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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体系精选(九篇)

对外贸易体系

第1篇:对外贸易体系范文

[关键词] 外贸经济 法律体系 保护措施

入世五年来,我国忠实地履行入世承诺,逐年按计划降低税率,按入世谈判确定的进度放松对贸易的管制,一些领域的改革速度已经超出了入世承诺。同时,我国成功地渡过了入世的五年过渡期,入世时不少人担心的国内产业大范围受冲击的后果没有出现,国内需重点保护的产业蓬勃发展,抵御风险的能力迅速增强。我国正致力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与自由贸易是一脉相通的。由于我国劳动力资源充足,大部分产品相对成本低廉,在国际市场上占有比较优势。但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一些行业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国民经济支柱行业仍不具备与国外相应产业进行短兵相接地竞争的能力。如果我国放弃适度的贸易保护,我国的一些产业可能将面临灭顶之灾,一些新兴产业或尚未建立起来的产业可能无法正常建立和发展。为了尽快形成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我国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保护体系,特别是要对部分幼稚工业加以必要的保护。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尽快修订对外贸易法律

为全面履行入世承诺,适应入世过渡期后面临的新形势,急需迅速建立一整套完备的法律法规来管理我国的对外贸易。首先应对现行《外贸法》进行必要的修订。现行《外贸法》是我国政府管理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一部基本法律,于1994年颁布。12年来,我国外贸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经营主体和经营市场更加多元化,贸易规模迅速扩大,对外贸易领域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其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实际需要。WTO不少规则允许各成员方为维护公平的贸易环境采取适当措施。WTO成员,特别是美、欧、日等均在其外贸立法中以各种形式列明这些措施,以增强其保护本国企业和市场,开拓海外市场的能力。与此相比,我国外贸法显得过于原则,手段不足,可操作性不强,不能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和抵御形形的贸易壁垒。此外,为了应对进口可能对国内市场和产业的冲击,我国先后颁布了新的《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和《保障措施条例》等,这些法规中的不少内容已经突破了外贸法,急需修改外贸法,使这些条例有上位法依据。新完善的法律首先应当成为适度的贸易管理法。既要加强政府对外贸发展的宏观调控,维护公平、有序的贸易秩序,又要充分保障企业开展对外贸易的权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充分体现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建立健全公正透明的贸易管理制度;要从法律上进一步建立和 完善我国对外贸易促进体系,从而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切实有力的保障;应针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贸易保护主义不断抬头的新形势,建立健全我国有效的贸易防御和贸易救济措施的法律体系,防止进口产品对我国造成的市场扰乱或产业损害,以保护我国国内产业的利益。同时,我国还应继续抓紧清理涉及对外贸易管理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内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

二、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的透明度

要通过立、改、废建立和保持一套与WTO规则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并增强法律法规的透明度。当前,政府行为法治化方面的要求突显出来,简言之就是立法要公开、透明,执法要公正、公平。与货物进出口许可制度有关的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等还需要进一步调整。我国承诺,所有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或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实施或执行前,均应对外公布,不公开的不予执行;在执行前应留出一段时间以供向主管机关提出意见;与技术标准和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还要公布草案征求意见,或给成员提供磋商机会;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应在指定刊物上公布,并且应该容易获得。

三、进一步改进执法手段

目前,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方面立法无序、执法不严,出现问题相互推诿的现象仍然存在。为理顺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必须严格按照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调整国家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责,避免交叉和重复。只有各部门各行其职、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处理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结果。为做到这一点,要克服“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倾向,在现有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按商品明确各部门管理范围,由多头管理向有序管理转变。由于外资企业在进出口许可制度上的优惠已经逐步减少,需对外资企业的管理办法进行清理,使之尽快过渡到“国民身份”,进而取消由商务部单独对外资企业实行特殊政策管理的规定,把外资企业进出口货物按照进出口商品属性,统一纳入进出口许可制度的体系中,不再“独树一帜”。要进一步实现贸易便利化,应通过法律法规的调整, 促使政府部门进一步转变管理思路,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手段,在统一的信息化平台上统一管理对外贸易,形成“政府部门建立平台,执法部门使用平台,第三方运行平台”的模式,实现网上发证和建立许可证件的“电子底账”,实现行政执法的“严密”和“高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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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段丽娜郭晶:WTO在国际经济法中的作用及对我国的启示[J].辽宁经济,2005,(02)

第2篇:对外贸易体系范文

[关键词] 农产品贸易对外贸易价格指数

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是研究农产品贸易问题的基础。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体系不完善。目前编制并公开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的机构只有商务部,从2002年1月起在《农产品进出口月度报告》中公开农产品月度出口价格指数;从2005年2月开始进、出口双向价格指数。

一、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体系现状

目前可以获得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的来源非常少。各国际机构(或组织)中,只有WTO在每年的ITS(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中公开报告部分农产品的全球出口价格指数。WTO将农产品作为初级产品的一部分在ITS中报告了1995年以后的食品和饮料 和农业原材料 两个农产品大类(各包括若干小类)的出口价格指数。根据WTO的统计口径,ITS的初级产品的统计范围包括4个大类:食品和饮料、农业原料、矿物和不含铁的金属以及能源,其中食品和饮料以及农业原料属于农产品范畴。

事实上,FAO曾经编制并公开过各国农产品的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根据FAO贸易年鉴的解释,由于缺少新独立国家在1989-2001年间贸易统计数据,FAO暂时中止(temporarily discontinued)了对按照大陆(by continent)区分的各国农产品贸易指数的测算。这对于保证各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数据的完整性是不利的。

国内机构中编制并公开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的部门只有商务部。从2002年1月起,商务部开始在《农产品进出口月度报告》中公开农产品月度出口的单向价格指数;直到2005年2月才开始同时进、出口双向的价格指数。此外,商务部还针对农产品的主要进、出口市场分别测算得到针对主要贸易市场的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特别地,从2005年6月起商务部针对某些重点产品 进行测算,在重点产品层次上得到进、出口双向价格指数。这样商务部编制并的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体系是包括总体、重点国别地区和重点产品三个层次在内的指标体系。

二、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测算方法回顾

鉴于目前编制并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的机构只有WTO和中国商务部,本文首先对上述两个机构采用的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测算方法分别做出讨论。

1.WTO的贸易价格指数测算方法 基于SITC(Rev.3)的产品分类标准,WTO的ITS仅仅了部分农产品的全球总体对外贸易指数,并没有涉及国别数据。相应地,ITS只对全球总体指数的测算程序做了说明,没有对国别数据的来源或测算方法做出明确解释。根据WTO的解释,ITS全球农产品总体对外贸易指数的测算分两个步骤完成:首先由秘书处做出估计,将各国的缺失数据补齐;然后将各国数据加总得到全球总体指数。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的测算过程分别在国别和国际两个层次上完成。由于对国别价格指数测算程序的解释并不完整,WTO的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测算方法对国别贸易指数的获得并不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2.商务部的贸易价格指数测算方法 商务部编制并公开的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数据使用帕氏公式测算得到。就测算方法而言,除了在《农产品进出口月度报告》中注明其报告的价格指数为全样本指数外,商务部并没有对价格指数的具体测算程序进一步解释。考虑到帕氏公式为固定权重的指数公式,公式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只有在考察期内价格指数的数量权重变化不大的情况下,使用该公式得到的价格指数结果才能较为客观的反映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的综合变动规律;否则使用固定数量权重的价格指数公式进行测算是有风险的。

由于国别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的测算方法同样适用于农产品贸易价格指数的测算,作者将考察的范围扩大,对国别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的测算方法做出讨论。除WTO和商务部外,目前测算并国别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的国际组织有UNCTAD、IMF和WB等;国内机构包括海关总署和国家统计局。其中只有海关总署对其的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的测算方法做了说明。

3.海关总署的贸易价格指数测算方法 海关总署从1994年开始试编我国的对外贸易指数,这也是国内指数编制方面的最早尝试。2000年海关总署对贸易指数的编制系统做了修订,并于2003年正式启用新方案编制我国对外贸易指数并在内部资料上刊登。2005年起海关总署正式编制出版《中国对外贸易指数》月刊,并在季末和年末编制季度和年度指数增刊。

海关总署的《中国对外贸易指数编制说明》是目前所能见到的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编制说明中最为详细的一个。根据编制说明的解释,海关总署的对外贸易价格指数采用费氏公式编制。价格指数测算之前首先对样本数据做筛选,根据最详细的海关进、出口记录计算出同种产品的价格变异系数,从中挑选出部分HS的8位税目上的产品作为计算样本,样本覆盖率占全部贸易产品的70%以上。获得测算样本后,在HS的8位税目数据上计算单位价格指数,然后使用费氏公式测算得到6 位税目上的价格指数,进而向4位目、2位目和全部贸易产品汇总,最后得到我国的对外贸易价格指数。

三、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测算方法评析

现有的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测算方法并不完善,不能满足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测算的实际需要。海关总署的贸易价格指数编制程序较为细致,对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1.海关总署贸易价格指数测算方法的优势 海关总署的指数测算方法有三个显见的优势:

一是其公开的对外贸易价格指数使用费氏公式测算得到,这种同时考虑两期数量权重的价格指数公式避免了固定权重公式对指数测算结果可能造成的影响。

二是海关总署的价格指数测算建立在8位税目数据基础上,因此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价格指数的混频程度。农产品的经济属性差异大,在8位税目数据层次上进行指数测算的数据处理思路对农产品价格指数的测算有明显的借鉴意义。

三是海关总署的价格指数测算程序从8位税目数据开始,进而向6位目、4位目、2位目和全部产品汇总。这种测算程序反映了指数在层级之间的递推关系。农产品的多样化特征显著,使得分类价格指数更能反映农产品贸易价格的变动规律。价格指数在层级之间的递推关系为建立农产品分类指数提供了思路。

2.海关总署贸易价格指数测算方法的不足 借助变异系数指标,海关总署在全部贸易数据中人为地剔除了某些税号上的数据。这种数据处理方法显著降低了数据的变异程度、有利于价格指数的测算;但同时具有两个明显不足:

一是这样得到的价格指数不再是全样本指数。仅仅根据变异系数剔除数据,有可能导致某些重要信息的丢失,从而无法全面、客观反映全部贸易品价格的综合变动规律。

二是参与测算的样本数据占全部贸易产品的70%以上,从一定程度上讲属于固定权重的指数测算方法。这种人为剔除数据的处理方法存在的问题是,对贸易产品结构变动产生的影响估计不足。如果贸易产品结构在考察期间变动显著,则价格指数的测算结果无法反映贸易品价格的真正变动规律。

四、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测算中的关键问题

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体系涉及数据少、时间序列短,尚未包括分类层次上的指数信息。对外贸易价格指数体系的不完善影响了农产品贸易领域内相关研究的展开。本文认为,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测算应注意以下三个关键问题:

1.建立农产品分类指数。农产品范围广、产品经济属性差异大,使得分类指数更能客观反映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的变动规律。

2.选择合适的价格指数测算公式。可供使用的指数公式很多,不同的指数公式具有不同的统计性质,因而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价格指数测算公式做比较,并对使用不同公式得到的结果做出预期。根据研究的具体需要选择某一个或某几个指数公式用于农产品价格指数测算。

3.测算全样本价格指数。这种处理方法会将很多变异较大的数据包括在内,但是避免了人为剔除某些税号上的数据可能导致的某些重要信息的丢失,这样得到的价格指数结果能够更为客观的反映农产品贸易价格的综合变动规律。

参考文献:

第3篇:对外贸易体系范文

[关键词] 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理论体系评价指标体系

“可持续发展”理念,自从它形成、提出以来,就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广大学者更是将其应用、渗透到社会、经济、环境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学科中。由于贸易与环境的密切关系,贸易可持续发展问题也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研究。联合国在《21世纪议程》中明确提出了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概念,指出它是一个开放的、公平的、安全的、非歧视性的、可预测的、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并能使全球生产按照比较优势得到最佳分配的多边贸易制度,对所有的贸易伙伴都是有益的。国际贸易实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而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需要通过各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来实现。因此,我国学者对中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产生了丰硕的成果。

虽然我国关于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 的文献很多,但其中大部分只是分析了我国(或某地区、某产业、某产品等)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应对策,虽然其中也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比如贸易结构问题、绿色壁垒问题等,但并未对“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很多甚至没有给出“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当然,也有学者对此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比如彭红斌的博士论文和专著《论中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等。但总体上讲,目前我国学者对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存在重实践轻理论的倾向,而且关于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一般理论的研究大多散见于众多的、研究领域和视角及方法各不相同的文献中,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论体系。本文将对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理论的研究情况进行总结和归纳,以期对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完善和发展有所帮助。

一、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研究的基本理论

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国际贸易理论是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研究的两大基础理论。而目前,一方面,关于“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本身还缺乏系统的理论总结,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王礼刚,2005),特别是“可持续发展”概念就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另一方面国际贸易理论也在不断发展、完善中。因此,不同的学者按照各自对“可持续发展”的理解、运用不同的国际贸易理论来研究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问题,再加上研究视角和研究目的不同,其研究结论的不一致也就成为必然。

归纳起来,我国学者研究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运用的基本理论除可持续发展理论外,主要有比较优势理论(李雪峰,2005)、自由贸易理论(刘力,1999)、新贸易理论(姜琳,2000)、循环经济理论(李军,2006)、绿色经济理论(赵晓晨,1999)、系统理论及耗散结构理论(彭红斌,2002;王云凤、石友梅,2005)等。

二、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的主要内容

目前,我国外贸易可持续发展一般理论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含义

关于“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概念的表述有多种,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模式:

一是套用可持续发展的权威定义:“可持续发展是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的发展”。如:对外贸易持续发展是指对外贸行业建立良性的循环机制,改善我国的出口条件,节约出口资源,控制污染环境,提高外贸行业人员素质,不仅保证对外贸易当前较快地增长,而且也是保证子孙后代适度增长的条件和基础(刘建明,1997)。

二是强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多种效益的统一。如:所谓的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就是必须兼顾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双重目标,一方面追求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同时将对外贸易带来的生态成本限制在一定水平;在遵循外贸发展的内在规律基础上,健全外贸体制,完善外贸运行机制,提高外贸效率,合理有效地动员和配置外贸资源,从而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高度统一,实现对外贸易长期、持续、稳定、健康地增长,并且取得不断改善的贸易条件和持续扩大的国际分工利益(彭红斌,2002)。

