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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平台管理精选(九篇)

产品平台管理

第1篇:产品平台管理范文

【关键词】SAAS 金融平台

1 实现功能

金融产品管理与推广平台系统项目,基于互联网部署,包含产品管理端及移动APP客户端(Android版支持厅堂触摸交互产品推广机、PAD、Android手机, IOS版支持iPad、iPhone)。产品管理端,主要用来及管理产品分类/产品明细、维护标准参数、维护用户角色权限、管理终端及广告、查看统计报表等。移动客户端APP安装于各种设备,用来向客户展示银行金融产品,产品分多级展示,上层为产品分类,最底层为产品明细(即为不可分割的原子产品),每种产品可选择适用客群、服务品牌等多种定制属性,可根据多维度的属性进行筛选查询,查询展示时支持分级展示逐层进入产品内容,或可直接展示产品列表,并可登陆设计定制产品配置方案。

2 产品管理端功能模块

2.1 产品分类管理

产品分类管理采用树形结构,支持产品分类增删改查,每个产品分类包含名称、图标、所属产品分类、是否为最小产品分类、项下产品/分类是否关联批量产品/分类模板及关联批量产品/分类模板、项下产品显示风格(图标/列表)等属性,并可根据产品分类情况灵活定义增加几个标准属性,如为最小产品分类还可根据项下产品情况灵活定义增加几个标准产品属性。

2.2 产品管理

产品管理支持单个产品的增删改查,每个产品包含名称(简称)、产品全称、所属产品分类、产品介绍、产品图片、产品图标及其他定义属性等。产品图片是显示在产品的详细里面的,产品图标是在其所属“产品分类“项下以图标风格显示时使用的图标,展示风格为图标下跟名称(简称)。产品修改时,可单独补充上传产品图片、产品图标。如产品其所属”产品分类“要求项下产品以图标风格显示,恰巧该产品并无上传定制图标,则以系统默认图标展示。产品删除时,支持同一“产品分类”下复选删除产品。产品新增时,支持同一已关联批量产品模板的“产品分类”下,用模板文件格式编辑产品列表,然后导入文件批量上传。批量维护产品因不支持产品图片、图标,如有需要需后期对产品逐一修改添加图片。如批量维护的产品所属的“产品分类”本身就要求项下产品以列表风格显示,则无需更改上传图片。

2.3 参数管理

平台为支持更大范围的灵活产品分类层次配置管理及展示推广,定义并支持一系列的标准参数,包括产品分类标准属性管理、产品标准属性管理、批量产品分类模板管理、批量产品模板管理、广告管理、默认产品分类图标设置、默认产品图标设置,参数可由普通产品经理发起添加,并由有权产品经理审批后生效。

产品/分类标准属性定制时,都需设置属性名称、并根据属性情况,设置为自定义编辑内容型、自定义时间型、选择内容型,如为选择内容型需配套增加候选属性值。如属性“客户性别”,定义为选择内容型,并新增候选值“男”、“女”;如属性“产品期限(天)”,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例则各天数期限不一,需在增加产品时自由编辑。原则上产品分类或产品的属性是向上继承的,子分类或产品均具备所属产品分类的属性。

批量产品/分类模板定制时,要关注产品/分类的上级产品分类的属性定义并进行定制开发设置,并标注填写值域的规则,以供设置使用或下载参照。

广告管理支持多个不同的应用锁屏广告或动态广告策略设置及修改,以满足根据终端的差异性投放不同的广告策略。

默认产品/分类图标设置支持预设图标,以防批量维护后因产品/分类缺失图标影响终端应用展示效果。

2.4 终端管理

终端管理支持终端的新增、激活、删除、重装激活及综合查询,根据终端的具体型号、特点选择添加终端,并生成装机认证码,以待激活后使用,并可根据终端特点选择投放的顶级产品分类及适用的锁屏广告、动态广告。

2.5 统计报表

统计报表主要支持系统的登录统计、产品/分类的点击统计、产品及分类的综合查询及导出明细、客户经理定制产品方案的综合查询。

2.6 用户角色权限管理

系统可根据用户的主要权限划分为三个角色,系统管理员、产品经理、客户经理。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的基础数据维护、用户角色管理及顶级产品分类对应a品经理的权限分配、终端管理,产品经理则根据上级归口产品经理的产品分类权限分配,维护自身负责的产品分类及项下分类或产品,顶级产品对应的产品经理负责参数管理中基础数据维护并受理旗下产品经理的参数维护需求审批。客户经理负责客户端的申请安装及使用,并可在产品管理端查询产品及分类及自身的定制案例。

3 移动APP(Android/IOS)功能模块

3.1 安装认证

安装客户端时输入装机认证码,认证获取客户端配置信息、产品/分类信息、广告信息等。

3.2 层次产品展示

应用主界面打开后,显示多个产品分类图标(下附产品分类名称),点击产品分类,进入下一级产品/分类展示界面,依次进入产品展示界面,选择点击查看每一个产品的详细介绍。

3.3 简单检索

在应用搜索栏填入搜索要素,从产品/分类的各属性及介绍中模糊匹配筛选,逐层图标展示符合条件的产品分类及产品,并可转换为层次列表显示或直接产品列表。

3.4 高级检索

高级检索支持灵活增加属性名称作为筛选条件,并在各属性条件中选择或填写筛选要素,帅选后也可逐层图标展示符合条件的产品分类及产品,或转换为层次列表显示或直接产品列表。

3.5 产品方案定制

客户经理可登陆认证后,支持新建定制方案,为客户定制方案,逐层展开产品分类,并把适合产品加入方案,或把已加入方案产品移除,定制方案完成前可先预览整个方案,确定后保存方案。

4 总结

本项目充分调研了当前银行业务发展现状及银行内各条线对金融产品管理、推广的迫切需求,并充分考虑到了各银行或银行内各条线管理及分类产品的共性与特性,基于SAAS设计了适用于多租户、配置性强、扩展性高、灵活性多的系统应用。通过该平台的使用,一方面助力银行业厅堂营销现场定制讲解金融产品配置方案,另一方面移动便携方便客户经理外出客户拓展营销。

第2篇:产品平台管理范文

【关键词】数据分析 供应链管理 社区服务 电商创业 生鲜电商 配送物流 数据化服务

1 新楼盘社区日用生鲜电商的销售服务现状

1.1 社区服务性生鲜电商发展状态

以近年砉阒莅自魄某新建小区的日用生鲜电商的日常销售服务为例来说,此电商平台成立于2011年七月,在新楼盘落户之前主要服务周围的老旧小区,由于老旧小区的地形复杂、人员分布情况复杂等原因,此电商品牌一直都以社区日化用品销售为主,而伴随着电商OtoO模式和物流产业的快速发展成熟,自2013年来此电商平台逐渐转型到自建物流网络和日常社区生鲜原材服务供应为主,依旧自建物流优势和平台资源优势为新楼盘用户提供一站式生鲜原材供应。近年来,虽然此生鲜电商平台以日常化的蔬菜、水果、海鲜等食品原材的销售为主,也一直保持着较好的趋势的日常盈利和平台建设,但在此电商平台在日常化的配送效率和用户时间定位方面却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因我国目前的生鲜电商产业依然处在初步发展阶段,不仅大型的电商平台都在不遗余力的进行生鲜电商销售服务体系建设,中小型电商平台也都在加紧建设自身的生鲜电商平台,所以造成了行业竞争压力大、准入门槛不断提高等问题。另外由于产品的保鲜技术、供应链冷装物流技术还没有彻底攻克,所以生鲜电商的发展势头缓慢,其高效率的保鲜配送也成为了困扰电商平台的难题。而普通的生鲜电商平台都在集中化的进行农副产品销售,但是产品本身的价值还没有自建物流和产品配送物流高,所以很难实现有效的盈利模式,只能在社区区域进行区域性的发展建设无法形成较大范围的覆盖。

1.2 基于数据化供应链管理的电商平台的社区服务体系搭建

伴随着近年来此生鲜电商平台的快速发展,如何在基于发展缺陷的基础上构建体系化的电商服务架构成为困扰此电商平台的首要问题。由于物流配送体系的不健全,构建有效的配送服务模式首先需要建立稳定可靠的产品供应体系。需要以城市周边农村为产品基地作为产品物流配送的依托平台来建立完整的产品供应链,需要以生产农副产品的农村为基地生产高质量的农副产品、辅助其他高质量的农副产品进行销售。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依旧现代大数据平台化管理模式建立产品供应体系数据链和数据模型,保障有效的数据交互。从现代电商发展的趋势来看维持电商平台运转的首要因素就是建立行之有效的数据化管理体系实现高效率精准化的物流配送服务,其数据化电商管理模式的主要思路是基于公司电商平台优势与产品农村合作社进行数据化对接,在保障数据化信息共享的前提下将农村合作社中的农户生产模式进行数据化模型分析,及时的了解农户的生产种植状态,以此来保障农副产品的质量。另外要以大数据运算平台为有效载体,根据数据化的平台预测结果来确定农副产品的产出规模,从而实现对商品的有效管理,进行数据化的统筹安排。与此同时,基于电商平台的云计算优势来建立社区生鲜服务网点,不仅是在相应的社区建立货源仓储,而且要进行线上线下的有效结合来配备基本的服务销售网点,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销售配送服务。另外针对日常大宗生鲜商品的销售,在进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统一的供应链采购,针对特定的商品属性、商品的销售状态来进行统一的采购销售配送,为每个商品设定特制的二维码标识进行数据录入、物流跟踪、服务终端匹配、保障商品销售配送的有效及时。

