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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特点精选(九篇)

高层建筑消防特点

第1篇:高层建筑消防特点范文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排水;给排水;工程特点;设计措施

中图分类号:TU208文献标识码: A

我国经济水平攀升的同时,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市建设突飞猛进,诸多高层建筑拔地而起,相应的问题也随之而来。例如,高层建筑火灾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扑救难度过大等都是消防工作所面临的挑战。挑战的产生便有相应的对策,对高层建筑的灾害防治而言,消防给排水工程的优劣显得尤加重点。在高层建筑设计中,消防给排水设计是其中的重要方面,给排水系统是建筑使用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的质量将直接影响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当前建筑高度的增加对消防给排水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设计出最佳的消防给排水设计方案已经成为高层建筑发展前提的重要课题。

一、高层建筑消防给排水工程特点

1.安全可靠性要求高

所谓安全第一,对于任何工程而言,安全都是最重要的。对于高层建筑消防给排水工程的设计而言,首先应考虑的关键要素即是其安全可靠性。安全可靠性之所以成为首要考虑的因素,一方面与高层建筑高层的特点息息相关,建筑层越高存在的火灾隐患就越多,而在火灾发生时的救火工作又相对困难;另一方面与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相联。

2.静水压力大

在首先考虑了安全可靠性这一关键因素之后,另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便是静水压力。静水压力方位全面且压力均匀地作用于物体表层的各个方位。静水压力的大小与受力物体的体积成反比,然而当其增加至足够大时仍不会使受力物体形状发生变化。与低层建筑对比,高层建筑会产生十分大的静水压力,且是一种超越常规单区供水范围的压力,因此对此要重点注意。

3.管道机械强度高

同低层建筑对比,高层建筑不仅产生十分大的静水压力,而且具有更加长的排水管道和更加高的排水需求。基于高层建筑的以上特点,会造成浮动较大的管道内部压力差,对排水工程有阻碍作用。因此高层建筑要求选用机械强度更高的管道,一方面是对消防系统中排水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另一方面也是为管道内提供稳定压力的良好办法。

二、高层建筑给排水设计施工中的常见问题分析

1.高层建筑给排水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安全问题主要分为这样五大类: 其一施工前期对施工图纸的审核问题及在施工期间各施工监察单位未能及时准确履行自己的职责进行施工现场检查,导致多种违规操作。其二,施工监察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问缺乏沟通交流,管理机构职责履行不到位,施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未能得到落实,导致施工团队安全意识薄弱。其三,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时常常会触碰到其他施工单位的管线,一旦挖开时又未能及时上报,导致其他单位无法正常工作。其四,施工过程中依据自我判断不按照既定的施工程序进行操作,导致给排水系统施工混乱,耽误工期。

2.高层建筑给排水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第一,施工工艺粗糙,造成的质量不达标问题。例如水管连接处的渗水处理以及水龙头的接口处处理。这类因为施工工艺粗糙造成的质量问题还有很对,例如阀门的数量不足,阀门关闭不严,水泵排水未进入考虑范围等等。这些都会导致计量水表的不精确,造成水资源的浪费,甚至危机住户的安全。第二,给排水施工未能按照既定的施工程序进行所导致的质量问题。给排水系统的施工与其他建筑工程施工有着共同的属性,那就是必须按照内部的既定规律进行。如果不按照程序进行很容易导致给排水系统整体施工不达标。例如施工中的管道安装,一旦前后顺序颠倒,那么后面的管道就难以进入预定的管道位置。例如高层建筑室内给排水管道的施工顺序如下:给水管: 引入管室内干管立管支管; 排水管: 排水管立管辅助通气立管横管器具排水支管通气管辅助通气横管。第三,施工的工艺技术水平不达标。在施工中因为施工技术导致的质量问题偏多。现目前建筑工人众多,但是专业技术人才很少。很多的施工团队中都有滥竽充数的人员,有的甚至连图纸都不会看。

3.排水消防设计人员观念问题

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设计人员往往将高层建筑的给排水消防设计思想停留在一般性建筑的设计理念层面。致使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设计方案应用到工程实际中出现系列的问题,给排水消防系统无法正常运行,致使建筑火灾发生时,因给排水消防系统问题无法控制火情,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危害。

4.消防给水管网试压问题

一般情况下,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管网应根据有关的规范要求进行管网试压;试压内容包括给水管网的试漏检修和管网的强度试验。但目前的有关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往往没有重视这两点,甚至是在设计方案中根本没有要求进行必要的管网试压。在这样的情形下,一旦消防给水管出现渗漏或者管网压力不够,火灾一旦发生,消防给水管网将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问题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建筑消防中的主要功能是:建筑内一旦发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会自动启动进行灭火防灾;但有的设计人员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时,对于建筑内没有吊顶的房屋按照有吊顶的房屋设计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导致因喷淋头距离火灾发生区域距离过远无法自动感应火情,或者是喷淋感应到火情应距离过远喷淋作用范围过小,无法控制火情,导致灾害蔓延;此外,有的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有关的消防规范设计要求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报警装置设置在建筑内的公共通道或者是建筑消防中心的外墙上,致使火灾发生时,即使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报警装置发出警报,也无法及时地被消防中心工作人员发觉。不能及时地采取有关防治措施,导致火情发展严重。

6.消火栓系统减压阀的设计问题

消火栓系统的减压阀在整个系统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减压阀分区集中供水满足消防栓的供水压力,使消防管道的水压能达到不同火灾发生区域;但有关的设计人员对于消火栓系统减压阀型号选择方面没有严格的确定,造成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因没有具体的减压阀型号要求标准,随意的选用减压阀,一旦减压阀型号同消防管道不匹配,连接后出现漏气或者渗水现象,整个给排水消防系统将无法正常发挥其功能作用。

三、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优化设计方案

1.消防水泵房设计

第2篇:高层建筑消防特点范文

关键词:高层建筑 火灾预防 消防安全

1.引言

火灾是由化学物质的燃烧及迅速扩散而引发的灾害,是众多毁灭性极大而且发生频率极高的灾害之一,能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火灾的分类方式有很多种,从火灾的发生地点来划分主要有森林火灾、建筑火灾、港口火灾、交通工具火灾等等,其中建筑火灾是发生频率最高损失最大的。

高层建筑是指一定高度和层数的建筑,各国的标准不一样,我国是指11层及其以上的住宅建筑(含11层)和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由于技术的进步以及人口的增加,西方社会很早就开始了对于现代高层建筑的建造,第一座高层建筑是1883年建造的位于芝加哥的保险公司大楼,我国高层建筑的建设起步较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高层建筑迅猛发展,而且有越建越高、面积越建越大的趋势,成为城市中一道常见的风景。

2010年11月19日,位于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的高层教师公寓高层住宅楼发生特大火灾,起火原因是周围施工材料着火,此次火灾损失惨重,付出了58人死亡,70余人受伤的惨痛代价,经济财产同时遭受巨大损失。这一严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发人深省,未来的火灾形势不容乐观,这也让人们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高层建筑的火灾预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我国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

2.1建筑功能多样,火灾隐患突出

高层建筑大都不是单一功能的建筑,很多同时具备居住、办公、餐饮、购物、车库、仓库等功能。建筑内外装饰材料复杂,总体用电量大负荷高,可燃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多,且不属于同一个业主,管理难度较大,稍有不慎很容易因为其中一个隐患而产生火灾,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2.2火势蔓延速度快

