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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精选(九篇)

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

第1篇: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范文

关键词: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现状成因

流动人口是现代城市的建设者,他们子女的教育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关系流动人口家庭的教育水平和文化素质,关系社会公平与法治原则的实现,关系我国劳动力资源的整体发展后劲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水准,更是关系到“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本文就当前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的现状与成因进行浅显的探讨。

一、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现状

1、受教育机会不平等

受教育机会是衡量教育是否平等的重要指标,就是让每个人不受性别、种族、出身、经济地位、居住环境的条件的影响,均有开始其学习生涯的机会。1998年3月,公安部和原国家教委联合颁发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只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做出了如下规定:流动儿童少年,以在流入地全日制公办小学借读为主,也可入民办学校、全日制公办中小学附属教学班-----接受义务教育。 这个规定解决了流动儿童的入学问题,使其有了就学的场所,但在规定中表述的是“借读”、“附属教学班”等却表现了一种教育的不平等现象,让流动人口子女只是有学可上,无法上好学校。一部分流动人口子女即使有机会享受到流入地公办学校提供的教育条件,因为要交纳一定数量的借读费或赞助费,而高额的借读费、赞助费成了绝大部分流动人口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拦路虎。

2、就学过程不平等

虽然流入地政府部门对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已经开始关注,但明显地保障力度不够,具体表现就是在流动儿童少年在流入地就学的途径上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是在公立中小学借读。流入地公立学校的教育资源丰富,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应相对较好。但在入学这一环节上,各地的公立学校都不同程度地设立相关规定,来提高接收流动人口子女的门槛,而且因为教育资源本身的有限性,公立学校不可能做到全部接收。二是在流动人口自发兴办的“打工子弟学校”就读。打工子弟学校大都位于城乡结合部;条件简陋,大多租借废弃厂房作为校舍,缺乏必要的设施和安全保障;师资匮乏,且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校际间的办学条件、教学管理水平差异很大,有些学校甚至未取得相应的办学资格,大多数打工子弟学校在办学条件、教育管理和教师水平上和公办学校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安全隐患。

3、失学辍学情况严重

城市化的进程日益加快,使流动人口子女中有相当一部分处于失学或辍学状态。主要原因是由于流动人口自身忙于生计,而忽视了对子女的教育管理。有些流动人口本身的文化素质不高,认为读书无用,对子女的教育不抱希望。

二、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产生的原因

1、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

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曾以“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形式把中国公民分成身份不同的两大类别,蜂拥入城的流动人口居住在城市,户籍却仍是在农村。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应由户籍所在地负责。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动的同时,教育资金并没有随之流转,从而致使处于流入地的流动人口子女享受不了流出地政府的教育财政补贴,也没有资格享受流入地政府的优待。在流入地城市就学的流动人口子女,必须比城市孩子多支付高昂的借读费和赞助费。流动人口子女上学难问题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需求不相适应的结果。

2、义务教育制度的过度分权

《义务教育法 》第八条规定: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第十二条规定 :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教育法则明确了流入地政府对流动人口学龄儿童的入学并没有法律上的责任,作为城市边缘人口,流动人口子女无法享受流出地政府带给他们的教育补助。因此,义务教育的过度分权也是造成流动人口子女上学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3、流动人口经济收入低

在我国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运输业以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流动人口占到从业人员的半数以上,人数超过一亿。作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为经济社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理应得到公平、公正待遇,但流动人口却经常遭遇工资偏低或拖欠的不公正待遇,收入普遍微薄。他们大部分居住在城市郊区,生活在城市贫困线以下,城市学校尤其是公办学校昂贵的求学成本,使他们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再加上额外的赞助费和借读费,他们只能“望学兴叹”,这是导致他们子女上学难的直接动因。

4、流动人口家庭社会交往面窄

流动人口居住空间狭窄,条件较差,孩子没有安静的学习空间;流动人口子女尽管生活在广阔的城市空间,他们实际却只拥有狭隘的生活空间,这与乡村社会中频繁的互动行为形成鲜明对比;经常随同父母一起流动使适龄儿童的正常学习缺乏系统性和稳定性,甚至造成了阶段性辍学,影响教育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在客观层面上拉大了与其他儿童的教育差距,进一步加剧了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弱势地位。

5、教育经费影响流动人口子女教育

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地区偏见和观念上的障碍等原因,许多城市公立学校在招收流动人口子女时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经费问题也成为公立学校招收流动人口子女所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打工子弟学校是体制外的产物,但其在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上所起的作用却是相当大的。由于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这些只能是半地下地进行办学。资金来源匮乏,校舍设备简陋,师

资力量较弱,教学质量不高这些都限制了打工子弟学校发展。打工子弟学校急需解决正规化的问题,才能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6、父母文化素质影响流动人口子女教育

家庭是儿童基础教育的重要影响因素,直接决定了儿童的教育水平。流动人口家庭在子女的教育问题上应负有很大责任。许多流动人口的教育意识落后,注重眼前利益,认为读书无用。迫于经济压力,微薄的收入仅仅能满足维持基本的生活开销,对于那些高额的借读费等却只能望而止步,从而这些流动人口子女丧失了最基本的受教育的权利。

三、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对策及建议

1、从体制上进行革新。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吻合的户籍制度,逐步削弱户籍制的身份定位功能,解除教育体制与户籍制度挂钩的传统模式,在政策上保障流动人口与城市市民在国民待遇上的一致性,降低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入学的门槛,淡化包括劳动就业、子女入学、住房分配、社会保障等政策规定中对户口的特殊要求,逐步实现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主体平等。

2、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各地政府要转变观念,提高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认识。要认识到进城流动人口为城市的发展和繁荣作出了巨大贡献,政府有责任承担他们的子女的义务教育,要鼓励和支持流动人口子女进城上学,并为他们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

3、调配好教育公共资源。调整现有义务教育格局,合理配置国有公共教育资源,完善社会捐赠机制,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解决的渠道应该以公办学校为主,民办教育为辅,调整现有教育资源的分布,实现现有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建立健全捐赠机制,完善捐赠立法,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还可以通过适当的

方式,让用工企业分担流动人口子女的部分教育费用,并安排一部分城市教育附加费用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

4、协调疏导流动人口的流动。流动人口的流动总的来说有一定的规律性,但对个体来说更多的是盲目性。任何城市的资源都是有限的。所以政府还应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适当措施适度控制流动人口的规模,如通过实施积极的区域政策,引导发达地区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以实现发达地区的企业、欠发达地区以及农民工家庭三方共赢,这也是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根本途径之一。

5、重视流动人口子女的心理教育。流动人口子女从农村走向城市,这需要一个较长的适应过程。在学校的学习生活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心理问题。这时需要老师、家长等积极地给予他们心理辅导,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要跟那些城市里的孩子们和睦相处,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真正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去。

第2篇: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范文

关键词:农村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思考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3)12-145-01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市场的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形成了庞大的“民工潮”。我校地处定西市农民集散中心,附近有全市最大的蔬菜批发市场这一特殊的地理位置使我校成为了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中心。如何抓好这些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便成为了我校教育工作的中心。因此,我校特申报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个案研究》课题,着重解决这些流动学生的心理需求与教育需要,引领他们走向更宽阔,更美好的人生之旅。

一、当前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存在问题

第一、学生家庭教育水平低下,进城务工者对子女教育的重视程度总体偏低,进城务工者的家庭教育意识,尤其是现代家庭教育意识淡薄,缺少现代家庭教育理念和家庭教育观。大部分家长认为自己外出打工,父母对子女教育投资的责任就是将孩子抚养成人,能否成才全靠学校老师和孩子自己。家庭教育没有明确目的,多数持有“树大自然直”观念。作为家长,与学校的沟通、交流很少,教育的合力不足。

第二、家庭教育方法简单,存在着严而无格、宽而无度的偏颇,农村家长打骂体罚孩子现象十分普遍。他们不理解、不尊重子女,对子女实行高压政策,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子女,甚至实行棍棒教育,亲子之间沟通较少,因而关系不甚融洽。另一方面,部分家长平时也不太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他们都普遍承认在平时的日常生活、教育中,未能站在孩子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更没有顾及孩子的自尊和内心感受,处理问题―般都是独断专行,绝对权威。

第三、学生成长环境混乱复杂,隔代家庭教育现象日益突出,隔代监护人素质不高且教育方式简单,隔代监护人抚养态度上很无奈,在农民工子女身上,他们的学习、生活和日常行为方面深深的体现着隔代家庭教育的烙印。

二、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存在势必衍生一系列问题

1、学习状况令人担忧

据相关教师反映:有相当一部分隔代家庭教育背景下的留守儿童学习缺乏主动性、自觉性,作业完成情况糟糕,抄袭作业或经常不完成作业的司空见惯,有的隔代家庭学生在父母外出后甚至出现了厌学、弃学现象。

2、心理健康问题堪忧

对于农民工子女来说,亲子互动的缺失,隔代教育造成的抚养人模糊的职责意识,造成了儿童缺乏对信任的感受和体验,所以孩子容易产生焦虑和对别人的不信任。

3、思想道德教育缺失

农民工子女道德品质主流是好的,但也有相当数量的孩子在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方面出现了危机。比如,他们有的为人处事带有盲目性和冲动性;有的存在小偷小摸的行为;有的还流入了社会不良群体中,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究其原因,孩子不是天生品德不好,而是由于后天的管理和教育失范的结果。有的家长得知孩子在学校受到别的孩子欺负后,他们不但不对孩子进行思想教育,反而鼓动孩子实行报复,导致事态扩大。

