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防震减灾的含义范文

防震减灾的含义精选(九篇)

防震减灾的含义

第1篇:防震减灾的含义范文

一、汶川“5.12”巨灾的工程综合减灾启示

2008年5月12日下年2时28分(北京时间),震中位于北纬31.021° 东经103.367°,地域发生面波震为Ms8.0,震源深度14Km的巨震。截止到2008年10月21日12时,共发生4.0级及以上余震270次,5.0级及以上全震40次,6.0级及以上余震8次,最大余震为6.4级。它是近50年来中国发生的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大的地震,地震造成十分巨大的工程破坏、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四川、甘肃、陕西和云南等地区地震震动强度均十分强烈,远则近千公里和数千公里外的山西、北京、河北、山东、上海和福建也有一定的震感。从地震释放的能量、灾害波及区域面积、受灾人口和经济损失等方面的初初步统计看,此次地震的危害要超过1976年唐山大地震,地震震中烈度高达IX度。汶川县映秀镇、北川县城和陈家坝乡处于IX度区内,均遭受到毁灭性破坏。从综合减灾的对策上看。对城乡安全建设至少有如下汲取的要点:

1、IX度区域内。90%以上建构物倒塌、滑坡和地基失效严重。

2、结构整体破坏坍塌如北川县城区内最高建筑一青少年活动中心,八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发生了整体破坏而坍塌。

3、北川县城为小型旅游型城市。由于商业需要,县城及新城区街道两侧建筑几乎均为办公及商住房,地震中柔性底层破坏严重,房屋整体下坠、倾斜、移位等。

4、极震区房屋震害也有异常现象。如中科院青年北川希望小学教学楼(新2层砌体结构)未受破坏,而近邻的2层砌体结构教学楼(老楼)则遭受了严重破坏。分析表明,极震区房屋及设施震害异常现象是开展深入抗震设防研究的重要资料。

5、相对平原地区,山区城镇的抗震设防是更为艰巨的任务。

6、相邻和具有相似结构形式的房屋建筑破坏程度及形式具有十分明显的差异性。给人们展示了巨震对工程结构影响的复杂性和随机性。

7、汶川地震及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次生灾害,使阿坝、绵阳、广元、成都、德阳、雅安等市(州)交通基础设施严重损毁,汶川、茂县、北川、青川、平武、卧龙等县(区)和震中地区多数乡镇对外交通一度完全中断。共造成G108、G212、G213、G317、G318五条国道及十条省道干线公路受损,仅桥梁损坏即达1177座,生命线系统受毁是造成汶川地震灾后救援困难的关键。

8、汶川巨震引发的滑波、崩塌是极为严重的,其外因是地震引起的地震动及地表破裂,而内因是高山峡谷地形、岩体层理与节理发育、风化及沉积层松散,因此灾后城镇选址成为工程安全保证上的最重要环节。  9、汶川地震极震区的损失大小取决于该区域内社会经济单元的GDP值,由于汶川地域的欠发达,甚至生命线系统都欠完善,所以它的巨灾破坏对经济的毁灭性打击并不深重,不难设想若极震区在现代的成都平原,其灾损将是更为巨大的,其生命线诸系统的二次损失也将是无法估量的。

10、汶川地震之所以迅速震动全世界,不仅是因为地震的惨烈,还在于现代灾害的综合扩展性,表面是一场地震自然灾害,但它体现出多灾齐发的属性,整个救援及重建过程迄今已过近十个月,但灾区尚有一系列根本问题未解决。因此依我拙见它留给中国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安全启示是,决不可就单灾种说灾害,必须建立在综合减灾的大思路。从预测、预警、预防、抗灾、救援、恢复的全过程入手,不如此细化防灾减灾应急策略,我们将无法面对大城市安全的主题,我们都将“败阵”。

二、实施“首都圈综合灾情预测预警年度报告制度”的建议

“防灾减灾预为先”这是国内外数百年减灾的法典。在我的案头中迄今摆放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自1999年~2005年共计7个年度的《减轻自然灾害白皮书》。回顾它形成的过程,都是在每年1~2月组织中国科协下属20余个协会、学会的权威专家召开一个自然灾害对策研讨会,不仅总结上一年度灾情,更预测本年度的灾情,由于是交叉研究并论证,所以体现了综合减灾的思想,本人共参与其中工作7年,并每年代表建设部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提交议案。但它自2006年迄今已中止,不论其原因如何,但我至少认为如果它能坚持下来,它应在2008年初起到预测预警作用。至少可以说,科学家对中国巨震预测的意见未集中在中国科协这个平台上,甚至可以说汶川“5.12”大地震的可预报性由于它而缺少了一个重要的权威通道。本建议之所以提及这个事件及作法,是因为面对北京安全发展,无论是北京城乡,还是首都圈发展每年都不可缺少综合减灾含义下的防灾减灾预测预警研究。具体建议:

1、要针对北京城乡安全及整个首都圈地域(北京、天津、河北乃至部分华北地区)的不同情况及类别组织不同规模的防灾减灾预测及总体研究,重在对历史规律性及重大灾例的总结,要求每篇报告均能站在北京城乡安全或首都圈安全的综合视角上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

2、建议在各城市政府或科协、科委的主持下,具体由市属减灾协会承办,尤其要让所有参加的省(市)明白,这次活动不是研究某一个城市安危的项目。而是针对“北京安全问题”的大型系列化、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因此要有必要的研究活动(含会议)的费用保障,确保请到中央及在京部委的一流减灾专家。

3、由于该活动的科学性、权威性及可应用性。要发挥它的决策参谋作用,建议会议成果每年出版一本类似“东京减灾白皮书”的年刊,宣由北京减灾协会策划并承编。

4、建议每年一度的活动至少包括三个方面即:

第一,组织一次有特约主旨报告且展开交流的论坛(时间长短另议);

第2篇:防震减灾的含义范文

地震是群祸之首,是人类生存和文明建设的大敌。它以巨大的能量,瞬息间使成千上万乃至数十万生灵惨遭伤亡,使人们辛勤劳动的成果毁于一旦。随着人类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地震灾害随之出现了人为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讲,地震灾害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自然灾害,而是自然作用与人类行为共同引起的综合致灾过程。人类正确的主观能动性可以大大减轻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社会经济财富损失,而人类防灾减灾或应变行为的失当则会加重地震灾害,从而带来不应有的灾难。历史地震的教训是十分沉痛的。由于人类自身行为失当而致灾的问题,应当成为地震对策研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这对于减轻未来地震灾害将会产生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地震人为灾害含义辩析

地震灾害从后果及致灾过程上分析,一般可分为地震原生(一次)灾害,地震次生(二次)灾害和地震衍生(三次)灾害。按照比较常见的解释,地震原生灾害是指地震时由于地震动或地壳断层的作用,造成建(构)筑物的破坏、倒塌及由此引起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地震次生灾害是指因地震诱发而导致的其它灾害。如地震时大坝溃裂,酿成水灾;炉火倾覆,火种撤出,引起火灾;建筑物倒塌砸坏剧毒气体容器,造成毒害,高层建筑破坏引起的玻璃雨撒,油库、火药爆炸、燃烧或滑坡、海啸、泥石流等造成的次生灾害。地震的三次灾害又叫地震衍生灾害或广义次生灾害,指因地震灾害造成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职能失调,社会秩序混乱,停工停产而造成的重大损失。如电脑控制系统失灵,造成记忆毁灭,指挥系统和生命线系统失控,灾民基本生活需求无法保证,伤亡人员得不到及时救治,社会治安恶化等系统的不正常反应。

地震时,几十秒甚至几秒种这个短暂的瞬间人们应变行为的失当,将会造成严重的伤亡,即所谓的人为灾害。它与地震原生、次生和衍生灾害有很大的区别。钱学森同志认为:“人为灾害发生非常频繁,损失很大,不容忽视,不考虑人为灾害的灾害学是不全面的”。人为灾害包括:①各种爆炸事故;②火灾;③核工厂事故;④化工厂泄放毒物事故等。可见,这里所讲的人为灾害是相对于自然灾害而言的人为致灾过程。本文所说的人为灾害,是指地震时由于人们的应变行为不当或因地震谣传、误传而引起的错误行为造成的灾害。其前提是地震自然灾害或地震谣传、误传的大环境。

二、人为灾害成因分析

一是对地震灾害心理上的误解和扭曲。地震作为一种自然灾害,有其孕育、发展和爆发的过程,对于地震,人类并不是一无所知。但是由于地震巨大的破坏性,给人们心理上蒙上了一层可怖的阴影,对地震既存有戒心,又有侥幸。从心理倾向和情感上看,人们对地震普遍关注,渴望了解地震,而又憎恶和恐惧地震,闻震心惊,谈震色变,一有风吹草动,就不辩真伪,惊慌失措,造成悲惨结局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不良心理素质所致。