高层建筑层数多,形势变化多样,有些高层建筑下部还设置有裙房,建筑内部设置有楼梯间、电梯间、电缆井、风道、管道井、垃圾道、排气道等等多处竖井管道、通道,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如果防火分区、防火处理处理不好,由小隐患引发的火灾会通过这些通道迅速蔓延,使整个高层建筑变成一个高耸的烟囱,烟气扩散速度可达到10m/s,再加上高空空气流通快风速大,其扩散速度还会加剧。据有关研究数据显示:高100米的高层建筑,火灾发生后半分钟左右烟气就能通过竖向管道或井扩散至顶层。

2.3人员安全疏散困难

高层建筑层数多,人口密度大,人流垂直疏散较为困难,一旦发生火灾,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到达安全避难场所。同时随着高层建筑技术成熟高度越来越高,人员也就越来越密集,疏散人员与消防救援人员相向而行,疏散时也极容易出现相互碰撞、混乱拥挤的情况,严重影响疏散速度。另外由于功能多样、业主不同,不同层之间联系较少,某一层着火难以通知其它层,火灾烟气蔓延速度快,发觉时有毒烟气已对人体造成危害,错过最佳逃生时间。

2.4扑救难度大

我国技术条件尚未处于发达水平,消防救援条件落后,登高消防车数量有限且高度与高层建筑发展的高度难以匹配,消防人员难以靠近火灾点,同时消防人员人力体力与高层建筑中人员数量也不成正比,因此主要还是依靠人员自救。而且我国目前在建筑设计中对于防火考虑的消防用水量都是按照一般火灾规律考虑,当发生火灾规模较大时其储水量难以满足需要。

2.5高层建筑结构在火灾中易倒塌

火灾蔓延过程中产生的高温可使高层建筑的结构受到严重变形及破坏,甚至会导致坍塌,造成严重的人身财产损失。例如南昌的万寿宫商场,是一栋建筑外形仿宋,古今合壁,集娱乐、商业、办公和居民住宅于一体的复杂高层建筑。1993年5月13日发生火灾,2小时后整个商场大楼倒塌,造成123户的603位居民和209个集体、个体商业户受灾,568个摊位和部分机电设备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586万元,间接经济损失261万元。1

3.高层建筑的火灾预防措施

3.1建筑设计和施工单位应采取的措施

在建筑设计中注重对于防火分区、安全疏散体系防火材料的研究,使火灾能够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减少蔓延的机会和减慢蔓延的速度,为扑灭火灾点和人员逃生创造良好条件。严格按照《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采用先进的防火技术,消除和减少起火因素,避免火灾的发生。

在建筑施工中严格按照各种防火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设计中对于消防的考虑能够落到实处,保证必要的消防资金投入比例,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损失消防安全。

3.2公安消防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鉴于前文介绍的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和危害性比一般建筑大很多,一旦发生火灾往往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高层消防管理是预防高层火灾极为重要的环节。

国家和地区公安消防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所辖区域高层建筑防火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各司其职,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弥补漏洞,保证高层建筑的安全,预防火灾的发生,为社会创造良好安全的居住工作生活环境。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高层建筑火灾预防是关系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因此更应发挥我国的优势对于消防技术进行改进和技术创新,不断设置和完善火灾预报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这是火灾预防的重要手段也是人员安全疏散的重要保障。

3.3建筑使用单位或个人应采取的措施

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定期安排单位员工或者住户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演习。公民每个人都应该有安全意识,有火灾自救能力,在危机情况下知道应该如何做,就不会发生火灾后跳楼的悲剧了。同时高层建筑的使用者还应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尽量少存放或不存放,存放后应设置安全措施,及时自查自身安全隐患,并且常态化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和消防器材的齐备。

4.结语

高层建筑因其本身的结构特点、多样功能和使用特点造成其火灾隐患突出、火势蔓延速度快、人员安全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高层建筑在火灾中容易倒塌等特点,使得高层建筑火灾预防较为困难,但是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性又极大,一旦发生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必须采取多方位多主体的措施来进行预防,不断研究、总结和探讨,以任何环节都不放松的心态来面对高层建筑火灾预防工作,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陈璐.高层建筑的火灾预防及安全疏散[J].工会博览,2011(1);

[2]陶海超.浅谈高层建筑的设计及其火灾预防[J].法制与经济,2011(5);

[3]林剑斌.对在建高层建筑的火灾预防和控制[J].中国科技博览,2011(24);

[4]刘美序.高层建筑火灾预防与对策[J].中国科技纵横,2011(14);

[5]唐爱云.加强在建高层建筑的火灾预防[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1(10).

第3篇:高层建筑消防特点范文

关键词:规范住宅消防设计

1前言

《住宅建筑规范》于2005年11月30日,于2006年3月1日实施。《住宅建筑规范》(以下简称住规)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都是国家现行技术标准,但对于住宅的防火设计内容有着不尽相同的规定,特别是关于住宅的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的具体规定差异较大,给建筑设计和消防设计审核工作带来了分歧,甚至造成了混乱的局面。

2《住宅建筑规范》与现行消防规范规定的不同之处

2.1住宅建筑的概念

《住规》2.0.1条规定明确了住宅建筑的定义为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包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高规》没有规定住宅的具体概念,只有明确商住楼和综合楼的概念,根据《高规》3.0.1条规定,商住楼为公共建筑,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的消防设计有着迥然不同的要求。

2.2建筑层数

《住规》9.1.6条规定,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m进行层数计算,余数不足1.5m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m时,多出部分按一层计算。《高规》没有明确建筑层数的确定方法,建筑层数是一个自然层的概念。建筑层数是建筑物消防设计的重要参数,建筑层数的不同可能决定建筑物的分类差别,从而决定建筑物的消防设计要求也不同。

2.3消防车道

《住规》9.8.1条规定,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至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高规》4.3.1条规定,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住规》规定的可沿高层住宅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和《高规》规定的应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的要求明显冲突。

2.4消防电梯

《住规》9.8.3规定:12层及12层以上的住宅应设置消防电梯。《高规》6.3.1规定:塔式住宅、12层及12层以上的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住规》规定建筑物设置消防电梯的决定参数只是建筑层数,而《高规》规定建筑物消防电梯的设置条件,不仅考虑建筑物的层数,而且考虑了建筑物的形式。

2.5疏散宽度

《住规》5.2.1规定: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m;5.2.3规定: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m。《建规》5.3.13规定:疏散走道和楼梯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六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其最小宽度可不小于1m。《高规》6.1.9规定:居住建筑走道净宽单面布房不小于1.2m,双面布房不小于1.3m;6.2.9规定:居住建筑疏散楼梯的最小宽度为1.1m。《住规》对走道和楼梯疏散宽度的规定比较统一、简单明了,而《建规》、《高规》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的具体要求。

2.6安全疏散

《住规》9.5.1规定:10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10层及10层以上但不超过18层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19层及19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高规》6.1.1规定:18层及18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安全出口;18层及18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符合条件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超过18层,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18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通过阳台或廊连通,符合条件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住规》关于安全疏散的规定只是考虑了疏散距离(或建筑面积)和建筑层数两个因素,而《高规》的具体规定比较复杂。

2.7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

《住规》9.6.2规定:35层及35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高规》7.6.1规定: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除不设集中空调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住规》规定住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依据参数是建筑层数,《高规》规定住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依据参数是建筑高度,两者规定在具体工程要求上容易产生分歧。例如住宅建筑为34层,层高为3m,建筑高度为102m,按《住规》规定不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高规》则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又如一住宅,35层,层高2.8m,高度98m,按《住规》规定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高规》规定不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住规》9.7.2规定:35层及35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高规》9.4.1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根据两个技术标准的不同规定,住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要求的差异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的分歧一样出现。

2.9消防供电

《住规》9.7.1规定: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的消防供电不应低于二级负荷要求。《高规》9.1.1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显而易见,《高规》对住宅建筑消防用电的要求高于《住规》的相应规定。

