法文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体上区分为五大类:一、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二、表演艺术;三、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五、传统手工艺。中国论文联盟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第三章,题为“在国家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明确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应该有“各社区、群体和有关非政府组织参与”。特别是“第十五条”,更是以“社区、群体和个人的参与”为题,规定缔约国“应努力确保创造、延续和传承这种遗产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的最大限度的参与,并吸收他们积极地参与有关的管理””。所有这些都意味着,“社区保护”无疑已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相关国际法文件所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

二、重视社区保护是国内外学术界的普遍共识

文化遗产的国际法保护体系得以形成,其主要的推动力之一就是国际学术界的积极参与。正如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申报、登录和保护等工作,始终分别有“国际文化纪念物与历史场所委员会”及“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各国专家所提供的专业支持一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法保护,也始终得到了各国主要是民俗学、文化人类学和社会学等领域专家们所提供的学术支持。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持起草的相关国际法文件,曾组织各国专家反复进行了研讨论证,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里所反映的有关“社区保护”的理念,其实是与国际民俗学界和文化人类学界对于“文化”的专业认知密切相关的,可以说重视“社区保护”乃是国内外有关学术界的普遍共识。

自《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生效以来,由缔约国选举产生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多次国际会议。与会的各国专家根据《公约》第十五条的精神,深入讨论了社区参与的有关问题,反复强调了“社区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007年5月,该委员会在中国成都举行的第一届特别会议,通过了“《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标准”,其中第四项就涉及了“社区、团体或有关个人的参与和同意”。委员会一致认为,有关社区、团体或个人的参与对于编写提名文件、制订和执行保护措施至关重要。这次特别会议重申了社区或其代表、执行人员、专家、专门知识中心和研究机构参与《公约》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2007年9月,在日本东京召开的政府间委员会第二届常会,大力呼吁各缔约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应高度重视“社区参与”。2008年2月,政府间委员会第二次特别会议在保加利亚首都索非亚召开,进一步就社区代表及专家和有关研究机构参与实施《公约》的指南等议题进行了讨论。这次特别会议突出强调了社区、群体、个人和研究机构参与《公约》实施的重要性,认为他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可以发挥核心作用;会议还指出,缔约国有责任采取各种措施,促使社区充分参与各自国内的各项保护工作。

综上所述,在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工作的各种专家们看来,虽然社区和社区保护是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立场,但仍需要向各国重申、强调和呼吁对“社区参与”的重视。

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北京办事处代表青岛泰之博士在2003年12月为“中国少数民族艺术遗产保护及当代艺术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北京)发表的《致辞》中所指出的那样:“2001年通过的《全球文化多样性宣言》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中国实施的项目,鼓励了中国地方社区,利用中国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契机,担负起遗产保护的责任。……表现形式和知识的传播对文化社区至关重要,社区的保护和推动将促进我们的未来发展,并促进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体制的形成。政府的积极性、学者的研究和社区的努力,有助于受威胁的传统及生活方式积极地去顺应变化,或稳定自身以面对全球化的挑战。”

我国学术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社区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应该说也是有较为明确的认识的。曾经参加和见证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的国际立法进程及中国国内的批准程序,并多次出席政府间专家会议的法学家梁治平撰文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是属于特定的社区和群体甚至个人的,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除了国际层面、国家层面外,还应该特别重视社区或者社群、个人的参与。民俗学家周星主张,应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基层社区”,因为基层社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和存续的“传承母体”。他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由生活在各种社区里的人们创造、享有并传承着的,地域社会或其内部的复数社区,可被理解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滋生、扎根和延续的社会土壤、基本条件和传承母体。因此,如何维系社区及其文化传承的机制,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各项保护工作的关键。另一位民俗学家贺学君也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除了处于决策、组织和统筹之地位的政府之外,最重要的就是社区民众。社区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享有者”,他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最终能否成功的关键力量,同时也是利害相关、诉求最多的一方。此外,刘魁立先生主张的“整体性保护”和黄涛先生主张的“情景保护”,其实也都内含着社区保护的学术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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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有关社区保护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政府自始至终都非常关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的酝酿、起草、反复讨论及最后通过的全部立法过程;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第十届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批准中国政府加入该《公约》,使中国成为第一批缔约国,同时也是世界上迅速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递交公约批准书的国家(第6位)之一。为了履行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所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国政府也进一步加速推动国内的相关立法进程。继1997年国务院颁布《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后,2003年11月便初步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的草案拟定工作;为了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的表述与精神相接轨,该法律草案于2004年8月被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目前,它正在接受广泛的咨询、听证,处于不断完善修改的过程中。中国论文联盟

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了具有行政法规属性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其中也表现出对于社区保护理念的重视:

研究探索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的方式。在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社区、乡村,开展创建民间传统文化之乡的活动。