二是地震、抗震科普知识匮乏,应急应变能力低下。从地震抗震知识了解程度上看,真正了解的是少数,一无所知的也是少数,大部分则属一知半解。这种认识上的匮乏和心理素质的障碍,反映到行为上,必然盲目行动,导致错误行为。震时人们灾害基本上都是由于不懂得正确的地震应急避难方法所致,稍有震感,就盲目外逃或跳楼。1556年1月23日华县发生8级大地震,死亡83万多人。幸存者秦可大在地震后一文中深有感触地写到:“卒然闻变,不可疾出,伏而待之,纵有覆巢,可寄完卵,力不可办者,预择空隙之地,审趋避可也。”他列举了李羔外逃覆压而死,左熙躲在床下,“赖床格支撑,止伤一指,是避者反遇害焉”。曾经遭受过地震灾难的唐山及刑台、海城等地群众总结的“小震不用跑,大震跑不了,要想把命保,就地躲藏好”的顺口溜,是有充分科学依据的。

三、减轻人为灾害的对策

历史地震的惨痛教训,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在遭遇未来地震袭击时,怎样才能有效地减轻人为灾害,在地震时恐怖的一瞬间,真正做到临震不乱,随机应变,审时度势,保命求生。

(1)单位减灾对策

单位及社会团体,是城市的基本单元和重要组成部分,其抗震能力的提高,对减轻地震灾害至关重要。

1.单位都要把抗震工作作为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

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地震、抗震科普知识,提高广大职工的抗震意识和震时的应急应变能力。

3.组织抗震防灾演习和专业队伍的培训教育,提高技术素质和快速反应能力;

4.学校、幼儿园、俱乐部和农贸市场等人流集中的公共场所都要编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灾措施。

5.重要部位和岗位,要有严明的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震时严禁逃岗或因错误操作造成不应有的灾害。

6.在短临预报后,对群众搭建的防震棚的防火安全等问题要作出明确规定,认真搞好宣传,及时组织检查,防患予未然。

(2)家庭应急对策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落实家庭应急对策,对抗震防灾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家庭成员都要全面了解震前准备、临震应急、震时自救、震末抢险和震后救灾等各个时段的具体要求。

2.每个家庭成员都要了解住所周围的环境条件及避震的场地、路线和有关规定。

3.每个家庭成员都要熟悉水电闸、阀的位置及煤气炉灶的应急关闭操作要求。

4.每个家庭成员都要懂得抢险救灾的基本知识,学会简易的急救方法。

5.临震前要清理家中易爆、易燃物品,容易塌落的高架物品及阳台的花盆、砖块等危险物品。

6.在短临预报后或出现大量宏观前兆异常震情十分紧张时,应建立家庭抗震防灾应急箱(包),准备必要的熟食、饮水、手电、蜡烛、常用药品、小型收音机等,以备震后使用。

(3)个人自救对策

在地震发生时的短暂瞬间,人们应变行为的正确与否,是减少人为灾害的关键。

1.居住平房的人员,如果屋外有空旷野地,地震时可审时度势,随机应变,以最快的速度外出避震或就地隐蔽在室内较安全的地方。

2.居住楼房的人员,地震时千万不要惊慌跳楼或外逃,应立即躲避在家俱、床、桌子或灶房、厕所和空间较小的房间,主震后立即撤离。

3.如果地震发生在夜间,不要因寻找衣物或穿衣耽误时间,要争分夺秒立即向安全地带转移或就近隐蔽。

4.地震时,凡逃出屋外的人员,不要在狭窄的小胡同或高大建筑物、高压线附近逗留。

第3篇:防震减灾的含义范文

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地震预报水平不高,通信系统这个生命线工程极易埋下地震灾害的隐患。因此,依法加强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抗震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场地的选择首先要选好场地,从防震抗震角度看,应该避开那些将来可能遭受严重地震灾害的地方,选择那些可能不发生大地震或遭受地震灾害较轻的地方。尽量避开地震活动断裂带交汇地区,强地震活动区,地下有溶洞的地方,古河道和旧池塘、地势高陡的山坡等工程建设的地震危险区。

通信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搞好通信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通信建筑的抗震能力是电信设备抗震设防的基础和前提。(1)地基的选取和处理。地基应选在基岩上、大块碎石层上或均匀密实的土层上,避开山坡地、古河道沙滩、谷底陡坡等。若无法避开,做地基时要加以特殊处理,务求地基扎实牢固。(2)整体性要求。整体性要求建筑物体形简单不对称、不置高门脸、装饰物等,其重量和刚度要均匀对称,做到地基、柱子、墙体、屋顶联结一体,各种管道设备尽量不要预埋墙内。(3)重心的设计。建筑物应做到下重上轻,屋盖、墙体应尽量采用轻质高强材料,建筑重量随层高而递减,墙体要少、要薄。电信设备的抗震设防(1)电信设备的抗震设防的意义。电信设备的抗震设防对于通信建设工程中意义重大。电信设备的抗震性能是抗震救灾减少损失的关键一环,也是通信工程中最重要的一环。地震中通信建筑未破坏而电信设备失效的情况比比皆是。地震时电信设备的破坏相当普遍,其迫使通信中断,给电信运营部门造成了重大损失,更重要的是减缓甚至中止了抗震工作的进行,给抗震救灾工作带来了更严重的打击。为更好地推进和保证公用电信网中主要电信设备的抗震性能,经信息产业部通过签署《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在我国抗震设防烈度7度以上(含7度)地区的公用电信网上使用交换、传输、通信电源、移动基站主要电信设备必须经过抗震性能检测,并经审查合格获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未获得检测合格证的电信设备,不得在抗震设防烈度7度以上(含7度)地区的公用电信网上使用。(2)电信设备震害的主要原因。

通过对几十种电信设备抗震性能质量检测的综合分析认为,震害的主要原因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点。1.设备体形细高,其固有频率低,大部分都在10Hz以内,在地震波的卓越频率范围内,且阻尼比小(小变形时测试,一般为5左右),因此,地震时的动力反应较大。2.电信设备的部件之间,设备与其支架之间以及设备与设备之间采用了硬联结,地震时,因相互耦联制约易产生断裂。3.电信设备的重心偏高,当地震来临时,尤其当日波对设备剪切力较大时,设备就会产生较大的弯矩,使设备出现倒塌和倾倒,从而使组件和连接部分出现破坏。4.电信设备在机房内布置时多采用多个单体互连形式,底部未采用任何固定方式。那么,当地震波作用于设备上时,设备破坏的概率就会明显增大。

提高电信设备的抗震能力的方法1.要提高设备本身的整体性和稳定性。根据设备的总重量,选择合适的设备主框架,把各个设备组件稳定地连接成一体,各种连接线采用软连接,使成型设备具有较好的整体性和稳定性。2.降低设备的重心高度,提高设备的连接刚度。在设计时,要尽量降低设备本身的高度和重心。当抗震设备防烈度为7度及其以上,或者工程建设场地条件很差时,电信设备应采用低位式或落地式布置,以有效降低设备的重心。在设备固定时,要提高设备底部的连接强度。3.加装减震器或阻尼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在电信设备的主框架上加装减震器或阻尼器,使之地震时可以吸收一部分地震能量,减小传到电信设备上的地震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地震来临时通信设备的损害降低到最小。结语综上所述,电信运营部门、电信设备抗震检测和管理部门应当密切协作,共同监督和提高通信网络的抗震能力,使之在地震发生时保持通信能力。只有防患于未然,才能不断提高对通信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工作的认识,有效地减少经济损失。

第4篇:防震减灾的含义范文

不同的地方对避难人口有不同的定义[3]。如根据《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避难人口是指躲避灾害或迫害的人口。根据下中邦彦的《世界大百科事典》,避难人口是指因地震、暴雨、火山活动等异常自然现象或过失、事故、战争等人为原因引发灾害,需要从原来功能遭受破坏的场所或预想危险的场所,向人身和财产安全场所转移的人口。从这两个定义可以看出,就避难的动机来看,原因有两种:①由于灾害导致的,如地震、洪水,还有生态灾难等;②由于迫害导致的。尽管这两者都叫避难,但差别非常大。本文集中于阐述由于灾害导致的避难人口估算。按照需避难时间的长短,避难人口可分为两部分:紧急避难人口和固定避难人口。其中,紧急避难人口是指由于灾害影响需临时安置的人口。

