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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城市设计导则精选(九篇)

总体城市设计导则

第1篇:总体城市设计导则范文

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是在城镇体系规划之后,将城市规划(或镇规划)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大阶段(注:大中城市在二者之间加入分区规划,必要时在总体规划阶段之前进行城市规划纲要的研究),总体规划阶段主要研究确定城市性质、规模、重要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布局等重大问题,是制定后一阶段详细规划的依据。详细规划针对具体地段的有关问题和预期落点项目进行深入分析,在对总体规划进行适当调整后,其编制成果直接与土地市场的运作相衔接。实际操作中,总体城市设计通常与总体规划相对应,旨在为城市空间发展与城市整体环境的和谐制定发展框架和导则。其既是对总体规划在空间方面的有益补充与完善,同时又为下一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供指导与依据(图2)。也就是说,当前我国主要采取的是第一种模式。

总体城市设计的实施障碍

通过以上分析,从运行机制的角度看,当前我国总体城市设计实施障碍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其一,就目前城市管理实施操作的情况而言,将总体城市设计作为法定规划组成部分的方式实施难度最小。但前者介入后者的方式及结合程度的高低决定了总体城市设计实施有效性的高低,总体城市设计如何与我国法律制度和规划建设体系有效结合是提高总体城市设计控制可操作性的当务之急。其二,总体城市设计自身合法性有待加强。总体城市设计作为宏观性极强的设计活动,其评价和审核难有绝对标准,使其自身制度化建设难有一定之规。同时,总体城市设计“有用的部分”缺乏直接指导后续工程的有效机制,也是制约其可操作性的根本障碍之一。

运行机制路径可操作性改良

寻求合理编制时间,融入总体规划总体城市设计关注城市三维空间整体,能够弥补总体规划注重土地使用经济性的二维规划的不足。可将总体城市设计的核心内容编入总体规划的文本中,从而确立其法定地位,提高可操作性。目前,国内已编、在编的总体城市设计实践案例在与总体规划对应的编制时序上存在三种不同的情况:在总体规划之前编制、与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和在总体规划之后编制。针对不同编制时序,总体城市设计与总体规划的相互作用方式以及自身的特点也有所不同(表1)。从实际情况来看,与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的总体城市设计由于有法定规划的强制性保障,更易于落实设计目标与策略,并能有效指导下一层次的规划建设活动。但这样容易固化总体城市设计的内容,削弱其解决后续问题的针对性。同时,该方式限制了城市设计作为独立学科的发展空间。从项目推进开展来看,在总规之后独立编制的总体城市设计,由于规避了法定规划层面的条纲规定及程序限制,增加了解决重点问题的灵活性。但是,此类总体城市设计需要在总规修编中融入总体规划,时效性较差,且由于总规修编的背景和制度环境与总体城市设计时发生改变,其规划要点往往只能成为参考。因此,就目前条件与实际情况来看,与总规同时编制的总体城市设计能够最直接地融入总体规划,并能够将其成果纳入现有的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体系;在总规之前编制的总体城市设计能够与总体规划较好的衔接,理论上可以较为直接地融入总体规划;在总规之后编制的总体城市设计具有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但需要通过总规修编的形式融入总体规划来加强其控制可操作性。

通过指标转移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

通过指标体系的转移可以对总体城市设计的成果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成果评价,并可将设计成果向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转化,成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这正是总体城市设计的成果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契合途径。具体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进行操作:一部分是对于融入总体规划的总体城市设计的宏观层次内容,应该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纲领性文件,以保障城市空间格局和城市形象与特色的完整性。另一部分是总体城市设计中观和微观层次的内容,可以具体指导控规的编制。总体城市设计中观层次的内容,主要为两个亚层次:城市设计系统元素和城市空间区域。其中,城市设计系统元素主要包括城市空间、城市生活、视觉景观和专项要素等几方面内容(表2);城市空间区域主要包括城市风貌分区和城市意向区域等内容。其中一些内容与现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体系直接相关,另外一些内容则可以通过规划说明书中城市设计引导章节的内容体现。综上,总体城市设计中观层次的内容是指导控规编制的主要部分,各部分转移的情况如表2。

总体城市设计要点法规化

在国外,城市设计的实施包括系统的城市设计制度和实施体制保障,或是直接将城市设计纳入城市规划体系当中。在美国,由于地方享有立法权,某些城市设计构想被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如1851年纽约颁布的保障城市开场空间的“公园法”。在英国,早期的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是一体化不可分割的,虽然发展至今城市设计仍没有法定地位,但由于实行建设管理的许可制度,具体开发项目依据国家法规与城市规划进行协商,可以做出具体裁量,城市设计的内容往往在这个过程中融入城市更新的设计、政策与执行程序中。此外,在英国城市设计的要求还体现在城市建设规范性文件中,如环境规划设计准则、景观规划设计准则等,作为项目审查的依据。而香港的情况则是通过在土地的契约出让的条款中附加城市设计的内容。在大陆地区,也有一些城市已经做出总体城市设计成果要点或导则地方法规化的尝试。例如上海市将一些城市设计成果纳入地区管理条例,颁布了《上海市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办法》《上海市金山三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将总体城市设计的要点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合法化,不但能够指导后续工程的规划建设,而且可以贯穿于长期的规划管理之中,具有因地制宜、快捷有效的优点。

第2篇:总体城市设计导则范文

关键词:城乡总体风貌, 设计方法 , 长寿区

Abstract: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longevity area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natural resources,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social economy, thoroughly understand the past and present situ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style, based on regional urban and rural style long-term accumulation of problem, with "longevity area overall style design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for example, regional style landscape elements, the use of urban design principle,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overall view of the urban and rural county design method.

Keywords: urban and rural overall style, design method, longevity area

中图分类号: 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长寿区地处重庆腹心,拥有“一江二湖三山两槽”,地形地貌特征鲜明,自然景观资源丰富,长江水道和长寿湖等风景旅游资源尤为突出;长寿是重庆重要的化工城,具有现代重化工业城市的特点。然而,现状长江岸线的利用不尽合理,景观环境欠佳,工业发展与城乡景观塑造的矛盾日益显现,城乡风貌景观特色逐渐消逝,迫切需要集中的解决。《长寿区城乡总体风貌设计》旨在建立一个符合地域特性、满足可持续发展的城乡风貌建设指引框架,保护自然生态本底,重塑城乡风貌魅力,提升区域竞争力。

1 探索县域城乡总体风貌设计方法

针对县域范围的大尺度风貌总体设计在国家没有明确的技术规范或是编制办法,因此明确设计目标是探讨县域城乡风貌总体设计问题的基础。设计围绕三个核心问题:什么是最具长寿特色的城乡风貌和主要的风貌问题?如何改善风貌存在的问题同时保护和强化特色风貌?如利用设计指导建设特色风貌,形成区域特色风貌,提升区域竞争力?设计从分析城乡聚落特色景观特色、分析山水自然格局、发掘历史文化底蕴、提炼城乡产业特色风貌出发,以长寿特有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经济环境特征为基础,采取了一种既考虑到城乡风貌整体又顾及局部,一种具有操作性和实用性的切合长寿实际情况的城乡总体风貌设计方法来指导城乡相关设计、建设和管理。在设计思路上,本着宏观总体定位、中观引导、微观落实的原则,实行总则和分则两条技术路线:总则是城乡风貌整体性指引,分总体景观系统构建和风貌专题研究两条支线。分则是在总则指导下,对区域城乡风貌要素分别进行归纳总结,分通则和导则两条支线予以落实。

2 把握资源特色,塑造城乡风貌的总体定位

从山水自然特色角度分析,突显特色山水资源价值,强化长寿“一江二湖三山两槽”山水格局,塑造“山水优美之地”;从历史文化角度,需要突显寿文化等历史文化,塑造“养身长寿之乡”;从产业角度,需要优化和提升化工产业特色,塑造“工业繁荣之区”。

3 保护山水自然格局,打造区域城乡自然和谐有序的空间格局

城乡总体风貌的展现首先要有清晰的风貌景观系统,规划分别从区域总体景观构架、区域景观风貌特定区划二个要素来引导:

一是依托长寿“一江二湖三山两槽”山水格局,结合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和需要重点控制的山体、结构性生态景观地段、城市功能区之间和城镇之间的生态隔离带等生态要素形成网络状区域生态景观构架。从宏观层面确定区域整体景观风貌格局,建立具有地域特色总体风貌形象。二是以地形地貌特征、产业功能区划、城镇分布为基础,划分山岭林地特色风貌区、平谷湖域特色风貌区、现代农业特色区、城市风貌区、工业风貌区、小城镇风貌区等不同特色的风貌分区,从中观层面制定统一而又有差别性的风貌特色分区。

