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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初等教育的开端精选(九篇)

西方初等教育的开端

第1篇:西方初等教育的开端范文

(天津中华职业教育社 天津 300193)

摘要:张百熙是颇有建树的清代教育家。他主持制定的《钦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堂章程》是近代中国最早的学制系统文件。他的政府办学主体的教育思想、中体西用的教育主张、普职一体的教育理念和教培并重的教育思路,以及在推动清代实业教育发展方面的探索与实践,为后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历史坐标。

关键词 :张百熙;职业教育思想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4)10-0178-03

张百熙(1847—1907),字冶秋,湖南长沙人,清代教育家,曾任山东学政和广东学政等职,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出任清政府管学大臣。他先后主持拟定《钦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堂章程》,奏请恢复京师大学堂,倡导设立初等商船学堂、初等商业学堂、艺徒学堂、实习教员讲习所等实业学堂,是我国近现代较早提出兴办新式教育、倡导职业教育的代表人物之一。

张百熙的职业教育思想

1894年爆发的中日甲午战争,以中国失败而告终。这对时值中年的张百熙产生了极大的思想震动。随即,他积极支持资产阶级改良派康有为发起的戊戌变法,这场“百日维新”运动失败后,他因曾经举荐过康有为而被革职留用。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于1901年(农历辛丑年)与清政府签订了《辛丑条约》,至此,中国完全陷入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深渊。目睹国势衰微、人民涂炭的现实,作为颇具民族气节的知识分子,他决心不顾个人得失,力倡改良,以挽狂澜于既倒。

1902年,张百熙被重新启用。遂上书朝廷,呈送《奏办京师大学堂疏》,所陈主张,较全面地体现了他的教育思想。

京师大学堂,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和全国最高教育行政机关。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作为戊戌变法的新政之一创立,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在八国联军侵华的战火中停办。其教育宗旨是“广育人才,讲求时务”;其教育方针是“中学体也,西学用也,二者相需,缺一不可”;其课程理念是“中西并重,观其会通,无得偏废”。这些主张无不深深刻有康有为、梁启超教育改良思想的印记。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京师大学堂复校后,张百熙继任管学大臣(后称学务大臣),主理京师大学堂和全国学务。他在较全面地承袭了康、梁教育主张的同时,提出了更为明确的实用主义教育理念。这可以从如下两例中得以印证。

其一,在《奏办京师大学堂情形疏》中,张百熙指出:鉴于当时教育情势,宜暂不设本科教育,而先办预科教育。遵循“端正趋向,造就通才”的宗旨,预备科应分为政科、艺科两科。其中艺科包括“声、光、电、化、农、工、医、算”等,三年毕业后升入本科。同时,还吁请政府,为学生肄习西学之需,扩建讲舍,增设译局,广置书籍仪器,拓宽经费来源。这些事无巨细的安排,折射出张百熙革故鼎新、倡导实利主义教育的良苦用心。

其二,由张百熙主持拟定的《钦定学堂章程》,以及作为其一部分的《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体现了中国早期职业教育思想的萌芽。

光绪二十八年七月十二日(1902年8月15日)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规定:大学堂艺科作为升入格致、农业、工艺、商务、医学等本科之预备;同高等小学堂、中学堂、高等学堂相对应,独立设置简易实业学堂、中等实业学堂和高等实业学堂;在中学堂的3~4学年设实业科,其毕业生视同中学堂毕业资格,可升入一切高等实业学堂。作为《钦定学堂章程》六部文件之一的《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则提出以“激发忠爱、开通智慧、振兴实业、端正趋向、造就通才”为办学纲领,对强化实业教育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划。

张百熙的上述职业教育思想,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能够提出,并能得到最高统治者的首肯而得以艰难起步,实属难能可贵。同时,也为后世的职业教育发展开辟了一条可行之路。

张百熙的职业教育实践

1902年张百熙主理京师大学堂之后,对校本部的革新发展及全国教育事业的规划、完善,建树殊多。

复校之初,大学堂仅设预备科(含政科、艺科)和速成科(含仕学、师范两馆)。1903年增设进士馆、译学馆和医学实业馆。1907年建立博物品实习科,设标本制造、模型、图画三个专业。在此基础上,大学堂得以稳步发展:1910年正式形成分科式大学教育,陆续设立经、文、法政、格致、农、工、商七科,1912年更名为北京大学。

在张百熙主理京师大学堂校务期间,有两所学堂尤应提及:

一是京师大学堂师范馆。其前身是1898年由梁启超奏请清廷开办的师范斋,与仕学馆同设于京师大学堂内。师范斋“招考举贡生监入学肄业”,修习4年,以培养中学堂教习为目标。改称师范馆后,招生范围扩大至中学堂毕业生,开设教育学、心理学、伦理学以及中文、算学、中外史、中外舆地、理、化、外语、图画、体操等14门课程。学制亦改为4~5年。观其课程设置与修业年限,已与当代高等师范教育相差无几。

师范馆于1908年改称京师优级师范学堂,即北京师范大学之前身。

二是京师同文馆。同文馆是1862年(同治元年)由主管“洋务”的奕?奏设的。初创时仅设英文馆,尔后又增设法文、俄文、德文、日文等馆。

其实,同文馆并非人们望文生义所理解的是一所外语专科学校。1866年,该馆增设天文算学馆,学制分8年和5年两种。8年制的除外语课程外,还开设中外地理、中外史略、数理基础、代数学、几何原本、微积分、化学、航海测算、天文测算、万国法、富国策等科目,已俨然是一所近代科技学校了。

同文馆于1902年并入京师大学堂,翌年改称译学馆。

鉴于京师大学堂是清政府的最高教育行政机关,作为管学大臣的张百熙在规划、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方面亦有至伟之功。

除主持制定了中国近代第一部学制系统文件《钦定学堂章程》(壬寅学制)之外,设立京师大学堂编书处又是一个典型例证。据1902年颁布的《京师大学堂编书处章程》所载,这是一所由中央政府设立的专司编纂全国中小学教材的机构。其编纂要旨是“端正学术,不堕畸邪;归于有用,无取泛滥;取酌年限,合于程途;博采群言,标注来历”。其主要职能是统一编纂中小学教材,计有经学、史学、地理、修身伦理、诸子、文章、诗学七门。各门课本均分为简易本和较详本两个层次,分别供蒙学与寻常小学(初级小学)和高等小学与中学使用。至于翻译和编辑国外引进教材,则由译书局负责。

更为可贵的是,作为管学大臣的张百熙对兴办职业技术学校极为重视。在这方面,择其要者有如下几类。

1.初等商船学堂。1903年经张百熙奏请设立。学堂“以教授商船最浅近之知识技术,使毕业后能从事于商船之简易执务为宗旨”;“以沿江、沿海贫民得以充小轮船驾驶司机等执事为成效”。招收初等小学堂毕业生入学,授课内容浅显,但注重实际操作能力培养,诚为兴办早期初等船政技术学校的探索之举。

2.艺徒学堂。同为1903年奏办。学堂传授与学生知识、能力相当的初级工业技术,“使成为良善之工为宗旨,以各地方粗浅工业日有进步为成效”。招收未入初等小学堂但粗知书算的12岁以上少年入学,将其培养成初级技术工人。此举对于促使就业和各地方十分薄弱的工业得以发展,产生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3.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在设立实业补习普通学堂的文件中,对此类学校的表述是:“令已经从事各种实业及欲从事各种实业之儿童入焉”,“以简易教授实业所必需之知识技能并补习普通教育为宗旨”,“以培养各项实业中人,其知能日有进步为成效”。显然,这是一种以实施职前、职后职业教育为目标的职业培训机构。

4.实业教员讲习所。亦为1903年奏办。张百熙深知,如果没有一支既懂专业技术理论,又具教育传习能力的师资队伍,发展实业教育便是一句空话。他所倡建的实业教员讲习所,招收中学堂和初等师范学堂毕业生入学,学制2~3年,毕业生充任各种实业学堂教员,是中国早期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

此外,张百熙还奏设了初等商业学堂、保姆学堂;与张之洞、荣庆等联合奏请成立了中等商业学堂、中等工业学堂等。特别应指出的是,他所设立的往往不是一所学校,而是以教育政令的方式,指示全国各地普遍设立相应类型的实业学堂。我国清末时期的职业教育之所以产生较好的发展态势,与张百熙主持制定并颁布的“壬寅学制”(钦定学堂章程)和“癸卯学制”(奏定学堂章程),以及创造性地兴办各级各类实业学堂和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并使之形成较为完备的教育体系的重大贡献是分不开的。张百熙作为中国早期职业教育之标志性人物,亦在中国教育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记录。

张百熙教育思想的主要特征

首先,是政府办学的主体思想。纵观清末职业教育发端与发展历程,政府作为办学主体这一特征十分明显。凡规模较大、历史影响较深的职业院校,多为中央和地方政府所举办。这既有利于举国家之力兴办高规格、高质量的教育事业,也有利于按照国家发展的战略需求,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有用的各类人才。而民间举办的各种实业教育,又成为政府办学的有效补充,并且纳入国家总体教育规划之中,即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统一教育政令和章程运行。这种主体思想,或许与张百熙的职位有关,但在客观上形成了当时教育的主导模式并取得了相当成就,对后来的教育发展,亦产生了深远的示范效应。

其次,是中体西用的教育主张。自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基于救亡图强的目标,中国许多有识之士都在苦苦探索教育救国之道,遂逐渐形成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教育主张。实事求是地讲,张百熙并不是“中体西用”的首倡者,但确是继承最为坚决,践行最为得力的代表人物之一。“中体西用”的积极意义在于:是有辨别、有选择地“拿来”人类文明成果,特别是科学技术成果,而不是良莠不分地“全盘西化”;是在引进吸收之后为我所用并不断超越,而不是永远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地“爬行”。在这方面,我们不能苛求于前人,但有必要审视好自己脚下的路。

