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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贫困学生方案精选(九篇)

资助贫困学生方案

第1篇:资助贫困学生方案范文

【关键词】学生资助 高校贫困生 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04-0057-02

贫困生档案是一种新型的工作档案,在高校的学生资助工作中,高校贫困生档案是做好贫困生相关工作的先决条件。建立完善的贫困生档案,可以全面地了解在校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客观分析高校贫困生的性格特点,及时解决贫困生学习和生活问题,对做好高校的济困助学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 贫困生档案的建立程序

1.学生本人提供申请材料

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个人申请书(说明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向班级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提交申请材料。

2.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10~15人民主评议小组,负责认定本班贫困生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小组收集好学生个人申请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组织学生填写《贫困生档案申请表》等。评议小组根据学校文件制定的贫困生认定标准及学生提交的材料,结合学生日常实际消费水平,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时应重点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最后确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生初步名单及资助等级,在班级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3.院系审定

院系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各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系部将各班名单汇总后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学生可向院系审定工作组提出质疑,审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学校审核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审结果进行审定,如对院系审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及时做出调整。审定结果在全校公示7天,无异议后,学校将审定结果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5.建立贫困生档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审批各院系审核通过的《贫困生档案申请表》,以此为依据建立贫困生档案,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贫困生电子档案。

二 贫困生档案管理要求

1.档案材料的真实化

建立贫困生档案主要目的在于摸清底子,掌握现状,为今后的资助工作提供依据,要求档案材料必须是真实准确的。档案材料要能够实事求是地反映贫困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学生在思想、学习、品德、心理等方面的内容。尤其是在采集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时,不能只收集由学生本人提供的贫困材料,务必要有学生所在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和村委会的佐证材料;同时学生本人在校的生活情况,不能仅看表面,需要调查和听取相关人员的反映,对于采集来的信息资料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实,多方论证、去伪存真,保证贫困生档案材料来源具有可靠性和真实性。

2.档案信息完整化

包括贫困生个人信息、家庭信息、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等原始材料等。个人申请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贫困生档案申请表》等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是作为贫困生档案的基础材料。这些文件和材料是贫困生认定最为有效的证据,也是贫困生档案最原始的内容。《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和《高校助学金评定依据表》这两项表格是贫困生认定工作产生的重要材料。基本审查通过后,提出贫困生申请的学生,需要通过班级民主评议,拟评定的人员名单需进行公示,班级民主评议的结果和公示期间学生的反映材料也是贫困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3.档案制度的统一化

由于学生资助涉及每个资助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社会出资人资助经费公平、公正的发放。所以,资助工作本身应该就有一整套严格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形成的档案环环相扣,关联度非常强。加上,学生资助档案来源广泛,具有分散性强的特点,因此要特别强调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每个学校都要建立严格的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归档时间、部门职责并落实到人,将学生资助档案的归档管理纳入考核范畴,加强监督。

4.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所有资助等各类资助材料,要落实到责任人。从评议小组成员—辅导员—学生科长—系主任—学工处长—分管校长,必须各级责任人签字,以保证归档材料的完整性和法律凭证价值。在资助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材料,仍然应当还原成纸质文件进行归档,并在归档时加盖部门公章。以班级为单位整理装订成册,系部统一收集,交由学工处进行专人档案管理。

贫困生档案是对贫困大学生认定实施有效援助的基础,是整个资助体系的重中之重。

贫困生档案信息的建立,使贫困生享受社会及学校的资助得到切实的机制保障,也为贫困生的动态管理和有效资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王晓三、薛深.高校民主评议贫困生制度评析[J].法制与社会,2007(2)

第2篇:资助贫困学生方案范文

【论文摘 要】文章针对高校贫困生档案信息建立的原则、特点、对策和作用加以分析,探索一条长期有效的工作模式,使有限资金真正用在确实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并为教育教研提供有益借鉴。

一、贫困生档案信息库建立的原则

贫困生档案的建立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坚持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原则;坚持维护学校稳定的原则;坚持学生自愿申报,公开评定,逐级上报原则;坚持动态调整原则。

二、贫困生档案信息特点

高校贫困生档案在学生教育管理档案中占据着非常中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说,关系着他们能否顺利完成学业的问题,也为学校教育管理工作者提供参考价值。它是在教育管理学生的过程中形成的,与其它学生档案相比,有它自己的特点。

(一)个体性。

贫困生档案信息涉及的是一部分甚至少数仅凭家庭和学生本人无力承担求学费用的大学生,这就决定贫困生档案只记载着部分学生从进学校以来的的整个学习和受教育过程,尤其注重学生在校的生活作风、生活态度、诚实守信及学生本人的家庭经济收入状况等信息资料。这与学生学籍档案的全面性有着较大的差别。

(二)隐私性。

贫困生档案信息记载的贫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学生本人生活状况,有很多属于个人隐私,如:贫困生是单亲家庭,父母离异,甚至学生家长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导致家庭经济拮据;家庭主要成员的工作性质和单位、职业及收入来源这都是非常敏感的问题,甚至是学生讳莫如深的私人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关系到贫困生的隐私问题时,注意方式方法,从而保证获得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三)操作难度大。

根据贫困生档案信息所要涉及的内容,就决定了贫困生档案工作是一个涉及面广、涉及问题隐私性强、个体性强等特征。尤其是在采集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时,不能只有学生本人和家人提供,务必有学生所在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和村委会、社区的佐证材料,还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实;同时学生本人在校的生活情况,不像学生的其它档案通过直接的考试比赛等直接明了的手段获得,这个需要调查和听取相关人员的反映,对于采集来的信息资料还要多方论证,去伪存真,保证贫困生档案的真实性,为下一步的教育教学提供可靠的参考。

(四)涉及面广。

从涉及的人员上看,贫困生档案信息既要涉及贫困生本人和家庭,又关系到其他同学;从涉及内容上看,贫困生档案不仅包含贫困生的经济状况,同时也涉及学生的思想、学习、品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也是贫困生在校期间全面的写照。

(五)透明度高。

与普通的档案信息相比,贫困生档案信息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甚至更频繁。只要是被列入贫困生的同学必须接受同学和教师们的监督,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就会立即取消其贫困生资格,学生管理部门设有投诉箱;成立系科、班级二级调查工作网络,定期对已列入贫困生档案的学生进行调查,调查采用民意测验的形式,对其在校期间的生活表现,学习状况,平时消费状况,充分征求同班同学特别是同寝室同学的意见;鼓励学生积极参预,举报或多提好的建议,被举报的同学若有不同意见也可到学生管理部门申诉,加强监管,确保该项工作的真实性。

三、加强贫困生档案信息工作的对策

伴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国家对高等教育的费用投入增加,尤其是对在校大学生资助范围扩大,资助金额增加,再加上社会功利主义思潮的影响,有少数学生采取开假证明、提供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贫困生资格,致使一些国家发放的助学金在评选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公正、不公平的现象,一些真正的贫困生拿不到助学金,学习生活的困难得不到解决。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着手。

(一)加强教育,理清认识。

作为教育管理者首先要从思想上理清认识,要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义利观、消费观和价值观,重视发扬助人为乐、克己助人的优秀道德品质,不能见利忘义,不顾同学之间纯洁的友情,一味地只看到钱,不择手段地获得;其次,更要有针对行对个别学生采取针对措施,加以约束;现在社会上功利主义思潮的影响,学生社会化意识强,再加上这件事情本身涉及到学生和家庭切身利益,比较敏感,不能让个别学生浑水摸鱼;最后,结合学生的诚信教育,学习学校有关诚信守实的文件规定,让学生认识到提供假的信息资料不仅是道品质德问题,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事情。

