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资助征文范文

资助征文精选(九篇)

资助征文

第1篇:资助征文范文

2017年9月来到学校的我,是一个腼腆内向的人,开学初,我担任班级的劳动委员,工作上不主动,学习上也是应付式的,十月份经评议,我有幸获得了国家助学金,还认为是我比其他同学更为困难,到了第二学期,才明白了助学金的内在含义:助学金,顾名思义也就是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助学金,对我的帮助很大,最起码一些学习上需要的东西可以不再向家里要钱。不仅仅是在物质上给予了帮助,精神上同样感到了温暖。

    获得助学金后的我,比以前更加的努力学习。因为只有更加的努力,才对的起老师及同学的关心,用好的成绩回报国家、学校、老师。说明我并没有让老师失望。第二学期的学习总排名为第一名。

    助学金对我的帮助是巨大的,在精神上给予了肯定,在物质上也给予了帮助,可以用助学金去买学习资料,学习工具等,让在学习上比以往更加的轻松。

     助学金对我的促动也是很大的,在工作上,我变主动了,与同学交往也顺畅多了,胆量也大了,同学们也很支持我,每当同学有困难,我总会挺身而出。

第2篇:资助征文范文

05计算机网络〈4〉陈晶

“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这首词写的相当好,就连我们国家排球队都把这首歌作为了她们的队歌。的确,我相信风雨过后终究会出现那绚丽、灿烂的彩虹。

“蓝蓝的天上白云朵朵,白云下牛儿在吃草。一望无际的田野里,农民伯伯们在劳作。”我就生活在这个美丽的家园里――农村。我家有6口人,虽然我们家不富裕但我们一家人生活的都很和睦、快乐。 “希望我身边的人永远开开心心、健健康康。”这是每次我生日时永恒的愿望。因为对我来说只要他(她)们过的好比任何事都重要,这样我就比得到了全世界还要满足了。但这个愿望没有实现,本来平静的家庭变得动荡起来了。起初妈妈就发现身体有点不适,但她没有在意,可是后来妈妈发现身体越来越不对劲就去了医院,医生说要开刀。妈妈开刀时我在学校上课,我在学校的分分秒秒都在担心妈妈,恨不得让我来代替妈妈去承受病魔。终于等到星期五了,我一放学就往车站冲,一路上的我心一直忐忑不安。终于到家了,我看到妈妈坐在奶奶床上看电视,我心中的石头放了下来了。可是弟弟的一句话让我的心恐惧起来。弟弟问妈妈开完刀之后要不要再做化疗了,顿时我的心一跳,我的眼泪流了下来,妈妈她,居然骗我,他们不想让我知道真实情况,但是弟弟的一句话把我宁静的心给打破了,雨水般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我们全家人都叫我别哭,可我一想到***病我的眼泪就止不住了,一边吃饭一边哭,我爷爷看到此情景,他的眼睛也不禁湿润了。

我也不知道那段艰难的时间我是怎么度过的,回想起来简直是一场噩梦。之后妈妈接受了化疗。每到星期日,我就迫不及待的冲出学校,飞奔到***身边。我不能想象如果没有了妈妈,我的世界将会是什么样子……不久之后妈妈终于出院了,正当我沉静在喜悦中时,奶奶却遭遇了车祸,虽然肇事司机没有逃走,哪知他是个外地人、捡破烂的,根本连自己生活都成问题哪有钱给我奶奶治疗。之后奶奶的胳膊动了手术,但人老了,又没及时的很好治疗,最终胳膊只能废了。这不是雪上加霜吗?这让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一下子又跌落到了更深的谷底。

第3篇:资助征文范文

金陵职业教育中心06计网大<2>班弓奎霞

“妈妈,妈妈,快看,通知书来了,我收到了南京金陵职教中心的录取通知书了!……”我兴奋地跑到那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简陋的厨房里,向正在准备饭菜的妈妈报喜。

“哦,……”妈妈先是笑着应了一声很快便收起笑容,我知道妈妈还在为我上学的事犹豫,还没拿定主意呢,我知趣地回到房间看着通知书发呆:算了吧!还是不上的好,不然,又要给家里增加负担,家里哪儿还有钱让我上学呀,何况现在学费是那么的贵,不是我家能负担得起的。

“一个女孩子上什么学呀,又没考上高中,上大专要白花好多钱还浪费时间,还不如在家上班挣点钱呢,……”舅舅的一段话打断了我的思路。

“可是,她毕竟还小,女孩子怎么了,只是学费……”妈妈有气无力地说着。

“小怎么了?先在家待着,大一点再上班,还可以帮你们做家务,你让奎霞去读大专,你可知道这五年下来要花多少钱?!更何况你们不是只有奎霞一个孩子,你们还有儿子奎明呢,他也老大不小了。姐姐呀!不是我说你,你也不想想村里人和亲戚们会怎么想,奎明上的只是中专,你们却让奎霞一个女孩子家上什么大专,……”

“可奎霞的成绩比她哥的好,考得分高,她也爱学习,她想上学……”