4通过专题研究,强化城乡特有的景观元素

根据城乡总体风貌设计目的和要求,对影响长寿城乡的一些重要景观因素进行专题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次设计将分别对长寿的自然山水格局、历史人文、田园风貌、城市风貌、镇乡风貌、村落风貌、田园风光、交通走廊、门户节点、产业区风貌等进行探讨研究,以便更好地落实长寿城乡的风貌特色。

自然山水要素:山体作为自然载体与生态屏障,是维护好山林植被的良好生态条件,是城乡审美创造的基础与维护区域环境的根本。区域风貌总体设计首先应保护区域内大山大水的生态格局,通过分析山体高程、植被、水体情况划定山体和水体的保护边界,控制山体、水体开敞空间中的生态廊道,维护山林原生植被与生物多样性特征。

历史文化要素:挖掘各历史时期的文化元素,并运用于各城乡空间环境予以反映。

城市要素:研究城市的形态和结构,重点研究城市建成环境和自然环境之间关系,提炼城市意象和特色,塑造个性化的城市空间格局。组织城市公共活动空间系统,确定城市三维空间形态,挖掘并提高城市形态环境的品质和生活质量,赋予城市鲜明的个性和特色。设计着重把握城市整体建成环境,从多个系统来构建整体景观风貌格局。包括景观分区和重要节点、廊道的识别,以及建立景观界面和视觉系统(如天际线、视线走廊)、开敞空间和公园绿地系统、城市生活与公共设施系统、道路交通系统和照明系统等。

小城镇要素:根据城镇功能、发展定位、历史文化与所在景观风貌分区,确定小城镇各自的风貌定位和具体内涵,规划将小城镇分为工贸特色城镇、田园特色城镇、山水生态特色城镇进行分类指导。

村落要素:村落是乡村环境的基本单元,是乡村居民居住、休憩、交往以及从事生产活动的场所与依托,具有归宿感与标识性,基本单元环境品质的好坏除了融入周边大环境的融洽,还在于自身环境的美化。规划按照建筑规模将村落划分大中小三类进行分类指导。

田园要素:乡村田园既是一种生产空间,也是一种乡村景观展示空间,是乡村的一种典型代表特征。创造良好的田野景观,将农田、溪流、湿地、草地、灌木等融为一体,共同构成田园景观,对提升乡村景观环境具有重要作用。规划整合长寿特有的沙田柚种植园区、现代农业园区等特色农业景观,

交通要素:由于长寿区境内水陆交通发达,交通干道对各景观资源起到串联与组织作用,为提升区域整体形象,规划依托公路、铁路、水路交通景观走廊和功能制定交通沿线的风貌景观。

门户节点要素:城市中心、区域门户地区、“山”、“水”、 “城”空间交汇处、有历史、人文价值的区域等再造门户节点景观,提升对外形象。

产业要素:长寿作为老牌化工工业地区,工业区的景观风貌是城乡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风貌总体设计重点关注工业区风貌建设,提高工业区环境品质,展现现代、和谐和繁荣的工业文化场景。

5、制定城乡风貌建设与管理文件,强化设计的可操作性

在总体风貌设计和风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城乡总体风貌建设与管理总则,作为指导城乡风貌建设的技术规定。总则的编制和审定,是给总体风貌规划设计赋权的过程。总则明确区域风貌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设计原则,确定城市的总体结构与形态以及城乡的总体形象,提出城乡风貌管控的基本方法,明确总则与各层次规划设计的衔接要求。

在风貌特色分区和风貌景观要素的基础上,结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管理通则,通则将识别长寿城乡风貌景观要素,提出系统性管理办法。

以中心城市、镇、乡、街道为管理单元,制定管理导则,落实风貌分区、风貌要素等控制要求和建设指引。

结束语

根据上述分析研究,我们可以看到城乡总体风貌设计工作阶段的划分,其设计任务就是在充分调查和收集现状资料的基础上,对设计范围自然资源、历史人文、社会经济等方面进行总体的分析研究,提炼风貌景观要素,并运用城市设计的理论和方法,科学合理地组织城乡风貌景观要素,并形成系统性管理文件。同时城乡总体风貌设计属于非法定性规划,是引导性而非强制性的。因此还需要通过控制引导的方式影响城市、镇和乡村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来落实设计内容,共同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

参考文献

第3篇:总体城市设计导则范文

关键词:生态建筑,生态城市,城市规划,系统论

城市规划是指城镇各项建设发展的综合性规划。其内容包括:拟定城镇发展的性质、人口规模和用地范围, 研究工业、 居住、道路、 广场、交通运输、公用设施和文教、环境卫生、商业、服务设施以及园林绿化等的建设规模、标准和布局进行规划设计,使城镇建设发展经济、合理,创造有利于生产发展、 经济发展,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城市规划应成为城镇逐步建设发展的依据, 应予以高度重视。

一幢建筑物作为城市的组成部分需要经过项目的筹划、 设计、 施工等过程而诞生, 每一个建设项目的筹划均应服从城市规划的要求, 密切配合城市规划设计。所以说城市规划设计是城市建筑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它指导着城市建设发展的方向, 是城市一切建筑发展的总指挥, 城市建筑要发展城市规划设计必须先行。

1 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生态城市

近年来, 全球许多城市正在按照生态城市的目标进行规划和建设。第二届和第三届生态城市国际会议提出了指导各国建设生态城市的具体行动计划, 即国际生态重建计划。生态城市是应用生态学原理和方法来指导城市建设理想中的21世纪城市发展模式。生态城市是社会、 经济、文化和自然高度协调和谐的复合生态系统,其内部的物质交换、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构成了环环相扣、协同共生的网络、 具有实现物质循环再生、 能量充分利用、信息反馈调节、 经济效益最佳、 社会高度和谐、人与自然协同共生的机能。21世纪城市发展的模式既已确定, 就应该根据城市具体情况、 研究其发展规模和方向, 确定适合城市远景发展的规划设计, 指导城市建设逐步实施。

2 生态城市规划的确立

2.1综合分析明确城市的性质

生态城市是新世纪城市发展的方向, 要创建生态城市应聘请各行业的专家通过对城市所处地理位置、气候、 水文资源、 自然环境, 结合城市经济、 社会、 文化、 生态环境、 城市建设等综合分析确定出城市的性质。有了这一总体规划, 各个建设的筹划和设计, 无论在建筑的风格上, 还是在结构的选择上,建材的确定上等均有了主旋律。建筑风格应以历史文化为基础, 突出城市的区域特色, 突出人文理念, 在建造上更为贴近百姓, 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群落, 为我国的建筑风格指明了方向。

2.2研究出符合生态城市要求的城市规划

生态城市是社会、 经济、 文化和自然高度协调和谐的复合生态系统。所以应该将生态规划的思想和方法纳入到城市规划设计体系中, 真正实现物质循环再生, 能量充分利用, 信息反馈调节,经济效益最佳, 社会高度和谐, 人与自然协同共生的良好格局。

在此, 可以把城市规划设计作为一个巨系统, 这一复杂的巨系统具有以下特点:

系统结构具有相互紧密联系的层次和系列; 系统的作用大于系统各部分简单的总和; 巨系统中, 上一层次的大系统总是影响下一层次的小系统; 系统有边界, 并总是和更大系统、 旁系统进行种种交换; 系统的非匀质性和相互作用; 系统的自组织和自适应性; 系统的复杂性和系统运行的非定常性规律。

这就要求城市各行业的建设规划设计必须纳入到城市一体化规划设计中去, 不能各自为政, 各摘一套, 相互攀比, 恶性竞争,使城市整体化受到破坏。城市规划设计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 整体建筑原则: 城市建筑是整个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 不应和城市其他部分割裂开来, 建筑规划设计必须纳入到城市一体化规划设计中去。此外, 建筑是构成城市的基本单位, 只有和其他组成部分协调共生, 才能发挥城市的整体优势。

2 ) 系统原则: 无论是建筑群体设计、 交通道路设计、 生态环境设计、 交往空间设计等都具有自身的系统性, 但这些系统之间又是相互作用、 彼此影响的, 从而组成复杂的城市巨系统。

3) 生长原则: 社会在发展, 城市在发展, 城市的规模、 形态、 空间构成以及社会结构都在不断发生变化, 建筑是城市空间的主要构成部分, 是社会结构的构成单位, 因此, 在建筑规划设计过程中, 只有遵循生长原则, 才能不断适应变化的城市和社会。

4) 生态原则: 生态城市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建筑规划设计要求遵循生态原则, 以实现其可持续发展, 生态原则要求设计结合自然,表现为对自然地形、 景观、 生物的尊重与关怀, 对资源和能源的合理使用和配置、 减少污染、 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