(二)有针对性地收集整理相关学生的家庭资料,做到有的放矢。

作为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老师来说,对大多数学生的来源情况是比较容易掌握,一个年级一个专业的贫困生毕竟是少数,在采集资料的过程中既要全面了解大多数同学的经济状况,又要关注个别的特殊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辨别真伪,确保资料来源的可靠性、真实性。

(三)依据相关规定严格管理贫困生档案信息,保证档案信息工作的严肃性。

如何处理手中的信息资料并及时归档是建立贫困生档案的关键一步,我们往往会收集到很多学生提供的证明自己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如何进行界定,只有界定准确,符合实际情况,才能为学校助学工程和教育科研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对于收集整理好的档案要及时交付给职能部门有专人管理,不能随意增减和更改,学生管理部门应通过信箱、邮件、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接受举报和进行监督。对弄虚作假申请贫困生资格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性质恶劣的要予以处分。对于把关不严、甚至帮助学生弄虚作假的老师和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并视情节予以处分,确保贫困生档案工作的严肃性。

(四)贫困生档案要依据学生是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增加其科学性。

每年新生报到后各个院系都要在新生中统计、充实,删掉已经毕业学生的名单。对已经列入贫困学生档案中的学生,若家庭经济状况好转或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各院系都要进行调整,对未列入贫困生档案的学生,若是家庭或者个人出现重大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完成学业的学生各个院系都要进行补报,将确认好的新名单报到学生工作部门,确保贫困生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发挥贫困生档案信息的“出口”作用,为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服务

(一)为助学工程奠定基础。

贫困生档案是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社会资助对象,以及评定各类优秀奖学金的重要依据,此项工作的落实和开展,使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及学校的优惠政策有据可依,同时使得高校的贫困生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近两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数额大,涉及面达到在校学生35%左右,还有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学校的助学金和勤工助学的学生,人数众多,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整个学校在贷款银行的信誉度,将贫困生档案信息工作做得扎实准确,是确保有限资金真正用在确实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的前提性工作,不可懈怠。

(二)为有针对性教育学生提供参考。

在贫困生档案记载的学生信息资料中,可以挖掘许多学生教育方面的内容,例如:贫困生人穷志不穷,自立自强;因经济原因致使的学生自卑等心理问题;享受资助的学生是否诚实守信等问题的现象,通过现象看本质,追寻问题的根源,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解决学生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供参考依据。

(三)为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提供一手研究材料。

贫困生档案记录贫困生家庭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家庭状况以及基层委员会的证明和个人基本情况、学习诚信评价、经济诚信评价、社会实践诚信评价等方面信息,这就比较全面的反映了贫困生的学习生活概况,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有迹可查的找出其中普遍性的规律,采用适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方法,提高思想政治教学的效能。

文章旨在通过对贫困生档案工作建立的原则、特点、对策和作用进行探讨,企图探索一条长期有效地工作模式,为实现学生资助和贫困生成长成才的“无缝”对接,使贫困学生享受社会及学校的资助得到切实的机制保障,也使学校的资助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贫困生档案信息的建立,也为学校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学提供真凭实据和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沈东华.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的完善[J]教育评论.2007.3.

第3篇:资助贫困学生方案范文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

目前在校的贫困生,困难程度十分严重。主要表现在:家庭支付能力较差,平时生活很难维持;平日缺衣少穿的现象严重;拖欠学费情况严重,贫困家庭的经济收入不能偿付昂贵的学费。高校招生制度(范文)“并轨”的实施,对于推动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使高等教学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更好地贯彻教育的公平性原则、转变高等学校培养机制,激励学生发奋学习;对于高等学校多渠道筹措经费,适当改善办学条件,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等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较多,高校贫困生问题也随之突出起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发展,影响了高等教育对人才培养的质量,已经引起社会各届的广泛关注。因此,加强对高校贫困生问题的研究,建立健全贫困生的生活保障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经济体制和高校体制改革的深入,贫困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带来的问题越来越影响着高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和社会的发展,必须加强贫困生资助体系地建设,才能更好地解决贫困生问题。

一、建立贫困生档案,加强贫困生思想教育。

、科学确定贫困生,系统规范建立贫困生档案。

准确确定贫困生,将学校有限的资助资金真正“助”给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是高校做好贫困生工作的先决条件。国家对贫困生的界定是:学生在校的月收入(包括奖学金、开展勤工助学取得的收入和各种补贴),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的。而各地区的生活水平和收入状况是有差别的,有的差别还很大。因此,对贫困生的认定所依据的标准,一是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及其具体经济收入状况,二是学生就读学校所在地区的生活水平。要选准贫困生,就必须较为准确地掌握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对贫困生的认定一定要做到有据可依、有情可查,要建立规范的、透明的认定审核程序,一般要求对贫困生按照贫困和特困两个档次。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贫困生档案是做好贫困生工作的重要前提,可以把档案分成心理档案和学习生活档案,对贫困生进行长期的跟踪记录,分析总结学生学习生活和心理上的一些动态变化。通过档案的建立,在对贫困生进行具体的奖助评定时可以做到有限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建立有效的评定制度(范文)和措施,保证贫困生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贫困生的调查审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准确认定贫困生的身份和随时了解贫困生的家庭经济变化情况,部分贫困生往往不愿意透露其困难的实际情况,甚至不愿意申请困难补助;反而有些学生贫困程度可能并不十分严重,却夸大事实,不断地心安理得地重复享受各方面的贫困资助。因此,在对贫困生进行建档的同时,一定要对特困生的审定工作严格把关,并对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变化情况随时注意,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予以调整资助范围和办法。既要防止出现“贫困生一定终身”,长期不断享受补助的现象,又要对家庭突发困难的“新”贫困生及时帮助和关心,确保贫困资助真正资助给最需要的同学。

、加强贫困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高等学校属于非义务教育,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交纳学费。实行收费上学,是逐步建立国家、社会、个人三者共同负担学生教育费用的新机制,从全国高校收费情况来看,学生个人所交费用仅占培养费用的/4左右。造成高校贫困生这一特殊群体的出现,是因为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城乡收入差别等原因造成的,而并非是高等教育收费所带来的反应。帮助贫困生正确理解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正确认识高校贫困生产生的根本原因,正视困难,树立在困难中健康成长的信心,将有利于新型高校贫困生助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采取信用贷款、财政贴息的形式资助贫困生,反映了党和国家对在校贫困生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信用意识、法律意识、拼搏精神的教育,增强学生的责任感,鼓励贫困生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获得资助,适应从单一的福利性资助向有偿借贷和鼓励性资助相结合的转变,放弃“等靠要”思想,树立自立、自强的思想,以自强不息、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面对学习、生活。

二、完善奖助制度(范文),落实贫困生资助政策。

、建立贫困生在校期间学费、生活费来源的基本保障制度(范文)。

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范文),只要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高校贫困生都能通过有偿信用借贷方式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费来源;那么贫困生就能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为社会发展存储潜能量。