这部分人口的避难安置时间最长不超过3d。紧急避难人口涵盖两部分,一部分是当灾害影响在短期内(3d之内)消除后能重新回到自己住处的人口,另一部分是灾害影响无法在短期内(3d之内)消除,需要从紧急防灾避难场所转入固定防灾避难场所的人口。固定避难人口是指由于灾害影响较重,民众无法在短期内(3d之内)回到自己住处,需要较长时间的避难安置的人口,其避难时间最长不超过100d。紧急避难人口数量大、涵盖范围广,基本涉及可能影响范围内的全部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但他们对避难条件(如人均有效避难面积、配套设施等)要求相对较低。固定避难人口一般只涉及城市中受灾害影响人口的一部分,其规模与灾害类型和城市建设有关。为更清晰表达本文观点,本文将集中于阐述固定避难人口估算。

2常见错误分析

在笔者调查中发现,在城市规划中,对固定防灾避难人口规模估算的错误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2.1将全部规划人口作为防灾避难人口这种情况可能是规划人员错误地以为防灾避难场所规划只有为所有规划人口提供固定防灾避难场所才是安全的。很显然,这种固定防灾避难人口规模估算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过大。因为除了极为极端的灾害情况,一般极少有需要城市全部人口进行固定防灾避难。如在汶川地震中,也只有处于极震区的映秀镇、北川县城需要全部避难[7]。但我们城市的防灾目标是建立在一定超越概率水准下的防灾能力建设。因此,这种极端灾害情况一般不会作为我们城市建设的灾害防御目标,否则将给城市建设造成严重负担,并造成巨大浪费。

2.2通过统计其它城市的防灾避难人口比例来推算规划城市的防灾避难人口比例类比是城市规划中常用的一种方法,具有简单实用的优点。但使用该方法是有条件的:类比方之间相似度越高,结论越准确。不同城市之间固定防灾避难需求进行类比,应考察以下因素。(1)同类灾害的危险性水平。明确城市灾害的危险性是进行城市防灾避难场所规划的前提。一般来说,对一座城市,某种灾害的危险性越高,其防灾避难需求也就越大。而不同城市,各种灾害的危险性并不一定相同。如在防洪规划中,纵使是位于同一条河流的两个城市(图1),其洪水灾害的危险性也并不一定相同。一般情况下,B城市的洪灾危险性要比A城市高。同样,对于地震灾害来说,城市的地震危险性就跟区域地震构造环境、城市工程地质条件等很多因素有关。所以,灾害危险性相差较大的城市,其防灾避难场所需求不宜简单类比。(2)城市抗灾和救灾能力。抗灾和救灾能力的强弱,将直接影响一座城市对固定防灾避难场所的需求。在同等灾害条件下,一座城市如果抗灾和救灾能力强,其防灾避难需求就很低。反之则高。如从对发生在世界各地的地震灾害影响统计我们会发现(表1),对于防震减灾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国家(如日本),当城市遭受7.0级地震的时候,其影响相对会小很多。因此,在做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时,如果不加考虑地简单类比,很可能就会产生很大偏差。所以,城市抗灾和救灾能力有很大差别的城市,其防灾避难需求不宜简单类比。(3)城市建设现状。城市现状对确定防灾避难场所规模有着重要影响。这种建设现状包含两方面内容:①已有建设工程的抗灾防灾能力建设现状,②规划期内城市建成区和拓展区的关系现状。

对第一种情形很好理解,在此不再赘述。第二种情形的意思是,按照一般规律,相对于城市建成区来说,城市拓展区由于建设时间短,防灾水准高,其防灾抗灾能力相对较强。一般情况下,城市拓展区占全部规划面积的比重越大,城市整体防灾避难人口规模应该越小。因此,一个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的城市和一个发展基本成型的城市,其防灾避难需求的确定方法也应是不同的(图2)。所以,城市建设现状有较大差别的城市,其防灾避难需求不宜简单类比。(4)城市发展速度。城市的发展速度对防灾避难需求也会有一定影响。城市的发展速度可大致分为匀速、先快后慢和先慢后快三种基本情形(本文假定城市继续发展,不考虑不发展和萎缩情形)。而这三种基本发展速度情形下的城市,其最终防灾避难需求也会出现差异(图3)。可以确定,在初始和最终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三种情况中避难需求是b最大,c最小,a居中。所以,城市的发展速度有较大差异的城市,其防灾避难需求不宜简单类比。(5)其它因素。另外,在进行不同城市防灾避难需求类比前,以下因素也应酌情考虑:人口状况,包括年龄结构、性别结构、文化水平等;区域内可用防灾资源情况等。

2.3不分灾害类别,统一按一个规模计算城市防灾避难人口这种错误又分为两种情形:①将全部人口划为固定避难人口,因此也无所谓划分灾害类别;②根据一种或几种灾害确定一个固定避难人口规模,然后将这个规模作为所有灾害避难场所的计算口径。对于前面一种情形,在前面分析第一种情况时已经介绍过。这部分将主要针对后面一种情形进行分析。对同一个城市来说,不同灾害的影响范围可能不同,影响程度可能不同,甚至设防的概率可能都不同,因此,将所有灾害的固定防灾避难人口简单按照一个口径算是不太恰当的。如对于北方城市哈尔滨来说,防寒应急避难场所可能相对来说比较重要,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应建设同等规模的防暑应急避难场所。

3避难人口估算

针对不同灾害,防灾避难人口的计算方法是不同的。但其核心只有一个:计算因灾害而影响居住安全的人口规模和分布。因此,计算防灾避难人口,一般按照以下5个步骤进行。

3.1确定灾害的防御水准由于城市的灾害危险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其在区域中的重要性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不同的城市一般都会有不同的灾害防御水准。而灾害防御水准的设定,对防灾避难人口规模的估算有着直接而重大的影响。如笔者曾对昆明市中心城区地震固定应急避难人口规模进行过测算。当按Ⅷ度(0.20g)进行测算时,规划区地震应急避难人口规模约占总人口规模的25%;但当按照Ⅸ度进行测算时,规划区地震应急避难人口规模则达到总人口规模的58%。当然,灾害的防御水准一般国家都有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了界定,防灾避难场所规划只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做就行。如《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对全国城市抗震设防标准进行了规定,《防洪标准》对城市的防洪标准进行了界定。强调这一点是想说明,同其他防灾规划一样,防灾避难场所规划也是在一定风险水平下的专项规划,不宜盲目追求防灾避难人口规模和覆盖率。

3.2确定受灾害影响人口对一座城市来说,不同的灾害,其影响范围可能也不同。因此,不同灾害下受影响的人口可能也不同。如洪水灾害,一般优先考虑城市中地势相对较低处人口的防灾避难需求(图4);台风灾害,因为一个地区的台风一般都有相对固定的路径,所以优先考虑台风路径一定范围内人口的防灾避难需求;而雨雪冰冻灾害,则应重点考虑没有取暖设施建筑中人口的防灾避难需求。所以,应根据灾害类型,确定受影响人口的范围。这是合理估算防灾避难人口的基础。

3.3确定受灾害影响程度在灾害危险性一定的情况下,城市的抗灾能力和救灾能力不同,城市最后的受灾程度也会有很大差异。所以,结合城市自身的抗灾能力和救灾能力,分析城市的受灾程度是必需的。如对洪水灾害,城市抗灾能力方面可以考虑城市行洪和滞洪能力建设情况,受洪水灾害威胁建筑的材质、结构类型、高度等因素。城市的救灾能力可以考虑砂袋、抽水泵、冲锋舟等城市防洪物资储备情况,以及城市防洪队伍人员配备和训练等情况。对于地震灾害,城市抗灾能力应考虑建筑的抗震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建设年代等因素(图5)。城市救灾能力则应考虑应急人员和应急装备等建设情况。总之,应根据灾害类型,结合城市建设自身的特点,对城市抗灾和救灾能力进行分析,然后估算城市的受灾程度。

3.4判断需要避难人口在这里需要明确,并不是所有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都要避难,也不是所有受损建筑中的人员都需要避难。而是根据建筑受损程度的不同,有相应不同比例的人口需要避难。避难人口的确定是根据建筑受影响程度确定的。如在地震灾害中,计算需要固定避难人口一般采用如下方法:式中:M为地震灾害中需固定避难人口;A1为地震时毁坏的住宅建筑面积;A2为地震时严重破坏的住宅建筑面积;A3为地震时中等破坏的住宅建筑面积;a为人均居住面积。可以看出,在地震灾害中,房屋处于基本完好和轻微破坏建筑中的人是不需要固定避难的;房屋处于中等破坏建筑中人70%需要固定避难;房屋处于严重破坏和毁坏建筑中的人才需要全部固定避难(毁坏建筑中的人数乘以23是考虑了人员伤亡的影响)。