再次,是普职一体的教育理念。这种教育理念在张百熙主持制定的清末两部学制文件,特别是在《奏定学堂章程》中得以充分体现。无论是在普通学堂中设置实业预科,还是对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两大体系的构建与融通,都做出了开拓性建树。可以说,由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并重,到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一体化的探索,从清末一直延续到当代。为什么由张百熙及其志同道合者在当年创设的普职一体化发展理念,至今仍成为争论不休的话题?个中缘由,仍有待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予以破解。

最后,是教培并重的教育思路。既重全日制职业教育,又重形式多样职业培训的职业教育思路与实践,在清末时期已初见端倪。张百熙倡导的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就是典型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培训教育包括职后和职前教育,前者是对“已经从事各种实业”人员的培训,后者是对“欲从事各种实业”人员的培训,与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共同构成了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占据着二分天下有其一的地位。然而,从清末至今,职业培训的发展之路并不平坦,往往或因其“不正规”而不屑为,或偶有所为却不能持续,实际形成了一块教育短板。个中原因,亟待深入思考。

张百熙的职业教育思想及实践,为后来的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历史坐标。这个坐标,让我们能够从前人有如电光石火般的灵感中获取有益的启迪,从历史的雪泥鸿爪中搜寻可资借鉴的前行依据。唯如此,才能弄清“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进而明确“我向哪里去”,为创设极具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职业教育架构做出无愧于先辈和后人的应有贡献。

参考文献:

[1]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

[2]文庆.筹办夷务始末[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第2篇:西方初等教育的开端范文

一、民初法学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民初,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实现了由封建帝制到民主共和的历史转变。在辛亥革命民主主义精神的指导和鼓舞下,民初的壬子—癸丑学制既继承和发展了清末学制的合理部分,又批判和改进了它的不合理部分。经过此后逐步深化的教育改革,1922年诞生的新学制———壬戌学制,“奠定了我国现代教育制度的基础”。由于民初学制正处于历史的转型期,高等教育的先天不足导致理工类生源奇缺,文科类却因政体变革的特殊需要形成法政专业的一枝独秀。其发展之迅猛,与清末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对此,黄炎培深有感触地说:“光复以来,教育事业,凡百废弛,而独有一日千里,足令人瞿然惊者,厥唯法政专门教育。尝静验之,戚邻友朋,驰书为子弟觅学校,觅何校?则法政学校也;旧尝授业之生徒,求为介绍入学校,入何校?则法政学校也;报章募生徒之广告,则十七八法政学校也;行政机关呈请立案之公文,则十七八法政学校也。”黄炎培的这番话生动地描绘了民初法学教育遍地开花、盛况空前的局面。据统计,1916年8月至1917年7月,全国共有专门学校65所,其中法政科就高达32所,占49.2%.与此同时,为适应民初社会发展和经济文化建设的需要,法学高等教育体制也进行了重大改革。

在1912年10月教育部颁布的《专门学校令》中,高等学堂被改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其中,法政专门学校得到了充实,分为法律、政治、经济3科。但旧教育向新教育的转变,难以一蹴而就。民初法学教育的发展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民初法学教育的兴旺仅仅表现在量的增长上,其教学质量却相当糟糕。当时各地法政专门学校承清末旧制,多于本科、预科之外办有别科,还有不设本科而专设别科者。从民初教育部调查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情况来看,法政学校泛滥的程度相当严重。例如广东省的法政专门学校“多办别科,有本科者殊少;且学生程度亦参差不齐,非严加甄别,恐不免冒滥之弊。”民初法学教育中存在的诸多弊端与其教育部制订的法政专门学校规定相违背,严重制约了法学教育的健康发展。

针对民初法学教育貌似繁荣实则混乱的办学局面,1913年10月,教育部下令法政专门学校应注重本科及预科,不得再招别科新生,该年11月,又通知各省请各省长官将办理不良的私立法校裁汰。1914年9月,教育部又责令各省将严格考核公立、私立法政学校。在政府的严令限制下,民初法政教育“遂若怒潮之骤落。其他专门教育机关,亦多由凌杂而纳于正规。”1916年,法科专校已降至学校总数的42.1%,学生数降至55.7%。尽管如此,法政学校的数量仍高居各种专门教育之首。

民初法学教育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其一枝独秀不是偶然的,有着历史与现实的客观原因:

1.民初政治法律制度的革新迫切需要新型法律人才。民国肇建,百端更新。资产阶级在清王朝封建统治后,迫切需要对在职官员进行法律培训,使各级政府人员更新旧有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文化素质,从而征集一批具有民主共和新知识的各级官员。尤其是在订定一系列资产阶级性质法律的高潮中,更迫切需要从西方法律制度中去寻找理论依据,急需大量的法律专门人才。可以说,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求,是民初法学教育兴盛的根本原因。

2.受到官本位传统观念的推动。民初法政专门学校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其宗旨在于“造就官治与自治两项之人才”,但由于法政学子入仕做官具有相当的优势,众多学子受官本位传统观念的淫浸,出于功利考虑,竞相投身其中。蔡元培先生在《就任北京大学校长之演说》中,就一针见血地指出:“外人每指摘本校之腐败,以求学于此者,皆有发财思想,故毕业预科者,多入法科,入文科者甚少,入理科者尤少,盖以法学科为干禄之终南捷径也。”民初北京政府鉴于“改革以来,举国法政学子,不务他业,仍趋重仕宦一途,至于自治事业,咸以为艰苦,不肯担任”的现状,提出“法政教育亟应偏重造就自治人才,而并严其入宦之途”的整顿方针。显然,民初法学教育兴盛有其深厚的社会和思想基础。

3.法学的学科特点,为其教育快速发展提供了可能。民国肇始,教育经费严重短缺,若兴办综合性大学或理工类大学,现有师资、校舍和实验仪器设备根本无法满足教学的需要。而开办法政专门学校则不然,所需经费较少,不需多少仪器设备,校舍可因陋就简。在当时一般人看来,法政学校与理工类学校不同,其主要靠教师之口授和私室之研究,每班人数略多也无妨。

加之,在自清末兴起的留日热潮中,大部分留学生进入的是法政类学校,其中一部分已学成回国,此时比较容易凑齐办学所必需的师资队伍。这些都为民初法政专门学校的兴盛提供了客观条件。

综上所述,由传统律学教育向现代法学教育的转化,是民初社会转型的本质要求和历史进步的伟大潮流。同清末相比,虽然民国时期无论在法政专门学校的制度、教育规模、学科标准、教育质量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进步,但法学教育仍过度膨胀,在人才培养质量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此外,民初法学教育的大发展,虽与近代中国社会走向世界、走向现代化的总趋势相符,但也折射出千百年来的习惯势力不可能一下子失去作用。中国法学教育由传统走向现代,必将经历一个脱胎换骨的痛苦的转型过程,其对民初法制现代化的影响,给我们提供了历史的经验和教训。

二、民初法学教育对法制现代化的推进

从总体考察,民初法学教育的发展,是与社会变革、社会进步联系在一起的,对正在兴起中的法制现代化起着促进作用,这是它的积极方面,也是它的主流。这主要体现在:

1.民初法学教育有助于普及法律知识,并培养了一大批新型法制人才。民国建立伊始,孙中山就明确指出:“现值政体改更,过渡时代,须国民群策群力,以图振兴。振兴之基础,全在于国民知识之发达。”民初法政专门学校的普遍设立虽有急于求成的功利色彩和量多质不高的问题,但也有部分法校办得卓有成效,造就了一大批懂得近代法律知识的人才。清末民初法学教育的骤然勃兴,对普及法律知识的作用也是很明显的,可以说,这一时期旧教育的崩溃和新教育的生长,促进了西方法文化在中国的传播。清末新式“学校的种种办法与其课程,自然是移植的而不合中国社会的需要,但西方文化的逐渐认识,社会组织的逐渐变更却都植基于那时;又因为西政的公共特点为民权之伸张,当时倡议者为现行政制的限制而不能明白提倡民权,但民权的知识,却由政法讲义与新闻事实中传入中国,革命之宣传亦因而易为民众承受,革命进行亦无形受其助长。所以西政教育积极方面最大的影响,第一是西洋文化之吸收,第二是中华民国之建立。”而民初壬子—癸丑学制,原以癸卯学制为蓝本,自然民初新式法学教育也继承和发展了对西方法文化传播的传统。民初法政专门学校的普遍设立虽有急于求成的功利色彩,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时社会的法制化进程,对中国社会法律知识的普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2.民初法学教育促进了法制建设,推动了西方法律制度的移植。清末,以日本学制为楷模而订立的癸卯学制,已在法律形式上基本体现了中国传统教育向现代教育的转变。民初法学教育则进一步深化了从清末开始的法学教育改革,批判和改造了它的不合理性,继承和发展了它的合理性,充实和发展了清末法学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在西法东渐的大背景下,西洋法学对民初法学教育产生了深刻影响。由于“民国仅仅继承了大清帝国为数有限的法律文献,而又无法读懂西洋法律书籍,这便很自然地转而求诸日本人大多以汉字写的西洋法律著作??以北京法政专门学校为例??学校所用教材的70%是从日本翻译过来的”。由此,民初法学教育的发展加快了资产阶级民主法律制度的建设和西方法的移植。

3.民初新式法学教育的发展进一步推动了教育立法,促进了近代中国教育法制现代化。民初政策的制定者和法学教育工作者继承清末新式法学教育的传统,大力引进西方法学教育制度,推动了教育立法。1912年10月,教育部颁布《大学令》,大学分文、理、法、商、医、农、工七科。1913年1月,在教育部公布的《大学规程》中,法科又细分为政治学、法律学、经济学三门,并详细拟定了各学科的学习科目。自此,大学学科门类有了比较完整明确的划分,课程设置的规定也大体适应甚至个别超前于民初社会发展和经济文化建设的需要。针对私立法校办学质量的低劣,1913年11月,教育部又为此专门颁发了《1913年11月22日教育部通咨各省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酌量停办或改办讲习所》,进一步调控法学教育的规模,整顿法学教育秩序,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