三是突出环境保护和资源的节约及有效利用。如: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是一国在保持其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可持续性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制定一系列贸易政策,推动包括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在内的广义的对外经济活动能力的不断提升,实现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过程;其实质是在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前提之下实现对外贸易经济利益的增加(苏珊珊,2005)。

当然,还有一些从其他角度的定义,如侧重法制的定义:可持续发展的对外贸易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在对外贸易发展的同时普遍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进人民福利;可持续发展的对外贸易是法治化的公平的对外贸易,是以保护人权的方式发展对外贸易(李巍,2004);等。

关于“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内涵,也有多种观点,主要有:(1)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不但要追求对外贸易的总量规模,更要实现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技术效益、生态效益和资源效益的持续提高(张作鹏,1998);(2)可持续贸易至少包括贸易品的可持续生产、可持续贸易商品的构成、可持续贸易的国际市场、可持续贸易运输与可持续贸易政策等五个部分(资树荣,2001);(3)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包括对外贸易量保持稳定增长及稳定增长的能力、贸易资源保持持续稳定的供给、对外贸易的商品结构不断优化、商品国际竞争力递增、对外贸易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持较高的贡献率、对外贸易条件不断改善和国际分工利益持续扩大五个方面(彭红斌,2002);(4)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所追求的福利,不仅包括商品和劳务的消费,也包括环境的改善或避免环境的恶化,不仅考虑物质资本的投入,也关注环境资本的消耗(贾晓蕾,2003);(5)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促进对外贸易数量和质量的同步增长,并带动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李明生、何天祥,2005);等。

2.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与特点

关于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应遵循的原则有不同的归纳,主要有:(1)环境成本内在化、自由贸易、公平贸易、贸易产品绿色化4项原则(资树荣,2001);(2)效率性、持续性和公平性3个基本原则(沈根荣,1997);(3)可持续性、公平性、共同性3项原则(贾晓蕾,2003);(4)“以人为本”和公平性2项原则(易瑾超,2005);等。

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特点有:(1)外贸总量的稳定增长,外贸结构改善和外贸效益提高,是经济持续增长的“发动机”,促进自然资源持续利用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4个特征(李雪峰,2005);(2)对外贸易的持续增长,以保护生态为基础并与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相协调,时间和空间的结合3个特征(苏珊珊,2005);等。

3.关于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系统的研究

王云凤、石友梅(2005)从系统论和耗散结构理论出发,对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彭红斌(2002)运用现代系统学理论对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系统进行了研究: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系统分为量性增长系统和质性发展系统两个子系统,有量性增长较快而质性发展不足的质-量不平衡发展、量性增长不足而质性发展较快的质-量不平衡发展和质-量协调发展的三种类型,只有质-量协调发展的外贸系统才是可持续发展的;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系统的运行机制包括动力机制和平衡机制,动力机制主要来源于经济动力、政治动力、文化动力和竞争压力,平衡机制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包括政府管理机制、市场机制、自律机制、社会机制和国际规范机制等。

4.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条件、环境及能力

要素资源的可持续性和制度安排的可持续性是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贾晓蕾,2003)。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包括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国际环境包括由国际政治与安全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等构成的国际贸易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国际贸易本身的特点与趋势等;国内环境包括自然资源禀赋状况、人口与劳动力资源、生态环境基本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基本国情以及对外贸易条件等(彭红斌,2002)。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能力,是指促进外贸量性增长和质性发展的能力,包括内部发展能力和外部发展能力;内部发展能力主要由系统结构与功能决定,外部发展能力是外部环境对外贸发展的可持续支持能力;可从增强支撑能力和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两方面提高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能力(彭红斌,2002)。

5.实现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如何实现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国内学者提出了不少见解,如: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基点是推进外贸创新;出口贸易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是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健全出口贸易促进体系、落实科技兴贸战略、实施对外贸易标准化以及推行出口市场多元化;促进进口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是优化进口商品结构、保持国民经济相对稳定、鼓励企业投资以及加快进口贸易体制改革等(彭红斌,2002)。

单纯的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都不能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实行有协调的自由贸易政策才是最佳的选择(刘力,1999)。

发展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战略,提高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是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加强立法和政策导向是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建立高素质外贸队伍是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刘建明,1997)。

要实现两个转变:一是对外贸易的增长方式从计划体制下的粗放型增长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集约型和效益型增长的转变;二是转变传统的外贸发展模式,将环境保护问题作为重点纳入其中,建立有利于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的合理的进出口商品结构(贾晓蕾,2003)。

要实现从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化,避免跌入“比较利益陷阱”;提高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是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实施标准化战略,开展绿色营销;加强立法工作,为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证(张作鹏,1998)。

以循环经济为理论基础,构建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管理模式:改革和完善外贸管理体制,建立科学的环境管理体系和高效的管理机构,构建以综合效益为核心的发展评估体系(赵西山,2004)。

积极改善对外贸易国内地区结构,大力推进出口贸易方式和市场多元化,加强对外贸易管理,促进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李红兵、张胜利、赵新平,2005);由资源消耗型向资源效益型转变,制定与环境政策协调的绿色贸易政策及绿色贸易立法,实行从产品设计、生产到产品营销的绿色一体化(赵晓晨,1999)。

此外,还有学者提出: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李军,2006);通过实施环境成本内部化促使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实现(陈勇兵,2005);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以促进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周建军、王江,2006);以“保护人权”的方式实现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马兴永,2004);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周洲、吴国蔚,2004);采取逆比较优势战略促进加工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尹浩华,2005);等等。

6.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指标与模型

我国学者在构建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及模型方面也做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如:袁永友、刘建明(2004)依据科学性、概括性、可行性、导向性和独立性的原则构建了由对外贸易规模总量、服务贸易总量/货物贸易总量比例、贸易收益增率比例、对外贸易经济效益、对外贸易技术效益、对外贸易生态效益和对外贸易资源效益7类评价指标构成的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并提出综合运用抽象、系统、定量、比较等方法来建立上述指标体系;

谷志红、刘东晓、王会青(2005)对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因素指标进行了层叠体系的设计,并通过建立多因素多层次模糊优选模型对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情况进行了评价研究;

李明生和何天祥(2005)根据全面性、代表性、可操作性和层次性原则,将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为“系统―目标―指标”三个层次的框架结构(第一层次为区域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评价系统,第二层次为贸易规模、贸易结构、贸易效益、产业结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资源效益7个目标层,第三层次为各个目标层的具体评价指标),用熵值法进行评价,并对1985年、1990年、1995年、2000年和2002年的湖南省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状况进行了实证分析;

缪慧(2006)在李明生和何天祥的研究基础上,将其目标层改为对外贸易的规模总量、贸易效益、经济效益、技术效益、生态效益和资源效应6项,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进行了评价;

此外,(彭红斌,2002)从环境资源支撑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平衡能力等方面构建了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周茂荣、周念利(2005)还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方法建立了出口贸易可持续发展水平的时序评价模型。

三、结论与展望

综上所述,我国众多的学者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问题,其理论研究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并形成了一些共识:必须实现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要跳出外贸领域,从社会、经济、生态等整体角度研究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评价标准,不但要实现外贸规模的增长,还要促成外贸结构的提升,不但要看经济效益,还要看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资源效益、技术效益等;当前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解决好环境与贸易的冲突;等。可以说,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理论范式正在形成。

但由于研究中重实证而轻规范,一方面研究成果比较分散、零乱,缺乏系统性,还未形成完整的理论框架;另一方面,很多观点是基于中国对外贸易的实际的,理论提升不够。比如关于实现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通常研究的是我国当前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而未能从一般理论的高度探讨一国实现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和路径选择。因此,在今后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中,要进一步强化一般理论的研究,并使之系统化。值得注意的是,理论的系统化并不是基础理论的统一化和研究方法的一致化;相反,多种理论的运用和多种方法的使用,对于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有益的,也是必要的。

此外,关于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尤其是如何评价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技术效益以及资源效益,还需要深入研究。从已有的成果看,基本上是根据产品(包括服务)对外贸易的规模、结构实绩来进行评价的。笔者认为,可从两个方面进行突破:一是探索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一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与其实绩并不一定完全对应,而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更能体现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技术效益以及资源效益等。二是从要素贸易的角度设计指标体系。贸易活动促使生产要素的禀赋优势得以充分发挥,进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从社会经济整体角度看,产品对外贸易的实质是生产要素的对外贸易,我们可以将对外贸易产品的价值分解为自然资源价值、劳动力成本、技术附加值等,进而以要素对外贸易的规模和结构来评价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这样比产品对外贸易规模和结构更有说服力。当然,这需要统计方法和基础数据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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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王礼刚:2005.可持续发展理论的现状分析及路径反思[J].兰州商学院学报,21(3):32-35

第4篇:对外贸易体系范文

[关键词] 美日中贸易 逆差三角关联 对外贸易 影响 对策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六年多来,我国对外贸易实现持续、快速的发展,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进一步好转,中国外贸持续大进大出,贸易平衡压力逐渐得到缓解。如图1所示,2001年至2007年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由5096.5亿美元跃升至21738亿美元,增长了3倍多,中国外贸总量迈入世界大国行列,2004年,中国更是取代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和德国的世界第三贸易大国。从经济运行总体态势看,2008年中国经济仍将在高位运行。综合考虑影响中国外贸的内外因素,预计2008年我国进出口总额将达到26100亿美元,增长20.4%。一系列的数字毫无疑问地证明了我国已经成为对外贸易大国。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1年~2007年

一、美日中贸易三角关联与中国对外贸易发展

入世后,中国逐渐成为世界贸易大国,在世界舞台上也开始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美国、日本作为中国近年来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国之一,在中国对外贸易蓬勃发展、贸易总额不断激增的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美国、日本、中国作为当今世界对外贸易大国,三者之间的经贸关系直接影响到世界对外贸易领域的正常秩序,同时也影响到三国自身的外贸发展。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4-2007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经济增长与对外贸易的关系正日益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美国、日本作为世界主要贸易体与中国的外贸活动频繁,在中国对外贸易总额中占据相当份额,2004年后,美国、日本一直是中国的第二和第三大贸易伙伴。中日经济结构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两国保持稳定的贸易合作关系,使得中日两国在处理对美国经济关系方面,都具有较为有利的活动空间。美日相互间经济关系依存度较高。美日两国任何一方经济衰退,都不可避免给另一方带来不利影响,甚至对亚太地区经济发展产生制约。加强美日经济关系,是美国政府多年来的重要议题之一。美日两国国家经济利益取向,在中国这个潜在大市场上,存在着利益竞争关系。中日经济关系的发展,不可避免受到美国因素的制约,形成互动关系。因此,在研究中日、中美关系的同时,美日之间的经贸关系也是必须要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研究一国对外贸易发展情况,主要借助于政府定期公布的对外贸易平衡表。一般而言,平衡表比较系统地载有表明出口和进口的数字统计,大体可反映一国在特定时期内对外贸易乃至国民经济发展状况。一国对外贸易按出口大于、小于或等于进口等情况,分别构成贸易顺差、贸易逆差或贸易平衡。因此,研究对外贸易问题,其中贸易逆差、顺差和贸易平衡问题必然是研究的重点和核心。

资料来源: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

美中、美日、中日之间贸易逆差相互影响,对中日、中美经济关系的影响巨大。一方面,中日经济关系受美国因素的影响程度会进一步加深。贸易逆差的重心从日本转向中国,将促使美国进一步对中国采取自由贸易政策,这将有助于缓和日美贸易摩擦。另一方面,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有不断加剧之势。但是,从长期来看中美贸易摩擦将是长期存在的问题。

二、美日中贸易逆差三角关联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近几年来,由于国内需求不足,而世界经济增长,国际市场需求旺盛等因素,加之中国政策体制鼓励出口,我国对外贸易在快速增长的同时,贸易顺差越来越大。在现阶段看来,巨大的贸易差额给我国经济带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它显示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强劲势头,增加了我国的GDP总量,提高我国对外支付和偿还的能力;给我国带来了巨额的外汇储备,改善了我国的信用状况,维护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有利于培养我国的竞争优势产业;推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鼓励中国企业跨国发展。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公报》各年整理

巨额的顺差给我国经济带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同时也给我国经济的发展、政治的稳定带来了很多政治问题。

1.美日中贸易逆差三角关联促使中美、中日贸易摩擦增加

一方面,中美贸易摩擦频繁增加。中美贸易摩擦近几年频发,从初级产品如纺织品、服装、鞋帽等向工业制成品如轻工、钢铁及高技术产品转移。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的出口有较大的限制。中美贸易摩擦限制了我国对美产品的输出, 降低了两国的福利水平。美国一方面通过反倾销、特殊保障等措施阻止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减轻中国产品对美国市场的冲击;另一方面又通过中美入世谈判以及中美贸易不平衡等问题迫使中国为美国开放更多的市场。对我国出口产生重大影响。美国对华经济制裁引发的贸易摩擦破坏了双边的正常经贸关系。另一方面,中日贸易摩擦的几率增多,范围扩大。2001年发生的中日首次贸易战,日本虽首选蔬菜采取报复性措施,但双方摩擦的范围早已不限于农产品领域。我国生产的部分纺织品、轻工产品、钢材等都已成为日方以各种理由限制进口的产品。不仅如此,两国之间的贸易摩擦在地域上已延伸至国际资源领域及第三国市场。

2.巨额的顺差增大了我国的外贸依存度,使我国经济更加依赖于外资企业或外国市场

事实上,中国外贸的顺差中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外商投资企业对外贸易和加工贸易,因此,FDI的未来趋势影响着我国的对外贸易的规模和结构。当国际市场对中国产品需求或跨国公司的内部变动时,都会对我国贸易出口的总体情况产生影响。

自加入WTO以来,净出口对我国GDP增长的拉动力从2002年的1.3%增长到2005年的23.7%。由此可看出,净出口在促进中国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中国经济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出口收益。这样一来,一方面,刺激了我国行业的外向型发展,可能造成国内市场的疲软,不利于平衡国际和国内市场;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对外贸的依存度增大,导致了国际市场对中国国内经济的影响性增大,当国外市场动荡或不稳定时,必然也会使中国经济也受到很大的影响。中国对于外贸的依赖,削弱了自己的自主性,可以说是,中国失去了国内经济的部分控制权。

三、中国应对美日中贸易逆差三角关联影响的策略

面对美中、日中贸易的总体形势,中国对外贸易究竟应何去何从呢?