3.5统计需要避难人口和分布根据避难人口的计算进行统计,计算出城市固定避难人口规模以及分布情况。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考虑到就近避难的原则,避难人口的地域分布对避难场所规划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计算提供的避难人口估算应包含地域分布这个指标。

4结语

第5篇:防震减灾的含义范文

多年的发展表明,要建设防灾减灾类高水平大学,培养高质量的主打地震系统的人才,就需要有一流的、富有防灾特色的校园文化提供精神支持,而建设彰显防灾特色、弘扬抗震精神的校园文化则是防灾科技学院校园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特色为先 抗震精神与防灾特色校园文化建设

高校不但是学习专业知识的场所,更重要的是育人的阵地。高校学生生理、心理尚未成熟,可塑性大,辨析能力差,很容易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因此校园文化作为一种环境教育力量,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巨大的影响。为此,学校领导班子指出,校园文化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鲜活载体,它的目标在于创设一种氛围,以期陶冶学生情操,构建学生健康人格,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人本精神是防灾特色校园文化建设的首要内容 汶川地震让所有人感受到生命的脆弱,抗震救灾就是对人性关怀的最简单的表现。在以防灾减灾为培养专业的防灾科技学院,能够展现和践行校园文化的最简单形式,就是要在师生员工中牢固树立一种价值观:人的生命是无上的,对人性的关怀、对生命的珍重是一切价值的起源。因此,生命教育和生存教育是以人为本的抗震精神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出发点。防灾科技学院应该比其他任何高校更加重视校园文化中生命和生存教育的倡导和形成。引导师生员工肯定并尊重自己的生命价值,也要让他们认识到任何伤害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行为都是对人的价值的践踏,更要让他们建立起“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这种大爱精神的倡导,无疑又超越了尊重生命、尊重人的价值的人本精神,更是一种无私奉献的展现人性本善的人性教育。

坚守抗震精神的文化价值,巩固防灾科技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的道德教育功能 实践中,学校抓住抗震救灾精神建设的契机,对师生展现出的高尚精神与可贵品质进行因势利导,积极开展以弘扬爱国主义与民族精神为重点的思想政治教育,弘扬高尚师德,彰显人文关怀,为推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丰富抗震精神的时代感,提升防灾减灾教育的时代认同力 抗震精神是一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在这种精神中,公民国家责任意识高度增强,社会应急管理方式和灾难救助方式的不断创新,显示了人们科学理性与公开自信的高度统一。这种精神还体现了开放、合作、科学、民主、发展、和谐的时代精神。防灾减灾教育要体现其自身的创造力,必须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着力抓好师生员工的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学生创新、自信、合作、和谐精神素质的培养。这些素质的获取,没有与之配套的校园文化的建设是无法完成的。

与时俱进 防灾特色校园文化建设创新成果显著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防灾减灾教育事业将会有更加光明的前景,任重而道远。作为一所行业背景清晰、特色鲜明的高校,在已经形成的独特鲜明的风格和文化中,防灾科技学院在防灾抗震精神的引领下,创造性地建设具有时代精神、抗震精神的特色校园文化,主要创新成果如下:

弘扬抗震精神,发展行业文化 一是传承抗震精神,构建防灾文化。在已经形成的“崇德博智、扶危定倾”的防灾校训的指导下,学校经历两次搬迁、三次创业,形成了“仁爱、严谨、俭朴、担当”的防灾校园精神,它应对了防灾办学的格局,为学校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柱。抗震精神的及时传播,又为学校校园文化的构建提供了充足的文化源泉,防灾科技学院师生员工秉承抗震精神,以构建富于人文精神和人性关怀的防灾文化为切入点,实现防灾科技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的基本内涵,并赋予它坚实的实体内容。

二是突出“防灾”文化氛围。防灾科技学院是以地震学科为主体的高校,地震科学是学校的一大特色。加强地震科学文化建设能够激发广大学子的自豪感,树立献身地震科学事业的志向。

这种文化氛围凸显了防灾减灾的特色,学校的专业设置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培养什么样的人和如何培养人,以防灾科技学院校史馆的建立为例,校史馆集中展现了我国地震科学建立和发展的轨迹和历史,以详细的资料和实物展现了防灾科技学院的发展历史,尤其突出地介绍了防灾科技学院为中国的地震科技事业作出的巨大贡献以及地震行业的一系列英模事迹等。

强化地震元素,彰显张衡文化 发挥校园自然景观的育人作用,寓教于景,环境育人。

自然景观属于校园物质文化建设,在学校标志性建筑物的设计、人文景观的设置等方面,防灾科技学院注重整体规划,合理布局,与学校整体办学思路和谐、一致。原来学校只有喷泉公园和5号教学楼前的小公园,近几年,学校加大了校园自然景观的建设,先后整顿和维修了校园马路、草坪,更是重新设计并建设了一个以张衡地动仪为主题的主题雕塑公园。

这个主题公园醒目地建在主教学楼前,每年新生入校时,它是主要的迎新场地,对于所有防灾学生和家长而言,都是一个无声的鼓励和引领。对于5号教学楼前的小花园也重新改造,从全国的地质遗址和地震遗址运来标志性的矿石等地震元素实物,重新装扮整个校园。校园的整个自然景观环境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

强调突出“精神和引领”,全员共同参与校园文化建设 由于防灾科技学院位于北京边缘的类似城郊地带,是在没有任何人文北京和文化底蕴的“文化沙漠地带”建立起来的,虽然有不断新建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富于现代气息的建筑,但缺少沉淀防灾办学历史、包含防灾校园文化精神、并能潜移默化影响和感召全员师生的标志性校园物质文化载体。

因此,防灾学院师生在建设防灾特色校园文化中,结合防灾地震科学的特点,大力加强地震科学特色校园文化建设,形成以“地震科学”元素为基点,以抗震精神为核心,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校园文化体系,培养出以抗震精神为引领的地震科技人才。

第6篇:防震减灾的含义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的管理,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地震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管理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震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第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地震应急活动的义务。

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地震应急工作的重要力量。

第二章应急机构

第六条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

第七条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国务院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为其办事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本部门的地震应急机构。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实行集中领导,其办事机构设在本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部门;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应急预案

第九条国家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由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十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根据地震灾害预测,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参照国家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和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还应当报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部门和地方指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应当从本部门或者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到切实可行。

第十三条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二)应急通信保障;

(三)抢险救援的人员、资金、物资准备;

(四)灾害评估准备;

(五)应急行动方案。

第十四条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部门和地方,应当根据震情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其制定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修订、补充;涉及重大事项调整的,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同意。

第四章临震应急

第十五条地震临震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地震预报的规定统一,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地震预报。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传播有关地震的谣言。发生地震谣传时,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协助人民政府迅速予以平息和澄清。

第十六条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并指明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

临震应急期一般为10日;必要时,可以延长10日。

第十七条在临震应急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震情,统一部署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临震应急活动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在临震应急期,各级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对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在临震应急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向预报区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提出避震撤离的劝告;情况紧急时,应当有组织地进行避震疏散。

第二十条在临震应急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阻拦;调用物资、设备或者占用场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给予补偿。

第二十一条在临震应急期,有关部门应当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第五章震后应急

第二十二条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并指明震后应急期的起止时间。

震后应急期一般为10日;必要时,可以延长20日。

第二十三条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抗震救灾指挥部应当及时组织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时将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四条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现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评估地震灾害损失;灾情调查结果,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一级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损毁的道路、铁路、水港、空港和有关设施,并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其他部门有交通运输工具的,应当无条件服从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征用或者调用。

第二十六条通信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其他部门有通信设施的,应当优先为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服务。

第二十七条供水、供电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设施,保证灾区用水、用电。

第二十八条卫生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者建立临时治疗点,抢救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医药部门应当及时提供救灾所需药品。其他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医药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民政部门应当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等,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其他部门应当支持、配合民政部门妥善安置灾民。

第三十条公安部门应当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第三十一条石油、化工、水利、电力、建设等部门和单位以及危险品生产、储运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严密监视灾区火灾的发生;出现火灾时,应当组织力量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火势扩大、蔓延。

第三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应当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第三十三条抗震救灾指挥部可以请求非灾区的人民政府接受并妥善安置灾民和提供其他救援。

第三十四条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国内非灾区提供的紧急救援,由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由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和安排;国外红十字会和国际社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救援,由中国红十字会负责接受和安排。

第三十五条因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的需要,可以在灾区实行特别管制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特别管制措施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别管制措施,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共同决定或者由国务院决定;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特别管制措施,由国务院决定。

