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鼓励教育的意义范文

鼓励教育的意义精选(九篇)

鼓励教育的意义

第1篇:鼓励教育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初中体育;激励教学法;鼓励

一、初中体育中激励教学法的简介

激励教学法主要指的是,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有积极意义地运用着带有鼓励特征的动作以及语言,给学生的学习过程带来相当的认可以及肯定的教学方式。初中体育和小学体育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初中体育的教学的任务比较多,是学生的体能打基础的时候,所以有一些学生可能会出现不适应的状况,容易放弃。因此,在初中体育课程里,对学生进行激励教学,能够给予学生更多的动力以及自信。

二、激励教学法在初中体育教学之中的重要意义

当前,新一轮教学改革正在开展,初中体育的课程标准包含了更多素质教育的内容,素质教育对于当前的初中体育教学有着更高的要求,不仅仅要求体育教师把相关初中的体育技能以及体育的知识传授给学生,让初中生能够真正得以理解以及掌握,更多还希望能够让学生的体能得到锻炼,从而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生存以及真正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

首先,初中体育教育就是希望能够真正磨炼学生的心志,让学生在体育的锻炼里面,提高自己的毅力,更懂得如何坚持一个事情。所以当初中的学生在体育面前出现一些困难的时候,就应该合理地进行激励,让学生放下自己的不良的情绪,真正拼搏奋斗起来。

其次,初中体育的教育对于学生的身体素质有着重要的意义,只有不断地锻炼学生的身体素质,才能够让学生的综合素质有所提高。特别是学生将来所要面对的压力更多,社会责任更重,这些都需要激励学生,以更加积极的心态,参与到体育锻炼里面。

第三,初中体育的激励教学,有助于学生健全人格,在体育锻炼当中,学会怎样做人。尤其是一些团队型的体育活动,这些都是需要学生经常参与到团队当中,尤其是促进个人与团队的价值共同实现。

三、激励教学法在初中体育教学之中的运用探讨

笔者针对当前初中体育教学的实际,对于激励教学法在初中体育教学之中如何运用,进行了相关的探讨,并且简要地总结如下:

第一,激励教学法要主要面对学生情感和自信心的培养。笔者认为,初中体育教学,更多的不是技巧性的教学,而是对于学生情感和自信心的培养。因为初中的学生进入初中学习,所面对的初中体育课程内容可能不一定很适应,因为小学阶段的体育教学往往还是属于比较自由宽松的,考查的难度不高。但是初中的体育教学往往和小学体育教学不同,通常有比较系统的教学内容,而且课程的学期考查也比较严格,同时也有部分地区的初中体育成绩是和学生的升学方面所挂钩的,所以初中体育教学的过程中,学生难免面对更多的压力,也有一些体育天赋上面不是很突出的初中学生,容易产生厌恶以及放弃的心理。笔者认为,初中体育教学里面进行激励教学法的实践,就要针对初中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这些初中的学生构建起良好的心理素质,并且培养他们敢于挑战的自信心,这是比体育技巧还要关键的一步。

第二,激励教学法可以通过团队活动的方式来体现。当前我们社会是一个合作共赢的社会,个人的价值往往是要通过集体的价值来呈现的,所以团队的培养非常关键,尤其是在初中阶段,应该激励初中生更多地参与到团队当中。初中的体育教学往往可以加入很多团队性质的比赛,鼓励初中生参与到类似足球、篮球等团队体育竞赛中,也可以通过组队的形式,通过团队的接力比赛,感受团队的价值,树立集体主义的价值观。而且通过团队的形式进行激励,可能取得的效果比针对单一学生的体育激励要更加明显,所以团队的体育活动,应该是激励教学法当中比较好运用的一个方案。

第三,激励教学法要完善不同的考核评价制度。体育课程不同于其他的文化类课程,尤其是学生并不是专业的体育学生,所以我们要更加重视当前的初中生的体育课程综合评价体系的构建。因为有一些对于体育上并没有比较大兴趣的学生,我们可以鼓励他们多一点参加到体育课程训练当中,通过这些学生的进步,以平时成绩的形式加入到期末最终考查评价当中,最终成绩的呈现,涉及到学生的团队参与度,课堂积极性,这样就更加可以鼓励学生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面,更加积极地参与到体育课程以及体育锻炼当中。

所以,笔者认为,激励的方式有很多种,激励教学法的推行,对于提高学生的体能素质和综合素质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易锋.激励在高校体育教师管理中的应用[J].江苏技术师范学

院学报,2009(2).

[2]林克明,石庆福.体育教学综合激励模式研究[J].河南教育学院

第2篇:鼓励教育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新时期;思想政治;大学生;教育

一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奖励方式太少,奖励面过于狭小。目前包括农大在内的大多数高校奖励表彰的主要形式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各等奖学金。但是多数奖项的设置目的过于追求“优中选优”,往往可选范围只是局限在少数几个人身上。如农大对校级三好学生除政治思想上的要求以外,还要求该生应是当年度二等以上奖学金获得者,即已经把遴选的眼光集中在班级10%的学生身上,为不浪费名额,有时难免出现“一俊遮百丑”、“矮子里拔尖子”的情况。长此以往,三好学生这项荣誉的设立对大多数学生来讲,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学生渐渐会失去参与这项奖项竞争的热情。而对于那些有条件参与评选的学生来说,也容易滋生非我莫属的错误想法,因此,“三好学生”这项荣誉的精神激励作用变小了。据2006年6月对农大的学生进行的一次调查发现,60%的学生认为除现有的激励措施以外,应该增加其它激励措施。

重视学生共性的体现,却忽视了个性的张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由于经济、信息、学生生活环境、教育基础等条件的不同,导致高校学生群体细分趋势的加剧,及由此带来的各种变化。各种针对学生特点设立的奖项数量相对偏少、单一。如农大目前对学生进行奖励表彰的主要形式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各类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两大类,即评优和评奖。单项奖学金设奖的初衷虽是为表彰、奖励在科研或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希望对学生特长、个性发展有所推动,而一些在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等方面确实表现与众不同的学生,由于受奖学金中学习成绩等因素的限制,无法入圈单项奖学金的评选或只能屈居较低等第,单项奖设置的初衷未能实现。

一些激励措施虽然以物质鼓励的形式出现,但是在操作中未突出其隐含的精神鼓励实质,导致简单化。随着高校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学生缴费上学、企业捐资的实行,各高校相继根据学生学费的实际变化情况,对原有奖学金的奖励金额进行了调整,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没有及时跟上,.同时宣传工作也没做好,因此没有起到到“以点带面”,表彰一个带动一片的作用。无论获奖学生还是未获奖的学生,都容易产生“以优良的学习成绩换金钱”的单纯想法,无法领悟在物质表象背后所隐含的精神鼓励的实质。因此学生得奖后请客吃饭等情况时有发生,使激励措施和效果呈现出庸俗化倾向。

二 设置合理的期望目标

目标的确定。确定一个合理、先进的目标,能给学生以期望,使他们产生动力,热情勃发,乐于奋斗。在制定目标时应注意:①目标不能过高。目标过高使人不敢问津,高不可攀。如果目标过低,随手可得,也激发不起学生的积极性。所以目标确定要合理,既要考虑学生的素质、技术、能力等主观因素,也要考虑环境、条件等客观因素;②目标应与学生的实际物质、精神需要相联系,学生可以从目标中看到自己的利益。