、设立“绿色通道”,建立学费缓交制度(范文)和减免制度(范文)。

建立贫困学生“绿色通道”,确保贫困学生按时入学,对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力缴纳学杂费的学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进行摸底调查,确定贫困生身份,再根据不同情况让贫困学生签订缓交学费协议书或实施学费减免政策。高校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方针,充分体现社会、学校对贫困生的关心与爱护。

3、设立贫困生奖学金制度(范文)。

在普通奖学金方面从政策上向贫困生倾斜,提高贫困生的获奖比例。坚持“以学养学”的思想,不断激励贫困生刻苦学习。奖学金主要是用来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所占比例小,一般受奖覆盖面是30~40%,并且奖金额度较低。据了解,贫困生在奖学金获得者中占比例不大,约为0%左右。事实上,获得奖学金的机会对贫困生而言并不平等。因为,贫困生大多数来自农村或经济状况不好的环境中,相对而言,他们在中小学受教育的条件较差,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困难造成的精神和心理压力也影响学习的效果,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贫困生的获奖概率。因此,奖学金条件应向贫困生倾斜或单独设立“贫困生奖学金”,以保证奖学金真正在资助贫困生方面发挥作用。

4、完善勤工助学制度(范文),规范管理。

在注意做好经济资助工作的同时,大力加强对贫困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指导和支持,是高校扶贫济困的另一具重要措施。为了更好地引导和帮助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高校在学生处设立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制定了《陕西理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完善勤工助学管理制度(范文),加强对在校大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和协调。在校内充分挖掘潜力,广泛开辟勤工助学岗位,在校内建立了校园绿化、图书馆助理、学生工作助理、校园门卫管理、宿舍管理、校园秩序巡查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帮助一部分特困学生走出了困境加大勤工助学力度,通过勤工助学形式,把对贫困生的资助从无偿变为有偿。

5、积极筹措各项资金,坚持做好经常性的贫困生补助工作。

为了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有关部门下拨专项经费予以帮助。但是,面对如此庞大的贫困生队伍,来自各方面的扶助资金就显得“粥少僧多”了。为此各高校及有关部门应主动采取办法,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动员全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种力量为困难学生提供帮助。在年底入冬之前为贫困学生发放春冬季困难补助,补助面为5%—0%,金额从00—300元不等,有效地缓解了这些困难学生生活上遇到的难题。我们还为全校的孤儿设立了特别助学金,以帮助父母双亡的学生度过生活难关。积极吸收校内外单位、个人捐款;搞校团委还应在全校团员与团干部中发起“阳光工程”,用全校团员和团干部的捐款资助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同学,使贫困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对学生突发急病、家庭突遭不幸等情况下发生临时困难的,我们根据情况随时研究,设立补助金。

三、充分认识贫困生问题,积极开展贫困生教育工作。

、积极引导贫困生,培养其完善的人格。

许多贫困生来自农村和偏远地区,他们的性格相对比较内向和保守,缺乏参与学校学生社团活动的自信和勇气。他们又有着非常强烈的自尊心,希望被人关注,渴望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尊重。因此,对于贫困生来说,几乎很少有人去争取做学生干部的机会,也没有组织社团活动的经历,使得这方面的能力没有得到很好的培养和锻炼。高校可以借鉴“提高高校贫困生能力”项目的做法,在学校成立一些贫困生社团,如成立“爱心社”,让贫困生自己来组织一些募捐活动、爱心宣传等,成立“勤工社”,让他们自己对学校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人员组织协调,并逐渐向社会拓展。对贫困生的经济资助固然是重要的,但仅有这些是不够的,还需要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成长,使其更好更快地成才。由于种种原因,有的贫困生往往不能以正确的心态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现实,如有的产生自卑、抑郁、恐怖、强迫等心理障碍,认为“贫困是可耻的”,害怕别人知道其困难的实情,不愿意参加勤工助学或申请困难补助,使自己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地;有的学生则认为自己反正是贫困,政府和学校给予补助是正常的、应当的。因而甘于贫困,纯粹“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各种各样的贫困资助都希望占为己有。可见,我们在做好贫困生经济资助工作的同时应积极主动地开展贫困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主要是通过建立贫困生心理辅导站,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开展贫困生座谈、小型交流会,抓典型树榜样等多种形式指导、帮助这些“双困生”打开心灵之门,让他们学会自我调节,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励其自立、自尊、自信、自强,自觉克服自身的弱点和不足,培养完善的人格,以积极的态度面对人生,在艰苦的条件下发愤成才。

、加强贫困生诚信教育。

大学生是未来国家建设的骨干力量,诚信守法是其必备的道德素质。然而,诚信是一种道德规范,诚信素质的形成既要靠教育,还要靠约束,学校必须从两方面抓起。助学贷款之所以采用无需担保的形式,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考虑到大学生是高素质群体,对他们将来履行还贷义务有一个良好的预期。一方面要把诚信教育纳入整个思想教育体系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对于受助贫困生要进行系统的助学贷款政策教育。让学生懂得助学的原则是扶贫先扶志,受助学生要做到家穷志不穷,经济困难而道德富裕;让学生懂得诚信既是市场经济准则,又是一个人道德水平的标志,人格信誉是自身最宝贵的无形资产,是每个人立身之本,助学贷款是大学生跨入社会的第一份信用记录,它将对终生的个人信誉影响深远。另一方面,要对受助学生进行在校信用情况审查,建立完备的个人信用档案。对于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不守承诺、铺张浪费的受助学生要进行必要的惩戒,直至终止资助。学生毕业后,要将信用档案转至就业单位,同时学校仍需要对毕业生履行还贷义务情况定期与所在单位沟通,督促其按约还贷。只有通过教育与约束的紧密结合,才能有效提高受助学生的诚信素质,构建起助学贷款良好的信用基础。

四、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资助贫困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关系到政府、学校、社会和学生个人的切身利益,在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积极推进新的贫困生助困体系时,也要防止因新旧体系结合而出现的一些问题影响了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开展,要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来推行新的贫困生助困体系。从现存情况来看,各高校对贫困生资助工作投入的组织力量有限,不能满足贫困生资助工作有效开展,难以做到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范文)化。各高校应及时设立贫困生助学贷款办公室,安排二人以上的人员专门负责贫困生资助工作。校、系(院)、班三级组织应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高度责任感,明确分工,以及时、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为贫困生解决困难,并协调好政府、社会、银行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好贫困生资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因一些小问题而影响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贫困生资助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高校领导应高度重视。加强贫困生资助体系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精通业务、责任心强、富有爱心的资助工作队伍,配合资助主体科学规范地控制资助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小工作成本。在机构、人员设置上应给予积极支持,加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相信在各级政府、社会、学校的共同关心和努力下,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改善,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将会取得更大的成绩。本文就当前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建设,提出要对贫困生进行科学界定,建立完整的贫困生电子档案,加强贫困生思想教育;完善奖助制度(范文),落实贫困生资助政策;充分认识贫困生问题,积极开展贫困生教育工作;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才能从真正意义上解决高校贫困生所面临的实际问题。

参考文献:

张建峰等.高校贫困生的界定[J].江苏教育科研。

张建奇.983年以来我国大学生资助的演变[J].现代大学教育,003。

第4篇:资助贫困学生方案范文

关键词:国家助学金;90后大学生;评定;问题;对策  

 