特别管制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六条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者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出色完成破坏性地震应急任务的;

(二)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或者抢救人员有功的;

(三)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

(四)对地震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五)因震情、灾情测报准确和信息传递及时而减轻灾害损失的;

(六)及时供应用于应急救灾的物资和工具或者节约经费开支,成绩显著的;

(七)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规定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

(二)不按照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规定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

(三)违抗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拒不承担地震应急任务的;

(四)阻挠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调用物资、人员或者占用场地的;

(五)贪污、挪用、盗窃地震应急工作经费或者物资的;

(六)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临震应急期或者震后应急期不坚守岗位,不及时掌握震情、灾情、临阵脱逃或者的;

(七)在临震应急期或者震后应急期哄抢国家、集体或者公民的财产的;

(八)阻碍抗震救灾人员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九)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十)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

(十一)有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地震应急”,是指为了减轻地震灾害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行动;

(二)“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事件;

(三)“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使灾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自我恢复能力,需要国家采取对抗行动的地震事件;

(四)“生命线工程”,是指对社会生活、生产有重大影响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输油等工程系统;

第7篇:防震减灾的含义范文

消防工作概述

第一节人类对火的认识一、火的历史人类用火与发生火灾的历史十分久远。在本世纪30年代,我国古人类学家在北京周口店遗址发现用火遗迹后,60年代又在云南省元谋县的元谋人遗址、山西芮城县的西候度遗址等处发现了人类用火的证据,说明200多万年以前人类已经掌握了利用天然火种的能力。距今1.7万年以前,北京周口店龙骨山的山顶洞人已经学会了人工取火。到了新石器时代,摩擦生火的方法得到了广泛应用,古籍中记载的燧人氏“钻木取火”就是对这一进步的反映。人类在同大自然的斗争中,逐步认识了火并丰富着用火的经验。例如,用火煮食、取暖、照明、狩猎、驱兽、耕种、制陶、冶炼等等。从普罗米修斯盗天火的传说,到化学家拉瓦锡(a.l.lauvoisier,1743—1794)揭开火的本质;从燧人氏钻木取火到航天技术的空前发展,火与人类结下了不解之缘。火的发现和利用,使人类走向文明和进步,也使人们在认识和利用能源上一次次取得重大突破。然而,福兮祸所伏。火在有益于人类的同时,也常常给人类造成了灾难与痛苦。正如古人所说:火“善用之则为福,不能用之则为祸”。我国有关火灾情况的文字记载,始见于孔子著《春秋》和左丘明著<左传)。自先秦时期到清朝后期即1840年鸦片战争前的数千年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长和城镇的兴建,不仅火灾逐渐增多,而且不少火灾的规模和危害达到惊人的程度。据史料记载,东汉初二年(公元108年)四月,湖北“汉阳河(阿)阳旧城中失火,烧死三千五百七十人”。南宋时期杭州发生21次大火,其中5次大火使“城市为之一空”。金代大安三年(121年)元月,燕京(今北京)“大悲阁灾,延烧万余家,火五日不绝”。明代天启六年五月初六(1626年5月30日),北京城内王恭厂(制造枪、炮、火药的兵工厂)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地中霹声不绝,火药白焚,烟尘障空,自昼晦冥,凡四、五里”,“倾屋万计,毙人三千余”。从我国古代历史上发生的火灾看,自然方面的原因有雷击、地震和某些物质的自燃等;人为方面的原因有失火、放火、战争等;而且与各个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民俗、建筑布局和耐火等级等情况密切相关。所以,自从人类发现和学会了用火,加强对火的管理与火灾作斗争就同时摆在了人类的面前。用火实践和科学实验证明,“火”即释放热量并伴有烟或火焰或二者兼有为特征的燃烧现象,燃烧则是一种放热、发光的化学反应。而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在社会生活中,火灾是威胁公共安全、危害生命财产的灾害之一。而消防是伴随火灾而产生的。在我国首次出现“消防”一词是1903年,当时由日本传来“消防”的含义是消弥与预防火灾、水患等灾害,直至辛亥革命后还称为“消防火灾水患”。本世纪20年代前后,仍称灭火与防火者为“消防火灾”。后来约定俗成,“火灾”二字被省略,“消防”才具有目前预防和扑灭火灾的含义。二、燃烧学说在古代,人们对火有各种认识。例如,我国五行说中的“金、木、水、火、土”,古希腊四元说中的“水、土、火、气,古印度四大说中的“地、水、火、风”,都有“火”。在古人看来,火是万物之源。由于科学技术条件和生产力水平的限制,那时人们不可能揭示火的本质。随着科学的发展,火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应用日益广泛,就迫使人们想要弄清火的本质。于是,许多人开始对燃烧现象进行观察研究,因而也产生了种种对燃烧现象的解释,其中有代表性的有三种:(一)燃素说这是17世纪到18世纪,在欧洲影响最大、流传最广的一种解释燃烧现象的学说。该学说认为:(1)火是由无数细小而活泼的微粒构成的物质实体,由这种火微粒构成的元素就是燃素;(2)所有可燃物都含有燃素,并且在燃烧时将燃素释放出来,变为灰烬,不含燃素的物质不能燃烧;(3)物质在燃烧时之所以需要.空气,是因为空气能吸收燃素。燃素说在欧洲流行了一个世纪,曾解释过许多化学现象。但是,它的建立不是以科学为基础的,因而不能解释全部的燃烧现象,也必定经不起实践的检验。许多人也曾对它提出怀疑,但较长时间没有解开这个谜。(二)燃烧氧学说1774年英国化学家普利斯特丽,在实验室制得了氧。后来法国化学家拉瓦锡在普利斯特丽发现氧的基础上又作大量的科学试验,并对所有实验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归纳,了当时流行已久的燃素学说,提出了关于火的氧化理论——燃烧氧学说,并于1777年公布于世。该学说认为:燃烧是可燃物与氧的化合反应,同时发光、放热。燃烧氧学说的建立,使燃烧这一自然界之谜才真正被人们所认识。但是,燃烧氧学说仅能解释燃烧是可燃物与氧的化合反应,但这一反应是如何进行的,要经过哪些步骤,受哪些因素的影响等等,还未能给予解答。(三)链锁反应理论在本世纪二十年代,由于化学动力学的发展,自由基(链)反应理论问世。这一理论无疑对燃烧学是一个很大推动。许多从事燃烧研究的科学家对这一理论非常感兴趣,他们把链反应理论应用于研究燃烧动力学。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前苏联科学家谢苗诺夫等人创建了燃烧反应动力学的链锁反应理论,这就解决了燃烧的历史问题,使人们对燃烧的本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随着科学的发展,对燃烧的认识还将不断完善和深化,从而必将促进消防科学的飞速发展。第二节消防工作的意义、任务和作用一、消防工作的意义消防工作,是人们在同火灾作斗争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项专门工作,它具有安全保障的性质。在我国,消防工作是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消防工作十分关心和重视。经过五十多年的建设,我国消防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旧中国消防事业落后的面貌已经显著改观。消防法规逐渐完备,各级消防监督机构普遍建立起来,群众性防火灭火工作得到显著发展,具有相当灭火实力的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和群众义务消防队遍布广大城乡,消防科技水平不断提高,一个比较完整的消防科研和消防器材生产体系已初步形成。因而在全国人口逐渐增长、经济建设迅速发展的情况下,有效地防止了大量火灾的发生,成功地扑灭了许多重大火灾,保障了国家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俗话说:“水火无情”。在社会生活中,火灾是威胁公共安全、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灾害之—,具有很大破坏性,火灾给人们带来的灾难是毁灭性的。各地火灾案例充分说明,进一步加强同火灾的斗争,做好消防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形势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物资财富不断增多,工农业生产、 交通运输和对外贸易不断发展,石化企业和高层建筑、地下工程越来越多,新技术、新工艺广泛应用,消防工作的任务愈来愈繁重,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课题。这就要求消防工作必须加速改革和不断加强,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如果消防工作跟不上保卫社会进步的需要,不仅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在国内外产生不良影响。在我国,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的范围内长期存在,破坏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进行纵火,是他们惯用的一种手段,做好消防工作对于打击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维护社会安定,也是很重要的。在发生外敌入侵的战争时期,消防工作还要担负战时消防保卫的繁重任务。因此,做好消防工作,对于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免受火灾危害,具有重大的意义。二、消防工作的任务和作用消防工作的任务,是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教学和科研秩序以及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巩固人民民主。其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的物资财富不断增长和集中,石油化工、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生产和生活中的用火用电越来越多,可能引起火灾的因素也随之增多,如果消防落实不力,一旦发生火灾,就会严重影响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给国家和公民的财产带来损失,还会给公民的生命带来重大危害。1993年8月5日,广东深圳市安贸危险品仓库因危险品混存发生大火,造成了15人死亡、87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5亿元的特大恶性火灾;又如1977年2月18日,新疆建设兵团伊梨地区农垦61团俱乐部,在放映电影时因小孩燃放鞭炮引起火灾,烧死694人,烧伤160人,创建国以来火灾死亡人数之最。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从1950年至1996年这47年间,因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31.95亿元,被火灾夺去生命的就有145849人,伤271535人,共计死伤417384人,平均每天24人在火灾中伤亡。因此,做好消防工作,对于保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文化而又富于革命传统的国家,大量的古代建筑、历史文物和革命遗址,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光荣的革命传统和光辉灿烂的文化,如若惨遭火劫,将会造成不可挽救、无法弥补的损失。我国建国以来最为惨重的文物火灾,要数1994年11月15日吉林市博物馆的银都夜总会大火。这把大火使黑龙江省博物馆在吉林市巡展的一具长11m、高6.5m的恐龙化石化为灰烬,320__多件文物、石器、陶器、服饰、书画以及40多年来的音像、图片、文字资料档案、11000余枚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内外的珍贵邮票、9.73万册1909年至今的科技文献及中外文刊物等,全部烧毁;还烧毁建筑物6800m2,其中夜总会的1860m2建筑全部烧毁,直接经济损失671万元,文物损失难以估价。由此可以看出,做好消防工作对保护和继承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发扬革命传统和教育后人,发展我国的旅游事业,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三)减轻战争造成的火灾危害无论现代还是古代战争中,“火攻”是打击对方的一种经常使用的重要手段。