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论文中心 总体资产评估范文

总体资产评估全文(5篇)

总体资产评估

第1篇:总体资产评估范文

关键词:资产评估;人才培养;应用型

资产评估行业三十年来始终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审计、律师和券商一并成为高端现代服务业。为满足经济社会中价值评估的现实需要和相关人才需求,我国自2005年起设置资产评估本科专业,开始资产评估专业的学历教育,资产评估专业从诞生之日起就带有强烈的应用性色彩。目前开设资产评估专业的学校绝大多数为应用性高校,应用性高校专业发展应紧扣“应用”,以满足经济发展需要为专业发展的目标。从全国范围来看,各个高校的资产评估专业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建立成熟的学科体系,而我国经济形势的新变化、新情况不断出现,经济社会对资产评估专业发展的需求不断更新,资产评估专业建设的任务更加紧迫。

一、新经济形势下的资产评估人才培养的机遇与挑战

自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我国经济形势不断出现新的变化:“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供给侧改革”的提出,使得我国国内产权交易更加频繁;“一带一路”为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国际化发展提供新的契机,国际化实务与日俱增。为顺应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迅速发展壮大的趋势,提高我国资产评估质量和国际影响力,《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十三五”时期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资产评估行业要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汇聚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评估行业人才队伍。党的正式提出了“网络强国”的概念,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大数据、智能化、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大智移云)的时代提前来临,在有关部门和各级评估协会带领下,中联评估2017年研发推出首家以"互联网+资产评估"为服务核心的资产评估综合服务云平台——"智慧评估云平台",开发了"摩估云"APP,面对无法改变的科技浪潮,资产评估行业必然面对行业的重构升级,在2018年中国资产评估发展新论坛会议上,诸多实务界行业领军者预测未来十年,将有60%-90%的基础性评估工作由人工智能所代替,在这样的变化背景下,按照当前的人才培养方案难以为评估行业输送符合时代特征的人才。2016年7月资产评估法出台,行业准入门槛能降低,未来将吸引更多“非科班”出身人士进入评估行业,资产评估专业学生未来就业竞争压力增大,因此也对资产评估专业学生能力和知识结构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也进行了改革,考试科目发生较大变化,由原来的五个考试科目调整为四个科目,考试内容分为基础知识和评估实务两类,且有专家预测未来评估师将趋于专业化,未来资产评估师考试可能根据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专业方向,改变目前“万能评估师”的弊端,资产评估师考试改革和专业化趋势也为资产评估专业课程建设如何合理安排基础课与专业课提出新的要求。

二、当前资产评估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设置缺乏体系由于资产评估专业属于跨学科专业,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基础,各个学校在设置此专业时一般与自身特色相结合,或试图在专业基础上创造特色,因此资产评估专业通常在不同学校归属于不同二级学院,由于各高校对资产评估基础课程有不同的定位,基础课程设置各有偏重;资产评估专业由于其应用性强而使得专业课课程更被师生重视,由于资产评估涉及范围广,本身专业方向多样,专业课种类多、门数多,若在此基础上再突出办学特色,则专业课设置将更为复杂;一些院校以资产评估师考试为参照进行课程设置,将考试内容进行分解,作为单独课程。总体而言,学校对资产评估专业的诸多定位和发展理念致使资产评估专业基础课程开设体系尚不完善,专业课程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

(二)师资力量不足资产评估专业在本科阶段归属于工商管理类,通常设置于商学院,主要由经济管理专业背景的教师授课,资产评估专业课通常涉及机器设备评估、房地产、互联网、自然资源等内容,这些涉及理、工科基础的课程难度较大,非商学院教师能够胜任,若学校不具有相应专业教师配备或难以外聘到所需教师,则会因师资不足,导致教学偏会计、审计类知识,高端业务和新兴业务所需课程无法设置,使得所授内容与社会需求脱节。再者,资产评估专业的专业性和实践性要求授课教师在具备理论知识的同时应当具有一定实践经验,但目前资产评估专业教师多数原从事会计、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等专业教学,或毕业后直接进入高校工作,较少涉及真正资产评估业务,缺乏真正的资产评估实务经验,因而多在授课内容上停留在理论层次,难以与真实工作相结合。