三、针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思考与对策

通过分析我们认为:错位的价值观易混乱孩子的是非标准,荒芜的精神文明更易玷污孩子的心灵。农民工子女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因为他们正处于接受教育和身体发育的关键期。许多农民工背井离乡到我市谋生创业,也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不可低估的贡献,可是,只关注孩子的在校生活,家长的素质得不到提高,一样阻碍了孩子的成长和进步。如何提高家长的素质,解决面对的现状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尝试:

首先,帮助家长更新教育观念,并指导他们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如定期举办讲座,邀请有关专家来校授课,把家教专家、心理教育专家请到学校与家长面对面的交流。为了激励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通过家长学校的开办,提高家长的家教知识和家教方法,更新和改变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

其次,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体系。家庭、学校和社会是教育的三大支柱,三者缺一不可。其中家庭教育是基础,学校教育是主导,社会教育是补充和延续,三者必须相互配合,和谐发展,方能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学校可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定期举办讲座、召开家长会、开展亲子教育活动、家教咨询热线、进行家访、书面指导、电话联系(班主任应了解本班学生家长务工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学校也要让全体学生及家长知道学校及班主任的联系号码)以及组织开展学校教育教学开放日(周)等活动,以不断提高家长家教的整体水平。

第3篇: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范文

关键词:农村;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综述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进城务工农民规模持续扩大,其结构也发生重大变化,越来越多的人由过去分散的“单身外出”方式转变为“举家迁徙”,出现家庭化流动的趋势。这种人口流动现象持续十余年之后,庞大数量的第二代移民已经出现。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资料显示,2003年农村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已达1.14亿人,占农村劳动力的23%,其中居家在外务工的劳动力2 430万人,随同父母进入城市6-14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约有643万人。另据2003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中国儿童中心共同立项、财政部和联合国儿童资金会自主的对农村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情况进行的调查,中国流动儿童失学率高达9.3%,近半数的流动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

一、研究概况

我国最早涉及流动子女教育问题的文字是1995年1月21日由记者李建平发表在《中国教育报》上的文章“流动的孩子哪上学――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探讨”。此后两三年间,关于农村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文字,数量很少,而且主要是报纸的记者报道,散见于《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

普遍认为,发表在1997年第2期《天津市教科院学报》上,署名为研究组的《天津市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调查研究》是真正意义上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进行单独的学术探讨的最早文章。但经笔者考证,由刘恒发表在《中华女子学院学报》1997年第1期上的《四川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状况的调查与建议》更早于研究组的文章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

据不完全统计,1997年发表论述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文章近10篇。而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度有所下降。直到2002年后,这个问题才又被重新关注,学术界研究相关课题的成果越来越多。经不完全统计,1997年至2007年,发表在各类期刊上的论文成果数量及趋势变化如下图一所示:

流动人口的子女教育问题实际上包含两类:即“流动子女”的教育问题和“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从学术界对流动人口的子女教育研究发表的成果来看,大多数研究对象定位于居住在城市的“流动子女”,而对“留守子女”的教育问题研究较少。

鉴于本篇研究的目的,笔者将关注点集中在从农村进城居住的“流动子女”教育问题的相关研究上。

二、主要研究成果分析

(一)在多领域进行分析研究

农村流动子女教育问题首先是一个教育问题,但绝不仅仅是一个教育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该问题的复杂性,为从多学科、多领域视角来研究探讨提供了可能性、必然性和必要性。

现有的论文,已经在教育学之外,从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法学等多个领域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如沈小革(2005)从学校、学生、教学质量、家长四个指标对广州市外来人员子女教育模式进行分析,发现它影响了外来人员子女向上流动和与当地社会整合的机会,代际传递明显的问题。罗义(2007)从流动人口子女基础教育投入的公益物品性质出发,认为解决流动人口基础教育政策必须在分析各个主体利益关系的基础上合理界定政府间的责任关系,提出并论证多中心协作体制是可以借鉴的一种有效的体制架构。项继权(2005)就农民工子女的范围与法律定位、该群体受教育权的制度保障进行了研究。张军凤等(2007)以多方利益主体为视角,以利益诉求、利益共享、利益供给为脉络,对各主体针对流动子女教育而滋生的制度范型进行了多维度分析。范先佐(2004),阎凤桥(2007)分别就当前流动儿童义务教育面临的财政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思路。朱镜德(2004),项继权(2005)则通过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得出结论认为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从根本上说是户籍制度和城乡二元化政策的产物,从而提出一系列政策建议。莫怡文(2005)从社会权利贫困的视角出发对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困境的原因进行分析和总结。杜文平(2002),胡进(2002)分别从流动人口子女的价值观或心理状况层面进行分析,并对进行教育干预提出多项建议。刘潇潇(2006)深入探讨了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法理依据,透析我国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保护的现状,寻求促进和保障实现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对策。郭珊珊、周谊(2007)则从分析美国“隔离但平等”案件的判决出发,认为农民工子女也应该享受和城市子女同样的教育权利,否则就是违反《义务教育法》。

(二)采用多种研究方法进行分析研究

除了对应然层面进行理论分析之外,抽样问卷和访谈是农村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研究中一直应用较多的方法和手段。

同时,很多研究者注意使用其他方法辅助研究,如梁在、陈耀波(2006)发表文章对1995年广东省农村―城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就学情况进行了研究,使用了历史研究、案例分析、抽样访谈、比较研究、logistic统计回归等研究方法和手段。邹泓等(2004)采用了抽样问卷和访谈的方法,考察了北京、武汉、成都等九个城市流动儿童生存和受保护状况调查,在数据分析时采用了统计检验的方法对不同经济状况的流动儿童对周围环境的不同喜欢程度进行了显著性分析。夏雪(2007)综合使用了抽样问卷、文献法、访谈法、观察法等对河南省3个城市9所初中里户籍不同的两类学生受教育状况进行了对比分析。

(三)对区域总体发展状况进行分析研究

这部分文章主要集中在对流入地进行调查,一般为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厦门、苏州等地。如署名课题组1997年发表的对海口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调查报告;黄志法、傅禄建(1998)对上海市流动人口集中地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对一些学校做了个案分析,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杜文平(2006),李雅儒等(2003)则分别对北京市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情况、面临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了进一步发展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政策建议;姚迈新、赖吉和(2006)则对广东省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进行了分析;张铃娟等(2006)采用分层调查,分析了福州市子女在学的流动人口家庭教育情况,并提出改进该部分人群的家庭教育的若干建议。

值得关注的一个社会现象是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战略的深入实施,中西部地区相对发达的城市中流动人口的规模越来越大。近年来也有对这些地区的情况、特点进行探讨。典型的如,王积超(2003)应用社会学、民族学和教育学的相关理论对西南民族地区流动人口子女所面临的教育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李荣华(2005)认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使得到兰州的劳务大军蜂拥而至,研究从家庭和学校两个方面了解兰州城区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状况,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李玉英等(2005)通过研究认为陕西省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流动人口子女面临着入学难、收费高、条件差等问题,主要由于户籍制度、收费标准、教育资源配置等原因造成,提出了强化政府行为等诸项建议。单舒平、董维维(2007)通过陕西省的充分调研,从家庭、学校、社会教育三个方面对“流动子女”教育与“留守子女”教育进行了分析,进而对二者共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王小力(2007)则对成都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现状、对策进行了研究。

(四)对流动人口子女主要就学途径的分析

很多研究均对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的主要途径进行了划分,根据标准细分程度的不同,基本可以归纳为在公立学校就读、在民办或私立学校就读、进入民助公立学校学习、流出地在流入地办学、在民工子弟学校上学五种基本形式。

其中,学界对民工子弟学校这一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的主要途径表现出比较大的兴趣,除了在一些综合性研究中以专章专节进行论述外,还有不少独立的文章对之进行探讨。有代表性的如:陈大寅、周信德(2004)分析了宁波市民工子弟学校三大特点,即办学地集中、办学以中小学为主和办学主体多元化与办学人籍贯集中的现象。蔡美荣(2005)以上海育才简易小学为案例,对上海市外地民工子弟小学教育问题提出了建议和对策。贺友谊(2005)则对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办学审批与年检、师资水平、设施设备配置及财务管理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其发展趋势及对策问题进行了探讨。徐华炳(2006)也以温州为例,对该地区的民工子女学校教育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提出了政策建议。范先佐(2006)概述了整体范围内民工子弟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马良、孙宝瑞(2007)认为民工子弟学校的出现就是通过体制外“准市场化”方式满足农民工子女特殊的义务教育需求,研究中作者对民工子弟学校的发展做了时间梳理,划分为艰难自救、市场化到多元力量介入、合法化三个阶段,视角独特。贾波、陈燕(2007)从民工子弟学校的产生背景出发,对其存在的合理性、农民子弟教育出路进行了思考和探索。

(五)对流动人口子女的主体分析

在大部分研究站在政策制定者或者政策建议者的角度,将注意力集中在区域或整体现状描述、困境分析、政策建议的同时,还有一批学者将目光投向了受教育的对象――流动人口子女个体成长和群体发展,体现出对主体的人性关怀。

身体健康方面,张清霞等(2005)对某地流动人口子女进行抽样心理健康测验,了解其心理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从学校、教师、家长、社会四个方面提出了应对措施。罗晓明(2005)对江苏省昆山市对全市民工子弟学校14岁以下的学生进行了健康普查,对该群体存在的健康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了讨论。心理健康方面,杨文娟(2003)研究认为流动人口子女比一般学生更具明显的独立、灵活、创新、合作的人格特征,这些特征在学校教育中尤其受到社会与文化因素的影响,学校应重视这些因素的作用,促进群体个人特征的显现和张扬。梁拴荣(2006)关注农民工子女的人格健康问题,对这一群体既不同于城市同龄,有不同于家乡同伴的“边际人格”进行了理论诠释、形成模式进行了探索,认为农民工子女健康人格的塑造应从自我概念发展的引导和发展环境的优化两方面探讨。群体发展方面,宋雁慧(2004)以社会资本理论为基础,对流动人口子女的社群网络、信息渠道、社区文化、政策的都市取向、主观参与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和讨论。