伴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多元办学模式并存以及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金融危机背景下企业减员增效,城镇失业人口增加,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旱灾)频发,致使不少低收入家庭雪上加霜,高校中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大学生数量不断增多,比重不断加大。为了缩小大学生之间的经济差距,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学习并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实现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从2007年秋季开始,中央和地方政府大约每学年投入100余亿元,用于建立新国家奖、助学金制度。 

1 当前影响国家助学金对90后大学生激励作用发挥的因素 

(1)宣传工作不到位。 

在评定国家助学金过程中,信息传播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许多高校及其辅导员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评选过程中而忽视了将国家的这些优惠政策及时宣传到每一位学生,这就可能使得很多学生对国家助学金政策不清楚,同时也可能造成很多有资格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清楚申请程序而错过了申请时间,未能及时获得资助,国家助学金的影响范围和激励作用也大打折扣。 

(2)多重因素拷问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 

如果说国家奖学金的主要宗旨是奖优的话,国家助学金的主要宗旨则是帮困。贫困证明开与不开、开多开少对本地区政府只有权力,而无相关责任制约,导致“假贫困证明”泛滥,在较大的经济利益面前,很多并不贫困的学生很容易通过各种渠道也开具了相关的贫困证明,更有甚者家庭条件较好的“有能耐”的学生开具贫困证明更加容易,而且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者对学生开具的贫困证明又缺乏有效的鉴别。此外,“贫困生”无论从时间上,还是地域上,都应该是相对的概念,时间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动态变化的,地域上各地消费水平不一样,标准也就不一样,有些同学在当地可能算贫困,但在所在院校就不属于贫困了。 

(3)申请条件的可操作性较低。 

由于政策的普遍适用性,国家助学金的有关政策规定往往只是从定性的层面对助学金的申请条件作出普遍适用性规定,这种普遍适用性就在一定程度上抹杀了政策的可操作性。如怎样认定学生爱国和拥护党的领导和遵守宪法、法律,怎样界定学生诚信及其程度,如何评价学生勤奋学习和积极上进,如何认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和生活俭朴等缺乏可操作性,导致评定过程中容易出现两大极端化倾向:一是难于掌握贫困程度,尤其是班级建档的贫困生较多时,往往单纯以学习成绩排名来确定人选,使助学金沦为奖学金;二是单纯考虑学生家庭贫困情况,而忽视学生在校综合表现,使助学金沦为救济金。 

(4)90后自我中心使“帮困”沦为“夺金”。 

由于90后大学生大多为独生子女,在家庭中大多如太上皇,众望所归,父母及亲人往往对其要求无限制、无条件予以满足,使其容易陷入自我中心的泥潭。致使其到学校后无集体观念和集体意识,容易以自我为中心,在涉及自身经济利益的国家助学金面前,首先考虑自己的需要,诸多因素使国家助学金成为敏感的利益博弈和争夺的焦点。如学生为获得高额助学金不惜采用请吃、送礼等多种不正规的手段拉票竞争,让资助政策变了味,成了人气与关系的比拼。此外,贫困生档案难以及时更新,使得一些学生进入贫困生档案库后就像进了保险箱,获得过一次资助后,往往心安理得享受每年资助。但由于名额限制,当班级贫困生较多时,一旦有某一年没有考虑到自己,就觉得评定不公平,和老师“扯皮”,和学校“翻脸”,以自我为中心出发上访、上诉,不从集体、大局的角度考虑牺牲自己、援助别人。学生集体主义观念淡薄,团结互助意识缺乏,奉献友爱精神流失。 

(5)注重物质资助,缺乏心灵关怀。 

家庭贫困的学生,往往进入了学校贫困生档案库。由于国家政策的连续性,这部分同学每年都能获得国家无偿资助,尤其是当少数贫困生集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贫困补助等多项奖助学金于一身时,巨额的经济补偿使得这部分贫困

生每学年能获得高达几万元的奖助,“贫困生”摇身一变成为校园“困难贵族”。有的学生拿了钱就去做头发,买电脑、手机、mp3等,还有一些同学拿了钱以后去上网,找朋友等。由于资助的无偿性以及国家政策的连续性,有些贫困生和家长走入了思想误区,把贫困当做是一种获得国家无偿资助的筹码和资本,滋生“等、靠、要”的思想,不愿意通过自己勤工俭学获得补助解决生活问题,一旦没有获得资助,便以自我为中心质疑评定的公正性,不顾班级其他同学情况上访、上诉。

2 利用国家助学金激励90后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措施 

(1)加强对国家助学金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 

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一项惠民利民的好政策,为保证国家助学金资助作用的有效发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新闻媒体和各学校首先应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如国家及地市电视台、报纸、网络,学校的网页、宣传栏、广播台、校报等,各高校应该抓住新生入学教育的机会列专题宣讲国家及学校资助政策,各辅导员应组织召开相关主题班会,使国家助学金资助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激励贫困生努力学习、奋发进取。

(2)完善贫困生认定机制,科学合理认定贫困生。 

贫困生的认定涉及政府、学校、家庭等多元主体,需要多方协调配合,理顺健全机制,方能维护资助的公平正义。因此,我们首先应建立生源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摆脱贫困生认定高校唱“独角戏”的困境;其次,要探索一套科学的指标量化体系帮助界定贫困生,如采用资助指数分值,将学生不同的家庭特殊情况根据其决定贫困程度的影响大小分别赋予一定大小的分值来帮助界定贫困生;再次,应健全贫困生认定动态管理与监督机制,及时更新贫困生档案库。高校每年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对建立贫困档案的等级进行适度调整,有提高档次,降低档次和撤消档次三种情况。在调整过程中可综合运用以下几种方式:一是班级民主评议的方式。由全班同学对已建档贫困学生根据其在校消费生活情况对其是否调整进行投票,以参加评议学生2/3及以上投票表示同意作为档次调整的必要条件。对经民主评议需要进行档次升降或撤消档案的学生由学院审核确定,记录在案,并报学校备案。高校通过与生源地民政部门协调配合核实。二是高校可通过学生处与网络中心、饮食中心、财务处等部门联合,了解学生在食堂用餐和校园超市消费情况,作为贫困生认定的标准之一。这样既可以帮助学校寻找“假贫困”,也可以发现因家庭出现临时变故而影响基本生活的学生,从而及时给予资助。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贫困生的消费情况,这样可以有效制止与纠正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惩罚或取消贫困资助的措施,从而有利于贫困生的认定,还可以帮助贫困生合理使用资助资金。三是学校和院(系)每学年要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个别对象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对于一些特殊性的指标,如残疾、单亲、离异等等。我们可以进行实地走访,可以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消费支出情况、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关系、家长农闲时的喜好、居住环境和家长及学生在当地的评价,全方位地了解学生家庭实际经济状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应立刻取消其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在其档案中留下不诚信记录,力求从机制上杜绝虚假贫困。 

(3)鼓励贫困生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享受国家资助是贫困生的一项权利,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目前国家助学金评定发放过程中,往往单方面强调学生所拥有的权利,忽略学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这种“免费午餐”式的没有承担相应义务的权利享受,是在追求大学生物质上的结果均等,但也造成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机会上的不平等。要实现从“无偿式”资助逐渐向“回报式”资助转变,比如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开展一些社区服务活动、义务劳动等,这样一方面会使那些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不愿承担相应的义务而自动退出,实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动认定;另一方面通过回报社会的资助方式,使他们认为这种资助除国家和社会的救济外,也是自己通过劳动换来的,可以缓解享受贫困资助、“不劳而获”的心理压力。 