(三)实践教学开展困难开设资产评估专业院校绝大多数定位为高水平的应用型高校,资产评估专业是技能型专业,对实践操作能力要求较高,尽管多数院校积极与校外建立实习基地,但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无法保证百分百覆盖学生,让学生有真正从实践中学习的机会,而校内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和教学案例仍是短板,多数学校尚未建立资源丰富的教学案例库,校内实训课程易受学校资源、实训软件掣肘,存在教学内容与实务脱离,案例模拟真实性较差等问题。

(四)产学融合度低基于资产评估专业的实践性,许多院校尝试与事务所合作,建立各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是学校与每一家资产评估机构联系,各方达成协议后建立,这种合作对学校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对于事务所来说并非必须,单纯依赖事务所回报教育事业的情怀难以将这种合作维持下去、难以深入下去;学校在制定产学融和计划时,多从学校自身安排出发制定方案,来自企业的参与度较低,且学校与企业双方的协调成本都比较高,最终难以突破传统教学模式的困局,因此,最终这种合作以松紧不一的形式呈现,产教融合始终处于较低的水平,且多数流于形式,学生并未得到真正的实践学习机会。

三、资产评估专业建设方案探究

当前的资产评估行业已经锚定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重点改革领域以及“引进来”“走出去”“一带一路”等对外开放合作实践,不断丰富优化专业服务产品供给,不懈践行做优、做强、做大之路。为更好服务于不断变化的经济业务,应对新形势下人才需求,完善学科体系建设、合理进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成为资产评估本科教育共同面对的重大课题。

(一)优化课程设置资产评估是应用性很强的专业,因此容易被当做一门技术来教授或学习,从而导致片面强调专业课而忽略基础课程的情形发生。基础课程是专业课程的基础,是拓宽专业口径的重要渠道,因此在找准学科定位的基础上,设置合理的基础课程体系,加强以财务会计相关课程为主体的基础课程教学,夯实学生财务会计基础知识,培养学生知识整合能力。在专业课程设置上,专业课设置上应突出专业性,精简课程,优化现存的由于教师缺乏实务经验、对行业人才需求认识不足,而导致的专业课程教学内容重复、教学内容与实务脱节等专业的设置的问题,在综合利用学校资源的基础上,发挥学校特色学科优势,不断增强专业课的专业性。此外,在专业选修课的设置上,明确课程设置目标,充分发挥专业选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之间的互补关系,

(二)丰富教学资源,提高校内实践教学水平资产评估高端人才已经成为制约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瓶颈,培养资产评估高端人才是资产评估本科学历教育的基本目标,资产评估是一个对实践操作能力要求较高的行业,通过积极通过开设实验教学课程、与校外建立实习基地、引进校外导师讲授课程等方式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建立案例库,使每个教学案例内容完整,评估要素描述充分,使学生在案例模拟中真正体会实际工作情况,为学生就业做好过渡工作。

(三)以“证”促课,以“证”带学建立“课证”融和的课程设置,以培养方向设置系列课程,在专业必修课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专业化的要求,使教学内容与未来评估师职业资格专业化的相适应,与资产评估师考试相衔接,最终培养出具有较为扎实的经济理论和资产评估理论功底、具有精湛的专业知识和综合才能、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的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

(四)加快双师型队伍建设“双师型”教师对资产评估专业的发展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双师型”教师的作用,将“双师型”教师成为产学融和的中坚力量。鼓励资产评估专职教师去事务所挂职锻炼,通过参与实际项目,与评估机构的专业人员深入合作,不断加深对资产评估专业的理解,进而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五)尝试建立“产业学院”,创新办学形式在学校已有的实训、实践课程基础上进一步加深产教融合,打破传统的人才培养方案,尝试以“产业学院”的方式,吸引资产评估行业力量切实参与到人才培养中来,积极推行校企合作、校行合作,由高校、行业协会以及合作事务所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整合三方面资源助力人才培养。目前我国仅有44所院校设置资产评估本科专业,院校可把握先发优势,利用已有经验,大胆改革教学方式,创新实践模式,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尝试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探索资产评估专业教学规律和学科建设规律,打造金牌专业,增强学校竞争力。

