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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产生的原因精选(九篇)

电信网络诈骗产生的原因

第1篇:电信网络诈骗产生的原因范文

【关键词】网络诈骗;计算机犯罪;预防措施

Crime and Fraud Prevention Network

HAN Fa-wa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Department,Nanjing Forest Police College,Nanjing Jiangsu,210023,China)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populariz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great changes have taken place in the social appearance, when the Internet brings convenience and efficiency to people at the same time, also has brought many problems, development is dependent on the network, socio-economic, cultural, political life is experiencing a there was no parallel in history. The change of every hue, while the network crime is to this change presents a full range, the challenge can not be ignored. This paper mainly from the Internet fraud to start, through the definition of the concept of crime of fraud on the network, characteristics of network fraud, and analysis of Internet fraud crime by using computer, reason and harm, at the same time,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prevention from different aspects of computer crime and the measures.

【Key words】Internet fraud;Computer crime;Preventive measure

0 引言

计算机网络可以堪称是当今世界最为振奋人心的高新技术之一。它的出现以及快速发展,尤其是国际互联网的逐步推进和迅猛发展,为全人类构建起了一个快捷、便利、丰富的虚拟世界,但与此同时,高速发展带来的多种复杂问题也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对它的科学研究与有效防范也成为学术界重点关注的课题之一。全面科学地分析研究以网络诈骗为代表的计算机犯罪,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解决方法和预防措施,对维护广大用户的切身利益、创造和谐有序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

1 关于网络诈骗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应用在社会中使用范围的急剧扩大,计算机犯罪的类型和领域不断地增多和扩展,从而使“计算机犯罪”这一术语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获得新的涵义。结合刑法条文的有关规定和我国计算机犯罪的实际情况,计算机犯罪可以概括为行为人故意直接对计算机实施侵入或破坏,或者利用计算机实施有关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其它犯罪行为的总称。[1]而其中的网络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与传统诈骗相比较,网络诈骗犯罪的犯罪主体呈现智能化、年轻化,犯罪客观方面呈现隐蔽性、连续性、跨地域性和高危害性等特点,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作案手段智能化高,隐蔽性强。大多数的计算机犯罪,都是行为人经过狡诈而周密的安排,运用计算机专业知识,所从事的智力犯罪行为。进行这种犯罪行为时,犯罪分子只需要向计算机输入错误指令,篡改软件程序,作案时间短且对计算机硬件和信息载体不会造成任何损害,作案不留痕迹,使一般人很难觉察到计算机内部软件上发生的变化。

二是,犯罪侵害目标集中,侦破难度大。就国内已经破获的计算机犯罪案件来看,作案人主要是为了非法占有财富和蓄意报复,因而目标主要集中在金融、证券、电信、大型公司等重要经济部门和单位,其中以金融、证券等部门尤为突出。同时,计算机犯罪黑数相当高。据统计,99%的计算机犯罪不能被人们发现。另外,在受理的这类案件中,侦查工作和犯罪证据的采集相当困难,这也无形中增加了调查取证和破案的难度。[2]

三是,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害大。国际计算机安全专家认为,计算机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取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社会作用,取决于社会资产计算机化的程度和计算机普及应用的程度,其作用越大,计算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也越来越大。并且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更新发展,专业计算机技术人才逐渐增多,计算机犯罪也在迅速增长。

四是,犯罪手段趋向多样化、复杂化、技术化。网络诈骗犯罪从产生到现在,其手段不断翻新变化,且越来越多样复杂。从传统的“网络钓鱼”的诈骗方式到网络购物诈骗、网络“传销”诈骗,犯罪分子们可谓费尽心机,花样百出。

2 网络诈骗犯罪的方式、原因及危害

2.1 网络诈骗犯罪方式和手段

科技的发展使得计算机日益成为百姓化的工具,网络的发展形成了一个与现实世界相对独立的虚拟空间,网络犯罪就孳生于此。由于网络诈骗具有可以不亲临现场的间接性等特点,网络诈骗犯罪的方式和手段也就表现为多种多样。

一是,利用网络虚假信息行骗。由于网络传播快、散布广、匿名性的特点,而有关在因特网上传播信息的法规远不如传统媒体监管那么严格与健全,这为虚假信息与误导广告的传播开了方便之门,也为利用网络传授犯罪手法,散发犯罪资料,鼓动犯罪开了方便之门。

二是,使用病毒和黑客等工具行骗。近年来,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日益严重,病毒和黑客活动频繁,现阶段的计算机病毒不再是一个单纯的病毒,而是以不正当获取利益为目的,包含了病毒、黑客攻击、木马、间谍软件等多种危害于一身的基于Internet的网络威胁,这类病毒和黑客工具逐渐被网络诈骗者所利用。

三是,采用仿冒网站和网络钓鱼诈骗。网络仿冒和网络钓鱼就是网络诈骗者使用欺诈邮件、虚假的网站和网页骗取网民的信任或直接骗取用户信用卡账号、用户名、密码、社会福利号码等,然后骗取网民的汇款或利用骗得的账号和密码窃取受骗者金钱。例如,2004年12月7日,一个假冒的中国银行网站出现在互联网上,诱骗银行卡持有人的账户和密码,假工行网站域名.cn与真工行网站域名.cn,只有“1”和“i”之差。

四是,其他方式的网络诈骗犯罪。一种是利用互联网提供特许权的诈骗犯罪。犯罪行为人在向投资者提供经营特许权时,有意隐瞒相关情况进行诈骗。通常以其中商业机会和特许产品展览做诱饵;一种是利用互联网进行多层次销售和传销的诈骗犯罪种类。

除以上几种网络诈骗犯罪外,还有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中大奖诈骗犯罪,以及利用互联网提供商业机会,投资的诈骗活动。下面,将针对计算机犯罪中最为典型的网络诈骗的原因、危害等进行具体分析,进一步探究防范措施和规避方法。

2.2 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

由于网络诈骗犯罪方式的多种多样,加之原因产生的复杂性,也导致了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性是非常大的,主要表现为:

一是,网络诈骗严重威胁互联网信息安全。网络诈骗者利用各种网络技术手段,窃取或骗取信用卡、社会保障卡、记账卡、身份证和网络游戏等卡证的号码及密码,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相关人的资料,并利用已掌握的信息进行诈骗活动。

二是,网络诈骗严重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调查显示,由于担心网络诈骗者的攻击和假冒银行网站等网络不安全因素,有61%的非网银用户由于怀疑网银安全性而不使用网上银行。网络诈骗极大地降低了电子商务的诚信度,严重阻碍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三是,网络诈骗传播迅速、涉及面广。目前,网络诈骗者越来越多地试图诱骗更多的网民泄露他们银行账户和游戏帐号等的详细资料。

3 网络诈骗犯罪的预防措施

针对网络诈骗犯罪危害的广泛性和严重性,笔者认为需从网络诈骗的方式、相应法律法规的完善及受害人心理引导等方面进行防范,进一步提出计算机犯罪的预防措施。

3.1 普及网络法制观念,树立网络道德新风

相对于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普及,网络法制观念的普及工作却十分滞后。因此,应该将计算机网络法制教育纳入国家的全民普法计划中,避免仅仅因为“无知”而滑向犯罪的深渊。另外,必须树立健康向上的网络道德新风尚。网络世界的虚拟性使原本在现实世界就相当脆弱的“诚信”,在网络世界更是难见踪影。[4]因此,规范网络道德,营造良好网络环境也是预防网络诈骗的极其重要的一环。

3.2 提高网民安全意识防范网络诈骗

各级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应与银行、电子商务网站和大型游戏网站相联合,通过网站等各种渠道,尽可能采用通俗易懂的信息,宣传和普及网络安全知识。让广大网民知道自己有对自己的计算机预先进行安全设置的义务,了解帐号盗窃、仿冒网站、网络钓鱼、垃圾电邮和电子商务欺诈等各种网络骗局的骗人伎俩,掌握安装安全补丁和升级杀毒软件的方法,学会如何监控自己的信用历史、如何使用有效密码和身份盗窃后的恢复工作,并逐步在网银和电子商务用户中推广使用数字证书,从而提高广大网民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网络诈骗。

3.3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遏止网络诈骗

某些网站的“疏漏”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了“帮凶”,境外黑客利用我国一些网站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入侵并控制我国境内的主机来建仿冒网页从而实施网络诈骗。要从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网络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网络诈骗立法等方面进行安全管理。

3.4 建立网警协作机制打击网络诈骗

各地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应建立协作办案机制,充分利用网监部门的网络技术优势,及时地发现网络诈骗的线索,积极开展网上侦控工作,获取网上违反犯罪活动的证据。鉴于当前网络诈骗犯罪猖獗的状况,笔者认为,有必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加以应对:强化对包括网络诈骗犯罪在内的网络犯罪的刑事司法工作。鉴于包括网络诈骗犯罪在内的网络犯罪具有较强专业性和技术性,因此,办理这类案件的司法人员也必须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网络专业知识。建议通过合议庭专业化、选派具有计算机网络专业知识的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及“专家辅助人制度”等方法加强对于网络诈骗犯罪的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王丽云.网络诈骗:类型与特点[J].农业网络信息,2008(11):13-16.

[2]李昊.当前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手段及对策[J].警学论坛,2009(1):32-34.