(4)资助解困和心理解困相结合。 

笔者认为,在新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应展开与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和人格素质教育。强化大学生自强意识,鼓励大学生积极用自己的劳动和才智养活自己。让学生认识到自强是改变自我,创造美好未来的能力,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措施,教育学生用乐观向上的情感来对待暂时的困难,鼓励他们奋发向上,通过努力学习获得奖学金

等形式“脱贫”。树立自立自强的观念,使他们认识到贫穷不是耻辱,而应是一种动力,使他们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磨练意志,在逆境中勇往直前,打出一片新天地。另外,应正确引导贫困生看待社会和个人的资助,既不能把它看成是“理所当然”,更不能把它看成是“施舍”,应将它作为一种动力,激励自己刻苦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和表现回报社会。在大学生中提倡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加强给他们提供节约开支的方法和建议。同时还应该充分利用传媒多宣传典型人物,正确引导大学生的消费意向和消费行为。 

第5篇:资助贫困学生方案范文

贫困生的认定是帮助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证助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效益最大化、实现教育公平,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首要环节。根据教育部教财〔2007〕8号文件,贫困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但这一概念比较模糊,没有客观量化标准,缺乏科学性、可操作性、针对性、实效性,无法依此来认定贫困生。据调查,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学校主要依据以下四个因素:一是学生家庭月均收入情况;二是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月消费水平情况;三是学生交纳学费的能力;四是学校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学生家庭月均收入的情况仅仅是学生本人填写和通过学生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部门、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作为依据,因此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不能做到科学准确的评估,学生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可信性较低,存在水分情况较多,在实际操作中意义不大。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月消费水平情况通过民主评议的办法,能较为客观的反应出学生真实的生活状况,毕竟同班同学在一起学习、生活,相互较熟悉了解,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大家的民主意愿,较为公平公正公开,理论上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在具体实际操作时同样会出现一些问题,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性格、家庭因素,自尊心、自卑心理等方面原因,不愿意公开说明自己的家庭情况,被认定为贫困生。另外,通过投票,由于个别贫困生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人际交往不多,导致票数少而不能认定为贫困生,相反,一些并不困难的学生“人缘”较好,或暗箱拉票等行为,而被认定为贫困生。这样导致了有限的助困资源的不能合理配置和效益最大化。

二、建立贫困生动态档案的重要性

贫困生作为高校学生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在学习、生活、社会交往等方面都面临诸多问题,表现出特殊性。不但经济上要给以帮扶,学业成绩、心理健康、就业指导方面都需要高校和社会的重视及关注。2010年,全国高校学生资助经费支出总额437.3亿元,达3885万人次,但大部分高校出现只重视经济上给予资助,忽略对于其它方面关注,或没有使有限的助困资源的得到合理配置和效益的最大化,不能确切落实国家资助育人的精神。为了能帮助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让贫困生能全面健康的发展成才,首先需掌握贫困生的详细动态状况,因此高校建立贫困生动态档案是落实国家新的资助政策体系的首要任务。

(一)建立贫困生档案能准确确立资助的对象

助学金的评定中主要考虑家庭经济情况,受益者的评定范围较大。在考虑学生在校思想政治表现的基础上,主要是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但是由于种种的因素,对于家庭经济真实状况很难准确把握。解决好资助对象问题,是使有限的助困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效益最大化,确切落实国家资助育人的精神的关键。

(二)掌握贫困学生助基本情况

建立贫困生动态档案有利于掌握贫困学生在校期间所获得的各种资助情况,详细的记载资料可避免重复发放资助金和出现遗漏的情况;同时,可根据不同学生给以区别资助和帮扶,因为有部分学生虽然受到资助,但是在学习和思想上反而出现一些不良的表现,对于这些情况有详细的记录,在今后工作中比较和分析贫困学生的发展和进步。

三、贫困生资助资金筹集

随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的不断增加,仅依靠国家政府和高校的经费支持很难完全解决贫困生问题,社会捐助作为一项贫困生资助的重要来源和有效手段,因此必须要发动社会、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才能妥善解决这一问题。近些年来,高校对社会捐助贫困大学生的重要性都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在争取、吸收社会捐助这块的工作,也做出了努力,社会捐助在高校中有所增加,但受多方因素的制约,相比国外社会捐助在高校贫困学生经济资助体系中所起的作用还远远不足,也表明还需大力挖掘这项工作的潜力。这对保证并促进高校贫困生的健康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贫困生群体思想政治教育

在贫困生经济方面的资助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时,贫困生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贫困生感恩教育对贫困生的人格塑造和健康成长至关重要,部分受助学生诚信道德缺失,缺乏感恩意识,在资助的同时没有达到育人的目的。受助学生思想政治方面度还有待进一步的加强。根据当前高校贫困生出现的现状,高校应重视开展贫困生思想教育工作,统筹规划、系统安排各项教育活动,丰富教育的内容。

(一)规范评选条例,公平、公正、公开评选

据调查,目前不少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存在部分假贫困生的现象较多。高校要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根据贫困生档案,全面掌握每一个贫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心理状况、学习状况,尽可能的做到资助准确,公平公正公开。并建立监督机制,制订相关处罚条例,杜绝弄虚作假、挥霍浪费现象,如有发现应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二)引导贫困生群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贫困生是高校中的特殊群体,常常会因为自卑而显得十分敏感,激励教育正是打开他们敏感心扉的一把钥匙,可以帮助他们树立起自信心。高校每学年应有计划举行自强自立教育、评选“自强不息之星”的主题活动,安排心理学或教育学教师做理想教育、挫折教育,鼓励贫困生努力拼搏。

(三)高校贫困生诚信教育

贫困生已成为高校高度重视的群体。在经济和学业的双重压力下,贫困生的诚信问题目益凸显,表现为诚信缺失,如为了拿到更多的助学金,不惜装虚作假、助学贷款到期不还、考试作弊等现象。贫加强困生诚信教育,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应引起高校的重视。校园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场所,校园的诚信氛围影响着学生诚信品质的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氛围影响学生的诚信品质。学校要以诚信道德教育为导向,通过创新的思维开展多种多样的诚信主题教育活动,营造“诚信光荣,不诚信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让学生浸润在潜移默化的诚信教育环境中。诚信在家庭、学校、社会的教育的同时,一定要规章制度来约束。学校在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树立诚信观念的同时,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诚信者能够得到表彰和奖励,失信的学生要教育和处罚,从制度上约束大学生诚实守信。

五、贫困生群体就业指导

高校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要加强贫困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贫困毕业生由于家庭贫困和社会资源占有不足等原因,就业能力相对较弱,尤其在就业机会的把握、求职策略与技巧、职业心理等就业能力要素方面处于弱势,如果不通过一定的资助和援助,难以与非贫困生群体处于同一起跑线上。

第6篇:资助贫困学生方案范文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认定体系;难点;措施

贫困生认定工作是解决贫困生问题的先导。但由于人为因素以及制度缺陷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增加了贫困生认定的难度。要想使贫困生认定工作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就必须对现有的高校贫困生认定体系进行优化,以提高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准确性,使贫困助学资金真正用到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