3建议

3.1明确住宅建筑的概念

住宅建筑与公共建筑相比,具有单元面积小、人员少、火灾荷载小、火灾危险性小、火灾损失小、火灾社会影响不大的特点,住宅建筑的消防设计要求明显低于公共建筑,不管住宅建筑是否和其他功能空间的处于同一建筑物内,都有必要把住宅建筑和其他功能建筑区分开来,以体现建筑防火设计的“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原则。

《建规》和《高规》也应明确住宅建筑的概念,保持概念的统一。由于住宅建筑和其他功能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不同,当住宅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不论是高层还是多层建筑,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都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楼板和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与住宅部分完全封堵,且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3.2确定建筑层数

建筑高度是直接影响到火灾时建筑内人员疏散的难易程度、外部救援的难易程度以及火灾可能导致财产损失的大小的直接参数。但住宅建筑每个防火分区面积都不大,而且有较好的防火分隔,火灾蔓延扩大受到一定限制,危害性较小,从解决安全性和经济性的矛盾出发,住宅建筑以层数作为衡量高度的指标。《住规》关于住宅建筑层数的规定,很好地结合了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两个参数,在住宅消防设计上,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其他防火设计规范可参照执行。

3.3按具体情况设置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的设置应以有利于消防车容易靠近建筑物、顺利开展外部消防扑救和人员搭救为基准要求。住宅建筑一般建筑宽度不大,火灾危险性较小,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可以低于公共建筑。但在建筑物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的条件下,要求沿建筑物一个长边或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应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而定。如住宅建筑沿宽度方向只布置一户住宅或布置的多户住宅之间有通道连通,则可沿建筑物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如住宅建筑沿宽度方向布置的多户住宅之间没有通道连通,则至少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或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3.4消防电梯的设置

消防电梯是火灾情况下供消防队员扑救火灾之用。建筑物设置消防电梯主要考虑消防队员的体能条件和徒步登高能力,确保消防队员能适应高层建筑的火灾扑灭工作,因此建筑高度是建筑物设置消防电梯的主要依据。住宅火灾,不论是塔式住宅还是其他形式的住宅,特点大致相同,都具有可燃物少、难于蔓延的特点,住宅建筑消防电梯的设置可以不考虑建筑的形式。建筑层数是衡量住宅建筑高度的参数,消防电梯的设置可以建筑层数作为依据参数。

3.5疏散宽度的确定

疏散宽度与疏散人数和百人宽度指标成正比。从现行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来看,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百人宽度指标是一致的,在特定的建筑物中,疏散人数是一定的,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疏散宽度也应一致。可能考虑火灾时疏散楼梯的安全性比疏散楼梯的高,现行消防规范规定疏散走道的最小疏散宽度比疏散楼梯的最小疏散宽度一般要大一些。住宅建筑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宽度应经实际计算确定,疏散宽度的决定因素是疏散人数,与房间的布置形式没有直接关系。针对住宅建筑一般具有人员少、人员对疏散线路熟悉和疏散走道不长的特点,建议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疏散宽度都为1.1m。

3.6安全出口的数量

安全出口的数量,取决于疏散人数、疏散距离和建筑高度。住宅建筑的人数一般不多,按标准设置的安全出口一般能满足疏散宽度的要求。也就是说,住宅建筑的安全出口数量取决于疏散距离和建筑高度。《高规》规定的单元之间通过屋顶连通和相邻单元通过阳台或廊连通的方式,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由于屋顶空间的利用和管理问题,往往无法实现连通功能。

《住规》根据建筑层数和疏散距离(或建筑面积)的不同,硬性规定了住宅建筑的安全出口数量,作者认为是可取的。

3.7消防设施的设置

建筑火灾扑救的难易程度与建筑高度有直接关系,《高规》和《住规》关于消防设施设置的有关规定充分体现另了这一点。不同的是,《高规》在住宅建筑的有关规定中,把建筑层数作为衡量建筑高度的参数。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两个参数在一般情况下大致相对应,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有所差异。考虑高层住宅建筑与多层住宅建筑的划分以建筑层数为依据,高层住宅建筑的分类也以建筑层数为依据,为统一起见,建议在消防设施的设置规定中引入衡量建筑高度的建筑层数这一参数,以避免分歧。

3.8消防供电的要求

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和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不同,住宅火灾一般具有火灾荷载小、蔓延难、损失少的特点,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供电要求可以适当降低,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供电不应低于二级负荷要求即可。

4结束语

对于《建规》、《高规》和《住规》关于住宅建筑消防设计的有关规定,相关规范管理组应尽快沟通协调,以一定的形式予以统一明确,以消除住宅建筑消防设计的分歧和争执。

参考文献:

[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第4篇:高层建筑消防特点范文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 消防隐患 应对措施

一、北京市高层建筑现状

据统计,北京市目前高层建筑有11664幢,超高层建筑56幢,而且每年数量在不断增加,中央电视台新址、国家大剧院等建筑规模大、造型奇特、内部结构复杂的高层建筑在建设过程中不断出现,并且随着CBD商务区内北京财富中心、北京银泰中心、国贸三期、金地国际花园、北京万达广场、华贸中心等超高层建筑的竣工投入使用,该地区还将出现超高层建筑群。

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

(一)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城市建设发展。

一是消防站建设还不能满足高层建筑发展的需要。

北京市现有消防队站的数量和布局仍然不能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尤其是随着超高层建筑群的不断出现,重点地区消防队站匮乏的问题更加突出。

二是消防水源还不能满足高层建筑发展的需要。

北京市公共消火栓建设受城市发展水平的制约,建城区内尚有部分地区未建有市政供水管网或消火栓分布密度小,尤其是四环路与五环路之间以及五环路与六环路之间城乡结合部位公共消火栓平均密度低。经过努力,建立了供水分队,建立了取水码头。但北京市天然水源综合利用不够,大多数天然水源周围未设置消防车取水的通道和专用取水码头。

三是消防装备还不能满足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的需要。主要体现在适合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及高层人员救援的举高消防车数量不足,目前北京消防总队仅有举高车辆36部无论是从车辆分布、配备数量、高度、还是车辆性能都无法满足北京日益增多的高层建筑的消防保卫需要。同时,适用于高层建筑火灾扑救、人员救助的移动式供水、排烟、照明设施以及救生气垫、缓降器等器材装备还没有得到普及。一旦发生高层建筑火灾,往往需要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延误了灭火时间。

(二)高层建筑设计、建设存在消防隐患突出。

一是部分高层建筑设计不完善,存在先天性的火灾隐患。1982年12月8日国家经济委员会、公安部共同下发了关于颁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自1983年6月1日起试行由北京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987年由建设部颁布实施了第一个版本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从此开始把我国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纳入法制轨道;1995年建设部颁布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第二个版本(95年版本)于1995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在此之前,高层建筑设计没有专门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可以依据,只是参照其它国家标准或相关的专家技术洽商进行设计,因此不可避免的有些建筑存在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二是部分开发商在建筑建造时,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和建筑装饰美观的效果,不考虑相关消防设施的实际使用性能和可操作性,对建筑安装工程的消防设施随意降低标准,在施工中以次充好,造成产品质量不过关,消防设施瘫痪的问题时有发生。

三是个别建筑开发商在工程验收投入使用后,因种种原因擅自更改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功能和消防设计,并且不执行国家标准、不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重新申报,造成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安全疏散等不满足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从而留下了新的火灾隐患。