四、结语

资产评估行业仍是一个刚满30年的新行业,资产评估学科更是仅有14年办学经验的新学科,无论是行业发展还是人才培养都仍然处于初创阶段,尽管学科体系尚未形成,需学术界与实务界共同探索,但正因为资产评估专业正“年轻”,因而相较于已有成熟办学经验的学科而言,能对经济形势的变化表现出更强的适应性,在各院校可根据当前的经济特点和社会需要,从学科定位、学科建设、师资培养、教学或办学模式入手,提高办学水平,为资产评估行业输送高质量人才,更能以资产评估专业为试点,探究新时代背景下“大会计”学科办学新思路。

参考文献:

[1]陈鹏.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机制研究——以复合型人才为例[J].中国资产评估,2018(11).

[2]高矗.“五位一体”模式的资产评估专业教学改革研究——以内蒙古财经大学为例[J].中国资产评估,2018(10).

[3]李楠.资产评估行业人才供给现状及对策探讨[J].山西农经,2018(15).

第2篇:总体资产评估范文

国有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因其具体情况不同,企业改制的方式也不尽相同。但总体来说,国有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的改制分两种主要方式:一是将企业整体进行改制;二是将企业主业与辅业进行分流,先将辅业分离,再将辅业部分进行改制。第一种改制的方式是企业的整体改制,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合资、合作、出售等方式,改建新的企业实体,这种改制的方式相对来说比较简单,操作起来也比较方便。第二种方式的企业改制,实质上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对“三类资产”实施的分离改制,这种形式的改制,也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企业进行主业和辅业分流,通过合资、合作、出售等方式,改建为产权多元化的公司制或股份合作制等企业形式。对于具备一定市场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干部职工观念转变比较到位的改制单位,可直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的法人实体;暂时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改制企业,可保持国有法人控股地位,但必须实现产权多元化,真正做到产权明晰、独立核算、面向市场、自负盈亏。

二、国有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改制中的财务会计问题

任何企业在改制之前,都必须做好相关的财务会计工作,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

施工企业应积极支持各项改制工作,本着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办理企业改制的有关财务事项。企业改制应按顺序依次办理产权清理、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资产处置、债务偿还等财务事项。改制企业的产权应当清晰,在产权关系明晰且不存在纠纷的情况下,对改制企业进行财务审计

(二)财务审计

改制企业必须进行财务审计,摸清家底,核实资产。财务审计要在上级单位主持下进行,可以由上级单位和改制企业财务、审计部门组成联合审计组进行审计,也可由上级单位聘请外部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要对改制企业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所有的债务进行逐笔核实,从而准确核定企业的净资产数额,在清查过程中,对拥有实际控股权的长期投资,必须延伸清查至被投资企业。审计过程中清查出来的资产损失,包括坏账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担保损失、股权投资损失或债权投资损失等,按照国家颁发的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确定处理。在财务审计过程中,既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又要保障改制企业的实际利益,必须做到合理合法地处理问题。

(三)资产评估

企业改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各种经济主体的行为,保证企业各投资主体的利益。资产评估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进行。主要政策依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及企业内部实行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资产评估具体工作由拥有财政部颁发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机构由上级主管单位指定或由企业推荐报上级主管单位认可,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办理有关手续。资产评估实行备案制和核准制,改制方案需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其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情况下的资产评估项目,实行备案制。实行核准制的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机构由上级主管单位选定,评估结果报国家财政主管单位核准,有关资料由改制企业逐级上报主管单位,并报国家财政机构。实行备案制的资产评估项目,由上级指派评估结构。上级单位选择若干家经考核的、综合素质高的评估机构作为备选机构,评估机构从备选机构中指派。上级单位在收到改制企业申请及相关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评估机构的指定工作。因情况特殊第二次企业需要推荐资产评估机构的,必须同时推荐不少于三家备选机构并附送评估机构简介和经年检的执业资格证书、营业执照。上级主管单位在收到推荐函件及相关资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机构的确认手续。实行备案制的资产评估项目,其资产评估报告书完成后,由改制企业逐级向上级单位提出资产评估备案申请。