1.高校贫困生认定的难点

高校贫困生认定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贫困生认定标准的界定缺乏统一性

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增加了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难度。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认定体系还缺乏详细的具有说服性的数据化标准。该标准具有地属性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标准,且“标准”是一个相对概念,随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变化而变化,要想确定一个正确的认定标准是非常困难的。若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势必会影响到一些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的效益。上述这种情况除了发生在省与省之间外,还发生在省内的市与市之间。高校以及家庭所在地是贫困生认定工作中的重要因素,必须对两者在认定中的重要性有充分认识。

1.2贫困证明材料真伪难辨

目前,对于高校贫困生的认定,首先,必须有申请人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之后到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家庭贫困,最后由所在高校进行认定。一般来说,高校也是依据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对学生的观察、了解对贫困生进行认定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家认定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所填写的调查表是否真实准确,如何对其进行鉴别,这直接影响到认定工作的准确性。以往只要申请人出具贫困证明,就可申请到补助金,但该证明是由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造假行为在所难免,对于这些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不排除有随意开具的可能性。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所谓的“贫困生”,虽有贫困证明,但从其日常的消费行为来看,并不属于贫困生。相反,对真正贫困的学生来说,由于信息闭塞,不知道如何去开具贫困证明,因而无法提供贫困生证明。对于前者,弄虚作假的学生,高校采取的处罚也只限于取消贫困补助资格,对出具贫困证明的民政部门没有处罚权力;对于后者,因无法提供贫困证明而没有资格获取贫困资助,对高校来说,这也是无奈之举。

1.3认定成本过高

高校贫困生的认定需要成本,过高的认定成本使得高校很难做到百分百的准确认定。高成本的认定有利于确保资助的准确性,但对于高校来说,高成本的认定是难以做到的。学生的生源地较为分散,由于经费有限,高校很难对每一个申请贫困资助的学生都进行深入调查认定,对于这种情况,很多高校常采取以下两种解决方式,一是将贫困生资助范围扩大,即采取“平均化”的资助方式;二是转移贫困生认定成本,由大学生生源地的基层组织进行贫困生认定工作。显然,这两种方式都是欠妥的。就第一种“平均化”的资助方式来看,有限的助学资源被分割为众多小块,这样以来,大大降低了助学资源的使用效率,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生问题。同时,“平均化”的资助方式与助学政策实施的真正目的不相符,无法保证贫困生资金使用效益,也不利于和谐校园的构建;就后一种方式来看,也存在很大的缺陷。事实上,由生源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有很大的“水分”,一些不贫困的学生也成为资助对象,享受着助学金这个“免费午餐”。就高校而言,无法进行一一查实,很难准确认定贫困生,极易造成资助工作上的失误或误差。

2.优化高校贫困生认定体系的措施

优化高校贫困生认定体系,对贫困生认定工作的良性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在此,提出几点优化措施,以期对缓解贫困生问题有所裨益。

2.1提高认定程序的规范性

只有使认定程序规范化,才能确保贫困生认定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各高校应打破传统的“经验式”的工作方式,采用标准化的工作方法,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认定指标体系,对贫困生进行科学、合理地量化。各高校应严格贫困生认定程序,加强认证环节的监控和管理,从贫困生的申请、评议建档、审核、公示以及跟踪调查等各个方面层层把关,杜绝主观操作以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对于那些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资助金的学生,应取消其资助资格,并对其进行相应的惩处。同时,各高校应建立专门的贫困生认定机构,由专职人员全权负责,定期对贫困生进行资格复查,并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贫困生,通过实地走访、信件、电话等多种形式进行核实,真正实现认定的客观公正性。此外,各高校还应建立相应的制度、规则,明确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对弄虚作假行为加大惩罚力度,确保贫困生认定的准确性。

2.2建立贫困生档案

贫困生档案是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参考和依据,各高校应建立包括贫困生的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组成及职业、收入状况、贫困证明等在内的贫困生档案制度,并进行实地调查和动态管理。建立贫困生数据库平台,及时地对贫困生信息进行调整与增减,为贫困生认定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2.3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培养文明新风

大学校园“贫困假证明”的出现,让我们不得不对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提出质疑。对于这种情况,高校和社会必须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各高校应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注重学生诚信品质和诚信意识的培养,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其不断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做到知行统一。同时还要建立一定的制度规则对其行为进行约束。高校应建立大学生个人诚信档案,加强对大学生诚信的监督和约束,以提高贫困生的认定效益。

2.4完善监督、反馈机制

高校贫困生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和重视,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高校、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建立一套完整、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是十分必要的。在贫困生获得资助后,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深入调查贫困生资助金的使用情况,以确保资助金的有效性。调查内容应以消费情况及消费行为为主。对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资助金的学生,要实施相应的批评教育和取消贫困资助的措施。

3.结语

高校贫困生问题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为解决贫困生问题,各高校应将贫困生认定工作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常抓不懈。各高校应不断完善贫困生认定体系,使其逐步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只有这样才能实认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起来,才能为贫困生解除后顾之忧。

【参考文献】

[1]魏东.新体系下高校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1,11(7):34-36.

[2]赵美玉,李强.新资助体系下高校贫困生认定体系的难点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0,19(20):129-131.

第7篇:资助贫困学生方案范文

关键词:困难生认定;制度公平

一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现状

目前, 我国大多数高校都根据国家和政府的文件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思路, 制定了本校的认定方案, 并依此来认定贫困学生的身份。各地区、各高校的具体做法不尽相同, 但是基本模式仍然是“学生申请-学校审核认定”。然而, 在贫困学生的实际认定操作过程中, 由于信息获取的不对称或人为因素等的影响, 时常出现假冒贫困学生的现象发生, 引发社会的关注。所以重新审视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 解决认定中的存在的问题成为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紧要问题。

二 、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贫困生概念界定不清, 缺乏统一、量化的标准。

贫困生界定清晰是认定贫困生的前提和必要条件。根据2007年6月份教育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解释,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国家招收的本专科学生中,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 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贫困生又分为困难生和特困生, 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解释, “支付教育费用很困难”的是一般困难生, 而“无力支付教育费用”的则是特困生。但这一概念属于定性描述, 标准模糊。

2.认定所依据的材料可信度不高。

各高校认定贫困生的主要依据材料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大多数贫困证明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都是由学生本人或家长自己写的, 然后由生源地政府或民政部门核实加盖公章。由于还没有形成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 所以难免会有工作人员对贫困证明的审查不够严密, 甚至根本没去审查, 导致了开具的证明存在很大的“水分”。更有甚者,有些家庭经济较好的学生家长也通过找关系、托熟人等手段来制造假证明。

3.认定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合理因素。

一是学生组成评议小组方式有待商榷。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过程中, 很多高校为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许多高校规定了学生组成评议小组民主评议、结果公示这一程序。组织学生组成评议小组评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 改变了由辅导员一个方面决定的局面, 有其积极和创新的一面。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很多问题。首先, 对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言, 这牵扯到其个人隐私。很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家庭情况, 他们觉得通过民主评议、公示评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难免被打上 “贫困生”的标签, 这有损他们的尊严。其次, 很多家庭经济困难但自尊 意识、自立意识强的学生很难接受别人怜悯、同情的目光, 因为要被拿出来公开评议, 他们放弃了申请帮助的机会。

二是易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在实践中, 由于认定所依据的材料可信度存在质疑,贫困生的认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辅导员与班干部和班上同学对贫困生的日常观察来判断。 这样的认定过程就存在很大的主观性,不够规范、科学。一方面辅导员或班主任老师个人对学生的个人偏好等必然会影响认定结果;另一方面学生班干部的判断力和观察力有限, 这些主观因素必然也会影响到认定结果的客观性。