民初法学教育立法体现了社会发展的规律和趋势,适应了民初社会生活及其主体的利益需要。在新式法学教育立法的带动下,民初陆续制定并颁布了涉及教育行政、学校教育、留学教育等方面的一批教育法规,从而建立起了资本主义性质的教育法律体系。其虽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但毕竟对民初资本主义教育起到了确立、规范和积极推进的作用,为民国教育法制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民初法学教育的勃兴及其立法活动,是近代中国社会变迁中教育转型的必然,是西方教育立法影响的结果,它推动了近代中国教育法制历史演进现代化。可以说,民初法学教育及其立法活动,总体上体现了近代资本主义教育的基本精神,顺应了世界教育发展大趋势和教育法制现代化的基本走向。

三、民初法学教育对法制现代化的消极影响

民初法学教育的发展为我国法制现代化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创造了无限生机。但民初法学教育的发展也出现了偏差,存在着种种弊端,对我国法制现代化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阻滞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民初法政专门学校过度兴旺,造成教育的结构性失衡,导致法政毕业生相对过剩、质量下降。民初法政专门学校数量居于专门学校首位,大约占专门学校的一半,其结果是法政专门学校过度兴旺,法政毕业生相对过剩。郭沫若回忆说,辛亥年间“法政学校的设立风行一时,在成都一个省城里,竟有了四五十座私立法政学校出现”。

据统计,1912年全国专科学校学生共计39633人,而法政科学生为30808人,占77.7%;1914年全国专科学校学生共计31346人,法政科学生为23007人,占73.3%;到1920年,法政学校学生占全国专科学校学生之总比例,仍达62%以上。民初法学教育的畸形繁荣,使此时教育内部结构比例严重失调,造成法政学生相对过剩而其他门类毕业生相对紧缺。

民初法学教育发展在规模失控的同时,其教育质量也难以保证。民初不少法政专门学校,尤其是一些设在地方的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并不具备基本的办学条件,它们的创办多由利益驱动,“借学渔利者,方利用之以诈取人财。有名无实之法校,先后纷至。”私立法政专门学校泛滥的程度已相当严重,其教学质量自然毫无保证,结果使法政人才培养陷入到名不符实的尴尬境地,无法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求。

2.民初法学教育模仿有余而创新不足,严重脱离中国国情,致使仕途拥滞,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政治的腐败。由于清末民初勃兴的新式法学教育的样板是西方法学教育,在中国没有先例可循,因而在创办新式法学教育的过程中只好照搬照抄西方法学教育模式。以民初学制为例,壬子—癸卯学制效仿德国,壬戌学制则承袭美国。人们满以为新式法学教育制度引进后,就能造就满足社会转型所需要的法制人才,但历史的发展却告诉人们,西洋教育不能整体照搬到中国来,必须斟酌中国国情,作出适当的选择。民初在引进西方教育制度并建立新式教育后,其实际状况是:“凡所以除旧也,而旧之弊无一而不承受,而良者悉去矣;凡所以布新也,新之利未尝见,而新之弊乃千孔百疮,至今日而图穷匕现。”

民初刻意追求的新教育精神,受到了科举陋习的侵蚀。就民初新式法学教育而言,其宗旨在于“造就官治与自治两项人才”,但此时学生受“学而优则仕”的引导,“以政法为官之利器,法校为官所产生,腥膻趋附,熏莸并进”,亟亟乎力图“以一纸文凭,为升官发财”铺路。因而民初“专门法政教育,纯一官吏之养成所也??萃而为官吏则见多,分而任地方自治之事则异常少见也”,使得地方自治人才缺乏,地方自治事业难以推进。

为克服青年学生热衷仕途之弊端,民初规定对于法政专门学校的毕业生“不得与以预高等文官考试及充当律师之资格”,欲以此堵住法政学子进入仕途的通道,但收获甚微。据梁启超估计,民国初年全国“日费精神以谋得官者,恐不下数百万人”,其中法政专门学校的学生就是求官大军中的主力之一。

为求得一官半职以遂心愿,法政专门学校的学生四处奔走,钻营请托。1914年,北京举办知事考试期间,学习“政治法律者流咸集于各馆,长班颇为利市,考员亦复打起精神到处探询何人可得试官。”大批法政学生跻身仕途,腐蚀败坏了社会政治,“凡得官者,长官延揽百而一二,奔竞自荐计而八九,人怀侥幸,流品猥芜”。

综上可见,民初新式法学教育在促进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民初法学教育的畸形繁荣,导致在发展过程中又出现了种种问题,拖了我国法制现代化的后腿。这充分表明,民初法学教育改革并非一蹴而就,中国法制现代化是在曲折中前行的。

注释:

[1]高奇:《中国近代学制》,《百科知识》1980年第9期。

[2]黄炎培:《教育前途危险之现象》,《东方杂志》1913年第9卷第12号。

[3]参见《1916年8月—1917年7月全国专门学校统计表》,《新教育》第4卷第5期。

第3篇:西方初等教育的开端范文

《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新疆若干历史问题》《新疆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三本白皮书是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的重要读本,通过对三本白皮书全面系统的学习,更加正确地了解到了新疆四史,精准地把握了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认清了恐怖主义和极端思想的危害,掌握了更加行之有效地去极端化工作方法,也扎实推进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一、学习体会

通过三个白皮书学习,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新疆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公元60年西汉设立西域都护府,新疆成为中国版图一部分,“三股势力”为了达到分裂、肢解中国的目的,蓄意歪曲历史、混淆是非,鼓噪新疆“独立”,企图把新疆各民族和中华民族大家庭、新疆各民族文化和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割裂开来。新疆从来不是“东突厥斯坦”,境内外分裂势力将这个地理名词政治化,将其内涵扩大化,都是为了分裂目的。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地区。每个历史时期都有包括汉族在内的不同民族的大量人口进出新疆地区,带来了不同的生产技术、文化观念、风俗习惯,在交流融合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各民族都为开发、建设、保卫新疆作出了重要贡献,都是新疆的主人。伊斯兰教也不是维吾尔族天生信仰且唯一信仰的宗教。维吾尔族先民最初信仰原始宗教和萨满教,也相继信仰过佛教、摩尼教、景教等,全面贯彻国家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原则,无论什么人、哪个民族、信仰什么宗教,只要违法,就必须依法处理。

通过三个白皮书学习,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行为严重践踏人权,给新疆社会稳定带来极大危害,给各族人民造成极大伤痛。近些年“三股势力”在新疆制造了数千起暴力恐怖案(事)件,造成大量无辜群众被害,数百名公安民警殉职,财产损失无法估算。开展教育培训工作非有必要,自治区开展反恐怖主义、去极端化斗争,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既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又重视开展源头治理。通过依法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消除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有效遏制了恐怖活动多发频发势头,最大限度保障了各族人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取得了反恐、去极端化斗争重要阶段性胜利,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探索出去极端化的有益经验。

二、存在不足

1、对新疆三股势力危害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深不透,对与三股势力斗争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也认识不深,对职业技能教育和去极端化的作用认识不全面,面对喀什稳定向好的局面,认为喀什不会出事,存在一定盲目乐观、麻痹大意的思想;2、对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理解不深不透,没有做到学用结合,在入户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宣传方式单一,对三个白皮书宣传不够;3、对中央治疆方略认识不全面,执行1+3+3+改革开放重点工作有偏差,对反恐维稳工作存在重部署轻督查现象,在面对维稳措施和四史认识中的杂音时有得过且过的“老好人”思想。

第4篇:西方初等教育的开端范文

在20世纪末,随着社会的发展,全球疾病谱的变化,WHO提出卫生服务要求,使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将生活质量与健康水平提高到一个新阶段,为维护人类健康需要,社会健康保障体系亟待建立一种良性运行机制,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尤为重要,因此中医全科医学发展应运而生。结合实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有关部委,适时制订了有关中医全科医学发展的纲要性、指导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在我国初步建立起充滿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規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現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及《云南省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云发改社会【2010】1871号)等文件精神。随之,组织相关专家开拓性地推出了相对完整的中医全科医学临床培训试用教材,对中医全科医学的人才教育、临床的发展具有填补空白的里程碑意义,其功巨焉!转眼,跨入21世纪已15年了,中医全科医学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尤其是中医全科医学教育思路、人才培养仍不容乐观,亟待修正。详细研读上世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相关部委制订的有关中医全科医学临床人才培训纲要性文件,考察相关的培训教材,不难发现:20世纪末,中医医学全科人才培训教育思路是普及最初级中医临床基本技能(如望闻问切、推拿、刮痧等),适当补充现代医学科技与社区卫生紧密结合又十分必须的实用技术(如心理咨询等),以适应刚刚成立的诸多社区卫生中心的业务需要,以及诸多转岗的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需要。同时,在此后开展的中医全科医学临床硕士研究生教育思路也是围绕这一教育思路开展,存在对全科医学硕士专业学生的培养缺乏经验,且方向不明朗,培养方案存在制定重点把握不好,水平不高,对学生在校期间、就业等前瞻性不足。尤其是课程设置(除了硕士公共课以外,要求重点在中医内科常见病、多发病及中医妇、儿、外科的多发病了解),显然,这就是一个中医住院医师的强化培养。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我们不难看到,这个教育思路与现在中医全科医学的临床及人才培训已不再吻合。中医全科医学学科发展也不再是20世纪末叶的最初阶段了,随之,中医全科医学临床预防和健康教育思路也亟待与时俱进,进行调研、论证、修改、提高、完善!