(四)资产处理

企业改制过程中,一般不得将国有净资产降低拆股或低价转让。对资产质量较差或盈利能力较弱的企业资产一次性整体转让时,在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审批后可采取折价方式出让,但折价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资产评估确认值的10%;还应该根据企业改制方式的不同,区别处理国有股权:企业实行整体改制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净资产应当按照评估结果全部折算为国有股份,由原企业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持有并将改制企业全部资产转入新企业。企业实行分立改制的,应当按照转入新企业的资产、负债经过评估后的净资产折合为国有股份,一般由原企业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持有。分立后没有纳入改制范围的资产,按照剥离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企业实行合并方式改制的,经过评估的净资产折合的国有股份,如合并前各方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应当由原来共同的国有资产持有单位一并持有;如分属不同投资主体,应当由合并前各方原有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分别持有。企业合并后没有纳入改制范围的资产,按照下面剥离资产的处置有关规定处理。整体出售:即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作价基础,向其它单位和个人公开出售,所得出售净收益,应当作为本期损益处理。无偿移交:即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所在社区管理,相应核减改制企业的国有法人资本。不能按照上述规定处置的剥离资产,可以由存续企业管理,也可以由原国有资本持有单位直接管理。

(五)债权与债务处理

改制企业应认真清理债权债务,清理的结果要如实向上级单位报告,上级单位对改制企业的债权债务要认真审核。严禁在改制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虚报。改制企业与上级单位的债权债务要认真核对,双方对账面记载的债权债务和表外或有负债认定存在差异时,必须查明原因,调整一致。在此基础上,签订清偿协议。改制企业与外部签约形成的各种债权中,对于确属长期挂账的坏账,首先必须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索,确实无法追回的损失按规定程序评估确认后进行核销;对因违规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责任人,企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改制企业清理核实的各项债权债务,应当按照以下要求确定债权债务继承关系,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债权债务的转移手续:企业实行整体改制的,应由改制企业继承原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企业实行分立改制的,应由分立各方分别继承相关的债权债务;企业实行合并改制的,应当由合并后的企业继承合并前各方的全部债权债务。特别是在企业改制中,改制企业经与其债权人协商一致,可以将债权人的债权转为对改制企业的长期投资。原始投资数额原则上以原债权账面价值为准,如有变化,按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企业的债务原则上要以自身资产来清偿,偿还顺序如下:所欠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医药费;所欠在职职工工资、下岗职工生活费、医药费和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金、所欠税款;所欠职工集资和其它债务。改制企业账面原有的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余额,仍作为流动负债管理,不得转为职工个人投资。因医疗费超额产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足部分,可依次以公益金、盈余公益金、资本公积金和资本金弥补。

(六)其他

第3篇:总体资产评估范文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一、引言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第3号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在内容上和国际会计准则(IAS40)保持了一致,允许企业可以选择使用成本模式或者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迄今为止,已经十多年过去了,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工业地产、商业地产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投资对象,越来越受到青睐,市场交易十分活跃,原有的成本模式已无法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真正的价值,在此基础上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亦缺乏市场相关性和价值可靠性。但根据目前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既存在对企业有利的一面,也存在一些的弊端。应该充分利用好这一准则,取其利避其害,促使企业更健康的发展。因此,探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应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主要处理逻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文件,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和成本模式之间的主要异同点为:

三、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好处和潜在的风险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从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将会对企业包括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等多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一)有利方面。1.改善资产结构。在公开市场环境总体向好,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增长的前提下,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等资产指标会增加,使报表反映的房地产价值更加真实,更加符合实际市场情况。同时根据净资产增加幅度大小,资产负债率会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能够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企业的债务评级水平,增强了企业负债能力。使得企业在对投资性房地产利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后,可以进一步提高债务规模、延长债务年限,为企业后续融资提供更大的空间。2.提升盈利能力。由于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不再计提折旧,在不考虑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前提下,能直接的减少企业费用,降低出租成本,企业利润总额相比成本模式增加,如果评估价值持续增长,则可以进一步增加利润总额,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二)潜在风险。1.现金风险——税负增加。在原先的成本模式计量下,定期应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税法也允许将这部分折旧在所得税前列支,但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后,企业在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中不再计提折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并且已经在日常财务会计处理中已经实际确认的成本费用,凡是没有超过税法和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以根据企业在日常财务会计处理中实际确认的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所以,如果没有在企业会计处理中实际确认的资产折旧,根据所得税法以及相关规定将无法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会增加企业所得税负担和现金支出。2.现金风险——股东分红增加。在公开市场环境总体向好,评估增值的大前提下,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虽然会使得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增加,反映了资产真正的市场价值,但是该项收益实际为账面收益,并无实际现金收入。而企业在进行股利分配时,常用的分配方案包括剩余股利、固定股利、固定股利支付率、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但这些方式都未考虑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利润影响。所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时,需要充分考虑企业实际盈利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股利分配方案,保持企业在市场经济下的形象和信誉,避免因分红给企业带来资金问题,进而影响企业发展。3.经营泡沫风险。由于公允价值变动主要根据房地产公开市场环境进行评估,容易受到诸如国家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供求变化、投资者心理、评估事务所专业程度、评估选用方法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虽然这些因素和企业本身的资产经营能力没有直接关系,但评估结果却又直接的反映在企业的经营成果之中。如果评估价值产生上下波动,就会造成包括利润、净资产、盈利性指标和资产运行效率指标的起伏,会导致企业预算偏差过大,影响企业整体经营评价,所以对企业管理层的考核办法也需相应调整。4.操纵利润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可以选择成本模式,或者选择公允价值模式,但一经确定后,除非特殊情况否则不得随意变更。如果是已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可以再转为成本模式。但又有另一条规定,如有确实依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持有目的或者实际用途发生改变,应根据实际情况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固定资产或者存货,那么在转换时,应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这样就变相的将企业的资产价值变成了转换日的公允价值。所以,从会计准则的规定来看,虽然投资性房地产选择公允价值后,不可能采用成本模式,但如果改变用途后则就可以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变为以成本计量的固定资产,如果市场房价存在波动,那么对利润也会产生的影响,企业就可能通过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之间的转换操作而调节利润。

四、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风险防范对策

通过前文所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中存在潜在的风险,因此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以有效控制其风险:(一)现金预算管理。由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后,一方面因为不再计提折旧带来利润以及所得税税负增加,另一方面评估增值也会影响净利润,但这两个利润变动的因素和企业现金增长完全无关。假如分红政策不进行相应调整,那么对于企业现金支出而言就会因为计量模式的变化而有所上升。为避免现金流风险,需要企业将全面预算管理和日常资金管理有效的进行结合,建立协调发展理念,统筹资金管理工作,注重资金管理的平衡,降低和规避资金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二)评估方法锁定。为避免因评估方法变化造成评估价值异常波动形成经营泡沫风险,参考国务院国资委对于国有资产评估的相关规定,目前国有资产评估方法主要有四种,分别是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评估而言,基于会计持续经营假设,所以本质上也是持续性评估,必须保证不同期间资产评估方法的一致性,如无重大政策、重大环境的变化,评估事务所不能任意改变资产评估方法,而造成评估价值的异常波动。(三)避免人为干预。为避免企业管理层在公允价值变动过程中的干预形成经营泡沫风险,参考《公司法》中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聘用、解聘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经由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形成决议。所以负责企业资产评估工作的评估事务所,也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经由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形成决议。同时,为避免企业管理层利用公允价值变动操控企业净利润、净资产以及留存收益,对企业管理层的考核中,应着重于企业自身运营的效益效率、劳动产出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剔除主要因外部环境影响而带来的公允价值波动。(四)加强监督惩戒。为避免企业甚至股东利用投资性房地产不同计价模式操纵利润风险,必须加强对企业的约束,政府监管部门应制定严格的检查制度,充分发挥证监会、中央审计署以及注册会计师的监督、检查功能。对滥用会计准则的企业和相关人员,根据造成影响的严重性,给予行政、民事甚至刑事处罚,为公允价值的实施建立良好的应用环境。