在作为上述《意见》之“附件”公布的《部级非物质文化 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虽然没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和范畴中提及“社区”,但“第四条”指出建立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目的之一,就是“尊重和彰显有关社区、群体及个人对中华文化的贡献,展示中国人文传统的丰富性”。而且,在“第六条”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所设定的评审标准中,第二款即为“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此外,在“第七条”中也指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措施”之一即为“传承: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第十一条”还进一步为“传承于不同地区并为不同社区、群体所共享的同类项目”开辟了“联合申报”的路径。

国务院于2005年12月22日发出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并在“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部分,增加了通过建立“文化生态区”实施保护的内容,指出“对文化遗产丰富且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的区域,要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的整体性保护”。应该说,这些要求都不同程度地反映了在社区或在基层地域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基本思路。

近10年来,中国政府在全社会的积极推动促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包括全国范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建立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认定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登录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设立“文化遗产日”和“文化生态保护区”等,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并实践着以社区为背景、为基础的各种保护性的活动。与此同时,各地方也出现了一些在基层社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好经验,例如,贵州省的西江干户苗寨,其重视当地村民的“主体地位”、致力于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传承机制以及兼顾保护传统和市场发展的经验,就非常值得重视。

2003年10月,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并于2003年和2005年两次共认定了44个历史文化名镇和36个历史文化名村。虽然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工作,主要是针对建筑物等物质文化遗产而言的,但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也涵盖在内,而且也都是要求在村镇这些基层社区进行全面或整体性的保护。正如青岛泰之博士在其另一段“致词”中指出的那样:“保护历史遗产群落的物质形态和保护其中的非物质文化元素具有同样的重要性。而在保护这类遗产的努力当中。提高当地社团保护遗产的意识,促进他们的参与是至关重要的。”

在论及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时,还应该提到文化部于2008年11月3日的《关于命名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决定》,同时公布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此次对963个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民族风格和乡土艺术特征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认定,可以说既是对以往基层文化艺术工作的总结,同时又为进一步在基层社区层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推动文化艺术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示范。如果能够将它和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认定、管理、保护举措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资助、奖励机制等相互结合起来,那么,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就将切实地在基层社区得到很好的落实。

但毋庸讳言,由于此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运动具有自上而下展开社会动员的特点,而且,也由于必须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建立起部级、省级和县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于是,由文化行政强力主导的宣传、动员和申报工作紧锣密鼓,却也多少产生了某种只热衷于“申报”而忽视切实保护的倾向;此外,在某种程度上,还出现了脱离基层社区,产生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和享有者等“当事人不在场”等主体性缺失方面的问题。

笔者在本文中重温相关国际法文件里的“社区参与”原则,回顾国内法规的相关规定,总结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践中重视基层社区的经验,都是为了突出地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所属的社区以及广大基层民众和公民个人的积极参与,才是今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最终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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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 注释:

①该《建议案》本可直译为《保护传统文化和民俗建议案》,由 于其中的folklore也被翻译为“民间创作”、“民间文学艺 术”等,且现已在中文文献中被广泛采用,故本文在涉及 《建议案》时使用“民间创作”、在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时则使 用“民间文学艺术”,以表示同一个问题在公法(国际条约) 与私法(知识产权法)两个层面的保护。

②文化空间,又被译为“文化场所”,它在《宣布人类口头和非 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及其《申请指南》中多与“文化表达 形式”(forms 0f cultural expression)并列出现。参考文献:[1]unesco,第二十五届大会记录[eb/ouhttp://portal,unesco,org,2010-09-25,[2]unesco,proclamation 0/ masterpieces 0/ the oraland intangible heritage q/ human讧7:guide 扣rthe presentation 0/ candidature files[eb/ou,http://unesdoc,unesco,org|images|0012|001246|124628eo,pdf,2010-09-25。[3]oapi。agreement revving the bangui agreement[eb/ou。http://www,wipo,int/wipolex/en/text,jspfile_id:12923 1p653_29778,2010-09-25。pl)unesco,third round table 0/ ministers 0/ culture-intangible

cuhural

第7篇: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区别范文

一、川陕苏区革命传统文化的

内涵与价值

1932年12月到1935年4月,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主力自鄂豫皖根据地转移到川北后,在川陕边中共党组织和王维舟率领的川东游击队配合下创建了川陕苏区。这块苏区鼎盛时期占地4.2万平方千米(公里),人口约600万,包括了23个县和1个特别市的苏维埃政权。“川陕苏区”被同志认为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第二个大区域,在争取苏维埃新中国的伟大战斗中具有非常巨大的作用和意义。川陕苏区留下了许多宝贵的革命传统文化资源,我们要倍加珍惜并在德育工作中充分利用这些资源。