2中医全科医学学科亟待定位

中医全科医学应运而生,是因为二十世纪末,全面大力发展起来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方位服务。相关人才培训教育思路是根据少量的中医和大量的非中医专业出身的卫生技术人员转岗的现实而确定的;故而,相关的培训教材就着重于最基础的中医临床适宜技术的强化培训;随之而确定的中医全科医学专业临床硕士研究生教育也是在此大格局下开展起来的。尽管在现在看来,这些相关决策和措施与眼下中医全科医学的发展状况不大吻合,但是,这是适应中医全科医学最初级发展阶段的、合适的、正确的决策和措施,毋庸置疑!然而,为什么这些决策和措施与当今中医全科医学发展不大吻合呢?或者说,为什么这些决策和措施没有得到及时修正或修订呢?我们认为其关键的因素是因为大家对中医全科医学学科发展亟待重新定位,因为没有对中医全科医学学科进行定位。那么,这个中医特殊的分支学科,就没有发展方向,就没有自己人才队伍培养的特定目标。换句话讲,这个特殊的分支学科,尚未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分支学科,其独具特色的学科特点尚未形成。显然,大家都是在摸索中艰难前行,中医全科医学的发展正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初级阶段!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一门分支学科,或者是一门专业,必须有自己区别于其他学科或专业的特色,有自己学科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有自己独特的人才队伍、与之相关的独特的教育体系,如独自的教学方法、教材,理论体系、管理体系,网络平台……。这些诸多因素的确定或明确化的前提,必须是这一分支学科的定位。也就是说这一学科的理论体系必须要尽快相对完善,如果仅仅是根据临床需要,调整措施而进行的经验总结,那么,根本就上升不到理论层面,也根本形成不了学科。因此,对中医全科医学的学科理论层面亟待进入全面并且深入的研究。否则,中医全科医学发展的思路仍将停在上世纪末叶,显得有点僵化;培训教材仍是20世纪90年代的,显得有点老化;临床硕士生培养仍在摸索、试探,显得有点幼化;而整个中医全科医学理论研究仍在上世纪末叶,显得有点忒初级化。

3中医全科医学是中医临床最高端的综合性专科

据我们所知,在当今我国医疗卫生体系及我国教育学科体系中,中医药学科是医学学科的子学科。而临床上,中医科、中医医院都是专科性质的,即使三甲中医医院,在综合评级评价中也仅仅是专科性质的三甲医院。这就是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中医药学发展,而中医药发展与西医发展之比较又如此相对困难之学科原因。换句话讲,我们中医药学原来就是不分科,本来就是全科医学或者是综合医学。而现在残酷的现实:我们中医药学是专科,这样,当今又提出中医全科医学的学科定位就显得多么不严肃而多少有点滑稽的味道,中医全科医学遇上了极大的挑战和机遇。然而,现实是,愈来愈发展的大量的社区卫生机构又急需全面的、多面手的中医科技实用型人才,而推而广之,大量的高端的综合医院的发展,也同样急需全面的、多面手的高端的中医药学科的实用型科技人才。因此,我们认为,中医全科医学应该是中医临床最高端的综合性专科。对于中医全科医学这一最高端的综合性专科,即便是初级或低级阶段,也同样要求是综合性医学人才,而并非是一般的专科或单纯病种专科,如儿科、心血管科等。显然,与之相应的教育学科、教材或培训教材、教学方法都应该随之而有变。鉴于此,我们认为,中医全科医学的初级人才培养,应该是本硕连读的不分科的中医临床研究生,而并非中医临床专业的本科生。中医本科生再考中医临床研究生,大多是分科的专业较强的专科人才的培养,而非中医全科医学人才的培养。换言之,具有不分科中医本硕连读的中医临床硕士研究生,才是比较对口基层社区卫生机构中医综合科这一专科即中医全科医学的全面的、多面手的、实用型中医药人才。如果是中医本科后再考中医全科医学硕士临床研究生,要有2年的中医师临床实践,才能进入中医全科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推而广之,大型综合型医院的“中医科”,有的叫“中西医结合科”,这样的最高端的综合性中医专科非中医不分科的硕博连读的高端中医多面手、全面的实用人才不能胜任工作。

设想一下,一个中医本科生,考了中医肝病临床硕士研究生,又读了肝病博士生,然后,到三甲医院中医科,每天遇到的是多专科多病种的诊疗现实,他该是多么多么痛苦!这就是中医全科医学的现实!因此,提示我们:中医全科医学作为中医学科分支,或作为临床的专科科室,与一般的专科是有着其独特之处和高端全面系统特性的,是很值得深入研究的。然而,中医临床本科生是否就是中医全科医学之专科人才呢?我们并不这样认为。大家都知道中医院校的本科生有2个中专生之戏称,即一个西医临床中专生,一个中医临床中专生。显然,对于仅是一个西医中专生兼中医中专生水平的医生来讲,面对日益重视健康、对健康服务水平要求日益提高的广大社区卫生机构的服务群体,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一群体主要集中于老年病和慢性病康复人群,还有急性病、危急重病、社区的急救处理、院前处理或首诊处置,这些远非中医本科生能力所能及。这样的基本情况,我们认为,应该是一个长期有临床一线工作的副主任医师才能达到的基本水平,并且,不应该是专病分科的专科医师。这就再次提示我们,中医全科医学的高端性和综合性,并非一般的专病专科专业。从中医全科医学的临床现实及人才需求,可以基本确定人才培养培训的基本目标。

随着21世纪人类卫生事业的迅速发展,“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逐步建立,“加快发展全科医学,培养全科医师”已成为我国今后若干年内卫生改革的重要内容。全科医学是“最经济、最适宜”的医疗服务模式,是适应我国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满足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最理想的医疗服务形式。中医学的理论体系与全科医学的理论基础基本是一致的,都是以整体医学为主线。中医“治未病”及“简、便、验、廉”的特点,社区居民更容易接受,更符合集预防、治疗、康复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创立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中医药院校培养中西医结合全科医学人才具有突出的优势。高等中医药院校如何培养出高素质、适应社区卫生服务需要的全科医师,关键在于如何制定科学的培养方案,确定培养目标,合理设置专业课程体系及实践教学,这样相应的教学大纲确定、教材的编写、课程的设置,就不再成为问题了。值得说明的是,现在有些中医院校的本硕连读的课程设置并非是针对中医全科医学人才的培养而设。因为,不少是侧重了外语教学,也有是侧重了西医教学,其中,大多是取消中医经典的临床教学,这都不是在培养中医全科医学人才。因为我们认为,中医经典临床教学才是中医全科医学人才培养的核心课程。在此,对于中医全科医学的学科发展定位,从不同侧面给予简单的描述或提示,远没有上升到理论层面,只是希望我国中医界能立足世界中医界、卫生界的现实,对中医全科医学有一些认知。

4中医全科医学的发展是系统工程

中医学中蕴含丰富“全科”思想,集中体现在大医精诚的医德观、天人合参的整体观、阴平阳秘的健康观、内外相因的疾病观、辨证论治的诊疗观、未病先防的预防观、形神并调的养生观、针药并用的医技观等,这些观念涵盖了现代全科医学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下突出“以人为中心”的医学观。当今中医学的发展,需要传承更需要创新,文章旨在通过对中医学中全科医学观的探源,理清中医学之"全科"与现代全科医学之“全科”的联系与区别,为探索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中医全科医学奠定理论基础。中医全科医学作为中医药学科的一个独特学科分支,或独特中医专科,其学科发展或临床科室建设是牵涉到多部门多方面长时间的复杂工作,远非单一科室单一人员一天半天能完成的。因此,中医全科医学的发展是系统工程。中医全科医学作为临床综合性专科,牵涉到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方方面面,与卫生、医药、中医药系统关系紧密。中医全科医学作为中医教育学科的一个分支学科,课程设置,教材编写,事无巨细。这就需要教育部门各中医全科医学教学专家牵头,由中医全科医学临床专家(切记:非专病专科中医临床专家)重点参与的专家队伍共同努力,才能确定正确的教学大纲,编写合适的教材。而在人才培养和使用方面,离不开人事、劳动等各方面的政策,如建议中医临床专科博士,进行2~3年的中医全科医学博士后的研究与学习(训练),以成为一个以专病为专长的中医全科医学高端合格人才。中医全科医学人才在社区卫生机构,在综合医院中医科或中西医结合科的待遇及配置,都需要相应的政策配套,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开展的世中联(北京)远程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际上就是在培养中医高端的全科医学人才。此项目已开展三批,近10年了,培养近千人,旁听课者近3千余人。这些人才都是主任医师,大多临床已近30年,已具有丰富的临床一线经验,分内、外、妇、儿、针灸、推拿、口腔多科,而现在培训的重点是中医经典临床应用,并不分内外妇儿各科,要求每人至少要拜名师3人,并且本省1人,外省2人,这就要求临床上更要多看多练,对于各自专科,要求到国家重点专科学习。我们认为,这是专科特长的中医全科医学高端人才培养途径之一。

第5篇:西方初等教育的开端范文

[关键词]梁漱溟;晏阳初;乡村教育思想;比较;启示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1252

1梁漱溟与晏阳初乡村教育思想的相同点

11相同的思想出发点

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的中国处于内忧外患之中,外有帝国主义的侵略,内有的独裁统治,人民生活苦不堪言。频繁的战乱和自然灾害更使得广大农民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以梁漱溟和晏阳初为代表的乡村教育家认识到从西方搬来的以城市为中心的现代教育模式在中国农村的尝试是失败的,西方教育制度不能被农民普遍接受,只有建立一种适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的教育体系才能解决中国农村教育的诸多弊端。他们都认为中国问题的实质不是经济和政治问题,而是文化和教育问题。[1]他们以复兴中华民族为己任,试图通过乡村教育的方式来改变农村贫困落后的面貌。

12相同的结局

随着日本帝国主义全面侵华战争的爆发,梁漱溟、晏阳初领导的乡村教育实践运动被迫中止,并没有达到通过教育救国救民、振兴中华的目的。

梁漱溟和晏阳初思想的本质是教育救国。他们作为教育救国者,虽然认识到文化教育的重要性,但是他们并未认清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也没有找到中国近代落后的根源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束缚了社会的发展,而是把中国的问题片面地归结于教育上,寄希望于教育来救国,这注定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无法实现。

2梁漱溟与晏阳初乡村教育思想的不同点

21理论基础不同

梁漱溟的l村教育理念源于他的中西结合,即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发展与西方文明的融合。他认为世界文化发展有三条不同的路向:第一路向以西方文化为代表,以意欲向前要求为其根本精神;第二路向以中国文化为代表,以意欲自为调和持中为基本精神;第三路向则以印度文化为代表,以意欲反身向后要求为其根本精神。这三种文化无所谓好坏,只不过是走的路向不同而已。[2]基于这一观点,梁漱溟认为中国现在面临的一切政治、经济问题都源于文化的失调。对此,救济的途径就是进行乡村建设,即开展乡村教育。最典型的就是创办乡农学校,同时乡农学校也是梁漱溟重视中国古代“乡约”制度的体现,乡农学校的校长、常务校董、学众相当于乡约中的约长、值约和约众。梁漱溟使乡农学校成为一个集教育、政治、自卫训练等功能于一身的“政教合一”的集合体。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够推动中国农村社会的发展。详见下表。