效价的理解。在这里,效价一方面是指对从事工作的目标有一个客观效用价值,要实事求是,另一方面是指对效价既要考虑对学生个体、学生群体有好处,更要考虑对社会的贡献。正确、全面的效价观,必须同时从这两个方面来考虑。如果我们一讲激励措施效价,学生便仅仅从对“我个人有什么好处”方面去评价,那么这种激励措施的价值就不会大。有无效价,以及效价的大小,评价的标准应该从对社会的贡献和对学生的利益两方面考虑。由于学生个人对目标的评价不一,所以当高等学校确定了学生培养目标以后,还应根据学生、学校的不同情况,加强教育,使学生都能认识到实现目标对社会的意义。

三、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

物质和精神激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如在先进的表彰、困难学生的资助方面应给予适当物质鼓励或资助,改变过去在学生管理工作中谈“物”色变、推行精神鼓励万能的作法。当然,由于大学生在校主要是求知、树德、长识等,其需要处在较高的层次上,因而在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中应始终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以培养学生重义轻利、厚德薄物的高尚情操。

集体激励和个体激励相统一。激励从本质上讲,就是以需求为着力点,最大限度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大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潜能,配合教育主体实施教育计划,实现教育目的。在激励中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是以学生为核心,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建立在更加尊重学生的基础上,始终把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关心学生、体贴学生、服务学生作为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遵循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学生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实现学生管理与人的全面发展相统一,与培养有健康人格适应社会需求相统一,与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造力培养相统一。

结语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艰苦奋斗精神淡化、团结协作观念较差、心理素质欠佳等问题。”如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摆在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

第3篇:鼓励教育的意义范文

宜春实验中学

唐小兰

二00八年元月六号

浅谈鼓励教育在班级管理中的应用

[摘要]:一、班级管理的效能体现为人的发展。二、构建鼓励教育体现的是变传统的专制型管理思想为现代的民主型的管理思想。三、班级管理鼓励教育的构成要素及其实施。

[关键词]: 班级管理   鼓励教育    

担任班主任过程中,通过与学生较为深入的接触和观察,我发现学生总体有这样的共性:赶时尚,个性张扬,有获得成功的渴望和良好的沟通技巧。从整体上看,这些学生之间在个性,学习基础上的差距较大,其中隐含的问题和矛盾也相对多且复杂,这些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注重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和针对性。我作为班主任总结一下以构建班级管理鼓励教育工作中几点体会。

一、班级管理鼓励教育的实质

班级管理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班级管理的效能体现为人的发展。我一当上这个班主任就发现初一(5)班学生总体凝聚力较强,表现良好。所以我想只要加强有效的管理,就可以建设成优秀班级。如何管理?我认为班级管理需要构建一套鼓励教育方法,来激发本班学生的活动动机,使之产生积极向上的心理状态,进而产生积极的行为活动。鼓励教育的构建,应该以学生的行为活动的一般规律为依据。行为科学的研究揭示了学生的行为活动的一般规律,认为学生的需要和动机引发学生的行为,学生的行为指向一定的目标,当目标实现以后,原有的需要得到满足,新的需要随之产生,如此周而复始,延续不断。我班确立以创建优秀班集体为目标。显而易见,班级管理的鼓励教育,关键就是在有效地调控刺激变量既激发学生内在潜能和一颗健康乐观自信心上做文章,也就是建立一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有序且有效的鼓励要素及措施。如在平时加强“赏识教育”,让学生经常到讲台与大家分享成功的喜悦和学生笔谈时积极向上的会心交流等等。  

二、班级管理鼓励教育的意义

构建鼓励教育体现的是变传统的专制型管理思想为现代的民主型的管理思想。这种管理思想指导下的管理实践,是把学生置于班级管理的主体地位,学生不再是被动地服从,而是主动地参与班级各种建设,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就近景意义而言,构建并实施鼓励教育,从一个侧面进一步完善现代班级的管理机制,促进班级管理的现代化和科学化,提高班级管理的效能。通过鼓励教育,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全体学生的各学科逻辑思维和感性思维培养与发展等,使班级充满勃勃生机。通过鼓励教育,学生的主体意识、民主意识等现代观念逐渐形成,本班学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能力得到锻炼,进而使学生的主动性、独立性、创造性等个性品质得到发展,而这一切正是现代社会的人才素质的最基本内容,对学生未来发展有深远意义。        

三、班级管理鼓励教育的构成要素及其实施

(一)需要鼓励

需要是人的积极性的基础和根源,是人的行为的原动力,因而需要鼓励在鼓励教育中是第一个要素。根据我们的观察研究,学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需要:

1.归属需要。学生总是希望自己归属于某个群体。有些归属需要的满足要经过主观努力,这就具有了鼓励作用。在我班上开展的“文明之星” “进步之星” “学习标兵”等效果较好,从而激发了成员全方位努力的积极性。

2.情感需要。学生情感需要一般指向两个方面,一是希望得到老师的关怀和喜爱,一是希望得到同学的温暖和友谊。这两个方面情感需要的满足可以极大地唤发出积极性。我在班上要求学生在联系本上写日小结,开展师生间的笔谈,学生将想对老师说的话表达出来,让我不仅能及时了解学生所想所做,十分有利进行情感交流。并进行师生,学生学习之间的互带.老师的关怀、同学的友谊、集体的温暖成为无穷的激励力量,使学生拥有良好的心态和正确的思想观念。

 3.自尊需要。学生的自尊心都是很敏感很强烈的。我们应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学生的自尊心,从而激发他们的积极性。特别是那些学困生要让他多表现他的特长,更不能轻易地批评指责他,伤害了学生自尊很容易激发他的“逆反”心理。老师最头疼的问题就是学生的叛逆行为。

 4.成就需要。成就需要是一种内在推动力量,推动着学生奋发努力。每个学生都有成就需要,但强弱不同 ,因而推动力大小不同。心理学家洛厄尔以学生为被试的研究表明,成就需要强的被试,在学习中不断取得进步,而成就需要弱的被试进步就不明显。所以我让学生确定阶段性的可行性考试及发展目标,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体会成功的喜悦,增强自信心。

5.发展需要。马斯洛说,人的最高需要是“自我实现的需要”。就我班学生而言,还是称为“发展需要”为妥。因为他们尚未成人,其全部行为活动的意义在于德智体的全面发展。每个学生都有这种需要,他们都希望在集体中体现出自己的价值,发挥自己的潜能,使自己不断成长。这正是班级管理者可以最广泛地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健康成长的心理根源。

(二)目标鼓励

需要引发的行为活动总要指向一定目标。美国教育家杜威说:“社会大学校,学校小社会”。初一(5)班形象现在是一个团结、奋进的集体,是全班同学经历过长时期的共同努力,付出辛勤劳动,以事实、以行动、以成绩来证明的。正因为如此,班级同学深感来之不易、倍感珍惜,在良好的班级集体中,班级有良好的民主气氛,有共同的目标、同学才能以大局为重、把集体荣誉放在首位。为维护这种形象,同班同学互相帮助,互相促进,才能齐心合力。正因为这种合力,我们班的形象得以维护、进一步改善,形成一种良性循环,以更好地发挥目标激励的作用。

(三)参与鼓励

中学时代正值人走向独立、自主的时期,参与意识尤为强烈。因而应引导学生最大限度地参与班级管理,消极的被管理者变成积极的管理者。积极参与有利于学生自信心的培养和发展。在好班就读的学生总愿意别人知道自己的班级,这样的学生一般均有良好的自我感觉,学生感到自豪,这将有助于学生对学习和生活树立信心,有助于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的养成,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胆识,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一方面尽最大可能让班级成员来实际管理各方面的工作,如实行学生干部轮换制,我们初一(5)班在两个月期间以值日班长的形式让每个同学都当一天班长,很多同学都能很认真地履行职责,努力做得最好。组建各种班级工作活动小组等,另一方面班级管理中的一些决策最大限度地体现学生的主体意识,如“班级公约监督小组”、“班级一对一学习小组”等都是这样产生的。由于学生参与了班级管理,强化了主人翁精神,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