五、结语

和其他的会计政策相比,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的选择对企业的影响巨大,虽然有十分突出的好处,但也同样存在相对应的风险,无论是对股东还是经营者,都应结合企业未来发展战略确定,让会计准则的应用为企业发展服务。从政府层面而言,也需要持续加强对使用公允价值计量企业的监管,为公允价值的应用创造完善的政策环境。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合订本)[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9.

[2]高梦媛,李谦.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分析—以投资性房地产为例[J].中国集体经济,2013(10).

[3]陆嘉豪,朱阳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研究[J].会计师,2017(13).

[4]姜葵,刘丽.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暂停公允价值计量的探讨[J].金融经济,2019(4).

第4篇:总体资产评估范文

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进行自我约束的重要机制之一,在企业资产重组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如何保证内部审计工作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内部审计工作者一直以来关心的问题,同时也是企业领导者关心的问题,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在企业资产重组中地位与作用的研究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二、内部审计在企业资产重组中的地位

分析内部审计在企业资产重组中的地位,需要对企业资产重组的客观要求以及其本身的属性进行合理的分析,因为这些都是决定内审工作地位的重要因素。所谓的资产重组,就是根据企业的经营状态,对企业所有的资产实施综合性的经营,具体的工作包括企业运营部门对企业各个生产要素进行合理的配置,调整企业的资产结构等等。可以说资产重组的手段主要集中在对企业资产的综合经营上,基于这一点,可以认为企业的运营部门对资产重组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是资产重组中的核心部门。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是针对企业的内部行为,是内部约束机制中的一部分,同时也是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一种重要体现。内部审计的本质在于对企业经济进行相对独立的监督,并不直接参与到企业各项经济活动中,企业也不会给内部审计部门下达直接的经济目标,同时也没有对企业资产进行调用的权限。基于对内部审计工作以及资产重组的客观要求分析,可以看出企业资产重组的总体进程以及方向并不是依靠内部审计工作完成的,但内部审计工作作为企业内部管理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必然会通过各种途径与方式对企业的资产重组进行影响,进而对资产重组的目标造成影响。并且,在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内部审计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三、内部审计在企业资产重组中的作用

(一)重组前

在企业资产重组前必须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而内部审计工作起到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作用。具体来说,内部审计工作在企业资产重组前的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通过审计调查,对企业的资产情况进行分析,掌握企业重组各方资产数目、负债情况、损益情况等,摸清各方面的实底,为资产重组的决策层提供有效的依据;第二,对资产重组方案进行有效的论证。首先,通过内部审计对重组各方的财产所有权、主体性进行审查;其次,审核重组方案中的各个参组企业是否具有优势互补性,能否发挥企业的竞争优势,不仅要避免出现相关部门为了重组而牺牲优势企业的利益,同时也需要避免优势企业牺牲自己的优势,盲目的进行资产重组。最后,对选择的重组企业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以及技术开发能力,同时审查其产品是否是市场急需,材料资源是否丰富等等,不仅对企业产权变动现实经济利益进行考虑,同时也要分析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第三,内部审计部门并没有单独的企业资产评估资格,还需要与相关的机构相互配合,组织与引导相关部门熟悉各个企业的优势,参与到资产评估工作中。在内部审计部门的参与下,能够节约企业资产评估的时间与成本,同时提高资产评估的质量。