晏阳初乡村教育的理论基础是现代民本政治观。他坚信,充斥着文盲的国家是无法与发达的文明国家相抗衡的。因此,他认为,应当发展乡村教育,挖掘当时中国三亿农民的潜力,开发中国三亿农民的大脑,使他们能够完成自我改造和带动农村社会的进步。再加上晏阳初与梁漱溟不同的人生经历,也造就了二人思想的差异。晏阳初出生于四川省巴中县的一个书香门第,自幼接受传统的儒家思想教育,在受基督教的洗礼后,在香港大学深造期间,他明确地认识到发展乡村教育的重要性。后在法国为中国劳工服务时,感受到中国贫民因文化水平有限而地位低下的厄运,于是毅然回国,以民为本,将贫民教育与乡村改造相结合,进行了“四大教育”和“三大方式”的实践。

22乡村教育的培养目标不同

梁漱溟和晏阳初由于理论基础的差异,在农村教育的培养目标上,提出了不同的见解。梁漱溟认为实施乡村教育就在于乡村建设运动,而晏阳初则坚持“除文盲、做新民”的宗旨。

221梁漱溟――乡村建设

在梁漱溟看来,中国当时正处于社会改造时期,我们所谈的乡村教育更应该是一种社会教育和民众教育。“此民众教育或社会教育,即乡村建设”。[3]他认为乡村教育的目的在于解决中国眼前的几个大问题。第一是农村腐败问题,正如梁漱溟所说:“我们的乡约有这个好处,尤其是我们补充改造后的乡约,标题很大,我们的标题是创造新文化,我们是发大愿;这样才能整顿了乡村,才能治了病,若开头就说治病,反倒治不好病。”第二是匪患问题。乡农组织是本着乡约的意思,把人生向上、大家相亲相爱的意思提起来,再用乡农学校的方式,把教育的意思提起来,这个时候,即使有武力,也应该少许多危险。“让社会自身发挥作用,慢慢地从小范围扩大起来,解决社会自身的问题,最没有毛病。”[4]我们将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逐渐地辗转循环而解决,仿佛生长一般,慢慢成熟就是解决。造端果得其正(乡村组织是造端),开展果有其道(经济进步是开展之道),顺着这个方向自然会走往理想社会。

222晏阳初――除文盲,做新民

晏阳初认为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根本上都是由“人”而生,“发生问题的是‘人’,解决问题的也是‘人’,故遇着有问题不能解决的时候,其障碍不在问题的本身,而在惹出此问题的人,所以当时中华四万万民众共有的各种问题,欲从根本上求解决的方法,还非从四万万民众身上去求不可。”[5] 在晏阳初看来,中国社会问题的根源是人本身,因此,他主张通过平民教育运动来将四万万民众培养成有知识力、有生产力、有健康力和有团结力的兼备的新民。晏阳初说:“它对于民族的衰老,要培养它的新生命;对于民族的堕落,要振拔它的新人格;对于民族的涣散,要促成它的新团结、新组织。”[6] 他要建立现代意义上的农村教育与文化网络体系,来提高中国农民的文化水平,构建能有力抵抗民族危机的新型社会。

3梁漱溟、晏阳初乡村教育思想的启示

第6篇:西方初等教育的开端范文

    二十世纪前期,在民主,博爱,自由的社会改革呼声中中国现代儿童美术教育初见端倪。伴随着蔡元培的“美育代宗教说’,的倡导,该美术教育的发展一开始便和西方现代儿童美术教育发生着种种联系。西方现代儿童美术教育理念对中国现代儿童美术教育发生,发展的启示,参照作用,仰赖于当时受西方进步思潮冲击下的中国社会对教育进步的要求。西方进步思潮中重要的教育理念精神,经由民族教育家蔡元培,陶行知等人“西学东渐”式的借鉴发扬,为包括儿童美术教育在内的中国现代教育原理的初期建设提供了重要方向。此后中国儿童美术教育在完善其实践经验与理论的进程中,除了某些特殊时段(如十年文革)外,对西方国家儿童美术教育发展的关注借鉴的延续性呈愈来愈活跃之势。对西方美术教育理论的翻译介绍,知名西方美术教育家的讲座(学)邀请,国内美术教育工作者出国访问,考察,交流学习等等,都为该美术教育的反思和调整工作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助力。无疑,中国对西方国家“先进”的儿童美术教育理念关注与借鉴既具有历史性,也具有持续性。当前我们在儿童美术教育事业求取进步与创新的探索势头,使这一类借鉴做法在文化交流的信息全球化趋势下呈现出更普遍更深刻的意义,从我们自己的儿童美术教育事业的前途出发,值得不断反思和评估。这项反思和评估工作,鉴于笔者所在的英国艾克斯特大学(UniVersity。fExeter)儿童美术教育硕士学位课程所提供的既定条件,而变得十分必要。实地理论探究和调研,使笔者逐步对西方国家,尤其英美两国现代儿童美术教育发展的理念特征有一些浅显把握,并由此进行了辩证反思。通过初步归纳,现将反思的主要内容表达如下。

    二、内容思考:西方儿童美术教育的“先进性”理念特征

    如开头已讲,中国现代儿童美术教育是西方启蒙思潮影响下的社会进步产物,并以西方国家儿童美术教育为一定参照发展起来。反观西方国家儿童美术教育形成的理念根基,这种参照是具备必然‘}生的,其原因可从两个“西方的发现’,反映出来:一是对儿童的“发现”,二是对儿童艺术的“发现’,。这两个“发现’,在欧洲及世界范围内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前者要归功于欧洲自十四世纪始的一系列进步思潮运动(即文艺复兴运动,理性/启蒙运动,及浪漫主义运动)对大众人生观,儿童观的更新扩展。后者则是十九世纪末奥地利艺术教育家Fran:CIZek(1865一1947)在“儿童之发现’,的人本精神启发下,通过对儿童美术创作的参与对其个性发展作用的亲身考察确立的重要理念。西方教育界较一致的说法是:1897年FranZ在奥地利创办少年美术学习班这一实践活动是西方现代儿童美术教育正式确立的标志。它同时也可被看成为世界范围内现代儿童美术教育正式确立的标志,是开创以尊重儿童本体发展为宗旨的人文性教育的一项重要表现。对儿童的‘。发现’,,到对儿童艺术的’。发现’,,再到儿童美术教育学科地位的确认,这一横穿欧洲五百年文明发展的进程,标示了西方在缔造现代精神的社会进化过程中对儿童个体之于社会发展的认识的不断进步。为这个过程推波助澜的包括多位西方先觉,如被誉为西方民主思想之父的英国哲学及教育J。hnL。Cke(1632一1704),和法国近代资产阶级进步思想家MuS6eJ一J一R。uSSeau(1712一1794)。前者的《关于教育之思考》中的经典论述表明了对儿童在教育活动中作为主体享有独立性地位的早期认识。而后者着名的《爱弥儿.论教育》则进一步肯定和高扬了儿童主体价值和培养儿童天然个性的人文性教育主旨。文艺界人士如诗人华兹华斯,克勒律治,绘画家高更,塞尚,马蒂斯,毕加索等人对儿童之纯真,直觉,天赋想象力及儿童画艺术感染力等独特魅力的坦言宣扬,使儿童艺术活动的参与价值受到重要揭示,引起社会性的认同川。二十世纪初在西方出现的心理学研究为儿童美术学习活动的合理性提供了进一步的论证,参与该论证的心理学家包括有williamStern,KarlBuhler和JeanPsaget等。

    十八、十九世纪西方工业化社会形成带来的特质之一,便是工艺美术贸易发展及相应的市场需求影响,促使儿童美术教育先是以功利性的推广概念走向普及化,并通过课程的实施方式迅速开始了其理论建设与实践经验的广泛积累。儿童的绘画,设计学习活动被看作为繁荣社会艺术商品生活的一类先期训练。这种一开始便超越其它(还未开始工业及民主改革)地域儿童美育的前端性发展,和我国教育同时期的发展程度相比较,自然地导致后来在一定程度上,我国还没有一种能在世界范围内有影响的美术教育体系12)及“你们(中国美术教育工作者)可以向西方学习。在西方我们处理这类问题至少有五十年了,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我们可以提供帮助。”}3}的现象。进入二十世纪以来,西方现代儿童美术教育以人文精神为本的发展理念不仅获得根本确立,且得到不断繁荣充实。自Fran:CIZek作为对儿童艺术的发现的奠基人提出最早期的人本性儿童美育理论始,西方国家原来的儿童美术教学掺杂的商业功利性受到批驳更正,教育家们大量的真知灼见为当代西方儿童教育理论的架构提供了坚实基础。英国着名的儿童艺术教育家HerbertRead及MarionRIChardS。n在其广为流传的着作《通过艺术的教育》(1958)和《美术与儿童》(1948)中,以Franzexzek的“儿童美术教育说’,(ChildArtThe。ry)为基准,系统地阐明了儿童美术教育在解放儿童情感,培养儿童心智,引导儿童探知外在环境等方面无可取代的作用。同时期的Lowe。feld,V(美)和随后的Wsllelm,v.(英),HoloeS,K.(英),Collin。on,H(英),Dewey,J.(美),Bruner,J.(美),Barkan,M.(美),EISner,E.w.(美)及Gardner,H.(美)等众多知名儿童艺术教育家皆以继承延展的方式,根据时代需求将儿童美术教育理论与儿童在社会/个体两大层面的并行发展有机相接。而Efland,A.,craft,A.Clark,R.,Freeman,K.,Tayl。r,R.等一批重要的当代英美儿童艺术教育家,更是在广泛借鉴跨学科性理论的基础上对西方儿童美术教育理论做了多层面的扩展,这些理论总体上涵盖了以下几点:(l)通过美术学习活动,儿童个体自我价值的体现和新自我的实现;(2)JL童个体与社区团体和整个社会协调关系之发展;(3)儿童个体与既定历史文化关系的建立;(4)儿童个体在人类现在和未来发展中的角色,及儿童个体向成人个体发展的价值方向等等!刊。这些综合性很强的理论论述以开放,灵活性为特色,以(儿童)教育学作为理论基础,兼容并收来自其它众多社会,人文学科既有的研究成果并获得启发,形成多维透视平台,已发展得较为成熟。从西方儿童美术教育课程模式发展的现实角度看,分别于二十和六十年代普及开来的儿童中心式美术教育和课程中心式美术教育可视为是对现代西方教育理念两次突出的实现。