(六)从教育公平和和谐社会建设方面进行探讨

该部分的研究者,或通过对“公平”的分析,或将教育公平与构建和谐社会相联系,主要探讨了教育公平的应然与实然问题。

该类研究典型文章有:孙红玲的《浅论转型时期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国晓华的《民工子女的教育与教育公平》、四川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的《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章辉美,陈强玲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公平问题探析》、范先佐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教育公平与制度保障》、王艳峰,刘永红的《公平视角下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探析》、刘明先的《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探讨》、徐韬,姜维的《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与和谐社会发展》、郑凤的《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等。这些文章对教育公平的重要性、含义、存在的问题、解决对策进行深入分析,普遍认为,当前教育不公平体现在保障制度缺失、教育机会不均等、费用负担不合理、资源分布差异大等方面,而造成不平等的制度根源主要在于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义务教育财政体制过度分权、义务教育供给不足、民工子弟学校待遇不公等。同时,文章针对这些现象与制度根源,就户籍制度、教育财政、办学体制等多个层面提出政策建议。

(七)以国际视野进行问题研究

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发生的农村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曾经或者正在经历,虽然国情和体制的差异使得完全照搬国外经验并不可行,但是在研究中借鉴一些方法,或在思考如何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吸收国际经验,是很有意义的。梁在、陈耀波(2006)就在确定研究思路和研究框架时充分参考了国外(包括墨西哥、泰国等发展中国家)在迁移和子女教育结果方面的研究。王善坤等(2006)在论文中以独立章节专门介绍和评价了美国在解决流动人口教育问题上的成功经验。王艳峰、刘艳红(2007)在论述到实现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的路径选择时,提出可以借鉴美国经验实行义务教育券制度及建立“特许学校”,并参照法国的一些做法,允许自由入学无户籍限制。廖为海(2004)则专文介绍了美国择校制度,并从创新体制方向提出了解决我国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的途径。王善坤等(2006)则专文介绍了美国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上的成功经验,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建设性意见。

三、研究特点及局限性

(一)事实调查和现象分析多,定量研究深度不足

目前对流动子女教育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事实的调查和现象的分析,即使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也基本上停留在分布图、趋势图等描述统计层面,很少有研究能够应用较为专业的统计学方法,挖掘数据的内在联系和深度价值。定量研究深度的不足,使得研究者对事物的认识主要停留在经验层面,缺乏深化理论思考、创新解决途径的基础。

(二)多学科研究趋势呈现,跨学科研究不足

正如笔者在上文所论述,研究者们已经从教育学、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法学等多个领域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进行了有意义的研讨,但是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已经远远超过义务教育范畴,它与城市发展、财政税收、公民权利等政治、经济、社会问题密切联系。单个学科内部的视角、方法难以解决复杂情况下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研究者必须具备宽厚的知识基础,综合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才能更加准确地把握问题的本质,找到有实际意义的政策解决途径。

(三)对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研究多,对学前教育及继续教育阶段的研究不足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继续教育是接受教育的三个密不可分的阶段,缺失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对整体教育效果都会产生消极影响。笔者发现,截至目前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研究,主要是针对该群体义务教育阶段所面临的问题。有研究者认为相关问题的研究可以分为三个演进阶段:初探期、拓展期、细化深入期(刘敏等,2006)。对学前教育和继续教育阶段的研究散见于小部分文章的若干论述,对流动人口子女的学前教育研究,也都融入了城市学前教育或继续教育的文章中(朱家雄、裴小倩,2003;梁雅珠等,2004),尚未发现有专门的文章对流动人口的学前教育和继续教育进行研究。

(四)对学校教育研究较多,对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研究不足

根据现代大教育的理论,教育不再是学校教育的狭义概念,它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个方面。家庭教育是基础,学校教育是主导,而影响广泛的是社会教育。据不完全统计,累计到目前的几百篇关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研究中,基本上都是关于学校教育(中小学义务阶段学校教育),论述家庭教育相关问题的只有10篇左右。对流动人口子女社会教育的研究更少,有研究者认为虽然农民工处于城市边缘,没有融入城市社会,但是其独特的社区环境对子女教育也会产生重要影响(江立华、鲁小彬,2006)。相关的有“关于中国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研究”课题组所做的初步研究和郑蓉(2004)发表的《当前我国流动人口子女社会教育的调查与分析》。

(五)对教育起点公平研究较多,对过程公平研究不足

教育公平不仅仅包括起点公平,还包括过程和结果公平。现有研究在讨论教育公平时,主要针对的是起点公平,即要保证社会成员能够平等地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这是实现教育公平很重要的方面,但是仅做到这一点还不够,在教育过程中流动子女问题有没有受到平等的对待尚未受到足够重视。已经有部分研究开始注意到这一问题,但是对该问题的整体状况、解决途径等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六)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利研究较多,对流动人口子女群体对现有教育管理体制的冲击和影响、政府决策过程及其后果的研究缺失

研究者在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进行研究时,普遍站在流动人口子女作为弱势群体的一分子,分析其受教育权实现的现状、问题、困境及解决办法,但是到目前为止,笔者尚未发现有研究成果对流动人口子女群体对现有教育管理体制的冲击和影响、可能的政策解决途径所需花费的成本以及制度后果进行深入而系统的研究。可能的原因在于,流动人口子女基本受教育权利都得不到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难、受质量好的教育难、受质量又好成本又低的教育更难的问题最为紧迫而棘手。但是必须看到的是,流动人口子女群体对现有教育管理体制的冲击和影响、教育政策的政府决策过程、政策成本及制度后果,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利保障其实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妥善地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必须将保障好、实现好、发展好弱势群体权利与科学决策紧密结合起来,不可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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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李晋媛、张迎春.近年来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研究概述[J].科教文汇,2007,(11).

第4篇: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范文

关键词: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公立学校

Abstract: The current urbaniza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a large number of migrant workers into cities, followed by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in the education of their children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prominent. Migrant children’s education is the education fair, which involves social justic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Government departments should take active measures to solve the difficult schooling children of floating population, to promote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society as a whole.

Key words: migrant children; education; public schools

一、提出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日益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持续不断地涌入城市,这既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同步发展的必要条件,又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必然结果。伴随着他们的是生活方式的转变和生活环境的改变,由此引发的问题有很多很多,而他们子女的教育问题就是其中之一。

流动儿童随父母进入城市,教育问题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可以说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是劳动力流动的副产品之一。中国的义务教育体制没有针对时代的变化,仍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传统模式。其结果导致了流动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两方在这一问题上的无能为力。大量的适龄儿童面临失学的窘境。公立学校高额的借读费让农民工望而却步;“打工子弟学校”的合理性、合法性的争论仍在继续。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出路在哪里?谁来保障这些“流动花朵”的教育需求?同在蓝天下,共同进步成长。流动儿童何时才能获得与城市儿童同等的教育机会?“如果我们承认农民进城是社会发展之必然,城市发展之必需,就应该承认民工子弟读书之合情合理;如果承认国家实行的义务教育是面向所有中小学生,就应该承认民工子弟不论走到哪里,都有权利沐浴在义务教育的阳光之下。”[1]

二、现状描述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农村人口向城市尤其是沿海大城市大规模的迁徙。到20世纪末21世纪初,中国流动人口的总数已经达到1.2亿。到2005年底,中国农村有1.4亿农民离开农村进入了城市,其中有1亿人在城市打工。[2]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是伴随着工业化而发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为农民的外出务工提供了可能。随着社会转型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的特点日益明显。

流动人口的规模逐渐扩大。由于农村的耕地面积不断的减少,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农村中仅有的那么一点收入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了,他们基本的经济保障无法得到满足。同时,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差距越来越大,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直接导致了城乡经济的差距。由于两方面的作用,正好形成了推力和拉力,促使了大量的农民不断的涌进城市,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同时流动人口日渐趋向于迁移长期化、家庭化。随着儿童跟随父母在城市居住的人数不断增长,他们的教育成为了一个必须要考虑的社会问题。流动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十分严峻。总体上讲,失学情况严重,就学问题突出。

(一)流动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情况严重

当前,处于学龄阶段的农民工子女中有相当一部分处于失学或辍学状态。分析原因,主要是由于农民工自身忙于生计,而忽视了对子女的教育管理。有些农民工本身的文化素质不高,认为读书无用,对子女的教育不抱希望。此外,造成失学辍学的原因还有经济方面的因素。部分学校高昂的学费使农民工子女望而却步。由于流动人口的流动性而造成的居无定所,常常导致那些孩子无法在一个地方完整地完成学业。流入地的地方部门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不够重视,无法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学条件,直接导致了流动儿童少年失学问题日益严重。流动儿童少年失学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农民工为城市、为社会创造出巨大的财富,但他们的子女却无权享受到在城市里国家提供的义务教育资源。数以百万计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无法得到解决,不仅是每个家庭的损失,同时意味着每年都会增加百万以上的文盲,这对整个国家国民素质的提高非常不利。[3]