第2篇:电信网络诈骗产生的原因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安全教育 电信诈骗 问卷调查

中图分类号:G5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3(c)-0229-03

A Survey on Swindled College Students

Cheng Xueli* Zheng Guobing Zhao Yanyun Guo Qingliang Li Meng Li Zhen Wang Yingying

(School of Chemistry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 Taishan University, Tai’an Shandong, 271000, China)

Abstract: Safety education for college students is the footstone to construct a harmonious campus. However, the frequent telecommunication frauds make college campuses the one of the most fraud disaster areas. Taken the freshmen and sophomores of chemistry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 in Taishan University as a sample, we carried out a questionnaire survey, and put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based on the survey results.

Key Words: Safety education for college students; Telecommunication frauds; Questionnaire survey

大学生安全教育是大学生校园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普及,以及手机和平面媒体的快速发展,使网络成为了当代大学生的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据中国互联网整体网民发展状况和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1],我国网民逐年增加,其中青少年网民数量增加尤为明显。大学生痴迷于网络,喜欢购物[2],这使得大学生成为网络诈骗的“重灾区”。特别是2016年夏天山东临沂准女大学生徐玉玉遭遇以发放助学金为名实施的电信诈骗后,因呼吸心脏骤停离世,这在社会上激起轩然大波,犯罪分子丧尽天良引起社会的公愤。

大学生安全问题是一个长期话题,关于大学生被骗的案件屡见不鲜[3-5]。2015年,《中国防伪报道》2015年10月披露,丰泽检察院一次5名泉厦诈骗分子,泉州、厦门39名大学生被骗。频发的高校诈骗案也引起学者们的关注,段鑫星等[6]对大学生助人被骗情况进行研究;刘莫鲜[7]在其博士毕业论文中系统研究了对大学生求职受骗现象,并对预防大学生求职受骗提出建议;贾文武和欧俊伟[8]从学生做兼职被骗谈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张振华[9]以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为例,对高校大学生受骗案例进行了分析。这些典型案例反映了大学生安全教育任重道远,折射出常识教育缺位[10]。鉴于大学生屡屡被骗的紧迫形式,学者对于大学生被骗的现状、防范策略和防骗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探讨。张丽[11]{查了在校大学生被诈骗现状,并提出了防范策略;韩慧和张跃[12]调查了青年大学生群体法治意识,分析了大学生群体法治意识薄弱的原因,并对提高大学生法制意识提出政策建议;陈龙图[13]分析了大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不足的原因,探讨了大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的提升问题。另外,林梅玉[14]专门分析了高校诈骗的特点,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对策,刘玉和李华伟[15]讨论了如何提高大学生防骗能力。

分析高校诈骗的现状及特点发现,无论是利用大学生思想单纯、乐于助人的特点进行诈骗,还是求(兼)职诈骗,大多以网络为载体,其中网络诈骗和电信诈骗最为活跃。由于大学生群体过分依赖网络,网络诈骗历来受到高校学生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学者[16-19]对高校网络诈骗的现状、对策、防范措施和防范意识培养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讨论。胡欢琦和胡旭宇[20]讨论了网络信息资源对当代大学生的影响,张雷和刘俊杰[21]以青岛科技大学为例,实证分析了大学生网络社交行为,张婧[22]从法律角度解构了在校大学生的网络意识。康忠伟等[23]认为,社会“唯利是图”的失范对大学生的误导,管理部门的不尽责是对网络诈骗行为的纵容。

电信诈骗是网络诈骗的重要部分,由于电信诈骗以网络为基础,针对性、隐蔽性极强,让人防不胜防。徐玉玉案件就是电信诈骗的典型例子。不仅当代大学生容易受骗,清华大学某教授一次被骗1 760万,甚至在电信诈骗面前信息专业人士同样也不能幸免。在电信诈骗案件中,当代大学生是易受害群体。随着电信技术的发展和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不断升级,高校电信诈骗案频发,大学生成电信诈骗主要受骗人群。高校大学生单案被骗金额不会太巨大,不会引起社会的关注,但相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在校大学生来说,这已经是天文数字,对身心还未完全成熟的大学生伤害巨大。为了了解大学生上当受骗的原因和形式等方面的情况,对此我们进行一些相关调查。

2 调查结果分析

该调查活动共发放问卷640份,回收问卷640份,回收率100%,有效问卷率100%。为提高问卷的可信度,调查采用匿名方式进行。在参与问卷调查的640人中,有各种受骗经历的有179人,占28.0%。这个比例相当高,说明当代大学生是诈骗的重灾区。在有受骗经历的大学生中,各专业、年级、层次之间没有明显差别,进一步说明了各层次大学生都是易受害人群。在对调查结果进行进一步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2.1 综合分析

该调查采用不记名方式、针对低年级学生展开调查,目的是寻找大学生被骗的规律,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在被调查的学生中,只有41人(6.4%)选择C项,这说明诈骗分子无孔不入。问卷要求在回答A选项后才可以回答14~17题。但是,在完成受骗经历部分问卷的学生中,男生有4人、女生有15人否认有被骗经历。因此,在问卷有被骗经历的暗示下,数据可能稍微被夸大。扣除这19人后,被骗学生占受访学生的比例为25.0%。这个数据基本是可信的。

2.2 有受骗经历的学生容易再次受骗

调查发现,有一次受骗经历的人数有84人,有两次的有48人,有两次以上的有47人,说明有受骗经历的人更容易被骗。在第一次受骗后,大约有不到一半的同学会吸取教训不再受骗。特别是有2次受骗经历的同学基本不会再次被骗。因此,在以后的学生工作中,应加大对被骗同学的心理辅导,加强防骗教育。

2.3 性别差异

在回答A且完成被骗细节部分的学生中,男生有67人,占43.8%;女生有86人,占56.2%,女生比例稍高于男生。被骗女生中,因同情心造成损失的比例更高。

2.4 受骗方式

在受骗的原因中,轻信诈骗者冒充的身份(36.0%)、被金钱和利益诱导(30.2%)和基于同情心被骗(19.6%)三者比例最高。在大学校园里,假冒身份进行推销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利用大学生的同情心进行诈骗;大学生也容易被车站等人员集中区域的乞讨者给予施舍。利用大学生兼职赚取生活费,希望通过考试考级考证的心理,行骗者往往打野广告进行诈骗。调查结果反映了目前的现状。

2.5 诈骗信息源的分布

在诈骗信息源,手机短信(134例)和手机电话(129例)高居前两位,这与当前电信诈骗的猖獗有关。值得注意的是,被微信(123例)和张贴广告或传单(109例)被骗的比例很高,这应该与大学生爱使用手机和基于兼职等特征有关。被行骗者直接诈骗的事件有63例,这应该直接与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相联系。

3 应对措施

在电信诈骗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之时,泰山学院团委学工处和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团委学工处、二级学院、辅导员和班主任都做了大量工作。泰山学院主干道、食堂、学生宿舍等学生集中的区域,随处可见“一不贪二不占 诈骗再诡玩不转、万骗不离钱 预防实不难、防范诈骗很简单 拒绝诱惑心不贪”等简单易记的口号,时刻提醒广大学子防范诈骗。并且,打出“提倡先进文化 摒弃消极颓废 促进网络文明健康”等标语,提示学生上网安全;充分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等方式宣传安全知识。这也是学生信赖学工部门、团委和广大教师的主要原因。

针对调查反映出的情况,化学化工学院下一步工作重点将是跟受骗学生座谈、学院组织专业教师进行主题讲座等形式宣传,向大学生宣传防骗常识;辅导员和班主任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随时处理学生突发事件;通过文献调研,总结同行经验,印制宣传材料向学生散发。查阅材料发现,目前,网上虚假兼职信息、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向学生发放助学金、冒充购物网站客服、考试改分、四六级答案诈骗、推销假冒产品诈骗、电视节目中奖诈骗、假冒QQ好友诈骗、票务诈骗等是诈骗分子惯常采用的诈骗方式,拟把这些典型案例组织成宣传材料印发给学生。化学化工学院拟举行安全征文、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让师生接受比较系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学会自我保护的常用方法,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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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雷连莉,龙志斌,吴繁颂,等.“多维一体”大学生被害预防体系的构建[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5,7(12):15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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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电信网络诈骗产生的原因范文

“从猜猜我是谁”到“我是客服,交易错误可退款”,从“银行卡积分换现金”到“综艺节目中大奖”,电信网络诈骗花样不断翻新,危害着老百姓的信息和财产安全。

为打击各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全国正展开着一场持久雷霆式的战役。2月25日,在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暨专项行动上,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强调将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会上,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最高法、最高检等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发言。而这些相关单位也正是这场战争的战斗主体。

据了解,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将延长至今年底,专项行动确定把河北省丰宁县、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江西省余干县、湖南省双峰县、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和海南省儋州市列为第一批重点整治地区,要求限期整顿。

公安部:电信网络诈骗首发A级通缉令

4月10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10名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在逃人员。这是公安部首次大规模地对电信诈骗在逃人员进行公开通缉。

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的部署,依托“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公安部刑侦局已对全国电信诈骗涉案账户实行快速接警止付,一个多月的时间,“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就成功冻结涉案账户5452个,其中有些被冻结的账户中有被骗款上百万元。

截至目前,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刑警队、派出所已全部接入“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各级公安机关刑警队、派出所接报电信诈骗案件后,要第一时间查明涉案的一级账户,并在30分钟内将简要案情和一级账户的姓名、账号、转账时间等信息录入平台。设在公安部刑侦局的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会实时审核各地接警录入侦办平台的涉案账户信息,并与相关银行紧密协作,开展紧急止付。