三 、完善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对策

1.准确界定贫困生的意涵, 制定统一的科学可行的认定标准。

为了使贫困生认定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就必须准确界定贫困生的意涵, 制定一个相对客观的量化标准, 形成一个比较全面的认定体系。我们可以参照现行的教育部给出的有关贫困生认定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国各地区的实际情况, 针对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相应的贫困线标准。具体操作中,各省教育厅可根据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划分成几个等级指标,通过用定量、定性的办法得出基本值进行比较, 以此来划分学生的贫困等级。比如本学院就以是否有低保,父母是否离异等来区别普困与特困。

2.建立畅通可信的贫困生家庭经济信息档案和数据库, 形成一个生源地高中、政府和高校相互配合的贫困生认定体系。

为了避免贫困生认定材料的失真, 建立畅通可信的贫困生家庭经济信息档案和数据库, 给认定工作提供一个科学规范的平台非常必要。由生源地高中将申请资助的学生的生源地、家庭人口的年龄、职业、收入来源和经济状况、家庭困难情况以及以前受资助情况进行登记, 并由生源地政府的专门部门对此进行认真调查审核后建立档案和数据库。高校通过高中、政府和高校管理部门共享的网络获取本校学生的档案和数据, 对这些资料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 区分不同贫困程度, 据此进行贫困生的支助工作。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生源地高中、政府和高校相互配合的贫困生认定体系。

3.重视诚信教育, 建立诚信追究制度, 加强监督。

要解决当前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各种困难, 我们必须首先做好每一位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特别是诚信教育工作。从学生入校开始, 加强对诚信的宣传力度, 对他们进行严格的诚信教育, 在学生中形成诚信的共识。贫困生认定工作应该是一个包括前期调查、认定和后期监督处理的系统工作。对贫困生的监督主要包括对贫困生认定材料的监督 和平时学习生活中对助学金使用情况及有无奢侈浪费的监督。学校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畅通学生意见反馈渠道, 可以拓展网络工作平台, 采取如设立监督电子邮箱等手段。同时,辅导员和班主任应该加强和贫困生的沟通,及时掌握贫困学生的生活状况,监督好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确保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效果。

第8篇:资助贫困学生方案范文

【关键词】贫困生;管理;对策

一、贫困生的认定工作

1、贫困证明

界定贫困生,贫困证明是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材料, 对大一的学生来说更为重要, 是辅导员和班主任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的重要途径。贫困, 不是自己定义的, 而是需要大家认可的。贫困证明就是地方政府对其贫困现状的认可证明书。贫困证明也是区分贫困等级的凭证。通过学生递交的贫困证明, 辅导员和班主任才可以对贫困学生进行初步的认定工作。

2、家庭自然情况介绍

新生入学时,学生根据自己实际的经济情况,结合学校认定贫困生的标准,在递交贫困证明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递交家庭自然情况介绍,让学生对其家庭贫困现状作出一份详细的自然情况介绍,详细的将自己的籍贯,家庭出身,父母身体现状,家庭几口人,主要经济来源,平均家庭年收入等一系列的贫困生信息让学生详细的介绍出来,并且让学生对其所陈述的家庭经济状况、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通过这个信息,让辅导员和班主任对贫困学生的家庭状况做进一步的了解,也为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提供了一个有效依据。

3、民主评议贫困生

在辅导员和班主任的主持下,通过组织座谈、讨论、评议等活动,让每个学生依据预先确定的贫困生标准,就申请者的监护人的职业及收入,家庭成员是否健全、患病或残疾,家庭中多人就学及交费标准,家庭是否被列为低保户或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其它能够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等。自由平等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形成对讨论对象一个合适的判断,从而界定所在集体中贫困学生的范围、等级、资助标准等。

通过贫困生向辅导员递交的家庭贫困证明、家庭自然情况介绍以及最后的民主评议过程,本着坚持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现有的贫困生进行认证工作,以便将来更好对贫困生进行管理。

二、建立健全贫困生档案、数据库

在高校的贫困生管理问题上,建立和健全贫困生档案数据库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这一环节将贫困生的各项信息和资料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管理,辅导员和班主任可以随时调取贫困生的相关信息资料,以便更加系统、规范、而且一目了然的对贫困生进行选择和资助。再者,新生入学时所认定的贫困状况和等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学生的贫困状况是动态变化的。据调查,大学期间有将近5 %~10 %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会发生较大变化。如有的学生因家庭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经济收入急剧减少而进入贫困生之列;有的学生因家庭得到资助或兄弟姐妹参加工作等因素,家庭经济得到改观,不再属于贫困生之列。因此高校必须将建立健全贫困生档案数据库放到贫困生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且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上述原因,贫困生档案和数据库必须要随时更新,而且班级的辅导员和班主任一定要多留意,多观察,多掌握自己学生的信息,对于家庭变故而产生的贫困生群体的变化一定要做到及时了解,通过经常性的调查走访,掌握贫困生群体的动态变化情况。并对产生变化的贫困生群体做到时时更新贫困生档案和数据库,以便更加快速有效的对贫困生群体进行管理。

三、完善贫困生资助体系,全方位、多渠道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近年来, 由于高校贫困生逐渐增多,此现象不仅成为高教事业发展中的焦点问题之一, 也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因此为确保贫困生顺利上大学,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助学金 、贫困生贷款、勤工助学、贫困生困难补助和贫困生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在2000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还规定各高校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情况,分别采取不同资助措施,使每一位新生都能够顺利入学。2007年国家资助贫困生强度和资助面又大了许多:国家奖学金,每年要奖励5万名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奖励标准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资助面平均占全国在校大学生比例3% ,相当于过去10倍;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资助面大约占全国高校在校学生20% ,资助面相当于过去7倍。如何切实有效的、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为贫困生群体落实好国家的资助政策体系也成为了高校贫困生管理工作的一个重中之重。

1、助学贷款, 是根据国家的《贷学金制度办法》, 为资助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而实行的无担保的无息信用助学贷款。因为这是解决贫困生在校学习学费最实际有效的方法,因此辅导员和班主任必须要规范助学贷款制度,严格审查贫困生的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使真正家庭困难的学生都能享受到国家的助学贷款政策,顺利完成学业。同时也要对贫困生群体进行相应诚信教育,提高贷款诚信。

2、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是激励学生通过努力学习来获得经济上的资助。因此在对贫困生群体进行奖、助学金的评定时,应采用民主评议的手段,同时结合班级班主任和班级班委会的意见,并结合贫困生群体的学习成绩和平时表现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考虑。并且在奖、助学金的评定过程中一定要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因为奖、助学金的金额比较大尤其是国家奖、助学金,再者对于贫困生来说奖、助学金的评定具有双重的效果。第一:在物质上得到了丰厚的奖励, 在减轻自己家庭经济压力的同时,在精神层面上对贫困生群体来说更是一种鼓励,一种无形的财富,可以更加的激励贫困生群体勤奋学习,第二:还能激励其他学习较滞后的贫困生发奋努力, 以优异的成绩去争取学校的经济资助。