3 城市建筑应密切配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生态城市的总体规划要求组成城市的每个建筑应设计成为生态建筑, 所谓生态建筑就是指在建筑生命周期 (选址、 规划设计、 施工、 使用管理及拆除过程) 中, 以最节约能源、 最有效利用资源的方式, 建造最低环境负荷情况下, 最安全、 健康、 高效及舒适的居住空间, 达到人与建筑、 与环境共生共荣持续发展。生态建筑意味着建筑不仅被视为非生命元素来对待, 而更被视为自然生态循环系统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一个建筑在筹划设计时, 最起码要明确最初的城市只是建筑聚积到一定程度以后自发形成的,但城市一旦形成之后, 建筑只是城市的一个组成部分, 它体现着一座城市的人文精神、 文明程度和文化观念。

3.1 科学列待城市规划设计。 城市规划设计是一种设计社会空间和物质空间健康发展进程的社会实践。因此城市规划设计应该包括从策划到维护的所有内容。 在城市规划设计的发展过程中。 出现了不同的类型。在城市规划设计中不但要注重城市的功能分区, 交通流线, 而且还要注重建筑物的体量、 尺度、 比例、 色彩、造型、 材料、 空间等。一个城市建设的好坏与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高低有着直接关系,因为城市规划设计是城市建设的基础。也是建筑设计的依据。在我国—般—个城市规划设计经批准后。 要执行十年以上, 在批准城市规划设计时一定要采取科学认真的态度。

3.2建筑设计服从城市规划设计。 美国城市规划 师伊· 沙里宁曾经说过:“通常做设计是要把它置于一栋房子中;将一栋房子置于周围的环境中; 将 周围的环境置于一个城市规划中。建筑师在设计单体或群体建筑时, 必须考虑建筑的大环境和开发地盘红线内的小环境阃题。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 建筑设计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建筑创作繁荣的同时。 也存在着令人担忧的问题, 有些建筑师一 味追求“新、 奇、 特”而不考虑建筑物所处的环境。 在城市规划设计的指导下,注重周围环境的协凋, 即使是最简单的建筑设计也能取得好的效果。

第4篇:总体城市设计导则范文

关键词:城市设计; 制度环境; 城市设计管理

Abstract:This article discusses about why the pragmatistic study trend of urban design is paid so much attention to recently, and the necessary to build up adaptive urban design managing mechanism in China. The diffident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s in different countries lead to different management methods of urban design. Through the comparison of different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of UK, USA and China, the paper points out how to learn the urban deign experience from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how to set up our own urban deign managing mechanism.

Keywords:urban design;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urban design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08)11-0085-04

自西方现代城市设计理论与实践方法逐步引入我国以来,国内城市设计研究逐步实现了从理想到现实、从静态到动态、从简单到复杂、从单学科到多学科融合的转变。城市设计发展经历了50年代计划经济时期“规划”与“设计”不分的早期阶段;80年代现代城市设计观念、思潮引进和实验的探索阶段;以及90年代后城市设计国际招标兴起,实践项目广泛开展,城市设计理论日趋繁荣等几个重要阶段。然而我国城市设计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越来越多的“门槛”、难点。城市设计停留在编制阶段难以付诸实际、城市建设管理失序、城市设计作用异化为“形象招牌”等突出问题引起了许多专家学者的思考,因此在城市设计的美学主义、功能主义、人文主义等各个研究取向中,“注重实效”的研究走向最受关注,成为近年来众说纷纭的热点议题。

1“注重实效”与建立城市设计管理体制的必要性

“注重实效”的城市设计取向在西方兴起于70年代(特别是在北美)①。当时的城市设计由关注城市空间美学、环境、特色等转移到更加注重与实施衔接的问题和成功运作。“注重实效”的城市设计取向,其特点在于重视城市设计的实施与可操作性,研究“常常回避意识形态问题,如‘应该做什么?’‘什么是对的?’‘意义是什么?’等;倾向解决如‘必须完成什么?’‘什么可以完成?’‘谁得利?’等实际问题(Wayne Attoe,1995)”。巴纳特(Jonathan Barnett,1974),胥瓦尼(Hamid Shirvani,1990),约翰朗(John Lang,1994),彭特(John Punter,1999)等都是探索城市设计运作实效的代表,他们分别通过《都市设计概论》、《城市设计作为公共政策》、《城市设计程序》、《城市设计――美国的经验》、《美国城市的城市设计导则》等著作,从项目组织、人员参与、资金来源、方案编制、分期实施、管理控制等众多角度分析了城市设计的实践过程,提出一系列城市设计运作的重要策略。我国城市设计在经历二十多年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后,繁荣背后的实效问题同样突出。因此近年来许多学者对此著文讨论(卢济威、金广君、唐子来等),一系列著作也逐步面世(扈万泰、庄宇、王世福、陈纪凯等)。

由于城市设计不能仅仅是一个内向封闭的技术质量提高过程,曾经卓见成效的“技术革新”对城市设计领域带来的巨大推力已经开始减弱。城市设计需要在管理、制度等新层面开拓创新,以实现规划、设计和管理之间的有效衔接。从国内环境来看,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变革、政治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改革使得我国的社会发展处在不断的变动之中,这对策略研究和政策制定提出了挑战;另一方面,改革也为新制度、新秩序的建立提供了契机,因此把握我国城市规划的转型机遇,在变革中探索建立适宜我国国情的城市设计管理体制必要而又紧迫。

2两类典型的城市设计管理体制

本文讨论的“城市设计管理体制”是城市设计运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设计实现其方案、导则、实施措施的重要环节。发达国家城市设计的研究起步较早,积累了许多运用城市设计工具引导和调控城市建设过程的经验,特别典型的有美国和英国等。美国严格的区划与英国的设计许可审查制度是规划管理中两种重要的制度分支,迥异的规划模式使得城市设计管理也各具特色,对我国具有较强的学习借鉴价值。1994年第20期的《建成环境(Built Environment)》杂志对欧洲各国的城市设计管理体制进行了专题研究和系统归纳,其中一幅漫画(见图1)恰如其分地说明了英国与美国城市设计管理体制的差异②:

2.1美国――与区划(zoning)相结合的城市设计管理。美国各州乃至各个城市的规划体制并不相同,城市设计管理体制也不一致,但总的来说,城市设计技术性地介入区划是美国城市设计管理最显著的特征,分区奖励、开发权转移、规划整体开发单元以及管制特别区等已经大大拓宽了区划的基本概念(John Punter,1999)。同时美国还有一千多个城市中实施了城市设计管理与审查许可制度(林钦荣,1995),这些措施充分保证了城市设计的实施途径和执行力度。如漫画所示,美国的城市设计管理准则通常会直接告诉开发者,怎样的设计是允许建设的,这样开发者可以通过有意识制定满足要求的方案来获得开发许可,这就好似面对一个目标明确的圈起跳。

2.2英国――结合“审查许可”的城市设计管理。英国城市设计的实施是借助设计控制的审查体制进行的,中央国土与经济计划的指引、地方发展与地方计划当局对开发申请案的规划许可制度是实施城市设计的重要工具(唐子来,2001)。城市设计由于是颁发规划许可的重要考核内容因而能够得到具体落实。与美国相反,英国城市中各种层次的城市设计管理准则往往不能直接告诉开发者什么样的设计最终能获得许可,所有开发案必须经过规划管理部门的评议后才可得知建设允许与否,所以管理准则对设计的控制是弹性、原则的,开发者需要蒙着眼睛跳过一个方向不那么明了的圈。

在这两种代表性体制中,英国城市设计管理中的“审查”制度总是成为极富争议的话题,它使得城市设计控制太过弹性。而在美国,过于僵化的城市设计导则常常被抱怨为创造性设计的抑制因素。因此库林维斯指出,两者目前的改进都是在朝对方的方向上迈出一步③。

3英美城市设计管理体制的经验借鉴

国内针对英美城市设计运作体制的研究总结出了大量改善我国城市设计管理方法的建议,综合起来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3.1设立机构:在政府规划管理部门中成立专门的城市设计管理机构或专题小组;

3.2完善程序:制定必要的城市设计编制程序(内容、层次、深度)及审批管理程序;

3.3法规保障:通过必要的法律法规、政策法令等确定城市设计的法律地位及实施保障;

3.4控制引导:将设计成果转化为可操作的政策导则等,通过控制与引导相结合的方法管理城市建设;

3.5设计审查:建立城市设计审查体制,使城市设计要求成为项目开发建设的许可条件;

3.6公众参与:确保市民对城市设计的广泛参与,确保城市设计能体现和维护公众利益;