“不管怎么说,我们村里有几家女孩子上学比男孩多的?你看,就只有××一家。可现在她儿子媳妇整天骂老太太不给独生子上学却给小姑子上,最后自己落个不是……”我实在听不下去了,几乎绝望了,我无力地瘫坐在地上抽泣起来,不再抱有可以再次跨入学校大门的希望。就在我绝望的那一刻,我听见了一直未吭声的爸爸那强有力的声音: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要给她上,砸锅卖铁都要给她上,上出来总会有好处的。”就是这短短的几句话让我对上学充满了信心。我不恨舅舅对我的不顾,而是我们那个村里家家都是如此,有着非常传统浓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何况舅舅也是为减轻爸爸***负担着想。

这样报考普通高中落榜后还未成年的我就带着爸爸***支持与鼓励,独自一个人从农村来到南京这个陌生的城市来到南京这所陌生的学校开始了新的学习生活。我原本以为离开了父母亲戚,我身边必定会缺少一份温馨的关爱,一定不会再有以前那样无忧无虑快乐的生活了,可现实并非如此。

我们一家四口人为了生活各奔东西,互相牵挂着,我担心爸爸在徐州打工的安全,担心妈妈一人在家承担所有的农活身体会吃不消,担心哥哥在无锡会不好好学习又会闹出什么事端来让父母操心,也害怕我自己一个人不习惯在南京生活,不知从小身体素质不是很好经常生病的我万一生病了怎么办。我还担心我在新学校能否交到好朋友。来到新学校我也承受了以前从没有的心理压力,这是周围的同学带给我的,他们大都来自城镇,生活条件好,每月的费用都远远高于我,不是我攀比而是真的差距太大了,昂贵的化妆品我没有、通讯的手机我用不起、漂亮的衣服我买不起、平时吃的零嘴也占不到边等等,他们花钱如流水从不用考虑以后的,他们一天的生活费都快赶上我一星期的了,这一切无形中拉开了我与他们的距离。最糟糕的是,随着学校生活一天天的过去,尽管我很节俭,可是生活费本来就不多,还是很快就要用完了,我不知怎么开口向父母要,爸爸一个人打工供我们兄妹俩上学,妈妈一个人在家务农,我心里早已因上五年制大专感到过意不去了,我真的不知该怎么办!

就在我犯难时班主任张芝老师把我们班几个家庭贫困的同学叫到了办公室,我吓得不敢说话还以为自己犯了什么错呢!没想到让我惊喜的是老师告诉了我们有关国家助学政策的事。我们知道了国家今年就有达95个亿的钱款汇到各地教育局下发给各校的贫困生,其中包括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金又根据学生贫困程度分为一千元、两千元和三千元三个类别下发。今年我校04级就有9名成绩优异的贫困学生拿到国家励志奖学金。今年国家又出台了为农村户口、低保户及困难家庭学生发放1500元金额的助学政策……老师还告诉了我们我校为资助贫困学生所做的一切,如我校会向社会企业寻求帮助,每年还会号召党员、团员甚至学生捐款,还会组织一次“爱心义卖”活动,所筹得的款项都是用来资助我校的贫困生,全校的师生都会积极参加这些活动,奉献自己的爱心。

所有这些都温暖着我的心,一次次助学活动深深地激励着我,我怀着与初中完全不一样的态度在学习,那时似乎是被压而学、为父母而学、为老师学,而此刻的我感到是为自己而学、为国家而学,我们受到国家的帮助太多了,是国家感化了我们,让我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面对现在走向未来。

我所学的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在初中的时候我虽然接触过电脑,但对它的了解并不是很多。来到这所学校接触电脑的机会越来越多,使我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去年我通过了Office考证,拿到了“优秀”证书。汉录课上,我勤奋练习五笔输入法,老师们还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找机房让我们多上机练习,加快我们五笔输入的速度。随着速度的提高我对五笔输入也渐渐有了兴趣,不再习惯用拼音输入了。我们还学习了“网页制作”和“数据库”,虽然我在这些课程方面不是很优秀,但是我相信在我的坚持努力后一定会有所进步。我们现在学习“Visual Basic”简称“VB”,在没学之前就听学长们说,这门课程很难,考证很难通过。那时我就有了恐惧感、怕了。但当我们接触到“VB”时却发现,其实并没有说的那么难,虽然还是有些部份没有听懂,但是在老师的精心指导下还是能够理解的。渐渐的我少了那份恐惧感,不再怕了,而是想越是难我越要学会学好。这些都是国家给我们的提供的这样好的条件。在接下来的两年里还要学习很多课程从中也会遇到很多困难,但我知道只要上课认真听,随着老师走,一切都能学会的,只要有坚持的毅力,我相信一定会成功的。

第4篇:资助征文范文

关键词: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尝试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3-0-02

2000年,国家助学贷款在全国范围内推行。2004年8月国家出台了新的助学贷款政策,我国的助学贷款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我国高校贫困生从中受益。

国家助学贷款是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大目标,加快西部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别是帮助经济困难的优秀青年顺利完成学业所做的重大决策。这一决策对促进教育的公平、公正和教育平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政策在推行过程中存在诸如失信、还款率低、恶意欠款、贷款目的不纯等问题。因此,加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同样具有现实意义,它旨在引导大学生正确的消费观念,诚信做人的理念,以及有效改善资助政策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对加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采取了如下几点尝试,希望能够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提供参考。