(四)竞争鼓励

在班级管理中竞争是客观存在的。应该强调的是班主任在实施管理中,要管理的对象是一个一个的学生个体,更要看到管理的对象是一个学生群体,应该“既见树木更见森林”。这样,就会自觉地把群体中成员间的相互作用化为激励要素,其中较突出的是把在合作基础上的竞争,化为重要的激励要素。从而,不仅激发学生个体的积极性,而且激发了学生群体的积极性。我在班级中搞些小群体之间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的学习和交流活动, 从而使班级管理有更高的效能。

(五)评价鼓励

有利于约束学生行为,形成良好精神风貌

在学生行为日常管理这一块,我班主要以操行评分的方式来评价学生,每周、每月分别进行优秀评比结果公布,鼓励学生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良好的班级形象与班级的正确舆论导向有着密切的关系,学校经常以大会宣布的表扬方式评价一个班级,激发了学生更强的集体荣誉感,当个别学生做出或将做出有损集体形象的事时必受到其他学生的监督、制约、强大的舆论力量有助于压制不良行为,班级集体良好的风貌得以进一步改善。

总之,我在班级管理中用鼓励教育把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生活态度,人格尊严,甚至生活习惯传播给学生。

参考文献:鲁法主编《德育社会学》,福建教育出版社   1999年版

2003年《闽候县学校获奖德育论文汇编》

第4篇:鼓励教育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 提倡性规范 非强制性 肯定性评价 奖励 法的现代精神

成本 人性化 政策科学

一、提倡性规范及其特征

(一)、提倡性规范的基本含义

1、什么是提倡性规范

在目前法理学界,按照法律规范的效力强弱或刚性程度,一般把法律规则划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如有的人认为“按照权利、义务的刚性程度,可以把法律规则区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1],也有人认为“依照法律规范所表明的行为要求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强行性规范(或称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2]。这种对法律规则划分,忽视了提倡性法律规范的现实存在性和重要性。实际上,提倡性规范在宪法、民法、经济法中都存在,尤其是在经济法中大量存在,而且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那么,究竟什么是提倡性规范?众所周知,强制性规范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命令或禁止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规范;任意性规范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人们自由选择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规范。简而言之,提倡性规范是指规定在一定条件下,鼓励、提倡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规范[3]。亦即:鼓励性规范、引导性规范。

如中国宪法第19条中国家“鼓励自学成才”、 “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的条款,第24条关于提倡“五爱”、第26条鼓励植树造林、第47条鼓励科学研究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范等。《民族区域自治法》第55条第三款“国家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国内外资金投向民族自治地方”、第71条中“国家组织和鼓励各民族教师和符合任职条件的各民族毕业生到民族自治地方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给予他们相应的优惠待遇” 、《婚姻法》第6条中“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4条“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的或技术先进的生产型合作企业”、《外资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条“国家鼓励外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的外资企业。”、《产品质量法》第6条“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劳动法》第6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渔业法》第21条“国家在财政、信贷和税收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扶持远洋捕捞业的发展,并根据渔业资源的可捕捞量,安排内水和近海捕捞力量。”此类规范在我国法律中广泛存在。其中,提倡性规范里有一部分是属于道德性规范,本文不做详细讨论。

法律中规定鼓励、提倡性规范的情形,古已有之,但为数不多;现代国家立法中颇为常见。在当代中国法学界,最早对提倡性规范做详细论述的是经济法学家、武汉大学教授漆多俊[4]。他把提倡性规范与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放在一起讨论。他认为:提倡性规范之所以在立法中大量出现,是因为现代国家越来越注重积极促进、组建新的秩序,强制性规范则反映了国家注重对现存秩序的消极维护。每当社会变革时期,国家统治者为了推行某种新制度,确立某种新的秩序,往往于立法中规定一些提倡性的规定。现代国家立法,提倡性规范增多,因而奖励的规定较为普遍。有些文件对奖励做原则性规定,有些设‘奖励与惩罚’专章,有些更以‘奖励’作为法律文件的标题。

在民法学界和宪法学界也有对提倡性规范的论述,较为代表的是:民法学界的王轶(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宪法学界的汪习根(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与邹平学(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这些学者都把提倡性法律规范与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相并列起来讨论。但这一理论并未被法理学界所认同,这也正是我们应该予以重视的。其中,王轶把提倡性规范称为“倡导性规范”,认为“倡导性规范提倡和诱导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的时候采用特定的行为模式,减少或者避免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过程中间可能会遇到的风险”,是对“当事人对相关的事项没有通过他们的意思表示做出决”时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协调的法律规范[5]。汪习根认为:“提倡性规范作为一种新型的法律规范”,“对遵照该法律规范创设的行为模式的行为赋予肯定式的法律后果:或鼓励、或表彰、或奖励,充分体现了法的导引与激励功能。各国宪法对发展权内容的确定,不少采用提倡性规范的方式,而且多反映在序言、总纲、总则或政策之中”[6]。“提倡性规范所设定的行为模式表达了国家对公民或组织的希望或对某种行为的价值肯定”[7]。他还认为:调整方式上,宪法应做到“制裁性规范与提倡性规范相统一,以提倡和鼓励为主”[8].邹平学认为:“提倡性规范包括国家通过奖励、鼓励措施对某种行为加以引导的规范和国家把道德要求宪法化的规范”。“提倡性规范表达了国家对某种行为的积极肯定态度”[9]。

2、与提倡性规范相关的两个重要问题

怎样理解提倡性规范?在此必须重审人们容易忽视的两个问题:

其一是对“肯定性后果”的忽视。人们往往认为“后果”是否定性的需要制裁的,而忽视了后果也有肯定性的一个方面。实际上,法律后果分为肯定性后果和否定性后果两种形式。肯定性后果是确认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和状态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予以保护甚至奖励。否定性后果是否认行为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和状态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不予以保护甚至对行为人施以制裁[10]。本人认为:传统法和法学把纠正不当行为、恢复和维持某种既定秩序为法的唯一目的,而忽视积极(肯定)的法律后果对社会秩序的构建。现代法则需要更多地考虑提倡性规范所确认的积极(肯定)后果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进步和发展的更大意义的推动。

其二,一般认为法的特征归纳在四个方面[11]: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4、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因此,人们认为提倡性规范没有强制力,不具有法的严肃性,不符合法的一般特征。本人认为,“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并不能说明法必然具有强制性,强制性是强制性规范才具有的,任意性和提倡性规范都不具备。当然,对于提倡性规范所带来的肯定性后果而产生的奖励的实施,是需要“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但这仍然不能说明法必然具有强制性。这是另一个误区。

(二)、提倡性规范的三个特征

特征一:提倡性规范的法律后果特别。当后果是肯定性时,需奖励性措施配套实施

“提倡性规范”显著的特征是法律后果的特别。即:当人们违反提倡性规范时,法律后果是否定的,但不需要承担责任;当人们遵守,特别是模范地.成绩显著地遵守提倡性规范时,则有奖励这种肯定的法律后果。奖励只同提倡性规范相联系,只包含在提倡性规范之中,这是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所不具备的[12]。

奖励,早在我国战国时期商鞅变法时已被采用,实行“信赏毕罚”,规定“壹赏”以奖励有功与农战和告奸者。后被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子总结为“信赏必罚”的法治理论[13]。当代美国社会科学派法学家劳伦斯.M.弗里德曼则认为:制裁应当被分为奖赏和惩罚两大类,即积极和消极制裁[14],遵守规则的人获得奖励,而违反的人则获得惩罚。如税法中的优惠措施,政府对农民的补贴都是明显的奖励。他认为积极制裁(奖励)还包括:称号、荣誉、奖章和权力职位,还有微笑、握手和表扬。