自去年11月1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截至2月25日,全国共破获电信诈骗案件2.7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432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结合实战经验,公安部还梳理出“冒充房东短信诈骗”、“机票改签诈骗”、“快递签收诈骗”等48种常见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并向社会公布。

大规模的专项打击行动,基层公安机关一定程度也遇到压力。“因为是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总是会遇到各种新问题,也不能复制原来问题的处理方法,法律这块需要健全完善。此外,因为电信网络诈骗地域跨度大、时间长、取证难,需要多地调查取证,非常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广西宾阳县公安局副局长曹韩文对《小康》记者表示,宾阳近100人的警力明显不够用。

最高检:对“重点整治地区”开展源头治理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做好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工作。

最高检在《关于切实做好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确保案件质量,加强对重点整治地区的业务指导。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对于重大疑难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要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符合逮捕条件的要及时批准逮捕,确保打击质量和效果。加强法律监督,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依法监督纠正。对广西宾阳县等重点整治地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源头治理,集中力量依法严惩涉嫌电信网络诈骗及周边犯罪的重点人员,铲除犯罪滋生土壤,扭转本地输出犯罪、危害全国的状况。

通知还强调,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金融、电信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全面深入掌握电信网络诈骗手段、获赃渠道、案发等信息,协调完善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侦查取证等机制,统一执法思想,统一证据标准,确保打击质量,共同研究解决办案中的问题,形成打击合力。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存在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

对于源头治理,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委员张慈撕粲酰骸耙有效提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效能,当务之急在于强化源头监管这一治本之策。”他建议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国家层面和省、直辖市、自治区层面建立分级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平台,形成跨地区、跨部门的协作共享和快速反应联动机制。

此外,最高检和最高人民法院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已逾千件。

工信部:专项行动延长至今年年底

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重要职责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在这场针对电信新型网络诈骗的战争中,同样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工信部日前下发通知,根据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将专项行动延长到2016年底的决策部署,经部领导同意,将前期开展的“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专项行动”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

通知指出,按照工信部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相关部署要求,各单位、各企业扎实行动,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当前通讯信息诈骗多发高发势头尚未得到根本遏制,防范打击工作仍需持续加大力度。

为打击通信诈骗,工信部开展了网上改号软件整顿清除工作,组织互联网协会12321举报中心、基础电信企业和相关互联网企业建立起改号软件关键词屏蔽库和改号APP黑名单,通过关键词屏蔽、APP下架等方式,斩断改号软件的网上、搜索、传播、销售、推广渠道。

2016年4月30日,各方积极配合打击防范改号软件诈骗行为,累计屏蔽搜索结果超过1亿条、删除下载和链接信息23392条;联动“安全百店”106家APP应用商店累计下架改号软件、APP657个;电商平台累计发现并下架改号软件产品320个、处理商户166户。

银监会:每人每行限开4张卡

电信诈骗的最终目的是钱,因此,警方在侦破和追赃过程中离不开银行金融机构的积极配合。

3月14日,银监会公开表示,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工作,对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银监会也于近日下发了《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5〕48号)。

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48号文”的出台,将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银行卡业务的规范管理,遏制违规代开卡、乱开卡、批量开卡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第一环节,从源头切断了不法分子获取犯罪工具的途径,对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银监会要求银行业对账户严格实名制管理。“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身份证联网核查等技术手段,认真审核办理人身份证件,坚决杜绝违规代开卡、乱开卡、批量开卡等问题。”

在限制开卡数量上,银监会表示,“同一商业银行为同一客户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对已办理4张以上借记卡的客户,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与开卡客户联系核查。经核查发现非本人意愿办理的,应当中止服务,妥善处理。

此外,银监会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梳理完善业务流程,提升内控水平,切实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不断强化行业自律,严格落实社会责任。48号文还从建立联系人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对银行卡业务监督管理提出了全面要求。

运营商:每月拦截3000万次诈骗电话

电信诈骗同样离不开网络和通讯这两大平台。自2015年7月份开展打击通讯信息诈骗专项行动以来,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针对各类通讯信息诈骗均重拳出击。

在诈骗电话高发地区,中国电信配合公安机关快速关停和拓展查询,关停号码13批次,手机号码15000个,“400”电话280个。在技术手段防范方面,中国电信严格规范主叫号码传送,提高对网络改号及不符合规范号码的发现、核实、监测、定位和拦截能力,全面落实国际虚假主叫号码拦截。据悉,今年第一季度,中国电信拦截国际来话中的“+86”虚假主叫呼叫达237万次,拦截国际来话中涉嫌通讯信息诈骗的呼叫达245万次。

伪基站冒充银行客服电话发送诈骗信息是一种大面积的诈骗方式。中国移动在全国31个省公司均建设配备了“伪基站监测治理系统”和现场定位设备,截至目前,中国移动累计配合执法机关侦破“伪基站”案件4748例,缴获设备5351套,抓获犯罪嫌疑人6704名。此外,自2015年4月份起,中国移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语音群呼”集中治理工作。

针对最为猖獗的国际诈骗电话,中国移动实现了全国国际诈骗电话监控的全面覆盖。截至目前,累计拦截国际改号诈骗电话4.6亿余次,月均拦截诈骗电话约3000万次,国际诈骗电话投诉量较拦截前下降超过90%。

中国联通方面,专项整顿了语音专线和400业务,对商准入进行严格控制,建立退出机制,如出现网上出售号码、号码涉案、绑定手机等行为将被清退。

第4篇:电信网络诈骗产生的原因范文

一、信息诈骗的种类及方式

信息诈骗的种类很多,常见的是手机短信诈骗和网络诈骗;信息诈骗的方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以中奖为饵,骗取钱财。以某公司庆典、举办手机幸运抽奖活动为由,以公证员身份请对方领取大奖,借机诱其汇“邮费”、“税款”到指定的信用卡,收到钱后便杳无音讯,常见短信如“我是XX省公证处公证员XX,恭喜你的号码在XX抽奖活动中中奖了,奖品是小轿车一部,价值8.8万元,请你带着本人身份证和750元手续费去XX处领奖。”

2、以办证为由,骗取钱财。以制作假证件、假公章、假学历等违法经营活动为由,发送短信息实施诈骗。

3、以为名,骗取钱财。假称可以提供“__”特码给对方,要求对方办理会员卡交会费,如“欢迎致电香港__……为广大彩民爱好者提供信息,透露特码。联系电话1395983XXXX。”

4、以验资为由,盗取钱财。谎称有廉价走私等物品出售,以验看购货人资信实力为由,窃取购货人的信用卡号和密码,最后用伪造的信用卡将购货人的存款全部提走。

5、防冒网站,盗取钱财。诈骗者伪装成银行或其它合法机构,发出数以百万计的诱骗邮件,邮件标题通常为“账户需要更新”等等,而其链接的标题就是一个诈骗的网站;他们通过防冒银行网页,利用粗心用户在假网站上输入的账号、密码信息和其他金融机密信息,非常迅速地从用户的真账户里转走所有存款。如一位客户因为登录了假的中国银行网站(正确的网址应为),导致卡里的2.5万元资金不翼而飞。

6、诱使回电,“赚”取话费。一是诱使对方回电话听歌,“赚”取高额话费,常见短信为“您的朋友13XXXXXXXXX为您点播了一首XX歌曲,以此表达他的思念和祝福,请你拨打9XXXX

收听”;二是诱使对方回电,“赚”取高额话费,如收到开头为0941或0951的未接来电,一回拨即收费500元。

7、骗取卡号,盗打电话。常见短信如“我是X公司的工程师,现在将对你手机进行检查,为配合检查,请按#90或90#”,若按指示进行按键,SIM卡卡号可能被骗取,行骗者利用该卡肆无忌惮地打电话。

8、制造信息失灵现象,实施诈骗。一是持机人用盗得的手机发送短信给手机通讯录内的联系人,骗取对方话费。如“XX,我现在在外出差,手机马上快没钱了,麻烦帮我充值100元。”二是骗取对方亲朋电话并通过短信诱使对方关机,如“你好,移动通信公司现在将对您的手机进行线路检测,请您暂时关闭手机3个小时”;然后在对方关机的时候以“在外出事,要求汇款”等事由诈骗对方的家人或朋友。

9、谎称信用卡被刷卡消费,进行诈骗。案犯先发以银行或商场名义发短信给受害人,一旦受害人与之联系后,嫌疑人甲自称为银行或商场工作人员,告知受害人卡已被消费,让受害者与公安部门联系报警,以取得对方信任,并提供公安部门的电话,如果受害者按所提供号码与冒充公安人员的嫌疑人乙联系后,乙称其已立案,并让其再与银行信用卡专职人员联系,随后嫌疑人丙冒充所谓银行专职人员授意受害者向指定帐号汇入一定现金。

二、信息诈骗频发的原因。

1、成本极低,回报极高是信息诈骗频发的直接原因。

从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例来看,犯罪分子多数是采用手机短信“群发器”来实施诈骗的。他们把群发器一端接到电源上,另一端接通手机。被启动后,群发器就会按照程序自动识别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然后将这个手机号的最后四位按照从0000到9999的顺序逐一拨打,将事先拟好的短信自动发到9999个手机号码上。此外,一些诈骗分子还利用电脑上的短信群发系统软件,用手机与电脑连接,上网后就可选定号段向某个地方的手机用户发送短信。一台电脑最多可连接8部手机,一天可发几十万次。他们往往购买多部手机和手机卡号,大量透支手机话费。一旦做成几笔“大单”,手机卡号就不用了。