一、制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注意事项》,优化贷后管理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严肃、严谨的工作。在开展此项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诸如申请表填写涂改或填写错误、学生不能根据自己实际的贷款需求申请合理金额的贷款、贷款目的不纯等各式各样的问题,这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很多不便。为进一步优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加强日常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我们制定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注意事项》,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实质上是一种国家资助的商业贷款行为,它有严格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必须按程序提出申请;2.不同培养层次的学生有相应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3.制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资料填写及排放顺序说明》,对各种申请表的填写要求做详细说明,下发各种申请表的填写样表给学生参考,减少学生填写申请表时出现的错误,提高办事效率;4.学生要弄清自己真实的贷款需求额度,国家助学贷款不是福利,它并非贷得越多越好,它是需要还本付息的,现在贷得越多,将来还款压力也越大;5.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时间、经办银行、还款协议、还款须知等做详细说明。

二、建立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材料管理数据库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和二级院系共同建立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材料管理数据库。二级院系对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纸质材料分类整理,上报高校资助办,资助办根据院系上报材料按年度归档。同时,资助办对二级院系上报的电子版材料和银行反馈的不良记录等材料分类整理,分别建立申办材料、贷款发放、还款情况三个电子数据库,以便贷后的管理。

三、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追踪

为了解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还款情况,与经办银行开展还款追踪工作。每年5、6月份,学校和银行组织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准毕业生填写还款协议,开始还款追踪的第一步工作。同时,银行不定期地向学校反馈违约、恶意欠款、由于疏忽忘记还款等情况,学校及时联系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使其尽快还款,减少不良信用记录。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信用度

1.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为贯彻落实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大惠民政策与“民生工程”的宣传力度,营造高等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际,每年3、4月份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活动主题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目的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政策顺利实施。活动内容是宣传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学校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创新作法和好的经验;获资助学生的诚信、感恩及励志教育。活动具体内容有主题班会、宣传板报、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通过开展宣传月活动,增强了广大师生们对资助政策的了解,同时也提高获得贷款学生的责任意识。

2.开展征信知识宣传活动

以“贷款助学,信用助人”、“我的信用我做主,美好生活是归属”等内容为主题,会同人民银行和贷款经办银行开展征信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征信知识教育,使广大师生了解什么是征信,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作用,个人信用报告是怎样形成的,信用记录对个人的影响等征信知识。以征信知识为切入点,树立正确的诚信观念,在个人申请各种贷款和补助、缴纳学费、诚信就业时,都必须要诚实守信,否则将寸步难行。

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内容:(1)新生班级征信知识主题班会。二级院系组织新生各班级召开各种形式的主题班会,策划本班“学征信知识宣传”活动方案;(2)利用学校宣传栏出版宣传板报。二级院系、人民银行、贷款承办银行分别制作宣传板报,放置于学校宣传栏和学校人流密集的过道,校学生会负责维护展板,另外,利用学校广播、校刊校报等校园资源向全体师生宣传征信知识和诚信教育的基本内容、要求、重要意义及现实事例,并及时诚信教育活动信息;(3)针对新生举办诚信知识专题讲座。由人民银行向新生们讲解征信的概念、我国征信业的发展、征信系统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解释良好的信用记录给个人生活带来的好处,传授一些日常生活中如何避免负面记录的小技巧,并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对助学贷款、个人征信查询等政策做具体介绍,同时讲解关于助学贷款方面的知识;(4)设立助学贷款申办、征信知识现场宣传点。向教职员工、广大学生宣传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办法,了解个人信用的查询和使用过程;(5)教职员工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日”。对教职员工宣传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办法,了解个人信用的查询和使用过程,并专门为教职员工开辟“信用报告查询日”,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上门查询服务;(6)举办“征信知识竞赛”活动;(7)围绕“诚信、感恩、励志”这一主题,开展征文比赛活动;(8)建立校园义务工作登记制度;(9)建立诚信档案。

3.开展送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

结合学生需求,联合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开展电子银行知识宣传、电子银行业务办理咨询、如何合理使用信用卡、校园网贷的危害和防范、如果防范电信诈骗等活动,通过各种宣传活动促使广大同学积极行动起来维护自己的信用记录。

4.个案教育

每年5、6月份,学校通过正反个案对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准毕业生进行离校前的诚信教育,增强他们对责任、风险、信用等的意识。

作者简介:第一作者:农月香(1982-),女,壮族,广西百色人,讲师,硕士研究生,从事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第5篇:资助征文范文

刚刚成立的广州农商银行太阳公益基金会(下称“太阳公益基金会”),正在尝试用现代的理念去做公益。该基金会通过举办公益项目征集活动,拿出最高300万元资助本土公益项目。与其它企业基金会“广撒网”不同,太阳公益基金会这次更加关注广州本地的公益项目和服务群体。

用现念做公益

今年8月初,太阳公益基金会在广州市民政局登记注册。基金会致力于扶贫、济困、赈灾、助残以及资助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保事业,原始基金为1亿元人民币。

太阳公益基金会成立后,正通过现代的公益理念致力于公益事业。该基金会拟出资最高300万元,与南方都市报社、广东济德文化公益服务中心等单位,联合举办“广州农商银行太阳公益基金会公益项目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关乎公众切身利益的公共难题或急需社会救助的个案帮扶项目。