(二)重组中

在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内部审计工作的作用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保障作用。有效的内部审计工作,可以保证资产重组过程免受干扰,确保重组工作顺利实施。为了能够顺利的实施重组工作,企业必须具有完善的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在重组过程中能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具体的情况,规范重组行为;第二,促进作用。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推动资产重组,加快重组工作的完成。企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会制定相关的制度,而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难免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从而造成与具体的经济活动不吻合的情况,同时也会产生各种新情况,这还需要企业能够及时的掌握各种情况,并及时的采取有效的对策进行处理。而内部审计工作具有全局性与普遍性的特点,能够深入分析各种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处理建议。

(三)重组后

企业资产重组后,内部审计工作发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保证资产重组后各方面的账务处理的合法性。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审计工作,保证资产重组各项工作有理有据,保证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资产的完整性与增值性。并对各方资产亏损情况、隐藏利润进行分析,避免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第二,对企业资产重组前后企业的总收益进行对比,准确反映企业重组是否完成预期的目标。内部审计人员通过积极的探索,研究资产重组后功效的发挥路径,为企业资产重组后的各方面业务提供必要的指导。

四、内部审计在企业资产重组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

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内部审计工作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包括缺少法律依据、受到各方制约而难以开展工作等等。由于内部审计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不能给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内部人员权利也不能够得到有效发挥,很难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另外,企业内部审计队伍建设不足,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相对较低,都对资产重组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为了能够保证内部审计工作在企业资产重组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对策。第一,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当地的特点,出台与其相适应的政策;第二,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培训,将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培训工作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全面提升内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第三,加强在企业重组前、中、后的审计工作,实行全过程审计管理,及时的发现重组中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

五、结语

第5篇:总体资产评估范文

关键词:能源;混合所有制;改革

引言

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矿产资源关乎国家能源战略安全,资源开采和综合利用投资规模巨大,以中央与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为主体。伴随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全球步入工业4.0阶段,生产技术及生产方式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一体化锐不可当,全球范围引入非公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既是企业自身发展改革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也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世界一流企业的战略安排。多年来,能源矿产资源国有企业在中省混改政策指引下,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取得一定实效,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持续增强。因种种问题困扰,当前混改持续推进面临困境。

1能源矿产资源国有企业混改现状

我国能源矿产资源国有企业,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全球经济持续增长、能源需求不断增长和资源综合利用大势,产能不断扩大,产业链日臻完善,逐渐形成一业主导、多元支撑的产业格局。中央企业总资产从几千亿元到几万亿元不等,一大批省属企业资产也已超过千亿元,这些企业大多是中国500强企业,部分企业位列世界500强,所属二级企业也大多是区域产业龙头企业。因企业体量问题,能源矿产资源国有企业一级企业混改难度极大,二级企业整体混改不足四分之一,混改主要在三级以及下企业进行。多年以来,这些大型集团公司因项目融资、科技研发、产业配套、市场开拓需要,由二级企业组织实施,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改制上市、组建研发平台联合技术攻关、合作生产经营、合资生产配套物资装备等方式,在众多三级及以下企业取得可喜混改成绩,一般在境内外拥有多个上市公司,三级及以下混改比率超过60%。混改较好企业比如中国石油集团,已将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加工、销售等油气主业整体上市,并将所属财务公司、银行、保险和基金等企业整合到中油资本实现上市目标。又如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所属404家各级企业中269家完成混改,企业混改比率达到67%。

2混改面临的难点问题

2.1难以寻找合适的战略投资者

能源矿产资源国有企业综合实力一般较强,按照问题导向提出的战略投资者要求也较较高,这种目标必然将大量潜在战略投资者排除在外,符合要求的从自身利益考虑,对合作也会提出诸多要求,双方达成一致较为困难。

2.2难以真正公允评估资产

资产评估值直接影响出资方的出资比例和股东权益,是合作各方关注的焦点。在现实评估过程中,因资产评估所依据的市场数据、资料难以做到客观、真实、可靠,评估方法选择也会受到人为影响,评估值很难做到精准公允,容易让人产生质疑。