据记载,西汉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李陵则命令部下焚烧本军近旁的草木,使之不被延烧而自救。三国时期的诸葛亮、曹操等都是擅长火攻的军事家。如诸葛亮的借东风火船烧毁曹营就是火攻的一个典型战例。在现代战争中利用火攻就更加多见。如朝鲜战争开始不久,美国侵略军对新义州进行了一次空袭,投掷了大量凝固汽油弹,使全城成为一片火海,根本无法施救,大火烧了三天三夜,大部分房屋被烧光,炸死和烧死无辜平民三万多人。因此,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战备观念,对战时消防要有充分的估计,必要的防范。对于火灾危险和政治影响大的工程,要充分考虑战时措施。(四)减轻地震次生火灾的危害我国是世界上多地震的国家之一,多数省市都发生过地震。仅1966年的邢台地震到1976年的唐山地震10年间,全国就发生了10多次6级以上的强烈地震。地震是一种破坏性很强的自然灾害。一次强烈的地震,不仅会使房屋倒塌,人畜伤亡,而且震后往往次生火灾。1975年2月4日,辽宁省营口、海城地区发生7.3级地震,造成26处起火,震后人们所住的防震棚因用火用电不慎,在短短的56天里,又发生了20__多起火灾,死伤几百人。在国外,震后火灾也很严重。如1923年9月1日,日本东京和横滨之间发生8.2级地震。横滨五分之一的房屋倒塌,同时有208处起火,由于消防设备和供水管道被震坏,无法施救,使横滨市被大火烧了三天两夜,东京市烧掉了三分之二。据统计,这次地震火灾共烧毁447000幢房屋,有56000人被大火烧死。由此不难看出,地震次生火灾的危害性是不容忽视的。对抗震防火的具体措施应在平时的防火工作中贯彻和落实,如对建筑工程采取抗震措施,选择适当的固定和移动灭火设施,加强防震棚的防火管理等。(五)打击纵火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在今天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各种刑事犯罪分子会以各种方式进行破坏活动,放火即是他们进行破坏活动的手段之一。如在1989年的动乱中,成都人民商场被歹徒纵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021万余元。据消防部门统计,1987年至1996年10年间全国共发生纵火火灾32182起,约占全国这十年火灾总数的8.4%,其中1996年全国纵火案达3232起,占火灾总数 8.8%。分析这些纵火案件的原因,主要有三点:1.敌对势力和对社会不满的敌对分子选择重要部位纵火破坏,刑事犯罪分子为销赃灭迹纵火及诈取保险费纵火。2.在一些地方由于拜金主义盛行,极端个人主义泛滥,思想政治工作削弱,使得心胸狭隘和过于自私的人铤而走险,利用纵火进行破坏。3.因个人或家庭之间纠纷长期得不到公正的调解,使矛盾激化,心胸狭隘或思想意识不好的人使用纵火手段报复对方。这种情况在农村尤为突出。近年来,还有个别对现实社会不满而自焚的,也有年老多病而又无人照顾厌生或因家庭纠纷、老人受虐待生气而纵火自焚的,亦有精神病人和呆傻人员纵火的等。为此,我们一定要注意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注意以敌对破坏和毁灭证据为目的纵火破坏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清正廉洁,克服作风,坚决惩治腐败,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妥善解决职工群众遇到的问题,并严密落实各项防火保卫措施。同时要积极同纵火破坏的犯罪分子作斗争,加强对纵火案件的侦破,严厉打击纵火犯罪分子,保卫国家财产和公民的生命财产不受侵犯,保卫人民民主。第三节消防工作的性质、方针和原则一、消防工作的性质“消防工作是保卫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1998年4月29日修改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强调,加强消防工作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在我国消防工作具有下列显著特征:1、政治性。“改革、发展、稳定”是我国当今社会的主旋律。在社会生活中,火灾是威胁公共安全、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灾害之一。现代社会财富越来越多,人员相对集中,如果消防与经济工作不同步,稍有疏忽,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使社会财富化为灰烬,影响经济发展,而且干扰群众的正常生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消防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与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对于国家长治久安和促进社会进步有着重要意义。2、经济性。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日益增加,火灾损失上升及火灾危害范围扩大的总趋势是客观规律。严峻的现实证明,火灾是当今世界上多发性灾害中发生频率较高的一种灾害,也是时空跨度最大的一种灾害。它不仅能发生在人类活动的各种生产和生活场所,而且还能发生在深层矿井中,浩瀚的原始森林或航天器上。因此,安全是持续发展的保证,安全就是效益,抓经济建设离不开消防安全,更不能因短期或一时的经济利益牺牲消防安全。做好消防工作,是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是生产力的组成部分。3、社会性。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发展消防事业是‘项涉及诸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和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安全规程,认真贯彻公安部令第61号,改善防火条件,落实防火措施,及时消防火灾隐患,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只有坚持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全民防火的格局,才能在与火灾的斗争中取得主动权。4、公益性。消防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与每个社会成员息息相关。因此,它是一项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和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有计划地增加消防资金投入。每个社会成员,都应把预防火灾作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把积极同火灾作斗争视为高尚的道德行为,热心参与消防安全活动,发现火灾积极扑救,自觉做好自身及全社会的消防安全工作。综上所述,消防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工作,是依法组织人们同火灾进行斗争,保卫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产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二、消防工作的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我国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这个方针准确、科学地体现了对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的辩证关系,正确地反映出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这是我国人民长期同火灾作斗争的经验总结,它全面、正确地反映了消防工作的客观要求。(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就是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把预防火灾放在首位,立足于防,动员、依靠各行各业和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各项防火的行政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从根本上预防火灾的发生和发展。火灾是可以预防的,只要在思想上、物质上、管理上落实,就可以从根本上取得同火灾斗争的主动权。(二)防消结合“防消结合”,是指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和扑救,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防消结合要求在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大力加强消防队伍的建设,在思想上、组织上、技术上积极做好各项灭火准备,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有效地予以扑灭,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要加强公安消防队伍、专职消防队和群众性义务消防队的建设,搞好技术装备的配备,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灭火能力。(三)消防工作方针反映了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从我国历年来所发生的火灾的直接原因和生产、生活用火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两个情况:一是绝大多数的火灾是可以预防的。我国所发生的火灾的直接原因大体上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由于思想麻痹,缺乏安全知识,不遵守必要的规章制度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引起的,例如小孩玩火,乱丢烟蒂,电器用后不关等等。这类火灾数量最多,造成的经济损失所占的比重也最大。第二类是由于设施不良,或者不了解物质的特性,考虑不周、放置不当,因而发生雷击、静电、物质自然等引起火灾。第三类是纵火,包括犯罪分子纵火,民间纠纷激化,当事人报复性纵火和精神病患者纵火等。这类火灾常常发生在人们缺乏警惕和防范的情况下,如果对重点部位严格值班制度,加强巡逻,以及做好教育疏导和对精神病患者的医治等工作,这几种人的纵火行为,也有可能被制止。总之,发生火灾的直接原因虽是多种多样的,但绝大多数是人为的,或者基本上是人为的,因而绝大多数火灾是可以预防的。二是从一个较大的城市或地区来说,火灾还是难以完全避免的,这是因为:第一,用火、用电涉及到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而人们对火灾的警惕程度又千差万别,难免有的人麻痹大意、马虎从事;第二,客观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仍较多,不少旧建筑物不符合防火要求,许多居民住房是易燃结构,有些厂房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职工缺乏防火知识;第三,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生产中用油、用电、用火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日益增多,发生火灾的客观因素也相应 增多。因此,在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还应大力加强灭火准备工作,以便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予以扑灭,最大度地减少火灾损失。由此可见,“防”和“消”是不可分割的整体,“防”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消”是弥补“防”的不足,这是达到一个目的的两种手段,两者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在实际工作中,则应是“防”中有“消”,“消”中有“防”,“防”与“消”必须紧密结合,任何重“防”轻“消”或重“消”轻“防”都是片面的。只有全面、正确地理解并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才能有效地同火灾作斗争。三、消防工作的基本原则由于我国地域广阔,文化科学技术、经济发展不平衡,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消防工作必须实行各级政府领导下的责任制,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是消防行政执法的专门机关,对消防工作负有监督指导之责,应努力为政府当好参谋,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公安消防机构履行消防监督职责,是代表国家依法行政,必须增强执法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观念。要本着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加大消防执法监督力度,不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质量。社会单位是消防工作的主体;同时,消防工作是企事业单位自己的事,必须坚持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实行群防群治,切实把消防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个岗位和全部活动中,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公民,自觉树立消防安全的主体意识,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才能增强全社会防范火灾的整体能力。