这是广州农商银行开始现代公益的尝试。太阳公益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王湘红认为,相对于传统的捐钱捐物的慈善方式,成立基金会举办公益项目征集活动,既能够让有发展需求的公益项目获得帮助,又能够使基金会作用最大化。

“多年来广州农商银行一直致力公益慈善工作,如今成立基金会,能够更加专注于公益事业。”王湘红说,企业拿出专项资金资助公益项目,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反过来说,这又有助于企业品牌和形象的塑造。

广东省千禾社区公益基金会秘书长、中山大学公益慈善研究中心研究员胡小军认为,广州农商银行的做法具有引领性和前瞻性。他说,广州正在打造自己的公益慈善生态,除了政府、公益以及公众外,企业的力量也至关重要,“广州农商行的做法有很大的社会价值和意义。”

项目资助从本土做起

公益项目征集活动虽然只是太阳公益基金会的首秀,但其选择资助对象的方式值得关注。这次资助的项目主要包括广州公益、慈善项目以及热心公益事业的市民个人申报的项目。

“本土资源资助本土公益事业,开展公益活动回应和解决本土的社会需求和问题,这是现在基金会资助领域的一大趋势。”胡小军认为,太阳公益基金会优先选择本土公益事业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300万的资助资金如果集中在广州,能够形成更好的聚合效应。

第6篇:资助征文范文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县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公路环线内以及经济开发区)整体和零星征用土地产生户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亩的被征地农民。

办理参保时,应提供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征地情况证明和村二委出具的被征地农民公示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

(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实际,对城区被征地农民的参保规定如下:

1、被征地时未达到就业年龄(周岁)或在校学生,给予办理农转非手续,不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可直接一次性领取征地安置费,当其到达就业年龄或学习毕业后,即作为城镇新生劳动力。

2、被征地时,周岁以上至周岁的人员必须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周岁至周岁、周岁以上的人员,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保。

3、根据省、市文件的要求,对参保时已经是劳动年龄段以上的人员及在劳动年龄段以内但一次性参保缴费后不再继续缴费的人员,直接实行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生活补助,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生活补助管理范围;对参保时是劳动年龄段以内,且一次性参保缴费后继续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缴费的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范围。

二、基金筹集和待遇标准

(一)城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和基本生活补助基金的筹集。

1、参保对象均应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并一次性缴纳基本生活保障费。

年月至年月底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为元。

村级集体和个人按全额缴纳基本生活保障费确实有困难的,可暂降低缴费标准,享受相应的基本生活补助。缴费标准暂设三个档次,分别为元、元、元。

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按每人元统筹,是否参加由行政村自主决定。

以后缴费标准每二年调整一次,调整幅度要根据县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来确定,调整标准基本上按-元一个档次上调,保障待遇标准相应上调。调整时间为调整当年的月日。

2、城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费按照个人、集体双方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个人负担部分根据各村集体资产状况应在缴费总额的%以上。

3、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金或财政预算中划出万元,建立国有资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储备基金。

(二)领取城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或基本生活补助金的条件和待遇标准。

1、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或基本生活补助金的条件:男年满周岁,女年满周岁且一次性缴费的城区被征地农民。

2、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可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从次月起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或基本生活补助金待遇。

3、参保时已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或基本生活补助金待遇标准:一次性缴费为元的每月领取的基本生活保障金为226元;一次性缴费分别为元、元、元的每月领取的基本生活补助金分别为元、元、元。

4、参保以后到达年龄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其享受的待遇标准,应在一次性缴费总数上加上利息部分,再计算待遇。利息按一年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结算。

三、基本生活保障金或基本生活补助金待遇调整

(一)所有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管理范围的村和参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金调整按县政府规定标准统一调整。月发放标准原则上每二年调整一次,调整标准为—元,调整时间为调整当年的月日。首次调整时间为年月日。

随着以后社会经济发展,对纳入基本生活保障人员,如果其基本生活保障金低于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按略高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标准享受,具体标准经测算后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确定。

(二)对纳入基本生活补助管理范围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金同步进行调整,调整标准参照基本生活保障金调整标准按不同的缴费标准作相应调整。

四、基本生活保障(补助)与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衔接

已办理“农转非”手续、且未到达企业职工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被征地人员,在办理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参保手续后,可按城镇职工或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将原缴纳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费折算成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对在办理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参保手续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将缴纳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费折算成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一)原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愿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被征地农民,其一次性缴纳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费可按下列折记缴费年限办法自行选择:

1、按统一制度标准折记。按一次性缴费当年的城镇自由职业者标准年递增%折记。年月至年月底期间一次性缴费为元的按元/月的可折记年个月,按元/月的可折记年个月(从年月起)。年月日以后一次性缴费的折记标准按其参保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折记;

2、按双低标准折记。年月至年月底期间一次性缴费为元的按元/月的可折记年,其基本养老金按双低标准享受。年月日以后一次性缴费的可按其参保时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双低缴费标准折记,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缴费年限必须满年。

(二)一次性缴费折记的缴费年限原则上由参保时往前计算。其中,对年满周岁的人员,缴费年限往前算至周岁不足折记年限的,可以往后预缴并计算缴费年限。

在预缴期内就业的人员,可以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个人帐户可重复记帐,但不计算缴费年限。