3.7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设计评价体系,让专家、公众、利益集团等多方共同参与设计的评价、审定以及实施、监督。

结合这些理论探索,深圳、广州等城市还开展了相应的探索性实践。但事实证明,要将这些建议变成现实总因要面对市场、体制、程序、人员等诸多方面的阻力而鲜见成效,许多方法策略在现阶段实现尚存在很大的难度。可见,逐步推行城市设计管理体制的变革和完善,还必须充分认识考察我国特殊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考察国内外城市设计运作的环境差异,在制度环境的约束中寻找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设计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及其阶段步骤。

4制度环境下的中美英城市设计管理体制对比研究

梁鹤年曾经指出,借鉴国外经验时需要考虑“背景迁移(shift-of-context)”,把甲地的经验做法转移到乙地的时候,必须考察其运行背景的吻合程度及经验改进的可能性(梁鹤年,2005)。也有学者指出,“探讨都市设计的实施制度与应用都必须回归到各国对土地利用与开发管制的基本体制不同,以及各国国情与社会环境发展背景的不尽然一致上,以至发展出各自不同的都市设计实施方式(林钦荣,1995)。”如果将影响城市设计运作的各种相关要素简要归纳成“技术性因素”与“制度性因素”两方面,其中各国制度环境的差异及约束对城市设计如何运作实施具有重要的决定作用。制度是从社会、经济、政治等各方面规范人行为的规则和准则(North,1994)。而“制度环境”则指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基本的政治、社会和法律整体框架,其实质是一国的基本制度规定,它的约束力具有普遍性特征(Davis,1994)(见图2)。具体来讲,决定城市设计管理体制的制度环境约束主要有国家政治体制,经济法律环境,城市管理制度,城市规划体制,土地开发方式乃至所有权等多个方面,城市设计管理体制的建立必须与这些环境规则相适应。对比中英美三国城市设计运作的制度环境如表1。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在地方分权、土地私有、权利制衡的美国,城市设计的实施管理主要依托具有法律效力的区划得以实现,可以称之为城市设计的规范性管理;而在以中央集权、土地开发权国有为主的英国,城市设计的整体策略依赖于设计审查,通过管理过程中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互动,逐步贯彻、落实、实施,对此也可以称之为城市设计策略指导下的个案管理。我国以公有制为基础,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经济正处在逐步市场化的转型阶段,规划管理主要依赖行政审批,通过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的行政许可管理城市建设。由于城市设计在城市美学、空间关系认识和理解等方面有很高的专业要求,对于习惯通过颁发“一书两证”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管理模式来说,其要求已远远超出现有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专业素质,所以编制相应的规划、制定有关的标准,成立一定的委员会等来辅助城市设计的实施似乎已成为必要的选择。因此,我国城市规划改革的一个当务之急就是要研究如何使得城市设计获得良好的运作实施机制,使之既适应于我国目前的制度环境,又不游离于现行规划管理制度之外。

5制度环境约束下我国城市设计管理体制的建设思路

约束和管理具体建设行为的城市设计制度是一种公共干预,制度设计的目的是为了对“市场力量决定城市未来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秩序”的过程设定限制条件。由于缺乏积极有效的城市设计管理机制,目前我国城市设计的定义以及实践内容还处于一种随意、自发、混沌的状态中。而制度环境的差别使得他国的城市设计经验无法直接应用到我国。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运作管理机制,需要根据国家法律、管理环境、政治经济状况及城市设计本身的特点从以下几点着手:

5.1处理好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的相互关系。在我国,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始终不够明确,两者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常常出现交叉、重叠或分离的现象,导致城市设计乃至城市规划管理的失效。因此只有明确两者关系才能具体深入探讨城市设计的运作方式以及城市设计的地方化、规范化等诸多问题。从现阶段来看,城市规划从法律、规划编制程序到审批管理等制度都已基本成形,是城市设计运作的基础。就成本与收益关系来看,城市设计应当在《城市规划法》确定的制度体制内运作实施,而不是另起炉灶建立一套全新的城市设计管理体系,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建设新制度需要的高昂成本④。因此,发展城市设计管理体系是完善我国城市规划体制的重要内容,城市设计管理须从属或依托于已有城市规划体系。

5.2城市设计管理制度的建立应当走地方化道路,体现地方特色。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发展不均衡,东中西部城市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城市建设状况各不相同,城市设计的任务和阶段目标也不相同,因此现阶段城市设计管理体制的建立应当在国家总体发展政策的指导下,研究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制度关系,从区域到地段、从政策指导到法律约束、从方案竞赛到建筑设计,由弱及强地确定从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到详细规划不同层次规划管理中城市设计的约束作用。据此,我们应从地方出发,积极鼓励地方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依据各地的城市特点和具体发展需求确定不同的管理方式及办法,而非期望建立一套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科学严谨的城市设计管理体制,以及“国家――省――地方”不同层次的城市设计政策(或导则)体系。走地方化道路可以有效借鉴美国的城市设计运作经验,整个国家不囿于统一模式,各地相互取经,反而衍生出许多机动灵活、可操作性强的实施运作方法,更好地体现出城市设计灵活丰富,集艺术性、创造性、科学性于一体的个性特征。

5.3探索“非正式”途径结合“正式”途径的城市设计管理体制创新⑤。面对我国城市设计的混乱局面,很多人呼吁城市设计要像法定规划一样,通过国家法律法规来明确城市设计的编制主体、编制内容以及审批程序等,将城市设计制度化以保证其有效实施。这种通过法律途径将城市设计完全固化的做法固然简单明了,但城市设计也会因此失去艺术的优势;加之空间质量难于科学度量而僵化,患上同总体规划一样难缠的部分顽症。故而我们需要探索在现行管理制度下,借助“非正式”与“正式”两种途径来实现城市设计策略的贯彻实施。较好的做法是通过国家法规等“正式”途径,落实好不同层次城市设计的审批程序以及与不同层次城市规划的法律关系,使得城市设计切实成为提高城市空间环境品质的规划管理手段和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而城市设计方案编制的灵活性(诸如竞赛、竞标、概念设计等)与多层次性(包括城市设计总图、外部空间设计等)应当视为“非正式”规划或设计研究的一部分予以保持,不做过于硬性的规定;在成果形成、达成共识之后,可依法定程序纳入相应层次的法定规划进行管理。这与英国结合规划许可制度实施城市设计的做法类似。此外,也可借鉴美国的区划经验,各城市在城市设计总图、局部地段城市设计及相应技术方法中加强定量研究,增进城市设计实施管理依据的科学性,以降低城市规划管理中建设项目审查的技术难度,辅助规划决策及实施。

5.4完善城市设计作为地方“公共政策”的管理属性。城市设计作为公共干预具有两种基本方式,分别是形态的和规章的(唐子来,2002)。我国现有的城市设计工程名目繁多、形式各异、内容千差万别,但总体上城市设计往往被当作实现优质物质空间形态的技术工具,城市设计的公共政策属性总是受到冷遇。但城市设计不仅要设计良好的城市空间形象,还要为城市政府提供吻合城市制度环境的各种“政策”,这样才能将理想蓝图转化为引导、管理城市建设的可操作性依据。所以改变城市设计重物质形态成果、轻政策引导的现实状况,是提高城市设计可操作性的必要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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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总体城市设计导则范文

关键词:旧城改造;城市设计;原则;方法

1旧城改造中完善城市设计要求的提出

城市发展是一个不断更新、改造的新陈代谢过程,自城市诞生之日起,旧城改造就作为城市自我调节机制存在于城市发展之中,是城市发展的综合需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旧城原有物质设施的水平低下和自然老化,以及旧城功能的过于集中和用地结构的不合理,使旧城人口膨胀、居住紧张、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一系列问题越发难以解决,而且在工业离开市中心、居住向外疏散的城市发展过程中,旧城出现功能和结构的衰退问题,亟需进一步配置商业、服务业、金融业及必要的交通和市政设施,提升城市中心区的服务功能。

旧城改造中的城市设计与城市功能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看作是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形式要为内容服务,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与内容要达到完美统一的结合。

2城市设计的含义

城市设计对于城市规划的深化和营造适用、优美、宜人的城市环境具有深远的意义。城市设计的内容是广泛的,对于城市设计含义的理解也是广泛的,国内外不少研究者对城市设计下的定义也不尽相同。但都涉及到城市的空间环境问题,而空间环境是由城市物质实体和空间这对互为依存的因素而组成,具有三维的概念。由空间和物质实体所组成的环境是显性的,可被感知的。