首先,革命传统文化的深刻思想内涵和先进文化价值,折射着共产党人和人民军队的革命精神、思想作风和优良品质,彰显出中国革命理论的先进性。当年,中国共产党在苏区进行革命斗争的实践中,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信念,始终坚持“为人民得解放”“为人民谋幸福”的宗旨,始终实践着“三座大山”、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使命。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人在苏区革命斗争中所呈现出的理想信念、政治立场、价值追求、精神品质和思想作风,与高校德育的基本内容同根同源,可以丰富和充实德育的教育资源。第二,革命战争时期遗留下来的每一件珍贵文物、每一处革命遗址、每一个革命事件、每一种革命精神,都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展示着中国共产党人英勇斗争的光辉历史,都以不容置疑的史实诠释着中国共产党人热爱祖国、依靠群众、无私奉献、艰苦奋斗的思想道德境界,诠释着人民军队和革命前辈忠于党、忠于人民、爱国奉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可以说,关于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和道德观等方面的教育,都可以在革命传统文化资源中找到真实的、有说服力的教育素材。将革命传统文化资源用于开展高校德育,其优势就在于它不是空洞的说教,而是通过与红色革命历史事实进行对话,让大学生在深刻的思想内涵和信服的事实面前亲自去感知和体验,从而增强高校德育的说服力。

二、川陕苏区革命传统文化在

高校德育中的运用与实践

(一)将川陕苏区革命传统文化引入课堂

西华师范大学积极将川陕苏区革命传统文化引入课堂教学实践,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内涵与活力,创造性地提出了课堂教学引入川陕苏区精神的“三分”教学原则,即按照分年级、分课程、分层次的原则,在大一学生的“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实践中,编印川陕苏区革命将士斗争事迹读本,由授课教师予以讲解;在大二学生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堂教学中,开展川陕苏区精神讨论活动;在大三、大四学生的“形式与政策”和“就业指导课”中,开展“投身川陕苏区建设”教育宣讲活动。这些活动,有力地回答了德育“为了谁”的问题,较好地处理了德育理论与德育实践的关系,增强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效,让学生逐步加深对川陕苏区的认识和了解,逐步接受爱国主义精神教育,逐步培养“以苦为乐,甘于奉献”的优秀品质,逐步把自己的理想融入到川陕苏区、革命老区和边疆地区的建设发展事业中。

(二)将川陕苏区革命传统文化植入活动

校园文化活动应突出特色和主题,始终高扬主旋律。西华师范大学将川陕苏区革命传统文化巧妙植入校园文化活动,形成了“忆”“唱”“颂”“传”“走”和“建”的革命传统文化活动。“忆”,即是以班团活动、党员活动为载体,开展“忆红人”活动,追忆为建立川陕苏区而牺牲的党的优秀儿女,强化学生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感;“唱”,即“唱红歌”,充分利用好川陕苏区时期的歌谣,开展传唱活动;“颂”,即“颂红诗”,定期开展“川陕苏区红军将领诗作大家读”活动,让学生从文学赏析的角度领略川陕苏区革命传统文化;“传”,即“传红信”,组织成立网络红客队伍,编写川陕苏区的红帖子和红段子,在校园论坛、QQ群上以及通过手机短信广泛传播;“走”,即“走红旅”,以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为平台,组织学生深入故居、邓小平故居、通江王平烈士陵园等地参观考察,实地感受和体会革命先烈的无私奉献精神,引导青年学生学会珍惜。西华师范大学还利用节假日、重大纪念日播放《血战万源》等川陕苏区红色影片,既较好地宣传了川陕苏区,还强化了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让德育功能覆盖无死角。“建”,即建“班”,以“青马工程”为依托,选拔优秀学生组建“班”,开展以川陕苏区精神、思想生平为主要内容的革命传统文化研讨活动,培训培养了一大批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三)将川陕苏区革命传统文化深入研究

革命传统文化研究不仅有助于对历史的继承与发展,更能进一步深化德育的教学内容,改进德育的教学模式,增强德育的教学效果。鉴于此,我校积极鼓励师生开展川陕苏区革命传统文化研究,大力扶持川陕苏区革命传统文化科研项目。在学科建设方面,已将苏区史建设成为专门史硕士点的重要方向。在教师科研方面,学校正在整合资源,筹建川陕苏区革命研究中心,现已有不少成果面世,西华师范大学两名教授主持的教育部川陕革命专项课题已相继结题。在学生科研方面,学校每年在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中,给予川陕苏区研究项目重点资助,不少学生取得了较好的科研成绩。学校还通过定期邀请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李捷等党史界的知名专家,为全校师生作专题学术报告,举办川陕苏区论坛,为川陕苏区研究营造了良好的科研氛围。学校组织成立了一批革命传统文化学生学术型社团,如史学会、读书社,这些学生社团聚集了一大批革命传统文化研究人才,为进行川陕苏区研究提供了后继人才支撑。

三、革命传统文化应用于

高校德育的启示

学校在将川陕苏区革命传统文化应用于德育实践的过程中,逐渐探索出“注重与地方实际相结合、与育人目标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着力构建德育长效机制”的德育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一)将革命传统文化应用于高校德育必须与地方实际相结合

将革命传统文化应用于学校德育之中,已经得到了很多高校的重视。江西、山东等地的高校都着眼于将本地区的革命传统文化资源广泛应用于高校德育之中,并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些高校都呈现出一个共性:就地取材。因此,革命传统文化的应用,必须与学校所在地的红色资源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地域优势,深入研究并运用到德育之中。学校着力在南充这块红色革命热土上挖掘德育资源,不断更新德育内容,将德育与本土革命传统文化紧密结合起来。