(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方面不到位

一是部分单位法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淡薄,在高层建筑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特别是在两家以上单位共租一座高层建筑时,由于多家使用,缺乏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责任制难以落实。突出表现在:建筑使用上各自为政,对本单位使用的楼层进行封锁,往往造成安全门封闭,疏散楼梯堵死,建筑消防设施被“分割”;消防问题互相推诿,拖而不决,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不能及时维护、保养,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消防设施根本发挥不了作用;自防自救预案不健全,一旦发生火灾,初期处置、人员疏散缺乏统一指挥。

二是消防管理人员消防常识薄弱。高层建筑面积大,功能复杂,建筑内一般设有各种消防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等。而现在建筑内的消防管理人员往往是沿袭了以前的保安人员工作体制,不熟悉定期维护、检测、操作上述各类消防设施的相关规程,有些管理人员甚至不能判断灭火器是否过期。

三是对于高层民用建筑居住区的管理存在不足。部分小区管理责任不明确,没有物业管理部门或是物业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导致居民区缺少有效的灭火疏散预案;居民区内停车占道问题严重,消防通道不畅;室外消火栓被埋压、圈占,建筑内消防水枪、接口丢失,防火门闭门器损坏、锁闭安全疏散出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缺失等现象非常普遍。

(四)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危险性大

施工现场具有可燃材料多、临时建筑多、临时用电线路多、人员流动性大、维修改造工程火灾危险性大的特点。尤其是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存放有大量易燃可燃材料,为火灾的发生提供了必要条件,高层建筑在建设过程中工地门窗洞、楼梯间、各类管道井、孔洞没有封闭,空气水平、垂直流通迅速,烟囱效应明显,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发展快,上下左右蔓延快,在短时间内可能发展成立体的大面积火灾。又由于高层建筑楼梯、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没有完全建成,如果发生火灾,加上现场堆放着各种建材,孔洞未封堵,无论是对施工人员还是消防营救人员,疏散和搜救的难度都非党大,极易造成人烟伤亡。

高层建筑作业面大,施工人员多,火灾潜在危险范围就广,加之施工单位许多领导还不十分了解和熟悉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和规律,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往往缺乏应急处置经验和能力,导致指挥扑救不利,容易小火酿成大灾。然而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现场周围环境复杂,特种消防车辆很难靠近高层建筑,施工现场范围内只设有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用水匮乏,加上建筑内部未建成、未开通自动消防灭火设施,内功时水压、水量无法满足灭火需要,导致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扑救难度极大,特别是在施工后期发生在中、高层甚至顶层的火灾,灭火难度更大。

三、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应对措施

对于高层建筑火灾,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立足于自防自救”的根本原则。

(一)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高层建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使用单位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切实履行自己法定的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单位消防安全法律责任主体意识,完善、细化、落实消防安全逐级领导负责制和职工全员岗位责任制。高层建筑业主和使用单位应对本建筑物内从业人员进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努力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质。对于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和电话总机房的工作人员和消防保安人员不仅要培训,还应当严格考试,实行持证上岗制度。高层建筑物各使用单位都应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坚持经常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本单位义务消防组织,并按有关规定、标准配备消防器材、设施,定期组织专(兼)职和义务消防人员开展消防业务训练,不断提高其火灾防范、初期火灾扑救和组织人员安全疏散的能力。

(二)严格消防监督检查

消防部门应依法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执法监督工作。首先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和相关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严把高层建筑物的设计、建审关,力求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其次,要严格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包括对消防产品、系统的质量监督)和工程竣工时的验收,以及开业前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确保消防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再次,要认真开展高层建筑物使用过程中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动态状况下新产生的火灾隐患。

(三)开展调研、完善预案

为保证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部队到场后能够迅速展开有效的灭火救援工作,从建筑物建筑过程中开始,就应当组织各级灭火力量对建筑物进行详尽的调研,并及时制作详细的灭火救援预案,其内容包括:建筑物的高度、层数、结构;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建筑物的重点部位;可能发生的火灾中火势蔓延的主要特点;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情况;不同级别火灾所需要的灭火力量及特殊器材装备;灭火作战的组织指挥及各参战单位的灭火任务;消防部队到场后应当采取的战术措施及力量部署;供水方式、人员救援途径、贵重物资疏散的疏散途径等,其间相关单位应向消防部门提供详实的数据。建筑物建成后,消防中队还应不定期对建筑物进行再调研再熟悉,随时掌握建筑物内部情况变动,并根据情况随时调整灭火预案,以保证灭火救援现场的需要。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大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高层建筑物业主和使用单位应对本建筑物内从业人员进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努力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质。对于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和电话总机房的工作人员和消防保安人员不仅要培训,还应当严格考试,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五)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消防队站的建设应与城市发展同步进行,尤其是新建超高层建筑群和大规模的住宅区,作为消防安全的重点地区,消防队站建设规划务必落到实处。同时,因为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常规的消防装备往往因为能力有限,起不到应有的灭火作用,在高层建筑相对集中的地区,辖区消防中队在车辆器材装备配置上应当有所侧重。一是要配备多功能举高消防车,满足从建筑外部营救被困人员及出水灭火的需要,同时,为满足楼层灭火救援的需要,配备大功率水罐消防车、移动式供水、排烟、照明设施以及救生气垫、缓降器等救生器材。

(六)加强演练,执勤备战

针对高层建筑火灾,每年应由建筑单位与消防部队共同组织1至2次实地联合灭火救援疏散演练,演练内容应包括内部人员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人员疏散、自救逃生;消防部队组织指挥、火情侦查、人员救助、高层供水、出水灭火等灭火救援的全过程。通过演练增强单位内部人员的自防自救意识,不仅要练从业(工作)人员,还要使进入高层建筑物的非从业(工作)人员受到锻炼,以做到一旦发生火灾临危不乱,处变不惊,从容应对。同时,通过演练达到消防部队熟悉单位情况,完善灭火预案的目的,一旦发生火灾,有利于迅速有效地扑救火灾,减少灾害损失。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5篇:高层建筑消防特点范文

关键词:高层建筑;防火;关键问题;应对策略

鉴于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及城市化水平的持续升高,高层建筑已然成了城市建筑的核心发展方向,众多高层建筑如同雨春笋般破土而出。所以高层建筑防火问题不但系建设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亦属于消防业必须面对的难题。由于高层建筑火灾的出现势必会给国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带来特别大的损害,因此人们理应给予高层建筑防火问题应有的重视,以更好地确保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一、当前我国高层建筑防火存在的关键问题

(一)设计问题

就以前修建的老式高层建筑而言,其消防设施设计原本就存在先天不足,且由于建筑性质及建筑结构制约等因素的存在,业主为了更好地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会选择对建筑实施改建及内部装修,致使消防设计不达标现象更加严重。此外,如今的高层建筑却普遍存在“三同步”现象,即设计、施工及审核三步同时进行。虽然此种做法可以为施工企业实现节省成本的目的,然而对于那些设计不合理的建筑而言,此种做法便会为高层建筑埋下特别大的消防安全隐患,致使诸多高层建筑虽投入使用多年却始终无法通过消防验收。

(二)管理问题

于高层建筑使用时,鉴于管理者消防意识低下,无视对消防器械的管理及维护,致使建筑时期耗巨资购置的消防设备出现老化及损坏等情况,质量大幅降低。特别是那些拥有诸多产权,且由多家公司、多个业主共同使用的高层建筑,其消防无人管理的问题更加严重。如果火灾出现,那么其建筑内所配备的消防设施根本就无法较好地发挥火灾预警及扑灭初期火灾的作用。

(三)施工问题

就高层建筑施工现场而言,其施工仍然存在如下问题:其一,火及电的使用不科学;其二,消防用水缺乏;其三,原料堆放无法达到防火要求;其四,消防通道被占用;其五,外墙保温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所具有的防火性能均不高等,诸如此类的因素均是引发高层建筑火灾出现的重要原因。