不管是采用手机短信“群发器”,还是利用电脑上的短信群发系统来进行诈骗,成本都是非常的低廉;而骗到的钱财动辄上万元,有的甚至几十、上百万。厦门市公安局曾破获3起信息诈骗案,3个犯罪团伙以手机、网络等形式发送短信7000多万条,谎称可以提供__开奖的特码,诈骗金额高达500多万元。可见,“低成本、高回报”,正是此类犯罪在全国迅速蔓延的直接原因。

2、成功率高,风险率低是信息诈骗频发的重要原因

(1)短信发送范围广,命中率高。由于群发器发送短信的范围极广,一天可发几十万次,即使成功率极低,也有相当一部份群众难免上当。如一天发送1万条短信,按0.1的上当概率,就有10人受骗。

(2)许多群众防骗意识不强,识骗能力不高。一是贪利心理,愿者上钩。消费者对财富的不正确态度是诈骗得手的最直接因素,多数的行骗者均是以获得额外的收益作为诱饵,使部分消费者丧失最起码的警惕性。二是好奇心理,步步跟进。部分被骗的消费者并不是从最开始就相信犯罪分子的信息,但由于天生的好奇心理,使他们一步一步的跟进犯罪分子所设定的陷阱中。犯罪分子很注重和被骗人之间的互动交流,特别是通过实时的信息传递,使被骗者对其“真实身份“的验证一步步加深,最终让被骗人逐渐产生信任感。三是粗心大意,难以自防。随着银行积极推动各种电子银行服务,网上理财逐渐进入了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有些粗心用户在假冒的网站上输入账号和密码信息,结果对方凭借帐号和密码,非常迅速地从用户的真账户里转走所有存款。四是独善其身,难以群防。行骗者大多是随机发放大量信息,多数群众也能够识破他们的行骗目的。但因为缺乏集体保护意识,极少有人去报案,导致犯罪分子无所顾忌的将行骗的范围不断扩大。

(3)打击效果不佳,没有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从已经破获的案件情况来看,信息诈骗活动大多属于大范围、跨区域流窜作案,犯罪分子伪装性、隐蔽性强,犯罪手段智能化、科技化特点十分突出。如手机短信“群发器”(俗称“土炮”),只是巴掌大的一块电路板,连个外壳也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更是无处可寻,更不用说身份的确认。犯罪分子不仅身份不明,而且他们使用的手机号码和银行帐号大多属于外省,公安机关不仅需要异地排摸,而且需要异地协作;不仅排摸费用大,办案成本高,而且工作周期长,追赃难度大。因此,公安机关主观

上产生了厌倦烦燥的心态,如接到群众报案,一些干警只是不耐烦地说这是假的就完事了;客观上形成了“防不胜防,打不胜打”的被动局面,从某种意义上说,助长了信息诈骗之风。

3、心理失衡,监管失效是信息诈骗频发的深层原因。

(1)经济转轨,心理失衡。目前,我们正处于产品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阶段。一方面市场经济唤醒了社会的重利意识,人们对财富充满了无限的渴望,极力推崇拜金主义,渴望不劳而获,从而丧失了一些最基本的警惕性,殊不知,天上掉馅饼是少之又少的事情。另一方面精神文明建设滞后,加上外来不受任何约束的个性解放思想(实质是极端利己主义思想意识)的影响,致使原本中性的重利意识,发展成为贬义的“重利忘义”,为了获得“额外”收入,犯罪分子不择手段。另外,经济转轨阶段产生了一些违法暴富的个体户和其他人员,他们不靠艰苦劳动却过着奢侈的生活,社会分配不均,贫富差距扩大,对一些靠工薪维持生活的群众产生严重的冲击,并直接影响了一些人的价值取向,也为一些以诈骗犯罪为职业的犯罪分子为其“犯罪合理化”的荒谬心理找到了借口。

(2)社会转型,监管失效。一是法律法规不完善。信息诈骗是近几年才出现的社会性问题,电信条例出台时还没有短信这项业务,因此也没有关于短信服务方面的要求与规定;而且,我国不仅没有个人资料保护方面的法律,更无专门保护网络中的个人资料安全的法律。二是社会监管漏洞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到了市场经济信息时代,不仅人财物出现大流动,而且应用信息进行交流、贸易的现象大量增多,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未跟上,管理防范、控制机制薄弱,出现了很多漏洞和空隙,给犯罪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如手机卡、小灵通没有实行实名制(据了解,在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这两大运营商的用户群中,目前不登记名字的用户占总用户的70以上),缺少注册用户资料,导致出现无法追查到短信诈骗者情况,给信息诈骗案件的侦破和打击带来诸多不便。三、打防对策

信息诈骗不仅影响我国的正常通讯秩序,干扰了群众的日常经济交往和社会联系;而且给广大群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如从20__年10月到20__年3月,泉州市公安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短信诈骗案件5500余起,被害人遍及全国30个省、市、区,被骗金额累计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因此,我们必须进行严密防范,给予严厉打击。

(一)以堵塞管理漏洞为切入点,健全防控体系,减少犯罪发生率。

1、要加强立法,规范管理。一要通过立法,规范短信市场。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电信条例;尽快制定《网络信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确立信息安全的法律原则和基本制度,明确社会各方面保障信息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把握网络信息安全的监管力度,建立科学全面的监管方式与程序,做到预防、控制和打击相结合,国家、社会和个人权益相协调。二要借鉴美国等国家的做法,通过立法加强对个人资料的保护。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国家或地区已经超过50个。如美国1974年的《隐私权法》、1970年的《公平信用报告法》对个人资料保护均有相关规定。

2、要密切协作,加强监管。电信、网络公司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相互协调,共同监督。一要推行手机实名制。我们可以借鉴韩国的成功经验,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推行一户一网、机号一体的手机号码入网登记制,落实手机实名制,并对滥发垃圾短信者处以高额罚款。二要严格禁止群发短信广告。由于运营商给手机用户发送短信时采取群发的方法,几乎所有的手机号码都被默认为可以接收这类短信的用户。要根治群发短信,必须从源头下手。虽然信息产业部已经规定,基础运营商不允许为任何未经许可的信息服务商提供接入,否则负连带责任,但没有规定明确禁止群发短信广告,这样就使源头根治短信诈骗无法可依。因此,在以后的规定中,有必要规定明确禁止群发短信广告,特别要把通过群发信息进行诈骗列入需要严厉打击和取缔的范围。三要加强对隐身短信的管理。隐身短信大概有两种类型,一是给自己手机配上一个PM号,可以大大提高手机的短信功能。PM短信还能帮助发信者隐身,只要在对方手机号前加上8778就可以发送PM隐身短信了,对方手机上只显示自己的PM号,而不显示自己的手机号。二是在网络上申请一个帐户,即可以通过在线发送信息给目标手机用户,显示发件人的名字是网络上的帐户。“隐身短信”侵犯了收信人的知情权,也违反了《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但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加以规范,只靠社会道德来约束。如何规范有关行为,使之发挥正常功能,又不落为危害他人的工具,需要法律部门,内容供应商,电信部门等给予重视。

(二)以提高防范能力为着重点,加强宣传教育,降低犯罪成功率。

1、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要加强对公民道德素质的宣传,特别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特别要教育广大群众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通过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广大群众相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因贪图小利而上当受骗;使广大群众艰苦奋斗,洁身自好,不制作诈骗短信,有效地消灭不良短信生存蔓延的空间。

2、及时揭露诈骗伎俩,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引导公民自觉学习信息安全方面的知识,培养公众对信息诈骗的免疫力。如要根据案件发破情况,及时分析掌握犯罪分子作案规律,归纳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方式和过程,并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广大群众防范、识别信息诈骗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广大群众对诈骗信息不相信、不理睬、不联系、不上当,彻底断掉不法分子的"财路"。要告诫精心的群众在使用网络银行时,务必要记清自己开户银行的网址,每次登录最好选择直接输入网址,尽量避免用搜索引擎查询到的链接进入相关网站;并且尽量不要在网吧里登录网上银行,因为无法知道这些计算机是否装有恶意程序进行监测。同时,要选择信息诈骗犯罪活动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营造打击声势,震慑违法活动。

3、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增加破案有效线索。各地指挥中心要采取各种形式,动员受骗群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醒群众举报违法线索,形成全社会参与、人人喊打的良好关键氛围;同时要设立投诉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确保受理渠道畅通,及时掌握本地信息诈骗情况。

(三)以专项行动为突破点,加大打击力度,提高犯罪风险率。

1、要调查摸底,重点突破。要广泛收集犯罪线索,并对收集到的犯罪线索进行认真梳理,搞清犯罪信息源所在区域、

诈骗资金流向,选准工作重点进行侦察,确保打有目标,攻有方向。

2、要合成作战,快速反应。一是积极构筑以刑侦部门为侦察破案主力军,各警种协同作

第5篇:电信网络诈骗产生的原因范文

当下,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电信网络诈骗也呈现上升趋势。2016年,上海移动高度重视,坚决落实国家、工信部、通管局等上级单位工作要求,在贯彻执行“治防行动”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按“组织不撤、责任不变、工作不断、力度不减”的原则,以“压茬开展”的方式做好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与政府携手共筑信息安全的“防火墙”。