(二)将革命传统文化应用于高校德育必须与育人目标相结合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是高等教育的根本目标和任务。各高校在德育的实践中,必须注重革命传统文化与人才培养目标相结合。西华师范大学是一所位于西部的师范大学,主要着眼于为该省乃至西部基础教育培养基础教育教师,所以学校在利用川陕苏区红色资源开展德育时,着力培养学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感恩的思想品质,涌现出了一大批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的优秀人才。

(三)将革命传统文化应用于高校德育必须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

德育当前最大的问题莫过于实效性缺失。单靠枯燥的课堂教学已经无法满足学生的需要,必须改变枯燥的“灌输式”德育教学方法,将德育的主体内容融入到校园文化活动之中,注重活动形式的多样性、丰富性和内容的吸引力、感染力,提高学生的参与度,积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使之达到德育目的。因此,必须培育红色校园文化品牌,打造校园革命传统文化景观,构建革命传统文化、区域文化、校园文化相结合的学校特色德育。

(四)将革命传统文化应用于高校德育必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第8篇: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景区;传统文化;英文导游;传播

中图分类号:F59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4028703

1引言

近年来,随着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影响力的日益增强,海外对中国文化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了解中国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而作为中华旅游资源和语言文化的传播使者,在景点讲解之上,涉外导游们更肩负着传播中国文化的职责与使命。一方面他们满足了大众对认识中国的渴望,另一方面也让更多人对中国文化具有感性认识。高素质的涉外导游应该具有很高的文化层次,把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翻译出去,让外国游客知道中国文化的伟大、古老和精深。

目前,全国旅游职业院校中的导游专业、旅行社经营管理专业、旅游管理等专业均开设《导游英语》课程。这些专业在导游英语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方法使用、考试考核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值得我们认真学习,但大部分专业的导游英语课程从导游业务、景点讲解入手设计课程,组织教学,而基于文化传播的英语导游视角研究并不多见。在全球化的浪潮下,外文导游过程中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播问题值得学者们加以研究。

2相关概念界定

2.1景区传统文化

英国人类学家泰勒1871年将文化定义为“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惯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获得的任何其他才能和习性的复合体”[1]。文化既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种历史现象,同时又具有民族特征。对于一个景区而言,景区的传统文化包含着这个景区内部的物质生活、各种社会行为规范、当地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以礼俗、民俗、风俗等形态表现出来的行为模式,以及人类在社会意识活动中孕育出来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思维方式等主观因素,即这个景区内部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精神文化。游客在一个游览景区的过程中见到的当地的民居、饮食、交通、民俗节庆活动、生活设施、人情往来等方面都是属于景区传统文化的内容。对于民俗旅游景区来说,传统文化是游客前来游览体验的重点。

2.2英文导游

我国的导游按照语言,可以分为中文导游和外文导游。其中,外文导游中占大部分的是英文导游员。本文研究景区传统文化在涉外导游中的传播促进措施,选择占主要地位的英文导游为主要讨论对象。另外,按照职能来分,具有导游职能的人员包括全程陪同导游、地方陪同导游及景区讲解员三者。全程陪同的导游(简称“全陪”)指受组团旅行社委派、作为组团社的代表,在地陪的配合下实施接待计划,为旅游者提供全程陪同服务的工作人员。地方陪同导游是指受接待旅行社委派,代表接待社实施接待计划,为旅游者提供当地旅游活动安排、讲解、翻译等服务的工作人员。景点景区导游亦称为讲解员,是指旅游景区景点为游客进行导游讲解的工作人员[2]。

全陪虽是组团社的代表,但由于其主要工作是带团外出,在传递景区传统文化的工作中作用并不明显。而地陪和景区内部的导游讲解员在游客景区游览的过程中,是作为景区传统文化的直接传播人员,所以在本研究中,笔者重点围绕担任景区游览过程中讲解的地陪和景区导游讲解员进行讨论。

3目前景区传统文化的传播现状

3.1景区传统文化传播的内容

3.1.1物质文化

物质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种种物质文明,包括交通工具、服饰、民居、饮食、日常用品等,是一种可见的显性文化。导游在引导游客游览景区时,物质文化是游客感受最为直接、接触范围最广的内容。

3.1.2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

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分别指生活制度、 家庭制度、 社会制度以及思维方式、、审美情趣,它们属于不可见的隐性文化,包括文学、哲学、政治等方面内容,如少数民族的山歌、史诗、传说故事、民间工艺等内容。

3.1.3行为文化

行为文化是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以礼俗、民俗、风俗等形态表现出来的行为模式。这类文化见之于日常起居动作之中,具有鲜明的民族、地域特色,如婚丧习俗、迎宾习俗、生活禁忌、民俗节庆活动,等等。