不应忽略的是,城市设计应和经济建设联系起来,应以有利于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城市希望通过改善自身的形象以吸引更多的人投资、购物和工作。城市设计的目的在于经济的振兴和发展。同时,城市设计也是为了管理和控制城市发展,使城市的发展与原有部分和谐融合,以维护城市环境的质量和特色。当今的城市设计涉及的环境质量内容,除城市“美”外,正越来越扩展到其他方面,进一步的涉及到城市的物质层面,尽管这种影响也许是间接的、潜移默化的,但这种观点无疑为我们开拓了视野和思维。

3旧城改造中城市设计的三个原则

3.1探索旧城的空间布局规律因为城市的整体形象和面貌不仅仅取决于一幢幢单独的建筑。建筑物之间良好的建筑关系,细腻而独特的外部环境,以及丰富的空间场所才是城市最为重要的空间特征。它是人们日常生活和创造城市自身特色的场所。

同时,为了城市改造中新旧建设的和谐一致,我们在城市营造上需要探索和融汇旧城的空间组织规律,传统的城市充满丰富的空间,既是我们建设的基础,也是我们创造的源泉。

E·沙里宁受西特思想影响提出的城市建设三原则——表现的原则;相互协调的原则;有机秩序的原则。

针对空间艺术的分析手法,更有丰富的艺术理论交织在城市研究中,例如常见的三种理论:图底理论(Figure-groundTheory)、联系理论(LinkageTheory)、场所理论(PlaceTheory)。

城市设计的几类手法包括序列性原则、侧面封闭和边沿连续原则、综合性跨接原则、轴线和透视原则、室内外融合原则、强调和暗示原则等(R.Trancik)。借此就便于创造出具有清晰的虚实结构,完善的场所联系,并考虑人的需求和文化脉络的、有特色的城市环境。3.2发掘旧城的文化底蕴文化特色与空间形态密切相关,同时文化特色的体现又是在艺术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到场所、感受、文脉等文化性的要求,因而有着更为深入和丰富的内涵。

在旧城改造中,城市设计的主要关注点首先是场所,场所的一系列基本特征决定了人们的感觉。对城市中各种场所的特征加以总结提升,反过来再作为规律性的东西应用于城市建设和发展中,是旧城改造中最基本的方法之一。

考虑场所优先于考虑建筑;谦虚地向过去学习并尊重文脉;鼓励社区所有层次的混合功能;在人性尺度上进行设计;鼓励步行的自由;满足社区所有层次的需求并和他们协商;建设易读的环境;建设能够持久和适应的环境;避免太大规模地区同时变化;用一切可利用的方法促进建成环境的舒适性、愉悦性和观赏性。

3.3激发旧城的生命力把促进地段复兴作为旧城改造的首要目标。通过城市形象的再塑造,整合城市风貌,推动城市的二次发展。

整体协调观念,珍惜借鉴历史传统,推陈出新,综合各行各业的需求,即维护社会平衡的要求。

4旧城改造中城市设计的要点

4.1城市设计的延续性完成一个好的城市设计需要城市各个层面的人士来关心和参与,它可能包括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城市规划师、建筑师以及当地的市民。城市设计也不应仅存在于建设城市的某个阶段,而应贯穿于整个建设的始末,具有连续性,城市设计应和城市规划并行参与到对城市的发展建设中。具体而言,就是贯穿于城市规划的诸阶段。如果说,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是对一区、一片、一街的局部设计,那么总体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是较详细规划阶段更宏观、站得更高、整体性更强的城市设计,它是把整个城市作为一个整体,将各分区、片、街坊统一考虑的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过程中是延续的,在各阶段有相应的特征和任务。

4.2城市设计引导与控制功能城市设计要有引导与控制的功能,去指导城市的具体项目的建设,并由此促成城市建设有序发展。在当前城市建设的条件下,特别是旧城改造,它具有相当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一方面,目前运用较广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的要素主要为土地的使用性质和土地开发强度,其中开发强度的指标,如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虽在一定程度从总体上决定城市建设的环境效果,但基本还是对建设技术经济指标的反映。而相同的容积率、建筑密度要求,通过不同设计思想的引导与控制,却会形成效果迥异的城市环境。另一方面,目前的开发方式多为开发商投资,从本位利益出发而较少考虑社会、公众环境的效益。所以也就要求设计者能预先从整体角度出发,制定可以引导与控制城市空间环境发展方向的城市构想。新晨:

参考文献:

第6篇:总体城市设计导则范文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矛盾协调

概括地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下文简称“两规”)是宏观上安排城市各类土地的使用结构与城市建设用地具体部署的两个重要规划。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的发展时期,各项建设正加速进行,伴随着近年来耕地面积的急剧减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性越加凸显。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协调一直存在问题,导致两者在实际的应用中矛盾不断,下面对“两规”的矛盾进行简单分析以及就如何协调提出粗浅建议。

一、 认识“两规”

(一)“两规”的关系

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任务和内容不难看出,“两规”都是将土地作为主要规划对象,核心内容都是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在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这,根本目标上是一致的。

综合来看,“两规”的侧重点不同,城市总体规划是一种区域性、综合性规划,是以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的;相对而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种专业性规划,是以合理安排现有的土地资源,确保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为目的[3]。

但是从“两规”的空间范围来看,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是整个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城市规划区则只是整个行政辖区范围中的一部分,称为中心城区或城市中心区,其规划范围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小。从这个角度来看,城市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个局部,两者是点和面关系,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4]。

从规划的内容看,两者各成体系,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内容上更全面、更具体地体现了一个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配置、土地利用结构的综合调整与优化、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机制;城市总体规划更综合的体现了对城市的各项建设的安排,和各种资源的综合配置。

两者在城镇和村镇发展用地的规模、方向和范围等方面又必须进行充分协调。

综上所述,两项规划是一定区域内土地利用的局部和整体的关系,在用地上两项规划相互联系、相互指导而又互相制约。

脱离了土地利用规划,不了解土地的供给趋势,城市规划难以实施;同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必须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相结合,不了解区域城市、城镇、大型设施的发展和布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难以编制和充分实施。

(二)协调“两规”的意义

《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中均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两者相衔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二者的编制都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各部门的发展规划为依据,而从其基本作用看,城市规划指导城市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土地利用,但城市建设离不开土地,土地利用也不能脱离城市建设。两项规划在根本目标上的一致,以及两者在规划空间上的统一、编制内容上的重叠和管理对象上的交叉,客观要求这两个规划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进行衔接和协调[5]。

在实施过程中,城市规划最终要落实到土地开发和利用上,规划的核心是土地利用,如何使土地有度开发和有效利用与规划管理密不可分。

在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建设部也下文,要求各地建设部门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强调城市总体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一致。

因此,协调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也即协调好城市经济建设与持续发展的关系[5]。

二、 “两规”之间存在的矛盾

从目前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看,二者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相互不一致、脱节甚至冲突的情况,给规划的审批、管理和实施工作带来诸多不便。甚至导致土地资源没有依照规划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

两项规划存在的最为主要矛盾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两规”编制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

当前,许多城市的土地利用管理由两个不同的部门负责,国土资源部门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城市规划。

虽然国务院对两个部门的职责作了明确分工,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方面又存在着职能交叉。两个部门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在用地功能布局、用地规模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缺乏交流、信任和支持,使两种规划出现相互不一致、脱节甚至冲突的情况,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也存在“两张皮”现象,给实际工作带来很大影响[5]。

(二)“两规”成熟程度不同,导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权威性不高

在中国,城市规划在长期的规划实践中,吸收和借鉴了国外优秀的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规划编制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规划编制较为成熟,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也较强。相比之下,土地利用规划在中国实施不久,20世纪80年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才起步,但未得到深人贯彻,直至96年才得以全面展开。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滞后,而且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所以,城市用地基本限于按照已经颁布的城镇规划蓝图来办理用地手续。即使已经有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随意突破和修改土地利用规划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少城市甚至“摊大饼”式膨胀扩展。同时,由于规划本身很少与用地计划、用地管理等紧密联系起来,而且还存在着“重编制,轻实施”的倾向,因而在城市土地利用管理中,一直难于体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与约束力[6]。

(三)“两规”编制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和统计方法不一致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详查资料及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成果,信息是应用遥感技术、实地调查、核实、纠正等等过程而形成的;而城市总体规划依实地调查资料存在一定差异。

此外,两个部门统计口径不一致也是造成基础数据不一致的原因之一。如:城市规划部门在统计城市建设用地时,往往将已划入城市总体规划区,但还没有建设的郊区或部分农村也计入城市现状用地;土地部门则以实际成为城市建设用地或已办理了建设用地手续的用地作为现状城市建设用地,所以城市规划统计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大于土地利用详查及变更调查数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人口现状数据来自于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和公安局、计生委的调查数据;城镇人口指城镇建成区的常住人口,在暂住人口较多的城市,城镇人口也包括暂住人口(即居住1年以上的人口)。[3]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人口,目前依然统计口径不一。