(二)流动儿童少年就学问题突出

流动儿童少年在流入地就学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在公立的中小学借读;在流动人口自发兴办的“打工子弟学校”就读。虽然流入地政府部门对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已经开始关注,但明显地保障力度不够,具体表现就是在上述两种就学途径上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1.在公立中小学借读。流入地公立学校的教育资源丰富,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应相对较好。所以农民工都希望可以将自己的子女送进公办学校来接受高质量的教育。但有诸多限制:在入学这一环节上,各地的公立学校都不同程度地设立相关规定,来提高接收流动人口子女的门槛。而且因为教育资源本身的有限性,公立学校不可能做到全部接收,往往还要求流动人口子女交纳高昂的借读费、赞助费等。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流动人口的子女容易受到歧视。这种状况可以理解为社会排异现象,城市里的学校、老师、学生、家长在较短的时间内无法接受与他们有显著差别的儿童。和城市居民的子女相比较,流动人口的子女在基础、语言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而普遍感到自卑,存在着或轻或重的心理问题。他们很容易感受到与身边城里孩子之间的差别,内心世界感受到强烈的不平等,因而会产生对抗情绪,所以在城市公立学校就学的流动人口子女往往心理教育更为重要。

2.在流动人口自发兴办的“打工子弟学校”就读。流动人口自办的打工子弟学校的费用较低,但办学规模参差不齐,总体上说教学质量不高,而且几乎所有的打工子弟学校都没有得到政府的承认,也就是所谓的“非法办学”。由于学校的地位没有得到政府的认可,因而学生即使完成学业,也无法取得毕业证书。打工子弟学校大都位于城乡结合部;条件简陋,大多租借废弃厂房作为校舍,缺乏必要的设施和安全保障;师资匮乏,且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但就是这样条件的学校,仍深受

绝大多数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欢迎。他们知道“与其失学,不如条件恶劣地求学。”打工子弟学校对学生入学没有限制,收费相对于公立学校非常低,学生来去自由,符合流动人口的特点,因而,打工子弟学校解决了农民工心头的一件大事。可以说,打工子弟学校是以体制外的形式解决体制内的问题。

三、原因透析

大量的流动儿童少年丧失了受教育的权利,或是失去了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这给国家、社会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影响流动人口进城子女教育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人们认识上的问题,又有长期以来形成的体制矛盾。

(一)我国的义务教育实行的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义务教育主要由户口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承担

各流入地往往习惯于把外来人口当作体制外人口来认识和考虑,外来人口的学龄子女也就当然地被当作本地义务教育体制外的求学对象。进城农民工及其子女无法享受这些基本的生活待遇。流动人口子女既无法享受与城市同龄儿童同等的教育机会,同时也被排斥于乡村教育体系之外,成为被“边缘化”的一个庞大群体。

(二)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地区偏见和观念上的障碍等原因,许多城市公立学校在招收流动人口子女时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经费问题也成为公立学校招收流动人口子女所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打工子弟学校是体制外的产物,但其在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上所起的作用却是相当大的。由于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这些只能是半地下地进行办学。资金来源匮乏,校舍设备简陋,师资力量较弱,教学质量不高,这些都限制了打工子弟学校的发展。打工子弟学校急需解决正规化的问题,才能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三)家庭是儿童基础教育的重要影响因素,直接决定了儿童的教育水平

流动人口家庭在子女的教育问题上应负有很大责任。许多农民工的教育意识落后,注重眼前利益,认为读书无用。迫于经济压力,微薄的收入仅仅能满足维持基本的生活开销,对于那些高额的借读费等却只能望而止步,从而这些流动人口子女丧失了最基本的受教育的权利。

(四)大多数流动人口子女都是从经济文化较落后的地区迁移到发达地区,由于年纪尚小,他们很难迅速融入到新的环境中去

在城市里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异,以及学校中老师同学的另眼相看,使得农民工子女感受到了强烈的不平等,很容易形成自卑、厌学的情绪。同时,他们还肩负着家长对他们的期望。往往家长只重视对子女物质要求的满足,而忽视了精神、心理等方面的交流。有时父母强烈的望子成龙的心态极易造成子女的愧疚感和负罪感,对子女的成长不利。

四、政策建议

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现在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单纯的教育问题。这涉及到受教育权的公平性,对整个社会的公平产生影响。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力量协调解决。200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上学困难问题,让每个孩子都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上,困难是多方面的,难以在短时期内彻底解决。

(一)从体制上进行革新

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户籍管理制度以及与此相关的城乡不合理体制必须加以改革。这是改革的必然趋势,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流动人口的身份、就业、生活等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也是受此影响的结果。只有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才能为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扫清制度障碍。

(二)公立学校为主,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

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上,流入地的公立学校必须切实做好接收工作,积极利用教育资源。禁止在入学手续和赞助方面对流动人口子女设置障碍。主管部门要在经费上予以支持。可以考虑“经费跟着学生走”的原则[4],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由于经济力量有限,国家对于基础教育的投入始终存在不足,公立学校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接纳流动人口子女,这时出现的打工子弟学校正符合了这一要求,但由于其硬件设施等不符合要求而处在相当困难的境地。政府部门应积极引导,适当地降低办学条件的门槛,给予打工子弟学校更多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其发展,争取使他们能达到公立学校的标准。同时,其他社会力量应该积极发挥作用,帮助那些经济困难的流动人口子女完成学业。

(三)在政策上给予倾斜

各地政府要转变观念,提高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认识。要认识到进城流动人口为城市的发展和繁荣作出了巨大贡献,政府有责任承担他们的子女的义务教育。流动人口应该享有宪法赋予的国家文明和城市文明的正常权利。从整个社会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的角度,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流动人口子女进城上学,并为他们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在政策制定上,应多考虑到这部分人的利益。

(四)重视流动人口子女的心理教育

流动人口子女从农村走向城市,这需要一个较长的适应过程。在学校的学习生活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心理问题。这时需要老师、家长等积极地给予他们心理辅导,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要跟那些城市里的孩子们和睦相处,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真正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去。

综上所述,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成要素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同时这也是城市健康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只有充分认识到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必要性,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之,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社会各方应携起手来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不仅仅是对农民工及其子女,而且对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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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蔡建文.中国农民工生存纪实[M].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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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孙晓凤.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政策问题及对策[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06,(4).

[5]史柏年.城市边缘人——进城农民工家庭及其子女问题研究[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6]杜越,等.城市流动人口子女的基础教育——政策与革新[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

[7]范国平,等.农民工城居子女读书难问题成因探析[J].黑河学刊,2006,(1).

[8]黄祖辉,许昆鹏.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教育问题与对策[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7).

第5篇: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范文

关键词:南京 流动人口子女 义务教育 均等

【中国分类号】G522.3

引语: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日益活跃,农村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向城市转移。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流动人口数量超过1亿;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流动人口数量达到1.4亿,农民工子女人数1 314万,并呈逐年递增的趋势;2012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流动人口数量达2.36亿人,相当于每六个人中有一个是流动人口。

由于现阶段城市化发展战略目标的不清晰以及新旧体制衔接不完善等多方面原因,人口的大规模流动特别是大量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快速进入城市,给城市社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新压力、新挑战。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就是其中最具挑战性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

一、南京市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状

1、南京市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概况

据南京市统计局2007年11月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全市有741.3万常住人口中,公安户籍人口617.17万人,比2006年增长1.6%;剔除户口在本市外出半年以上(不包括市区间人口流动)19.42万人,实际外来人口达143.55万人(即在本市区县镇街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比2006年增长9.70%。外来人口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户籍人口的增速,2006年、2007年两年外来人口年均增加15.67万人,年均增长13.1%。持续、较大规模的外来人口,为南京的建设和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

持续、较大规模增长的流动人口所带来的大量随迁子女使南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据统计,近年来,在南京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数量逐年增加,2009年南京市共接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学生数6.2万,2010年增加至6.82万,2011年,南京市共接纳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6.82万人,其中小学生5.06万人,有93.91%的学生在公办小学就读;初中生1.76万人,100%进入公办初中就读。公办中小学总体接纳比例达95.47%,比上年增长0.7个百分点。2012年,南京市接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人数继续增加,达到7.08万人,其中96.9%在公办中小学就读,公办中小学接纳比例进一步增加。截止至2011年底,南京市经过审批的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4所,分别是建邺区的河南村外来工子弟小学、栖霞区的宁燕外来工子弟小学、玄武区的红山民工子弟学校等四所。相对于其他被撤并的民工子弟学校来说,它们都是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当前解决了南京大量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据统计,目前民工子弟学校在校生3千余人,占全市接纳总数的4.53%。

2、南京市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收费情况

南京市教育部门规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严格按照江苏省六厅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2004)38号文件以及南京市《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严禁违反规定向流动人口子女加收借读费、择校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对在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符合规定就读的学生,在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对待。在民工子弟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严格按照南京市宁价费[2002]038号、宁教财[2002]1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小学400元/生•学期,初中750元/生•学期,笔者在实地调查过程中发现民工子弟学校存在以其他名目超标收费的现象,45.3%接受调查的家长表示学校高于标准收费,并且还需缴纳校车费、校服费、餐费等其他费用。

3、南京市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类型及其概况

问卷调查显示,外地来宁人口为子女选择就读学校最关注的三个方面分别是入学手续、距离远近和学校收费。

流动人口子女主要可以选择两类学校入学。一是进入公办学校就读,这类学生占流动人口子女的绝大多数,尽管国家已多次发文强调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要坚持“两为主”政策,即“坚持流入地政府负责为主和坚持公办学校为主”,南京市也相继出台《南京市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暂行办法(试行)》、《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要求公办学校积极接纳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并对接纳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的公办学校按照小学生按每生120元/每学年、初中生每生180元/每学年的标准予以补助。截止至2012年,96.9%的流动人口子女选择在公办学校就读。就读于公办中小学的流动人口子女基本上可享受和城市学生相同的硬件设施和师资力量,公办学校对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规定在收费、管理等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二是进入民工子弟学校就读,由于进入公办学校存在着手续严格,要求“五证”齐全,部分家长没有稳定工作或者非独生子女的流动儿童无法顺利进入公办学校就读,这就使得民工子弟学校的存在有其独特的需求,另外由于民工子弟学校收费低、门槛低、手续简单等原因,民工子弟学校也受到广大流动人口的欢迎。但是民工子弟学校以盈利为目的、硬件设施简陋、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质量难以保证,调查显示,69%的流动儿童家长希望民工子弟学校可以提升师资力量、提高教学质量。