完善健全技术手段,持续深化系统运营

互联网被赋予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时,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也愈加突出。据《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显示,2015年因个人信息泄露等原因,遭受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就有大约4500万网民,因个人信息泄露而引发的电信诈骗案件更是层出不穷。作为网络运营商,上海移动积极配合本地公安部门,不断完善健全技术手段,通过技术封堵,最大限度地对诈骗电话、诈骗网址、诈骗信息进行拦截,协同警方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对国际局设备的网络数据配置,规范国际主叫号码传送;将主叫号码“00”开头的网间和网内国际来话和触发到浙江虚拟改号诈骗电话平台,做好国际虚假主叫监控拦截;全面落实语音专线主叫鉴权,利用技术手段强化国内网间虚假主叫监控拦截。以技术手段着力切断诈骗和网络改号电话传播渠道。目前上海公司语音专线100%实施主叫白名单鉴权;截至2016年10月底,累计拦截上海网间虚假呼叫343万次、上海网间网内国际诈骗电话1184万余次。

重点项目联合攻关,通过大数据反诈骗

在网上只需要花费700元钱就能买到一个人的各种个人信息,包括开房记录、名下资产、乘坐航班,甚至网吧上网记录信息,只要有人付钱,就可以轻易被查到。此外,四大银行存款记录,手机实时定位,手机通话记录,也都能查到,而且实现7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面对愈加严峻的网络安全形势,政府与企业需要联手,通过产业链合作对抗黑色产业链。而由国家牵头搭建具有公信力的大数据第三方平台,则能通过大数据方式有效地与电信诈骗份子对抗。

2015年下半年,上海移动试点建设了公司诈骗电话智能分析平台。以事中劝阻为切入点,基于实时采集信令数据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通过分析诈骗电话的行为模式快速锁定被深度“洗脑”用户,并在此基础上与执法部门合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事中劝阻工作,以期将既遂诈骗案件成功防范。上海移动与公安等执法部门协同,大数据反诈骗手段启用至今,已合计成功劝阻受骗用户3200余名,准确率达94%以上;根据公安部门提供数据,2016年5-7月冒充公检法号码诈骗案件同比下降47.2%,案值同比下降34.9%。

完善防范打击系统,有效遏制诈骗电话

近年来,骚扰电话时有发生,危害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就连被用作国内大型企业客户服务热线的400电话,也被诈骗分子“别有用心”地利用起来,编织成花样百出的诈骗手段。

上海移动对语音专线、400业务的开办信息登记、报备、审核、复查、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考核管理均纳入相关管理系统,做到相关管理动作有据可查,规范开展。目前,由集团公司统一规划、咪咕动漫集中运营的彩印业务已实现对涉嫌通信信息诈骗来电号码的提示功能。通过提醒彩印,截至2016年10月底,对上海移动用户累计发送提醒彩印近189万条。

优化垃圾短信策略 “伪基站”打击成效明显

上海移动从策略运营各生产过程入手,建立包括用户投诉举报、人工审核、系统拦截、日常监测、评估优化、第三方共享、新型内容及行为分析等在内的需求渠道管理机制,并针对重要节假日、敏感日期、商业活动营销旺季等做好事前策略需求分析,从而不断提升优化垃圾短信策略,提升策略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截止到2016年10月底,上海移动垃圾短彩信被投诉量同比下降58.1%;百万短彩信被举报率0.41优于集团考核指标0.69;垃圾短信月均加解黑成功率99.99%。

在“伪基站”打击整治方面,上海移动持续配合公安部门强化打击力度,截至2016年10月底累计配合公安部门定位并缴获“伪基站”设备168台,抓获犯罪嫌疑人175个。通过集中打击,全网“伪基站”影响降幅达94.5%;根据公安部门提供数据,2016年4-9月涉“伪基站”诈骗案件同比下降79.8%、案值同比下降87.0%。

第6篇:电信网络诈骗产生的原因范文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行为结构为:实施欺骗行为的是行为人;产生错误认识和处分财产的必须是同一人;取得财产的是行为人或者第三者;遭受财产损失的是被害人。如果被骗人和被害人属于一人时,就是二者之间的诈骗;如果被骗人和被害人不属于同一人的时候,就是三角诈骗。诈骗罪的成立要满足以上几个条件:

(一)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

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与隐瞒真相,实施了让对方陷入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的行为。行为实施欺骗行为的方法多种多样,既可以是语言欺骗,也可以是文字欺骗,还可以是动作欺骗,既有明示的,也有默示的虚假举动表示等。欺骗方式可以是作为的,也可以是不作为的方式。需要指出的是,必须是行为人通过实施欺骗行为,使受害人产生处分财产的错误认识才可能构成诈骗,调虎离山、掉包类型的欺骗不成立诈骗罪,而是成立盗窃罪。

(二)欺骗行为使对方(被骗者)产生错误认识

欺骗行为要使对方产生了错误认识,即使被骗者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骗行为的成立。欺骗行为没有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出于怜悯、不堪烦扰等原因交付财物的,或者为抓住诈骗者的把柄在警方安排下交付财物的,欺骗行为和财物转移之间的因果关系欠缺,构成诈骗罪未遂。被骗者对行为人所诈称的事项有所怀疑仍然处分财产的,成立诈骗罪(既遂)。

(三)被骗者在错误认识的引导下对财产进行了处分

被骗人处分财产不限于民法意义上的处分财产(即不限于所有权权能之一的处分),而意味着将被害人的财产转移为行为人占有,或者说使行为人或第三者取得被害人的财产。表现方式有:直接交付财产、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承诺免除行为人的债务等。行为模式表现为作为、不作为或者容忍方式。

(四)行为人或第三者获得财产

行为人或者第三者在被骗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后获得了其财产,包括积极财产的增加与消极财产的减少,从而使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二、高校常见诈骗手段

(一)就业诈骗类

高校学生往往没有正式走入社会,缺乏社会经验和防骗意识,同时又因为经济原因或者想体验生活,或者是面临毕业,他们急切地想找到一份兼职和工作,犯罪分子正是利用此种心理,通过张贴广告、在招聘网站虚假招聘信息等方式引诱学生来应聘,进而会使用各种理由和借口收取各种各样的手续费、报名费和押金等。更有甚者,对学生进行非法拘禁、强制其从事传销、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极其恶劣的后果。

(二)诈骗学生家人

一些诈骗分子在获取学生家庭信息后,编造学生在校受到意外伤害,对学生家长实施诈骗,2007年云南红河洲一名在南京上学的女生因手机被盗,被犯罪分子在手机上获取家里的电话号码,打电话告知家里,孩子被车撞,现正在医院抢救,“他是孩子的老师”请家长按指定账号汇款8万元,否则孩子有生命危险,家长接到电话后,心急火燎到到银行及时把钱汇出,在放心不下的情况下,由风尘仆仆地赶到南京,到学校后女儿安然无恙,方才知道被诈骗。

(三)网上交友诈骗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交友已不再是稀奇的事情。如今高校中,几乎没有人不会网上交流,网络成为生活中不可获取的一部分。但也因此有很多学生放松警惕,忽视了网络安全问题。诈骗分子利用这一特点,通过各种聊天软件:QQ、微信、微博等与大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在获取其信任后,对其进行诈骗。

(四)网购诈骗

和网上交友一样,网购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物,网购让人们足不出户享受生活的便捷。但此种购物方式也因为支付方式、运送方式等问题使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犯罪分子通过退款、转账等方式来骗取钱财。

三、高校诈骗的特点

由以上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和主要诈骗手段可以看出,高校诈骗实质上就是诈骗罪的一种表现方式,同时也对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的侵害。高校诈骗具有以下特点:

(一)诈骗手段的多样性

在网络技术、通信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诈骗手段的多样性是高校诈骗的突出特点。诈骗分子根据高校学生的特点和生活方式开发了一系列的诈骗手段,如短信诈骗、电话诈骗、冒充学生进入宿舍推销诈骗、在开学时时冒充教职工进行诈骗、网上交友诈骗、网上购物诈骗、恋爱诈骗等多种多样的诈骗方式,亟需引起人们的高度注意。

(二)诈骗手段的智能性

诈骗分子在高校作案行骗时,往往都是运用各行各业丰富的信息、知识和相关经验,通过精心细致的安排和策划,设置圈套,等待目标上钩中计,在诈骗过程中一般都是使用科技性高、具有较强迷惑性的手法来提高诈骗的成功率。

(三)高校诈骗案发频繁,受骗率高

高校诈骗不仅覆盖面广,而且诈骗成功率比较高,即高校范围内的诈骗有着更高比例的受骗者。不少学生认为校园是比较安全的地方,因此放松了警惕,同时因为本身就缺乏一定的社会经验和防骗意识,认识不到诈骗的严重性和诈骗发生的频繁性,因此当真正遇到诈骗时,不能够正确地识别,因而容易被骗。

(四)衍生案件的严重性

高校诈骗的发生,往往不仅仅是单纯的诈骗。有的丧心病狂的犯罪分子在骗取钱财之余,还对受骗学生进行人身侵害。如网友见面遭到强奸、只身前往外地应聘找到传销集团甚至邪教团伙非法拘禁、诈骗不成动手抢劫等。这些案件经常与高校诈骗伴随发生,而且性质非常恶劣。

四、高校诈骗的预防对策

在了解高校诈骗的特点之后,我们可以得出诈骗分子正是瞄准了高校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安全防范意识不足以及容易轻信人等特点,进而在高校进行诈骗。针对目前高校诈骗发生频繁、上当率高等问题,学校、公安以及相关部分应该结合大学生和高校诈骗的特点,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宣传,制定一系列的防范举措和方法,联合打击高校诈骗。