2 日本神户品牌生鲜电商的数据分析供应链管理服务模式

日本神户市某品牌生鲜电商成立于2014年,基于基础硬件设施和品牌平台架构的有效搭建,其成立伊始就从事于社区共享化生鲜电商的销售配送服务,依旧商品的平台化数据管理,从生产到销售的数据化分析平台搭建,不仅在不足两年的发展周期内迅速的垄断了本市的生鲜电商市场,其盈利能力也呈现出几何级数的增长。在市场空间扩大和盈利能力增强的背后可以看到的是其运营效率的提升,这主要得益于其标准化供应链的数据分析和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基础之上的集中式仓储建设和标准化自建配送体系的建设。

如图所示可以看出与我国的生鲜电商相比日本神户的生鲜电商品牌进行集中式仓储和分布式仓储建设,一方面是可以基于数据化的仓储建设可以通过对供应链的相应数据模拟和数据分析,提升商品的周转效率节约流转成本。另一方面,生鲜电商的仓储建设模式可以增强商品的区域覆盖率,通过数据化的客户商品需求分析来进行统一的仓储货物调运,及时的为用户送达。

另外,由于生鲜电商在采购渠道和商品进货渠道的差异,导致商品同质化较严重,商品质量差异较大难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神户生鲜电商品牌为此引进OTB标准化体系进行统一的商品采购管理。基于平台数据计算优势,采用云计算数据处理器根据采购标准和企业内部成本控制标准来进行集中化的分析,得出优化的数据需求结果来进行多角度的衡量,确保运营服务体系标准化的运营。

基于数据平台处理,神户生鲜电商实现全方位的全系统自动调拨,根据分布式的仓储的范围得出最优结果进行正向调拨或者是逆向调拨,既可以快速安全的将商品送到顾客手中也实现了配送网络的标准化,根据系统数据支持来全面的提升商品配送效率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3 数据分析供应链管理对生鲜电商平台建设的积极意义

3.1 数据分析供应链管理体系下生鲜电商的效率提升

基于现代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现代的生鲜电商平台在大数据分析的背景下可以有效的提升货物的配送效率和平台的运转效率。在精准的数据准备下,生鲜电商的线上平台基于用户的平台支付信息,可获得用户的精准定位,依据用户或顾客的预留信息可基于附近仓储的产品支撑在网络数据管理平台快速的获得产品信息,通过附近仓储快速的将产品调出为顾客及时的进行配送。而下单顾客可通过电商平台或者电商的品牌移动化客户端进行快速的信息下去,包括货物的产地信息、生产包装信息、物流信息,在物流数据管理系统的有效支持下及时的掌握配送货物的状态,及时的收到货物。

3.2 数据化供应链管理下物流配送优势

基于生鲜电商物流配送标准的不断地提升,生鲜的物流配送成本也在不断地提升,去除自建物流成本之外,包括生鲜冷链和包装成本在物流配送环节中的成本也是高居不下,如何全面的降低物流配送成本,缩短物流的配送周期成为了很多生鲜电商品牌最关心的问题,而数据化供应链管理体系的综合建设,基于平台数据化模拟环境的综合分析,可以快速的对商品进行定性化的数据管理,对物流仓储的货物进行准确的定位,及时的将商品从仓储中快速的调出。基于物流数据的统一化平台测定和分析可以快速的将商品发往终端,让顾客快速的收到货物。基于终端的数据构成和多平台的数据支撑和交互,物流整体的配送线路和数据可以达到最优化满足最便捷物流配送需求。在多元化的数据交互情态下,数据化的供应链管理可以依据生鲜电商具体销售数据和用户平台使用数据来纵向或者横向的数据分析形成完整的销售采购数据链供平台使用,及时的做出数据分析形成数据参考做出有效的数据对比,从根本上提升物流配送效率。

3.3 数据化管理体系下供应链终端体系建设

在互联网时代下生鲜电商的供应链终端建设一直都是困扰众多生鲜电商平台的首要问题,在终端的建设过程中如何有效的保障产品质量和货物品质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在冷链供应过程当中要高度重视,同时在货物分拣和存储过程当中也要高度重视。而基于数据化平台的有效搭建,在数据的统一监控下不仅可以有效的保障在货物配送过程当中货物的品质和货物安全之外还可以在终端的货物采购的过程当中进行有效的数据化监管,对采购及运输的每一个过程进行详细的管理,从源头到销售和配送顾客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保障不出现偏差。另外,由于现代生鲜电商的自建物流成本的大幅度提升,如何在自建物流和自建仓储的过程中行之有效的进行货物分配和原材存储是生鲜电商终端体系建设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不仅需要对源头货物进良好的配送网络搭建,也要依据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分析进行终端仓储和配送网络的搭配,要将每一个每一种货物详细的分配到时间效率最高的物流网络当中,将生鲜原材及时准确的送到顾客手中。

3.4 数据化管理供应链数据平台的融合建设模式

随着现代生鲜电商产业市场的快速饱和,数据化管理供应链数据平台也逐渐形成融合性发展的趋势。不仅在电商信息交互方面有了重大的改变,在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分享方面也有了结构化的调整。不仅体现在电商物流信息的集中融合性,也在时间和空间接口上形成了融合性的跨越发展模式。交互性的平台数据共享和不同数据资源对接也形成了高度的集成性,信息数据的交互不仅是资源的有效整合,在信息的来源分类上也更加体现出了平台顾客的主体性地位。对不同信息资源通过数据化的详加整理来实现资源信息的行业平台共享,在面对多种信息的集中时,现代媒体的融合性更趋向便捷,通过对信息集中进行分类和详细标示让受众群体更加便捷化的接收和分享信息,及时获得信息的有效价值。另外,基于电商平台的数据收集和供应链数据类型的不同,对于不同商品的信息数据收集也更加可靠和准确。实现生鲜原材的数据平台资源共享和数据链对接,不断地增强数据化管理供链的数据交互性和融合性,全方位的提升物流配送效率和物流配送的准确性,为广大顾客提供最便捷的生鲜购物服务体验。

参考文献

[1]陈永平,蒋宁.大数据时代供应链信息聚合价值及其价值创造能力形成机理[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5(07).

[2]于永利.大数据升级电商供应链管理[J].互联网经济,2015(Z1).

[3]陈涛,李佼.基于大数据的旅游服务供应链管理研究[J].电子政务,2013(12).

[4]冯芷艳,郭迅华,曾大军,陈煜波,陈国青.大数据背景下商务管理研究若干前沿课题[J].管理科学学报,2013(01).

第3篇:产品平台管理范文

行业信息化

最具影响力企业奖

成都国科海博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是一家面向军工、电力、林业和水利等领域,向其提供关键业务支撑系统解决方案的服务提供商,是专注于行业应用软件及相关产品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成都国科海博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是一家面向军工、电力、林业和水利等领域的关键业务支撑系统并为其提供解决方案的服务提供商,是专注于行业应用软件及相关产品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是由成都国科海博资产有限公司和成都鼎鑫浩润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立,注册资金5000万元。主要业务基于四大核心行业:军工、电力、林业、水利。五大核心技术能力:中间件、云计算、敏捷管理、数据整合、应急指挥和企业内控。

主要解决方案和产品包括科研院所敏捷管理平台、协同设计平台、森林防火智能监测预警系统、珍稀动物智能识别跟踪保护系统、山洪预警应急指挥平台、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水电集控平台等在业界有较高的影响力。

公司办公场地2000余平方米,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研发基础设施完善。公司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3A资质、CMMI-3级、安防一级、测绘丙级、建筑智能化二级、ISO14001环境质量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许可证等重要资质,多项产品被列入成都市名优产品名录。

公司已有著作权及软件产品登记50余项,正在申请包括10项专利在内的30余项知识产权。此外,公司与北京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IBM等知名高校和公司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的主要产品有:

1. 林业“麟平台”。林业“麟平台”是目前国内领先的一体化林业解决方案,基于自主研发的前端烟火和珍稀动物识别追踪技术和摄像机、云台、野外设备控制箱等产品,覆盖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珍稀动植物监管、科研管理、许可证管理、林权管理等12大林业信息化核心业务系统。

第4篇:产品平台管理范文

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全文内容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经营者,以及为网络食品经营提供平台服务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网络食品经营,是指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 从事网络食品经营,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遵守商业道德,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 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应当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部门协作,鼓励举报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机构的作用,促进社会共治。

第二章 网络食品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条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网络食品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许可范围一致。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许可的除外。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守本办法有关网络食品经营的规定。

第七条 网络食品经营者可以通过自行设立的网站从事网络食品经营,也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从事网络食品经营。

第八条 自行设立网站从事网络食品经营,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网上查询、订单生成、合同签订、网上支付等交易服务功能;

(二)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三)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管理制度;

(四)建立食品经营电子数据备份和管理制度;

(五)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

第九条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自入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自行设立网站或者所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网址、IP地址,书面告知原颁发许可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应当书面告知其营业执照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文字信息及图片。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信息变更被核准后30个工作日内在其网站首页以及网络食品信息页面进行更新。

第十条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食品经营场所或者贮存场所的场地环境、卫生状况、结构布局、设备设施等方面应当能够满足保障所经营或贮存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条 通过互联网销售的食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禁止销售的食品,不得在网上进行信息及交易。