第7篇:西方初等教育的开端范文

目前,成都有幼儿园1848所,3~5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8.5%。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有878所,在校生108.3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9.9%。成都于2013年9月通过国家督导评估,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全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城市。成都全市有普通高中126所,在校生21.5万人;中职学校90所,在校生23.9万人。成都全民教育的重点,已从“学有所教”转向“学有良教”,目的是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国际化,培养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公民。

信息化无疑是铸就卓越教育品质的先进工具。成都正根据“宽带中国”战略,进一步修订完善教育信息化规划及其政策措施,检测与评估政策实施和目标达成效果,提高师生使用信息通信技术的能力,创新学习方式,开放教育资源,推进移动学习。这为实现全民教育目标,共享有质量的教育,发展终身教育,提供了技术支撑和环境条件。

一、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

2009年,成都市建成了教育城域专网,校、县、市三级光纤联通,已接入880所公办中小学。2011年,公办中小学校园网覆盖率达到100%,所有教室、功能室、办公室都能够接入互联网,农村学校能够更快捷更大范围地接受优质师资培训乃至直接教学。2012年,全市多媒体到班率1.26:1,师机比1.36:1,生机比10:1;近300所学校具备校园有线、无线双网覆盖,能够进行移动办公、移动学习。2012年底,成都市教育系统互联网接入总带宽达到每秒5569兆位,每校平均互联网接入带宽每秒6.4兆位(见表1)(终端配置如表2所示)。

成都市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已有良好基础,发展任务重点在于资源建设和有效应用。

二、信息化促进教学方式变革

(一)信息化手段让教和学更高效

目前,成都市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的整体普及率为77.4%。绝大多数教师能够熟练地运用数字资源备课,制作课件,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流,使用计算机辅助课堂教学,指导学生查找资料、完成自主学习,进行教学效果评估。

1.信息技术对教学的贡献

调查显示,教师们认为信息技术对教学的贡献很大,按照得分高低,信息技术对教学活动的贡献如下:对教学准备的贡献程度最大,得分为86.52;其次是对提高课堂效率的贡献,得分为83.7;再次是对教师本人专业发展的贡献,得分为82.43;最后是对教研活动的贡献,得分为81.7。

2.信息技术对学生学习的贡献

调查显示,学生认为信息技术对课程学习的贡献较大,认为贡献很大的占37%,认为贡献比较大的占34%,二者共占71%。学生认为,使用信息技术带来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学生更容易集中精力;教师更方便呈现课程内容;学生更快捷地理解课程内容;课程教学进度更快。也有一小部分学生认为,多媒体的使用使课程难度加大,且容易分散注意力。

(二)数字化教学让学习更便捷

“一对一”数字化教学让学习更加个性化。目前,成都市已经有20余所城乡中小学正在积极开展“一对一”数字化教学实践。例如,高新区成都七中初中学校的学生通过电子书包和在线学习平台,提前下载学习卡进行预习,利用多种终端完成教师布置的个性化在线作业;通过“读书”频道,拓展阅读范围;通过“研究型学习”板块,组成学习共同体,完成一定的研究任务;通过“成绩分析”栏目记录每次考试变化,并形成线状或柱状分析图。

数字化实验提升学生探究能力。数字实验室在中小学校的应用拓展了实验范围,激发了学生的探究精神,提升了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比如,都江堰市李冰中学开展重力和质量的关系、水果电池电压测定、探究声音共鸣等十多个数字化理科探究实验,创新了教学手段,实现了对传统仪器的补充和替代,使实验教学焕发新的生命力。

(三)云端教学平台让课堂更智慧

研究表明,云计算和移动学习这两种既有联系又各具特色的技术将进入主流应用。学习分析和开放内容将引发基础教育领域的浓厚的兴趣。当下,成都越来越多的学校正在采用云端工具辅助教学,越来越多的学生持有并使用平板电脑等便携电子设备,借助云端服务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2012年10月,成都市建立了西南地区首个“智慧教室”,随后,7个试点中小学校纷纷落地并开展教学实践。学生在“智慧教室”里能实现课堂多媒体互动、e化评量与诊断分析,以及无缝导入云教学平台,契合了教育科技和未来学校发展的趋势。各中小学还通过多种方式创新教学方式,借助“魔灯”(moodle)和博客平台开展特色网络环境课堂教学。不仅实现了网上教学资源的共享和应用,而且方便学生开展网上学习讨论,教师可以实时追踪学生的学习情况及课堂检测结果,并及时反馈给学生,有利于开展分层教学和指导。

(四)远程教学让优质资源更均衡

名校如何引领并带动薄弱学校发展?如何让城市一般学校、农村学校、山区学校、民族地区学校共享城市名校的教育资源?成都市充分运用教育信息技术,6个中心城区与9个远郊区(市)县均已完成远程互动教室建设。2002年6月,全国第一所基础教育网络学校――成都七中东方闻道网校成立。网校已开通高中直播式教学、初中录播式教学、小学植入式教学,初步形成了贯穿小学到高中的远程教学模式。依托卫星通讯技术,通过全日制远程直播等方式,将成都七中、成都实验小学等名校的课堂教学实况全面、完整、实时、系统地向省内外薄弱学校传送,实现薄弱学校的学生与名校学生全程异地同堂上课,共享成都名校课堂教学。

通过网络结对,促进城乡学校互动发展。2010年初,成都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出中心城区130所学校与远郊169所学校进行深度结对,形成合作互动的发展团队,通过市政府专项资金支持,在结对学校建设授课教室和听课教室。通过成都教育专网和远程互动技术,初步开展了课堂互动教学、远程教研、培训、评课议课等活动。

三、成都教育信息化愿景

(一)建设教育云平台,提供优质多元的信息服务

一是构建成都教育云基础平台,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提升学校信息化基本配置,优化教育信息网络环境,实现教育单位、学校专网全接入,构建学校每秒1000兆位的网络服务能力。

二是构建成都教育云资源平台,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形成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优质、多元、丰富的数字资源库和共建共享的公共资源服务体系,打造随时、随地、随需互动交流、无限沟通的数字化无边界学校。

三是构建成都教育云管理平台,实现“网络学习人人通”。完善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推动数据整合和教育业务覆盖,形成全面、集成、即时、动态的教育管理和学业质量监测评估体系,促进教育管理的科学高效和网络学习的广泛运用。

(二)建设数字优教课堂,满足学生个性化移动学习

组织成都市名优教师设计制作数字优教课堂,提供优质网络教育资源广泛共享服务。数字优教课堂涵盖小学、初中,向成都市的全体学生和教师免费提供。着力解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同时辅助教师解决问题。

优教课堂全部为10分钟左右的切片资源,采用流媒体技术,通过专业级播放平台,使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家庭数字电视、移动多媒体等终端,在有线网络、3G/4G移动网络、ITV、IPTV等多网络环境下,实现对资源的在线点播,更好地为学生的个性化移动学习提供资源保障。

(三)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塑造新型工作学习模式

建设专业化程度高的技术支撑队伍。实施成都市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行政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提升培训工作,实现校园网网管人员全员持证上岗。到2015年,完成对500名技术装备管理干部、2000名技术装备专业技术人员的骨干培训。

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制订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标准,着力强化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引导学生学习与培养创造力、变革工作与学习模式、提高信息时代公民责任感。2014年,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初级培训参培率要达到100%,考试合格率不低于85%。2015年,50%的中小学教师完成中级培训。

(四)主动拥抱新技术,积极探索教学方式改革

第8篇:西方初等教育的开端范文

关键词:高端;技能型;培养;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G718.5

四川省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增强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思路,自2013年起,采取本科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和企业三方合作培养的方式,开展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

西南科技大学、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结合四川及西部交通土建行业的建设特点,采用“1+3”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共同进行2013级土木高端技术技能班(以下简称“土木技能班”)学生的教育培养。学生大一在西南科技大学学习,西南科大重在指导,发挥本科院校的办学优势,负责学生培养的全程监控和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学生大二至大四在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交职院发挥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资源,负责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学任务,实行学生管理,培养学生专业技术能力;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挥企业资源优势,安排兼职教师,提供校外实训项目和综合实习场地,培养学生专业实践操作能力。

一、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自2013年招收第一届学生以来,土木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走过两年时间,目前仍在尝试与探索阶段。通过对13级和14级技能班学生的跟踪调查发现,该模式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具体问题有:

1、入学教育与教学方式开展不够

通过问卷调查,35%的学生对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不清楚,50%的学生对“高端技能型‘1+3’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与“高端技能型本科改革试点班”这两个概念存有疑惑,不了解自己所在的土木技能专业与其他土木工程专业有何区别;15%的学生对该培养模式抱有不认可的态度。另外,部分学生对跨越两所学校进行学习与生活的方式存在抵触情绪,反映对这样的教学安排不适应。以上问题从表面上反映出学生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有所欠缺,其实,在新生入学之初,学校实行的是统一的入学教育,没有对土木技能班单独进行入学教育,没有在进校之初就将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概念、目的意义、培养方案、培养模式、未来的发展规划等告知学生,学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对该专业也是一知半解,所以存在对新生入学教育和入学思想指导还不够彻底,新生入学教育方式需要改进。

2、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培养有待提高

由于技能班的招生分数为二本分数线,对比土木工程专业的一本学生综合素质而言,技能班级学生在自我管理与自我约束方面有所欠缺,缺乏自主学习的主动性,参与学校或学院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性不高。通过对学生参加活动的情况调查,发现仅有30%的同学愿意参加实践活动,仅有20%同学有过参与科技活动的经历。在生活习惯方面,也存在寝室卫生较差,整体水平低于同专业一本学生。