一次性缴费期满后就业的应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缴费年限可以同一次性缴费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从事个体经营或自由职业者,一次性缴费期满后应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可以与一次性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城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个人帐户的建立和管理,按国家统一制度规定执行。

(三)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浙劳险〔〕号《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劳社老〔〕号《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新人”办法计发,即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二部分组成。

1、按统一制度标准折记并继续缴费的人员,其月基本养老金按下式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退休(中断缴费)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帐户储存额÷;

2、按双低标准折记并继续缴费的人员,按不同的标准缴费享受不同的养老金待遇。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退休(中断缴费)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帐户储存额÷。

一次性缴费后若按统一制度继续缴费满年的,平均缴费指数可为。

五、相关政策处理

(一)参军人员、“两劳”人员按户口所在村的缴费标准提取后,也一次性缴纳到县社会保险统筹办公室代为保管,待其返回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城区被征地农民参保后,在到达领取保障(补助)待遇年龄之前,户口迁往县外、出国定居、被录用为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军队军官或死亡的,其一次缴纳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费的全部和利息一次性退给本人或法定继承人。利息按一年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结算。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区被征地农民到外地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可以按国发〔〕号文件规定转移。

(三)城区被征地农民领取保障待遇后死亡的,其领取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总额不足其土地征用时一次性缴纳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费的,余额部分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指定受益人继承。

已经参加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统筹的,按参保时缴纳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统筹费发给。没有参加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统筹的不发给。

(四)被征地农民中原已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对象,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后,其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不得重复享受。

(五)已按有关规定享受其他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被征地农民,按不重复享受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本人选择享受其中的一种。

(六)已享受基本生活补助的人员以后个人有能力按县政府规定的基本生活保障缴费标准补足费用,可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同标准缴费人员相同的待遇。

(七)未达到领取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年龄的被征地农民,以后要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把一次性缴纳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费折算成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折算标准以要求折算当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折算。

六、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一)城区被征地农民医疗保障

被征地农民可以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范围的城区被征地农民,在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城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安置

1、切实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综合素质,转变就业观念,多渠道收集企业用工信息、举办劳动力就业交流会,增加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机会,促其向第二、三产业转移。

2、加强城区被征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凡有就业意向的人员,可向县职业培训中心和所在乡镇提出申请,可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技能培训。

(三)被征地农民未到达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年龄之前,生活困难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城镇低保。

七、村级集体资产配套处置

(一)镇各村应按龙镇委〔〕号《镇有关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制定出本村村级集体资产配套处置办法,明确村级集体资产出资比例或数额;明确土地征用时间不论先后,村级集体资产为被征地农民缴纳基本生活保障费的一致性。村级集体资产薄弱的行政村,村级集体资产出资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土地补偿金的标准。其他乡镇可参照镇的做法出台指导性意见。

(二)同一个行政村的农民不论被征地时间先后,村级集体资产出资标准应执行同一标准。如果以后被征地的农民按以后的新标准缴费,差额部分应由个人出。个人出资有困难的,也可以降低标准缴费,享受同标准缴费人员同样的保障待遇。

八、业务经办和基金管理

(一)县社会保险统筹办公室要为每位参保的城区被征地农民建立个人档案。做好这些人员的缴费记录、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养老金调整等工作。档案保管费、管理服务费按每人元标准列入征地成本。

(二)城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建帐,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基金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机制,劳动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基金安全运营并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第7篇:资助征文范文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因“校”制宜;学生

中图分类号:G526.7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33-0166-02

一、不断健全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性

国家助学贷款是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的缓解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顾之忧的重要资助政策之一。现阶段,中国式的贫富差距越来越显著,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自2000年开始至2012年我国的基尼指数持续在0.4以上,连续13年超过了基尼系数警戒线,贫富差距较大。特别是联合国公布的中国2011年基尼系数为0.55,贫富差距悬殊。昂贵的高校学费使收入水平低下的农村学子望而却步,不得不放弃进一步求学的要求。近年来,我国的高等教育收费和资助模式逐渐由“免费+普遍资助”转向了“高学费+低资助”模式,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资金投入比例也显著降低,由20世纪80年代的几乎100%下降到了2004年的不到60%,政府的投入减少,相应增加了家庭的高等教育学费支出。中科院2013年3月的《社会保障绿皮书》指出,从1989年至今,中国大学的学费增长了25倍,供养一个大学生需要一个农民13.6年的纯收入。从1999年的对城市居民的调查数据显示,超过60%的居民存款的主要原因都在于子女教育,当时中国一些公立学校的学费就已经超过了3000元,是当时人均收入的50%到150%,而同时期的美国、日本、德国、韩国等国学费仅占人均收入的5%到20%。越来越高的学费,越来越少的资助,收入的增长幅度远远低于学费的增长幅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高等教育由希望变成奢望。从近年来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人数和比例可以看出,办理双“贷”的重要性。以西南交通大学为例,自1999年西南交通大学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以来,先后为1.5万名同学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合同金额2.6亿元,目前已经发放贷款2.3亿元,贷款学生人数占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左右。贷款人数之多,金额之大,比例之重,可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因“校”制宜地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性。