第十二条 网络食品经营者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散装熟食、无包装的散装食品。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自制的食品。

第十三条 从事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非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网络经营的,除符合第九条规定外,应当标明产品批准文号或者备案编号以及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并链接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

网络食品经营者不得从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经营。

第十四条 网络食品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不得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网络食品信息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名称、地址或者产地、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应当与食品的标签或者标识一致;

(二)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信息不得在同一页面展示,在显著位置标示保健食品特殊标志,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或者备案编号等信息应当与注册或者备案的信息一致;

(三)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以及保健作用;

(四)对在贮存、运输、食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应当在食品信息时予以说明和提示;

(五)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第十五条 从事网络保健食品经营的,应当按照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保健食品广告,注明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并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第十六条 网络食品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食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及其他有关证明,并留存相关资料。

经营进口食品的还应当取得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出库复核和销售记录等义务,建立进货和销售电子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购买)者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

第十八条 经营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采取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或者委托具有经营资质,具备相应贮存、运输能力的企业配送。

第十九条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销售凭证;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销售凭证,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第二十条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供货者档案,留存完整有效的供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购销凭证等信息,保证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记录、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不得少于两年。

第二十一条 网络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由于食品经营者的原因造成其经营的食品有上述规定情形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召回。

第二十二条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在信息查询、数据提取、案件查办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二节 网络订餐服务规定

第二十三条 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信息、主体业态、经营项目。

第二十四条 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食品经营者应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标明外送范围和送达时间,并按照标示的事项提供外送服务,保障食品安全送达。

第二十五条 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履行记录义务,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达时间以及食品流向。

第二十六条 鼓励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食品经营者实施明厨亮灶,将其加工过程进行网上实时播出展示。

第二十七条 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六项和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采取保证食品安全的配送措施。

第二十八条 从事网络订餐的餐饮单位应当在食品包装上加贴封签,标示食品加工制作时间和消费时限,并提醒消费者尽快食用,避免长时间存放。

第二十九条 送餐容器和食品包装应清洁、密闭、完好,送餐设备应定期消毒,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确保送餐过程食品不受污染。

第三十条 送餐人员应按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明,送餐时应穿着统一标识制式工作服。

第三章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第三十一条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经营主体审查登记、销售食品信息审核、平台内交易管理规则、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

第三十二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个工作日内向其营业执照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信息包括第三方平台开办者资质、网站名称、网址、IP地址、网站ICP备案情况等。

第三十三条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与进入本平台食品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十四条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的食品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查和登记,并及时核实更新经营者身份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对于不具备食品经营资质的经营者,不得允许其在平台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第三十五条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在其平台经营的食品经营者档案和台帐,审查并记录食品经营者主体身份信息、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物流服务提供者、信用信息、消费投诉处理情况、违法违规信息等内容,并定期核实更新。

第三十六条 个人通过网络经营自产食用农产品的,必须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其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如实记录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并及时核实更新。

对通过平台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审查其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并及时更新。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记录食用农产品销售的主要品种及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保证食用农产品交易全程可追溯。

第三十七条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网络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管理人员,对平台内经营的食品及其信息进行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或者其他食品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网络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服务。

第三十八条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审查、记录、保存网络食品经营者在其平台上的食品安全信息内容。

食品安全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平台内结束经营活动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不得少于两年。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采取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与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

第三十九条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要求食品经营者在其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名称、住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编号、经营许可证号等内容。

第四十条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及时接收、处理和报告食品安全信息。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依法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平台内食品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投诉举报处理、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在信息查询、交易数据提取、信息屏蔽、停止服务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第三方平台内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要求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采取措施制止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一条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及时采取督促食品经营者停止销售、协助召回等措施;在食品经营者未及时删除互联网上销售的涉及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信息时,有义务对相关信息进行屏蔽。

第四十二条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平台内销售的食品实施监督抽检。

鼓励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建立食品质量抽检制度,对平台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或者借助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抽检,切实保障平台内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

第四十三条 鼓励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网络食品交易主体身份认证、质量安全认证、信用评价、信息化管理等专业服务,提高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追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入网食品经营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或未依本办法履行审查义务的,依法与该入网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五条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并执行消费纠纷解决和消费权益保护制度,并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鼓励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建立消费预赔金等制度,加强网络食品交易的行业自律。

第四十六条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与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联络人制度,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定期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食品经营者台帐、经营数据统计、食品安全管理及自查报告等方面信息,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有关信息的数据统计、调研分析工作。

第四十七条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自身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遵守第二章的规定。

对自营食品,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标记,以区别于平台内其他经营者销售的食品,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职权对网络食品经营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十九条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市网络食品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负责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网络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实施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食品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网络食品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涉嫌违法的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法的网络食品经营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当事人涉嫌从事违法网络食品经营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涉嫌从事违法网络食品经营行为的相关情况;

(三)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数据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五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网络食品经营纳入年度抽检计划,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程序,对辖区内经营的网络食品实施监督抽检。

第五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食品经营活动的技术监测记录、信息追溯资料等,经查实后,可以作为对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

第五十四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网络信息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等合作,实现监管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加强对网络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强化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第五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后,需要关闭网站的,可以依法移送网站许可或者备案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以团购形式开展网络食品经营活动的(团购网站和团购食品提供者),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抽样、召回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等活动,本办法未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 月 日起施行。

河北省多举措强化网络食品销售和监管为强化对网络食品销售的监督管理,督促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多种举措加强网络食品销售和监管。

一是拉网排查,摸清底数。全省各级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辖区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销售者进行摸底排查,并于20xx年4月30日前,将底数上报河北省局。食品销售网络第三方平台备案时间,由河北省局确定后向社会公告。

第5篇:产品平台管理范文

摘要:在国内外关于产品平台研究基础上,根据汽车产业发展状况以及目前汽车行业所面临的产品创新困难的现状,提出汽车产品创新平台概念,并对其内涵和功能进行了详细论述,提出了汽车产品创新平台SAP运作模式。

关键词:汽车产品创新平台;协同运作;柔性运作;并行运作

中国的汽车产业目前已经具备产业关联度高、规模效益比较明显、资金和技术相对密集等特点,它的发展已经影响到每一个人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明显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然而,目前汽车产业的竞争异常激烈,企业的淘汰率较高,尤其在全球经济危机的背景之下,这一现状异常严峻。汽车企业只有不断追求创新,运用创新成果才能站稳脚跟、谋求发展,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这种情况之下,笔者认为只有积极构建并运用汽车产品创新平台,才能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汽车产品,才能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又能积极有效地促进汽车企业本身的发展,实现产业发展的战略基点,从而进一步壮大汽车产业。

1汽车产品创新平台的提出

平台这个概念的原意通常指高于附近区域的一个平面,依附于这个平面可以从事相关的活动,现实生活中平台概念较为空洞和含糊不清。而平台最早是使用在工程领域,在亨利·福特所著的《ModernMan》一书提及到此概念,在制造领域,平台是和产品结合在一起的,并且国内外诸多专家学者对产品平台的研究比较丰富。

1.1在产品平台概念及特征方面

美国西北大学Meyer教授是这一领域的代表人物之一,他1993年提出产品平台定义,即:产品平台是一个系列核心子系统与各类相关的接口组成的公共构架,在构架基础之上可以不断地衍生出产品,他还指出产品平台所派生出来的具有不同的功能和特征、对不同的细分市场进行定位的产品就组成了产品族,也就说产品平台能够衍生出产品族。MeyerM和LopezL提出产品平台是一个由产品子系统之间相互联系所组成的构架集合体。MacDuffieJP,SethuramanK和FisherML认为产品平台是产品设计的基础,可以设计生产出不同产品,这一概念和Meyer的观点基本一致,不过后者指出了这些不同的产品是一类产品族。国内学者如、毛义华、陈劲等提出了一个基于核心能力的平台方法,把产品平台与核心能力、市场需求联系起来,最终生产出的产品族就是共享一个产品平台的一系列市场需要的产品。

1.2在产品创新平台方面

目前,国外关于产品平台的研究较多,但并没有正式提出产品创新平台概念。在国内,胡树华论述了建立产品创新平台的意义,对产品创新平台的内涵、主体、层次、机制及其功能特点进行了研究,认为产品创新平台的建立,有助于降低后续产品创新的成本,有助于提高产品创新的绩效,最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胡树华和汪秀婷针对现代企业产品创新难度日益增加的问题,提出了产品创新平台概念,认为产品创新平台主要包括与产品创新活动相关的技术平台、信息平台和管理平台。侯仁勇和杨洁认为产品创新平台的概念尚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现存的大多是从某个侧面来揭示产品创新平台内涵。

综上所述,尽管国内外在产品创新研究方面做出了大量研究,在产品创新平台领域做出了贡献,但仍有一些不足。笔者正是基于上述研究现状分析,结合汽车企业现状提出汽车产品创新平台概念,即:汽车产品创新平台是汽车企业整合企业内部创新资源(或外部相关的创新资源)开发出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汽车产品平台,并在此平台基础上,汽车企业可以进行持续的改进并加以提升,推出不同类型的汽车产品,以满足消费者细分市场。它是汽车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企业组织创新、产品研发流程创新以及企业管理机构创新的高度集合。汽车产品创新平台不是汽车产品的某个部件,而是一种资源的高度整合界面(具体描述见图1)。