1.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结构型升级,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

首先,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我国的出口产品大多是低附加值产品,高附加值产品我国也主要是加工贸易,获取低利润的部分,由此造成顺差大但获利小的不利局面。我国可以利用目前的外汇储备采取多种手段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其次,大力推动高科技贸易。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继续完善国内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发展中美经贸关系、更好地引进先进技术创造较为宽松的环境和条件。继续有针对性地做好美国有关部门的工作,充分利用美国的一些民间力量向美国政府施加压力。主动向美方大型企业提供我国大型项目建设的信息及其技术、设备需求情况,欢迎美国企业界前来竞争投标,参与项目合作。

2.扩大内需,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转变中国贸易政策战略,减少我国外贸依存度。

首先,通过“扩大内需”减少中国经济对出口的依赖性。经济增长通常由出口、投资、消费拉动,一个大国的经济发展,消费占主导地位应在70%左右,如美国为78%,日本为85%,而中国只有10%左右。把“扩大内需”作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长期战略和立足点,不仅可以增强抵御国际金融风险的能力,避免产业空洞化,而且可以增强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一定程度上可减少中国对美国经济的依赖,缓解中美贸易摩擦。一国国内市场的大小直接关系到该国的竞争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其在贸易摩擦中的对策的选择。为此,我国必须要加强对内开放,加快改革的步伐,真正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争取早日脱掉 “非市场经济”的帽子。其次,调整出口结构,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减少我国外贸的依存度风险。美国、日本、欧盟和香港特区一直是中国的主要出口市场。近年来,中国对美国的出口额占出口总额一直保持在21%左右,对美国市场的过分依赖也导致了贸易风险的加大,美国国内经济状况直接影响了中国出口贸易的增长。而且,在中美贸易摩擦问题上,往往使中国处于被动地位。因此,改变这一局面,政府必须积极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关系。

3.积极发展对外直接投资,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

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经济全球化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生产的国际化与贸易的自由化是经济全球化的基础,我国企业必须加快生产国际化的步伐,积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有力地缓解美中贸易逆差问题。发展对外投资既是一个国家经贸发展进入高水平阶段的重要标志,也是避免贸易摩擦的有效方法。我国可以借鉴日本发展对外投资的经验,大力推进“走出去”战略。一是针对不同国别实用当地的市场和资源;对发达国家投资,要注重规避贸易壁垒和强化市场竞争能力。二是密切结合贸易发展需求,避免投资的贸易替代。另一方面,对外商投资产业进行积极的调整。中美逆差很大部分归因于加工贸易以及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外资企业的进入虽然有利于发挥国内的劳动力资源优势,但是那些集中在附加值低、劳动力密集型行业的投资,不利于中国出口产品结构的升级。而且一些高能耗、高污染和低水平的投资,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压力和破坏。对外商投资产业进行及时的限制和调整,既有利于减少中美贸易逆差,也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限制高能耗、高污染和低水平的投资;鼓励集研发、制造和国内销售于一体的外商投资;对于从事加工贸易的投资,提高配件的本地化配套程度,对于配件本地化程度达不到标准的,不给予中国原产地资格。

参考文献:

[1]贾怀勤:中美贸易平衡问题综论[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

[2]益言:日美贸易摩擦的回顾及其启示[J].中国金融,2005(18)

[3]周泽红:日本应对贸易摩擦的经验及启示[J].现代日本经济,2006(1)

[4]王国中:中日贸易关系与美国的影响[J].国际经贸,2004(6)

第5篇:对外贸易体系范文

以入世为契机,我国从1999年开始了大规模的外经贸法律制度的清理。在外经贸部修 订方案的指导下,不少专家和学者对我国《对外贸易法》的完善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 议(注:外经贸部的修订初步方案参见崔书锋《完善我国涉外经贸法律体系》,载《国 际商报》2002年6月27日第6版。专家、学者的相关建议可参见:(1)何茂春著《兼论中 国“入世”后外贸体制的全面改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7月;(2)张汉林、郭浑 仪《论入世与外贸法的修改与政策建议》,载《国际商报》2001年2月25日和2001年3月 4日;(3)沈吉利《入世与修改<对外贸易法>的建议》,载《国际商务研究》2002年第4 期)。笔者认为,要真正做好《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工作,应当首先设定修订《对外贸 易法》的整体目标,进而应当明确提出修订我国《对外贸易法》的整体思路。如是,才 能配合入世后我国对外贸易战略的调整,在我国现行的外贸法制框架下完成《对外贸易 法》的结构整合与内容调整。

本文拟从立法定位、立法内容和立法技术三方面提出我国《对外贸易法》修订的九条 思路,并据此对修订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一管之见。

一、关于《对外贸易法》的立法定位

(一)思路1:《对外贸易法》的修订,首先应进一步统一和明确这部法律的调整对象

作为我国对外贸易管理的基本法,《对外贸易法》的调整对象是纵向的对外贸易管理 关系。因此,对外贸易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属于《对外贸易法》的调整范畴 ,而属于内国涉外民商法的范畴。《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应当坚持这一定位,保持其调 整对象的稳定和统一。

我国现行《对外贸易法》第12条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应 当信守合同,保证商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第13条第2款在规定外贸制时指出 :“接受委托的对外经营者应当向委托方如实提供市场行情、商品价格、客户情况等有 关的经营信息……”有关这些问题的规定都是私法层面的问题,不属于《对外贸易法》 规范的范畴。《对外贸易法》修订时应当将这些问题归还给我国的《民法通则》和《合 同法》进行规范。

诚然,私法上义务的违反也会引起主体在纵向法律关系上的责任,如行政责任或刑事 责任。但这并不等于在行政管理法上应具体规定主体私法层面上的义务。否则,既可能 引起法律规定上的重复,也可能引起法律规定上的矛盾。

另外,有学者提出“将外资法纳入外贸法中,使外贸法成为一部综合性的外经贸法”( 注:参见张汉林、郭浑仪《论入世与外贸法的修改与政策建议》,载《国际商报》2001 年3月4日)。笔者认为,尽管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都是我国外经贸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并且两者的相互促进关系日趋明显,但用一部法律将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统一进行法 律调整殊有不妥。其原因在于国际贸易侧重于产品、技术或服务的跨境流动,而国际投 资则侧重于生产要素的跨境流动,外贸与外资法的调整对象在性质上具有明显的差异。 同时,政府管理外贸和外资的内容与方式也各不相同。

在调整对象问题上,我们还必须明确,《对外贸易法》调整和规范的外贸管理关系是 针对祖国大陆这一“法域(legal territory)”而言的。有的学者认为,在《对外贸易 法》的修改中,有必要对单独关税区进行原则性规定(注:参见崔书锋《完善我国涉外 经贸法律体系》,载《国际商报》2002年6月27日第6版。另见沈吉利《入世与修改<对 外贸易法>的建议》,载《国际商务研究》2002年第4期)。笔者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作为独立关税区或作为独立法域的法律地位,是我国宪法 及宪法性法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管辖的范 畴。除宪法性规范以外的法律规范,其适用的范围均只限于祖国大陆这一法域范围,没 有必要在这一类法律当中另行规定其他法域的法律地位及相关的法律适用问题。

(二)思路2:《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应当坚持“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技术贸易” 与“国际服务贸易”“三位一体”的定位

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呈现出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三位一体、并驾 齐驱的发展趋势。2001年,全球货物贸易总额达6.2万亿美元,全球服务贸易总额达到1 .4万亿美元,而全球的技术贸易量也早已超过了1000亿美元。1994年制定的我国《对外 贸易法》已充分注意了国际贸易“三位一体”这一发展动向。《对外贸易法》第2条明 确指出,“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与此同 时,《对外贸易法》第三章(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和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便是依 照“三位一体”的立法体例而展开。

然而,《对外贸易法》在国际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的规定上是失衡的,在 立法的逻辑结构上亦存在一定缺陷:

首先,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中,仅仅对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国际服务 贸易的限制与禁止等问题作了原则性规定,对于许多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制度均未涉及 。因此,建议将相关的服务贸易管理制度用法律形式加以规定,尤其应当充分借鉴WTO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业已确立、并为各成员方所认可的服务贸易管理措施,形成我国 完整的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

其次,从严整的立法体系而言,我国《对外贸易法》第五章(对外贸易秩序)和第六章( 对外贸易促进)所规定的外贸管理制度应当既适用于国际货物贸易,也适用于国际技术 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然而,我国现行《对外贸易法》的第五章和第六章中规定的许多 制度却全然是针对货物贸易而制定的。例如第29条关于保障措施的规定、第30条关于反 倾销的规定、第31条关于反补贴的规定都是在货物贸易项下而言,未曾涉及服务倾销、 服务补贴和服务保障措施的问题。笔者认为,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应当将类似服务 倾销、服务补贴和服务贸易的紧急保障措施(注: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0条已对 服务的紧急保障措施作了原则性规定。)等促进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和维护我国国际 服务贸易秩序的措施纳入进行规范,使三位一体的立法格局真正得以突现。

应当指出的是,WTO现有的《反倾销协议》、《反补贴协议》和《保障措施协议》都是 针对货物贸易的,这是因为它们都是《建立WTO的协定》附件1A(货物贸易多边协定)项 下的专项协议。其所针对的范围与我国的《对外贸易法》并不完全相同。

二、关于《对外贸易法》的立法内容

(一)思路3:《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应当体现8年来国际经济及我国外经贸发展对外 贸管理制度的新诉求

《对外贸易法》的立法初衷在于通过促进和保护等方面的措施始终使我国的对外贸易 管理符合经济自由化发展的潮流,使我国的对外贸易符合国家经济发展的整体战略。19 94年7月1日《对外贸易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国的外贸背景和外贸实践发生了深刻的变 化。《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应当全面体现这8年来国际经济发展和我国的外经贸实践对 国家外贸管理提出的新诉求。

以对外贸易促进体系为例,现行《对外贸易法》第六章已从金融支持、出口信贷、出 口退税、进出口商会、国际贸易促进组织等方面就对外贸易促进措施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随着我国外贸事业的发展,尤其是加入WTO以后,我国企业的进出口贸易将面临更为 激烈的国际竞争。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审时度势,构筑起全方位的对外贸易促进体系。笔 者认为,如下四方面的贸易促进措施对于当前的中国外贸而言至关重要:

(1)政府要注重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各种行业中介组织可以通过行业自律和监管,在 政府和企业的沟通中发挥无可替代的桥梁作用。现行《对外贸易法》中虽然对进出口商 会、国际贸易促进组织等中介组织有所涉及,但是其规定过于笼统,我们认为应该进一 步确立中介组织在促进外贸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强调其为企业服务和对行业进行协调和 监管的职能。

(2)政府要支持会展业的发展,并要鼓励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通过参展获取商机。会 展业有巨大的吸金纳智的功能,是一块吸纳人流、物流、资金流的巨大磁石。会展业的 健康发展会给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出口)带来无限的商机。因此,政府一方面要通过扶 持会展业发展支持进出口贸易,另一方面又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便利于小企业参展 。

(3)政府要支持企业开发并出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入 世一年来,以DVD专利纠纷和关于温州打火机的CR法案为典型,我国企业遭遇来自日本 、美国和欧盟等国家/地区的专利侵权案件急剧增加。事实已向我们表明,没有自主知 识产权的产品,中国就无法真正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就无法成为真正的 世界制造中心。因此,政府可以在WTO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开 发、研制和出口给予一定的支持。

(4)政府应当建立企业出口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政府应当通过大使馆、领事馆等各种 途径,为外贸企业提供有关出口市场状况、相关法律法规、商贸制度等信息。与此同时 ,这些机构还可以为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进入外国市场提供具体咨询和服务。在 美国,中小企业数量占所有从事出口的企业数量的97%,其出口总额也已占据整个国家 出口总额的1/3左右,这与其为企业提供的较为完备的对外贸易信息服务和支持体系是 密不可分的。

建议在《对外贸易法》修订的过程中,应当将上述四项外贸促进措施以法律的形式加 以确认,将外贸实践中产生的重要的管理制度在外贸基本法中加以规定,使外贸立法与 时展的需求相吻合。

(二)思路4:《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应当体现我国经济管理理念的新发展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逐步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重大变革。在这一过程 中,政府、企业与社会三者的关系实现了历史性的变化,中国政府正由无所不为的无限 政府转变为仅在有限领域承担管理和调控职能的有限政府。不仅如此,随着对市场经济 认识的深入,我们进一步意识到:即便是对于应当由政府进行管理的事项,政府在行使 其管理职能的过程中也应更加关注市场功能的再发现。

《对外贸易法》的修订也应当体现这些经济管理理念的新变化。反映在外贸经营权的 管理上,我们一方面要加快外贸经营权由审批制向登记制转变,另一方面要大胆引入告 知承诺的新方式。

现行《对外贸易法》第9条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与技术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必 须具备一定条件,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许可”。根据这一对外贸易经营者的 许可制度,企业取得自营进出口权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然而,在我国的外贸实践 中,这种设置高准入门槛的作法根本无法实现规范外贸经营者的资质、维护外贸秩序的 目标。事与愿违,严格的外贸经营资格审批制度在实践中却造成了如下尴尬的局面:一 方面,一些具有外贸经营资格的企业虽然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但却由于重重的行 政保护而仍然“重权在握”;另一方面,众多有条件经营外贸业务的优秀企业却由于种 种所谓的“条件”和“审批”而被审批机关拒之门外。同时,审批制度带来的“寻租” 现象又直接导致了行政管理成本高昂,办事效率低下。

2001年7月10日,外经贸部制定并了《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明 确了进出口经营资格将实行登记和核准制。这一《规定》明确了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授予 将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管理办法,成为了加快我国进出口经营资格由审批制向登记制过渡 的重要步骤。但是,此项规定对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所规定的标准依然十分严格( 注:例如在《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对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的企业 ,要求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地区不低于300万人民币);对生产 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 不低于200万元,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机电产品生产企业不低于100万元)。)。这 种较高的资金要求实际上限制了广大中小企业经营外贸业务。