(一)加强对高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强学生的防骗意识

高校学校在告别高中生活,离开家人独自进入一个陌生的环境生活学习,少了父母的保护后,对一切都充满好奇,这种好奇心极易使他们成为诈骗分子的犯罪目标。学校必须加强对大学生,尤其是大一新生的安全教育。据调查显示,在校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防范意识是高校诈骗频发的重要原因,大多数学生表示自己在上大学前很少或者较少接触社会上的人和事,家长在平时的教育中也只是关注孩子的学习,而对于社会经验则较少教导孩子。还有很大一部分学生表示自己很容易相信别人。可见,在高校诈骗中,受害的大学生大多是因为其自身的意识较为单纯,缺乏对陌生人应有的戒备心理,从而导致诈骗得逞。此外,通过对诈骗原因的分析不难发现,在大学生进入大学校园之前的安全教育以及学生所接触的社会环境是影响其行为的重要因素,因此,在防范高校诈骗的过程当中,要充分发挥学校以及相关安保部门的重要作用,对刚进入大学校园的大一新生以及缺乏社会经验的学生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大力开展防范诈骗的安全宣传活动和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来开展学前教育、安全课程培训等活动来提高校园学生的诈骗防范意识以及遇到诈骗后的应对措施等。

(二)加强高校学生的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东西方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和深入,使我国的经济、社会文化、风俗习惯发生巨大的变化。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蚀思想提供了温床,在这一变化中,传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不少高校学生不能抵制诱惑,贪图享乐,爱慕虚荣,常常因为贪小便宜而上当受骗。因此学校要在日常学习中,通过开展思想教育、组织讲座等形式加强高校的思想建设,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高校学生在面对诱惑时,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假象所迷惑,时刻保持警惕的意识。

(三)注意个人隐私和身份信息的保护,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网络时代的高速发展使个人隐私和身份信息暴露于公众视野之外,现如今不少人为了寻求他人对自我的认可在网络博客、论坛上公开自己的隐私,更有将生活中的事无巨细都放到网上;除此之外,将包含个人身份信息、地址的网购包裹随意丢弃也可能会使重要的信息落入不法分子之手,成为其利用的工具。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是相当重要的,除了高校学生自身的保护之外,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当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严禁任何泄露、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但此种原则性的规定往往在实践中很难执行,事实上在社会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比比皆是,甚至在不少电子购物网站上光明正大地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针对这一问题,法律应当明确具体地规定禁止泄露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并做出惩罚性规定,以充分保障公民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四)加强高校学子的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调查显示,很大一部分受骗的高校学子都不会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有的学生在受骗后选择提醒周围同学,提高身边同学的警惕,这是一种相对理性的方式。还有的受骗学生选择“打水牙齿和血吞”,自认倒霉,这种应对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会助长诈骗分子的嚣张气焰,使其更加大胆地继续实施诈骗。如果高校学生在受骗后能够及时地向学校保卫处或者公安机关报案,能够使公安机关更快地掌握案件的相关信息和受骗的情况,这样能够帮助公安机关打击诈骗团伙,及时迅速的报案也更有利于追回损失。

第7篇:电信网络诈骗产生的原因范文

一、存在问题

跨国、跨境电信诈骗属于智能型犯罪,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强,犯罪手段隐蔽性高、技术性强,存在取证难、抓捕难、追赃难等问题。

(一)因犯罪分子作案手段隐蔽,导致取证难。

犯罪分子仅通过网络、电话或短信等方式与被害人联系,不直接见被害人,因此被害人无法直接指认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取得赃款的银行帐户,一般是利用伪造的身份证开设银行帐户,或购买以他人名义开设的银行帐户,多帐户交替、循环使用,每个帐户使用时间较短,甚至仅使用一次后就不再使用,导致跟踪追查取证困难。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幕后操控,指使手下的人或是以较高的报酬雇请不知情的群众取得或转移赃款,使得侦查机关即便找到相关线索也很难准确抓捕。即使抓到了犯罪嫌疑人,获取的证据中直接证据少,间接证据多,难以形成完整证据锁链,难以揭示案件全貌。

(二)因犯罪分子流动性及反侦查能力强,导致抓捕难。

首先,为了逃避法律或者降低风险,犯罪分子不使用固定电话,联系工具多为无开户资料或不以实名注册开户的手机或网络电话,因此锁定具体作案地点与作案人存在很大难度。其次,异地作案、异地诈骗、异地跨行取款的方式,地域流动性大,使跨国、跨境追查犯罪分子的难度加大。再次,犯罪分子彼此间不熟悉,一般使用绰号或假名单线联系,仅和自己的上下家联系,导致公安机关很难将涉案人员一网打尽。

(三)因犯罪分子转移赃款迅速,被害人消极报案,导致追赃难。

首先,犯罪分子使用网络转换器变更电话号码区号显示,达到被害人接听电话时显示的号码均为被害人当地号码,无法识别犯罪分子所在地域,亦无通讯记录可调取,一旦得手,便会在极短时间内迅速转移赃款,案发后难以侦破,难以追回被骗款项。其次,电信诈骗犯罪针对的是不特定对象,受害者涉及多个国家或地区,一些被骗金额小的受害者不主动报案,特别是利用与被害人发生感情纠葛的诈骗案件中,被害人往往基于羞愧或其他多种因素而没有报案,使得诈骗涉案金额难以确定。而取证、追赃困难,导致对于证据不足、涉案数额无法达到追诉标准的嫌疑人,只能做存疑不处理。

二、原因分析

一是电信监管存在漏洞。网络电话平台改号使多人上当。犯罪分子通过从网络电话平台从国内拨打国外、境外被害人的电话时,该平台能够提供改号服务,因此其拨打的电话号码能显示为被害人所在地域的号码,使被害人放松警惕。

二是“中间商”利益驱使。有的掌握网络技术、设备、资源的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专门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搭建网络电话诈骗平台,提供改号、群呼群拨、网络电话落地对接及运行维护等技术支持。还有“地下钱庄”打着资金管理服务的招牌,专门为犯罪分子提供转移、提取赃款服务。这些行为是电信诈骗猖獗、难以及时查处的重要原因。

三是银行监管存在漏洞。被害人一旦将钱款汇入犯罪分子指定账户,便迅速被转移到外地多个账户,后被不同人员领取。犯罪分子一般掌握上千张银行卡用于取赃、转移赃款,均来自国内不同银行,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如利用一张身份证在各地银行办了几百张卡。银行应对这种批量办卡的行为予以加强监管。

三、对策建议

一要加大电信、金融等部门的安全防控力度,规范银行的帐户管理制度。电信部门要加强对违法短信、不明来源的电话及违法网站的监管,对群发量巨大的短信内容进行过滤检查,通过屏蔽等技术切断违法短信、网站传播渠道,从源头上遏制。金融部门要加强对交易异常的银行帐户的监管,以及存取款环节、特别是自动取款机的录像监控设备的维护。

二要加大科技强警与打击力度,提高案件侦破率。对该类诈骗特别要注重研究、采用、开发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各类行业产品及电话定位、追踪等技术,以便迅速锁定作案人员,有效采集与保存相关证据。

第8篇:电信网络诈骗产生的原因范文

[关键词]钓鱼欺诈;网络银行提供商;网络银行客户

由于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和人们对方便、迅捷的银行交易需求的日益高涨,越来越多的银行都开始不遗余力地推广网络银行。网络银行作为电子银行或者电子资金转移的一种重要形式,依靠强大的技术支持为客户和企业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客户可以利用诸如PDA/PC或者手提电脑等终端设备连接到互联网后,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各种交易,而不必担心交通拥塞、停车不便或者事务繁忙而无法办理业务。

在客户享受到网络银行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诈骗者也同样蠢蠢欲动:他们对网络银行所带来的便利觊觎已久,一旦诈骗者能够成功的截取账户信息或者诱骗客户提供账户信息,那么他们也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侵入客户账户。这就需要网络银行提供商和网络银行客户对于网络银行安全保持高度的关注,对潜在的风险保持高度的警惕。

一、钓鱼欺诈

(一)钓鱼欺诈(Phishing)本义

钓鱼欺诈(Phishing)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黑客创造出来的词语,它原本指的是窃取美国在线(American-Online)客户的账户。钓鱼欺诈让毫无警觉的网络银行客户无意中泄露他们的个人信息,从而使诈骗者获取他们的敏感数据。当诈骗者获得这些数据后,他们就会非法侵入客户账户,大肆获取其他敏感信息,最后通常会将客户账户上的资金非法转移到自己的账户上或者将客户的个人资料在黑市上出售。

(二)钓鱼欺诈的种类

1.诱骗式钓鱼欺诈(Deceptivephishing)。诱骗式钓鱼欺诈最常用的载体就是电子邮件:在典型的情况下,诈骗者发出大量诱骗电子邮件,其中包含有HTML表格和一些诱使客户填写表格的叙述;更多情况下,邮件含有超链接:只要客户一点击,就会将客户链接到一个伪造的网站上。

2.恶意软件式钓鱼欺诈(Malware-basedphishing)。恶意软件式钓鱼欺诈指的是这种钓鱼欺诈会让恶意软件运行在客户电脑上。而恶意软件的传播主要是通过社会工程式诈骗或者利用安全漏洞进行的。