奖励和惩罚无是法运行所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从法的运行技术方面,两者可以更替使用,但其功用是互补的,是不可相互替代的。本人认为:惩罚机制的功能主要是定分止争,而奖励机制的作用更多的是引导和构建。我们在运用惩罚机制的同时,也要重视运用奖励机制,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法的功能,为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构建更加合理的秩序。倪正茂先生则更激进地认为:法的发展将从以惩罚机制为主逐渐向以奖励机制为主[15]。这值得我们深思。

特征二:提倡性规范体现了法的非强制性

强制性是法的一般特征。但在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忽视或否认法的非强制性一面。对此,本人赞同倪正茂先生的观点,即:法是强制性因素与非强制性因素的对立统一,不能过分强调法的强制性,而忽视或否认法的非强制性[16]。首先,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告诉我们,法是具有阶级性的,是反映统治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诉求的。那么,在这个意义上,凡维护其利益的法律,对于这些统治阶级大多数成员来说,是不具有强制性的,一般来说是被积极遵守的。其次,法的激励功能的发挥,主要是靠非强制性,主要是靠诸如提倡性规范的积极引导,通过对积极推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进步和发展的行为的肯定和鼓励,来倡导和构建新的社会秩序。再次,极端的强调法的强制性,造成强制性崇拜心理,就会导致威吓主义、惩罚主义以至重型主义。我们应该改变现在过分强调法的强制性的局面,恰当的制定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制体系。本人认为,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提倡性规范的大量运用,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特征三: 提倡性规范体现了鲜明的政策性原则,反映了社会现实的需要

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为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或准则。它指导和协调全部社会关系或某一领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机制。原则可分为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两大类[17]。政策性原则是国家为了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或实现某一时期、某一方面的任务而做出的政治设计或决定,一般说来,是关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国防、生态环境的发展目标、战略措施或社会动员等问题,这些问题具有全局性和根本性[18]。

本人认为:提倡性规范的设计,体现了鲜明的政策性原则,反映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进步和发展的需要。例如,国家为了发展教育事业,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办学;为了扩大就业和加快城镇化进程,而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国家为了控制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鼓励计划生育,鼓励环保,鼓励科研,鼓励引进外资,鼓励和支持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等等。虽然这些政策的实施,所依靠的法律规范不仅仅是提倡性规范,但是提倡性规范在这些政策的实施中广泛地存在着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譬如:宪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在宪法的这一提倡性规范的提倡下,社会各界纷纷举办各种形式的民办教育,民办学校如雨后春笋般的在中国出现。但鉴于民办教育在中国的重要性以及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制约瓶颈,为了促进民办教育的良好发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其中有许多条文是属于提倡性规范的,如第3条、第6条、第43条,且第7章专章规定了“扶持与奖励 ”。目前,我国民办教育蓬勃发展。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民办教育工作者协会副主席,黄河科技学院院长胡大白女士介绍:我国在1998年和2004年颁布了两个教育振兴计划,要建立一个公办和民办共同发展的教育格局,这是政府的基本政策。中国迄今已有1300多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国家教育部批准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有300多所[19],其中270多所为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社会急需的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

再如: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该法共45条,其中有21条是属于提倡性规范。该法的制定,也是国家政策的需要。由于中小企业在我国的经济改革发展中,在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缓解就业压力,拉动民间投资、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中小企业实际发展中一直处于弱势,国家迫切需要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才有了《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制定和实施。

二、提倡性规范的价值

社会科学研究告诉我们,不能把法律话语作为一个自给自足的体系。应该把法律话语与社会实践联系起来考虑,考察其实践效果,特别是把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逻辑学、历史学的方法综合起来运用,来分析法律问题、解释法律和法学问题[20]。总的来说,本人认为提倡性规范的价值体现在:体现了法的现代精神;体现法的人性化;通过肯定性评价来激励和引导人们的行为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的合理、和谐及平衡;节约法的创制和运行成本。

(一)、提倡性规范体现了法的现代精神。

法律评价是指社会成员对社会规范、法律制度、法律活动、法律作用等法律现实所作的价值判断和在此基础上进行的价值设定与选择,反映主体需要与法律之间的某种肯定或否定关系[21]。法律评价是从某一法律需要出发,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进行的。由于不同时代的法律需要和价值标准各不相同,所以,法律评价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例如,在古代中国,人们对法律的期待是“定分止争”和社会控制,而在当代中国,人们对法律的期待远不限于建立秩序,而是包括推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进步和发展。单纯解决纠纷的法律制度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不能得到富有时代精神的评价[22]。提倡性规范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具有时代性,它体现了现代法的精神。

法的精神是法律制度的灵魂。它决定与支配着法的价值取向、基本原则,指引与制约着法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制度性安排。现代法的精神,可以界定为以市场经济的本质和规律相适应的理性精神和价值准则,或被理解为现代法的核心理念、灵魂和主导评价标准,或被解说为蓄含于并对法的发展起支持性作用的一种内在理念的价值取向。从市场经济的本质、规律与要求来看,现代法的精神的应该包括五项内容[23]:权利本位、契约自由、效率居先、宏观调控、人文主义。

本人认为:民法中的提倡性规范反映了“权利本位”与“契约自由”思想。例如,当“当事人对相关的事项没有通过他们的意思表示做出决定”时,“倡导性规范提倡和诱导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的时候采用特定的行为模式,减少或者避免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过程中间可能会遇到的风险[24]”。在这种情况下,提倡性规范(倡导性规范)的运用,是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充分尊重,反映了现代法的“权利本位”与“契约自由”精神。经济法中的提倡性规范反映了现代法的“宏观调控”与“效率居先”精神,如税收优惠等奖励措施的运用反映了现代法的“宏观调控”精神;对科技进步的奖励则反映了现代法的“效率居先”精神。另外,至于现代法的“人文主义”精神,本人认为这在民法、经济法、宪法中的提倡性规范中都有体现。

(二)、提倡性规范的制定和实施,体现法的人性化。

本人认为人性化是西方人文主义的核心内涵,也是中国传统人本主义所始终向往的价值。人文主义是现代市场经济法治的基本精神,人性化也是现代法治德性的最高境界。提倡性规范的设计是体现了法的人性化的精神的,主要是基于对人“趋利避害”的经济理性的尊重。提倡性规范的目的在于期望人们为一定行为,但却不强制人们去作为,而是 通过“奖励性”收益的引导和鼓励,让人们自愿的去作为。譬如,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大量运用了提倡性规范。该法在第四章专章规定奖励与社会保障措施,在保险、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给与支持与帮助,以鼓励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体现了法人性化的一面。如第25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第26条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这些规定,不仅是基于对人“趋利避害”的经济理性的尊重,更是一种对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关怀,是符合法的人性化这一精神的。再如,《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见义勇为是“五爱”这一提倡性规范的一个方面,但以往并没有具体的奖励性措施。而北京市政府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中,就规定了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保护其合法权益。给予见义勇为人员的生命和财产所受到的损失以适当补偿,是符合法的人性化这一精神的。也只有这样,献身精神的德风才能持久发扬。

(三)、提倡性规范通过肯定性评价来激励和引导行为主体的作为,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法律对个体行为的激励功能,就是通过法律激发个体合法行为的发生,使个体受到鼓励去做出法律所要求和期望的行为,最终实现法律所设定的社会关系模式系统的要求,取得预期的法律效果,造成理想的法律秩序[25]。提倡性法律规范的肯定性评价的作用正是法律的激励功能的体现。当行为主体违反提倡性规范所造,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当人们遵守,特别是模范地.成绩显著地遵守提倡性规范时,则有奖励这种肯定的法律后果。“提倡性规范”正是通过肯定性法律后果的奖励性评价来激励和引导行为主体的作为,引导人们从事社会需要的事业,或引导人们的行为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以促进经济发展,促进就业,调节人口比例,促进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平衡,引导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促进社会结构走向合理和谐。