二、南京市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实行的措施

(1)公办学校教学资源紧张、可接纳名额紧缺

随着南京城市吸引力的不断增强,外来人口持续快速增加,近三年来南京市流动人口子女数量以5%的平均速率增加,然而公办学校的接纳比例增长速度仅为1.5%。这就使得公办学校教学资源缺口难以弥补,因此接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显得较为困难。

近年来,南京市规定禁止民工子弟学校接纳一、二年级学生入学,要求一、二年级流动人口子女全部进入公办学校就读,起到逐步达到流动人口子女100%就读于公办学校的目标。但是由于公办学校接纳能力有限,民工子弟学校又不再开设一二年级课程,使得部门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无法在南京市入学,不得不回到原籍,成为新的留守儿童或者辍学。

(2)民工子弟学校硬件设施简陋、教学质量难以保证

南京市仅存的民工子弟学校大部分分布于城乡结合部地区,学校校舍都是租用的,很少配备投影仪、教学电脑等多媒体设备。生均计算机数量、生均操场面 积远低于公办学校,在笔者实地调查中发现部分民工子弟学校的图书室几乎不对学生开放。除此之外,通过对90名民工子弟学校教师随机抽样调查显示:45.5%的教师年龄低于35岁,77.7%的教师学历在大专以下,38.8%的教师无教师资格证,音乐、英语、美术等课程专业师资力量缺乏严重,教学质量堪忧。从调查的258名就读于民工子弟学校学生的家长所填写的问卷显示,17.8%的家长指出“老师对孩子很没有耐心,经常责骂孩子”,32.6%的家长指出“老师对孩子的学习不管不问”。以上的数据使我们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南京市民工子女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硬件设施距离国家标准仍存在巨大落差。

(3)政策落实易变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频遭拒

除了国家、省级主管部门多次发文要求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之外,南京市委市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门也多次发文。如2002年《南京市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暂行办法(试行)》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将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本地区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南京市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接纳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2005年南京市出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外来工子女在入学、评优、参加校内外活动等方面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2008年南京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公办学校对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规定在收费、管理等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不得违反规定向进城流动人口子女加收借读费、捐资助学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加强对以接收流动人口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的管理、指导和扶持,努力提高民办学校办学质量。”除此之外,南京市各区县也陆续政策,要求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

如此高密度的有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政策,可见南京市对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重视。这些政策规章从法律上明确了各级政府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中的角色和责任,但是政策的作用从来不以政策的制定完美程度为依据,而是以政策的执行效果为基础。在接受调查的258位流动儿童家长中,仅有6.6%的家长认为南京市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很好,28.3%的家长认为办理孩子的入学手续很麻烦。除此之外,笔者还了解到在公办学校禁止收取借读费的情况下,仍有个别学校以入学名额紧张为名,拒绝符合标准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之后就出现暗地权钱交易获得入学名额的不法行为。

第6篇: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范文

Abstract: Taiyuan has made some achievements in the solution of receiving country compulsory education for the children of floating population, but some deep-seated contradictions and problems still exist. We should start with several aspects: accelerating the reform of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 and strengthening the support and management of migrant schools and so on, properly solve the problem of fair receiving education for children of floating population.

关键词: 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现状;对策

Key words: children of the floating population;education;the status quo;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G5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33-0238-04

0 引言

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太原市与全国一样,出现大规模的乡城迁移和城际迁移,流动人口呈现出总量迅速增长和在城市居住时间不断延长的趋势。流动人口由过去分散的、个人的流动向携家带口的举家迁移转变,流动儿童的数量由此而不断增加。这种主要由农民工群体构成的第二代移民成了中国城市关注的又一新的弱势群体。在现阶段,由于教育资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往往成为这一群体工作、生活的最大影响因素,因此,深入剖析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状况及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应对之策,对于太原市转型跨越发展和建设一流省会城市都具有积极意义。

1 太原市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现状

1.1 太原市常住总人口中0-17岁儿童人口变化情况 根据太原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0年太原市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常住总人口为420.16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常住总人口334.43万人相比,十年间共增加85.71万人,增长幅度为25.63%,年平均增长率为2.31%。而2010年常住总人口中,0-17岁的人口为75.70万人,占常住总人口的18.0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83.21万0-17岁人口相比,十年共减少7.51万人,0-17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87个百分点。(见图表1)

两次人口普查报告对照说明,从2000年至2010年十年中,太原市常住总人口呈现迅速增长趋势,除了太原市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的惯性因素外,外来流动人口的不断涌入,无疑是造成这一趋势最主要的因素。与此同时,之所以会出现0-17岁儿童人口在太原市常住总人口中所占比重明显下降的情况,除了全市户籍人口年龄结构自然老龄化的惯性因素外,太原市0-17岁流动儿童人口在全市流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过低也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因素。

1.2 太原市儿童人口受教育程度变化情况 从图表2我们可以看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太原市常住总人口中6岁及以上义务教育适龄人口中,接受高中教育的人口为104166人,接受初中教育的人口为180312人,接受小学教育的人口为241152人,未上过学的人口为4486人。(见图表2)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相比,太原市接受高中教育的人口共增加67155人,增长181%;接受初中教育的人口共增加10855人,增长6.4%;接受小学教育的人口共减少76551人,下降24%;未上过学的人口减少19342人,下降81.1%。

通过对上述几组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十年间太原市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之所以出现迅速增长势头,一方面是因为太原市房地产业大幅发展,吸引省内其它地区众多富裕家庭纷纷举家迁入省城,成为太原户籍人口,这部分家庭子女的就读需求自然就成为太原市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生源增加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太原市相当一批(包括部分私立学校在内)名牌高中、初中(如山西双语、太原五中、山西实验中学、山大附中等)也吸引了大批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流动人口子女就读。此外,还有大批来自偏远农村的外来务工经商流动人口,把孩子接来送入太原市那些指定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初中学校学习。

1.3 太原市流动人口儿童变化情况 伴随着太原市流动人口的不断增长,太原市流动儿童人口的数量也在呈现逐年增加趋势。据太原市教育部门相关数据显示,2007年,太原市6-14周岁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在校学生数为53636人,而到2011年则增长为83704人,五年间增幅达56.1%。2011年,太原市农民工子女在校学生小学为64593人,其中男性34077人,占53%;女性30516人,占47%;初中在校学生为19111人,其中男性10503人,占55%;女性8608人,占45%。(见表1)

1.4 太原市流动人口儿童受教育情况 太原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化、城市化的推进吸引了大批外来人员进入太原市务工就业,其适龄子女也大量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就读,太原市教育需求量逐年增加。据太原市教育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太原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近9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20%,其中,每年小学、初中入学的符合条件的学生约1.6万人至1.7万人。2012年,全市六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共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17036名,民办学校招收8100名新生。(见表2)

1.4.1 属地情况 太原市教育统计年鉴显示,2010年,太原市农民工随迁子女小学在校学生为55365人。其中,从外省迁入的为21243人,占38%;从省内其他县迁入的为34122人,占62%。农民工随迁子女初中在校学生为13460人,其中,从外省迁入的为3728人,占28%;从省内其他县迁入的为9732人,占72%。(见表3)

1.4.2 居住情况 据统计,太原市流动人口儿童大多跟随父母居住,且以租房为主,这部分人员约占73.8%,买房人员约占23.8%,主要以工作经商人员为主,其它人员占2.4%,以寄宿、投亲靠友为主。

1.4.3 就学分布 目前,太原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种类型的学校就读:一是教育部门指定的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公办学校,太原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流动儿童约81%在这类公办学校就读,这些学校在解决流动儿童入学问题上起了主渠道作用;二是民办学校,特别是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比较好的民办学校,成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不可忽视的力量,约10%的流动人口子女就读于这类学校;三是部分优质公办学校,由于教育质量高,社会信誉好,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

1.5 相关政策措施 近年来,太原市政府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教育投入,整合教育资源,多方探寻扩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途径。早在2004年,太原市就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即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财政部门要安排保障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为农民工子女就学提供一定比例的经费补助;机构编制部门也要根据学校接收农民工子女学生数量,核定教职工编制;街办、社区负责动员、组织、督促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接收农民工子女为主的社会力量所办学校,要给予扶持,设立条件可酌情放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分配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具体实际,制订相应的方案予以实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在高中阶段的招生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外来人口子女办理转学、休学、复学等有关手续,与本市市民子女同等对待。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持一年以上暂住证、就业证以及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证明、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到现居住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即可就地就近为子女登记入学。符合条件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到指定的学校就读。办有初中的企事业单位应安排在本单位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到本单位办的初中学校就读,收费按照省定的标准执行,与本地、本单位学生一视同仁。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也要对其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借读收费为公立学校初中每生每学期最高750元,公办小学每生每学期最高500元,偏远的小学、初中每生每学期分别为100元、200元。

2 太原市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面临的问题

2.1 受教育机会及权利不均等 受教育机会及权利是衡量教育公平的最重要指标。流动儿童受教育机会不平等首先表现为入学机会的不平等。依据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生,必须以儿童的户籍为就近入学的依据。这个规定就为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入学设置了一定的障碍。流入地政府为了确定是进城的农民工子女,要求入学的学生家长必须持有六证:户口簿、身份证、暂住证、务工就业证明、本市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确定农民工在城区内实际居住地址的证明等等。流动人口子女只有具备六证才能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否则不能进入公办学校。很多流动人口家庭因无力交子女借读费,就只好让孩子辍学或者送回老家。即使有幸就读的孩子,由于另一项制度——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又使得流动学生不得不中途转学回乡参加复习和考试,这就阻碍了流动学生接受教育的连续性;其次表现为教育过程中的不平等。流动人口子女即使交得起高额的借读费,能够在公立中小学就读,也往往被视做特殊学生,与本地人口子女不能实现同等待遇。