二、解决高层建筑防火问题的应对策略

(一)给予设计应有的重视,严抓设计质量关

鉴于设计系高层建筑关键组成部分,且属于建筑消防安全之起点。所以各相关部门理应以自身职责为依据,自起点抓起,共同努力,防止高层建筑设计火灾隐患的出现。当然,消防机构亦必须强化对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审核及日常监管,以最大限度降低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出现的可能性。与此同时,其他相关部门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规划部门理应科学规划建筑布局,给予消防车通道及消防水源等方面充分的重视;市政部门理应创建市政道路和城市共同前进的发展体系;供水机构应确保城市消防用水的充足。

(二)创建多元化监管体系,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质量

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出现势必会给国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带来特别大损失,所以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相关部门理应从如下几方面出发,创建多元化监管体系,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质量:其一,创建正确、恰当的资质评估体系及获取程序,不发放设计及施工等资质给不拥有相应能力的公司;其二,对已然获取资质的公司实施动态监管,把承建工程质量和公司资质紧密地联系起来,严厉惩处不遵照政府消防工程技术规定展开设计及施工的行为;其三,对招标管理实施严格的监管,杜绝挂靠投标及恶意压价等不良现象的出现;其四,汲取其他地方火灾事故出现的教训,强化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监管,将施工消防安全归入监管领域,要求施工公司重视消防安全管理,采用一系列切实可行的防范对策,杜绝火灾事故的出现。

(三)举办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监管员综合素质

不管是哪种消防器械,其操作者均是人,所以如果我们想最大限度地降低高层建筑火灾出现的几率,那么我们就必须想尽一切办法促进消防监管员安全意识及综合素质的提升。对于提高消防监管员安全意识而言,举办消防安全培训即属于一种特别有效的方法。我国政府拟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亦明确指出:各组织消防监管员必须符合如下两大标准:其一,固定;其二,接受过专业培训,且取得了合格证。所以相关企业于实施消防监管员招聘时理应以上述两大标准为依据,挑选最恰当的人员担任消防监管员。与此同时,各企业还应根据科学技术及时展的需要,定期举办消防安全培训,以切实提高员工消防意识,从而促进自身综合素质的提升。

(四)扩大宣传力度,促进民众消防意识的提升

鉴于消防工作牵涉的行业及领域特别广,所以其所具有的社会性及群众性即意味着其宣传工作理应走多样化及立体化道路,遵循以人为本及分级宣传的原则。就以人为本而言,我们理应以群众的需求及生活实际为依据,收集公众重视的消防热点,借助案例实施消防安全教育,且定期举办消防演习,促进民众消防意识及自救水平的提升。至于分级宣传,相关部门则应以消防设计、安全管理及建筑施工消防实际需求为核心,选用兼具分层式及有针对性特性的方式实施消防安全培训。此外,我们还应给予消防监管员入职必要条件应有的重视,加大消防监管员消防安全宣传力度,让他们打心底生出消防安全的意识,从而促进其消防安全意识的有效提升。

三、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经济的飞速前进、土地资源的大幅缩减,国内人口数量的日趋增多,高层建筑已然成了社会前进的根本趋势。与此同时,防火问题又属于高层建筑可持续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所以我们理应给予其应有的关注,不仅应从建筑的起点即设计着手杜绝火灾隐患,亦应将消防安全意识贯彻至高层建筑施工、审核、运行及监管等所有环节,以有效杜绝火灾事故的出现,实现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林英健,黄奕肾. 浅谈高层建筑防火措施[J]. 科技资讯,2013(21);

第6篇:高层建筑消防特点范文

关键词:在建高层建筑 火灾危险性 火灾扑救

0 引言

随着经济迅猛发展,现代化城市建设步伐加快,由于土地资源的紧缺,高层建筑成为了城市建筑的趋势,而高层建筑建设工期长、各方监管不到位,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大,因此,在建高层建筑的火灾防控就成为了当今消防工作的一个难题。但是对高层建筑在建施工工地火灾却未能引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近年来,在建高层建筑工地火灾不断发生,成灾率高,经济损失大。透过这些在建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加强对在建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及防控对策的分析研究显得十分重要。

1 在建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一是可燃物多。在建高层建筑工地临时建筑较多,如仓库、工棚等,这些建筑大部分采用竹子、木材、油毡等可燃易燃材料搭建;在建高层建筑周围的防护网、施工的脚手架等大多用可燃材料做成;因施工需要,施工楼层存放大量油毡、木料、模板、油漆、装修材料,存放物杂乱无章,且多为可燃易燃物品,为火灾发生提供了必要条件,只要接触明火等火源,就有可能发生火灾事故。二是建筑施工用电、用气、用火量大。在建高层建筑的各类施工机器、电焊、氧切割等作业都需要大量的电、气,而施工现场的设施往往不按照规范设计、安装,不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临时的电气线路布线过多、过乱,很容易引起用电过载或者电线短路,从而引起火灾事故。三是消防设施不完善。由于在建高层建筑本身的消防设施未建成,建筑内部的自动报警、自动喷淋和消火栓等预警设施、消防设施不完善,使初期火情不易被察觉,不能及时控制火灾蔓延,缺水成了最大问题,给消防员内攻近战带来极大的困难,从而延误扑救的有利时机。同时,由于正在施工,建筑内部未进行防火分割,楼梯间、门窗洞、电梯井、各类管道井等未封堵,空气水平、垂直流通迅速,烟囱效应明显。四是在建高层建筑工地环境复杂。由于在建高层建筑作业施工面大,建筑材料堆垛多,建筑内部情况复杂,堵塞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在第一时间靠近火场,影响灭火战斗展开,不利于扑救初起火灾。五是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管理混乱。施工单位往往将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区混建在一起,很多工人住宿在施工现场旁边或内部,施工单位没有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制定相应的灭火、疏散预案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演练,许多工地电焊、电工等特种工操作人员缺乏专业培训,不少人是无证上岗,施工时操作不规范,用火用电现场不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设施,电焊作业产生的火花、灼热熔珠四处飞溅散落,相当一部分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为了方便,往往就地烧火做饭,甚至烧木材取暖,乱扔烟头等火源,非常容易引起可燃物燃烧,酿成火灾事故。

2 在建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

在建高层建筑的建筑特点既有一般高层建筑的共性,又有其特殊性。一是烟、火蔓延途径多,由于无防火、防烟分隔,电梯井、管道井等未封堵,火灾极易蔓延,飞火从高处散落,引燃防护网和地面的建筑材料,容易形成立体火灾,消防人员难以堵截。二是内部情况复杂,人员疏散难度大。在建高层楼梯无扶手、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楼面孔洞多,电梯井道口无护栏,楼面穿管预排的凸出物多,现场堆放着各种建材杂乱无章,脚手架和防护物多为可燃物,如果发生火灾,容易垮塌,无论是对施工人员还是消防营救人员,疏散和搜救的难度都非常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三是消防部队灭火难度大。在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通道狭窄,由于受到场地的制约,房屋、棚屋之间,建筑材料垛与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有些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通道,消防车难于接近起火点;内部情况复杂,难以掌握内部情况,缺少应急照明设施,消防人员不能及时到达着火层,战斗展开困难。四是消防供水很难保证。由于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现场周围环境复杂,加上建筑内部未建成开通自动消防设施,消防用水匮乏,内攻时水压、水量无法满足灭火需要。