(四)、提倡性规范的实施,通过较小的运行成本,实现了较大的立法收益。

经济学角度来讲,法的运行是需要成本的,我们应通过最小的立法、执法成本获取最大的立法收益,这样的法的运行才是最有效的。提倡性规范主要通过奖励性措施的引导,让行为主体积极主动的从事社会需要的事业,引导人们的行为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倡性规范往往具有运行成本少收益大的特点。以《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例,该法共45条,其中有21条是属于提倡性规范。该法从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五个方面进行立法,通过各种奖励性引导措施充分调动银行和各种投资担保机构及各级政府给与中小企业以资金支持,鼓励失业人员创立中小企业并对解决失业人员突出贡献的企业予以财政税收优惠,调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予以技术支持,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利用大中型企业和政府部门的指导帮助和政策支持开拓市场,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提供服务,最终实现中小企业的繁荣发展,为解决就业、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国民经济增长以及优化财产业结构等方面做出贡献。可以说这部法律是“一石多鸟”,投入成本少,立法效益大且收益多样的一部法律,是符合经济原则的。再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这就兼顾了国家控制人口数量的政策与贫困家庭发展经济的需要。因为在广大农村很多地方,依靠劳动力来发展经济是一些家庭的传统观念,政府对这些家庭发展经济的支持,解决了具体困难,一举两得,以较小的法的运行成本或得了较大的收益。

三、提倡性规范所引发的法理学启示

(一)、法究竟是什么?法究竟应该有什么功能?法的发展走向何处?

在此,我想引用倪正茂先生的话,“法、法律不是人类从地底唤出折磨自身的魔鬼,而是人类用以帮助自身求得全方位解放的一大创造;法、法律的功能中,不仅有惩罚机制,而且有奖励机制;法、法律的发展,是一个从以惩罚机制为主逐渐向以奖励机制为主的运动过程[26]”。本人认为:我们应该从社会的实际需要出发来研究法律、法学问题。我们应该从更广义社会科学意义上的理解“法律制度”。也许我们还应该进一步关注自然科学的发展对“法律制度”的影响,正如科学技术的发展改变了我们对证据原则的认识一样,也许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对社会变迁的影响,我们现有的很多讨论将变成无意义的争论。

(二)、法理学的研究需要关注部门法学的贡献。

“如果说法学不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学科,那么法理学就更不应当像中国目前的法理学界的研究这样,只是自言自语,与各个部门法以及其他社会科学、人文学科的最新的特别是实证的研究成果几乎完全无关,以至于法学界对法理学的感觉似乎是有它不多,没它不少。法理学如果还可以称做‘法理学’或‘法学的基础理论’,那么它就必须对部门法或法律制度的一些基本问题做出一种哪怕是初步的但可能有启发的回答”[27]。提倡性规范由经济法学家提出已十多年,这一理论的提出,对于立法实践与法学研究都有着重大意义,本文的分析便是证明。但是,法理学界至今仍未对这一理论价值予以关注。本人认为,这是法理学界应该反思的问题。

(三)、对法律政策化的一点反思:法学将会成为一门国家治理之术——政策科学。

法律政策化是指法律成为政策的基础,法律具有了政策的弹性和软约束力,法律要求政府必须制定导向性十分明确的政策,政府的作用就是在法律政策性选择的框架中将政策完善、细化,增强其操作性。随着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法律政策化的趋势逐步显露。提倡性规范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大量出现的,是法律政策化的一种表现。对此有人认为,政策法律化(或者说法律政策化),具有不确定性,如政府不主导其施行,不利于法律的尊严,是否有悖于法的严肃性?是否浪费法治资源?是否法治的过分扩张?比如:有人指出,法律政策化也使得法的不确定性加大;同时,法律政策化的结果是使法律变得空洞,缺乏规范性特征,使法律的实施和效能的发挥更加依赖于政策的细化;法律政策化还使得法律有丢失强制执行效力的可能[28]。

本人认为:上述质疑所关注的焦点是政策化法律的实施效力。实际上,这种担心是长期以来过分强调法的强制性的思维表现。正如上文所述,法的非强制性因素与强制性因素是同样重要的,不能过分强调法的强制性,而忽视或否认法的非强制性。对此,尤根*埃里希(Eugen Ehrlich)为代表的法律社会学流派倾向于强调使法律制度成为一种自生自发的、非强制性工具的因素[29]。也就是说,非强制性因素在未来将会成为法律制度中的主要方面(这与倪正茂先生的观点是一致的)。本人认为,引起这一变化的深层原因将会被更多的关注,其深层原因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包括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变化。

法律毕竟是一种具有政治意义的实践理性[30]。法律在很大程度上是政策性的。众所周知,现实中法律促进社会发展的最为重要的部分是经济法的施行,而作为部门法的经济法本来就有很强政策性。再如,对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以及民族地区发展的法律在很大意义上都是国家政策法律化的一种反映。再有,大量的国际公法在本质上是国家或国际政治团体之间利益博弈的结果,对于一国政府来说是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的。本人认为,考虑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因素的影响,法学研究将如波萨斯纳所认为,会“超越法律”,随着社会科学的发展而成为一门“政策科学”[31]。这种研究坚持一种灵活实用的理论立场,采用经济学、社会学、统计学、人类学、社会生物学等现代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用以解决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现实问题,是一种国家治理的艺术[32]。

结语:提倡性规范将会不断增多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大转型时期,市场体制已经初步建立,经济生活的不断丰富,提倡性规范也必然不断增多。又由于我国的改革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改革,国家为了规范和引导社会和谐发展,必然会大量采取提倡性规范,以鼓励、引导社会主体的行为,促进社会总体上健康运行;同时规定奖励措施,以加强鼓励和提倡的效果。

本人认为:我国在西部开发的过程中,将会大量的运用提倡性规范。未来的《西部开发法》、《贫困地区经济开发法》、《产业结构合理化促进法》、《鼓励西部绿化法》等等之类的法律将会有所体现。国外已经在此方面做出先例。如美国1841年的《优先购买法令》 、1873年通过的《鼓励西部草原植树法》、1962年的《加速公共工程法》;日本1961的《欠发达地区工业开发促进法》、1962年的《新产业城市建设促进法》、1972年的《产业再配置促进法》、1979年的《高技术工业集聚地区开发促进法》、 1988年的《特定产业集聚促进发》、《山村振兴法》; 英国1966年的《工业发展法》;德国1967年的《促进经济稳定与增长法》、《投资补贴法》等等之类的法律中,都运用了提倡性规范。总之,科技法与经济开发法、环境资源保护法、产业结构调整法等这些法律将会大量运用提倡性规范。 [1]见张文显主编《法理学》69页 法律出版社 1997 年10月版

[2]葛洪义主编《法理学》255页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修订版

[3]漆多俊:《论经济法调整方法》,《法律科学》1991年第5期。

[4]见漆多俊:《论经济法调整方法》,《法律科学》1991年第5期。

[5]见王轶《对中国民法学学术路向的初步思考》romanlaw.cn/subm-6.htm

[6]见汪习根《发展权法律规范的比较》riel.whu.edu.cn/juris/show.asp?ID=267

[7]见汪习根《论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重心定位》jus.cn/include/shownews.asp?newsid=669

[8]李龙、汪习根 《宪政规律论》etc.gdcc.edu.cn/jpkc2004/xfx/ckwx/lwxy/b1/ch5/ll.doc

[9]邹平学:《宪法学教程》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学课件 自深圳大学网站

[10]见张文显在《法理学》60页 法律出版社1997 年10月版

[11]如:张文显《法理学》54页,法律出版社1997版

[12]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学》第80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11月第一版