2.2 社会力量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普遍不高 在公办学校和一些私立(贵族)学校入学门槛较高的情况下,各类民办学校和农民工子弟学校就只能成为流动人口子女上学读书的唯一选择。然而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无论在办学条件还是教学质量等方面,这些学校与公立学校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农民工子弟学校大都校舍简陋,教学设备严重不足,师资力量也很薄弱。调查结果显示,太原市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师中专学历占绝大多数,约90.4%,大专以上学历仅占约9.6%。由于办学条件差,工资待遇低,发展机会少,教师流动性很大,因而,这些学校只能解决流动人口子女“能上学”问题,却未能解决其“上好学”问题。

2.3 群体性歧视加大了流动人口子女的心理压力 农民工是流动人口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以从事体力劳动为主,经济收入微薄,社会地位较低,主要来自经济相对落后、文化相对闭塞的偏僻农村,是一个社会弱势群体。对群体性歧视感受最敏感的正是这部分流动人口家庭的孩子。在校园,城里孩子条件普遍较为优越,他们对穿着土气寒碜,满口方言,没有电脑,不会上网的农村孩子常常另眼相看。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相当部分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子女在学习过程中存在诸多烦恼。由于学习基础不好,难以接受课堂教学,被极个别老师轻视、受同学排斥、没人辅导作业等情况时有发生。这些来自外部的群体性歧视会使他们意识到自己与城市孩子的不同,是被“隔离起来的特殊群体”,使他们幼小的心灵产生严重的自卑心理,更容易形成人格障碍。如果学校对他们的心理健康缺乏疏导和沟通,极易造成这一群体的孩子成年后出现某种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4 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普遍缺失 在对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的调研中我们发现,他们的父母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在受调查的流动人口中,具有小学学历的约占14%,具有初中学历的约占67%,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的约占18%,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不到1%。因此,他们在教育子女方面知识水平不高,无法顺利辅导子女的功课。流动人口家庭的经济收入也偏低。由于他们大多挣钱十分艰辛,在生活中精打细算也只能满足温饱,对子女教育的经济投入就更少了。由于流动人口家庭父母从事的职业也很不稳定,有的甚至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8小时以上,也就无暇顾及与孩子的交流沟通,客观上制约了其子女家庭教育的成效。

2.5 “以流入地政府为主”的责任界定模糊 2001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其中强调:“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首次提出了在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上的“两为主”的办法,这是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的根本途径。可现实情况是:接纳农民工子女势必要求流入地政府投入额外的教育与管理费用,在教育资源有限,无法确定这部分教育投入所获得的教育收益中自己可以获得的前提下,流入地政府必然从自身利益出发规避政策;流出地政府由于大多经济欠发达,教育经费本就紧张,因此即使按照户籍制度中央已经把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拨给了流出地政府,但其也不愿意转移支付给流入地政府,这样最终导致这些孩子处于“两不管”的境地。

2.6 现行户籍管理和教育分权制度阻碍了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公平教育的权利 从根本上说,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和教育分权制度是产生流动人口儿童受教育问题的根本性原因。在我国的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在中央政府领导下,按照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方式进行,义务教育由户籍所在地政府负责提供,义务教育经费的来源由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负责筹集,义务教育的资金直接划拨到户籍所在地。然而,在农民工进城流动的时候,那些划拨的义务教育资金却并没有随适龄入学儿童流动,以至于以农民工为主的流动人口家庭中的适龄入学儿童无法享受当地政府的教育补贴。这种分权性的义务教育制使得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入学儿童在实际中无法得到制度上的保障,因而也使他们接受公平教育的权利相应受损。

3 解决太原市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的对策

3.1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保障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人们不懈追求的理想。解决流动人口儿童子女受教育问题,应逐步打破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弱化和消除户口被赋予的教育附加功能。从政府层面来讲,应建立流动人口儿童统一动态学籍管理体系,实现学籍管理信息化,通过掌握流动人口子女的数量和相应的教育状况,尽量让每一个流动人口子女都能入学或为其建立临时学籍,为每个孩子提供平等的入学机会。在此基础上,设立流动人口儿童教育专项资金,以流入地流动人口子女的规模为依据,建学费随学籍流动的义务教育经费拨付机制,同时,简化入学程序,纠正向流动人口子女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各种费用的歧视性做法。从学校层面来讲,学校和教育工作者有责任和义务对流动人口子女施以平等教育,这就要求学校和教师在课堂教学、课外活动中以及班级管理中,都应把流动人口子女与城市市民子女一视同仁,使他们享有同等的成长与发展的机会。

3.2 明确职责范畴,确立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统筹协作机制 应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上的责任范围,通过责任规定建立政府各相关部门之间统筹协作的制度和机制,对每一个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规定都应做到尽量细化;要进一步加强规范教育财政的转移支付,即把流出地政府的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经费规范转移支付给流入地政府,真正做到事权与财权的统一,以提高其行政作为的积极性;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对隐瞒实情、没有积极有效地应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部门给予相应惩罚,能够做到积极应对的给予适当奖励。通过这些制度安排,使各级政府认识到在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方面自身责任的重大性,以此确立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政策的权威性和强制性。

3.3 加强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扶持和管理,逐步提高其办学水平 农民工子弟学校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上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政府应从办学资金、教学设施、教学资源等方面给予农民工子弟学校适当的扶持和帮助,逐步提高其办学水平。首先,应制订合理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标准,在设校要求、审办手续、教师资质、教学设施等方面,都应进行严格的规定和审查,对符合办学条件的农民工子弟学校给予政策扶持和指导。其次,给予农民工子弟学校一定的财力支持。政府可以实行“生均拨款制度”,即流动人口子女只要有户口,不管是在出生地还是流入地入学,其所在学校都可以获得政府下拨给每个孩子的“生均教育经费”。同时,应积极倡导和鼓励社会捐赠,社会筹资,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并建立严格的监督体系,保障将捐助的办学资金落到实处。第三,优化教职工队伍,提高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政府应适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社会各界人才到农民工子弟学校任教,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察,对表现优秀的教师可以提供职位评定优先权;加强学校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学校之间共同分享。同时,健全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的福利政策,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职务评定、业务培训,以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

3.4 营造和谐校园关系,最大限度帮助流动儿童减轻心理负担 学校是流动儿童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学校的师生关系、同学之间的关系都影响着流动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学校应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平等和谐、互帮互助的校园氛围,最大限度帮助流动儿童减轻心理负担。首先,要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学校老师有责任为流动儿童提供更多的帮助,通过耐心的辅导,引导他们调整学习方式,培养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帮助他们尽早度过适应期。其次,强化同伴关系,引导同学间积极互助。可以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组建流动儿童与城市孩子组成的互助小组,使其互相学习,增进了解,建立良好的友谊,以减轻流动人口子女心理的“边缘化”倾向,帮助他们逐步建立与当地孩子之间的精神和文化认同感。

3.5 建立政府、家庭和学校联手关爱流动人口子女的家庭教育模式 建立以流动儿童父母、亲属为主体的家庭监护网络,以社区、街道基层组织为主体的管理网络,以学校老师为主体的学校帮护网络,对流动人口家长和子女开展分层次、多维度和可持续的帮助。学校在这方面可以开展家长课堂、座谈会等活动,使教师与家长能够双向沟通,促使流动人口的家庭教育不仅只关注其子女在学习上的困难,更应关注孩子在学校的人际交往和心理健康上的困难,帮助家长为孩子营造积极的家庭氛围,建立真正意义上崭新的家庭教育模式,从根本上改变流动人口儿童家庭教育失当的现状。

参考文献:

[1]蔡婷.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探讨[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3).

第7篇: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范文

一、石家庄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基本状况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大量外来人口拥入石家庄市,其子女的就学教育问题越来越为社会所关注。据有关部门统计,外地在石家庄市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员约有50万人,其中适龄入学儿童人数约5万人。市各级教育部门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不断完善政策法规,采取了多项措施,积极为流动儿童在当地入学营造较好的环境,使流动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了很好的维护。

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教育问题方面,石家庄市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市教育行政部门专门成立了“保护流动儿童受教育权利”工作小组,加大保护流动儿童受教育权利的力度,协调各中小学校认真解决流动儿童入学和就学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当地社会。其次,出台优惠政策,使长期在石家庄市务工经商、相对固定的外来人口转化为城市居民,享受城市居民待遇。这样,这部分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可以逐步得到解决。第三,完善各项政策法规,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权益,明确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法律地位,依法保障其受教育的权益得到很好的落实。最后,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力求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问题。积极进行办学体制改革,为流动人口子女更好地接受教育提供便利,鼓励和支持发展民办教育,满足流动人员对教育多元化的需求,为有效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创造条件。

二、石家庄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国家已经确立了解决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但相对来说,政府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管理工作还跟不上。目前,要求外来子女入学时“三证”齐全根本做不到,特别是户籍管理很不规范。许多外来务工人员感到没有必要或怕麻烦而不办理暂住证,结果给其子女上学带来很多不便,也给社区管理带来不少困难。对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子女更是缺少造册登记,对他们的家庭教育情况和思想学习表现缺少跟踪调查。因不能整体把握问题,造成政府部门在宏观调控、资源整合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够。