2汽车产品创新平台特征及功能

2.1汽车产品创新平台特征

从汽车产品创新平台定义上可以发现,它是由许许多多创新活动和创新资源组成的一个创新网络平台,在此平台上面进行着包括汽车产品平台构建、汽车产品研发、汽车产品制造工程四大区域等多个阶段工作,在平台下面有人流、资金流、物流、信息等多个方面支撑,所以从上述角度分析,汽车产品创新平台具有以下特征:

(1)灵活性。同一汽车产品创新平台并不是一成不变、墨守成规的,它需要在原来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创新机能,持续进行创新活动,具备平台创新基础,为后续创新节约创新成本,缩短创新周期,赢得产品推出时间,获得产品竞争优势,巩固企业在市场中的领先地位。同时这一结果将反馈到汽车产品创新平台上,利于产品创新平台的持续改进。

(2)目的性。汽车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行业地位,有着不同的产品战略目标,所以从这个方面说汽车产品创新平台有不同的目的。但从企业本质上说,任何一个消耗大量资源的创新活动必须有一个想获得收益的目的,汽车产品创新平台作为一个集企业内外部创新资源于一身的高度集合体,它的构建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运作需要大量的人员、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因此它的目的是可见的——获利。

(3)阶段性。汽车产品的推出具有生命周期特点,汽车产品创新平台也相应具有周期性,故可以通过产品投入市场的阶段性特征将汽车产品创新平台分为初始阶段、发展阶段、成熟阶段及衰退阶段。

(4)条件的依存性。汽车企业构建产品创新平台必须以企业自身资源条件为依托,这种资源条件包括汽车企业的技术经济水平和生产经营条件。

2.2汽车产品创新平台功能

MorenoMuffatto指出,产品平台所拥有的众多优势之一就是能够在一个相对短的时间内使用一个平台创造出许多不同类型的产品,他还认为实施平台研发的重要结果是研发成本降低、时间缩短以及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能力的提升。AnnaEnochsson认为,产品平台在产品研发、成本、流程和组织四个主要领域内具有很大的优势,从另外一方面也反映出平台作为一个支持性界面功能,而汽车产品创新平台作为一种平台战略也同样具备如下功能:

(1)降低时间和成本功能。汽车产品创新平台是集汽车产品规划、市场分析、零部件采购、产品工程、制造过程、生产启动、汽车产品营销等方面于一体的集成创新界面,任何一个环节创新活动时间的增减都会对整个汽车产品创新平台产生影响。例如GM(通用)汽车公司在汽车产品工程方面规划时间占据相当长的时间,因为他们要在全球范围对消费者进行调研,然后分析消费者需求和偏好,最后加以整理。倘若在原有汽车产品平台基础上有所创新,建立新的汽车产品平台,那么规划阶段所需时间就可以有所减少,这涉及全球调研时间及调研内容可以参考已有的数据信息,在此基础上加以相应改动,使规划环节所需时间降低,从而调整产品平台时间。

(2)资源整合功能。洪晓军认为,平台的本质在于“聚合”,平台无视地域的分割,实现了对需求、信息及资源的整合,即:平台可以综合跨区域的资源,在汽车汽车中,产品创新平台的构建不是某个区域的工作而是整个企业的任务,不因区域的差异而变。美国竞争力委员会在1999年度关于《走向全球:美国创新新形势》的研究报告中提出创新平台主要就是创新基础设施以及创新过程中的不可缺少的要素诸如人才和前沿研究等方面的可获性,这些从侧面也反映汽车产能品创新平台具有整合创新资源功能,其整合功能见图2。

(3)理念集成功能。汽车产品创新平台是一个高度集成的体系,创新理念的出现指导汽车企业进行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过程创新等。汽车产品创新平台从总体上涉及企业创新的三个层次:管理层、执行层和支撑域,汽车企业拥有的创新理念将通过这三个层次得以集成,从而使汽车产品创新平台具有集成创新理念的功能,创新理念的集成过程见图3。

3汽车产品创新平台SAP运作模式

汽车产品创新平台集成企业内外部创新资源,发挥自身功能就必须依靠有效的平台运作模式。目前国内外关于产品创新平台运作模式的研究比较少,本文提出汽车产品创新平台SAP运作模式,在SAP模式中,S代表协同Synergistic,A代表敏捷Agile,P代表并行Parallel。即:汽车产品创新平台中同时进行着协同运作、敏捷运作以及研发平台的并行运作,共同支撑汽车产品创新平台。

3.1协同运作

汽车产品创新平台在运作时,各方面的资源包括研发资金、人员、信息流以及物流等必须协同运作,实现资源使用效率的最大化,同时平台总工必须有效地进行资源的协同调度,以期资源的合理使用。

3.2敏捷运作

汽车产品创新平台的敏捷运作包涵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快速、柔性及高效。汽车企业在产品创新时,规范标准的整车研发程序有利于企业实现敏捷研发,敏捷意味着研发的快速、高效与柔性,可以缩短开发周期、降低开发成本、提高开发质量。首先快速意味着创新平台能够迅速地对市场需求变动作出反应,更加迅速地调用已有创新资源,并快速获得潜在资源;其次柔性表示企业在设计中运用模块化、柔性化产品设计方法愈来愈多,虚拟设计技术不断普及,产品从车间/企业到达最终用户所经历中间环节减少,生产线的柔性程度提高,合作伙伴对企业计划变动作出快速响应;最后高效表示汽车产品研发的投入产出比越来越高,企业集成资源进行创新的能力不断提高,集成资源后企业新产品研发数量大大提高,研发质量不断改善,研发成本不断降低。

3.3并行运作

汽车研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概念设计、总体设计、详细设计、测试与改进、投入生产等工作,如果不能很好地协调各个环节的工作,汽车开发必将是费时费力的浩大工程。在汽车产品研发时采用研发环节的并行运作可以实现新产品开发全过程的系统管理,大大缩短产品开发周期、降低产品研发成本、提高研发质量。汽车企业各部门并行产品开发各个方面的工作,并根据节点和交付物全面控制项目的整个过程,实现汽车产品设计的优化。

第6篇:产品平台管理范文

关键词: 质量安全;追溯评估体系;评估指标

中图分类号:TP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5)35-0164-03

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针对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出台,畜牧行业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已经是业内关注的重点,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了产品追溯系统。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公信力如何,产品的追溯信息是否可靠,政府如何加强各个追溯环节的风险把控,杜绝利用追溯平台进行溯源信息造假,误导消费者,这都是亟需探讨解决的问题。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体系是政府加强监管的一个有利手段。

1 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1.1 什么是质量安全追溯

质量安全追溯采用自动化技术、信息加密技术为每件或每批次产品建立唯一的“身份证编码”,身份证编码是追溯框架规定的标准化的一组数字。通过对生产过程中产品赋码及流通销售信息的监管,对每件或每批次产品进行跟踪和溯源。

1.2 国内外质量安全追溯的发展现状

在英国、美国、加拿大等欧美国家已经基本形成了相对比较完善的产品安全控制系统。英国无论是在畜牧养殖和畜产品加工行业,对可追溯系统研究及建立方面,还是对整个系统的控制上面都相当发达,其建立的风险控制执行机构体系已经完全覆盖了可追溯系统安全控制的所有环节,并建立了相关的兽医实验室及检测评价系统。世界各国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时间和形式不一样,且相应的技术规范也有差别,但各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非常重视,不断制定更新相应的解决方案,农产品加工生产的各个环节农渗入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近年来,国家对食品安全的加强监管的力度逐步加强,国务院多次对食品安全作重要批示,强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快建立食品质量追溯体系。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了产品追溯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产品信息的公开。但各地食品溯源体系标准不一,由于企业自建的食品溯源平台缺乏监管,出现了借助溯源码鱼目混珠、以次充好的乱象。有的食品张冠李戴,乱贴追溯码;部分原产地品牌的溯源码,变成了企业的牟利工具;消费者能查到的溯源信息也是参差不齐。对于溯源的种种乱象,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已经表态将尽快搭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并制定全国农产品追溯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最终形成全国一盘棋的传输、调度、数据处理系统,统一规范追溯参与方的行为。目前农业部在规模化的农垦产品、生猪耳标等方面做了有效的探索,地方农业部门也对品牌化农产品和规模化的生产基地开展了一些追溯试点。追溯体系要扩大试点范围,“尽可能将生猪、肉牛、牛奶和三品一标(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率先纳入追溯范围。”

2 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风险因素

2.1 厂家随便填写追溯信息

由于很多追溯平台是企业自建,一些企业刻意隐瞒信息,追溯数据随意填写更改,消费者并不知情,在政府监管环节缺失的情况下,产品追溯信息没有公信力。

2.2 追溯信息环节缺失

目前各地方、各企业之间的畜产品溯源系统,水平和完善程度差距较大,多数企业采用的仍然是在生产、销售某个环节,给产品贴上事先录入信息的二维码。但“这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溯源体系,畜产品溯源是从畜产品投入品的生产、检验、销售到畜禽养殖的饲养、防疫、监督、检疫、出栏、运输、屠宰,再到畜产品的检疫、运输、销售等每个环节都建立监管和追溯体系,环环相扣、层层追踪的全程产业链追踪,一旦中间某个供应商、销售渠道出现问题,就没办法做到溯源和把控。