建议《对外贸易法》的修订中应当从立法上取消外贸许可制,明确外贸经营权登记制 的法律地位,逐步降低申请外贸经营权的资质要求,实现政府的管理理念由“管制”向 “服务”发生转变。

在外贸经营权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大胆引入“告知承诺制”这一行政许可的新方 式。告知承诺制的主要做法在于:申请人只要对行政机关所提出的相关资质条件、经营 要求及法律责任做出承诺即可实现登记注册,而行政机关则是在其开业后的一段时间内 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的监管。这种制度用双方合意的契约形式代替了以往的单纯以行政机 关为主导的单方权利行为,突出了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强化了申请人承诺、自律和行 政机关的事后监督,是对传统行政许可制度的一项重大突破,值得我们在对外贸易管理 改革中予以借鉴。

(三)思路5:《对外贸易法》的修订,要全面体现《加入议定书》中我国在对外贸易管 理制度方面的国际承诺

作为入世法律文件的核心部分,《中国加入议定书》记载了我国在外经贸管理制度方 面的承诺,对WTO规则如何在中国得以实施做出了具体规范。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 应当将这些国际义务在国内法上予以确认,使我国的国内法与国际承诺协调一致。

具体而言,《加入议定书》第2条“贸易制度的实施”、第3条“非歧视”、第4条“贸 易特殊安排”——这些条款是针对我国外贸宏观管理制度的承诺。尤其是第2条,它就 贸易制度的统一、透明实施以及司法审查制度都做了详尽的规定。这些外贸宏观管理体 制的原则性承诺应当在《对外贸易法》第一章(总则)中得以全面、准确的体现,成为我 国对外贸易管理的指导思想。

《加入议定书》正文中还就贸易权、国营贸易、关税、非关税措施、进口许可程序、 技术性贸易壁垒、动植物检疫等一些重要的外贸措施的施行做出了具体承诺。修订《对 外贸易法》时,应当根据《加入议定书》的规定将我国对这些重要外贸制度的承诺在外 贸基本法中加以规定。例如,《加入议定书》第5条规定,中国承诺在加入后3年内使所 有在中国的企业均有权在中国的全部关税领土内从事所有货物的进出口贸易。从这一角 度而言,将外贸经营权的管理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同时又是履行入世承诺,使国内立法 符合国际义务的现实要求。

应当指出的是,对于《加入议定书》中涉及的这些重要的外贸管理制度,有的我国已 通过具体法律、国务院法规或部门规章加以具体规范,但尚未在外贸基本法中得到原则 性的体现,例如对于技术性贸易壁垒或动植物检疫措施的规定。建议《对外贸易法》修 订中应当充分考虑到其作为贸易基本法的法律地位,使外贸管理中最为核心的措施和规 则都能在《对外贸易法》中得到体现。

还必须指出,我国的对外贸易法制要与WTO规则相融合——这并不是说我国的外贸法中 不能存在任何与WTO规则相背的内容。事实上,存在一些问题上的差别并不要紧,关键 的是要有一种适用上的制度安排使这种差别规定不至于引起我国违反其所承担的国际义 务。美国的301条款已多次被争端解决机构裁判为违反WTO规则,但美国以其仅留以适用 于非WTO成员为由,仍然在其对外贸易法中予以保留。可见,国际法与国内法毕竟是两 回事。入世后,我国外贸法在一些问题上可以存在与WTO规则相区别的规定,只要我们 同时规定这些内容在与国际义务相冲突时,以我国的国际义务为准。

(四)思路6:《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应当充分借鉴,博采众长,进一步体现与国际规 则的接轨,并充分利用国际规则所留下的空间和余地

在对外贸易管理方面,欧、美、日等国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一些通行的作法。 这些通行的、成熟的外贸管制规则有的体现在西方各国国内的外贸管理法中,有的体现 在西方国家主导的一些区域性条约或国际性公约上。我国的《对外贸易法》在修订过程 中不仅应当广泛借鉴这些国际通行的外贸管制规则,还应当充分利用国际规则为我们留 下的空间和余地。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近年来,各种非关税壁垒在各国对外贸易管理活动中的运用日 益频繁、愈演愈烈。资料表明,我国已成为受外国贸易壁垒损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以出口产品遭遇的反倾销为例:据不完全统计,从1979年8月至2001年12月11日,已有3 0多个国家/地区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了463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高达150亿美元之多 。为了消除国外贸易壁垒,维护本国相关企业和行业的利益,我国应当制定贸易壁垒调 查制度。在这一问题上,美国和欧盟已分别制定了以301条款和《贸易壁垒规则》为标 志的外贸壁垒调查制度,对外国贸易壁垒的审查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我们应当充 分借鉴欧、美等国在这一制度上的成熟经验,全力保障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2002年11 月1日,外经贸部颁布了《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规定由外经贸部负责对国外 贸易壁垒的调查工作,并指定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具体实施,并对贸易壁垒的调查申 请、审查和立案、调查和认定以及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我们认 为,在《对外贸易法》修订的过程中应进一步对国外贸易壁垒的调查做出原则性规定, 从而在外贸基本法中确立这一制度的地位。

再如在例外制度问题上,WTO规则中有许多关于例外规则的规定。除了关于反倾销、反 补贴和保障措施的规定外,还有GATT1994第20条/GATS第14条关于“一般例外”的规定 、GATT1994第21条/GATS第14条副则关于“安全例外”的规定,GATT1994第18条关于“ 幼稚产业保护”的规定以及GATT1994第12条/GATS第12条关于“保障国民收支的限制” 的规定。

我国现有的《对外贸易法》已对上述各种例外制度有了初步的规定。《对外贸易法》 第三章(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中的第16条、第17条、第21条,第四章(国际服务贸 易)中的第24条、第25条以及第五章(对外贸易秩序)中的第27条的规定便涉及了WTO规则 中的上述各种例外制度。但是现行的《对外贸易法》在例外制度的规定中既没与国际规 则充分接轨,也没能用足国际规则为我们留下的空间。

首先,《对外贸易法》将一般例外、安全例外、幼稚产业保护的例外与国际收支例外 混合在一起进行规定,而事实上这四类例外情形在WTO协议中和国际经贸实践中是有区 别的(注:关于这一点,可以参阅张玉卿、邓志海主编《入世与国内市场和产业的合法 保护》,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第230-235页):较之经贸利益,国家安全是更为重 要的利益。因此,安全例外的适用条件较之一般例外来得宽松许多;与此同时,在世贸 组织规则中,幼稚产业保护例外、国际收支例外以及普遍取消数量限制的使用是以不歧 视为前提的,而一般例外条款下的措施却可以进行歧视对待。由此可见,《对外贸易法 》将四类不同的例外制度笼统地进行规定,殊有不妥。

其次,《对外贸易法》中例外制度的规定在内涵与外延上与WTO相关条款相比仍不仅相 同:除了少数一致以外,大部分仍有差距,还有立法空白之处。

由此可见,在修订《对外贸易法》的过程中,不仅要根据WTO规则对于例外制度的分类 调整条款结构,而且应当将我国现行立法与WTO相关条款一一对照,借鉴WTO规则的规定 修订现行立法、填补立法空白、充分用足国际条约为我国留下的空间。

(五)思路7:《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应当引进先进的外贸管理理念,尝试着对我国外 贸管理的新问题做一些前瞻性的规定

除了反映我国外贸实践的现实需求,吻合入世承诺,借鉴先进立法、与国际规则充分 接轨以外,笔者认为,我国的《对外贸易法》还应尽可能地对一些外贸管理的前沿问题 做些前瞻性的规定,至少应表明我国在这些问题上的基本立场与态度。外贸基本法中的 这些原则性规定可以作为理解和解释具体条例与规则的基础和指导。

例如,对于外贸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尤其是贸易与环境的关系)、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态 度、对贸易便利化的支持——我国可以尝试在《对外贸易法》中就这些问题进行原则性 规定。

尤其必须注意的是,WTO第四次部长理事会拟定了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21个议题,并 且明确了其中11个议题的谈判要在2005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多哈回合的议题中,既有 对原有议题的深化与发展,也有全新的议题;既关系到既有承诺的执行,也关系到新的 谈判和承诺。作为WTO成员,我们尤其应当密切关注WTO新一轮谈判的相关议题及其发展 ,并且可对一些与中国未来较为相关的议题率先在国内法中进行规定。

三、关于《对外贸易法》的立法技术

(一)思路8:《对外贸易法》的修订,要进一步从“促进”(promotion)与“保护”(protection)这两大功能出发,在结构上进行完善,形成严谨的立法体例

作为我国外贸的基本法,作为实现我国对外贸易战略的重要手段,贯穿《对外贸易法 》的核心便是“促进”与“保护”这两重互补的功能。促进外贸发展与特定条件下保护 本国产业相互交织——这是我国《对外贸易法》的灵魂所在。概言之,我国《对外贸易 法》在内容上涵括了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服务贸易,而对这三类国际贸 易的管理和规范又是围绕促进与保护这两大主题而展开的。

《对外贸易法》第一章(总则)在确立我国对外贸易的指导思想时,一方面规定国家“ 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的、自由的对外贸易发展”(注:参见《对外贸易法 》第4条);另一方面又指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中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 他类似措施的”,中国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注:参见《对外贸易法》 第7条)。同时,《对外贸易法》第五章和第六章分别规定“对外贸易秩序”和“对外贸 易促进”问题。由此可见,我国现行的《对外贸易法》已经体现了促进与保护并重的指 导思想,并且是按照这样的思路来展开。

笔者认为,新世纪我国《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应当继续按照这一思路来完善外贸基 本法的框架结构,用足空间,做足文章:

第一,要以“促进”与“保护”并重的思路,整合《对外贸易法》的框架。按照这一 思路,有关同时适用于三类贸易的“保护”和“促进”措施应分别在第五章(对外贸易 秩序)和第六章(对外贸易促进)中进行规定,而在第三章(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和 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中仅规定适用于国际货物/技术贸易与国际服务贸易的保护和促 进措施。但是,现行第三章和第四章中存在一些重复的规定,似可整合放入第五章或第 六章,而第五章和第六章中也存在一些并非同时适用于三种国际贸易方式的规定,似应 分别放入第三章或第四章更为妥当。

第二,要完善我国的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具体内容可参见本文思路3中所述。

第三,要完善我国的对外贸易保护体系。关于贸易壁垒调查和例外制度的内容可参见 本文思路6中所述。

第四,在外贸易政策导向上,要实现由“重保护”向“重促进”的转变。

在刚刚确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年代里,在我国调控外贸的能力仍然有限的 背景下,现行《对外贸易法》在“促进”与“保护”这两重价值取向中“重保护、轻促 进”。而如今,我国已成为世界第六的贸易大国,调控经济的能力也得到大大提高。在 这样的背景下,尤其是加入WTO以后,外贸政策导向应适时地实现由“重保护”向“重 促进”的转变。因此,一方面建议在《对外贸易法》的修订中应当调整“对外贸易秩序 ”与“对外贸易促进”两章的顺序,以适应外贸政策导向的变化;另一方面,在实体内 容的规定和表述上,也应当相应地进行调整。

(二)思路9:《对外贸易法》的修订,要体现其作为我国外贸管理基本法的地位,应较 为完整地就外贸管理的重要制度进行原则性规定,应当和相关的条例形成援引关系,构 筑完整的中国外贸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的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是以《对外贸易法》为中心,包含五个层次的规范性 文件:外贸基本法——外贸专门法——国务院条例(法规)——外经贸部具体规则(部门 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应当从我国外贸立法的实际出发。 也就是说,《对外贸易法》修订的目标并不是制定详尽、全面的中国对外贸易法典,而 是要在现有的立法现状中使作为我国外贸法制核心的《对外贸易法》更加符合我国对外 贸易发展的新形势,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

因此,《对外贸易法》的修订要突出其作为对贸基本法的地位,体现其在我国对外贸 易法律体系中的统率作用。

第一,《对外贸易法》要全面规定各项外贸基本制度,但同时其对于外贸基本制度的 规定应当是基础性和原则性的。

第6篇:对外贸易体系范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更多地参与到国际贸易大潮中,我国对外贸易的开展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与美国、日本、欧盟等传统贸易伙伴的双边贸易关系始终保持着稳步增长的态势,同时自身内部的贸易市场也在形成新的格局,这不仅充分表明了经济发展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我国内部市场经济的进步与完善。但受到对外贸易秩序混乱、特保措施以及技术贸易壁垒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我国内外贸易开展中的不均衡现象日渐突出,内外贸易发展障碍的凸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内部市场的需求结构,同时也造成了对外贸易产业结构以及供给结构的失衡,加之我国市场经济贸易管理制度尚未实现全面的完善,更使得我国内外贸易过程中的发展障碍得以进一步扩大,如何妥善处理内外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障碍成为今后我国贸易开展的重要课题。因此,针对我国内外贸易发展障碍进行及时的预见与分析,可以为发展策略的制定提供切实有效的参考,这也是我国内外贸易未来发展的有利导向。

2我国内外贸易市场经济发展障碍及问题探究

2.1投资消费失衡,增长动力结构畸形在我国的内部市场经济发展中,经济投资与消费结构失衡的状态长期存在。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进行分析可知,2013年全国社会固定资产增长为19.3%,扣除其他因素影响后实际增长为10.7%,而这一数据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个百分点。通过对比投资、消费以及净出口三大市场需求对我国GDP增长的拉动作用不难发现,投资在市场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仍占有绝大多数比例,而市场消费与其相比,则略显乏力。我国市场经济中投资消费比例的失衡使得经济增长动力结构的发展呈现畸形,这不仅充分表明了我国内需市场的严重不足,而且也反映出了我国房地产投资行业、能源建设行业所制造的大量泡沫,使得物价升高,造成通货膨胀压力急剧增加。因此,为了调整内部市场经济结构,就要科学有效地协调经济增长和潜在增长之间的关系,并通过推动内部生产与发展动力消除投资与消费之间的失衡关系,进而促进我国内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2资产市场流动性泛滥就近些年我国的出口贸易进行分析,出口贸易的开展形成了巨大的贸易顺差,这也使得我国的外汇储备累计到了三万亿美元。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外贸企业及居民必须将其掌握的外汇结售给中央银行,这便使得中央银行在市场中投放的流动性大大增加,资产市场流动性也日渐泛滥。随着资产市场流动性的不断提升,人民币的预期进一步加剧,这便会直接吸引热钱流入市场。此外,由于金融市场的运营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也造成了市场流动性疏导能力的缺乏,大量市场流动性流入到股票投资和房地产投资领域中,不仅制造了大量泡沫,也使得经济输入发生剧烈膨胀。与资产市场流动性泛滥相比,我国的实体经济发展却呈现出了流动性短缺的问题。随着实体经济与银行体系脱媒现象的普及,银行在资产负债表外与民间所建立的资金链条不断增加,这便使得企业在信贷额度收紧的状况下,面临更大的资金链断裂风险。