3、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开展不深入

从学生的调查问卷中得知,当学生遇到学习、生活或心理困惑时,仅仅1.5%的同学愿意跟辅导员或班导师交谈,多数同学采取将烦恼告诉自己的好友。同时,土木技能班是在两所不同环境、不同教学方式的院校中学习与生活,因此出现了部分学生无法在新环境下适应与融合,找不到归属感,出现抵触情绪。而这一部分同学,没有进行过专业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也没有相应的老师针对此类问题与学生进行沟通与疏导。

二、高端技能型模式可持续发展对策

针对土木技能班存在的问题,结合西南科技大学、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两所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针对土木技能班较为可行的对策:

1.形成“以生为本,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理念

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立足于学校自身的办学特色,从生源的实际情况出发,把学生作为归宿点,多听取学生意见并进行教育教学的改进,综合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各项素质,在强调专业技能的同时,注重学生人文、心理的同步发展,形成“以生为本,全面发展”的培养理念。

2.优化“1+3”培养模式下的入学教育方式

由两所学校共同制定有针对性的入学教育方式。首先,专门召开土木技能班见面大会,将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概念、意义、培养方式、未来的发展规划等全面系统的告诉学生,由交职院道桥系的老师介绍本校的具体情况,以及对口企业的实际情况,提高新生对该校该专业的兴趣与向往;其次,由专业教师深入解读技能专业的教学形式与培养方案,让学生知道学习的方向,有计划的去经营自己的大学生涯;第三, 尽快召开技能班 “新老生交流会”,让技能班高年级学生为学弟学妹解读培养模式与专业疑惑,让新生向老生取经求知。同时,让老生向新生传递正能力,传递真实的信息,让学生做好应对两种不同教学方式的准备,积极去体会这种模式与教学形式的精髓。

3.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效结合

在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过程中,多开展相关专业的专题讲座,使学生多渠道拓宽理论知识。充分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与动手能力,在拥有一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进行校内实践教学,如“工程训练”、“课程实验”等课程贯穿培养过程中,利用本科学校的校内资源与办学设施,为土木技能班开设专门的“工程训练”课程,配备专业“课程实验”教师,让学生利用这一平台来加深和巩固理论知识,使学生掌握科学学习与科学实习的方法。另外,由学院或学校牵头,为土木技能班开设专项“技能大赛”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为学生安排指导教师,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通过这种形式来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当然,校内实践不等同于校外实习,校外实习是以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为基础再次开展巩固学生理论知识、加深学生对理论认识的重要途径。所以“校内实践”这一个过渡性实教学,将为学生的校外实习起到一个良好的桥梁作用。

4.培B学生自我学习、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

技能班的同学需要跨越两个学校进行学习与生活,这极大考验了学生“自我学习、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因此,应加大对学生“三自”能力的培养,鼓励同学们走出寝室、走出教室、面向学校与社会,积极参与校园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综合素质能力。应定期开展自我学习与自我管理的主题班会,举办“大学生养成教育”主题活动,或进行优秀寝室内务大比拼,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丰富学习生涯与大学经历。同时,由学校或学院牵头组织一系列课外实践与科技活动,鼓励与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用简单活跃的气氛去感染和升华同学们的内心,以此来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5.关注与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

针对土木技能班在两所不同环境、不同教学方式的院校中学习与生活,学生在新环境下是否真正的适应,是否有具体的归属感,学生的心理变化情况值得我们关注与重视。因此,在学生前往交职院学习之前,可集体组织新生去交院参观与观摩,让同学们从宏观上提前对交院有所了解,也可采用交职院拍摄一系列高年级学生学习、生活的视频,让新生提前通过视频了解即将前往学习的学校,提前适应交职院的环境。

建议为每个土木技能班级安排一位心理咨询师,定期有计划的收集学生意见和建议,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和心理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学生平稳度过适应期。充分利用校内资源与设备(如学生娱乐室、心理咨询室等)来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与指引,让学生对培养模式、大学校园、学生生活充满期望与信心,要让同学们对两所不同院校都具有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时,班委要随时观察与关注同学们的心理动态与生活变化,及时向辅导员反应情况,让学生做到自我监督,自我纠正。

三、结语

现阶段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不仅需要我们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探讨和改进,更是需要“校院企”三方的紧密合作、共同协调以及不断发展和完善。本文仅仅是针对目前该培养模式下的不足之处进行探讨,提出措施建议,也希望学校和企业在合作模式下,共同改善现有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使高端技能班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真正培养出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会设计、强施工、善管理、后劲足”的专业技能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1]刘延明,刘磊.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现状及对策[J].中国电力教育,2010(8)

[2]罗箭华.对工学结合模式下高职生职业素养培养的思考[J].职教论坛,2010(2)

[3]崔海军,刘荣红.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内涵分析[J],青岛职业学校学报,2011(12)

[4]孙贵平,汪华章,罗活.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探讨[J].新课程研究:中旬刊,2011(2)

[5]熊威.高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实践与探索[J].教育与职业,2011(5)

[6]王红.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之有效途径[J],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6)

第9篇:西方初等教育的开端范文

一、民初法学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民初,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实现了由封建帝制到民主共和的历史转变。在辛亥革命民主主义精神的指导和鼓舞下,民初的壬子—癸丑学制既继承和发展了清末学制的合理部分,又批判和改进了它的不合理部分。经过此后逐步深化的教育改革,1922年诞生的新学制———壬戌学制,“奠定了我国现代教育制度的基础”。[1]由于民初学制正处于历史的转型期,高等教育的先天不足导致理工类生源奇缺,文科类却因政体变革的特殊需要形成法政专业的一枝独秀。其发展之迅猛,与清末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对此,黄炎培深有感触地说:“光复以来,教育事业,凡百废弛,而独有一日千里,足令人瞿然惊者,厥唯法政专门教育。尝静验之,戚邻友朋,驰书为子弟觅学校,觅何校?则法政学校也;旧尝授业之生徒,求为介绍入学校,入何校?则法政学校也;报章募生徒之广告,则十七八法政学校也;行政机关呈请立案之公文,则十七八法政学校也。”[2]黄炎培的这番话生动地描绘了民初法学教育遍地开花、盛况空前的局面。据统计,1916年8月至1917年7月,全国共有专门学校65所,其中法政科就高达32所,占49.2%.[3]与此同时,为适应民初社会发展和经济文化建设的需要,法学高等教育体制也进行了重大改革。

在1912年10月教育部颁布的《专门学校令》中,高等学堂被改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4]为宗旨。其中,法政专门学校得到了充实,分为法律、政治、经济3科。但旧教育向新教育的转变,难以一蹴而就。民初法学教育的发展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民初法学教育的兴旺仅仅表现在量的增长上,其教学质量却相当糟糕。当时各地法政专门学校承清末旧制,多于本科、预科之外办有别科,还有不设本科而专设别科者。从民初教育部调查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情况来看,法政学校泛滥的程度相当严重。例如广东省的法政专门学校“多办别科,有本科者殊少;且学生程度亦参差不齐,非严加甄别,恐不免冒滥之弊。”[5]民初法学教育中存在的诸多弊端与其教育部制订的法政专门学校规定相违背,严重制约了法学教育的健康发展。

针对民初法学教育貌似繁荣实则混乱的办学局面,1913年10月,教育部下令法政专门学校应注重本科及预科,不得再招别科新生,该年11月,又通知各省请各省长官将办理不良的私立法校裁汰。1914年9月,教育部又责令各省将严格考核公立、私立法政学校。在政府的严令限制下,民初法政教育“遂若怒潮之骤落。其他专门教育机关,亦多由凌杂而纳于正规。”[6]1916年,法科专校已降至学校总数的42.1%,学生数降至55.7%.[7]尽管如此,法政学校的数量仍高居各种专门教育之首。

民初法学教育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其一枝独秀不是偶然的,有着历史与现实的客观原因:

1.民初政治法律制度的革新迫切需要新型法律人才。民国肇建,百端更新。资产阶级在清王朝封建统治后,迫切需要对在职官员进行法律培训,使各级政府人员更新旧有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文化素质,从而征集一批具有民主共和新知识的各级官员。尤其是在订定一系列资产阶级性质法律的高潮中,更迫切需要从西方法律制度中去寻找理论依据,急需大量的法律专门人才。可以说,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求,是民初法学教育兴盛的根本原因。

2.受到官本位传统观念的推动。民初法政专门学校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其宗旨在于“造就官治与自治两项之人才”,[8]但由于法政学子入仕做官具有相当的优势,众多学子受官本位传统观念的淫浸,出于功利考虑,竞相投身其中。蔡元培先生在《就任北京大学校长之演说》中,就一针见血地指出:“外人每指摘本校之腐败,以求学于此者,皆有发财思想,故毕业预科者,多入法科,入文科者甚少,入理科者尤少,盖以法学科为干禄之终南捷径也。”[9]民初北京政府鉴于“改革以来,举国法政学子,不务他业,仍趋重仕宦一途,至于自治事业,咸以为艰苦,不肯担任”的现状,提出“法政教育亟应偏重造就自治人才,而并严其入宦之途”的整顿方针。[10]显然,民初法学教育兴盛有其深厚的社会和思想基础。

3.法学的学科特点,为其教育快速发展提供了可能。民国肇始,教育经费严重短缺,若兴办综合性大学或理工类大学,现有师资、校舍和实验仪器设备根本无法满足教学的需要。而开办法政专门学校则不然,所需经费较少,不需多少仪器设备,校舍可因陋就简。在当时一般人看来,法政学校与理工类学校不同,其主要靠教师之口授和私室之研究,每班人数略多也无妨。

加之,在自清末兴起的留日热潮中,大部分留学生进入的是法政类学校,其中一部分已学成回国,此时比较容易凑齐办学所必需的师资队伍。这些都为民初法政专门学校的兴盛提供了客观条件。