3.2景区传统文化的传播途径

围绕着景区传统文化的内容,导游人员在传播各项景区文化时主要有以下几种传播途径:对于物质文化和部分行为文化,主要采取讲解相应的文化物品、设施和习俗;对于一些互动性、参与性较高的行为文化,如迎宾习俗、民俗节庆等活动,主要采取引导游客观看、参与表演等活动;对于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则主要采用与游客交流与互动,以及解答问题等方式。

3.2.1导游人员讲解景区文化设施

景区内部的各项传统交通工具、生活设施、传统民居、饮食和服饰等物质文化是游客在游览过程中最直接接触到的内容,也是游客可以用视觉、触觉等感观加以体验的内容。这些文化内容的特色、涵义一般是通过导游人员循循引导的讲解,帮助游客了解和加深体验效果的。而诸如生活禁忌的行为文化,更是在景区导游人员边游边提醒的讲解中向游客传递的。游客在观赏中了解到景区当地人的习惯,文化传播的过程和效果也就实现了。

3.2.2导游人员引导游客观看、参与民俗表演等活动

具备传统文化特色的景区都会将当地独具一番特色的民俗活动作为景区内部的游览娱乐项目供游客观看和参与。诸如苗族景区的对歌、抛绣球等活动,都是具有民族特色,参与性和娱乐性极强的活动。导游人员引导游客在景区内体验当地传统文化时,此类文化活动项目是游客乐于参与且体验性极高的活动。导游人员需要正确、有序地引导游客参与这些活动,使得游客不仅能理解这些活动的文化涵义,而且在这些有特色的民俗活动中达到最大程度的参与。

3.2.3导游人员与游客的交流与互动

游客至某一传统文化景区游览,游览时间是相当有限的,对于当地的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不能够直接地体验到。这些方面的文化内容,只有导游人员通过设计提问与回答等互动环节将这些文化信息传播给游客,从而实现游客对景区文化更为全面的理解和体验。

3.3导游景区传统文化传播中存在的问题

3.3.1导游专业知识不足

目前的英文导游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学历层次不一,语言水平和知识面也相对有限。对于传统文化内容不能以专业的翻译将信息准确地传递给游客;外国游客想要了解文化相关的问题时,导游员也经常不能给予全面准确的回答,从而导致传统文化传播过程受阻,外国游客得不到满意的体验。

在传播技巧上,英文导游员主要习惯于惯常的讲解套路,按照一定的景点讲解顺序将设计好的景点导游词一一陈述。对于其中的传说故事等,并不注重信息的可靠性;在讲解过程中也不注重设计互动环节,从而使得与外国游客的交流难免存在不顺畅的问题。

3.3.2导游道德素质有所欠缺

导游员的敬业意识是游客特别看重的素质。对于外国游客而言,除了体验当地文化的具体内容外,导游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亦是他们旅途别看重的体验内容。有些导游为了赶行程,随意地增加游览项目、改变行程,游览起来不能将具体文化内容传播到位,游客体验也就不能达到满意了。另外,在引导游客消费方面,导游也存在着为了多拿“回扣”而不正当地诱导外国游客多消费的行为[2]。

4影响英语导游过程中景区传统文化传

播的因素4.1游客本身的游览性质

外国游客对景区当地文化的了解程度和理解能力、对景区文化内容的偏好以及游客的性格等方面的因素都影响导游人员对景区文化进行传播的过程,并最终影响到传播效果。

4.2景区传统文化氛围的营造

景区内诸如交通工具、生产农具、服饰、饮食等各样物质文化内容的陈设与展示,诸如民歌、史诗、宗族观念等各样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展现,以及诸如生活禁忌、婚丧礼仪等各样行为文化的呈现,这些方面综合起来,通过多方面的互相作用,营造出了整个景区浓厚的传统文化氛围。在浓厚的文化氛围中,外国游客随处可见、可闻、可品当地实实在在的文化内容。在导游人员的正确引导下,这类景区比之文化氛围一般的景区而言,传统文化在外国游客当中传播的效果要好得多。

4.3景区内当地居民的态度

不少具备传统文化的景区仍有当地的居民居住。这些居民除了在景区内生活之外,还会多多少少地参与到游客的旅游活动中,如销售当地的特色旅游商品,参与景区内民俗表演,甚至他们的生活情态也会成为游客游览的重要内容之一。当景区内的居民对外国游客持欢迎态度时,他们会对前来景区旅游的外国游客示以好意,并尽心尽意地为他们提供旅游服务。从而,在当地居民的配合下,导游人员能将更多具有当地特色的文化内容更为顺利地传递给外国游客。进而,景区的传统文化亦能较好地传递给外国游客。反之,若当地居民对外国游客持排斥的态度时,景区传统文化的传播则不能顺利地通过导游活动传播开来。

4.4导游人员的职业素质

导游人员是外国游客游览景区时的“窗口”,他们的服务质量决定着游客旅游过程体验的质量。导游人员对景区的了解程度、讲解能力、沟通技巧以及他们的服务态度等方面构成的专业素质是影响景区传统文化传播的最直接因素。