2.3进出口结构失衡,贸易摩擦增多就2012年我国外汇管理局的数据统计显示,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和资本、金融项目呈现双顺差的状态,其经常项目顺差已达到2138亿美元,而资本和金融项目的顺差则达到了1270亿美元。由此可见,在多年来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中,双顺差状况已逐渐成为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常态。巨额的贸易顺差在带来巨大外汇储备的同时,也会直接造成中央银行流动性投放的激增,此外,贸易顺差过大也会造成其他国家向我国制造贸易摩擦,如反补贴、反倾销和特殊保障措施等,从而使我国在国际贸易的开展中受到不平等待遇。

2.4外贸结构失衡,储备面临风险在国际市场贸易的实际开展中,贸易分工主要表现为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两种类型,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的开展中,依靠跨国公司掌握了定价权,从而有效地实现了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的过渡,而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外贸经济的开展中始终处于货物贸易阶段,无法将贸易结构进行调整与升级。就拿今年以来我国国际贸易中的服务贸易发展进行分析,多年来我国的服务贸易始终处于逆差状态,并且呈现出了逐年增大的发展趋势。外贸结构的失衡,使得我国贸易条件出现恶化,加之我国服务贸易的综合竞争力较弱,更是使得恶化程度不断加深。就我国的外汇储备进行分析,截止2013年,3.8万多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分配中,美元资产占有约64.6%,但由于美国市场经济无法在短期内复苏,因此我国的外汇储备货币也面临着减值的风险。

3我国内外贸易市场经济未来发展对策分析

3.1限制投资扩张,积极扩大内需在我国今后的内部市场贸易发展中,为了有效规避发展障碍,就要针对投资扩张进行全面限制,并结合扩大内需工作的开展,以促进市场经济实现从投资主导向消费主导的转型。为了限制投资扩张,就要着重对工业部门投资进行控制,首先要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的资源型企业建设项目的开展,防止投资扩张造成内部市场经济的畸形发展。与此同时,还要正确引导工业部门的投资发展方向,通过将投资引向服务领域和高新技术开发领域,拉动内部经济市场需求的提高,从而有效鼓励民间自主投资活动的开展。在对我国国内贸易进行内需扩张的过程中,要先对国民收入分配体制进行改革,通过提高劳动要素报酬率,促进生产要素价格体系的不断完善,从而推动居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此外,为了进一步稳定居民消费的预期,还要对城乡社会保障体制进行科学合理的统筹规划,加之对服务贸易进口门槛的降低,从而为内需市场提供更多的服务产品,增加内需福利。

3.2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与发展就我国当前的贸易市场发展进行分析,我国金融体系仍保持着以银行业为主导的传统结构,这一结构的长期保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也极易导致利率汇率形成机制扭曲,这都充分表明了银行业主导机制对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的制约。在未来的内外贸易发展中,为了有效地解决金融产品贬值、市场落后及汇率扭曲等问题,要充分利用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带动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并以发展良好的金融服务业为基础,对金融投资工具进行丰富,从而促进我国建立起更为完善、高效的金融体系。在这一体系建立与完善的基础上,国内金融市场也会出现更大的储备空间,这便会给外汇储备提供更为丰富的储备选择,金融市场的内部投放,也会使外汇储备中的货币错配风险得以有效控制。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内外贸易的现代化改革与发展,利率市场化工作的转变还要大力推动我国本土经济参与到国际经济发展中去,从而在“走出去”的同时,更多引进外资金融机构中的现金管理技术与理念,为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与结构的完善奠定重要的发展基础。

3.3加快外贸转型,促进服务贸易发展为了切实有效地调整我国外贸结构,就应在今后国际贸易的开展中不断加快外贸转型,在确保进出口贸易稳定增长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及汇率政策等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转型。同时,为了进一步减少我国市场内部产业分工引起的贸易顺差,还要大力落实扩大进口政策,通过更具选择性地对进口贸易内容进行筛选,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方式的现代化转变。与此同时,在国际贸易的开展中,为了推动外贸转型,还要努力减少设备配件及其中间品进口,从而使国内市场成为进口配件的主要供给方,避免市场加工贸易出现附加值较低的问题。为了在今后的对外贸易中进一步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我国应首先建设国内服务贸易的发展体系,并以此为基础,提高我国服务业在国际贸易范围内的竞争力。在金融危机引发全球经济改革与调整的宏观背景下,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要抓住服务业跨国转移的大好机会,并通过不断扩大贸易规模,促进我国服务贸易结构的优化与完善。

3.4促进多元化国际货币体系的构建我国在内外贸易的实际开展中,长期存在着内外失衡的问题,货币错配与“斯蒂格利茨怪圈”所导致的经济困境,也使得我国内外贸易发展障碍不断加剧,所以,为了在今后的市场经济贸易发展中有效地消除障碍,就要在调整投资储蓄结构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国际收支结构的改革,通过改善我国当前国际货币体系的单一霸权现状,有效地促进内外贸易的稳健发展。为实现多元化国际货币体系的构建,就要首先对外币计价的外汇规模进行调整,通过适当地降低外汇规模,使更多的人民币得以流入国际市场。同时,我国还要借助国际货币体系调整的契机,使人民币逐渐掌控区域核心货币的地位,从而使得我国与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逆差进一步增加,推进人民币流入国际市场的同时,促进多元化国际货币体系的构建。在构建多元化国际货币体系的同时,我国的市场效率会随之提高,资本市场的流动性也会不断增加,这也使得我国的内外贸易开展能够有效地规避发展障碍,从而推动内外贸易的健康、长期发展。

4结语

第7篇:对外贸易体系范文

一、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基本内容

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是涵盖国际贸易的整个过程和各个领域的全面创新.从基本内容来看,当代国际贸易创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观念创新。

当代国际贸易创新首先表现为各国对外贸易观念上的创新。它具体包括:

1.把贸易开放看成是对外开放的起点和基本方面,因此,贸易开放度成了衡量一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基本标志。80年代以来,特别是进入90年代后,对外开放已经成为席卷全球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巨大浪潮,而各国的对外贸易开放始是这场浪潮的排头浪。对外贸易作为最古老的对外联系方式在当代重新焕发了青春。2.客观估价对外贸易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实际作用,把经济发展与贸易发展的平衡、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的协调看成是发展对外贸易的基本原则。当代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许多国家都重新认识了对外贸易在本国经济发展中的现实作用,相继逐步放弃了“贸易立国”、“贸易为本”的旧的经济发展思路,越来越重视对外贸易与国内经济发展的更大程度上的融合。3.把对外贸易看成是处理国家关系的越来越重要的外交手段,“贸易外交”成为当代国际关系发展中的一个突出特征。在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当代国际环境中,由于“贸易外交”的“和平性”和“发展性”,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把对外贸易在对外关系中的重要性提到了从未有过的高度,并通过贸易促进、贸易限制和贸易制裁等方式来调节对外关系。美国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克林顿政府执政后,很快把对外贸易提到“美国安全的首要因素”的高度,并到处挥舞“贸易报复”、“贸易制裁”的大棒,采取咄咄逼人的姿态,谋求所有的贸易伙伴对美更大规模地开放市场,并以此来调节和制约双边关系的其他方面。观念创新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基础和核心,它不仅规定了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方向,而且还决定或影响着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其他方面。

(二)格局创新。

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突出地表现在国际贸易格局的创新上。它具体包括:

1.以地缘经济为特征的贸易集团取代了以政治联盟为基础的贸易联盟,贸易集团化格局基本确立。进入90年代以来,欧洲经济区、北美自由贸易区相继运行,亚太地区经济贸易合作也进入了实质性的起步阶段。上述以贸易与投资自由化为基本目标的三大贸易集团的基本形成和相互对峙,标志着国际贸易集团化发展格局的初步确立。

2.区域贸易集团具有强烈的对外扩展的趋势,全球一体化的发展步伐正在加快。欧洲经济区正在实质性地考虑向东向南的延伸,北美4自由贸易区已经按照最新一轮“美洲国家首脑会议”的决议向全美洲扩展,亚太地区经济合作组织(apec)也有意向南美洲伸展。这种大型贸易集团对外扩展的趋势本身就是贸易集团化格局进一步发展的产物,同时又是全球贸易一体化的阶段性标志。它不仅表明了贸易集团化和贸易一体化之间的逻辑和历史联系,而且标志着全球贸易一体化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3.国际贸易重心已经从单一的欧洲重心过渡到了多重重心并存的状态,并正在形成以亚太为重心的新的单一重心的格局。随着国际经济多极格局的形成,国际贸易重心也相应出现了分散化的特征。但是,随着亚太地区经济的高速增长及其在世界经济中地位的不断提高,国际贸易的重心有从多重重心逐步向亚太单一重心收缩的倾向。格局创新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典型标志,它标志着国际贸易发展的一个时代的结束和新时代的开始。

(三)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又一重要标志。它具体包括:1.世界贸易组织的创设。根据“乌拉圭回合”签署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从1995年1月1日起,新诞生的世界贸易组织取代了“临时适用”40余年的关贸总协定,这是当代国际贸易制度创新方面的最大成就,标志着国际贸易制度向完善迈出了十分艰难的实质性的一步。是因为:国际贸易从此有了具有真正法人地位的组织机构;比关贸总协定预期更大的权威性、更强的约束性和更高的运转效能,将更有利于全球贸易的协调和自由化发展;关贸总协定无法管辖的部分货物贸易(农产品和纺织品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等领域被真正纳入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制度安排之中。2.区域协调的迅速增强。随着区域性贸易集团的纷纷建立,区域内贸易政策与措施的协调成为当代国际贸易制度的一个最大特征。区域内协调不仅起着在全球协调制度没有真正建立和运行的条件下部分地发挥全球协调功能的作用,而且还直接推动了全球协调制度的创新。3.国别管理贸易制度的推广和流行。在美国带头推行对外贸易的“管理贸易”制度后,“管理贸易”制度逐步成为流行于各国的基本的对外贸易制度。它构成了当代各国对外贸易制度上的共同的最鲜明的特征。制度创新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内在的本质特征,它构建了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基本框架。

(四)政策创新。

政策创新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重要内容。它具体包括:1.有限制的可调节的自由贸易政策逐步抬头,保护主义逐步地相对地退入低潮。在全球性的自由和开放的浪潮推动下,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在总体上有向自由化倾斜的趋势。保护主义势头尽管不减,但它已经从七八十年代的那个泛滥猖撅的高潮中回退下去。2.直接的贸易限制措施逐渐被间接的贸易限制措施所取代,新型的更灵活和更隐蔽的贸易限制政策和措施正在不断地被创造出来。从总体上看,各国对外贸易政策中的单纯的关税措施和直接的非关税措施都在相对地和绝对地减少,其作用也在明显地减弱。但是,各种间接的非关税措施却依然阻碍着贸易自由化发展的步伐。而且,各种新型的非关税措施层出不穷,并开始成为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对外贸易限制政策和措施的主体。3.贸易政策趋向于和其他经济政策甚至外交政策的更大程度上的融合。由于贸易和其他经济领域包括某些非经济领域的联系日益增强,贸易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越来越影响到一国其他领域的政策制定和实施。目前,许多国家的贸易政策有明显的向综合性方向发展的倾向。4.区域内的共同贸易政策开始受到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欢迎。共同的贸易政策往往意味着区域内的共同开放和区域外的共同保护,它是区域内成员在获得共同保护承诺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获取自由贸易利益的基本政策选择,因而构成了当代国际贸易政策创新的一个重要特征。政策创新是当代国际贸易观念创新、格局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反映和具体化。

(五)构成创新。

贸易内容构成上的创新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又一重要方面。它具体包5括:1.国际贸易的内容在比例结构上出现了重大调整。它表现在:服务贸易的比重相对于货物贸易正在快速上升;制成品中技术产品特别是高新技术产品的比重大幅度增加;原材料产品中具有特别意义或战略意义的资源产品的贸易量增长迅速。2.多边贸易的内容和范围大大扩展。“乌拉圭回合”协议把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之外的农产品和纺织品纳入到了新的多边贸易的范围,并把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并入多边贸易体制的管辖范围。构成创新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最显著的方面之一,它清楚地揭示了当代国际贸易在内容构成上的本质特征。

(六)工具创新。

当代国际贸易创新还包括国际贸易工具的创新。它具体包括:1.投资和知识产权成为推动国际贸易的越来越重要的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国际贸易的增长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得益于国际投资的增长和以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为特征的知识产权的推动。2.现代通讯计算机技术为国际贸易提供了新的手段。这突出地表现在edi(电子数据交换)在全球范围内的日益普遍的运用。而正在掀起的全球性的建设“信息高速公路”的浪潮将进一步便利国际贸易数据的交换和处理。3.国际贸易惯例的不断改革和创新更科学地规范了国际贸易的全过程。国际商会《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生效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500号出版物)的实施以及其他机构有关贸易规则和惯例的变更都更便利了国际贸易的发展。4.运输方式的革命使国际贸易如虎添翼。集装箱运输的普及使传统的“港一港”运输逐渐让位于“门一门”运输,进一步推动了当代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5.各国政府为促进或便利对外贸易发展而实施的各种新的贸易政策、措施和手段也是国际贸易工具创新的重要内容。如各种便利的和优惠的贸易融资方式、贸易信贷担保方式等。工具创新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表明了当代国际贸易在实现手段方面的巨大变革和创新。

二、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形成的主要原因

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形成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深厚的现实基础,因而有其客观的必然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代国际政治格局的急剧转换,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极为宽松的国际政治环境。国际贸易发展史清楚地表明,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国际政治环境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相关关系。国际政治环境健康稳定的时期往往就是国际贸易蓬勃发展的时期;国际政治环境动荡不定特别是在大规模的战争时期,国际贸易就会停滞甚至萎缩。因此,宽松的国际政治环境是国际贸易发展和创新的前提条件。