两者在人口统计口径上不一致,所预测的城市规模自然难以衔接。

(四)“两规”编制所依据的用地分类不统一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采用的是1991年开始施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和2007年施行的《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两者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2002年以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用的是《土地分类》。它是在1984年制订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和1989年制订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基础上修改、归并而成。但无论是新、老标准的制定都没有考虑与城市规划标准的衔接问题,与城市规划标准存在明显差异,造成了“两规”协调上的巨大困难,这也是规划指标和用地范围无法统一的重要原因。

三、 “两规”协调的思路与建议

为促使两项规划顺利而有效地实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二者矛盾的协调,提出如下建议:

(一)“两规”编制部门密切配合、协调

为了搞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建设部门需要密切配合,对于各自的编制和修订情况,双方不但要互相联系,互通情况,而且要互相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如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时,要及时通知对方,采取措施进行协调,争取把问题和矛盾都能在编制过程中处理解决。

现实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在某些级别上合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使两个规划出自一个规划管理系统应该不失为一个精兵简政的举措。在这一点上,深圳市、湛江市取得了先进的经验,两市均成立规划与土地资源管理局,统一编制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这样不但可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而且可以摆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位置,增强规划的权威性[6]。

(二)技术规范上相互衔接

目前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正在重新修订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分类也正在修编中,这两门规划在用地分类上有着各自的特点与要求,不可能完全一致,但是在一些交叉的地方,特别是建成区周边的非建设用地,应当考虑相互间的衔接与对应。

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范围与土总规中相应的用地如何对应,应当加以明确。统一城市人口的统计口径,否则城市规模上无法衔接。

(三)重视城镇体系规划

省一级的城镇体系规划是单独编制的,市级的城镇体系规划则往往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从编制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角度考虑,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规划对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的重点发展城镇群地区、城镇密集地区、城镇发展轴的主要地段,应当留有比较充足的城镇发展备用地,在这些地区一般不安排基本农田。在耕地占用指标的分配上要向中心城市、重点城镇倾斜[5]。

(四)完善相关规划与法律体系

与两大规划有关的规划主要有区域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开发整理规划和农业区划。其中,区域规划是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总体建设,包括土地利用、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环境保护等方面做出的总体部署;国土规划是从宏观角度对全国或地区国土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进行的长远性和战略性的筹划。

当前,由于种种原因,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开展得还不够,应加强行政区域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起在区域规划与国土规划统领、指导下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统一的规划体系,由整体到局部,由原则到具体,由规划到实施,形成一个完整的国土规划体系。促进在两种规划编制思路上的协调,从全局和统一城乡协调发展的角度进行规划的编制。

进一步修改现行的《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针对其中不适应新时期土地利用要求以及造成两种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不一致的环节,如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确定等;另外,建议制定国土规划法,以强化和保障城市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从而进一步统领、指导和协调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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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萧昌东.“两规”关系探讨[J].城市规划汇刊,1998,(01).

第7篇:总体城市设计导则范文

关键词:低碳规划 规划管理 控制性规划 低碳城市

Abstract: the current low carbon in urban planning technology and policy research quite a lot, but the above studies have not yet solved low carbon technology or policy in the planning management system to carry out the problem.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ore of the system of the planning management level, explore to establish the low carbon face the management of city planning framework, namely "index control-provisions guidelines-graphics guide" all three of the low carbon controlling planning framework, and combining with the guangzhou center low carbon planning/case, demonstrates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planning framework.

Keywords: low carbon planning planning management controlling planning low carbon cities

中图分类号:TF76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前言

近年来,低碳城市规划成为规划界的热点前沿课题之一,相关讨论与研究颇多,总结下来主要有三大类型。第一类是按照过程论和框架论的观点,从城市整体碳源与碳汇的角度出发,分析城市碳转化的过程与影响,提出城市减排的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多为宏观策略和政策建议,包括城市产业发展低碳化、能源结构低碳化策略等,与现行城市规划管理体系分离较大,具有一定指导意义但难以被规划应用与落实;第二类是从模型量化入手,研究城市的碳排放结构与特征,并以此为基础,针对碳排放重点部门提出相关控制建议,对规划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指导作用,但技术基础要求较高且不涉及规划落实方面的讨论;第三类则是立足于现行城市规划体系,针对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与详细规划分别提出相关的低碳规划策略,并形成规划方案,但其尚未解决低碳方案在规划管理层面的操作问题。

2低碳规划框架探索

2.1现行规划管理体系

我国现行的规划管理体系采用“总体规划-控制规划-详细规划”紧密联动的三段式,实现对现代城市规划的有效管理与控制引导(陈荣,1997)。

其中,控制规划作为管理体系的核心层次,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它以量化指标将总体规划的原则、意图和宏观的控制,转化为对城市土地乃至三维空间的定量、微观的控制,从而既继承、深化和落实总体规划的意图,又可对城市分区和地块建设提出直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导则。

此外,控制性规划还是进行建设项目许可的重要前提条件,属于“管理性”规划,对土地个案开发具有较强控制能力,并且直接为规划管理人员服务。因此,低碳规划框架与现行规划管理体系的结合重点在于实现其在控制性规划层面的落实问题。

2.2低碳控制性规划

控制性规划的管理主要通过指标与条文来实现,包括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指标、参照执行的引导性指标以及规划控制条文。强制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容积率、绿地率、公共服务设施等;引导性指标包括地块面积、建筑面积等,落实到控规图则中有控制指标、指引条文和图形引导的城市设计导则。

因此,面向规划管理的城市低碳设计应立足于这一现行的规划管理体系,探讨以指标、图则、条文相结合的形式来取代单一的低碳形态方案或笼统的策略目标,并以控制指标作为主要的管理依据,实现管理操作的简易方便(如下图所示)。

2.3低碳规划框架

2.3.1指标控制

为确保规划实施的简易可行,低碳控规指标的选择与确定以现行城市控制规划常见指标体系为基础,不随意增加新的指标,尽可能将低碳规划要求转化、落实到现行常用的控制指标当中。其中,强制性控制指标包括常用的土地使用性质代码、土地使用性质、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容积率、绿地率、设施配套,同时增加“兼容用地性质”指标体现对用地性质适当混合的鼓励;引导性指标则包括地块面积、建筑面积等。

2.3.2条文指引

为进一步落实低碳规划设计的要求,使土地开发与建设行为能够更好地实现低碳发展,低碳规划框架还增加了设计指引条文作为指标控制未尽之处的补充。条文指引由两部分组成,一个是传统控规中的城市设计指引,重点对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等城市设计内容进行指引;二是本规划框架增加的低碳设计指引,重点对城市空间布局、交通组织、生态绿化、市政设施等范畴中影响城市碳排放的设计因素开展引导,补充了无法落实为指标语言的低碳设计要求。

2.3.3图形引导

此外,低碳控规框架满足规划管理实施中地块划分与控制线落地的需要,采用图形引导方式体现规划成果。图形指引包括规划总平面图、空间形态控制图、建筑高度控制图、道路断面引导图以及总平面规划意向图等,最后将上述图形成果反映到低碳城市设计导则当中。

3 广州市嘉禾中心区低碳规划

3.1 项目概况

广州市嘉禾中心区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新城北部延伸区范围内,选址位于地铁2、3、14号线嘉禾枢纽站周边约500米范围内,根据近期建设开发的难易程度和空间完整性,以规划快速路和主次干道为边界,规划范围面积约为4.22km2。

由于嘉禾地铁枢纽站的建设、空港经济的辐射影响以及广州市城市圈层发展结构的优化需求,《广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将嘉禾地区规划为片区级公共中心。

本规划根据战略规划要求,将嘉禾地区定位为白云区公共中心,重点从空间布局、交通组织、生态绿化、市政设施、绿色建筑等方面进行低碳规划设计,将其建设成为广州市低碳示范中心区。

3.2 低碳策略

由于城市布局、土地利用、交通模式等方面的空间锁定效应(潘海啸,2008),低碳城市规划应从空间布局、交通组织、生态绿化、市政设施、建筑等方面进行控制引导,力求减缓城市发展过程中的碳排放水平。

3.2.1低碳空间布局策略

城市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等与城市的碳排放和可持续发展关系非常密切。低碳空间布局策略以节能减排为导向,采用适应地区气候特征的空间布局方案、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结合合理的混合功能布局减少交通出行需求和距离,以降低由此带来的碳排放。