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目前还没有被纳入迁入地或定居地的义务教育体系,有的就读于“民工学校”,有的连这样的学校都进不了。而有幸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并读到初中毕业的学生,一般在高中阶段必须返回原籍学习,甚至连缴付“择校费”入学也不可能。大多数外地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经费都留在户籍所在地,并没有随着他们的迁入而转拨过来,上一级政府也没有因此而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有的学校接受务工子女相对多一些,但这些学生因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学校不能也收不上任何额外的费用,甚至还得减免学杂费,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务工人员子女接受教育的质量。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最突出的问题是流失现象严重,控辍保学难度较大,给学校管理带来困难。此外还有许多问题:务工子女转学后,往往得面对语言不通、生活习惯不同、教材发生变化的情况,一段时间适应不过来;务工人员因工作地点不断变动,造成孩子频繁转学,容易出现学习困难;务工家庭经济条件一般较差,容易造成孩子的失学;一些来自农村和小城镇的打工者,由于计划生育工作的不健全或管理上的漏洞,往往出现一家好几个孩子的现象,使父母不能很好地照顾孩子,也加重了家庭的负担;一部分务工人员不重视对孩子的教育问题,家庭教育跟不上。这都对学校教学提出新挑战。

三、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优质教育的建议措施

(一)教育管理的制度创新

造成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难以很好解决的制度性原因,是由于现行的城乡二元结构、户籍制度造成的割裂,使得农民工群体难以享受居住地政府的公共服务。这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加以解决。关键是要突破目前以户籍为主的学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以常住人口居住地为依据的管理体制,从而为居住于本地区的流动人口提供公共服务,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纳入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视为地方政府的本职工作,多种方式、多种渠道为农民工子弟提供教育机会。其中之一就是要使国家用于义务教育的经费随着学生实际流动而转移,积极推进“无差别教育”,让城乡的每个孩子都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二)增加教育经费的投入

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要充分考虑流动儿童的就学因素,对流动儿童相对集中的学校,政府要增加公用经费的拨付。采取多渠道筹资的办法,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首先,要加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让所有孩子都能享受完全意义上的义务教育。其次,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提倡社会办学来补充教育资源的不足,鼓励和引导先富的家庭与群体捐资设立各种奖学金、助学金等。

(三)社会积极回应,融合文化心理差距

目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特别是接受优质教育方面,不能与城市人实现机会均等。越来越强烈的教育地方化的特点,让农民工子女在实现自己的理想时要付出比城里孩子更多的艰辛。这些孩子的父母有过农村生活经历,对城里目前的生活状态大都容易满足,而他们的孩子则不一样,他们选择的是和城里孩子的横向对比。这些孩子的职业期望与城里的孩子没有太大差别,他们都有强烈改变现实处境的愿望,渴望改变命运,渴望受人尊重。但现实是,这些孩子要实现自己的憧憬困难重重,要比城里的孩子艰难得多。他们的学习环境简单,接受教育的学校与城里的公办学校存在较大差距;由于父母职业不稳定,四处漂泊,教育的连续性较差,想要通过考试来改变自己的命运难度较大。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教育问题,不仅是接受学校教育的问题,同时还是一个接受城市文明的过程。我们要把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对外来人员子女高度重视,不歧视,不拒绝,要以加倍的爱心和耐心对待他们,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这部分弱势群体的教育关注,真正做到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但愿这些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能顺利、顺心地搭上城市教育的“快车”,享受到平等、优质的基础教育,踏上自己的理想征程。

第8篇: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范文

【关键词】 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策略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流动人口数量激增,同时,流动人口结构也发生了显著变化,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家庭化过程,即由原来的单身外出变为“举家迁徙”,于是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现在的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现状完整的复制了中国城乡之间的不平等的关系,也损害了基础教育的义务性、公平性、完整性的原则。为解决这些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解决办法。

一、建立符合社会现实需求的教育管理和户籍管理服务机制

在教育管理服务机制上,《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强调指出:“要重视解决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民工流动子女教育作为全民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政府行为,合理整合资源,竭力增加投入,尽量降低成本,全面提供援助,为农民工流动子女创造平等、宽松、优越的教育环境。在户籍管理服务机制上,将从建立平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处理好农民工问题,提高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组织程度,解决他们的市民身份和待遇,从而加快推进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社会制度体系改革。在户籍制度上,将实行一种户口;在迁徙上将降低门槛,逐步让已经在城市里就业多年的农民工转化为城市市民;在社会管理上将让农民工参与社区的管理,同时向他们开放社区的服务设施,促进他们与当地居民的融合。总之,就是要给予农民工以“国民待遇”,机会、权利将是平等的、制度将是统一的、身份也将是一致的。这样能够大大减少给农民工带来的各方面困难,从而使农民工流动子女义务教育得到更好的完善。

二、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完善九年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自1985年以来,我国义务教育体制经过三次改革:即“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三次改革,都始终坚持着“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正因如此,导致了“城乡分割”的局面。城市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费用基本由各级政府负责,而“农村教育农民办”。农村税费改革和第三次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后,农村教育经费由县级政府为主的各级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可是,在现实中,农民工流动子女离开农村时,并没有相应的教育经费随之流转,其就业所在地也没有相应的教育经费预算。这样,农民工流动子女接受教育就没有了保障。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变“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为“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破除城乡分割,保证教育投入,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和谐健康发展。

三、兴办和扶持农民工子弟学校以及经济型标准化学校

流动人口子弟学校虽然条件差一些,但低廉的学费(一学期约需几百元),让大部分流动人口家庭还是愿意使他们的孩子在城市受教育成为现实。所以要允许在城市里专门解决农民工流动子女基本教育的民办学校存在,不能以降低城市教育水准为借口关闭这些学校,使大量农民工流动子女失学。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兴办农民工子弟学校。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尽快使薄弱学校达到各地的办学标准。

四、充分发挥正规学校的主渠道作用,要让更多的流动人口子女进入正规学校学习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实施,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在不断下降,这造成许多城市学校的在校生数逐年减少,从而出现一些教育资源闲置、半闲置现象。只要正规学校适当降低收费标准,才能使流动人口子女可能接受正规教育。借读费用偏高是最主要的原因,所以必须严格实行“一费制”,国家明确规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流动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必须和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一费制”已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试行了三年,得到了群众的积极拥护。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遍推行。推行“一费制”的主要目的是规范管理、减轻负担、治理乱收费、确保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依法从严治教,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学校财务管理和收费审计,加大财务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把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各地教育、监察和纠纷部门要坚决把住学校开学的关口,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乱收费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借教育收费和中饱私囊的,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一些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乱收费案件,坚决予以曝光。

人口的社会流动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贫困地区农村教育在发达城市的反应,也是城市化进程中必然出现的教育问题,我们必须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才能保障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参考文献

1 焦健全。流动人口的权利视角[J].人口与经济,2002, (3).

2 李荣华。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实然和应然[J].教学与管理,2004,(8).

3 赵中建。教育的使命――面向21世纪的教育宣言和行动纲领[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17.

4 王映。给流动人口子女以真正的教育平等[J].教育导刊, 2004,(1).

第9篇: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范文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教育弱势群体

引言

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迅速转型,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适应市场对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需求,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由农村流向城市,由欠发达地区涌向发达地区,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波涛汹涌的“民工潮”。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人口流动中家庭迁移的比重越来越大,大批学龄儿童随父母流入城市,数量急剧增加,流动儿童问题越来越突出,最突出的是在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上,城乡分割旧体制的弊端暴露得越加清晰,越加变得令人不能容忍。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总书记又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执政理念充满了人文关爱,让人不禁对社会、对生活、对未来充满了无限的希望和美好的期待。

目前,我国流动儿童的数量约为1982万,占全部流动人口的19.37%。在全部流动儿童中,户口类型为农业户口的占74%。也就是说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从数量上看已将近1500万。他们不能接受或不能良好地接受义务教育,这不仅仅会影响儿童个体的发展,同时也影响我国“普九”工作的深入进行,影响社会公平体系的建立,以及我国公民素质的整体提高,必将对我国的社会发展带来隐患。解决这一庞大群体的教育问题刻不容缓。

一、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分析

关于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早在2003年9月,国务院就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定流入地政府应采取措施,切实减轻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费用负担。2004年3月份,国家又出台规定,从2004年秋季开始,农民工子女入学不再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或要求农民工捐资助学及摊派其他费用。实际中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各地政府都对教育资源进行了整合,公办学校资源紧张,而且各地教育局又是按照学校学区内常住人口的数量设置班级容量,根本没有为流动人口预留容量,加上公办学校的高消费超出农民工家庭的承受能力,城市农民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困难。当前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方式主要是农民工子弟学校和家庭教育。

(一)农民工子弟学校教育现状

目前,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公办学校借读,仍须交纳一定数额的借读费或赞助费,这对于广大处于社会低收入阶层的农民工家庭来说,能够承受的不在多数。另外,文化背景的差异、教学环境的改变、使用教材的迥异、课程进度和难度的不同也都会影响其选择借读。同时,农民工身份遭受的社会歧视也会给其子女心理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有些家庭即使具备经济实力,最终还是把孩子送到了农民工子弟学校。社会地位、经济条件相对低下的农民工子女,除了一部分在公立学校借读外(具体数字不详),很多家庭只好将子女送入外来人开办的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简易学校就读。这类学校或被称为“棚户学校”,“打工子弟学校”。有人认为,它们根本不能被称为是学校,因为多数连基本的办学条件都不具备,充其量只能算作“民上自发办学点”。但这类学校在城市发展十分迅速,数量增长快,学生人数增加也十分迅速。

总体上看,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特点是投资来源以个人投资办学为主,办学层次以小学教育为主;学校多设立在城乡结合部,农民工广泛聚居的地区;达到正规办学水平标准的寥寥无几,学校收费低廉,教学环境差,办学条件简陋,很多学校没有正规的教室、课桌椅、教学用具,更不要提活动场地;学校规模差异也很大,从十几人者到几百人者均有学校的师资水平良芳不齐,许多管理者与教师根本没有教育教学经历,状况令人担忧。