[13]倪正茂:《法哲学经纬》第399页,上海社科院出版1996 年版

[14]劳伦斯.M.弗里德曼著:《法律制度----从社会科学角度观察》 李琼英、林欣 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修订版

[15]倪正茂:《法律效力的投资及其价值选择》,《现代法学》1995年第5期

[16]倪正茂:《法哲学经纬》 上海社科院出版1996版

[17]张文显主编:《法理学》72页 法律出版社1997年10月版

[18]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53-54页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0月修订版

[19]《深度报道:中国民办教育现状解析》 2005年3月11日 国际在线

[20]朱苏力:“也许正在发生”见《也许正在发生----转型中国的法学》,法律出版社 2004年5月第一版

[21]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242页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10月 修订版

[22]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243页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10月 修订版

[23]张文显;《市场经济与现代法的精神论略》,《中国法学》1994年第6期

[24]见王轶:《对中国民法学学术路向的初步思考》romanlaw.cn/subm-6.htm

[25]付子堂《法律功能论》68页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8月第一版

[26]倪正茂:《法律效力的投资及其价值选择》,《现代法学》1995年第5期

[27]朱苏力:《法理学问题》新版译序 -----见《法理学问题》理查德*A*波斯纳 著 苏力 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版

[28]这一质疑是经济法学者王艳林所提出的。见张军建,王 巍:《2002年中日经济法国际研讨会综述》,原载于《中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03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3年第7期全文转载。

[29]《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329页 E*博登海默 著 邓正来 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版

[30]朱苏力:《道路通向城市----转型中国的法治》 103页 法律出版社 204年5月第一版

[31]体现在波斯纳的一系列著作中。

第5篇:鼓励教育的意义范文

摘 要:鼓励教学法意在通过鼓励、赞扬等积极的方式进行教育,所以鼓励教学法在幼儿教育时期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加强鼓励教学法的实施,对幼儿的后期成长有着很好的促进作用,因为适当的鼓励能够促进孩子自信心的建立,对其良好的心态养成有着很大的帮助。而且鼓励教学法在具体教育实施中也有着很多途径,可以通过老师、家长的共同教育积极引导幼儿心理的成长。适当的鼓励教学法将产生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的正面影响,对于幼儿的意义是十分重要的。将以鼓励教学法为中心,以分析鼓励教学法的应用方式及在幼儿园中如何具体实施等内容展开谈论。

关键词:鼓励教学法;幼儿;应用

一、对幼儿开展鼓励教学法的意义

鼓励教学法是幼儿良好心理塑造不可缺少的部分,鼓励教学法是一种积极健康充满阳光的教育方式,适当的鼓励教学法会促进幼儿后天积极学习。赞扬与鼓励使得幼儿心理乐观积极,保持对事物的新鲜感,增强幼儿对生活事物的关注度。在生活中,适时开展鼓励教学法,不单单能够快速塑造幼儿的阳光品质与乐观的人格,而且能够培养幼儿乐观的生活态度,能够有效地锻炼其后天的耐压性、抗挫折性,促进其人格的全面发展。信心的养成,让幼儿在之后成长中,有更加积极的活动参与性,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等优秀的素质也能从中逐步养成。鼓励教学法也能使幼儿从喜爱的感受中接受他所受到的教育,能激励幼儿更积极地学习,增强其自身的成就感。所以,适当的鼓励教学法能够正面积极地对幼儿产生影响,能够健全幼儿的心理,促进其积极学习。帮助幼儿更好更快地生活成长,养成更好地生活习惯。

二、在幼儿园中开展鼓励教学法的具体应用方法

1.幼儿园教学中老师的言语激励是有效的鼓励教学法之一。语言作为老师与幼儿之间的基本沟通方法最为直接有效,用语言对幼儿进行点评的直接依据就在于老师在教学活动中对幼儿的行为观察,细致的观察可以使老师更为了解幼儿的心理状态,了解幼儿的兴趣,从而更为有效地进行适当的鼓励教学法。使用语言的最佳办法就是让幼儿自己描述自己想要做什么或者会怎样去做,老师听后可以适当建议,并给予一定的鼓励。这样就会使幼儿逐渐喜欢与人交流,增强幼儿言语方面的能力与自信。而且在老师逐步了解幼儿的生活环境等方面时,就能根据幼儿各种生活方式进行不同的鼓励教学法,一步步地鼓励会有效增强幼儿的心理成长,让幼儿的生活增添积极乐观的一面。

2.在正常的幼儿园教学活动中,老师可以根据自己的观察选取幼儿中的榜样,让其作为其他孩子学习的对象,利用幼儿的心理活动对榜样进行点评,让小孩自己发现榜样的优点对比得到自己的不足,并进行改变。适当的榜样机制能让小孩子自己做出改变,在幼儿产生心理变化的同时,老师适当地加以鼓励,正确地引导小孩的选择方向,能更有效地让小孩产生正确心理方向的变化。利用榜样机制时不能使榜样自身特殊化,这样会使榜样自身心里不断膨胀,要让其他孩子真正去学习其优点,而不是羡慕其榜样的特殊对待。

3.活动是幼儿园教学中的主要部分,小孩子天性就是活动玩耍,所以利用活动中集合鼓励教学法能够很好地对孩子进行教导。多方面对孩子进行教导时,可安排多种多样的活动,例如,让孩子注重团队性质时可安排丰富的团队性活动,让孩子互相协作完成最终的目标,在这过程中老师加以鼓励,会让小孩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团队活动中。为了让孩子注重参与到家庭中,可以布置任务,如:扫地、拖地、自己动手洗自己的小衣物等,并在第二天让小朋友分享,此时适当进行鼓励教学法,会让小孩喜爱参与到家庭中各种力所能及的家务事中。让小孩多方面发展,完善小孩心理成长中的不足。让他喜爱上这个乐观的世界,在生活中有更多的参与度。

4.家长进行鼓励教学法时,可以让小孩积极地参与到家庭的大小事中,在教导小孩区分事物的对错中适当加以积极性的鼓励,并且让小孩子自己分享自己通过一天的生活所学到的东西,使幼儿对家庭生活感到喜爱富有积极性。这样能使幼儿心中更加重视家庭,了解家庭的概念。幼儿园主要是通过任务的布置让孩子去参加这一家庭活动,但在家长的诱导下,尽可能去除“任务”这一性质,让孩子真正地喜爱这一活动。

5.为了促使幼儿更好地成长,不单单是在幼儿园或者家庭两者中进行鼓励教学法,更重要的是两者之间有效进行衔接,使孩子成长于一个充满鼓励的环境,能有效地刺激他们心理状态健康地成长,在生活中有更好的抵抗挫折的能力。所以,进行有效的鼓励教W法时,幼儿园与家庭要尽可能地结合起来。布置一定的活动,让孩子在两者之间进行互相分享、互相发现并学习。

综上所述,采用适当的鼓励教学法对于小孩子的成长有积极的引导作用,让小孩综合素质更好地提升,在幼儿园中,要尽可能利用丰富的活动,加以老师细致的观察,结合发现小孩子的各种特点采用有效的鼓励教学法。经过不断优化的鼓励教学法,对于孩子的成长有着极为有利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第6篇:鼓励教育的意义范文

1.1、激励教学法能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在大学体育教学中,有效的激励法,可以使大学生产生一种积极向上的心理,敢于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各种挑战,并且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始终保持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1.2、激励教学法能够全面地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恰当、有效的激励不仅能够激发学生对体育锻炼的热情,增强学生的体魄,而且还能够引导学生保持积极、健康的心理状态,进而使学生的生理和心理都能够得到全面的发展。