二、因“校”制宜,加强协作,改革创新,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国家助学贷款

首先,构建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国家助学贷款体系。结合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和《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等;为了更好地完成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我校自主研发了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按照银行和全国资助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设计各模块的功能,统一数据中心和接口,数据的采集和整合非常便捷,确保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行有序、高效、实时的立体化管理;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银行、学校、学院三级联动机制,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从申请、提交、审核、停贷、还贷(含提前还贷)、催贷每一个流程都经过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银行三方共同协作完成,保证贷款工作公开、有序开展。

其次,环环相扣,贷前搞好宣传、贷中搞好服务、贷后搞好管理,将国家助学贷款的各环节落到实处。提前准备,把握时机,确保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到位:在每年的招生宣传资料和新生录取通知书的资料中,都有专门介绍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的内容;暑假开通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通过迎新“绿色通道”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接受现场咨询等。贷中严格把关,细致入微,强化贷款流程管理:在贷款工作资格认定环节中,通过书面证明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两个方面确认学生的贷款资格;为减少学生因银行卡丢失等原因而来回奔波的烦恼,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发放贷款银行卡,在学生毕业前逐一发放,期间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保管;设立学生资助事务服务大厅,实现贷款“一站式”服务,安排值班人员全天候、全方位地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上网服务、热线咨询服务、面对面咨询服务等等。拓宽思路,狠抓落实,以高水平的贷后管理质量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良性运转:以目标管理为手段,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考核奖励机制,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成效作为学校考核各学院工作的重要指标;深入调研,拓宽渠道,积极探索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新措施,各学院成立以辅导员和学生骨干为主的贷款催贷小组,通过电话、微博、QQ、邮箱、人人网、同学、导师以及短信平台等各种方式及时联系贷款逾期学生,并且每周更新贷款逾期信息。以人为本,真情关怀,将学校的关爱拓展到还贷的过程中,对个别特殊困难学生,许多学院专门拨付经费用于帮助其偿还部分贷款,及时缓解学生的经济困难。

最后,精心组织,注重引导,以常规化、系统化的教育机制开展贷款学生思想教育及能力提升活动,在做好各项贷款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将思想教育及能力提升放在首位。组建征信知识宣传队伍,打造征信知识宣传基础,将征信知识宣传深入到学生班级、学生园区、学生宿舍中,以点对点、面对面的形式向全校学生普及征信和相关金融知识;完善征信知识宣传网络,营造征信诚信宣传氛围,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校园网络、广播、展板、橱窗、横幅、海报、宣传册等不同形式全方位宣传征信知识;举办征信诚信教育活动,锻炼贷款学生的诚信品质,学校每年9月和次年6月都会举办“塑诚信品质、启完美人生”诚信教育宣讲会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咨询会、贷款培训会、“携手诚信、相伴成功”巡讲诚信还贷动员会暨征信知识宣讲会、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贷工作培训会暨基层就业代偿政策咨询会以强化学生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以主体化、品牌化的思想教育系列活动,提高贷款学生的综合素质,依托“青春交大行”、“有故事的青春”、“励志青春”等活动平台,通过举办“自强之星”评选及先进事迹报告会、“优秀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访谈会”活动、“勤工助学文化节”活动、“国家资助?摇助我成长”主题征文、受助学生团队社会实践、参观访问、暑期走访等活动,以自强、奋斗、诚信、感恩、素质教育为主题,大力开展资助教育活动,引导、鼓励、支持学生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努力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红桃.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

第8篇:资助征文范文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县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公路环线内以及*经济开发区)整体和零星征用土地产生户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2亩的被征地农民。

办理参保时,应提供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征地情况证明和村二委出具的被征地农民公示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

(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我县实际,对城区被征地农民的参保规定如下:

1、被征地时未达到就业年龄(16周岁)或在校学生,给予办理农转非手续,不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可直接一次性领取征地安置费,当其到达就业年龄或学习毕业后,即作为城镇新生劳动力。

2、被征地时,25周岁以上至75周岁的人员必须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16周岁至25周岁、7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保。

3、根据省、市文件的要求,对参保时已经是劳动年龄段以上的人员及在劳动年龄段以内但一次性参保缴费后不再继续缴费的人员,直接实行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生活补助,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生活补助管理范围;对参保时是劳动年龄段以内,且一次性参保缴费后继续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缴费的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范围。

二、基金筹集和待遇标准

(一)城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和基本生活补助基金的筹集。

1、参保对象均应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并一次性缴纳基本生活保障费。

20*年3月至20*年6月底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为18994元。

村级集体和个人按全额缴纳基本生活保障费确实有困难的,可暂降低缴费标准,享受相应的基本生活补助。缴费标准暂设三个档次,分别为15550元、11767元、7985元。

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按每人4*0元统筹,是否参加由行政村自主决定。

以后缴费标准每二年调整一次,调整幅度要根据县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来确定,调整标准基本上按3*0-5*0元一个档次上调,保障待遇标准相应上调。调整时间为调整当年的7月1日。

2、城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费按照个人、集体双方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个人负担部分根据各村集体资产状况应在缴费总额的20%以上。

3、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金或财政预算中划出4*万元,建立国有资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储备基金。

(二)领取城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或基本生活补助金的条件和待遇标准。

1、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或基本生活补助金的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一次性缴费的城区被征地农民。