3.域名欺骗式钓鱼欺诈(Pharming)。Pharming这个名字产生于2005年3月的一次大规模域名服务缓存毒害事件,它的意思是“域名欺骗式钓鱼欺诈”,指的是欺骗客户在假扮合法网站的非法网站上输入敏感信息,如密码、信用卡卡号等的一种欺诈方式。这种方式不需要客户点击邮件中的超链接,甚至即便是客户正确的输入了网页地址URL,诈骗者仍然可以将客户链接到非法网站上。

4.内容植入式钓鱼欺诈(Content-injectionphishing)。内容植入式钓鱼欺诈指的是将恶意内容植入合法网站,这些恶意内容可能会将客户链接到其他网站,或者在客户电脑上安装并运行恶意软件,从而将数据传输到钓鱼欺诈服务器上。

5.中间人钓鱼欺诈(Man-in-the-middlephishing)。中间人钓鱼欺诈是指诈骗者将自己置于客户与合法网站之间。本应传送到合法网站的内容被诈骗者所获取,他们截留下有用的信息后,继续将内容传递给合法网站,同时也将来自合法网站传递给客户的信息截留后传递。中间人钓鱼欺诈也可以用作信息流截取。这种钓鱼欺诈也有多种不同变化形式,但是通常对中间人钓鱼欺诈的定义是:一个网络安全的分支,在该欺诈中,诈骗者截取并且很有可能篡改传输中的数据。

6.搜索引擎式钓鱼欺诈(Searchenginephishing)。诈骗者采用的另外一种诈骗手段就是为一些虚假的商品开设网页出售,同时搜索引擎如Google,Baidu等索引到这些网页或者商品。这些商品看上去价廉物美,当客户决定购买这些商品,输入交易所需的信息后,敏感数据就会被诈骗者所获取。

7.分布式钓鱼欺诈(Distributedphishing)。分布式钓鱼欺诈是一种新出现的诈骗方式,钓鱼欺诈网站所用的主机不是传统的网络提供商而是私人电脑。这是因为如果使用传统的网络提供商所提供的主机构建网站,这些网站会很快被反钓鱼欺诈联盟所甄别并且摧毁。分布式钓鱼欺诈的出现对于防治钓鱼欺诈来说是一次巨大的挑战,追踪分布式主机显然要比追踪网络提供商的主机困难的多。

(三)钓鱼欺诈的变化

在钓鱼欺诈的早期,大多数的诈骗主要依赖含有非法超链接的诈骗邮件诱使客户泄露自己信息。然而,在过去的数年内,诈骗者利用更为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更多样化的载体,使钓鱼欺诈的形式更为多样化。例如近年来出现的网络语音欺诈以及短信钓鱼欺诈等。

(四)钓鱼欺诈流程

如图-1所示,钓鱼欺诈的基本信息流按照其步骤依次如下。(1)诈骗者为钓鱼欺诈做准备,他们创建域名和服务器,并将恶意软件或者诈骗传播载体植入其中。(2)诈骗载体通过不同的传播途径到达目的地。例如,在诱骗式钓鱼欺诈中,诈骗载体通常是含有诈骗内容的电子邮件;又如在恶意软件钓鱼欺诈中,诈骗载体往往是恶意程序代码或者客户无意中下载的软件或者是安全漏洞。(3)客户做出反应,如点击超链接从而被链接到欺诈网站或者是链接到合法网站,但是其一举一动被键盘记录软件所监控,从而使自己暴露在潜在的威胁之下。(4)网站唆使客户泄露敏感数据;这些网站可能是合法网站被植入恶意代码也可能是非法网站等。(5)由于恶意服务器,或者本地运行的恶意软件,抑或是在监听软件窃取下,用户泄露敏感信息,如用户名或者密码等。(6)敏感信息通过本地运行的恶意软件,如键盘记录、屏幕记录程序或者网页木马传递给诈骗者。具体传递方式取决于钓鱼欺诈的具体种类。(7)所获取的敏感信息被非法使用,以入侵客户账户。(8)诈骗者获得非法金钱收入或者将这些信息非法出售以敛财。

二、调查

我们知道,客户是诈骗者主要的攻击目标,但是这从来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网络银行提供商和研究者应该重视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密切关系,重视客户的看法,尊重他们的选择,并且积极主动的倾听他们的建议。基于上述考虑,笔者设计了这个调查。

(一)调查设计

1.问卷设计。问卷共分为3部分,第一部分是选择题,我们希望了解客户是否经历过钓鱼欺诈以及他们对待钓鱼欺诈的一般观点。第二部分为排序题,要求参与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对出现的内容按照一定的次序进行排列。我们想要了解是哪些方面造成诈骗邮件或者网页具有迷惑性,同时为什么一些合法的邮件或者内容会让客户觉得模棱两可。第三部分是选择题,我们想了解客户的一般上网习惯,这对于有效防止钓鱼欺诈至关重要。整个调查采用标准化测试,参与者需要在15分钟之内,独立完成问卷,而且在此期间他们不能上网或者查阅资料。为了让我们的调查更具体、更有说服力,在问卷部分结束后,我们鼓励所有参与者向我们及时反馈他们的想法或观点。

2.受访者选择。根据受访者不同的背景,我们将受访者分为三组:IT背景、金融背景和其他背景。一共有39名参与者,我们在有效问卷中,随机从每个组别选出了6份问卷,因此最终有效参与者为18人,年纪从19岁至45岁不等。我们需要强调的是:目前几乎没有针对中国进行的钓鱼欺诈研究,所以我们有意识地仅选择中国人作为受访者;因此,调查结果将代表性地展示钓鱼欺诈在中国的特点以及客户对待钓鱼欺诈的态度。

(二)调查结果

整个调查带给我们诸多启示,这些都有助于我们更好的了解客户行为,制定防治钓鱼欺诈的措施。

1.钓鱼欺诈在中国的情况与在北美地区有所不同。知道钓鱼欺诈的参与者比例接近67%,但是这一比例仍然偏低;有些参与者虽然在使用网络银行服务,但是表示他们从未听说过钓鱼欺诈,这显然是一个重大的安全隐患。在知道钓鱼欺诈的67%中,只有少数确定他们曾经收到过钓鱼欺诈邮件,这一点与北美地区大多数人都曾收到过钓鱼欺诈邮件有着比较明显的区别。

2.大多数人无法真正识别钓鱼欺诈邮件。根据调查,虽然有75%的参与者说他们“能够”区分钓鱼欺诈邮件,但他们的理由是:他们从不相信任何含有银行账户信息或者其他个人信息的邮件,而不是他们曾经对钓鱼欺诈有过比较充分的了解或者熟悉一些简单判断钓鱼欺诈邮件的办法。这充分说明了,大多数中国网络银行客户对网络银行服务缺乏信心和热情,同时也说明了网络银行提供商在盲目推广他们的产品的时候,没有积极和客户交流,没有积极听取客户的反馈。

3.没有采用可以有效防治钓鱼欺诈的方法。87%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在收到钓鱼欺诈邮件后,会立即删除,而不会采取其他行动;只有1位参与者表示,他打算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是他坦言,他并不知道哪个部门会受理此类投诉。这对于网络银行提供商来说是一种巨大的警示:任何一项防治措施,如果没有客户真正参与进来,那么这项措施都是毫无益处的。

4.电子邮件最具钓鱼欺诈性,手机短信和手机彩信其次,电话和传真最不具有欺诈性。在所有参与者看来,电子邮件最具钓鱼欺诈性,但是他们也对手机短信或者手机彩信钓鱼欺诈性的担忧快速增加:超过25%的参与者认为短信或者彩信最具钓鱼欺诈性。这个特点需要网络银行提供商和研究者充分重视,因为大多数银行提供通过手机短信或者手机彩信进行实时交易提醒的服务,如果诈骗者利用这个漏洞,将会造成更多的损失。

5.客户对邮件主题比较敏感。大约89%的参与者认为,中奖信息最具钓鱼欺诈性,但是其他的邮件主题对于参与者而言几乎没有区别。这说明,目前在中国钓鱼欺诈的手段和形式比较单一:一方面钓鱼欺诈在控制范围中,一方面提醒我们一旦诈骗者采用多样化的手段,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因为客户没有任何防御准备。

6.邮件的样式会有一定作用。78%的参与者表示,一旦邮件中含有超链接,他们会非常警惕;同时一封邮件过分强调安全他们也会产生怀疑。参与者同时建议,邮件不应该作为紧急事件的通知途径,如果密码修改、账户安全性提示等。

7.第三方的安全认证取决于该认证品牌认可度。调查中,我们列出了诸多第三方安全认证产品,从已有的品牌McAfee,TrustWatch到编造的品牌BankSecurity。我们发现,在具有IT背景的参与者中,他们几乎做出了相同的排序:McAfee,TrustWatch和微软旗下品牌OneCare是值得信任的,但是对于其他品牌,如FinjanSecureBrowsing由于其在中国较低的知晓度,也被排列在受怀疑的序列中。而对于金融背景和其他背景的受访者而言,所有品牌都被列为受怀疑序列。部分参与者建议,如果有一个权威的机构或者组织第三方安全认证信息,这样更容易让所有人接受和信赖。