2.3 调换追溯码

国内某些羊肉厂家假冒内蒙古羊肉,贴上内蒙古知名企业原产地追溯码,价格大涨;一些畜产品进口商调换追溯码,撕下进口畜产品的溯源码,重新贴到其他畜产品的外包装上,冒充原装进口产品误导消费者。除了畜产品,其他农产品也出现类似状况,如利用虚假的追溯码,假冒知名特产宁夏“中宁枸杞”,其他燕窝产品调换进口产品追溯码,冒充印尼、马来西亚进口燕窝等。

2.4 追溯平台协助造假

一些追溯平台运营商提供追溯码的定制服务。比如有的企业以200万个起定制,价格为每个0.02元到0.08元,产品的追溯信息完全由定制方自行掌握,方便企业造假。

3 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3.1 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评估指标

建立适应畜产品行业特点的评估指标,才能定性的去评价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优劣。设计一级指标、二级指标等多级指标体系,依据权值,确定质量安全追溯评估系统等级,指导企业合理选择使用追溯系统平台,促进追溯平台纳入政府监管,逐步完善。在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评估模型的基础上,建立评估指标体系。依据行业特点,设计如下一级指标。

3.1.1 政府监管

企业必须在政府监管下运营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这个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缺失,建议一票否决,不允许追溯系统平台运营。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完全依靠企业自律与社会责任意识是不现实的,缺乏政府监管的企业迟早会出现问题。政府监管一级指标包括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地市平台、行业平台二级指标。依据平台的监管级别,分配相应的分值。分值为30分,如果缺失直接判定为不合格系统。

3.1.2 系统设计

系统设计主要评估系统平台开发架构的合理性、安全性、可扩展性等。一级指标包括系统架构、安全设计、服务器配置、数据结构、升级扩展二级指标。分值为20分。

3.1.3 追溯环节

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追溯信息涉及从养殖、检疫、屠宰、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如果缺失某一环节或者只是依据某一环节的数据进行质量安全追溯,不是一个完整追溯系统,环节的缺失必定会影响追溯系统的评估分值。一级指标包括养殖信息、检疫信息、屠宰信息、物流信息、销售信息、消费者查询信息二级指标。分值20分。

3.1.4 运营状况

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只有经过行业应用的检验,才能出具安全性、实用性等相关材料,平台运营的企业越多,时间越长,证明平台的使用价值,相应的分值自然越高。运营状况包括平台企业数量、平台已运营时间、服务支持二级指标。分值为20分,没有投入运营的追溯系统设置为0分。

3.1.5 其他

其他一级指标包括平台资金投入、政府支持、项目奖励二级指标。分值为10分。

3.2 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评估系统

依据可追溯评估指标,搭建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评估系统(图1)。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系统受到政府监管、系统设计、追溯环节、运营状况和其他的影响,它们的分值比例分别为30%,20%,20%,20%和10%。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评估结果=政府监管评估分值*30%+系统设计评估分值*20%+追溯环节评估分值*20%+运营状况评估分值*20%+其他评估分值*10%。每个二级指标中都会设计相应的打分题目,打分题目一般设计五个选项,每个选项赋予1到5分不等的分值,根据打分分值最终得到具体的分数,然后通过系统内部公式处理,得到各类一级指标的得分,依据相应权值,算出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最终评估分值,系统自动对应确定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级别,分值越高对应的级别越高,评估级别分为5级。如果评估级别低于2级,评估平台提示追溯系统不符合上线要求,必须进行整改后达到级别要求再投入运营。

3.3 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国家或行业评估标准

国家还没有一个明确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标准,很多畜产品生产企业依据自身需求,建立了各类追溯平台,政府针对企业的可追溯平台的监管无法可依。探讨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的国家或行业评估标准,划分系统等级,促进企业与政府监管对接,逐步完善追溯系统,淘汰缺失政府监管的追溯系统,真正实现政府全程监管下的产品全程透明化可追溯管理。

3.4 确定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专业评估机构

目前,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等专业评估,国家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评估工作。针对畜牧行业,国家可授权相应的权威机构,在国家标准出台后,针对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进行评估,为通过的可追溯系统颁发相应的安全证书,确保评估结果的权威性,使追溯平台建设进入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

3.5 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评估系统推广

按照商务部制定的统一标准,开展畜禽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统一采集指标、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编码规则、统一追溯规程的“五统一原则”,保证追溯技术模式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评估系统的推广,加强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强化市场准入管理,逐步淘汰没有经过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评估、缺乏政府监管的可追溯系统平台。

4 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评估体系的作用

4.1 加强政府依法监管力度

建立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评估体系,各级政府可以依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根据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企业畜禽产品的全程质量安全可追溯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快速应对处理突发的畜产品公共安全事件。

4.2 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提高产品的质量

企业加入通过评估的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在政府和消费者的实时监督下,不敢再擅自修改追溯信息,约束自己的生产行为,确保真实的产品信息,把产品安全作为企业经营的重中之重,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

4.3 提升了消费者的信心

食品安全已经得到消费者的重视,而且他们已经开始有了主动选择认证或可追溯食品的倾向,消费者愿意选择具有双重保障的安全认证与可追溯产品,并且为其支付更高价格。如果企业加入的追溯系统平台通过了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评估,获得了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安全证书,相信消费者会优先选择这类企业的产品。

5 结束语

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评估体系从畜禽产品供应链各环节出发,评估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控制点和关键信息指标,为把握可追溯系统的各个风险环节,杜绝企业录入虚假的追溯信息,实现可控的追溯,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提高政府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监管效率,真正实现“从养殖场到餐桌”整个供应链的跟踪和溯源服务。

参考文献:

[1] 魏兴芸.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现状与发展对策[J]. 中国农机推广, 2015(1):8-10.

[2] 崔先雨, 张淋江. 畜产品全程监管可追溯体系的研究与实践[J]. 价值工程, 2015(15):44-46.

[3] 刘丽军, 邓子云. 物联网技术与应用[M].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2:1.

[4] 叶三成,高洁, 李刚. 基于可追溯制度的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信息管理研究[J]. 物流技术, 2014, (12): 374-376.

[5] 江斌. 基于可追溯系统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体系研究[D]. 上海: 东华大学, 2014.

[6] 刘亚东. 我国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现状及分析[D]. 郑州: 河南农业大学, 2013.

[7] Shigeyuki Goto. The Bound of Classical Risk Management and The Importance of a Behavioral

Approach[J]. Risk Management and Insurance Review, 2007, 10(2): 267-282.

第7篇:产品平台管理范文

关键词: 遥感; 可视化; 工作流; 组件

中图分类号:TP3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8228(2015)02-01-03

Research of visual customized production platform of remote sensing products based on workflow

Wang Qiang, Li Xiaoli

(College of Software, Henan University, Kaifeng, Henan 475000, China)

Abstract: In order to design a system which can support visual customization production, a visual customization platform of remote sensing products based on workflow is proposed. The architecture and the composition of platform are introduced. The workflow model, algorithm components, interface between the platform and the algorithm, and implementation techniques of visual design are described. The platform is realized under the environment. The application shows that the system could effectively realize the project management process.

Key words: remote sensing; visualization; workflow; component

0 引言

遥感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国土资源、农业、海洋、气象、测绘、军事、城市规划及航空航天等领域,遥感产品已成为这些领域的重要信息资源之一。然而,随着遥感技术应用的逐步普及和深化,以及我国航天技术的不断发展,造成卫星数据量大与数据处理时间长之间的矛盾,且矛盾日益突出,如何能够方便快捷的生产遥感产品成为一个广泛关注的问题。

可视化的工作流技术有利于用户更好的理解和设计业务流程,分析流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目前已有一些关于工作流模型可视化[1-4]以及工作流应用于遥感图像处理的研究[5-6],但是,这些并不能很好的解决遥感产品生产复杂的特点。本文通过将可视化的工作流技术引入到遥感产品生产的定制过程中,设计了基于工作流的遥感产品生产可视化定制平台来模拟遥感产品生产流程,可以方便快捷的定制遥感产品生产流程,大大提高遥感算法的可重用性,从而提高遥感产品的生产效率。

1 平台总体结构

1.1 平台体系结构

遥感产品生产可视化定制平台应满足快速、高效的需求,基于这一考虑,结合遥感产品生产的特点,提出遥感产品生产可视化定制平台的系统架构,系统自上而下可分为三层:应用层、业务层和数据层,如图1所示。

[应用层(用户界面)][产品生产流程制定][算法组件维护][产品生产算法的生成][业务层] [数据库]

图1 系统体系结构图

⑴ 数据库用于存储算法组件以及遥感产品生产算法。

⑵ 业务层利用消息传递接口对平台的各个功能(如已有算法的添加,产品生产算法的生成)进行处理。

⑶ 应用层(用户界面)用户可以根据需求从组件箱中选择相应的组件用于遥感产品生产流程的制定。

1.2 平台的组成

平台主要功能为实现遥感产品生产的可视化定制,平台由算法组件管理模块、算法流程文件管理模块、算法流程绘制管理模块和流程布局管理模块构成,如图2所示。

该模块实现对算法流程可视化绘制界面设置。此模块包含网格显示、调整显示比例、调整画布高宽、组件对齐功能。

平台的工作流程图如图3所示,当用户启动平台时,平台会首先进行初始化工作,算法组件管理模块及流程文件管理模块会首先从数据库获取算法组建描述信息、算法流程描述信息,供其构建流程定制模块中的算法组件工具栏。算法可视化定制模块初始化完成后,用户可以向算法组建管理模块发出组件浏览、选择请求,或者向流程绘制管理模块发出绘制相应的流程组件请求,在流程绘制区绘制出相应的算法组件;也可以向流程布局管理模块发出流程布局操作请求,实现流程绘制区中所绘组件的各类布局操作;还可以向流程文件管理模块发出指定算法流程或者导入本地流程绘制文件的请求,实现对流程文件的修改、保存、导出等各类操作。