第8篇:防震减灾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 高考复习备考地质灾害 高考导航 主干知识 高考回眸

一、高考导航

(一)考纲要求

主要地质灾害及其防御,中国地震带和火山的分布。

(二)高考命题趋向

地质灾害是历年高考中考查频率较高的重点内容,对地质灾害及其相关知识的考查,侧重结合重大灾害事件,以世界和我国某一热点地区、事件作为背景材料或者试题的切入点,从人地关系的角度加以考查。

因此,在高三复习备考中,要注意对地质灾害类型进行归纳总结,并结合区域地图理清其分布,分析地质灾害与其他地理事物之间的关系,关注一些重大的地质灾害事件。另外,在复习地质灾害时一定要结合地壳运动、内外力作用等进行分析,特别是要结合并运用板块构造学说分析解释世界上火山、地震的分布规律,通过整合,构建一个比较系统、完整的知识体系,并自觉地运用知识,分析社会生活中的相关事物和现象,不断提高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适应高考能力要求。

二、地质灾害主干知识梳理

(一)主要地质灾害

1.地震。

(1)分布:环太平洋地震带和地中海―喜马拉雅地震带。

(2)地震要素:震级、震源、震中、震中距、震源深度、等震线(烈度相等点的连线)。

地震波发源的地方叫震源。震源在地面上的垂直投影为震中。震中到震源的深度为震源深度。

(3)大小:用里氏震级表示。能量越大震级越高,震级每增加一级,能量增加30多倍。(一次地震只有一个震级,有多个烈度。)

(4)分类:3级以下为微震,5级以上称破坏性地震。

通常将震源深度小于70千米的叫浅源地震,深度在70―300千米的叫中源地震,深度大于300千米的叫深源地震。破坏性地震(5级以上)一般是浅源地震。

(5)我国主要地震区有:东南部的台湾和福建沿海;华北太行山沿线和京津唐地区;西南青藏高原和四川、云南西部;西北的新疆、甘肃和宁夏。

(6)地震成因分析:位于板块交界(明确哪些板块的边界)附近,地壳活跃,多地质灾害。

2.火山喷发。

(1)构造:火山锥、火山通道、火山口。

(2)分类:活火山、死火山、休眠火山。

(3)我国火山分布:内蒙古高原南部、东北山区(白头山、五大连池)、台湾、海南岛等地,最近年代(1951年)喷发的火山在新疆境内的昆仑山中。

3.滑坡和泥石流。

(1)滑坡:定义:斜坡上的岩体或土体,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滑动面整体下滑的现象;危害:破坏或掩埋农田、建筑物和道路,造成人员伤亡。

(2)泥石流:定义:山区爆发的特殊洪流,饱含泥沙、石块及巨大的砾石;危害:堵塞江河,摧毁城镇和村庄,破坏森林、农田、道路,对人民生命财产、生产活动与环境造成很大危害。

(3)滑坡、泥石流的成因:地形因素;地质因素;岩石因素;植被因素;气候因素。

(4)地质灾害严重的原因:自然原因:地形(山区)坡度大;地壳运动导致岩石破碎;气候(降水);植被状态;人为原因:对植被的破坏,工程建设。

(5)分析滑坡和泥石流的异同点:相同点:①主要发生在山地地区;②主要是重力作用形成;③人类活动可诱发其发生;④破坏力极强。不同点:①运动物质体积大小不同;②泥石流的形成必须有水的参与。

(二)地质灾害的关联性

同一地域地质灾害生成的关联性。例如,我国川、滇、黔接壤地带,形成了以地震、滑坡、泥石流为主的灾害系统。

灾害发生过程中的群发性――由原生灾害引发次生灾害。例如,地震可衍生山崩、滑坡、泥石流、海啸、火灾、瘟疫等群灾伴生,以致形成恶性循环的灾害链。

(三)地质灾害的防御

1.加强科学研究,建立灾情监测预警系统。

2.加强地质灾害的管理,建立健全减灾工作的政策法规体系。

3.实施一些预防措施。

4.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减灾意识。

三、高考回眸

(2008年天津卷)

36.结合甲、乙两区域图(图9),回答问题。

(1)甲区域东南部易发生地震,其地质构造条件是 ;易发生滑坡的地形条件是 。(4分)

【答案】(1)多活动断层(近板块交界处);山高坡陡。

【解析】本题在区域定位基础上考查板块位置及本区的地质构造特点和滑坡成因等相关知识点。

第9篇:防震减灾的含义范文

一、防灾会计形成的背景

尽管我国经常受到台风、洪涝、干旱等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但由于受财政能力的制约,灾害发生后不可能完全依靠政府救助,因此,构建自助和共助相结合的防灾结构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对于企业,构建防灾框架已成为紧迫的课题。企业构建防灾框架包括自助与共助两部分,而共助主要是依靠政府、当地各组织机构、民众及企业员工共同构建,据此形成以社会为主导的防灾安全救助系统。然而随着企业竞争的日益激化,企业在投资方面更多考虑的是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扩大企业规模。若将有限的企业资源投资用于建设防灾会计的活动之中,可能短期内无法收到明显的经济效果。因此,在众多企业中积极推进防灾会计框架构建的很少,其难度可想而知。即便政府依靠法律或行政命令等手段来提升企业的防灾能力,也未必能取得理想的效果。为此,通过确切地评价企业防灾能力、设计防灾会计框架,使企业自发地以创造环境管理的方法,战略性地推进防灾会计框架体系的构建才是有效的。风险管理作为管理会计的一个环节,实施防灾投资,当发生不测的灾害时,尽量不中断经营业务,制定完善的恢复企业正常经营和日常业务的战略计划,并且通过实施计划来确保风险资金,推进地域协作。这种以评价企业的整体框架,揭示防灾会计的各种报告形式成为企业构建防灾会计理论结构体系的重要内容。

将防灾会计框架纳入到企业的评价体系之中,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优化企业评价的内外部环境条件。同时,也有助于丰富和发展管理会计,使各种会计分支在责任层面上达成一致。从评价的视角着眼,我国企业的发展经历了计划经济、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时期,企业的无形资产占企业市场价值总额的比重越来越大,一项调查表明:绝大多数改制后的企业其无形资产占企业市场价值总额接近四成。不仅如此,企业的无形资产结构也在发生变化,除特许权等狭义的知识产权外,企业的人力资本、组织管理、原材料供应商、服务对象(客户)网络资源等更广泛的内容也被纳入其中。这些无形资产难以在资产负债表中得以体现,当然也就无法确切地揭示企业的真实价值,然而这些无形资产对于企业自身、或者对于相关利害关系者而言却是非常重要的。传统的企业经营与评价主要以财务指标为中心进行,近年来,正在更多地尝试探寻诸如环境、企业社会责任、风险管理、知识资本等各个角度的路径分析评价企业,而且今后这些不同路径分析与评价将会更进一步得到深化,这将有助于企业更全面地揭示资产和风险,完善会计的学科体系。表1是与企业评价相关的会计报告类别。