1.3、激励教学法能够有效地推动高校体育教学的改革。激励教学法对于改善大学体育教学的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实践证明,在大学体育教学中,激励法是一种科学的外在动力,对推动我国体育教学的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激励教学法在我国大学体育教学中的应用

2.1、通过语言对学生的激励

通过语言对学生进行激励,主要就是指教师运用鼓励的语气进行教学,并且语言激励的特点就在于,它能够利用人们的自尊心和荣誉感,最大限度的发挥学生内在的潜能。通常在大学体育教学过程中,运用语言进行激励能够产生良好的教学效果。例如,在篮球训练的过程中,教师对学生说:/不准偷懒,完不成任务不准下课、0这样就会使学生产生一种抵触情绪,从而降低了训练的效果。但是如果教师换成鼓励的语气说道:/同学们加油啊,我相信你们能够做到的,你们是最棒的、0因而无形之中就对学生产生一种激励,从而减轻了学生的心理负担,提高了训练的效果。

2.2、情感上相互交流

有效地情感交流能够增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在大学体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加强与学生之间的情感交流,通过有效地交流能够增强学生对体育学习的就热情,而且也能够产生良好的教学效果。通常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容,即情感和信息,当情感与信息相协调时,就能够增加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信任,从而提高体育教学的质量。

2.3、教师与学生的互动法

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就是指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积极地参与到学生的活动当中去,这样不仅能够活跃课堂气氛,而且还能够增进师生之间的感情。在精神层面上,教师参与到学生的活动中去,是对学生的一种激励,给学生一种共进退的思想。此外,教师也可以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使教师能够倾听学生的建议,了解学生的需求,从而完善了教学内容,并且也激发了学生对体育学习的热情。

2.4、心理上的期望法在大学体育教学中,每个学生都希望能够得到老师的表扬或者认可。但是对于一些犯了错误的学生来说,他们同时也害怕会受到老师的批评与指责,所以,教师对于一些犯了错误的同学,不能只对学生进行指责,而是要适当地对学生进行教育,教育学生以后不要再犯错误。此外,在对学生进行鼓励的同时,也应当对学生有所期望,因为期望也是对学生未来的一种肯定,因而在无形之中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

2.5、体育教学过程中的宽容教学法

在大学体育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难免会发生一些分歧,所以,在处理这样一些问题时,教师应当尽量去宽容学生,以保持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相反如果一味地去批评职责学生,就很容易激发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矛盾,从而打消了学生对体育学习的热情。因此,在大学体育教学中运用宽容的教学法是十分必要的。

3、在大学体育教学中采用激励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3.1、对学生进行激励时要因人而异。由于学生之间的发展存在着差异,所以每个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是不同的。因此,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激励时,要充分考虑到每个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发展特点,不能一概而论,做到有针对性的激励。

3.2、采用合理恰当的激励方法。在大学体育教学过程中,运用激励的教学方法不仅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而且还能够增强学生的自信心。但是如果激励的方法运用不恰当,就会起到相反的作用。所以在体育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就应当认真仔细地关注每个学生,并且还应当耐心、真诚地与学生进行交流,从而用恰当的语言对学生进行鼓励。

3.3、在对学生进行激励时,教师应当选择合适的时机。在大学体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激励要把握好时机。例如,当学生由于自身的生理或者是心理缺陷而对一些体育技术失去信心时,教师应当抓住时机,对学生进行安慰和鼓励,进而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在体育课堂上,当学生出现怕苦、畏惧的情绪时,教师不应当对学生进行责备,相反而要对其鼓励,这样就能够激发起学生的斗志;在体育教学过程中,由于某项体育技术的难度比较大,学生无法做到时,教师也可以适时采用激励的方法,激励学生去努力完成。

4、结语

第7篇:鼓励教育的意义范文

一、启发学生创新思维

创新思维又称创造性思维,是指善于运用已有的知识分析研究面临的事物或问题,从中找到创造性地解释这些事物或解决这些问题的新途径、新方法、新结论的一种优良的心理品质。

(一)要鼓励学生质疑问难。地理教学中要要善待学生提出的问题,善待提出问题的学生。鼓励学生自觉地探索新事物,创造性地解决新问题。善于创设问题,留出课堂“空白”,让学生去质疑、解疑。例如:学习了地球自转的规律和结果后,让学生课后思考“如果地球反向自转,一天还是24小时吗?产生的结果会有什么变化吗?”等,允许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新观点新想法。

(二)要训练学生的发散思维和形象思维。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应着重启发学生从不同角度对同一问题进行思考。例如:“如何把南极洲丰富的水资源运到撒哈拉沙漠,使其变为绿洲良田?”“如何开采月球上的矿产资源?”。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形象思维,教师要善于把比较抽象的教学内容形象化,丰富学生有关视觉、听觉、语言的形象。教师可以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训练。例如:经常要学生看地图说地理分布、看漫画讲地理含义等。

1 坚信每个学生都是可以造就的。

2 解放孩子是创新教育的希望。

二、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创新思维是个人根据社会和个体生活发展的需要表现出来的创造的意向、愿望和动机。创新意思维是人们进行创造性活动的出发点和内在动力,是形成创新素质的起点。

(一)培养创新首先要给学生营造一个鼓励创新和想像的课堂气氛。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鼓励学生探索与创新。为此,教师要在相信学生具有创造潜力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学生的思维与想象。如:上课适当允许学生随时举手提出问题,鼓励学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一旦学生成功,要及时赞扬鼓励,让学生体验创新的喜悦。尤其当学生对教师和书本的观点有异议时,教师不要马上给予价值判断,而要与学生互相切磋,共同探讨,求得正确的结论。

(二)要培养学生的认识兴趣。要使学生在在将来的地理学领域中有所创新,就必须首先培养学生对这门课的浓厚兴趣。为此,教师要教育学生充分认识学习地理的目的和意义,展现学科知识的魅力,还要培养学生对学习过程本身和教学内容的兴趣。努力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巧妙运用具体的激趣方法。如:创设情景、巧妙设疑、艺术语言等。

(三)要培养学生的创造动机。在地理教学中,要让学生懂得创新的重要意义:创新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创新也是个人自我发展的必备素质和未来竞争的前提。一个国家拥有创新人才多少,将决定经济发展的快慢和科技进步的大小。当学生明白了创新的意义后,他们就会产生强烈的创造动机和责任意识,自觉地为中华民族的全面振兴和为美好的人生去创造。

三、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是运用知识和理论,在科学、艺术、技术和各种实践活动领域中不断提供具有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的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和新发明的能力。创新能力是创新素质的集中体现。

(一)要在课堂开展好课内活动。着重强调学生亲自实践、发现、体验,强调学以致用,教、学、做合一。开展利于学生创造性发挥的学习活动。如:课堂知识竞赛、小组讨论、正反辩论等。通过这些活动,学生可以在体验知识中、运用知识中捕捉到创新灵感,从而有所发现,有所创造。例如:在学习了板块构造学说、海底扩张学说、大陆漂移假说之后,组织学生进行题为“为三个理论找证据”的小组比赛。

(二)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在学生创造力的形成上,课外活动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课外活动通常具有知识性、科学性、实践性、灵活性、趣味性等特点。在这种活动中学生不仅可以获得创造力发展所需要的良好环境,而且开始了真正的创造活动。作为地理教师,应该大力开展一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比如:组织各类兴趣小组(天文、气象、地震、环保、军事地理等),在这些活动中,学生开始了真正的创造活动。学生经常参加这些活动,不仅可以扩大视野、启迪思维,而且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而课堂教学未触及和深入的问题去研究,培养自己的创新能力。