2 平台的实现

2.1 算法组件

算法组件是一个能够自动、独立完成某种产品生产或处理功能的程序。平台的算法组件从功能上分为三类,即:输入组件、输出组件和产品生产算法组件。输入组件用于描述为读取影像数据;输出组件用于描述加工的数据结果;产品生产算法组件用于描述遥感影像产品生产的功能。

平台描述产品生产算法的方式是,将一个产品的生产过程拆分成若干独立的算法组件。比如,森林蓄积量指数产品生产过程[7]就可以分为:归一化植被指数产品生产组件、总初级生产力产品生产组件、净初级生产力产品生产组件和土地利用一级分类产品生产组件,如图4所示。

接下来,用生产流程将这些算法组件组织起来描述产品的生产流程。因此定制的产品算法可以由若干算法组件组成。

2.2 工作流模型

使用工作流模型来描述遥感产品生产过程,需要由若干个节点组成,通过这些节点的组合,可以描述一个遥感产品生产流程。这些节点可以分为如下三类点集。

⑴ 活动:说明遥感产品生产的方向。使用带箭头的直线表示,带箭头的一端称为活动的入端,另一端称为活动的出端。

⑵ 产品生产起始点集:代表产品生产的开始与结束。使用包含实心圆的圆形表示,其中开始节点只能和活动的出端相连,结束节点只能和活动的入端相连。

⑶ 产品生产点集:代表某个遥感产品生产的算法,使用矩形与双矩形表示,其中单矩形框表示单期产品,双矩形框表示多期产品。该节点至少和一个活动的入端或出端连接。

下面以森林蓄积量指数产品为例来说明,如图5所示,从左部开始,沿箭头顺序,依次调用产品算法。其中,FGSIP代表森林蓄积量指数产品,NPP代表净初级生产力产品,LUC1L代表土地利用一级分类产品,GPP代表总初级生产力产品,NDVI代表归一化植被指数产品。

由此可见,使用工作流模型可以很方便的描述遥感产品生产的流程。此外,该模型还可以提供算法的可重用性,即某一步产品已生产,可以跳过该步骤直接生产下一步产品。比如:在图5中,若LUC1L已经生产过,那么可以直接跳过LUC1L的生产过程,如图6所示。

2.3 平台与产品算法接口

系统生产一个产品的算法是由若干算法组件组成的。利用一个XML文件,来描述算法组件之间的调用顺序和输入/输出之间的依赖关系,从而形成一个产品生产算法流程。该XML文件称产品生产算法流程描述文件,其详细描述如下:

文件包含两部分信息:产品算法信息和算法组件信息。产品算法信息描述该遥感产品的信息,包括产品名称(ProName),产品描述(ProDesc),产品算法版本(ProVersion),所需算法组件(Relations)及各组件之间的关系;算法组件信息描述生产该产品所需各算法组件的详细信息,包括算法名称(AlgorithmName),算法描述(AlgorithmDesc),算法版本(AlgorithmVersion),该算法组件在图形显示流程时的X轴(X)和Y轴(Y)坐标,以及算法所需的参数(Parameters)和各参数的信息,即:参数名称(ParaName)、参数描述(ParaDesc)、参数类型(ParaType)和参数默认值(DefaultValue)。

2.4 工作流的可视化

可视化是实现产品生产流程设计功能的关键。可视化的界面有利于用户更好地理解和设计遥感产品生产流程,分析流程中存在的问题。此外,可视化技术引入到遥感算法的设计不仅可以使遥感算法灵活处理,而且大大提高遥感算法的可重用性。

Web环境下的信息可视化有多种技术可供选择,但归类起来大多属于浏览器插件技术或者客户端脚本技术,或两者的结合。Silverlight内建强大的矢量绘图功能,可用来实现互动性较强的Web应用程序,且Silverlight技术具备跨平台、跨浏览器的能力,本文使用Silverlight实现遥感产品生产过程的可视化,可视化体系结构如图7所示。

3 应用实例

以总初级生产力产品(Gross Primary Productivity,GPP)为例,GPP指单位时间、单位面积内植物把无机物质合成为有机物质的总量或固定的总能量,其生产需要多个归一化植被指数产品(Normalized Difference Vegetation Index,NDVI)[8-9],因此,需要以下两个处理步骤。

步骤1:NDVI产品生产,对于长时间序列的遥感影像数据进行NDVI产品的生产。

步骤2:GPP产品生产,根据步骤1所得长时间序列NDVI产品生产GPP产品。

用户只需登录到平台,进入到如图8所示的图形化交互界面,根据自己的需求选用上述两个步骤中对应的组件,填写相应的参数,并用流程标志定义执行的先后关系,构造出遥感产品生产的流程图,可解决这一复杂的遥感产品生产流程定制问题。

图8 遥感产品生产可视化定制平台界面

4 结束语

本文以实现遥感产品生产可视化定制平台为目的,提出了一种基于工作流的遥感产品生产的可视化定制平台。设计了平台的体系结构和系统组成,详细描述了平台的工作流模型的建立、算法组件的构成、平台与算法组件的接口处理以及可视化技术实现的具体方法。该平台具有遥感产品生产过程的可视化设计功能,经过应用表明,该平台能够很好的表现出遥感产品的生产过程,且能够有效提高遥感产品的生产效率。

平台虽然实现了遥感产品生产的可视化定制,但是,平台仍有很多方面有待改进。进一步的研究将包括:如何改进工作流模型,使其能够更好的表示遥感产品的生产过程;提供系统外部接口,使平台可以与其他系统进行交互处理;加入程序编辑功能,使遥感产品的生产过程定制可以更为灵活、操作性更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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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产品平台管理范文

关键词:地理信息系统; 农产品流通; 农产品商务平台

abstract:the problem such as poor information flow, loss of large, higher transaction costs that exist in the circula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seriously constrains china′s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view of this question, this article proposes building the gis-based agricultural products business platform ,studying its system design, the gis data organization and the integration, the functions, the method of exploitation and so on, aiming at enhanc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circula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 china by using formidable ability of memory and processing geography information of gis ,which can realize information sharing among the different bodies of circula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all actions coordination, the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optimization of circula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key words: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circula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agricultural products business platform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业生产长足发展,现已成为鲜活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但是,高效畅通的生鲜农产品流通体系尚未形成,在采摘、运输、储存等环节的损失率高,信息流通不畅、损耗大、交易成本高等问题非常严重。据统计,我国水果蔬菜等生鲜农产品在采摘、运输、储存等环节的损失率达25%-30%。相比之下,发达国家损失率不超过5%,而美国仅为1%。如何实现信息高效流通,建立畅通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实现生产者、供应商、零售商和消费者的多方共赢是当前提高我国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对协调农产品流通主体间的行为、减少损耗、提高流通速度和效益的探索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1]

gis(geography information system,地理信息系统)具有强大的空间数据管理、地理分析和空间分析的能力,能把地理位置和相关属性有机地结合起来,根据不同用户的需要,将空间信息及其属性信息准确真实、图文并茂地输出给用户,借助其独有的空间分析功能和可视化表达功能进行各种辅助决策。

近年来,gis已经在现代物流中广泛地应用,物流企业纷纷基于gis和结合gps、射频标识等技术建立物流管理系统,实现对物流的可视化、实时动态管理和辅助。由于农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新鲜度对地理空间具有很大依赖性,具有空间尺度和空间特征,把gis技术融入到农产品物流配送的过程中,能更容易地根据农产品的供求情况和保质期限等处理配送中的运输、仓储、装卸等各个环节,并对其中涉及的问题如运输路线的选择、仓库位置的选择,仓库容量的设计、合理的装卸策略、运输车辆的调度和行走路线的选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决策分析,支持配送方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提高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消耗。这里利用gis的相关原理,结合我国农产品流通的现状,搭建基于gis的农产品商务平台、并实现其功能设计和开发方法。

二、gis及其在农产品流通中的利用现状

农产品流通也是物流的一种,具有物流的基本特征,是农产品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位移。但是,农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新鲜度是其重要标准,准时快速是农产品物流的重要要求。农产品物流对地理空间具有很大依赖性,具有空间尺度和空间特征,这种特征为gis技术与农产品物流管理技术的集成提供了基础,使得二者集成成为其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外发达国家广泛地利用gis等技术改善其农产品流通情况,提高效率,减少损耗,而我国在这方面还有待提高。目前,我国gis在农产品流通中的应用具有以下特点:

(一)企业各自建立商务平台,信息共享程度低

一些物流企业,特别是一些第三方的农产品物流公司,利用gis建立物流管理系统,希望解决农产品物流中耗时、损耗大的问题,然而效果却不大明显,这是因为我国的农产品流通参与者具有其特征。虽然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存在多种流通模式,包括自营配送、农民加企业配送模式、现代农村供销社配送模式、农产品的共同配送与第三方配送等,但是我国的农产品流通的主要参与者主要有农产品生产者、运销商、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普通消费者等。现有的一些农产品物流管理系统的参与者一般是运销商、批发市场或者超市中的一个或者几个企业实体建立的,这些物流管理系统的数据仅仅限于此一个或者几个企业所掌握的信息,其服务的对象理所当然地也仅限于此一个或者多个企业。当前,我国农产品物流问题的根源在于众多的参与主体之间信息不能共享,无法形成有效的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并由此造成的交易成本高,流通效率低。[2]