为使空间布局适应广州本土气候特征,提升方案的科学性,低碳空间布局策略引入城市微气候评估技术,基于风环境评估结果规划城市通风廊道。规划通过构建风廊、联结开敞空间、控制建筑布局等方式加强通风、增大风速,改善地区微气候条件,最终达到降低能耗,减少碳排放的目的。

3.2.2 低碳交通组织策略

研究表明,交通能源消耗带来碳排放是城市碳排放的重点部门之一,降低交通能源消耗是实现低碳城市的重要环节。

低碳交通组织策略是指以减少机动车出行为目的,以实现节能减排为导向的交通组织方式。具体包括应用TOD理念,以地铁站点为核心设立公交无缝接驳节点,并规划独立的慢行交通系统,通过提供便利的公交换乘以及慢行交通选择降低市民机动车出行。

3.2.3 低碳生态绿化策略

绿地通过蒸腾降温以及热辐射的反射、透射作用形成城市冷岛,有利于降低环境温度,改善地区微气候。强人为干扰的城市环境中,集中式绿地易于构建稳定成熟的城市植被,绿地规模成为单位面积城市绿地碳固定强度的重要影响因子。

因此,低碳生态绿化策略提出,在条件可达的情况,规划应尽可能布局集中式绿地,同时提高植物群落的乔灌草复层搭配,结合空间结构布置功能多元化的公园系统,形成不同级别、不同特色,满足不同使用需求的生态绿地系统。

3.2.4 低碳市政设施策略

低碳市政规划是指通过应用清洁能源机制的市政基础设施,实现城市能源利用与资源使用上的节能减排。具体包括采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实现城市供电、供暖等能源需求,引入城市雨洪管理设计、中水回用、城市垃圾回收处理等绿色市政做法。

3.2.5 绿色建筑策略

绿色建筑策略是指在规划范围内提倡建造绿色建筑,并以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依据,引导控制单位土地上的绿色建筑数量,并探索建立鼓励措施,引导用地单位参与绿色建筑计划,推广绿色建筑。

4 结语与讨论

低碳控制性规划既是策略的方案落实,也是后期土地开发管理的有效工具,方便规划管理部门按照既定的低碳目标对土地开发行为进行管理与控制。从低碳策略的提出到规划方案形成并付诸实践,低碳控制性规划将是承上启下的核心。

通过在嘉禾中心区低碳设计规划案例中的应用可见,以指标、图则、条文三者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的形式的低碳规划框架能够将低碳策略有效地落实到规划管理行为当中,实现规划成果的可操作性,是一个有效的低碳规划探索。而引入城市微气候评估技术,在空间上落实通风廊道的选址、范围,并通过对廊道内土地利用、建筑高度进行控制,实现风廊的空间规划,是该规划框架的主要创新点之一。当然,规划仍存在许多不足。如低碳空间布局、交通组织、市政设施等方面的策略仍停留在规划引导层面,难以落实到控制指标当中,规划控制性较弱。

我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加速、碳排放日益增加的转型时期,低碳城市规划将是我国低碳城市发展的关键技术之一(顾朝林,2009)。基于本土发展特征与诉求,建立完善的低碳规划理论、技术、方案到管理实践的低碳规划技术整体系统,需要更多的讨论与实践探索。

参考文献

陈飞,诸大建.低碳城市研究的内涵、模型与目标策略确定[J].城市规划学刊,2009,(4):7-13.

夏堡.发展低碳经济,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J].环境保护,2008(2A):33-35.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国低碳生态城市发展战略,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9

刘志林,戴亦欣,董长贵,齐晔. 低碳城市理念与国际经验[J].城市发展研究,2009,(06).

汪勰,. 低碳视角下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技术应用探讨――以武汉市总体规划为例[J]. 规划师,2010,(5).

黄文娟,葛幼松,周权平,. 低碳城市社区规划研究进展[J]. 安徽农业科学,2010,(11).

龙惟定,. 低碳城市公共建筑能源管理[J]. 建设科技,2010,(8).

龙惟定,白玮,梁浩,范蕊,张改景,. 低碳城市的城市形态和能源愿景[J]. 建筑科学,2010,(2).

陈飞,诸大建,许琨,. 城市低碳交通发展模型、现状问题及目标策略――以上海市实证分析为例[J]. 城市规划学刊,2009,(6).

第8篇:总体城市设计导则范文

件的运行机制与设计原理;介绍了城市电力规划的基本原则;深入剖析了基于MapGIS的城市电力规划的技术方案;重点讨论了以MapGIS为基础的城市电力规划的具体步骤。最后,笔者总结了城市电力规划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给出了解决的措施与办法,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际意义。

关键词:MapGIS,规划,城市电力

中图分类号:F407.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城市中心区的用电

水平也在不断攀升,对电力需求的速度日益加大,大量的变电站亟待建设。然

而城市中心区宝贵的土地资源和景观需求难以承担变电站及架空走廊的消耗,如何让电力设施融入城市的发展环境,让城市保证电力设施的安全是摆在城市电力发展面前的一个难题。电力工业作为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能够加快城市经济建设的发展速度!更好地为城市建设服务。因此,搞好城市电力规划的编制就能够为今后城市电力工业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使其更好地为城市经济发展服务[1-2]。

文章开拓了城市电力规划的新思路,对电力项目从宏观到微观,从规划到实施都提出了具体的方法,对当前城市的电力规划具有指导意义,并对基于MapGIS等地理信息系统的电力规划系统建立具有抛砖引玉的作用。

1 MapGIS软件

MapGIS城市电力规划系统提供了相应的矢量、栅格和与之相关联的属性数据的管理,具有数据输入、编辑处理、查询统计、汇总制图、输出,以及更新等功能。同时在处理图形数据时,用户可以根据数据要求,利用检查点、线、面拓扑关系的工具,对整个数据进行拓扑处理、拓扑检查,建立拓扑结构。对于属性数据的录入,系统提供相应的数据校验和逻辑错误检查工具,保证属性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MapGIS城市电力规划系统是以MapGIS为平台开发的,除具有MapGIS的全部功能外,还具有强大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的管理功能,严格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进行,并与全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规范和要求接轨。

MapGIS城市电力规划系统在总体设计的基础上,提供完整、开放、经济实用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建库方案,实现数据库内容、结构等方面的标准化、规范化。

MapGIS城市电力规划系统以先进性、成熟性、安全性、开放性和可扩充性做为系统设计原则,提供版本扩充、升级服务。若用户根据国家有关规范需对土地分类进行调整时,软件开发商也将随之对系统进行更新升级,旧数据库也可在新的系统下更新、转换。

2 城市电力规划原则

MapGIS城市电力规划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3-4]:

城市电力规划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地区电力系统规划总体要求;

城市电力规划编制阶段和期限的划分,应与城市规划相一致;

近、远期相结合,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

应充分考虑规划新建的电力设施运行噪声、电磁干扰及废水、废气、废渣三废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和影响;并应按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规划新建的电力设施应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满足防火、防爆、防洪、抗震等安全设防要求;

城市电力规划应从城市全局出发,充分考虑社会、经济、环境的综合效益。

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应从规划人口、用地布局、社会经济发展为依据,结合所在地区电力部门制订的电力发展行业规划及其重大电力设施工程项目近期建设的进度安排,由城市规划、电力两部门通过协商,密切合作进行城市总体规划中电力规划的编制。

城市电力规划编制过程中,应与道路交通规划、绿化规划以及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燃气、邮电通信等市政公用工程规划协调,统筹安排,妥善处理相互间影响和矛盾。

3 技术方案

基于MapGIS城市电力规划的总体流程图如图1所示:

图1 基于MapGIS城市电力规划的总体流程图

4 具体步骤

4.1 数据准备:基础地理数据和现状数据

一般来说,MapGIS城市电力规划系统需要准备的数据有:基础地理数据和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按照MapGIS城市电力规划数据库标准,以下图层需准备好:接合图表(JHTB)、行政区(XZQ)、坡度图(PDT)、数据字典(CODE)、现状地类图斑(XZTB)、现状线状地物(XZXW)、现状零星地物(XZLW)等。

(1) 接合图表可直接用城镇地籍调查产生的接合图表;

(2) 数据字典可用“接收数据字典”接收城镇地籍调查的数据字典;

(3) 保留城镇地籍调查的XZQ、DLTB、XZDW、LXDW;

(4) 利用工具箱中的区文件分层将行政区文件分层,保留弧段为XZJX。

4.2 建立工程

利用“新建工程(有矢量库)”建立工程,建好后导入数据;(导入到基础地理数据和现状数据)。

选择单机规划数据库的存放位置、导入接合图表、导入数据字典,建立一个单机版规划数据库。其中,如果没有规划建库专用的数据字典,可以使用【工程管理】-【新建数据字典】创建一份数据字典,【接收数据字典】功能可方便的将城镇地籍中的数据字典变成规划建库需要的数据字典。