3、贫困生困难补助,是为特殊困难的学生设立的。包括平时的伙食补助、假期返乡补助、冬季棉衣棉被补助等等。

4.勤工助学,对高校贫困生群体的管理来说, 勤工助学是一条值得提倡和发展的资助途径。勤工助学方式受到很多贫困生的青睐。勤工助学既可使贫困生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增加收入,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同时亦锻炼了学生的意志品质和能力,通过深入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培养贫困生的劳动观念和实践能力。因此高校应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机会,让更多的贫困生群体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去获得相应回报,得到实惠,并且应把勤工助学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连续性的工作开展,引导更多的贫困生群体参与到勤工助学中来,同时成立勤工助学社团或服务组织,通过以上社团组织的系统化、规范化的培训指导后,对参与勤工助学的群体进行必要的培训与教育。

四、加强贫困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贫困生的管理和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不应是一时之事。高校在开展资助帮扶的同时,还应着力提高贫困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并解决贫困学生在生活、学习、情感等问题,促使个体心理健康、均衡发展,使贫困生在组织、协调、交际、表达等各方面的能力都得到锻炼。同时注重培养贫困生的诚信、回报意识,培养健全的人格与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对贫困生更应实行信念理想教育, 针对他们开展合理的学业规划和职业生涯规划, 引导他们树立自立自强的信念, 注重个人能力的培养, 杜绝因经济贫困而带来的心理贫困, 注重心理健康教育以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对学生进行心理普查, 建立心理档案, 针对性的开展心理辅导。

五、建立高素质的贫困生工作管理队伍。

做好高校贫困生管理工作,人是十分关键的因素,就是要建设一支具备和谐管理能力的工作队伍。广义上讲,这支管理队伍包括政府教育部门、金融机关、高校专门从事贫困生管理工作的人员。这些管理人员首先要具备和谐管理的工作理念,要了解大学生的成长成才需求,要熟知国家有关政策方针并进行严格执行,同时还要有合格的职业素质,要热爱贫困生管理工作,满腔热情投入到实际工作当中去。

参考文献:

[1]谢云锋.浅析国家助学贷款存在的信用危机[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2).

第9篇:资助贫困学生方案范文

一、经济困难认定体系的现状及问题

一是由于长期的东西部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及城乡二元经济不均衡发展等原因导致区域、城乡贫困标准不一。二是由于部分地方政府部门、学生家长和学生缺少诚信,地方政府部门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把关不严,地方相关部门开具的个别贫困证明缺乏公信力。三是目前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面达到了25%,超过我国高校目前贫困生贫困状况(西部个别地区的个别学校例外)。另一方面国家助学金的个体资助力度太小。四是高校所采用的贫困认定标准是明确、合理,但在认定体系中存在不少有待解决的矛盾和难题。五是现行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机制缺乏对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关怀,学生心理认同度较低。

二、创新性改革办法

(一)协调中央和地方财政助学金支出,共建统一、和谐的“社会、高校、家庭”信息交流与监督体系

1、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建立政府助学金

中央财政资助金额占70%,另外30%由贫困生生源所在地县级政府财政支付。地方开具贫困证明,那么地方相关部门会依据本地的财政收入情况对贫困大学生及家庭进行认真的调查、公示。此种方式可以杜绝地方随意乱开贫困生虚假证明,同时,也可以推动各级政府共同关注贫困大学生问题。

2、在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建立完善的大学生诚信体系的同时,应该在现有条件下,建立起学生资助信息的公开体制

学校、生源地政府共同构建学生信息交流与监督体系,学生的资助信息在学校和社会同时公开,接受大众的监督。在建立学校、社会信息完全公开的情况下,学生在学校将受到同校师生的监督,学生的家庭和生源地政府部门将在学生生源地受到社会的监督。没有多少人愿意用这个巨大的社会风险(成本)去换取国家助学金那点收益。

(二)从学校层面保证贫困认定的公开、公正、公平,同时体现科学性、人文性

1、明确建档条件和标准

在新生入学时即对贫困大学生建立比较完善的贫困生资料库。将贫困生按类别分类:孤儿,烈士军属,单亲,父母丧失劳动力,地域贫困,特殊类别贫困,普通贫困等。

2、资格审查及班级认定

因贫困生在大学期间要融入班级生活,所以班级同学的意见具有非常大的参考性,建议班级成立贫困认定小组。贫困生的认定在班级认定这一环节必须严谨有序操作。

3、个别对象实地走访

部分真正贫困的学生在申请国家助学金的时候存在自卑心理,同时有的学生家庭贫困情况复杂,不愿意让其他同学知晓。我们在这种情况下就要针对贫困学生中的特例进行有针对性的走访和调查,争取“特事特办”,既解决了贫困生问题,同时又保护了贫困同学的隐私。

4、引入诚信档案制度处理异议与申诉

贫困生的认定和后期的监督依靠院系和班级进行,最终经学校和院系认定的贫困生如果在前期过程中存在虚假行为,获助后存在奢侈消费行为,经班级认定、申诉,院系调查、核实,即时取消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资格。并将虚假贫困生的信息及时纳入诚信档案,对学生的虚假行为记录在案,为以后认定贫困生提供书面依据。

(三)创新助学形式,无偿变为部分有偿,实现精神助困和物质助困的统一

贫困大学生的自尊、自卑心理普遍较强,我们可以尝试创新助学形式,真正实现精神助困和物质助困的统一。从以下几个方面调整国家助学金的单一无偿资助的形式:

1、将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制度与学校勤工助学体系有效结合

规定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参加一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工作或从事一定工作量的义工。这样在很大程度上能杜绝贫困生产生拿国家助学金是“吃白食”的想法。贫困生在申请国家助学金时的自卑心理就不会存在。使贫困生明白,国家助学金的获得是发扬艰苦朴素的作风,自立自强精神的体现。

2、借助国家助学贷款的形式,以无息的方式将国家助学金“借给”贫困学生

要求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承诺在10―20年内向学校归还等额的助学金额,学校以此建立国家助学金滚动基金,将回收的国家助学金提供给更多的在校贫困的大学生。

3、依托国家助学金成立“贫困生创业基金”,帮助贫困学生用助学金实现自力更生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可以为贫困生提供适当的创业经费和创业空间,鼓励贫困生进行自主创业,使学生真正实现自力更生。

4、改变国家助学金单一的现金资助模式

为部分贫困生提供贫困生拓展知识能力的高科技产品,如电脑,数码相机等实物。如果经由贫困生申请―班级认定―院系审核―学校批准,国家助学金完全可以让贫困生同学拥有自己的电脑、数码产品,这样可以更好的提高贫困生的综合能力。

(四)调整国家助学金发放比例,提高受助学生的资助力度

减少大学生贫困比例,加大对贫困生资助力度。贫困生的比例据教育部统计的数据是20%左右,显然目前国家助学金30%的大学贫困生资助面太大,影响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效果。建议将贫困生的受助面调整到15―20%左右,从而在国家社会投入不变的情况下,“好钢用在刀刃上”,提高每位贫困生的资助金额。使获得资助的贫困生在学习、生活的经济状况有比较大的改变,从而更好地发挥国家助学金的助学功能。

(五)有机整合国家、社会和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充分发挥国家助学金的助学和育人功能

把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高校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临时困难补助等大学生资助项目有机整合起来,切实发挥每个项目对贫困生的经济帮扶功能。在实施过程中注重经济资助与心理帮扶相结合;注重经济帮扶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相结合,从而最大限度发挥包括国家助学金在内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各项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