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的问题是个整体的问题,不能通过局部几个企业内部的物流管理系统而得到根本的解决。要很好的解决当前农产品流通的问题,需要从整体的角度出发,建立一个统一的农产品商务平台,帮助各个参与主体的信息共享,协调各个参与主体的活动,促进交流合作,促进统一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的形成。基于农产品的鲜活性,生产上的区域性、季节性、分散性等特点,把gis技术和农产品交易平台结合,搭建基于gis的农产品商务平台成为必然需要。

(二)农产品物流配送的gis技术尚未完全形成

从1991年开始,就已经出版了相关的gis标准,包括国家土地信息的地理栅格、分类和编码,森林资源的分类和编码,中国河流名称编码系统,地形特征分类和编码,城市地理特征编码规则等;技术标准也由国家测绘局编写,如质量控制与评估,数字领域测量数据计录格式,数字化照相测量法和地籍薄,数据交换格式,数据更新规则,数字化绘图符号系统和测绘信息数据字典。可以说,gis技术日趋成熟。然而,现在gis研究的是一般适用的地理信息,而农产品物流配送的gis技术有其特殊性,需要在一般适用的gis技术上进行改进,在数据上添加更多专门针对农产品的相关信息,在分析模型上增加相应的专门用于农产品供需情况分析预测的模型。因此,农产品物流配送的gis技术还有待完善。

三、基于gis农产品商务平台的框架设计

农产品流通中主要涉及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流的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信息获取和处理的准确性和实时性被一致认为是成败的关键。搭建基于gis的农产品商务平台,是搭建一个信息共享交流的平台,通过商务信息平台把农产品流通中的各个参与主体连接起来,让他们自己的信息,共享他人信息,发扬信息时代“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你我合作”的思想,对各个参与主体的信息进行组织处理,确保信息流正确、及时、高效、通畅,以达到协调各方活动,建立稳定战略合作关系,提高我国农产品流通的速度和效率。

基于gis的农产品商务平台是在gis技术支撑下,对农产品流通各个参与主体的数据信息进行采集、、共享、处理、分析的平台,平台系统在纵向上分为数据层、功能层和用户层三个层次。[3]

(一)数据层

数据层是商务平台的基础,主要是通过各种接口从所参与到此平台的各个参与主体的信息系统中采集数据,通过外部gis系统的应用接口获取需要的gis数据信息,对所得到的信息进行集成,为上层功能层提供信息数据支持。系统中的数据分为与地理信息有关的数据和与地理信息无关的数据,在数据组织方面采用关系数据库作为系统的数据组织平台,将空间信息数据与非空间信息分开管理的方式。对于与地理信息有关的数据, 直接在所使用的gis软件提供的图层中进行存储管理,便于地理信息和地图对象紧密结合。非空间数据则保存在关系数据库中,在空间数据与非空间数据间建立关联。[4]

1.图层划分

gis数据库由一些被称为“图层”的信息集合组成。每一层代表一个特殊类别的地理数据集。这种将地球表面信息分类分层表达和存储的方法,有助于gis用户在需要时将需要的图层叠置分析,或进行其他更复杂的空间分析。同样,在构建基于gis的农产品商务平台中需要对平台用到的地理信息进行专业图层的划分,根据图层信息更新频率的高低,将农产品流通的专业图层分为动态图层和静态图层两大类:[5]

第一,静态图层。平台中的静态图层包括三个:(1)通用地理信息图层。它是gis的基础,在农产品流通中的配送中心选址,最优配送路线选择时发挥巨大作用。其主要包括道路网信息、城市信息等,具体包括道路名称、位置、通行属性等信息,还包括城市边界线、水域等非道路信息。(2)农产品信息图层在分析农产品的供需趋势、辅助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主要包括气候信息,农产品生产分布信息,农产品消费分布信息。此图层的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分布信息并不是指单个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贸易市场,而是指农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区域,作为面的形式呈现。(3)农产品流通节点图层是整个平台系统的主体信息支持,数据采集和组织的质量直接影响到系统平台的效率。此图层包括农产品流通中的所有参与主体: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型超市、批发市场、酒店、第三方物流企业等等,所有的主体以点的形式呈现在图层上。这些主体的规模、议价能力、提供的农产品种类和数量(农产品生产基地)、需要的农产品种类和数量(农产品需求方)等,均作为主体的属性被保存在关系数据库,并与主体发生关联。

第二,动态图层。为了实现产品流通的可控性,保障配送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动态图层。动态图层包括两部分:(1)运动车辆信息图层,该图层使用“点”对象描述运输车辆,把驾驶员联系方式、车辆运行状况、装载情况作为“点”的属性;(2)农产品位置信息图层,该图层使用“点”的对象描述具体的农产品,把具体农产品的产地、出产时间等信息作为“点”的属性。动态图层中的信息结合车载gps技术、rfid技术等,可实时监控农产品的配送过程,实现农产品流通的可追溯性,一旦出现安全和质量问题能方便及时地对其溯源求根。

2.数据集成[6]

它是指通过gis技术将不同类型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进行集成,从中获取有用数据,再结合gis软件提供的地理信息对信息资源进行整理、组织和利用。要构建基于农产品的商务平台,就必须对加入到此平台的各个不同流通主体的数据进行有效地集成和利用。不同流通主体的数据被放在不同的信息系统,从不同企业的不同信息系统获取并处理所需要的数据信息尤为重要。

gis 使用的数据大多为空间数据,由点(point)、线(line)、面(polygon)、复杂物体(complex object)等组成,以空间数据库的形式进行数据组织,空间实体的属性信息作为属性项进行存储和管理。传统流通主体采用的数据大多是非空间数据,通常可以二维表格的形式进行数据组织,存放在关系数据库,构成非空间数据库。gis的数据基础与传统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基础具有明显的差异,构建基于gis 的农产品商务平台的关键问题之一是对异构数据的处理,数据集成需要将异构数据规划为同构数据。具体的方法有:基于元数据的系统集成;基于rdbms的集成。另外,也可将异构数据规划为同构的过渡数据,如基于sql和dll的集成等。数据集成的目的在于形成的数据或过渡数据可以直接被系统所使用。本平台可采用基于rdbms的集成方式,在同一数据库中采用同构的方式同时存储空间数据、非空间数据、影象数据等,采用标准sql语言可以实现db与dbms的分离,oracle、db2、informix等均支持上述操作。

(二)功能层

功能层包括gis基本功能和应用模型库。gis基本功能包括对图层和属性表的操作、电子地图的制作和投影等。应用模型库主要是利用数据层提供的数据根据一定的模型和算法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决策支持。应用模型库分为分析模型库、预测模型库和决策模型库。功能层中的应用模型库的设计直接影响系统最终的功能实现。

(三)用户层

用户层是指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等不同的用户在平台上通过不同的应用接口获取各自对应的服务支持。用户层是用户与平台系统接触的窗口,用户根据权限身份的不同可以对相对应的图层、属性表进行操作,访问不同的功能模块,获取所需要的信息服务。用户层是平台的使用形式和对外表现形式。

四、基于gis农产品商务平台的功能设计

基于gis的农产品商务平台的功能,根据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供需信息提供、物流作业管理、辅助决策支持三大部分。各部分根据不同的主体在农产品流通中所扮演角色的不同而提供不同的功能服务。我国农产品流通中参与主体众多,为了更清楚的论述,只挑选了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级市场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四个具有代表性的参与主体进行论述。

(一)信息提供功能设计

基于gis的农产品商务平台向各个参与主体提供各类供需信息,各个参与主体把供给信息等相关信息在平台上公布,同时通过平台获取相对应的需求信息。对整个行业而言,市场供需信息、市场信息趋于透明化,使得市场各方在选择合作伙伴时更快捷、高效。对于单个企业内部而言,可实现企业在不同地理位置网点之间的交流和协作;实现仓库的可视化管理、最小化库存;实现企业同用户之间的紧密联系,及时根据用户需要调整物流方案。[3,7]

在gis技术的支持下,用户可以根据各种相关地理信息查看相关供求信息。地理信息对于工业产品的供求影响不大,但是对于具有明显的地理气候特性的农产品来说,其影响却不容忽视,如气候类型、海拔可影响农产品质量,地理位置可影响运费,天气可影响需求变动(例如天气热了西瓜的需求会大增)等。在供需分析中加入gis的支持,更符合农产品的特性,使得农产品在流通中各方对供需关系的掌握更准确,从局部上改善单个流通主体的决策,从全局上促进农产品流通领域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物流作业管理功能设计

基于gis的农产品商务平台为农产品流通主体提供物流作业管理支持,主要包括:(1)运用设施定位模型确定一个或多个设施的位置;(2)运用车辆路线模型解决一个起始点、多个终点的农产品运输中如何降低物流作业费用,并保证服务质量的问题;(3)运用网络物流模型解决寻求最有效的分配农产品路径问题;(4)运用配送区域划分模型,根据各个要素的相似点把同一层上的所有或部分要素分为几个组,用以解决确定服务范围和销售市场范围等问题;(5)运用空间查询模型查询以某一商业网点为圆心某半径内配送点的数目,以此判断哪一个配送中心距离最近,为安排配送做准备。[8-10]