5英语导游过程中景区传统文化传播促

进途径针对上述列出的影响英语导游过程中景区传统文化传播的各项因素,笔者认为可以相应地采取如下促进景区传统文化传播过程的途径。

5.1景区对外加强宣传工作

旅游开始前,游客对该景区文化信息的多方面接触不仅有助于游客对景区了解的加深,而且可以促进游客前往当地进行旅游的活动付诸实践,并在游览过程中得到更真切的体验。对于外国游客而言,他们也通常会在出游前尽可能多地了解景区的宣传资料。这样,景区需要通过网络、旅游书、旅游杂志等多种媒介向外界尽可能多地传递景区当地的传统文化信息,使得文化传播在旅游活动开始前就有良好的开端。

5.2景区对内加强传统文化氛围的营造

既然景区内部的文化氛围直接地影响到英语导游人员进行文化传播的环境以及游客的体验环境,那么,景区对内部的文化氛围进行着力营造的意义就显而易见了。景区需通过各种合适的方式将景区内富含传统文化内涵的物质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等文化内容展示出来,供游客游览,也方便导游更直接地将景区的传统文化传播给外国游客。

5.3景区加强社区参与工作的推进

针对景区内居民对游客的接受态度问题,景区需要做的工作就是加强社区参与工作的推进,使得居民们在景区发展旅游这一活动中随着景区的发展而受益。居民们除了需要分享到景区发展旅游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外,还需要在生活方面得到保障,如有自己独立的生活空间,旅游者不可随意侵入;又如周边的生活环境有所保证,不会因为发展旅游导致生活质量下降,等等。景区内各项旅游发展决策都需要纳入居民的意见,景区亦需要设立相应的渠道供居民反映意见。这样,在景区管理处和居民的共同参与下,积极友好的旅游环境便有助于游客在其中更好地体验景区的文化内容,从而促进景区传统文化在导游引导下的传播。

5.4导游人员专业素质的提升

导游人员的服务贯穿在外国游客游览景区的整个过程,结合上述的分析,英文导游人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升专业素质:英语水平、景区文化知识、沟通技能和服务态度等。这些方面能力的提升,将有助于英语导游更好地为外国游客进行文化设施的讲解,引导他们参与各项旅游活动,更好地与游客进行交流互动。保证了这几项景区传统文化的传播途径能达到有效的文化传播效果,则实现整体上导游人员文化传播效用的提升也就没有难度了。这方面的工作,除了导游人员自身加以努力之外,政府和旅游部门加强导游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与规范旅游市场使之合理化,也是非常必要的促进途径。

6结语

在全球化的浪潮下,文化的传播成了民族交流中所需重点研究的话题。对于旅游景区来说,如何使得景区的传统文化在外文导游的导引下更好地传递给外国游客,从而实现传统文化更有效的传播便成为一个值得商讨的问题。如图1所示,本文着重选取了英文导游作为讨论对象,分析了目前景区传统文化的传播现状与英语导游过程中景区传统文化传播的影响因素,进而提出了促进英语导游过程中景区传统文化传播的几种途径:景区对外加强宣传工作、景区对内加强传统文化氛围的营造、景区加强社区参与工作的推进以及推动导游人员专业素质的提升。唯有通过政府、景区和导游服务人员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才能更有效地推进景区传统文化在外国游客中的有效传播。

参考文献:

第9篇: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传统体育 群众 需求 趋向 宝塔区社区

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是指在中华历史上一个或多个民族内流传或继承的体育活动的总称,民族传统体育是从民族共同体文化中剥离与凸显出来的一种民族体育文化形式,主要是指我国各民族传统的祛病、健身、习武和娱乐活动项目。其特点是以养生、卫国和娱乐身心为目的;注重形神兼顾,尤其是形与精、气、神的结合;个人修炼身心,注重动静结合;体育与德美结合,寓德美于体育活动之中。学习和研究民族传统体育,有助于我们更加准确而深刻地认识民族文化,把握民族精神,继承民族传统文化;同时有助于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延安位于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群山层叠,土地贫瘠,水土流失严重,交通不便使得延安地区民族传统体育具有自己的特色的。加上延安具有渊源的历史,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且不说轩辕黄帝在这片土地上建立了中华民族历史上第一个部落联盟国家。1935年到1948年,延安是中共中央的所在地,党中央和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这里生活、战斗了13个春秋,并领导全国人民艰苦奋斗,最终夺取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培育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而在抗战时期,为了激励鼓舞民众战斗的激情,秧歌和腰鼓等民族特色活动得到进一步开展。民族地区群众性传统体育活动的开展是我国全民健身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十二条明确要求: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体育,在民族地区广泛开展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为主的体育健身活动。延安宝塔区一直是汉民族与北方少数民族的交融地,其具有深远的传统文化底蕴。作为传统文化活动重要内容的传统体育活动,是宝塔区开展群众体育和实施全民健身运动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本课题通过调查分析宝塔区社区群众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现状,在了解该地区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的开展状况下,针对该地区群众的生活习惯和历史文化提出一定的建议,在传承优良传统体育的前提下进行一定的改革创新,以达到健身、祛病和娱乐的作用,走健身娱乐的道路。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根据宝塔区群众活动情况划分,在宝塔区的兰家坪卷烟厂广场、罗家坪、凤凰山旧址、王家坪革命纪念馆、体育场、解放剧院、南桥7个群众聚集地随机抽取210人进行问卷调查,其中男91人、女119人,分别占调查总人数的43.3%和56.7%。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调研法。查阅了中国期刊网、延安大学图书馆等资料库,取得大量相关文献资料。