3 防控在建高层建筑火灾的措施

3.1 严格把好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关。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规,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工作制度,依法落实消防设计审核技术复核、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消防审核验收意见集体会审、疑难问题专家论证等工作措施,提高建筑工程消防行政许可的质效,强化高层建筑落实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源头把关。公安消防部门与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对高层建设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在对建设单位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具备保障安全的具体措施进行审查,施工现场应具备以下消防安全条件:一是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建筑工地要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作业要求,建筑内应在楼梯间、出入口设置醒目标志和应急照明,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规范材料堆放,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二是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应当在建设工地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并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三是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四是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和材料区应当分开设置,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对不具备条件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以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3.2 加强建设过程主体管控,及时发现并清除建筑火灾隐患。针对高层建筑的高火灾风险,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在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承建单位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防火巡查落实情况等;并且要深入开展在建工程建设消防质量、消防产品等专项监督检查,对于不满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条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要依法督促整改。推行施工单位消防质量信誉监管,强化建筑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质量责任意识,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建设、施工等行为,强力监督各消防质量责任主体在高层建筑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施防火巡查制度严格管理。通过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确保高层建筑建设消防质量,降低高层建筑火灾风险。

3.3 强化社会消防宣传培训,增强业主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公安消防部门应结合消防宣传和社会化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对消防法规、建筑火灾预防及消防安全管理知识的宣传及培训力度,培训施工单位各个岗位人员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通过教育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增强在建高层建筑权属、物业管理和使用业主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教育引导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落实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最大限度地预防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3.4 加强在建高层建筑初期火灾扑救和实战演练。在建高层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演练,公安消防部门应对施工单位消防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进行指导,切实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针对在建高层建筑消防监督、作战预案制定和演练不足的薄弱环节,公安消防部门要实行防消联勤制度,战训部门、执勤中队和防火监督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在建高层建筑熟悉,通过熟悉建筑内部结构和周边环境,制定在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同时强化技战术研究,解决初战控火、抢救人员、强攻近战、火场供水、消防设施应用、安全防护等方面的问题,用科技的方法和手段,研究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对辖区高层建筑可能发生的火灾等灾害事故,制定完善针对性较强的作战力量出动编成,结合灭火救援行动的各个环节,开展破拆、救生、供水、通信等战术操法训练和灭火救援实地实战演练,掌握灭火救援的主动权。

4 结语

总之,预防和扑救高层建筑火灾还是当今的一个消防难题,在建高层建筑的预防工作,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在建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从源头上预防火灾,做到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第7篇:高层建筑消防特点范文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

中图分类号:TU20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的步伐也随之加快,建筑业作为我国21世纪国民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不断的扩大规模。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对建筑业的投资力度也不断加大,相应的对施工的设计要求也不断的提高,特别是作为消防系统中重要环节的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要求也不断提高,其与人们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的关系密切,并受到了人们的普遍重视。我国对高层建筑消防给排水的设计要求也日趋严格,此方面的法律法规也逐渐的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高层民用建筑建设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等。

1、高层建筑消防给排水系统组成要素概述

高层建筑的消防给水系统由消火栓系统与喷淋系统两大部分组成。消火栓系统由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消防泵、稳压系统、管道系统、消火栓等组成。喷淋系统由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与消火栓系统合用)、消防泵、稳压系统、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水力警铃、信号阀、水流指示器、管道系统、喷淋头、末端试水装置、压力流量控制部分等组成。根据《高层建筑设计的防火规范》的第7.3.6条文规定,“高层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可以按照规范中的第7.2.2条文进行计算和确定。每个消火栓经过计算的水量都应在10L/s~15L/s。但是,在工程建筑设计规范的条文规定中,有人认为:室外消火栓的数量是保证建筑物失火时,可以有足够的水量,其中这包括两个部分:室内和室外。然而,根据条文规定的解释,我认为有些超过了,因为室外的消火栓是失火时,室外的消防用水的取水口,应该按照室外的情况和区域来理解和考虑。如果室外的管道区域的水流量一旦被确定,就算在高层建筑中设置再多的消火栓,总的管道区域的水流量也是一定的。如果在对高层建筑进行室内消防用水的设计时,把室内的消防用水存到室外的消防水池,这时一般的水量计算方法就按照室外消防用水量来确定。因此,对消防用水量的计算就应该按照室内外总的用水量来计算,并且,在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例7.4.5.3的条文中规定,消防的水泵要设计在室外,方便消防车进行使用的地点。并且它与室外的消防水池、消火栓的距离最好在15m~40m之间,根据它规定的设计距离,我们也能知道水泵的接合器一定是安排在室外的。因此,在布置消火栓的接合器时,一定要考虑它们之间的集中性,以便计算室外设计消火栓的数量。一旦在设计中出现的室内消防系统过多时,就要多接一些水泵接合器,并进行分散布置,如有需要就额外的加一些室外的消火栓。

2、高层给排水工程建筑的特点

2.1、工程建筑的特点

高层建筑的占地面积大,层数多,有地下层和设备层。因此,在对高层建筑物进行施工建设时,排水的设计和预埋工作都是要特别重视的,如果这一工作有所忽略,就会造成排水系统的预埋、预留地点不准确或出现漏埋、漏留的现象。

2.2、高层建筑排水重点部位特点

标准层的特点:因为转换层的标准是首层建筑的结构复杂,有密集的梁柱,管道的埋设比较困难。留线也要有一致的位置,同时施工的质量影响着建筑在使用上的美观问题。在建筑的工程中,给排水的过程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它一定要有一个合理的方案,从而保证施工的质量安全,及时的完成建筑的工作量。在建筑物给排水的过程中,它的难点就在于施工条件的差异,从而去制定符合其条件的方案。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方案的调整,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冲突。高层建筑其他问题的考虑:对于高层建筑而言,给排水的水锤问题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在高层建筑物中,水泵的扬程一般都较高,所以气压罐稳压泵、泄压阀的选择和设置都会对水锤产生影响,从而造成泵关闭不严等情况。试验排水在高层的建筑中,消防的报警阀一般都是分层设置的,所以,要做报警阀的排水试验,从而了解它的使用和安全性。

3、高层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的相关问题

3.1、给水方式

给水方式是否合理直接关乎建筑使用质量和工程造价,设计人员对此颇为留意。考虑到以市政自来水为给水源,且水压为0.3MPa,设计者采用进水引入管两路进水的方式。同时考虑到水压过高可能会破坏管道设备,该建筑通过分区给水实现整体正常供水,分为以下3个区:(1)地下室两层和地上3层为下行上给水,由城市管网直接供水;(2)4层~20层为下行上给水方式,借助变频调速泵完成。城市管网直接供水至地下贮水层,变频泵将其运至各个用户;(3)20层~36层为上行下给水,即从楼顶水箱通过变频泵实现各用户的用水。3.2用水量结合不同用途分别对其用水量进行精确计算,避免出现水资源浪费或供水不足的情况。设计时考虑到办公楼用水、居住用水、洗车用水以及未预见用水等,按照用水人数、时间等对总用水量进行初步估计。因缺少部分资料,无法进一步精确,根据行业规定,按照最高日用水量的25%进行设计,最终确定生活水池的容积。地下室生活水池采用玻璃钢材料,作为生活用水加压系统,并设有深0.8m、宽1.2m的吸水槽。

3.2、消防水泵房给排水设计

消防水泵房和屋顶消防水箱均是储备水的工具,也是对室内消防用水的保证。消防水泵房建立在消防水池和增压水泵的基础上而设计,其设计有三方面侧重点:其一,在排水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堵塞问题,阻碍消防用水的正常运行。可通过于消防水池中增加导流墙来达到降低堵塞、促进正常水循环的效果;其二,将增加效率、减少能源浪费为立足点选择水泵,并在并联时的水泵靠近高效段的左边界;其三,为了提高水泵使用寿命,尽量增加消防泵出口,并从水泵全速运行角度确定其组装高度。