(三)辅助决策功能设计

辅助决策功能可对数据信息进行研究、分析、预测并指导决策,从整体上优化农产品流通的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此功能是搭建基于gis的农产品商务平台的最大意义所在。平台综合农产品流通中多方的供需、规模等信息,可对未来一段时间的局部或者整体市场情况进行预测,辅助企业进行业务性决策,指导企业行为。共享农产品流通主体供需信息能很好地把握市场的现状和走向,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的效益。另外,以gis技术提供的气候、天气、海拔等地理信息为基础,结合相关农产品的地理属性,再辅以生活习惯、人口密度等可指导农产品流通企业的发展方向与方针等战略性决策,如指导生产基地生产产品的主要方向、指导超级市场的农产品销售的主要方向。

五、基于gis农产品商务平台的开发方法

目前,地理信息系统按照内容可分为两大基本类型:应用型地理信息系统和工具型地理信息系统,本平台属于前者。应用型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方法主要有三种:独立开发、单纯二次开发、集成二次开发,其中集成二次开发包括ole/dde和gis控件两种方式。ole/dde是指采用oleautomation技术或利用dde技术,使用可视化语言实现前台显示,通过ole/dde控制gis工具在后台运作,从而在实现所需要的地理信息系统功能基础上,同时实现界面美观和数据库功能完整。不足是因为系统需要运行在相应的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应用系统过于庞大。gis控件方式是指利用gis工具软件生产厂家提供的建立在ocx基础上的gis功能组件,如ersi公司的mapobject等,嵌入到可视化语言中,实现地理信息系统功能。

综合比较分析三种开发方法,针对基于gis的农产品商务平台的地理信息繁多,外观效果要求好,数据库功能要求较强的特点,本平台的搭建采用结合gis工具软件和当前流行的可视化开发语言进行集成二次开发的方式。优点是既可以利用gis工具软件对地理空间信息的强大管理分析功能,又可以利用可视化开发语言的高效、方便、可视化效果好、便于维护和方便移植的优势。

为了协调和统一农产品流通领域与其他领域的关系,使得农产品商务平台结构更完整,平台还应包括一些对外的接口,如与银行机构的接口;与诚信管理机构的接口;与农产品质量控制机构的接口等。与银行机构的接口为平台中不同的主体进行交易,满足电子商务的需要提供支持;与诚信管理机构的接口可对平台中各个主体的诚信度进行记录与查询,有助于不同主体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农产品质量控制机构的接口可为农产品建立来源追溯体系,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控制管理提供支持,有利于提高我国农产品的整体质量。

六、结论

综上述,农产品是一种保质期短且时令性强,而且与地理信息联系紧密的商品,针对我国农产品流通领域现在存在的信息流通不畅、损耗大、交易成本高等问题,引入gis技术,搭建农产品流通商务平台可共享流通各方的供需信息,管理农产品物流作业,支持流通各方业务决策、战略决策,从而达到加强信息流通,协调流通各方行为,促进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的建立,优化我国农产品流通领域的产业结构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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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产品平台管理范文

组织到位 合力共为

质量安全无小事。尤溪县在开展创建的过程中,注重三大主体责任的落实。

在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上,尤溪县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分别下发了6个文件。县乡两级成立以行政主官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36人,其中县级专职人员6人、乡镇监管人员30人,全县250个村各配齐一名监管员,15个乡镇配齐速测仪、检测车,构建了上下贯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尤溪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对乡镇绩效管理范围,权重为5%,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68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例行监测和执法巡查等方面工作。

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上,尤溪县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分解下达创建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目标任务的通知》等文件,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措施和考评办法,明确由农业局负责标准化安全生产、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产品QS认证、县供销联社负责产品信息归集、县商务局发动电商企业销售产品。建立督查和奖惩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滞后单位,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责任落实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同时印发《尤溪县农业局关于调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职责分工的通知》,积极统筹协调系统内部各科室间的分工协作,在监测、执法、督查、抽检等各方面有效形成了监管合力。

在落实生产主体责任上,尤溪县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主体备案制度和生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督促各级农技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农产品生产主体(包括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登记备案,分类造册,全县共登记备案农业生产主体366家,创建安全县以来,集中开展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和质量安全承诺书签署活动,开展集中培训 16场次,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650份、农业投入品诚信函121份,发放《公开信》8200份。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制作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宣传片1部,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明白纸2余万份,悬挂条幅、粘贴标语与禁限用农通告500多份,发送手机短信安全知识共20.572万条,广播电视走字屏共2880条,每个乡镇检测车安装宣传广播,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广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源头管控 规范生产

自创建安全县以来,尤溪县完成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资料调查及土壤样品采集402个,建立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长期定位监测点55个。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面积55万亩,配方肥施面积25万亩,秸秆还田腐熟技术10万亩,豆科绿肥3万亩、旱地绿肥3.5万亩。制定污染防治方案,明确治理时限,对全县存栏5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全面进行整治,目前整治275家。绿色防控,在粮食、蔬菜、果树、茶叶等作物上示范推广杀虫灯、色板、避雨控病、果实套袋技术等绿色防控技术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推广应用面积265万亩次。

尤溪县制定县级农产品生产标准,规范生产。完成尤溪红茶、佛手瓜、有机蔬菜、生猪、金柑生产标准制定8个,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有章可循。创建安全县以来,尤溪县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核心区共41个,其中,优质稻核心区1个,蔬菜标准园6个,果树标准化示范区1个,标准化生态茶园7个,食用菌产业核心区1个,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场25个。

尤溪县坚持政策扶持与协调服务并举,外延式扩张与内涵式发展并重,着力培育各主导产业、初加工与精深加工结合的龙头企业群体,重点抓好省级农民创业园、沈佳公司“全国蔬菜标准园”,油茶产业科技示范园、海亮集团高山蔬菜产业园等园区标准化建设,建立优质米、茶叶、食用菌、油茶等10条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链条,通过发展“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将千家万户纳入安全生产轨道。

在三品一标认证方面,尤溪县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支持 “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提升行动,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全县“三品”认证企业33家127个产品,其中无公害农产品企业14家20个产品,绿色食品企业18家27个产品,有机食品企业3家82个产品,获得福建名牌农产品企业6家,获得地理标志企业4家。

过程管控 确保安全

尤溪县建设智慧农业监管平台,把质量追溯和农资监管纳入平台管理。出台扶持政策,要求市级以上农业生产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率先开展可追溯建设,并与评先评优、项目申报、资金扶持挂钩,目前平台上可追溯管理企业69家。正在新建30家农业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溯源信息点,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的覆盖面。通过食用农产品可追溯管理,将监管工作从被动应付向常态管理和源头管理转变。

当地加快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建成“农资放心店”20家,同时农资监管平台升级拓展项目建设正有序开展,将21家兽药企业纳入农资平台监管范畴,建立农资经营诚信档案、购销台账和实名购销制度,对主要农作物和畜产品所使用的农药、兽药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

创建安全县以来,全县共完成各类产品抽检24547批次,样品抽检合格率为99%以上;抽检样品扩展到每个村、每个生产基地,每个合作组织,每个生产企业,为合格农产品把好了准出关。当地加强产地检疫,检查规模养殖场116个(次),完成产地检疫54.83万头(万羽),宰检疫22.13万头(万羽)、抽检生猪尿液1912头(份),“瘦肉精”现场快检全部呈阴性。

尤溪县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活动和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茶叶、病死猪违法销售专项整治行动,自创建安全县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326人次,协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深入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开展“三品一标”产品专项检查60个,检查农资门店305家次;查处农资违法、食品安全、渔业违法案件5起,各类处罚金额53092元。无害化处理病死猪55994头。移交司法处理2起,做到抽检一个产品,规范一个企业,带动一个行业。

尤溪县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将有效期内的“三品一标”认证标志、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二维码标识、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以及生产主体出具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和销售凭证等证明,作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的基础条件,确保农产品源头安全。

成效与经验

近年来,尤溪县在创建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尤溪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已建成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构建了上下贯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是营造宣传氛围。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重点,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课堂。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先后邀请专家来开展技术培训,选派监管人员参加省(市)培训班,对县乡监管人员和企业、合作社、经营农场等农业经营实体开展集中培训。同时,通过宣传片、电视、手机短信、宣传车等方式,广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营造了人人关心、人人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是注重过程管控。抓好两个平台建设,强化全程管控。一个是农资监管平台,开展农药产品入市经销备案审核,要求农药经销企业建立农药购销电子台账,落实实名购买制度,定期开展平台巡查监管,开展假劣农资追溯查处,建立农资企业诚信档案,依法公开执法信息等。同时农资监管平台升级拓展项目建设正有序开展,将兽药企业纳入农资平台监管范畴,逐步实现农药、兽药购、销、用流向可追溯。另一个是建立尤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上海农易信息有限公司合作,政府提供建设平台场所、建立数据库、服务器、显示屏等相关硬件,企业提供软件设计与开发、软硬件管理、配备系统运行维护与管理人员。依托企业丰富的追溯体系建设经验,发挥专业人才优势,共同建设尤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用于追溯体系监管名录、企业产品及全程记录的展示和质量安全的监管,将全县农业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平台管理,进一步增强可信性、可用性和易推广性,将监管工作从被动应付向常态管理和源头管理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