(2)问卷调查法。问卷调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调查的。当场发放问卷并回收,整个调查共发放问卷210份,实际回收200份,回收有效问卷200份,有效回收率95.2%。

(3)实地访谈法。走访了宝塔区社区的部分群众并进行了深入的访谈。

(4)数理统计法。研究运用了数理统计的方法对调查的数据做了统计和分析。

二、结果与分析

(一)陕北传统体育的项目与特点

延安地区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活动有:陕北秧歌及陕北“三鼓”,即安塞腰鼓、宜川胸鼓和洛川蹩鼓,其中以安塞腰鼓最具民族特色。陕北秧歌的历史悠久,相传北宋时已有,其形式多样,是一种民间广场集体歌舞艺术,表演起来,多姿多彩,红火热闹,其表演形式的主要特点是“扭”,所以也叫“扭秧歌”,即在锣鼓乐器伴奏下以腰部为中心点,头和上体随双臂大幅度扭动,脚下以“十字步”作前进、后退、左腾、右跃的走动,上下协调,步调整齐,彩绸飞舞,彩扇翻腾,同时还可以伴随着唱。安塞腰鼓也是一种非常独特的民间艺术形式,具有2000多年的历史,独具魅力的安塞腰鼓像掀起了黄土地上的狂飙,豪迈粗犷的动作变化,刚劲奔放的雄浑舞姿,充分体现着陕北高原民众憨厚朴实、悍勇威猛的个性。陕北秧歌与安塞腰鼓近来在中国各地展现风采,并开始为世界瞩目。

(二)宝塔区群众性传统体育活动的地理环境条件

延安位于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北接榆林市,南连咸阳、铜川、渭南市,东隔黄河与山西省临汾、吕梁地区相望,西依子午岭与甘肃省庆阳地区为邻。千百年来,回、满、蒙古等各族人民劳作不止、奋斗不息,在生存与发展中形成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延安地处黄土高原,受这里的山川河流、山脉水系、地层地貌、土壤土质及动植物资源等自然环境的影响,各民族长期以山地农耕业和家畜饲养业作为主要的经济方式。随着改革开放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不断深入,宝塔区人们的生活开始出现新的发展和变化,男耕女织的原始劳作向现代农业转型;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向现代旅游等方向转化。这些生活方式是传统体育活动的物质基础,影响着传统体育文化活动的形成与发展,也决定了传统体育的发展前途与方向。宝塔区位于延安市的中心地带,七个群众聚集地分别分布在以宝塔区市中心为圆点的各个方位,此类聚集地也是宝塔区体育活动的主要场所之一。

(三)群众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主要内容与项目

表1 宝塔区社区群众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主要内容与项目一览表

宝塔区社区传统体育活动具有内容的丰富性与类型的多样性。群众参与传统体育活动具有明显的选择性和倾向性,由调查结果知(见表1),有37.0%的社区群众喜爱参与祖辈流传下来的传统活动项目陕北秧歌;另有25.0%和23.0%的群众选择粗犷豪放的安塞腰鼓和柔软细腻的武术太极;这一结果说明:陕北秧歌、安塞腰鼓、武术太极在该地区传统体育活动中深受群众喜爱。同时,打门球等其它项目也开展较为广泛,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考察中同时发现,在群众中较为流行的项目还有跳绳、踢毽子、摇呼啦圈等也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群众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目的

表2 宝塔区社区群众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主要目的一览表

从表2可以看出,有28.0%的群众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生活娱乐,说明了当前传统体育活动已更多地成为一种生活娱乐形式与内容。从宝塔区的各种节庆活动中开展的传统体育活动的热闹气氛与场面可以看出,人们已经把它作为节日娱乐时的重要手段。其次,有24.0%的群众是为了遵从民俗习惯,民族习俗是群众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直接动力,并已形成一种惯性和依赖性。总体上,生活娱乐、遵从民族习惯、个人喜爱、促进交流、强身健体依次构成了群众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主要原因与目的,从而也体现出传统体育文化活动的多元文化特征和功能,它不能仅仅被理解为一种身体锻炼活动,它同时更是一种特殊民族文化的展示。