3.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

火灾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而消防人员未必能第一时间赶到,因此自动喷水的灭火设计显得尤为重要。其设计主要包括喷头、配水管、试水装置、信号阀、消防增压泵和报警阀的设计。基于有关规定,喷头应在8个以下,同时应将走道喷头与配水支管接触;配水管的减压设计应以通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入口水压计算之后,结合建筑高度和水利损失共同完成;试水接头出水口的流量系数决定了末端试水设备的型号;信号阀应置于报警阀出口处位置,且报警阀的水力警铃应设置于便于人听到的位置;增压泵的流量可通过合理将水箱抬高来实现。2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消防专业储水池消防泵总分配管和环状干管消防环状管网,此流程为室内消防栓系统所需的主要流程。在高层建筑的消火栓系统的设置中一般需要将其设计成环状管网,在某些面积较大的建筑内,由于在各个方向上均布置了消防立管和消火栓,这是就可以将顶层及底层的消防干管连接成水平环路,在立面以立管相连接的竖直环路,这种立体管网的设计方式是最安全的消防供水设计。但是上述消防供水方式也并不是任何建筑都适用,对于有些条形建筑物,在消防供水设计中只需要将管网竖向成环就可以了,这时就没有必要追求立体网管,在这时如果将消防干管绕成环路,不仅使消防系统更为复杂化,而且并没有太大的意义。需要注意的是在高层建筑中应控制使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来代替取代两组单阀消火栓,同时要对消火栓充实水柱的长度进行正确的测量计算。根据水枪充实水柱的长度,可以计算出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但是因为在高层建筑平面中,其隔墙、内走道、以及门的布置都会对消火栓的适用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在具体的设计中不能只是简单的根据保护半径的大小来布置消火栓,而应该用水龙带的长度、水带充水折减以及充实水柱的水平投影对消防火栓的保护半径的最远点进行校核,从而进行消火栓的正确合理的布置。

3.4、高压制和临时高压制

由于消防车的供用是有限的,而消防建筑对高层建筑来说又比较重要,所以,为了楼层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给高层建筑提供自救的消防给排水系统也是必须的。所以,就分有高压制和临时高压制两种方法。其中,高压制的消防系统在遇到火灾时,是不用水泵进行给水的,它的工作状态是处于重力状态下,安全可靠。而临时的高压系统往往是受建筑物限制的,它常用于一些机房和少量的工房里,它的布局一定要有安全性,从各个方面有效地保护人员活动密集的场所。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是指在给水管道内平时水压不高,其水压和流量不能满足最不利点的灭火需要,在水泵站(房)内设有消防水泵,当接到火警时,启动消防水泵使管网内的压力达到高压给水系统水压要求的给水系统。采用屋顶消防水箱、消防水泵和稳压设施等组成的给水系统以及气压给水装置,采用变频调速水泵恒压供水的生活(生产)和消防合用给水系统均为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4、结语

高层建筑的消防给排水工程越来越重要的同时,也越来越专业化,涉及到更多的专业知识。消防给排水工程以对建筑和相关人员的安全进行保护为使命,要求技术强大、操作简单且经济合理。为了达到以上要求,必须将设计贴近于各个方面的真实情况。

参考文献

[1]卢静.浅谈高层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18:123.

[2]李志新.高层建筑消防给排水工程特点与设计措施探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23:163.

第8篇:高层建筑消防特点范文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消防设计;管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高楼大厦比比皆是,结构复杂、人员密集的高层建筑逐渐增多。高层建筑的大量涌现,美化了市容,改善了人们的居住环境,但高层建筑也给消防工作带来了困扰和危机。本文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试图从施工、管理等几方面,对高层建筑的施工防火做以论述,分析了现阶段高层建筑的防火安全问题及对策。

一、高层建筑施工中的火灾特点

高层建筑的概念在不同地域、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含义。在“高规”(GB50045--95)中有三种建筑形式:即单纯的高层居住建筑,总高度超过24米,建筑目的为非单层民用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包括首层设置服务商业网点的住宅)、综合楼、商住楼,称为高层建筑。在建筑中因其施工的复杂和工艺的特殊等,极易导致火灾的出现。高层建筑自身的特点决定了火灾性质与一般建筑有区别。

1、高层起火蔓延快

高层建筑的设计和施工中,具有各专业竖井多个,一旦发生火灾时,烟火就会顺着这些竖井向上蔓延,因为竖井在此时就像高耸的烟囱,帮助火势迅速向上蔓延。烟气在竖向扩散中,速度极快,一般速度为3~4m/s,顺垂直通道迅速向上蔓延,从底层扩散到顶层,扩散的过程中,火势也将随着蔓延,不好控制。

2、火灾中人员疏散难

高层建筑的高度,决定了层数多,施工建材多的特点,加之垂直疏散距离远,所以一旦发生火灾时,人员的疏散就成为一个大问题,尤其是建筑顶层内的人员要迅速疏散到地面或建筑物内避难层,都是十分困难的,尤其还要承受烟气的威胁。把楼内人员疏散到地面是需要时间的,根据人员多少,时间不等,而大火的蔓延是不等人的,所以疏散工作十分艰难。

3、火灾扑救难度大

疏散困难,扑救困难,火势发展快,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是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俗话说水火无情,火灾是不容人思考和犹豫的。高层建筑火灾的扑救要比地面火灾的难度大许多,由于受到消防设施条件的限制,高层建筑的灭火工作难度极大。特别是高层的高度超过消防登高车辆的高度,那么消防人员则无法实施室外扑救,只能依靠室内设置的消防器材自救。

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存在问题的原因

1、消防意识不强,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

对于建筑的消防管理,目前普遍存在一种侥幸心理,没有血的教训往往提不起人们的警觉性。施工单位不重视消防工作投入,或者为了应付检查而敷衍塞责。施工单位是建筑消防的责任主体,由于种种原因,人力、物力等方面投入不够,人员的消防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消防隐患不断出现,一些临时设施、电焊、电路等原因,没有专职人员值班负责消防工作,消防系统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2、高层建筑存在大量易燃物质。这些易燃材料为火灾提供了导火索,比如:油毡、泡沫板、胶、油漆、保温材料等。一旦有明火,火灾即刻发生,酿成事故。

3.高层施工中的门、窗、楼梯间、各种管道井都还处在施工中,没有封闭,就好比一个个的烟囱,一旦起火,烟气的危害极大,火势不易扑救,用不了多长时间,火势就会形成立体的局面,难以控制,后果严重。

4. 施工人员的防火意识差,只管施工不管防火,值班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不强。各工种交叉施工,工艺的复杂多样,责任不清楚,致使管理职责不明确,即便有消防责任人也未明确其消防管理职责,消防安全管理均为空谈。高层施工人员多,施工面大,农民工是主要的施工人员,文化素质不高,消防意识淡薄,自救自防能力都很弱,更何况施工单位对相仿问题疏于管理,没有提高到一定程度去认识,一旦发生火灾,由于没有预先制定疏散和方案,没有组织事先的防火演习,无以应对,往往缺乏应急处置。

三、高层火灾的救援对策

1.加强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从上到下做好施工期间的防火工作。提高意识,落实责任,制定制度,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消防法律。建立施工项目的消防组织,由防火领导小组制定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防火安全制度和计划,防火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疏散措施等,明确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个人,成立工地义务消防队。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强化工地施工的消防监督管理。认清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明确消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建立和当地政府之间的协调机制。