2、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可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从次月起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或基本生活补助金待遇。

3、参保时已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或基本生活补助金待遇标准:一次性缴费为18994元的每月领取的基本生活保障金为226元;一次性缴费分别为15550元、11767元、7985元的每月领取的基本生活补助金分别为185元、140元、95元。

4、参保以后到达年龄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其享受的待遇标准,应在一次性缴费总数上加上利息部分,再计算待遇。利息按一年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结算。

三、基本生活保障金或基本生活补助金待遇调整

(一)所有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管理范围的村和参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金调整按县政府规定标准统一调整。月发放标准原则上每二年调整一次,调整标准为10—15元,调整时间为调整当年的7月1日。首次调整时间为20*年7月1日。

随着以后社会经济发展,对纳入基本生活保障人员,如果其基本生活保障金低于*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按略高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标准享受,具体标准经测算后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确定。

(二)对纳入基本生活补助管理范围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金同步进行调整,调整标准参照基本生活保障金调整标准按不同的缴费标准作相应调整。

四、基本生活保障(补助)与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衔接

已办理“农转非”手续、且未到达企业职工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被征地人员,在办理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参保手续后,可按城镇职工或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将原缴纳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费折算成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对在办理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参保手续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将缴纳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费折算成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一)原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愿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被征地农民,其一次性缴纳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费可按下列折记缴费年限办法自行选择:

1、按统一制度标准折记。按一次性缴费当年的城镇自由职业者标准年递增5%折记。20*年3月至20*年6月底期间一次性缴费为18994元的按130元/月的可折记9年9个月,按176元/月的可折记7年7个月(从20*年7月起)。20*年7月1日以后一次性缴费的折记标准按其参保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折记;

2、按双低标准折记。20*年3月至20*年6月底期间一次性缴费为18994元的按1*元/月的可折记15年,其基本养老金按双低标准享受。20*年7月1日以后一次性缴费的可按其参保时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双低缴费标准折记,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

(二)一次性缴费折记的缴费年限原则上由参保时往前计算。其中,对年满16周岁的人员,缴费年限往前算至16周岁不足折记年限的,可以往后预缴并计算缴费年限。

在预缴期内就业的人员,可以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个人帐户可重复记帐,但不计算缴费年限。

一次性缴费期满后就业的应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缴费年限可以同一次性缴费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从事个体经营或自由职业者,一次性缴费期满后应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可以与一次性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城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个人帐户的建立和管理,按国家统一制度规定执行。

(三)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浙劳险〔1998〕43号《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和浙劳社老〔20*〕229号《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新人”办法计发,即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二部分组成。

1、按统一制度标准折记并继续缴费的人员,其月基本养老金按下式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退休(中断缴费)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帐户储存额÷120;

2、按双低标准折记并继续缴费的人员,按不同的标准缴费享受不同的养老金待遇。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退休(中断缴费)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20%×平均缴费指数+个人帐户储存额÷120。

省社会平均工资×60%一次性缴费后的实际缴费工资

一次性缴费年限×──────────+Σ──────────────

省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缴费后的省社会平均工资

平均缴费指数=

总缴费年限

一次性缴费后的实际缴费工资

其中:≤1、平均缴费指数≤1

一次性缴费后的省社会平均工资

一次性缴费后若按统一制度继续缴费满15年的,平均缴费指数可为1。

五、相关政策处理

(一)参军人员、“两劳”人员按户口所在村的缴费标准提取后,也一次性缴纳到县社会保险统筹办公室代为保管,待其返回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城区被征地农民参保后,在到达领取保障(补助)待遇年龄之前,户口迁往县外、出国定居、被录用为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军队军官或死亡的,其一次缴纳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费的全部和利息一次性退给本人或法定继承人。利息按一年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结算。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区被征地农民到外地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可以按国发〔*〕26号文件规定转移。

(三)城区被征地农民领取保障待遇后死亡的,其领取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总额不足其土地征用时一次性缴纳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费的,余额部分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指定受益人继承。

已经参加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统筹的,按参保时缴纳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统筹费发给。没有参加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统筹的不发给。

(四)被征地农民中原已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对象,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后,其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不得重复享受。

(五)已按有关规定享受其他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被征地农民,按不重复享受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本人选择享受其中的一种。

(六)已享受基本生活补助的人员以后个人有能力按县政府规定的基本生活保障缴费标准补足费用,可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同标准缴费人员相同的待遇。

(七)未达到领取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年龄的被征地农民,以后要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把一次性缴纳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费折算成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折算标准以要求折算当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折算。

六、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一)城区被征地农民医疗保障

被征地农民可以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范围的城区被征地农民,在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城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安置

1、切实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综合素质,转变就业观念,多渠道收集企业用工信息、举办劳动力就业交流会,增加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机会,促其向第二、三产业转移。

2、加强城区被征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凡有就业意向的人员,可向县职业培训中心和所在乡镇提出申请,可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技能培训。

(三)被征地农民未到达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年龄之前,生活困难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城镇低保。