二战后逐渐形成的美苏对抗的“冷战”的国际政治格局把整个世界长期笼罩在政治和军事对抗的威胁之中,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无疑受到了各方面的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和制约。随着苏联的解体和东欧国家的剧变,“冷战”的政治格局终于被打破。但是,由于旧的国际政治格局的打破具有“突发性”,新的国际政治格局无法形成,因此,国际政治格局出现了一个新格局的酝酿和形成的“无格局”时期。在这个时期,国际政治环境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宽松状态。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由于突然没有了政治对手而表现出政治神经的从未有过的松驰,国际政治矛盾与对抗被暂时搁置,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明确。在这个“无格局”时期,各国为了迅速壮大自己的经济实力,以便在未来新的国际政治格局中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纷纷把注意力转向了经济贸易的发展方面。在国际间的双边和多边关6系上,经济贸易关系逐渐上升到首要地位。为了推动本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同时能够最大限度地获取对外贸易的利益,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支持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并在健全和维护国际贸易制度、法律和秩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富有成效的国际合作和努力。所有这些都推动和促进了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形成和发展。

(二)当代国际经济相互依赖关系的日益增强,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广阔的国际经济舞台和创新压力。当代世界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全球经济的社会化、国际化进程,社会分工、国际分工日益朝着更广泛、更深刻的方向发展,整个国际经济越来越成为一个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发展体系。这是当代国际经济发展中最显著的特点。在相互依赖的国际经济环境中,国际贸易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首先,国际贸易具有联结作用。国际经济从一开始就是通过贸易纽带联结的。正是由于国际贸易这一特殊的桥梁作用的存在和发挥,整个国际经济才被融合为一个整体。其次,国际贸易具有渗透作用。它通过贸易与贸易有关的其他国际经济活动对国际经济的全面渗透,进一步把整个国际经济各个组部分和领域融合为一个有机的发展体系。再次,国际贸易还具有导向作用。贸易往往是双边或多边经济关系发展的先遣,贸易关系的健康发展总是能够推动双边或多边的经济关系包括其他政治、文化等关系的全面发展。这使得相互依赖的国际经济建立在更深厚的社会基础上。最后,国际贸易还起着助动作用。对外贸易对一国国内经济发展的助动作用,实际上还表现为对外贸易对一国更大规模和更大程度上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的助动。这种双重助动作用是国际经济相互依赖体系的重要动力来源。但是,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大规模变迁,当代国际经济的相互依赖关系无论在其基础还是在其表现形上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基础看,单一政治联盟基础正在向以地缘经济联盟为主的多基础过渡。从表现形式看,相互依赖关系逐渐表现为包括不同发展水平、不同社会制度的各国之间的相互依赖,同时还不断产生着迫切要求在更广泛的基础上协调各国政策与利益的强烈愿望。为了适应上述变化,以便能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发挥联结、渗透、导向和助动作用,国际贸易必须创新。这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形成的重要原因。

(三)当代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和国际生产力的飞速增长,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和雄厚的物质基础。以信息革命、生物工程等为特征的当代科技革命,在过去的10年里取得了辉煌成就。它不仅表现为新技术的日新月异的发明,而且更突出地表现在新技术应用上的突飞猛进。这不仅给国际贸易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勃勃生机,而且还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事实上,电子数据交换的日益广泛的运用和全球范围“信息高速公路”计划的推出,以现代技术服务和信息传输为内容的国际服务产品的形成和发展,以高新技术产品为交易对象的现代技术贸易的益壮大,既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基础,又构成了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组成部分。

二战后半个世纪的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带来了国际生产力的飞速增长。这不仅表现为西方发达国家普遍的经济衰退程度的下降和期限的缩短,更表现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民族经济的振兴和繁荣。国际生产力的发展不仅直接带动了当代国际贸易构成的创新,而且还推动了当代国际贸易其他领域和方面的创新。为了适应和容纳当代国际生产力日益膨胀的需要,同时又能反过来进一步推动当代国际生产力的更快地增长,当代国际贸易必须在观念、制度和政策等方面实现全面的创新。

(四)当代各国经济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的解决,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外在强制。一7旦各国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到经济发展方面,那些一直被“冷战”状态所掩盖或淡化的经济发展间题便开始越来越清楚地暴露出来。尽管不同的国家都存在着各自不同的问题,但都面临着下列共同问题:其一,如何更有效地实现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的融合?如何发挥对外贸易对国内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作用?其二,如何保持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如何消除贸易收支的逆差?其三,如何实行各国经济贸易政策的国际间协调?如何合理地分割国际贸易利益。上述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各国迫切希望对“冷战”后的国际贸易发展的各个方面作出新的安排。这在客观上对当代国际贸易创新起着外在强制的作用。作为这一强制作用的结果,各国开始了贸易观念的反思和创新,并就国际贸易制度、格局和政策的国际宏观安排和微观实施进行着少有的真诚的国际合作。国际贸易的全面创新得到了各国普遍的强有力的扶持和推动。

(五)当代国际贸易发展自身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的解决,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内在动力。当代国际贸易发展受到了来自两个方面的阻挠。第一个方面是国际贸易长期以来一直面临的而又无法消除的障碍。这些障碍中最突出的是两个:一是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的二难选择。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和制度的摇摆不定,人为地造成了国际贸易发展的无序性和非周期性动荡。二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功能残缺与低效能。关贸总协定无法管辖所有的贸易行为,而且仅有的管辖能力还表现为“软约束”。这更加剧了国际贸易发展的无序性和非周期性动荡。第二个方面是国际贸易又面临着新的国际环境的挑战。具体体现在:一是如何适时地变更有关国际贸易的一系列的思想和观念;二是如何调整“冷战”后的国际贸易格局;三是如何在现有的基础和框架上改革和完善国际贸易制度;四是怎样在国际贸易的构成、手段和工具上充分体现当代科技革命的最新成就和现代经济贸易理论的最新发展。上述两个方面的间题和困难严重地阻碍着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及其对国际经济的推动作用的正常发挥。它们从国际贸易的内在的最深层次上驱动着国际贸易自身的全面创新。这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内在动力之所在。

三、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一般特点和发展趋势

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是近现代国际贸易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也是当代国际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现象。它呈现出下列一些鲜明的特征:

首先,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是全面性的和立体性的创新。如前所述,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包括了从观念创新、格局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到构成创新和工具创新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的全面创新。同时,上述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的创新之间又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融合的紧密联系,而且每一个方面、每一个领域的创新也往往涉及许多更具体的方面和内容,共同构成了立体式的创新局面。这个全面的立体式的国际贸易创新局面可以概括为以观念创新为基础、以格局创新为突破、以制度创新为实质,通过政策创新、构成创新和工具创新具体体现的包含国际贸易各个方面,贯穿国际贸易全过程的创新。

其次,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具有比较明显的时间分水岭。国际贸易创新不过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一种手段或一种表现,它自然应该是国际贸易发展过程中的组成部分,同时具有强烈的延续性和继起性。但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由于它的全面性和立体性,在时间上便呈现出明显的同步性,并构成了比较明确的划分国际贸易不同发展阶段的时间分水岭。这个时间分水岭大致是1990一1995年。尽管国际贸易创新的某些方面可能明显地早于这一时期,而且,当代国际贸易8创新过程尚未结束,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主要过程、方面和内容基本上都发生在当代国际治格局大转换后的5年左右内。这一时期同时也是世界经济、国际关系大调整的时期。当代国际贸易创新预示着国际经济贸易大发展时代的来临。

再次,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突出了开放与自由的主题。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一个鲜明特点是崇尚开放与自由,努力挣脱70年代中期开始形成的愈演愈烈的全球性的贸易保护主义浪潮对国际贸易自由化发展近20年的禁锢,鲜明地高举起开放和自由的旗帜,推动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化进程。从观念创新到制度创新,从格局创新到政策创新,都在不同程度上以不同的方式体现了开放与自由的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是开放的创新、自由的创新,是对长期猖撅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强有力的反击。它迎来了国际贸易逐步自由化发展的新时代。但是,我们又不能不注意到,这一成就的取得实际上是自由主义对保护主义长期抗争的结果,而且也是自由主义一定程度上的妥协和退让的结果。这突出地表现在国际贸易格局创新方面。贸易集团内部的自由化可以被看成是自由主义的胜利,但是,承诺贸易集团成员共同一致的对外保护的合法性又表明了这种自由化的浅薄。因此,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决不意味着贸易自由主义的根本性胜利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寿终正寝。事实上,当代国际贸易创新不过是相对提高了贸易的自由化倾向,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势头。

最后,发达国家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发动者、主导者和主要参加者。这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又一重要特点。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掀起首先是基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推动。在国际政治发生根本性变迁后,与此关系最为紧密的西方发达国家既出于争取更大的自身利益,又出于维护共同的国际利益,推动了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掀起和深入发展,并直接成为各个创新领域和方面的主要参加者。与此同时,西方发达国家还一直操纵着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全过程,把握着创新的发展方向。这些又保障了发达国家最终成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最大受益者。从发展趋势看,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在时间上还会顺延一段时期,在内容上可能还会扩展,但主要是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的渗透和融合,尤其是在制度创新的进一步完善与深化方面可能还会有新的突破,如世界贸易组织与其他相关国际组织的协调与联合等。在创新的手段和方式上,可能会越来越依赖于当代科学技术的进展及其应用和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之何合作的诚意。与此同时,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许多特点可能会得到进一步深化,发达国家在当代国际贸易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将会被进一步地突出出来,同时也会产生一些新的特点。所有这些方面,都要求密切关注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以便及时加以分析和概括。

四、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影响

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已经和正在对国际政治、经济的发展、变化和趋势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对国际政治、经济的总体影响。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是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产物,同时又反过来对国际政治、经济的总体发展产生着影响。这主要表现在:其一,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推动着国际经济新格局的形成。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带动了当代国际经济的大调整、大转变。它表明国际经济前一竞争时代的结束和新的竞争时代的到来。在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推动下,各国经济实力正在发生变化,整个世界经济正在进行着重新的分解和组合,正在构建着适合新的历史条件的新的国际经济发展格局。

其二,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正在孕育着新的国际政治格局的基础。在国际政治“无格局”状态中,国际贸易创新实际上成了各国积蓄和显示其综合国力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各国国际地位重新排定的过程。从历史上看,国际间经济贸易的利益与矛盾最终都会表现为国际间的政治利益与矛盾,甚至还会表现为极端形式的直接的军事对抗。资本主义发展史上的拿破仑战争、普法战争和两次世界大战这4次具有世界意义的战争,基本上都源于当时的主要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利益方面的矛盾,并且在事实上划分了世界政治的不同发展时期。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正在充分地展示被旧的国际政治格局所掩盖的国际间的各种深刻的经济贸易利益矛盾和斗争,并依此重新划分和集结国际政治力量,孕育新的国际政治格局的基础和基本框架。

(二)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对国际贸易自身发展的影响。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是国际贸易发展史上的重要现象,它对未来国际贸易的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影响。这主要表现在:其一,当代国际贸易创新预示着一个新的国际贸易大发展时代的到来。进入本世纪以来,国际贸易发展的辉煌时期只存在于六七十年代,在其余大部分时期内,国际贸易的发展往往表现为缓慢增长、停滞甚至倒退。究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受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支配的陈旧的际贸易念、国际贸易制度的缺乏或不健全,国际贸易政策的强烈的保护性和国际贸易格局的不稳定性等,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兴起和发展在不同程度上缓解了上述诸因素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制约作用。加上较为有利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从90年代中期开始,国际贸易可望迎来一段相对繁荣的发展时期。

其二,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充分显示了国际贸易在当代国际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又激励着世界各国进一步发展对外贸易,并更有效地发挥对外贸易对本国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实际上启动了新一轮的国际经济大发展,它表明国际贸易这种最古老的国际经济形式仍然是当代国际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同时,它又使世界各国都更注视当代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变化,更重视本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及其对国内经济发展的带动。

其三,国际贸易政策与利益的区域协调和全球协调将成为制约国际贸易未来发展的核心间题。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所形成的以集团化发展为主要特征的国际贸易新格局和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代表的国际贸易新制度一经确立,将有一个相当长的稳定发展时期。但这并不意味着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和利益能够得到自动的协调,相反,在新格局、新制度下,它们还将长期存在,并迫切需要解决。它直接关系到国际贸易发展的未来。

其四,当代国标贸易创新强化了国际贸易竞争,国际间的贸易利益方面的矛盾和斗争将会更加激烈和白热化。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是各国的注意力从政治转向经济贸易的产物,它本身就预示着一个更为激烈的经济贸易竞争时代的到来。事实上,随着各国注意力的转移,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立即上升为国际关系的主要方面,其矛盾也成为国际间的主要矛盾。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为了争取和保持其在国际竞争中的有利地位,最大限度地占有国际贸易利益,不惜使用各种强硬手段,甚至以国家关系相威胁,逼其贸易伙伴就范,就是最好的证明。

第8篇:对外贸易体系范文

[关键词]近代;梧州;贸易特化系数;汇率;分析

[作者简介]杨静,梧州学院讲师,硕士,广西 梧州543001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07―0131―03

梧州地处珠江水系的桂江、浔江与西江的三江交汇处。沿江上通桂、柳、邕以至滇、黔,下达广东各地及港、澳;东面与广东肇庆地区接壤,南、西、北面分别为岑溪、藤县、昭平和贺县。梧州扼广西内河水运咽喉,为广西出入东部的重要通商口岸,是珠江水系第二大港口。湘桂铁路未通以前,西江几乎为广西出入口货物唯一的运输线;广西境内进出口物资有80%要经过梧州,梧州成为广西的“水上门户”。梧州港的东面是经济相当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和通向国际市场的香港和澳门;西北面是有待开发的桂西北和大西南。东西两面的经济文化互补性较强,处于两大扇面的结合部的梧州港,在经济发展中有着承东启西的战略意义。研究近代梧州对外贸易的出口竞争力,有助于进一步认识梧州对外贸易形成、发展及作用,对梧州加速融入珠江三角洲经济圈,进一步利用其区位优势发展经济贸易将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度量指标的选择