2.设计之初做好消防的防治工作

城市的高层建筑具有面积大,功能复杂,装修易燃材料多等特点,更易发生火灾,设计者必须按照《高规》的有关规定,做好大楼的整体设计中的消防内容。

(1)重视高层建筑的总体布局和防火分区

首先是建筑的消防通道设置以及总平面布置中的主、附体关系等,都是消防安全设计应该重点考虑的内容,这些因素决定一旦火灾发生,防止蔓延和迅速扑救的问题,设计方案中要优先考虑。合理的总平面布置,在设计时需不折不扣执行。

设计水平和竖向两种防火分区是延缓火势蔓延的重要措施,在建筑中水平防火分区的设计主要采用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通过这种设置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开来,根据《高规》要求,在防火门旁装设自动关闭的装置,并注意安装时不能留有缝隙。对于竖向防火分区的设计方案主要指对垃圾井、布草井、风道、水井(水管井)、电井(强、弱电)及楼、电梯间的消防隔离,从而阻止火灾的蔓延,有效进行消防控制[郑镇钦. 高层建筑防火母线槽选用的探讨[J]. 广东建材. 2010年04期]。

(2)保证建筑物内部的耐火强度

严格按照《高规》规定的耐火等级标准进行高层的设计,在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必须保证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保证火灾发生时,短期内的结构安全,为扑火和人员预留一部分时间,同时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火灾损失。耐火等级包括建筑的主体结构和内部的附属设施,比如天棚,墙面需要给予充分的考虑。国外严禁使用玻璃幕,也是从消防安全方面考虑的,因为会导致掉落,影响疏散人群。

消防标志也是高层建筑必须设计的内容,设计足够的疏散通道,是消防的硬件,在此基础上,安全通道的标识,也是一项重要的软设施。以使人员能顺利疏散。

3、加强内部消防管理,增强消防意识

防患于未然是建筑防火的重要措施,防的主要措施包括上文提到的设计,也包括施工中的管理。规范的防火设计、完善的消防设施,科学的管理以及人们的防患意识。是杜绝和减少高层建筑火灾的前提,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可以使损失降低到最大限度。

(1)按时检查,消除隐患。对于消防设施,一定要保证使用时的无故障,这样就需要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检测,因为设施都存在故障的可能,消防设施、设备更是不允许出现故障,日常生活中定期坚持由专门机构进行定期检测,避免用时发生故障,影响扑火工作。

(2)完善设施,更新设备。高层建筑施工,应该按照相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比如楼层面每100平方米就要设置两个灭火器,由项目建设的消防防火组长根据施工实际配备适应的灭火器,特别是放置易燃物品的地点和动用明火的施工工序,应该适当增加灭火器。安装消防高压水泵,并且做到现场有人值班,有值班制度,按照指定地点放置易燃材料,并做好防火的标识。

(3)责任到人,业务精通。正确操作、做好维护是对专职消防人员和设备的要求。建筑施工现场一定要配备专门的消防控制操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精通火灾的扑救和设备的操作,并且能够排出初级的故障。坚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消除影响消防安全的隐患。

4、严格监管,依法管理

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已经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建筑项目要通过一系列的审批手续才能开工,消防工程设计是保证高层建筑本身具有抵御火灾能力的专门工程。法制化的管理,尤其是消防建审、设计、及消防检测部门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着作用。但一些血淋淋的教训还是告诫我们不能掉以轻心。人员责任心不强,消防工程质量不过关等问题依然存在。加强监管,切实有效提高人员的主观认识,进一步健全各种法规制度,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发生。

高层建筑火灾的性质都比较复杂,与一般建筑火灾不同,一旦发生,而且由于建筑本身的原因,将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给居民的财产带来巨大损失。所以做好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张秀娟. 大空间建筑防火分区设计探析[J]. 科技创新导报. 2010年10期

第9篇:高层建筑消防特点范文

关键词:高层 火灾 危害 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8文献标识码: A

一、高层建筑现状

目前,我国高层建筑正朝着现代化、大型化、多功能化的方向发展,由于高层建筑楼层高,功能复杂,设备繁多,一旦发生火灾,不能像一般建筑那样从外部进行灭火,给扑救工作和人员疏散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容易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特别是高层建筑火灾发生的时间大多数发生在夜间,更加增加了扑救难度。为此,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以适应高层建筑大量涌现的发展趋势的需要。

二、高层建筑特点

1、建筑结构复杂。高层建筑主体建筑高、层数多,且周围大多有裙房;竖井、管道多;用电设备多。如各种照明灯具,电冰箱、电视机、电梯、自动空调、自动窗帘等。

2、功能复杂,人员密集。高层建筑用途广泛,经常聚集较多的人员;有些高层建筑,同一幢大楼有多种功能,有办公室、卧室、小卖部、变(配)电室、锅炉房、厨房、仓库、车库等。一些高级宾馆还有宴会厅、歌舞厅、咖啡厅、酒吧间、展览厅等。人员密集,火灾时更容易导致伤亡。

3、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高层建筑内可燃装饰材料多,如可燃材料吊顶、塑料墙布、墙纸、窗帘等;室内陈设的可燃物品多。如化纤地毯、壁毯、挂画及床、沙发、桌椅等生活用品。

三、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

现代高层建筑,由于楼层高,设备复杂,可燃物多,使用功能多构成了较多的起火因素:

1、吸烟是引起高层建筑火灾中的第一位因素。

2、电器事故占第二位。

3、其次是由于焊接、危险品自燃、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

在现代高层建筑中,高层建筑易起火的部位,从分析国内外大量火灾案例来看,最易发生火灾的部位依次是客房、人员集中场所(餐厅、商店、咖啡厅、酒吧等)、厨房、其它房间。高层建筑火灾发生的时间大多数发生在夜间。

高层建筑火灾的主要特点是蔓延迅速,烟囱效应强,极易向上迅速蔓延,形成立体火灾,而且热烟毒气危害严重,直接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高层建筑火灾一旦失控,就会酿成冲天大火。

1、烟、火蔓延途径多,容易形成立体火灾。高层建筑竖向管井、共享空间、玻璃幕墙缝隙等部位,易产生“烟囱”效应,造成烟、火蔓延迅速;外部风力作用,会引起邻近建筑物燃烧。易发生爆燃。

2、疏散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烟气、毒气等燃烧产物极易造成人员窒息、中毒死亡,或被火烧死。

四、高层建筑火灾应对措施

1、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从高层建筑的设计开始到建筑施工,最终到房屋的装修,都会存在诸多隐患,如果在这一系列过程中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会直接影响到高层建筑防火,隐患的存在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人员缺乏必要的自我救助意识、消防设施不足、消防设计未能全面考虑等等。

2、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依法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着力提高高层建筑单位自身防范火灾的能力。一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领导、管理之责,高度重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二是高层建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使用单位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切实履行自己法定的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单位消防安全法律责任主体意识,完善、细化、落实消防安全逐级领导负责制和职工全员岗位责任制。

3、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要加强对所有固定消防系统、设施和灭火器材、工具的维护保养,落实维修单位,配备有资质的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各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技术性能。对于多产权和多家单位共同使用的高层建筑物,要建立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务必对各类消防系统、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务必确保完整、有效。

4、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素质,大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高层建筑物业主和使用单位应对本建筑物内从业人员进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努力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质。对于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和电话总机房的工作人员和消防保安人员不仅要培训,还应当严格考试,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5、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扑救高层建筑火灾,一方面应把着眼点放在充分发挥高层建筑内的安全保卫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高层建筑内各种现代化灭火设施、装备的作用上,力争在短时间内,堵截火势蔓延,及时消灭火点,扑灭初期火灾。另一方面消防机构应该有针对性的开展高层建筑火灾疏散逃生、火场排烟等实战演练,配备火场供水、排烟等设施。

参考文献: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