导入现状数据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新建工程时,直接在新建工程窗口导入VCT,另一种是在新建工程后,使用“映射导入”逐层导入现状数据。 “映射导入”的方式导入数据的功能在地图文档树的每个图层右键菜单里。必须导入的现状数据有:行政区、地类图斑、线状地物、零星地物、基本农田保护图斑、相关注记等,其他图层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4.3 数据结构升级

确认是否城市电力规划标准属性结构,若是则无需数据结构升级;否则需要确认stdsys与数据结构升级xml文件正确性后,才能进行升级。

4.4 查看数据字典的权属代码和现状地类图斑的属性

数据字典中若含村民小组级需删除,现状地类图斑可将名称清除后重新赋值。

4.5 数据编号

重新为城市电力规划数据库现状地类图斑、现状线状地物、现状零星地物编号,编号原则按从下至下、从左至右的顺序编号。

4.6 数据赋值

(1) 为地类图斑赋值及修改;

(2) 为线状地物赋值及修改;

(3) 为零星地物赋值;

(4) 要素代码赋值;

(5) 基数转换得到基数专题数据,转换后进行地类的细分以及批准文号、是否违法用地和是否基本农田字段的标示。

4.7 利用城市电力规划数据库面积重算功能,重算现状和基数数据的面积,并将 规划指标录入;从而得到规划期数据:总体规划图斑、总体规划线物、总体规划零物

(1) 导入城市电力规划中间层,在城市电力规划规划用途专题进行布局;

(2) 城市电力规划布局完成后,进行拓扑、属性检查,并进行指标分析;

(3) 根据城市电力规划指标分析结果确定后续布局方案;

(4) 将城市电力规划中间层规划用途层保存至数据工程专题;

(5) 城市电力规划各图层叠加生成总规。

第9篇:总体城市设计导则范文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城市规划设计;影响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现阶段,经济的繁荣首先体现在城市发展方面,其城市发展水平离不开好的城市规划,城市规划设计起着主导作用。当然,设计规划更需要科学的城市规划管理做指导,城市规划管理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领路人,它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毫无疑问,为了确保我国城市经济能够健康发展,使城市规划能够顺利地实施,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城市规划管理对规划设计的影响。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我们不但要享受社会进步与发展所带来的成果,而且还要继续审视城市规划管理中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如果不及时处理现有问题,城市经济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综合效益都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研究城市规划管理和城市规划设计的关系是关键,同时要深入探讨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规划设计的影响因素,以便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一、城市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

1.1城市规划设计

所谓城市规划设计,它属于一门综合性学科,而且正处于发展过程中,目的是为了创能够适合人类生存发展的一切实践活动。初期阶段,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同时以所处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为基础,为未来城市的发展提供有效策略,要求在一定时间段内实现目标的规划设计。从规划设计的区域和完成时间来分析,城市规划设计可以分成全局规划设计和区域规划设计、长期规划设计和短期规划设计。完善城市规划设计的过程中,设计范围也随之广泛,内容也开始向综合性方向发展,即越来越重视城市不同职能的区别,根据不同交通和自然差异而设计出不同方案。

由于城市设计具有较强的综合性,除了包括事物本身,而且还需要联系与其他事物的关系,城市规划设计水平决定着一个城市建设质量的优劣。具体地讲,在实施城市规划设计时,必须全面考虑各方面影响因素,比如历史社会、人为、地理等方面因素,只有这样,城市建设才能更好地进行,即做好城市发展,需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采取有利于城市实际发展需求的良好规划设计。

1.2城市规划管理

所谓城市规划管理,指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调节、控制和引导该城市的建设情况,它是

一个城市取得发展与进步的基本前提,更是全面落实城市规划设计的重要保障。简言之,城市规划管理是为了城市发展的需要,促使我们能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规划城市建设中的各项活动和和管理。 对于城市规划管理而言,需要优化资源配置, 充分调整城市空间,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人们的生活环境和质量,不断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的水平。因此,城市规划

管理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城市管理规划内容主要有两种。

1.2.1城市建设选址

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不管是选择和确定公共设施建筑,还是大型行政行建筑的选址,都是城市建设、使用土地的基本前提。现代化城市建设需好的导向和操作,必须充分发挥良好项目选址的作用,由于它是城市规划和设计得以保证的关键,对城市总体布局起着积极影响。

1.2.2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的核心内容,它直接负责城市的总体规划,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设计对每块土地的使用和开发范围进行确定,同时提出占地的使用要求,使所有城市建设都以此为基础而进行发展。城市建设的用地管理,必须依托规章制度,经过国家的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和地方相关部门批准审核后,方可对此土地进行建设,并投入到该城市的管理之中。

二、管理对设计的影响分析

城市规划管理为城市的不断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建设方针,使之更加合理、有效。对于土地管理而言,管理要求是对已有土地进行合理分配,从而使设计者需要按规律办事,满足一定物质元素的同时,还要达到建设目标,即对现有设计提出了更高要求。另外,通过科学的土地管理,还会城市园林设计带来影响,这就要求规划设计之的时候,必须考虑到特定形式的美观和视觉效果,争取能够合理地利用土地,这方面要求城市规划设计重视地理知识。同时,在设施规划管理中,建设管理也非常重要,即设计蓝图的总体与局部布局需要符合未来建筑体的风格和造型,从全局出发,重视整个效果(图1所示)。

(图1:现代城市管理规划图)

具体地分析,管理对设计的影响因素基本上有几点:其一要实现城乡协调规划与统筹发展的相结合管理方针;其二要协调设计规划与环境资源,为了获得足够的使用水源,必须调配局部的水资源,以便支撑现代化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新的发展目标和建设项目,同时要完善增长方式,确保增长的质与量;其三要实现规划的重点,从增长对象、增长速率转移到合理有效地控制环境方面,在实现经济利益的同时,需要科学地开发建筑项目和建设规则,有条有理地对各部分建设所需使用地面积进行安排,对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从而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管制和空间政策,为资源利用提供保障;其四要使城市规划具有大众化政策性质;其五要使规划向全面的技术学科方向发展,应用最新科研成果,从根本上提高城市规划设计的可行性和科学性。一句话,规划管理影响对投资环境,进而影响城市的未来规划设计目标,所以要把握相应的影响因素,拥有科学的前瞻性,最大程度地保证城市规划的设计效果。

三、城市规划设计的遵循原则

在我国,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社会对城市的发展水平和建设要求都不尽相同,所以研究城市规划设计的重点都是随着时展而不断发生变化。比如:城市规划时,需要依据相关强制性内容的规定进行规划;修建规划中,首先要了解各种建设工程的空间关系,查看建筑布局有没有合理;市中心规划时,需要突出城市核心地区能够健康发展,从而确定科学的建筑空间布局和管制措施,整个管理都是以行政管理的角度编制为基础;同时应用地理学、社会经济学、生态学、行为心理学等城市研究的优异成果,不断丰富城市规划理论。

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遵循几项原则,像总体布局原则、经济效益原则、安全合理原则。总体布局原则,这点非常重视整合性,即在整体与局部发展方面需要遵循特定的辩证原则,从全局出发,保证各个部分在空间上都能很好地与整体相互衬托;经济效益原则,这点非常重视经济节约原则,即在利用土地资源时,要求合理使用,科学地确认城市建设的用地指标,形成有效的整体投资结构;合理安全原则,主要以前两者原则为基础,深入设计城市的未来发展路径,要求高度重视特殊地理位置的防灾和抗灾能力。

四、城市规划设计的发展趋势

目前,在城市建设工作人员的努力探索和实践下,城市规划的调整方案已经得到很大改进,其行为也得以修正,从而得出结论:只有实行新的城市规划设计,才能合乎城市发展趋势,像系统工程学、工程控制、电子计算机遥感等一系列的新技术不断涌现,已被逐步推广到现代城市中,而预测评价更有利于提高城市规划设计的质量。因此,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人类必须不断学习,争取具备广泛的知识、丰富的创造力,从而创建科学的城市规划管理。

结束语

总之,作为城市向前发展的重要管理活动,城市规划在一定程度上指导着其他市政项目的管理,本文通过研究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规划设计的影响,从而找出当前城市发展的不足之处,为进一步实施新的城市规划管理措施提供重要依据。优化城市规划设计,有利于城市规划管理的实施,才能从整体上实现城市的现代化建设,使之顺应时代和社会变迁。因此,只有科学、效地协调二者的关系,才能使城市建设更加美好,国家才会繁荣富强。

[参考文献]:

[1]植鸿.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规划设计的影响[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