对外贸易出口竞争力问题是对外贸易经济效益微观分析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对外贸易中的出口竞争力的度量指标,到目前为止尚未形成统一的规范,不同的研究者根据分析对象的不同采用了不同的度量指标。笔者根据资料的可能性选择以下指标――“贸易特化系数”作为口岸对外贸易分析的工具,尝试作一新的研究。

所谓的贸易特化系数,它指的是一个国家全部的贸易平衡与贸易总值的对比。它是衡量总体的出口能力的指标,以出口总量比进口总量更大的程度为度量标准,即贸易平衡与贸易总值的对比:

贸易特化系数=X-M/X+M×100

(X――出口总值,M――进口总值)

贸易特化系数总是小于1而大于-1。其数值越大,表示相对于进口来讲的总体出口竞争力越强;其数值越小,表示相对于进口来讲的总体出口竞争力越弱。那么,我们把这种比较的思路作恰当的延伸,用某个口岸出口总量比进口总量为度量标准,即贸易平衡与贸易总值的对比。通过分析梧州贸易特化系数的序列变化,分析研究近代梧州贸易出口竞争力。

(二)近代梧州总体贸易特化系数趋势及原因分析

贸易特化系数衡量总体的出口能力,它实际上只需要两个变量:出口总额和进口总额。一般情况下,贸易特化系数的绝对值不可能太大。从长期趋势来看,它应该是等于或接近等于0,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贸易收支平衡。短期内,贸易特化系数略大于0,表示一个国家总体的出口竞争力较强;贸易特化系数略小于0,表示一个国家总体的出口竞争力较弱。当贸易特化系数持续性地小于0,即一个国家长期处于贸易逆差状态,表示一个国家总体的出口竞争力连续性地出现不振。当贸易特化系数小于0且偏于0值的程度较大,一般是绝对值在0.1以上,表示一个国家出口竞争力不足已到了较严重的程度。笔者根据海关统计中以“国币元”计值的对外贸易的出口值和进口值计算了1897―1947年梧州的贸易特化系数。

1.总体贸易特化系数趋势

从图1可知,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鸦片贸易的合法化,使鸦片大量进口,淹没了农副产品的出口绩效。20世纪初外国棉纺织品大量进口,再加上原材料的进口增加,而缺少产品附加值较高的出口竞争产品,所以从1897年到1930年,在长达33年的时间里,梧州的贸易特化系数都小于0,没有正数。有些年份里,贸易特化系数竟非常的小,甚至跌入-0.5以下。如1897年为-0.549255927,1901年为-0.50855556,1905年为-0.440751333,1912年为-0.498338895,1913年为-0.529248998。1914年为-0.518316127。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列强忙于战事,对华输出商品有所减少,同时对华商品的需求有所增长,使这几年的贸易特化系数略有上升,但仍然未能转为正数。20世纪20年代,贸易特化系数除1926年以外一般没有陷于-0.25以下。30年代,梧州的桐油、矿产品等商品出口有较大的增加,使1931~1938年的贸易特化系数都大于0,其中1939年高达0.581611221。但好景不长,从1939年第二次世界经济危机至1945年解放战争前的贸易特化系数,竟非常的小,甚至跌入-1,也就是说完全停止了出口。除1940~1942年、1945年均为-1外,1939、1943~1944年的贸易特化系数均低于-0.8。1946~1947年的贸易特化系数竟突然上升,转为正数同时达到整个时期的最高点,均大于0.99,接近1。

总之,从《广西通志・海关志》统计数字来看,近代梧州的总体贸易特化系数总体上是呈上升趋势的。这与近代中国的总体贸易特化系数呈下降趋势的情况不一致。原因是1930年前在长达33年的时间与1939―1945的8年时间共40年里,贸易特化系数都小于0,没有正数,最小竟达负数1,长期处于贸易逆差状态表示梧州的总体的出口竞争力连续性地出现不振,出口竞争力不足已到了较严重的程度。1931―1938年的8年时间与1946。1947年的2年时间,这共10年时间里,贸易特化系数都大于0,是正数,最大时竟达0.999645863,几乎等于+1,表示出口竞争力十分强劲。以上说明梧州的对外贸易在近代呈两个极端走向,20世纪30年代前进口趋势较强,而30(除1939年)和40年代末梧州的对外贸易出口趋势较强。而这两种情况都无法达到贸易平衡。

2.出口竞争力趋势变动原因分析

20世纪30―40年代末(除1939年),近代梧州贸易特化系数的不断上升是在汇率不断下降的情况下呈现出来的。一般说来,汇率的降低,即本国币值的下降,有利于扩大出口,抑制进口。通过对图1与图2的汇率波动图比较可知,由于1921~1936年间中国近代汇率的降低阻止了梧州贸易特化系数的下降,而表现为梧州对外贸易出口竞争力逐渐上升的趋势。

20世纪30年代前梧州进口趋势较强。是什么原因导致近代梧州对外贸易出口竞争力长达34年严重不足?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成为了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品市场和原料来源地。以价格很低的农业原料与价格高的工业品相交换,中国农村当

然只能处于不利的地位。此后这种进口工业品与本国农产品、手工业品相交换的格局一直延续下来,这是梧州进出口贸易人超的基本原因。

自开埠后整整50年,梧州出口竞争力除1927年呈上升趋势外,所有年份的出口竞争力趋势,一路狂泻,甚至在1942和1945年至0点。因此,首先需要探寻出口竞争力衰落的原因。第一,是受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危机爆发后,各国纷纷高筑关税壁垒。自1931年9月至1932年7月,20个国家提高了关税以限制进口,38个国家对于特种货课以重税。第二,20世纪30年代中国农产品和手工业品在国外的市场缩小了,价格降低了。这种情况不能不对梧州进出口贸易产生严重影响。第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向落后国家转嫁经济危机,推销“过剩”商品,自1931年相继放弃金本位,贬低币值,伦敦及纽约的银价随即直线上升。反映到中国市场上,就是自1930年以后,输出物价指数与输入物价指数间的差距愈来愈大。据计算,仅1930~1936年问,进出口物价指数间的巨大的剪刀差使我国在进出口总值中所受的损失将近50亿元。这既是整个中国巨大出口竞争力不足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梧州出口竞争力严重不足的重要原因之_。第四,在20世纪20年代、40年生了两次世界大战,以及国内革命也直接影响到当时梧州经济贸易的发展。战争纷乱中,农产品、手工业品出口减少的同时,进口工业品反而增加,其结果只能是入超日趋严重,出口竞争力严重不足。

(三)近代梧州出口竞争力变动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自开关至20世纪40年代末,梧州与广西及全国贸易特化系数相比,其贸易特化系数大多数年份远远高于全国贸易特化系数,但在广西人超比重占绝对首位。尽管梧州的贸易特化系数小于全国贸易特化系数,但除1902、1922、1925、1928~1947这20年贸易特化系数低于全国贸易特化系数外,其余30年梧州的贸易特化系数都远远高于全国水平1~7倍。由此可见近代梧州对外贸易的对外依赖程度十分严重,白银大量外流,这从另一侧面反映了当时梧州的社会经济落后的情况。同时,梧州对外贸易出口竞争力长达40年严重不足,这对于平衡梧州乃至广西的对外贸易的赤字,极为不利。因为梧州贸易每年大量白银流失,不可能再有资金投入到生产的发展中,这对促进以后梧州的建设和繁荣极为不利,对梧州经济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9篇:对外贸易体系范文

一、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基本内容

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是涵盖国际贸易的整个过程和各个领域的全面创新.从基本内容来看,当代国际贸易创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观念创新。

当代国际贸易创新首先表现为各国对外贸易观念上的创新。它具体包括:

1.把贸易开放看成是对外开放的起点和基本方面,因此,贸易开放度成了衡量一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基本标志。80年代以来,特别是进入90年代后,对外开放已经成为席卷全球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巨大浪潮,而各国的对外贸易开放始是这场浪潮的排头浪。对外贸易作为最古老的对外联系方式在当代重新焕发了青春。2.客观估价对外贸易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实际作用,把经济发展与贸易发展的平衡、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的协调看成是发展对外贸易的基本原则。当代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许多国家都重新认识了对外贸易在本国经济发展中的现实作用,相继逐步放弃了“贸易立国”、“贸易为本”的旧的经济发展思路,越来越重视对外贸易与国内经济发展的更大程度上的融合。3.把对外贸易看成是处理国家关系的越来越重要的外交手段,“贸易外交”成为当代国际关系发展中的一个突出特征。在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当代国际环境中,由于“贸易外交”的“和平性”和“发展性”,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把对外贸易在对外关系中的重要性提到了从未有过的高度,并通过贸易促进、贸易限制和贸易制裁等方式来调节对外关系。美国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克林顿政府执政后,很快把对外贸易提到“美国安全的首要因素”的高度,并到处挥舞“贸易报复”、“贸易制裁”的大棒,采取咄咄逼人的姿态,谋求所有的贸易伙伴对美更大规模地开放市场,并以此来调节和制约双边关系的其他方面。观念创新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基础和核心,它不仅规定了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方向,而且还决定或影响着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其他方面。

(二)格局创新。

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突出地表现在国际贸易格局的创新上。它具体包括:

1.以地缘经济为特征的贸易集团取代了以政治联盟为基础的贸易联盟,贸易集团化格局基本确立。进入90年代以来,欧洲经济区、北美自由贸易区相继运行,亚太地区经济贸易合作也进入了实质性的起步阶段。上述以贸易与投资自由化为基本目标的三大贸易集团的基本形成和相互对峙,标志着国际贸易集团化发展格局的初步确立。

2.区域贸易集团具有强烈的对外扩展的趋势,全球一体化的发展步伐正在加快。欧洲经济区正在实质性地考虑向东向南的延伸,北美4自由贸易区已经按照最新一轮“美洲国家首脑会议”的决议向全美洲扩展,亚太地区经济合作组织(APEC)也有意向南美洲伸展。这种大型贸易集团对外扩展的趋势本身就是贸易集团化格局进一步发展的产物,同时又是全球贸易一体化的阶段性标志。它不仅表明了贸易集团化和贸易一体化之间的逻辑和历史联系,而且标志着全球贸易一体化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3.国际贸易重心已经从单一的欧洲重心过渡到了多重重心并存的状态,并正在形成以亚太为重心的新的单一重心的格局。随着国际经济多极格局的形成,国际贸易重心也相应出现了分散化的特征。但是,随着亚太地区经济的高速增长及其在世界经济中地位的不断提高,国际贸易的重心有从多重重心逐步向亚太单一重心收缩的倾向。格局创新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典型标志,它标志着国际贸易发展的一个时代的结束和新时代的开始。

(三)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又一重要标志。它具体包括:1.世界贸易组织的创设。根据“乌拉圭回合”签署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从1995年1月1日起,新诞生的世界贸易组织取代了“临时适用”40余年的关贸总协定,这是当代国际贸易制度创新方面的最大成就,标志着国际贸易制度向完善迈出了十分艰难的实质性的一步。是因为:国际贸易从此有了具有真正法人地位的组织机构;比关贸总协定预期更大的权威性、更强的约束性和更高的运转效能,将更有利于全球贸易的协调和自由化发展;关贸总协定无法管辖的部分货物贸易(农产品和纺织品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等领域被真正纳入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制度安排之中。2.区域协调的迅速增强。随着区域性贸易集团的纷纷建立,区域内贸易政策与措施的协调成为当代国际贸易制度的一个最大特征。区域内协调不仅起着在全球协调制度没有真正建立和运行的条件下部分地发挥全球协调功能的作用,而且还直接推动了全球协调制度的创新。3.国别管理贸易制度的推广和流行。在美国带头推行对外贸易的“管理贸易”制度后,“管理贸易”制度逐步成为流行于各国的基本的对外贸易制度。它构成了当代各国对外贸易制度上的共同的最鲜明的特征。制度创新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内在的本质特征,它构建了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基本框架。

(四)政策创新。

政策创新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重要内容。它具体包括:1.有限制的可调节的自由贸易政策逐步抬头,保护主义逐步地相对地退入低潮。在全球性的自由和开放的浪潮推动下,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在总体上有向自由化倾斜的趋势。保护主义势头尽管不减,但它已经从七八十年代的那个泛滥猖撅的高潮中回退下去。2.直接的贸易限制措施逐渐被间接的贸易限制措施所取代,新型的更灵活和更隐蔽的贸易限制政策和措施正在不断地被创造出来。从总体上看,各国对外贸易政策中的单纯的关税措施和直接的非关税措施都在相对地和绝对地减少,其作用也在明显地减弱。但是,各种间接的非关税措施却依然阻碍着贸易自由化发展的步伐。而且,各种新型的非关税措施层出不穷,并开始成为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对外贸易限制政策和措施的主体。3.贸易政策趋向于和其他经济政策甚至外交政策的更大程度上的融合。由于贸易和其他经济领域包括某些非经济领域的联系日益增强,贸易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越来越影响到一国其他领域的政策制定和实施。目前,许多国家的贸易政策有明显的向综合性方向发展的倾向。4.区域内的共同贸易政策开始受到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欢迎。共同的贸易政策往往意味着区域内的共同开放和区域外的共同保护,它是区域内成员在获得共同保护承诺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获取自由贸易利益的基本政策选择,因而构成了当代国际贸易政策创新的一个重要特征。政策创新是当代国际贸易观念创新、格局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反映和具体化。

(五)构成创新。

贸易内容构成上的创新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又一重要方面。它具体包5括:1.国际贸易的内容在比例结构上出现了重大调整。它表现在:服务贸易的比重相对于货物贸易正在快速上升;制成品中技术产品特别是高新技术产品的比重大幅度增加;原材料产品中具有特别意义或战略意义的资源产品的贸易量增长迅速。2.多边贸易的内容和范围大大扩展。“乌拉圭回合”协议把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之外的农产品和纺织品纳入到了新的多边贸易的范围,并把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并入多边贸易体制的管辖范围。构成创新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最显著的方面之一,它清楚地揭示了当代国际贸易在内容构成上的本质特征。