七、村级集体资产配套处置

(一)*镇各村应按龙镇委〔20*〕32号《*镇有关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制定出本村村级集体资产配套处置办法,明确村级集体资产出资比例或数额;明确土地征用时间不论先后,村级集体资产为被征地农民缴纳基本生活保障费的一致性。村级集体资产薄弱的行政村,村级集体资产出资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土地补偿金的标准。其他乡镇可参照*镇的做法出台指导性意见。

(二)同一个行政村的农民不论被征地时间先后,村级集体资产出资标准应执行同一标准。如果以后被征地的农民按以后的新标准缴费,差额部分应由个人出。个人出资有困难的,也可以降低标准缴费,享受同标准缴费人员同样的保障待遇。

八、业务经办和基金管理

(一)县社会保险统筹办公室要为每位参保的城区被征地农民建立个人档案。做好这些人员的缴费记录、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养老金调整等工作。档案保管费、管理服务费按每人2*元标准列入征地成本。

(二)城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建帐,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基金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机制,劳动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基金安全运营并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第9篇:资助征文范文

【关键词】盐酸拉贝洛尔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临床疗效 分析

中图分类号:R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6-263-01

依据临床相关资料调查研究结果显示[1],我国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临床患病率约为10.0%,严重威胁着孕妇及胎儿的生命健康,及时有效的临床干预及治疗措施,对于缓解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的临床症状,降低胎儿、新生儿不良情况的发生均有着十分重要的临床意义。我科室对2009年3月~2010年7月期间51例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以盐酸拉贝洛尔进行辅助治疗,治疗效果较为理想,现将具体研究分析结果总结报告如下:

1 一般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09年3月~2010年7月期间我科室102例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随机分为两组,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各51例。两组患者均进行临床常规治疗,观察组患者在此基础上结合盐酸拉贝洛尔进行辅助治疗。102例患者均符合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临床诊断标准[2]。51例观察组患者,年龄为21~38岁,平均年龄为28.7±3.1岁,孕周为25~41周,平均为35.3±2.0周;51例对照组患者,年龄为20~39岁,平均26.9±2.8岁,孕周为24~41周,平均为34.9± 2.1周。两组患者在年龄、孕周、病情等方面均无显著性比较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对照组治疗方法:

采取常规治疗方法,主要治疗措施有利尿、解痉(硫酸镁)以及降压。

1.2.2 观察组治疗方法[3]:

观察组患者在对照组患者治疗基础上,外加如下辅助治疗措施:100 mg盐酸拉贝洛尔入500 ml葡萄糖注射液(5%)行静滴,1次/d;两周后对比两组患者的临床效果。

1.3 临床观察指标

治疗两周后,对比分析观察组与对照组两组患者的平均动脉压、二十四小时尿蛋白量。

1.4 统计学方法

应用统计学分析软件SPSS8.1对资料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以x±s进行表示,采取t检验,且以P

2 结果

观察组与对照组两组患者治疗两周后的平均动脉压、二十四小时尿蛋白量对比分析情况见表1。

表1 观察组与对照组患者平均动脉压、二十四小时尿蛋白量对比分析(x±s)

通过表1可以得出,观察组患者治疗两周后的平均动脉压为10.01±2.29,对照组患者平均动脉压为6.27±1.22,观察组患者平均动脉压情况显著优于对照组,两组之间比较差异性显著(P

3 讨论

在临床当中,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为孕妇于妊娠晚期出现的一系列严重影响孕妇及胎儿生命健康的临床症状及体征,临床发病原因尚无定论,以高血压、蛋白尿、水肿等为主要症状、体征,其主要病理学改变为患者微小血管发生痉挛,从而引发机体血小板、诸多凝血因子活性升高,但是抗凝血因子、纤溶酶等功能减弱,导致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出现高凝血情况[4]。就目前情况而言,临床以利尿、解痉、降低血压以及尿蛋白量为主要治疗措施,以此增加孕妇的孕周,改善孕妇分娩前的机体状况。

盐酸拉贝洛尔可以在不减少每搏输出量的情况下有效降低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的血压,抑制血小板集聚,利于胎儿发育[5]。在本文的研究资料当中,观察组患者治疗两周后的平均动脉压为10.01±2.29,对照组患者平均动脉压为6.27±1.22,观察组患者平均动脉压情况显著优于对照组,两组之间比较差异性显著(P

观察组治疗两周后的二十四小时尿蛋白量为2.40±0.39,对照组治疗后二十四小时尿蛋白量为1.31±0.33,观察组患者二十四小时尿蛋白量指标情况显著优于对照组,两组之间比较差异性显著(P

本文通过对比分析单纯常规治疗方法与盐酸拉贝洛尔辅助治疗方法对于102例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得出,盐酸拉贝洛尔辅助治疗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可以较好的缓解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的高血压、蛋白尿以及水肿等相关症状、体征,提高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值得临床借鉴应用。

参考文献

[1]李梅英.盐酸拉贝洛尔联合黄芪注射液治疗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临床疗效分析[J].中外医学研究,2010,8(13):81-82.

[2]刘鲁霞.妊娠高血压综合征58例诊治分析[J].中国误诊学杂志,2011,11(1):187.

[3]刘芳琼,蒋静.妊娠高血压综合征67例临床诊治体会[J].临床医学工程,2010,17(10):64-65.

[4]张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中西药结合治疗[J].中外医疗,2010,29(17):12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