8.人们关心URLs。我们发现,参与者对网页的URLs地址非常关注,同时他们都善于发现网站地址的细微差别。但SSL安全标识作用有限:参与者表示在打开新页面的时候,他们很少去关注SSL安全标识,同时仅有39%的参与者能够区分http和https的区别。所以,我们再次确信,虽然网络银行提供商、软件制造商和ISPs竭尽全力强化系统安全,但是如果客户没有积极参与其中,所有的措施都显得事倍功半。

上述结论充分表明了客户与网络银行提供商在了解上存在真空区域,而这正是造成先进的安全系统无法充分发挥作用的原因。如果我们不对客户的反馈和看法予以充分的重视,更具威胁的钓鱼欺诈将会频繁袭来。

三、防范措施

众多的研究者认为,由于诈骗者会持续不断的改善其技术手段,网络银行提供商也应该深化并精化其技术设备以构建更为安全的网络安全系统。我们为,进行技术优化固然重要,然而他们却完全忽视了网络银行客户。只有结合提供商和客户的力量,才能让使两者进行良性互动、协同共“战”。

(一)在交易前进行教育

网络银行提供商应该确保在客户进行交易前,对他们进行足够的安全教育。

1.熟悉交易流程。有位调查参与者在访问中表示,虽然他没有系统了解过钓鱼欺诈,但是由于他非常熟悉网络交易的整个过程,一旦交易中有任何异常,他都能立刻察觉。所以,我们建议网络银行提供商应该让客户充分熟悉交易流程,从而构建起第一道有效防线。

2.熟悉常见钓鱼欺诈手法。我们已经证实,如果客户对常见的钓鱼欺诈手法有一定了解的话,那么客户会更容易避免钓鱼欺诈的袭击。从这个角度而言,网络银行提供商在客户开户的时候,就应该充分告之客户常见的钓鱼欺诈手法,因为预防措施永远比事后补救更为有效。

3.熟悉银行正确的工作方式。网络银行提供商应该使客户了解银行正确的工作方式,客户了解的越清楚,他们被诈骗者误导的可能性就越低。比如,客户应该清楚,虽然银行会给客户打电话进行业务处理,但是他们永远不会索要客户的个人敏感信息,比如密码、PINs等,而且客户决不能信任在电子邮件中出现的所谓的“客服电话”等,当需要拨打客服电话时,客户可以从银行卡背面找到。这些都有助于使客户进一步识别钓鱼欺诈。

(二)在交易中进行沟通

交易中,客户与网络银行提供商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会有效降低钓鱼欺诈的影响,就算客户受到钓鱼欺诈的袭击,双方也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弥补,以避免更大程度的损失。

1.定期发送提示资料。钓鱼欺诈手段随时随地都在进行变化,为了使客户能够及时了解最新动态,定期发送相关提示资料可以让网络银行提供商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这样可以尽可能降低由于新式钓鱼欺诈手段所带来的伴随效应。

2.多渠道交易提示。通常来说,当账户发生资金变动时,网络银行提供商会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短信或者依据客户定制发送资金变动信息。但是这就存在着一个明显而危险的漏洞,如果客户面临中间人钓鱼欺诈,诈骗者就能截取从银行发给客户的提示信息。因此,如果采用多渠道交易提示,毫无疑问这会大幅度增加诈骗者进行欺诈的难度,而不会对客户造成任何额外的不便。

(三)在交易后进行反馈

客户的反馈常常会帮助银行做出许多有益的改善,因此网络银行提供商应该鼓励客户积极反馈信息,并且也应该主动的与客户进行联系,从而让客户与他们的互动更为充分。

1.提供商主动提供交易安全报告。对于客户来说,如果他进行了大量的交易,而仅仅在某个交易发生钓鱼欺诈,他很容易忽视,从而遭受莫名的损失。因而,网络银行提供商可以定期向客户发送交易安全报告,在报告中,提供商可以详细列出交易的金额、时间,并且根据IP地址显示交易地址以及浏览器类型等信息。一旦有任何异常信息,网络银行提供商应该醒目标识并等待客户确认,同时这还可以借助数据挖掘工具对交易记录进行分析。超级秘书网

2.建立无障碍反馈通道,鼓励客户反馈。我们已经在调查中指出,很多客户想要与网络银行提供商进行沟通,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找到合适的方式。因此,我们建议网络银行提供商开设无障碍反馈通道,这样可以让客户与网络银行提供商进行无缝对接式交流。

(四)用科技手段保障交易

最后,我们还可以充分利用技术手段确保各个环节都万无一失。目前,各家银行主要采用两种交易工具来确保客户交易时的安全。

1.动态密码卡。动态密码卡在收到交易指令后,会随机产生交易动态密码,这就弥补了传统静态密码的不足。对于那些企图“推断”出密码的诈骗者来说,这种方式应该是牢不可破的。2.U盾。U盾在芯片中保存有身份真实文件和加密数据,它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复制性,充分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理论上,采用U盾作为交易工具,任何诈骗者都无法破解其密码。

四、结论

第9篇:电信网络诈骗产生的原因范文

你涉案了

冒充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工作人员,打电话或发短信、微信,告诉你身份信息被盗用或其他原因已经涉嫌重大案件了(如贩毒、洗钱和非法集资等),有的甚至把你的照片做成了一个假的通缉令,有的则留有所谓公安机关的固定电话,让你不信可以查询等等,然后为了证明清白或保护资金财产安全,把你名下所有的财产全部转到所谓的公安机关安全监管账号或资金比较对账号,从而实施诈骗。近日,就有老人中招。他们的资金转到的不是安全监管账号,而是犯罪分子控制的账户,犯罪分子迅速把钱转走,他们的钱大多情况下是肉包子打狗一去无回。

防范对策:接到此类电话、短信等,首先不必紧张,不去理会,因为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办案从不会叫你把钱转到某账户的。其次,把这件事告诉子女、亲戚和朋友商讨对策,也防止他们上当受骗。再者,若还半信半疑,可直接打110报警。

你欠费了

冒充电信、邮政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的工作人员,通知你电话欠费、电视网络欠费、取包裹快件和公积金账户冻结等,先套取您的身份信息和家庭住址,然后再实施诈骗。

防范对策:接到此类电话,不要告诉对方自己的信息,要么立即挂断电话,要么学会套对方信息,问清楚了自然也就不会上当受骗了。

高息诱惑

冒充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和理财公司、P2P网贷平台公司等金融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如告诉信用卡透支欠费、推销高收益理财产品,进行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及传销等。你看中的是比较高的利息,诈骗团伙看中的则是你的本金。

防范对策:要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相信电话、短信、微信和网络推销,高收益的理财往往伴随高风险。只要不贪心,稍加留心,就不难识破骗局。买理财产品到正规金融单位营业网点比较靠谱。

威胁恐吓

假扮黑社会老大或马仔给你打电话,称你子女或孙子、孙女人在他们手上,拿钱放人,否则要撕票。或称你的儿子犯罪了,有难等等。

今年2月29日,家住北京永定门附近的老年客户杨女士来到某银行网点,神色慌张但情绪较为激动,要求将卡中58万现金宝快速赎回并且提现。银行大堂经理及时发现并立即提示客户的手机一直保持通话状态,但该客户表示不能挂断电话,并且要求银行员工不能出声。大堂人员就用纸笔和客户沟通,得知在家中固定电话和手机均接到其女儿被人控制且殴打致伤的消息,并通过电话向杨女士播放了其女儿的哭喊声和求救声,随后要求杨携带20万现金到指定地点并且不能挂手机,否则就会将她女儿杀掉。了解情况后,银行人员高度重视,初步判断该客户接到的电话为“电话诈骗”,并拨打110电话报警;然后又要了杨女士家人的电话,与其进行了联系,其“家人”在电话中说“我让他们绑架了,你们不用管了”就挂断了电话。10分钟后,永定门派出所民警赶到银行,一同对杨女士进行劝解,但杨女士执意不挂电话,并且不让银行员工说话。此时银行工作人员坚持劝说客户和电话中的诈骗人员进行周旋拖延时间。突然客户的手机有多次呼入电话,银行人员反复提醒客户挂断电话并接电话,客户终于在银行工作人员劝说下,挂断了诈骗嫌疑人的电话,接听了呼入电话,此刻客户突然听到电话中传来了自己女儿的声音,其女儿正在单位工作,没有发生任何意外。至此,在警方和银行员工的努力下,成功堵截了一起电话诈骗案,使杨女士免遭资金财产损失。

防范对策:此类诈骗,恐吓、恫吓是手段,诈骗才是目的。因此,接到此类电话、信息,不去理会。如果不放心,要么先挂断电话与家人联系核实,要么打110报警,不必惊慌失措。

冒充熟人

通过冒充亲戚、朋友、同学、战友、老部下等身份进行诈骗。有的通过伪装基站虚拟熟人电话号码、声音进行诈骗。有的则通过QQ盗号和微信设置与熟人一样的头像进行诈骗。

防范对策:识破此类诈骗关键点在于电话向熟悉的本人进行核实。若是多年未见的熟人最好见到本人才能相信。特别是通过QQ和微信聊天借钱和要红包的,大多为诈骗。

你中奖了

冒充电视台、公司和税务机关等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等谎称你的发票、、手机摇一摇、观看节目等中奖了,请你把个人信息和地址发给他们,给你免费寄奖品,或您先交少量的税或邮费,再领大奖等。或设置和发送钓鱼网站诱人点击和上当受骗。这是诈骗分子玩的“大数法则”,总有人因所谓“中奖”而上当受骗。当有人看中他们的奖品,他们骗的是“中奖人”的税或邮费及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