2006年我国修订出台了新的会计准则,《准则》要求,对有关公司治理的事项,依据经营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分析,规定了企业必须揭示对业务活动产生风险的相关事项。目前,新的企业评价体系在有关风险的信息揭示中,记载地震等自然灾害风险的信息已被接受。企业有必要对揭示的风险采取应对策略。如工厂的耐震程度及风险资金的准备等,就是其对策之一。

二、防灾会计的框架

前述的企业评价,尝试从环境、企业社会责任、风险管理、知识资本等不同视角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特别是从企业长期发展的视角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采用新的企业评价体系对构建防灾会计框架非常必要。在风险管理中,许多发达国家对自然灾害给企业造成的重大影响都积极寻求有效对策,然而,作为企业,由于对灾害的突发性及损害程度的预测往往难以把握,因此在缺乏确切决策信息的前提下,企业很难制定出有效的相关防灾框架。而防灾会计就是着力解决如何提升企业防灾能力,从防灾减灾的费用、效果、对比等视角进行分析,据此支持企业的有效经营手段,并进而使企业价值得以连续提升。

所谓防灾会计,是基于经营活动以防灾为目的的成本核算,并确认依据这些活动而取得的效果,在可能的范围内以定量方法计算并传达的一种管理活动,其框架结构见图1。防灾成本包含防灾关联的管理成本、耐震化投资、制定恢复企业正常经营和日常业务的战略计划的编制费用、防灾相关的研究费用等所有与防灾相关联的费用及其投资额。防灾效果是指实施各种防灾组合带来的损害减轻额及保险费用的降低等合计金额。构建防灾会计框架的目的(效果),不仅是防止品牌价值的降低,也包含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基于环境会计等,通过整理防灾会计的结构内容,可以得出以下的框架(详见表2)。

通过对防灾会计的客观性评价,可以对防灾会计的框架有以下认识:一是功能与作用。包括两个方面:(1)内部功能。通过企业对防灾相关成本的管理和防灾对策的成本与效果对比、分析,正确判断企业的经营状况,促进企业有效防灾对策的框架构建。(2)外部功能。通过各种防灾对策的相关组合以及定量、定性分析,揭示其结果,并赋予政府、当地各组织机构、民众、企业员工、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职责,为其决策提供依据。二是一般的要件。防灾会计作为一般要件,具有对目标担保的相关性(提供作用于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信息)、可靠性、清晰性、可比性和可检验性。三是构成要素。防灾会计的构成要素包括防灾成本、防灾直接效果、防灾间接效果,三要素均用货币单位进行计量。四是公正的担保。从构建完整的防灾会计框架和完善防灾会计框架体系的角度讲,面向未来的防灾会计框架应增加第三方的意见及监督,即公正担保。五是防灾会计的范围。防灾会计的范围是结合具体地域的实际情况,以受灾害程度高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等)为中心划定的,并依此中心展开相关方面的风险研究。

三、防灾会计的成本与效果

(一)防灾成本 防灾成本是指企业记载的与防灾相关联的各种费用支出以及与防灾相关联的投资总和。它包含与防灾关联的管理成本、耐震化投资、制定恢复企业正常经营和日常业务的战略计划

编制费用、与防灾相关联的研究费、职员训练费、物资储备费用等。

(二)防灾效果防灾效果通常以防灾效果指标加以衡量,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伤亡指标。因为不同的伤亡人员无法用统一的金额来换算,所以一般采用发生概率和伤亡人数来区分风险水平,然后再用风险水平的降低程度来判断防灾效果。(2)事前对策。具体的指标有:建筑物耐震化率、自动灭水灭火设备的导入率、累计防灾投资额、防灾投资比率、每单位建筑面积的防灾投资额、每单位销售额的防灾投资额。(3)灾害直接对策。具体包括:训练实施频率、接受急救训练的员工比例。(4)事后对策。具体包括:目标恢复时间、电源及线路备用率。

(三)防灾的整体经济效果 整体的防灾经济效果,是指实施防灾组合带来的损害降低(减轻额)及保险费减少等的总和。此外,还应对那些虽然损害得到了降低,但计量仍然较为困难的部分,以及对灾害波及区域造成的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降低情况等,也应当考虑揭示。与环境对策不同的是,防灾对策不仅仅要对每天发生的对策效果实施观察,更重要的是如何计量防灾会计的效果,这是一个大的研究课题。

以地震为例,损害额的范围可以分为人员的损失、物资的损失、作业损失三个方面(详见表3)。物资的损失包含建筑物及内部机器等,其损害额可依据耐震化程度、机械设备状况及牢固程度等加以衡量。作业损失则依据地震后工厂不能开工来计算损失,但也有企业按产品的流量加以衡量来计算损失。在地震灾害中,虽然把损害额分为三个方面,但其包含的内容很多,如公共基础设施的损坏,物资损坏导致员工无法工作等,都是损害额的统计范围。

四、防灾会计带来的思考及展望

(一)防灾会计带来的思考 随着对防灾会计及防灾应对方式的深入研究,有必要探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必须注重防灾数据的配置,提高企业防灾减灾的积极性。随着我国乃至世界各国政府对环境的重视,推进了有关企业环境数据的配备。但就我国目前的现状,对有关防灾数据及灾害风险的研究还很不充分,正是因为缺少这些与防灾有关的相关数据支持,使得以防灾会计为中心的定量数据分析和灾害风险的定性研究困难重重。因此防灾会计的引人无疑增加了企业相应的负担。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在这方面作好安排,尤其是搞好针对企业的防灾数据库建设。

二是加快开发防灾会计的指标体系。如前述,防灾会计是企业提高防灾能力、降低灾害风险的组合工具。要使用好这个组合工具,势必要求企业如研究环境会计那样全面关注防灾成本与效果,并加以对比与分析。对防灾会计的指标体系开发,不能仅仅局限于管理会计的指标,要以外部揭示为目的,使确定出的指标既遵循一定的基准,又要与管理会计指标有相关的可比性。在开发防灾会计指标体系过程中,如对效果的把握存在困难,可从成本部分着手进行“防灾成本会计”的构想,而对成本部分的把握,可能会出现日常的投资与防灾投资、日常费用与防灾关联费用难以分辨的现象,对此,可以考虑采取与环境会计同样的解决办法,按一定的比率进行区分。防灾会计指标开发的关键在于能否将效果以一定的基准用确切的指标体现出来。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提高费用与效果计算的准确性。

三是努力避免防灾会计规范化的弊端。防灾会计可以为企业提高防灾能力降低灾害风险提供规范化的管理,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企业引入了防灾会计并固化地以定型静态方式加以实施就能在灾害面前高枕无忧。这是因为,尽管企业在不断提升和加强自身的防灾意识,但由于企业的发展使企业规模及业务内容不断发生变化,在这个发展变化过程中,企业有可能未及时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对相应的防灾对策做出调整,导致企业对有关防灾的方式出现误操作,致使防灾对策失效。因此,企业不断地积极探寻与企业自身规模及业务内容有关的防灾实践对策十分必要。

(二)有关防灾组合(方式、手段)的案例 实际上,许多企业都采取了防灾费用与防灾投资相结合的防灾方式和策略,以下例举日本的四家企业来加以阐述(详见附表4)。

结合表4,现对表内公司作进一步的说明:

(1)积水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积水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环境报告显示,该公司不仅建立了劳动安全管理系统,同时还记载了公司在实施安全卫生和防灾检查方面的具体步骤。并且,进一步以环境会计的思路为基准计算有关安全卫生和防灾有关的费用、投资额及效果。将具体的防灾会计指标――投资额,分别按一定比率计入对应的安全卫生和防灾投资。

(2)东来股份有限公司。从东来股份有限公司的社会环境报告(环境和社会活动报告)中得知,该公司的防灾成本并不是以环境投资额的形式出现,而是以购置与安全、防灾、卫生有关的设备的形式出现的。在防灾效果方面,该公司依据以往的灾害风险,定性地记录了其所采取的自主检查以及对大规模地震的应对策略和有关防灾知识的培训措施。

(3)帝人股份有限公司。从帝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环境报告(帝人集团环境和社会报告)中得知,该公司的防灾成本按安全、健康、防灾三方面区分投资额与费用额进行记载。在防灾效果方面,该公司详细记录了有关防灾方面的多项活动、防灾诊断和建筑物耐震对策等。

(4)三洋化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三洋化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环境报告中得知,该公司在防灾成本方面进行了有关安全防灾的投资,并对投资比率做了记录。在防灾效果方面,该公司记录了防止生产事故的对策措施,培训与防灾相关的地震应对策略、异常事件处置与紧急情况下的应对策略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