第8篇:鼓励教育的意义范文

会议指出,我国已全面普及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问题。但区域、城乡、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还存在差距。要将推进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努力使每一所学校符合国家办学标准,县域内学校之间差距明显缩小。

会议讨论通过《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鼓励建立学校联盟,提倡对口帮扶,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提高社会教育资源利用水平。(二)均衡配置办学资源。增加财政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以及薄弱环节的投入。各省级政府要为农村中小学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改善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三)均衡配置教师资源。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流浪儿童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五)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生动活泼主动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六)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完善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建立以居住地学龄人口为基准的义务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会议强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遵循教育规律,符合客观实际,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在努力办好公办教育的同时,鼓励发展民办教育。

会议指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是政府的法定责任,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以及当地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努力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要求。

第9篇:鼓励教育的意义范文

[摘要]论述了儿童赏识教育的理论基础、实施原则和方法,旨在使广大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恰当实施赏识教育,创造和谐的教育氛围,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关键词]儿童 赏识教育 家庭教育

赏识教育是唤起自信、激发潜能、快乐成长的教育,也是承认差异、允许失败、符合生命成长规律的教育。儿童赏识教育是指教育者认识并赏识儿童,使儿童增强自信、主动发展的教育方式。实践证明赏识教育体现了教育的本质,符合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在家庭教育中恰当实施赏识教育,可以让孩子学会用欣赏的目光看世界,学会与人和谐相处,可以激发孩子的兴趣和动机,帮助孩子获得自我价值感,发展自尊、自信等优秀品质,形成良好的思维习惯,促进亲子和谐及家庭和谐,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一、儿童赏识教育的理论基础

赏识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方法,它是建立在众多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基础之上的。

1.需要理论

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来看,人的需要有一个从低到高的发展层次,分别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情感和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只有低级需要得到满足或部分满足后才能实现高级需要。赏识教育正是抓住了需要层次论的本质,当孩子被肯定、被欣赏、被鼓励,也就是他们受尊重的需要得到了满足,他们就会相信自己的力量与价值,这样就能更大限度地激发孩子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相反,如果这种需要得不到满足,孩子就会变得消极、自卑,没有足够的信心去处理面临的问题。

2.强化理论 

行为主义心理学家认为,当有机体出现某一种行为后给予积极的强化,会增加行为的频率。凡过去受过强化的行为,比过去没有受过强化的行为更有可能发生。赏识教育从强化理论出发,提倡多给孩子肯定和鼓励,不仅及时肯定和赞赏孩子的成绩和进步,而且努力创造机会让孩子尝试成功,体验“我能行”,竭力寻找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并加以肯定强化,以激发他们的行为动机。

3.期待理论

期待是指个体对自己或他人的行为结果的某种预测性认知,罗森塔尔把教师期待的效果称为皮格马利翁效应,成人的期待在孩子社会化过程中会发生很大作用。儿童心理学表明,儿童时期尚未形成对自己稳定的评价,他们对自己的认识和评价,大多是依据父母和教师对自己评价而得来的。常常受到表扬、鼓励的孩子更有自信心和适应能力,它能激励孩子战胜自我、完善自我。成人对孩子寄予某种希望时,就用赞赏的目光看待他的一举一动,在不知不觉中给以肯定与鼓励,这样日积月累,孩子也就产生了对成人的信赖,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向成人期待的目标发展。

4.儿童观理论

如何认识和对待儿童,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是每一个家长都要面临的教育的核心问题。现代的儿童观要求维护儿童的人格尊严,发展儿童的独立个性,培养儿童的竞争意识,丰富儿童的内心世界。法国教育家卢梭主张教育必须适应儿童的发展规律,反对压抑与摧残儿童的天性。卢梭认为,儿童首先是一个“人”,他们有自己的意识和情感。受社会上功利思想和浮躁氛围的影响,当前的家庭教育在儿童的教育价值取向上存在着很多问题和弊端,许多家长缺乏爱的能力和艺术。赏识教育正是解决了当前家庭教育的诸多弊端,提倡科学认识儿童、正确对待儿童,提倡在对儿童的尊重、理解、信任、激励、宽容的基础上开发儿童潜能,使儿童增强自信,积极主动、生动活泼地健康发展。

二、在家庭中实施儿童赏识教育的原则和方法

家庭教育的特点决定了父母在子女教育中的特殊地位,儿童年龄越小,可塑性越强,越无法抗拒家庭教育给予的一切影响,因而儿童早期心理品质的形成与家庭环境中多种教育因素的综合影响和渗透有很大的关系。在家庭中实施赏识教育,就是要求家长从儿童的心理特点和心理需求出发,在爱的情感支配下,通过表扬和激励等方式肯定孩子的优点、长处,鼓励儿童发挥潜能,为儿童的发展创设出一个被理解、被关注、被接纳、被支持的宽松环境。

1.爱和尊重

高尔基说“爱孩子是母鸡都会做的事情,可是要善于教育他们,这是国家的一桩大事了,需要才能和全部的生活知识。”父母对孩子的爱属于人之常情、天性使然,但是真正的理智的爱需要学习,需要在实践中有意识地培养和提高。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往往以爱的名义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到儿童身上.不承认儿童的主体地位,有意无意地挫伤儿童的自尊心,有时当众羞辱甚至苛求孩子。儿童是在爱的环境中获得安全感、满足感,获得激励和信任,从而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理智的爱应该是包含着热爱、理解、尊重、信赖、鼓励、严格要求、期望等在内的复杂的情感体验。赏识教育要求父母一定要懂得爱和尊重孩子,尊重孩子的人格,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理解他们的行为,看到他们的努力,欣赏他们的成就,在尊重、维护儿童的人格尊严的同时,也要注意培养儿童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责任感。

2.激励与宽容

在家庭中实施赏识教育,要充分发挥激励的作用,主动地发现孩子身上的每一个闪光点,给予赞许并适当放大,激励孩子发挥优点、克服缺点或弥补不足,让孩子一直有取得成功的动力。针对孩子的实际情况,为孩子设定一个个“够得着”的小目标,“跳一跳,够得着”,不断地让孩子尝到成功的甜头,这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赏识。在孩子遇到了困难和失败时,对孩子要宽容,要承认差异、允许失败,要积极鼓励孩子靠自己的力量克服困难,尽快让孩子从沮丧中摆脱出来。家长只要把握好时机,赏识教育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赏识有度

赏识教育提倡正面强化,但也不是对儿童的行为无原则地表扬和鼓励,其实批评、处罚同样也有利于激发儿童的上进心、自尊心,提高学习热情。如何把握好赏识教育的尺度,讲究赏识的策略与艺术,是赏识教育的关键。鼓励和表扬必须注意时机、分寸,讲究方式方法,要把孩子看作独立的个体,鼓励孩子对自己的行动做出正当的评价。如果家长只是为成绩、为名利、为虚荣而赏识孩子,那么,这样的赏识只能成为孩子的一种负担、一种成长阻力。

4.营造融洽的家庭氛围

人的成长需要一个宽松的环境。赏识教育的突出特点就是相信每个孩子都有潜力,挖掘孩子的优点和长处,多给予鼓励和赞扬,让孩子在“我是好孩子”“我能成功”的心态中成长。在家庭中实施赏识教育,要为孩子创设一个相对宽松自由的环境,营造融洽的亲子关系和和谐的家庭氛围,使孩子的个性、兴趣、特长和创造精神得以充分释放,这样才能保护孩子成长的天赋,激发孩子内心的潜力,把成长的快乐还给孩子。赏识教育能够培养儿童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让孩子学会享受生活的快乐并创造快乐的生活,在家庭教育中实施赏识教育将会使儿童受益终生。

参考文献:

[1]周弘.赏识你的孩子.广东科技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