综上所述,由传统律学教育向现代法学教育的转化,是民初社会转型的本质要求和历史进步的伟大潮流。同清末相比,虽然民国时期无论在法政专门学校的制度、教育规模、学科标准、教育质量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进步,但法学教育仍过度膨胀,在人才培养质量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此外,民初法学教育的大发展,虽与近代中国社会走向世界、走向现代化的总趋势相符,但也折射出千百年来的习惯势力不可能一下子失去作用。中国法学教育由传统走向现代,必将经历一个脱胎换骨的痛苦的转型过程,其对民初法制现代化的影响,给我们提供了历史的经验和教训。

二、民初法学教育对法制现代化的推进

从总体考察,民初法学教育的发展,是与社会变革、社会进步联系在一起的,对正在兴起中的法制现代化起着促进作用,这是它的积极方面,也是它的主流。这主要体现在:

1.民初法学教育有助于普及法律知识,并培养了一大批新型法制人才。民国建立伊始,孙中山就明确指出:“现值政体改更,过渡时代,须国民群策群力,以图振兴。振兴之基础,全在于国民知识之发达。”[11]民初法政专门学校的普遍设立虽有急于求成的功利色彩和量多质不高的问题,但也有部分法校办得卓有成效,造就了一大批懂得近代法律知识的人才。清末民初法学教育的骤然勃兴,对普及法律知识的作用也是很明显的,可以说,这一时期旧教育的崩溃和新教育的生长,促进了西方法文化在中国的传播。清末新式“学校的种种办法与其课程,自然是移植的而不合中国社会的需要,但西方文化的逐渐认识,社会组织的逐渐变更却都植基于那时;又因为西政的公共特点为民权之伸张,当时倡议者为现行政制的限制而不能明白提倡民权,但民权的知识,却由政法讲义与新闻事实中传入中国,革命之宣传亦因而易为民众承受,革命进行亦无形受其助长。所以西政教育积极方面最大的影响,第一是西洋文化之吸收,第二是中华民国之建立。”[12]而民初壬子—癸丑学制,原以癸卯学制为蓝本,自然民初新式法学教育也继承和发展了对西方法文化传播的传统。民初法政专门学校的普遍设立虽有急于求成的功利色彩,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时社会的法制化进程,对中国社会法律知识的普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2.民初法学教育促进了法制建设,推动了西方法律制度的移植。清末,以日本学制为楷模而订立的癸卯学制,已在法律形式上基本体现了中国传统教育向现代教育的转变。民初法学教育则进一步深化了从清末开始的法学教育改革,批判和改造了它的不合理性,继承和发展了它的合理性,充实和发展了清末法学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在西法东渐的大背景下,西洋法学对民初法学教育产生了深刻影响。由于“民国仅仅继承了大清帝国为数有限的法律文献,而又无法读懂西洋法律书籍,这便很自然地转而求诸日本人大多以汉字写的西洋法律著作??以北京法政专门学校为例??学校所用教材的70%是从日本翻译过来的”。[13]由此,民初法学教育的发展加快了资产阶级民主法律制度的建设和西方法的移植。

3.民初新式法学教育的发展进一步推动了教育立法,促进了近代中国教育法制现代化。民初政策的制定者和法学教育工作者继承清末新式法学教育的传统,大力引进西方法学教育制度,推动了教育立法。1912年10月,教育部颁布《大学令》,[14]大学分文、理、法、商、医、农、工七科。1913年1月,在教育部公布的《大学规程》中,[15]法科又细分为政治学、法律学、经济学三门,并详细拟定了各学科的学习科目。自此,大学学科门类有了比较完整明确的划分,课程设置的规定也大体适应甚至个别超前于民初社会发展和经济文化建设的需要。针对私立法校办学质量的低劣,1913年11月,教育部又为此专门颁发了《1913年11月22日教育部通咨各省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酌量停办或改办讲习所》,[16]进一步调控法学教育的规模,整顿法学教育秩序,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

民初法学教育立法体现了社会发展的规律和趋势,适应了民初社会生活及其主体的利益需要。在新式法学教育立法的带动下,民初陆续制定并颁布了涉及教育行政、学校教育、留学教育等方面的一批教育法规,从而建立起了资本主义性质的教育法律体系。其虽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但毕竟对民初资本主义教育起到了确立、规范和积极推进的作用,为民国教育法制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民初法学教育的勃兴及其立法活动,是近代中国社会变迁中教育转型的必然,是西方教育立法影响的结果,它推动了近代中国教育法制历史演进现代化。可以说,民初法学教育及其立法活动,总体上体现了近代资本主义教育的基本精神,顺应了世界教育发展大趋势和教育法制现代化的基本走向。

三、民初法学教育对法制现代化的消极影响

民初法学教育的发展为我国法制现代化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创造了无限生机。但民初法学教育的发展也出现了偏差,存在着种种弊端,对我国法制现代化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阻滞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民初法政专门学校过度兴旺,造成教育的结构性失衡,导致法政毕业生相对过剩、质量下降。民初法政专门学校数量居于专门学校首位,大约占专门学校的一半,其结果是法政专门学校过度兴旺,法政毕业生相对过剩。郭沫若回忆说,辛亥年间“法政学校的设立风行一时,在成都一个省城里,竟有了四五十座私立法政学校出现”。[17]

据统计,1912年全国专科学校学生共计39633人,而法政科学生为30808人,占77.7%;1914年全国专科学校学生共计31346人,法政科学生为23007人,占73.3%;到1920年,法政学校学生占全国专科学校学生之总比例,仍达62%以上。[18]民初法学教育的畸形繁荣,使此时教育内部结构比例严重失调,造成法政学生相对过剩而其他门类毕业生相对紧缺。

民初法学教育发展在规模失控的同时,其教育质量也难以保证。民初不少法政专门学校,尤其是一些设在地方的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并不具备基本的办学条件,它们的创办多由利益驱动,“借学渔利者,方利用之以诈取人财。有名无实之法校,先后纷至。”[19]私立法政专门学校泛滥的程度已相当严重,其教学质量自然毫无保证,结果使法政人才培养陷入到名不符实的尴尬境地,无法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求。

2.民初法学教育模仿有余而创新不足,严重脱离中国国情,致使仕途拥滞,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政治的腐败。由于清末民初勃兴的新式法学教育的样板是西方法学教育,在中国没有先例可循,因而在创办新式法学教育的过程中只好照搬照抄西方法学教育模式。以民初学制为例,壬子—癸卯学制效仿德国,壬戌学制则承袭美国。人们满以为新式法学教育制度引进后,就能造就满足社会转型所需要的法制人才,但历史的发展却告诉人们,西洋教育不能整体照搬到中国来,必须斟酌中国国情,作出适当的选择。民初在引进西方教育制度并建立新式教育后,其实际状况是:“凡所以除旧也,而旧之弊无一而不承受,而良者悉去矣;凡所以布新也,新之利未尝见,而新之弊乃千孔百疮,至今日而图穷匕现。”[20]

民初刻意追求的新教育精神,受到了科举陋习的侵蚀。就民初新式法学教育而言,其宗旨在于“造就官治与自治两项人才”,但此时学生受“学而优则仕”的引导,“以政法为官之利器,法校为官所产生,腥膻趋附,熏莸并进”,亟亟乎力图“以一纸文凭,为升官发财”铺路。[21]因而民初“专门法政教育,纯一官吏之养成所也??萃而为官吏则见多,分而任地方自治之事则异常少见也”,[22]使得地方自治人才缺乏,地方自治事业难以推进。

为克服青年学生热衷仕途之弊端,民初规定对于法政专门学校的毕业生“不得与以预高等文官考试及充当律师之资格”,[23]欲以此堵住法政学子进入仕途的通道,但收获甚微。据梁启超估计,民国初年全国“日费精神以谋得官者,恐不下数百万人”,[24]其中法政专门学校的学生就是求官大军中的主力之一。

为求得一官半职以遂心愿,法政专门学校的学生四处奔走,钻营请托。1914年,北京举办知事考试期间,学习“政治法律者流咸集于各馆,长班颇为利市,考员亦复打起精神到处探询何人可得试官。”[25]大批法政学生跻身仕途,腐蚀败坏了社会政治,“凡得官者,长官延揽百而一二,奔竞自荐计而八九,人怀侥幸,流品猥芜”。[26]

综上可见,民初新式法学教育在促进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民初法学教育的畸形繁荣,导致在发展过程中又出现了种种问题,拖了我国法制现代化的后腿。这充分表明,民初法学教育改革并非一蹴而就,中国法制现代化是在曲折中前行的。

注释:

[1]高奇:《中国近代学制》,《百科知识》1980年第9期。

[2]黄炎培:《教育前途危险之现象》,《东方杂志》1913年第9卷第12号。

[3]参见《1916年8月—1917年7月全国专门学校统计表》,《新教育》第4卷第5期。

[4]参见朱有王献主编:《近代中国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593页。

[5][12]参见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年版,第314页,第241页。

[6]黄炎培:《读中华民国最近教育统计》,《新教育》1919第1卷第1期。

[7]参见宋方青:《中国近代法律教育探析》,《中国法学》2001年第5期。

[8][10][23]参见袁世凯:《特定教育纲要》,载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年版,第263页。

[9]李贵连主编:《二十世纪的中国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3页。

[11]《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24页。

[12]舒新城编:《近代中国教育思想史》,中华书局1929年版,第111—112页。

[13]刘伯穆:《二十世纪初期的中国的法律教育》,王健注译,《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9年春季号。

[14]参见《教育杂志》第4卷第10号,1913年1月。

[15]参见《教育杂志》第5卷第1号,1913年4月。

[16]参见《教育杂志》第5卷第10号,记事,1913年11月。

[17]郭沫若:《学生时代》,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7—8页。

[18]参见教育部编:《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丙编,上海开明书店1934年版,第145—146页。

[19][21]参见竞明:《法政学校今昔观》,《教育周报》1914年第51期。

[20]蒋百里:《今日之教育状态与人格》,《改造》第3卷第7期。转引自丁钢、刘琪:《书院与中国文化》,上海教育出版社

1992年版,第178页。

[24]梁启超:《作官与谋生》,《东方杂志》1916年第12卷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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