(六)工具创新。

当代国际贸易创新还包括国际贸易工具的创新。它具体包括:1.投资和知识产权成为推动国际贸易的越来越重要的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国际贸易的增长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得益于国际投资的增长和以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为特征的知识产权的推动。2.现代通讯计算机技术为国际贸易提供了新的手段。这突出地表现在EDI(电子数据交换)在全球范围内的日益普遍的运用。而正在掀起的全球性的建设“信息高速公路”的浪潮将进一步便利国际贸易数据的交换和处理。3.国际贸易惯例的不断改革和创新更科学地规范了国际贸易的全过程。国际商会《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生效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500号出版物)的实施以及其他机构有关贸易规则和惯例的变更都更便利了国际贸易的发展。4.运输方式的革命使国际贸易如虎添翼。集装箱运输的普及使传统的“港一港”运输逐渐让位于“门一门”运输,进一步推动了当代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5.各国政府为促进或便利对外贸易发展而实施的各种新的贸易政策、措施和手段也是国际贸易工具创新的重要内容。如各种便利的和优惠的贸易融资方式、贸易信贷担保方式等。工具创新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表明了当代国际贸易在实现手段方面的巨大变革和创新。

二、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形成的主要原因

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形成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深厚的现实基础,因而有其客观的必然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代国际政治格局的急剧转换,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极为宽松的国际政治环境。国际贸易发展史清楚地表明,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国际政治环境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相关关系。国际政治环境健康稳定的时期往往就是国际贸易蓬勃发展的时期;国际政治环境动荡不定特别是在大规模的战争时期,国际贸易就会停滞甚至萎缩。因此,宽松的国际政治环境是国际贸易发展和创新的前提条件。

二战后逐渐形成的美苏对抗的“冷战”的国际政治格局把整个世界长期笼罩在政治和军事对抗的威胁之中,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无疑受到了各方面的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和制约。随着苏联的解体和东欧国家的剧变,“冷战”的政治格局终于被打破。但是,由于旧的国际政治格局的打破具有“突发性”,新的国际政治格局无法形成,因此,国际政治格局出现了一个新格局的酝酿和形成的“无格局”时期。在这个时期,国际政治环境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宽松状态。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由于突然没有了政治对手而表现出政治神经的从未有过的松驰,国际政治矛盾与对抗被暂时搁置,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明确。在这个“无格局”时期,各国为了迅速壮大自己的经济实力,以便在未来新的国际政治格局中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纷纷把注意力转向了经济贸易的发展方面。在国际间的双边和多边关6系上,经济贸易关系逐渐上升到首要地位。为了推动本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同时能够最大限度地获取对外贸易的利益,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支持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并在健全和维护国际贸易制度、法律和秩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富有成效的国际合作和努力。所有这些都推动和促进了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形成和发展。

(二)当代国际经济相互依赖关系的日益增强,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广阔的国际经济舞台和创新压力。当代世界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全球经济的社会化、国际化进程,社会分工、国际分工日益朝着更广泛、更深刻的方向发展,整个国际经济越来越成为一个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发展体系。这是当代国际经济发展中最显著的特点。在相互依赖的国际经济环境中,国际贸易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首先,国际贸易具有联结作用。国际经济从一开始就是通过贸易纽带联结的。正是由于国际贸易这一特殊的桥梁作用的存在和发挥,整个国际经济才被融合为一个整体。其次,国际贸易具有渗透作用。它通过贸易与贸易有关的其他国际经济活动对国际经济的全面渗透,进一步把整个国际经济各个组部分和领域融合为一个有机的发展体系。再次,国际贸易还具有导向作用。贸易往往是双边或多边经济关系发展的先遣,贸易关系的健康发展总是能够推动双边或多边的经济关系包括其他政治、文化等关系的全面发展。这使得相互依赖的国际经济建立在更深厚的社会基础上。最后,国际贸易还起着助动作用。对外贸易对一国国内经济发展的助动作用,实际上还表现为对外贸易对一国更大规模和更大程度上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的助动。这种双重助动作用是国际经济相互依赖体系的重要动力来源。但是,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大规模变迁,当代国际经济的相互依赖关系无论在其基础还是在其表现形上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基础看,单一政治联盟基础正在向以地缘经济联盟为主的多基础过渡。从表现形式看,相互依赖关系逐渐表现为包括不同发展水平、不同社会制度的各国之间的相互依赖,同时还不断产生着迫切要求在更广泛的基础上协调各国政策与利益的强烈愿望。为了适应上述变化,以便能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发挥联结、渗透、导向和助动作用,国际贸易必须创新。这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形成的重要原因。

(三)当代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和国际生产力的飞速增长,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和雄厚的物质基础。以信息革命、生物工程等为特征的当代科技革命,在过去的10年里取得了辉煌成就。它不仅表现为新技术的日新月异的发明,而且更突出地表现在新技术应用上的突飞猛进。这不仅给国际贸易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勃勃生机,而且还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事实上,电子数据交换的日益广泛的运用和全球范围“信息高速公路”计划的推出,以现代技术服务和信息传输为内容的国际服务产品的形成和发展,以高新技术产品为交易对象的现代技术贸易的益壮大,既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基础,又构成了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组成部分。

二战后半个世纪的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带来了国际生产力的飞速增长。这不仅表现为西方发达国家普遍的经济衰退程度的下降和期限的缩短,更表现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民族经济的振兴和繁荣。国际生产力的发展不仅直接带动了当代国际贸易构成的创新,而且还推动了当代国际贸易其他领域和方面的创新。为了适应和容纳当代国际生产力日益膨胀的需要,同时又能反过来进一步推动当代国际生产力的更快地增长,当代国际贸易必须在观念、制度和政策等方面实现全面的创新。

(四)当代各国经济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的解决,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外在强制。一7旦各国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到经济发展方面,那些一直被“冷战”状态所掩盖或淡化的经济发展间题便开始越来越清楚地暴露出来。尽管不同的国家都存在着各自不同的问题,但都面临着下列共同问题:其一,如何更有效地实现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的融合?如何发挥对外贸易对国内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作用?其二,如何保持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如何消除贸易收支的逆差?其三,如何实行各国经济贸易政策的国际间协调?如何合理地分割国际贸易利益。上述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各国迫切希望对“冷战”后的国际贸易发展的各个方面作出新的安排。这在客观上对当代国际贸易创新起着外在强制的作用。作为这一强制作用的结果,各国开始了贸易观念的反思和创新,并就国际贸易制度、格局和政策的国际宏观安排和微观实施进行着少有的真诚的国际合作。国际贸易的全面创新得到了各国普遍的强有力的扶持和推动。

(五)当代国际贸易发展自身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的解决,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内在动力。当代国际贸易发展受到了来自两个方面的阻挠。第一个方面是国际贸易长期以来一直面临的而又无法消除的障碍。这些障碍中最突出的是两个:一是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的二难选择。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和制度的摇摆不定,人为地造成了国际贸易发展的无序性和非周期性动荡。二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功能残缺与低效能。关贸总协定无法管辖所有的贸易行为,而且仅有的管辖能力还表现为“软约束”。这更加剧了国际贸易发展的无序性和非周期性动荡。第二个方面是国际贸易又面临着新的国际环境的挑战。具体体现在:一是如何适时地变更有关国际贸易的一系列的思想和观念;二是如何调整“冷战”后的国际贸易格局;三是如何在现有的基础和框架上改革和完善国际贸易制度;四是怎样在国际贸易的构成、手段和工具上充分体现当代科技革命的最新成就和现代经济贸易理论的最新发展。上述两个方面的间题和困难严重地阻碍着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及其对国际经济的推动作用的正常发挥。它们从国际贸易的内在的最深层次上驱动着国际贸易自身的全面创新。这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内在动力之所在。 三、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一般特点和发展趋势

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是近现代国际贸易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也是当代国际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现象。它呈现出下列一些鲜明的特征:

首先,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是全面性的和立体性的创新。如前所述,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包括了从观念创新、格局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到构成创新和工具创新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的全面创新。同时,上述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的创新之间又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融合的紧密联系,而且每一个方面、每一个领域的创新也往往涉及许多更具体的方面和内容,共同构成了立体式的创新局面。这个全面的立体式的国际贸易创新局面可以概括为以观念创新为基础、以格局创新为突破、以制度创新为实质,通过政策创新、构成创新和工具创新具体体现的包含国际贸易各个方面,贯穿国际贸易全过程的创新。

其次,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具有比较明显的时间分水岭。国际贸易创新不过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一种手段或一种表现,它自然应该是国际贸易发展过程中的组成部分,同时具有强烈的延续性和继起性。但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由于它的全面性和立体性,在时间上便呈现出明显的同步性,并构成了比较明确的划分国际贸易不同发展阶段的时间分水岭。这个时间分水岭大致是1990一1995年。尽管国际贸易创新的某些方面可能明显地早于这一时期,而且,当代国际贸易8创新过程尚未结束,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主要过程、方面和内容基本上都发生在当代国际治格局大转换后的5年左右内。这一时期同时也是世界经济、国际关系大调整的时期。当代国际贸易创新预示着国际经济贸易大发展时代的来临。

再次,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突出了开放与自由的主题。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一个鲜明特点是崇尚开放与自由,努力挣脱70年代中期开始形成的愈演愈烈的全球性的贸易保护主义浪潮对国际贸易自由化发展近20年的禁锢,鲜明地高举起开放和自由的旗帜,推动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化进程。从观念创新到制度创新,从格局创新到政策创新,都在不同程度上以不同的方式体现了开放与自由的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是开放的创新、自由的创新,是对长期猖撅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强有力的反击。它迎来了国际贸易逐步自由化发展的新时代。但是,我们又不能不注意到,这一成就的取得实际上是自由主义对保护主义长期抗争的结果,而且也是自由主义一定程度上的妥协和退让的结果。这突出地表现在国际贸易格局创新方面。贸易集团内部的自由化可以被看成是自由主义的胜利,但是,承诺贸易集团成员共同一致的对外保护的合法性又表明了这种自由化的浅薄。因此,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决不意味着贸易自由主义的根本性胜利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寿终正寝。事实上,当代国际贸易创新不过是相对提高了贸易的自由化倾向,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势头。

最后,发达国家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发动者、主导者和主要参加者。这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又一重要特点。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掀起首先是基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推动。在国际政治发生根本性变迁后,与此关系最为紧密的西方发达国家既出于争取更大的自身利益,又出于维护共同的国际利益,推动了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掀起和深入发展,并直接成为各个创新领域和方面的主要参加者。与此同时,西方发达国家还一直操纵着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全过程,把握着创新的发展方向。这些又保障了发达国家最终成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最大受益者。从发展趋势看,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在时间上还会顺延一段时期,在内容上可能还会扩展,但主要是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的渗透和融合,尤其是在制度创新的进一步完善与深化方面可能还会有新的突破,如世界贸易组织与其他相关国际组织的协调与联合等。在创新的手段和方式上,可能会越来越依赖于当代科学技术的进展及其应用和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之何合作的诚意。与此同时,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许多特点可能会得到进一步深化,发达国家在当代国际贸易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将会被进一步地突出出来,同时也会产生一些新的特点。所有这些方面,都要求密切关注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以便及时加以分析和概括。

四、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影响

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已经和正在对国际政治、经济的发展、变化和趋势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对国际政治、经济的总体影响。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是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产物,同时又反过来对国际政治、经济的总体发展产生着影响。这主要表现在:其一,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推动着国际经济新格局的形成。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带动了当代国际经济的大调整、大转变。它表明国际经济前一竞争时代的结束和新的竞争时代的到来。在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推动下,各国经济实力正在发生变化,整个世界经济正在进行着重新的分解和组合,正在构建着适合新的历史条件的新的国际经济发展格局。

其二,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正在孕育着新的国际政治格局的基础。在国际政治“无格局”状态中,国际贸易创新实际上成了各国积蓄和显示其综合国力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各国国际地位重新排定的过程。从历史上看,国际间经济贸易的利益与矛盾最终都会表现为国际间的政治利益与矛盾,甚至还会表现为极端形式的直接的军事对抗。资本主义发展史上的拿破仑战争、普法战争和两次世界大战这4次具有世界意义的战争,基本上都源于当时的主要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利益方面的矛盾,并且在事实上划分了世界政治的不同发展时期。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正在充分地展示被旧的国际政治格局所掩盖的国际间的各种深刻的经济贸易利益矛盾和斗争,并依此重新划分和集结国际政治力量,孕育新的国际政治格局的基础和基本框架。

(二)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对国际贸易自身发展的影响。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是国际贸易发展史上的重要现象,它对未来国际贸易的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影响。这主要表现在:其一,当代国际贸易创新预示着一个新的国际贸易大发展时代的到来。进入本世纪以来,国际贸易发展的辉煌时期只存在于六七十年代,在其余大部分时期内,国际贸易的发展往往表现为缓慢增长、停滞甚至倒退。究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受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支配的陈旧的际贸易念、国际贸易制度的缺乏或不健全,国际贸易政策的强烈的保护性和国际贸易格局的不稳定性等,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兴起和发展在不同程度上缓解了上述诸因素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制约作用。加上较为有利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从90年代中期开始,国际贸易可望迎来一段相对繁荣的发展时期。

其二,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充分显示了国际贸易在当代国际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又激励着世界各国进一步发展对外贸易,并更有效地发挥对外贸易对本国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实际上启动了新一轮的国际经济大发展,它表明国际贸易这种最古老的国际经济形式仍然是当代国际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同时,它又使世界各国都更注视当代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变化,更重视本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及其对国内经济发展的带动。

其三,国际贸易政策与利益的区域协调和全球协调将成为制约国际贸易未来发展的核心间题。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所形成的以集团化发展为主要特征的国际贸易新格局和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代表的国际贸易新制度一经确立,将有一个相当长的稳定发展时期。但这并不意味着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和利益能够得到自动的协调,相反,在新格局、新制度下,它们还将长期存在,并迫切需要解决。它直接关系到国际贸易发展的未来。

其四,当代国标贸易创新强化了国际贸易竞争,国际间的贸易利益方面的矛盾和斗争将会更加激烈和白热化。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是各国的注意力从政治转向经济贸易的产物,它本身就预示着一个更为激烈的经济贸易竞争时代的到来。事实上,随着各国注意力的转移,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立即上升为国际关系的主要方面,其矛盾也成为国际间的主要矛盾。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为了争取和保持其在国际竞争中的有利地位,最大限度地占有国际贸易利益,不惜使用各种强硬手段,甚至以国家关系相威胁,逼其贸易伙伴就范,就是最好的证明。