2.3难以真正市场化选择管理者

作为国有企业出资人的政府,维护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实现行业和辖区经济效益最大化是其职责所在,非公资本的目的主要是考虑投资回报。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出资人的属性,决定了双方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博弈的必然性。在双方合资合作过程中,为了实现对合资公司控制或对财务经营政策制定施加重大影响,一般从各自企业中推荐相关人选,势必导致公司管理团队难以真正市场化。

2.4企业文化磨合过程漫长

目前,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已较为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考核与选拔任用制度,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行为导向,这些共同作用形成了国有企业遵授权、重程序、讲奉献的文化氛围。非公资本管理者则法无禁止即可为,责权利对等,轻程序重实效,激励灵活高效。双方管理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存在较大差异,需经过相对漫长的碰撞、磨合过程,才能实现磨合相容。

2.5少数企业混改效果有待提升

一般来说,能源矿产资源国有企业的矿产资源、技术人才、融资成本优势,与民营企业在决策效率和市场运营机制结合,能够取长补短能够实现共赢。但仍有少数混改企业运营效果不佳,特别是通过并购重组,改变了原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往往成本上升效益不佳,没有实现“1+1>2”的效果。

3破解混改难点的对策

3.1凝聚混改共识,优化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国企混改是国家大政方针,既不是优质资产与人分利,也不是国企甩包袱,而是通过合资合作,优化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提高企业效率与效益。国资监管、纪律监察机关和企业自身纪检审计机构,应该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纳入企业领导人员容错纠错范围,重点做好企业效能监察,建立创新发展、绩效考核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消除企业领导人员顾虑,营造良好的混改工作环境。

3.2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

对集团内部处于竞争类别企业,要深入做好内部资源审计和外部环境分析,坚持问题导向,从企业业绩、管控能力、资金实力、生产技术、营销网络等方面科学设定战略投资者标准,放眼全球、着眼行业,首先与行业标杆企业、业务合作伙伴和周边熟知优秀企业入手,积极函询、洽谈合作意向,然后从具有合作意向的企业中优选潜在战略投资者,商谈合作方式、股权比例、合资公司治理方式和发展愿景规划等。也可将混改预案在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意向投资人,多措并举积极寻找战略投资者。

3.3完善评估机制,确保出资价值公允

针对容易造成混改项目诟病的资产评估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和能源资源国有企业要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机构选聘、评估过程监督与结果备案制度。在评估结果备案过程中,重点加强评估方式选择、参考数据来源、未来市场趋势预测和评估参数设置等人为因素较大评估环节评审,最大可能消除不良因素的干扰,确保资产评估结果公正、客观、公允,经得起历史检验。

3.4强化协同共商,加快企业文化融合

股东层面要高度重视文化融合,指定专人组建专班,聘请中介机构,正视能源行业特点、国企民资和区域文化实际,共同分析各方文化优点和不足,根据合资公司使命和愿景,共同研究制定接地气、可执行和前瞻性的文化建设总体目标,建立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价值观、发展理念、视觉行为标准,成为全体员工的行为规范和心理约束,增强员工归属感,让企业文化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

3.5完善治理体系,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要聚焦效益不佳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问题。对于控股公司,由该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对于参股公司,由该公司股东代表和外派董事监事具体负责。全面梳理公司法人治理机构、议事规则、基本管理制度方面存在问题,制订整改计划和问题台账,经决策会议审定后指定专人负责,按期销号整改,全面优化企业治理体系、提升企业运营效果。另一方面,要充分借鉴以往混改成功经验和问题教训,推进后续混改工作。坚持市场化导向和问题导向,科学选定混改合作伙伴、设定股权比例,妥善构建法人治理结构、激励约束机制和僵局处理机制,建立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焕发混合所有制经济活力,将拟混改企业做优做大做强。

4结语

综上所述,面对当前世界经济增长放缓、下行压力持续增大、能源结构调整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能源矿产资源国有企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目标导向,以混改为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为主业优化发展和转型升级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程恩富,董宇坤.大力发展公有资本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经济[J].政治经济学评论,2015(1).

[2]周楠.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思考与建议[J].企业管理,2018(2).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