(五)群众参与传统体育的活动场所

表3 宝塔区社区群众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主要场所一览表

调查结果显示(见表3):有34.5%的群众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主要场所集中在户外零散空地,其具有开展空间的自由性与随意性;其次分别有31.0%、15.5%、11.5%、6.0%的群众喜欢在习惯性大众活动区、附近学校、固定性商业表演区、自家庭院进行活动;调查中还发现,许多规模较大的集体性传统体育活动,大多有较为固定的习惯性活动区,如陕北秧歌等活动具有集中化地点,安塞腰鼓和武术太极活动也大多有传统的活动内容和区域。

(六)群众参与传统体育的频度

表4 宝塔区社区群众平均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频度一览表

由表4显示:整体上,宝塔区群众每月参与次数为1~3次的排第1位,占总百分比的28.0%;反映了宝塔社区群众在整体上开展传统体育活动的次数并不频繁。排第2位的是每年6~11次,占总百分比的24.5%;而每年1~5次与每月4~8次的分别为18.0%和15.5%,再后面依次是每月9~15次占6.5%、每月15次以上的占4.5%和从来没有参加的占3.0% 。群众参与次数较为频繁的每月9~15次和每月15次以上的比例明显偏低。如按我国体育人口的标准加以衡量,宝塔区群众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次数离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参加传统体育活动并不经常。

(七)宝塔区传统体育活动的运行方式

(1)群众性传统体育的传承方式。由表5显示:有41.5%的群众认为其传统体育活动的传承方式是节庆活动;其次,有21.5%的群众是在日常生活娱乐中传承传统体育活动的;再次,有18.0%的群众是依靠政府组织推动才将传统体育活动得以传承;最后,有11.0%和5.5%的群众是伴随生产劳动和宗教活动传承的。这一调查结果表明,日常生活娱乐和节庆活动是宝塔地区传统体育活动的重要传承方式,在保证节庆活动的大力开展外,也需加大政府对传统体育活动的组织宣传,使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融入在各类节庆活动和日常生活娱乐中。

表5 宝塔区社区传统体育活动传承方式一览表(%)

(2)群众性传统体育活动的管理方式。表6显示:群众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组织行为。有36.5%的群众认为传统体育活动的管理主体应是政府和文化等部门,说明政府和文化等部门在传统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有32.5%的群众参与传统体育项目活动采用更多的则是群众自发组织管理,这说明相当一部分群众性传统体育活动是群众自发性质,体现出群众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自发性意识较为明显;其次分别有11.0%、9.5%和6.0%的群众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是依靠体育行政部门、民间团体的组织管理、企业与单位组织管理的。

表6 宝塔区社区传统体育活动的管理主体情况统计一览表

(3)群众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资金渠道。表7表明,有36.5%的群众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主要资金渠道是自我筹集;其次有23.0%的群众参与活动是通过政府财政拨款;再次分别有16.5%、15.5%、8.5%的群众是通过社会捐助、其他渠道、商业化活动收入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可以看出,宝塔区群众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经费自筹的比例较高,而社会赞助和商业化收入水平很低,说明由于地区经济水平落后,直接制约着传统体育活动更好的发展和传承。

表7 宝塔区社区群众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经费主要来源情况一览表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宝塔区群众性传统体育活动与延安地区的社会环境条件紧密相联,项目以陕北秧歌、安塞腰鼓、武术太极等活动为主;生活娱乐、遵从民族习惯、个人喜爱、促进交流、强身健体依次构成了群众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主要目的;活动场所以户外零散空地、习惯性大众活动区为主;群众整体上参与传统体育活动并不经常,以每月1-3次的比例最多,即参与频度上离体育人口标准差距较大。

节庆活动与生活娱乐构成传统体育活动传承的主要方式;在管理方式中以政府部门与群众自发的组织管理为主;经费来源中以政府财政拨款和自我筹集为主。

群众希望传统体育活动在保留传统与特色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现代化改造,走健身娱乐之路。

宝塔区社区传统体育活动大多依附于其他文化活动而存在,其与本地区商业与旅游等活动关系密切,不能仅仅被理解为群众健身活动,而更应该看成一种休闲娱乐与社会交往活动。它本身是一种特殊民族文化的展示,具有深刻的民族文化烙印。因而,具有自己发展和传承的方式和特色。

(二)建议

重视宝塔区群众参与传统体育活动兴趣和习惯的培养,并提供条件集中群众进行集体的传统体育娱乐活动。

加强对传统体育活动的宣传,组织丰富多彩的传统体育娱乐活动,充分利用开放的大众活动场所对传统体育魅力的宣传;可以进一步加强传统体育与旅游、商业活动的结合。

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传统体育活动的重视和投入,加大传统体育活动的宣传、和资金的扶持力度,加强对群众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与对外宣传交流等工作力度。

根据群众的意愿,以科学和健身的原则对传统体育活动进行适当改造,在保留其传统特色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创新,增强其健身性、娱乐性和科学性。

参考文献:

[1]张选惠.民族传统体育概论[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5.

[2]中国体育博物馆.中华民族传统体育志[M].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1996.

[3]芦平生,陈玉玲.西北少数民族群众体育活动研究[J].体育科学,2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