第一,农民工子弟学校硬件设施落后。从学校规模来看,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特点之一是规模大小不等,有的学校学生人数几十人、几百人,有的学校则有上千学生。学校的规模过大或过小,对教学安排都将带来一定困难,不利于提高教学质量;从基本设施来看,由于农民工子弟学校多属于个人投资,基本设施依靠个人解决,经费来源大都来自学生学费,招生对象又是流动人口中的低收入阶层,这就决定了学校基本设施状况的紧张与简陋。由于经费有限,学校的教学设施相当简陋,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

第二,农民工子弟学校软件建设滞后。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全部实行聘任制,但真正签合同的为数极少,学校的人员管理比较松散,教师的流动性人还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不利于教学连贯性与完整性的。由于农民工子弟学校运作的特殊环境,师资水平与公办学校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第三,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学质量不高。由于受到主客观两方面因素制约,在全国轰轰烈烈开展素质教育的今天,这类学校教学中还只是偏重知识的传授,忽视学生能力培养。学校缺乏教学设施,加之教师水平有限,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薄弱,年级越高,表现越明显。

(二)城市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现状

家庭教育对子女的人格、个性、智力、自我观念、学习成就感都有密切关系,但凡父母参与子女的教育活动越多,给子女的指导与鼓励、肯定越多,子女的发展就更为健全。学校的教育,如果缺乏家庭的配合,其教育功能有多大,令人怀疑。由于特殊的生存状态与生活方式,农民工在对其子女教育观念、态度、行为等方面,与城市居民相比,表现出许多不同,而且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这些问题一方面与家长的文化素质、社会地位有关,一方面与其群体特征、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有关。

第一,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方法落后。农民工家庭在对子女的教育方法上,有以下特点:一是重言传,轻身教。许多家长对子女提出合理要求,但在日常行为中自己却不拘小节,难让孩子信服;二是训斥多,表扬少。农民工家长工作繁忙,自身素质不高,往往以命令指责的形式教育子女,希望得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其实简单粗暴的方式不但难于收效,往往适得其反。

第二,家长与子女缺少沟通。由于家长工作忙碌,常常早出晚归,很少有时间辅导子女功课,加上他们自身文化水平不高,也难以在学习上为子女提供很多帮助,协助他们解决课业上的疑难。有些家长对子女的考试成绩比较关心,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在行动上具体指导。其次,家长很少为子女购买课外读物。一方面家长缺乏经济实力为子女购置学习图书。此外由于时间和经济等原因,家长很少陪子女外出活动。

二、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原因分析

城市农民工在城市阶层中属于弱势群体,对农民工子女来说,实际上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受教育的公平环境,农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

我国现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缺乏为每个人提供同等教育机会的物质基础,教育机会存在诸多不平等,对于以农民工为主的广大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不平等更为严重。

第一,现行户籍制度的限制。尽管1979年以后,我国的户籍制度限制人口流动的功能开始不断弱化,农民可以“自由”地进入城市,但是户籍制度依然对农民的身份、就业、教育、生活水平等起到钳制作用,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即是受户籍制度影响的结果。没有城市户籍或离开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不论这些孩子是在家乡出生被父母带到城市,还是在城市出生且生活在城市,在所居城市很难得到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农民工子女基础教育被排斥在城市和乡村的教育体制之外,而被迫以体制外的市场化方式来解决。

第二,现行教育制度的制约。自1985年以来,我国义务教育体制经过三次改革:即“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三次改革,都始终坚持着“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户籍是享受义务教育的主要依据,实施义务教育所需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主要通过地方政府财政拨款进行配置地方政府是筹集经费、设置学校的主要部门。农民工子女具有明显的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分离的特点,使其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与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方式产生矛盾。一方面,流出地政府虽然对其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接受义务教育负有完全责任,但跨地域的流动使流出地政府不便对这些流出本地的适龄儿童的就学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当外来学童随父母流动时,并没有也不可能将户籍所在地应对其投入的教育经费带到流出地流入地政府在法律上也不承担经费等主要责任。这样,流入地政府和流出地政府在对待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上均处于“无责任”的境地。相应的教育法规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出现流入地政府与流出地政府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

(二)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途径有限

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主要途径仍然是选择农民工子弟学校,造成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途径狭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公办学校容纳量有限。由于我国教育资源的紧缺,公办学校大都是按照学校学区内常住人口的数量设置班级容量,根本没有为流动人口预留容量,在公办学校辐射不到、流动人口密集的区域,民办(简易)学校的出现不可避免。其难。以汉南区为例,“九五”期间,众多流动人口居住在这些城郊结合部。大量人口的涌入,给这里的公办学校带来巨大入学压力。众多农民工子女无法进入城市公办学校借读,只好选择农民工子弟学校。

第二,子弟学校发展缓慢。中国义务教育财政分权背景下,流动儿童教育机会的供给主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因此流入地政府财政实力直接影响流动儿童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尽管部分地区在资助辖区流动儿童教育上投入了巨大热情,但长远来看,当越来越多的流动儿童在当地入学时,当地财政将面临巨大压力。无论在民工子弟学校的经费保障、师资配备还是在办学条件改善等方面,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因为财政压力往往都疏于扶持、管理和监督,使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学质量长期停滞不前,农民工子女无法接受正常的、良好的义务教育。

(三)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保障制度缺失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要有一定的制度来保障,然而当前相应制度及法律、法规的空白与缺失,造成了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状况的窘境。

第一,现行《义务教育法》不能适应人口流动趋势发展。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户籍就成了享受义务教育的主要依据,而城市农民工子女具有明显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相分离的特点,这样一方面跨地域的流动使流出地政府不便对这些流出本地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情况进行监控;另一方面,当外来学童随父母流动时,并没有也不可能将户籍所在地应对其投入的教育经费带到流入地,流入地政府既无义务也不可能投入大笔教育经费完全承担众多外来人口子女就学的责任。这种地方负责的管理体制,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待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上处于一种“无责任”的境地,消解了政府管理、支持和资助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积极性。

第二,相关政策执行不力。虽然各地都对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但是实际中对于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没有明确的全国统一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专门负责,这类学校几乎处于自发办学状态,比较混乱。各地相应的财政拨款也往往被挪用为当地公办学校的发展

三、解决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对策

随父母流入城市的广大农民工子女如何接受义务教育逐渐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与城市本地儿童一样,农民工子女同样是祖国的花朵,他们的教育应当受到重视,但是他们作为流动人口中的脆弱人群,权益容易被忽视。再过十多年甚至更短的时间,这些民工子女都将逐渐长大成人,因此,关注他们的教育问题,不仅是对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负责,更是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负责。

(一)加强户籍、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制度,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

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为城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成为城市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他们是城市的合法纳税人,按照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他们理所当然应该获得城市的公共福利,其中也包括利用城市的教育设施的权利。为此,有关政府部门有责任帮助其子女解决好教育问题,要充分认识农民工子女就学与城市长远发展的关系,改变单纯把外来人口儿童入学问题看成包袱的思想,树立人口流动观。一方面要建立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登记卡制度比较可行。登记卡在各地教育部门、公安部门都要有,家长也有,当人口流动时,登记卡连同流动人口的三证(暂住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一起经有关部门检查登记,作为随时入学的依据,减少入学手续上的繁琐,避免政策不健全造成的教育机会不平等和剥夺教育权现象发生。另一方面要按照“高中向城区和县城集聚、初中向建制镇集聚、小学向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中心村集聚”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新一轮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合理调整城乡中小学布局。把他们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一部分,纳入城市管理范围内。

(二)明确政府责任,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管理体制

明确政府在农民工子女教育中的责任,首先要加强流入地、流出地教育部门之间的沟通,明确各自在流动儿童少年教育管理中的职责,将其就学管理落到实处;其次,要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并且密切联系、通力合作。公安部门做好本地区流进、流出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及时向教育部门提供有关情况,人事、劳动部门应禁止经商办厂或从事其他劳动的组织或个人使用童工,物价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学校收费情况等;最后在教育经费中专门分类设立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专项拨款,用于资助农民工子弟学校或招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改善其办学条件与质量,经费来源依靠财政拨款。

(三)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途径

拓宽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途径,给农民工子女选择的余地有利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发展,为此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挖掘办学潜力。

第一,充分利用公办学校资源。公办学校可以利用闲置的教育资源,解决流动儿童入学难的问题。当生源数减少时,可将其实验设备、运动场地、图书、等硬件设施支援给农民工子弟学校。城郊结合部的一些分散的村校被撤消、合并后的教育资源(例如校舍、师资)将可以将其改造为民办公助学校,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并制订政策鼓励和支持公办学校的富余教师流动到民办的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任教。另外,在公办学校还可以成立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班级。

第二,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吸引本地就学。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根本在于实现儿童教育权的平等。我国的义务教育发展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农民工之所以把子女带到城市,就是为了子女能够接受城市的较高质量的教育。这就要求国家应把教育投资重点转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增加教育机会,缩小质量差距,吸引一部分儿童在本地就学。

第三,鼓励社会办学。发挥社会力量,鼓励支持社会团体、个人举办服务于广大农民工子女的民办学校。在土地、办学条件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对这些学校的发展进行合理规划,营造此类学校生存和发展的氛围。而且,要采取民办公助或公办民助等形式,壮大办学实力,提高办学质量。

(四)加强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

教育行政部自要加强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常规管理,这不仅包括对办学者办学行为的管理,还包括对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籍、学习质量等的管理,是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要加强对它们的督导评估,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符合农民工子弟学校特点的评价、监测指标体系,并把其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体系之中。使他们由地下转为地上,由无证转为有证,由无序转为有序。要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激活用人机制,拓宽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来源渠道,利用一些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学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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